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内容(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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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内容(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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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内容篇一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那么如何让这部涵盖老百姓生活方方面面的“法典”真正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应坚持多措并举,做到三个“加强”。

一、加强宣传教育。民法典核心是“民”,凸显的是“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产物,更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一项标志性重大成果。这部法律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和共同意志。实施“民法典”并不是临时起意,而是党的__四中全会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有关专家对其体例、结构、规范、内容等各个方面谋划已久,充分听取了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既有严谨性、科学性,又有民主性、时代性。她关系到老百姓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每个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每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每个组织的业务活动都离不开它的规范和保护。因此要加强宣传,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城市文明建设、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广泛开展民法典线上线下、专题辅导、节目演出、公益宣讲等宣传活动,让民法典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深入人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

二、加强普法工作。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要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营造全民尊法、学法的浓厚氛围,养成自觉守法、用法的强烈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良好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要为民法典普法工作创设良好的制度环境,提供充分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普法工作高效推进。

三、加强文明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切实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民法典的诞生,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社会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了不懈地探索,对社会建设内涵和要求的认识越来越明晰、把握越来越准确、运用越来越科学,在不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的同时,经历了从加强社会管理到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从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到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逐步深化过程。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党的__提出了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和开创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要求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继续坚持政府主导、注重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增强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民法典的应运而生,充分体现了我党领导下的多方参与和共同治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人民自己的事业。民法典是创新社会法治体制的优秀成果,也必将成为发挥人民主体地位和主人翁精神的重要载体。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内容篇二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诉求,注重保障民生,回应人民关切,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人民追求美好生活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一个突出表现就是,人们对人格独立、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的关注程度日益提高。为适应保护人格权的需要,民法典设立人格权编,对民事主体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以及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进行确认和保障。民法典将人格权单独成编,具有重大意义,体现了我国对公民人格权的庄严确认与严格保护,也为世界各国有效应对人格权保护问题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民法典物权编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要求,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并对土地经营权的内容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同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

住有所居一直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内容。为推动住有所居取得新进展,民法典设立居住权一章,明确居住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基于我国国情和社会现状,实现住有所居并不意味着人人都拥有住房所有权,而是能有房屋用于居住并且能长期稳定利用。居住权制度能够推动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提升房屋利用效率,体现物尽其用理念。

良好生态环境是重要民生福祉。人民期盼更多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渴望更清新的空气、更清洁的水源。顺应人民在生态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民法典在总则编规定了绿色原则,确认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合同编确认,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物权编确认,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侵权责任编则进一步完善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都充分体现了绿色发展理念。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内容篇三

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黄薇同志应邀作“学好用好民法典”专题辅导报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党组书记马建堂主持学习并作讲话,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安顺、张军扩、隆国强,中心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余斌参加。

黄薇在作辅导报告时,系统回顾了民法典的编纂历程和总体考虑,全面介绍了民法典编纂的创新性内容和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她谈到,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民法典顺利编撰并颁布实施,实现了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这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坚强领导和科学指引。她强调,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作为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马建堂在总结讲话时指出,编纂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发表的重要讲话,对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民法典通过对民事权利义务的合理配置,明确了民事主体的行为自由与边界,不仅仅是人民法院适用的裁判规范,更是民事主体遵守的行为规范。

马建堂强调,中心各级党组织要以本次专题辅导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中心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全面掌握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在工作生活实践中感知民法典、领悟民法典、使用民法典,进一步强化规则意识、正确行使民事权利、诚信履行民事义务,让民法典真正走到身边、走进心里。

中心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中心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内容篇四

6月19日下午,民政部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暨“民政部大讲堂”,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会议邀请民法典起草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围绕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以及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立法精髓等作了辅导报告。

会议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民法典有许多内容涉及民政工作,有力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法治需求,完善了民政领域法律制度,为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广大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和站位,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精心组织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会议强调,要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抓紧做好民政领域民法典配套法规政策“立改废”工作,认真对照民法典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系统清理,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清理意见,该制定的制定,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要及时跟踪关注民法典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提出释法的意见建议,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要以实施民法典为抓手,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履行好各项职责,不断提升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会议要求,要广泛普及好民法典,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民政系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加强谋划部署,积极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民法典宣传,推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涉及民政工作的主要制度设计,让民法典的规章与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生活,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提高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民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在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中当好表率,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民法典在民政系统落地生根。

在京部党组成员出席会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民政部纪检监察组、民政部机关各司局全体公务员,各直属单位全体人员参加学习。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有关成员,部分司局、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围绕学习情况作了重点发言和交流研讨。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内容篇五

近日,有公众号发布:民法典与“小明”的故事,在网络上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共鸣,故事插画文字的形式展现了民法典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点点滴滴,通过“小明”的成长展示民法典的发展和不断完善,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历程,深刻反映出“人民至上”的幸福感、获得感。

民法典是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翻开历史的画卷,从1954年到民法典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一部“法”的诞生伴随着中国社会60多年跌宕起伏的发展,伴随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以“人民至上”绝不动摇,为“人民幸福”保驾护航。

从呱呱坠地到耄耋之年,保障一生无止境。故事的主人公“小明”未出生时,“还是个胎儿的他,也有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把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个体。“那一年,小明60岁”,民法典草案人格权编:“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到“小明”80岁时,民法典草案继承编:“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一字一句深含为民本色,“生命至上”是民法典从诞生起便与生俱来的温度,也是“人民至上”的最有力度的说明。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内容篇六

自民法典颁布以来,武邑法院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学习形式,收听收看讲座、参加培训会、朗读法条、知识竞赛……在如火如荼的学习中,大家似乎又回到了那个激情昂扬的学生时代,好像又青春了一把,又成长了许多。

经常听到身边的同事感慨,法律是“活到老学到老”的专业,一句调侃,有时候是百忙之中的嘲解,有时候是闲暇之余的确幸,但都能透出法律人对学习的一点“虚荣”之心。

我一直以为,学习是一个人成长的途径,也是一个人成长的标志。即使是一棵树,在时光的流转中也会留下岁月的年轮,更何况是一个人。真正的成长不是青丝变白发,不是眼角添皱纹,而是即使身体佝偻,但内心仍旧充实;即使脚步蹒跚,但眼神依然坚定。

人的成长,是知识、经验的积累,是看法、观点的形成,是我们对人生的洞见、对世界的解读,体现在方方面面,而这些“方面”又同时支配着我们的行为方式。成长是一个人成为优秀的自己,并且能够努力改变周遭的事物,与外界形成良性的循环,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这一切,都需要一颗永葆学习的心。

法律是社会生活规范体系。现代生活日新月异,各种社会现象层出不穷,新的社会关系不断形成,当旧的法律不能或者不适合再调整新的社会关系时,新的法律就会应运而生。基于这个原因,随时保持学习的状态对于法律人来说,就成了一种要求,也内化为我们成长的一种动力。

古云“学海无涯”,能成为一名法律人,大概也是一种契机,不断的学习让我们不懈怠、不停滞、不朽。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内容篇七

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凝聚着14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梦想。民法典是一部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大法。民法典是一部有利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大法。民法典是一部推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会和谐有序的大法。民法典是一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大法。民法典是一部树立法治大国形象、提升国际法治话语权的大法。

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联系十分密切,可以称之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民法典有7编加附则共84章、1260个条文构成。第一编为总则,之后依次为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这里面其实把一个人在社会上,从出生到死亡所拥有的权利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方式全部讲到了。

总则讲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作为参与社会生活的主体,他们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讲的是人们在社会上安身立命的资格。

第二编物权则是讲人在社会上实际拥有哪些权利,你已经占有什么、你该占有什么、不该占有什么,讲的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安身立命的能力。人在社会中,有了物权,有了物品要进行交易,接着进入下一编合同。

有了交易,人吃饱喝足了,就开始考虑自己能活多久、活着要不要讲仁义礼智信等方面,那就进入了第四编人格权,其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个人的知识产权,个人信息保护。有人说推销电话是盗窃,因为他未经同意打电话占用了你可能1秒时间,相当于偷走了你的1秒时间,毕竟人的生命是由时间组成,偷窃时间可能比偷窃物品还严重。人格权入编曾有争议,但人格权只有入编,民法典才具有“人格”。

第五编是婚姻家庭,人在世上,每个人的身份特征最主要的就是家庭。歌手费玉清在退隐时曾说过一句话,“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不在,人生只剩归途”。他说父母去世后,感觉人生失去了归属,舞台和掌声弥补不了他的失落,因而决定退隐,不再唱歌,讲的就是家庭的重要。

有学者说应该叫家庭婚姻,先家庭后婚姻,但是普遍认为是先婚姻,后家庭。人在社会上通过一种自愿的行为,归属到不同家庭中,再组成这个社会。婚姻和家庭当中有很多权利义务的分配,比如说婚姻怎么去缔结,怎么去维持,怎么去解除等等。婚姻家庭编涵盖了婚姻法,我国除了宪法之外,最早的便是婚姻法,于1954年出台。

有了家庭婚姻之后,会产生一个后续分配的问题,这就产生了第六编继承。这一编解决新生代和老生代代际之间的关系,雁过留声,人过留名,死亡之后,人的财产等等怎么处置,就要通过有序继承来解决。

第七编讲的是侵权责任。侵权是现代社会生活当中非常常见的一种现象,侵权不一定要故意,比如阳台放了什么东西,不小心掉到楼下砸到人,房主不是故意的,但依然有责任,是过错。现代社会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相比,种类繁多,有些甚至不易察觉,不用面对面。比如网络辱骂,黑客窃取账号等等。

民法典1260条,基本把每个人的社会生活都囊括进去了。民法典把看似有关没关的一串法律,串到了一起,实际有着深刻的哲学思维和逻辑体系。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民法典重在保护私权利,实际上,民法典就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事关每一个公民从出生到死亡这一过程中所有的法律,与每个人生活息息相关。我们都应该好好学习民法典,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生活。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内容篇八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我国第一部法典,民法典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民法典的实施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是实现“四个全面”的重要保障,为民事法律事务的实施提供了根本遵循,虽然民法典的颁布实施解决了民众对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迫切呼吁,现实中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去摸索,还需要不断完善、细化。需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司法,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专业人员化解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也为普法及国民法律教育起到良好的带动作用,同时有效提升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理论研究发展,作为一名组工干部,我们首先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运用好民法典维护好身边的公平正义。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内容篇九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重大立法工程。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后,我自觉把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尤其是通过这次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我对民法典的认识和体会进一步得到升华。

第一,民法典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里程碑。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法典的编纂一直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先后启动过五次民法典编纂工作。经过多年努力,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民事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民事法律服务取得显著进步,民法理论研究也达到较高水平,全社会民事法治观念普遍增强,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坚实基础。根据党中央的工作部署,编纂民法典采取“两步走”的工作思路进行。第一步,制定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总则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为基础,进行系统梳理总结提炼后,形成民法总则草案,于20__年3月通过审议。民法总则通过后,经过法制工作委员会和相关单位的艰苦努力,形成了包括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6个分编在内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分别通过了审议,并与民法总则合并,顺利完成了第二步。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是新中国70多年来民事立法和法制建设的伟大成就,在我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第二,民法典是顺应时代的精神产物。当今,我们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涌现出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人民群众对保护合法权益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一背景下,编纂民法典正当其时。总的感到,民法典草案顺应新时代、回应新技术,注重将科技发展的因素充分融入法典中,既凸显各界观念的进步,更体现了在立法过程中,社会各界对新时代、新现象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既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立法态度,又顺应了新事物对社会关系的影响。比如,将人格权单独成编规定是我国民法典体系顺应时代需求而进行的重大创新,是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新时代全面保障个人人格尊严、保障人民体面生活的重要举措。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疫情影响下,大家对新冠肺炎是否造成合同履行中的“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进行了广泛而深刻的讨论,而民法典的确立将从法律层面给予确认正式规则。可以看到,从民法典草案规定履行合同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到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再到制定高空坠物侵权责任分摊规则等,都回应了时代需要,顺应了时代需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第三,民法典是民族精神的立法表达。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必然承载着一个民族共同的记忆,彰显着这个民族鲜明的精神特质。翻看民法典,最鲜明的特征就是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了立法当中,从抽象地规定公序良俗,到具体地要求赡养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民法典用一个个法条映照出中华民族的精神内涵和价值追求,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实践。民法典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最大公约数”为思想基础和价值取向,契合了全体人民的道德意愿、符合整个社会的公序良俗,真正为人们所信仰、所遵守。这样的民法典,具有时代特色,彰显中国气派,为世界民法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第四,民法典是民生至上的集中体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处处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思想。从编纂过程看,民法典充分听取民意,先后10次通过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从内容看,民法典共1200多个条文、10万余字,覆盖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既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更为维护人民权益织密防护网。这次编纂民法典,践行了党的根本宗旨,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回应了人民关切,充分体现了保护人的权利、提升人的尊严、服务人的发展的立法精神与立法宗旨,饱含浓厚的民生情怀。特别是对民事权利保护的高度、深度与广度都进入到了一个新境界,从而使法律能够更好地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民法典,是各级党委政府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们更好为人民服务的法律准绳,我将认真组织_系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切实保护好人民权益,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内容篇十

结合贯彻落实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学习《民法典》的情况,谈几点学习体会:

一、意义重大,《民法典》为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人民的福祉是的法律。”此次民法典草案亮点很多,的亮点就是为民立法、以民为本,化地谋求人民的利益。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直接以“民”命名的法典。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都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保障私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民法典在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同时,也被誉为“权利保障的宣言书”。它的诞生更推进了我国民事立法的体系化,在中国法制具有深刻的里程碑意义。

民法典能够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参与国家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一方面,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民事权利的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保障人民更加广泛的民事权利十分重要。民法典的分则各编由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构成,既确认了个人享有各项具体民事权利,明确了这些权利的具体内容和边界,又保护个人能够正常行使和主张权利,免受他人不法侵害。如:民法典增设的居住权制度,为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提供了法律支撑;在产品责任制度中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可以有效保护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再如,鉴于高楼抛物行为频频发生,民法典在侵权责任编中专门规定了高楼抛物致人损害责任规则,强化了有关机关在查找行为人方面的职责,有力保护了人们“头顶上的安全”。另一方面,民法典通过确认和保护私权,成为依法行政的基本遵循,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法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规范公权的作用,有利于实现多层次、多维度的社会治理,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坚持人民至上,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为民职责。

“悠悠百姓事,两会总关情”。“人民至上”是贯穿今年全国两会的主线,国家政府工作报告中“就业”出现了39次,“民生”出现了18次,众多“热词”“新词”“暖心词”饱含着满满的民生温度,彰显着党和政府一以贯之的人民情怀。”我想,在学习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时,我们应该牢牢抓住“人民至上”这个根本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人民至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作为党和人民的干部,我们需要将其落实在实际工作中,用实际行动践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为民职责与使命,比如:眼下,我们就需要用实际行动去答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这张大考卷!

三、坚持以身作则,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

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构建法治社会已成为了时代的主旋律,我们领导干部不能仅仅满足于对基本法律知识的掌握,还应充分了解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原理,更好地树立正确的法治价值观,同时还应充分了解法律立改废释的来龙去脉,深入理解国家治理的现状和形势。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结合我分管的公安、司法、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工作而言,我更需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更需要掌握法律方法、法律手段来解决实际问题,该履行的法律程序必须履行、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就必须严格依照执行,决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等行为。只有这样以身作则,才能更好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内容篇十一

6月1日,民法典全文正式公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早已成为两会上代表委员的热议焦点和生活中群众百姓的热门话题。它集中反映了人民意愿,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是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中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的立法目标是保障人民需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19年地方各级法院受理案件3156.7万件,审结一审的刑事案件129.7万件,这意味着受理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属于民事案件。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矛盾,民法典将成为重要的法治保证和有效的法律利器。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民生关键问题给与多角度、全方位的回应,体现人民需求,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开启人民权利保护的新时代。

民法典的立法原则是以人民为中心。1260条,10万余字,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条文、字数最多的一部法律。民法典是对我国现行民事法律规范的系统性整合、修改和完善,在字里行间呼应着社会现实,用行文条款书写着人民权利。它囊括了全部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在社会生活中所涉及的方方面面,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可以说,人的“生老病死”各个阶段的权利,都可以在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中找到答案,且围绕着“人”做出了周全的利益保障。

民法典的运作形式是开门立法,广纳民意。历时5年,草案各编10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10次并收到102万条意见……这些数据正是《民法典》开门立法、广纳民意的充分证明。集民智、映民意、应关切,吸引更多的公民和机构参与立法过程,通过广开言路的形式,充分考量和吸纳民意,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而群众意见的接受和采纳,更是与民心民意达成共识的最好证明。

民法典有着太多的闪光点。它体现了时代的精神和特征,有典型的中国特色与风格,对中国问题作出了回应,与时俱进,有发展眼光。它是中国人民“保障私权”呼唤的最有利回应,这种回应既凸显观念的进步,更体现了“人民至上”的立法精神。它的诞生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维护人民切身利益,将深刻影响我们每个人。这样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正承载着亿万人民的期许阔步向我们走来。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内容篇十二

效力问题是合同关键,而法定无效情形是效力问题的边界。把握了法定无效的清晰边界就能更好的理解合同有效的自由之域。下文从两个角度梳理和讨论合同法定无效情形在民法典中的新变化。

首先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原有五种法定合同无效情形出发,看其内容在《民法典》中具体变化。

(1)《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当然无效的规定。

针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民法典》中有其他相关规定分别体现,如第一百三十二条中概括规定为“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以及第五百三十四条“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借由合同编第五百零八条指向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编第六章中的相关规定),使得合同是否违背“公序良俗”对合同效力的判断和影响变得更加重要,体现了对于社会公共法益保护的核心。

《民法典》没有对公序良俗做出定义,也没有做列举式的说明。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人民法院20__年11月8日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也就是《九民纪要》第30条中规定:“下列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这条规定体现出人民法院认为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属于公序良俗范围。如此看,如果合同内容违反有关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规定,即使所违反的规定不属于法律或行政法规,也存在法院适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认定该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风险。

(2)《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情形的实质内容,调整表述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五十二条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情形下合同无效的规定,而将整合了该条实质内容的《民法总则》中关于通谋虚伪的规定体现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中,即“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也就是先对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进行伪装识别,再确认隐藏行为的效力。

(4)《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在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延续了《民法总则》中的相关表述。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内容篇十三

民法是世界各国法律制度不可或缺的基础部分。民法典编纂历来是成文法国家法治建设的基本工程,是国家立法活动中的重大事件。如今,中国的民法典编纂工作正在蹄疾步稳地推进,这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举措。

从历史上看,民法法典化能够成为影响世界许多国家的一场运动,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一是民法法典化顺应了以集中立法承认和保障民事权利的需要。编纂民法典,可以将对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理性认识和实践经验固化在体系完备、逻辑周全的法律形式里,尽可能从立法上实现社会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二是编纂民法典往往能切实推动社会进步,为许多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支持,为现代工商业繁荣铺平道路。

我国编纂民法典,必须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适应。20世纪80年代,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刚刚开始,社会生活尚处在大变动之中,不具备制定一部体系完整的民法典的现实条件。因此,立法机关采取了“宜粗不宜细”“改批发为零售”的立法方针。即首先制定一批社会生活急需的民事单行法,待时机成熟,再考虑制定民法典。实践证明,这一做法取得很好效果,体现出立法智慧。

从那时起,我国陆续制定了民法总则、继承法、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一系列民事法律。从各方面看,在民事法律基本形成体系、国家经济社会获得巨大发展的情况下,编纂民法典已具备较好的主客观条件。因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适时作出“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的决定。人们期待编纂一部体现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民法典来促进民事法律秩序更加健全,加强对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规范市场秩序和保障交易安全,推动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体系。因此,编纂民法典既是我国法律制度发展的必然,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应当指出的是,编纂民法典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而是对分别制定、现行有效的民事法律进行科学整理。当然,这并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因为法律汇编不修改法律,而法典编纂不仅要删繁就简,还要对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对现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这就要继续运用立法智慧、发扬科学精神。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要体现出中国民法典的时代性与民族性。

体现民法典的时代性。各个国家和地区编纂民法典的时代背景并不完全相同。比如,法国民法典制定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之时,因此法国民法典相当一部分内容体现了那个时代的特征。我国是在21世纪编纂民法典。21世纪的中国,有5000年文明传承,也有工业时代的特征,更有信息化时代的特征。因此,我国民法典也应体现当今时代背景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既要吸收传统文化精华、符合工业时代需要,也要满足信息化时代的要求。例如,随着互联网飞速发展,网络侵权、网络虚拟财产保护、大数据保护等新情况、新问题大量出现。这些既对传统民法理论提出了挑战,也是民法典编纂要解决好的问题。

体现民法典的民族性。民法典编纂要立足中国、面向中国,解决中国自己的问题,体现民族特色。一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的具体制度和内容中,融入民法典编纂全过程,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强化规则意识,增强道德约束,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例如,民法总则已经将诚信原则等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加以规定。也可以将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孝道”精神体现在婚姻家庭编中。二是将我国独有的民事制度在民法典编纂中予以完善和发展。例如,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制度以及家庭养老等婚姻家庭制度。

民法典编纂是改革开放以来民法发展进步的经验总结,也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的切实措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现代法治文明的具体行动。现在,我们正处于完成这个历史任务的最佳时期。只要坚持党的领导,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我们就一定能够按照规划完成编纂民法典的世纪伟业。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内容篇十四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日前,国家八部门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

通知要求,在全国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把民法典宣传融入各类法治宣传阵地,推动民法典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为了让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目前,全国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已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各级领导日常学习内容,通过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支部学习等形式,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各级政法机关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成为民法典宣传的“主力军”。在民法典的宣传普及过程中,青少年是十分重要的普法群体。各地中小学校通过法治讲座、主题班会、晨读、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手抄报等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让师生走近民法典。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内容篇十五

“民法典颁布,标志着中国依法治国又迈上一个新台阶。”美国泰和泰华盛顿律师事务所主任程绍铭律师认为,中国民法典将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让各种民商事活动的行为有法可依,“它将为规范中国社会的各种民商事法律关系发挥重要作用”。

民法典姓“民”,所涉及的领域贯穿每位公民的一生,大到房产买卖、公司设立,小到针头线脑交易、物业费缴纳……生活中,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民法典开宗明义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这凸显了民法的权利法属性。”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强表示,民法典就是一部写满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使民事权利保护法治化、体系化、科学化。

全方位保护民事权利、满足新时代人民法治需求、直面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民法典处处彰显着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

一段时间以来,高空抛物坠物致死致伤的事件引发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如何守护“头顶上的安全”,发生损害责任如何分担?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成为民法典的一大亮点。

“这是禁止性规定,属于‘命令当事人不得做出什么行为’的强制性法律规范,该条款设置的意义在于特别明确地告诉公众,禁止从建筑物抛掷物品,否则将构成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友山分析,这样的立法,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诉求。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内容篇十六

读懂民法典中的“人民至上”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民法典就此诞生。中国人民终于拥有了一部真正属于自己的民法典,终于实现了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们不仅要细细体会和思考背后的含义,更要时时去领悟和践行其中的真谛。

人民利益至上,举法律武器维护人民权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民法典增加了民事权利种类,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利,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为了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首先自身要学法和懂法,将法律学习及运贯彻到工作始终。要自觉通过各种形式学习各方面的法律知识,强化法学理论素养,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利益,运法律武器切实保护人民的权益不受到侵犯。

人民需求至上,建德治屏障增进人民福祉。公平正义是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前提。新时代下,人民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后,必然对公平正义有更高层次的需求。要顺应人民的需求,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民法典确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关民事法律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党员干部要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守护好社会公平正义。“打铁还需自身硬”,维护公平正义首先要从自身做起,要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一种品德修养、政治情操,要坚持公道正派、公正无私,坚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观念,坚持原则按规矩办事,自觉抵制人情风、关系网,戒行“潜规则”“乱作为”,将公平正义贯穿于工作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人民服务至上,树法治思维守护人民安康。人民服务至上,体现于为民办好每一件实事,体现于为民服务的每一个细节。民法典贯穿人民服务至上的立法原则,对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和隐私权等诸多方面作了相关规定,为人道主义救助从法律上加“码”,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人民安康的守护。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守法律至上、权由法定、依法行权的思想,自觉运法治思维为人民谋划、开展、推动、完成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范为人民想问题、作决策、干事情、定政策,坚决杜绝发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真心真意做好人民的“服务员”。领导干部更要做好模范,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带头捍卫法治,依法办事,坚决树立法律权威性,保证人民的幸福安康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内容篇十七

编纂民法典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从而打通民事法律体系“血脉经络”,实现对法律条文的“深加工”民法典的一大亮点,就是将“人格权”单独成编,彰显了21世纪信息社会背景下人格权保护。编纂民法典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从而打通民事法律体系“血脉经络”,实现对法律条文的“深加工”民法典的一大亮点,就是将“人格权”单独成编,彰显了21世纪信息社会背景下人格权保护的特殊价值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法律的生长完善,离不开其所处历史和文化的滋养。

未满8岁的孩子,偷偷用父母银行账户给网络主播打赏10万元,这钱能退么?在小区被高空抛物砸伤,假如找不到扔东西的人,该找谁赔偿?租的房子还没到期,房东却把房子卖了,要求租户搬走,该怎么办?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这些问题都能找到相应法律依据。7编加附则84章1260款条文超10万字内容,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典,必将深刻影响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民事法律制度有多重要?很多人可能不曾想到,新中国成立后通过的第一部法律,不是宪法刑法,而是民事领域的婚姻法。社会秩序的建立,人民权利的保障,都有赖于对基本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和规范。特殊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民事法律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惟独进一步明确市场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保障公民民事权利,买卖交易等才干顺利进行。在此背景下,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等相继出台,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日趋完善。

既然民事法律制度已较为完善,为什么还要把与民事相关的法律编纂成一部法典?原来,民事法律调整的主体多涵盖领域广关系复杂,相应的法律条文数量也很庞大,其中还有不协调不一致甚至相冲突的地方。因此,编纂民法典就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从而打通民事法律体系“血脉经络”,实现对法律条文的“深加工”。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呈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经过系统编纂,民法典将发挥“1+12”的效果。

法律的生长完善,离不开其所处历史和文化的滋养。民法典中新设置的“离婚冷静期”,引发不少关注和讨论,这样的“制度设计”本身就彰显着中国传统文化中倡导夫妻和谐珍视家庭价值的文化观念。此外,民法典还专门引入“优良家风”的表述,同时在商事交易与夫妻关系的平衡中更加凸显了维护家庭和睦的价值取向。类似规定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不仅体现着“中国特色”,对于世界民事领域的立法也是值得珍视的宝贵财富和经验。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未来,民法典的实施将是我国法治建设领域中的一件大事,这不仅体此刻立法司法执法等环节和程序中,也需要每一位公民每一个民事法律主体参与其中,尊重法律敬畏规则。只要我们共同努力,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就一定能发挥最大效用,法治中国建设必能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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