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办理自查报告(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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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办理自查报告(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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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可以是实地调研、实验结果、市场调查等方面的总结。报告的结论应该简明扼要,同时要确保与整个报告内容一致,避免出现矛盾或重复。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案件办理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x邮金管[20xx]96号《关于转发银监分局》关于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案件风险防控措施情况开展调查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结合邮政金融机构风险管控实际,认真按照《xx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必备指引》做好自查工作,现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按照《xx省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处罚试行办法》和《xx省邮政储汇资金票款安全连锁责任制》以及《州邮政金融业务稽查方案》等重要文件,对邮政金融资金实施有效监控,促进邮政金融业务稳定、健康发展。

二、认真开展省、州局安排的“对银行帐户管理及大额现金交易排查”、“对代发工资业务进行排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职工挪用资金买彩票案件”、“中间业务专项检查”、“排雷行动”、“金秋行动”,以确保邮政储汇资金安全,捍卫经营成果。

三、认真落实资金票款安全局长负责制,实行储汇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年初层层签订《xx县邮政局金融资金安全责任书》。成立有专门的案件防控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和问责制度。认真执行人员排查制度,全面施行轮换岗计划。建立了举报制度,每个职工均发有举报卡。

四、严格按照省局和州局的.要求的频次和内容开展储汇稽查工作,采取突击检查、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对查出的问题和资金安全隐患进行追踪整改、督促落实。

五、认真按照《关于印发州邮政金融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x邮金管〔20xx〕105号和《州邮政金融内控制度评价、现场处罚标准及打分表》要求,积极开展邮政金融内控评价活动。在开展内控评价的同时,对中间业务管理、网点三级权限管理、电子稽查和智能令牌管理、支票印鉴分管、出纳库存现金、银行账户、大额权限审批、特殊业务处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金库“五大制度”、押运钞管理、营销排查等高风险环节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及时排除资金安全隐患,确保储汇资金安全。

六、为强化邮政金融管理,结合本局实际,先后修定了《xx县邮政局储汇资金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对邮政储蓄大额现金支付实行分级审批制度管理的通知》、《调整20xx年储汇周转金定额明确超限提款权限的通知》、《金库管理考核办法》、《xx县邮政局金库管理、上下班接送安全综合考核办法》以及各项应急预案。

七、不足之处:

一是部分班组、支局长以及相关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检查职责;。

二是稽查人员杂务较多,稽查频次和质量未达到要求,稽查深度、力度不够。

三是操作风险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制度执行不力。

四是安防设施不达标,网点人员配备不足。

五是代理保险业务管理较混乱,缺乏相互监督和制约机制。

通过开展此次自查活动,认真对照《指引》和相关案件防控规定要求,努力做到进一步加强案件防控工作,建立案件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案件防控基础工作,完善制度和措施并提高执行力,确保我局邮政金融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案件办理自查报告篇二

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

(2012年6月18日)。

第一复查案件工作组:

根据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司法行政机关评查案件工作的意见》和省司法厅有关指示精神,按照《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评查案件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我局对2011年1月至今办结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律师、公证、社区矫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展开了评查工作。通过对案件指导思想、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应用、法律适用、处理结果、文书格式、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评查,力争通过此次评查,提高我区司法行政的执法水平、办案质量。现将我局开展“案件评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案件评查机构,明确评查人员的责任。

为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我局专门成立了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杨伟国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魏旭峰、李明、闫改莲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业务科室指导辖1区内的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所对2011年1月至今办结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社区矫正和基层法律服务的案件装订归档。

二、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对案件抽查评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局机关召开了工作会议,对评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评查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和部署,并把案件评查工作列为今年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业务科室根据案件归档结果写出案卷目录,对案件来源、案情介绍、编号等做详细注明,为抽查评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研究制定案件抽查评查方案,明确具体评查标准。

明确案件评查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对强调了评查案件的范围、评查案件的内容和重点、评查方法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将案件质量的评定标准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并对不同类型案件的评查严格按各行业的标准执行,评查工作根据以下六个方面标准进行:

(一)执法思想是否端正。是否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做到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文明执法、服务大局;是2否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办理的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充分,有无遗漏等。

(三)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办理的案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规章等是否合法有效,适用法律有无冲突,引用法律条文是否适当、准确、完整,法律文书中的说理论述是否正确充分等。

(四)法律程序是否规范。案件的办理过程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实体处理是否公正。实体处理是否合法合理,对当事人是否平等对待。

(六)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法律文书有无遗漏、缺失,载明的内容是否齐全,文字有无差错等。

该标准易于理解,便于操作执行,确保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四、从五个方面先进行自我评查。

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由局案件评查组对案3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

五、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我局从2011年至今的各项工作案件中抽取了57份案件,案件涉及各个类别,且不重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案件评查严格参照各行业的案件评查标准进行评查,分列出优秀案卷、合格案卷、不合格案卷,对优秀案卷进行表彰,对不合格案卷限期整改。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并从初评案件中挑选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案件各两件;法律援助、律师、公正案件各一件,列明编号、单位、名称上报市司法局。

第一阶段复查案件工作,我们发现通过对各项案件的评查做到了摸清基本情况、

总结。

工作经验、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也及时予以了纠正,更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评查结果显示案件质量明显提高,绝大多数案卷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证据确凿充分、执法程序合法。无论是办案程序、证据调查、办案技术、文书制作、案卷归档、制度建设以及案卷质量等综合评比有所提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确保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公正廉洁的执法水平。

案件办理自查报告篇三

根据《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xx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运用案件质量检查等措施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根据20xx年至今的工作安排,现将有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以来,全区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31件,其中刑事指定案件22件,民事9件,提供关于未成年人咨询100余人次。

(一)接待咨询方面。

为方便群众求助为目标,强化服务功能,本着“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努力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在xx镇xx商贸城设立法律援助临街窗口,方便接待群众,并设置了明显标志,还专门印制了彩色宣传海报与便民指南供当事人取阅。为了接受当事人监督,我们建立了包括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点援制管理办法、律师值班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并积极推行律师值班制度,保证接待人员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我们要求接待人员做到衣着整齐,仪表大方,用语文明,温和耐心,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当时咨询事项进行统一登记。为了保护有些当事人隐私,我们还在大厅设置了等候区与接待区,对涉及未成年人及个别当事人隐私,我们还专门在设置了办公室,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以充分保护当事人隐私。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资源,开辟了法律援助接待热线,向社会公布了咨询电话。

(二)受理、审批、指派方面。

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批、指派过程中,保证法律援助申请在规定的7天时限内做出批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指派律师或基层法律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及时告知理由及申请复议途径。对于农民工申请工伤及讨薪法律援助事项,我们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经济困难证明。对于检察院、法院部门转交的被羁押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中心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提供援助。同时,为了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我们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对基层法律援助站承办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我们也统一制作了规范化文本供给使用,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服务。

(三)案件办理方面。

对于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一律开辟“绿色通道”,免予经济困难证明。对公安、检察院、法院指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第一时间指派,第一时间介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运用庭外调解等工作手段,力争高效、优质人性化解决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纠纷。

为了督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我们不定时地对开庭审理案件进行到庭旁听,并随时向当事人或承办律师了解案件办理情况,要求承办人员必须做到案件材料齐全、程序完好、服务质量优良。对律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心也及时予以协调处理,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制度,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为了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中心积极进行协调沟通。

(四)案件监督方面。

为了保证律师承办案件的质量,我们推行案件跟踪制度。在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的基础上,明确告知当事人承办律师以及法援机构人员不得向受援人收取财物及费用,并在《告知单》上附上投诉电话,我们还逐案发放办案质量跟踪表,依托局机关建立了投诉事项登记、调查和处理制度。对办结案件,中心严格审查案件材料等是否齐全以及当事人反馈意见,全面对案件进行审查和评估,保证案件质量监督机制落到实处。对审查合格的案件,及时予以发放办案补贴。此外,中心还不定期地开展案件质量自查活动,并通过走访,及时沟通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补缺,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为规范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五)优化援助平台。

加强与区妇联、团区委、残联等单位互动协调对接,建立无缝对接的工作网络。作为妇儿委成员单位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时解答未成年人相关法律咨询,积极履行职责,在法律援助工作上站好岗、值好班,承担起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

1、中心人员力量不足。随着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中心人员不足的劣势进一步得以凸显。目前,由于中心尚未列入参公管理,无法吸引法律专业人员加入到法律援助队伍。

2、对照本次服务和质量评估标准,中心在个别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如在接待咨询方面,由于条件限制,在受理、审查、指派方面,中心还没有做到定期公布案件指派、安排和办理情况。在案件办理方面,对向律师了解办案情况后,没有及时给予记录,在案件监督方面,中心未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法律援助人员进行表彰,也未定期通报办案质量检查情况。

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我们将在日后工作中给予不断改进,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中心临街窗口建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中心也将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的跟踪、监督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经费三个基础保障建设,通过狠抓政治思想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各方面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援助站建设,抓好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纵深发展,以促进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使法律援助制度深入民心。

案件办理自查报告篇四

县委办督查室、政府办督查室:

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用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强化提案建议办理的落实,紧紧围绕今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重点,服务大局,努力做好新时期的提案办理工作,强化排查和化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好实事,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纠纷为重点,为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按照县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委领导批示精神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高度重视,对20**年涉及我局办理的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照《永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提案办理汇总表》所列项目和责任人反馈的办理情况,20**年1—12月,上级交办的提案建议一共有14件,其中政协提案共11个,已全部按要求及时办结,办结率为100%,满意率为100%,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受到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提案建议和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1.共接待群众来访共计6件次、19人次,无集体上访。

2.受理热线电话72件,与上年同比增加5%,其中受理县长公开电话1件,反馈率为100%,办结率为100%,满意率为100%。

3.信访电话的办理情况。直接答复17件,提供服务14件。电话交办39件。

4.受理县长信箱1件。

5.局长接访共接待2次,4人次。

6.20**年信访工作的主要特点:从受理数量分析,信、访、电的热点问题主要有:村村通有关政策及服务、网吧申请办证、关于成立健身队的申请、关于建造篮球场的申请、文物保护、广播、收视费用等。从受理情况分析,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提案建议内容都关乎群众文化权益问题;

二是受理的问题涉及面较广。

二、具体做法1.强化意识,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落实办理事项。

我局充分认识到:办理上级机关领导批示案件不仅是一项工作任务,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责任。为此,我局专门召开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涉及文体广电旅游工作的上访问题,成立工作专班,一个案件、一个案件统一思想认识。局长与专班负责人、个案责任人层层明确责任,把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同专班人员的业绩奖惩挂钩,强化工作责任。同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窗口服务人员,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始终牢记执政为民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的利益和困难放在首位,把群众的道理和依据调查了解到位,把处理涉文体广电旅游工作的上访案件工作落实到位。在办理由州广电局要求转办的博南镇青羊厂村李某向州广电局反映李某等九人应该领到的村村通设备和免费配送的电视机这一情况反映中,我局高度重视,由熊存荣书记亲自对本案进行办理。为了切实保障九人的合法权益,熊书记带队亲自深入到青羊厂九名反映情况的农户家中,认真了解真实的情况。经过调查,原因是村级业务人员分类不细,把免费配送电视的农户合配送村村通的农户混淆了,导致应该领到电视机的领到了村村通设备,应该领到村村通设备的却领到了电视机,后来我局根据上报的原始材料,对该村用户的申报情况进行了重新复核,并对9户农户进行了调换,九原告非常满意。

2.实行定包,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加大办理力度。我局在处理上级机关领导批办案件时旗臶鲜明:对上访案件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不解决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每一个涉法上访案件认真做到五定:定专班、定方案、定任务、定时限、定措施。确保件件达到包处理、包复查、包善后、包息诉、包稳定的五包工作目标。包保领导一天听取一次专班工作汇报,一天研究一次解难药方,一天督办一次工作进度,做到每一个涉讼上访案件专班人员均与上访当事人见面详谈,对反映的问题能办的一路畅通,难办的马上疏通,有矛盾的立即变通,有困难的及时沟通,确保了处理信访工作扎实有效的推进。支部书记亲自参与调处重大疑难上访案件,深入当事人家中问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化解了当事人心中的疑虑,使难缠的疙瘩迎刃而解。在办理上级批示的松坡村委会上访反映的游路开发时工程队毁坏了户主的核桃树一事,书记亲自包保,组织专班进行处理。为了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书记带领工作专班先后数次到松坡村进行调解。鉴于当事双方矛盾较大,难以达成调解,我局积极研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处理,并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双方当事人对这一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件办理自查报告篇五

认真学习农村信用社的有关法规和各项金融方针政策。通过本次学习联社印发《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实施》、《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银监发[]17号)和《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银监办发[]77号)。

精神。

等文件,使我充分了解和明确执行规章制度、内控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现按照要求对自身在案件专项治理方面存在问题进行自查并报告如下:

首先在。

思想。

上严格要求自己,不做违法乱纪之事;不参加任何xx组织,不参加赌博、xx等非法行为。认真执行好农村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按时上下班,保持社容社貌的整洁、工作态度端正,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新一天的工作。

其次是在日常的工作中,和同事和睦相处,互相信任,互相督促,但不以感情代替制度。作为分社一名记帐员、电脑操作员,在工作中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管理好电脑,保管好柜员卡及密码,上班时坚持“四双”制度,坚持当时记帐、帐折见面、按日轧帐、总分核对,做到“五无”、“六相符”。办理存取款、转帐业务时,能按规定进行查询操作;对领取大额现金时,要求出示证件,并及时登记,大额的按权限审批;在办理开、销户、挂失定期存款未到期支取等业务能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实行双人复核、双人轧帐、双人临柜等制度,坚守岗位,不脱岗;实行印、证分管,管理好重要空白凭证,及时清点,认真核销;临时离岗时,印、证入箱,营业终了,认真核对帐务,重要空白凭证入库保管;按照手工帐簿,认真进行登记;管理好会计凭、会计帐簿、报表,做好会计凭证、报表等装订保管工作,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完整、有效。

但是,通过本次案件专项治理自查,我也从中发现了自己存在不少问题:

1、有时怕麻烦,临时离柜时电脑没有退至初始状态。

2、有时个人印章没有及时保管好。

3、办理业务时,有时较为粗心,较忙时常忘记让客户。

签名。

签名。

同音不同字,致使凭证要素存在不齐全或不规范等情况。但通过这次自查,我已改正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扬优点,努力改正缺点,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坚决不让感情代替制度,杜绝各类事件发生,以小心谨慎的态度做好每天的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

案件办理自查报告篇六

b、一切线索和情况,以及对其分析研究的成果c、一切线索和情况d、一切线索。

涉烟情报内容涉及广泛,有些内容又相互交叉,为便于实际工作的开展及管理,将其划分为()。

关于涉烟情报搜集的概念,表述正确的是()。

()获取情报的时间距情报产生的时间越远,其价值就越大。

()涉烟案件情报,是以未结案的各类涉烟违法案件为对象建立的涉烟案件情报资料。

涉烟情报搜集的方式分公开和秘密两种,下列方法中属于公开方式的是()。

a、跟踪盯梢b、执法检查c、化装调查d、守候监视。

调查人员为了发现某些具有隐蔽性的违法犯罪案件或线索,特意设计某种诱发违法犯罪的情境,使其自我暴露的秘密调查措施是指()。

a、诱惑调查b、化装调查c、守候监视d、跟踪盯梢。

在调查人员对跟踪对象、跟踪路线及周围环境较为熟悉,有比较好的通讯设备,且跟踪人员足够多的特定环境下,可以采取()。

a、尾随跟踪b、接力跟踪c、迂回跟踪d、交换跟踪关于涉烟情报搜集中的汽车跟踪,做法错误的是()。

a、尽可能选用普通颜色、普通外形的车辆,最好更换当地的车牌,以免引起注意。b、跟踪前,调查人员必须熟识并记准调查对象所驾车辆的特征,熟悉跟踪区域交通线路及沿途情况。

c、多车跟踪时,由最先接近调查对象的那辆车或紧跟在调查对象车后的车辆承担指挥任务。

d、单车跟踪时,当调查对象车停车后,跟踪车内的所有人员应下车找监视点进行观察监视。

根据证据(),可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a、不同表现形式b、不同来源。

c、与案件主要事实的不同关系d、取得是否合法。

直接发问效果不好的情况下,可采取()的方法,使被询问人不知不觉地进入询问正题。

下列()项不是查账实施阶段的相关要求。

d、按类别和性质对有关资料、数据进行整理、归类、分析、实事求是地认定问题的性质。

对卷烟鉴别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应在收到鉴别检验报告之日起()日内向原鉴别检验机构申请复检,逾期不予受理。

a、15b、30c、60d、90。

行政处罚案件移送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所查获的案件()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

a、属于自己管辖,但办案阻力大。

b、属于自己管辖,同时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也有管辖权c、不属于自己管辖。

d、属于自己管辖,同时其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也有管辖权。

内部移送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所查获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移送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法律关于()的规定。

a、地域管辖b、职能管辖c、级别管辖。

d、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向有管辖权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时,应遵循以下程序()。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行政处罚案件,决定批准移送的,应当及时制作案件移送函、涉案物品清单等文书,()日内办理移送手续。

a、三b、五c、七d、十。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行政处罚案件,需要移送的材料有()。

a、案件移送材料目录、案件移送函、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其他有关涉案材料。

b、案件移送材料目录、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其他有关涉案材料。

c、案件移送材料目录、案件移送函、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其他有关涉案材料。

d、案件移送材料目录、案件移送函、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其他有关涉案材料。

从轻处罚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内,对行政违法行为人选择()的方式和()的幅度。

a、最轻最低b、最重较低c、较轻较低d、较轻低于法定幅度。

根据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分类,“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属于()的自由裁量权。

a、在行政处罚幅度内b、选择行为方式c、对事实性质认定d、决定是否执行。

()行政自由裁量权合法性原则也被称为适当性原则。

法定处罚依据规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罚种可供选择的,下列对处罚种类的选择标准表述错误的是()。

c、小王、专卖科长、局长d、小王、局长。

《行政处罚法》中规定了罚缴分离制度,因此行政机关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的,都应当实行罚缴分离。

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a、二一b、二二c、三二d、三三。

须依法收购的卷烟,如果有包装破损等情况,可以酌情降低收购价格,但不得低于全国统一批发价格的()。

a、40%b、50%c、60%d、70%。

案件办理自查报告篇七

为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查处质量和办理效率,根据中央及省、地、县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办理信访,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制。凡上级批转督办的信访件和镇党委、镇人大、镇政府、镇纪委直接收到或镇上主要领导接待受理的群众来访,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班子成员及各分管领导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查处的工作责任制,组成3人以上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对查处工作负领导责任。

2、实行失察责任追究制,因调查不深入、偏听偏信、取证、核对证据不到位,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查办失实,造成当事人重复信访、上访,甚至越级上访者,分管领导和调查人员要负连带责任,实行责任追究。轻者做出检讨,重者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相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3、重要信访的查处要按照查前领导办公会议集中研究,制定调查方案,调查中分管领导要及时汇报调查情况,调查结束后镇领导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讨论确定处理意见,分管领导和调查组人员不得自作主张。一般信访件的查处由各分管领导把关负责,调查处理报告经镇党委书记审阅后方可上报。

4、查办信访件要严格按照“实事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二十字方针进行办理。

1、凡信访件一律由镇党委秘书负责拆阅、登记后,转交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阅示,批转各分管领导负责查处。

2、镇党委书记依据信访件所反映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和相关情况,做出是否专题研究,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的决定,需专门研究的,应及时召开镇领导办公会议研究调查方案,组成工作组,属于一般性的信访件可直接批转分管领导组成调查组负责查处。

3、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及时形成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重要案件经镇领导办公会议讨论确定,一般案件经镇领导办公会议或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后,确定处理意见,形成正式调查处理报告,上报备案。

4、调查处理结果的上报:报告形成后,经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纪委书记把关审核后打印上报。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信访室以及县上主要领导批办的信件,上报时直接报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报告落款为“中共长赤镇委员会调查组”。属县上有关其它部门转办的信件,上报时直接报有关部门,报告落款为“长赤镇人民政府调查组”。属县纪委、监查局转办的'信件上报时直接报县纪委,报告落款为“中共长赤镇纪委调查组”。

1、坚持原则,执行政策、秉公执纪、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认真解决存在问题,切实做好思想工作。

2、保障当事人的权力。根据《党章》、《宪法》和党纪政纪的条规、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信访件要切实保护信访当事人(包括检举人、控告人和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3、严格保密制度。除查办案件人员和领导外,办案人员不得向其它人员泄露检举、控告和申诉人员的姓名、信件和调查取证的情况。

4、严肃处理打击报复诬告陷害行为。

5、按照已转已办的原则,除个别限定了查办时限以及案情比较复杂的信件外,其它信访件从交办到办结,上报结果办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天。

案件办理自查报告篇八

根据《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xx壮族自治区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运用案件质量检查等措施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根据20xx年至今的工作安排,现将有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以来,全区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31件,其中刑事指定案件22件,民事9件,提供关于未成年人咨询100余人次。

(一)接待咨询方面。

为方便群众求助为目标,强化服务功能,本着“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努力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在xx镇甘化商贸城设立法律援助临街窗口,方便接待群众,并设置了明显标志,还专门印制了彩色宣传海报与便民指南供当事人取阅。为了接受当事人监督,我们建立了包括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点援制管理办法、律师值班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并积极推行律师值班制度,保证接待人员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我们要求接待人员做到衣着整齐,仪表大方,用语文明,温和耐心,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当时咨询事项进行统一登记。为了保护有些当事人隐私,我们还在大厅设置了等候区与接待区,对涉及未成年人及个别当事人隐私,我们还专门在设置了办公室,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以充分保护当事人隐私。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123xx8法律服务热线资源,开辟了法律援助接待热线,向社会公布了咨询电话。

(二)受理、审批、指派方面。

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批、指派过程中,保证法律援助申请在规定的7天时限内做出批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指派律师或基层法律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及时告知理由及申请复议途径。对于农民工申请工伤及讨薪法律援助事项,我们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经济困难证明。对于检察院、法院部门转交的被羁押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中心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提供援助。同时,为了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我们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对基层法律援助站承办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我们也统一制作了规范化文本供给使用,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服务。

(三)案件办理方面。

对于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一律开辟“绿色通道”,免予经济困难证明。对公安、检察院、法院指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第一时间指派,第一时间介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运用庭外调解等工作手段,力争高效、优质人性化解决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纠纷。

动为了督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我们不定时地对开庭审理案件进行到庭旁听,并随时向当事人或承办律师了解案件办理情况,要求承办人员必须做到案件材料齐全、程序完好、服务质量优良。对律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心也及时予以协调处理,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制度,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为了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中心积极进行协调沟通。

(四)案件监督方面。

为了保证律师承办案件的质量,我们推行案件跟踪制度。在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的基础上,明确告知当事人承办律师以及法援机构人员不得向受援人收取财物及费用,并在《告知单》上附上投诉电话,我们还逐案发放办案质量跟踪表,依托局机关建立了投诉事项登记、调查和处理制度。对办结案件,中心严格审查案件材料等是否齐全以及当事人反馈意见,全面对案件进行审查和评估,保证案件质量监督机制落到实处。对审查合格的案件,及时予以发放办案补贴。此外,中心还不定期地开展案件质量自查活动,并通过走访,及时沟通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补缺,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为规范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五)优化援助平台。

加强与区妇联、团区委、残联等单位互动协调对接,建立无缝对接的工作网络。作为妇儿委成员单位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时解答未成年人相关法律咨询,积极履行职责,在法律援助工作上站好岗、值好班,承担起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

1、中心人员力量不足。随着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中心人员不足的劣势进一步得以凸显。目前,由于中心尚未列入参公管理,无法吸引法律专业人员加入到法律援助队伍。

2、对照本次服务和质量评估标准,中心在个别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如在接待咨询方面,由于条件限制,在受理、审查、指派方面,中心还没有做到定期公布案件指派、安排和办理情况。在案件办理方面,对向律师了解办案情况后,没有及时给予记录,在案件监督方面,中心未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法律援助人员进行表彰,也未定期通报办案质量检查情况。

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我们将在日后工作中给予不断改进,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中心临街窗口建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中心也将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的跟踪、监督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经费三个基础保障建设,通过狠抓政治思想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各方面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援助站建设,抓好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纵深发展,以促进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使法律援助制度深入民心。

案件办理自查报告篇九

xx镇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根据旗委《“三重一大”工作制度》的精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体现民主公开、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执行“三重一大”情况进行自查,报告如下: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组建了由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镇领导班子作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小组。定人定责,并将机构向部门、村委进行有效延伸,扩大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广泛性。二是形成决策制度。根据旗委文件精神,建立并下发了《xx镇“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制度》,要求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予以重新修订并遵照执行。同时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划拨等均经过镇党委、政府审慎讨论研究后决定。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专题会议研讨、下发文件资料等方式,进行制度宣传,使广大干部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不断增强制度意识,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

1、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集体研究、广泛讨论、民主决策。xx镇采取“结构化”决策模式,条块运作,纠正决策时容易“先入为主”的偏差。对事关全镇经济社会发展长远目标规划、重大改革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决策,首先进行认真调研,形成初步意见,再征询各方意见,最后再提交镇党委办公会议讨论、票决。

2、重要干部任免坚持提名考核、结果公示、纪律部门监督制度。对干部人事任免,实行票决制度,严格按照提出议题、准备材料、酝酿意见、充分讨论、会议票决、作出决策、资料存档7个步骤逐项进行。票决制度使决策过程更加透明,较好地发挥了集体智慧,有效地避免了决策失误。

3、大额资金使用坚持公开透明、程序严格、监督到位原则。一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接待用餐管理制度》等,做到“有法可依”。二是严格规范审批审核手续,大额资金的具体使用层层签批,由项目的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别审核签批,并实行财务帐目联签制度,道道负责、层层把关,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大额资金使用监督制度。大额资金的'使用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并对大额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督查,由财政、纪检组成联合督查组,坚持定期督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原则,逐项对大额资金的使用进行督查。

一是建立会议列席制度。召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会议时,广泛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通过会前沟通、会上举谏、会后监督参与其中,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二是健全评价制度。邀请纪委、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代表组成评估人员,采取座谈或研讨的方式,对决策的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的目的是否符合;决策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决策带来的负面因素;决策实施在群众中的接受程度;决策实施带来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进行评价,评价工作完成后形成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报镇党委政府审议。对决策实施评价报告审议后,形成对决策继续实施、调整或废止的最终决定。三是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对未按决策程序决策的、超越法定职权实施决策的、明知决策错误,没向上级反映或未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的、违反法律法规实施决策的、对应当决策而进行推诿拖延,不及时作出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轻则要求书面检查,重则给予行政处分或停职处理。

xx镇在过去的工作中,通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提升了工作水平,保证了工作效率,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同时,积累下的鲜活经验,为xx镇的发展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民主决策保障与智力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xx镇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并不断完善“三重一大”集体事项决策制度,让民主决策、科学发展成为xx建设的双引擎,带动xx镇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再攀高峰。

xx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案件办理自查报告篇十

各位领导:

大家好!

按照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xx市纪委监察局于20xx年8月27日至9月27日,积极组织人员对以来的案件认真展开了案件质量自查活动,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基本要求对违纪案件,进行了逐卷审阅,拾遗补短,创新提高,进一步完善了案卷材料,确保了案件审理质量。现将案件审理工作及这次自查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领导重视,审理自查工作高位展开。

一直以来,xx市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把案件审理作为案件查办工作收尾重头戏,并提出了“基础建设上档次,机构设臵讲实效,工作程序抓规范,工作内容讲科学”的新要求。

一是强化领导。在接到《中共保定市纪委、保定市监察局关于开展好案件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后,又专门成立了1以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主抓案件审理工作的常委任副组长、审理工作人员为具体成员的案件质量自查小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二乐同志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审理人员按照文件要求,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是优化配置。在人手紧张、办案任务重的情况下,并确定了3名年轻干部从事案件审理工作,成立专门科室,切实承担起案件审理工作的职责。目前,为审理室配备专用办公室、专用电脑和激光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共有专、兼治审理人员6名。通过不断优化审理工作软硬件办公环境,有利于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有效的.促进了案件审理质量的提高。

二、认真部署,审理自查工作有序推进。

我市对照自查要求逐一进行查摆,有针对性的进行部署,保证了审理自查工作的扎实推进。

(一)合理配置,提高审理水平。我市多年来严格落实查审分开的原则,审理和检查分别由不同两个纪委常务分管,其中审理工作由吕金山常务分管,同时主抓廉政、纠风等项工作,审理室主任由从事纪检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审理经验的同志担任,同时安排了两名业务强、素质高的副科级检查员从事审理工作,使审理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创新机制,提升服务高度。我们把征求意见、协2审、审理助辩等审理模式应用于审理过程中,保证了案件质量,同时还维护了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审理实践中还创新了“特聘助审员制度”、“监督审理制度”,此举受到省纪委书记臧胜业的批示,要求逐步在全省推广。

(三)严肃执纪,做好申诉复查。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遵循事实求是的基本原则,把以事实为依据作为正确处理案件的前提和基础来审核把握。实践中,我们注意全面客观地分析案情及导致错误的主客观原因,不以偏概全。在办理申诉案时,我们注重学习案件处理时期党和国家制定的政策条规和法律法规,然后对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把客观公正的观念融入到每一起申诉案件的复查工作之中,做到“复查大计、公正第一”。多年来,未出现一起因审理不规范导致申请复议案件。

(四)认真剖析,确保审理质量。我们这次自查采取边查阅边解决的方式进行,共查阅了714个卷宗,基本上都达到了“二十四字”方针要求,对发现的个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如在乡镇纪委所办案件中多数存在卷宗文书欠规范的问题,为此我们立刻制定出一个规范的模板下发各乡镇,就在刚上交的卷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严格把关,审理自查工作扎实有效。

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审理自查工作中,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自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3效。

自查活动中共查结案件643件,其中20xx年查结案件91件,20xx年查结案件96件,20xx年查结案件90件,20xx年查结案件90件,20xx年查结案件163件,20xx年至今查结案件113件。共给予607名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其中党纪处分531人,政纪处分97人,双重处分21人。通过自查自纠,我市查结的案件均符合“二十四字”基本要求和案卷规范化要求,案件审结率和党政纪处分执行率均达到了100%。自查活动使我们在审理程序上更加规范、定性量纪上更加严格、证据使用上更加准确,有效地提高了审理工作水平。

通过自查,也暴露出我们在审理工作中的一些不足,比如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增强,认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配套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突出重点、创新举措、积极进取、创先争优,不断增强依纪依法办案意识,加大对乡镇纪委的指导力度,充分履行案件审理职责,推进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水平。

案件办理自查报告篇十一

市政府法制办:

按照《xx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x府法〔20××〕2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情况汇报如下:

一、率先垂范健全机制。

为完善行政执法案件公众参与机制,调动群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性,推动行政处罚依法、规范、公开、合理实施,我市自20××年8月就全面实施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由群众公议团成员来参与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履行评议、监督职责,我局在全市执法机构中率先开展群众公议工作,受到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为扎实、有序地开展城管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活动,我局从制度建设入手,印发了《xxx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办法》和《xxx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规则》等相关文件,要求所属各执法大队每月至少有1件行政处罚案件纳入群众公议,每年群众公议案件不低于总案件的20%,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群众公议,从制度上确保城管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常态化。

积极推行群众公议制度与规范自由裁量权阳光运行的各项政策措施相结合,完善《xxx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稳步推进城管系统标准化建设,要求做到执法用语、执法流程、行政处罚的标准统一,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取证意识和执法规范化意识,使所办案件经得起群众的检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更为规范。

二、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截至目前,20××年我局共计组织了4次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公议了13件行政处罚案件,其中11件案件,公议员一致认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理额度合理,对处罚意见无异议,有1件案件公议员经评议认为处罚金额偏低,有1件案件公议员经评议认为处罚金额偏高,我局法制科工作人员会同具体案件办案人员再研究,认真吸收了公议员的意见,并向群众公议团成员作了书面说明,同时将处理决定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让公议员走进城管部门,和城管人员展开充分的交流,让群众监督城管工作的开展,让群众了解城管工作真实情况,让群众认识到城管工作的艰辛和困难,促进群众对城管执法和城管队伍的.理解和支持。

三、暴漏瑕疵整改提升。

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有力的促进了我局的法制化建设,同时也暴漏了我局案件办理中存在瑕疵,主要体现在:案件证据单一,自由裁量权执行不够准确,汇报案情不规范等。我局将采取相应的培训措施,提高执法队员的执法水平,完善执法队员的执法手段,改善执法队员的执法装备,实现多方式多途径采集证据。

规范办案人员行政处罚群众公议汇报程序,按照先汇报案号案名,后汇报案情,再汇报处罚依据和自由裁量权的确定等一系列顺序来汇报,从而让群众公议员听得懂听得明白,以便履行评议、监督职责。

今后,我局将更加规范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在我局进行的更好,以此来促使城管执法工作更上新台阶,提升城管执法公信力。

20××年××月××日。

案件办理自查报告篇十二

通过对20xx年年末和20xx年一、二季度末上报县人民银行(及市农金体改办)科目统计数据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没有发现下列统计违法行为。

1、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金融统计资料,更没有违反统计法规和工作程序编造统计数据的行为。

2、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至,数据差异不大。

3、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

4、未强迫或授意基层信用社和基层社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

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贯彻情况。

1、认真贯彻《统计法》、《金融规定》等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及时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系统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4、依法向人民银行报送统计数据、报表、统计资料。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联社金融统计工作主要由计划信贷股负责,计划信贷股配备专职统计员一名,各基层信用社的统计工作基本上是由信用社主办会计、内勤主任或信贷会计兼任,未配专职统计人员。

2、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状况。

联社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一般是利用举办会计,信贷培训班时,对统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今年统计局要求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联社以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普法、统计执法培训工作为契机,组织全县基层信用社统计人员学习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了统一考试,使他们进一步增强了统计意识,提高了统计人员素质,对统计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未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未建立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统计制度,使得统计人员职责不明确。由于统计人员大都是会计兼职,在统计上报工作中遇到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情况,就存在一些估报、漏报、迟报等有违统计法规的现象。

3、农村信用社的许多统计数据仍处于手工操作状态,工作效率不高。

(二)针对以上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尽快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建立完善农村信用社的统计制度,加强法律建设,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依法统计,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加快农村信用社统计电子步伐,使他们尽快改变手工统计的落后状况,逐步提高统计工作效率,以适应金融统计发展的需要。

案件办理自查报告篇十三

根据区档案局下发的《关于2009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区纪委监察局对自身档案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到位。区纪委监察局领导始终将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议事日程,明确目标,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常委主抓档案工作,并根据处室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目前,我单位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名,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名,由各处室人员兼任,做到了档案工作机构、人员、职责、制度的“四落实”。

二是借助外力,提高效率。针对纪检监察档案管理工作任务重、时效性强、比较繁琐的实际,区纪委监察局在不断提高自身档案管理能力的同时,还积极争取区档案管理部门的支持。定期向区档案局通报档案管理工作情况,加强与档案局相关科室业务人员的沟通,请教档案管理工作知识。区档案局还专门指派了一名指导员具体指导区纪委监察局档案管理工作,在此我们向区档案局的相关领导和同事表示感谢。

一是细化管理,健全制度。认真组织处室人员以及专兼职档案员学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规文件,并依照《档案法》的'规定,先后完善修订了《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文书档案归档制度》、《档案资料借阅制度》、等项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统计、鉴定、查阅、销毁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明确规定。此外,我们还结合区纪委监察局工作实际建立了《密码工作人员保密制度》、《密码设备管理制度》等2项特色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档案管理工作机制,促进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健全制度的同时,我们还积极组织参加市、区档案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档案业务知识培训,并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各室在档案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形成了人人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各室参与档案管理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大投入,完善硬件。在硬件投入方面,区纪委监察局在档案室内配置了干粉灭火器、空调,安装了防盗门、窗帘,确保了室内干净通风,达到了档案室防火、防虫、防盗、防鼠、防潮、防强光、防霉变的“七防”要求。同时,先后制备了温湿度计等设备,使档案室在管理、监测方面有了可靠的物质保障。随着电子文件档案管理的逐步普及,在领导的重视下,区纪委监察局将计算机运用于档案整理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计算机,设立了信息系统的防火墙、访问控制密码,并责成专人负责,做到了科学、规范操作,保证了档案资源的高效、安全利用。

一是及时完成文件归档入库和分类整理工作。对于各类档案,我们都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做好收集、归档工作,做到所有档案集中管理,各类档案上架管理。

根据国家档案相关分类标准,结合自身档案工作实际,区纪委监察局将档案分为文书档案和案件档案两类。文书档案采用年度——组织机构分类法,案件档案采用年代——问题分类法,分别进行分类组卷,对个别不规范的案卷重新进行了拆装,整理补齐。今年以来,我们又对历年档案进行了清查、统计、整理、鉴定,对应归档而未归档的文件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鉴定、补归档。

二是加强档案资料保密工作,严防泄密。区纪委监察局始终重视加强对文件材料收集和鉴定销毁工作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年初与机关各室签订《保密承诺书》,确保做好应归档文件的传阅、保存工作。此外,我们还制定实施了多项保密措施,加强对案卷资料的保管、保密力度,并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档案是历史的真迹,能给我们的工作提供很多经验、依据,尤其是案件档案,是复议申诉案件必不可少的依据。区纪委监察局一贯注重做好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在严格贯彻保密法和档案法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借阅规则》,同时最大限度的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作用,为机关工作服务。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发挥老档案的作用,如利用近年来的案卷档案资源,深入分析新时期下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和面临的问题,从中找出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强化。

通过自查,区纪委监察局档案管理工作在区档案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了《档案法》、《档案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各项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又有了新的提升。但在自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兼职档案员变动比较频繁,虽然工作都进行了交接,但某些文件没能做到及时归档。档案员在业务上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还需进一步的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相关制度的学习贯彻,同时强化业务培训,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努力使区纪委监察局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案件办理自查报告篇十四

【导语】本站的会员“9991cpu”为你整理了“案件专项治理自查报告”范文,希望对你有参考作用。

自参加农村信用社工作20多年以来,我一直以一名合格的员工严格要求自己,树立“社兴我荣、爱社如家”的主人翁精神,认真学习农村信用社的有关法规和各项金融方针政策。通过本次学习联社印发《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银监发[]17号)和《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银监办发[]77号)精神等文件,使我充分了解和明确执行规章制度、内控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现按照要求对自身在案件专项治理方面存在问题进行自查并报告如下:

首先在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不做违法乱纪之事;不参加任何xx组织,不参加赌博、xx等非法行为。认真执行好农村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按时上下班,保持社容社貌的整洁、工作态度端正,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新一天的工作。

其次是在日常的工作中,和同事和睦相处,互相信任,互相督促,但不以感情代替制度。作为分社一名记帐员、电脑操作员,在工作中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管理好电脑,保管好柜员卡及密码,上班时坚持“四双”制度,坚持当时记帐、帐折见面、按日轧帐、总分核对,做到“五无”、“六相符”。办理存取款、转帐业务时,能按规定进行查询操作;对领取大额现金时,要求出示证件,并及时登记,大额的按权限审批;在办理开、销户、挂失定期存款未到期支取等业务能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实行双人复核、双人轧帐、双人临柜等制度,坚守岗位,不脱岗;实行印、证分管,管理好重要空白凭证,及时清点,认真核销;临时离岗时,印、证入箱,营业终了,认真核对帐务,重要空白凭证入库保管;按照手工帐簿,认真进行登记;管理好会计凭、会计帐簿、报表,做好会计凭证、报表等装订保管工作,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完整、有效。

但是,通过本次案件专项治理自查,我也从中发现了自己存在不少问题:1、有时怕麻烦,临时离柜时电脑没有退至初始状态。2、有时个人印章没有及时保管好。3、办理业务时,有时较为粗心,较忙时常忘记让客户签名或签名同音不同字,致使凭证要素存在不齐全或不规范等情况。但通过这次自查,我已改正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扬优点,努力改正缺点,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坚决不让感情代替制度,杜绝各类事件发生,以小心谨慎的态度做好每天的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

案件办理自查报告篇十五

根据《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xx壮族自治区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运用案件质量检查等措施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根据20xx年至今的工作安排,现将有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以来,全区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31件,其中刑事指定案件22件,民事9件,提供关于未成年人咨询100余人次。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接待咨询方面。

为方便群众求助为目标,强化服务功能,本着“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努力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在xx镇甘化商贸城设立法律援助临街窗口,方便接待群众,并设置了明显标志,还专门印制了彩色宣传海报与便民指南供当事人取阅。为了接受当事人监督,我们建立了包括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点援制管理办法、律师值班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并积极推行律师值班制度,保证接待人员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我们要求接待人员做到衣着整齐,仪表大方,用语文明,温和耐心,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当时咨询事项进行统一登记。为了保护有些当事人隐私,我们还在大厅设置了等候区与接待区,对涉及未成年人及个别当事人隐私,我们还专门在设置了办公室,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以充分保护当事人隐私。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123xx8法律服务热线资源,开辟了法律援助接待热线,向社会公布了咨询电话。

(二)受理、审批、指派方面。

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批、指派过程中,保证法律援助申请在规定的7天时限内做出批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指派律师或基层法律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及时告知理由及申请复议途径。对于农民工申请工伤及讨薪法律援助事项,我们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经济困难证明。对于检察院、法院部门转交的被羁押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中心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提供援助。同时,为了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我们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对基层法律援助站承办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我们也统一制作了规范化文本供给使用,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服务。

(三)案件办理方面。

对于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一律开辟“绿色通道”,免予经济困难证明。对公安、检察院、法院指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第一时间指派,第一时间介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运用庭外调解等工作手段,力争高效、优质人性化解决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纠纷。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效地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为了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中心积极进行协调沟通。

(四)案件监督方面。

为了保证律师承办案件的质量,我们推行案件跟踪制度。在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的基础上,明确告知当事人承办律师以及法援机构人员不得向受援人收取财物及费用,并在《告知单》上附上投诉电话,我们还逐案发放办案质量跟踪表,依托局机关建立了投诉事项登记、调查和处理制度。对办结案件,中心严格审查案件材料等是否齐全以及当事人反馈意见,全面对案件进行审查和评估,保证案件质量监督机制落到实处。对审查合格的案件,及时予以发放办案补贴。此外,中心还不定期地开展案件质量自查活动,并通过走访,及时沟通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补缺,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为规范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五)优化援助平台。

加强与区妇联、团区委、残联等单位互动协调对接,建立无缝对接的工作网络。作为妇儿委成员单位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时解答未成年人相关法律咨询,积极履行职责,在法律援助工作上站好岗、值好班,承担起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

三、

困难与不足:

1、中心人员力量不足。随着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中心人员不足的劣势进一步得以凸显。目前,由于中心尚未列入参公管理,无法吸引法律专业人员加入到法律援助队伍。

2、对照本次服务和质量评估标准,中心在个别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如在接待咨询方面,由于条件限制,在受理、审查、指派方面,中心还没有做到定期公布案件指派、安排和办理情况。在案件办理方面,对向律师了解办案情况后,没有及时给予记录,在案件监督方面,中心未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法律援助人员进行表彰,也未定期通报办案质量检查情况。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我们将在日后工作中给予不断改进,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中心临街窗口建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中心也将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的跟踪、监督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经费三个基础保障建设,通过狠抓政治思想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各方面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援助站建设,抓好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纵深发展,以促进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使法律援助制度深入民心。

***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局及***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为工作目标,精心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08年11月至今,共为贫弱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30余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xx00多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0余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各项主要工作简单。

总结。

如下:

一、领导重视,确保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08年以来***市局党组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把法律援助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着重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规范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对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二、坚持服务大局,突出抓好困难职工、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的法律。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援助,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已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30余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10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0件。受援人中:残疾人xx人,未成年人10人,农民工xx0人。

三、推动法律援助向基层拓展,逐步形成基本覆盖各类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网络。

大力推进法律援助“进乡村、进社区”,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拓展。全市已建立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点22个,在册法律援助志愿者1xx名。法律援助工作站已覆盖全市xx个乡镇、办事处,村级法律援助联络点覆盖率已达100%,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和国防利益、农民工等专门工作站也相继建立,全市法律援助网络初步形成。

四、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不断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积极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向困难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开展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题宣传活动,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对比较关心的劳动争议、工伤等工作、生活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认真详细地解答,散发宣传资料xx00余份(册);在***人民广播电台播出了四期《法制与生活》栏目,参与***电视台录制典型案例1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和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在办案中,教育法律援助人员严格执行法律援助办案程序,各个环节都做到认真、严谨,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中心对每个援助案件都发放和收集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反馈卡”,还对10%以上的案件进行了旁听庭审;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援助案件,实行了集体研究制度,办案质量均达良好以上。

根据xx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本中心认真依照xx市法律援助中心制定的《法律援助服务和质量评估参考标准(试行)》进行自我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接待咨询方面: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起,中心承办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还将纳入效能办网上审批系统,接受效能办的随时督查。

二、受理、审批、指派方面:

在中心成立之初,我们就建立了一系列受理、审批、指派制度,保证法律援助申请在规定的7天时限内做出批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及时告知理由及申请复议途径。对于农民工申请工伤及讨薪法律援助事项,我们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经济困难证明。对于公检法部门转交的被羁押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中心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提供援助。同时,为了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我们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对基层法律援助站承办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我们也统一制作了规范化文本供援助站使用,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服务。

三、案件办理方面:动为了督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我们不定时地对开庭审理案件进行到庭旁听,并随时向当事人或承办律师了解案件办理情况,要求承办人员必须做到案件材料齐全、程序完好、服务质量优良。对律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心也及时予以协调处理,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制度,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为了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中心积极进行协调沟通。如今,基本上实现了与劳动仲裁衔接以及与司法救助的对接,与法院基本上做到互查互免。对于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心开辟了诉前介入等法律援助程序,保证了与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的配合畅通。此外,由于长乐没有相关鉴定机构,我们也积极协助当事人向xx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减免或缓缴相关鉴定费用申请,保证当事人能够顺利进入诉讼程序。

根据xx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本中心认真依照xx市法律援助中心制定的《法律援助服务和质量评估参考标准(试行)》进行自我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接待咨询方面:

本中心以方便群众求助为目标,强化服务功能,本着“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努力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在局机关底层设置了专门的法律援助接待场所,并设置了明显标志,设立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还专门印制了彩色宣传单与便民指南供当事人取阅。为了接受当事人监督,我们建立了包括接待、值班、岗位责任、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统计分析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并积极推行志愿者律师值班制度,保证接待人员具有法律本科以上专业知识。我们要求接待人员佩戴统一上岗标识,做到衣着整齐,仪表大方,用语文明,温和耐心,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当时咨询事项进行统一登记。为了保护有些当事人隐私,我们还在大厅设置了等候区与接待区,对涉及未成年人及个别当事人隐私,我们还专门在四楼设置了接待室,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以充分保护当事人隐私。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123xx8法律服务热线资源,开辟了法律援助接待热线,向社会公布了咨询电话,并在大厅公示监督电话等基本监督内容。5月份起,中心承办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还将纳入效能办网上审批系统,接受效能办的随时督查。

二、受理、审批、指派方面:

在中心成立之初,我们就建立了一系列受理、审批、指派制度,保证法律援。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助申请在规定的7天时限内做出批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及时告知理由及申请复议途径。对于农民工申请工伤及讨薪法律援助事项,我们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经济困难证明。对于公检法部门转交的被羁押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中心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提供援助。同时,为了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论文联盟实处,我们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对基层法律援助站承办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我们也统一制作了规范化文本供援助站使用,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服务。

三、案件办理方面:动为了督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我们不定时地对开庭审理案件进行到庭旁听,并随时向当事人或承办律师了解案件办理情况,要求承办人员必须做到案件材料齐全、程序完好、服务质量优良。对律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心也及时予以协调处理,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制度,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为了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中心积极进行协调沟通。如今,基本上实现了与劳动仲裁衔接以及与司法救助的对接,与法院基本上做到互查互免。对于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心开辟了诉前介入等法律援助程序,保证了与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的配合畅通。此外,由于长乐没有相关鉴定机构,我们也积极协助当事人向xx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减免或缓缴相关鉴定费用申请,保证当事人能够顺利进入诉讼程序。

四、案件监督方面:

为了保证律师承办案件的质量,我们推行案件跟踪制度。在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的基础上,明确告知当事人承办律师以及法援机构人员不得向受援人收取财物及费用,并在《告知单》上附上投诉电话,我们还逐案发放办案质量跟踪表,依托局机关建立了投诉事项登记、调查和处理制度。对办结案件,中心严格审查案件材料等是否齐全以及当事人反馈意见,全面对案件进行审查和评估,保证案件质量监督机制落到实处。对审查合格的案件,及时予以发放办案补贴。此外,中心还不定期地开展案件质量自查活动,加强与兄弟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并通过走访,及时沟通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补缺,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为规范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通过自查,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了目前我市法援工作还存在的一些困难与。

不足之处,主要是:

1、中心人员力量不足。随着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中心人员不足的劣势进一步得以凸显。目前,由于中心尚未列入参公管理,无法吸引法律专业人员加入到法律援助队伍。中心编制3人,由于调动或辞职,当前中心无人占编。中心人员依托局机关公务员进行管理运作。

2、对照本次服务和质量评估标准,中心在个别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如在接待咨询方面,由于条件限制,中心还没有放置盲文宣传资料,也未设置电子触摸屏、闭路电视等。在受理、审查、指派方面,中心还没有做到定期公布案件指派、安排和办理情况。在案件办理方面,对向律师了解办案情况后,没有及时给予记录,并且在与公安部门协调中,还无法做到诉前调阅、复印案件相关材料,造成法律援助的浪费和成本的增加。在案件监督方面,中心未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法律援助人员进行表彰,也未定期通报办案质量检查情况。

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我们将在日后工作中给予不断改进,进一步加强法律援。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助中心窗口建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中心也将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的跟踪、监督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经费三个基础保障建设,通过狠抓政治思想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各方面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援助站建设,抓好村(居、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纵深发展,以促进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使法律援助制度深入民心。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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