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监管工作总结(优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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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监管工作总结(优质18篇)
时间:2023-11-10 06:09:11     小编:JQ文豪

总结不仅仅是对已经发生的事情进行回顾,更是为了更好地指导未来的行动。总结的语言要简洁明了,表达思路要清晰易懂。下面是一些经典的总结范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屠宰监管工作总结篇一

按照市、区x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xx区商务委依据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商务委的指导下,在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生猪屠宰行业监督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没有出现生猪产品的食品安全事件,实现了自身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目标。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区商务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了专门科室负责生猪屠行业监管工作,成立了xx市xx区商业法规监督检查所作为执法主体,负责生猪屠宰行业的执法工作,并增加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力度。目前,我局从事生猪屠宰的执法人员从两年前的8人增加到现在18人,使得执法力度、执法频度大大增强,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一是对企业管理、肉品检验和屠宰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屠宰专业知识,提高企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

二是督促屠宰企业建立稳定的生猪货源基地。定点屠宰企业以签订协议、合同等方式建立稳定的生猪货源基地,确保货源基地所产生猪不含“瘦肉精”等违禁投入品。建立严格台账制度,对每一批生猪来源的省、市、县、养殖场名称、所有者姓名、数量、销售去向等基础数据进行详细登记造册,实现可追溯制度。

三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硬件设施改造,提高检测水平。为防止含“瘦肉精”的猪产品流向市场,把好宰前关,根据市、区商务部门的要求,区定点屠宰企业配备了“瘦肉精”检测装置,对每一批生猪都要进行宰前抽检,“瘦肉精”的抽检率已达到3-5%。

四是建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做到专人负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市商务委安排了专项资金,鼓励企业无害化设施升级改造,建立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实现对无害化处理过程的时时监控。

五是区商务委执法人员对xx第五肉联厂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委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检查屠宰企业9次。重点检查定点屠宰企业的生产条件、管理情况、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特别是对该厂的生猪宰前停食静养12小时进行了监督检查,以保证出厂肉品质量。检查中,要求该企业如发现病害生猪,要查清病因及时作无害化处理,每日无害化处理情况报区商务委。截止到目前(7-11月),共检出宰前病死猪590头,无害化处理生猪肉品64131公斤。

区商务委始终把打击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通过采取部门协作、公布举报电话等有效措施,严打生猪屠宰中的违法行为。通过治理整顿,私屠滥宰得到有效控制,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屠宰量大幅度上升,今年1-11月份共屠宰生猪1461472万头,优质品牌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产品质量、肉品安全得到有效保证。

结合重大节假日,会同工商、动监等部门对水屯批发市场、xx回龙观商品交易市场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生猪产品销售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从而有效的杜绝了注水肉及病害肉流入市场,确保全区人民吃上放心肉。

积极推行“场厂挂钩”制度,强化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农副产品市场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建立“场厂挂钩”制度。企业利用现代化连锁物流建设配送系统,推进品牌经营,建立安全猪肉品专柜、专卖店、连锁店,为群众吃上放心肉提供便利。目前,xx第五肉联厂有销售网点1000余家,产品畅销于xx各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部队机关院校、社区和xx、内蒙、xx、xx等市场,产品的销售在xx占有30%的份额。

从目前的生猪屠宰执法工作来看,由于私屠滥宰窝点多隐藏于城乡结合部的外来人口聚集区,又大都为弱势群体,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对发现的私屠滥宰行为多数不会向有关职能部门举报,因此给我们的查处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我区的城乡结合部及偏远地区,从而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行业,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业的管理,提高屠宰企业的管理水平。

三是继续加大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力度,对生猪私屠滥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杜绝注水肉及病害肉流入市场,确保全区人民吃上放心肉。

四是在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进行监管的同时,将联合其他职能部门继续对市场、超市等生猪产品的销售情况进行检查,尤其对少量存在的私屠滥宰现象进行查处,以确保消费者食肉安全,维护肉品市场秩序。

屠宰监管工作总结篇二

20xx年以来,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稽查队全体同志共同努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2、加大执法力度。稽查队伍一般情况下保证7-8人,在公安、动检、工商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查两章两证是否齐全,严格打击市场上白板肉、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经营行为,同时,生猪屠宰办公室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培训,加强稽查队队员的知识和业务学习,以保证稽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3、乡镇集贸市场整改成效显著。稽查队配合各乡镇政府,重点检查各集贸市场,对市场的猪肉产品进行检查,逐步规范市场,通过重点整顿工作,市场上的猪肉产品证章齐全,有效保证了猪肉食品的安全。

4、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换证工作。

1、争取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宣传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提供经费保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抽调公安、动检等部门的人员,确保到位,同时通过电视等媒体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肉食品的鉴别、消费等常识,以取得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

2、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当前,我县生猪定点屠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现象还时有发生,推进乡镇定点屠宰还有不少困难,超市和农贸市场购肉渠道还不尽规范。针对这些问题,下阶段,我们要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要加快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乡镇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领导,充实执法人员,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创造必要条件。

3、加强部门协调和乡镇联动,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私屠乱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

4、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对卫生差、设备简陋的屠宰场进行治理整顿,对整顿不符合要求的屠宰场进行关停。

屠宰监管工作总结篇三

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近定点屠宰工作总结两年来,一直面临着诸多的矛盾和问题,期间曲曲折折,断断续续,几度反复。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各成员单位的紧密配合和生猪定点屠宰办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区定点屠宰场重新选址新建,并正式营业。从而有效遏制了私屠滥宰和销售病死猪病害猪的违法行为,保障了市场肉品的供应质量,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树立了南岳对外开放旅游精品形象,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我区定点屠宰工作自1996年实施以来,由于严重不符合《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xx省定点屠宰场(厂)设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加之近两年企业内外矛盾加剧,难以调缓,20xx年8月中旬,区定点屠宰场自行决定停产,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再入底谷。为应对区定点屠宰场停产,根据岳政办纪 [20xx]24号文件精神,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实行屠商自行宰杀,市场集中检疫的应急措施。市食安委、市屠宰办来岳检查工作时,均要求我区尽快改变这种模式,恢复正常的定点屠宰工作秩序。自去年下半年始,我局理清思路,认真思考区定点屠宰发展方向,并积极邀请区领导、各成员单位召开专题研讨会议。同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督促区定点屠宰场重新选址,添置、改进和完善软硬件设施,力争达到法定设置要求,并组织人员多次深入市场,召开个体屠商会议,调缓个体屠商与区定点屠宰场之间历史形成的恩怨矛盾,取得了一定成效,区定点屠宰场新址建设完工,并于今年7月28日正式营业,实行屠商自行收猪到屠宰场统一检疫、宰杀模式。

(一)领导重视。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并成立了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商务局,负责日常管理和稽查工作,加强对定点屠宰的监管。

(二)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根据上级商务部门和区食安委的安排,我局精心组织开展了“迎建国60周年”猪肉质量安全百日专项行动和中秋、元旦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执法车辆40台次,收缴未经检疫猪肉、问题猪肉130余公斤。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有力的打击了违法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确保了全区建国60周年等重大节假日期间肉食品安全,促进了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提高。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重树稽查队的良好形象,对稽查人员进行了调整,把原有的3名队员(临时工)全部清退,从机关重新抽调了3名同志重组稽查队。为了加强稽查人员的责任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屠宰办组织稽查队员多次进行《生猪定点屠宰条例》及相关法规集中学习,并开展以老带新和传帮带活动。

(四)认真落实“放心肉”工程建设。在实施“放心肉”工程中,我局首先从源头抓起,即:抓屠宰场生猪进场关、肉品出场关,使肉品质量得到保障。在市场监督中,与各执法部门联动进行专项检查,严把肉品质量关,同时,与定点屠宰场签订“放心肉”工程责任状,将责任量化到各部门。

(五)严格“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为了确保“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这项工作按照政策规范运行,我局向屠宰场下发了相关国家政策文件和有关资料,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进行申请、填报、补贴,目前,这项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正在全面规范开展。

(六)日常监督管理。一是督促了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签订的`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和出场生猪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要求,加强了对出场生猪肉品的把关,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二是检查了区生猪定点屠宰场是否认真执行了一系列管理制度:生猪肉品检验检疫制度、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生猪进场出场台帐登记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屠工上岗登记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屠宰场场长职责、屠宰场工作人员职责等,要求定点屠宰场工作人员严格按制度操作。三是要求定点屠宰场每日必须登记生猪进场及出场详细情况,制定生猪每日进出场登记台帐,要求每日肉品品质检验检疫人员及开票人员都要对当日进场生猪及出场生猪肉品登记台帐进行签字备查,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要求加强责任心,认真值班,严禁缺岗脱班,严禁检人情疫,严禁开人情票,严禁偷漏税费,严把生猪及其肉品的出入场关口。

1、我区定点屠宰场场地设施整体水平不高,难以确保生猪屠宰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亟需加大投入、提高整体水平。检疫、检验设施、病害肉处理设施有待改善,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定点屠宰场内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2、屠宰场新址开业时间不长,还处在试营业期,许多屠商都持互相观望态度,真正进屠宰场实行代宰的不多。

3、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定点屠宰工作本身难度大,由于部门之间权限不清,工作人员互相推诿,推卸职责,工作开展不协调,配合不够强,致使屠宰市场存在漏洞。

4、当前,我区屠宰办缺乏正式编制、人员和经费,成为阻碍定点屠宰工作推进的重要原因。

1、督促屠宰场在设施设备、内部管理等方面提高整体水平;组织屠宰场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2、对屠宰场和各屠商进行深入的思想工作,努力化解相互之间的矛盾。同时,加大对屠宰市场的监管,打击私屠滥宰和各类不法行为。

3、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建立监管责任网,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共同承担起维护生猪屠宰工作的责任 。

4、争取区领导的重视,解决区屠宰办的编制、人员和经费,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

1、狠抓定点屠宰场生猪管理工作中的软、硬件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规范管理,确保定点屠宰工作上水平。

2、强化稽查人员的思想建设,进一步做好各方面的服务管理工作,加大稽查力度。

3、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4、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

5、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6、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及技术知识学习培训。

屠宰监管工作总结篇四

20xx年定点屠宰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屠宰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认真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对本乡的定点屠宰进行监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定点屠宰工作,今年加强了工作力量,进一步保证工作经费。年初成立了乡定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由副乡长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公卫办、动防站、学校、派出所、财政所等为成员单位,并成立了xx乡定点屠宰服务中队,由xx任中队长。为了进一步做好我乡定点屠宰工作,乡政府与各相关单位签定了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责任状,明确了职责,进一步规范了管理。

1、屠宰场基本情况

我乡今年新修了xx乡定点屠宰场,更新了设备,配强了屠宰工作人员,截止到现在我乡300头的定点屠宰任务已全部完成。年初与宰场负责人签定了定点导屠宰场服务责任书,明确了屠宰场的管理和安全职责;对定点屠宰场卫生条件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实行“三证”制度;

二要做好消毒、预防工作;

三要做好检疫,检验工作;

四要实行记录、存档制度。严防注水肉、病害肉和未经检疫检验的.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保证人民食肉安全。

2、“放心肉”工程的实施和肉品市场监督检查情况

在实施“放心肉”工程中,我首先从源头抓起,即抓屠宰场屠宰程序、工艺流程、检疫、检验,层层把关,使肉品质量得到保障。组织动防站、公卫办、工商所等职能部门对肉品市场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回检查,使群众吃上放心肉。今年联合检查3次,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查处经营无检疫合格证明白肉200多公斤,依法予以补检处理,并处罚款800元。并在节假日期间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专项检查,严把肉品质量关。

屠宰监管工作总结篇五

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及州商务局的领导下,为做好“放心肉”工程,我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克服困难,不断完善,根据省、州的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现简要总结如下,保靖县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半年工作总结。

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涉及面广,与人民的生活密切相关。我们通过反复宣传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新《食品安全法》,使生产经营者准确了解法律,以知法、懂法、遵纪守法,从而达到合法生产经营,从源头上确保市民安全消费。20xx年6月完成生猪定点屠宰量21888头,比去年同期增加15.6%,完成今年计划的52%,城区定点屠宰进场率、检疫率达100%,无害化处理31起;猪源调运和存栏工作运行正常,猪肉市场供应稳定。具体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们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查处病害肉31起,计2560公斤,严厉打击了白板肉、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要求各大宾馆、酒店、学校、工厂、单位食堂等必须使用从屠宰场加工的、并经过检验合格的猪肉产品,并签订肉制品安全责任状。对屠宰场设备、加工、工艺流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加工标准执行。为确保生猪产品的质量,我们做到宰前检疫,宰中、宰后检验的形式,严把检疫、检验质量关,坚决杜绝有问题的猪肉上市。半年来我们联合相关单位,对全县生猪屠宰和销售环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5次,通过专项整治,规范了定点屠宰管理,建立了猪源——加工生产——消费的肉制品安全生产各环节全程监管机制,工作总结《保靖县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半年工作总结》。

(二)结合全国开展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对生猪屠宰场进行全面整治。一是搞好调查摸底。对屠宰场明查暗访,调查是否有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通过近一个月的调查摸底,没有出现使用非法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二是集中整治。2月下旬根据州商务局、公·安局、畜牧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7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定点屠宰负责人签订告知承诺书,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制度。特别是把好生猪入场检疫关、进场猪检疫率100%,对每批次生猪,不同产地生猪进行抽样检测,没有出现有瘦肉精残留现象,严格执行生猪屠宰和肉品检验操作规程在屠宰过程中检疫、检验同步进行,检疫、检验率达100%。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源头可追溯制度,落实生猪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单位食堂、学校用肉与定点屠宰场挂钩,严格实行不合格肉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

(三)在重大节假日和h1·n1甲型流感发生期间我们坚持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市民正确对待疫情,消除人们对疫情认识误区,维护肉市稳定,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吃上优质肉、放心肉、平价肉。

(四)加大乡镇屠宰点建设。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食品安全法》的精神,在分管领导李义副局长的.带领下,定点屠宰办全体人员到年屠宰量大、人口密集的6个乡镇开展调研(葫芦、清水坪、碗米坡、复兴、普戎、水田河镇),并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乡镇动物防疫部门共同确定乡镇屠工,对屠工进行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并要求其签订责任书。

(五)屠宰场的设备改造。为了贯彻落实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精神,加快屠宰场升级达标步伐,我局积极筹备屠宰设备改造资金,我县迁陵屠宰场无害化设备建设正在进行,预计在7月底可以投入使用。

(一)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的长效管理机制。

当前,我县生猪定点屠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现象还时有发生,推进乡镇定点屠宰还有不少困难,集体食堂、小餐馆、小作坊和农贸市场购肉渠道还不尽规范。针对这些问题,下阶段,我们要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要加快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乡镇的执法力度。要按照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肉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领导,健全办事机构,充实执法人员,提供经费保障,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吃“放心肉”创造必要条件。

(二)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

(三)加大对乡镇屠宰点资金投入。乡镇屠宰点虽然已经成立了,但是乡镇屠工缺乏信贷支持,无力购买全套屠宰设备,屠宰设备部分不全甚至大部分不全的现象很普遍,希望上级给予支持。

(四)加大对各乡镇屠工的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建立屠工有效管理机制,落实屠工责任制。

屠宰监管工作总结篇六

在市商务局、市定点办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市上关于上报工作总结的通知精神,我屠宰场全面分析和总结了本场xxxx年的工作。

一、一条完善的全自动羊屠宰线,配备相应的消毒、冷藏设备和独立的`密闭式包装生产线。

二、 xxxx年公司经过技术和设备设施改造,建成全密闭分割包装车间,冷冻冷藏库已建成,屠宰设施完备。

三、我屠宰场xxxx年全年屠宰羊只xxxxx只,合格率为xxx%。

四、在登记、记录、检查等我场全面施行了具体化、细致化、明确化,同时加强了对全场车间、羊圈等场所的清扫和消毒,全年消毒共xx次,消毒车辆xxxx台,消毒面积xxxx平方米。

五、本年度全面配合定点办和农牧局检疫等工作,得到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本场在全面完成和落实好xxxx年工作的同时,对xxxx年的工作计划如下。

2、本场将依据国标,重点突出的对车间进行改造,建成现代化屠宰间,设计轨道,隔成放血间、剥皮间、成品间的国标任务。

3、本场以后业务状况,要配备现代化电脑自动控制生产线,引进世界上先进优良羊种,在严格的防疫卫生控制下,进行生产、加工和运输,最后到达餐桌的绿色一条龙服务。

4、本场以后与屠宰户要建立风雨同舟,合作共赢的双向机制,并要招聘专门饲养、技术和疾病预防,检查的专家进行管理。

5、重点加大对羊只的检查检疫,加大消毒面积、消毒次数,完全杜绝各类传染病的发生、传播,保证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屠宰监管工作总结篇七

两年来,一直面临着诸多的矛盾和问题,期间曲曲折折,断断续续,几度反复。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各成员单位的紧密配合和生猪定点屠宰办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区定点屠宰场重新选址新建,并正式营业。从而有效遏制了私屠滥宰和销售病死猪病害猪的违法行为,保障了市场肉品的供应质量,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树立了南岳对外开放旅游精品形象,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我区定点屠宰工作自1996年实施以来,由于严重不符合《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xx省定点屠宰场(厂)设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加之近两年企业内外矛盾加剧,难以调缓,20xx年8月中旬,区定点屠宰场自行决定停产,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再入底谷。为应对区定点屠宰场停产,根据岳政办纪[20xx]24号文件精神,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实行屠商自行宰杀,市场集中检疫的应急措施。市食安委、市屠宰办来岳检查工作时,均要求我区尽快改变这种模式,恢复正常的定点屠宰工作秩序。自去年下半年始,我局理清思路,认真思考区定点屠宰发展方向,并积极邀请区领导、各成员单位召开专题研讨会议。同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督促区定点屠宰场重新选址,添置、改进和完善软硬件设施,力争达到法定设置要求,并组织人员多次深入市场,召开个体屠商会议,调缓个体屠商与区定点屠宰场之间历史形成的恩怨矛盾,取得了一定成效,区定点屠宰场新址建设完工,并于今年7月28日正式营业,实行屠商自行收猪到屠宰场统一检疫、宰杀模式。

(一)领导重视。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并成立了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商务局,负责日常管理和稽查工作,加强对定点屠宰的监管。

(二)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根据上级商务部门和区食安委的安排,我局精心组织开展了“迎建国60周年”猪肉质量安全百日专项行动和中秋、元旦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执法车辆40台次,收缴未经检疫猪肉、问题猪肉130余公斤。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有力的打击了违法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确保了全区建国60周年等重大节假日期间肉食品安全,促进了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提高。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重树稽查队的良好形象,对稽查人员进行了调整,把原有的3名队员(临时工)全部清退,从机关重新抽调了3名同志重组稽查队。为了加强稽查人员的责任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屠宰办组织稽查队员多次进行《生猪定点屠宰条例》及相关法规集中学习,并开展以老带新和传帮带活动。

(四)认真落实“放心肉”工程建设。在实施“放心肉”工程中,我局首先从源头抓起,即:抓屠宰场生猪进场关、肉品出场关,使肉品质量得到保障。在市场监督中,与各执法部门联动进行专项检查,严把肉品质量关,同时,与定点屠宰场签订“放心肉”工程责任状,将责任量化到各部门。

(五)严格“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为了确保“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这项工作按照政策规范运行,我局向屠宰场下发了相关国家政策文件和有关资料,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进行申请、填报、补贴,目前,这项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正在全面规范开展。

(六)日常监督管理。一是督促了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签订的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和出场生猪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要求,加强了对出场生猪肉品的把关,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二是检查了区生猪定点屠宰场是否认真执行了一系列管理制度:生猪肉品检验检疫制度、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生猪进场出场台帐登记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屠工上岗登记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屠宰场场长职责、屠宰场工作人员职责等,要求定点屠宰场工作人员严格按制度操作。三是要求定点屠宰场每日必须登记生猪进场及出场详细情况,制定生猪每日进出场登记台帐,要求每日肉品品质检验检疫人员及开票人员都要对当日进场生猪及出场生猪肉品登记台帐进行签字备查,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要求加强责任心,认真值班,严禁缺岗脱班,严禁检人情疫,严禁开人情票,严禁偷漏税费,严把生猪及其肉品的出入场关口。

三、存在的问题。

1、我区定点屠宰场场地设施整体水平不高,难以确保生猪屠宰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亟需加大投入、提高整体水平。检疫、检验设施、病害肉处理设施有待改善,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定点屠宰场内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2、屠宰场新址开业时间不长,还处在试营业期,许多屠商都持互相观望态度,真正进屠宰场实行代宰的不多。

3、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定点屠宰工作本身难度大,由于部门之间权限不清,工作人员互相推诿,推卸职责,工作开展不协调,配合不够强,致使屠宰市场存在漏洞。

4、当前,我区屠宰办缺乏正式编制、人员和经费,成为阻碍定点屠宰工作推进的重要原因。

1、督促屠宰场在设施设备、内部管理等方面提高整体水平;组织屠宰场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2、对屠宰场和各屠商进行深入的思想工作,努力化解相互之间的矛盾。同时,加大对屠宰市场的监管,打击私屠滥宰和各类不法行为。

3、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建立监管责任网,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共同承担起维护生猪屠宰工作的责任。

4、争取区领导的重视,解决区屠宰办的编制、人员和经费,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

五、下步工作打算。

1、狠抓定点屠宰场生猪管理工作中的软、硬件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规范管理,确保定点屠宰工作上水平。

2、强化稽查人员的思想建设,进一步做好各方面的服务管理工作,加大稽查力度。

3、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4、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

5、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6、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及技术知识学习培训。

屠宰监管工作总结篇八

生猪定点屠宰关系到人民的肉食品安全,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我县商务局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xx]493号)及自治区商务厅、盟商务局有关文件要求,积极行动,妥善部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三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逐一进行了审核。积极行动,妥善部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此次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总结如下:

突泉县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大兴安岭南麓,总面积4889.5平方公里,辖6镇3乡、188个行政村、464个自然屯,总人口31.5万。目前我县共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家,突泉镇内1家,兴泉肉联厂;乡镇级2家,永安镇兴安屠宰场和杜尔基屠宰场。兴安屠宰场是我县小型乡镇级屠宰厂。其中杜尔基屠宰场是经贸委分管市设立的老屠宰场(设立于1995年以前),由于其卫生环境标准、设施设备达不到要求,经商务局、动物检疫所、环保局三家联合严查审核,决定暂停经营,停业整顿。兴泉肉联厂是我县原国营企业,现正在升级改造中。永安镇兴安屠宰场是我局在乡镇级设立的试点企业,该企业规模较小、设备简单、建筑面积在平方米。由于我县9个乡镇没有小型猪的屠宰厂,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规定,上市猪肉必须来自于屠宰企业。为了让偏远乡镇的群众百姓吃上“放心肉”,而设立的试点屠宰厂,根据我县实际,交通不便的偏远乡镇设立小型定点屠宰场势在必行。所以决定保留乡镇两家屠宰点,并逐步设立其他乡镇的屠宰点,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

接到相关通知要求后,立即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县商务、动检、财政、环保、畜牧、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参加了会议,会上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下设办公室到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协调。

(二)、部门协作,配合密切。

4月初,我局会同环保、动检予以联合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并将审核清理结果进行汇总、总结、备案,并及时上报。

(三)、督促检查,突出重点。

商务、环保、动检三部门切实履行检查职责,主动介入,全力支持这次生猪定点屠宰场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指导督促屠宰企业针对审核表标准分步实施,并及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

一是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基本条件明显改善。通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各定点屠宰企业从环境卫生、基本设施、各项制度等方面得到了明显改善。此次审核清理,正在整改提升2家、停业整顿1家。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产能力明显增强。严格生猪定点屠宰行业准入和管理,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实施方案附件《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核清理标准》,强化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约束作用,推动生猪屠宰企业加大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诚信体系建设,不断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一是屠宰达标改造难度大。乡镇各屠宰场基础设施薄弱,要进行改造存在很大的难度。这次主要是各企业因建厂比较早,很难达到要求标准,各企业正在加大力度进行整改,确保达标。

二是屠宰企业相关设备比较落后。机械化程度低,大部分手工操作,环境卫生条件差。

认真开展全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对规范生猪屠宰市场行为,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都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是积极督促杜尔基屠宰场办理环评许可证。二是配合各屠宰场改造升级。

三是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保证全县生猪屠宰行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四是继续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充分利用本次审核清理工作的有利契机,加快推进压点减能,为我县实施“放心肉”体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屠宰监管工作总结篇九

按照《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和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政办发明电[20pc]25号《关于对重点区域开展检疫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县重点区域开展检疫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为抓好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县专门召开3次工作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各部门、各乡镇高度重视活禽经营市场环节禽流感防控工作,增强做好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并下发民动防[20pc]1号《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我县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学习领会政办发[20pc]204号《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国办发[20pc]8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及农医发[20pc]11号《关于印发《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县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三、开展工作情况。

1、加强管理,积极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展开了禽类养殖大户的排查,进一步了底数摸清,做到心中有数,严格登记造册。畜牧局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了禽类养殖大户的排查,共检查养鸡大户6家。

2、提高监督意识,加强禽类经营者管理。

在全县范围内,我县开展针对禽类经营者的管理,进一步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了市场内的监督,并严禁市场外的经营销售。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无滥出证、出假证情况,共检查活禽市场经营点4家。经过自查县礼拜天消费家禽200-300只左右,其他时间为60-80多只;家畜礼拜天200-300只左右。

3、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清理整顿市场。

为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放心消费。主要采取加大市场的监管,清理整顿市场,主要对餐饮业、烤肉点、活禽交易环节等重点部位,进行定期不定期地监督检查。共检查餐饮业12家、烤肉点8个、肉品市场17个。根据20pc年2月4号县长办公会议确定,现在的屠宰场迁出人口密集区,地点定在县奶牛场,离人口密集区3公里,主要是牛、羊、家禽的屠宰。

4、规范市场活禽宰杀行为,逐步推行定点屠宰。

为规范市场管理,加强活禽的宰杀点消毒、通风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行“活禽的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来加强质量和卫生监管,确保禽肉鲜、安全。共检查屠宰点2次2个点。家禽佩带标识上,正在着手筹备阶段。牲畜的标识,管理上较好,屠宰回收率在80%左右。

5、加强水禽检测,提高预防能力。

为加强水禽的监督管理,主要采取对水库、渔湖、草湖等重点部位的监控。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由于措施制度到位,目前没有疫情发生。

6、抓好制度建设,推行规范化管理。

加强了检疫监管,重点抓好了制度建设,逐步推行禽类免疫标识制度、定点屠宰制度、经营市场定期休市制度、活禽抗体定期监测制度、市场高暴露从业人员医学监测制度、养殖大户定期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市场内部管理制度、禽类及禽类产品安全信息公示投诉受理制度、经营管理自律制度、活禽经营市场休市消毒制度、监督检疫制度、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等,来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7、消毒检查站执法情况。

一是动物检疫消毒检查站,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消毒检查工作的规定进行执法;二是抓好了消毒站制度建设,明确职责任务;三是查证验物,秉公执法,截止到目前,共检查拉运牲畜车辆11辆,牲畜754头(只)。没有出现违法拉运牲畜的现象,严防了和田地区的“东大门”;四是规范技术服务,认真消毒,无违规出证、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发生。

8、畜禽免疫情况。

一是年初到现在,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全县开展了三次大普查工作,县没有发生禽流感和口蹄疫。二是2月1日到现在,全县20pc年上半年计划免疫家禽75462只,实际完成54905只,完成计划的73%。此项免疫工作计划在2月15前全部完成。三是在活畜禽交易市场和重点养殖区域,对易感畜禽采集适量血清,进行了免疫抗体抽监,共抽检只,并做好了血清抽检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存在问题:

1、上级部门文件下发晚,我县开展工作相对较慢。

2、家禽屠宰点,迁出人口密集区资金没有落实。

3、现在的家禽屠宰点条件差,卫生和管理上不规范。

4、家禽农贸市场不规范,没有按照文件要求及时落实。

5、家禽标识,正在计划阶段,没有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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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监管工作总结篇十

20xx年,我县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认真贯彻《生猪管理条例》及自治区关于畜禽定点屠宰文件精神,严厉打击私屠乱宰现象,强化定点屠宰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定点屠宰是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才能使定点屠宰工作不断推进。一是组织各屠宰厂(场)加强继续在各定点屠宰厂(场)法律法规标准化要求等知识的学习,宣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和自治区、自治州文件精神,统一定点屠宰厂(场)业主的思想认识,依法按要求做好定点屠宰;二是通过县电视台、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定点屠宰的必要的意义。三是严厉打击私乱宰现象,对查获的私屠滥宰的案件进行暴光,提高广大群众对定点屠宰工作的认识,使其自觉维护和支持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四是建议县人民政府调整了定点屠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定点屠宰工作领导的机构建设,基本上达到了社会上下统一认识,使我县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对我县屠宰定点厂(场)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加强对乡镇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根据上级文件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关闭了不合格的原县牛羊定点屠宰厂实行了异地搬迁,引进一家投资企业,投资×××余万元修建了一座现代化的牛羊定点屠宰场肉联厂已于今年2月正式营业,该企业是一家养殖、屠宰、销售一体化的企业,在县城内设立×××个牛羊放心肉店,受到了各族人民群众的欢迎,平抑了肉类价格,丰富了市常对×××定点屠宰厂进行了进一步整顿规范,同时建议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对现行生猪屠宰厂进行现代化的'改造。

20xx年利用上级培训机会,将我县生猪、家禽、牛羊肉品品质检验员进行了调查,实行了全部轮训,持合格证上岗。同时与县畜牧局协调,加强委派检疫人员培训和管理,凡是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不准出厂,不合格肉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使“放心肉”质量不断提高。

完善肉类市场“一证一卡”准入制度,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严格执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的原则,特别是我局会同工商、畜牧、卫生、公安等部门对全县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次大检查,对管理混乱的屠宰厂(场)立即进行停业整顿并限期整改。对农贸市场进行×××次拉网式大检查,彻底把违规进市肉、私屠滥宰肉、注水肉、病害肉清理出消费市场及各经营场所,对宾馆、饭店集体伙食单位、加工肉制品单位进行了专项整治,建立肉品购入登记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对不按规定购入的畜禽产品,给于严肃处理,共计检查肉店(点)×××次,没收并销毁不合格牛羊肉、生猪、家禽共计700公斤,下发×××份整改通知书,立案×××起,查处私屠乱宰案件×××起,确保各族人民吃上“放心肉”。

屠宰监管工作总结篇十一

以来,我市牲畜定点屠宰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着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牲畜定点屠宰管理,强化肉品市场监管,积极参与商务综合执法,确保了全市猪肉质量安全,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1-6月份,全市共屠宰牲畜39369头,与上年同比增长4.00%;其中屠宰生猪37929头,与上年同比增长5.01%,菜牛1440头,同比下降了18.45%。

根据企业提出的申请,我办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和《生猪定点屠宰厂审核换证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小型屠宰厂应达到的标准和条件进行了分解细化,制定了换证审查验收方案,按照《方案》和标准分解表逐项进行审查。4月18日至5月16日,我们组织畜牧、环保等部门对我市中心屠宰厂(场)进行了现场审查,并当场责令城区中心屠宰场进行延期整改,延期整改至9月底前。

我办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贯彻于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取得了实效。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6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由副局长苏继雄带队在滨江公园、商业步行街设立了咨询服务台,制作了展示宣传版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对怎样识别放心肉等食品安全常识进行了现场宣讲,发放了安全知识资料3000余份,接受咨询的群众达600余人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建立监管信息公开制度。

屠宰办人员进驻屠宰厂(场),深入一线,严格把关,不断完善各项防控措施和制度。一是强化责任,监督和指导屠宰厂(场)健全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等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购、屠宰、检验和检测生猪,对违规收购屠宰生猪的,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二是监督屠宰企业严把生猪来源关,积极配合畜牧部门严格查验生猪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发现可疑情况,采取强力有效措施;三是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主动会同畜牧等部门,督促驻厂(场)检疫人员、屠宰企业对生猪及生猪产品全面落实好检疫检测制度,做到屠宰检疫率达到100%,动物耳标回收率达到100%,对屠宰环节“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抽样检测实施同步检测。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规范生猪屠宰行为秩序,根据商务部等九部局《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及2月15日全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们制订了实施方案;通过专项审核,使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的生产条件得到了改善,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肉品出厂质量得到了进一步保障。积极推进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对不合格的定点屠宰点予以关闭。

一是抓好肉品安全专项工作,完成定点屠宰宰杀量,确保肉品的出厂合格率达100%,让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根据娄底市商务局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根据国家商务部第九部门,省商务厅、娄底市政府先后召开电视会议和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审核清理工作。

三是根据市小型屠宰厂设置规划要求,推进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有力保证各项环节规范有序进行。

四是根据上级的要求,对无害化处理资金落实到位,资料整理归档,做到万无一事,迎接检查。

屠宰监管工作总结篇十二

按照市、区*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区商务委依据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商务委的指导下,在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生猪屠宰行业监督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没有出现生猪产品的食品安全事件,实现了自身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目标。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区商务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了专门科室负责生猪屠行业监管工作,成立了**市**区商业法规监督检查所作为执法主体,负责生猪屠宰行业的执法工作,并增加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力度。目前,我局从事生猪屠宰的执法人员从两年前的8人增加到现在18人,使得执法力度、执法频度大大增强,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一是对企业管理、肉品检验和屠宰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屠宰专业知识,提高企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

二是督促屠宰企业建立稳定的生猪货源基地。定点屠宰企业以签订协议、合同等方式建立稳定的生猪货源基地,确保货源基地所产生猪不含“瘦肉精”等违禁投入品。建立严格台账制度,对每一批生猪来源的省、市、县、养殖场名称、所有者姓名、数量、销售去向等基础数据进行详细登记造册,实现可追溯制度。

三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硬件设施改造,提高检测水平。为防止含“瘦肉精”的猪产品流向市场,把好宰前关,根据市、区商务部门的要求,区定点屠宰企业配备了“瘦肉精”检测装置,对每一批生猪都要进行宰前抽检,“瘦肉精”的抽检率已达到3-5%。

四是建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做到专人负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市商务委安排了专项资金,鼓励企业无害化设施升级改造,建立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实现对无害化处理过程的时时监控。

五是区商务委执法人员对**第五肉联厂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委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检查屠宰企业9次。重点检查定点屠宰企业的生产条件、管理情况、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特别是对该厂的生猪宰前停食静养12小时进行了监督检查,以保证出厂肉品质量。检查中,要求该企业如发现病害生猪,要查清病因及时作无害化处理,每日无害化处理情况报区商务委。截止到目前(7-11月),共检出宰前病死猪590头,无害化处理生猪肉品64131公斤。

区商务委始终把打击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通过采取部门协作、公布举报电话等有效措施,严打生猪屠宰中的违法行为。通过治理整顿,私屠滥宰得到有效控制,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屠宰量大幅度上升,今年1-11月份共屠宰生猪1461472万头,优质品牌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产品质量、肉品安全得到有效保证。

结合重大节假日,会同工商、动监等部门对水屯批发市场、**回龙观商品交易市场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生猪产品销售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从而有效的杜绝了注水肉及病害肉流入市场,确保全区人民吃上放心肉。

积极推行“场厂挂钩”制度,强化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农副产品市场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建立“场厂挂钩”制度。企业利用现代化连锁物流建设配送系统,推进品牌经营,建立安全猪肉品专柜、专卖店、连锁店,为群众吃上放心肉提供便利。目前,**第五肉联厂有销售网点1000余家,产品畅销于**各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部队机关院校、社区和**、内蒙、**、**等市场,产品的销售在**占有30%的份额。

从目前的生猪屠宰执法工作来看,由于私屠滥宰窝点多隐藏于城乡结合部的外来人口聚集区,又大都为弱势群体,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对发现的私屠滥宰行为多数不会向有关职能部门举报,因此给我们的查处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我区的城乡结合部及偏远地区,从而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行业,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业的管理,提高屠宰企业的管理水平。

三是继续加大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力度,对生猪私屠滥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杜绝注水肉及病害肉流入市场,确保全区人民吃上放心肉。

四是在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进行监管的同时,将联合其他职能部门继续对市场、超市等生猪产品的销售情况进行检查,尤其对少量存在的私屠滥宰现象进行查处,以确保消费者食肉安全,维护肉品市场秩序。

屠宰监管工作总结篇十三

按照《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和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政办发明电[20pc]25号《关于对重点区域开展检疫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县重点区域开展检疫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为抓好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县专门召开3次工作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各部门、各乡镇高度重视活禽经营市场环节禽流感防控工作,增强做好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并下发民动防[20pc]1号《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我县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学习领会政办发[20pc]204号《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国办发[20pc]8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及农医发[20pc]11号《关于印发《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县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1、加强管理,积极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展开了禽类养殖大户的排查,进一步了底数摸清,做到心中有数,严格登记造册。畜牧局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了禽类养殖大户的排查,共检查养鸡大户6家。

2、提高监督意识,加强禽类经营者管理。

在全县范围内,我县开展针对禽类经营者的管理,进一步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了市场内的监督,并严禁市场外的经营销售。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无滥出证、出假证情况,共检查活禽市场经营点4家。经过自查县礼拜天消费家禽200-300只左右,其他时间为60-80多只;家畜礼拜天200-300只左右。

3、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清理整顿市场。

为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放心消费。主要采取加大市场的监管,清理整顿市场,主要对餐饮业、烤肉点、活禽交易环节等重点部位,进行定期不定期地监督检查。共检查餐饮业12家、烤肉点8个、肉品市场17个。根据20pc年2月4号县长办公会议确定,现在的屠宰场迁出人口密集区,地点定在县奶牛场,离人口密集区3公里,主要是牛、羊、家禽的屠宰。

4、规范市场活禽宰杀行为,逐步推行定点屠宰。

为规范市场管理,加强活禽的宰杀点消毒、通风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行“活禽的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来加强质量和卫生监管,确保禽肉鲜、安全。共检查屠宰点2次2个点。家禽佩带标识上,正在着手筹备阶段。牲畜的标识,管理上较好,屠宰回收率在80%左右。

5、加强水禽检测,提高预防能力。

为加强水禽的监督管理,主要采取对水库、渔湖、草湖等重点部位的监控。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由于措施制度到位,目前没有疫情发生。

6、抓好制度建设,推行规范化管理。

加强了检疫监管,重点抓好了制度建设,逐步推行禽类免疫标识制度、定点屠宰制度、经营市场定期休市制度、活禽抗体定期监测制度、市场高暴露从业人员医学监测制度、养殖大户定期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市场内部管理制度、禽类及禽类产品安全信息公示投诉受理制度、经营管理自律制度、活禽经营市场休市消毒制度、监督检疫制度、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等,来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7、消毒检查站执法情况。

一是动物检疫消毒检查站,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消毒检查工作的规定进行执法;二是抓好了消毒站制度建设,明确职责任务;三是查证验物,秉公执法,截止到目前,共检查拉运牲畜车辆11辆,牲畜754头(只)。没有出现违法拉运牲畜的现象,严防了和田地区的“东大门”;四是规范技术服务,认真消毒,无违规出证、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发生。

8、畜禽免疫情况。

一是年初到现在,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全县开展了三次大普查工作,县没有发生禽流感和口蹄疫。二是2月1日到现在,全县20pc年上半年计划免疫家禽75462只,实际完成54905只,完成计划的73%。此项免疫工作计划在2月15前全部完成。三是在活畜禽交易市场和重点养殖区域,对易感畜禽采集适量血清,进行了免疫抗体抽监,共抽检只,并做好了血清抽检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存在问题:

1、上级部门文件下发晚,我县开展工作相对较慢。

2、家禽屠宰点,迁出人口密集区资金没有落实。

3、现在的家禽屠宰点条件差,卫生和管理上不规范。

4、家禽农贸市场不规范,没有按照文件要求及时落实。

5、家禽标识,正在计划阶段,没有开始实行。

屠宰监管工作总结篇十四

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7月9日,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公布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国家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实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国家财政对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予以补贴。《办法》明确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发现下列情形的,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1、屠宰前确认为国家规定的病害活猪、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生猪;。

2、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

3、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及生猪产品。《办法》还详细规定了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程序和财政补贴资金的申领程序。

《办法》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过程和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或者提供病害猪的货主虚报无害化处理数量,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办法》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办法》将于208月1日起施行。

屠宰监管工作总结篇十五

根据省商务厅《20**年山西省畜禽屠宰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山西省牛羊驴屠宰厂(场)设置规定(试行)山西省鸡鸭鹅屠宰厂(场)设置规定(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市商务局张胜来副局长、周德强科长3月10日来我县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重要指示,现将近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综合执法队伍整合情况。

县委、县政府对我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高度重视,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原政府县长张三森亲自主持,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专门成立了由政府副县长郑育敏任组长,政府办主任、商务局长任副组长,财政、编办、人事、法制等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组。县政府还以政府文件形式出台了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机构设置上,年,我们根据工作需要向县委、县政府申请成立了“xx县商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该执法大队为全额事业单位,股级建制,核定人员编制5名,队长1名。被确定为试点单位后,又增加了编制6名,增设副队长2名,升格为副科建制,执法专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目前,全队有执法人员17人,其中正式人员11人,协勤人员6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4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人,平均年龄25岁,所有人员均为全额事业编制。

二、商务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各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加强对定点屠宰厂的治理整顿、开展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等一系列措施,加大了生猪定点屠宰执法力度,净化了肉品市场。1至4月份,出动执法人员486人次,共开展执法检查89次,查处违法案件2起,查扣白条肉95公斤。进点屠宰生猪15919头,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城乡结合部定点屠宰率达到98%以上。病害肉51头,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基本实现了让群众吃上“放心肉”的工作目标。

三、进一步落实生猪定点企业整改。

通过市商务局领导的检查,暴露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此,我局分管定点屠宰工作的支部书记曹铁刚同志立即组织定点办、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召开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专项会议,要求相互配合,监督到位,人人肩上有任务,人人要将自身工作落实到位,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要在最短时间抓好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监督管理。会后,按照分工定点办工作人员进驻企业,组织企业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要求企业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工作。在定点办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台账记录员逐一认真填写台账记录。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分管定点屠宰工作的曹铁刚书记,xx县畜牧中心、环保局相关人员,带领定点办工作人员对里丰生猪定点屠宰厂、下裴李明定点屠宰厂进行逐项严格的验收,针对各定点生猪屠宰厂所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目前下裴李明定点屠宰厂已经按规定期限做出了相应的整改,里丰定点屠宰厂水质检验报告尚未办理。病害猪病死猪在无害化监督员的现场监督下,由里丰定点屠宰厂无害化处理人员进行焚烧,并拍摄焚烧病害肉品的照片,录制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全部过程。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市场的发展,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自身实际规模的现状,经市商务局张胜来副局长、信息科周德强科长同意后做出了关闭乐昌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决定,于2月25日对乐昌屠宰进行了正式关闭,现该厂大门已经用铁链锁锁住,将大门口外墙上钉有《xx县人民政府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厂(晋临曲屠准字第01号)》牌子摘除,并带回县商务局定点办。同时在该厂大门口堆放建筑垃圾,使车辆无法进入该厂。目前正在积极协商对乐昌生猪定点屠宰厂得赔付问题,一旦赔付款到位,该厂负责人将生猪定点许可证,山西省生猪定点屠宰专用章,山西省肉品品质检验章等证章上交到县商务局。

去年年底对全县牛羊禽定点屠宰点进行了摸底,我县回民牛羊定点屠宰点有8户,占据全县牛羊屠宰业的50%,为了使回民居民能吃上放心肉,尊重回民食肉习惯,按照县商务局制定的“xx县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要求,今年初在回民牛羊定点屠宰点实行公开招标,已与xx县清真寺工作人员范太平达成共识,目前工作在选址阶段。同时在3。15活动期间,出动宣传车辆10余车次,执法人员50余人次,到全县各个乡镇集贸市场,各个村庄宣传《山西省畜禽定点管理条例》,共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面对面解答群众咨询300余次,使全县人民及畜禽屠宰经营者明白畜禽定点屠宰的真正意义。

六、生猪定点屠宰环节检查情况。

3月23日上午张育文局长召开了局生猪定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定点办、综合执法大队的职责。要求定点办、综合执法大队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打好专项监督检查这一仗。同时要监督检查屠宰厂的屠宰流程、屠宰环节的`各项记录是否健全真实。下午分管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支部书记曹铁刚组织定点办工作人员、综合执法大队成员、各生猪定点屠宰场负责人,学习了县政府关于全面整治全县范围内“瘦肉精”的会议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生猪定点屠宰厂严把检疫检验关,特别是要加强对每批次生猪的瘦肉精检测,对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一律不得进厂屠宰,发现病害猪肉必须实行无害化处理,严禁不合格生猪产品出场销售;要求生猪定点屠宰厂必须健全索票索证和源头可追溯制度,认真落实肉品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进销台账登记和质量承诺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肉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

曹铁刚书记、王风海纪检组长带领定点办工作人员、局综合执法大队成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从3月24日起,针对猪肉质量安全中的薄弱环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综合执法大队进一步加强了日常巡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场行为,坚持打击私屠滥宰,严厉查处收购和屠宰病死猪,出售、运输、储存和加工病害猪肉、采购销售不合格肉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猪肉市场正常秩序,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七、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落实使用情况。

根据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和财政补贴工作的通知》(晋商秩[]103号)文件要求,局领导对此次开展病害猪无害化监督和财政补贴工作检查非常重视,根据上级政府和部门的要求,我局立即召开两次会议,一是生猪定点屠宰领导组会议,成立了商务局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商务局支部书记曹铁刚担任,副组长为商务局纪检组长王风海,现场监督人员为李前进、李源洲,成员由定点办、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组成。二是商务局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组工作人员与各定点屠宰厂(场)负责人召开了会议,说明情况,20xx年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与往年有联系,往年市、县财政补贴没有到位,20xx年抵扣,我们按上级政策和程序已将20xx年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全部足额发放到各屠宰企业和病害猪货主手里。

一、做好乐昌定点屠宰厂关停后的处理事项工作:

1、根据规划制定xx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压点方案,报上级部门。

2、关停回收乐昌生猪定点屠宰牌、肉品品质检验章和定点屠宰厂许可证;

3、监督拆除厂区有关设备,保障关停。

2、严格执行病害猪无害化现场监督员签字后,按时报县定点办,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3、各定点屠宰企业要做好每头病害猪的录像、照片资料,在每月25日报表时一同带上,便于审查上报和迎接检查。

1、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动物检疫证等材料;

2、厂区平面图、设备照片复印件;

3、人员资料(管理人员、屠宰工、肉品品质检验员、病害猪无害化人员)。

2、监督下裴畜禽定点屠宰场达标工作,年底仔转为畜禽定点。

3、监督里丰综合屠宰场达标升级工作,保障全县群众食肉安全。

1、查看各类台帐是否分类建档,并贴有标签;

2、要求各定点屠宰厂认真填写台帐、报表,不得虚报、瞒报。

屠宰监管工作总结篇十六

全区生猪屠宰专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镇生猪屠宰专项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农委、食药、工商、畜牧、公安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镇生猪屠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责任人,要求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真抓实干,全力抓好落实。现将我镇生猪屠宰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围绕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经过镇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决定,重点围绕生猪屠宰、猪肉市场经营只需开展工作,着力解决好生猪屠宰及猪肉产品销售、加工、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一是摸清底数。按照属地划分原则,各工作片对地域内生猪屠宰户、餐饮企业、集市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镇工作组成员利用一周的时间对调查摸底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并登记造册。经排查,全镇共有生猪屠宰经营业户22家,定点屠宰企业1家,生猪饲养户121家(其中规模养殖户10家),集体食堂2家,规模餐饮企业4家。调查核实后镇工作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与全部经营单位、业户签订了《猪肉经营业户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与餐饮企业和食堂签订了《肉品使用安全承诺书》,确保合法经营。二是广泛宣传。工作组成员与各工作片工作人员首先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入各村、学校、集贸市场等场所进行宣传引导,发放政策明白纸,张贴通告,公布区、镇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猪肉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取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在全镇形成了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为专项整治活动奠定了群众基础。

三是强化措施,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在与生猪屠宰户签订承诺书后,下达了全部到顾邵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屠宰,并自行拆除屠宰设备的通知。6月9日到6月12日连续四天,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出动人员56人次,车辆12台次,对21家屠宰业户进行了不间断的突击检查,对不在定点屠宰场屠宰的业户一律进行取缔,对未按照要求拆除屠宰设备的一律进行强制拆除。经整顿,目前镇内私屠滥宰现象已杜绝,违规经营现象已消失。

二、加强规范,建立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巩固提升生猪屠宰综合整治工作成果,我镇制定了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目标责任机制。按照属地划分原则,各片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对生猪养殖户、肉品加工经营业户进行等级造册,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检查机制,镇上坚持每周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工作。自6月17日来,每周都安排各部门联合起来,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屠宰户、大型超市、餐饮单位、集贸市场等进行不间断地监管检查,确保猪肉质量安全。

三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在张贴通告、发放明白纸的同时,通过各村喇叭、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公布镇监督举报电话6888169,宣传发动群众参与,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是建立奖惩机制。加强对整治活动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和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予以全镇通报,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镇要继续加大生猪屠宰工作的力度,实现生猪进屠宰场检疫率100%,病死猪、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屠宰上市的生猪产品定点屠宰率实现100%,集贸市场、超市和肉食品专卖店销售的猪肉、集体食堂和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并建立肉品进货台帐。

一是规范和整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督促加快设施改造,提高技术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强肉制品质量监管,加强对定点屠宰加工企业肉品检疫、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行先进的操作规范和标准卫生操作规程,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实现养殖、屠宰加工、销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三是严格市场准入,规范市场刘通秩序。制定落实猪肉质量安全制度,严把猪肉入市关,经营单位和经营户要做好猪肉采购的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等工作,并建立台帐制度;四是强化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组织各相关单位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集贸市场、超市和肉食品专卖店等进行检查,严厉查处销售未经检疫及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上市销售等不法行为。

下一步我镇要对生猪屠宰工作进行规范、提高,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规范市场秩序,巩固好本次生猪屠宰综合整治工作效果。

屠宰监管工作总结篇十七

第一条根据《河北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根据《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暂缓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的区域、时间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设置的畜禽屠宰管理领导机构确定。

第三条在暂缓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的区域屠宰的生猪及其产品,不得进入实行生猪屠宰的区域销售。违者按《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设置的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为畜禽屠宰的管理领导机构,其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和本省有关畜禽屠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

(二)监督、保障《办法》的贯彻和落实。

(三)审核定点屠宰场的规划、布局,帮助筹措场点配套设施建设所需资金。

(四)协调部门关系,排除推行定点屠宰工作中遇到的障碍和阻力。

第五条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为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定点屠宰管理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和本省畜禽屠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和具体实施工作。

(二)参与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定点屠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

(三)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定点屠宰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对本行政区域内定点屠宰场点执行定点屠宰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查处违反《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的行为。

(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或其设置的畜禽屠宰管理领导机构的领导下,由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会同畜牧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审查定点屠宰场点条件,由贸易(商业)部门为主,会同同级畜牧、卫生、工商等部门实施,条件合格者,发给有关证照。审查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生猪定点屠宰场点除具备《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检疫、卫生、环境保护以及屠宰生产技术条件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二)充分利用现有国有大中型屠宰企业的先进设备,并兼顾其它经济成分及中小企业。

(三)结合当地的猪源和市场销售情况,坚持适当规模经营。

(四)生猪定点屠宰场点不宜太少,应当方便群众,一般每个辖区市设四至五个,县级及县级市所在城镇设一至二个,乡镇设一个。

(五)在审查定点条件时对有关部门提出的不同意见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当地人民政府或其设置的畜禽屠宰管理领导机构决定。

第八条省辖市及回民较集中的县、乡(镇)应当设置牛、羊、禽定点屠宰场点。牛、羊、禽的屠宰加工应当按照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进行。

第九条定点屠宰场点的检疫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生猪屠宰、加工的工艺流程按照农业部、卫生部、原对外贸易部、原商业部联合下发的《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执行。

第十条进入屠宰场点的生猪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征收增值税、屠宰税和市场管理费。税务和工商部门可以派员征收,也可委托屠宰场点代收。生猪代宰的检验费和加工费按有关规定收取,收费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部门核定。

第十一条经定点屠宰的生猪及其产品,必须有定点屠宰场点的肉品检验合格证,生猪胴体必须加盖能识别定点场及日期的滚动验讫印章,方可上市销售。

第十二条市、县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按《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发放的定点屠宰许可证,应当报上级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定点屠宰证由省贸易部门统一印制。全省统一标记和编号,有效期三年,获得《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的企业,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应重新提出申请,经复查合格,换发《定点屠宰许可证》。

第十三条《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不得借用或转让。停产、停业时,须在30日内将《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关,并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屠宰监管工作总结篇十八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各界和各级政府对食用安全放心肉食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是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生猪屠宰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管理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省、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规范生猪定点屠宰,依法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净化我市猪肉市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维护生猪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教育,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建设,加强联合执法,确保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老百姓使用安全放心猪肉食品的需要基本得到满足。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1日—1月15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对生猪定点屠宰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科学消费观念和食品安全防范意识。组织生猪屠宰场点经营者集中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发放生猪定点屠宰告知书,签订生猪定点屠宰责任书,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经营者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自觉遵守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规定,依法经营。

(二)场点建设规范提升阶段(20xx年1月16日—2月28日)。场点建设应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选址、科学规划,在规定的时限内,各镇街应加快建设各自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双山、枣园、普集、相公庄、绣惠、龙山、垛庄、圣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各自屠宰场点改造提升,满足镇域内定点屠宰需求并达到屠宰场点建设标准;文祖、官庄、曹范、刁镇、宁埠、白云、黄河、辛寨、水寨、高官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新建屠宰场点,满足镇域内定点屠宰需求并达到屠宰场点建设标准。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及实际工作需要,明水、埠村街道屠宰业户可归并到邻近的镇街定点屠宰场实施定点屠宰,但必须由屠宰业户所在街道负责协调规范屠宰业户进点屠宰。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1日—4月30日)。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畜牧兽医、食药、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开展联合执法,督促各生猪屠宰业户进点屠宰,集中检疫,配合各镇街查处违法案件;各镇街牵头组织畜牧兽医站、食药所、派出所、环保所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坚决取缔私屠滥宰窝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出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生猪产品的,依据《条例》规定,责令其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督查室、畜牧兽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环保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镇(街道)组成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畜牧兽医局。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各镇街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对本辖区内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负总责;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行政执法工作,发现生猪屠宰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协调做好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市生猪肉及其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生猪肉及其产品经营、贮存、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的违法行为;市公安局负责侦办涉嫌犯罪的生猪屠宰案件;市环保局负责监督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生猪屠宰活动相关的管理工作,形成生猪养殖、屠宰、流通、加工、消费各环节监管链条,建立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从畜牧兽医、食药、公安、环保部门各抽调1人,在畜牧兽医局集中办公,开展联合执法。对暴力抗法、阻碍行政执法检查的不法行为要立案查处,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三)完善工作,定期通报。根据工作进展,刊发工作简报,及时反映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做法。同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市政府督查室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督导力度,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总结,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加强整改,确保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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