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为了解决某个问题或达成某个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行动步骤。方案的跟踪和监测要及时进行,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如果你正在为未来的规划制定一个方案,以下范文可能会给你一些启发。
派出所消防工作方案篇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步推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指导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依据《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以及《火灾事过调查规定》,结合我县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请各派出所按照要求落实。
一、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基本要求。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已经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贯彻落实好《消防法》和107号令,基层公安派出所要认真落实以下工作要求:
2、要按照《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部分的要求,正确运用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作出消防具体行政行为,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档案建设,做好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处罚案件备案工作。
3、公安派出所民警不得利用职权为单位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或者品牌,不得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二、公安派出所场所设置和消防办公室设置要求。
派出所应设置消防监督办公室一间、消防器材室一间;消防监督办公室内设置办公桌椅一套、消防档案柜一组。消防办公室门上应设置“消防办公室”标牌,室内墙上应悬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公开栏、辖区水源道路图、防火重点单位一览表、消防民警岗位牌、消防监督工作目标运行图、历年火灾警示图、承诺牌、消防宣传知识栏),办公桌上应设置举报、投诉警示牌。
三、基础台账建设要求。
档案柜内应设置至少8类消防档案。1、“十小场所”及三级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台帐;2、消防监督检查档案;3、消防行政处罚档案;4、火灾事故简易调查台帐;5、消防出警记录;6、投诉举报记录;7、消防宣传培训档案;8、其他相关资料,各类档案应保证资料齐全,真实。
四、消防设施设置。
消防器材室内应悬挂消防摩托车保养制度,配备灭火器、战斗服、机动泵、消防水带、水枪等灭火设施。消防摩托车应保证完好有效,派出所所有民警应能熟练操作消防摩托车及器材装备。
一、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对居民、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二、责令改正程序。
(一)适用条件。
民警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改正:
1、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3、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7、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8、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9、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10、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二)工作程序。
1、填制《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以下简称《检查记录》),记录被检查单位情况、单位(村委会、居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责令改正情况及移送消防机构处理内容,并交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字确认。被检查单位对记录有异议或者拒绝签名的,民警应当注明情况。
2、发现应当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的,对于可以当场改正的情况,负责检查的民警应当责令被检查单位当场整改;对于当场改正确有困难的,负责检查的民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整改期限,并在期限届满时进行复查。并应当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一份交被检查单位。
三、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程序。
(一)适用条件。
公安派出所接到群众对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其他妨碍疏散行为的举报、投诉,以及对其他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的,应当受理并适用的工作程序。
(二)工作程序。
1、受理登记,填写《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处情况记录》。
2、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核实是否存在举报、投诉所反映的问题(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
3、根据现场核查的情况和派出所执法权限依法进行处理。
4、派出所接到不属于其消防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消防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应当告知举报、投诉人向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举报、投诉。
四、消防行政处罚程序。
(一)受案条件。
1、对依法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或者依法可以直接处罚的'消防违法行为。
2、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3、属于授权公安派出所管辖范围。
(二)工作流程(见消防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图)。
(三)消防行政处罚的审批权限。
1、公安派出所实施警告或者对个人、单位处以罚款的消防行政处罚,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名义作出。
2、拟对个人处行政拘留处罚的,由派出所领导提出初审意见、经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后报县(市、区)公安机关决定,以主管公安机关名义作出。
3、拟作出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消防行政处罚的,应当报公安消防机构决定,法律文书单独编号。
(四)消防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实施消防行政处罚,执行《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法律文书。
(五)建档要求。
1、案件经办人应当于结案10日内将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律文书及其有关材料按照案卷的要求进行归档。
2、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应当一案一卷。同一消防违法行为,对单位及单位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处罚的,可以合并整理为一个案卷。
3、派出所应当于每月30日前将当月25日之前办结的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卷宗以及核发的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上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五、重大违法行为报告程序。
(一)适用条件。
公安派出所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重大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而适用的工作程序。
1、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未按规定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备案的。
2、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
3、建筑工程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
4、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的。
5、其他重大消防违法行为的。
(二)报告形式和方法。
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如可以制作消防重大违法行为报告表,同时附有民警制作的《检查记录》以及有关法律文书和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单位的名称、地址等内容资料。必要时,报告也可以采取电话等其他形式进行。
派出所消防工作方案篇二
见习的日子里我受益匪浅,收获到许多在学校不曾有过的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
在派出所,白天除了正常的接触警务工作,还得下基层深入到群众中去了解社会治安动态。许多民警因为所里的工作忙放弃了休假,始终坚持在工作的第一线,无论在什么时候,他们对待工作的热情总是积极而饱满的,对待人民群众也是文明有礼。作为一名见习生,我积极协助派出所里面的民警开展各项工作。做好人,做好事,做好本职工作,甘于平凡,甘于奉献,这是我见习的第一收获,不为见习而见习。
见习过程并非很辛苦,收获有很多。
派出所消防工作方案篇三
1、隔离法:这是一种消除可燃物的方法。
2、窒息法: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减少空气中氧气的含量,使火源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
3、冷却法:用水或其他灭火剂喷射到燃烧物上,将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迫使物质燃烧停止;或将水和灭火剂喷洒到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降低可燃物温度,避免火情扩大。
4、对轻微的火情紧急应付措施:
形成火灾的,应及时报警。对突然发生的比较轻微的火情,同学们也应掌握简便易行的,应付紧急情况的方法。
(1)水是最常用的灭火剂,木头、纸张、棉布等起火,可以直接用水扑灭。
(2)用土、沙子、浸湿的棉被或毛毯等迅速覆盖在起火处,可以有效地灭火。
(3)用扫帚、拖把等扑打,也能扑灭小火。
(4)油类、酒精等起火,不可用水去扑救,可用沙土或浸湿的棉被迅速覆盖。
(5)煤气起火,可用湿毛巾盖住火点,迅速切断气源。
(6)电器起火,不可用水扑救,也不可用潮湿的物品捂盖。水是导体,这样做会发生触电。正确的方法是首先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7)有条件的,还可以学习一些简易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消防监督管理,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内容之一。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主要管理措施:对各部门、各单位和居民住宅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派出所消防工作方案篇四
一年来,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律己”的态度,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一年来,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作为一名刚踏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我清醒地看到人生舞台已发生转变,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这一年来,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及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理论著作,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熟悉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是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一年来,在指导老师潘乡长的带领下,走村入户,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座谈会等各种会议,到生产、建筑实地考察,学习了许多农村工作方法,更是直接与群众直接接触,真正做到深入到群众中去。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机关学习会、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此外,认真参加各类培训,一年来参加了公务员初任培训、禁毒尿检培训、电子政务培训,均以优异的成绩通过考核,熟练把握了业务技能。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我在工作上迅速成长起来。
三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作为文书负责办理各种证实,另外作为公安工作人员,更是直接涉及到许多法律法规的运用问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特点,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比如计划生育、婚姻家庭、出入境治理、户籍治理、治安治理、禁毒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三、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职工作。由于我乡工作人员很少,尤其是原先负责党政办及综治办的一位同志调走后,我的工作任务更重,现在的工作主要有两大块,一是党政办工作,一是综治办工作,另外还兼职安全监督员、食品质量监督员、“千百”办成员等职务。一年的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一)党政办工作。可以说办公室工作是完全服务性质的工作,既要对外服务,也对内服务,工作中要做到“三勤”即嘴勤、手勤、脚勤:在接待群众来访办事时,都能主动询问是否有需要办理的事,碰到办不了的证实材料时能耐心向其解释清楚,或帮其联系驻村干部、经办人,帮其查看档案资料等,使群众能尽快办好手续,树立好政府窗口的形象;在收文发文时,总是用最短的时间把文件送达到各办公室,并及时把领导批阅文件收回归档或传阅到其他办公室,从来没有遗漏掉一份文件;在收集整理资料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汇总,向领导汇报或让领导备查,如年度目标治理考核资料预备等;在起草文稿时,能及时认真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一年来完成各种报告70余篇,包括20_年政府工作总结、20_年上半年政府工作总结、人代会报告等文稿。同时在组织会务、后勤治理、打字复印等工作上也尽职尽责,不留下任何纰漏。
(二)综治办工作。主要负责资料整理、报告材料起草、各类报表统计,同时还是公安员、禁毒专管员、安全监督员、综治中心成员。综治办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业务性强,预备的各种资料很多,如z在禁毒工作方面,今年上半年就起草各种报告20余篇,还负责宣传教育、查毒、禁种铲毒、尿检帮教等工作;又如签订责任书方面,年初综治、禁毒、反邪教、安全生产等7个方面需要起草责任书。今年上半年还负责整理了“四五”普法验收材料,接受了综治、安全生产、禁毒工作半年度考核。另外在治安治理、抓赌帮教、纠纷调解等工作上也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份内之事。
派出所消防工作方案篇五
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铁路、民航、交通、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专业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消防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工作范围和职责。
(一)本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二)本辖区内未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范围但属于消防监督检查范围的个体工商户;
(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整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消除火灾隐患;
(四)对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核查;
(五)参与辖区内火灾事故处置工作。
第七条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每月向当地公安派出所通报辖区内单位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情况,建立公众聚集场所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每月定期通报制度。
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辖区消防安全状况、火灾特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需要,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向辖区单位职工和村(居)民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辖区单位职工和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程序。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
第十二条对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一)询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有关从业人员;
(四)根据需要采取的其他方法。
第十五条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履行消防职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移送等情况。
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应有被检查单位主管人签字。对检查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第十六条公安派出所在接到火灾报警或者处警指令后,应派员迅速到达火灾现场,并将火灾现场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第十七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到达火灾现场后,应当协助公安火灾事故调查部门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十八条 各县(市、区)公安机关所应每年组织公安派出所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业务培训,具体实施工作由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
第二十条公安派出所和民警日常消防监督工作成绩显著的,上级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法律责任。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
第二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对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行为依法责令改正的,应当当场制作、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未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第二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核查后,情况属实的,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核查、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二十五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二十六条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执行。
公安派出所按照下列权限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
(三)依法应当给予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处罚的,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
(四)对公民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报主管公安机关审批。
公安派出所应当每月向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上报本级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第二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派出所依据本规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派出所消防工作方案篇六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六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
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条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
(三)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十)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检查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第十二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二)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五)活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
(六)活动现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七)活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工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一)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五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十六条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移交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时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
(二)对举报投诉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核查后,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十九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条对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根据改正违法行为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改正期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自检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由所属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解决;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当在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确定前组织专家论证。组织专家论证的,前款规定的期限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但逾期未消除火灾隐患的,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临时查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临时查封。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明确临时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和送达临时查封决定。
(三)实施临时查封的,应当在被查封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临时查封决定,并在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及其有关设施、设备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情况危急、不立即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按照前款第二项规定作出临时查封决定,送达当事人。
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实施临时查封后,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第二十四条火灾隐患消除后,当事人应当向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解除临时查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对检查确认火灾隐患已消除的,应当作出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对当事人有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有关场所、部位、设施或者设备予以查封,使被处罚的单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或者施工。
第二十六条强制执行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在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处罚决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强制执行决定。
(三)实施强制执行的,应当在被强制执行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强制执行决定,并按照强制执行决定载明的强制执行方法执行。
(四)对实施强制执行过程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强制执行应当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的当事人申请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送达当事人。
对当事人已改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对违法行为尚未改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情况。
第三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健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立执法档案,定期进行执法质量考评,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自觉接受单位和公民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本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准予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三)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的;
(五)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七)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严禁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予以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
第三十七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公告。
第三十八条铁路、交通运输、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20xx年6月9日发布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同时废止。
派出所消防工作方案篇七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
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条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
(三)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十)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检查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第十二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二)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五)活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
(六)活动现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七)活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工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一)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五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十六条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移交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时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
(二)对举报投诉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核查后,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十九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条对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根据改正违法行为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改正期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自检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由所属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解决;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当在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确定前组织专家论证。组织专家论证的,前款规定的期限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但逾期未消除火灾隐患的,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临时查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临时查封。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明确临时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和送达临时查封决定。
(三)实施临时查封的,应当在被查封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临时查封决定,并在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及其有关设施、设备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情况危急、不立即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按照前款第二项规定作出临时查封决定,送达当事人。
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实施临时查封后,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第二十四条火灾隐患消除后,当事人应当向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解除临时查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对检查确认火灾隐患已消除的,应当作出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对当事人有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有关场所、部位、设施或者设备予以查封,使被处罚的单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或者施工。
第二十六条强制执行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在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处罚决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强制执行决定。
(三)实施强制执行的,应当在被强制执行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强制执行决定,并按照强制执行决定载明的强制执行方法执行。
(四)对实施强制执行过程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强制执行应当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的当事人申请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送达当事人。
对当事人已改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对违法行为尚未改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情况。
第三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健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立执法档案,定期进行执法质量考评,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自觉接受单位和公民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本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准予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三)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的;。
(五)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七)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严禁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予以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
第三十七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公告。
第三十八条铁路、交通运输、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6月9日发布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同时废止。
派出所消防工作方案篇八
按照*党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要求,几天来,通过授课辅导、专题学习、讨论交流,进一步增强了认识问题、反思问题、解决问题的紧迫意识和主动意识。作为政法战线的一名老兵,必须以这次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树立起求实担当负责的态度,认真对照反思、强力推动整改,切实把思想上的灰尘打扫掉,为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贡献力量。下面,结合学习思考,汇报几点认识和体会。
第一,政法干部应坚定信仰。这次教育整顿是一项紧迫而又重大的政治任务,核心问题就是解决理想信念问题。我们从加入政法队伍那天起,信仰什么、追求什么,决定了我们的脚步迈向哪,决定了我们的道路通向哪。从政法系统党员干部整体情况看,我们的理想信念是坚定的,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意识是毫不含糊的,但从“小四毛案”、“孙小果案”、“操场埋尸案”、“四大家族案”等,暴露出政法系统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个别党员干部,因为违法乱纪,最终堕落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从根本上讲,是党性不纯、理想信念动摇、世界观扭曲导致的思想蜕变、官德异化。试想,一个贪图享乐的干部,他的政治信念会坚定不移吗?一个极端自私自利的干部,会对党和人民忠贞不贰吗?一个连自己的灵魂都敢出卖的人,会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吗?我想,对于对照查找出的问题,我们不能仅限于从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等方面去分析和看待,更要注重从理想信念的角度去挖根源、找危害。这些问题如果不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就很难在错综复杂的形势面前坚定立场、站稳脚跟,就可能在利益诱惑面前失去原则、丢掉气节,一旦出问题就可能是大问题。
二是政法干部要严守纪律。要始终坚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用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耐得住清苦,守得住小节,抵得住诱惑,在各种诱惑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净化自己的灵魂,升华自己的思想,牢固树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敬畏党纪国法。要深刻理解、始终牢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红线,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性,绝不做违背党纪国法的事情。要养成洁身自好和谨言慎行的生活作风,把自己自觉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置于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下。
三是政法干部要管好自己。首先必须以正面典型教育自己,以反面教材时刻警醒自己,带头模范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地加强党性锤炼,提高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够做到,不为世俗所扰,不为物欲所动,不为美色所迷,从而立于不败之地。其次,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保持清廉本色。自己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情趣,抛弃私心杂念,不但在公共场合要做出表率,维护警察形象,而且在独处时也要严以律己,表里如一,八小时以内是如此,八小时之外也一样,自觉做到不放纵,不越轨。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往往被虎视眈眈的犯罪分子作为拉拢腐蚀的突破口,腐化堕落往往是从八小时外的吃喝应酬、沉湎于灯红酒绿之中不能自拔而开始的。我们要自重、自警、自省、自律。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时刻用党的纪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许多领导干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就是这样,随着职务的升高和地位的变化,不自觉地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把自己的成绩当成了应该享受的资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如果能能够防微杜渐,就可能少犯错误,甚至不犯错误,自己要时刻以此自警。
四是政法干部要接受监督。要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群众,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分析我们身边的民警、辅警违法犯罪的情况,从正反两方面看,实际上监督对我们自己能起到一种保护作用,有人在旁边经常提醒,有相应的制度对我们有所约束,就可以使我们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使自己更加健康地成长。
总之,通过这次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使我进一步提高了对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了严守党纪党规和警纪警规的自觉性,增强了法纪意识、自纪意识,使自己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更加严于律己、严于修身、严于用权,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派出所消防工作方案篇九
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是激发基层公安干警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强劲动力,是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单位建设全面发展的可靠保障,必须要强化高度统一的思想认识,树立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建立完善科学的考评制度,实行合理容错的工作机制。
(一)统一思想,在管理教育上下功夫。激励基层公安干警担当作为,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要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培养对党忠诚老实、担当尽责的公安干警;要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能力、正视问题是胆魄、揭露问题是党性、解决问题是政绩”的问题观,对激励公安干警担当作为,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勇于直面现实,敢于解决问题;要抓实管理教育,根据公安干警岗位、能力、特点等不同,管理教育的方法和手段也应有差异性和层次性,同时充分考虑公安干警认知发展的渐进性,循序渐进地实施管理教育。
(二)集思广益,在探索规律上下功夫。激励基层公安干警担当作为,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要加强研究探索,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把研究普遍规律与研究本单位特殊规律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把功夫真正下到研究和解决问题上;要畅通民主渠道,从当前基层公安干警队伍反响最迫切、最棘手的问题入手,认真听取广大公安干警对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的意见建议,及时纠治存在问题;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办法,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切实让每位公安干警的实绩通过考核展现出来,努力营造“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舞台、干成事者受重用”的良好氛围。
(三)赏罚分明,在正风肃纪上下功夫。激励基层公安干警担当作为,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要紧抓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奖惩机制,从严教育,从严治法,从严整纪,切实为真正干事的人撑腰鼓劲;要强化正面激励,把履职情况、工作实绩、群众评价与政治待遇挂钩,大力褒奖作风严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公安干警,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公安干警的干事创业热情;要加大执纪力度,不仅要对作风松散、推诿拖沓、素餐尸位等行为,还要对涣散集体斗志、污染集体空气等问题一查到底,绝不能息事宁人。
(四)多措并举,在形成合力上下功夫。激励基层公安干警担当作为,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要始终保持党支部的强势领导,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的领导责任制,切实把该项工作从日常工作中突出出来,常抓不松,狠抓不懈;要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公安干警立足本职工作,埋头苦干,狠抓落实,做到每项工作不说则已、说了就干,不抓则已、抓就抓成,不干则已、干就干好,努力形成重实际、讲实话、干实事、求实效的良好风气;要科学建立容错机制,严格区分是先行先试、工作创新、无意过失,还是明知故犯、有法不依、以权谋私,鼓励公安干警担大任、敢作为、勇创新,最大限度激发基层公安干警干事创业热情,努力形成人心思干、人心思进的浓厚氛围。
派出所消防工作方案篇十
今年夏天,即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8月30日,学校安排我等一行20人赴湖北省大冶市公安局实习。对于地处南方的大冶来说,这是个收获的季节,也是个播种的季节,夹杂着满足和希望,这是农民的心情也是我们的心情。一行20人,有人分配在市局机关作文书工作,有人分在刑侦大队,有人分到治安大队,也有人被分配在派出所实习。我和另外三人被分配到大冶市陈贵镇派出所。在公安系统中,派出所是最基层的组织,在其所处理的食物和接触面方面,向与机关,无疑是极为基础和庞杂的,其工作内容琐碎而繁复,这就是派出所的特点。
派出所消防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了检验自己对在学校所学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同时,应学院见习的要求,今年寒假期间,我于天等县派出所见习。众所周知,在公安系统中,派出所是与群众接触最多的组织,是最基层的机构,负责管理户口和基层治安等工作。因此,在其所处理的事情和所接触的方面,无疑是最为基础且庞杂的,其内容工作琐碎而繁杂,这就是派出所。
最初见习的时候,我脑子里有的只是学校里学到的条条块块的理论,根本无法将他们联系在一起,所以,查档的时候,我总是在一旁看着,看张警官是如何又快又准的查到所需资料的;接待群众的时候,我总是在一旁听着,听民警们是怎样为老百姓排疑解难的;有机会出现场时,我总是在一旁学着,学民警们是如何做好现场访问和调查的;制作文书的时候,我总是在一旁思考着,思考民警们对文书斟字酌句的用意。渐渐地,我学会了如何管理档案;如何接待群众,如何现场勘察的部分工作。张警官说我学得很快,也很好,所以很放心的把一些工作交给我去做。通过这些工作,我了解了辖区的更多情况,也认识了辖区的很多人,这对我以后的工作起了很大的帮助。
派出所消防工作方案篇十二
20____年8月23日晚上辖区内接连发生三起交通事故,我们迅疾出警保护现场,维护秩序。到了第一起事故现场,我们赶紧登记了相关人员信息帮助将伤员送上120,等到交警赶来相互交接,他们告诉我们前边有一个人被车撞死了,我们又赶紧驱车至现场,打亮警灯设置路标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最后接到110指示又赶到第三起交通事故现场,由于交警警力不足我们在现场足足呆了五十分钟,但是我们无怨无悔,那一刻我站在马路中央无比自豪。
那真是一个多发事故的晚上,究其原因与当天天空飘落的零星雨点息息相关,雨天便增加了警力的需求,很多时候交警因处理事故不能及时赶到,我们都要默默保护好现场,无论风雨交加,无论白天黑夜。
两个月见习时间很快结束了,回想自己两个月生活、工作的种.种,想念着悉心教导我的胡师傅和一同值班的大哥们,还记得大家一起出警一起吃饭其乐融融貌似一家人的快乐情景,真有些依恋不舍。公安队伍就像一个大家庭,我们都是家庭中不可或缺的一员,只有大家在一起团结互助才能把事情办好,才能把家管好,才能使大家放心国家稳定。
这次深入基层的见习经历,让我了解了基层公安工作,熟悉了民警生活,培养了警察意识,掌握了一些公安实际工作中的知识和技能,学习了基层公安民警(尤其是胡希健师傅)的优秀品质,使我获益匪浅受用一生,更加坚定了献身光荣的人民公安事业的信心,我自豪身穿国际篮,我骄傲手持指挥棒,我期待着参加公安工作!
派出所消防工作方案篇十三
“火灾即消除隐患,预防灾害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自然和意外灾害。当然,人们早期理解的狭义是:扑灭火。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了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能,规范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在过去的一年,我所创新思路、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派出所点多面广、熟悉辖区情况的优势,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探索消防监督管理的新路子,有力提升了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水平和防控能力。
我所民警充分发挥“身在基层,了解基层;贴近群众,了解群众”的特有优势,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大张旗鼓地开展内容丰富针对性、应用性强的消防宣传。一是深入居民住户进行消防宣传,将普及消防法律和安全知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二是深入辖区学校、企业开展消防专题宣传活动,全面介绍在消防安全细节和自救、逃生等知识,督促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拟定好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三是定期对辖区宾馆、网吧等特行场所开展集中培训,并对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进行讲解和演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年来,深入社区、村组、重点企业单位、学校开展消防专题宣传活动40余次,印刷制作消防宣传资料4万份,消防安全展示图片4套,张贴通告300余份,制作条幅30余条,在广场、行业场所等电子屏幕上播放消防宣传口号600余次,受培训人员360人次,受教育人数达成3万余人。
针对辖区单位实际,按照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辖区26家消防重点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明确主要责任和目标。集中人员对辖区164家企事业单位、40家中小学校、39家寄递物流、42家宾馆、4家网吧、4家加油站等特行场所的火灾隐患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和信息统计,对辖区内列管的易产生火灾隐患的单位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资料全、档案全,全力帮助其制定和完善灭火应急预散预案并按要求定期组织演练10余次,确保遇到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在第一时间提供详实资料,为消防救援队伍开展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所领导、责任区民警经常到企业的车间用房检查指导消防工作指出火灾隐患;定期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责令单位负责人限期整改,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联合消防大队。
一年来下发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书160余份,未发生一起大小火灾类险情。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派出所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结合辖区实际,以“全面消除一般火灾隐患,全面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为目标,细化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全力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为辖区群众创造了安全的居住环境。
派出所管辖9个行政村,2个社区,居住总人口3万余人,辖区内学校12家,宾馆3家,ktv2家,网吧1家,燃气店5家,消防执法环境相对较差,消防工作形势严峻,民警压力较大。面对现状,我们不甘落后,奋起直追,开展以来,我们从源头上治理消防隐患,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对场所的消防整治力度,效果明显,真正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消防工作取得实效。由分管所领导与各片区民警、各片区民警与驻地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逐级责任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摸排消防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加大打击力度,全面开展火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针对辖区内各行业火灾特点,采取错时、叠加、不定时、交叉互查等形式,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等处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配备使用等进行不间断检查,同时对夜间营业的场所开展夜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影响公共安全的火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近月开展以来,那梭派出所联合相关单位对辖区行业场所,辖区商铺等进行全面的火患大排查,全所共计出动警力20人(次),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2处,现场整改火灾隐患12处。
三是深入校园、社区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多角度、多层次宣传方式,培养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动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从源头上防控和消除火灾隐患。
(一)各重点单位、非重点单位消防档案未建立完善、各社区)各重点单位、非重点单位消防档案未建立完善、各社区(村庄)消防底数不全,辖区重点单位、非重点单位消防档案不健全。
(二)各社区民警消防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三)派出所警力不足,目前所内无专职的消防辅警。
(一)是结合好入户调查、消防检查等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检查监督,及时发现、整改消防隐患,将消防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完善社区、农村、校园警务室建设,大力推进社区(村委)党务、居务、警务工作,真正形成“你中有我,我中由你”的工作氛围,充分调动群众、灵通信息,积极构建群众满意的居住环境。
(三)是开展宣传发动,创建平安娄烦。采取公告进社区(村委)、设立治安警示牌、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火灾防范宣传周和宣传月等形式,广泛开展火灾等事故防范宣传,提高居民自防意识。以“平安户”创建活动为载体,结合入户调查,逐户开展防范漏洞和火灾隐患排查,切实摸清社区防范现状,不断提高防范能力。
(四)建立健全辖区重点单位、非重点单位消防档案,完善责任区消防点的规范化建设。
(五)对社区民警进行消防业务消防培训,并组织辖区营业性场所、小区保安、单位和企业有关人员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5)继续加大对辖区消防隐患查处力度,对违反消防法律行规的行为人,顶格处理,决不姑息养奸,从源头上减少火灾的发生。
我所消防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始终把辖区消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城市消防工作的新路子。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工作方针,重点管理,重点排查,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共同监督、共同维护、积极推进的工作局面,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年来,我辖区内未发生过大的火灾事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全辖区经济和社会得到稳定和健康发展。取得了以下成绩: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和任务,狠抓落实。我所充分认识到城市消防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城市消防工作固有的特点,积极探索,采取措施,制定了有效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强对防火工作的督促指导,认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做到措施有力,保障到位,防治工作出成效,安全隐患控制好。
二、加大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工作点多面大,事故发生率高,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紧密防治才能得到有效控制。我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校、公共人员密集场所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黑板报、召开会议等形式对广大辖区群众、单位职工、中小学学生以及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认真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各级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种消防安全会议精神,开展广泛的宣传,做到深入人心,不留死角,使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增强。
三、采取措施,认真排查,努力消除隐患。我所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对特种行业、企事业单位、学校、公共娱乐场所、商业门店、综合批发市场内等场所进行专项整治排查,发现些隐患,及时提出,并要求定期整改,使各项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明确责任。通过认真研究,结合本辖区实际,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7个,做到属地管理,人人有责,随地发生火灾,义务消防队员就是第一个到达扑火现场。年初派出所与各居委会、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学校、公共娱乐场所、各个商业门店、综合批发市场内分别签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严格奖惩制度,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的将追究负责任的责任。
五、增加经费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针对本辖区的消防工作,特别是有些单位和场所基础设施薄弱,存在火灾隐患突出的问题,督促他们从各个方面筹措资金投入到消防工作建设中,这要是购买消防设备,加设施。二是加强对义务消防队的培训,进行防火、灭火基础应急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演练,提高防火业务技能,增强备战力。
一年来,我所的消防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的领导关心和支持下,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初步成果;同时积累了一些新的经验,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还很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的预防和整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各种工作方案和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投入,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树立示范抓典型,努力为我辖区创建“平安××”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派出所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结合辖区实际,以“全面消除一般火灾隐患,全面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为目标,细化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全力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为辖区群众创造了安全的居住环境。
派出所管辖9个行政村,2个社区,居住总人口3万余人,辖区内学校12家,宾馆3家,ktv2家,网吧1家,燃气店5家,消防执法环境相对较差,消防工作形势严峻,民警压力较大。面对现状,我们不甘落后,奋起直追,开展以来,我们从源头上治理消防隐患,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对场所的消防整治力度,效果明显,真正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消防工作取得实效。由分管所领导与各片区民警、各片区民警与驻地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逐级责任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摸排消防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加大打击力度,全面开展火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针对辖区内各行业火灾特点,采取错时、叠加、不定时、交叉互查等形式,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等处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配备使用等进行不间断检查,同时对夜间营业的场所开展夜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影响公共安全的火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近月开展以来,那梭派出所联合相关单位对辖区行业场所,辖区商铺等进行全面的火患大排查,全所共计出动警力20人(次),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2处,现场整改火灾隐患12处。
三是深入校园、社区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多角度、多层次宣传方式,培养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动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从源头上防控和消除火灾隐患。
(一)各重点单位、非重点单位消防档案未建立完善、各社区)各重点单位、非重点单位消防档案未建立完善、各社区(村庄)消防底数不全,辖区重点单位、非重点单位消防档案不健全。
(二)各社区民警消防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三)派出所警力不足,目前所内无专职的消防辅警。
(一)是结合好入户调查、消防检查等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检查监督,及时发现、整改消防隐患,将消防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完善社区、农村、校园警务室建设,大力推进社区(村委)党务、居务、警务工作,真正形成“你中有我,我中由你”的工作氛围,充分调动群众、灵通信息,积极构建群众满意的居住环境。
(三)是开展宣传发动,创建平安娄烦。采取公告进社区(村委)、设立治安警示牌、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火灾防范宣传周和宣传月等形式,广泛开展火灾等事故防范宣传,提高居民自防意识。以“平安户”创建活动为载体,结合入户调查,逐户开展防范漏洞和火灾隐患排查,切实摸清社区防范现状,不断提高防范能力。
(四)建立健全辖区重点单位、非重点单位消防档案,完善责任区消防点的规范化建设。
(五)对社区民警进行消防业务消防培训,并组织辖区营业性场所、小区保安、单位和企业有关人员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5)继续加大对辖区消防隐患查处力度,对违反消防法律行规的行为人,顶格处理,决不姑息养奸,从源头上减少火灾的发生。
消防工作在上级党委和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始终以管辖区消防工作为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积极探索管辖区消防工作的新途径。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工作方针,重点管理,重点调查,加大宣传和整备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国人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全国人民参与,共同管理,共同监督,共同维护,积极推进公安工作新局面,因此上半年以来,我们的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我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保障,辖区经济和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并取得以下成绩:
我充分认识到派出所消防工作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很多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公安基层消防工作的固有特点,积极探索,采取措施,制定有效的长期机制,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确立危险在明火,防止比救灾,责任在泰山的思想,加强对防火工作企业、三个小地方的督促指导,认真检查火灾危险,及时改善措施。
辖区消防工作点多面大,事故发生率高,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紧密防治才能有效控制。我认真贯彻预防为中心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企业事业单位、大中小学、公共学校、公共学生密集场所的宣传教育,利用广播、宣传标语、黑板报纸、会议等形式对许多管辖区的大众、员工、中小学生和公共娱乐场所的员工进行宣传教育,认真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构、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种消防安全会议精神,开展广泛宣传,深入人心,不要注意大众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自身意力。
加强对特种行业、企事业单位、学校、公共娱乐场所、商业门店、综合批发市场内等场所进行专项整治排查,发现些隐患,及时提出,并要求定期整改,使各项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通过认真研究,结合本辖区实际,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检查小组,做到属地管理,人人有责,随地发生火灾,检查小组都有义务速达扑火现场。年初派出所与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学校、公共娱乐场所、各个商业门店分别签定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严格奖惩制度,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的将追究负责任的责任。
针对本辖区的消防工作,特别是有些单位和场所基础设施薄弱,存在火灾隐患突出的问题,督促他们从各个方面筹措资金投入到消防工作建设中,要购买消防设备,增加设施,必要时对其进行消防查处。并且加强对消防检查小组的培训,进行防火、灭火基础应急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演练,提高防火业务技能,增强备战力。
上半年以来,我所的消防工作在上级部门、领导关心和支持下,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初步成果;同时积累了一些新的经验,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还很多。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的预防和整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各种工作方案和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推进,努力为我辖区创建平安打下坚实的基础。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促进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的有序进行,自身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的安全理念,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从加强现场消防系统监督巡查入手,确定巡查频次,重点部位专人负责,实行管理问责制、事故排查责任制,明确消防管理责任,确保隐患发现及时,整改处置到位,坚决把隐患事故苗条消除在萌芽状态,从而推动消防安全各项工作有效的开展,使库区消防系统有一个良好的消防环境。
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消防宣传教育形式局限于拉几条横幅、贴几张标语,过于单调和表面化。在实际工作中,考虑到施工单位、职工忙于工作,统一集中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因场地限制等原因,局限性较大工作不够人性化,经过内部开会商讨,结合公司“深入开展以客户为中心”要求,通过开展了一对一的图片、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传以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紧急情况如何逃生等讲解培训,同时对旗舰店商户针对性的制定培训方案,制作视频资料、ppt培训课件,通过电脑授课激发了商户安全管理的积极性,有效地提高了商场商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在内部培训中以岗定位,剖析不同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环节,事故应对措施,培训由简入深,由点触面,极大程度的完善了内部“防火墙”体系,提高了员工整体安全防范意识。
在抓消防工作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实际,把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不断向纵深化推进。年初开始对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演习预案从实际出发进行了全面升级,平日里,通过理论培训、训练磨合有效的提高了队员事故应急处置、自救、逃生的能力。全力构筑“网络化”的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全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为经营户的生命财产和公司发展提供了更有效的安全保障。
为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得到认真贯彻和落实,确保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目标的安全实现,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检查,期间开展“查隐患、找死角、反违章、保安全”为主题的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进行了认真的跟踪整改。通过整治消防隐患,全年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形势稳定,未发生一起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装修现场历来都属于安全事故高发区,特别是大型施工现场经常会出现多支施工队伍交叉施工作业,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给消防管理带来较大的工作压力,特别是今年新增加百货业态,前期调整,后期装修,时间紧任务重。在此环境下,必须改变老旧工作方法思路,通过整合装修现场易发生事故原因,制定出“装修现场管理规定二十一条”,结合公司商务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百货装修意见等制度,通过理论讲解结合现场培训,圆满完成了百货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在近期验收中,百货装修合格率达90%以上。
楼宇监控、消防设施系统作为安全保卫的最重要一环,必须保证其功用正常,但公司因各馆前后施工跨度大,施工单位零散,施工结束后因对接不善遗留下很多隐患问题,部分消防设施一直处在停用状态,存在很大的安全漏洞,年初开始,在上级领导的带领下把此项工作列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通过和各个施工方、项目部、物业部多方协调,对不同类型的问题分类专人跟踪,截止本月所存在遗留隐患整改完成了80%以上,极大程度的夯实了消防安全防控体系。
弘阳广场作为集团对外窗口,一直以来都承接着参观接待任务,消防宣传栏、标识标贴,在整体对外宣传中占据重要位置,结合公司品牌管理部通知要求,今年对所有消防标识标贴、宣传栏、疏散图内容进行进行全面更换,现所有消防对外标识标贴更加直观,内容更加丰富。
1、存在不足:
一是消防、监控系统理论学习不够,虽有一定的进步,但在深度和广度上还需继续下功夫。二是工作中不够大胆,创新理论不强。
为了把工作做的更好,今后必须加强个人修养和理论学习,制定工作目标,以此提高工作水平,并适应新形势下本职工作的要求,扬长避短,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新的挑战,争取年度的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2、下步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多向领导汇报自己在工作中的思想和感受,及时纠正和弥补自身的不足和缺点,力争做到:
1、始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大对商场及各施工区域的防火安全巡查力度,做到防范于未燃,确保安全无事故。
2、提高对做好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并将安全紧迫感传递给队员。切实把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3、针对公司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当前火灾易发、高发的特点,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消防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安全无事故。
4、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5、发挥自身的消防业务技能优势,加大消防方面的培训力度,加强与队员之间的沟通,做到耐心指点,有问必答,力争做到人人知消防、人人懂消防、人人为消防,努力打造一支拉得出打得响的消防安全队伍。
派出所消防工作方案篇十四
2012年禁毒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通过连续实施四个禁毒工作三年规划,我辖区的禁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辖区群众对禁毒工作的满意程度逐步提高,有力地推动了禁毒人民战争的深入开展,为有效解决毒品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四禁并举”的方针,广泛发动人民群众,集中全社会的力量,以创建巩固“无毒乡镇、无毒社区”为载体,以遏制毒品来源、遏制毒品危害、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为重点,坚持打击、整治、预防、管理、创建多管齐下,综合治理,不断推进禁毒斗争深入开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第五个三年规划期间的禁毒工作,决定调整充实2012年—2015年期间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李维德 (任禁毒副所长)
成 员: 王曰民 (负责禁毒管理工作)
许忠成(负责泉山镇禁毒工作)
刘常元 (负责红沙梁乡禁毒工作)
张有贵 (信息维护员)
三、目标任务
2012—2015年我派出所禁毒工作的总体任务是:通过创建“无毒乡镇、无毒社区”,达到“三基本、三显著”的工作目标,即:社会面上基本无失控吸毒人员、基本无新滋生吸毒人员、基本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现象;打击制贩毒和外流贩毒犯罪活动能力显著提高、吸毒人员的戒断率显著提高、重点整治成效显著提高。具体指标任务是:
1、无新滋生吸毒人员;
3、入库吸毒人员管控率达到98%,入库吸毒人员信息与全国人口信息比对率达100%
4、常住人口在本辖区内无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5、按时完成破案、缴毒、强戒、劳教等禁毒任务:
6、辖区内公共场所没有吸、贩毒活动;
7、禁毒知识普及入户率达95%以上,辖区95%的青少年(10岁以上)要了解毒品常识,知道毒品危害,流动人口等高危人群要达到85%。
四、工作措施
(一)要全面深化禁毒宣传和预防教育,营造全民禁毒声势。认真落实“预防为本”的禁毒工作方针,把毒品预防教育放在重要位置推动禁毒工作深入发展。宣传教育一定要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宣传教育的重点放在青少年和社会闲散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等容易沾染毒品的高危人群上。要深入到公共复杂场所、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地、流动人口聚集地。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最大限度地消除禁毒宣传的盲区和死角。要深化对青少年的禁毒预防教育工作,认真贯彻《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充分发挥学校禁毒教育的主阵地作用,使中小学生从小树立远离毒品、拒绝毒品的意识,实现“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的目标。通过大张旗鼓地宣传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重大意义,宣传毒品对国家、对民族、对吸毒者本人的危害,宣传党和政府禁绝毒品的坚定立场和信心,使人人知晓毒品危害和预防毒品的有关知识,了解党和国家禁毒工作方针、政策,明白参与禁毒斗争的重大社会责任,激发和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毒品,个个参与禁毒斗争的局面。
涉毒人员出狱出所帮教衔接率要达到100%,戒断三年以上戒断率要达到56%以上。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我们进一步采取强化禁吸戒毒措施:
1、派出所要认真落实尿检措施,采取定期尿检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尿检,严格执行操作程序,提高尿检质量,充分发挥尿检工作在禁吸戒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按照禁毒工作责任书的要求,全面落实吸毒人员帮教责任制。对强戒、劳动和刑释解教吸毒人员及时掌握并认真落实接茬帮教工作,对出狱、出所吸毒人员的帮教衔接率要达到100%。要切实发挥好“四位一体”的帮教小组的作用,做到帮教一个巩固一个。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吸毒人员档案,把档案做细、做实、做规范。
(三)加强破案力度,全力遏制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1、认真贯彻“严打”方针,不断加大对各类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并加强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和查缉工作。
2、切实加强对辖区各医药门店精神,麻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严密布控缉毒网络,全面提高查缉实效。
施,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强戒出所人员要认真做好安置和帮教工作;对外来人口、社会闲散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要切实抓在手上,落在实处,做到不漏管、不失控。切实降低复吸率、提高戒断率,杜绝新滋生吸毒人员。
泉山派出所 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二
尚德镇禁毒工作方案
按照全县禁毒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根据我镇的现状,为切实抓好我镇2011年的禁毒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为契机,以“巩固无毒镇成果”为目标,以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为重点,以禁毒预防宣传教育为基础,继续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在全镇掀起禁毒工作高潮,全力遏制毒品在我镇蔓延,切实维护和促进我镇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镇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研究一次禁毒工作,每半年向镇党委、政府报告一次全镇的禁毒工作情况,通报全镇的禁毒工作动态。年终组织人员按照《禁毒工作责任书》的要求对各村、各单位的禁毒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二)切实加强禁毒工作的宣传教育。各村、各单位要以“6.26”国际禁毒宣传日为契机,采用各种宣传形式,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在全镇形成良好的禁毒舆论氛围。一是在“6.26”国际宣传日,组织大规模的宣传活动。二是要加强青少年的`禁毒预防教育,将禁毒知识纳入中、小学德育和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学校必须组织全部学生观看禁毒教育警示片二次以上。三是要加大对新型的毒品危害的宣传力度,组织防范新型的毒品集中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人民群众防御新型的毒品的能力。四是要加强对广大农村和外出务工人员生产生活集中地区的禁毒预防教育。五是要利用新闻媒体重点开展禁毒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各项禁毒宣传教育,使其进学校、进村组、进家庭、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六是确定万名禁毒联络员。通过对禁毒工作的不断宣传,使群众拒绝毒品的意识不断提高,志愿成为禁毒联络员,积极提供毒品的信息,为派出所及时打击提供有用的线索。
(三)切实加大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派出所要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一是要重点抓铲毒工作。镇禁毒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搜山铲毒活动。二是要完善多部门参与的毒品查缉网络,交通、邮政、安全生产、卫生、食品、工商、文化等部门要积极参与毒品查缉工作,坚持以城区和农村重点地区为重点,全面堵截毒品入境和内流。三是要发挥法律的威力严惩毒品犯罪,派出所要进一步强化毒品案件的查处力度,用好用足现有法律武器,提高办案质量,快侦、快诉、快判毒品案件,增强打击毒品犯罪的震慑力。
(四)切实加强重点整治工作。要对重点地区进行重点整治,要继续实行阶段分级分类整治,结合严打整治活动,适时开展专项清查行动。
(五)切实加强精麻药品的管制。镇禁毒领带小组要不定期对医院、药铺进行监督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强化认识。充分认识到当前我镇禁毒工作的艰巨性,切实增强禁毒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
2.明确工作职责。派出所负责人为打击毒品工作第一责任人,司法所负责人为禁毒工作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开展禁毒工作,定期听取禁毒情况汇报。
3.加强检查督促。镇禁毒领导小组要组织督导组对各村党支部、各单位开展禁毒工作检查督导,定期开展调研活动。
4.加强考核考评。按照《尚德镇禁毒工作责任书》对各村党支部(总支)、各单位年底进行检查验收,实行排名通报制度。
关于2011年全镇禁毒工作的
实施意见
2011年,全镇禁毒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县政府和县禁毒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禁毒委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推动各单位主要职责任务的落实。以取得禁毒人民战争胜利为主线,组织开展禁毒严打整治行动,切实治理外流贩毒和新型的毒品两大突出毒品问题,坚决遏制各类毒品违法犯罪发展蔓延,努力为全面推进我镇经济发展战略部署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
(一)各村(社区)、成员单位要切实把禁毒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第一负责人要亲自组织部署禁毒工作、定期向镇禁毒委作工作汇报,分析问题,抓重点、难点,开展专项治理。
(二)继续保持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社会氛围。各村(社区)、单位要继续发动群众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禁毒工作,保持全社会禁毒氛围,引导和动员群众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线索。
二、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息报送工作。
(二)严厉打击新型的毒品。一是按县禁毒委提出的“四个一”进行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即:进行一次宣传、开展一次培训、组织一次摸排、锁定一批嫌疑对象;二是派出所、文化、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以望龙场为重点,对全镇娱乐场所开展集中清查,对为吸、贩新型的毒品活动提供便利或不报告、不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的歌舞娱乐场所,要视情给予罚款、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三)深入推进全镇禁毒严打整治。开展禁毒专项整治行动,让毒品违法犯罪没有生存空间。
(四)大力开展禁种铲毒工作。派出所、林业、农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不断强化人工踏查、打击处理等专门工作,以“零种植、零产量”为目标,加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专案侦查,深挖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打击处理一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分子。
三、加大对重点地镇、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的整治
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地管理和整治。我镇将严格落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禁毒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严打、严管、严防”的工作要求,对娱乐服务场所的涉毒活动进行严厉的打击和整治。建立以行政部门依法管理为主,娱乐场所自律管理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畅销管理机制。派出所、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例行检查和突击检查,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娱乐场所贩卖新型的毒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深入持久地开展禁毒法制教育和毒品预防教育
(一)广泛开展以防范新型的毒品为主要内容的禁毒宣传教育。我镇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禁毒宣传教育。继续加强对固定和非固定标语、专栏的投放。
(二)突出抓好青少年学生和易染毒“高危人群”的毒品预防教育。我镇将继续抓好灾小学生的禁毒法制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向外来务工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努力扩大禁毒教育覆盖面,普法办和派出所定期到学校,为师生上禁毒法制课。
(三)以“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开展系列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我镇将按照各级各部门有关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的指示精神,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特别青少年拒毒防毒的意识。
五、落实对吸毒人员跟踪帮教,深入推进“无毒社区”创建活动
(一)各村(社区)、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创建“无毒社区”活动。2015年被命名为“无毒村”的有关单位要继续保持,并起到示范作用。没有通过2015年创无考核的单位,要在今年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力争年底高分通过考核。
(二)认真做好吸毒人员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明确领导及部门职责,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不断完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措施,围绕社区戒毒(康复)对象成立社区戒毒(康复)“五位一体”帮扶工作小组,落实工作人员,落实工作措施。
3
六、建立禁毒保障制度,确保禁毒工作顺利开展
我镇将继续把禁毒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从人、财、物等方面加大对禁毒工作的投入,进一步加强禁毒执法队伍建设,配足警力,确保我镇2011年禁毒工作更上一层楼。
2015年12月9日
4
派出所消防工作方案篇十五
3月20日,我县召开劳动力建档立卡、农民工返岗复工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副县长赵凌中出席。
会议指出,为贯彻落实省委“对全省劳动力建档立卡,摸清底数”的重要部署,根据省、市人社部门安排要求,我县将对全县所辖行政区域内16周岁以上城乡各类劳动力进行建档立卡,切实摸清底数状况,掌握劳动力基本信息,了解培训意愿,摸清就业需求,落实就业培训政策,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为全县劳动力培训提供数据分析和评估,做好就业需求服务,为技能培训提供政策依据,不断增强培训就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会议强调,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作为做好复工复产的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对已有工作岗位和新确定工作岗位拟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组织开展对用工集中地区和集中企业“点对点”的农民工专车(专列)运输服务,保障成规模、成批次外出的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复工。
会议还就近期医保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20xx年上半年,团县委认真贯彻省市县两办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县综治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全面部署落实,紧紧围绕建设平安这一总体目标,认真抓好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和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有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推动我县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深入开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0xx年初,团县委按照《xx县20xx年度县直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和《xx县20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明确团县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对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及时了解和把握县综治委对共青团参与综治工作和创建活动的要求,主动与团内外的相关部门联系,共同协调实施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创建活动。
夯实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思想道德基础是实现党的育人宗旨,确保党的事业蒸蒸日上与社会和谐进步的首要前提。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研究当代青少年的特点和思想教育的规律,积极探索青少年思想教育的新方法,通过开展各种主题活动对青少年进行思想教育;坚持“教育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教育青少年自觉遵纪守法,全面提升青少年防御抵抗能力。
1、以活动为载体,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紧紧抓住“五四”、“七一”、“十一”、少先队建队日等重大纪念日等契机,深入广泛的开展各项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以各种团、队活动的开展,潜移默化地帮助青少年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行为规范,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3月,团县委组织开展了“红领巾心向党”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党的革命历史与丰功伟绩,增进对党、团、队组织关系的认识,增强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以纪念“五四”运动92周年为契机,团县委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念“五四”运动92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在全县团员青年中掀起了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的热潮。
2、以学校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法制和自护教育。以基层团组织为主体,在青少年学生中广泛开展了法制教育和自护教育。充分发挥县预防办职能作用,整合各方力量,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xx省实施办法》,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构筑一道预防违法犯罪的思想防线。在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请来法律专家,为学生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广大青少年逐步养成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并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开展防地震、防踏踩、防火灾疏散应急演练,提高了青少年在遭遇灾害状况下紧急逃生的技能。3月,xx县实验小学的学生走进县消防中队,通过听消防官兵介绍消防器材的功能和使用方法,看展板学习火场逃生知识、紧急疏散应注意的事项,观摩消防队员操作液压救援工具,现场使用灭火器进行消防演练等活动,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此外,还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定期聘请专家进学校开展心理健康讲座,促进青少年形成健全的人格,帮助青少年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我保护能力。
良好的环境是青少年健康成长必不可少的条件。工作中,团县委十分注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改善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并以此作为为优化我县发展环境作贡献的重要切入点。
1、持续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营造维护青少年权益的良好氛围。目前,全县有市级“青少年维权岗”4个,省级“青少年维权岗”1个。在县公安局建立“青少年维权岗”,继续深化“安全学校”和“护学岗”创建活动,为青少年学生提供了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县法院“青少年维权岗”对每一名未成年犯,因人施教,因案施教,对症下药,感化未成年犯,挽救未成年人。
2、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把净化社会环境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针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混乱的状况,把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严查到底。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强化对网吧的监督与管理,倡导文明上网。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重点对无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黑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存在安全隐患等三个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二是积极净化青少年文化市场。今年7月份,认真组织配合相关部门清理查缴容易引起青少年思想混乱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以及宣扬邪教、伪科学、恐怖、暴力的出版物和淫秽色情出版物,对校园及周边的出版物经营单位重点整顿,严厉查处向学生兜售各种有害非法出版物的行为。
三是深入开展“四无”社区创建,动员各社区积极参与争创活动,进一步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无论是从青少年自身发展着眼,还是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考虑,都需要给青少年弱势群体更多的关怀和帮助。始终以做好对青少年弱势群体的教育、服务和管理为理念,充分发挥服务青年职能,切实开展帮将帮扶工作。
1、加强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帮扶工作。积极联合相关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和矫治工作,教育转化有不良行为和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中小学生、帮教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一是建立完善少年犯回访帮教工作机制。探索开展了“四访”教育活动,通过“庭前访”、“判后访”、“服刑期访”、“释放后访”,教育和挽救违法少年,使他们走上新岸。二是做好社区内青少年管理。建立了回乡释解青年档案,每回来一个就联系帮教小组进行帮教,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家庭情况,制订可行的安置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在一些方面给予倾斜,及时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加强闲散青少年和家庭困难青少年的帮教帮扶工作。通过摸底排查、建档立卡等措施,摸清底数、家庭情况、心理特征、目前状况等,做到生活上解困,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偏,就业上扶持,使帮教帮扶对象得到实际帮助。关爱进城务工青年,积极开展针对进城务工青年的培训、医疗救助活动,年初至今累计培训400余名。大学新生助学活动是团县委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之一。团县委不断完善受助学生档案,多方筹措资金,进一步扩大助学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20xx年以来,xx团县委共争取到希望工程项目8个,合计资金10万元,给希望小学建起了体育园地、美术教室、音乐教室。
3、加强“留守孩”的关爱管理工作。加大同学校的横向联系,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开通了学生管理专线电话,建立了家、校联系档案,学生成长档案,建立了委托监护人制度。一是依托法律专业人士、青少年工作者、“五老”人士、自愿为青少年服务的社区青年等综合力量,采取跟踪教育、管理的方法,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思想包袱、就业难题;二是加强家长与子女的沟通,在学校开设“亲情电话”,并要求留守孩子尤其是“学困生”家长找到学校某教师做自己孩子的委托监护人,并在政教处签订协议,对高中转校生签订“借读”协议;三是突出教育管理工作,实行“留守生”普查登记,建立健全教师家访和“留守生”谈心制度,经常性的对“留守生”进行正确的心理引导,极大地填补了留守孩子的管理真空。
坚持党建带团建,切实加强社区共青团和少先队的组织建设,把进城务工青年、待业青年、下岗青年和新经济组织员工等游离于共青团传统组织体系之外的群体组织起来,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使团组织成为动员和组织青少年参与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的组织依托。
1、深化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以团建为基础、以阵地为依托,组织和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青年文明号的建设和服务。通过开展“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青年文明号助学等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加强信用教育,投身信用实践,倡导社会新风尚。
社会稳定的先锋。
3、大力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着力激发和引导青年、社区居民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健全社区志愿服务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深化服务文明县城创建、爱心助成长等志愿服务活动,活跃社区青年工作,和谐社区人际关系,服务社区建设发展。
20xx年上半年,团县委围绕综合治理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团县委将继续在县委和县综治委的领导下,按照全县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目标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构建和谐xx、创建平安xx作出新的贡献。
一年来,xx区在上级部门和区领导的重视下,认真按照中央提出的“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精神要求,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探索,确保了干部培训工作“量的增加与质的提升”有机结合,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夯实了基础。在干部培训工作一系列创新中,尤为受到关注的是加大了对干部培训的工作力度,把创新培训模式、提升培训层次放在突出位置,采取沉下去,到基层“补课”;进校门,到高校“充电”;走出去,到发达地区“换脑”等多种培训举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打开了干部培训工作的新局面。
曹子里镇党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对机关干部及村街干部的教育与培训,把对全镇干部的教育与培训作为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作为提高全镇干部整体素质的首要措施来抓。年初镇党委、政府各部门根据本口工作实际制订了本部门的教育培训计划,从目前情况看,各部门制定的教育培训计划均已落实,并有详细的培训记录,有些部门超额完成培训计划。
20xx年曹子里镇共组织村干部参加区、镇两级培训班20余期,外出考察学习2期,共培训镇村干部1500余人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四清一绿”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就如何搞好农村工作;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办法;当前农村形势、政策;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及相关制度、规定等内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农村矛盾调解工作;农村土地承包问题及解决办法;计划生育政策、妇联工作方法;城镇建设及新形势下基层组织建设方法及经验;种、养殖业科普知识等相关内容开展培训。为了更好的建设美丽乡村,镇党委组织机关干部和村干部比学先进,先后去河北屯镇、蓟县等地外出学习参观,主要内容是参观学习环境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
通过教育培训,全镇上下干部整体水平有大幅提高,为全镇今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和干部保障。
20xx年镇党委政府领导将继续加大对全镇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加大教育培训资金投入,在加强自己集中培训教育的同时,一方面,加大对外部经验的学习培训力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进行典型引路,示范教育。另一方面,以换届选举为契机,扩大培训教育面,加大对后备干部及离任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使全镇现任干部、后备干部、离任干部及全镇党员群众万众一心,为曹子里镇各项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xx年曹子里镇党委政府计划开办各类培训班20期以上,受教育层面涉及到新老干部及后备干部、机关全体干部。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党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及市委、区委有关文件精神;周边地区先进村街新农村建设及基层组织建设新经验、新做法;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财会知识及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种植、养殖实用技术;还要在换届前组织培训和座谈,在换届后组织村级干部上岗培训等。
我叫xxx,现任葛岗镇郭寨村支部书记,今天在这里能够与大家共同交流党建方面的工作我感到非常荣幸,下面把我村党建工作及下步打算向大家做一简要汇报。
郭寨村位于镇政府驻地的东北部,郑民高速杞县入口处西侧,全村有人口1752人,耕地面积2100亩。辖6个村民小组,村两委干部5名,党员36名。
工作中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村以五+n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党建助脱贫、美丽乡村等,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今年以来,我村按照《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例会制度》、《两委干部值班制度》等围绕制度建设,规范党建工作,并且在工作中每一项都落到实处,基本实现了党员干部工作、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有效推动了支部党建工作。
二是四是围绕五+n主题党日,深化党建工作。五+n主题党日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们村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按照五项规定动作,我们又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开展了观看教育片,帮农民找信息,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活动等,使党员在活动中得到教育。
三是在党建助脱贫工作中,党员积极带头开展帮扶活动,村里6名有经济基础的党员实行包保全村6户贫困,在经济、技术、解决困难上给以支助。
四是我村紧紧抓住省、市、县、乡各级推行巷道硬化的历史机遇,积极争取资金对村内2条大街6条小街1.28公里道路进行了硬化,同时我们围绕“村容整洁”这一新农村建设方针,重点在村民生活垃圾堆放、清理上做文章,制定了《环境卫生整治方案》,成了环卫组,设置了保洁员,定期对村内街道、垃圾点进行清扫和清理,目前村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井然有序。
五是我们注重新人培养。把素质高、品德好、思想上进、年轻有为的群众吸纳到党组织中来,及时为党组织补充新鲜血液,不断壮大党组织的力量,今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4人。
六是让农村无职党员“无职有位”。我村为无职党员设置了经济发展、村务监督、公共事务、思想政治四大类16个岗位。对岗位的职责做了具体要求,如勤劳致富岗要求上岗党员掌握1-2门适用技术,能带头致富并帮助群众致富;社会治安维护岗要求上岗党员对本组村民进行法制及村规民约的宣传教育,能依法或按照村规民约调解和协助处理本组治安问题。同时,我们还明确规定上岗党员不给报酬。
为了确保工作收到实效,我村组织定期考核、工作督导,把岗位责任指标细化、量化,结合党员公开承诺,要求上岗党员每半年一次向党员和群众公开践诺情况,由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村党支部组织考核。考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不称职票数达到60%的党员及时调整岗五个,有效增强了无职党员履职的责任感。
一年来,我支部党建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党委的要求,和其他先进支部比较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村集体经济基础较差,对组织建设的经费投入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整体工作推进;二是以往积累的矛盾较多,基本化解尚需一定时日;三是极少数党员党性观念不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淡薄等等,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落实。
下一步打算,我村一是利用郑民高速入口在我村的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振兴,在以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的方式建立一个500亩的生态采摘园,通过帮助提升农民的收益,改变农业种植的方式,提高农产品深入市场的水平。
二是打牢党建基础,办好党群服务站。
三是利用乡村振兴资金建设好村内基础设施,打造美丽乡村。
四是引进外地资金创办环保企业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我们将以这次党建工作会义为契机,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不断进取,政治上不断求强,在业务上不断求精,工作上不断求新,为实现我们郭寨村转型跨越发展不懈努力。
xx市司法行政系统从“快、严、深、狠、广、实”六个方面发力,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各项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发了“我为群众办实事”走访调研和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立足立法、执法、普法、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制定十八项具体举措,紧扣“六大主题”,重点推行“三亮行动”,通过目标清单“亮承诺”、责任清单“亮进度”、实施清单“亮结果”,着力将队伍教育整顿的效果转化为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强化党建工作引领,实施共建行动。依托机关支部与社区、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结对子”,落实党组织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集中开展“主题党日”、调研走访基层一线,征求各类意见建议x条,切实推动基层党建共建。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助企行动。组织x家律所x名律师为全市x余家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法律政策宣讲、合同审查等法律服务,对x件政府规章提出废止意见、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x件、非规范性文件x件,组织政府法律顾问提出涉法事务审查建议x件,审核发放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x件、执法人员资格证x件。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惠民行动。全面启动村居法律顾问年度考核,全市x个村居法律顾问全部履职到位,开展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主题的送法下基层活动x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x万余份,对x余名“法律明白人”开展培训,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意见x余条。
——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实施促和行动。抓实人民调解这一民心工程,扎实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x余起,开展人民调解预防“民转刑”“民转群”案件培训活动x场次,在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申请便民受理点,收到行政复议案件x件、受理x件、审结x件。
——推进访困解忧帮扶,实施关爱行动。落实对口帮扶措施,组织干部干警走访慰问x余户困难特殊家庭,密切关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两类人群”,成立帮教团广泛开展心理疏导、家庭慰问等活动,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
——开展法律志愿服务,实施暖心行动。组织党员干部和法律工作者x余人深入社区、学校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活动x次,解答群众咨询x余人次,全市实体、热线平台接待各类法律咨询x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x件,切实做到群众有所呼、部门有所应。下一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各项部署安排,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做好与党史学习教育、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年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司法行政岗位大练兵的“四结合”,紧盯目标任务,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环节”环环紧扣,切实把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合力。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区党工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只是要求,牢牢把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强化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持续纠正“四风”,坚持把管党治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为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
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主攻方向,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责任,营造“齐抓共管、能抓善管”良好格局。一是发挥党的引领作用。切实加强我局党的组织领导,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我局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质和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党支部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时研究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切实发挥好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逐项分解,分别落实给党政班子成员,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认真落实局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四个亲自”要求,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履行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链接无缝化,主要领导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将廉政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个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三是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主要精神、市委书记林彬杨在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新区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新区党工委书记刘武爱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全方位加强廉政领域监督能力建设。
(二)抓好思想教育,注重源头预防。
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注重从思想源头构筑防腐拒变的坚实防线。一是抓好学习教育。结合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是做好提前预警。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工作理念,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形态”,注重及时提醒,发现苗头问题就及时“拉警报”,碰纪律红线就马上“踩刹车”,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切实从源头构筑防线。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一是认真落实财务、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等工作由副局长协助分管,兴城“副职分管、正职监管、民主决策”的权利制衡机制。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等集体领导制度,凡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事项安排等重大决策,必须经领导班子和集体会议研究,坚决防治独断专行,不高大权独揽。
(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反腐倡廉深入开展。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我们抓住一切可利用的机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将反腐倡廉建设与“两学一做”、“三会一课”、“三严三实”、“以案促改”等学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通过集体学习、班子成员讲授党课、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有待加强。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以“文件落实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落实方面,存在落实力度不强现象。另一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尤其是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自觉性不强,实打实硬碰硬的少。
(二)考核体系有待完善。
考核方式比较单一,注重年终集中考核,而忽视了平时日常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缺乏常抓的韧劲。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坚定不移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我们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和中心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工作都具体抓、深入抓,确保从严治党的落实见到实效。
(二)完善考核体系。要制定明确的考核体系,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改进考核方式,将考核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注重功在平时,养成常抓、严抓的良好习惯,将考核结果同评优评先、选拔晋级、选拔任用挂钩,不让从严治党流于形式。
(三)严格追责问责,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新《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是全面从严治党得到真正落实。
打铁还需自身硬,今后,我们将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态度,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集中精力把心思用在工作落实上。抓好干部,带好队伍,搞好作风,坚守廉政底线,弘扬新风正气,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努力开创我局发展新局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县委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县残联2020年上半年的县残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县残联召开班子会议,传达学习县委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好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并且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县残联党组领导班子职责,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和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同时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日常各项工作紧密结合。
根据残疾人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措施,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对照各项措施,认真从组织领导、体制机制、阵地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入查找问题,进行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按照边查边改原则,对全县残联系统各类意识形态阵地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切实做到可管可控。要求全县残疾人工作者要牢牢把握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县残联主要领导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网络舆情处理工作,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的原则,加强网络评论引导工作,对县残联所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做到可管控,确保对舆论导向的有效调控,打好意识形态和宣传舆论主动仗,努力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强大正能量。
切实加强对残联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教育培训;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的监督,决不允许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于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的党员干部,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认真落实县委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等各项工作部署,旗帜鲜明地站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最新部署和要求上来,结合残联工作职能,管好守好阵地。
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下,我单位2020年的意识形态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但还存在着工作不规范、理论学习结合部门实际不紧密等问题。如有少数领导干部因为业务繁忙,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处理事务之中,对意识形态理论学习重视不够,为应付检查而学习,学习主动性不高;在意识形态学习中针对性不强,缺乏自己的思考,与工作联系不强等。这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狠抓落实,全面做好2020年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
一、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大了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一是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促使本单位各级干部主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之中。二是利用各种会议对职工进行了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通过宣传海报、led屏的方式,提高了职工开展创建活动的透明度,使创建活动有效地在本单位开展,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二、在创建活动中,我单位始终围绕祖国的统一,以民族团结稳定为主题,在创建活动中切实依法维护了少数民族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民族的团结与稳定,由于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少数民族职工参与社会各项经济活动日趋频繁。
三、为使创建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我单位将继续做好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工作,依法切实地维护好少数民族同胞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工作,为各民族共同奋斗、共同繁荣,全面实现小康奠定好基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师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各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师市党统明传〔2020〕19号文),按照国资公司安排,现就我单位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大了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一是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促使本单位各级干部主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之中。二是利用各种会议对职工进行了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通过宣传海报、led屏的方式,提高了职工开展创建活动的透明度,使创建活动有效地在本单位开展,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二、在创建活动中,我单位始终围绕祖国的统一,以民族团结稳定为主题,在创建活动中切实依法维护了少数民族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民族的团结与稳定,由于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少数民族职工参与社会各项经济活动日趋频繁。
三、为使创建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我单位将继续做好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工作,依法切实地维护好少数民族同胞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工作,为各民族共同奋斗、共同繁荣,全面实现小康奠定好基础。
近日,为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及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部署2019年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紧紧抓住提供优秀文化产品、优质旅游产品这个中心环节,将文化和旅游业打造成为我省重要支柱性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重点推进以下八项工作:
一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切实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放管服”改革、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组建等任务。三是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重点,建设世界级文化旅游目的地。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携手推进粤港澳人文湾区、休闲湾区建设,重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建设,以历史为纽带,充分挖掘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内文物古迹、世界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古驿道等资源,将香港文物径、澳门世界遗产旧城区和广东南粤古驿道形成“古道游”的新旅游产品,构建形成一个极富特色和历史底蕴的“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系统。加强粤港澳文艺精品、文创产品和旅游产品的优质开发供给,做好粤港澳大湾区艺术精品巡演、粤港澳青年文化之旅、粤港澳粤剧艺术交流夏令营等项目。提升湾区旅游产品及服务品质,深化在旅游产品和线路设计、境内外联合宣传促销、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合作,打造粤港澳“一程多站”等知名旅游品牌,建设粤港澳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四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和旅游需求,积极推动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实施“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专题创作计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专题创作计划”,创作推出舞剧《剑舞丹青》等一批重点剧目;加快全省基层“三馆一站两中心”建设,落实“厕所革命”建设任务,推进省级重大标志性文化工程建设,保护发展好粤剧等地方戏曲、岭南画派、广东音乐等文化精粹;传承红色基因,加强对杨家祠等的修缮保护,广泛宣传杨匏安同志等的革命事迹,推出“粤北长征路”“东纵抗战路”等红色游线精品线路。五是围绕打造广东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目标,积极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实施“文化+”“旅游+”等战略,努力将文化和旅游业打造成为广东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实现文化和旅游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的10%以上;开展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验收工作,积极推进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工作,大力发展全域旅游、红色旅游;以文旅产业推动“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人文、休闲乡村。六是强化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与传承发展,推动岭南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完成“实施100个文物保护利用项目”;不断提升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水平,组织举办非遗品牌大会,办好2019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文化和旅游部主会场等系列活动;推进民间文艺及古籍修复工作。七是增强底线意识,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的安全平稳健康有序发展。守好意识形态安全“南大门”,加强市场培育和监管,提升综合执法水平。八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同时,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今年将抓好九项基础工作,包括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广东历史文化游径和乡村旅游、南粤古驿道精品线路,基层文化设施攻坚做强和省级重大标志性文化工程建设,民办博物馆规范化管理,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和文化机构法人治理改革,民宿高质量发展,旅游厕所革命建设,艺术院团演出季和粤港澳大湾区艺术精品巡演,文艺院团改革振兴,提升“放管服”水平等。
xx局党支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在人民满意上下功夫,建设服务型政府机关,密切联系群众,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做好以学促进工作的落实,做到以问题为导向、明确任务,促使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显著提升,党内政治生活持续规范,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岗双责,落实责任。
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的意识,并始终把“识大体、顾大局、讲团结、做表率”作为加强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实抓好,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制定了《涧西区商务局党支部关于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将党建工作纳入全局目标考核体系,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了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台账,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明确责任,制定措施,确保成效。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规范组织工作运行。
一是规范党建制度。将党建工作纳入全局目标考核体系,签订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制订党建工作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抓好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年党支部共收缴党费×元,全部上缴区机关工委。三是充分运用党员信息管理平台。最大程度做到信息的完整性,及时上传“三会一课”、基层活动等图文信息,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平台内容更新。四是扎实开展机关党建阵地“八有”标准规范化建设。活动阵地内设有样式统一的桌椅、资料柜,并摆放党建类书籍。设置了荣誉墙,悬挂单位获得的荣誉奖牌,提升党员干部荣誉感;设置了公示栏,做到党务工作及时公开。室内还悬挂了党支部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党员权利和义务等制度版面,营造了浓厚的党建氛围。五是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通过每季度开展一次积分考核,引导党员积极践行“四个合格”,立足岗位创先争优。
(三)狠抓学习,提升素质,筑强战斗堡垒。
一是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内容进行学习。截至目前,我局已组织集中学习×次,领导领学×次,专题讨论×次,学习会议精神、领导讲话等×余篇。二是加强培训。通过网络观看了《×》《×》《×》《×》等专题节目,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到市民之家的党建馆、家风家训馆和廉洁文化宣传教育馆进行实地参观学习并重温了誓词。三是积极开展“三新”讲习所建设及投用。整合各类资源,规范讲习场所、丰富讲习课程,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讲习党纪党规、党史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四是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在职党员主动认领岗位,参与社区活动。截至目前,观看专题纪录片达×小时,到社区服务×次,开展讲习活动×次。
(四)学做结合,知行合一,确保工作实效。
一是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每月的第一个周二确定为“主题党日”时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次。结合庆“七一”活动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次、专题党课×次,并举办了“我荐书、我读书”活动;结合精准扶贫到嵩县栗盘村走访×次,慰问贫困户×户,为帮助村里打开农产品销路,与×家企业进行了对接洽谈。二是落实党员联系服务企业项目制度,每名党员负责与×-×个办事处对接在谈、签约项目库的更新,联系×-×个企业或项目,跟踪企业项目实施。
(一)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在政治理论学习上还有欠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有些知识的掌握只是浮于表面,仅限于了解内容,没有真正学深悟透。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联系群众、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不快,有时存在学用脱节现象。
(二)党建工作思路不清,创新意识不强。对党建工作热情不高、工作不实。对党的新思想、新理论、新要求没有及时掌握,跟不上形势的步伐。因而造成党建工作的思想还不够开放,思路还不够清晰,工作还欠创新的问题。
(三)服务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下基层社区联系群众的次数过少,活动开展内容上还比较单一。对企业发展状况掌握不够到位,不能保证每个企业都调研一遍,对于企业反应的一些棘手问题解决方法还不够多。
(一)加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提高对理论知识的领悟能力。充实学习内容,对当下的热点难点问题多关注、多讨论、多交流。
(二)理清思路,深化主题实践。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工作作风、工作方式、解放思想、提高党建工作成效为落脚点,创新党建活动载体,细化活动内容,运用好党员微信群,及时发布活动方案、学习内容,加强党建与中心工作的融合。
(三)直面问题,开展随机自查。认真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通过学习先进支部经验,不断研究改进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
(四)指导实践,坚持学以致用。要发扬“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的精神,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不断加强业务水平的提升,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当中,不断加大对经济发展问题的研究,以理论指导实践,努力在内外贸发展及招商引资工作上取得实效。
尧渡镇2020年在林长制统领下,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地工作,使全镇林业有了新的面貌。
1、全面以林长制为统领,积极落实各项林业工作。
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落实《尧渡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落实镇、村两级林长,实行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并实施部门配合联动,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坚持党政一把手作为镇级总林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为镇级付总林长,做好分片林长分片包保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并落实镇村“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的工作制度。2020年对林长制公示牌33块进行维护,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近100条,并利用各村部电子显示屏不停的滚动林长制工作有关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加强森林资源、名树古木保护,积极落实天然林商业性禁伐和公益林保护工作。
实行月巡查制度,杜绝森林采伐和征占用林地违法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全年分解下达森林采伐蓄积15000m3,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90份,办理林木采伐蓄积18560.5立方米,核实国家局交办的判读图斑96个,查处违规占用林地图斑2个,面积0.2825公顷。加强月巡查制度,杜绝滥伐林木和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的发生。2020年未出现乱挖乱占林地案件。林业案件发生率呈不断下降趋势,明显好于周边。
为了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我站联合尧渡森林派出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野生动物驯养点进行了多次巡查,要求各单位张贴《市场监督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制作隔离警示牌、登记相关管理台账及对养殖场所进行消杀工作。同时根据镇政府要求,在疫情期间全站职工在兰溪、梅林、尧舜、秋浦四个社区多个卡点值班,时间长达近2个月。
严格实施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措施,2020年完成公益林验收面积115509亩,其中国家公益林74032亩,省级公益林41477亩,核发补偿资金1767729.9元。
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加强名树古木保护,对全镇已经挂牌的名树古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更换了部分保护牌。
3、以“增绿增效”为目的努力提高林分质量,不折不扣完成植树造林各项任务,积极推进城乡造林绿化。
退化林修复6000亩;
改培珍稀树种37.7公顷。
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2020年我站紧紧抓住这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推动省级森林村庄的创建,该年度申报梅城、乃滩、大庄、汪村4个村创建省级森林村庄,目前相关创建工作已完成。
4、森林火灾预防多措并举,有害生物防治常抓不懈。
三是由镇政府遏违办队员成立半专业防火队,添加防火机具,随时应战。
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松木及其制品的监管力度。根据东至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东重防指办指示,我站会同县局、木竹检查站、森林派出所一起对辖区内35家木竹经营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查获的疫木及其制品要求按规定就地废碎、销片或烧毁。
5、积极开展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探索发展各类林业经济。
继续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扎实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探索推行集体林地入股合作经营模式。深入推进“互联网+林业”发展模式,继续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常态化。二是严格按照《东至县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搞好“三权”分置工作,全年发放经营权证10本。
三是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规范林权流转交易工作,全年处置村集体、组集体及股份分成林场规范流转。所有集体资产一律经过群众会议讨论、第三方评估、挂牌公开交易方式处置。
在林长制统领下,责任更加明确,目标更加具体,工作更加细致了。全镇紧紧围绕“护、增、管、用、活”(绿)五字做文章,不断规范完善“一林一长、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一林一策、一林一档、一林一牌”七个一。
在集体林场处置上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先议、再评估、后平台公开招标程序进行;
在林权“三变”试点改革中,人口积分式股权分配方案也是一次大胆的创新。
通过实施林长制以来,全镇山林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质量逐步得到有效提升,林业经济得到稳步发展,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山林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林区秩序健康稳定。
三、下年度工作目标。
2021年,我镇将紧贴“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目标,紧抓“制”这个保障,紧扣“治”这个落点,聚焦“五绿”,推深做事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
1、聚焦“护绿”抓资源保护。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增强林业防灾救灾能力。不断推深做实镇、村二级林长责任体系。
2、聚焦“增绿”抓绿化攻坚。实施增绿补绿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完成绿化任务1500亩。大力推进森林村庄建设,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
3、聚焦“管绿”抓护林监管。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加大违规采伐管理力度,发挥护林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围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强化日常监测、隐患整治、应急处置。
4、聚焦“用绿”抓综合效益,做精新型业态。利用我镇山水文化资源培育生态旅游和生态康养产业。以三条岭的梨园的生态游为示范点,不断扩大做强森林旅游。
5、聚焦“活绿”抓改革发展。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积极争取引进规模高效林业企业入住我镇。
我校自从接到县教育局通知以后,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对在校学生及教师的学习用书、教学用书、课外读物进行了全面清查整顿,同时加大了宣传力度,净化了校园环境,营造了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氛围,概括起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扫黄打非"工作是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我校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它和我校的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和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等多项工作结合起来抓。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江林松。
副组长:黄健郭洪朝。
组员:郭柱贵郭陈靖邓日菊周燕宇黄婷丽郭爱丽梁永锋。
二、全面检查,认真清理。
为防止有害的出版物、有害卡通画册和淫秽"口袋书"等对青少年学生的侵蚀。我校在五月初对全校学生的课外读物进行了一次大检查,清理不健康的图书。同时要求各班召开主题班会,让学生认清不良图书的危害,要远离不良读物。我校又对学生用书及教师用书进行认真检查,全面清理。对学生自已购买的图书进行仔细检查,发现有错印,漏印、字迹不清等现象及时清理,并且要求班主任教学生辨别这些盗版用书的基本特点,认识盗版的危害,以防上当受骗。鼓励学生抵制购买盗版用书,对不法商贩进行举报。我校还把减负工作和扫黄打非结合起来严禁老师给学生订教辅资料。在检查中,特别细查了是否有教师私自给学生征订教辅材料,告诫全体教师要自律,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会严肃处理。
三、打造校园文化,提升学生品味。
构建书香校园引领学生阅读。学校新建图书阅览室,充实大量的书籍,配备适合于师生的传统经典文学书籍。各班积极开展课外读书活动,引导学生读好书,读整本书。使学生可以随时与经典同行,开阔了师生的视野,陶冶了师生情操。
四、营造氛围,净化环境。
(一)学校开会时要求通过板报栏、校园网等宣传阵地,加强宣传。各年级也利用黑板报大力宣传扫黄打非,保护知识产权的内容,营造氛围,让学生,去阅读一些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相统一的优秀图书,并着手开办校图书室、阅览室,引导学生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二)校长要求年级班主任、思德课老师都上好一节扫黄打非、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制教育课,利用课堂这个阵地,向学生宣传这方面的知识。政教处联系信息课教师在学校的微机室中安装好“绿坝”软件,在技术上保证给学生一个绿色的上网环境,同时,在全校发动起文明上网公约签名活动,让学生通过签名,自觉遵守文明上网公约,科学文明上网,远离非法出版物,对学生进行宣传和监管双管齐下,促进学生快乐成长。
(三)教育学生远离网吧,上网做到健康、文明,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活动,开发了家庭教育的潜能,有力地配合了学校的教育。
2020年,我县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系列讲话精神,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现汇报如下。
1、强化了《条例》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后,县委、县政府带头,各乡镇、园区和部门均组织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让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扎根全县党员干部的心中。2月20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县发改局起草的《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针对《条例》条款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工,明确了任务、时限。
2、开展了现行政策专项清理。2月20日至3月17日,全县各乡镇、园区和县直单位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共清理营商环境有关文件25个,均未发现违反《条例》有关条款的内容,其中保留文件18个,启动修订文件4个,废止文件3个。
3、推广借鉴先进地区经验。3月16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发改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改革举措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通知》,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改革举措的专项行动,现文件要求全国复制推广的13项改革举措已基本完成;供全国借鉴的23项改革举措,大部分已基本完成,剩余6项正在推进中。
派出所消防工作方案篇十六
第一条?加强和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为了,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行所长负责制及专(兼)职消防民警专门负责与警务区(责任区)民警分片包干相结合的责任制。
第四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基础工作,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纳入公安派出所综合业务信息系统,保障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正常开展。第五条公安派出所在主管公安机关领导下实施消防监督,接受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业务情况进行抽查,各公安派出所应当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研究部署消防监督工作。
第六条主管公安机关应当将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所需业务经费列入公安经费计划,报地方人民政府解决,并做到专款专用。
第七条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工作的民警应当经过消防监督业务培训,参加消防监督业务考试,并成绩合格。
主管公安机关每年应当至少组织辖区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工作的民警开展一次消防监督业务培训。消防监督业务考试由设区市以上公安机关组织实施。第八条公安派出所依法对下列场所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二)未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范围但属于消防监督检查范围的个体工商户;??
(三)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
距离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较远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经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也可确定为公安派出所日常监督检查的范围。不得将性质重要、规模大、功能复杂的单位交由公安派出所监督。
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每年应当根据本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提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的具体对象,并征求县级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主管部门意见后,由县级公安机关批准下发执行,报设区市公安机关备案。
(四)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属于管辖范围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六)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维护火灾现场秩续,保护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
(七)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临时查封和强制执行;??
(八)法律规定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二)管辖单位消防安全登记;?
(三)消防监督检查档案;?
(四)消防行政案件档案。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内的单位每年至少检查一次。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等特殊时期应当组织专项监督抽查。第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第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第十四条公安派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情况。检查完毕,检查记录应当交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阅后签名。对记录有异议或者拒绝签名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第十五条公安派出所接到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和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举报投诉,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对其他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核查后,对属于其管辖范围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对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及时移交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查、处理。核查、处理和移交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里登记上注明。第十六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灭的;?
(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以及检查中发现本条第一款列举范围之外的其他消防违法行为,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第十七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第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消防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应当予以处罚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三)对依法给予个人一千元以上罚款,对单位五千元以上罚款及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的处罚,由公安派出所提出处罚建议,将案件有关材料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批、决定。
(四)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由主管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出具的法律文书加盖主管公安机关印章。
对需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安派出所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有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可与警务室合用);?
(二)有规章制度;
(五)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二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和民警消防监督工作成绩显著的,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第二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及民警在消防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消防监督不到位,工作严重失职,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越权执法等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利用职权搞乱摊派、乱收费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利用消防监督检查职权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的;??
派出所消防工作方案篇十七
今年上半年,我所消防安全工作在____镇党委、____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始终把辖区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从实际出发,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新路子。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重点管理,重点排查,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充分抓住春节、六月安全月等节假日为宣传重点,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共同监督、共同维护、积极推进的工作局面,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和任务,____抓工作落实。
消防安全工作事关区辖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使该项工作能扎实有效的开展,所里结合辖区实际,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有专人实际抓的工作格局。加强对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公共____所等督促指导,认真进行消防治安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做到措施有力,保障到位,防治工作出成效,安全隐患控制好。
二、加大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治安安全工作点多面大,事故发生率高,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紧密防治才能得到有效控制。我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对学校、住房密集的小区街道、企事业单位及公共____等火灾易发高危地区,充分利用宣传标语、黑板报、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____民恳谈、《________讯》等形式对广大群众及学生进行宣传,认真贯彻宣传消防及治安安全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及各级党委、____召开的各种消防安全会议精神,开展广泛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留死角,使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增强。上半年,我所共悬挂和张贴宣传标语56条,出黑板报34期,召开消防专题治安安全问题宣传会议5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000多份。
三、认真排查,严格管理,努力消除隐患。
我所____抓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设,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对学校、公共____所、企事业单位、加油点、液化气供应点、商场、____花爆竹销售点等场所进行专项整治排查,每逢节假日,特别是“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活动,我所都会安排由分管领导带队,联合工商、安监、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排查,在检查____查处6家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厂房、宾馆等单位,罚款共计30000余元。对一些隐患较大的地方,及时提出整改,并要求定期整改,使各项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总之,我所上半年的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同时积累了一些新的经验,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还很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的预防和整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各种工作方案和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努力为我镇创建“平安____”打下坚实基础。
派出所消防工作方案篇十八
为切实加强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州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结合_“5·14”、省消防安全委员会“5.22”会议精神,州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州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以夏季消防检查为牵引,以构建法治消防为着力点,推动基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夯实隐患整治、监督执法、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消防安全宣传“六项基础工作”,大力提升消防执法、科学施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行业部门监管、社会单位自我管理、群众自防自救“六个水平”,切实增强全社会火灾抗御能力,确保夏季全州不发生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州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徐廷焕兼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全州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统筹协调,促进夏季消防工作的有效开展,并适时进行督导、检查。
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文件起草、宣传发动、信息沟通和指导各县(市)、xx试验区开展好夏季消防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面。
1.排查范围。
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区域性火灾隐患、30户以上木质结构连片村寨、大型城市综合体、工业园区、养老院、福利院及医院。
2.整治重点。
(1)易燃易爆企业。
主要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维护保养不到位,日常消防检查巡查不落实,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不到位,灭火药剂储备不足,灭火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未开展演练,未按要求建立企业消防队,未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
(2)人员密集场所。
主要整治消防手续未办理,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未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不落实,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维护保养未落实,疏散通道不畅通,装修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用火用电不规范,违规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灭火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未开展演练等。
(3)文物古建筑场所。
主要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不能正常运行使用,工作人员未培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混乱,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未开展演练等。
(4)劳动密集型企业。
按照州安委会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部署要求,主要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维护保养不到位,日常消防检查巡查不落实,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
(5)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区域性火灾隐患。
重点对各地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性火灾隐患和城乡结合部开展治理,主要整治整改方案制定不符合实际,整改主体责任不落实,整改期限不明确,整改措施不落实,整改期间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等。
(6)30户以上木质结构连片村寨。
按照州政府《xx农村大村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要求,主要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水改”、“电改”、“灶改”工作缓慢,志愿消防队未建立等八项工作措施未落实的情况。
(7)大型城市综合体。
主要整治消防手续未办理,消防管理主体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运行不正常、维护保养不落实,未按规定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灭火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未开展演练等。
派出所消防工作方案篇十九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治安管理:
自____年12月21日至____年11月20日止,全所共接报警467起(其中“110”指令84起),出动警力1430人次,出动机动车辆477台次。
立刑事案件48起,破17起;立治安案件59起,破55起。
调解民事纠纷256起,提供公民求助50起,其他报警54起。
发生山林火灾16起,火灾事故1起;发生意外事件3起,死亡5人,受伤7人。
治安拘留61人次,治安罚款176人次,治安警告5人次,协助抓获伏案在逃人员4人。
(二)三口管理工作:
1、办理户口迁入155人;迁出636人;办理出生登记174人;死亡注销47人;办理身份证467份;补入遗漏54人;户籍重复删除8人;变更更正154人;人像采集率达88%。
2、现实有暂住人口167人,租赁房屋144户,已按要求完善相应档案,进行常规检查和考核。
3、对130名工作对象,9名监管人员实行月见面、季度考核、年升降管理制度,对工作对象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切实解决工作对象的生活、工作困难。降低重新犯罪率,稳定辖区的治安环境。
(三)辖区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内部单位的规范管理。
确定了三家内部单位,督促其制定内部单位管理条例并监督执行,定期举办特行、场所业主培训会议和消防培训会议。进行月常规安检和不定期突击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坚持对重点地区和要害部位的夜间巡逻,全面有效地控制社会面。
(四)强化大局意识,及时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为了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我所妥善处置涉及群众利益和社会政治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积极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化解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广泛收集各类信息,为政府和上级部门正确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情报信息。________年x月x日,____市____乡村民张____的妻子因分娩在____镇医院意外死亡。死者家属情绪异常激动,三、四十人对医院进行围堵,极易引发群体性闹丧事件。接到报警后,我所全体干警迅速赶到现场,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及医院迅速商讨解决的办法,及时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保证了事情得到平稳处置,避免了事态的激化,矛盾的扩大。同时,我所在积极做好预防工作的基础上,果断稳妥地处置了一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敏感事件。今年以来,我所配合政府进行殡葬制度改革5次,进行公路建设及重点工程建设治安秩序维护18次,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解决治安突出问题。
____镇交通发达,社会治安较为复杂,各类案件均呈多发态势,影响社会治安。今年,我所通过一手抓防范,一手抓打击,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整治突出问题,时时保持严打势头,各类案件得到了有效遏制,成效十分明显。
1、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服务经济建设的大局。
今年是经济发展年,促进经济发展一直是我所工作的重中之重。经济发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所充分认识到加强服务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市局的《实施方案》和“打造平安____,争创全国优秀”的目标,积极投入警力深入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行动。____派出所加大宣传,在七山公路等主要路段及醒目位置悬挂“开展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治理”的横幅六幅,同时全力维护重点工程顺利进行,协助政府及工程单位做好拆迁户的思想工作,及时查处滋扰工程建设的治安案件,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尽进行。提前介入各企、事业,监督其建立和实行完善的管理体制,配合其做好矛盾调处工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所为各企、事业解决劳动纠纷10余起,解决土地纠纷5起,为各单位经济的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2、打击赌博违法活动专项治理行动。
我所为优化社会风气,遏制赌博这一社会丑恶现象,开展了“禁赌”专项活动。我所本着“属地管理”、“谁审批,谁负责”和“严管、严查、严防、严处”的原则进行管理整治。对群众的举报认真核实,严肃对待,对场所重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查处。经过整治,全年集中开展清查行动13次,查处赌博案件14起,治安拘留10人,治安罚款115人。有力地震慑了涉赌违法犯罪活动。
____镇经济活跃,外来务工人员多。为消除治安隐患,解决漏管失控问题,我所开展暂注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专项整治活动。我所在组织各责任区民警月核对常住人口20户的同时,对暂住人口、出租房屋进行清理工作。目前,我辖区共有暂住人口167名,出租房屋144户。所有档案信息入网并实行月检查,季度考核制度。
4、开展“两抢一盗”专项治理活动。
为保障辖区群众的良好的生活环境,____派出所开展“两抢一盗”专项治理活动。我所坚持打、防、控并举,深入研究和掌握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发动群众广辟线索,实施精确打击。____派出所配合交警部门开展摩托车专项治理行动,加强行业管理,督促无牌证的车辆盗车管部门上牌,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盗抢摩托车辆。对各类刑事犯罪实施严厉打击,全面维护辖区的社会治安稳定。____镇____村村民付某在实施抢劫、盗窃、强奸后负案在逃。____派出所派出专管民警积极配合市刑警大队,终将付某缉拿归案,受到应有的惩罚。
5、开展“夏季攻势”专项活动。
为有力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____派出所自今年7月份以来,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夏季攻势”专项治理活动。____派出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实行“值班备勤”和二十四小时弹性工作制度,加大巡逻防范力度,适时进行全夜守候蹲点,加强对群众的安全防范宣教及对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部控。________年8月,派出所民警在夜巡中抓获正在江南化工厂偷窃的张某,对其予以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通过案件的查处,依法打击和处理了一批扰乱社会治安的部法分子,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持续稳定。
6、民用枪支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我所在上级公安机关及港口镇政府党委的全力关心和支持下,按照《____市民用枪支管理专项政治实施方案》,自今年4月份以来,开展了安全管理整治工作。共收缴非法枪支4支,收回到所统一保管枪支3支,收缴步枪子弹239发,64式手枪子弹55发,54式手枪子弹52发。规范了民用枪支使用、保管,保证民用枪支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消除了治安隐患,防止了涉枪案件的发生。
7、学校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
我辖区有中学3所,小学2所。为维护学校周边秩序,我所充分听取学校意见,明确目标,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我所对学校附近的出租屋、民工队进行检查同时配合学校上学、放学的时间,组织民警维持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加强中、小学的安全保卫工作。我辖区中、小学没有发生一起滋扰学生案件,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稳定,给师生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
8、开展“旅馆业专项整治”行动。
为加强对旅馆业的管理,我所自今年7月份以来开展了“旅馆业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5家旅馆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登记另对2家“三无”小旅社及1家无证留宿洗浴场所进行了登记造册并上报治安大队;召开旅馆业业主及从业人员会议,以会代训进一步提高业主及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法制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责任区民警及专管民警每月进行例行检查同时对旅馆业的消防安全也进行检查并予以更正;督促指导2家“三无”旅馆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和设施。
(六)做好征兵政审工作。
在征兵工作中,我所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辖区内17名体检合格者进行征兵政审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指导员____x带队赴外地队应征青年进行政审外调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征兵政审任务。
二、现工作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不断学习,加强派出所内部管理和纪律作风建设。
____派出所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为全面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锲机,狠抓队伍建设。所内严格坚持周学习、月总结制度,不断学习《人民警察法》、《内务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全所民警采取自查和互查等方式方法查找自身的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使派出所管理防范工作明显加强,所容所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派出所形象。
(二)以等级化建设为载体,全面落实公安基础工作。
我所围绕《____省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实施细则》和《____市公安局公安派出所等级化建设操作手册》,结合辖区特点,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实行民警负责制和联组协作制。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和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健全治安防空体系,及时解决治安突出问题,使群众的安全得以保障。
(三)深化社区警务建设,加强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
目前,我所在辖区内的八个责任区都设置了警务室。并按市局规范化的要求,对派出所的和警务室统一了标识。实行警情周通报制度,并以张贴周报、半月谈、月报的形式广泛宣传群众。在治安防范中,每个责任区和企、事业等重点单位都组建了社区防范队伍。群防群治队伍不断扩大,可防性、可控性案件明显下降。
(四)以社区警务为载体,构筑社区治安防控网络。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治安防控能力,我所开展了对辖区社会治安状况的摸排调查,加强“打防控”体系建设。对辖区的人口实行专人管理,确保准确掌握人口信息;同时警力下沉、警务前移,责任区民警以警务室为载体,以村委会为支撑点,以情报信息员、耳目为线,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治安防空网络,加强了情报信息的收集。目前,共有情报信息员50名,耳目30名;实行值班备勤和二十四小时弹性工作制,加大对公共复杂场所、企业周边环境、学校等重点地区、要害部位的流动巡逻,对辖区的治安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
派出所消防工作方案篇二十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治安管理:
自xx年12月21日至xx年11月20日止,全所共接报警467起(其中“110”指令84起),出动警力1430人次,出动机动车辆477台次。
立刑事案件48起,破17起;立治安案件59起,破55起。
调解民事纠纷256起,提供公民求助50起,其他报警54起。
发生山林火灾16起,火灾事故1起;发生意外事件3起,死亡5人,受伤7人。
治安拘留61人次,治安罚款176人次,治安警告5人次,协助抓获伏案在逃人员4人。
(二)三口管理工作:
1、办理户口迁入155人;迁出636人;办理出生登记174人;死亡注销47人;办理身份证467份;补入遗漏54人;户籍重复删除8人;变更更正154人;人像采集率达88%。
2、现实有暂住人口167人,租赁房屋144户,已按要求完善相应档案,进行常规检查和考核。
3、对130名工作对象,9名监管人员实行月见面、季度考核、年升降管理制度,对工作对象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切实解决工作对象的生活、工作困难。降低重新犯罪率,稳定辖区的治安环境。
(三)辖区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内部单位的规范管理。
确定了三家内部单位,督促其制定内部单位管理条例并监督执行,定期举办特行、场所业主培训会议和消防培训会议。进行月常规安检和不定期突击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坚持对重点地区和要害部位的夜间巡逻,全面有效地控制社会面。
(四)强化大局意识,及时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为了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我所妥善处置涉及群众利益和社会政治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积极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化解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广泛收集各类信息,为政府和上级部门正确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情报信息。x年x月x日,xx市xx乡村民张妻子因分娩在xx镇医院意外死亡。死者家属情绪异常激动,三、四十人对医院进行围堵,极易引发群体性闹丧事件。接到报警后,我所全体干警迅速赶到现场,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及医院迅速商讨解决的办法,及时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保证了事情得到平稳处置,避免了事态的激化,矛盾的扩大。同时,我所在积极做好预防工作的基础上,果断稳妥地处置了一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敏感事件。今年以来,我所配合政府进行殡葬制度改革5次,进行公路建设及重点工程建设治安秩序维护18次,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解决治安突出问题。
xx镇交通发达,社会治安较为复杂,各类案件均呈多发态势,影响社会治安。今年,我所通过一手抓防范,一手抓打击,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整治突出问题,时时保持严打势头,各类案件得到了有效遏制,成效十分明显。
派出所消防工作方案篇二十一
为认真做好元旦期间安保工作,北辛派出所按照市局要求,层层动员部署,狠抓责任落实,切实强化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了辖区内治安稳定,圆满完成了元旦期间各项安保任务。期间,检查各类场所30余家,巡逻盘查60余人次,为群众办理户籍业务17人次。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确保队伍安全。节日期前,所内及时组织召开会议,要求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元旦安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贯彻执行“五条禁令”等各项规定,严防队伍内部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确保节日期间安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严格值班备勤,加强治安管控。加强辖区巡逻力度,提高街面“见警率,以预防、打击现行违法犯罪为目的,假日期间,集中对集市、娱乐场所、校园周边、重点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逻管控力度,有效震慑犯罪分子,确保节日期间辖区不发生重特大案件、集体性事件。
三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确保“元旦”期间社会治安稳定,社区民警针对例年来时逢年末农民工讨薪现象比较突出的实际,深入辖区内各社区、企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全面掌握摸排辖区内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是狠抓隐患整改落实,切实做好监督排查工作。节日期间,社区民警认真组织开展防火监督检查,实行“零放过”整治,集中对辖区内的重点单位、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清查、彻底整改火灾隐患,着力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五是开展假期便民服务,树立窗口良好形象。针对元旦期间学生放假、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实际情况,户籍室采取轮流值班的方式来方便群众假日期间正常办理户口业务,并公布值班电话和户籍员电话,提倡预约服务和错时服务,尽量方便服务群众,得到辖区群众好评。
派出所消防工作方案篇二十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层公安消防监督工作,发挥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职能作用,依法履行消防监督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火灾事故调查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是指公安派出所对居民住宅区、居民社区、个体工商户、居(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主管公安机关指定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四条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实施,公安消防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公安派出所具体执行。
第二章监督检查的职权、内容和方法。
(三)对申请公共娱乐场所使用、开业或举办活动进行检查,办理有关手续并备案;
(四)协助、指导民办、义务消防队的训练,组织维护火场秩序、扑救火灾;
(五)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罚;
(六)调查处理一般火灾事故,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确定火灾责任,上报火灾统计数据。
(七)对发生在公安派出所监督管理范围内的重、特大火灾或疑难火灾,在及时出现场扑救火灾、维持秩序、抢救伤员、就地调查的同时,应迅速向主管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报告。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二)防火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落实情况;
(三)职工及重点工种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四)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
(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七)防火档案的建立健全情况;
(八)每日防火巡查的实施情况和巡查汇总情况;
(九)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测试维修保养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消防器材配备及有效使用情况。
(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定期组织演练情况。
(一)询问单位防火工作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等;
(二)查阅有关消防安全的文件和资料;
(三)查看消防设施、设备的外观、运行情况;
(四)抽查测试消防设施功能;
(五)检查灭火、疏散预案等项操作情况。
第三章监督检查工作程序。
第九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并存档备查。
第十条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之一的,民警应当责令其当场改正,填发《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三)公共场所在营业时将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不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经常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违章关闭消防设施的;
(七)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消防安全巡逻人员脱岗的;
(八)违法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大量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九)其他应当当场改正的行为。
第十一条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一)公共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
(二)违反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三)违章搭建临时建筑,影响安全布局,占用防火间距,阻塞消防车通道的;
(四)违章改变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阀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少、损坏的;
(五)建筑内安全出口、楼梯、疏散通道被封堵、占用的;
(六)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或者标识错误,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
(七)消防水源、消火栓、灭火器不足或者损坏的;
(九)室外消防设施被埋压、圈占、损坏,影响使用的;
(十)消防安全责任人不明确,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防火检查不落实的;
(十三)单位职工缺乏消防安全基础知识,岗位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的;
(十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的;
(十五)其他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的行为。
第十二条对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的,民警应当填写《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在检查后4日内发出,同时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复核后,填写《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在检查后3日内送达被检查单位;限期改正时间届满时,应当进行复查,填写《复查意见书》。
第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在消防行政执法中,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举办决定的,使用《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中的行政法律文书。
第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在填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或者《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中要坚持“一事一发”的原则,即每发现一项火灾隐患和消防问题单独填发一份通知书,单独限定整改期限。
第十五条公安派出所监督管理单位中的营业性场所开业时,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收到《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后3日内前往检查,检查后2日内应当下达《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第十六条公安派出所对管辖单位发生的一般火灾,应根据火灾现场询问、现场勘查、技术鉴定等调查情况,作出火灾原因认定。
对火灾原因难以确定的,应及时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调查确定。对已查明原因的火灾,公安派出所应当给火灾单位或者当事人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和《火灾事故责任书》,并在自作出之日起7日内送达到当事人。
公安派出所列管单位发生的重、特火灾事故,由上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调查。
每月2日前,公安派出所应当将前一个月的《火灾报告表》报送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第十七条公安派出所应告知当事人,对所作出的火灾原因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自收到《火灾原因认定书》和《火灾事故责任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火灾事故发生地主管公安机关或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重新认定。
第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应建立健全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处罚、火灾事故调查处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监督基本情况、消防法律文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等消防监督业务档案。
第十九条公安派出所在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事故调查职责时,依法填发《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和《复查意见书》等相关消防法律文书,以公安派出所名义作出,加盖公安派出所印章。
第二十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公安消防机构授权管辖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重点单位防火档案,并提请本级公安机关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对按照《消防监督管辖规定》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检查一次。对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抽样性监督检查。对非重点单位可随机检查。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可以决定警告和对个人50元以下,对法人和其他组织1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处罚以公安派出所的名义作出,加盖公安派出所印章。
对个人50元以上、对法人和其他组织1000元以上罚款和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没收消防产品和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派出所报送消防机构审核同意,以消防机构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加盖公安消防机构印章并执行。
第二十二条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消防机构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决定,由公安消防机构执行。
第二十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派出所依法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主管该公安派出所的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二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及其民警在消防监督工作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等级评定派出所和评先创优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十五条公安派出所及其民警在消防监督工作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不达标的,按照派出所考评办法有关规定予以扣分。
第二十六条公安派出所及其民警在消防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发现重大火灾隐患不及时处理、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没有法律依据、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处罚和采取强制措施的;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品牌的;
(五)索要、接受或者无偿占有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
(六)向被检查单位强行摊派各种费用和乱收费用的;
(七)其它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把消防监督工作纳入派出所工作目标责任制中。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或考评办法由市、州公安局制定。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使用的消防法律文书统一由公安消防机构印制。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所称“以下”包含本数,“以上”不包含本数。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吉林省公安厅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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