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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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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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阶段的总结都是我们自我成长的里程碑。总结应该围绕主题展开,有条理地叙述自己的观点和感悟。通过阅读这些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总结的不同形式和表达风格。

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篇一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二、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密切关注我镇在中心镇推进,利益格局深入调整和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坚持预防和调处并重,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

四、法律服务所业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五、积极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工作。

一年来司法所的基层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仍然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因此,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工作。以下是司法所下一年的工作计划:

一是抓好征求意见。通过开展问卷调查活动,走访服务对象、邀请服务代表座谈,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等形式,虚心、诚恳地接受行评代表、行风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看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等现象,看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有哪些不满和意见,看为民服务意识是否真正确立。

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篇二

本文目录。

1、积极参加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用科学发展的理念武装自己,指导个人的工作实践,敢于创新工作方法。

2、为了加强司法所与社区工作人员、居民群众联系,提高工作效率,公开了小山司法所的电子信箱,主办了司法所建设、社区工作信息、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依法治街社区依法治理、法律咨询、司法所上站学习等十几个栏目。加强了对社区工作的指导,也给社区干部一个交流工作经验,展示个人才华的平台,最突出的作用在于方便了干部群众的法律咨询,规范了司法所服务行为。凡是境内干部居民向司法所咨询法律问题,小山司法所都会给一份较规范的法律咨询意见书。

3、改进了司法所上站学习的形式。司法所上站的地点由办事处改为居委会,支持和主讲由司法所长改为社区工作人员,方式由开会授课式改为工作经验介绍、讨论的方式。司法所只是侧面指导。这样大大调动了社区干部的积极性和工作的主动性。

司法所利用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机会,专门对社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新当选的居委会干部对人民调委会的性质、任务、工作原则、工作方法有了新的认识。上半年,司法所组织了两次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指导社区调委会化解纠纷13件,直接参与社区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1起。规范了街道人民调委会的工作记录。

小山司法所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法治宣传月活动,有利配合了全街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五个社区先后举办《居民要依法进行》的专题法制讲座。发放《依法文明信访读本》600多册。

北京奥运会前夕,小山司法所组织开展了两劳回归人员基本情况大排查。对全街21名两劳回归人员的家庭情况、就业情况、现实表现重新排查、重新统计。司法所广泛宣传了南厂西里社区妥善安置帮教释放人员周嘉伟的先进事迹,推动了全街的安置帮教工作。

上半年,同司法所的同志一道为街道办事处代理民事诉讼3起,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书17份,起草修改经济。

合同。

2份。参与接待群众7起,入户走访居民群众63户次,给信访者讲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认真细致地做群众工作。与**户签订信访代理合同,并逐项落实,也得到领导肯定,社区居民群众的理解。

总之,半年来为街道做了些实实在在的工作,但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今后,一定要发扬成绩,弥补不足,依先进的同志为榜样,力争把工作干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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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大舞台”落成庆典我们出动法制宣传车两台次,制作宣传条幅3条,张贴宣传标语5处,设立宣传咨询点1个在中心法制宣传现场接受前来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发放各种法律读本500余册,法制宣传单3000余份,此次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也使该镇的法制宣传工作更加贴近百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为六家子镇的发展创造了和谐的法治氛围。

(二)人民调解工作。

我镇共有调解委员会25个,共有调解人员75人。今年,我所共接到纠纷调解申请20起,受理20起,成功调解20起,其中土地纠纷6起,林木纠纷5起,其他纠纷9起。

(三)安置帮教工作。

辖区内现有17名刑解人员,今年新增2名,都进行定期走访,对每一位帮教对象都做了帮教记录,每两个月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跟踪了解情况,全面掌握帮教人员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做到对每一位刑释解教人员“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关心”,使他们在较短时间内,重新踏入社会,开始新的生活,成为一名踏实能干对社会有用的人。

(四)社区矫正工作。

我镇现有社区服刑人员6人。坚持对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实行一人一档,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账和日常监管台帐。同时注意在工作中进行管理创新,保证工作成效,在十八大召开前和“两节”期间要求矫正对象签订。

保证书。

此项工作列为全市的典范。

(五)平安创建及综治工作。

创建平安地区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是依法治镇、依法治村,以期达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之目的。今年,我们在创建活动中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成立了以纪检书记为组长,各村支部书记和各单位第一责任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上有人管、下有人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网络。二是积极动员、明确目标、认真规划。今年一开始,要求各村、各有关单位上报年度工作规划,依“双目标责任状”具体细化并落实到实处。三是强化教育、抓好普及、提高素质。我们从机关干部到村两委成员、从领导干部到普通群众,有针对的举办培训和法律讲座,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农牧民商贸集会等进行宣传,使广大干部和村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村民的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意识大大提高。今年的普法对象是公务员为此特举办全镇机关单位人员法制培训班两次。

(六)、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

今年我们确定了小南京洼村、西三道洼村,东三道洼、杏树洼村、吉利洼村、依河村、二道洼村、东庙嘎查、九家子村九个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做了相关软件档案和硬件设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法律援助工作共完成10起,特别是对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做到应援进援。

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篇三

司法所实习日记25篇。我实习的xx司法所一共只有两工作人员――许所长和杨小姐。我这之前我也了解到基层司法所人员配置少,但怎么也没想到只有两个人,他们的工作量可想而知。在了解了司法人员、环境等基本情况后,许所长向我介绍了司法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司法所的主要工作职能:一、人民调解;二、矛盾排查;三、普法宣传;四、行使帮教(对刑释解教人员);五、开展基层法制工作等。其中人民调解和普法宣传是其中的主要工作。庞大的工作量,有限的人员,看来我今后的实习将会很艰苦。同时,会有更的机会,让我检验自己的所学,为以的工作积累更的经验。我会努力的。

10月23日。

实习的第二天。经过昨天的实习基本了解了司法所的工作。在去司法所的路上不禁地想像:自己手持法律的光茫宝剑,维护世间的公平与正义,让法律的阳光普照世间。望着拥护、敬慕自己的世人自是洋洋得意,呵呵。可可事实却往往不尽人意。刚上班,所长就指着电脑桌上的大摞文件吩咐,我今天的工作就是整理一桌子的资料。一天的工作就在密密麻麻的文字和“哒哒”的键盘敲击声中度过。或许是内容太多,在整理完资料后竟想不起有什么内容了。只记得好像有许多案例。这么好学习机会就这样错过了。看来在以后的实习工作中得处处留心才行。要加油哦!

10月24日。

“xx,你把这些资料打印6份出来,今天所长说要带你下乡。”今天刚一进司法所就听见杨小姐的交代。这不是我昨天整理资料中的一部分吗?太好了,这回我可得用心看清究竟是什么再说。原来昨天准备的是给调委会成员学习的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学习资料(里面包括了许多详尽的案例分析)还有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工作的学习资料。我们今天下乡就是把这些资料都送到全镇的6个行政村去并组织学习。虽说第一次下乡有些兴奋,但全镇6个行政村跑下来即使配备了摩托车还是很累。不过当看到调委会成员的那份热情和迫切、渴望学习的精神,也就为自己的辛劳感到欣慰了。

10月25日。

今天的主要工作是把昨天下乡带回来的人民调解卷宗进行整理。调委会成员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矗其中大都是村民日常生活中的小矛盾、小摩擦。“这么锁碎的调解也要归档吗?”我不解的.问“虽然这大都是锁碎事,但如果没有调解员的从中调解就有矛盾激化以至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再有,产生矛盾的双方存在着强烈的抵触情绪,对调解往往很难听得入耳,不是你讲点大道理或说两条法律条文就能得到解决的。调解员的工作不是那么容易的,即使是锁碎事要调解成功也很困难。调解员要做到耐心,不温不燥,努力在双方矛盾中找一调解停的平衡点,挺难的。你在以后的工作中就会体会到了。”杨小姐的一翻话让我明白了调解工作的意义、难处,也明白了实际工作并不像在学校时想的那么简单,把学识用到工作中还需要许多的技巧,工作经验的积累只有从实践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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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篇四

在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_办公厅印发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xx〕80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秘〔20xx〕57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xx〕79号)、安庆市和宜秀区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部署要求,落实责任、多措并举,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落实。

一是成立由局长吴福华任组长,副局长汪剑英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指定专职人员,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区司法局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区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区司法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重点目录维护任务表》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建立监督机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5日对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对公开不及时、公开不准确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保证了政务公开的严肃性。

二、严格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逐步实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重要性内容随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渐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1、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以《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为重要参照,充实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规范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结合司法行政工作,从行_力运行、人事变动、三公经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便民服务等方面入手,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2、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20xx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还存在思想认识不足、人员配备不到位、公开内容不规范等问题。下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创新工作形式,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

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篇五

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来xx镇工作一年来能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等相关理论知识,在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作风上艰苦朴素、务真求实,较好地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尽心尽力,努力工作,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习方面。

在思想上,认真学习体会科学发展观、领会党的xx大和xx大五中全会精神,利用电视、电脑、报纸、杂志等媒体关注国内国际形势,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治思想文件、书籍,深刻领会*的讲话精神,并把它作为思想的纲领,行动的指南;积极参加党委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及教育活动;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镇党委的精神;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明白自己所肩负的责任;积极参与基层建设。

二、业务工作。

1、积极参与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在相关领导的带领下,同所内其他干部,参与下队调解了x起纠纷,成功率达到x以上,并负责做好调查笔录,调解过程记录、人民调解。

协议书。

的签订等工作。并将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档案按照一案一卷的标准装订成册,全年共装订案卷x卷。

2、搞好群众接待工作,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于每个找到我们的群众,不管他是什么理由,是否是无理上访,本人都能够做到耐心倾听,认真解答,按照年初所内制定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递一支烟、沏一杯热茶,一张笑脸相迎、一句好话相劝"的要求,对来访群众予以热情的接待,努力做到不激化矛盾,通过一言一行来化解群众心中的怒气、怨气。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接受各类法律咨询x余人次。

3、安全检查及法律宣传工作,在分管领导及所长的带领下年内对辖区内的企业共进行x次大的安全检查,对存在隐患的企业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督促辖区内各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功罪,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今年本人同所内其他同事及镇属各部门的配合下参与开展了共计x次法律宣传活动,按照分工,认真完成了各项领导分配的工作。宣传活动均圆满完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重点工作。

同所内的同事一起,圆满完成了年内x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重点工作,如畜禽防疫、环境卫生整治、合作医疗资金收缴、人口普查、换届选举等工作。同时认真完成x党委、政府交办的的其它各项临时性工作。

四、包村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相关包村工作,包括协助进行党建资料的准备工作,创先争优资料准备工作等,在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本人担任x村的包村指导员,按照x科发办的要求完善健全了村上各类相关的资料。布置了学习园地,准备好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五、存在的不足。

经过一年在司法所的工作锻炼,本人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对于领导交办的工作有时存在拖沓的现象,不能做到盯住干,马上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克服自身不足,发扬成绩,争取在工作中取得更加突出的成绩。

在过去的一年里,在区司法局、桥南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按照所在岗位的职责要求,自觉服从组织各项安排,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要做好新形势下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就必须主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我能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主动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特别是认真学习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了文化建设的重要地位,理清了工作思路,鼓足了干事劲头。(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工作水平。根据自己。

岗位职责。

和工作性质的要求,我利用空闲时间学习了《村民自治法》、《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

劳动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为自己胜任本职工作,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治理奠定了基础。

二、抓好业务,认真工作。

着重要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我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积极参与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过去的一年中,共参与处理了20多起的矛盾纠纷调处,其中达成书面协议的有10起。(二)扎实推进“xx普法”工作。20xx年已进入“六五”普法的第二年,可辖区群众由于居住地偏远,法制观念普遍比较淡薄,法律宣传工作任重道远。针对这一实际,司法所定期通过出动宣传车、进村入户*律课、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让群众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遇到问题时,不要冲动,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年来,我共参与了普法宣传10余次,并积极参与了法律进学校、进村组活动,发放普法宣传材料500余份。(三)努力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是当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当中的两项重点内容,这部分人的情绪是否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辖区社会的安全稳定。我能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和指示,积极做好这两项工作,做到“一人一档”、档案齐全,并定期对其进行调查回访,加强教育管理,做好心理辅导,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重不脱不漏,监管对象不再重新犯罪。(四)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是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一种保障制度。一年来,我共接待司法所群众来访40余次,并且参与了司法所承办的3起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辖区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本所情况,及时收集各项数据,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三、严于律己,团结友爱。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我能自觉遵守机关各项。

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坚决不做任何违规违纪的事情;工作中能够服从领导、尊重同志、顾全大局不讲客观条件、不消极怠工有问题能及时与领导沟通。本着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原则不计较个人得失尊重同志乐于助人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坚决贯彻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的原则一切工作能够以大局为重、以全局利益为重以高度的责任感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好本职工作。

回顾一年来,我在思想、学习和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很多不足,比如政治理论水平有待提高,工作能力不足,工作方法有待改进。随着司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按照上级要求,以群众的需求为工作的出发点,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夯实的作风要求自己,争取各项工作再上一层楼。

在司法所工作的这段时间里,在管理区司法局、xx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按照所在岗位的职责要求,自觉服从各项工作安排,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两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要做好新形势下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就必须主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我能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主动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深刻领会基层司法工作者的重要地位,理清工作思路,鼓足干事劲头。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工作水平。除了参加管理区司法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之余,我还能根据自己岗位职责和工作性质的要求,我能利用空闲时间了解、学习与实际工作中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为自己更好的胜任本职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抓好业务,认真工作。

在司法所的直接领导下,我能服从安排,认真对待工作,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一)努力抓好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是当前基层司法行1。

政工作当中的重点内容,社区矫正人员的情绪是否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辖区社会的安全稳定。我在望高司法所的工作期间最主要的工作就是从事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考察、管教工作,在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我能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和指示,积极做好这项工作,能做到“一人一档”、档案齐全,并根据每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要求每位社区矫正对象每周向期我汇报其动向,每月到我司法所进行集中学习活动,就其一个月以来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适时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家访,加强教育管理,做好心理辅导,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重不脱不漏,不再重新犯罪。自20xx年以来,我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5名,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3名。

(二)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在基层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我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积极参与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由于村民的文化水平比较低,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村民之间往往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闹得不可开交,既然他们来到了我们司法所,我们就不能因为矛盾纠纷的轻重缓急而有所懈怠。要把他们的纠纷像一块石头一样放在心里,不调解好,不落地。自20xx年以来,我共参与调处了40起左右的矛盾纠纷,其中达成书面协议的有34起。

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四)做好日常报表上报工作。从20xx年起,基层司法所共5项业务报表均通过网络信息平台按月、季度、年度定期进行上报,除此之外还要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每月上报共计7项的各类基层民间纠纷调处统计表的电子版报表,在日常的工作中我都能按照管理区司法局要求,每月根据本所实际情况,及时收集各项数据,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三、严于律己,团结友爱。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我能自觉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坚决不做任何违规违纪的事情;工作中能够服从领导、尊重同志、顾全大局,不讲客观条件、不消极怠工,有问题能及时与领导沟通。本着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原则,不计较个人得失,尊重同志,乐于助人,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坚决贯彻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的原则,一切工作能够以大局为重、以全局利益为重,以高度的责任感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好本职工作。

回顾一年多以来,我在思想、学习和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很多不足,比如政治理论水平有待提高,工作能力不足,工作方法有待改进。在以后的新的工作中,我将按照上级要求,以群众的需求为工作的出发点,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夯实的作风要求自己,争取各项工作再上一层楼。

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篇六

(一)、加强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专项工作。

1、成立组织。乡党委、政府成立由书记_伟为组长,副书记庞瑞仓、派出所长耿玉鹏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7月2日召开各村书记、治保主任会议,并与村两委签定责任书。

(2)、各重点路口、村庄共悬挂条幅32幅、标语20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出动宣传车28车次进行宣传。

(3)、利用集市组织专人进行宣传3次,使群众随时随地可以看到举报奖励内容,知道举报方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宣传营造声势贯穿行动始终。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严格落实一事一奖,一案一奖,按照3000-30000元的奖励幅度,及时兑现奖励,鼓舞群众,取信于民。

3、深入细致清查,收缴枪爆物品。

(1)、组织集中清查。今年7月10日在全乡开展一次地毯式集中排查行动,全面收缴流失民间的枪爆物品。目前共收缴枪7支,军用子弹16发。

(2)、加大了政策和法律宣传,动员全乡群众主动上交私存私藏的枪爆物品,并积极提供案件线索。针对重点场所、部位,开展反复查、查反复的工作方法,确保不发生问题。

(3)、今年8月,按照政法委的要求,在全乡19个村逐户签订《承诺书》,共计7050户,本人与家人愿意遵守承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承诺书一式三份,乡政府、派出所各持一份,另一份由承诺人持有。

(二)、7月,经,乡、村、派出所多方做工作,对xx村肇事肇祸精神病人xx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篇七

统筹掌握总支所属支部党员发展中每一阶段、每一流程、每一步骤,督促支部组织委员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熟悉和掌握党员发展工作的全过程。二是强化党史的深入学习,特别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宣传教育相关内容的理论学习,进一步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要求。

2.对xx同志的意见建议:一是统筹做好总支和部门工作,

解决好工学矛盾,在部门业务和总支党建工作中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二是在组织总支党员理论学习、开展廉政活动时多想办法,多出实招、多积极参与,以上党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经常性地对总支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3.对xx同志的意见建议:一是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应从总支层面加强对学习党史教育活动统筹计划安排,组织总支所属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宣传活动。二是在组织支部党员理论学习、宣传教育、开展活动时多想办法,多出实招、多积极参与,做好支部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4.对xx同志的意见建议:一是与支部书记开展谈心谈话还不经常,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沟通交流思想不多,了解支部存在困难情况还不多。二是统筹对支部工作开展的指导还不够,在发挥优秀支部典型示范作用不够,以点带面帮助其他支部共同提高的力度还不够。

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篇八

**司法所20xx年紧紧围绕上级部署,按照县局20xx工作要点下达的工作目标,结合20xx年**司法所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全面开展司法所各项业务,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实现基层司法行政良性循环为目标,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在“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攻坚动作阶段。

1、深入排查社会矛盾纠纷。**司法所指导镇、村(居)调委会每周深入到村组、社区,定人、定点、定责,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排查摸底,重点排查易发生治安问题的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居区、“城中村”、治安复杂的村(居)、街巷以及毗邻地区,共排查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混乱地区10个。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越级上访、治安隐患、涉黑涉毒等苗头线索5个,做到重点问题排查不落项、重点人员排查不漏人,确保不留死角。

2、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协调衔接,**司法所主动加强与公安派出所、法庭、信访、土地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合力调处矛盾纠纷,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到实处。共化解医患纠纷2起,化解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建立健全镇、村(居)人民调解各项制度,**司法所人员按照各自分工,帮助各村(居),及时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卷宗,完善台帐。

三、在重点动作完成阶段集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在全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行动,实行周排查制度,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及时落实具体承办人、明确调处要求和调处时间。要求各村(居)调委会对一般矛盾纠纷要及时予以调解。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实行责任包案,限时解决,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或转化为恶性刑事案件的社会矛盾纠纷,村(居)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镇司法所、镇信访办,配合镇司法、信访等相关部门及时疏导化解。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5起。

四、**镇根据县局安排部署,“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创新动作完成阶段按照**镇工作计划,重点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以做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为重点,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职能作用。这是省司法厅关于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司法所“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此**司法所结合**镇城关镇实际,在全镇24个村(居)全部建立村级司法工作室。实行一处三室即综合工作处、司法工作室、综合调解室、警务室,把基层司法所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职能延伸到村、组、户。**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村(居)司法工作室建设,要求各村(居)依托社区(村)警务室建设,落实司法工作室软、硬件建设,实行“一处三室”,即综合服务处、社区警务室、司法所工作室和综合调解室,并修订全镇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把村(居)司法工作室建设纳入年度全镇各单位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考核内容,与村(居)干部绩效工资挂钩,落实奖惩,以切实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把司法行政职能落实到村(居)、组、户。从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20xx年即将过去,**司法所将紧紧抓住人民调解这一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亮点,积极贯彻宣传《人民调解法》,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更好地为群众分忧解愁,实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的目标。

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篇九

一是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完善各类材料。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发挥乡、村委(社区)法制教育基地、法制宣传阵地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横幅、资料等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二是继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常规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加强民间纠纷和“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力度,同时完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案卷归档工作,规范司法文书格式;对我乡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排查、登记,并根据轻重缓急、重点难点进调处,确保社会稳定。

三是计划在六月份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员、普法联络员进行一次培训,邀请县局领导或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做培训指导,综合提高各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水平。

四是继续加强刑释帮教,做好回归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继续坚持工商、税务、民政等部门相协调,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释解人员的安置工作。

五是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教育和心理矫正工作。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犯罪类型和风险等级,探索分类矫正方法,依法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报到、会客、请销假、迁居、政治权利行使等管控措施,避免发生脱管、漏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六是发挥法律援助维权功能。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整合资源,加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力度,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人员素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强化法律援助外部联动机制作用,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

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篇十

调解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早在西周的铜器铭文中已有了调处的记载。秦汉以来司法官多奉行调处息诉的原则。详细内容请看下文探析司法调解。

至两宋,随着民事纠纷的增多,调处呈现制度化的趋势。明清时期调处已臻于完善阶段。明朝还在各州、县、乡设立“申明亭”,张榜贴文,申明教化,同时由乡官受理当地民事案件与轻微刑事案件,加以调处解决。

辛亥革命胜利后,中华民国的开创者孙中山先生开始全面引进西方法制,传统的调解仍成为解决纠纷的首选。至抗战时期,在共产党领导的陕甘宁边区和各个解放区,人民政权的司法机构即已建立了调解制度,将审判与调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倡导“马锡五审判方式”。1949年以后,在继承人民司法工作传统的基础上,逐步发展为“依靠群众,调查研究,就地解决,调解为主”的民事审判十六字方针。198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时,把“调解为主”改为“着重调解”,以避免民众产生“审判为辅”的错误观念。199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将法院调解提到总则中,专列一章,对调解的原则、形式等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将法院调解纳入了规范化的轨道[1].

法院调解亦称诉讼调解。其基本内涵是: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互相谅解,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使纠纷得到解决。

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篇十一

诉讼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诉讼制度之一,作为我国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素有“东方经验”的美称。其以合乎民众思想观念和文化传统的结案方式化干戈为玉帛;以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为宗旨定纷止诉。在历年司法实践中,其在充分体现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极大地提高了司法效益,被誉为“培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沃土的‘一枝奇葩’”。而今,在民事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新形势下,深入认识,准确把握,灵活掌控民事调解工作仍是一项刻不容缓急待解决的课题,只有将诉讼调解的各个环节更好地拿捏准确,才能以待发挥其更大的潜能作用。

所谓诉讼调解,其实质就是人民法院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照严格的诉讼程序,采取调解的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解决民事权益争议的一种结案方式和诉讼活动,具有方便、快捷、灵活、成本低、周期短和对抗性弱等特点,是构筑“成则双赢,不成也无输方”的全新诉讼前景的中流砥柱。

在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立法设计上,判决结案强调整个程序的严谨周密,调解则强调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高效快捷。法官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明是非,理纷坛,使司法公正得以最大程度的体现,同时更从根本上及时化解矛盾,消解和钝化纠纷,促进团结,营造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做到案了事了矛盾了。实践证明,凡是调解结案率高的法院,服判息诉率也高,上诉率低,发回重审和改判率低,执结率高。归而言之,诉讼调解对于息讼止争及维护邻里和睦、社会稳定、节约诉讼成本与司法资源具有相当重要的正面作用,继承并弘扬这一宝贵的经验并加以发扬和规范,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法院工作的重头戏。

二、对诉讼调解原则在实践中的分析。

(一)现有诉讼调解原则的分析。

我国民诉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这就是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现行的基本原则。法官在主持民事案件调解工作中必须准确握,做到公平、公正、合法,切实体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即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必须依据当事人的意愿,也就是说调解程序是否启动由当事人决定,调解最后能否达成一致由当事人衡量,调解协议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书是否签收由当事人自行定;二是坚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原则。自愿原则是诉讼调解的前提,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则是对自愿原则的补充,也是诉讼调解的一个基础;三是坚持合法原则。所谓合法,是指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同时调解协议达成的内容也要符合法律和政策;不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项原则是开展调解工作的基本尺度,具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透过多年的司法实践,笔者认为某些原则存在一定的弊端:如“事实清楚,分清是非”一项,就有不切合实际的一面。《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那么,在事实未查清楚的情况下,即使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也不能结案,笔者认为值得商榷。其弊病有三:1、中国传统观念“家丑不可外扬”在某些人头脑中是根深蒂固,如果坚持查清事实,实不利于调解工作的开展;2、对调解案件进行深入地调查了解,不利于诉讼成本的减少和提高效率;3、混淆了判决和调解的界限;4、与民事诉讼法其它规定相矛盾,违反了民事权利合法自由处分(私法自治)原则。从现实操作中来看,其实既然调解是当事人自愿的,体现出了自治原则,只要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合法,那么是否查清纠纷的事实,是非责任是否分清,实际上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适用“模糊调解”反而利于诉讼调解的开展。

(二)对诉讼调解原则的几点补充。

[1][2][3]。

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篇十二

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涵盖面广、内容多、工作繁杂,主要包括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所等。

(一)司法所职能。

司法所要围绕基层党委、政府和政法工作重点,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教育三大职能,主要任务: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4、代表镇(区)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司法所是司法局的派出机构,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承担镇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司法所接受司法局和镇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的双重领导,以司法局为主。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刑满释放五年和解除劳动教养三年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

2、安置帮教工作的业务范围。

(1)对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2)向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接收单位介绍情况,移交有关档案、材料。

(3)引导、扶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4)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重新违法犯罪的预防措施。

“向前延伸、向外延伸、向后延伸”。

(1)研究、起草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法律、法规。(2)制定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3)组织实施安置帮教工作计划。(4)检查、监督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情况。

(5)表彰、奖励安置帮教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6)了解、掌握安置帮教工作情况。(7)指导安置帮教工作开展。

(8)研究、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组织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10)创办过渡性安置实体。(11)开展安置工作。

(12)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责。

司法局内设政治处和7个职能科(室)。

1、政治处(副处级)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作风建设。管理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警务、老干、外事、党务、群团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干部的考察、任免、调配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招录、调进人员的审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

2、办公室综合协调各科室的行政事务。研究制订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司法行政的调查研究;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统计、信访、接待、财务、保卫和行政后勤事务;负责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3、法制宣传教育科。

负责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各镇(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依法治市工作;负责全市成人法学教育;承担市普法办日常工作。

管理、指导各镇(区)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和执照的年审、注册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承担市司法调解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5、劳教管理科。

监督、指导市劳教所及劳动教养学校工作;负责劳教人员的提前解教、加期、减期、所外执行等的审核报批;指导、协调劳教所的队伍建设和物资装备建设;承担市劳动教养委员会日常工作。

6、司法鉴定管理科。

管理、监督、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以及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执业证书制度的组织实施。

7、公证律师管理科。

组织实施有关律师、公证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办理审核、审批律师、公证机构的登记和注销;管理、监督律师、公证机构及其驻市内的办事机构;监督、指导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的年审注册工作以及执业公证员的任命和年审注册工作;组织律师、公证员的资格考试和专业培训工作。

8、监察审计室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按规定查处违反党纪、政纪行为;受理单位或个人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1、指导管理全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全面开展业务工作;

4、负责指导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调解委员会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6、指导司法所开展法制教育;

8、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证、执业证和法律服务所执照及收费许可证的申领、年审注册审核呈报工作。

三、

基层司法工作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涵盖面广、内容多、工作繁杂,主要包括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所等。

(一)司法所职能。

司法所要围绕基层党委、政府和政法工作重点,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教育三大职能,主要任务: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4、代表镇(区)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司法所是司法局的派出机构,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承担镇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司法所接受司法局和镇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的双重领导,以司法局为主。

(三)人民调解工作。

1、人民调解组织。

人民调解组织即人民调解委员会。它是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它是我国运用最广泛、最成功并深受广大群众和基层社会各界欢迎的解决民间纠纷的非诉讼方式,被国外法学界誉为“东方经验”。

2、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1)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3)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3、调解原则。

(2)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3)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4、民间纠纷的受理范围和程序。

(1)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2)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

(3)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了的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和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由镇(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或者由相关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调解。

(4)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纠纷当事人的申请,受理调解纠纷;当事人没有申请的,也可以主动调解,但当事人表示异议的除外。

当事人申请调解纠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5)受理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

释放人员安置帮教。

中山市司法局(2006年07月16日)。

刑满释放五年和解除劳动教养三年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

2、安置帮教工作的业务范围。

(1)对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2)向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接收单位介绍情况,移交有关档案、材料。

(3)引导、扶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4)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重新违法犯罪的预防措施。

“向前延伸、向外延伸、向后延伸”。

(1)研究、起草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法律、法规。(2)制定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3)组织实施安置帮教工作计划。(4)检查、监督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情况。

(5)表彰、奖励安置帮教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6)了解、掌握安置帮教工作情况。(7)指导安置帮教工作开展。

(8)研究、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组织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10)创办过渡性安置实体。(11)开展安置工作。

(12)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则。

中山市司法局(2009年08月28日)。

根据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守下列基本原则:

(一)依法原则。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

1、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和调解的矛盾纠纷范围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调解达成的协议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

(二)平等自愿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1、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受理纠纷时,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

3、经调解达成的协议,须向当事人宣读,经当事人认可,自愿接受并签名。

4、调解协议要由当事人自觉履行。

(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原则。

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地区社区矫正工作面临三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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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形势,广大农村地区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稳步推进农村社区矫正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为农村社区矫正全面深入开展打下了基础。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我国社会经济条件差距悬殊,社区矫正存在“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社区矫正和城市相比,基础薄弱,发展速度较慢,解决制约农村与城市社区矫正不平衡的难题,是推动农村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的当务之急。

一、农村地区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社区矫正工作大环境较差农村开展社区矫正,群众思想观念上有待进一步引导,大多数人对这种刑罚执行制度尚不了解,对矫正对象存在一定程度的歧视与偏见,与矫正对象保持距离。同时,农村还存在着地理环境较差的特殊性,对矫正对象的管理效率低下,不利于心理矫正、家访、日常监管的开展。

环节衔接不够。

(三)农村社区矫正力量不足,社会化程度低。

督者匮乏。

二、深入开展农村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

(一)健全保障机制,加强农村社区建设。

社区矫正的开展,需要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的投入,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普遍落后于城市,所以需要各级财政的支持,应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农村社区矫正财政保障机制,制定既有现实性,又有前瞻性的科学、系统、完备的农村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加强对农村矫正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其物资、人力资源方面的保障。

(二)充实矫正手段和方法,强化管理。

农村社区矫正各相关部门应统一协调,明确职责与分工,适用统一的管理标准和矫正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形成长效机制。农村社区矫正工作应结合实际,严格矫正程序,充实矫正手段,强化对矫正对象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接收、管理、矫正手段、考核、惩奖、解除矫正等制度,明确矫正运行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作。

农村社区矫正大多处在起步阶段,统一规范农村社区矫正的工作流程,首先要做好矫正对象的衔接过渡工作,着重规范矫正对象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到司法局的移交衔接,建立部门间的监管合作机制,明确交接职责,完善交接制度,使之做到真正的“无缝衔接”。地方政府可以在农村配备公益性岗位,整合社会力量和资源,充实矫正工作队伍,充分挖掘农村组织作用,吸引村委会、村干部进入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发挥其一线优势,对矫正对象进行监管,及时掌握矫正情况,防止矫正期间的“二次犯罪”。建立考核评估和回访调查机制,以人为本,惩奖分明,发挥激励长效管理机制的作用,注重对矫正对象的日常评价,对矫正对象实施定期考核,强化对矫正对象教育改造。

(三)注意发挥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

在农村地区,村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处在最基层,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密切,也最了解矫正对象的家庭、社会关系、生产生活等情况,能够全面掌握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监督管理等具体现状,充分调动村委会、村组干部的积极性是做好农村社区矫正工作的必然要求。以创造“枫桥经验”而著称于世的浙江诸暨枫桥镇发扬传统,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也做了有益探索,即对矫正对象实行从镇司法所、协作站(社区)矫正小组、公安责任民警、村治安调解组织、矫正对象家属五方面分别落实监管职责的5十1监管模式,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四)加强对外出务工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模。

应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委托管理平台,确保农村外出务工的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措施有效落实。笔者认为目前应该采取以下措施对外出务工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一是严格把握外出务工社区服刑人员条件。入矫未满3个月的社区服刑人员、严重暴力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禁止外出。二是对外出务工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委托管理。经批准请假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委托地社区矫正组织应将委托管理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传至接收地社区矫正组织。接收地社区矫正组织应在收到材料后,将委托管理书回执及时传至委托地社区矫正组织。三是对个别外出务工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实地回访制度。矫正工作人员在适当的时候对外出务工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加强对这部分社区服刑人员的针对性管理。四是对外出务工社区服刑人员实行监控管理。要求外出务工社区服刑人员必须全部纳入移动监控平台管理,每天24小时开机,便于矫正工作人员随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行踪。

(五)建立社区矫正保证金、救助金制度。

违法犯罪。

来源:人民网。

中山市开展首宗社区矫正对象“无缝衔接”工作。

发布时间:2011-06-226月10日,中山市综治委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同市中级法院和石岐司法所到市看守所开展首例社区矫正人员“无缝衔接”工作。

在市看守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名矫正对象(假释)服刑期间的情况,并出具其回归社会后重新犯罪的风险评估后,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宣判了矫正措施,石岐司法所人员详细核对了相关法律文书和矫正对象个人档案,确认无误后,向其宣告矫正期间的注意事项。自此,该所将开展管控、矫治和帮扶等日常工作。整个流程公开、透明,既保障了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也使他们虽然在监外执行刑罚,但仍要严格按照规定接受当地司法所的管控,否则将可能重新收监服刑。

通过这次工作联动,各部门均表示对矫正对象的“无缝衔接”工作非常重要,今后还要建立日常工作机制,人民法院在宣判矫正措施前应先通知市综治委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通知当地司法所派员联同法院开展“无缝衔接”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出现脱管、漏管情况的出现。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原则。

中山市司法局(2009年08月28日)。

第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调解应遵守合法性原则,包括程序合法与实体合法两个方面。要在依法对前提下,善于把握当事人形成纠纷、产生矛盾的焦点,寻找利益平衡点,寻找最佳解决纠纷的方案。要情法交融,善于渲染人世间美好的亲情、友情,激发当事人人性中真、善、美的一面,促使当事人逾越利益的差异和冲突,平息矛盾、解决纠纷。要从关心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不搞“和稀泥”,不损害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第二,在双方当事人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调解一定要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基础上,不能强迫调解,不能违背当事人意志进行不平等的调解。除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案外人合法权益之外,负责调解主持的第三者不应干预,确保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享有充分的司法调解自愿原则。

第三,民主调解,经当事人各方同意,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委托具有相关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组织或者个人,协助做人民调解工作。调解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可以邀请造价工程师;调解医疗事故纠纷案件,可以邀请医生、医学教授;调解维修手表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可以邀请手表维修技师;调解家庭或者社区纠纷案件,可以邀请当事人近亲属、社会名流、社区贤达、家族长辈等。

第四,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益。一方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因纠纷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另一方面,人民法院也不能因为没有经过人民调解而拒绝受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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