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预付费协议(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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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预付费协议(精选18篇)
时间:2023-11-10 07:14:04     小编:雅蕊

坚持锻炼身体,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总结中怎样抓住关键点,使读者一目了然?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些关于总结的经典案例,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一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法》的相关规定现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_________服务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共同遵照执行:若乙方使用甲方网站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则视为乙方同意依据甲方现行的《_________》及本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确认开通_________服务,承担购买和更换数据专用卡的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服务,_________数据专用卡服务只能提供短信和gprs业务,甲方根据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如乙方因使用甲方提供的其他服务而发生费用,应照常交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提供任何服务。本协议适用于_________数据专用卡服务。

2、为保证通信质量,乙方同意只使用甲方认可的无线网卡。乙方使用非甲方认可的无线网卡而造成无法通信及其他乙方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3、本协议项下提供的可进行国际漫游的服务的国际漫游的开通需经甲方按规定办理,国际漫游的开通情况以乙方使用时甲方与漫游地运营商的协议的存在、生效状况及内容为准,由于国际漫游的资费标准根据漫游地运营商的资费标准确定,漫游发生的费用按乙方实际使用时甲方当时的资费标准计算,甲方公布的资料仅供乙方参考;通信服务的国际漫游费用单独计算,不计入各项套餐方案和其他任何业务方案(如促销等)所包含的免费流量中,与乙方的其他费用一起收取。

4、乙方入网时,个人用户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单位用户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并保证所有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工作人员核对客户登记资料。甲方如发现乙方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止向乙方提供通信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5、乙方入网登记资料信息发生变化,须及时通知甲方。凡因乙方通信地址不详、邮政编码不准确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发出的话费帐单、用户认证信函以及其他业务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住所地(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住址或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住所)不在本市的客户,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入网:

(1)须由本市居民或本市单位提供担保,同时由担保人本人签字或担保单位盖章认可;。

(2)乙方凭有效证件,办理话费预存,预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项目由甲方确定。

在乙方未发生欠费的情况下,如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并经甲方同意,则乙方须提供新的担保人,并与甲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乙方亦可到甲方营业场所办理话费预存。如乙方既未提供新的担保人又未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有权停机。

如乙方因欠费被停机,担保人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可以解除担保合同。乙方必须提供新的担保人或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方为乙方重新开机。

乙方应保证所登记的担保人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甲方发现担保人的登记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机。

7、乙方应于每月5日至下月4日与甲方结清上月数据专用卡上发生的通信费用。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停机,并依欠费金额按每日3‰的标准加收违约金。欠费满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做销号处理,本协议自动终止。销号后,甲方有权继续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费用。

如乙方为非捆绑用户,则对其数据专用卡单独计费;如乙方为捆绑交费用户,则对其数据专用卡与所捆绑移动电话号码共同计费,数据专用卡所捆绑的移动电话号码必须为乙方的全球通移动电话号码。乙方如需改变捆绑移动电话号码,应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为有效。

8、乙方应根据自身支付能力对通信费用进行控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交费信用程度确定乙方的话费透支额度。为了保护乙方的权益,若乙方通信费用超出话费透支额度,甲方应通知乙方有关情况,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期间内交清已发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机。

9、如甲方发现乙方通信费用异常,甲方有权根据《电信条例》及其他法律的规定采取临时停机等措施。

10、若乙方对甲方收取的话费存有异议且有充分理由,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应予调查核实并作相应处理。

11、乙方申请停机,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应付费用。

12、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13、乙方转让移动电话号码使用权应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为有效。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索未结清费用的权利。

14、如乙方向甲方申请终止_________服务,应结清_________的各项费用,本协议自乙方办理完相关手续并结清所有费用后终止。甲方已收取的数据专用卡费用等不退还。

15、乙方可自行设置和解除sim卡的个人密码(pin),初始pin是1234。在连续三次输入错误的密码时将会锁卡,此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入网时所用证件)前往甲方营业厅解锁,严禁自行解锁。因人为操作不当致使sim卡损坏或永久性锁死,甲方不提供免费更换业务。

16、乙方申请开通各种新业务时,应配备具有该功能的通信设备,由于乙方通信设备功能不支持造成无法使用新业务的,甲方不负责任。

17、客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客户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凡使用客户服务密码办理的业务,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不知道乙方客户服务密码的内容。乙方应对自己的业务密码及数据专用卡的安全性负责,由于乙方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客户服务密码、业务密码泄露或数据专用卡被盗用,乙方须缴纳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应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调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不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18、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19、为改善网络通信质量,甲方有权对网络采取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措施,并以业务公告或其他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对因此导致乙方通信中断、号码更改等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因甲方通信网络整体升级,导致本入网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同意在乙方转到甲方其他网络时提供优惠,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取的各项费用不退。

通信出现故障的,甲方应在可能的情况下通知乙方并尽快修复,但对因通信故障造成的乙方损失或乙方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0、因第三方责任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1、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为乙方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2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本协议的解释权归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二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精神现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移动通信服务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为乙方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的范围内提供移动通信网络服务和客户服务,向乙方提供其申请开通的各项移动通信服务,并根据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必须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机,由于乙方使用无入网许可移动电话机所带来的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3、乙方入网后的移动电话均具有区内、国内长途和国内漫游功能。

4、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开通国际长途、国际漫游功能及各项服务功能。乙方如申请开通国际长途和国际漫游功能,须在甲方营业场所办理相关手续并预存话费,方可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使用移动电话。

5、乙方入网时,个人用户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单位用户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并保证所有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工作人员核对客户登记资料。甲方如发现乙方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止向乙方提供通信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6、乙方入网登记资料信息发生变化,须及时通知甲方。凡因乙方通信地址不详,邮政编码不准确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发出的话费帐单、用户认证信函以及其他业务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住所地(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住址或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住所)不在本市的客户,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入网:

(1)须由本市居民或本市单位提供担保,同时由担保人本人签字或担保单位盖章认可;。

(2)乙方凭有效证件,办理话费预存,预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项目由甲方确定。

在乙方未发生欠费的情况下,如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并经甲方同意,则乙方须提供新的担保人,并与甲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乙方亦可到甲方营业场所办理话费预存。如乙方既未提供新的担保人又未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有权停机。

如乙方因欠费被停机,担保人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可以解除担保合同。乙方必须提供新的担保人或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方为乙方重新开机。

乙方应保证所登记的担保人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甲方发现担保人的登记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机。

8、乙方应于每月1日至20日与甲方结清上一计费周期的通信费用。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停机,并依欠费金额按每日3%。的标准加收违约金。欠费满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做销号处理,本协议自动终止。销号后,甲方有权继续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费用。

9、乙方应根据自身支付能力对通信费用进行控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交费信用程度确定乙方的话费透支额度。为了保护乙方的权益,若乙方通信费用超出话费透支额度,甲方应通知乙方有关情况,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期间内交清已发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部分或全部通信服务。

10、甲乙双方同意:若乙方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入网或过户的,乙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超过_________元时,甲方有权通过发送短消息(以甲方短消息成功发送视为通知送达)通知乙方交纳至少_________元的预存费用。如未付的通信费用达到_________元乙方仍未交纳预存费用,甲方有权暂停为乙方提供通信服务。本条优先于第八条的适用。

11、若乙方对甲方收取的话费存有异议且有充分理由,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应予调查核实并作相应处理。

12、乙方申请停机,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停机保号费;因欠费等原因被甲方停机期间,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基本月租费。

13、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14、乙方转让移动电话号码使用权应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为有效。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索未结清费用的权利。

15、乙方要求退网时,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后方可解除本协议,甲方已收取的入网费、sim卡费、选号费等不退还。

16、乙方可自行设置和解除sim卡的个人密码(pin),初始pin是1234。在连续三次输入错误的密码时将会锁卡,此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入网时所用证件)前往甲方营业厅解锁,严禁自行解锁。因人为操作不当致使sim卡损坏或永久性锁死,甲方不提供免费更换业务。

17、乙方申请开通各种新业务时,应配备具有该功能的移动电话,由于乙方移动电话功能不支持造成无法使用新业务的,甲方不负责任。

18、客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客户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凡使用客户服务密码办理的业务,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不知道乙方客户服务密码的内容。由于乙方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客户服务密码被盗用,乙方须缴纳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应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但甲方不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19、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0、由于乙方保管不善等原因被他人非法盗打,乙方须缴纳因被盗打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应在技术上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但甲方不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21、为改善网络通信质量,甲方有权对网络采取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措施,并以业务公告或其他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对因此导致乙方通信中断、号码更改等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因甲方通信网络整体升级,导致本人网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同意在乙方转到甲方其他网络时提供优惠,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取的各项费用不退。

22、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3、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为乙方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24、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三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甲方在使用乙方个人宽带业务(以下简称“宽带业务”)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认可后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业务约定。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宽带上网业务(非固定ip地址,另有协议约定除外),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二)本协议个人宽带业务仅限甲方在申请安装的地址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行订购相应的服务功能外,乙方分配给甲方的宽带上网账号仅限同时接入一台上网终端使用,若甲方同时使用上网终端数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数量或为擅自接入其他地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或法律法规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同时有义务真实、准确地填写客户信息资料,并与乙方签订相关协议。若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实或填写的信息不准确,造成乙方无法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甲方,或导致甲方无法通过实名客户核验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须按时向乙方缴纳使用宽带业务的相关费用,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欠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在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时,有义务遵守乙方有关的业务规定,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四)甲方可通过拨打乙方的客户服务热线10086咨询乙方的业务、服务、资费等方面的信息。

(五)甲方应妥善保管个人宽带上网账号及服务密码,如因甲方保管、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若发现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上网业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

(七)如甲方安装地址已具备安装宽带上网线路所必须的入户线缆,且已不具备重新布放新的入户线缆的条件,为保障甲方自由选择乙方宽带上网业务的权利,甲方知晓一条入户线缆仅能用于接入一家运营商的宽带上网业务,并同意乙方可利旧使用甲方原有入户线缆为甲方开通宽带上网业务。

(八)甲方办理以下合约方案:

1.甲方使用乙方的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约方案,预存话费/交付调测费_____元,带宽_____,上行速率_____,下行速率_____,每月宽带费用_____元,每月魔百和收视业务费_____元,合约期24个月,合约期内使用宽带业务,24个月以后每月手机消费标准______元,安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装模式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时办理魔百和业务,选择下述方案________办理:

方案1:收视费15元/月,魔百和业务订购成功当月开始计费,按月收费,合约期2年。

方案2:两年内魔百和基础收视费0元/月。

方案3:前____个月魔百和基础收视费0元/月,后____个月基础收视费按15元/月收费。

宽带合约到期处理方式:方案合约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或变更宽带合约要求的,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按原合约方案自动续约,合约期24个月。/方案合约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宽带续约要求的,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根据客户办理选择的到期规则展示在协议上)。

魔百和合约到期处理方式:方案合约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魔百和合约要求的,方案合约期满后魔百和继续使用,按基础收视费15元/月收费。

方案说明:

1.包含手机消费标准的融合宽带在t月激活新装宽带时,激活当月含宽带使用,手机号码承诺消费标准将在宽带激活次月(t+1月)生效,宽带同时(t+1月)开始计费,一年宽带合约套餐将在t+12月到期失效,两年宽带合约套餐将在t+24月到期失效。

2.宽带合约中魔百和业务费用可计入宽带合约的消费标准中,但宽带费用不可计入宽带合约的消费标准中。

3.客户在宽带合约套餐有效期内如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消费标准更高的档次或宽带带宽更高的档次,合约套餐到期后可续费至系统当前在售的任何档次。

4.客户选择宽带合约套餐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的,如需继续使用宽带,请在合约套餐到期前到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现场办理续费或通过中国移动提供的其他办理途径办理续费,可续费资费以当期在售资费为准。

5.魔百和是乙方推出并由乙方收费的一项互联网业务服务。该业务提供视频点播等多种互动电视通信和信息服务。

6.魔百和业务到期后自动延续,如不再需要使用收视功能,需到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现场或通过中国移动其他业务受理渠道终止业务。

7.用户停、复、拆机规则。

(1)甲方办理宽带合约、以及魔百和收视业务后,合约期内所捆绑的宽带账号、手机账号不允许销户、拆机。

(2)魔百和业务与宽带的使用状态一致:若手机欠费停机,则宽带和魔百和业务相应停机,手机缴费开机后,宽带和魔百和业务于24小时内相应开机。

(九)关于用户端设备获得方式及归属权的明确:

用户端设备获得方式及归属权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办理合约方案使用智能网关(或光猫):

终端设备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需在办理业务实缴纳设备调测费人民币__0__元,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则按乙方终端采购价的100%收取赔偿金;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2.办理合约方案使用机顶盒:

终端设备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需在办理业务实缴纳设备调测费人民币_0__元,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的100%进行赔偿。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3.终端自购: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光猫、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等)为甲方出资购买,则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设备保修期为12个月。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安排为甲方安装开通宽带合约对应的业务,并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在开通时由乙方安装工程师对甲方进行相关的讲解。

(三)乙方接到甲方关于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业务的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对乙方原因造成的障碍,及时查找原因、排除障碍,除此以外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四)乙方在营业场所公布宽带业务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则、缴费规定等内容,并按照不低于以上内容的标准向客户提供服务。

(五)乙方提供的宽带网络接入服务仅限于乙方已有宽带资源覆盖的区域;。

(六)为保证服务质量,在不影响甲方的利益情况下,乙方可对”魔百和”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

(七)甲方申告”魔百和”故障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尽快修复或调通。(属于甲方电视机、机顶盒等终端设备及甲方室内线路、设备等原因造成的故障除外)。

(八)凡因国家政策变动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或终止,乙方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合理期限内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并及时予以恢复。

(九)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甲方提供的资料与实际不符;。

2.甲方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的费用;。

4.甲方搬迁至乙方暂时无法提供线路覆盖服务的地区;。

5.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政府文件等规定乙方可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终端售后服务条款。

(二)甲方使用的终端在终端保修期外的,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

(三)甲方使用的终端配件(机顶盒的遥控器、av线、高清线等)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乙方不提供配件维保。终端厂商售后点信息可通过乙方获取。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

(一)甲方使用宽带业务的具体资费详见本协议附件---业务受理单。

(二)若甲方选择手机与宽带合约型套餐,其手机必须是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手机号码,并承诺其参与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无过户或销户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乙方也将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或魔百和服务,在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交清欠费正常使用后,乙方恢复向甲方提供宽带或魔百和服务。若甲方取消宽带或魔百和业务,乙方有权按甲方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有效期内承诺的消费标准扣取相应费用。

(三)乙方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甲方对此无异议并予以完全接受。

(四)如甲方逾期不缴纳有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费用,并按照甲方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甲方欠费期间,乙方有权暂停提供宽带或魔百和业务接入服务。甲方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若本协议仍然有效的,乙方应在甲方补齐全部款项的24小时内为甲方恢复开通。

(五)宽带业务计费周期及规则根据甲方选择的业务套餐计费(详见业务受理单)。如甲方欠费,系统将自动暂停甲方的上网账号,待其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方可恢复使用,若系统暂停甲方上网账户:个月后甲方仍未补交所欠费用及违约金的,系统将注销其上网账号,本协议终止。同时乙方将保留费用催缴的权利。

(六)乙方向甲方收取的网络使用费仅限于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不包含网络上其他网络服务的任何收费服务项目的费用。

(七)如甲方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消费标准更高的档次或宽带业务带宽更高的档次,且需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签订相关协议、交纳相应费用。

(八)如甲方欲在本协议有效期满后继续使用乙方的宽带业务的,应在协议有效期届满前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在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服务。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时可选择乙方提供的当期资费方案任意档次。

第六条其它事项。

(一)乙方所提供的宽带服务速率是宽带接入的上、下行速率,即指客户终端(不含)到局端设备或园区交换机之间的线路和设备能支持的最大数据传送能力,是在理想网络条件下客户上网可能达到的最高速率。客户实际使用的网络带宽是动态变化的,取决于接入带宽、骨干带宽和客户所访问的内容提供商的带宽及设备容量和稳定性,在实际测速中,上、下行速率达到协议约定带宽速率的90%即视为达标。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乙方不可控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宽带或魔百和业务而受到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如遇政府主管部门对资费等相关内容的政策发生变化,乙方将根据相关要求,对原资费方案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方案的具体执行时间以乙方公示为准。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电脑本身系统使用所产生的问题(如:电脑感染病毒、系统故障、所安装的相应软件丢失、软件使用不当等)、电脑硬件(如:电脑显卡、显示器、硬盘、cpu、主板、内存、光驱、网卡等电脑硬件)问题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网络及其他增值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出于服务、技术和业务发展需要,实施线路抢修、服务措施更新、以及设备更新和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施工建设、技术改造与网络调整,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如上述项目将影响正常个人宽带服务的,乙方应采取短信、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之任意一种或集中方式提前予以告知,上述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甲方已经知悉。

(六)甲方承诺:不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任何经营性项目、企业上网或未经乙方许可向第三方提供服务。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经营性项目,或向第三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经营性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续费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若甲方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于企业上网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企业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续费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同时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服务并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但乙方的资费标准调整除外)。如因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协议,但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八)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与甲方填写或确认的相关业务登记单/业务受理单配套使用,相关登记凭证自动成为本协议附件。

(十)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按约定使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服务,或者协议有效期内单方面提出解除合约或违约的,甲方须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两项之和),在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和违约金之后方可终止业务。提前终止后,乙方停止余下的优惠资源。具体标准如下:

赔偿金:

(1)甲方在合约期内提前退订业务,需一次性赔付宽带业务初装费100元。

(2)甲方退还租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光猫/智能网关(价值150元/台)、机顶盒(价值180元/台)),退还的用户终端设备需满足再次租赁条件(即终端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若无法退还或不满足再次租赁条件,甲方应根据租赁用户终端设备价值进行一次性等价赔偿。

(3)甲方退还从乙方已获的话费及优惠总额。

例:甲方办理指定的融合套餐238元档200m宽带合约,合约期24个月,甲方从乙方已获的话费及优惠70元/月,甲方已履行10个月后,于第11个月违约,需赔付初装费100元+光猫/智能网关150元+已获的话费及优惠770元(11个月*70元/月)=1020元。

违约金:

(1)融合版宽带:甲方未履行月份数*套餐月租*30%。

例:甲方办理融合套餐238元档200m宽带合约,承诺在网24个月,若在第10个月提前终止,则应交违约金:甲方未履行月份数(14个月)*套餐月租(238元)*30%=999.6元。

(2)约定有每月话费消费标准宽带:甲方未履行月份数*承诺的每月话费消费标准*30%。

例:甲方办理每月话费消费标准200m宽带合约,承诺在网24个月,每月话费消费标准98元/月,若在第10个月提前终止,则应交违约金:甲方未履行月份数(14个月)*承诺的每月话费消费标准(98元)*30%=411.6元。

甲方共计需向乙方支付金额:

例:融合版宽带:赔偿金1020元+违约金999.6元=20__.6元。

约定有每月话费消费标准版宽带:赔偿金250元+违约金411.6元=661.6元。

网龄宽带:赔偿金250元+违约金0元=250元。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如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则本协议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期间与宽带续费期间一致,延续次数不限。如出现甲方申请销户、上网账户转让(指办理手机合约类套餐)、捆绑宽带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三个月、宽带欠费暂停业务三个月或宽带业务到期未续费达到三个月后被系统销户等约定的协议终止或解除情形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十二)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四

租赁方:

出租方:

价格表:门架/150一片斜撑/100幅踏板/100一块脚轮/100一块。

备注:

1.租金由租赁日起算,到归还日截止。

3.如果归还脚手架时如有损坏按照合同价格标赔偿。

4.轮子为选配配件,如需租赁需单独支付押金和计算租金。

甲方方签字: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五

为了进一步推进高科八口电话市场的繁荣,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从而进一步拓展高科八口电话在    区域的业务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开店首次向甲方购买高科八口电话,赠送312.50元的充值话费;以后乙方向甲方购买通话费为0.078元/分钟。

3、乙方自主申请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件进行高科八口电话营业。

4、乙方必须合法经营,严格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不得同时经营其它同类产品,不得随意大幅调动产品价格,一经发现取消合作资格。

5、若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对我公司的网电质量不满意,乙方可自由退出;双方合同失效。

6、公司不收现金,请按公司指定帐号汇款,出现问题公司概不负责,出现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7、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遗漏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a:            b:           。

账户:    卡号:    。

户名:张*勇            户名:张*勇        。

开户行:中国工*银行广州市第三*行 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金达分*处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了进一步推进高科八口电话市场的繁荣,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从而进一步拓展高科八口电话在    区域的业务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网关购买协议:

1、乙方开店首次需向甲方购买高科八口电话合计_______元;

2、甲方在收到乙方汇款后,用特快专递寄出高科八口电话全套设备,并电话指导安装调试,保证安装成功。

3、网关设备均由技术人员测试通过相关技术指标,全部合格后发货。

4、高科八口电话由公司负责保修一年,不是由高科八口电话质量造成的本公司网关概不退货;为了减少乙方的损失,可折算为相同等级的网电充值卡使用销售。

5、  公司不收现金,请按公司指定帐号汇款,出现问题公司概不负责,出现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6、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遗漏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a:              b:           。

账户:    卡号:    。

户名:张*勇            户名:张*勇        。

开户行:中国工*银行广州市第三*行 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金达分*处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六

根椐《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按照双方平等互利和自愿原则,为明确甲、乙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甲方接收乙方资料后,应对乙方的资料采取保密措施。乙方资料如有特别保密要求的,应在交稿前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翻译工作完成后的3天后删除翻译的原文和译文。

二、甲方应严格按照翻译标准操作程序和保证译文翻译质量进行翻译。乙方如有特殊翻译要求的,应在交稿前向甲方提出。

三、甲方应该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间交稿。甲方如遇到非人为因素而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协商解决。

四、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乙方提出需要改稿,而延误了时间,则交货时间,按理顺延。

五、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中途提出对原稿进行删减或增加内容,需另外计费。

六、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需向甲方预付总额_________%作为定金,余款将在译稿交付时即付清。

七、其他。

1.本合约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约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七

甲方(电信运营商):

乙方(用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移动电话网络服务(以下简称网络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网络服务范围。

(一)甲方在其承诺的移动电话网络覆盖范围内,向乙方提供网络服务、用户服务及乙方申请开通的各项通信服务。

(二)乙方申请开通默认服务以外的其他通信服务,应按甲方规定办理手续,并缴纳费用。其中国际漫游服务,只能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的电信运营商网络覆盖范围内享有。

第二条入网要求。

(一)乙方办理入网手续时,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

2、单位用户:提供单位介绍信、真实有效的注册登记证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二)乙方应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机或其他终端,申请开通新服务项目时,应配备具有相应功能的移动电话或其他终端,否则应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及损失。

第三条用户资料。

(一)乙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准确,并有义务配合甲方对登记资料进行核实。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正。如甲方发现乙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且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及时配合更正的,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二)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承担未尽保密义务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三)用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个人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第四条费用标准和费用缴纳。

(一)甲方应按国家相关部门核定或备案的通信费用标准向乙方收取通信费用,乙方应按甲方明示的期限足额缴纳各项通信费用。

(二)如遇国家调整通信费用标准的,应自国家规定的调整时间起按新标准执行。如遇甲方发布费用优惠方案的,应按乙方选定的优惠标准,自优惠方案确定的时间起按优惠标准执行。

(三)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纳通信费用的,甲方有权停机,且乙方每日应按欠缴金额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因甲方或甲方授权机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缴费的情况除外);甲方应在乙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的24小时内,恢复提供网络服务;欠费停机满60日乙方仍未缴清欠费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销号)和解除合同,并追索乙方欠缴的全部费用。

(四)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第五条风险控制。

(一)双方应对通信费用进行风险控制。

(二)乙方发现通信费用异常增长的,应及时进行核实,甲方应积极配合查询。

(三)乙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达到甲方明示的预消费额度时,甲方应通过发送短信息等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应按要求及时缴纳通信费用;当乙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超过预消费额度时,甲方有权停机。(本条停机不受约定缴费期限的限制)。

第六条用户服务。

(一)甲方应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示标准资费、缴费期限等信息。乙方也可通过甲方公开的客服热线了解以上信息,并咨询关于网络情况、业务知识、服务内容及各类临时性活动等内容。甲方客服热线为______。

(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移动电话发生的区内、长途及漫游通话的收费清单的,甲方应免费提供;甲方对乙方有关通信费用方面的`疑问应予以清楚、明确的解答和核实。

(三)甲方对乙方通信费用详细资料的保存期限应不低于5个月。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需要乙方支付月功能费的服务项目时,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以自助方式定制的,甲方对原始定制凭证的保留期限应不少于3个月;乙方对定制开通有异议的,应在此期间内向甲方提出。甲方擅自开通上述服务项目的,不得向乙方收取相应通信费用。

(五)甲方对乙方停机的,应提前以短信息等方式告知乙方。

(六)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公益性电话的接入服务。

第七条号码转让。

乙方转让移动电话号码使用权的,应先缴清通信费用,并持相关证件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sim(utk、uim)卡规定。

乙方可自行设置和清除sim(utk、uim)卡的个人密码(pin),初始pin是1234。连续三次输入错误的密码时将会锁卡;发生锁卡时,乙方不得自行解锁,而应携带入网时所用有效证件,前往甲方营业场所解锁。因乙方操作不当致使sim(utk、uim)卡损坏或永久性锁死的,乙方应承担换卡所需相关费用。

第九条服务质量。

(一)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网络服务,并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在甲方承诺的网络覆盖范围内,乙方向甲方申告服务障碍的,甲方应自接到申告之时起的24小时内修复或者调通;不能如期修复或者调通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免收障碍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及其他固定费用。但属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障碍的除外。

(三)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移动电话在正常使用中被停机或销号的,甲方应立即恢复,并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四)乙方在甲方承诺范围内申请开通某项服务时,甲方应在承诺的时限内予以开通(双方约定超出此时限的除外)。甲方未及时开通的,应减免乙方自申请之日至服务开通期间的基本月租费。

(五)乙方向甲方申请停止某项服务时,甲方应在受理后的24小时内予以办理。如甲方未按时停止该项服务的,乙方不承担发生该项服务的月功能费(月基本使用费),无功能费的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六)为保证乙方利益,甲方对销号的移动电话号码至少冻结90日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七)乙方发现移动电话或其他终端被他人非法盗用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服务。甲方应在技术上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甲方不承担在接到乙方停止服务通知前发生的通信费用及其他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技术进步。

因技术进步,甲方为提升服务质量对移动电话网络进行整体换代升级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至少提前90日告知乙方,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乙方可就解决方案与甲方协商,但不得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甲方在本合同外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自动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为乙方设定义务或不合理地加重责任的除外。甲方公开做出的承诺标准低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要求终止提供网络服务的,应在缴清相关费用后办理退网手续,甲方应积极予以办理。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乙方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身份证件复印处)。

年月日年月日第一联。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八

甲方(电信运营商):

乙方(用户):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固定电话网络服务(以下简称网络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固定电话服务范围。

甲方以固定电话网络与设施,向乙方提供其在入网登记单、变更单等业务登记单上所选择的服务。

第二条入网登记。

乙方办理入网、变更手续,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

2、单位用户: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登记证照副本原件或加盖红色公章的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第三条用户资料。

(一)乙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准确,并有义务配合甲方核实登记资料。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正。如甲方发现乙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且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及时配合更正的,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二)甲方对乙方和担保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由于甲方未尽保密义务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用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个人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第四条固定电话的新装与移装。

(一)乙方使用的终端设备应具有入网许可证,并妥善保管好终端设备及密码等。

(二)乙方新装固定电话,可在一定范围内自行选号。

(三)乙方属于住宅用户且新装电话同名、同址的,最多可申请3部(含isdn),申请3部以上的需办理预付费入网手续。

(四)乙方办理固定电话的移装,应先缴请在原址使用固定电话的所有费用。

(五)乙方申请固定电话新装、移装,应按甲方明示的费用标准缴纳费用。甲方应在明示的期限(城市最长25日,农村最长30日)内予以开通;因甲方原因未开通的,应每日按收取费用数额1%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费用标准和费用缴纳。

(一)甲方按国家相关部门核定或备案的通信费用标准向乙方收取通信费用,乙方应按甲方明示的期限足额缴纳各项通信费用。

(二)如遇国家调整通信费用标准的,应自国家规定的调整时间起按新标准执行。如遇甲方发布费用优惠方案的,自优惠方案确定的时间起按优惠标准执行。

(三)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纳通信费用的,甲方有权自欠费日起限制乙方电话呼出功能,且乙方每日应按欠缴金额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因甲方或甲方授权机构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缴费的情况除外)。在乙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甲方应取消呼出限制;乙方逾期30日未缴纳欠费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停机;因欠费停机满60日乙方仍未缴清欠费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撤机)和解除合同,并追索乙方欠缴的全部费用。乙方因未按时缴费被停机的,甲方应于乙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48小时内为乙方恢复网络服务。

(四)双方签订合同时,如约定缴费人为第三方,应提供第三方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第三方公章及财务章(第三方为个人的,第三方应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场签字并向甲方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当第三方不再缴费时,乙方应缴纳费用。

(五)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第六条用户服务。

(一)甲方应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示了标准资费、缴费期限等信息。乙方也可通过甲方公开的客服热线了解以上信息,并咨询关于业务的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甲方客户热线为________。

(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长途话费详细清单的,甲方应免费提供;甲方对乙方有关通信费用方面的疑问应予以清楚、明确的解答和核实。

(三)甲方对乙方原始话费数据保留期限应不低于5个月。

(四)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公益性电话的接入服务。

第七条服务质量。

(一)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网络服务,并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乙方向甲方申告通信服务障碍的,甲方应自接到申告之时起,城镇48小时、农村72小时内修复或者调通;不能如期修复或者调通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免收障碍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及其他固定费用。但属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障碍的除外。

(三)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固定电话在正常使用中被停机或销号的,甲方应立即恢复,并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四)因工程施工、网络调整、码号割接等原因,甲方如需变更已分配给乙方使用的电话号码的,应提前45日告知乙方;电话号码更改后,甲方应在45日内连续免费播放改号提示音。

(五)乙方认为固定电话被盗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甲方应在技术上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被盗用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被盗用期间的通信费用。

(六)乙方在甲方承诺范围内申请开通某项服务时,甲方应在承诺的时限内予以开通(双方约定超出此时限的除外)。甲方未及时开通的,甲方应减免乙方自申请之日至服务开通期间的基本月租费。

(七)乙方向甲方申请停止某项服务时,甲方应在受理后的24小时之内予以办理。如甲方未按时停止相关服务的,乙方不承担发生该项服务的月功能费(月基本使用费),无功能费的,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八)为保证乙方利益,甲方对销号的电话号码至少冻结90日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甲方在本合同外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自动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为乙方设定义务或不合理地加重责任的除外。甲方公开做出的承诺标准低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技术进步。

因技术进步,甲方为提升服务质量对固定电话网络进行整体换代升级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至少提前90日告知乙方,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乙方可就解决方案与甲方协商,但不得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要求甲方终止提供网络服务的,应在缴清相关费用后办理退网手续,甲方应积极予以办理。

(二)乙方要求办理过户手续的,应缴清通信费用,并持相关证件办理相应手续解除合同(新用户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入网合同)。

(三)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或允许他人在已装的电话线路上装移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利用其享有的电信服务进行其它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或未经甲方同意,转让电话使用权或擅自改变固定电话使用性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对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乙方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九

(甲方):

服务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有效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的任务和内容。

安全现。

二、工作进度计划。

合同生效后十五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交自评报告及相关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交自评报告及相关资料后十天内乙方提交评审报告。

三、经费核算。

项目总费用:----元(小写:----元)。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按合同总额预付;-万元(小写:---元),提交报告后,余额全部付清。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2、为乙方工作人员去现场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四项内容所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

5、甲方要求乙方在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评审报告时,甲方应支付加班费;。

6、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成果,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评审报告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乙方责任:

1、评审报告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工作,并向甲方交付评审报告,并对结果负责;。

3、乙方对评审报告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

4、乙方交付评审报告后,并负责联系有关上级部门及时进行审核,

5、乙方不得向外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文件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六、其他。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甲方负责组织评审和承担评审经费;。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十

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甲方聘请乙方为_________网“_________专家组”成员并根据以下协议各自履行义务:

一、甲方服务。

_________网为入网专家提供如下服务:

1.免费提供《_________网》数据库资讯产品;

2.在《_________网》发表具有入网专家自主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八、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十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加入_________成为_________网员单位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内容。

甲方支付入网费后,成为_________平台网员单位,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应的信息服务。

第二条?金额及服务期限。

一、合同金额:_________元整(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二、付款方式:甲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合同有效期暨服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届满,是否延长由双方友好协商后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权利义务条款。

一、甲方权利。

1.甲方向乙方付款后有权及时获得_________网员密码,通过网员密码使用_________平台办公功能。

2.甲方可通过_________平台发布和查询各类信息。

3.在_________今后组织的所有培训、研讨、出版、信息发布及电子商务活动中,甲方可享受乙方相应优惠的权利。

5.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交费用,乙方在甲方所交费用服务期限内保留甲方网员权利。

6.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书面申请乙方暂停信息服务,已交费不退还,但乙方应延长相应服务期限。

7.甲方可参与新会员的推广活动,并享受乙方规定的优惠待遇。

二、甲方义务。

1.甲方须真实地填写入网申请表,并提供其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甲方须遵循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不得发布失实的、有歧视的信息,甲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发布攻击政府、_____、危害社会言论;

(3)利用本网址传送、分发、储存属于诽谤、淫秽、_____、辱骂性的材料。

3.甲方有按时付款的义务。

4.甲方有按国家散装水泥办公室的要求安排相应工作、及时提供其所在地信息的义务。

5.甲方网员身份不可转让,甲方的用户名和密码是其在_________平台上的唯一身份证明,如须变更,在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后可以更改其注册资料。

6.甲方必须按照协议要求使用_________,如果甲方违反了_________使用规则,乙方有权视情况给予暂停使用的决定,并不延长相应服务期限。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有要求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并加以核实的权利。

2.乙方享有对甲方所提供信息的发布决定权,对不真实、真实性不确定、涉及损害他方利益的信息有权不予发布,或延后发布。

3.乙方有在双方约定的传播范围内发布甲方所提供信息的权利。

4.乙方有要求甲方按时交付服务费的权利,在甲方没有按约定交纳服务费时,有权暂时停止对甲方的服务,收取服务费及相应利息。如甲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补交,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必须保证不能以任何方式授权任何第三方以网员的身份使用_________平台,如甲方违反此约定,应当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对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乙方义务。

1.在甲方支付入网费即首年服务费后,乙方须在甲方款项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提供使用名称及密码。

2.乙方须将甲方入网申请表中填写的内容纳入网员数据库。

3.乙方须遵守甲方书面要求的对所提供信息传播范围的限制。如果甲方没有书面要求,视同该信息没有传播限制。

5.乙方须保证信息更新的及时性。

第四条?风险及责任承担。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方出现无法克服的实施障碍,致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的,该风险由各自承担。

二、如非乙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及时履行合同,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对甲方泄露其用户名及密码,允许任何第三方以其名义使用_________平台的行为,乙方有权对其停止服务,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在有效服务期内,因乙方与第三方合作、_________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六、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违约责任。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但承受不可抗力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五条?免责条款。

一、乙方并无随时监视_________._____._____,但保留对其实施实时监视的权利。对于他方输入的,不是乙方发布的材料,乙方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发布方必须对其发布材料的格式、内容的真实性负_____责任。

二、对于其他网址链接在_________的内容,乙方概不负法律责任。

三、乙方只是对甲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合理性审查,乙方不对此内容负保证责任。甲方应合理使用_________的各种服务功能,对其在_________上的言论及各种行为负责。

四、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时,须运用并依靠自身的技能来判断风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安全条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名称及密码只允许甲方使用,甲方负责将密码保密。如名称或密码丢失被盗,甲方须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取消原密码,重新设置新密码。

二、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改或取消甲方现有密码。

三、甲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接触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或账户;

2.没有得到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或测试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者破坏安全措施;

3.企图干涉对用户及网络的服务,包括,并不限于,通过超载,邮件炸弹或摧毁等手段;

3.未经乙方许可,发送促销、产品广告及服务的e-mail;

4.伪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十二

甲方:

乙方:

重要提示:

1.甲方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法人、非法人组织、获得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授权的依法登记的经营单位。如甲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方签署本协议应当经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并由法定代理人同时签署本协议。

2.在签署本协议前,请甲方或其代理人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

3.甲方或其代理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4.甲方所需的业务内容、办理方式以及资费方案请详见乙方的相关业务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电信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要求。

1.根据《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甲方办理入网手续时须向乙方出示有效证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甲方委托他人办理入网手续的,代理人须出示甲方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提供甲方和代理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并且配合乙方进行身份信息查验、登记,留存办理手续的记录。

2.甲方为个人用户的,办理入网时使用二代身份证。无法提供二代身份证的,可以使用的有效证件包括现役军人居民身份证、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仅限16周岁以下公民使用)、临时身份证、护照(仅限外国公民使用)、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仅限外国公民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仅限港澳居民使用)、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仅限中国台湾居民使用)。

3.甲方为单位用户的,办理入网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单位办理登记的,除出示以上相应证件外,还应当出示经办人的有效证件和单位的授权书。

4.单位用户办理移动电话入网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与每一张移动电话卡一一对应的实际使用人的有效证件,由乙方进行查验并登记实际使用人的身份信息。

5.甲方应当保证登记的信息及提供的身份信息登记资料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并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查验。甲方登记的身份信息可以通过乙方营业网点查询。如不符合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或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甲方应当及时到乙方营业网点更正或变更。因甲方登记信息不符合规定或未及时办理更正或变更手续等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申请入网时,在中国电信全国范围内登记在同一个个人用户名下的移动电话卡达到5张的,乙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不再为其开办新的移动电话卡。

7.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担保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办理相应担保手续。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电信服务质量,及时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对电信服务持有异议的,可以向乙方进行咨询或投诉。

2.甲方有权自主选择乙方依法提供的各类电信业务,有权自主选择乙方公示的资费方案,有权自主选择乙方提供的各类业务办理、咨询、查询和投诉渠道。

3.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取得入网许可的终端、设备,并负责安装、调测和维护(包括建筑内自建管线的维护)。甲方自主选择的终端、设备应当具备符合乙方网络的相应功能,否则可能无法支持所选择的电信服务,甲方将自行承担损失。

4.甲方对乙方提供给甲方使用但所有权归乙方的线路、设备或终端有保管责任,不得转借、出租、出售或赠与他人,也不得用于非乙方提供的业务中。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该等线路、设备或终端损坏、丢失的,甲方需承担修复费用或按价赔偿。

5.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交费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交纳电信费用。电信费用计费周期一般为自然月,即每月1日0时至当月最后一日24时,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逾期交纳电信费用(欠费)的,甲方须每日按所欠费用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由于通信设备产生费用清单及相关处理会有时延(如国际漫游业务等),可能会发生上一计费周期的部分电信费用计入下一计费周期收取的情况。

6.甲方可以自愿订购或退订第三方服务提供商通过乙方网络提供的增值电信服务,并同意乙方根据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委托代为收取相关费用。如甲方对代收费用有异议,可以向第三方或乙方提出,由第三方自行解决或由乙方协调第三方解决。

7.甲方对交纳的电信费用及代收费用有异议的,应当在乙方计费原始数据保存期限内向乙方提出。

8.甲方有权自主选择或终止以代扣、银行托收等方式支付电信费用,并自主到银行等机构或具备受理条件的营业网点等渠道办理相应手续。

9.甲方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依据法律法规有权进行调查的其他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提出调查要求的,乙方将依法配合。

10.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或从事下列违法活动,否则乙方有权暂停或限制向甲方提供电信服务,直至终止电信服务。由此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2)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宣扬恐怖主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散布虚假信息、诈骗信息、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7)发送违法信息或未经接受方同意发送骚扰信息或商业性信息的;。

(8)其他利用乙方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法犯罪信息或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

11.甲方不得实施或协助他人实施下列危害乙方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暂停或限制向甲方提供电信服务,直至终止电信服务。由此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6)故意制作、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或以其他方式攻击网络等电信设施;。

(7)使用未取得入网许可或可能影响网络安全、网络质量的终端设备或软件的;。

(8)危害乙方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其他行为。

12.甲方同意乙方基于提供电信服务、与甲方沟通联系、改善服务质量等目的,收集、储存并使用甲方个人信息,包括身份信息、服务数据及日志信息等。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识别仪、高拍仪、纸质表单、互联网等方式收集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拍照人像、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服务数据及日志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务过程中上传和产生的位置信息、终端信息、通话记录、使用记录、订购信息、账单等。如甲方不同意提供或不同意乙方收集、储存并使用如上的某一或某些信息,甲方将可能无法成为乙方的用户或无法享受乙方提供的某些服务,或无法达到相关服务拟达到的效果。

13.为保护公共利益、优化电信服务质量、保障甲方电信服务知情权、及时警示通讯信息诈骗、创新电信服务体验,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个人信息通过营业网点、网站、短信、互联网媒体、电子邮件、语音外呼等方式,向甲方告知社会公益、电信服务、业务使用、诈骗风险警示等信息。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其通信网络与设施覆盖范围内,向甲方提供电信服务;其中,乙方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的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覆盖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国际移动通信漫游服务及港澳台地区移动通信漫游服务。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2.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仅限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火警、匪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报警等紧急呼叫服务。

3.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成本、电信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公示电信业务资费方案。

4.乙方可以通过营业网点、网站、电话、广播、短信、彩信、电子邮件、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互联网媒体等一种或数种方式,公布、通知或告知业务种类和服务项目、范围、时限、资费方案以及其他电信服务内容。

5.乙方可以通过电话热线、营业网点、网上营业厅、掌上营业厅或短信等多种渠道为甲方提供业务办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投诉受理等服务。

6.乙方负责网络接入保障、提供相关设备的安装、调测和维护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费用等详见相关业务说明。

7.甲方向乙方申告除网络覆盖和终端设备故障外的电信服务障碍,乙方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城镇48小时、农村72小时内修复或调通。

8.乙方因检修线路、设备搬迁、工程施工、网络建设等原因可能影响正常电信服务的,应当提前72小时向社会公告,通告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广播、短信、电视、公开张贴、报纸、互联网媒体等。

9.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的电子账单服务,并有义务对账单进行解释。乙方对甲方计费原始数据保留期限为5个月(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5个月,不含当月),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如数据保留期限内甲方对电信费用提出异议,乙方应当保存相应计费原始数据至异议解决。

10.乙方可以根据对甲方实际情况的综合评估,与甲方约定一定时间内的电信消费透支额度(“信用额度”)并可以进行周期性调整。

11.乙方有权根据具体业务类型按预付方式或后付方式向甲方收取电信费用:

(1)预付方式下,甲方需预存费用。当账户余额加上信用额度(如有)不足以支付甲方拟使用的电信业务费用时,甲方应当及时充值或交费,否则乙方可暂停提供电信服务(“欠费停机”)。

(2)后付方式下,甲方累计未交的费用到达信用额度、或到达交费期时,甲方应当及时充值或交费,否则乙方可暂停提供电信服务。其中,甲方当月累计出账费用的交费期为次月[3]日至[月末]日,另有约定的除外。

(3)上述(1)、(2)欠费停机所涉业务,不包括单独的固定电话业务。固定电话业务的欠费停机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12.甲方在欠费停机之日起60日内交清费用并申请复机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费用时起24小时内为甲方恢复暂停的电信服务(“复机”)。

13.如甲方自欠费停机之日起满60日仍未交清欠费和违约金,乙方有权自欠费停机第61日起终止提供电信服务,收回相应号码(“销户”)、解除本协议,以及通过信函、电话、诉讼或委托第三方等形式追缴欠费和违约金,并可以依法向征信机构提供甲方失信信息。

14.乙方承诺对甲方个人信息依法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篡改或毁损,不得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并应用行业通行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手段(如脱敏展示、访问权限等)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使用。

四、特殊情况的责任承担。

1.甲方入网后,应当妥善保管原始票据(如押金票据等),发生遗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甲方密码是甲方办理业务的重要凭证。甲方入网后应当立即设置甲方密码,并妥善保管。为方便办理业务,乙方也可以根据甲方申请以短信等方式提供随机密码,该密码可以作为办理业务的临时凭证。

3.凡使用甲方密码或随机密码定制、变更或取消业务的行为,均被视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行为。因甲方对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4.甲方应当合理管理电信费用支出,出现异常的高额电信费用时(指超过甲方此前3个月平均电信费用5倍以上的费用),乙方一经发现,应当尽可能迅速告知甲方,如告知后未得到甲方确认的,乙方有权暂停本协议约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5.在甲方欠费停机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办理除交费、电信费用查询外的其他电信业务。

6.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8.甲方使用本协议项下电信服务过程中涉及的第三方服务(如第三方支付、银行转账、与第三方应用绑定等),由第三方承担责任。对于甲方提出的异议,乙方可以协调第三方解决。

五、协议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协议自甲方签字(甲方为自然人)或盖章(甲方为非自然人)、且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通过电子渠道、电子签名、电子协议或其他电子数据形式签订本协议的,甲方以点击确认等方式表示同意本协议的电子数据进入乙方系统的时间视为甲方签字时间。

2.甲方如终止使用电信服务,应当结清电信费用及违约金(如有),并至乙方营业网点申请销户,销户后本协议终止。

3.未经双方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甲、乙方不得将依据本协议办理的业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4.甲方申请销户时仍有余额的,其中通过银行划扣、现金等方式交纳的,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将余额一次性转入甲方指定的乙方运营的其他有效号码的账户中,或以中国电信充值卡等方式退还;甲方通过参与赠送、优惠、兑换等营销活动获取的余额,按营销活动当时的具体约定和业务规则处理。

5.因技术进步、国家政策变动、服务质量提升等原因,导致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无法继续履行时,乙方有权变更或终止该协议,但应当提前发布公告,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做好客户服务。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或解除协议:

(4)甲方未办理相关手续,自行改变电信服务使用性质、用途,或自行转让协议的;。

(5)甲方利用乙方服务从事相应活动,依法应当取得而未取得或丧失相应许可或备案;。

(6)甲方欠费停机后,逾期60日仍未交清所有欠费、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的;。

(7)有权机关要求乙方停止对甲方提供电信服务的;。

(8)甲方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继续保留向甲方追交所欠费用的权利,并有权收回甲方原使用的业务号码(销户的号码)、ip地址等电信资源。为保证甲方权益,乙方对销户的业务号码至少冻结90日,方可重新分配给其他用户使用。

8.甲方改号、销户或过户时应当主动注销或解绑在该号码上的注册或绑定的第三方应用(如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如银行验证号码)等信息、以及第三方软件,自行解除银行托收、代扣等第三方协议,自行卸载甲方加载的第三方软件,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或其他人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其他约定。

1.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请求位于()的()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对争议事项进行仲裁。

2.甲方办理各类业务所签署的业务登记单、乙方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以电子方式签署本协议的,甲方可登录乙方网上营业厅查询、下载本协议。

甲方:(签名或单位盖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年月日

甲方法定代理人或代理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名称并盖章)。

地址:(乙方单位注册地址)。

签署日期:年月日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十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加入_________成为_________网员单位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内容。

甲方支付入网费后,成为_________平台网员单位,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应的信息服务。

第二条金额及服务期限。

一、合同金额:_________元整(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二、付款方式:甲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合同有效期暨服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届满,是否延长由双方友好协商后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权利义务条款。

一、甲方权利。

1.甲方向乙方付款后有权及时获得_________网员密码,通过网员密码使用_________平台办公功能。

2.甲方可通过_________平台发布和查询各类信息。

3.在_________今后组织的所有培训、研讨、出版、信息发布及电子商务活动中,甲方可享受乙方相应优惠的权利。

5.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交费用,乙方在甲方所交费用服务期限内保留甲方网员权利。

6.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书面申请乙方暂停信息服务,已交费不退还,但乙方应延长相应服务期限。

7.甲方可参与新会员的推广活动,并享受乙方规定的优惠待遇。

二、甲方义务。

1.甲方须真实地填写入网申请表,并提供其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甲方须遵循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不得发布失实的、有歧视的信息,甲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发布攻击政府、_____、危害社会言论;

(3)利用本网址传送、分发、储存属于诽谤、淫秽、_____、辱骂性的材料。

3.甲方有按时付款的义务。

4.甲方有按国家散装水泥办公室的要求安排相应工作、及时提供其所在地信息的义务。

5.甲方网员身份不可转让,甲方的用户名和密码是其在_________平台上的唯一身份证明,如须变更,在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后可以更改其注册资料。

6.甲方必须按照协议要求使用_________,如果甲方违反了_________使用规则,乙方有权视情况给予暂停使用的决定,并不延长相应服务期限。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有要求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并加以核实的权利。

2.乙方享有对甲方所提供信息的发布决定权,对不真实、真实性不确定、涉及损害他方利益的信息有权不予发布,或延后发布。

3.乙方有在双方约定的传播范围内发布甲方所提供信息的权利。

4.乙方有要求甲方按时交付服务费的权利,在甲方没有按约定交纳服务费时,有权暂时停止对甲方的服务,收取服务费及相应利息。如甲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补交,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必须保证不能以任何方式授权任何第三方以网员的身份使用_________平台,如甲方违反此约定,应当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对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乙方义务。

1.在甲方支付入网费即首年服务费后,乙方须在甲方款项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提供使用名称及密码。

2.乙方须将甲方入网申请表中填写的内容纳入网员数据库。

3.乙方须遵守甲方书面要求的对所提供信息传播范围的限制。如果甲方没有书面要求,视同该信息没有传播限制。

5.乙方须保证信息更新的及时性。

第四条风险及责任承担。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方出现无法克服的实施障碍,致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的,该风险由各自承担。

二、如非乙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及时履行合同,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对甲方泄露其用户名及密码,允许任何第三方以其名义使用_________平台的行为,乙方有权对其停止服务,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在有效服务期内,因乙方与第三方合作、_________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六、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违约责任。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但承受不可抗力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五条免责条款。

一、乙方并无随时监视_________._____._____,但保留对其实施实时监视的权利。对于他方输入的,不是乙方发布的材料,乙方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发布方必须对其发布材料的格式、内容的真实性负_____责任。

二、对于其他网址链接在_________的内容,乙方概不负法律责任。

三、乙方只是对甲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合理性审查,乙方不对此内容负保证责任。甲方应合理使用_________的各种服务功能,对其在_________上的言论及各种行为负责。

四、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时,须运用并依靠自身的技能来判断风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安全条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名称及密码只允许甲方使用,甲方负责将密码保密。如名称或密码丢失被盗,甲方须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取消原密码,重新设置新密码。

二、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改或取消甲方现有密码。

三、甲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接触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或账户;

2.没有得到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或测试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者破坏安全措施;

3.企图干涉对用户及网络的服务,包括,并不限于,通过超载,邮件炸弹或摧毁等手段;

3.未经乙方许可,发送促销、产品广告及服务的e-mail;

4.伪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十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发本着“有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甲方就相关事宜委托乙方担任财务顾问,并达成如下财务顾问服务合作协议:

第一条财务顾问的工作范围。

根据甲方的需要,乙方可为甲方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财务顾问服务:

2、乙方协助甲方对乙方推荐给甲方的目标客户进行营销,了解客户需求;。

3、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完成期间对客户的有关咨询及服务工作;。

4、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协助甲方制定交易框架以及工作计划;。

5、根据甲方需求,协助甲方对目标客户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6、应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有关金融政策及信息咨询。

第二条财务顾问服务方式。

2、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应保持经常性沟通和磋商。

第三条服务顾问费用的支付与收取。

1、甲方向乙方支付财务费用共计人民币万元整。

2、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2)乙方的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号:

户名:

开户行: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应乙方要求,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甲方向乙方所提出的要求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

(4)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5)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披露、转载等)乙方提交给甲方的任何材料、文件、和乙方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及其上述材料、文件、资料所包含的任何信息。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2)乙方承诺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尽其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且未进入公共信息领域的材料与文件。但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或有权机关的要求进行披露。

第五条违约及法律责任。

2、甲乙任何一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乙方提供的任何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法律、会计或其他的具体建议)是乙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并根据乙方长期财务顾问经验做出的,但是,甲方理解同意:乙方所提供的意见、建议、观点、信息或提供的文件、资料等均仅供甲方参考,在相关项目的运作过程中,甲方均需依自身判断,独立做出决策。对于甲方决策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服务期限。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财务顾问的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即(注:请说明本项目成功的条件)完成之日止,但乙方提供服务的最长不超过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个月止。

第七条协议的效力与变更。

1、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项下所涉及的事宜涉及多方参与及共同配合,并需取得有关监管机关的批准,如上述任一因素导致方案的全部或部分变更,则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范围内相应调整服务内容;如上述任何一因素导致甲方主导的方案不能实施或本次活动整体终止;因上述事由造成本协议变更或终止时,双方就有关财务顾问事宜商议调整,但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再返还。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要调整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争议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应注重保护双方客户利益和对方的利益,尊重对方对客户的相关承诺,按照分工服从对方安排。

2、甲乙双方在营销项目和承办项目中,不得损害对方与客户的良好关系。

3、项目操作过程中,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允许的情况下,保证甲乙双方的项目参与权和信息知晓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十五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甲方在使用乙方个人宽带业务(以下简称“宽带业务”)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认可后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业务约定。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宽带上网业务(非固定ip地址,另有协议约定除外),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二)本协议个人宽带业务仅限甲方在申请安装的地址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行订购相应的服务功能外,乙方分配给甲方的宽带上网账号仅限同时接入一台上网终端使用,若甲方同时使用上网终端数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数量或为擅自接入其他地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或法律法规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办理宽带业务入网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同时有义务真实、准确地填写客户信息资料,并与乙方签订相关协议。若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实或填写的信息不准确,造成乙方无法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甲方,或导致甲方无法通过实名客户核验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须按时向乙方缴纳使用宽带业务的相关费用,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欠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在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时,有义务遵守乙方有关的业务规定,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四)甲方可通过拨打乙方的客户服务热线10086咨询乙方的业务、服务、资费等方面的信息。

(五)甲方应妥善保管个人宽带上网账号及服务密码,如因甲方保管、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若发现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上网业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

(七)甲方办理以下宽带合约方案:

甲方使用乙方的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约方案,带宽____,上行速率____,下行速率____,每月宽带费用____元,每月魔百和收视业务费____元,每月手机最低消费____元,合约期____年,安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装模式____。

宽带合约到期处理方式: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宽带需要办理续费至现系统方案才能继续使用。/合约到期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或变更宽带合约的要求,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按照原合约方案自动延展1个月,上述延展次数不受次数限制。/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按照该带宽的标准价按月收费继续使用(根据客户的选择展示在协议上)。

方案说明:

1.包含手机最低消费的融合宽带在t月激活新装宽带时,激活当月宽带免费使用,手机号码承诺最低消费将在宽带激活次月(t+1月)生效,宽带同时(t+1月)开始计费,一年宽带合约套餐将在t+12月到期失效,两年宽带合约套餐将在t+24月到期失效。

2.宽带合约中魔百和业务费用可计入宽带合约的最低消费中,但宽带费用不可计入宽带合约的最低消费中。

3.客户在宽带合约套餐有效期内如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最低消费更高的档次或宽带带宽更高的档次,合约套餐到期后可续费至系统当前在售的任何档次。

4.客户选择宽带合约套餐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的,如需继续使用宽带,请在合约套餐到期前到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现场办理续费或通过中国移动提供的其他办理途径办理续费,可续费资费以当期在售资费为准。

5.魔百和是乙方推出并由乙方收费的一项互联网业务服务。该业务提供视频点播等多种互动电视通信和信息服务。

6.魔百和业务到期后自动延续,如不再需要使用收视功能,需到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现场或通过中国移动其他业务受理渠道中止业务。

7.用户停、复、拆机规则。

(1)甲方办理宽带合约、以及魔百和收视业务后,合约期内所捆绑的宽带账号、手机账号不允许销户、拆机。

(2)魔百和业务与宽带的使用状态一致:若手机欠费停机,则宽带和魔百和业务相应停机,手机缴费开机后,宽带和魔百和业务于24小时内相应开机。

8.赠送促销积分兑换机顶盒规则说明。

办理合约方案、免费使用机顶盒的情况通过赠送促销积分兑换机顶盒实现的,相关规则说明如下:

(1)按当前“积分公允价值为1积分=0.012元”计算,甲方获得赠送促销积分额度为15833分的,获赠促销积分将在业务办理当下实时全额兑换为乙方的机顶盒,甲方获得机顶盒在活动办理期间的免费使用权。

(2)甲方同意乙方系统操作专用于本次机顶盒兑换的促销积分(含积分赠送及指定兑换动作)。

(八)关于用户端设备归属权的明确:

用户端设备归属权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光猫、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等)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需在办理业务实缴纳设备押金人民币___0___元,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并将押金以话费形式退还甲方,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智能网关、光猫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的50%进行赔偿,若为机顶盒的情况则乙方有权扣取前期缴纳的押金。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光猫、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等)为甲方出资购买,则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设备保修期为12个月。

3.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机顶盒)为通过乙方向甲方赠送等额机顶盒价值的促销积分兑换所得,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协议到期或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的50%进行赔偿。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安排为甲方安装开通宽带合约对应的业务,并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在开通时由乙方安装工程师对甲方进行相关的讲解。

(三)乙方接到甲方关于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业务的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对乙方原因造成的障碍,及时查找原因、排除障碍,除此以外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四)乙方在营业场所公布宽带业务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则、缴费规定等内容,并按照不低于以上内容的标准向客户提供服务。

(五)乙方提供的宽带网络接入服务仅限于乙方已有宽带资源覆盖的区域;。

(六)为保证服务质量,在不影响甲方的利益情况下,乙方可对”魔百和”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

(七)甲方申告”魔百和”故障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尽快修复或调通。(属于甲方电视机、机顶盒等终端设备及甲方室内线路、设备等原因造成的故障除外)。如果判定为机顶盒终端设备的问题,需甲方直接到机顶盒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

(八)凡因国家政策变动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或终止,乙方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合理期限内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并及时予以恢复。

(九)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甲方提供的资料与实际不符;。

2.甲方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的费用;。

4.甲方搬迁至乙方暂时无法提供线路覆盖服务的地区;。

5.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政府文件等规定乙方可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

(一)甲方使用宽带业务的具体资费详见本协议附件---业务受理单。

(二)若甲方选择手机与宽带合约型套餐,其手机必须是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手机号码,并承诺其参与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无过户或销户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乙方也将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或魔百和服务,在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交清欠费正常使用后,乙方恢复向甲方提供宽带或魔百和服务。若甲方取消宽带或魔百和业务,乙方有权按甲方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有效期内承诺的最低消费扣取相应费用。

(三)乙方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甲方对此无异议并予以完全接受。

(四)如甲方逾期不缴纳有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费用,并按照甲方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甲方欠费期间,乙方有权暂停提供宽带或魔百和业务接入服务。甲方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若本协议仍然有效的,乙方应在甲方补齐全部款项的24小时内为甲方恢复开通。

(五)宽带业务计费周期及规则根据甲方选择的业务套餐计费(详见业务受理单)。如甲方欠费,系统将自动暂停甲方的上网账号,待其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方可恢复使用,若系统暂停甲方上网账户:个月后甲方仍未补交所欠费用及违约金的,系统将注销其上网账号,本协议终止。同时乙方将保留费用催缴的权利。

(六)乙方向甲方收取的网络使用费仅限于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不包含网络上其他网络服务的任何收费服务项目的费用。

(七)如甲方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最低消费更高的档次或宽带业务带宽更高的档次,且需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签订相关协议、交纳相应费用。

(八)如甲方欲在本协议有效期满后继续使用乙方的宽带业务的,应在协议有效期届满前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在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服务。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时可选择乙方提供的当期资费方案任意档次。

第五条其它事项。

(一)乙方所提供的宽带服务速率是宽带接入的上、下行速率,即指客户终端(不含)到局端设备或园区交换机之间的线路和设备能支持的最大数据传送能力,是在理想网络条件下客户上网可能达到的最高速率。客户实际使用的网络带宽是动态变化的,取决于接入带宽、骨干带宽和客户所访问的内容提供商的带宽及设备容量和稳定性,在实际测速中,上、下行速率达到协议约定带宽速率的90%即视为达标。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乙方不可控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宽带或魔百和业务而受到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如遇政府主管部门对资费等相关内容的政策发生变化,乙方将根据相关要求,对原资费方案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方案的具体执行时间以乙方公示为准。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电脑本身系统使用所产生的问题(如:电脑感染病毒、系统故障、所安装的相应软件丢失、软件使用不当等)、电脑硬件(如:电脑显卡、显示器、硬盘、cpu、主板、内存、光驱、网卡等电脑硬件)问题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网络及其他增值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出于服务、技术和业务发展需要,实施线路抢修、服务措施更新、以及设备更新和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施工建设、技术改造与网络调整,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如上述项目将影响正常个人宽带服务的,乙方应采取短信、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之任意一种或集中方式提前予以告知,上述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甲方已经知悉。

(六)甲方承诺:不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任何经营性项目、企业上网或未经乙方许可向第三方提供服务。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经营性项目,或向第三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经营性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入网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若甲方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于企业上网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企业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入网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同时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服务并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但乙方的资费标准调整除外)。如因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协议,但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八)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与甲方填写或确认的相关业务登记单/业务受理单配套使用,相关登记凭证自动成为本协议附件。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如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则本协议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期间与宽带续费期间一致,延续次数不限。如出现甲方申请销户、上网账户转让(指办理手机合约类套餐)、捆绑宽带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三个月、宽带欠费暂停业务三个月或宽带业务到期未续费达到三个月后被系统销户等约定的协议终止或解除情形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十六

编号:

乙方(代理商):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所负责销售区域: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根据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合理合法、责权统一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代理项目:

1、甲方授予乙方代理销售权利,根据乙方的销售实力,为乙方提供相应数量手机卡;

2、乙方在甲方的统一领导、安排下开展业务工作,不得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否则视情节严重扣除相应数量酬金。

二、双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

(1)甲方授权乙方在与客户进行业务联系过程中,为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咨询服务;

(2)根据销售量付给其酬金,每张手机卡提成15元,不为乙方提供基本工资;

(3)甲方为乙方划定销售区域,乙方在没有经过甲方允许情况下不得私自越区销售;

(4)甲方负责协调校方相关部门关系,使乙方获得基本的宣传、销售权利;

(5)甲方需根据相关协议规定,按时给乙方发放酬金,不得无故推迟或延期;

2、乙方:

(5)在销售过程中,若因乙方个人销售方式原因与校方或第三方发生冲突,由乙 1

(6)乙方不得违反公司销售政策,如:为增加销售量,在酬金中拿出部分金额补助客户等违规促销措施;若乙方违规操作,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扣留押金。

三、付款要求:

1、甲方根据乙方销售量,在协议截至当天晚上为乙方结算酬金,每张手机卡提成15元。

2、乙方上交甲方的手机卡剩余数量及销售金额必须准确,无假-币,若核实中查出假-币,则由乙方负责。所有相关资料经甲方核实无误后乙方方可领取酬金。

3、乙方在协议截至日期,需将乙方所持协议上交给甲方方可领会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

四、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3天,自2017 年 9月2日至 2017年9月4日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均签字后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

当甲、乙双方一致认为需要再另行补充有关的协议内容及条款时,双方可以另行制定相关的条款及规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且完全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效力。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移动中北大学动感营业厅所有。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2017年 月 日

2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序号:fd2017

为满足社会需要,方便广大客户购买及办理移动电话业务,甲乙双方就甲方委耗z,万代理甲方业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宗旨

2、订立本协议旨在促进甲乙双方互惠互利,在提高移动通信服务质量的同时,取得双方企业的共同发展。

3 、本协议中涉及到的移动业务的最终解释归属于甲方;涉及到终端销售“三包”承诺的解释权归乙方。

4、本协议营业场所位于营业面积为135 平方米。

第二条 经菅范围

1、移动电话入网、业务办理

2、移动电话卡类销售(如:充值卡、缴费卡等)

3、甲方根据业务发展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种类进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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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预付费协议篇十七

甲方: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客户)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之规定,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移动通信服务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1、甲方为乙方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的范围内提供移动通信网络服务和客户服务,向乙方提供其申请开通的各项移动通信服务,并根据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必须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机,由于乙方使用无入网许可移动电话机所带来的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3、乙方入网后的移动电话均具有区内、国内长途和国内漫游功能。

4、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开通国际长途、国际漫游功能及各项服务功能。乙方如申请开通国际长途和国际漫游功能,须在甲方营业场所办理相关手续并预存话费,方可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使用移动电话。

5、乙方入网时,个人用户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单位用户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并保证所有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工作人员核对客户登记资料。甲方如发现乙方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止向乙方提供通信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6、乙方入网登记资料信息发生变化,须及时通知甲方。凡因乙方通信地址不详,邮政编码不准确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发出的话费帐单、用户认证信函以及其他业务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住所地(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住址或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住所)不在本市的客户,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入网:

(1)须由本市居民或本市单位提供担保,同时由担保人本人签字或担保单位盖章认可;。

(2)乙方凭有效证件,办理话费预存,预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项目由甲方确定。

在乙方未发生欠费的情况下,如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并经甲方同意,则乙方须提供新的担保人,并与甲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乙方亦可到甲方营业场所办理话费预存。如乙方既未提供新的担保人又未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有权停机。

如乙方因欠费被停机,担保人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可以解除担保合同。乙方必须提供新的担保人或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方为乙方重新开机。

乙方应保证所登记的担保人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甲方发现担保人的登记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机。

8、乙方应于每月1日至20日与甲方结清上一计费周期的通信费用。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停机,并依欠费金额按每日3%。的标准加收违约金。欠费满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做销号处理,本协议自动终止。销号后,甲方有权继续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费用。

9、乙方应根据自身支付能力对通信费用进行控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交费信用程度确定乙方的话费透支额度。为了保护乙方的权益,若乙方通信费用超出话费透支额度,甲方应通知乙方有关情况,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期间内交清已发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部分或全部通信服务。

10、甲乙双方同意:若乙方为年月日起入网或过户的,乙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超过元时,甲方有权通过发送短消息(以甲方短消息成功发送视为通知送达)通知乙方交纳至少元的预存费用。如未付的通信费用达到元乙方仍未交纳预存费用,甲方有权暂停为乙方提供通信服务。本条优先于第八条的适用。

11、若乙方对甲方收取的话费存有异议且有充分理由,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应予调查核实并作相应处理。

12、乙方申请停机,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停机保号费;因欠费等原因被甲方停机期间,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基本月租费。

13、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14、乙方转让移动电话号码使用权应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为有效。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索未结清费用的权利。

15、乙方要求退网时,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后方可解除本协议,甲方已收取的入网费、sim卡费、选号费等不退还。

16、乙方可自行设置和解除sim卡的个人密码(pin),初始pin是1234。在连续三次输入错误的密码时将会锁卡,此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入网时所用证件)前往甲方营业厅解锁,严禁自行解锁。因人为操作不当致使sim卡损坏或永久性锁死,甲方不提供免费更换业务。

17、乙方申请开通各种新业务时,应配备具有该功能的移动电话,由于乙方移动电话功能不支持造成无法使用新业务的,甲方不负责任。

18、客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客户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凡使用客户服务密码办理的业务,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不知道乙方客户服务密码的内容。由于乙方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客户服务密码被盗用,乙方须缴纳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应协助乙方及公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但甲方不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19、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0、由于乙方保管不善等原因被他人非法盗打,乙方须缴纳因被盗打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应在技术上协助乙方及公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但甲方不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21、为改善网络通信质量,甲方有权对网络采取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措施,并以业务公告或其他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对因此导致乙方通信中断、号码更改等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因甲方通信网络整体升级,导致本人网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同意在乙方转到甲方其他网络时提供优惠,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取的各项费用不退。

22、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3、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为乙方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24、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诉讼的,由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签署时间:年月日。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十八

兹因电信服务事宜,双方同意订立本契约书,并经双方合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电路出租业务服务,其业务范围为_________市内,国内长途陆缆电路出租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

第二条本业务专供乙方作正常合法通讯之用,乙方必须为第一类或第二类电信事业始可申请。

第三条本业务现行可提供之营业区域为_________市。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提供通讯服务项目如下:_________出租。

第二章申请程序。

第五条乙方办理申请手续时,应检具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表。

二、政府主管机关核发之公司证明文件与商业登记证明文件及代表人之身分证明文件。

三、第一类电信事业应检附交通部核发之特许执照,第二类电信事业应检附电信总局核发之许可执照,以供核对。

第六条乙方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时,除需检附前条证明文件外,该代理人并应出示身分证正本及已得合法授权之资料或文件供甲方核对。代理人代办之行为,其效力及於乙方,由乙方负履行契约责任。

第七条乙方依规定缴费后,甲方应于_________日内使其通讯。但因不可抗力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应将前项延期原因及预定通讯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延期者,应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终止租用及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同意延期。

第八条甲方与乙方之责任介接点如下。

1.甲方头端机房与乙方自备设备介接处;

2.乙方分接器以下与乙方自备设备介接处。

第九条甲方应维持电信机线设备正常运作,乙方向甲方及出租接续电路之业者租用之全段电路遇有障碍时,乙方均可向甲方申告,甲方应尽速修复,或通知出租接续电路之业者尽速修复。乙方自备设备部份,遇有障碍应自行检修,如因而影响电信网路之传输品质或其他电路之使用时,甲方得暂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导致之责任问题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条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规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租用期间连续满一个月以上者。

二、临时租用:乙方为展示,测试,或其他特殊需要而租用,其租用期间不满一个月者。

第十一条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善保管使用。除因不可抗拒        之因素所致外,如有损毁或遗失,应按照甲方所订价格赔偿。前项定价,甲方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十二条有下最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绝其申请,并将原因通知乙方。

一、非第一类电信事业或第二类电信事业者。

二、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缴费而逾期不缴者。

三、申请人撤销申请者。

四、申请书内所填乙方名称不实,或非属於甲方营业区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为申请者。

第三章异动程序。

第十三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除依甲方营业规章所订之各项规定办理外,得以电话申请,乙方如以电话申请异动事项,甲方得询问其原登记资料,确认无误後即可办理。

第十四条乙方有关异动事项应办登记而未办理者,经甲方发现并通知乙方限期补办手续後,逾期仍未办理者即予暂停通讯,俟乙方依甲方营业规章规定补办各项手续後再予恢复通讯,暂停通讯期间之月租费仍应照缴。

第十五条乙方欲申请暂停通讯及办理恢复通讯服务时,应以电话或书面向甲方申办。但暂停通讯期间,乙方仍应缴付月租费。

第十六条乙方之本业务租用主体不变,仅更改乙方名称或其代表人,或电信使用单位有异动者,应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向甲方申请更名。

第四章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乙方应依甲方公布之各项经由主管机关核定或备查之收费标准,於缴费通知单所定之期限内缴纳全部费用。前项详细收费标准资料,应依_________规定之期限,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

第十八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时,需缴纳接线费,其後每________,应於缴纳月租费之同时缴纳维护费。

异动费於乙方申请变更已租用之电路,光节点或数据机时收取。乙方自备终端设备障碍检查费於乙方申告障碍,经甲方现场查明系乙方自备终端设备障碍时向乙方收取。

第十九条乙方租用光纤同轴混合网路(hfc)频宽之业务,甲方於每月月初向乙方收取维护费。

第二十条乙方租用本业务以甲方电路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申请终止租用时,以电路拆除之日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起租月及停租月之电路租费按实际租用日数计算,每日租费为全月租费之三十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乙方因欠费或违反法令致遭停止通讯,其停止通讯期间,仍应缴付月租费。

第二十二条乙方溢缴或重缴之费用,甲方得        於通知乙方後充抵次月应付之费用。如乙方不同意充抵,甲方应於乙方通知不同意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如乙方终止租用本业务时,其溢缴或重缴之费用於充抵应付费用後仍有馀额时,甲方应於终止租用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

第二十三条乙方租用之本业务,倘因甲方机线设备障碍,阻断,以致发生错误,迟滞,中断或不能传递时,其停止通讯期间,电路或光纤连续阻断满一小时以上,每满一小时扣减一日应付租费之十二分之一,未满一小时,不予扣减,最多以扣减当月份应缴月租费为限。

停止通讯开始之时间,以甲方察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依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第二十四条乙方租用本业务由於天然灾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断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电路阻断开始之时间,适用前条第二项之规定。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依第三十四条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应於甲方规定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清者,甲方得通知定期停止其通讯,经再限期催缴,或逾原缴费通知单所规定之缴费期限两个月,逾期仍未缴清者,视为乙方自行终止租用,甲方即迳行终止提供其通讯服务,并得暂停该乙方向甲方所租用本业务其他电路之通讯。乙方因未缴费致被停止通讯,甲方应尽速於其缴清全部费用通知甲方後,於二十四内小时恢复通讯。

第二十六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盖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有无缴费均以甲方纪录为准。

第五章契约之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七条乙方欲终止本契约之服务时,应亲自向甲方或委托代理人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并缴清所有费用。

第二十八条本契约之变更或修正,应经主管机关核准,并以书面通知乙方後,视为契约之一部份。

第二十九条本契约之任何通知如须以书面为之者,应以亲自送交或邮寄方式寄至本契约所载他方之地址。双方地址变更,应立即通知他方,否则对他方不生效力。

第六章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三十条甲方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之营业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请乙方至甲方办理无息退还其溢缴费用及终止租用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        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时,甲方於收受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公告,并请乙方於两个月内至甲方办理无息退还其溢缴费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甲方因业务上所掌握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当事人要求查阅本身资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其他相关法令规定,并以正式公文载明理由及相关法令依据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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