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报价合同(优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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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报价合同(优质21篇)
时间:2023-11-09 13:21:20     小编:文锋

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在合同编写过程中需要慎重考虑各种可能的风险和情况。接下来是一些合同解读及解释,旨在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

工程报价合同篇一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照《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开竣工日期:工期日历天数天,自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

三、质量标准: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施工图标准。

四、合同价款:元(大写:)。

五、双方责任。

1、甲方驻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

如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2、甲方工作。

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1)提供现场施工用水接口、电源接头。

工程报价合同篇二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2、结算方式: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_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日期:日期:

投诉监督电话:投诉监督电话:

工程报价合同篇三

根据《_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及单价。

劳务承包按建筑面积计量,建筑面积平方米,正负零以上内外架元/平方,地下室内外架元/平方,协议总价款金额暂定人民币元整,上述价格不含税金。

乙方承包时所缴纳的元保证金于外架封顶时返还,甲方应承担此工程的招标费,方案费,专家论证费等相关费用。

三、工程质量及要求。

根据《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技术规范》要求搭设,本工作达到合格等级。

四、工期要求。

地下室内架个月,正负零以上内架,外架个月,具体施工按计划进行。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工程施工按每悬挑层工程进度工程量支付劳务费的,主体封顶按进度支付工程量劳务费的,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全部劳务费的内付清。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技术管理和指导、保障工程的材料供应,向乙方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按合同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3、向乙方提供工人用房。

4、对所承担的分部分项的工程的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验收。

5、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身体状况情况进行巡查,凡是发现不利于高空作业人员勒令退场。

乙方责任: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进行施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严禁童工、残疾、传染病、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不利高空作业施工的人员和犯入进入施工现场及施工。

3、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施工,做到文明施工。

4、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他单位的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5、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及管理单位的指令。

七、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内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八、现场文明施工。

乙方要做到文明施工生产,材料按指定地点进行分类、型号堆放整齐,现场要做到工走场清。

九、违约及违约责任。

1、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达7天以上的,甲方按每人每天元向乙方支付生活费。

2、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工作量的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的,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并付拖欠金额每日千分之的违约金。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甲方应按每月元/平方支付延期费。

4、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业务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争议。

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调解或和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争议。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十一、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的劳务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后,乙方向甲方交本合同约定分项工程项目,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合同约定的价款,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合同份数及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订立日期:年月日

工程报价合同篇四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住所:

开户行:帐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住所:

开户行: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_合同法》、《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房地产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位于,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项目使用性质:(住宅、商业)。

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3)限高:

(4)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5)地上面积:平方米;

(6)地下面积:平方米;

规划指标:

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其他情况.

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

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外销许可证号为;

《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等。

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处理:

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万元。

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万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

等;。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第八条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依实际情况约定)。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监理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共份;

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上述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责任。

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x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责任。

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x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款至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甲方没有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至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_的法律。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工程报价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开工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施工费用的确定、结算及支付方式。

1、工程总费用(含税价)为闭口价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

2、合同签订支付预付款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余款由双方协商支付。

四、工程质量标准。

1、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国家有关标准及图纸要求。

2、结合工程实际决定是否约定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优良。指标为竣工验收合格率_______%,优良品率达98%以上,工程验收一次成功。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配合乙方办理进行本协议工作内容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手续。

工程报价合同篇六

经甲乙商定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料、垃圾清运等。

工期:_________________按项目部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执行。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优良。

第二条甲方负责事项。

协调各施工专业施工。

按时,保质,保量提供施工材料。

指派代表乙方履行合同,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办理应由乙方负责相关事宜。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上报工作量的时间为每月月底,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0%支付,支付额度以河北省预算定额人工工日比率执行,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20日,工程完工付到实际完成工作量的95%,5%尾款竣工结算后一次付清。

第五条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乙方应按图纸施工,并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定》及其他相关法规和规范的规定,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自己承担责任和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协调处理。

甲方项目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接受并配合检查。

乙方要指定一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工作,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准到非施工区域活动。

甲乙双方应把防火工作作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切实抓好。乙方动用明火,安装电器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事前告知甲方管理人员,动火时做到一人动火一人监护。施工现场必须随时清理,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清运至甲方指定位置,每日收工之前乙方会同甲方管理人员检查认可后,方可离开现场。

工程报价合同篇七

发包方: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_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园林景观、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1、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历时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_____小时以上者;

(4)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

2、结算方式: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_______支付。

3、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甲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甲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乙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甲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甲方签证后,乙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确认;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4)确认的事实必须在2天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8、审核乙方工程进度表,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0、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3、按甲乙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5、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1、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项办理: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2、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___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3、合同附件:全部施工图纸。上述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5、本合同正本2份,其中发包方执1份,承包方执1份,副本2份,发包方执1份,承包方执1份。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报价合同篇八

发包人代表(甲方):承包人代表(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合同双方根据《^v^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以及相关法律再结合具体情况,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x市x区x小区的一件套房交由甲方装修,总面积为120平方米。(甲方拥有对房屋的所有权)。

2、开工前,甲方需要清点现场家具等财产并与乙方交底,对不能腾空的设施实行保护措施,否则对于损坏、丢失的财务乙方概不负责。

3、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水、电、气等相关设施并说明注意事项,在使用公共设施时要同邻居等做好协调工作。

4、甲方负责拟定好工程图纸并向乙方说明具体要求,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及具体要求施工,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改造,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6、乙方要遵守室内装修的管理规定,不得污染环境、不得扰民。

7、乙方要认真履行合同条约,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8、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变更甲方需要及时与乙方联系更改,其中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

8、总工程的费用为xx元,在工程结束后一个月内没有质量问题,甲方须一次性付清。

双方如果有其他条款可经商定后附加在合同后面,仍然有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x年x月x日

工程报价合同篇九

发包方(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_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路段:至四、工程范围及工程量。

1、工程范围为: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工程内容及工程量:人工细平场地;种植苗木、草坪;养护苗木、草坪;合同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结算工程量按实际合格面积或数量计算。

3、工程养护:养护费用按月计算。养护费整更换、喷药、施肥等全部养护费用),本项目默认养护时间为3个月,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养护时间。

五、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开工后30天内完成。

具体开工日期由甲方确定,但不应迟于20xx年xx月xx日。若应甲方原因,开工时间迟于约定时间,草坪采购市场价格上涨,且高于6元/m2,甲方应该根据市场价格调整草坪单价,其工程量按实计算。

六、承包方式。

乙方负责所承包的工程内容的施工,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材料、包养活,不包含各项报建费用。具体场地的机械平整及造型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人工细平。

第二条双方职责及承包方式。

一、双方职责: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对本工程绿化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2、甲方负责乙方的人员住宿、用水、用电。

3、甲方应及时审核乙方的工程量并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负责苗木草坪种植、养护及木扶架,乙方必须保证质量符合设计及《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要求。

2、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按甲方提供的要求及时完成。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由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符合省、市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4)乙方应当按照合同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合同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开工日期不予顺延。

(5)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分包,按施工计划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6)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不得拒绝甲方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返工损失,乙方应予赔偿。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应该严格遵守。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不经乙方同意,无故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工程价款的支付。

一、工程造价。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清单报价,苗木单价分不同规格。甲方可以根据现场实际需要,要求乙方在各施工部位采用何种规格,乙方应该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经过双方验收合格后按实办理结算。

本工程暂定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二、工程款支付方式。

开工后甲方先支付乙方合同总价10%的工程款,每月底乙方按照完成合格工程量办理计量手续,甲方根据计量按照70%支付工程款。工程养护期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结算,结算完毕,甲方累计支付乙方工程至95%,剩余5%保修期满后一次支付。

工程保修期:验收合格后3个月,保修期间乙方负责草坪苗木修整和更换。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二、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甲方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符合标准,必须返工,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无法挽救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附则。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纠纷而协商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壹拾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失效。

四、乙方承诺:

2、乙方坚决杜绝乙方人员围堵项目部、项目车辆或项目相关人员等恶劣事件发生;。

3、乙方坚决杜绝乙方人员与其他班组人员发生打架斗殴恶劣事件发生;。

4、乙方若违背承诺,发生上述任何恶劣事件,乙方愿意接受甲方每次壹拾万元以上的罚款,并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承诺有任何争执或争议事件发生,乙方应该先向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及项目经理及时反映汇报协商。如若协商不成,乙方可按照合同约定向法院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报价合同篇十

甲方:乙方: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护协作市场。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并有效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开拓市场。

二、合作关系与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各自建立专业的业务团队进行营销信息交流。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产品信息(包括技术更新和新产品信息)以及公司的产品动态和变化。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搜集的市场需求信息,甲、乙双方均对对方提供的产品及市场信息负保密责任。

2、甲方针对ws600智能枪柜管理系统向乙方提供详实的报价体系(详见附件一)并以此作为智能枪(弹)柜投标项目合同订立的价格标准。乙方掌握枪柜不同组合的价格计算方法,乙方在投标过程中能够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3、乙方采购甲方ws600智能枪柜管理系统作为乙方智能枪柜的核心部件。乙方针对智能枪(弹)柜投标项目对甲方智能枪柜管理系统提出修改请求。在协商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对智能枪柜系管理系统进行技术升级和改造,以满足乙方的投标技术要求。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ws600智能枪柜管理系统(包含软件部分+电子硬件部分),为乙方参与项目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优先解决项目运行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2.在乙方按约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义务根据与乙方签订的采购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产品。

3.甲方应积极回应乙方的询价和招标邀请。如乙方需要,甲方有义务派人员到乙方指定地点参与项目招标,期间产生的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利获知乙方招标项目的进度情况。

5.甲方有责任根据与乙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对其产品的质量负责,并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售后服务。

6.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做相关产品技术升级,乙方可根据市场需求要求甲方做相关产品技术开发。相关合同另行签订。

7.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实现自主安装调试。应乙方要求甲方对乙方人员无偿提供系统的技能培训,使乙方技术人员能够独立安装调试ws600智能枪柜管理系统。甲方不再对乙方的项目招标、项目安装提供人员服务,如乙方要求甲方人员参与到乙方项目中,需承担甲方人员全部费用并支付甲方每人次200元/天的人员工资。

8.甲方承诺在售后服务期内对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维修、更换设备及人员费用等支出由甲方承担。由于人为因素、操作不当、自然灾害等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维修、更换设备、软件调试等服务,这期间产生的设备费用和人员费用由乙方承担。另外乙方还需额外支付甲方每人次200元/天的人员工资。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采购甲方的ws600智能枪柜管理系统。

2.乙方可以对甲方公司进行拜访、考察,以了解甲方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技术工艺水平,并有权监造其定制产品的生产。

3.乙方可以根据其对甲方产品的使用情况向甲方做出反馈,甲方应对乙方的反馈和建议做出积极的回应。

动。如若违反,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所及产品的价格体系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本协议中未约定的其它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六、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简历中的报价技巧。

关于简历中的报价技巧。

可行性研究报价格。

浅谈机电工程投标报价。

浅谈国际石油建设工程投标报价。

浅谈建筑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

工程报价合同篇十一

甲方:乙方: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护协作市场。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并有效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开拓市场。

二、合作关系与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各自建立专业的业务团队进行营销信息交流。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产品信息(包括技术更新和新产品信息)以及公司的产品动态和变化。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搜集的市场需求信息,甲、乙双方均对对方提供的产品及市场信息负保密责任。

2、甲方针对ws600智能枪柜管理系统向乙方提供详实的报价体系(详见附件一)并以此作为智能枪(弹)柜投标项目合同订立的价格标准。乙方掌握枪柜不同组合的价格计算方法,乙方在投标过程中能够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3、乙方采购甲方ws600智能枪柜管理系统作为乙方智能枪柜的核心部件。乙方针对智能枪(弹)柜投标项目对甲方智能枪柜管理系统提出修改请求。在协商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对智能枪柜系管理系统进行技术升级和改造,以满足乙方的投标技术要求。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ws600智能枪柜管理系统(包含软件部分+电子硬件部分),为乙方参与项目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优先解决项目运行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2.在乙方按约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义务根据与乙方签订的采购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产品。

3.甲方应积极回应乙方的询价和招标邀请。如乙方需要,甲方有义务派人员到乙方指定地点参与项目招标,期间产生的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利获知乙方招标项目的进度情况。

5.甲方有责任根据与乙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对其产品的质量负责,并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售后服务。

6.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做相关产品技术升级,乙方可根据市场需求要求甲方做相关产品技术开发。相关合同另行签订。

7.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实现自主安装调试。应乙方要求甲方对乙方人员无偿提供系统的技能培训,使乙方技术人员能够独立安装调试ws600智能枪柜管理系统。甲方不再对乙方的项目招标、项目安装提供人员服务,如乙方要求甲方人员参与到乙方项目中,需承担甲方人员全部费用并支付甲方每人次200元/天的人员工资。

8.甲方承诺在售后服务期内对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维修、更换设备及人员费用等支出由甲方承担。由于人为因素、操作不当、自然灾害等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维修、更换设备、软件调试等服务,这期间产生的设备费用和人员费用由乙方承担。另外乙方还需额外支付甲方每人次200元/天的人员工资。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采购甲方的ws600智能枪柜管理系统。

2.乙方可以对甲方公司进行拜访、考察,以了解甲方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技术工艺水平,并有权监造其定制产品的生产。

3.乙方可以根据其对甲方产品的使用情况向甲方做出反馈,甲方应对乙方的反馈和建议做出积极的回应。

动。如若违反,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所及产品的价格体系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本协议中未约定的其它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六、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简历中的报价技巧。

关于简历中的报价技巧。

可行性研究报价格。

浅谈机电工程投标报价。

浅谈建筑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

浅谈国际石油建设工程投标报价。

工程报价合同篇十二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推荐主办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副推荐主办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推荐主办券商,当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释义。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

(一)非上市公司:是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三)主办券商:取得协会授予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六)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

第二章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甲方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

(二)股份发行情况;

(三)股本总额;

(四)股东人数;

(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持股明细。

(一)保证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非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并遵守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对政府部门作出的承诺,乙方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甲方作出的指导、督促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均构成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

(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三)如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开发行),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

第三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就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获得乙方辅导,并可就相关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向乙方进行咨询。

(二)甲方有权就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业务指导。

第四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荐挂牌备案工作,及时、完整地。

向乙方提交备案所需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甲方应于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出具备案确认函之日起(____________)个报价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协助股东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3.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将公司全部股份进行初始登记。

(三)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股东名册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股东股权争议或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初始登记的股份,应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甲方拟披露信息须经由乙方在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确认;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会秘书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络人。

(十一)甲方应将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传真、通信地址等)和变更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被更换或辞职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应配备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讯工具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保证计算机可以连接国际互联网,对外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

(十四)甲方拟披露信息须及时报送乙方,应同时以纸质文档(包括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甲方应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一致。

(十五)甲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十六)甲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半年度报告。

(十七)甲方披露季度报告的,季度报告应按照乙方要求编制。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披露应按《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

(十八)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并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十九)甲方全体董事、监事应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如董事、监事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监事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二十)董事长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应及时将该事实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间不得卖出;甲方应将新任及离职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其持股数量及时告知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向乙方申请进行或解除其股份转让限制。

(二十二)甲方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报价转让前,甲方应提前三十个报价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二十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问询、调查或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二十四)甲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报价日内告知乙方并披露:

1.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产;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重大资产重组;

6.重大关联交易;

7.重大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重大仲裁、重大担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

10.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11.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正常经营活动受影响;

12.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13.涉及公司增资扩股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

14.乙方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乙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五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具备主办券商业务资格,具有协会颁发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证书;

(二)具有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从事报价转让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勤勉尽责地履行推荐主办券商职责。

第六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乙方。

有权依据《试点办法》的规定,暂停、终止甲方股份的挂牌报价,并报协会备案。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进行或解除转让限制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协会备案。

(三)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披露信息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乙方可对甲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性怀疑,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调查。

(五)甲方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揭示;

2.暂停解除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的限售登记;

3.对甲方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的其他人员进行公开谴责;

4.向协会报告。

(六)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连续三年亏损的,乙方有权对其股份实行特别处理。

第七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推荐主办券商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依据《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向协会推荐甲方股份挂牌报价并进行备案。

(三)对甲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试点办法》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

(四)代理甲方及时按照《公司法》、《试点办法》规定办理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登记及解除转让限制登记手续。

(五)乙方及其专职信息披露人员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六)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并将推荐主办券商业务转移至丙方。

第四章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其在本协议中对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

(一)做好业务转移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协会规定程序承接乙方推荐主办券商业务;

(三)完成业务转移后,与甲方协商选择另一家主办券商作为甲方的副推荐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报xx市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五章费用。

第十条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委托备案费(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代收的备案费(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务费(___________)元/年;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股份终止挂牌报价的,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第六章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甲方、乙方应协商选择另一家主办券商,约定其为甲方的副推荐主办券商,重新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重新签订的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应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向xx市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本协议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签订,如因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相关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解除。

(一)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决定不予备案的;

(二)甲方股份终止报价转让的。

第七章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其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发生不可抗力时,三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争议解决。

(一)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报xx市政府、协会各一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附件:甲方股本结构表。

填表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单位:________股。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高管股份。

个人或基金。

其他法人。

总股本。

甲方盖章:__________。

简历中的报价技巧。

关于简历中的报价技巧。

可行性研究报价格。

浅谈机电工程投标报价。

浅谈建筑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

浅谈国际石油建设工程投标报价。

贷款合同-借款合同。

融资合同:融资合同。

工程报价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一、委托制作项目及报价: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价格总额之50%(万仟佰元整),余款50%于交货当日付清,如需要乙方开具发票的,需支付总额6%的税款。

三、交货方式:

在确认设计稿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交货,或安装完毕。

四、交货地点。

委托方北京地址,委托方承担运费,货品风险自交货时或按照委托方要求安装完毕后转移,并支付合同50%尾款。

五、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的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延期履行,协商不成或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约定条款,未尽事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报价单一式两份,签字确认后即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简历中的报价技巧。

关于简历中的报价技巧。

浅谈机电工程投标报价。

可行性研究报价格。

浅谈建筑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

浅谈国际石油建设工程投标报价。

赠与合同汇总五篇。

工程报价合同篇十四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推荐主办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副推荐主办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推荐主办券商,当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释义。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

(一)非上市公司:是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三)主办券商:取得协会授予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六)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

第二章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甲方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

(二)股份发行情况;

(三)股本总额;

(四)股东人数;

(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持股明细。

(一)保证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非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并遵守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对政府部门作出的承诺,乙方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甲方作出的指导、督促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均构成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

(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三)如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开发行),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

第三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就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获得乙方辅导,并可就相关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向乙方进行咨询。

(二)甲方有权就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业务指导。

第四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荐挂牌备案工作,及时、完整地。

向乙方提交备案所需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甲方应于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出具备案确认函之日起(____________)个报价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协助股东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3.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将公司全部股份进行初始登记。

(三)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股东名册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股东股权争议或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初始登记的`股份,应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甲方拟披露信息须经由乙方在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确认;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会秘书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络人。

(十一)甲方应将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传真、通信地址等)和变更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被更换或辞职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应配备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讯工具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保证计算机可以连接国际互联网,对外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

(十四)甲方拟披露信息须及时报送乙方,应同时以纸质文档(包括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甲方应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一致。

(十五)甲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十六)甲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半年度报告。

(十七)甲方披露季度报告的,季度报告应按照乙方要求编制。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披露应按《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

(十八)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并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十九)甲方全体董事、监事应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如董事、监事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监事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二十)董事长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应及时将该事实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间不得卖出;甲方应将新任及离职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其持股数量及时告知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向乙方申请进行或解除其股份转让限制。

(二十二)甲方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报价转让前,甲方应提前三十个报价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二十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问询、调查或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二十四)甲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报价日内告知乙方并披露:

1.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产;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重大资产重组;

6.重大关联交易;

7.重大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重大仲裁、重大担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

10.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11.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正常经营活动受影响;

12.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13.涉及公司增资扩股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

14.乙方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乙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五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具备主办券商业务资格,具有协会颁发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证书;

(二)具有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从事报价转让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勤勉尽责地履行推荐主办券商职责。

第六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乙方。

有权依据《试点办法》的规定,暂停、终止甲方股份的挂牌报价,并报协会备案。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进行或解除转让限制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协会备案。

(三)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披露信息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乙方可对甲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性怀疑,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调查。

(五)甲方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揭示;

2.暂停解除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的限售登记;

3.对甲方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的其他人员进行公开谴责;

4.向协会报告。

(六)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连续三年亏损的,乙方有权对其股份实行特别处理。

第七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推荐主办券商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依据《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向协会推荐甲方股份挂牌报价并进行备案。

(三)对甲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试点办法》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

(四)代理甲方及时按照《公司法》、《试点办法》规定办理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登记及解除转让限制登记手续。

(五)乙方及其专职信息披露人员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六)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并将推荐主办券商业务转移至丙方。

第四章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其在本协议中对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

(一)做好业务转移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协会规定程序承接乙方推荐主办券商业务;

(三)完成业务转移后,与甲方协商选择另一家主办券商作为甲方的副推荐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报xx市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五章费用。

第十条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委托备案费(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代收的备案费(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务费(___________)元/年;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股份终止挂牌报价的,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第六章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甲方、乙方应协商选择另一家主办券商,约定其为甲方的副推荐主办券商,重新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重新签订的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应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向xx市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本协议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签订,如因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相关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解除。

(一)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决定不予备案的;

(二)甲方股份终止报价转让的。

第七章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其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发生不可抗力时,三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争议解决。

(一)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报xx市政府、协会各一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附件:甲方股本结构表。

填表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单位:________股。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高管股份。

个人或基金。

其他法人。

总股本。

甲方盖章:__________。

简历中的报价技巧。

关于简历中的报价技巧。

可行性研究报价格。

浅谈机电工程投标报价。

浅谈建筑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

浅谈国际石油建设工程投标报价。

通用建房合同精选。

工程报价合同篇十五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推荐主办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副推荐主办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推荐主办券商,当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释义。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

(一)非上市公司:是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三)主办券商:取得协会授予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六)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

第二章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甲方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

(二)股份发行情况;

(三)股本总额;

(四)股东人数;

(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持股明细。

(一)保证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非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并遵守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对政府部门作出的承诺,乙方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甲方作出的指导、督促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均构成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

(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三)如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开发行),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

第三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就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获得乙方辅导,并可就相关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向乙方进行咨询。

(二)甲方有权就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业务指导。

第四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荐挂牌备案工作,及时、完整地。

向乙方提交备案所需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甲方应于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出具备案确认函之日起(____________)个报价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协助股东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3.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将公司全部股份进行初始登记。

(三)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股东名册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股东股权争议或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初始登记的股份,应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甲方拟披露信息须经由乙方在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确认;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会秘书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络人。

(十一)甲方应将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传真、通信地址等)和变更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被更换或辞职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应配备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讯工具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保证计算机可以连接国际互联网,对外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

(十四)甲方拟披露信息须及时报送乙方,应同时以纸质文档(包括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甲方应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一致。

(十五)甲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十六)甲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半年度报告。

(十七)甲方披露季度报告的,季度报告应按照乙方要求编制。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披露应按《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

(十八)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并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十九)甲方全体董事、监事应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如董事、监事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监事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二十)董事长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应及时将该事实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间不得卖出;甲方应将新任及离职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其持股数量及时告知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向乙方申请进行或解除其股份转让限制。

(二十二)甲方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报价转让前,甲方应提前三十个报价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二十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问询、调查或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二十四)甲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报价日内告知乙方并披露:

1.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产;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重大资产重组;

6.重大关联交易;

7.重大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重大仲裁、重大担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

10.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11.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正常经营活动受影响;

12.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13.涉及公司增资扩股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

14.乙方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乙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五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具备主办券商业务资格,具有协会颁发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证书;

(二)具有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从事报价转让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勤勉尽责地履行推荐主办券商职责。

第六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乙方。

有权依据《试点办法》的规定,暂停、终止甲方股份的挂牌报价,并报协会备案。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进行或解除转让限制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协会备案。

(三)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披露信息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乙方可对甲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性怀疑,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调查。

(五)甲方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揭示;

2.暂停解除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的限售登记;

3.对甲方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的其他人员进行公开谴责;

4.向协会报告。

(六)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连续三年亏损的,乙方有权对其股份实行特别处理。

第七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推荐主办券商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依据《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向协会推荐甲方股份挂牌报价并进行备案。

(三)对甲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试点办法》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

(四)代理甲方及时按照《公司法》、《试点办法》规定办理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登记及解除转让限制登记手续。

(五)乙方及其专职信息披露人员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六)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并将推荐主办券商业务转移至丙方。

第四章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其在本协议中对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

(一)做好业务转移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协会规定程序承接乙方推荐主办券商业务;

(三)完成业务转移后,与甲方协商选择另一家主办券商作为甲方的副推荐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报xx市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五章费用。

第十条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委托备案费(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代收的备案费(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务费(___________)元/年;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股份终止挂牌报价的,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第六章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甲方、乙方应协商选择另一家主办券商,约定其为甲方的副推荐主办券商,重新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重新签订的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应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向xx市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本协议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签订,如因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相关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解除。

(一)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决定不予备案的;

(二)甲方股份终止报价转让的。

第七章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其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发生不可抗力时,三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争议解决。

(一)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报xx市政府、协会各一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附件:甲方股本结构表。

填表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单位:________股。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高管股份。

个人或基金。

其他法人。

总股本。

甲方盖章:__________。

简历中的报价技巧。

关于简历中的报价技巧。

可行性研究报价格。

浅谈机电工程投标报价。

浅谈建筑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

浅谈国际石油建设工程投标报价。

雇佣合同集合五篇。

雇佣合同集合九篇。

工程报价合同篇十六

甲方:乙方: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护协作市场。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并有效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开拓市场。

二、合作关系与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各自建立专业的业务团队进行营销信息交流。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产品信息(包括技术更新和新产品信息)以及公司的产品动态和变化。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搜集的市场需求信息,甲、乙双方均对对方提供的产品及市场信息负保密责任。

2、甲方针对ws600智能枪柜管理系统向乙方提供详实的报价体系(详见附件一)并以此作为智能枪(弹)柜投标项目合同订立的价格标准。乙方掌握枪柜不同组合的价格计算方法,乙方在投标过程中能够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3、乙方采购甲方ws600智能枪柜管理系统作为乙方智能枪柜的核心部件。乙方针对智能枪(弹)柜投标项目对甲方智能枪柜管理系统提出修改请求。在协商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对智能枪柜系管理系统进行技术升级和改造,以满足乙方的投标技术要求。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ws600智能枪柜管理系统(包含软件部分+电子硬件部分),为乙方参与项目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优先解决项目运行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2.在乙方按约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义务根据与乙方签订的采购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产品。

3.甲方应积极回应乙方的询价和招标邀请。如乙方需要,甲方有义务派人员到乙方指定地点参与项目招标,期间产生的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利获知乙方招标项目的进度情况。

5.甲方有责任根据与乙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对其产品的质量负责,并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售后服务。

6.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做相关产品技术升级,乙方可根据市场需求要求甲方做相关产品技术开发。相关合同另行签订。

7.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实现自主安装调试。应乙方要求甲方对乙方人员无偿提供系统的技能培训,使乙方技术人员能够独立安装调试ws600智能枪柜管理系统。甲方不再对乙方的项目招标、项目安装提供人员服务,如乙方要求甲方人员参与到乙方项目中,需承担甲方人员全部费用并支付甲方每人次200元/天的人员工资。

8.甲方承诺在售后服务期内对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维修、更换设备及人员费用等支出由甲方承担。由于人为因素、操作不当、自然灾害等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维修、更换设备、软件调试等服务,这期间产生的设备费用和人员费用由乙方承担。另外乙方还需额外支付甲方每人次200元/天的人员工资。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采购甲方的ws600智能枪柜管理系统。

2.乙方可以对甲方公司进行拜访、考察,以了解甲方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技术工艺水平,并有权监造其定制产品的生产。

3.乙方可以根据其对甲方产品的使用情况向甲方做出反馈,甲方应对乙方的反馈和建议做出积极的回应。

动。如若违反,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所及产品的价格体系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本协议中未约定的其它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六、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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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历中的报价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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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

工程报价合同篇十七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推荐主办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副推荐主办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推荐主办券商,当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释义。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

(一)非上市公司:是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三)主办券商:取得协会授予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六)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

第二章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甲方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

(二)股份发行情况;

(三)股本总额;

(四)股东人数;

(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持股明细。

(一)保证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非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并遵守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对政府部门作出的承诺,乙方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甲方作出的指导、督促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均构成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

(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三)如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开发行),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

第三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就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获得乙方辅导,并可就相关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向乙方进行咨询。

(二)甲方有权就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业务指导。

第四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荐挂牌备案工作,及时、完整地。

向乙方提交备案所需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甲方应于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出具备案确认函之日起(____________)个报价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协助股东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3.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将公司全部股份进行初始登记。

(三)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股东名册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股东股权争议或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初始登记的股份,应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甲方拟披露信息须经由乙方在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确认;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会秘书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络人。

(十一)甲方应将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传真、通信地址等)和变更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被更换或辞职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应配备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讯工具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保证计算机可以连接国际互联网,对外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

(十四)甲方拟披露信息须及时报送乙方,应同时以纸质文档(包括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甲方应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一致。

(十五)甲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十六)甲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半年度报告。

(十七)甲方披露季度报告的,季度报告应按照乙方要求编制。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披露应按《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

(十八)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并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十九)甲方全体董事、监事应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如董事、监事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监事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二十)董事长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应及时将该事实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间不得卖出;甲方应将新任及离职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其持股数量及时告知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向乙方申请进行或解除其股份转让限制。

(二十二)甲方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报价转让前,甲方应提前三十个报价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二十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问询、调查或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二十四)甲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报价日内告知乙方并披露:

1.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产;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重大资产重组;

6.重大关联交易;

7.重大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重大仲裁、重大担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

10.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11.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正常经营活动受影响;

12.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13.涉及公司增资扩股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

14.乙方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乙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五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具备主办券商业务资格,具有协会颁发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证书;

(二)具有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从事报价转让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勤勉尽责地履行推荐主办券商职责。

第六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乙方。

有权依据《试点办法》的规定,暂停、终止甲方股份的挂牌报价,并报协会备案。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进行或解除转让限制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协会备案。

(三)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披露信息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乙方可对甲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性怀疑,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调查。

(五)甲方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揭示;

2.暂停解除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的限售登记;

3.对甲方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的其他人员进行公开谴责;

4.向协会报告。

(六)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连续三年亏损的,乙方有权对其股份实行特别处理。

第七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推荐主办券商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依据《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向协会推荐甲方股份挂牌报价并进行备案。

(三)对甲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试点办法》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

(四)代理甲方及时按照《公司法》、《试点办法》规定办理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登记及解除转让限制登记手续。

(五)乙方及其专职信息披露人员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六)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并将推荐主办券商业务转移至丙方。

第四章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其在本协议中对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

(一)做好业务转移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协会规定程序承接乙方推荐主办券商业务;

(三)完成业务转移后,与甲方协商选择另一家主办券商作为甲方的副推荐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报xx市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五章费用。

第十条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委托备案费(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代收的备案费(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务费(___________)元/年;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股份终止挂牌报价的,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第六章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甲方、乙方应协商选择另一家主办券商,约定其为甲方的副推荐主办券商,重新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重新签订的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应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向xx市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本协议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签订,如因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相关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解除。

(一)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决定不予备案的;

(二)甲方股份终止报价转让的。

第七章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其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发生不可抗力时,三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争议解决。

(一)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报xx市政府、协会各一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附件:甲方股本结构表。

填表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单位:________股。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高管股份。

个人或基金。

其他法人。

总股本。

甲方盖章:__________。

简历中的报价技巧。

关于简历中的报价技巧。

浅谈机电工程投标报价。

可行性研究报价格。

浅谈国际石油建设工程投标报价。

浅谈建筑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

工程报价合同篇十八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推荐主办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副推荐主办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推荐主办券商,当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释义。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

(一)非上市公司:是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三)主办券商:取得协会授予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六)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

第二章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甲方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

(二)股份发行情况;

(三)股本总额;

(四)股东人数;

(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持股明细。

(一)保证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非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并遵守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对政府部门作出的承诺,乙方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甲方作出的指导、督促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均构成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

(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三)如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开发行),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

第三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就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获得乙方辅导,并可就相关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向乙方进行咨询。

(二)甲方有权就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业务指导。

第四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荐挂牌备案工作,及时、完整地。

向乙方提交备案所需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甲方应于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出具备案确认函之日起(____________)个报价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协助股东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3.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将公司全部股份进行初始登记。

(三)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股东名册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股东股权争议或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初始登记的股份,应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甲方拟披露信息须经由乙方在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确认;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会秘书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络人。

(十一)甲方应将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传真、通信地址等)和变更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被更换或辞职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应配备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讯工具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保证计算机可以连接国际互联网,对外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

(十四)甲方拟披露信息须及时报送乙方,应同时以纸质文档(包括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甲方应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一致。

(十五)甲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十六)甲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半年度报告。

(十七)甲方披露季度报告的,季度报告应按照乙方要求编制。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披露应按《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

(十八)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并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十九)甲方全体董事、监事应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如董事、监事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监事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二十)董事长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应及时将该事实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间不得卖出;甲方应将新任及离职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其持股数量及时告知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向乙方申请进行或解除其股份转让限制。

(二十二)甲方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报价转让前,甲方应提前三十个报价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二十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问询、调查或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二十四)甲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报价日内告知乙方并披露:

1.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产;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重大资产重组;

6.重大关联交易;

7.重大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重大仲裁、重大担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

10.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11.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正常经营活动受影响;

12.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13.涉及公司增资扩股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

14.乙方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乙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五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具备主办券商业务资格,具有协会颁发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证书;

(二)具有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从事报价转让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勤勉尽责地履行推荐主办券商职责。

第六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乙方。

有权依据《试点办法》的规定,暂停、终止甲方股份的挂牌报价,并报协会备案。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进行或解除转让限制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协会备案。

(三)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披露信息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乙方可对甲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性怀疑,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调查。

(五)甲方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揭示;

2.暂停解除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的限售登记;

3.对甲方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的其他人员进行公开谴责;

4.向协会报告。

(六)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连续三年亏损的,乙方有权对其股份实行特别处理。

第七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推荐主办券商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依据《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向协会推荐甲方股份挂牌报价并进行备案。

(三)对甲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试点办法》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

(四)代理甲方及时按照《公司法》、《试点办法》规定办理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登记及解除转让限制登记手续。

(五)乙方及其专职信息披露人员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六)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并将推荐主办券商业务转移至丙方。

第四章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其在本协议中对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

(一)做好业务转移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协会规定程序承接乙方推荐主办券商业务;

(三)完成业务转移后,与甲方协商选择另一家主办券商作为甲方的副推荐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报xx市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五章费用。

第十条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委托备案费(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代收的备案费(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务费(___________)元/年;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股份终止挂牌报价的,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第六章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甲方、乙方应协商选择另一家主办券商,约定其为甲方的副推荐主办券商,重新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重新签订的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应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向xx市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本协议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签订,如因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相关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解除。

(一)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决定不予备案的;

(二)甲方股份终止报价转让的。

第七章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其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发生不可抗力时,三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争议解决。

(一)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报xx市政府、协会各一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附件:甲方股本结构表。

填表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单位:________股。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高管股份。

个人或基金。

其他法人。

总股本。

甲方盖章: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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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机电工程投标报价。

浅谈建筑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

浅谈国际石油建设工程投标报价。

赠与合同汇总五篇。

工程报价合同篇十九

甲方:

乙方:

一、委托制作项目及报价: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价格总额之50%(万仟佰元整),余款50%于交货当日付清,如需要乙方开具发票的,需支付总额6%的税款。

三、交货方式:

在确认设计稿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交货,或安装完毕。

四、交货地点。

委托方北京地址,委托方承担运费,货品风险自交货时或按照委托方要求安装完毕后转移,并支付合同50%尾款。

五、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的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延期履行,协商不成或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约定条款,未尽事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报价单一式两份,签字确认后即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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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中的报价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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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报价格。

浅谈国际石油建设工程投标报价。

浅谈建筑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

工程报价合同篇二十

甲方:

乙方:

一、委托制作项目及报价: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价格总额之50%(万仟佰元整),余款50%于交货当日付清,如需要乙方开具发票的,需支付总额6%的税款。

三、交货方式:

在确认设计稿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交货,或安装完毕。

四、交货地点。

委托方北京地址,委托方承担运费,货品风险自交货时或按照委托方要求安装完毕后转移,并支付合同50%尾款。

五、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的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延期履行,协商不成或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约定条款,未尽事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报价单一式两份,签字确认后即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简历中的报价技巧。

关于简历中的报价技巧。

可行性研究报价格。

浅谈机电工程投标报价。

浅谈国际石油建设工程投标报价。

浅谈建筑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

融资合同:融资合同。

版权登记合同许可合同。

工程报价合同篇二十一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乙方为甲方提供地面采暖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等项目工程,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以下合同。

详见合同附件:威能锅炉采暖配置表、报价单。

项目地址:

付款方式:

甲方责任:

1.提供工程相关的`原始图纸和资料;

2.开关前两天,为乙方进场施工做好现场准备,保持地面整洁;

3.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天然气,配合乙方孔洞施工等土建工作;

4.协调好施工与其他工程队的关系,协调保护地暖施工完成部分成品。

乙方责任:

2.按时完成人员,材料等进场准备工作;

3.保护原房屋结构和其他财产不受破坏;

4.文明施工,做好离场清洁工作;

1.乙方材料进场后,由甲方对材料进行验收,并协助保管;

2.隐藏工程应由甲方或甲方工程项目监理或甲方工程项目业主验收并备案;

3.由乙方负责系统调试,完毕后交付甲方;

4.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单;

6.乙方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材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书、试气、试压及测试报告等。

7.甲方负责设备安装和调试,须配合乙方装潢进度,乙方配合提供施工条件。

8.因不可抗力或买方原因造成的误工,工期可顺延。

1.如因一方未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规所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执,经双方协商未解决,向江阴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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