医保基金检查工作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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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检查工作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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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保基金检查工作方案篇一

发现具体问题如下:

、xx、xx、xx、xx、马xx等8人次在诊疗过程中使用丹参酮ⅱa,此药品限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支付不超过14天,诊断与用药不符的情况,共计药品金额x万元。

、xx、xx等19人次病例中出现检查项目与诊断不符的情况,均为腹部常规b超,共计金额x万元。

、xx、xx等12人次普通针刺计费超天数,共计金额x万元,上述共计金额x万元。

针对上述情况,整改措施如下:

1.对多收费、错收费所产生的报销费用由单位承担交到医保局。

2.对不规范病例进行查漏补缺。

3.门诊及住院医师认真学习医保政策。

4.在后续工作中自我监察,杜绝此类现象再度发生。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病例书写、病例审查、及病例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工作督导和指导工作,把住院收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医保基金检查工作方案篇二

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汇报1为增强“两机构一账户”单位基金安全责任意识,把“用好医疗保障基金”落到实处,根据市局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精心部署,扎实推进,现将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一)高度重视,迅速传达,贯彻市局文件精神,认真宣传学习。将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安排部署。

(二)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具体负责活动的实施与组织协调。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结合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强医保领域政策法规宣传,引导“两机构一账户”单位学法守法,营造遵纪守法氛围,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开展情况 1、组织医保经办机构认真开展以待遇保障是否到位,内审制度和基金审核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监守自盗”、内外勾结违法行为等为重点的自查自纠工作。

2、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对照《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检查问题指南》认真查摆自身问题,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认真严肃对待自查自纠工作。

3、结合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查看各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查摆问题是否深入彻底,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 将按照市统一部署,持续纵深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相关单位查真查实。探索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汇报2

根据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xx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高度重视,赓即开展全县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截止自查整改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本次专项行动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参与,成立20xx年县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医疗保险管理局稽核监管股,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于20xx年4月制定了《县20xx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

(三)完善制度建设。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具体工作实际,建立了外伤核查制度、药店稽核制度、医疗机构督查制度;组建了外伤台账、药店稽核台账、医疗机构督查台账、内审台账、外伤调查材料专卷、问题整改台账、协议管理约谈专卷,形成了一套预防医疗保险欺诈骗保的工作制度。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高压态势 (一)积极迅速响应号召。于3月28日举行县“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县医疗保障局宣读了倡仪书,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代表宣读了承诺书,向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发出共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倡议,正式发动打击欺诈骗保的“人民战争”。

(二)宣传举报奖励办法。为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大力宣传《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发挥群众力量,提升群众参与医保基金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提高医保基金监管效率。在人民群众中逐步树立

“医保基金为人民,基金安全人人护”的医保基金监管社会治理新理念。

(三)强化政策宣传教育。为提高广大参保群众自觉维护基金安全意识和医务工作者主动防范医保欺诈意识,县采取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宣传、走村入户、“智慧九寨医保”微信公众号推送、定点医药机构配合宣传等多种方式、无缝隙对医保欺诈等医保政策进行宣传,在全县上下逐步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氛围。截止目前,共张贴海报40余张、悬挂横幅3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7期。

三、强化源头监管,提高防范意识 结合县情和工作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县医疗保障局将外伤和串换身份住院作为医保欺诈的高风险点,采取三项措施抓实外伤调查和住院病人身份核实。一是落实责任到人。各个医疗机构制定了病人身份和外伤初核制度,将首诊医护人员作为第一责任,每天各科室要将外伤病人情况报各医疗机构,各医疗机构每天下午5点前报县医保局监管稽核股。二是县医保局成立了住院病人身份和外伤病人调查组,并分为三个小组,分别由分管领导带队,每周一、周三、周五到医疗机构对外伤病人进行现场核查,针对疑点到当事人居住地或单位进行调查走访,有效地减少了事后监管的难度,不断提升了医务人员和参保人员主动抵制骗保的意识。三是加强县外及大金额住院信息真实性的核实。针对住院费用金额较大、县域外定点医疗机构长期住院等情况,县医疗保障局采取逐一当面调查核实的方式,确保信息真实性。今年以来,开展外伤核查445人次,其中符合补偿条件150人次,不予补偿295人次;开展住院病人在床和身份情况核查370人次;核查县外大金额住院40人次、多次入院人员15人(101人次)、长期住院离休人员2人,有效地将骗保行为控制在了萌芽状态。

四、强化监督检查,摸排骗保线索 一是智能监控强监管。县医疗保障局充分利用智能监控审核系统和大数据技术筛查发现检查线索,结合智能监控疑点,对于智能监控系统提示的疑点和违规行为全部进行了处理,医疗机构按照系统提示规范相关行为,尽量减少疑点的产生。今年共提示疑点135条,已全部进行处理。

二是专项检查促规范。县医疗保障局于4月、6月集中对县域内20家定点医疗机构及18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专项监督检查2轮次。通过核查病历、随机走访等方式,发现购销存数据不符、医嘱与病历不符等多条问题,责令定点医药机构限期整改,并按照协议要求处罚4家定点医疗机构及5家定点零售药店。

三是专家评审抓专业。为进一步推动“三医”联动,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充分发挥专家集体智慧作用,补齐医保部门短板,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县医疗保障局分别于4月11日、7月3日组织医疗监管专家开展县20xx年一、二季度病案专家会审工作。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10家定点医疗机构病历共52份,共查出病历书写不规范、未严格执行物价规定、超医保目录报销费用等9种共22条问题,涉及违规费用24947.39元,并按照协议要求给予处两倍罚款、暂停服务协议等处罚。针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在整改期过后进行了逐一复核检查。

医保基金检查工作方案篇三

为增强“两机构一账户”单位基金安全责任意识,把“用好医疗保障基金”落到实处,根据市局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精心部署,扎实推进,现将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传达,贯彻市局文件精神,认真宣传学习。将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安排部署。

(二)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具体负责活动的实施与组织协调。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结合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强医保领域政策法规宣传,引导“两机构一账户”单位学法守法,营造遵纪守法氛围,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1、组织医保经办机构认真开展以待遇保障是否到位,内审制度和基金审核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监守自盗”、内外勾结违法行为等为重点的自查自纠工作。

2、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对照《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检查问题指南》认真查摆自身问题,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认真严肃对待自查自纠工作。

3、结合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查看各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查摆问题是否深入彻底,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情况。

将按照市统一部署,持续纵深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相关单位查真查实。探索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医保基金检查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我们专门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七项基金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层层落实。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基金安全关乎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也事关党和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社保基金安全,这次社会保险基金

专项治理工作是中央根据当前社保基金管理形势作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多次开会研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做好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认真落实好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整体联动。

二、基本情况

2008,**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职工63359人,全年收缴保险基金31586万元。为13618名离退休人员支付养老金、遗属补助金及丧葬费16891万元,支付率达100%,滚存结余20582万元;全市共有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13212人,参保率达100%,全年收缴保险基金8739万元。为6730名离退休人员及600名享受遗属补助人员支付养老金、遗属补助金及丧葬费17372万元,支付率达100%;全市有88560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有62460人参加生育保险、有83424人参加工伤保险,全年收缴三项基金9823万元,支付7303万元,分别滚存结余10963万元、421万元和1742万元;全市有57182人参加失业保险,征缴失业保险基金1956万元,支出失业保险金1042万元,滚存结余4441万元。

三、管理情况

(一)基金征缴情况

基金征缴中各经办机构依法审核社会保险费基数,如实征缴社会保险费,严格按规定入帐。2009年4月,我们成立了社会保险费征缴中心,实行了各项保险费一票征缴,加大了征缴力度,逐步减少欠费。

(二)基金支付情况

社保基金支付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自查中未发现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情况,以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问题。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实行退管、财务、微机室之间的互相审核,加强牵制,有效堵塞漏洞。

(三)基金管理情况

一直以来,我们严格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划归资金和进行会计核算,收入户基金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2009年1月1日,我局成立了基金监督财务科,成员3人,配备电脑3台,从根本上保证了基金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对各项基金的监督管理。几年来,各级各部门对基金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层层检查,确保了各项基金的安全运营。

四、存在的问题

以前检查发现2003年—2006年从企业养老金中列支离退休人员取暖费1440万元。本次治理发现2007年1月—2008年底从企业养老金中列支离退休人员取暖费1021万元。共计2461万元。

五、整改情况

待威海市统一理顺调整。

医保基金检查工作方案篇五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是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精神的重要举措,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加强基金监管是医保工作的生命线,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政治问题。管好、用好医保基金,对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权益,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勿使医保成为新的“唐僧肉”,任由骗取。当前应把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全国、省内曝光的一系列骗取医保基金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医保基金安全,市委杨书记专门听取全市医保基金工作汇报,市纪委潘书记对医保基金存在的问题专门作出安排,今天对大家的约谈,就是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的一个具体行动。市医保局通报,全市医保基金当期收支平衡形势十分严峻。各医疗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增强基金的保基本、可持续能力,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根据《省医保局上半年全省医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我市甘州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上报数据与扶贫办提取数据不一致;甘州区、民乐县、山丹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率高,超过50%;入户宣传落实不到位。对此,市政府谢市长批示:“市医保局及相关县区高度重视通报的几个问题,认真研究提出改进的针对性措施,近期将情况汇报一次”。市政府王向机副市长批示:“请市医保局,市扶贫办及各县区政府对照通报问题,找差距、补短板,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各医疗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正视飞行检查和专项检查通报的对医保病人管理松散、挂床住院现象突出、违反“三个目录”价格违规收费、自拟项目恶意套用目录代码骗取医保基金、虚假检查、虚假治疗、分解住院、收治低标准入院的病人、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超限量用药、中医适宜技术不规范、过度理疗;弄虚作假,收取质押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编造虚假病历、医疗服务质量低,在常见病诊治中随意扩大手术、治疗指征,不合理治疗等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对标对表进行整改,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明确不放过,以强有力的措施促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各医疗单位和广大医务工作者应根据患者病情,坚持因病施治,进一步加强医疗费用监测和考核,严控医疗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要严格执行既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将各项医疗费用增长情况纳入医院管理台账,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坚持科室“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促进形成“三合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和“三严禁”(严禁分解处方、严禁分解检査、严禁分解住院)医疗服务行为。同时要认真开展医疗服务综合评价。各医疗单位要严格实施“负面清单”管理,落实处方点评病例分析制度,开展医疗服务综合评价,做到“六个不得”:不得发生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行为,不得发生分解诊疗和过度医疗行为,不得发生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医疗收费违规行为,不得发生违规销售辅具、耗材行为,不得发生违规合作、违规转诊行为,不得发生违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各医疗主管部门和医疗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管控机制,通过群众举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网上监控等途径,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合理的诊疗住院、用药、收费等行为,根据违规违纪情节,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诫勉谈话、经济处罚、限制晋级晋职以及黑名单管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要按照《张掖市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张掖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全市医疗综合监管“风暴行动”》等要求,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重点打击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虚假宣传、免费体检、减免门槛费、免费住院、赠送礼品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进而套取医保基金和利用参保人信息虚构诊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等套取医保基金行为。严厉打击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和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特别要强调的是,随着气候变化,第四季度将面临住院高峰,各医疗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变相推脱住院患者,不得转移医患矛盾,针对近期出现的违规合作、违规转诊等行为,将加大查处力度,并对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科室和个人,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医务人员的责任。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高压态势,确保全市医保基金当期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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