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改制方案(优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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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改制方案(优质21篇)
时间:2023-11-09 11:02:29     小编:文轩

为了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需要明确任务的目标和责任分工。一个完美的方案应该是具体、可操作、可评估的,方便后续的实施和跟进。在以下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领域和不同问题的解决方案。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篇一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七系统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全面完成我县七系统国有企业改革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因企业实施政策、整体运营、扎实推进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七大国有企业改革。改革标准是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妥善解决职工一补三险问题和人员安置问题,确保改革过程中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平衡性,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规范处置国有资产,坚持依法、民主、阳光经营,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改革的对象和范围。

改革的对象包括农垦、林业、农业、水利、粮食、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七个系统的国有企业,不包括事业单位、大集体和家属工。我县经济林场、林业车队、外贸总公司、市场建设开发公司、工程建设总公司、乡镇企业供销公司等6户企业纳入此次改革的范围。

1.宣传启动调查阶段(9月15日至11月30日)。

召开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县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各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召开系统相关企业人员动员会议,传达省市会议精神,宣传改革政策。调查改革范围内的企业,充分掌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定义职工身份、服务年限、工作类型、工资、工伤。

2、方案制定、审核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企业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改革计划和职工安置计划。在制定计划的过程中,应充分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做好准备。企业改革计划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人员、资产、负债)、改革费用计算截止日期、分流安置对象、职工安置方式、职工安置标准、各项安置费用计算及相关问题处理。企业改革计划制定后,主管部门应当报告七个制度的国有企业改革。

3、全面实施阶段(1月1日——4月30日)。

根据县政府批准的企业改革方案,依法依规处置各类资产,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企业与职工签订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发放各项安置费用。为下岗职工办理、发放相关证件,预提社保、医保等经费的拨付移交。

4、总结完善阶段(5月1日——6月30日)。

将企业退休人员、离岗退养人员移交社区管理。做好职工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移交及企业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对持续运营企业做好改制后企业运行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完善,涌现的典型进行宣传表彰,对改革的整个过程进行系统总结。

1、强化领导,切实履职。将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建立健全责任制。各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门的机构、指定专门的人员抓操作、抓推进。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做到心中有数、掌控在手、把握全局。要充分认识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把问题分析透,把困难估计足,把工作做早做细,确保主动。

2、宣传为先,稳妥推进。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要切实做好改革政策的释疑解惑和职工群众的情绪疏导工作,赢得广大职工群众对改革的真心拥护、大力支持。

3、依法依规,阳光操作。各单位改革无论是方案的制定还是具体实施,都要始终注重倾听和把握职工诉求,尊重职工主体地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的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作用。要严格按照规范流程操作,对资产处置情况、职工安置费用发放情况等敏感事项及时公布,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扎实开展。

4、落实责任,维护稳定。七个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好矛盾隐患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改革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妥善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健全维稳信息报告制度,完善维稳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篇二

(一)发起人______________

(二)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

(三)目的及宗旨

1.深化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2.筹集资金,开辟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四)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

(五)公司的设立______________

(六)公司的股份设置______________

(七)公司的资金投向______________

发起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集体企业改制申请书的写作要求

企业改制申请书的写作一般应说明申请的事项、申请理由、申请条件及申请批准后的规划与设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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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成立于______________年,为集体所有制。随着企业的发展,尤其面临日益竞争激烈的行业势,目前企业的所有制形势已经不能适应市场对企业的要求。从整体形势分析,进行股份制重组改制迫在眉睫。

通过股份制改组,建立起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特征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将公司直接置于市场竞争与监督中,使企业的经营情况能迅速反映出来。经营者业绩直接由市场加以评价,从而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企业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管理结构,以促进企业的发展。同时,进行股份制改组也是今后进入资本市场融资的基本条件。利用资本运营,实现低成本扩张,都需要建立在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双力橡塑助剂进行的股份制改组是扩大企业规模,节约化、低成本的扩张,也是引入多元投资人、使企业制度与国际接轨的战略发展方向。

不改制我们就无法应对市场经济竞争的冲击。进行股份制改组,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趋势,也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加快经济发展各项方针政策的具体行动。

本次申请股份制改造,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是经过领导班子认真调查研究,征求各方意见后做出的决定。通过股份制改组,有信心创造辉煌的明天!

特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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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篇三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县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统一部署。根据部署县医药公司通过多方征询意见建议制定了改制方案。

1、通过改革,实现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新公司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为振兴文山医药经济作出新的贡献。

2、通过改革,先置换在职职工的身份,进一步确立企业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广大职工真正成为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

3、通过改革,盘活企业存量资产,调整企业负债结构,实现企业转机建制的目标。

4、通过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符合新公司实际的内部管理体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加强管理,降低成本,使投资者获得更大的利益。

改制方案确定的原则是: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企业净资产置换职工身份,实行经济补偿,并以补偿额为资本来源之一,按照经营者持大股的原则组建有限责任公司。

2、按照“先终止,后重组”的原则,先终止原企业法人实体,重新组建“文山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

3、终止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解除与原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按照职工自愿的原则吸收原企业职工加入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改制工作按照“先终止,后重组”的原则,实行整体式改制,终止原国有企业“文山县医药公司”的法人资格,解除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在此基础上,按照经营者持大股的原则,吸纳原职工和其他社会投资者以职工安置费、增资扩股等形式,运用全部有效资产和负债,组建“文山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改制后,原企业的一切债权由新公司享有,一切债务由新公司承担。未纳入改制的待处理财产损失,由县医药公司列出清单报县国资委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制定《文山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建立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内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机制,按《公司法》要求规范运作。

同时,新公司设立党组织、工会、女工委和团组织等机构,开展正常工作。

改制方案还对社会保险、安置费管理,离退休职工安置费支付,需配套的政策措施等提出详细的办法和措施。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篇四

企业充分进行改制宣传,使企业全体职工对改制达成共识,初步完成改制方案,到工商部门对改制企业名称进行预先核准。

到区经委企业科办理产权界定手续(已做产权界定的不用重新界定)。

到具有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

内容包括:

1.企业的基本情况。

2.企业经济性质的变化情况。

3.资产评估结果。

4.企业在职职工的安置情况。

5.离退休等人员费用预留的情况。

6.企业净资产处置方案和出资人的出资情况(包括企业注册资金的变动情况)。

内容包括:

1.是否同意企业经济性质变化。

2.对产权界定结果及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

3.对改制后企业的注册资本及注册资本的组成情况进行确认。

4.对企业净资产量化方案和职工货币出资等的意见。

5.对企业在职职工安置的意见。

6.对离退休等人员费用预留的意见。

7.职工代表亲笔签名。

建议参照工商局海淀分局要求。

批复内容(参照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内容)。

审批时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主管上级提出的改制申请。

2.上级主管单位的批复。

3.产权界定申报表。

4.资产评估报告书。

6.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7.改制后新企业的企业章程。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篇五

——————成立于20__________年,为集体所有制。随着企业的发展,尤其面临日益竞争激烈的行业形势,目前企业的所有制形势已经不能适应市场对企业的要求。从整体形势分析,进行股份制重组改制迫在眉睫。

通过股份制改组,建立起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特征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将公司直接置于市场竞争与监督中,使企业的经营情况能迅速反映出来。经营者业绩直接由市场加以评价,从而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企业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管理结构,以促进企业的发展。同时,进行股份制改组也是今后进入资本市场融资的基本条件。利用资本运营,实现低成本扩张,都需要建立在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双力橡塑助剂进行的股份制改组是扩大企业规模,节约化、低成本的扩张,也是引入多元投资人、使企业制度与国际接轨的战略发展方向。

不改制我们就无法应对市场经济竞争的冲击。进行股份制改组,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趋势,也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加快经济发展各项方针政策的具体行动。

本次申请股份制改造,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是经过领导班子认真调查研究,征求各方意见后做出的决定。通过股份制改组,有信心创造辉煌的明天!

特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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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篇六

在巴士主业现有运行模式下,下行售票量约占整体售票的56%。从售票渠道分析,微信、自助机等售票形式仅占下行售票量的38%,柜台出票仍占较大比例。传统柜台营销,排队时间长,服务体验差,信息化程度低,所触及的客流量有限,已无法满足当下旅客出行需求。传统模式下,员工从根本上存在坐、等、靠、要思想,其表现出的粗犷服务方式不仅无法抵挡日益多元化出行大环境所带来的市场萎缩,更不可能应对即将到来的城际高铁冲击,甚至会加剧侵蚀的蔓延和冲击的扩张。因此,结合公司百日攻坚行动,我们提前谋划,打破城墙思维,转变老旧观念,抢抓流量端口,改革传统运行模式,以构建强销售重保障的集团最强销售团队为指导,以任务目标为导向,在地铁开通前预演练兵,持续提高经济收益,促进公司长足发展。

任务方面:为应对高铁冲击,6至9月,目标日均售票量1.4万人次,较1至5月日均1.2万人次增长2100人/天,增幅16%。占公司百日攻坚行动总任务的58%。

团队方面:目前,我们共有员工127人,其中售票员50人,接待员22人,是人数最多的销售团队。以网格化营销为抓手,铸造“狼性文化”团队,构建全集团体量最大、业绩最高、素质最好的销售团队,为大巴与地铁竞争打造一支线下销售铁军,是我们亟需调整和完成的主要目标。

转变营销思路,定岗、定编、定人、定服务、定业绩,通过“五定”打破管理格局,抢抓流量端口是我们的必由之路。

一是转变传统观念,改变被动式等待,向主动式出击转变,前置销售阵地,将销售主战场前移至环境更好的隔离区内,打造四道销售防线,着力为销售经营工作披荆斩棘。

二是线下线上两手抓,进一步发挥场站码头优势,围绕线下为主线上为辅的中心思路,打破现有四业务班组机制,拆分、重建班组队伍,成立销售班组和运维两大班组。

三是提高产品力,消除原有售票员、接待员销售产品单一且阻塞的隔阂,实现大巴票、网约车、酒店预订等产品互通,提高产品竞争力,提升销售成功率。

四是以区域责任制提升服务,产品售出,既要保证交付水平,又要提高售后服务。现场服务引导是售后环节的第一步,落实区域责任制,压紧压实各基层业务单元责任,是保证区块内服务水平提高,打破检票班组只检票不维序现状,由粗犷型向主动化服务转变的主要抓手。

一是高起点,高质量。在现有12000张存量基础上,在保证网约车任务不减少的同时提高大巴售票量近2000张,全年旅客运送量增长21万人次,可增收525万元。更加注重业绩导向,以结果论成败。

二是细分任务目标,以网格化营销确保任务落地。组建2大战区4条防线,压紧压实各业务单元任务,加强过程管控,确保任务落地。

三是提前预演,就城际高铁开通提前进入准备,捶打流程,炼化模式,为高铁开通提前预演和准备。

(一)。

四是细致入微,兜底第四道防线。第四道防线为检票区,也是最后一道防线,由于航站楼出租车等候区和大巴检票区在同一区域,所以检票人员在做好运维工作的同时,还需要肩负起销售工作,主动落实首问责任制,在责任区域内洞察所有的过往旅客,不放过任何一个犹豫不决的旅客,帮助需要乘坐机场巴士的旅客微信购票,守好最后一道防线,“打捞”前三道防线的“漏网之鱼”。

(二)。

目前,分公司已经将原先的接待人员和售票人员合并成销售班组,在四道防线封锁的“战区”内全力打好“销售战役”。其余检票员及引导员重组为运维班组,除第四道防线的销售工作外,主要肩负责任区域内的运维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在区域责任制度的体系下,运维工作能够顺利有效的开展,为销售前线的队友提供良好的“作战”支援。

一是加强区域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区域各站点补位方案,在定人定岗、责任到人的基础上,将补位方案细化到了每站点的每分钟,新增相互监督机制及高峰时段应急预案,确保各站点工作能够有序平稳的进行,避免出现站点无人、维序混乱等情况。

二是优化员工服务水平,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现场管理人员提前介入,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降低旅客投诉概率。目前,粗狂式的服务管理使得投诉率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和扭转,导致后方阵地频频“失手”,影响整体“战区”的作战体系。因此,以当前的“服务提升月”为契机,重新修订服务标准和岗位规范,根据第四道防线的功能细化检票人员的工作职责,为整体销售“战区”保驾护航,促进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

“当兵吃饷”,是千百年来人的本性。目前,整体销售“战区”已合理划分,销售“战士”也已整装待发,为了确保整场“战役”能够完美收官,我们在后勤保障工作中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

一是重新制定绩效考核方案。根据当前的目标任务逐级进行分解,并按照分解后的任务重新制定了绩效考核方案,根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到人,以“考核任务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宗旨,实行重奖重罚、奖优惩劣机制,彻底终结此前“大锅饭”模式。

二是强激励、重绩效。通过重新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秉持“完成就兑现”原则,加快落实绩效的兑现,彻底消除员工的顾虑,挖掘队伍中的销售人才,激发员工潜在能力,迅速提高整体业绩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前移销售关口,适时将销售“阵地”将继续向廊桥位置延伸,抢夺有利资源,不放过任何一个目标客户。我们将在线下工作稳中求进的同时将站场转移至线上工作,继续前置销售工作,力争在旅客乘坐飞机之间就将其转换为公司的目标客户。与此同时,我们将以5g时代来临为契机,加快人脸识别和无感售票等信息化功能的开发与应用,不断扩展线上服务,加强手机网络宣传,打造品牌效应,为公司增效创收打开新的篇章。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篇七

尊敬的 :

您好!

由于个人职业规划和一些现实因素,经过慎重考虑之后,特此提出离职申请,敬请批准。

在此感谢提供给我这个良好的平台,这一年多的工作经验将是我今后职业生涯中的一笔宝贵财富。

在这里,特别感谢各位领导在过去的工作、生活中给予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尤其感谢,等,一年来对我的信任和关照,感谢所有给予过我帮助的同事们。

望批准我的申请,并请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在正式离开之前我将认真继续做好目前的每一项工作。

祝公司事业蓬勃发展,前景灿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篇八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改制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进行改制时,首先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有关的法津、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订切实可行的企业改制重组方案,以利于改制的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效果,达到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企业改制方案的内容包括:

1、企业简况,包括:

(1)企业名称;

(2)企业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经营范围;

(5)注册资金;

(6)主办单位或实际投资人。

2、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

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及税后利润。

3、职工情况

包括现有职工人数、年龄及知识层次构成。

1、必要性

包括企业的业务发展情况及阻碍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和问题。

2、可行性

结合企业情况和改制方向详细阐明企业改制所具备的条件,改制将给企业带来的正面效应。

1、业务重组方案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业务实际情况,并结合企业改制目标,采取合并、分立、转产等方式对原业务范围进行重新整合。

2、人员重组方案

指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企业职工的安置情况,包括职工的分流、离退人员的管理等等。

3、资产重组方案

根据改制企业产权界定结果及资产评估确认额,确定股本设置的基本原则,包括企业净资产的归属、处置,是否有增量资产投入、增量资产投资者情况等等。

4、股东结构和出资方式

包括改制后企业的股东名称、出资比例、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的。

5、股东简况

包括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如有职工持股会等其他形式的股东要详细说明其具体构成、人数、出资额、出资方式等。

6、拟改制方向及法人治理结构

选择哪种企业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或其他形式。

法人治理结构是指改制后企业的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包括最高权力机构,是否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还是设执行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的设置等。

下属企业的数量、具体名单、经济性质和登记形式(法人、营业)。如下属企业有两层以上结构,即下属一级企业还下设一级或若干层次企业,要详细列出层次、结构。

根据“企业改制,其下属企业资产列入改制范围的应一并办理改制登记”的要求,拟改制企业全资设立的法人、非法人及与他人共同设立的联营企业都要一并参加改制工作,其改制方案可以参照上述企业改制方案予以制订。不列入改制范围的下属企业(包括联营企业),要先行办理隶属关系的变更划转手续,并办理变更登记。拟改制企业控股、参股的企业,其资产不进入改制范围的应先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出让其股份;列入改制范围,则只需待企业改制登记完成后办理股东名称的变更登记。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篇九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忻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事企分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依法依规。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脱钩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二)分类推进。

根据企业性质、经营状况等因素,分别采取不同的脱钩方式,分类分步实施脱钩工作。

(三)严格程序。

严格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规定程序,脱钩方案、资产处置等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

(一)本市县级党的机关(含党的纪检机关和党的各工作部门)、人大机关、政府各部门(含政府组成部门、直属部门,办事机构和其他行政单位)、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社会团体、直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二)《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规定需改制为企业的本市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三)本市县级党政机关所属既是事业又是企业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单位。

(四)本市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本次脱钩改革的企业仅指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及国有参股公司股权。

本市文化企业、旅游景点的改革,按照有关要求,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旅游服务中心牵头整合改革,暂不纳入本次脱钩改革范围。

本市党政机关所办的金融类企业按照国家、省有关法规实施改革和管理,暂不纳入本次脱钩改革范围。

力争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我市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的脱钩改革工作,实现政企分开、事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政府部门行使宏观调控、市场监管、行业管理等公共管理职能,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我市党政机关所办企业的脱钩主要分为改制移交、改制退出两种办法进行。党政机关所办的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在脱钩前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这项工作由企业原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一)改制移交。党政机关所办企业属下列情况的,作改制移交处理:

1、企业资产状况较好,经营基本正常,有发展前景,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企业。

2、党政机关以及参照或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开办的合资、合作或参股的经营性企业中的股权。

移交企业的接收工作由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负责。经原平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市领导组》)批准作移交处理的企业,在接到批复后,将企业的资产、财务、组织、人事及企业经营状况登记造册。公司制企业直接向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移交,全民所有制企业先由主管部门按照《原平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进行公司制改制,然后向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移交。被移交企业的资产财务、组织人事、党工团管理关系的脱钩工作,按有关文件精神,由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牵头,会同企业原主管部门以及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组织实施。

(二)改制退出。对主业处于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通过推动国有产权流转,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原则上实行以下两种方式:

1、对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但不需要保留国有资本的企业,要引入各类投资主体,鼓励经营者、职工积极参与企业改制,通过兼并重组、整体转让等方式,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这类企业由主管部门根据国有企业改制法规政策,在充分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企业改制方案》,按程序报市领导组审核批准后,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对长期停业歇业、资不抵债、低效无效的企业和僵尸企业,原则上应采取关闭破产或清算注销的办法脱钩改制。对这类企业,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清算小组对企业进行清算,在妥善安置职工的前提下,提出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报市领导组审核批准后,依法实施。

(三)需改制为企业的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09〕16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09〕15号)等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分类进行改革,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与原县级党政机关脱钩,划转到市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由市政府授权其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出资人权利。

(四)县级党政机关所属既是事业又是企业的单位。

与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同步进行,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的改革政策,改革为企业后,与原县级党政机关脱钩,划转到市国资监管部门,授权市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出资人权利。

(五)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与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同步进行,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的改革政策,先进行事业单位的改革,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完成情况,进行脱钩改革工作。

(一)调查摸底(2017年11月15日前)。

市委秘书处、市政府秘书处联合下发通知,对县级党政机关所办企业,所属需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所属既是事业又是企业的单位以及所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将调查摸底情况报市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对汇总的市、县级党政机关所办企业进行核实,各级编办对汇总的市、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进行核实。

(二)清产核资(11月底前)。

本实施方案下发后,县级党政机关以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立即对所办的国有企业进行彻底清查,通过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全面摸清企业资产状况、经营状况、人员劳动关系等情况,并登记造册。

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脱钩改革方案,明确脱钩改革方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人员安置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等事项。改制移交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

(四)上报审批(12月中旬前)。

1、各党政机关必须按市领导组和本方案的要求,将脱钩改革方案及相关附件,并连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按规定时间送达市领导组办公室。

2、分类处理审批,采取合议形式进行。根据企业脱钩办的统一安排,由企业主管部门派出代表与市领导组办公室组成分类处理审批合议组,按晋办发〔2015〕26号文件和本方案精神,提出合议意见,报市领导组审批后下达处理批复。

(五)组织实施(2018年5月中旬前)。

企业主管部门在接到市领导组的处理批复后,必须按批复认真抓好落实。改制退出的处理由主管部门按要求负责落实;改制移交工作随事业单位改革同步进行,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由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统一办理资产、财务关系划转手续,市国税、地税、审计、银行、组织、人社等职能部门配合实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市领导组的批复为依据,办理关闭破产企业的注销、移交企业变更等企业的年审手续。2018年5月中旬前,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或注销。

(六)检查验收(2018年5月底)。由市领导组组织专业人员,对各部门脱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为了确保脱钩工作顺利进行,所有脱钩工作由市领导组组织进行,各党政机关、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脱钩工作的协调推进、分类指导、方案审定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各有关党政机关以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社会团体、直属事业单位是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机构和指定专人负责脱钩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好本部门所属企业的调查摸底核实、方案制定、申报审批、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并妥善处理好脱钩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二)严明纪律,确保稳定。各有关党政机关和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社会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要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守政策纪律,依法规范操作,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提高执行力。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深入细致做好所办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政策、化解矛盾,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本部门与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市领导组要加强对脱钩改革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脱钩改革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改革环境。对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实施脱钩改革工作、影响脱钩改革工作进度、造成企业出现不稳定因素,以及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对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要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深化交通系统企业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国有交通运输企业市场化、集约化经营,尽快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按照有关企业改制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国有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中心,采取多种改制形式,促使交通运输企业真正走向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经济实体参与市场竞争。

按照完善试点、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方针,以明晰产权制度为核心,以产权和职工身份"双置换"为目标。坚持改制与结构调整相结合,盘活存量资产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相结合,改制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解决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与妥善安置职工相结合。改制采取先易后难,条件成熟一家完成一家,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的改制工作。

交通系统国有企业,即xx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xx县运输公司、xx县汽车轮渡公司三家企业。

根据交通运输系统的企业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企业干部、职工意见,原则上将现有的国有资产从国有企业中逐步退出,实行产权和职工身份"双置换",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

1、资产清查。改制企业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彻底的盘点和核对,填写《资产清查明细表》和《财产损失核销申报表》,经主管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会核。

2、资产评估。按县政府统一确定的资产评估基准日,由县财政局指定县资产评估中介机构,会同国土资源、房管等有关部门对三家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确认,评估小组在资产(含土地使用权)评估时,应考虑按固定资产的现行可变现市价标准进行操作。

3、改制企业的资产在城市规划红线内的,允许其剥离出来,剥离部分实行租赁使用,并按优惠政策收-取资产占用费。

1、改制企业在资产评估确认的基础上,经核销剥离,扣除抵扣因素后,优先由企业内部职工出资购买。内部职工不愿出资购买的,可向社会公开出售、拍卖。

2、职工购买国有资产以参股的方式入股的,对未一次性付清部分,要与国资部门办理质押手续,按银行一年期存款利息支付资金占用费。

3、企业资产整体难以出售和拍卖的,可分块进行,未变卖的资产可作租赁处理,由县财政局委托企业主管部门代管。

4、对改制企业的债务债权财务状况,应进行审计。企业转制中清理出来的各种不良资产,包括未弥补亏损、盘亏、报废、坏帐、住房周转金和应付福利费、应摊未摊及应提未提费用等,在改制时一次性处理。

5、各项财产损失由资产评估机构根据资产评估的具体标准、条件、要求,逐项审核。列为待处理损失的,经确认和批准后,在企业净资产中扣除。

1、改制企业产权买断后,若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可以将安置费置换固定资产作为入股股金,股东置换资产股原则上不得抽走,可在内部转让,在改制企业中享有所有权,置换股股息可计入企业成本。

2、参股人员不愿出资配额的作自谋职业处理。

3、企业改制后,由改制企业统一向股东发放股权证,股权证分置换资产股和现金股两种,股东以股权证作为分红的依据。

4、改制后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设置和管理,须经股东大会通过,在企业章程中予以明确,企业按《公司法》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予以实施管理。

1、根据交通系统企业的实际,职工的安置按照"一企一策,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改制企业通过盘活资产,并以资产变现的资金作为职工的一次性安置费用。个别企业安置确有困难的,由主管部门给予统筹考虑解决。

2、在职职工安置费根据各个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洞委发〔xx〕xx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以内一次性计发。

3、离退休职工的医疗补助费按年人均xx元计提至xx周岁(不足x年按x年计提);养老保险费按年人均xx元追缴五年;抚恤丧葬费人均按xx元计提,并一次性上缴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

4、离休干部特需经费等专项经费按温委办发〔xx〕x号文件规定,每人计提xx元,并缴交给接收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单位。

5、享受荣誉津贴人员的荣誉补助费根据洞劳人薪〔19xx〕xx号文件规定,省级劳模按年人均xx元,省级先进工作者按年人均xx元计提至xx周岁(不足x年的按x年计算)一次性计发。

6、因工伤残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费按洞委发〔xx〕xx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因工伤致残等级在x级的人均计提xx元,x级的人均计提xx元,并一次性发给(已享受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工伤医疗补助的不再计发)。

7、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已列入社会统筹的,继续由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按原渠道发放。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原由企业支付的,按照原发放标准,对不满xx周岁的供养对象,一次性发到xx周岁,对供养的其他直系亲属,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计发到xx周岁;xx周岁以上的每增加1岁,减少x年,xx周岁以上的按x年计算。属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计发x万元。

8、领取安置费的职工,必须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分别办理失业登记和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原有的养老保险年限可连续计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主管部门应将职工的个人档案移交到县就业管理机构,其养老保险费由个人自行缴纳。

9、离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金由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在银行开设个人帐户发放,企业补差部分予以取消。

10、原提前离岗退养人员和下岗人员原则上不列入改制范围,其有关待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xx、个别企业若改制条件尚未成熟,应将已变卖资产的资金缴存县财政专户,未变卖的房产租赁收入应存入银行作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费用。

1、企业内部职工60%以上出资购买国有企业资产,并一次性付清价款的,给予价格逐级优惠。购买资产xx万元以下的优惠50%,xx万元以上部分优惠10%。

2、企业改制在资产出售或转让时的土地出让金全额返还企业,资产评估、转让,变更等所涉及的税费参照国企改制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执行。要求将减免和退拨的资金用于职工的安置费用或偿还债务。

3、资产变卖转让的收入由财政局专户储存,主管部门应将资产变卖或转让的收入,在交通系统内部统筹使用。优先用于改制企业职工的安置费用、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偿还债务,剩余部分作为扶持交通运输企业的发展资金。

1、交通运输系统的集体企业改制,可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并将逐步过渡到行业管理,与交通局脱离隶属关系。

2、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企业改革的文件规定执行。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篇十一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经过多年改革,全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面已达到90%以上,有力推动了国有企业政企分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逐渐提高,但仍有部分国有企业特别是部分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尚未完成公司制改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为加快推动中央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7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一)制定改制方案。中央企业推进公司制改制,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确改制方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

(二)严格审批程序。中央企业集团层面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按程序报国务院同意后批准。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的改制,除另有规定外,按照企业内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确定注册资本。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可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工商变更登记时确定注册资本的依据,待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认缴期限届满前进行资产评估。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各项程序,并以资产评估值作为认缴出资的依据。

(一)划拨土地处置。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具有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资格的企业,其原有划拨土地可采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处置。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其原有划拨土地可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划拨土地性质。

(二)税收优惠支持。公司制改制企业按规定享受改制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三)工商变更登记。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可先行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其所属子企业或事业单位要限期完成改制或转企。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应先将其所属子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或转企,再完成母公司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四)资质资格承继。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其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各种专业或特殊资质证照由改制后公司承继。改制企业应在工商变更登记后1个月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企业名称等资质证照记载事项。

(一)加强党的领导。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的“四同步”和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的“四对接”要求。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改制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处理好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制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

(二)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改制企业要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规范权力运行,实现权利和责任对等,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要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三)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改制企业要不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市场化用工制度,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真正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

(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公司制改制过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完善金融支持政策,维护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落实金融债权。加强对改制全流程的监管,坚持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做好信息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清理整顿和公司制改制工作,按照国家集中统一监管的要求,另行规定执行。各省级人民政府参照本实施方案,指导地方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篇十二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根据新发[20**]x号、新办发[20**]x号文件精神,继续坚持企业改革,“横下一条心,消灭国字号,打倒集体牌”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建筑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建筑企业改革和发展步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武汉新x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为十建筑工程公司,于1985年由现法人代表xxx筹资1000元组建成立,20**年正式组建了武汉新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20余年来,公司在xx区委、区政府和xx街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公司一班人艰苦创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已经发展成为资质等级为总承包二级施工建筑企业,并具备一级建筑企业的标准,正在申报审批过程。新x建集团为邾城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1、人员情况:公司现有在册职工8人;项目经理31人。

2、资产情况:据武汉市xx区乡镇企业局资产评估报告()提供的评估结果,公司资产总额5448,294.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448,294.30万元,负债总额万元,所在者权益万元。

3、无形资产:公司拥有省建设厅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证书”,已于20**年9月被建设部公告为“一级建筑企业”。经xx街道办事处与原企业拟定,新x建筑集团公司资质品牌为500万元(人民币)。(含乡镇企业局评估数额)。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制形式。

1、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发展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以新发[]x号、新办发[20**]xx号文件为依据,以“两个卖断、两个解除”为主要形式,按照“有利于发展,有利于稳定”的要求和区域经济民营化的发展思路,推进公司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深化改革,实现企业改变性质,职工转变身份,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新型公司机制,调动和激励投资者和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国家多创税收,为企业和投资者及员工多增收入,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将企业在原有基础上做大做强,使之更快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兴街富民”和社会发展服务。

2、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因企制宜,因企施策,一企一策”的原则,坚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坚持妥善安置职工,保障社会稳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改制行为,保证集体资产不流失;坚持资产卖断和职工卖断身份标准公开,并由职工代表直接参与决策与监督的原则;坚持妥善处理各类债务、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原则。企业改制后,企业的注册所在地仍在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道办事处,永不变更。公司现有名称不变,但改制后街道对企业的发展基金予以考虑。要在购买合同中另行约定。

3、改制形式。

有形资产全部转让,留给原公司,职工清算,项目经理补偿和改制费用等,街属集体资产全部退出,资质品牌等无形资产归邾城街办事处集体所有,留给新企业使用,原企业名称不变,职工身份全员卖断,改制后的新型企业实行民有民营,承担原企业全部债权债务。

三、资产处置。

1、由主管部门及公司联合成立新十建集团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对资金处置进行监督使用。

2、原企业总资产整体转让,分配如下:

(1)计划整体转让费:68万元免费提供。

(2)改制支出:

(a)职工身份卖断补偿费:34万元。

(b)职工养老统筹:15万元。

(c)职工大病医疗补偿:5万元。

(d)突出贡献奖励;原法人代表毛赛明:6万元。

以上合计人民币:68万元。

3、原企业无形资产(品牌、资质等证)归邾城街办事处集体所有,经街办事处和原企业双方拟定为500万元,留给新公司使用(每年使用费5万元),注册和纳税地址为邾城街,如企业擅自离开属地注册和纳税,街办事处将按有关规定对无形资产重新评估,重新确权(因政策改变行政区划属地管理,双方另行约定)。但改制后企业的管理人员变动不受此限。

四、主要内容。

1、武汉市新x建集团有限公司,原则上优先由原法人代表毛赛明出资购买,再由他组织项目经理、职工参股。

2、积极做好公司改制职工和项目经理的思想工作,充分尊重职代会的决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企业职工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妥善安置,其“卖断”职工身份8人。“卖断”企业原有项目经理31人,解除其劳动关系。补偿标准参照区新发[2000]9号文件规定,即每人基本补偿2000元,另按工龄补偿标准为(500元/每年)进行工龄结算,累计结算付款,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

4、补偿对象的界定:职工补偿对象以在公司的在册职工,以档案为准,项目经理补偿对象为:有项目经理证和对公司上交税费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作为补偿对象。

5、改制后,号召广大项目经理和职工更加团结,更加协调,乘改制的东风进一步发展企业。

对照企业改制的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好上级给企业的各种优惠政策。

1、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

2、开好职工代表会,制订企业资产卖断方案和职工身份卖断方案。

3、方案报批。

4、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公司股东股权的转换,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按新制订的公司章程进行运作。

六、有关事项。

1、新企业必须根据党章和工会章程建立党组织、工会组织及其它群团组织,属地管理参加活动。

2、新企业统计报表按原管理方法执行。

3、原企业职工清算时,应同时解除劳动关系,新企业需要聘用的另行签订协议。

4、新的公司董事会成立后,立即着手制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七、需要提请区委、区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

1、关于属地纳税和企业发展基金。请求给予改制后的新公司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2、公司改制涉及有关部门的办证、收费等问题,要求简化程序,优化服务,享受企改优惠政策。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篇十三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国家、省市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精神,全面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以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从根本上改革和转变粮食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进国有粮食企业资产和债务重组,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粮食流通体制。

一是先解除职工与企业劳动关系,后企业合并原则。先解除国有粮食企业现有在册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特殊群体人员除外),对企业资产和债务进行重组,后对粮库进行合并。

二是依法操作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按照改革方案依法按程序平稳操作。

三是确保稳定原则。从职工切身利益着想,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到既要改革到位,又要保持社会稳定。

(一)彻底转变国有粮食企业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建立较为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二)对市第一粮库以外的21户粮库,按照区域、规模保留4户。

(三)建立地方储备粮制度,落实省、市下达我市的地方储备粮计划,确保粮食安全。

(四)转制后的企业要不断创新经营方式,搞活粮食流通,建立与农民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

(五)积极培育和发展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和发展农、工、科、贸一体化或粮食生产、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经济实体。建立粮食产销基地和深加工基地,向农业生产服务领域延伸、向社会粮油消费领域延伸。

1、保留军供站为国有独资的粮食企业。负责军粮的采购和供应工作,确保军粮的优质供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企业内部约束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2、市第一粮库在农发行清收贷款的基础上,实施股份制改革,改革方案另行制定。

3、在妥善处理粮食财务挂帐的基础上,对21户粮库的资产、债务和权益合并到保留的4户粮库,进行资产和债务重组。对被合并的17户粮库、粮油供应公司和粮油贸易公司实物资产实行整体出售。

(二)关于职工安置问题。

1、按海政办发〔2005〕49号文件《转发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破产职工安置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解除现有在册职工与企业劳动关系,按相关部门核定的补偿金标准,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既按2005年全系统在册职工(扣除内养人员)平均工资769元/月,计算职工工龄补偿金;对企业内养人员、工伤、军转干部等特殊群体人员依据相关政策执行,或在职工自愿的前提下,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实行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办法。

2、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相关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

3、离休人员原有政策待遇不变,退休人员按现行政策参加住院统筹定点管理医疗保险。

4、对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转制企业优先安置上岗就业。

5、粮食局组建粮改职工托管办公室,负责内养人员及离退休职工的事务性工作管理。

6、企业内养人员生活费及相关待遇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

(三)关于企业历史财务挂帐问题。

1、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992年3月31日之前清理认定的粮食财务挂帐,已按有关规定消化。对1992年4月1日到1998年5月31日期间发生,经清理认定的粮食财务挂帐,按中央过渡期延长五年的政策,安排财政预算,落实财政应负担的利息。

2、我市粮食企业1998年6月1日到放开粮食收购价格,实行市场化改革之前,对经审计认定的政策性财务挂帐,全部从企业剥离,由粮食局集中管理,利息由粮食风险基金列支。对政策性之外的各类挂帐,按照债随资产走的原则,结合产权制度改革,妥善落实银行贷款债务和还本付息来源。

(四)关于职工安置资金筹集问题。

职工安置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责解决,出售国有粮食企业的资产收益全部缴入市财政。

(一)切实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粮食局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具体操作方案。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协调,严格依法操作,做到积极稳妥、合理合法、公开透明。妥善安置职工,保持稳定。

(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粮食企业的体制改革,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扶持粮食企业快速发展。农发行按相关政策对保留粮食企业给予扶持。税务部门对保留粮食企业,参照执行国家对困难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减免3年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以及免征粮食增值税等优惠政策。

(三)粮食局要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的分类指导、跟踪检查和经验总结。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保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篇十四

改制企业年终工作总结二oo*年公司面临有史以来最严峻的经济形势,经历了有史以来最大的经营困难和生存压力。这主要表现在:

一是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和石化销售政策的新规定给我们公司两个盈利大户带来了严重的生产任务不足;金工分厂野营房的生产数量只相当于去年的一半,而化工分厂润滑油的销售额几乎是零。这两个不足就使我们销售收入减少了600万元,损失了上百万元的利润。

二是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的价格又面临了全球性的巨变猛涨,其中金属材料每吨上涨1000~元;聚丙烯和聚氯乙烯粉料每吨上涨2000~3000元;乙二醇每吨上涨了6000元;公司采购了近千万元的原材料就多花了二百万元,加大了生产成本,降低了经济效益。

三是除国家的免税政策外,其它对福利企业的照顾性政策几乎全然消失,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不但得不到照顾,还可能带来不必要的误解、干扰和挫折。仅水电费一项每年就多上交50万元。

这一反一正、一多一少给我们企业带来了几百万元的经济损失,是建厂以来更是改制以来遇到的最大难关,也是对公司领导班子的一次莫大考验,面对这种情况,以赵董为首的公司领导班子心不燥、不气馁,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领导下,经理班子坚持了“精密策划、决策及时、指挥果断”十二个字,采取了一个又一个应急对策,做出了一个又一个正确的决定。带领公司员工在困境中拼搏,在逆境中发展,又一次渡过了建厂以来罕见的难关,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局面。做了三件大事:

一、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千方百计发展生产。

1、在十分严峻的经济形势下,二oo四年公司完成工业产值1452万元,

4、赵董事长本着对公司和员工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凭着她长期以来执着追求的作风,不下几十次地找有关领导反映情况,同时收集大量证明资料,找上级有关部门摆事实、讲道理、查证据,协商解决公司托儿所下面13幢平房的搬迁赔偿问题。本来是没有希望办成的事情,但赵董经过半年时间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争取到了143万元的房屋搬迁索赔款。这对振兴公司04年的经济,保持公司04年经济效益不至于滑坡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同时也缓解了公司资金紧张的压力。

5、从公司实际出发,为职工利益着想,通过与有关领导、有关部门的多方协调,在离市区较近的西环路和纬八路交叉处批得一块六万多平方米的土地作为公司的新址,为公司的搬迁和二次创业打下了基础。

二、深化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素质,向经营管理要效益。

1、继续开展了成本在我心中,效益在我手中的活动。千方百计降低成本,处处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分钱,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建材分厂不断摸索,不断改变生产工艺、加料配方,以及提高废次品的回收率和利用率,可节约材料费30万元;包装分厂使用了新的复膜料,添加了再生料,改变复合料配方等措施也可节约材料费近10万元;化工分厂在保证防冻液冰点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减少了乙二醇的用量,节约了近10万元;公司机关加强了水电使用管理,一年节约水电费10万元;同时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减少公司管理费15万元。以上几项可节约资金近75多万元。更重要的是增强了全公司员工加强成本管理的意识。

2、深化了公司内部经营承包的管理模式,不但将要求完成的三大指标(产值、销售收入、利润)承包到各分厂,而且将生产经营指标如管理费、辅助生产费、折旧费、取暖费以及销售费、运费等等全部分解下达到了各个分厂,使管理人员明确了产品成本构成的要素,明确了从哪些方面哪些环节采取哪些措施降低成本,提高了生产管理水平。

3、始终坚持贯彻了“质量、价格、服务”的对外经营方针,不但在市场竞争中得到了老客户的信任和好评,而且又增加了32个新客户,形成的新客户群为我们增加了500万元的销售收入,缓解了老客户今年工作量减少、生产任务不足的困难,同时为今后开拓市场打下了基础。

4、在全部生产经营过程中坚持了“诚信”二字的企业宗旨,视顾客为上帝,以顾客利益为关注焦点,不但得到了广大用户的信任,而且得到了社会上的认可,在今年市政府的联合检查中,我们以93分的优异成绩获得了市区两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最近我们正在申报而且很有希望批准为“aaa”企业,将为我们公司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5、分别于年初和年末接受了中国船级社评审专家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年度监督审核和换证审核。并以有效运行的体系、扎实细致的工作再次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在劳资人事管理上健全了劳资人事档案,理顺了和石油局同步的劳资关系。加强了员工的劳动保障。在行政管理上整理了建厂以来的全部文书档案。入冬以来又开展了冬防保温、设备整修和回收货款的三大活动,均取得了较大的。收益。

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三个文明”的协调进步,共同发展。

1、在干部管理上始终坚持了民主评议干部的考核制度,针对干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顿,增强了干部队伍的紧迫感。在员工中按照劳动法和工会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增强了员工队伍的主人翁责任感。

2、召开了“辉煌二十年”庆祝大会,认真总结回顾了公司自八四年以来发生的巨大变化和辉煌成就,高度评价了董事长赵桂珍同志二十年来为福利公司做出的无私贡献。表彰了一大批“风雨同舟二十载,同心同德铸辉煌”的先进个人。

3、公司改制了,关心员工利益,坚持为残疾人服务的指导思想没有变。

公司改制后,虽然产权关系、经营制度变了,但公司领导关心员工利益,办好残疾人事业的指导思想没有变,仍然一如既往地承担起一份社会责任。在公司改制后形成的1.2亿的销售收入中,公司支出3648万元用于员工收入、劳动保障和福利待遇;其中工资奖金支出1960万元;人均月工资增长了200~300元,按时交纳了“四金”530万元;发放福利费和享受福利待遇4127万元;连续六次分红金额高达591万元,入股回报率达到了300%。公司的高福利和分红多已成了我们这个福利企业在生产发展中关心员工的特点和标志。在生产发展受阻,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人均月工资增长107元;按时交纳了四金;发放了1000元的大件;为过好两节最近又要发放效益奖金、518精神文明奖和200元的购物卡;同时按每股0.20元进行第六次分红。有七名职工光荣地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退休证,享受到了与全民职工同样的国家退休政策。七名退休职工中有三名是不能坚持工作的残疾职工,公司领导多方申请为他们办理了病退手续,充分体现了公司领导对残疾员工的关爱。

公司领导始终不忘保障员工利益,提高员工生活水平,为员工办实事办好事的做法赢得了全体员工的好评和信任,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渡过了年前所未有的难关,又取得了一个好成绩,迎接!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篇十五

第二十四条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要执行本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其全资、控股子企业,下同)增量引入非国有投资,或者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该企业国有产权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其非货币资产出资与非国有投资者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并因此安排原企业部分职工在新公司就业的。

第二十五条改制的监督检查。各级监察机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加大对企业改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要通过建立重要事项通报制度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以及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办法,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企业改制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企业领导人员利用改制之机转移、侵占、侵吞国有资产,隐匿资产、提供虚假会计资料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营私舞弊、与买方串通低价转让国有产权,严重失职、违规操作、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对中介机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审计报告、故意压低评估价格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得再聘请该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从事涉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中介活动。

第二十六条改制的组织领导。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省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企业改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企业改制工作规范进行。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下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纠正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重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篇十六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国有粮食企业转换机制,提质增效,做大做强,切实履行好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意见》(政办发[2013]7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4]43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前我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情况,现提出如下方案。

按照上级关于国企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国有粮食企业兼并重组力度,突破土地性质变更,着力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构建现代企业制度,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全面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切实改变国有粮食企业“小、散、弱”状况,促进我市粮食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1、加大企业兼并重组力度。推进县域内企业兼并重组,形成购销总公司(集团)+子公司、分公司+收储库点经营模式,2016年实现国有粮食企业兼并重组率10%。

2、突破土地性质变更。争取县区政府支持,加强与国土、财政、工商、税务、农发行等部门沟通协调,为国有粮食企业土地性质变更工作减轻资金压力。2016年全市实现土地性质有划拨转出让面积不少于600亩,变更率不低于10%。

3、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除储备粮管理企业和军供粮企业外,国有粮食企业通过吸收外资、民营资本及职工入股等方式,培育国有资本、非国有资本交叉持股的新型市场主体。每个县区至少有1家国有粮食企业引入非国有资本,实现混合所有制经济突破。

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粮食企业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经理层选聘等机制。推动政企分开,实施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构建经营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机制,激发企业活力。2016年度实现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全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5、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抓住改革有利时机,积极开展经营管理规范年活动。2016年度重点培育10家“1+n”示范企业,与种粮大户、合作社及粮食加工企业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实现产业链向生产、服务、深加工领域延伸。

(一)征集意见,加强指导。

今年3月至4月市粮食局组织专人通过调研考察、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向各县区了解改革中遇到的困难,明确主攻方向,并及时同省局进行沟通,了解有关国企改革的最新精神,并出台工作方案,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二)学习考察,汲取经验。

二季度适时组织各县区粮食部门有关人员赴外地考察学习,借鉴外市土地性质变更、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外地政府在改革中的经验、做法和支持力度,依照省、市政府文件精神,争取在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优惠待遇。

(三)强化考核,深入推进。

一是结合我市即将出台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强化对各县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考核工作。二是召开推进会议。适时在国企改革进展较快、成效突出的县区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鼓舞先进、鞭策落后,以点带面。

(四)加强领导,强化督查。

一是领导重视抓推动。适时请市政府分管领导赴典型县区调研,对各县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为全面推动我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二是及时通报总结。各县区从4月份起每逢双月10号前上报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情况统计表,市局每两个月对各县区国企改革情况进行一次通报,鼓励先进,指出不足。同时认真调研总结国企改革经验做法,加强座谈交流和现场推动,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篇十七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23号),结合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苏政发〔20-〕3号、80号和苏政发〔20-〕84号),现就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全面转变各级粮食局的职能,结合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真正做到各级粮食局与各类粮食企业政企分开。

各级粮食局负责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管理和宏观调控,管理好地方粮食储备,搞好粮食行业指导,加强对国家粮食政策贯彻落实的检查,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的职责。要稳定市县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和职能,各级粮食局的行政经费统一列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与企业实行人财物彻底脱钩,不准向粮食企业摊派费用,不得自办经济实体或企业,不得从事粮食经营活动,行政领导不得在企业兼任职务。

基层粮食购销企业可以以县(市、区)为单位或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组建粮食购销公司,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受政府委托,负责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的运营,对其全资、控股或参股企业行使国有出资人职能。政策性粮食业务实行政府委托代理制,企业因执行政府委托业务所发生的费用和亏损由财政承担。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尽快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市场意识,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经济实体和市场主体。

国家挂牌的储备库和省级粮食储备库、粮食军供站的仓库等基础设施为国有资本,继续实行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大中型粮库、基层骨干粮食购销企业(由各地根据企业的资产、人员、粮食购销量确定)、骨干粮店、主要的区域性批发市场、粮食中转码头等重要的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可以实行国有独资、国有资本控股或国有资本参股。要加快调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股权结构,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业务量较小的粮食购销企业以及基层骨干粮食购销企业的附属设施,可采取联合兼并、资产重组、租赁承包、民营、股份制经营或其他非公有制形式,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并力争在2-3年内使国有资本逐步退出。退出的国有净资产通过变现,要集中充实基层骨干粮食购销企业,或用于支付企业改革成本。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无变现能力的非购销企业,依法实行破产、关闭。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要因地制宜,按照政策规定进行。改制企业净资产的调整、剥离、作价以及妥善处置国有企业划拨土地使用权等问题按省政府苏政发〔20-〕3号文件执行。为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对部分权属清楚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的企业,各地土地、房产部门应尽快予以办理,并减、免相关费用。

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把粮食职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多形式、多渠道做好粮食购销企业的减员分流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职工减员分流力度,通过变更、解除、终止、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向社会推荐就业或内部退养等不同形式,依法调整职工的劳动关系,并相应履行有关手续,确保减员分流工作平稳有序,在20-年内尽快使我省粮食购销企业的人员下降到基本合理水平。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已满30年,经职工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可以实行企业内部退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对被购销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要妥善处理好拖欠职工工资的补发和集资款偿还等问题,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经济补偿金或一次性安置费。对解除劳动关系后领取经济补偿金的,暂时不能再就业的职工,要将其统一纳入地方失业保险,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原所在单位没有办理失业保险的,要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予补办。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调整职工劳动关系所需资金通过企业资产变现筹一点、市县财政拿一点、省财政补助一点的办法予以解决。购销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按省政府苏政发〔20-〕3号、〔20-〕84号文件规定一次性从净资产中剥离,不足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交由社会保障机构管理,实行社会化发放。

加快组织创新,优化产业结构。要打破粮食部门内部购、销、调、存、加的人为分割及行政区划界限形成的“小而全”、“小而散”的格局,加快向优势产业聚集步伐,提高行业的集中度和整体效能。结合地方撤乡并镇,大力调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布局和结构。鼓励和提倡已失去原有功能的购销企业与仓储、粮食加工、饲料生产、食品加工、粮食零售、种养殖等企业之间,通过兼并、重组、合资等多种形式开展联合,结成并拉长粮食产业链。

适应市场要求,发展“订单农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订单”与粮食生产者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发挥为农服务、引导粮食生产和搞活流通的积极作用。

培育龙头企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要整合和提升一批有发展潜力的粮油购销企业和加工企业,形成一批有较强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大中型龙头企业,尽快做强做大。逐步与基地、农户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增强发展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针对粮食企业技术含量较低的情况,加快企业的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能力。要强化创品牌、名牌的意识,努力实现主导产品名牌化、名牌产品产业化。

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在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中,粮食部门要积极培育各类粮食市场,提供市场信息,推广科技成果,搞好产后服务。要根据自身条件和市场需求,拓展新的物流方式,发展城乡粮食连锁经营,灵活选择超市、便民店、主食厨房或其他业态,发展特色服务。

改革企业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在劳动用工上,要充分引入竞争机制,择优上岗,能进能出。对聘用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在干部人事管理上,实行聘任制,公开选聘,竞争上岗,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在收入分配上,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与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贡献双挂钩的工资分配制度。

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改革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收入分配办法,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经营管理者素质。实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加强和改善企业内部管理,尤其要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搞好成本核算,降低企业经营管理费用。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同时,积极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是省长负责制下的市长负责制的重要内容,关系到整个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大局,各地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抓紧抓好这项工作。要实行分工明确的部门责任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具体措施。要善于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务求实效。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市、县粮食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担负起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责任,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及时落实有关政策,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进程。

为促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尽快走向市场参与竞争,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亏损等问题,按照新老分开、核实确认、分级负担、逐步消化的原则进行处理。经全国清仓查库鉴定的库存陈化粮,由省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实行集中处理,价差由粮食风险基金据实补贴。对98年粮食年度前库存陈粮,由省统一安排处理,其价差亏损由粮食风险基金给予补助。销售货款、价差、利息补贴要及时归还农发行贷款。购销企业保护价形成的老库存粮食实行会、统计单独核算报帐。

改进金融服务,积极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发展。各级农业发展银行要按照省政府苏政发〔20-〕123号文件精神,按规定调整和完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及时为企业提供贷款和结算服务,支持粮食购销企业开展订单粮食,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鼓励粮食产销区建立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粮食产销区的企业之间可以利用各自优势,开展代购、代销、代储或联合经营。有关商业银行要对购销企业附营业务划转到商业银行的占用贷款,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停息。

继续落实有关粮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粮食购销企业向市场平稳过渡。各级财税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8号)规定,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按规定继续免征增值税。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篇十八

第一条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9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60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改制(以下简称改制)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改变企业组织形式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

第三条企业改制上市、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转让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重组等按国家证券监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按照原国家经贸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企改[]859号)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按照《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42号令)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篇十九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面向市场,转换机制,加快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推进兼并重组,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更好地发挥粮食购销主渠道作用,确保全县粮食安全。

到20-年1月底,基本完成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布局调整和产权制度改革,分流并妥善安置富余人员,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完成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任务。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因企制宜的原则。根据省、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因企制宜,确定改革形式。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妥善做好职工身份置换和安置分流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3、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根据清理财务挂帐和清产核资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制定补偿标准,确保改革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重点。

1、搞好职工身份置换,精减粮食购销企业富余人员,理顺企业劳动关系。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搞好职工再就业。

2、搞好资产重组界定,建立起能充分发挥调控作用的国有独资粮食储备体系、军粮供应体系。

3、用足用好相关政策,消化历史包袱,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顺利走向市场。

4、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新的用人、用工、分配制度,促进购销企业面向市场,主动服务。

(一)时间安排。

全县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于今年7月份开始,20-年1月底前完成。

(二)方法步骤。

1、改革形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在对全县粮食购销企业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一确定符合企业实际的改革形式。县保留1-2个国有独资企业承担储备粮和军粮供应。对粮所实行股份制改革,根据清产核资情况确定重组规模。

2、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粮食购销企业要结合实际,依法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征求职工意见,于20-年1月底前全部完成职工身份置换。

3、清产核资。从今年7月份开始对全县粮食购销企业进行全面清产核资,10月底完成。

4、经济补偿金。企业补偿金按照企业自筹为主、财政适当补助的办法,多渠道筹集。

5、妥善安置分流富余人员。坚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妥善做好安置分流富余人员工作,确保平稳安置、顺利分流。用足用好社保、退休、内退、病退等政策,保持职工社保关系的连续性和再就业政策的衔接,鼓励职工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对安置的职工要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6、新公司注册登记。重组后的粮食购销企业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和社会保险变更手续,建立新的企业经营机制,深化内部改革。县粮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国土资源部门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涉及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在办理评估备案、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后,土地主管部门为其办理土地有关手续。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的收入,按有关规定缴纳和使用,可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和安置职工。对破产企业原使用的划拨土地,其土地资产变现资金首先用于安置破产企业职工。

(二)对粮食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

(三)粮食企业在正常经营期间,自筹资金安排的经济补偿金及社会保险费,可纳入企业当期损益。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把粮食购销企业分流职工统一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职工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改制时要清偿补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五)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农业发展银行对重组后的粮食购销企业,要按信贷管理原则,积极予以贷款。对企业已经剥离政策性挂账相应占用的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已办理资产抵押的,应当及时解除抵押关系。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篇二十

经过多年改革,北京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已取得重要进展,绝大多数市属国有企业已完成公司制改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逐渐提高。为加快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政府工作。

报告。

》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

方案。

的通知》(国办发〔20xx〕69号)精神,制定本实施。

方案。

20xx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具备公司制改制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要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切实增强市属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一)制定改制方案。市属国有企业推进公司制改制,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确改制方式、改制后企业组织形式、注册资本、产权结构设置、公司治理安排、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国有划拨地处置、党组织设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

(二)严格审批程序。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层面的公司制改制方案,由市国资委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其他企业的公司制改制方案,按照企业内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确定注册资本。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可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工商变更登记时确定注册资本的依据。改制为股权多元化公司,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各项程序,并以资产评估值作为认缴出资的依据。

(一)原划拨土地处置。经市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具有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资格的企业,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空间布局要求的,经批准其原有划拨土地可采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处置。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其原有划拨土地按《总体规划》空间布局安排确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经批准后按有关要求进行落实。

(二)税收优惠支持。公司制改制企业按规定享受改制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三)工商变更登记。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可先行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其所属子企业或事业单位要限期完成改制或转企。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股权多元化公司,应先将其所属子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或转企,再完成母公司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四)资质资格承继。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其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各种专业或特殊资质证照由改制后公司承继。改制企业应在工商变更登记后1个月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企业名称等资质证照记载事项。

(一)加强党的领导。市属国有企业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的“四同步”和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的“四对接”要求。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改制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处理好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制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市国资委。

(二)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改制企业要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规范权力运行,实现权利和责任对等,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要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三)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改制企业要不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市场化用工制度,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真正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

(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公司制改制过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做好改制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完善金融支持政策,维护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落实金融债权。加强对改制全流程的监管,坚持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做好信息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市国资委牵头,会同市规划国土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等部门,建立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督促检查落实。集团公司是本单位及所属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指导推动、审核把关所属全民所有制子企业改制工作,要成立专项工作组,细化工作目标、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确保按要求完成公司制改制工作任务。

各区国资监管机构要加强对所监管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的领导,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推动落实。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篇二十一

第二十七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与改制的投资主体签订的各项合同、协议需要改制后逐步履行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要负责跟踪、落实,确保合同、协议各项条款执行到位,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改制后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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