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所产生的感悟和思考,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领悟和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和精神内核。读后感的写作技巧和方法有哪些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下面是一些读者写的读后感,希望能给你带来一些灵感。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篇一
《活着》是作者余华在被美国民歌《老黑奴》打动下写的一篇小说。歌中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活着》就是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
在自序中作者写到: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福贵经历了多余常人的苦难。在许多人看来,福贵的大半辈子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作者从第一人称的角度出发,这样完全表达出福贵本身最真实的人生态度。
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界上最好的妻子。妻子与他风雨同舟,相濡以沫。在福贵一无所有时,得知他已彻底戒赌后,又回到福贵身边与他共患难。他有着世界上最懂事的子女,在他从大宅子到茅草房时女儿并没表现出不习惯。在他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下,儿子还能热爱生活、热爱生命。还有他的女婿、外孙、朋友和生活的点点滴滴。在他的讲述中他苦难的经历里充满了幸福和快乐。
龙二靠赌博赢走了福贵的全部家产后变为土财主。神气不到四年,一解放,共产党没收了他的田产。他嘴硬被叫恶霸地主,最终被毙掉。龙二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丢了性命。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活着》描述了福贵动荡和苦难的一生,也是平静和快乐的一生,同时也让我们知道绝望并非绝对,无论什么时候都应保持对生命的敬畏,对生活的热爱。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篇二
《童年》是高尔基写的小说三部曲其中的第一部(第二部《在人间》,第三部《我的大学》),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童年》通过讲述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的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劳动人民的生活状况。在这本书中,给阿廖沙讲故事的外祖母,还有乐观淳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都给过阿廖沙以力量和帮助,使他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充满爱心的人。高尔基真是的描述了自己苦难的童年。小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生活环境是让人心酸的。他三岁时父亲生病去世了,便跟着妈妈来到外婆家。外公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两个舅舅也是粗暴、自私的人。
阿廖沙就在这个家庭中饱受虐待:外公经常痛打外婆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我很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那种痛苦,我们的童年,身边都有父母,家长的保护,是家里的掌上明珠,从不受苦,受累,无论什么事情都对我百依百顺。小时候,妈妈经常带我去亲戚家玩,如果我看见什么东西好,无论是谁,都会满足我的要求。我的童年充满了幸福与快乐,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读了《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告诉我们要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一定要不怕困难,做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用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篇三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狼王梦》。
读完了这本书,我有很大的感受。紫岚一生都投入与培养狼王,却不顾自己的身体,最后,弄的自己成了残废,但我坚信,它的子孙将来一定有一只能够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以后我一定要向紫岚一样,有着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向着自己的目标而努力。
暑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狼王梦》。一开始我就很想知道其中的内容,“狼王梦”的大概内容——母狼紫岚想完成黑桑遗志,让它生下的狼崽中有一只能当上狼王,可结果它精心培育黑仔,蓝魂儿、双毛、都分别被叼走、咬死、吃掉,狼王的“梦”,也成为泡影。
这本书专写狼,作者沈石溪以狼为中心,写了一篇长篇小说——《狼王梦》,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莫过于《血洒碧空》这个章节。这个章节读得我不禁流下了眼泪:狼母紫岚为了不让狼孙们被吃掉黑仔的那只老雕叼走,和老雕展开了一场智慧和生死较斗,最终两败惧死……这可是母亲的伟大啊!
《狼王梦》这本书把人们所憎恶的狼写成有私心、有母爱的人,表面上写的是狼,其实深层含义是:人和狼一样凶恶,一样的爱,但狼杀其它动物,仅是为维持自己的口腹和生态平衡;人杀其它动物,为了它们身上的“珍宝”(如熊胆、狼毫、……)而掠杀它们。狼吃的羊,人也吃;人吃的烟,狼不吃……所以,人要忏悔,要行动。请保护野生动物,不要为了一己之私而破坏了大自然!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篇四
活着,不止是活着。
和朋友打声招呼,微笑一下,那是活着。
在书中徜徉,那也是活着。
躯体在,灵魂已无,那不叫活着;躯体不在,精神永存,那才叫活着。
活着已死,死后犹存,臧克家先生笔下的鲁迅,还活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全力解放全中国的毛泽东主席,也活着。
活着,不光是这样,有所成就,也叫活着。
努力学习,奋发向上,那叫活着。
持之以恒,坚持不懈,那也叫活着。
临危不惧,敢于克服可能,亦是活着。
临阵脱逃,贪图享乐的人,不算真正的活着;实现了自己远大目标的人,那才叫活着。
不断进取,激发自己的潜能,叫活着。
给同学讲一道题,与同学共同奋进,那也是活着。
战胜恐惧,突破自我将自信调到最大值,积极向上,做回自己最大限度的展示自己的优点和才华,那便是最好的活着。
活着,不止是活着。做回自己,好好学习,便是我们当前活着的最好方法。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篇五
在一次私自上山打猎的过程中,根鸟遇到了一只白色的鹰,得到了一块神秘的布条。就因为这布条上的“大峡谷”“紫烟”,根鸟背井离乡,穿过寂寞的荒漠、恐怖的戈壁,在青塔镇遭遇欺骗的同时也受到了真善美的垂爱,还神话般得到一匹白色的宝马。接着又陷入鬼谷,过着地狱般的生活,经历了死亡的边缘后,根鸟第一次回到现实,强烈地思念起家乡——菊坡的老父。这段经历是根鸟在难以想象的孤独、困苦、艰辛的极端环境中抗争的生命里程,根鸟也因此逐渐成熟、智慧、果敢、坚忍起来。第二次踏上西行的孤旅是在父亲死后,根鸟烧毁了房子,也烧毁了自己的根。这一去似乎意味着更彻底,更义无返顾。这次,根鸟在和美富庶的米溪用自己的智慧、善良、勇敢和诚实博得了爱情之神的怜爱,安逸的生活和美好的秋蔓让根鸟深深的留恋在米溪,而忘了心中那个美丽的梦。又是一次幻觉,让这个少年恍惚起来。根鸟重新踏上寻梦的征途,然而根鸟再也不像上次那么义无返顾,那么纯粹无念。米溪的安逸与富庶滋生了根鸟的惰性。在一个糜烂的小镇——莺店,根鸟学会了赌博、酗酒,甚至变卖白马,所有的理想以及之前磨练的好品质不复存在。当根鸟再次邂逅板金,那个最纯粹的梦,又重新燃起,终于根鸟找到了那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寻到了梦中的梦。
曹文轩要通过一个虚构的小说把整个人生的喜怒哀乐、坎坷曲折浓缩在根鸟短短的四五年的成长过程中。每处景每个人每样物都被赋予了象征意义:理想就是那遥远又似在眼前的缭绕的洁白的烟雾、幽香的繁茂的纯洁的百合和忧伤的柔弱的纯真的紫烟。追寻理想的征途艰辛又不乏乐趣,一路付出一路回报,一路播撒一路收获,寻梦不一定成功但一定有收获,或是预定的或是意外的。根鸟和板金就是这样的两个代表。一路上,支撑你前行的除了理想、信念、责任,还有亲情,爱情,友情,恩情,随时涌动的一点感动……父亲的鼓励、板金的教导、驼队的关爱、老奶奶的照料、和尚的馈赠、独眼老人的相救、米店老板的赏识、秋蔓的爱慕、金枝的柔情……都是根鸟寻梦的支持,也是人生会遇到的好心人,好好把握根鸟们吧,感激根鸟们吧!一路上更有磨练你让你成长的的沟沟坎坎,饥饿、寒冷、劳累、疾病、孤独、折磨、诱惑,旅途的寂寞艰辛,时时围困的饥饿,长脚的虚伪、疤子的凶横、金毛的狡诈、班主的冷酷、店家的势力、豪赌的诱惑、挥霍的快感、酗酒的麻醉……也好好感激吧,因为有了根鸟们的磨砺,人生才变得丰富,才发育得成熟,才懂得珍惜!
好好读读此书,在曹问轩纯美的文字里玩味语言文字的精妙;在扣人心弦的情节里品位人生百味;在根鸟的成长经历中感悟人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篇六
事物总有对立的一面。有喜才会有悲,有欢才会有愁,有希望才会害怕失望。欢喜、悲愁、害怕都是因为心中有“欲”。“欲”既然能带来欢喜、悲愁、使人畏惧。那么无“欲”当是无悲、无喜、无欢、无愁、无畏的。一个遇事能处变不惊、沉着应对,面对困难无所畏惧的人,那是因为他心中不受这件事的对立面,也就是不受其他“欲望”的干扰。所谓无欲而心静与无欲则刚,就是这个道理。“无欲”并不是要人摈弃七情六欲,能抛弃七情六欲的那不是人,是“神”。“无欲”真正要做的,是“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事万物产生时,不要用其他念头去禁锢和干预,要顺其自然,不能以自我为中心去思考;当事、物发展后不要自以为尽了力;而当事物发展到一定高度后,也不要居功自满;只有不受各种对立因素的干扰,事、物才能最终达到圆满。
上面这个过程就好比心中有一个好的`“创意”,还没开始去实施时,自己就不断的用各种理由去否定它,那么这个“创意”肯定是不会展现出来的。只有去实施这个“创意”,它才能逐步展现出来。当这个“创意”实施到一定阶段,出现困难后,也不要为自己找各种借口来中断它,只有一心一意做下去,这个“创意”的效果才能最终展现。而当这个“创意”最终得以实现后,也不要沾沾自喜,自得自满,只有这样才能使这个“创意”达到完美的效果。这个“创意”可以是一个创业的点子,也可以是对一个姑娘的爱慕之心,也可以是一种生活的态度,也可以是为人处世的方法等等。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倾,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为始,生而不有,为了不持,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篇七
沈石溪是一位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同学们都说他写的动物小说可好看啦。我这心里痒痒的,在软磨硬泡下,妈妈终于给我买了一套他的书《狼王梦》。我真是爱不释手呀,最近都读了好几遍啦!
故事中的紫岚是一头母狼,主要写了她执着地培养她的孩子,想把孩子培养成一代狼王。经历了一次次挫折和失败,但她没有放弃,直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作为一个母亲,她一路都为自己的梦想坚持努力着,当我读到“紫岚温柔地舔着蓝魂儿的脖颈,蓝魂儿享受地闭上眼睛,突然咔嚓一声,紫岚咬断了蓝魂儿的脖子,温热的狼血流了下来。”我惊讶得瞪大了眼睛,天哪,这是一个母亲能做出来的吗?我的心揪成了一团,继续看下去才明白了原来是紫岚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没有自由,没有尊严地活着,他选择了让孩子有尊严地死去。这是多么痛的抉择,为了狼族的尊严,为了孩子不长时间的痛苦,作为母亲把痛苦留给了自己,选择这样的方式结束孩子的生命。我虽然很不理解她这样的做法,但我却很佩服她做出这样的选择。
狼王梦中的紫岚一次次的选择都让我肃然起敬,公狼遭到不幸的时候,她不是选择嚎啕大哭,而是把坚定的信念和理想装进了心中,继而一生都在坚持。当我读到故事的尾声时,我读到“紫岚想,我反正是要死的,与其两三个月后老死在荒原,还不如用残剩的有限的生命来完成最后的夙愿,替惨死的黑仔报仇,为即将出世的狼孙们扫清生存的障碍。”读到这儿,我的内心再一次被震撼了,紫岚又做出了一次不可思议的抉择。她要用牺牲自己的方式来成全她未完成的梦想。这一次次的取舍中,让我看到了作为一个母亲的艰辛与无奈。读着读着,我不禁泪流满面。
突然看到了正在厨房忙碌着的母亲,我的鼻子竟然酸起来,我的妈妈又何尝不是紫岚呢。多少次,妈妈为了我,舍弃了她自己的爱好,自己的闲暇时间,她的世界里满满的只剩下我。叮铃铃,电话铃打断了我的沉思,“哦,不去了,今天我还要陪女儿去学作文呢!”妈妈估计又一次拒绝了她好友的邀约。
母亲的抉择里孩子永远是第一位!
沈石溪是一位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同学们都说他写的动物小说可好看啦。我这心里痒痒的,在软磨硬泡下,妈妈终于给我买了一套他的书《狼王梦》。我真是爱不释手呀,最近都读了好几遍啦!
故事中的紫岚是一头母狼,主要写了她执着地培养她的孩子,想把孩子培养成一代狼王。经历了一次次挫折和失败,但她没有放弃,直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作为一个母亲,她一路都为自己的梦想坚持努力着,当我读到“紫岚温柔地舔着蓝魂儿的脖颈,蓝魂儿享受地闭上眼睛,突然咔嚓一声,紫岚咬断了蓝魂儿的脖子,温热的狼血流了下来。”我惊讶得瞪大了眼睛,天哪,这是一个母亲能做出来的吗?我的心揪成了一团,继续看下去才明白了原来是紫岚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没有自由,没有尊严地活着,他选择了让孩子有尊严地死去。这是多么痛的抉择,为了狼族的尊严,为了孩子不长时间的痛苦,作为母亲把痛苦留给了自己,选择这样的方式结束孩子的生命。我虽然很不理解她这样的做法,但我却很佩服她做出这样的选择。
狼王梦中的紫岚一次次的选择都让我肃然起敬,公狼遭到不幸的时候,她不是选择嚎啕大哭,而是把坚定的信念和理想装进了心中,继而一生都在坚持。当我读到故事的尾声时,我读到“紫岚想,我反正是要死的,与其两三个月后老死在荒原,还不如用残剩的有限的生命来完成最后的夙愿,替惨死的黑仔报仇,为即将出世的狼孙们扫清生存的障碍。”读到这儿,我的内心再一次被震撼了,紫岚又做出了一次不可思议的抉择。她要用牺牲自己的方式来成全她未完成的梦想。这一次次的取舍中,让我看到了作为一个母亲的艰辛与无奈。读着读着,我不禁泪流满面。
突然看到了正在厨房忙碌着的母亲,我的鼻子竟然酸起来,我的妈妈又何尝不是紫岚呢。多少次,妈妈为了我,舍弃了她自己的爱好,自己的闲暇时间,她的世界里满满的只剩下我。叮铃铃,电话铃打断了我的沉思,“哦,不去了,今天我还要陪女儿去学作文呢!”妈妈估计又一次拒绝了她好友的邀约。
母亲的抉择里孩子永远是第一位!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狼王梦》,我一口气看完了它,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不,狼王梦是不会破灭的!真正优秀的狼的精神和血统是不会随着死亡而离去的!紫岚的亲生女儿媚媚的孩子中,有两只公狼仔,一只毛色漆黑,一只毛色发紫,我相信,它们不但继承了黑桑、紫岚的美丽毛色,也一定继承了它们聪明的头脑,强健的体魄,还有那颗炙热的狼心。血管里流淌着的血混合着坚毅、勇敢、自信等属于优秀的狼的特有品质!我相信,他们之中一定会有一只成为顶天立地驰骋风云的狼王!
诚然,紫岚是只狼,只是只狼,可我觉得,比起那些吸毒赌博酗酒伤人殃国殃民醉生梦死的家伙,紫岚似乎更对得起“人”这个称号。狼王梦,是永远的梦。它失败了,它没有能扶持任何一只公狼上位;可它真的输给了命运了吗?不,不会的,优秀的狼是永远不会败给命运的!
恍惚间,那匹母狼紫岚,就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仰天长啸……。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非常感动。这本书是《狼王梦》,作者沈石溪。
《狼王梦》讲述了一只名字叫紫岚的母狼,生下了四个小狼崽,一心想把它们培养成狼族中的狼王,但是没有成功。紫岚又把希望寄托在女儿媚媚身上,想让它通过生育,培养出狼王。媚媚把紫岚驱逐出洞,可紫岚毫无怨言,反而最后为了媚媚和它的孩子,和老鹰同归于尽。
在人们的眼中,狼是凶狠的、恶毒的,但并不全是这样,狼也有温柔的一面。就像书中写的那样,狼非常爱护自己的孩子,担心它们吃不饱,担心它们穿不暖,狼为了自己的孩子,甚至愿意为它们付出宝贵的生命,这种无私的母爱是多么伟大啊!
我从这本书里也懂得了很多道理。比如从黑仔和蓝魂儿竞争的地方,我明白了自己的东西就要拿回来,不能让别人抢走;从双毛和狼王洛戛的斗争中,我明白了有胜利的希望就不要自卑,要勇往直前,夺取最终的胜利;从紫岚和老雕的较量中,我明白了:遇事要多动脑思考,用智慧去解决问题,同时面对困难要充满信心,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这一个个细致动人的故事情节,讲述了一个个让人感受深刻的道理,使我终身受益。
沈石溪笔下的动物栩栩如生,让我终身难忘。通过这本书,我感悟到动物生存的艰难,领悟到竞争的无情,更体会到爸爸妈妈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爱、希望和坚持。同时我也理解了爸爸妈妈为我所做的付出,他们也一直在努力为我创造更好的环境,为我的未来去坚持和拼搏。爸爸妈妈爱我,我也爱他们,我会和他们一起努力,实现我们各自的梦想。加油!
这是一本让我着迷的书,买来之后的一天里,我就把它读完了,吸引我的,正是它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母狼紫岚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那种对梦想执着追求的精神令人震撼,那种博大无私的母爱催人落泪。
为了把黑仔培养成“超狼”,紫岚对黑仔跑出洞的做法非但没有阻止,反而认为这是一种勇敢的表现,并鼓励黑仔继续做下去,最终导致黑仔被金雕叼走,成了金雕的一顿美餐。紫岚不知道,要想成为狼王,不仅要有胆魄,更要学会生活。紫岚应该把黑仔劝回洞去,告诉他不要随便出洞,洞外很危险。当然,黑仔长大后,就可以让它出洞了。
在培养蓝魂儿的方面,紫岚犯了同样的一个错误:没让蓝魂儿学会生活。尽管在它的培养下,蓝魂儿身体健壮智勇双全,有很高的捕猎技巧,但是它没有教蓝魂儿认清生活上的陷阱,导致蓝魂儿魂断捕兽夹。紫岚应该从小告诉子女:生活中有很多陷阱,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以免中了圈套。
为了让双毛摆脱自卑心理,紫岚选择了一个十分巧妙的办法:先让双毛体验弱者的悲哀,再让它体验强者的优越感,用了春、夏、秋三个季节的时间,激发了双毛的狼性。在冬天时,双毛向狼王洛戛发起了挑战,但双毛的狼性并没有完全激发,死在了洛戛手上。我认为,紫岚有些太急功近利了,要知道改变一个人的天性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紫岚可以教双毛更多的捕猎技巧,让双毛在捕猎成功的喜悦感中,慢慢地体会强者的快乐,等完全摆脱了自卑心理之后,再向洛戛挑战也不迟。
在女儿媚媚的婚事上,紫岚一意孤行地阻止,甚至杀死了媚媚的未婚夫,导致母女关系破裂、紫岚也流落荒野。在我看来,紫岚应该答应这门婚事。尽管未来的女婿长得不好看,尽管这样可能导致狼王梦的破灭,但它们毕竟是真心相爱,他们一定会给紫岚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
虽然紫岚无疑是一匹好狼,但是它的一些做法有些不对头。你认为呢?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篇八
刚开始读《活着》的时候,让我觉得对富贵很憎。因为地主家的少爷富贵每天游手好闲,又嫖又赌,赌博将自家的一百多亩地全输光了,害得家人无家可归,父亲也被气死,但他的家人仍然对他不离不弃。
再接着看觉得福贵好惨,所有的不幸都发生在他一个人身上,亲人一个接着一个的死亡都围绕着富贵。——母亲病死;儿子有庆死了;妻子得病先他而走;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二喜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唯一留下的孙子苦根也吃豆子撑死,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亲人,最后只剩一头年纪比他还大的老黄牛为伴。一个接一个催泪的情节不断揭露着那个年代残酷的现实,人性的善恶美丑充分的体现出来。
富贵的人生从憎恨他瞧不起他到同情,再到后来他依然乐观的活着而感到佩服!
《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与最大的勇气。活着就应该善待自己,善待家人,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快乐,因为可以享受这世间所有的美好!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篇九
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关在南方俘虏营里的五名北方人士想法乘热气球逃生,落在荒岛,千方百计求生的故事。
伟大音乐家贝多芬,年轻时就向往自己未来成为一名音乐家。于是去学习知识,访问名师,争取自己早日登上音乐殿堂。可是,他渐渐发觉自己的听力不断下降,最后,这个世界对于他来说已是无声的了。这个消息对他这种渴望音乐的青年无疑是心灵上一种沉重的打击。从此,他开始变得沉默寡言,脸上苍老了许多。
但有一天,他的一位老师告诉他:如果你向往音乐,就应改变自己。记住,通向音乐殿堂的路不止一条。那一天,他似乎感悟许多。往后他不断克服困难,利用自己掌握的知识,创作一首首经典名曲。但不知曲子正确与否,于是,他请人合作,不但记录了世界名曲的诞生,也培养了一批批优秀人才。《欢乐颂》让我心里愉悦无比;《月光曲》让我感动不已。这一首首曲子浓缩了一位音乐名家的人生,这是何等高尚的思想,多么坚韧的信念啊!
所以,坚强不息才能有所收获,辛劳的付出,不变的追求才可能有奇迹的诞生!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篇十
为了财富出卖灵魂,不值。
而我永远不会放弃自己的尊严,自己的梦,自己的爱,自己的一切。因为每当我想要放弃时,我就会想起,简爱所做的那些几近残酷的抉择,这让我放弃不了。因为我,是我自己,我拥用独特的一切,我应该选择尊重自己的灵魂,而不是昧着良心去应和别人而失去自我,而不是为了欲望而出卖自己。就像简爱拒绝当罗切斯特“家里的天使”一样,她要变成她自己,不属于罗切斯特也不做天使。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篇十一
《童年》是一本经典的名著,这本书让我感受颇深。
首先让我们来认识下作者,作者名叫高尔基,出生在俄国。主人公阿廖沙,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十一岁走向“人间”,饱尝了一生的辛酸。作者的经历与故事的主人公十分相似,他们都非常命苦。
这本书里还有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如外祖母,是她在主人公最困难的时候把他从黑暗拉到光明,在“我”眼里,她温柔,非常善良;还有外祖父,一开始主人公觉得外祖父非常凶狠,还经常打人,但在渐渐相处的日子里,阿廖沙发现他其实并不坏,渐渐对他有了好感。
在故事里,外祖母一直都是以积极、乐观,遇到困难不退缩的形象出现在我们眼前,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来描写外祖母,这也体现出外祖母对主人公的关心以及外祖母的重要性。
这本书里主要批评当时的小市民习气,也写了俄罗斯新一代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苦历程,这本书说是介绍了阿廖沙的一生,但这本书是暗含了作者的自身经历。
作者还运用了大量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地把每一件事情讲的非常详细且生动形象。例如在第一章里,形象地刻画出了父亲死后的外貌以及母亲悲痛的心情,让读者也陷入了这悲痛的场景里。
我很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作者的那个年代,庆幸我有自己的童年,庆幸我有父母的陪伴,父母总是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帮助我,在我们最需要安慰的时候安慰我。
在现实的生活里,有多少孩子被父母宠坏,变得越来越奢侈,一点也不知道节约,遇到自己不喜欢的'食物就扔掉。
现在的我们的童年都是快乐的,可主人公不是,这就告诫着我:我们不要每天只乐在其中,真正的苦,是想不到的,你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主人公家境那么贫穷,但他依然对未来充满了向往。
这本书,能引发所有人深思。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篇十二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匆匆第二章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很多时候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而时间就从迷茫中逝去。古人云:“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每当读到这句话,我都不禁会想到朱自清的《匆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苦苦思索之后,朱自清先生以他生动、形象的语言为我们刻画了时间飞逝的踪迹,让我们深刻地感受到看不见、摸不着的时间真真切切地从我们身边匆匆流逝,一去不回。我已经浪费了四千多天的日子,它们还会回来吗?不会的。日子来去匆匆,稍纵即逝,且无法挽回。作者对时光流逝无比无奈与惋惜,而我们呢,对时间只得珍惜。
正值“五四”低潮期时,作者看到许多青年在日常生活中崇尚着过去,忧虑着未来,将本应现在做的事情都丢到了,徒增烦恼和悔恨,于是有感而发,写下此文,意在阐明韶华易逝,青春难再,我们必须珍惜光阴,万勿使其错过。全文在淡淡的哀愁中流露出作者对时日匆匆的感受。
那年匆匆,我们得倍加珍惜呀!
那种滋味啊-----真是无言可喻,欲罢不能!原本学得很苦的姚远,被无情的现实击晕,连自己最努力的数学都只考了70多分。被大自然清新的空气包裹——这是我的幸福?不劳而获。感恩的力量呀,大得出乎意料,壮得令人惊叹。敲击春雷,直破烟波远远回!
所以,同学们,我们从现在开始,珍惜时间,跟时间赛跑。古人说,人的一生黄金时间在13岁以前,因为这个时期是接受事物最快、记忆能力最强的时候,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好机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我们熟悉的一句话,“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就是同样的道理。大家一定要珍惜,千万不要让时间悄悄地溜走呀!
我轻轻地打开书本,低声诵起了朱自清的《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我感觉到时间正从我身边飞逝。
时间在默默地,没有声响的从我们身边溜走了,我们到底又干了些什么呢?又有什么收获呢?当我们回首这一切时,也不免感概万分。我是一个不珍惜时间的孩子,但直从我读了朱自清的《匆匆》中我体会到只有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成为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我想,上课时认真听讲,这样我就充分利用了每节40分钟的时间;放学后,我认真完成作业,再把动作加快!我就成了时间的主人。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珍惜时间,做时间的主人!
岁月是不饶人的,再有本事的人也无法把时间留住,所以,要想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更精彩,那我们只能从现在起抓住分分秒秒,努力学习,不要做时间的奴隶!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才不会后悔自己是在这世上白白走了一遭。
春天走了,有再来的时候;小草枯了,还有在绿的时候;太阳落山了,还会有再升起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能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他们藏起来了罢:那他们为什么藏起来呢?是他们着急地赶路罢:那他们要去哪呢?我不知道上苍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是我感觉到我的时间确乎是在一分一秒的减少,再默默里算着,四千多日子已经从我的手中溜去,就像一颗流星消失在黑色的天空里,我的时间不知不觉的溜走了,我不禁悄然泪下。仔细地回想着,在我写字的时候,时间从滑动着的笔尖流过;在我上学的时候,时间从我迈着的脚步旁过去,上课的时候,时间从同学们的朗朗的读书声中溜走,很快一天的时间又溜走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几句话,都选自朱自清的《匆匆》。
的确,从我哇哇落地的那一瞬间开始,我的时间钟表就开始转动。似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入大海,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中。匆匆,日子就是这样匆匆。
诶!每天早上,等我看见太阳时,算是一日的开始。我每次在游戏时,日子从那笑声中过去;思考时,从急速运动的头脑间溜去;说话时,日子又从那朗朗上口的的'语句中过去。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流走了一日。我无奈的苦笑,但是新来的日子又开始在苦笑里闪过了。我一直认为时间是多么不起眼的两个字,反正过了今天还会由明天嘛!但是,自从上个星期,我们学了《匆匆》这篇课文后,我才知道原来我错了,彻底的错了。文章的作者是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课文记述了作者从八千多日日夜夜中产生的感受:时间是怎样流逝的。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人无长盛年,物无不散日;人间只道黄金贵,不问天公买少年;寸阴寸金,寸草寸心……在这许许多多惜时语句中,只有一个真理:珍惜时间。
在匆匆里,时光无声无息地悄然离去。不知道是在什么时间,也不清楚是什么地点,更不明白它为什么要溜走,只是晓得,流过的时间永远不会回来了。
时间流逝的踪迹告诉我:在时间长河里永远都没有昨天和明天,只有过去和未来。过去只是一笑而过,而未来却要靠自己去追逐。
我依然站在长跑的起跑线上,当哨声吹响的那一刻起,我也被唤醒了……。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篇十三
雪国这本书并不像那些名著一样那么厚,溥溥的一沓纸里散发着芬芳的书香,连着几个晚上,我都像品味一壶珍茶一样式,几张几张的细看。困了要小心易易的把书放好,然后带着浓浓的疲惫入睡。尽管如此,我却感到了困惑,那就感觉就像一个看不懂线谱和乐理的人听到一首好曲子时一样,有心灵的陶醉,也有悦耳的感受,却不知道好到底好在哪里。《雪国》就是首这样的乐曲。虽然我不知道它好在哪里,但我依然愿意贯注我的全心去倾听。
书的内容讲的是一个遥远的岛国小镇,那里有温泉,产丝织品,终年积雪,每年都会有像岛村一样莫名前来的游客。作者通过岛村在火车上一对打扮得很像夫妻然而又给人很怪感觉的人的描写,引出许多其它的话题,如雪国小站的景物,岛村对驹子的想念等等。继而过渡到描写岛村与驹子的情感纠纷。其中写驹子的笔墨是最多的。驹子是一个出身贫寒、举目无亲而沦为歌妓的女子。本来定有未婚夫,但未婚夫患上绝症——几乎是剥夺了她婚姻的权利。只有委身为歌妓。在旅馆与饭局之间应酬。而她与别的歌妓却是不同的,她向往自由的生活,希望自己与岛村的爱情能够修成正果。为此,她小心而细腻的呵护着,呵护着自己也呵护着这份感情。而岛村是个有家有室的游人,只是每年定期来这里渡假的过客而已,他只是想维持现状。而绝非像驹子一样对自己的所爱进行大胆而热烈的追求。
雪国的风景是美的。同样美丽的驹子和叶子却像生来就束缚在了男人身上一样。当自己并不爱着的男人病得不行了的时候为其卖身治病,在自己心爱的男人面前处处约束自己的言行,渴望甚至是乞求她们内心所贫贬的爱抚。我想,这样的情感,这样的故事,也许就像雪国的夕阳,会很快的消失在远山的尽头罢!而做为见证整个事情发展的岛村,只是像一个过路人偶遇了这一切。见证了一个完整故事的开始与结束。我很怀疑岛村是否就是作者本人经历的写照。曾在某个遥远的地方,有个曾经深爱的女子,当自己慢慢变老时,记忆变得日渐清晰,于是面对记忆,写下了这篇文章,当作悼念。
我承认,我看了这么多遍,依旧没有看懂《雪国》,至少是没有完全懂,这与我对日本文化的理解少是相关系的,日本人生活在繁索的礼节和对理想的孜孜不倦里,这大概也是为什么日本社会那么井然有序的一个原因,更也是它们发展的一种民族动力。作者川端康成截取许多往事中的这样一个雪国来表达自己内心的那片神圣领地时,似乎透露了某种积极上进的光芒,遗憾的是我看不清楚这神圣所发出来的光芒,只是朦胧的在眼前有几个穿着和服的女子,踏着木鞋,带着微笑走过。这种距离是最遥远的。
本来这篇读后感想写名为《唯美的雪国》但叶子的死让我耿耿于怀。太荒。唐和突然的结局像这荒。唐的爱情突然的消逝一样,令人难以释怀。叶子被火烧死了,确实点的说她是为了救别人而耽误了自己的生命。驹子疯了,她所有的情感、伤怀也许在倾刻间全部迸发,让头脑正常工作的系统一下崩溃了。安排这样的一个结局不能说作者破坏了这种唯美的气氛,相反,这样的结果让一些痛苦的生灵得到了精神的安息。
世间上本来就少有完美的事情,缺少的东西总是能衬托出这种完美的稀有性。让人懂得去怀念和追求。我想这雪国是最后的雪国,它也许会永远的消失在岛村的生活里,但这雪国同样是永远的雪国,因为它给别人留下的深刻的记忆是无法抹去的。
来年春暖花开的时候,雪国的人们会是怎样的生活呢?没有人能够回答。但是我知道过去了的雪国——它像一幅画卷,呈现在我的脑海里,隔着远远的距离。
看完雪国,马上想到的是著名作家铁凝成名作:《哦,香雪》,这也是一部给人以美美感受的作品,但它的这种美与《雪国》中的美是不同的。它更贴近人心,更能让人感受到真意。而雪国的美却是那样的冷艳,似乎与我们相隔了太长的时间,我们只能远远的观看,带点陌生的距离感。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篇十四
我妈总是担心我会越活越孤单,怕以后孤身一人,客死于他乡,连一个埋我的人都没有。
我知道她的担心,她太了解我的性格。自卑且自负,孤单又不知道如何融入人群。
她总试图用在我情绪低落时候给我讲些自己周围的事和人,自己种的芝麻谷子今年长的可高了,隔壁邻居搬走了,然后让我放宽心,时日还长,别想太多。讲到最后,以我的不耐烦告终,因为我早已忘了村里的地,地里该怎么种的的种子,我告诉她,别和一个精神病讲道理,你的道理在他那里是把尖刀。
我时常想,或许他们没有送我读书,我会比现在快乐的多,在东山放羊,西山种地,傻呵呵的娶个老婆,生个孩子,在北山的山腰盖个房子,然后平平淡淡过日子。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活的不开心,我同学说这是矫情。
我原来一直以为自己看了那么多书,知道那么多道理,但是我依旧没能过的很好,我百思不得其解,却依旧到处给人讲道理,劝人好好活。
知道我后来的自以为是,工作后我自以为经历过确切的讲是看过那么的生命流逝,自己应该可以结合那些道理让自己更加阔达,让自己的道理更加深入人心。
于是,我给老l讲道理,我告诉她什么才是好好活,什么才是康庄大道。只是她听不进去,我知道她抑郁症犯了,越说越激动,摔碎边上的盘子,要拉开自己的手腕,我都蒙了。我从来不知道讲道理能杀人,还自以为是的和她讲道理。
或许是太脆弱,或许是性格,也或许是后天经历。
我和人一直举《活着》的例子,结局是牵着牛的李富贵。为什么要牵头牛呢?人性哪有道理可言?一个疯子就更没有道理可言了。
某些人,垮掉了。
悄悄的,像个人是的,悄悄的跨掉了。
l说从来不奢望有个人去深入了解自己,也不需要谁雪中送炭,只是希望那些不了解自己的人留些口德,也不要自以为是,在一场自以为是的道理里杀死一个脆弱的灵魂。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篇十五
川端康成是日本现实主义文学的一员,他的文学作品具有一定的特质,其作品《雪国》是一本讲述日本寻常人家在一段旅行中发生的普通平常的事。通过这样的故事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微妙的关系和复杂的内心情感世界。
《雪国》、《千羽鹤》、《古都》的合集,以文学成就而言,《古都》最是单纯清浅,恍若以京都四季风物作背景的莫扎特的音乐;《千羽鹤》的编织承转亲密而微妙,近乎不着痕迹,以超然的叙述技巧蜿蜒探入内心的幽深世界;相比之下,《雪国》则与两部作品都极不一样,透过那样秉赋强烈、棱角鲜明的虚构,摊开一帧按捺不住却无以寄托的精神映像。
从火车穿过隧道的那一刻开始,就处处看见两相映照的风景:岛村眼睛里的两个女子,驹子徒劳而认真的生,与叶子悲凄而凛冽的死之间,构成亮色与冷色、浓烈与柔敛、渐悟与顿悟的对照,实与虚、动与静、续与断的反诘,如霞光对雪色,如镜里照现的妖娆红颜与窗上浮映的迷离秋水;并非对比,亦非张爱玲所偏好的“参差的对照”,而是一体之两面,是生命在抵达死亡以前所兼具的美丽与虚幻,因为不断的消逝,涌出不竭的眷恋。岛村并不仅仅是叙述的取角,也是风景的一部分:叶子与行男之死别,正照应驹子与岛村之生离;而叶子对于死的决然归赴,像透过一粒沙所洞察的世界,照亮了岛村对于生的惝恍缱绻。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篇十六
《童年》第二章写的是外祖父毒打外孙们的凶残,令人惨不忍睹,毛骨悚然。后来他来病床看“我”的情景,又令人觉得此老头儿的身世值得同情,他的精明令人佩服,虽然他的凶狠不能原谅,但也就多少可以理解,特别是在读了第五章他在病中教阿廖沙“我”识字和讲人生哲理以后。
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在7岁父亲去世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岁月。其间,他得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争吵打架以及在生活琐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地印象。阿廖沙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的景象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阿廖沙的生活是多么悲惨啊: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非常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生活多么黑暗啊,就像他的家庭一样——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周围的人贪婪、残忍、愚昧。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她勤劳、坚强、善良,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幸福的,我们的童年的灿烂的,多彩的: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品尝;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被人欺负,家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人一番……但拥有着这些,我们似乎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珍惜童年,珍惜如今这美满、幸福的生活!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篇十七
呐喊!呐喊!中国人民站起来啦!一本《呐喊》,曾经激励了多少旧社会的年轻人。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中国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事情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社会的第一枪。
而《孔乙几》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几,是封建社会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之呼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同情他那?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样走下去。“孔乙几还欠十九个钱那!”是啊,他的债谁帮他还那?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社会对知识分子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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