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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篇一
一、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强化服务意识,尽职尽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二、文明接待来访人,具体做到“四心”、“五不”和“五个一”。即:接待热心、倾听细心、回答耐心、处理用心;不简单粗暴、不态度生硬、不打官腔、不摆架子、不推诿敷衍;靠前一步、问候一声、帮办一事、送上一程、道别一声。
三、信访一般接待工作程序:
1、登记:
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记录,必要时可让上访人提供书面材料。登记内容包括来访时间、访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政治面貌、住址或工作单位、反映的'主要问题。
2、答复:
(1)来访者的意见、要求符合政策、法规,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在三日内给予答复。
(2)来访者反映的意见、要求,按政策衡量不合理的,向其宣传政策,解释清楚。
3、办理:
(1)由便民服务中心直接答复办理;
(2)根据来访反映问题的性质,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转交给有关单位或部门办理。
四、凡上访人员反映重大紧急问题、集体上访的来信来访,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并向领导汇报。
五、对集体上访,要本着宜顺不宜激,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粗不宜细的“四宜”原则迅速处理并责成问题发生地限期解决。
六、严格执行《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为群众的控告、检举保守秘密。
七、实行领导信访接待制度。
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篇二
为切实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根据我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群众来信均应登记编号,来信记录应做到保密,不得遗失。
(二)对群众来信应根据其内容的轻重缓急,做好拟办、转办、催办工作。
(三)需要存档的群众来信,应做好归档工作。
(四)除匿名信外,原则上应将群众来信的处理情况及时告知本人,如一时难以处理,应向来信人员说明情况。
(一)接访人员应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听取上访人员的陈述,认真做好登记、记录,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有关政策规定,分别作出恰当处理。
(二)接待人员要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意见,力所能及地答复和解决来访群众提出的事项。对不能当场作出答复、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给来访者作好思想工作,耐心疏导;对不属于管辖范围的问题,要指明方向和程序,并热情帮助联系有关单位给予妥善处理。
(三)对重大疑难来访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稳定群众情绪,并迅速拟出专报呈领导阅批。按领导批示抓好督办落实。
(四)对来访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政策性的问题,应及时进行综合分析,提供给领导参考。
(一)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接待人员要衣着整齐,举止端正,热情大方,态度诚恳,说话和气,以礼相待,文明用语,并讲普通话。
(二)接待室要保持整洁卫生,备有开水、茶杯、桌、椅等物品。
(三)接待人员在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时,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拉。
(四)在接到群众来信来访后,要认真做好登记,根据来信来访群众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提出初步处理建议,做到当日事当日结。
(五)对待来信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在未经调查、弄清事实之前,不应轻易肯定或否定,也不能随意许愿或批评指责。
(六)对来信来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和内容,要保守秘密,不得将检举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对象。
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篇三
为进一步规范群众xx行为,准确、及时、快捷办理xx事项,根据《xx条例》,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一、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倾听来访群众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妥善处理群众来访问题,做好思想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对群众来访要文明礼貌,规范接待用语,如“您好、请坐、稍等、我给您查一下”,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三、认真做好“群众xx登记”,做到有访必录。
四、根据xx内容,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答复,原则如下:
情况清楚,有明确政策规定的,要作明确的政策答复,对情况复杂、涉及其他部门或没有政策依据的问题,未经调查核实前,不发表结论性或带有倾向性的意见,但要向来访者耐心说明情况。在办理完毕后,及时通知当事人。
不属于民政局受理范围的问题,应尽力向来访人指明解决问题的正确渠道和途径。
对来访人要求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或要求过高不能解决的,做耐心的说明解释。
五、接待来访者如对xx事项有关政策不清楚,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负责办理,不得向来访者回答“我不知道、我不清楚”等。
六、依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应在问题处理完毕(三个月内)后,5日内答复来访人。答复可采用电话、复信、走访等形式。对xx事项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及时向来访人说明情况。
七、对群众集体xx的,要好言相劝其派5人以下代表来访。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篇四
1、收到群众来信,要当日拆封,拆封时要注意检查信封封面、邮票是否完整,拆封后要将信封、信件装订,并注明收信时间。
2、认真阅读信件,并填写《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3、对重要的信件要立即报送办党组书记、主任阅批,对一般的群众来信按“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转交有关分管领导。
4、对群众来信在领导阅批后,要及时复信,复信要做到认真、热情,向群众讲明道理、宣传政策,告诉群众处理结果或引导群众逐级反映问题。
5、对已办结的信件要立卷归档,统一保管。
1、对群众来访要热情接待,并填写《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认真阅读来访者携带的有关材料,通过交谈详细了解和记录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和要求,以及接待人员做出的答复。
3、根据“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引导来访人员与有关领导或负责人见面;有关领导或负责人不在单位的,应确定接待时间。
4、接待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尽可能减少群众往返的次数。对同一问题多次上访者,要做好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宣传相关的方针、政策,引导上访者走依法处理问题的渠道。
5、对少数聚众闹事扰乱机关办公秩序的上访者,要即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对疑似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的上访者要通知卫生、防疫、公安等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篇五
1.每位干部分工联系一个年级和一个教研组,每周至少一次深入该年级组和教研组,了解教师需求及思想动态,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听取教师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
2.耐心接待教职工的来访、咨询。对教职工所反映的`问题,只要不违背原则条件又可以解决的,应及时给予解决;一时无法解决处理的,应及时在校务会议中提出讨论,或向上级汇报,争取创造条件早日解决。
3.不定期采用走访、面谈、电联等形式,了解教职工家庭生活情况,为有实际困难的教职工排忧解难。
4.发现教职工有违纪苗头及现象,要及时教育、疏导,杜绝事态的扩大。
5.对待群众热情大方,态度和气,主动做好宣传引导及思想政治工作,要维护大局,反对“随大流、随附和”,反对高高在上、浮夸不实的作风。
6.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批评、建议,并及时整改,干部联系群众情况纳入干部年终考核。
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篇六
第一条:为了规范移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保证正常信访渠道畅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上访人员应当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移民局的正常工作,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无礼纠缠,威胁辱骂和殴打信访工作人员。
第三条:信访工作人员对来访群众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所反映的问题,并详细记录登记,接待群众来访应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
第四条:群众来信和上级转办的信件,信访工作人员登记后,呈局领导阅示,按照局领导批示进行办理。
第五条:省办(或上级机关)交办的信件由局长或主管局长签批后,传至信访科转交有关科室(或县级移民机构)办理,形成调查报告。信访科依据调查报告提出初步意见。经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上报省办(或上级机关)。
第六条:市信访局交办的信件,由信访科提出初步意见,经主管局长签批后科转交有关科室(或县级移民机构)办理,形成调查报告,信访科依据调查报告提出初步意见。经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送市信访局。
第七条:市局自立案件由信访科根据案情提出初步意见,经主管局长签批后转交有关科室(或县级移民机构)办理,形成调查(复查)报告。信访科依据调查(复查)报告制作《信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书》,经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答复上访(复查)人。
第八条:群众上访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人员应详细记录,认真整理登记,呈局领导阅示后,按照局领导批示进行办理。
第九条:实行局领导轮流坐班接待、预约接待和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
第十条:每周一上午,由局副处级以上领导,轮流值班接待移民群众,地点在局信访接待大厅,局长信访接待日,每月一次,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上午。
第十一条:局长接待日由局长,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信访科长和信访工作人员参加,信访工作人员应详细记录信访事项,依照本制度第五条的规定办理。局长接待日,局长可以委托副局长主持,涉及其他业务科室的,业务科长参加接待。
第十二条:信访接待大厅接待的上访事项,应当面给上访群众答复,当面答复不了的,应在30日内向群众答复,需要延期的最长不得超过60日。
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篇七
为进一步规范群众xx行为,准确、及时、快捷办理xx事项,根据《xx条例》,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
一、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倾听来访群众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妥善处理群众来访问题,做好思想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对群众来访要文明礼貌,规范接待用语,如“您好、请坐、稍等、我给您查一下”,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三、认真做好“群众xx登记”,做到有访必录。
四、根据xx内容,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答复,原则如下:
情况清楚,有明确政策规定的,要作明确的政策答复,对情况复杂、涉及其他部门或没有政策依据的问题,未经调查核实前,不发表结论性或带有倾向性的意见,但要向来访者耐心说明情况。在办理完毕后,及时通知当事人。
不属于民政局受理范围的问题,应尽力向来访人指明解决问题的正确渠道和途径。
对来访人要求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或要求过高不能解决的,做耐心的说明解释。
五、接待来访者如对xx事项有关政策不清楚,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负责办理,不得向来访者回答“我不知道、我不清楚”等。
六、依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应在问题处理完毕(三个月内)后,5日内答复来访人。答复可采用电话、复信、走访等形式。对xx事项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及时向来访人说明情况。
七、对群众集体xx的,要好言相劝其派5人以下代表来访。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篇八
目的:。
规范来电来访接待程序,做好各类事务的分配调度,使来访人(包括业主、住户)的各项问题能及时、合理的解决。适用范围:适用于武汉美好家园物业公司日常接待处理工作。
职责:。
(1)管理处主任检查执行情况,各部室应积极配合,认真处理各项事务。
(2)接待员负责各项来访问题的组织实施,认真做好每月的事务统计、分析、汇报工作。程序要点:本处所称接待指入伙、来访咨询、参观、住户投诉等问题的处理。
(1)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仪表得体。
(2)多沟通,不扒诿,不急燥,有耐心。
(3)公平相待,态度诚恳,不卑不亢。
(4)笔录简明,条理清晰。
(5)不盲目回复,不敷衍。
(6)处理迅速,不拖延,不回避。
(7)不偏不袒,公平公正。
(8)权属范围清晰,不推卸责任。
2、接待处理的'行为标准。
(1)接待员着装整洁,精神面貌良好。
(2)客户来访,接待员需先行问好,后询问客户(业主)来电来访事由。
(3)应专心倾听业主(客户)反映的情况,特别是住户的投诉事宜,不得发生因接待员态度或方式不对而引起的住户情绪激化。
(4)记录住户来访事由,仔细填写《来访接待记录表》。
(5)不能出现因盲目答复业主而导致的服务投诉,不出现住户对服务投诉处理结果不满从而加深矛盾的情况。
(6)如接到服务投诉时必须首先代表物业管理公司向住户道歉。
(7)表明立场时,应公平合理,不应偏袒或阿谀。
(8)对住户超权限的投诉接待,需格外耐心解释,不得有任何令住户误会的行为。
3、业主入伙接待事务处理程序。
(1)业主持入伙通知书和有关资料,以及按通知要求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前来管理处。
(2)业主在开发公司缴纳各项应缴费用。
(3)接待员应主动问好,认真回答业主咨询,并向业主签发《住户手册》、《业主公约》、《住户登记表》、《装修管理规定》等各种入伙资料。
(4)安排物管人员会同业主验房,抄水、电、煤气表底数,将验房情况填入《住房移交验收交接表》,双方确认签字,各存一份。
(5)管理处向业主交入户门钥匙,并请业主签收。
(6)物业公司验房人员及时将《验房表》反馈到接待部。
(7)接待员对验房表中的问题,诸项安排物管员进行处理,小型维修须当天解决,较大型的维修须在一星期内解决,特殊情况及时汇报。
(8)问题处理完毕,须在24小时内做好回访。
(9)经业主认可,及时将验房表分类存档。
4、客户咨询、参观接待程序。
(1)接待员应主动问好,认真回答来访人的问题,并仔细做好记录。
(2)能够解决的问题,在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认真予以解决。
(3)如客户需咨询公司其它人员时,接待员应积极主动为客户联系。
(4)如属来小区参观人员,根据其参观的目的要求,及时安排相关管理人员陪同协助。
(1)主动问好,专心倾听,认真记录业主(住户)投诉内容。
(2)客户说完后,特别是服务投诉,首先应代表物业公司向业主(住户)道歉。
(3)职权之内的,予以解释,表明立场时,应公平合理,不应偏袒或阿谀。
(4)遇服务投诉,经核实后,必须将情况如实反映至该工作人员的直上级或公司主管领导,住户(业主)要求向领导直接反映情况的,如要求合理,应予以配合。
(5)如投诉情节严重,需通。
过上门或电话方式进行道歉。
(6)遇特殊事件,需先行稳定事态,控制其扩大,然后立即向相关单位或部门反映。
(7)一切投诉事件,必须立即予以核实,掌握事情的全过程,为正确处理事件作好铺垫。
(8)处理问题应及时,如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处理的,应给业主一个明确的回复时间,并征得业主同意。
(9)投诉处理后一周内由相关处理人员到业主(住户)家中进行回访,听取业主对投诉事件的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并作好回访记录。
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篇九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化解信访难题,推进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接访工作效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构建和谐幸福**,根据《东莞市领导干部定期分类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办法》(东委办发201113 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践行党的宗旨,切实发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作用,落实“事要解决”的要求,形成党委书记带头,其他领导班子参与,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直接面对群众,亲自接待来访,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以此推动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解决问题力度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力争在各敏感时期,确保不发生大规模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确保到市赴省集体上访大幅度下降,确保不发生恶性突发事件和大规模群体性的事件,为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部署
本方案所称领导干部定期分类接待群众来访是指把群众信访的热点、难点问题分门别类,分时段就某一类信访事项安排相应的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接访。
(一)接访时间
1、制定镇班子领导工作计划。信访办积极与相关部门、各村(社区)沟通协调,根据镇领导分管工作特点和日程安排,结合接访群众工作实际,每年一月制定各班子领导全年定期分类接访工作计划,并预告镇各领导班子成员。其中,镇委书记、镇长至少每两个月分别接访1次,即每人每年不少于6次,其他班子成员随时接待群众来访。
2、实行基层负责人接访制度。每月的15日为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接访日、每月的最后一日为村委会主任接访日。
(二)主要环节
1、信息公告。通过电视台、报刊、网络、政务公开栏等各种
传媒,将接访领导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及接待时间、地点、形式等信息提前面向社会公告,方便群众了解参与。
2、接访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跟踪回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定点接访,即在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按问题分类,在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一楼调解室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重点约访,即对长期上访老户和涉及全局性的上访问题,有针对性的约请信访人并协调解决相关信访问题。带案下访,即带着信访案件深入到矛盾突出、解决难度大的地方,听取群众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跟踪回访,即对已办结的信访案件,适时回访,防止反弹。
3、领导包案。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能够当场答复的给予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实行领导包案,切实做到“五包”,即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问题、包人员稳控、包息诉罢访。对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信访事项,对涉及人数多、组织化倾向明显的'群体性信访事项,包案的领导干部要亲自向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或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包案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因、接访领导、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答复情况等;其次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定期对各部门、各村(社区)领导干部定期分类接访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并把该项工作作为信访工作重点管理的一项内容进行考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定期分类接待群众来访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镇党委书记、镇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接待、亲自解决问题。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认真研究、妥善处理。信访办要做好统筹、协调、服务、督办等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村(社区)做好领导干部定期分类接待群众来访工作。
(二)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要积极主动配合信访办开展工作,参照本《方案》认真研究本部门、本村(社区)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既要参与本镇领导干部定期分类接待群众来访工作,也要做好本部门、本村(社区)接访群众和化解矛盾工作,并将本部门、本村(社区)参与领导干部定期分类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纳入信访工作责任考核内容,确保全镇领导干部定期分类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取得实效。
宣传处理信访事项的原则、程序及法律责任等,使信访人学会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
(四)健全制度,形成机制。各部门、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把开展领导干部定期分类公开接访与“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开拓新局面、总结新经验,及时提炼升华为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
附件:《**镇领导干部定期分类接待群众来访登记表》
**镇领导干部定期分类 接待群众来访登记表
为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信访渠道,加大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的解决力度,结合群众上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目标
按照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至上”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树立人民法院公正高效、亲民便民的良好司法形象,落实“事要解决”的要求,形成院领导带头,各部门领导干部参加,直接面对群众,亲自接待来访,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长效机制。
二、接访时间及人员
每月的第一个周一为院长接待来访群众时间,其余每周一分别由一名院领导轮流接访,必要时可安排其他审判委员会委员和中层干部一起接访,由立案庭负责通知接访领导和负责接访记录。
三、接待办法
1、凡要求院长接待的人员,需首先到立案庭进行登记, 1
由立案庭根据登记情况安排好接待顺序,由接待院长逐一接待来访。根据当事人申请,院长可约访当事人。
2、在接待院长接访中,立案庭应将来访人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在《院长、副院长接待上访当事人登记表》中,接待院领导接访后在《督办卡》上签名、签字栏内批注具体处理意见,明确承办单位及期限,并当即交办。
3、来访人必须遵守接访秩序,服从组织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接待院长对其来访提出问题给予答复后应马上离开,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整个接待活动的正常进行。
4、承办单位应按接待院长要求及期限完成承办任务。并将承办结果通知立案庭,立案庭于每月底告知接待院长交办案件的承办情况,并将此情况同时呈送其他院领导及各庭室,以增强这一制度效果的透明度。
5、承办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的承办情况,纳入各承办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
四、处理办法
(1)对法律咨询的,可当场予以解答。
(2)对告诉来访的,属法院受案范围的,交立案庭统一立案受理。
办法。
(4)对反映法院干警违纪问题的,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五、工作要求
(1)要做到文明接待,耐心听取来访人陈述,认真依法解决问题。
(2)要注重实效,切实为来访人办实事,对每起交办的案件都应跟踪回访,认真查办,力求一次解决问题,避免重信重访,越级上访。
(3)要注意安全保卫工作,每次接访均应由法警值勤,维持接待秩序,杜绝意外情况发生。
3
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篇十
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移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保证正常信访渠道畅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上访人员应当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移民局的正常工作,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无礼纠缠,威胁辱骂和殴打信访工作人员。
第三条:信访工作人员对来访群众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所反映的问题,并详细记录登记,接待群众来访应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
第四条:群众来信和上级转办的信件,信访工作人员登记后,呈局领导阅示,按照局领导批示进行办理。
第五条:省办(或上级机关)交办的信件由局长或主管局长签批后,传至信访科转交有关科室(或县级移民机构)办理,形成。
调查报告。
信访科依据调查报告提出初步意见经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上报省办(或上级机关)。
第六条:市信访局交办的信件,由信访科提出初步意见,经主管局长签批后科转交有关科室(或县级移民机构)办理,形成调查报告,信访科依据调查报告提出初步意见。经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送市信访局。
第七条:市局自立案件由信访科根据案情提出初步意见,经主管局长签批后转交有关科室(或县级移民机构)办理,形成调查(复查)报告。信访科依据调查(复查)报告制作《信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书》,经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答复上访(复查)人。
第八条:群众上访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人员应详细记录,认真整理登记,呈局领导阅示后,按照局领导批示进行办理。
第九条:实行局领导轮流坐班接待、预约接待和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
第十条:每周一上午,由局副处级以上领导,轮流值班接待移民群众,地点在局信访接待大厅,局长信访接待日,每月一次,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上午。
第十一条:局长接待日由局长,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信访科长和信访工作人员参加,信访工作人员应详细记录信访事项,依照本制度第五条的规定办理。
局长接待日,局长可以委托副局长主持,涉及其他业务科室的,业务科长参加接待。
第十二条:信访接待大厅接待的上访事项,应当面给上访群众答复,当面答复不了的,应在30日内向群众答复,需要延期的最长不得超过60日。
一、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强化服务意识,尽职尽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二、文明接待来访人,具体做到“四心”、“五不”和“五个一”。即:接待热心、倾听细心、回答耐心、处理用心;不简单粗暴、不态度生硬、不打官腔、不摆架子、不推诿敷衍;靠前一步、问候一声、帮办一事、送上一程、道别一声。
1、登记: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记录,必要时可让上访人提供书面材料。登记内容包括来访时间、访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政治面貌、住址或工作单位、反映的主要问题。
2、答复:
(1)来访者的意见、要求符合政策、法规,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在三日内给予答复。
(2)来访者反映的意见、要求,按政策衡量不合理的,向其宣传政策,解释清楚。
3、办理:
(1)由便民服务中心直接答复办理;。
(2)根据来访反映问题的性质,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转交给有关单位或部门办理。
四、凡上访人员反映重大紧急问题、集体上访的来信来访,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并向领导汇报。
五、对集体上访,要本着宜顺不宜激,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粗不宜细的“四宜”原则迅速处理并责成问题发生地限期解决。
六、严格执行《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为群众的控告、检举保守秘密。
1、收到群众来信,要当日拆封,拆封时要注意检查信封封面、邮票是否完整,拆封后要将信封、信件装订,并注明收信时间。
2、认真阅读信件,并填写《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3、对重要的信件要立即报送办党组书记、主任阅批,对一般的群众来信按“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转交有关分管领导。
4、对群众来信在领导阅批后,要及时复信,复信要做到认真、热情,向群众讲明道理、宣传政策,告诉群众处理结果或引导群众逐级反映问题。
5、对已办结的信件要立卷归档,统一保管。
1、对群众来访要热情接待,并填写《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认真阅读来访者携带的有关材料,通过交谈详细了解和记录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和要求,以及接待人员做出的答复。
3、根据“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引导来访人员与有关领导或负责人见面;有关领导或负责人不在单位的,应确定接待时间。
4、接待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尽可能减少群众往返的次数。对同一问题多次上访者,要做好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宣传相关的方针、政策,引导上访者走依法处理问题的渠道。
5、对少数聚众闹事扰乱机关办公秩序的上访者,要即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对疑似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的上访者要通知卫生、防疫、公安等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篇十一
为保障厂内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外来人员擅自进入生产区域带来的安全风险,保障我厂生产安全、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厂区;
4、上级领导、部门检查工作时,值班人应及时登记并通知厂内领导;
6、接待人员应衣着整洁、举止端庄、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接待,因疏忽造成的财产等损失按相关制度处理。
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篇十二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推进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xx年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访时间及地点。
农历逢三、六、九(节假日除外),镇党委、政府领导轮流在群工办接待群众来访。
二、接访形式。
(一)随机接访。根据20xx年镇党委、政府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时间安排,在群工办随机接待上访群众。
(二)专题约访。根据各村(社区)和各部门报送及排查出的信访突出问题,对带有全局性、倾向性、普遍性、政策性的问题,对重要决策、重大项目、重要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分析研判后可在领导接访当天定期进行约访。
(三)现场接访。对发生在辖区内的涉稳集体访或突发急难访,按照“一岗双责”原则,根据分工或联系工作范围按程序确定接访领导,面见来访群众,协调处理信访问题。发生在领导定期接访当天的,根据情况可由接访领导接访。
三、相关事项。
(一)工作衔接。领导到群工办接访的相关事宜,由群工办负责衔接落实。接访领导因公不能按照既定时间参与接访的,需自行做好接访顺序的调换安排并提前两日告知群工办,确保不发生接访领导因事不能接访而影响群众上访。
(二)接访处置。接访领导接访搜集到的问题,属自身分管范围内的,能现场答复的现场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列入包案,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和配合责任单位,推动化解落实。不属于自身分管范围内的问题,接访领导对接待信访事项书面签批处理意见,明确牵头单位、协助单位、稳控单位后,交群工办办理。
(三)跟踪督办。群工办将根据定期接访领导批示意见予以及时交办并跟踪督办,坚决防止领导接访后事情不落实,问题复杂化。
(四)陪访联络。领导在群工办接待群众来访,实行部门负责人陪访制度,陪访部门由接访领导确定。请陪访部门根据领导接访安排做好陪同接待群众来访的准备。
(五)规范秩序。领导接访期间,派出所要做好维持接访秩序准备,强化对缠访闹访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严格依法处置违法行为,规范信访秩序;需要临时通知部门参与的,被通知部门必须按要求参与。
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篇十三
(一)凡群众来信均应登记编号,来信记录应做到保密,不得遗失。
(二)对群众来信应根据其内容的轻重缓急,做好拟办、转办、催办工作。
(三)需要存档的群众来信,应做好归档工作。
(四)除匿名信外,原则上应将群众来信的处理情况及时告知本人,如一时难以处理,应向来信人员说明情况。
(一)接访人员应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听取上访人员的陈述,认真做好登记、记录,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有关政策规定,分别作出恰当处理。
(二)接待人员要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意见,力所能及地答复和解决来访群众提出的事项。对不能当场作出答复、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给来访者作好思想工作,耐心疏导;对不属于管辖范围的问题,要指明方向和程序,并热情帮助联系有关单位给予妥善处理。
(三)对重大疑难来访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稳定群众情绪,并迅速拟出专报呈领导阅批。按领导批示抓好督办落实。
(四)对来访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政策性的问题,应及时进行综合分析,提供给领导参考。
(一)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接待人员要衣着整齐,举止端正,热情大方,态度诚恳,说话和气,以礼相待,文明用语,并讲普通话。
(二)接待室要保持整洁卫生,备有开水、茶杯、桌、椅等物品。
(三)接待人员在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时,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拉。
(四)在接到群众来信来访后,要认真做好登记,根据来信来访群众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提出初步处理建议,做到当日事当日结。
(五)对待来信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在未经调查、弄清事实之前,不应轻易肯定或否定,也不能随意许愿或批评指责。
(六)对来信来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和内容,要保守秘密,不得将检举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对象。
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篇十四
为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推动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时、妥善、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营造领导干部依法行政、齐抓共管、人民群众依法有序上访的良好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制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为核心,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采取随时接访、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工作格局,努力把信访事项特别是初信初访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接访方式。
(一)定点接访,轮流坐班。自20xx年x月xx日起,xx镇信访接待室正式启用,党政领导干部在信访接待室实施定点接访。每日至少有一名领导干部、一名工作人员按照接待室值班安排到岗坐班接待来访群众。工作人员负责信访事项登记和信访秩序维护,做到群众依法有序上访,领导干部轮流坐班接访,依法按政策解决答复信访问题。
(二)包案化解,带案下访。对反复上访的疑难复杂、协调难度大,责任不明确或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有针对性进行约访或者相关领导带案下访,形成准确的答复意见,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力争接一件化解一件。化解情况建立台账,长期保管。
(三)越级陪访,协调化解。认真贯彻落实依法逐级走访有关规定,在信访人进京非正常上访、赴银到市集体访期间,镇党委、政府要指派专人或适时成立专案陪访工作组全程陪同,并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确保不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
三、规范接访。
(一)明确信访事项受理范围。根据《信访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受理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信访事项,按规定期限和程序办理,并及时录入信访信息系统,做到应录尽录。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受理,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引导来访人到有关机关反映诉求。
(二)规范答复。镇主要领导是信访事项办理答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及时调查掌握信访件反映的问题,按照分流转办机制,将信访件转送相关站所调查处理后将处理意见书面报综治服务中心,由专人负责,认真办理,按照信访督办部门的要求和规定的文本格式答复信访人,上报信访督办并及时录入信访信息系统。
四、规范运行。
(一)实行首接首办责任制和联合会商制。值班领导干部按照首接首办制度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受理,跟踪督办,信访事项处理全过程录入信访信息系统,接受群众评价,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和效率,对涉及多部门的信访问题,由责任站所或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相关责任站所参与会商,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二)建立健全教育疏导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通过各种形式,加强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来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规范信访行为。组织律师、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等社会力量定期到信访接待室参与接访,辅助做好法律援助、政策法规宣传、情绪疏导等工作,通过发挥社会力量的特殊作用,疏解来访人情绪,有效化解信访问题。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制定信访接待室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和岗位要求严格来访登记,转送交办、信息录入等工作,做到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对接访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以及未按规定期限、程序受理答复,引发群众重复来访、越级走访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xx县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实施意见》(x党发〔20xx〕xx号)文件,由相关部门进行追责。
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篇十五
为了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发挥村级组织活动阵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规定工作日,由村干部在村委会办公室轮流挂牌值班,开门办公,服务群众。
二、工作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共五天,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三、值班人员包括村、委员,村委会主任、委员,由党支部统一安排值班表,每个规定工作日保证有一名村干部在村委会办公室值班。支委会、村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期间为村干部集体办公日。
四、值班任务:
1.值班人员对值班当天的群众来访和出现问题予以及时调处。
2.积极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办理有关手续,答复解释村民提出的问题。
3.受理村民委托代办事务,并做好相关登记记录工作。
4.负责处理日常村务工作。
5.接待上级检查考核,搞好上传下达,上下联络工作。
6.及时更新党务、村务公开内容。
7.保持活动室的`环境卫生,维护财产安全。
8.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及时向乡党政办或乡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村上其他领导共同做好应急处理。
9.填写好坐班日志,办理好交接手续。
五、有关要求:
1.村干部轮流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不得缺岗漏岗。值班干部有事外出应按制度办理。
2.将规定工作日和干部轮流值班表在本村醒目位置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3.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聚赌等行为。
4.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发现脱岗一次罚款30元,在值班人员工资中扣除。
5.村干部个人连续缺岗三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进行戒免谈话。
一、每名干部必须严格按值班安排表轮值,当班人员当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应事先报告村支书或村主任协商沟通进行调班。
二、值班村干部严格按机关上班时间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和中途外出。
三、值班干部必须打扫活动场所卫生,保持活动场所整洁,准备茶水。
四、值班干部必须热情接待群众,耐心听取群众访、办事宜并做好记录,耐心全面解答群众问题。对能够当场办理的事项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事项,必须当场转告具体负责的干部,与群众约定办理时间。
五、值班干部必须做好上级来人的接待,切实做好上级领导交办工作和上级来电来文的登记、报告和传递,能够当场回复处理的,必须当场回复处理。
六、值班干部要详细做好值班日志和群众(上级)来访记录。
七、值干部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切断电源,关闭门窗,上好锁。
八、值班干部在当值时间内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值班期间不准酗酒塌岗。
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篇十六
(一)凡群众来信均应登记编号,来信记录应做到保密,不得遗失。
(二)对群众来信应根据其内容的轻重缓急,做好拟办、转办、催办工作。
(三)需要存档的群众来信,应做好归档工作。
(四)除匿名信外,原则上应将群众来信的处理情况及时告知本人,如一时难以处理,应向来信人员说明情况。
(一)接访人员应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听取上访人员的陈述,认真做好登记、记录,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有关政策规定,分别作出恰当处理。
(二)接待人员要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意见,力所能及地答复和解决来访群众提出的`事项。对不能当场作出答复、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给来访者作好思想工作,耐心疏导;对不属于管辖范围的问题,要指明方向和程序,并热情帮助联系有关单位给予妥善处理。
(三)对重大疑难来访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稳定群众情绪,并迅速拟出专报呈领导阅批。按领导批示抓好督办落实。
(四)对来访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政策性的问题,应及时进行综合分析,提供给领导参考。
(一)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接待人员要衣着整齐,举止端正,热情大方,态度诚恳,说话和气,以礼相待,文明用语,并讲普通话。
(二)接待室要保持整洁卫生,备有开水、茶杯、桌、椅等物品。
(三)接待人员在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时,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拉。
(四)在接到群众来信来访后,要认真做好登记,根据来信来访群众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提出初步处理建议,做到当日事当日结。
(五)对待来信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在未经调查、弄清事实之前,不应轻易肯定或否定,也不能随意许愿或批评指责。
(六)对来信来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和内容,要保守秘密,不得将检举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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