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用水合同(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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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用水合同(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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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法律体系中重要的一环,通过约定和规范,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每个条款,确保自己完全理解其中的义务和权益。合同是商务合作的纽带,下面是一些范文,希望能给大家一些灵感。

供水用水合同篇一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

大力推行水效标识,认真贯彻执行《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宣传推广具有水效标识的坐便器、洗碗机等生活用水产品,并逐步扩展到商用设备等领域。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对辖区内节水器具经销商开展水效标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坐便器、洗碗机等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水效标识,使用的水效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伪造、冒用水效标识或利用水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等。对销售人员和现场消费者进行水效标识知识宣传,引导销售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逐步提高消费者对水效标识的认知度,促进水效标识有效实施。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市场^v^)。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v^、省机关事务局)。

在用水产品、用水企业、灌区、公共机构和节水型城市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制定水效领跑者指标,发布水效领跑者名单,树立节水先进标杆,鼓励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建立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指标与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衔接的机制;根据节水技术发展、市场水效水平变化等情况,适时将水效领跑者指标纳入水效标准体系;制定激励政策,鼓励水效领跑者产品的技术研发、宣传和推广。持续推动节水认证工作,促进节水产品认证逐步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完善相关认证结果采信机制。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v^、省机关事务局)。

专栏7 非工程措施项目。

金昌市基层管理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提升;

武威市天祝县节水人才培训;

平凉市节水型社会创建推广。

供水用水合同篇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工业园_(村)占地89亩,办公楼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平方米,按红线图为准。

2、土地使用权限为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1、办公楼、厂房及院落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仟叁佰肆拾万元整________元。

2、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甲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

1、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合法、有效。

2、所有资产包括供水供电系统能够正常使用。

3、按清单所列项目交接清楚。

4、合同签定之日前属甲方的债权债务和其他有关事项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1、保证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转让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水用水合同篇三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合同,以便双方互相履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标准厂房出售给乙方,具体状况如下:甲方与温州市龙湾标准厂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期为十年,从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租用地块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标准厂房(蓝田片)综合四区,土地占地总面积为亩(折合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亩(折合850平方米)。

第二条出卖的总价款:。

甲方将该地块上系自己建造且合法拥有的附着物作价__万元卖给乙方。

第三条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__万元。

第二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十天内,乙方支付__万元。

第三次付款:

第四次付款:

注:乙方第一次和第二次付钱金额作为定金。甲方保证通过验收。

如无法通过验收或验收日子拖延的,支付违约金(违约的约定是怎么样的?还有如果甲方拖延过长,该怎么处理???)。

第四条特别约定:

1、债务明晰。

2、乙方应配合甲方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4、甲方配合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第五条该标准厂房交付后由乙方自行处置,甲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如遇国家建设需要被政府征用,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的.情况,怎么约定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不按本合同条文执行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违反方负担。并且,一方有权要求违反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法院受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十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永存为照。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供水用水合同篇四

1、用电类别:;用水容量:

用电容量:;用表直供:

用甲方配电房柜直供。

2、每月水费、排污费按黄石市规定工业用水、排污费的收费标准计取;

电费按供电部门费用标准另分摊配电费及维修费元/度;每月初3号抄表,7号收费。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停水、停电外,凡因维(检)修等原因,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作准备。

4、乙方要严格按申报的电容量用电,若一经发现超负荷用电,除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凡由甲方配电、供水的直供户,不得向楼外邻近的用户提供水、电,也不得在内部擅自接用水、电,如若超负荷造成的配电设备损坏,或因其他原因影响他人生产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修复。

供水用水合同篇五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部分厂房、房屋及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厂房、房屋、场地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厂房、房屋、场地是属于甲方的财产。

第二条房屋、场地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在,厂房租赁面积平方米,每平方元/月;办公室租赁间,共计元/月;其他空地面积平方米,每平方元/月;共计平方米,元。

2、该房屋现有装修和设备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给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土地证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装修期间不再算租赁价格。

2、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工业生产使用。

第五条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当天内将第一年的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收到全年租金后本合同生效,以后应在每年租赁期到期前一个月内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2、甲方收款后应提供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乙方要求开具发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应满足乙方道路、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1、有实际负荷100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

2、有正常水供生产生活使用。

3、排污管道能正常通畅。

4、由于厂房土地权问题引起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按年租金50%向乙方赔偿。

5、甲方所出租厂房门前空地第一年为乙方免费使用,后两年按本合同第二条计收,前期乙方为其所租赁厂房内硬化、装饰及门前绿化带部分免费施工。

第七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和房屋建设费用和土地的征用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乙方应按时交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应该缴纳的有关税。

3、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甲方需要进行维修时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责修缮义务。

5、乙方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6、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然后方可施工。

7、乙方有权在所承租的厂房、场地内按照工艺要求安装、构制、修建必要的生产设备和生产设施。

第九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鉴于乙方在所租厂房、场地内安装有相当规模的工业设备,投资较大,

中途如因故搬迁必将损失惨重。因此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原则上甲方不得将所租厂房、房屋、土地转让或出售。甲方必须做转让、出售处理时,应优先由乙方购买。转让或出售给第三方时,甲方必须保证本合同对新的房屋、场地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确保本合同履行的连续性、有效性。否则视为违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厂房、房屋及土地或所提供厂房、房屋及土地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缴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租金。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承租时,应在承租期满六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于检测判断的,应于7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厂房、房屋及场地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合同年租金总额50%的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1%的滞纳金。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年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三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按照合同年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承租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场所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租金一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年租金总额的1%支付甲方滞纳金。

3、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甲方守约的前提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中途无故退租的,乙方应按照合同年租金5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退出除外)。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年租金的1%支付滞纳金。

5、因乙方生产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正常生产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以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原因造成或有关部门关闭企业,甲方不负责,造成甲方损失时,按年租金50%向甲方赔偿。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首付租金到账后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供水用水合同篇六

全面实施景电、引大、昌马、靖会、红崖山、鸳鸯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工程,开展骨干灌排设施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重点解决“卡脖子”问题,着力建立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灌区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河西灌区(昌马)建设现代化节水型生态灌区;沿黄灌区(景电、靖会)重点建设以自动化、信息化为主要特点的现代化灌区,对电力提灌工程进行更新改造,包括建筑物改造、加固或拆除重建,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和辅助设施的改造或更新;引大灌区,统筹城乡供水和农业灌溉,建设城乡融合现代化灌区。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结合现代农业发展,以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为基础,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改造提升一批高效节水灌溉,切实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河西绿洲农业区重点推广应用管灌、喷灌、微灌、垄膜沟灌等高效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黄河沿岸农业区,修复老化破损渠系设施,提高输水效率。大力推广管灌、微灌、喷灌等技术,同时防止过量灌溉引起的次生盐渍化问题。黄土丘陵农业区,有灌溉水源的地方,因地制宜进行灌溉设施改造和综合配套,完善输水渠系和田间设施,推广喷灌、微灌、垄膜沟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减少灌溉用水量。梯田建设采取就地蓄水与坡面集雨相结合,积极利用集水进行补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陇南山地农业区,坡度5度以下耕地完善农田排灌工程,因地制宜推进高效节水工程建设。5~25度坡耕地加强水源工程建设,修建蓄水池、塘坝等,配套灌溉渠道、排水沟及渠系建筑物,提高灌排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

按照“结构调优、水耗调低、效益调高”的原则,优化农业生产布局,调整种植结构,全面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在河西地区,稳定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高附加值节水农业,重点发展以现代制种、戈壁农业等为主的河西灌溉农业区,打造一批标准化农业产业园。在中部沿黄区,建设以高原夏菜、瓜果为主的沿黄提灌区现代农业高效节水示范带。在陇中陇东黄土高原旱作农业区,以优质苹果、马铃薯、中药材等种植为主,积极发展集雨节灌,增强蓄水保墒能力,提高降水利用效率,着力打造国家级旱作农业示范区。在甘南高原、秦巴山区,发展藏药、花椒、油橄榄等为主的特色农业。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

全面普及膜下滴灌、垄膜沟灌等农田节水技术,大力推广节水高效品种、水肥一体化、地膜覆盖、耕作保墒等农艺节水技术,积极推广土壤保水和作物蒸腾调控等生物节水技术。在河西和沿黄灌区,大力推广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及垄膜沟灌等集成节水技术。在陇中陇东旱作区,以全膜双垄沟播栽培技术为主,形成田间节水综合技术体系。南部山区以“梯田、水窖、地膜”为基础,围绕特色林、果、椒、茶,发展注水补灌、移动滴灌、软体集雨水窖水肥一体化等技术。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

从饲养方式转变上下功夫,在节水的同时,拓展和延伸节水型畜牧业范围,把种草—涵养水源纳入节水型畜牧业范畴。既要节约用水,又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防止畜牧业生产对地下水的污染,合理保护水源和环境。大力发展草地畜牧业,全力打造设施农牧业基地,持续扩大设施农牧业高效集约型生产规模,推动特色优势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提高农牧业用水效益。全力推广畜牧业节水,加强人工饲草料基地节水灌溉改造和天然草场补充灌溉。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参与单位: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

供水用水合同篇七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房屋租赁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将自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一、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个月,甲方从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入股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及费用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后如果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甲乙双方可以继续签订租房合同。

二、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整,年租金共计:元整。付款方式为季度付款(即押一付三),乙方在每季度前7天内缴纳租金。

2.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押金元整。合同到期日、物品验收后、费用结清完、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3.银行账号:

三、其他费用:

1.乙方负责缴纳电话费、宽带费、卫生费、有线电视收视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

2.甲方在租赁期内付担:物业费(包括电梯费、水泵费)、供暖费。

四、出租人的责任:

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要求收回房屋,乙方可以拒绝。

2、若因客观因素不能出租此房,甲方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

3、甲方若无故且未征得乙方同意,收回房屋,则作违约论,甲方除退还剩余房款,并应补偿因搬迁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费用。

五、承租人的责任:

1、乙方对甲方楼内的设施、设备在使用工程中要进行爱护如有损坏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费。

2、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付租金及各项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终止合同。如果提前退租需要缴纳1个月租金,如合同到期乙方不继续租用房屋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因乙方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造成房屋损坏或不良后果,乙方必须修复并赔偿损失。

4、房屋因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因乙方使用不当而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因不可抗拒而毁损,本合同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六、房屋及收回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七、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取消本合同。

甲方:

供水用水合同篇八

“十三五”时期,我省深入贯彻^v^^v^新时期治水思路、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为抓手,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以水资源消耗总量和消耗强度刚性约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五”期间,我省修编了《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17版)》,新增工业用水定额75个产品、修订64个产品,对24种主要农作物农业用水定额进行修订;修订了《甘肃省实施〈^v^水法〉办法》,突出节水相关内容;印发了《甘肃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2020年、2022年和2035年三个阶段的主要节水目标;颁布了《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从用水管理、节水措施、节水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节水工作做出规定。全省依法治水管水能力得到明显加强,节约用水工作走上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新阶段。

近年来,我省以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为载体,高标准推进节水型城市、节水型机关、节水型高校、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灌区、节水型小区及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大力开展节水型载体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39个县(市、区)开展了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并报水利部备案,经复核,我省酒泉市肃州区、张掖市民乐县、金昌市金川区等共计20个县(市、区)通过水利部复核,平凉市崆峒区、兰州市皋兰县、武威市天祝县等合计19个县(市、区)通过省级验收。全省累计创建各类节水载体3612个,其中,节水型灌区97个,节水型企业427个,节水型行政机关1110个,节水型事业单位458个,节水型学校278个,节水型医院71个,节水型宾馆85个,其他节水型单位202个,节水型居民小区884个。

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立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了经济增长方式主要由资源投入带动转向主要依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发展思路。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式用水向节约水资源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集约式发展思路转变;从强调供水管理向加强需水管理转变;从向大自然无节制地索取,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转变。

随着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节水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关注度的不断增加,节水设施投入力度逐年增加。以灌区节水为代表,主要实施了景电一期等10处大型灌区、靖乐渠灌区等20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河西走廊及沿黄灌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建设工程、中东南部特色农业产业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等,提高了我省农业用水效率。截止2020年底,全省节水灌溉面积达到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供水用水合同篇九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

在维持定西市、天水市、庆阳市、白银市、平凉市、武威市的雨水集蓄利用基础上,提高兰州市、临夏州及陇南市雨水集蓄利用量。通过集雨补灌、雨水净化处理等技术提升雨水利用效率,加强雨水资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安全饮水中的利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陇东农村山区在“121集雨工程”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新型雨水集蓄工程,发展集雨增效现代农业,解决并巩固人畜饮水问题。城镇修建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包括修建住宅区、学校、公园、各种场馆及其他建筑群等场所汇集雨水的收集利用设施,削减、调节雨水径流、补充地下水资源的渗透设施和调蓄设施,雨水径流污染控制与净化设施;建立完善的屋顶蓄水系统和由入渗地、井、草地、透水地面等组成的地表回灌系统,将收集的雨水用于冲厕、洗车、浇洒庭院、洗衣和回灌地下。鼓励开展编制雨水利用规划,完善雨水利用政策法规,强调积极开发利用雨水的重要性,加快雨水利用研究,创新雨水利用技术,增强人们的雨水资源意识,并进行宣传和教育。

(牵头单位:省住建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在维持河西五地市中水回用劲头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河东平凉市、庆阳市、定西市、白银市等中水回用,鼓励缺水城市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城镇建设中水回用示范工程,推进中水设施建设。对于建设城市居住小区项目,根据《城市中水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对建筑面积大于3万m2的小区必须要有污水处理循环用水系统配套,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对于规模较小的、距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较远的小区建设项目,鼓励开发商采用就近联合、按投资比例共同出资建立污水处理循环系统,集中处理污水的治污方案,或依附于周边已有该系统的开发小区。鼓励在园林绿化、冲刷厕所、道路清扫、洗车以及景观用水中优先使用再生水,加强中水利用宣传力度,提升公众对中水利用意识,推进中水利用,为节约水资源、减轻水污染奠定基础。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

加大平凉、张掖、酒泉、庆阳及武威地区矿井水利用水平。增大矿区矿井水利用率,修建引水水渠、储水池和提水引水工程,用于矿区生产、绿化、防尘等用水和矿区周边企业的工业补充用水,矿区周边农田灌溉用水,居民生活用水。提高矿井水处理技术手段,通过合理的处理工艺及合理的水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矿井水回用率,降低处理成本,促进企业利用矿井水的积极性,减少矿井工业废水排放所造成的污染,加快矿井水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坚持政府支持和市场机制相结合,通过市场化运作,促进矿井水利用的产业化发展。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以环县作为苦咸水利用示范推广试点,积极探索开发利用苦咸水,特别是在马莲河流域、祖厉河流域等苦咸水丰富但严重缺水区域,优先考虑生活、工业用水,兼顾农业用水,保障生态用水,以缓解区域缺水程度。着重于合理开发利用苦咸水资源缓解用水矛盾,加快推进苦咸水淡化利用进程,组织实施机井淡化工程、自来水公司苦咸水淡化等苦咸水利用项目,通过蒸馏法、反渗透法、电渗析法等各种技术方法淡化和处理,提高苦咸水淡化利用量。解决苦咸水淡化技术投资大、成本高、能耗大、出水量限制等制约,精选淡化技术,优化淡化工艺流程,开展相应技术研究,在广泛推广和应用中取得一定进展。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

专栏5 重点地区节水开源重点项目。

肃州区雨污分流收集利用及排雨治涝工程;

岷县雨水收集利用工程。

定西市中铺工业园中水回用完善工程;

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中水利用工程暨绿色长廊供水工程。 。

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矿井水处理站工程;

庆阳市罗川煤矿污水处理回用站建设项目。

武威市民勤县地下水机井智能化计量设施改造工程。

供水用水合同篇十

推动落实《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水价形成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居民用水保成本、非居供水有盈利、特种用水多付费、缺水地区提标准、全面推行定额制政策导向,结合城乡地域、资源禀赋、产业特点等条件,建立健全促进节水减排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价格形成机制。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甘肃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协同推进原则因地制宜补齐短板,统筹推进河西灌溉农业区、中部提水灌区、东南部补充灌溉区三大片四项机制协同落地。加快完善城镇供水价格改革。完善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原则,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科学确定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进一步拉大特种用水与非居民用水的价差,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价差。完善中水利用价格政策,中水价格按照与自来水价格保持竞争优势的原则协商确定。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

适时开展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相关情况摸底调研,按照国家安排部署,及时启动我省水资源税试点改革,对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征收水资源税的,停止征收水资源费。根据全省各地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实行差别税率,完善水资源税制度。以现行水资源费制度为基础,科学设置差别化税率体系,合理调整税额标准;除国家试点办法要求变动的项目外,以现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为基础平移为水资源税税额标准;按国家试点办法要求适当提高特种行业地表水和超采区地下水的适用税额标准,对超计划(定额)取用水税额加倍征收,抑制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需求。严格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和征收标准征收水资源税,重点加强各市、县(区)水资源税征收力度,确保应征尽征。对国家试点办法明确规定的6项农业生产用水免征水资源税;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等从低征税;对取用污水处理回用水、中水等非常规水源,免征水资源税。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水利厅、国家税务局甘肃省税务局)。

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市政用水计量率。大中型灌区要在实现产权分界点计量供水的基础上,进一步合理细化计量单元,按照与当地财力相匹配的原则配备计量设施,为按水量计收水费创造条件。规范工业企业取用水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对取用地下水的工业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全面配套完善市政公共建筑单体、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城镇供水计量设施,实现“一户一表”计量供水收费。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和基层用水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进一步强化计量监控工作,制定有效的统计报表体系,结合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健全水资源计量体系,完善流域和省域水资源管理系统平台建设。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v^、省^v^)。

强化用水定额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和省(区)用水定额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监督管理,对重点地区、领域、行业、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围绕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实施、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计划用水、重点用水单位监控等工作,采取全面监督检查和重点区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实行用水报告制度,年用水总量超过10万m3的企业和园区设立水务经理。建立倒逼机制,将用水户违规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已经发布的国家、省、市、县(区)四级重点取水单位监控名录基础上,结合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检查、重要取水口检查,调整完善监控名录,持续加强计量监控,完善监管一张图。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v^)。

贯彻国家农业、工业、城镇以及非常规水利用等各方面节水标准,逐步更新、改造不符合国家节水灌溉标准的已建农田灌溉设施和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实时跟踪国家节水标准,评估和监督省级用水定额推行应用情况;修订完善农业、工业、城镇、非常规水利用省级用水定额,建立覆盖我省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鼓励各市州在《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17版)》基础上,制修订区域用水定额。节水产品符合强制性节水认证标准要求,节水型灌区、节水型学校、节水型医院、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等单元载体率先推行强制性节水标准;针对不同企业相同产品的产业链长短存在较大差异,进一步探索制定分装置、分工序的取用水定额企业标准,规范不同产业链长度的企业用水行为。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v^、省机关事务局)。

供水用水合同篇十一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v^)。

引导提高全省节约用水技术应用水平,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建立“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节水技术创新体系,发挥节水领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功能作用,优化整合节水领域科技创新平台。结合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重点地区节水开源等工作,推广应用一批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应用、雨水收集利用、城镇污水再生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以水资源严重短缺、水生态脆弱地区为重点,按照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与管理创新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开展全区域、多行业的综合节水集成创新与示范,持续建设节水技术、产品设备使用示范基地。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广节水产品和技术,拓展节水科技成果及先进节水技术工艺推广渠道,逐步推动节水技术成果市场化。推广应用国家鼓励类工业节水器具和设备(产品),支持引导企业采用高效、安全、可靠的水处理技术工艺,降低单位产品水耗。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机关事务局)。

鼓励龙头节水企业加大节水装备及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投入,降低节水技术工艺与装备产品成本,提高节水装备及产品的多元化供给。采取多种手段,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发展具有竞争力的综合型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促进节水产业向提供综合服务转变、向合同节水转变;鼓励各市州通过加强政策引导,推动高耗水工业、服务业和城镇用水主体开展节水治污技术改造,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节水服务,培育节水服务产业。构建技术产业化成果数据库,建立技术产业化成果发布平台,健全信息畅通的技术产业化成果供需机制。建立交流合作机制,对标国内外节水先进水平,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提升全省节水科技支撑能力。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v^)。

专栏6 科技创新引领重点项目。

兰州市、金昌市和天水市智慧水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工程。

白银市靖远县拟实施移动端应用平台建设工程,建立移动端应用平台、水利微信公众号等;

定西市建设企业用水计量监控工程、城乡供水监管平台工程;

武威市民勤县节水科技馆布展工程;

酒泉市水利微信公众号、智能缴费系统创建工程。

供水用水合同篇十二

通过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持续降低高耗水行业比重,从源头上控制耗水量大、用水效率低、水污染严重行业的发展。一是通过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制度,禁止小规模,低水平建设;二是对产能过剩或超过地区水资源承载能力的高耗水行业实行行业限批和区域限批;三是鼓励医药、化工、食品、农产品加工等行业集聚发展,促进水的梯级利用和集中处理,鼓励焦化行业退出主城区,向煤化工基地、钢焦一体化园区聚集,促进企业间循环用水;四是以产品结构调整为突破口,对传统支柱产业进行高起点、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开发下游产品,延伸产业链条,提升水利用率和产出指标。根据水资源分布情况,合理布局项目建设,实现有序用水。

(牵头单位: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市场^v^)。

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对采用列入《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各级政府要推动高耗水行业可持续清洁生产,针对甘肃省电力、有色、冶金、石化、核燃料加工、煤炭等六个重点用水行业,应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组织重点用水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从原辅材料、能源、产品、工艺、设备、过程控制、废弃物、管理和员工培训九个方面,从水消耗及废水产生环节、产生废水及造成水耗的原因三个层次提出消除或削减废水的方案,对企业用水状况进行分析,鼓励企业实行“一水多用”、“串联用水”,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尽量减少大型冷却与循环设施水的蒸发散失,做到深度节水。企业内部注重用水管理,做到清浊分流,按质供水。

(牵头单位:省工信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

积极推广应用节水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对现有工业企业和建成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的“三化”改造,不断加强冷却循环系统的节水技术改造、强化再生水的回用,集中力量支持一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节水技改示范项目,带动全省工业企业节水工作的全面展开。按照企业供水设施规范、用水科学合理、节水技术先进、管水制度健全有效的要求,以工业节水典型经验的示范推广为载体,在钢铁、石化、有色金属等重点工业用水行业,组织企业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鼓励引导黄河流域重点工业企业积极创建节水(标杆)示范企业,以酒钢、金川公司等知名企业为重点建成一批节水(标杆)示范企业。广泛宣传成果,树立节水标杆企业典范,以点带面,形成节水型企业建设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省工信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市场^v^)。

依据水价改革政策,落实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抑制企业用水浪费,促进先进节水技术的应用;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和支持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做好污水资源化利用宣传,促使更多的人逐步认识到再生水也是新的水源,企业管理者和职工懂得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建立和完善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法律法规,加强污水回用的监管力度,加快污水回用的市场化进程。加强工业节水的监督检查,强化工业用水项目源头管控,研究建立便于考核和进行奖惩的工业用水制度,切实推进全省工业节水。

(牵头单位:省工信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市场^v^)。

专栏3 工业节水减排重点项目。

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

平凉市庄浪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站;

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站。

金川公司镍盐有限公司2500m3/d重金属废水处理工程;

金川公司钴系统含重金属废水减排达标治理工程;

金川集团铜业公司废水达标治理改造工程。

供水用水合同篇十三

现有甲方委托乙方对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二次供水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具体内容如下:

1、陆千小区:15t水箱3只、2.5t水箱1只、50t水池1只;

2、老公司:48t水池1只;

3、童装厂宿舍楼顶:15t水箱3只;

4、园区推车厂宿舍:10t水箱2只、70t水池1只;

每年清洗消毒两次,分别在每年的2月份、8月份对上述施工场所内的水箱、水池进行清洗消毒。

2、清洗消毒完毕后,须检查二次供水储水设施和溢出口,检修孔、

该工程总造价为(rmb)258067元(包括材料费、施工费、税金、安全管理费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项目处实际决算金额结算。

分期付款:

1、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规范》及甲方确认的图纸资料;

2、乙方提供原材料及设备装置均由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后使用。

分段验收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进行,总体验收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使用。

1、甲方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款项;

(2)、甲方指派一人驻施工现场协调施工;

(3)、负责将施工需要的水电接入施工现场,保证施工需要(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4)、组织乙方及施工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5)、组织乙方及环保部门进行工程验收;

(6)、负责施工的配合工作;

(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2、乙方义务:

(1)、按照合同规范施工,并在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2)、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

(3)、指派项目负责人一名驻施工现场负责施工事宜;

(4)、负责施工的配合工作;

(5)、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内要严格执行甲方的规章制度;

(6)、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3、施工期间,乙方如须在施工现场动火,必须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开具动火证方可施工,不得擅自动火作业。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竣工,每延长一天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超过四天扣除全部工程款,因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而延期的除外。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成施工,并服从甲方的工厂管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的材料和施工要求进行施工。

3、甲方必须按承诺准时付款。

4、工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乙方:昆山市陆家镇顺驰水电安装队。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供水用水合同篇十四

供水方(以下简称甲方):

用水户(以下简称乙方):

用水地址:

户主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缴费资料: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以国家《城市供水条例》、《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佛山市供用水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供用水规定》)为依据,经由甲乙双方协商,共同订立。

二、甲方确保注册水表前或二次供水系统前的供水压力符合《供用水规定》。

三、甲方确保自来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甲方同意给乙方配置lxdnmm水表个,用于供水计量收费。水表应按规定经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甲方按其公布的供水服务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如达不到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可向甲方或区、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一)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二)擅自停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

(三)无故未及时抢修供水设施,造成供水中断的;

(四)其它违反有关规定的。

六、由甲方安装用作计算用水量的水表称为注册水表。设有总表计量居民生活用水及公共用水总量,并设有户表计量各户居民生活用水量时,总表为注册水表;没有总表,只有户表时,户表为注册水表。

七、乙方按户表的用水量和总表分摊的公共用水量计算应缴费水量,并按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价缴纳水费。

八、甲方负责注册水表组及其之前段公共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乙方负责注册水表组及其后段用户用水设施的维护管理。若注册水表组或供水企业备案的户表组出现自然损坏情况,由甲方提供免费更换水表服务;若注册水表组或供水企业备案的户表组出现人为损坏或遗失情况,由乙方出资,甲方负责安装。

九、乙方增加用水项目或改变用水性质的,应及时向甲方办理变更手续。若乙方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按其最高水价类别收取水费。

十、乙方实际用水量与报装用水申请的用水量不符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改变,影响水表正常计量水量的,应及时向甲方申请更换水表,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甲方抄表期为每月x日。乙方可在指定的银行开办活期存折,用以划扣水费,银行扣费期为每月日,如遇节假日扣费期顺延或提前。乙方也可在每月x日前到甲方营业场所交纳上月水费。

十二、乙方逾期缴费的,按《供用水规定》处理,甲方向乙方按日加收5‰的违约金。若抄表后30天内乙方仍未缴费,甲方可停止对乙方供水。

十三、乙方不得有盗用城市供水等违例行为,不得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注册水表或供水企业备案户表。

十四、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经双方确认,共同遵守上述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适用《供用水规定》,也可由双方可协议补充。

十六、本合同在乙方变更后即告终止。合同终止,甲方停止供水。原用水设施需继续用水的,请及时办理变更用水手续,并重新订立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盖章)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

供水用水合同篇十五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华远金外滩一期项目无负压供水设备供货、保修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在订立本合同。

详细配置见附件1。

供货范围:自稳流补偿器进水口的法兰挂螺栓到水泵出水总管两侧挂法兰带螺栓,包括稳流补偿器进水口前自来水管道上的蝶式闸阀、过滤器,出水管路上的蝶式闸阀、压力传感器,控制柜及设备控制有关的信号线、10米以内的电机动力线。

3.交货时间及地点。

3.1交货时间:收到预付款40个工作日发货。

3.2交货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口中建八局华远金外滩项目部。

3.3乙方须在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前不迟于10日,书面通知甲方做好收货准备。

3.4甲方有权根据工程总体进度要求乙方提前或推迟交货,乙方应按变更后的时间完成送货。

4.包装与标记。

乙方应附随货提供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等相关必需文件,乙方保证上述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包装物由乙方供用与回收。

5.货物的检验、验收。

5.1.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接收方办理移交手续。各方对货物的验收,仅为确认货物外观无质量问题,并不免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对货物质量和发货数量等应承担的责任,对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在验收期满后十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逾期未验收或怠于通知乙方的,视为验收合格。在组织验收之前,乙方负责安排专人保管,产生的保管费用已包括在货款内。因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坏、丢失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损失。

6.双方权利义务。

6.1.甲方工作。

在乙方履约并已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前提下,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乙方到期应付的货款。

6.2.乙方工作。

6.2.1.乙方须提供符合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的全新货物,且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视为乙方延期交货,如因此延误工期,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6.2.2.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装卸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同时乙方承担因包装或运输不利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负责卸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7.违约责任。

7.1.乙方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2.乙方货物质量的违约责任:乙方所提交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负责更换,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更换,或更换货物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违约情形出现之日起按按7.1条约定承担延迟交货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退货并解除本合同。

7.3.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之前提下,甲方逾期支付到期应付货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到期应付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

7..4本合同所发生的违约金及费用,甲方均有权从乙方未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7.5.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时,合同自甲方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届时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货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退还甲方已付货款及应付的其他费用,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返还款项的1%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7.6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乙方有权不供货,停止一切服务或停止设备的运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交货、安装、运行、验收或交付使用,自约定交货之日起30日内照常付清设备款。因乙方产品属高新技术专利产品,此合同所签产品,甲方购买后只能自己使用,不得转让他人,不得拆卸,不得盗窃技术,不得自己或帮助他人研究、组织生产同类产品,否则甲方除承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外并承担此合同金额的20%的违约金给乙方。如属发货、租车、配货和托运,以乙方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日期确认为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因乙方立即组织生产,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按此合同额的20%计算违约金给乙方,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等乙方原因除外。

8.保修。

8.1.由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8.2.甲方的全部权利和责任可由甲方自身履行,也可由甲方认可的本工程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人代为履行。

8.3.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房屋业主(使用人)无法正常使用、延期入住等,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业主方的一切损失。

8.4.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保修期限自甲方项目整体工程完成且物业公司正式接管,并开始办理集中入住手续之日起13个月。

8.5乙方需要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保修义务,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乙方需双倍承担第三方维修费用。此费用甲方有权从未支付款项中扣除,乙方不因第三方维修免除其保修及赔偿责任。

8.6乙方在保修期内应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

9.争议及仲裁。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水用水合同篇十六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书: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用水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水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日;____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月。

(四)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五)安装计费总水表共_____________具,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供水人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___________________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兆帕。

(一)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ic卡计量表;或者__________________.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或者按照比例划分不同用水性质用水量分类计收水费。

(二)供水价格: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____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l、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交清水费。

2、水费结算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

(一)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总水表处。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

(二)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水人维护管理。

(一)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

(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____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

(五)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被迫降压外,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压力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人。

(六)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24小时昼夜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如供水人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水人。

(八)对用水人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供水人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供水人应当无偿更换,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__________个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由于供水人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

(一)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水压、水质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四)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六)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七)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八)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九)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百分之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水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滞纳金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人私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它用水人转供水、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支付水费百分之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供水人:_______用水人:_______。

住所:_______住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账号:_______账号: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供水用水合同篇十七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乙方是一家位于市的经合法注册成立并存续的公司,是酒店及地产项目的所有者和开发单位,并有意赞助甲方影片《》的摄制工作。基于以上前提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友好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如下赞助内容:

1、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提供整个社区景观、大堂、等作为甲方拍摄影片外景、内景使用,并提供人员配合甲方完成布景、搭景、撤景工作。甲方有权在使用完该场地后,撤走甲方所有的设备和相关物品。

2、年影片在的首映式时,免费提供酒店晚住宿,每晚不超过间酒店标准间之住宿。仪式场地(、),仪式餐食(每人标准元人民币),人数不超过人。

3、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指派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与甲方的沟通联络工作。

4、如在上述期限内未完成拍摄工作,乙方应继续提供赞助至甲方完成拍摄工作。

5、拍摄计划改变或天气原因,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改变约定的使用期限。

第二条: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如下回报内容:

1、甲方在影片外景拍摄过程中尽可能使用场景,把楼顶及路标识、、楼盘外立面全景、车道等明显体现在影片当中。

2、可以让乙方的员工参加甲方的拍摄,作为群众演员。

3、年首映式,在乙方场地举行,由甲方邀请全国的记者参加。

4、甲方提供份影片完成纪念品。

5、甲方需在影片宣传网站上对乙方项目宣传并联接乙方项目网站。

6、在影片片尾合适位置为甲方赞助署名,具体署名方式如下:(鸣谢:logo+;logo+)。

第三条:甲方对在乙方场地拍摄的全部图片和影像拥有法律责任及费用。此外所有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该裁决为终局裁决。

第十二条:甲方保证该影片将于年全国范围内影院播放,如不能公映,甲方将补偿乙方所提供的全部赞助形式所产生的费用。

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署:签署:

时间:时间:

供水用水合同篇十八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华远金外滩一期项目无负压供水设备供货、保修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在长沙市天心阁大酒店6楼华远地产订立本合同。

2.供货范围:。

自稳流补偿器进水口的法兰挂螺栓到水泵出水总管两侧挂法兰带螺栓,包括稳流补偿器进水口前自来水管道上的蝶式闸阀、过滤器,出水管路上的蝶式闸阀、压力传感器,控制柜及设备控制有关的信号线、10米以内的电机动力线。

3.交货时间及地点。

3.1交货时间:收到预付款40个工作日发货。

3.2交货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口中建八局华远金外滩项目部。3.3乙方须在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前不迟于10日,书面通知甲方做好收货准备。

3.4甲方有权根据工程总体进度要求乙方提前或推迟交货,乙方应按变更后的时间完成送货。

4.包装与标记。

乙方应附随货提供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等相关必需文件,乙方保证上述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包装物由乙方供用与回收。

5.货物的检验、验收。

5.1.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接收方办理移交手续。各方对货物的验收,仅为确认货物外观无质量问题,并不免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对货物质量和发货数量等应承担的责任,对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在验收期满后十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逾期未验收或怠于通知乙方的,视为验收合格。在组织验收之前,乙方负责安排专人保管,产生的保管费用已包括在货款内。因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坏、丢失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损失。

6.双方权利义务。

6.1.甲方工作。

在乙方履约并已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前提下,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乙方到期应付的货款。

6.2.乙方工作。

6.2.1.乙方须提供符合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的全新货物,且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视为乙方延期交货,如因此延误工期,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6.2.2.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装卸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同时乙方承担因包装或运输不利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负责卸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7.违约责任。

7.1.乙方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2.乙方货物质量的违约责任:乙方所提交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负责更换,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更换,或更换货物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违约情形出现之日起按按7.1条约定承担延迟交货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退货并解除本合同。

7.3.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之前提下,甲方逾期支付到期应付货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到期应付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

7..4本合同所发生的违约金及费用,甲方均有权从乙方未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7.5.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时,合同自甲方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届时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货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退还甲方已付货款及应付的其他费用,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返还款项的1%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7.6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乙方有权不供货,停止一切服务或停止设备的运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交货、安装、运行、验收或交付使用,自约定交货之日起30日内照常付清设备款。因乙方产品属高新技术专利产品,此合同所签产品,甲方购买后只能自己使用,不得转让他人,不得拆卸,不得盗窃技术,不得自己或帮助他人研究、组织生产同类产品,否则甲方除承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外并承担此合同金额的20%的违约金给乙方。如属发货、租车、配货和托运,以乙方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日期确认为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因乙方立即组织生产,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按此合同额的20%计算违约金给乙方,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等乙方原因除外。

8.保修。

8.1.由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8.2.甲方的全部权利和责任可由甲方自身履行,也可由甲方认可的本工程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人代为履行。

8.3.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房屋业主(使用人)无法正常使用、延期入住等,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业主方的一切损失。

8.4.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保修期限自甲方项目整体工程完成且物业公司正式接管,并开始办理集中入住手续之日起13个月。

8.5乙方需要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保修义务,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乙方需双倍承担第三方维修费用。此费用甲方有权从未支付款项中扣除,乙方不因第三方维修免除其保修及赔偿责任。

8.6乙方在保修期内应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

9.争议及仲裁。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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