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一种对特定问题或任务进行设计和安排的计划或方案,它可以帮助我们达成目标,解决难题,提高效率和管理资源。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和细化的步骤。通过研究方案范文,我们可以汲取经验并避免犯同样的错误。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篇一
xx县地处湘赣边界、罗霄山脉中段,总面积2500平方公里,总人口60.8万,辖22个乡镇(办事处)、359个行政村。因炎帝神农氏崩葬于茶乡之尾而得名xx,又因县城有铸造于南宋年间的镇城铁犀而称为“犀城”。xx是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六县之一,毛泽东同志亲手缔造的中国第一个红色政权——xx县工农兵政府就诞生在这里。xx县是革命老区,也是典型的山区县、省级贫困县,今年纳入了罗霄山区连片特困地区国家重点扶贫县。
xx县境内的主要河流是洣水,其大小支流包括洮水、茶水、文江等共26条,总长969.15公里,流域面积2495平方公里。洣水是湘江第三大支流,也是我县的母亲河,千百年来,它承载着水上货运、义渡渡运等重要功能,孕育了一代又一代xx人民。七、八十年代以后,由于公路、铁路交通的不断发展,再加上洣水航道的断航,水上货运量急剧减少甚至停运,原来用于水运装卸的码头也相继废弃。但是,渡口和水上义渡一直以来与沿河两岸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出行息息相关,也是我县水上交通安全的一项关键工作。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九十年代以前,全县共有义渡乡镇15个、义渡渡口46处、渡工71人、渡船67艘,全部为木质人工船,这些渡口和渡船每天担负着全县15个乡镇、140多个村、20多万人的生产生活和出行,由于乡村两级不够重视,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渡口设施非常落后,水上安全形势严峻,安全监管压力很大,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威胁,解放初期就曾在湖口石井等处发生过4起渡船翻沉事故,夺去了51条宝贵的生命,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近年来,x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加强监管,明确责任,加大投入,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取得了连续37年安全无事故的好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大力实施“渡改桥”工程。抢抓国家和省、市实施“渡改桥”工程的有利政策和机遇,采取“向上争一点、财政补一点、群众筹一点”的办法,积极筹集和投入渡改桥建设资金1.6亿元,在洣水及其支流上共修建渡改桥65座,其中,在洣水河上修建了渡改桥18座,到目前为止,全县义渡乡镇减少至10个,渡口减少至24处,有效消除了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便了沿河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出行。二是大力完善渡口基础设施建设。为进一步完善渡口基础设施,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渡运,近几年来,县财政共计投入渡口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达3000多万元,其中,投资2600万元,完成了全县24处渡口码头改造项目建设和水泥硬化码头连接线建设,而且每个渡口都建了凉亭,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政理念;投资350万元,全县38艘义渡渡船全部改造成为钢质船。三是大力提高渡工工资待遇。近几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义渡工作,不断提高渡工待遇,渡工工资待遇从最初的几十元提高到1200元,特别是前年11月份,县政府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义渡和渡工工资问题,渡工工资平均每月增加了350元,最高的达1300元每月,有效改变了过去的渡工“不愿干、不想干、不肯干”的局面,调动了渡工工作积极性,稳定了渡工队伍。四是大力加强义渡安全管理。我县始终把抓好安全摆在义渡工作的第一位,认真执行渡口值班制,要求在重大节日、赶集日等出行群众较多的时期,各乡镇政府必须安排人员到义渡码头维护秩序,坚决杜绝船舶超载;凡是遇到大风、暴雨、洪水和大雾等恶劣天气一律禁止航行。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渡工队伍建设,优化结构,规范管理,更换了渡工10名,定期举办了全县渡工培训,有效提高了渡工队伍素质,全县43名渡工全部经过了岗位培训,取得了合格证件,全县渡工队伍进一步“年青化、知识化、专业化”,为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保持稳定态势奠定了坚实基础。
根据省、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办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县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县成立了水上交通专项。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江小忠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彭小中及副县长张伟文任副组长,县政府办、交通运输局、安监局、洮水水库管理局、地方海事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组织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措施,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着力采取了“三抓”工作措施。一是抓宣传发动。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水上交通专项整治工作大会,对该项工作作了周密部署,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各乡镇政府在主要渡口悬挂横幅、标语30余幅,发放水上交通安全资料1200余份,县电视台对水上交通安全进行了专题报道,县教育局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安全避险知识进入课堂,为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奠定了基础。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二是抓落实责任。县、乡、村三级层层签定了安全责任状,重点落实了三个责任:第一,落实了领导责任,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第二,落实了属地责任,即各乡镇政府、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并每年交纳了5000元的安全保证金;第三,落实了部门责任,即各相关部门依法把该管的事情管好、管到位,并相互配合、统一步调、形成合力。三是抓信息畅通。县交通运输局投资一万元与气象局、水利局联合在手机上群发安全知识、恶劣天气、洪灾等预警信息给各乡、镇、村领导、渡管员、渡工及全县人民。四是抓监控建设。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全县共建设固定监控点5个,设立监控中心1个,并投入使用。县财政每年预算3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视频监控人员、设备等经费开支,确保了视频监控正常运转。
(三)整章建制,规范管理。县政府印发了《xx县水上安全综合整治总体方案》、《xx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治理县渡口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等4个文件,进一步整章建制,规范管理。一是落实了乡镇船舶“县管乡包村落实”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明确了县、乡、村、船主等安全工作责任。二是落实了《乡镇船舶、渡口安全管理办法》。县政府投入20余万元,建立了永久渡口守则、渡口牌、安全警示牌、安全监管责任牌,勘划了停航封渡水位线、建立了候船亭。三是落实了《签单发航制度》。所有义渡乡镇聘请了专门签单员,对全县所有的渡口实行了签单发航制度,并严格执行“六不发航”的规定。四是落实了《学生乘船交接制度》。各乡镇和教育管理部门制定了学生放学、集体出行等乘船管理规定,切实落实学生乘船安全管理,有效防止了学生超载超员乘船等现象的发生。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篇二
1、安全来自谨慎,事故出于麻痹。
2、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自大意。
3、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4、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5、安全为了你我他,遵章守纪靠大家。
7、不坐违章船,平安把家还。
8、餐饮娱乐船应当配备消防、救生、防污设备。
9、船舶超载莫去挤,一旦出事害自己。
10、逢场赶船别去挤,安全随时记心里。
11、公民乘船应当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1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建设平安水上交通。
13、驾船莫违章,航行保安康。
14、江河更清洁,航行更安全。
15、讲安全,说安全,请你别乘超载船。
16、今日安全投入,明日效益产生。
17、救生、消防设备随船备用。
18、你对违章讲人情,事故对你不留情。
19、抢上抢下,超载违章,冒险航行是产生特大事故的前兆。
21、全民重视渡口安全,大家支持渡口建设。
22、群众在我心中,安全在我手中。
23、人人关注安全,为水上交通平安担一份责任。
24、人人讲安全,家家保平安。
25、人为本,法为纲,安全为了奔小康。
26、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7、认真贯彻《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努力构建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28、十次事故九次超载,宁等十渡不抢一渡。
29、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事故。
30、疏忽是事故的温床,马虎是航道的暗礁。
31、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32、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应当遵循标本兼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33、为了您和您的家庭幸福,请您遵守渡运安全秩序。
34、违章造船,危及安全。
36、行船摆渡为致富,安全生产必须顾。
37、严禁船舶在能见度不良的状况下航行。
38、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船。
39、严禁疲劳驾驶、超时驾驶、酒后驾驶船舶。
40、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航道、港口水域内倾倒泥土、砂石、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41、严禁向船舶外违法排放污染物。
42、严禁向船舶在非夜航航段夜航。
43、严禁渔业船舶、自用船舶从事营业性运输。
44、严禁在航道、港口水域内从事养殖、种植活动。
45、用制度管安全,用责任管人员。
46、预防事故人人监督,保障安全人人有责。
47、增强交通法规意识,提高自我安全保护能力。
48、自觉遵守渡口法规,坚持维护渡运安全。
49、自用船舶所有人应当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自用船舶登记证书。
50、自用船舶应当在核定的航行区域内航行。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规章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救生衣行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落实好四级(县、乡镇、村、船主)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四个责任体系,规范我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和公共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与村民委员会签订20__年水上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管理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渡船、采石船、渔业船、自用船等各种类型船舶及渡口、码头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目标责任。
1、村民委员会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务必做到船舶安全管理四落实(即:机构、人员、经费、责任),村委会主任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干部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船员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第三责任人。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职责规定(试行)》和《绵阳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本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按照公益性渡口建设的要求,重新落实船主,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和船主以及渡口、渡船、渡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村、船主三级安全责任,逐级签订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把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到具体的领导人、管船人员和船主、船员头上。
3、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制度,定时召开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会议,及时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在辖区内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和对本辖区内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4、搞好辖区渡口渡运安全管理,落实定渡口、定渡船、定渡工、定客额、定专人管理的渡口五定工作。
5、加强水上交通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各种证书证件,配齐有效的工具和救生设备,及时维修、保养船舶,确保船舶随时处于适航状态。设立渡口守则碑,勘划载重线、警戒水位线、渡口封渡线。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违章、违法行为和水上交通事故,严禁无证人员驾船,严禁带病、安全设备不齐、证书证件不齐或失效的船舶从事客货运输,严禁船舶超载(超员)、冒大风、冒大雾、冒大浪和夜间冒险行驶,严禁人与车、人与大牲畜、人与危险品混载。坚决禁止货船、渔业船舶和自用船舶非法从事客货运输。在五一、十一、春运、汛期、逢场天、重大集会、农忙、学生放学放假等交通高峰期间和大风、大雾等气候恶劣时期要组织安排管船员加强辖区内水上交通现场检查和秩序维护,重点时段要派人现场值班守护。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渔船管理工作。
7、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落实筹集好船舶维修、更新改造和渡工工资等经费,做好船舶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救生设备添制、渡工工资保障等工作。
8、按照省政府救生衣行动的统一要求,保证辖区船舶必须按照乘客定额和船舶配员人数100%配备救生衣、100%配备救生浮具等安全设备,上船乘客和船员100%的穿着和使用的三个100%的落实,进一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9、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消除船舶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四个责任体系。
10、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督促辖区内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船舶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11、经常对各类船舶进行安全检查,排查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跟踪落实,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落实严密的监控和补救措施,严防死守,确保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12、认真完成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交办的其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奖惩办法。
下达目标责任人:
船主:
二0__年__月__日。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篇四
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机制要从安全监管责任、安全宣传教育、现场安全检查、监控手段、安全考核5个方面创新。a)安全监管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纵向+横向”签订机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是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要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省、市、县、乡镇、村组、企业、船主、船员各方应承担的责任,签订纵向+横向全方位安全管理责任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合监管安全责任体系。b)安全宣传教育实行“正面+反面”教育机制。安全宣传教育是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的重要途径。要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正面宣传教育、反面典型宣传教育、事故案例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使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村组、进社区、进学校、进码头、进船舶,逐步提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群众的安全防护意识。c)现场安全检查实行“日常+抽查+暗查+互查”检查机制。现场安全检查是安全检查的最有效措施。采取海事执法人员依法现场检查和企业、船舶、船员自查;定时和不定时;定量和定性;日常检查、抽查检查和暗查相结合的办法,全方位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加大现场巡航巡查力度,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现场检查的频次。特别要注重不定期暗访抽查和互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d)监控手段实行“传统方法+先进技术”监控机制。先进的监控手段是水上交通安全有力保障。要在坚持传统死看死守监控方法的基础上,逐步引进比较先进的监控手段,比如应用gps卫星定位技术、gprs移动通信技术、gis地理信息技术、移动视频等技术。特别是在目前情况下能全面普及安装固定视频监控系统,逐步实现船舶航行预警和报警,船舶动态监控,快速搜救定位,事故调查取证等功能。力争在5年内使山西省的水上交通安全监控手段实现跨越式发展。e)安全考核实行“年终考核+平时考核”考核机制。安全考核是对一个单位安全工作的整体评价,是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重要举措。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建立管理绩效评估制度结合起来。根据山西每年5月至10月是水运黄金期的实际,应将这一阶段现场考核做为全年最重要的考核,打破多年来形成的年终考核一锤定音的模式。
2.1严守四条防线。
a)严守隐患排查防线。要开展定期不定期、常规式、动态式、拉网式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登记造册、分析情况、确定性质,责任到单位、到人,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b)严守监测预警防线。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县(乡镇)和一线船管人员责任,坚持正常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监测天气、隐患点动态变化,建立并完善水情传递接收机制。坚持三省区交界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联系会议制度,确保电站放水、冲沙、泄洪,水库腾库、调沙的水情及时传递到基层管理单位、企业、船舶和船员。c)严守专项整治防线。根据各地实际,自主地开展行之有效的专项整治行动,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行动、渡口码头标志和标牌专项整治行动、无证非法航行专项整治行动、无证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旅游船旅游等专项整治行动。做到专项整治行动有始有终,认真评估专项整治行动的效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质性成果。d)严守水上交通安全监控防线。尽快建设和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加快船载移动视频建设,建议新建船舶都要安装移动视频,逐步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同时进一步完善覆盖各级政府分管安全的领导、涉水部门、交通海事、有船乡镇、船管员及水上从业人员的水上交通安全信息短信平台,及时发送恶劣天气、水情预报、隐患通报、安全常识等信息。
2.2严把八道关口。
a)严把制度落实关。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特别在生产一线要全面落实六不上船、六不出航、洪水枯水流凌期停航、救生衣行动、停航封渡、无证航行无证运输等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客渡船冒险航行,带病航行,超载航行。同时,完善企业向政府、船员向社会承诺制度,健全基层领导包片、海事执法人员包船的安全联系责任制,实行渡口、码头船舶联组营运管理模式。b)严把现场安全监管关。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船舶、重点环节“四个重点”的安全监管,同时不放松对边远渡口、单船渡口、渡船和一般时段的监管力度。充分利用海事监督车、船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巡查,积极销毁非法营运渡船,集中拆解非法挖沙船的动力装置,严厉打击渔船非法载客行为。c)严把规范建设关。积极探索开展水上交通安全评价工作,建立规范科学的水上交通安全评价体系,要对水上交通安全危险点和重点危险源做出明确的定位和届定,丰富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内涵,大力开展公益性渡口建设,完善渡口码头安全设施,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平安船舶、平安渡口、安全船员等创建活动。d)严把市场准入关。以强化市场监督、维护市场秩序为目的,对全省客船(客渡船)、货船、旅游船(高速船)等进行调研,摸清船舶运力结构、技术状况、经营者资质等情况,强制报废应报废的船舶。新增运力,实行个人申请,村委、乡镇和运输企业主管部门加注意见,航运部门和海事部门进行严格审核,联合会签后,方可建造或购置船舶。把达到报废年限的船舶、船员配备不足和本辖区从未使用过的新船型且又没有经过航行实验或存在技术疑问的船舶坚决堵在水运市场以外。对无技术船员来源、不申请检验、存在技术隐患或需修理的船舶,一律不准进入水运市场。e)严把船舶检验、船舶适航关。强化现场监督检验,加大对“三无”船舶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三无”船舶。对多次发生违章、多次故意违章的船舶,列入重点跟踪检查对象,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积极开展船检证书的签发规范化管理,对未经有关部门许可的滩涂造船点给予取缔处理。船舶检验实行分级负责制,并且按“谁检验、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船舶检验质量和验船人员责任追究制,增强船检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船舶建造和检验质量。为严格现场监督管理,建立“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检查制度,彻底消除问题查不出、隐患不治理、违章不处罚等危及水上交通安全现象的发生,确保船舶处于适航状态。f)严把船员适任关。认真开展对船舶配员和船员适任证书的检查力度,特别对“船证不符”、“人证不符”超航区或超航线航行的船员进行重点打击。重点对航行于“十库一线”的船舶和“四客一危”船舶船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进行评估。严格船员的考试发证秩序,完善船员培训、考试、发证评估质量管理认证体系,实行培训、考试、发证彻底分离制。为确保船员质量,按“谁培训谁负责,谁考试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有效保障船员质量。g)严把应急救助关。注重应急救助机构建设,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大力开展船舶自救互救培训业务,组建和培训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有针对性地开展水上应急演练,确保发生险情和事故后应急救助这一最后防线有效实用,能发挥及时快速救助的作用。h)严把海事执法人员能力关。通过对全省海事行政执法队伍整顿,把握好海事系统进人关,认真执行海事行政执法人员道德准则,积极开展业务和能力培训、建设,使海事人员行政执法素质得到全面提高,确保海事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理论的研讨和创新,要针对新形势下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转变思想观念,不断地去探索研究、去总结完善,努力在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理念、机制、手段、办法和措施上进行创新,充分运用现代化的新技术、新手段,特别是充分运用和发挥网络信息技术、高科技技术等手段,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不断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篇五
为保证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贯彻落实与顺利开展,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交通安全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活动安排。
1、为确实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需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2、各年级班级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大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要结合本班学生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项工作,要安排专门时间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3、要做好宣传活动的资料统计和存档工作。活动结束各班要及时小结上报活动情况。
总之,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仅仅靠安全周活动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必须时时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安全教育的工作要从平时抓起,坚持不懈、长此以往地抓下去,才能确保我们的身边无安全事故发生。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篇六
近年来,我市水产养殖业持续快速发展,但是,水产苗种生产与不断推进的健康养殖和快速提升的质量安全要求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为: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落实不够到位;苗种场内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和记录不完善,苗种生产过程中存在违法用药现象。这些问题已直接影响到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加强水产苗种管理工作,根据农业部及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09年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行动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指导和督促苗种场建立健全苗种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加强水产苗种药残抽检和执法监管,提高水产苗种质量安全水平。通过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符合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的水产苗种场持证率达到100%;杜绝在水产苗种繁殖培育过程中违法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和性激素等违禁药物;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本辖区内水产苗种场开展一次普查,全面摸清水产苗种场的基本情况。请按照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表(附件2)所列内容进行登记造册。
(二)开展水产苗种场生产检查。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水产苗种专项整治现场执法检查记录表(附件3)的'内容,组织对本辖区内水产苗种场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内容:一是检查苗种场是否依法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已取得许可证的苗种场是否符合发证条件;二是检查水产苗种场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是否完备;三是检查水产苗种场所用亲本质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四是检查苗种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用药情况;五是检查自繁自用的苗种场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用药情况和违法销售行为。
(三)开展水产苗种药残抽检。重点检查水产苗种中氯霉素、孔雀石绿、呋喃唑酮、甲基睾丸酮等药物及其代谢物残留,待省局下达2009年水产品质量例行抽样监测任务后,我局将另文下达各地。
(四)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要按照“严格执法和教育整改相结合”的原则,依法依规及时进行处罚。
三、时间安排。
(一)3月至4月,各县(市、区)组织开展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工作。
(二)5月至9月,各地组织开展水产苗种生产检查和药残抽检,对生产检查和药残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督促苗种场整改。
(三)10月至11月,对水产苗种专项整治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局成立肇庆市2009年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附件1),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整治活动的领导,明确渔政、技术推广等单位的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建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的以渔政、技术推广机构等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执法力度。依照《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水产苗种生产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责令改正、无害化处理、取消苗种生产许可证、罚款等行政处罚。特别要加大对使用违禁药物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到查获一起,处罚一起。
(三)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各地要大力开展水产苗种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执法现场宣传、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提高苗种生产者依法生产的意识和养殖者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四)其他要求。专项整治结束后,请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及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和填写《2009年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2009年11月15日前报我局渔业办。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篇七
“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巩固。
2014。
年水上交通“打非治违、查隐患、纠违章”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加大对水上交通领域非法运输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遏制和减少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实际,就我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定如下专项整治方案。
全面提高水上交通安全预控能力,进一步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改善水上交通安全条件,打击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形势。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严厉打击。
“三无”船舶等非法载客行为,加强市场秩序维护,建立良好的运输环境;进一步提高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实现水上交通安全环境明显改善;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使船员遵纪守法意识明显增强,杜绝非法运输;建立起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发生,促进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根本好转。
2015。
年
4
月
21。
日至。
10。
月
31。
日止。
“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齐风雷。
副组长:罗。
伟
姚君卿。
成
员:史永青。
蔺国中。
薛
静
李春雷。
马飞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史永青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检查船舶的适航情况、驾驶人员的适任情况。
要深入各水运单位,检查各项工作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经费的投入情况,隐患的整改情况,各种工作资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提出整改时限,不能按要求整改的,要说明原因;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也要说明原因。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21。
至
10。
月
31。
日,具体步骤如下:
通过召开会议、现场走访、媒体宣传等方式,广泛、充分地向有关企业、船舶、船员宣传本次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应负的安全管理责任,督促相关企业、船舶依法经营、管理。
对照市局方案确定的整治重点全面排查问题,并将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在摸清底数、认真分析查找问题的基础上,确定整治打击的重点内容、主要措施和工作目标。
利用突击检查、蹲点检查、拦截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水上交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巩固推广成功做法和良好经验,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2015。
年
5
月底。同时,要配合市整治工作组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并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防止流于形式。对组织措施不力、活动走过场的,必须立即纠正;对水上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发现非运输船舶违法载客的行为,要一查到底,督促整改,不留隐患。
(三)本次专项整治期间,要对本次活动的组织情况、实施过程、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在整治结束后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市交通运输局。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篇八
1、辨别过马路时的正确及错误做法,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小班上学期《活动手册》第28页。
1、播放歌曲《信号灯》,请幼儿仔细听。
妈妈和欣欣到超市买东西,可是,她们要过马路才能走到超市。瞧,走到马路边,欣欣一点也不着急,她安安静静地和妈妈一起站在斑马线上等候。不一会儿,欣欣看见车停下来了,人行横道的红绿灯上,绿色人像也亮起来了,于是她赶紧拉着妈妈的手过马路。哦!哦!过来了!欣欣高高兴兴地和妈妈接着往前走。可是,走着走着,欣欣和妈妈又到了另一条马路上。欣欣看了看,低下头,有点纳闷儿了。没有人行横道,怎么过马路呢?正在这时,欣欣一抬头,看到了前面的过街天桥。噢!有了!欣欣拉着妈妈的手,蹦蹦跳跳地走上天桥,穿过了这条马路。就在这时,欣欣看见一些大哥哥大姐姐不遵守交通规则,险些被汽车撞倒,欣欣赶紧对妈妈说:“多危险呀!我一定要走天桥过马路。”妈妈点点头,说:“欣欣做得对。”
2、请幼儿完成小班上学期《活动手册》第28页,把正确的行为圈起来。
3、向幼儿提问图画中有什么交通安全设施。
4、请幼儿回家后和爸爸妈妈调查自己家附近有没有图中的交通安全设施,并将其涂上颜色。
1、能辨别过马路时正确和错误的做法。
2、能说出交通安全设施的名称和用途。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篇九
1、村党支部、村委会对辖区内渡运安全工作负具体责任,要认真贯彻“安全重于泰山”和“防患于未然”的思想,经常检查渡口、渡工执行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积极维护本村水上交通正常秩序。
2、党支部、村委会要严格按照本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责任,与渡口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指定一名副职干部专门负责渡运安全工作。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并将所签目标管理责任书上报镇、县主管部门备案。
3、村在辖区内设置或撤销渡口,应当向镇政府及县相关部门报批方可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立渡口,都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取缔,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在春运、汛期、集会及重大节假日期间,党支部、村委会应组织专人配合镇船舶安全管理员加强对渡口进行安全检查,现场维护秩序,制止违章行为。
5、镇政府将于年底对各村渡运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因管理不力或玩忽职守造成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安徽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镇、行政村各一份,报县海事处一份。
二o__年四月二十日。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水上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遏制伤亡事故发生,特签订船舶安全目标责任书。
保证责任船舶不发生水上交通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险情和严重违法案件。
二、责任内容:
1、保证所属船舶证书、证照齐备、消防救生设备齐全船舶,处于适航状况,按规定为船舶配备持证船员。不冒雾、冒险航行,不超载,不安排带病船舶航行。
2、严格执行救生衣穿戴规定,气象不良时不发航的规定,在汛期执行减载和停航规定。
3、自觉维护渡口码头安全秩序,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发航,不争客(货),不抢客(货),执行签单发航制度。
4、积极主动参加乡人民政府(船管站)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培训,并督促所属船舶的船员参加。
三、考核办法:
1、乡人民政府责成船管站每年12月底前对船舶的安全目标和责任内容进行考核,并将责任书执行情况报乡政府。
2、凡违反本责任书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由乡人民政府对船主予以批评,扣除安全管理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区海事处,停止其从事船舶运输活动,直至取缔船舶。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船管站,船主各一份,签字生效。
下达目标责任人:
船主:
二0__年__月__日。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篇十一
1、了解船舶常识、船舶安全知识及船舶遇险如何自救。
2、学会使用救生衣、不同灭火器以及水上遇难是信号发射。
船舶遇险自救方法、救生衣使用及水上遇难信号发射。
教学ppt,救生衣,各种灭火器。
一、导入。
同学们,如今水上交通发展突飞猛进,不管是运输、出行,还是旅游观光,都需要乘船,甚至是划船。在水上交通中我们又该注意些什么呢?今天我们将一起来学习《水上交通安全》。
今天我们要从六个方面来学习水上交通安全,一起来看:
二、新知新授。
(一)船舶常识:
1、船舶的构成:船体、船舶动力装置、船舶舾装。
2、客船及结构特点。
用途:是用于运送旅客及其携带行李的船舶。
结构特点。
(二)船舶遇险如何自救。
船舶火灾时的自救方法:
乘客应听从指挥向上风方向有序撤离。
撤离时,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尽量弯腰、快跑,迅速远离火区。
翻船后的自救方法:
遇到风浪袭击时,在船舱内分散坐好,使船保持平衡;两船相撞时,迅速离开碰撞处,同时就近迅速拉住固定物;需要弃船,听从指挥依次序登救生艇离船,迅速远离出事船只。
不会游泳者落水后的自救:下沉前深吸一口气,不要在水中拼命挣扎。寻找漂浮物并牢牢抓住。
(三)救生圈。
(四)救生衣救生衣介绍:救生衣又称救生背心,采用浮力材料或可充气的材料,反光材料等制作而成。
救生衣的使用:
将救生衣套在颈上,把两长方形浮力袋放置胸前,缚好颈带;
将缚带向下收紧,再向后交叉;
将缚带拉到前面穿过扣带环扎紧;
穿好救生衣的式样。(左肩部有呼救哨一只)。
救生衣的自制:
1利用穿在身上的衣服做浮袋或救生衣;
2可以使用的有:大帽子、塑料包袱皮、雨衣、衬衣、化纤或棉麻的带筒袖的上衣等。
(五)灭火器。
先分类介绍灭火器,把实物展示给大家,并以ppt和具体实物操作来演练灭火器的时用方法。
(六)水上遇难时信号工具的使用。
1、反射光。
2、信号筒。
3、防水电筒。
4、自制信号旗。
5、海上救生灯。
6、铝制尼龙布。
三、小结。
倡议:水上安全不容忽视,让我们紧记今天所学的知识,成为文明交通人。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使同学们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通过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常识,使他们懂得指挥灯信号的含义,行走、乘车、骑自行车必须遵守的规则。
2、通过活动教育,培养小学生从小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保障自己和他们人身安全。
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遵守交规,珍爱生命。
1、同学介绍自己收集到的“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亲身感受,培养学生的自护能力。让学生感受“遵守交通法规,珍惜生命”的重要性。同时,组织交通法规等方面知识的教育。让学生掌握了有关交通安全法规常识,这对维护学校秩序,疏导交通,宣传交通法规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2、轰轰烈烈开展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我们利用综合实践课,专门设置“交通安全在心中”为内容的教育课,使全校师生受教育率达100%,实现了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的目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使全体学生深受教育。
3、与交警中队联系,索取有关交通安全的图片资料,并将交通安全有关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交通标志牌和事故案例图片等展板,在学校内进行展览。
4、加强对学校师生自行车的管理,教育学生严格做到“安全行车、规范停车”,通过教育、检查等形式制约师生遵守交通法规以及校纪校规。
5、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对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必要的走路和行车安全提醒,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这样,不仅使能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而且能辐射家长,规范家长的交通行为。
6、开展知识竞赛活动,活动室外面悬挂“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标语,(如:生命只有一次,平安伴我一生。珍惜生命,遵章出行。)营造安全教育浓厚氛围。活动室内:黑板上用美术字书写“遵守交规,珍爱生命”,墙壁上粘贴各种交通信号、标志等图片及交通常识宣传资料。每班选派三个人代表参赛。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篇十三
为了加强我区沋河、朝阳两个公园水上游乐船只的安全管理,确保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水上安全管理办法,责任到人,有效预防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要坚定不移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两个公园要成立水上娱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水上娱乐安全管理制度,公园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公园水上项目安全工作负总责。
三、公园主要负责人和经营者个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责任落实,隐患排出和治理工作真正到位,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四、水域醒目位置要有安全警示牌,并有相关水域情况简介。水域游玩区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每个水上娱乐项目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五、游乐船只必须达到国家安全标准,方可下水。定期对水上娱乐设施进行检修和保养,保证其安全运行。船只运行时,必须有专人对游客进行指导操作,严禁超载、超区域运行。
六、举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
七、建立水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采取一切措施,实施救援。
(盖章)。
(盖章)。
(签字)。
(签字)。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篇十四
为了提高地方水上交通事故的防范能力相关村委,水上交通负责人应该签订好水上交通安全。
责任书。
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的模板欢迎参阅。
为了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运输秩序,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杜绝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本乡的实际,特签订此责任书。
二、村委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救援体系,明确村水上安全管理员,认真落实与渡工(船员)责任书签订工作,其签订率为100%。
三、村委会要建立村级水上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做好平时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依法对渡口和辖区水域进行督促检查,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渡口不得随便迁移和另行设置渡运。
五、督促本村、组客船、货船、渡口船、旅游船到乡镇和海事部门办理船舶登记手续,并组织人员,加强管理,取缔“三无”船舶和无证人员,自觉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六、在赶场天、节假日以及重大的集体活动,组织人员维护运输秩序,杜绝事故发生。
七、加强辖区的通航安全管理,取缔在境内水上非法挖沙、掏金的船舶,确保航道通畅。
八、不得随意更换渡工,如必须要更换时,事先要向当地政府和海事部门报告,取得同意后再进行更换。
九、每季度要以书面向乡人民政府汇报辖区水上交通安全情况。
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政府、村委会各一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规章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救生衣行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落实好“四级”(县、乡镇、村、船主)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四个”责任体系,规范我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和公共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与村民委员会签订20xx年水上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管理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渡船、采石船、渔业船、自用船等各种类型船舶及渡口、码头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村民委员会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务必做到船舶安全管理“四落实”(即:机构、人员、经费、责任),村委会主任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干部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船员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第三责任人。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职责规定(试行)》和《绵阳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本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按照公益性渡口建设的要求,重新落实船主,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和船主以及渡口、渡船、渡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村、船主三级安全责任,逐级签订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把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到具体的领导人、管船人员和船主、船员头上。
3、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
规章制度。
定时召开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会议及时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在辖区内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和对本辖区内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4、搞好辖区渡口渡运安全管理,落实定渡口、定渡船、定渡工、定客额、定专人管理的渡口“五定”工作。
5、加强水上交通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各种证书证件,配齐有效的工具和救生设备,及时维修、保养船舶,确保船舶随时处于适航状态。设立渡口守则碑,勘划载重线、警戒水位线、渡口封渡线。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违章、违法行为和水上交通事故,严禁无证人员驾船,严禁带病、安全设备不齐、证书证件不齐或失效的船舶从事客货运输,严禁船舶超载(超员)、冒大风、冒大雾、冒大浪和夜间冒险行驶,严禁人与车、人与大牲畜、人与危险品混载。坚决禁止货船、渔业船舶和自用船舶非法从事客货运输。在“五一”、“十一”、“春运”、“汛期”、“逢场天”、重大集会、农忙、学生放学放假等交通高峰期间和大风、大雾等气候恶劣时期要组织安排管船员加强辖区内水上交通现场检查和秩序维护,重点时段要派人现场值班守护。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渔船管理工作。
7、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落实筹集好船舶维修、更新改造和渡工工资等经费,做好船舶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救生设备添制、渡工工资保障等工作。
8、按照省政府“救生衣行动”的统一要求,保证辖区船舶必须按照乘客定额和船舶配员人数100%配备救生衣、100%配备救生浮具等安全设备,上船乘客和船员100%的穿着和使用的三个100%的落实,进一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9、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消除船舶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四个”责任体系。
10、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督促辖区内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船舶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11、经常对各类船舶进行安全检查,排查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跟踪落实,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落实严密的监控和补救措施,严防死守,确保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12、认真完成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交办的其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奖惩办法。
镇人民政府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奖惩。
为了加强我区沋河、朝阳两个公园水上游乐船只的安全管理,确保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水上安全管理办法,责任到人,有效预防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要坚定不移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两个公园要成立水上娱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水上娱乐安全管理制度,公园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公园水上项目安全工作负总责。
三、公园主要负责人和经营者个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责任落实,隐患排出和治理工作真正到位,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四、水域醒目位置要有安全警示牌,并有相关水域情况简介。水域游玩区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每个水上娱乐项目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五、游乐船只必须达到国家安全标准,方可下水。定期对水上娱乐设施进行检修和保养,保证其安全运行。船只运行时,必须有专人对游客进行指导操作,严禁超载、超区域运行。
六、举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
应急预案。
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采取一切措施实施救援。
(盖章)。
(盖章)。
(签字)。
(签字)。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篇十五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通航水域从事航行、停泊、作业以及其他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
第三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原则,实施综合治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海事管理机构依据职责权限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渔业行政部门负责渔业船舶和渔业养殖水域、渔港水域的安全监督管理,调查处理从事渔业活动的渔业船舶以及渔业船舶之间发生的水上安全事故。
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体育活动船艇的安全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相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行政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船舶、浮动设施、渡口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制定相应的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第二章 通航保障
第七条 通航水域的航道、航标和其他标志的规划、建设、设置、维护,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通航安全要求。
航道发生变迁,水深、宽度发生变化或者航标发生位移、损坏、灭失,影响通航安全的,有关机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使航道、航标保持正常状态。禁止损坏航道、航标、导航等设施。
第八条 通航水域内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其所有人、经营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标志,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在海事管理机构限定的时间内打捞清除;所有人、经营人不能及时打捞清除的,海事管理机构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没有所有人、经营人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打捞清除或者采取其他相应措施,保障通航安全。
第九条 水库、水电站、节制闸等管理单位进行调水作业前,应当在因调水作业导致水位急剧变化,可能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区域内,及时发布水情信息。
第十条 在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或者活动,应当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批准或者备案手续。
水上水下工程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工程设施的建设施工单位、管理维护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和维护助航、警示标志以及防撞设施。
第十一条 设置水上加油(气)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划、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水域污染的要求,经海事管理机构审核后,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禁止在航道内流动加油(气)。
第十二条 利用船舶、浮动设施从事水上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划,符合国家有关船舶、浮动设施和船员管理要求,遵守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防治水域污染的规定。
第十三条 船舶、浮动设施应当依法检验、登记,取得船舶检验、登记等证书,保持适于安全航行、停泊、作业或者从事有关活动的状态。
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对船舶、浮动设施的.交通安全负责,不得擅自改装船舶、浮动设施。确需改装的,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重新申请建造检验。
第十四条 禁止利用内河、湖泊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第十五条 船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规定,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驾驶不具备载客条件的船舶载运旅客;
(二)超限、超载、超速、超越航线或者航区驾驶船舶;
(三)在浓雾、暴雨、大风和其他达不到适航要求的条件下航行、作业;
(四)在不具备夜航的条件下夜间航行;
(五)在船在岗工作期间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第十六条 船长在保障水上人身财产安全、船舶保安、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并负有最终责任。
不设船长的船舶,由履行相应职责的船员对人身财产安全、船舶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方面负责。
第十七条 乘客应当遵守水上交通安全规定,服从安全管理。
第三章渡口管理
第十八条 设置或者撤销渡口,应当经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当征求设区的市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并听取当地居民-意见;渡口跨县级行政区域的,还应当征求相关县级人民政府意见。
批准设置渡口,应当组织渡运安全论证;撤销渡口,批准机关应当公告。
第十九条 设置渡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渡口两岸建设有码头、道路、标志以及候渡、系缆、防碰、防滑等安全设施;
(三)配备必要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备和专门管理人员。
禁止在有他船过往的水域设置缆渡。
第二十条 长江、淮河干流的渡口码头上下游各一百米范围内,其他河流、湖泊、水库等渡口码头上下游各五十米范围内,禁止游泳、停泊船筏、捕捞、采砂、堆砂以及其他影响渡运安全的行为,并设置警示标志。
第二十一条 渡口工作人员应当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 渡口经营人应当按照核定的渡船装载定额和规定的技术规范渡运,不得指使、强令船员违章操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渡运:
(一)非汽车渡船载运汽车、拖拉机的;
(二)机动渡船未配备人力助航工具的;
(三)未按照规定配备适任船员的;
(四)未按照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的;
(五)旅客与危险物品混载的;
(六)载运超限、超载车辆的;
(七)达不到适航要求条件的。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财政资金保障公益性渡口渡船和安全设施的维护、更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公益性渡口工作人员予以经济补贴,并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章 水上救助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上救助工作的领导,根据实际需要组建专业水上搜救队伍,并将水上救助纳入政府应急保障体系。
鼓励社会力量组建专业队伍参与水上搜救。对在水上救助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奖励。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健全水上救助应急反应机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公布求救专用电话,并保持二十四小时畅通。
第二十五条 船舶、浮动设施遇险,应当采取措施自救,并迅速将遇险时间、遇险地点、遇险状况、遇险原因和救助要求,向遇险地海事管理机构和船舶、浮动设施所有人、经营人报告。
第二十六条 船舶、浮动设施发生碰撞等事故,任何一方应当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积极救助遇险的他方,不得逃逸。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维护水上交通运输秩序,保障船舶(艇、筏)、设施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水域污染,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水上运输业务的所有人、经营人、船员及其拥有的船舶(艇、筏)、设施,以及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单位、人员。
第三条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遵循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原则,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第四条市交通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其所设置的地方海事机构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宏观监督和指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对全市海事业务进行宏观指导。
(二)拟订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起草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和监督。
(三)组织全市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制订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统计上报全市水上交通事故;指导、帮助调查处理辖区内水上交通事故;督促、检查船舶(艇、筏)、设施和人员办理相关证书、证件等。
(四)根据市政府要求,负责特殊情况时制订和组织实施重要航段或水域的交通管制方案、管理规定。
(五)协助上级搞好船员业务学习培训和考试发证工作。
(六)负责收集、整理、汇编有关水上交通安全业务资料和日常统计上报工作。
(七)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预防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所辖社区(筹委会)内不发生道路交通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险情和严重违法案件。
1、社区(筹委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及所属辖区内车辆的安全基本情况,熟悉车辆安全运行动态情况。
2、社区(筹委会)委会应当向所属辖区内的车辆驾驶人宣传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重大问题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
3、社区(筹委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抢险、善后和调查工作。
4、完成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办法。
1、街道办事处责成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12月底前对各社区(筹委会)的安全目标和责任内容进行考核,并将责任书执行情况报告街道办事处。
2、完成目标任务的社区(筹委会),街道办事处予以表彰,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社区(筹委会)当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并不得参加街道评优活动。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街道办事处、社区(筹委会)各一份,签字生效。
街道办事处。
目标责任人:
社区(筹委会)。
责任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篇十七
1、村党支部、村委会对辖区内渡运安全工作负具体责任,要认真贯彻“安全重于泰山”和“防患于未然”的思想,经常检查渡口、渡工执行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积极维护本村水上交通正常秩序。
2、党支部、村委会要严格按照本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责任,与渡口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指定一名副职干部专门负责渡运安全工作。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并将所签目标管理责任书上报镇、县主管部门备案。
3、村在辖区内设置或撤销渡口,应当向镇政府及县相关部门报批方可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立渡口,都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取缔,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在春运、汛期、集会及重大节假日期间,党支部、村委会应组织专人配合镇船舶安全管-理-员加强对渡口进行安全检查,现场维护秩序,制止违章行为。
5、镇政府将于年底对各村渡运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因管理不力或玩忽职守造成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安徽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镇、行政村各一份,报县海事处一份。
二oo八年四月二十日
2、xx镇20xx年度渡口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重要指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xx省渡口船管理规定》以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根据我镇安全生产管理和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渡口船工分别为第一责任人,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决执行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和要求,实施20xx年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目标。
二、主要责任目标
1.责任单位要根据《xx市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所在地区的渡口实际情况,积极完成20xx年渡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各项任务。要与船工签订渡运安全生产责任状。
2.责任单位要成立渡口水上交通安全自救小组,建立健全渡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渡口安全每日有人巡查,安排人员负责记录每日渡口安全情况。
3.责任单位、船工要做好渡口船只的安全整顿,凭证运营,严禁非法无证运营和抢运,清理“三无”(无出厂证、无登记证、无检验合格证)船只,处罚违规违章船舶。
4.各渡船要限员、限量运载,渡口船只一次只限载15人以下,制止任何超载行为。
5.各渡船船工要定期检查、维修、整顿、更新船只。
6.各渡般要配备相应的救生设备和消防器材,做好水上安全救生和防火灭火工作。
7.责任单位、船工要在天气恶劣时,及时了解掌握险情,决不能强行渡船运营。
8.责任单位要抓好船舶驾驶员特种作业教育培训,做到专人专管驾驶员,严禁非驾驶船工运营。
9.责任单位要开展渡口水上交通安全自查自纠活动,严肃查处渡口、渡船及水上交通运输安全隐患。
10.责任单位要严格按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国家经贸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意见》、《xx省渡口船管理规定》等水上交通安全法规办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检查、评比、考核制度
1.渡口水上交通安全检查,采取自查、抽查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责任单位、船工平时要做好渡口水上安全的自查工作,镇将不定时的抽查。
2.镇每月将渡口船员进行检查一次,落实渡口安全情况和救生设备、防火灭火器材。
3.节假日、旺季组织人员对运营船舶逐只检查是否按目标责任、限载人员运营。违者重罚,并责令停止营运。
4.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发出整改通知书,对于拒不接受整改或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运营资格和渡口运营船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镇配合市交通局对年度渡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定,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标准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
四、工作责任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责任书一式两份,镇政府、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xx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
负责人(签名)
二o一一年月日
二o一一年月日
责任人(签名)
3、永兴镇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水上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水上安全管理,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遏制伤亡事故发生,特签运船舶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不发生水上交通伤亡事故,不发生重特大险情和严重违法案件。
二、责任内容
(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船舶必须服从永兴镇人民政府、镇安办和镇船管站及所在村的领导管理,自觉遵守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船主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船主相关信息应报镇安办备案,主动学习有关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镇人民政府(镇安委)及村上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负责对船员的安全教育、管理。
(三)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四)遵守《四川省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坚决服从“超载一次禁运一月,超载二次禁运一年,超载三次终身禁运”的规定。杜绝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若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及其它灾害事故,应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全力以赴施救,并无条件接受政府及村民委员会的统一调动,服从指挥。
(七)自用船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不得将船舶租借给他人使用。如因特殊原因,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自用船可以装载从事生产、生活服务的自家人员,但装载总人数不得超过3人(包括操作人员),所载人员(包括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船上必须配备有救生设备,且实际装载时的船舶吃水不得超过载重线。
(八)洪水期必须坚持值班制度,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奖惩办法
(一)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实行安全保险证金制度,全年若无违章,无违规,无事故发生,积极参加学习和会议,年终考核后根据考核情况退还或转作下年安全保证金。凡责任单位(船舶)违章、违规一次,在责任单位所交保证金中扣20-100元,直至扣完为止,若发生安全事故出现人员伤(亡)事故,保证金一次扣完。
(二)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明确,制度措施落实到位,管理成效显著,无安全事故发生的,年终进行奖励。
(三)凡违反本责任书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由镇人民政府对船主(员)予以批评教育;扣减船舶责任单位安全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其停止从事船舶运输活动。
(四)责任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滞后,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够,管理力度不强等造成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的,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追究负责人责任。
(五)按时参加镇安委会和管船站举办的各种培训会,严格实行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发现一次从保证金中扣除20元,直到扣完为止。
四、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由村民委员会、船主签字生
村民委员会责任人:
船名:
责任人: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规章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救生衣行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落实好 “四级”(县、乡镇、村、船主)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四个”责任体系,规范我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和公共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与村民委员会签订2015年水上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管理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渡船、采石船、渔业船、自用船等各种类型船舶及渡口、码头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目标责任
1、村民委员会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务必做到船舶安全管理“四落实”(即:机构、人员、经费、责任),村委会主任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干部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船员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第三责任人。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职责规定(试行)》和《绵阳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本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常安全管理落实到具体的领导人、管船人员和船主、船员头上。
3、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制度,定时召开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会议,及时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在辖区内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和对本辖区内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4、搞好辖区渡口渡运安全管理,落实定渡口、定渡船、定渡工、定客额、定专人管理的渡口“五定”工作。
5、加强水上交通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各种证书证件,配齐有效的工具和救生设备,及时维修、保养船舶,确保船舶随时处于适航状态。设立渡口守则碑,勘划载重线、警戒水位线、渡口封渡线。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违章、违法行为和水上交通事故,严禁无证人员驾船,严禁带病、安全设备不齐、证书证件不齐或失效的船舶从事客货运输,严禁船舶超载(超员)、冒大风、冒大雾、冒大浪和夜间冒险行驶,严禁人与车、人与大牲畜、人与危险品混载。坚决禁止货船、渔业船舶和自用船舶非法从事客货运输。在“五一”、“十一”、“春运”、“汛期”、“逢场天”、重大集会、农忙、学生放学放假等交通高峰期间和大风、大雾等气候恶劣时期要组织安排管船员加强辖区内水上交通现场检查和秩序维护,重点时段要派人现场值班守护。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渔船管理工作。
7、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落实筹集好船舶维修、更新改造和渡工工资等经费,做好船舶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救生设备添制、渡工工资保障等工作。
8、按照省政府“救生衣行动”的统一要求,保证辖区船舶必须按照乘客定额和船舶配员人数100%配备救生衣、100%配备救生浮具等安全设备,上船乘客和船员100%的穿着和使用的三个100%的落实,进一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9、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消除船舶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四个”责任体系。
10、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督促辖区内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船舶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11、经常对各类船舶进行安全检查,排查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跟踪落实,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落实严密的监控和补救措施,严防死守,确保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12、认真完成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交办的其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奖惩办法
镇人民政府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奖惩。
为了加强我区沋河、朝阳两个公园水上游乐船只的安全管理,确保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水上安全管理办法,责任到人,有效预防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要坚定不移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两个公园要成立水上娱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水上娱乐安全管理制度,公园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公园水上项目安全工作负总责。
三、公园主要负责人和经营者个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责任落实,隐患排出和治理工作真正到位,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四、水域醒目位置要有安全警示牌,并有相关水域情况简介。水域游玩区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每个水上娱乐项目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五、游乐船只必须达到国-家-安-全标准,方可下水。定期对水上娱乐设施进行检修和保养,保证其安全运行。船只运行时,必须有专人对游客进行指导操作,严禁超载、超区域运行。
六、举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
七、建立水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采取一切措施,实施救援。
xx-xxx-xxx-xxx-xxx-xxx-xxx-xx盖章) xx-xxx-xxx-xxx(盖章) (签字) (签字)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和省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县人民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故特与学校订立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一 、学校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规章制
度,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周密的安全计划和切实可行的护送措施,落实责任到人。实行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就本单位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平时每月向中心学校报告一次,溺水伤亡事故必须及时报告。
二 、把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贯穿在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师生每月进行一次水上
交通安全与法制教育,增强师生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三 、完善学校学生渡船上学、过河上学、过桥上学的详细名单和台帐。
四 、建立学校领导值周、教师值日名单 、护送学生上、放学名单。
五 、建立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以及责任追究制。
六 、完善水上(或防洪水)安全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师生演练不少于2次。
七 、学校与班主任签订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不受损害。
八 、加强对学生的乘船、过河上学的学生的安全知识培训,学校要开设开齐安全
知识课程。
九 、教育学生不乘坐木船、小渔船等水上交通工具,不在大风、大雾、洪水等恶
劣天气下冒险乘船,如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学校带领师生集体外出,必须乘坐交通部门检查合格的安全车、船等交通工具。
十、如遇到上课途中涨水,学校须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学校老师、家长共同护
送学生过河,确保学生安全过河。如因涨水师生不能过河而停课,必须上报中心校和教育局办公室备案(电话:2830296)
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每学年度签订一次,一式二份,乡中心学校、学校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状单位:蓼皋镇中心学校 责任单位:
发状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二0一五年 月 日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篇十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水上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遏制伤亡事故发生,特签订船舶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保证责任船舶不发生水上交通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险情和严重违法案件。
1、保证所属船舶证书、证照齐备、消防救生设备齐全船舶,处于适航状况,按规定为船舶配备持证船员。不冒雾、冒险航行,不超载,不安排带病船舶航行。
2、严格执行救生衣穿戴规定,气象不良时不发航的规定,在汛期执行减载和停航规定。
3、自觉维护渡口码头安全秩序,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发航,不争客(货),不抢客(货),执行签单发航制度。
4、积极主动参加乡人民政府(船管站)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培训,并督促所属船舶的船员参加。
三、考核办法:
1、乡人民政府责成船管站每年12月底前对船舶的安全目标和责任内容进行考核,并将责任书执行情况报乡政府。
2、凡违反本责任书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由乡人民政府对船主予以批评,扣除安全管理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区海事处,停止其从事船舶运输活动,直至取缔船舶。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船管站,船主各一份,签字生效。
下达目标责任人:
船主:
二0xx年xx月xx日。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篇十九
为了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大力打造平安社区,努力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县、镇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社区实际,现与辖区内各成员单位签订20xx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初要实行责任包保,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具体有人抓。
二、对辖区内存在的影响或危及居民群众安全出行的安全隐患,要高度重视,及时向社区和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三、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调查、统计和掌握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基本情况。
四、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内容。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得少于四次。
五、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和宣传活动。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考核时间为: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监督单位:天星社区居委会。
监督负责人:
履行责任单位:
履行责任人:
20xx年xx月x日。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篇二十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自觉遵守渡口法规,坚持维护渡运安全!
3、安全来自谨慎,事故出于麻痹!
4、十次事故九次超载,宁等十渡不抢一渡!
5、抢上抢下,超载违章,冒险航行是产生特大事故的前兆!
6、为了您和您的`家庭幸福,请您遵守渡运安全秩序!
7、救生、消防设备随船备用
8、预防事故人人监督,保障安全人人有责!
9、增强交通法规意识,提高自我安全保护能力!
10、全民重视渡口安全,大家支持渡口建设!
1、安全来自谨慎,事故出于麻痹。
2、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自大意。
3、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4、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5、安全为了你我他,遵章守纪靠大家。
6、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
7、不坐违章船,平安把家还。
8、餐饮娱乐船应当配备消防、救生、防污设备。
9、船舶超载莫去挤,一旦出事害自己。
10、逢场赶船别去挤,安全随时记心里。
11、公民乘船应当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1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建设平安水上交通。
13、驾船莫违章,航行保安康。
14、江河更清洁,航行更安全。
15、讲安全,说安全,请你别乘超载船。
16、今日安全投入,明日效益产生。
17、救生、消防设备随船备用。
18、你对违章讲人情,事故对你不留情。
19、抢上抢下,超载违章,冒险航行是产生特大事故的前兆。
20、全面构建水上交通和谐安全环境。
21、全民重视渡口安全,大家支持渡口建设。
22、群众在我心中,安全在我手中。
23、人人关注安全,为水上交通平安担一份责任。
24、人人讲安全,家家保平安。
25、人为本,法为纲,安全为了奔小康。
26、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7、认真贯彻《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努力构建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28、十次事故九次超载,宁等十渡不抢一渡。
29、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事故。
30、疏忽是事故的温床,马虎是航道的暗礁。
31、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32、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应当遵循标本兼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33、为了您和您的家庭幸福,请您遵守渡运安全秩序。
34、违章造船,危及安全。
35、维护水上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
36、行船摆渡为致富,安全生产必须顾。
37、严禁船舶在能见度不良的状况下航行。
38、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船。
39、严禁疲劳驾驶、超时驾驶、酒后驾驶船舶。
40、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航道、港口水域内倾倒泥土、砂石、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41、严禁向船舶外违法排放污染物。
42、严禁向船舶在非夜航航段夜航。
43、严禁渔业船舶、自用船舶从事营业性运输。
44、严禁在航道、港口水域内从事养殖、种植活动。
45、用制度管安全,用责任管人员。
46、预防事故人人监督,保障安全人人有责。
47、增强交通法规意识,提高自我安全保护能力。
48、自觉遵守渡口法规,坚持维护渡运安全。
49、自用船舶所有人应当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自用船舶登记证书。
50、自用船舶应当在核定的航行区域内航行。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篇二十一
1、村党支部、村委会对辖区内渡运安全工作负具体责任,要认真贯彻“安全重于泰山”和“防患于未然”的思想,经常检查渡口、渡工执行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积极维护本村水上交通正常秩序。
2、党支部、村委会要严格按照本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责任,与渡口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指定一名副职干部专门负责渡运安全工作。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并将所签目标管理责任书上报镇、县主管部门备案。
3、村在辖区内设置或撤销渡口,应当向镇政府及县相关部门报批方可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立渡口,都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取缔,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在春运、汛期、集会及重大节假日期间,党支部、村委会应组织专人配合镇船舶安全管理员加强对渡口进行安全检查,现场维护秩序,制止违章行为。
5、镇政府将于年底对各村渡运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因管理不力或玩忽职守造成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安徽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镇、行政村各一份,报县海事处一份。
20xx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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