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预付费协议(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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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预付费协议(实用17篇)
时间:2023-11-10 20:51:02     小编:雨中梧

总结是对一段时间内所经历和学到的东西进行整理和归纳,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记忆和应用知识。总结应该突出最重要的成果和体会,提供清晰的逻辑框架。以下是一些有关艺术创作的经验,希望对创作者们能有所启发。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一

乙方(客户填写):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服务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共同遵照执行:若乙方使用甲方网站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则视为乙方同意依据甲方现行的《_________________》及本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确认开通_________服务,承担购买和更换数据专用卡的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服务,_________数据专用卡服务只能提供短信和gprs业务,甲方根据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如乙方因使用甲方提供的其他服务而发生费用,应照常交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提供任何服务。本协议适用于_________数据专用卡服务。

2.为保证通信质量,乙方同意只使用甲方认可的无线网卡。乙方使用非甲方认可的无线网卡而造成无法通信及其他乙方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3.本协议项下提供的可进行国际漫游的服务的国际漫游的开通需经甲方按规定办理,国际漫游的开通情况以乙方使用时甲方与漫游地运营商的协议的存在、生效状况及内容为准,由于国际漫游的资费标准根据漫游地运营商的资费标准确定,漫游发生的费用按乙方实际使用时甲方当时的资费标准计算,甲方公布的资料仅供乙方参考;通信服务的国际漫游费用单独计算,不计入各项套餐方案和其他任何业务方案(如促销等)所包含的免费流量中,与乙方的其他费用一起收取。

4.乙方入网时,个人用户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单位用户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并保证所有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工作人员核对客户登记资料。甲方如发现乙方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止向乙方提供通信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5.乙方入网登记资料信息发生变化,须及时通知甲方。凡因乙方通信地址不详、邮政编码不准确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发出的话费帐单、用户认证信函以及其他业务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住所地(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住址或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住所)不在本市的客户,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入网:

(2)乙方凭有效证件,办理话费预存,预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项目由甲方确定。

在乙方未发生欠费的情况下,如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并经甲方同意,则乙方须提供新的担保人,并与甲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乙方亦可到甲方营业场所办理话费预存。如乙方既未提供新的担保人又未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有权停机。

如乙方因欠费被停机,担保人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可以解除担保合同。乙方必须提供新的担保人或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方为乙方重新开机。

乙方应保证所登记的担保人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甲方发现担保人的登记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机。

7.乙方应于每月5日至下月4日与甲方结清上月数据专用卡上发生的通信费用。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停机,并依欠费金额按每日3‰的标准加收违约金。欠费满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做销号处理,本协议自动终止。销号后,甲方有权继续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费用。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二

转让方(甲方) :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以诚信,互利为原则,经友好协商后制订本协议,愿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将甲方代理的移动业务及甲方开展业务所获得的业务酬金一并转让给乙方。乙方向甲方缴纳转让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整。

(二)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与中国移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公司签订的业务代理协议开展相关业务,并对自己所展开的业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诺:协议签订后,不干涉与插手乙方的各项业务。

2、甲方有义务承担协议签订前的各项债务,并妥善处理,以保证不影响乙方业务发展和利益。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需在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全额支付转让费。如到期未支付,需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有义务承担协议签订后的各项债务债权,与甲方无关。

3、甲方原开展业务所获得的业务酬金将由乙方开具有效发票。

(五)违约责任:

1、如甲乙双方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关损失。

2、如甲乙双方有纠纷,双方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将上诉法院裁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约之日生效。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甲方:

乙方:

因为甲方个人原因,现欲转让“移动卡高校代理”于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必须将自己与中国移动高校市场部签订的协议书中的所有权力与义务转让于乙方。并且将自己在与中国移动高校市场部签订的协议中所承担的风险转让与乙方。即将信用保证金转于乙方承担。

第二条: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转让甲方与中国移动高校市场部签订的协议书中的所有权力与义务。以及乙方要承受甲方转让于乙方的`所有甲方在与中国移动高校代理签订的协议书中甲方所承担的风险。即承担并支付于甲方信用保证金。

第三条;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有效。

注:乙方可从甲方处拿到甲方与中国移动高校市场部签订的协议书复印件一份。乙方享有且承担甲方与中国移动高校代理部签订的协议书中甲方所享有的所有权力与承担的义务。所有协议依附于甲方与中国移动高校市场部签订的协议书。

附加协议:

甲方: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年 月 乙方: 日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三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甲方作为移动通信运营商和移动数据业务的运营商,面向各应用提供商提供开放、有偿的通信通道;乙方作为应用提供商直接面向甲方用户提供信息类应用服务。

为了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向广大甲方用户提供短消息信息服务。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并经过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展短消息“信息类应用服务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合作项目内容:

1.甲方作为短信平台提供商,向乙方有偿提供通信通道。

2.乙方利用甲方的短消息系统向甲方的用户有偿提供附件中所描述的信息、应用服务。

3.甲方利用其营业系统,向乙方提供有偿的代收费服务。

4.双方合作范围为_________文教系统的各学校、培训中心。

二、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经营许可证、资信证明、业务许可证明、资讯来源、物价审批及银行账户等资料。

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在本地(_________地区)对第三方开放本合作项目;乙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超出双方商定的范围发展客户,并在本协议生效30天内,不与其他电信运营服务商开展类似合作。

3.甲方配合乙方连通短消息网关至乙方服务器的通讯线路,甲方不得任意提供给其他用户,并保证给予乙方的短消息服务号码_________的正常使用。

4.甲方允许乙方在甲方提供的短消息平台端口上进行短消息信息服务。

5.甲方使用甲方的客服中心作为投诉受理的呼叫中心,呼叫中心号码为_________。

甲方对有关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申告和投诉承担责任。

甲方客服中心_________应受理该业务中产生的各种非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费用查询和投诉,并对解答不了的问题妥善引导用户转向乙方的客服热线,交由乙方处理,乙方应对用户公布其客服热线。

确立首问责任制,甲、乙双方都有责任受理用户投诉,并由先受理一方负责整个事件的跟踪,另一方应给予协助,直至问题解决。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时向甲方传递该业务相应的用户资料,保证甲方用户资料库的实时更新。

7.甲方应尽量保证网络畅通。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在客户开通该项服务时向客户。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四

为了进一步推进高科八口电话市场的繁荣,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从而进一步拓展高科八口电话在    区域的业务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开店首次向甲方购买高科八口电话,赠送312.50元的充值话费;以后乙方向甲方购买通话费为0.078元/分钟。

3、乙方自主申请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件进行高科八口电话营业。

4、乙方必须合法经营,严格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不得同时经营其它同类产品,不得随意大幅调动产品价格,一经发现取消合作资格。

5、若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对我公司的网电质量不满意,乙方可自由退出;双方合同失效。

6、公司不收现金,请按公司指定帐号汇款,出现问题公司概不负责,出现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7、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遗漏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a:            b:           。

账户:    卡号:    。

户名:张*勇            户名:张*勇        。

开户行:中国工*银行广州市第三*行 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金达分*处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了进一步推进高科八口电话市场的繁荣,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从而进一步拓展高科八口电话在    区域的业务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网关购买协议:

1、乙方开店首次需向甲方购买高科八口电话合计_______元;

2、甲方在收到乙方汇款后,用特快专递寄出高科八口电话全套设备,并电话指导安装调试,保证安装成功。

3、网关设备均由技术人员测试通过相关技术指标,全部合格后发货。

4、高科八口电话由公司负责保修一年,不是由高科八口电话质量造成的本公司网关概不退货;为了减少乙方的损失,可折算为相同等级的网电充值卡使用销售。

5、  公司不收现金,请按公司指定帐号汇款,出现问题公司概不负责,出现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6、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遗漏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a:              b:           。

账户:    卡号:    。

户名:张*勇            户名:张*勇        。

开户行:中国工*银行广州市第三*行 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金达分*处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五

租赁方:

出租方:

价格表:门架/150一片斜撑/100幅踏板/100一块脚轮/100一块。

备注:

1.租金由租赁日起算,到归还日截止。

3.如果归还脚手架时如有损坏按照合同价格标赔偿。

4.轮子为选配配件,如需租赁需单独支付押金和计算租金。

甲方方签字: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六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法》的相关规定现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_________服务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共同遵照执行:若乙方使用甲方网站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则视为乙方同意依据甲方现行的《_________》及本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确认开通_________服务,承担购买和更换数据专用卡的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服务,_________数据专用卡服务只能提供短信和gprs业务,甲方根据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如乙方因使用甲方提供的其他服务而发生费用,应照常交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提供任何服务。本协议适用于_________数据专用卡服务。

2、为保证通信质量,乙方同意只使用甲方认可的无线网卡。乙方使用非甲方认可的无线网卡而造成无法通信及其他乙方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3、本协议项下提供的可进行国际漫游的服务的国际漫游的开通需经甲方按规定办理,国际漫游的开通情况以乙方使用时甲方与漫游地运营商的协议的存在、生效状况及内容为准,由于国际漫游的资费标准根据漫游地运营商的资费标准确定,漫游发生的费用按乙方实际使用时甲方当时的资费标准计算,甲方公布的资料仅供乙方参考;通信服务的国际漫游费用单独计算,不计入各项套餐方案和其他任何业务方案(如促销等)所包含的免费流量中,与乙方的其他费用一起收取。

4、乙方入网时,个人用户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单位用户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并保证所有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工作人员核对客户登记资料。甲方如发现乙方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止向乙方提供通信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5、乙方入网登记资料信息发生变化,须及时通知甲方。凡因乙方通信地址不详、邮政编码不准确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发出的话费帐单、用户认证信函以及其他业务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住所地(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住址或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住所)不在本市的客户,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入网:

(1)须由本市居民或本市单位提供担保,同时由担保人本人签字或担保单位盖章认可;。

(2)乙方凭有效证件,办理话费预存,预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项目由甲方确定。

在乙方未发生欠费的情况下,如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并经甲方同意,则乙方须提供新的担保人,并与甲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乙方亦可到甲方营业场所办理话费预存。如乙方既未提供新的担保人又未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有权停机。

如乙方因欠费被停机,担保人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可以解除担保合同。乙方必须提供新的担保人或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方为乙方重新开机。

乙方应保证所登记的担保人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甲方发现担保人的登记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机。

7、乙方应于每月5日至下月4日与甲方结清上月数据专用卡上发生的通信费用。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停机,并依欠费金额按每日3‰的标准加收违约金。欠费满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做销号处理,本协议自动终止。销号后,甲方有权继续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费用。

如乙方为非捆绑用户,则对其数据专用卡单独计费;如乙方为捆绑交费用户,则对其数据专用卡与所捆绑移动电话号码共同计费,数据专用卡所捆绑的移动电话号码必须为乙方的全球通移动电话号码。乙方如需改变捆绑移动电话号码,应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为有效。

8、乙方应根据自身支付能力对通信费用进行控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交费信用程度确定乙方的话费透支额度。为了保护乙方的权益,若乙方通信费用超出话费透支额度,甲方应通知乙方有关情况,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期间内交清已发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机。

9、如甲方发现乙方通信费用异常,甲方有权根据《电信条例》及其他法律的规定采取临时停机等措施。

10、若乙方对甲方收取的话费存有异议且有充分理由,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应予调查核实并作相应处理。

11、乙方申请停机,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应付费用。

12、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13、乙方转让移动电话号码使用权应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为有效。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索未结清费用的权利。

14、如乙方向甲方申请终止_________服务,应结清_________的各项费用,本协议自乙方办理完相关手续并结清所有费用后终止。甲方已收取的数据专用卡费用等不退还。

15、乙方可自行设置和解除sim卡的个人密码(pin),初始pin是1234。在连续三次输入错误的密码时将会锁卡,此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入网时所用证件)前往甲方营业厅解锁,严禁自行解锁。因人为操作不当致使sim卡损坏或永久性锁死,甲方不提供免费更换业务。

16、乙方申请开通各种新业务时,应配备具有该功能的通信设备,由于乙方通信设备功能不支持造成无法使用新业务的,甲方不负责任。

17、客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客户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凡使用客户服务密码办理的业务,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不知道乙方客户服务密码的内容。乙方应对自己的业务密码及数据专用卡的安全性负责,由于乙方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客户服务密码、业务密码泄露或数据专用卡被盗用,乙方须缴纳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应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调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不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18、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19、为改善网络通信质量,甲方有权对网络采取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措施,并以业务公告或其他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对因此导致乙方通信中断、号码更改等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因甲方通信网络整体升级,导致本入网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同意在乙方转到甲方其他网络时提供优惠,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取的各项费用不退。

通信出现故障的,甲方应在可能的情况下通知乙方并尽快修复,但对因通信故障造成的乙方损失或乙方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0、因第三方责任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1、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为乙方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2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本协议的解释权归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七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甲方在使用乙方个人宽带业务(以下简称“宽带业务”)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认可后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业务约定。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宽带上网业务(非固定ip地址,另有协议约定除外),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二)本协议个人宽带业务仅限甲方在申请安装的地址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行订购相应的服务功能外,乙方分配给甲方的宽带上网账号仅限同时接入一台上网终端使用,若甲方同时使用上网终端数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数量或为擅自接入其他地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或法律法规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同时有义务真实、准确地填写客户信息资料,并与乙方签订相关协议。若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实或填写的信息不准确,造成乙方无法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甲方,或导致甲方无法通过实名客户核验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须按时向乙方缴纳使用宽带业务的相关费用,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欠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在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时,有义务遵守乙方有关的业务规定,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四)甲方可通过拨打乙方的客户服务热线10086咨询乙方的业务、服务、资费等方面的信息。

(五)甲方应妥善保管个人宽带上网账号及服务密码,如因甲方保管、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若发现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上网业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

(七)如甲方安装地址已具备安装宽带上网线路所必须的入户线缆,且已不具备重新布放新的入户线缆的条件,为保障甲方自由选择乙方宽带上网业务的权利,甲方知晓一条入户线缆仅能用于接入一家运营商的宽带上网业务,并同意乙方可利旧使用甲方原有入户线缆为甲方开通宽带上网业务。

(八)甲方办理以下合约方案:

1.甲方使用乙方的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约方案,预存话费/交付调测费_____元,带宽_____,上行速率_____,下行速率_____,每月宽带费用_____元,每月魔百和收视业务费_____元,合约期24个月,合约期内使用宽带业务,24个月以后每月手机消费标准______元,安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装模式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时办理魔百和业务,选择下述方案________办理:

方案1:收视费15元/月,魔百和业务订购成功当月开始计费,按月收费,合约期2年。

方案2:两年内魔百和基础收视费0元/月。

方案3:前____个月魔百和基础收视费0元/月,后____个月基础收视费按15元/月收费。

宽带合约到期处理方式:方案合约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或变更宽带合约要求的,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按原合约方案自动续约,合约期24个月。/方案合约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宽带续约要求的,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根据客户办理选择的到期规则展示在协议上)。

魔百和合约到期处理方式:方案合约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魔百和合约要求的,方案合约期满后魔百和继续使用,按基础收视费15元/月收费。

方案说明:

1.包含手机消费标准的融合宽带在t月激活新装宽带时,激活当月含宽带使用,手机号码承诺消费标准将在宽带激活次月(t+1月)生效,宽带同时(t+1月)开始计费,一年宽带合约套餐将在t+12月到期失效,两年宽带合约套餐将在t+24月到期失效。

2.宽带合约中魔百和业务费用可计入宽带合约的消费标准中,但宽带费用不可计入宽带合约的消费标准中。

3.客户在宽带合约套餐有效期内如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消费标准更高的档次或宽带带宽更高的档次,合约套餐到期后可续费至系统当前在售的任何档次。

4.客户选择宽带合约套餐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的,如需继续使用宽带,请在合约套餐到期前到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现场办理续费或通过中国移动提供的其他办理途径办理续费,可续费资费以当期在售资费为准。

5.魔百和是乙方推出并由乙方收费的一项互联网业务服务。该业务提供视频点播等多种互动电视通信和信息服务。

6.魔百和业务到期后自动延续,如不再需要使用收视功能,需到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现场或通过中国移动其他业务受理渠道终止业务。

7.用户停、复、拆机规则。

(1)甲方办理宽带合约、以及魔百和收视业务后,合约期内所捆绑的宽带账号、手机账号不允许销户、拆机。

(2)魔百和业务与宽带的使用状态一致:若手机欠费停机,则宽带和魔百和业务相应停机,手机缴费开机后,宽带和魔百和业务于24小时内相应开机。

(九)关于用户端设备获得方式及归属权的明确:

用户端设备获得方式及归属权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办理合约方案使用智能网关(或光猫):

终端设备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需在办理业务实缴纳设备调测费人民币__0__元,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则按乙方终端采购价的100%收取赔偿金;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2.办理合约方案使用机顶盒:

终端设备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需在办理业务实缴纳设备调测费人民币_0__元,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的100%进行赔偿。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3.终端自购: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光猫、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等)为甲方出资购买,则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设备保修期为12个月。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安排为甲方安装开通宽带合约对应的业务,并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在开通时由乙方安装工程师对甲方进行相关的讲解。

(三)乙方接到甲方关于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业务的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对乙方原因造成的障碍,及时查找原因、排除障碍,除此以外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四)乙方在营业场所公布宽带业务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则、缴费规定等内容,并按照不低于以上内容的标准向客户提供服务。

(五)乙方提供的宽带网络接入服务仅限于乙方已有宽带资源覆盖的区域;。

(六)为保证服务质量,在不影响甲方的利益情况下,乙方可对”魔百和”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

(七)甲方申告”魔百和”故障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尽快修复或调通。(属于甲方电视机、机顶盒等终端设备及甲方室内线路、设备等原因造成的故障除外)。

(八)凡因国家政策变动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或终止,乙方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合理期限内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并及时予以恢复。

(九)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甲方提供的资料与实际不符;。

2.甲方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的费用;。

4.甲方搬迁至乙方暂时无法提供线路覆盖服务的地区;。

5.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政府文件等规定乙方可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终端售后服务条款。

(二)甲方使用的终端在终端保修期外的,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

(三)甲方使用的终端配件(机顶盒的遥控器、av线、高清线等)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乙方不提供配件维保。终端厂商售后点信息可通过乙方获取。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

(一)甲方使用宽带业务的具体资费详见本协议附件---业务受理单。

(二)若甲方选择手机与宽带合约型套餐,其手机必须是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手机号码,并承诺其参与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无过户或销户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乙方也将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或魔百和服务,在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交清欠费正常使用后,乙方恢复向甲方提供宽带或魔百和服务。若甲方取消宽带或魔百和业务,乙方有权按甲方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有效期内承诺的消费标准扣取相应费用。

(三)乙方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甲方对此无异议并予以完全接受。

(四)如甲方逾期不缴纳有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费用,并按照甲方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甲方欠费期间,乙方有权暂停提供宽带或魔百和业务接入服务。甲方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若本协议仍然有效的,乙方应在甲方补齐全部款项的24小时内为甲方恢复开通。

(五)宽带业务计费周期及规则根据甲方选择的业务套餐计费(详见业务受理单)。如甲方欠费,系统将自动暂停甲方的上网账号,待其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方可恢复使用,若系统暂停甲方上网账户:个月后甲方仍未补交所欠费用及违约金的,系统将注销其上网账号,本协议终止。同时乙方将保留费用催缴的权利。

(六)乙方向甲方收取的网络使用费仅限于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不包含网络上其他网络服务的任何收费服务项目的费用。

(七)如甲方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消费标准更高的档次或宽带业务带宽更高的档次,且需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签订相关协议、交纳相应费用。

(八)如甲方欲在本协议有效期满后继续使用乙方的宽带业务的,应在协议有效期届满前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在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服务。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时可选择乙方提供的当期资费方案任意档次。

第六条其它事项。

(一)乙方所提供的宽带服务速率是宽带接入的上、下行速率,即指客户终端(不含)到局端设备或园区交换机之间的线路和设备能支持的最大数据传送能力,是在理想网络条件下客户上网可能达到的最高速率。客户实际使用的网络带宽是动态变化的,取决于接入带宽、骨干带宽和客户所访问的内容提供商的带宽及设备容量和稳定性,在实际测速中,上、下行速率达到协议约定带宽速率的90%即视为达标。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乙方不可控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宽带或魔百和业务而受到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如遇政府主管部门对资费等相关内容的政策发生变化,乙方将根据相关要求,对原资费方案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方案的具体执行时间以乙方公示为准。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电脑本身系统使用所产生的问题(如:电脑感染病毒、系统故障、所安装的相应软件丢失、软件使用不当等)、电脑硬件(如:电脑显卡、显示器、硬盘、cpu、主板、内存、光驱、网卡等电脑硬件)问题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网络及其他增值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出于服务、技术和业务发展需要,实施线路抢修、服务措施更新、以及设备更新和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施工建设、技术改造与网络调整,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如上述项目将影响正常个人宽带服务的,乙方应采取短信、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之任意一种或集中方式提前予以告知,上述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甲方已经知悉。

(六)甲方承诺:不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任何经营性项目、企业上网或未经乙方许可向第三方提供服务。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经营性项目,或向第三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经营性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续费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若甲方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于企业上网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企业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续费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同时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服务并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但乙方的资费标准调整除外)。如因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协议,但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八)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与甲方填写或确认的相关业务登记单/业务受理单配套使用,相关登记凭证自动成为本协议附件。

(十)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按约定使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服务,或者协议有效期内单方面提出解除合约或违约的,甲方须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两项之和),在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和违约金之后方可终止业务。提前终止后,乙方停止余下的优惠资源。具体标准如下:

赔偿金:

(1)甲方在合约期内提前退订业务,需一次性赔付宽带业务初装费100元。

(2)甲方退还租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光猫/智能网关(价值150元/台)、机顶盒(价值180元/台)),退还的用户终端设备需满足再次租赁条件(即终端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若无法退还或不满足再次租赁条件,甲方应根据租赁用户终端设备价值进行一次性等价赔偿。

(3)甲方退还从乙方已获的话费及优惠总额。

例:甲方办理指定的融合套餐238元档200m宽带合约,合约期24个月,甲方从乙方已获的话费及优惠70元/月,甲方已履行10个月后,于第11个月违约,需赔付初装费100元+光猫/智能网关150元+已获的话费及优惠770元(11个月*70元/月)=1020元。

违约金:

(1)融合版宽带:甲方未履行月份数*套餐月租*30%。

例:甲方办理融合套餐238元档200m宽带合约,承诺在网24个月,若在第10个月提前终止,则应交违约金:甲方未履行月份数(14个月)*套餐月租(238元)*30%=999.6元。

(2)约定有每月话费消费标准宽带:甲方未履行月份数*承诺的每月话费消费标准*30%。

例:甲方办理每月话费消费标准200m宽带合约,承诺在网24个月,每月话费消费标准98元/月,若在第10个月提前终止,则应交违约金:甲方未履行月份数(14个月)*承诺的每月话费消费标准(98元)*30%=411.6元。

甲方共计需向乙方支付金额:

例:融合版宽带:赔偿金1020元+违约金999.6元=20__.6元。

约定有每月话费消费标准版宽带:赔偿金250元+违约金411.6元=661.6元。

网龄宽带:赔偿金250元+违约金0元=250元。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如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则本协议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期间与宽带续费期间一致,延续次数不限。如出现甲方申请销户、上网账户转让(指办理手机合约类套餐)、捆绑宽带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三个月、宽带欠费暂停业务三个月或宽带业务到期未续费达到三个月后被系统销户等约定的协议终止或解除情形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十二)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八

根椐《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按照双方平等互利和自愿原则,为明确甲、乙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甲方接收乙方资料后,应对乙方的资料采取保密措施。乙方资料如有特别保密要求的,应在交稿前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翻译工作完成后的3天后删除翻译的原文和译文。

二、甲方应严格按照翻译标准操作程序和保证译文翻译质量进行翻译。乙方如有特殊翻译要求的,应在交稿前向甲方提出。

三、甲方应该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间交稿。甲方如遇到非人为因素而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协商解决。

四、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乙方提出需要改稿,而延误了时间,则交货时间,按理顺延。

五、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中途提出对原稿进行删减或增加内容,需另外计费。

六、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需向甲方预付总额_________%作为定金,余款将在译稿交付时即付清。

七、其他。

1.本合约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约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九

甲方(客户):甲方移动号码(家宽带绑定手机号码):

乙方:

为维护甲方、乙方(以下简称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乙方合作向甲方提供ims融合通信业务(多媒体桌面电话业务应用)(以下简称ims桌面电话业务)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认可后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一)甲方为中国移动家宽带业务客户,乙方合作向甲方提供ims桌面电话业务。

二、资费与结算。

(一)甲方开通ims桌面电话业套餐月租元,赠送350分钟本地市话费,超出通话分钟免费时长后按本地市话资费0.1元/分钟,国内长途0.15元/分钟,费用由乙方收取。

(二)甲方承诺其合户的家庭宽带绑定手机号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1年内)无过户或销户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若合户的手机欠费停机,ims桌面电话也将随之停机。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化,须调整甲方的资费标准,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认可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

(四)如甲方逾期欠费有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费用,并按照甲方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甲方欠费期间,乙方有权暂停提供ims桌面电话接入服务。甲方补交所欠费用后,乙方在24小时内为甲方恢复开通。欠费3个月后甲方仍未补交所欠费用的,乙方将注销ims桌面电话号码,本协议自动终止。同时乙方将保留费用催缴的权利。

(五)ims桌面电话、家庭网关使用原则。

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或者遗失、人为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终止解除,终端仍在使用年限内,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终端剩余使用年限折算剩余价值进行赔偿。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办理入网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详细的现住址、联系方式)和相关证件(第二代身份证等)。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的调测和维护工作。

(三)若甲方搬迁至乙方暂时无法提供服务的区域,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通过乙方提供的通信通道或平台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活动。如有违反则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甲方不得以转售、转租、借用等方式将乙方提供的通信通道或平台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如有违反视为违约,将承担违约责任。

(六)甲方应注意保管好ims桌面电话服务密码,由于密码外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对于甲方违反协议规定的,乙方有权关闭相关网络系统和业务接入通道,同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并且终止与甲方的合作。

(八)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通信质量达到国家信息产业部规定的质量标准。

(九)乙方热线电话处理甲方的咨询、报障等服务。

四、其它事项。

(一)甲、乙双方承诺对本协议的各项内容严格保密。

(二)本协议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等情况致使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个月。有效期满后,如甲方不报停,则自动延续甲方ims桌面电话业务,直至甲方提出终止业务。如出现甲方申请销户或甲方欠费暂停三个月后被系统销户等终止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六、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日期:年月日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十

甲方:

乙方: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承诺。

(一)甲方愿意使用乙方提供的号码,并接受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乙方愿意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网络覆盖范围内以及签订有漫游协议的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覆盖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电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甲乙双方通过签署业务受理单或其他方式另行约定。

(二)甲方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订购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由乙方代收服务费的增值电信业务(以下简称“代收费业务”)。

(三)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标准;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

(四)乙方将通过营业厅、门户网站、10086热线等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及资费标准等内容。

(五)乙方向甲方提供便捷的业务办理和客户投诉受理渠道,乙方应在接到客户投诉之日起48小时内回复。

(六)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的移动互联网基础功能及权益包括飞信、139邮箱、和彩云、和娱乐体验包等四项免费服务,甲方也可视个人情况选择使用。

(七)乙方将为甲方默认提供流量安心包服务,作为甲方上网超套餐后的基础计费服务,甲方可视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取消该项服务。

(八)乙方将对甲方每月使用的流量(volte流量、wlan流量、国际及港澳台漫游流量除外)进行封顶,甲方每月使用流量到达100gb后,停止当月上网流量使用功能,下月恢复。其中飞享不限量类套餐在超出不限流量指定区域使用国内流量到达100gb时停止当月上网流量使用功能,下月恢复;在指定区域使用流量不受影响,当月上网流量使用功能按该业务自有规则执行。

(九)甲方同时满足使用高清语音手机(volte手机)、打开手机上的高清语音开关、使用usim卡和开通4g上网功能四个条件后,乙方将为甲方免费开启高清语音功能,该功能无月租费用,甲方通过该功能进行高清语音通话或高清视频通话的计费标准与甲方选择使用的资费套餐标准一致,甲方可视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取消该功能。通话双方均需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后,方可进行高清语音通话或高清视频通话。

(十)乙方根据甲方开通的资费套餐,向甲方免费提供“5元彩铃(体验版)”或“3元彩铃(体验版)”,两项业务为免费服务,两项业务长期有效,甲方也可以根据个人需求选择使用,或登录广西移动客户或到沟通100营业厅取消该项业务。

二、入网登记。

(一)甲方使用乙方客户号码并接受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需办理入网登记手续。甲方办理入网登记手续时,应当按照《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向乙方出示有效证件原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甲方委托他人办理入网手续的,受托人应当出示甲方和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并提供甲方和受托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甲方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甲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理甲方签署本协议。甲方或其受托人拒绝出示有效证件,拒绝依照本协议提供身份信息的,冒用他人的证件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的,乙方有权不为其办理入网手续。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仅用于未成年客户)、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公民护照。单位有效证件是指单位注册登记证照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注册证照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二)如甲方入网登记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到乙方营业厅办理资料完善手续。因甲方或其代理人提供的资料不详、不实或变更后未及时办理资料完善手续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入网后应立即修改初始服务密码并妥善保管。因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为方便办理业务,乙方可根据不同业务类型以短信等方式提供随机密码,该密码可作为办理业务的临时凭证。甲方同意凡使用服务密码或随机密码办理业务的行为均被视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行为。

(四)甲方因sim卡丢失或损坏等原因需办理补卡手续或换卡手续时,甲方应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甲方委托他人代办需同时提供甲方及代理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原件。乙方可以收取相应费用。

(五)根据国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同一用户在同一家基础电信企业电话卡达到5张的,企业不得为其开办新的电话卡。

三、资费及费用交纳。

(一)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应支付相关费用,乙方收取的相关费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甲乙双方的约定。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免费的话费查询服务,乙方有义务对账单、详单进行解释。

(三)甲方应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交纳费用账单中记载的全部费用。甲方超过约定交费日未交足费用(以下称“欠费”),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以下称“欠费停机”),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自交费日次日起每日加收3‰(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自欠费停机之日起60日内,如甲方交清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应在甲方交清欠费和违约金后的48小时内恢复暂停的服务(以下简称“复机”)。欠费停机满60日,甲方仍未交清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有权终止提供电信服务(以下简称“销号”)和解除协议,并可以通过10086客服热线、短信、信函、公告、委托第三方等方式追缴全部欠费和违约金。

(四)甲方在欠费停机期间,停机当月和复机当月的月使用费(套餐费)照常计收。欠费停机跨整月不收取任月使用费(套餐费)。

(五)甲方可以自行申请办理停机保号业务,停机保号期间收取停机保号费。甲方办理停机保号当月起四个月内,仍未向乙方申请恢复使用,乙方有权终止提供电信服务(“销号”)和解除协议。

(六)乙方对计费原始数据保留期限为6个月(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6个月,不含当月)。若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费用存有异议,应在异议费用发生后6个月内向乙方提出(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6个月,不含当月)。乙方对甲方在异议话费发生后6个月内提出异议的话单,应保存至异议解决为止。

(七)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费用提出异议的,乙方有责任进行调查、解释,经核实确属乙方责任多收费用的,乙方应将已多收的部分双倍返还甲方。

(八)甲方同意,如果甲方订购第三方服务商的代收费业务,则视同甲方同意乙方代第三方服务商向甲方收取服务费。该服务费的资费标准由第三方服务商制定并告知甲方。若甲方对收取的代收费业务服务费有异议,可在乙方协助下与第三方服务商协商解决。

(九)甲方应妥善保管所使用的号码不被非法盗用,若发现通信费用异常,可及时拨打客服热线10086或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停机手续,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公安部门调查相关情况。

(十)甲方入网半年后,乙方视甲方的在网消费和交费情况核给信用额度,并每隔半年视甲方的使用情况重新核给信用额度。如额度调高,乙方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在额度范围内自行选择设置;如额度调低,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在调整生效后再次通知甲方。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话等。

四、协议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一)乙方承诺资费方案有效期为一年(双方特殊约定的除外)。乙方有权在有效期届满后修改资费方案。如需修改,乙方应在修改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可以选择修改后的资费方案或乙方提供的其他资费方案。如乙方不修改资费的,则原资费方案顺延一年,顺延次数不限。

(二)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可以选择变更资费方案。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将本协议项下的号码过户给第三人。甲方和第三人均应亲自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过户手续,在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后由第三人与乙方重新签订客户入网服务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在办理变更手续之前,因使用该号码导致的交费义务及一切后果仍由甲方承担,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甲方可以持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到乙方营业网点要求终止提供服务(以下简称销户)。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应拒绝甲方销户,甲方应在销户前结清所有费用。若销户后甲方还有费用尚未结清的,甲方仍需要履行交费义务。销户90天后,乙方可以重新启用甲方原号码。

(五)甲方在未参与赠送、销售优惠等营销活动情况下,销户时,可以预约将余额一次性转入同一费率区另一乙方有效号码的账户;甲方在参与赠送、销售优惠等营销活动情况下,费用余额按营销活动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六)如遇政府主管部门统一调整资费标准的,本协议按政府主管部门调整后的资费标准在规定的时间起执行。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号码,终止提供服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1.甲方(包括代理人)提供的证件或资料虚假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4.乙方收到国家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停止向甲方提供通信服务;。

5.甲方欠费停机满60日仍未交纳费用。

五、隐私和通信权益保护。

(一)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乙方对甲方的客户资料和通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要求乙方提供协助和配合,乙方给予协助和配合的,不构成违反保密义务。

(二)甲方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甲方身份或者反映甲方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乙方收集、使用甲方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三)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可以通过业务受理系统登记、纸质返档,通过网络接收、读取并记录等方式,以提供电信服务为目的,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甲方提供的和甲方使用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个人信息。乙方有权依法对包含甲方在内的整体用户数据进行分析并加以利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向除乙方关联公司外的第三方提供甲方个人信息。甲方可以通过营业厅或乙方指定的其他渠道,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查询、更正。

(四)乙方应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甲方个人信息履行保护义务。

(五)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活动,不得发送违法信息或未经接收客户同意大量发送骚扰信息,不得有拨打骚扰电话等不当行为,否则,乙方可以暂停向甲方提供服务,直至终止服务。

(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网安函﹝20__﹞452号)要求,如发现甲方冒用或伪造身份证照、违法使用、违规外呼、呼叫频次异常、超约定用途使用、转租转售、被公安机关通报以及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活动,发送违法信息或未经接收客户同意大量发送骚扰信息,有拨打骚扰电话等不当行为,用户就上述问题投诉较多等情况的,核实确认后,乙方可以暂停向甲方提供服务,直至终止服务。在此情况下乙方无需向甲方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甲方对此予以认可。

(七)乙方重视用户个人信息(即能够独立或与其他信息结合后识别用户身份的信息)的保护,在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时,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布的隐私政策依法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甲方的个人信息。甲方在使用乙方的所有产品及服务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隐私政策条款。一旦甲方选择使用,即表示认可并接受本条款现有内容及其可能随时更新的内容。隐私政策条款内容如下:

乙方对甲方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会为满足第三方的营销目的而向其出售或出租您的任何信息,乙方会在如下列情况下使用甲方的个人信息:

1.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

2.事先获得您的授权。

3.依双方签署的协议约定。

4.通过使用收集的信息,乙方会得以向甲方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并帮助乙方改进服务和管理水平,或用于提供新的服务或产品。

5.向乙方的关联方分享甲方的个人信息。

6.向可信赖的合作伙伴提供甲方的个人信息,根据乙方的指示遵循乙方的隐私权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应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为乙方处理这些信息。

7.用以或处理甲方与乙方或他人的纠纷或争议。

8.如甲方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乙方相关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依法向司法机关等第三方进行披露。

9.为维护乙方及其关联方或用户的合法权益。

六、特别提示。

1.甲方应使用取得国家入网许可并具有进网许可标志的终端设备,该终端设备应具有支持其所选服务的相应功能。

2.为使甲方及时全面了解乙方的优惠活动信息,甲方同意乙方可不定期通过app、短信、彩信等方式向甲方推送相关营销活动推广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优惠活动介绍、营销信息等),若甲方不同意接收该类信息,可通过10086、营业厅等方式取消。

3.甲方或其受托人已详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条款,甲方或其受托人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七、争议解决。

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或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甲方办理各类业务所签署的业务受理单、表单、协议等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中未约定部分以本协议为准。

2.乙方关联公司是指乙方现在或将来控制、受控制或与其处于共同控制下的任何公司、机构以及上述公司或机构的合法继承人。其中“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拥有影响所提及公司管理的能力,无论是通过所有权、有投票权的股份、合同或其他被人民法院认定的方式。

3.双方的联系方式位于签章处,一方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的,一方按照原有地址发送文件的(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的通知)发出后即视为送达。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通过纸质协议方式签订,则经加盖乙方公司的业务专用章,甲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如本协议通过乙方的无纸化签约系统进行签订的,则甲方在电子屏上签名并经乙方确认后生效。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或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监护人或受托人(签名或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

地址:地址:

甲方移动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十一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银行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

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填写《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和《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

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

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银行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银行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再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再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银行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银行的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银行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银行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95588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银行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银行盖章):____________。

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十二

甲方(电信运营商):

乙方(用户):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固定电话网络服务(以下简称网络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固定电话服务范围。

甲方以固定电话网络与设施,向乙方提供其在入网登记单、变更单等业务登记单上所选择的服务。

第二条入网登记。

乙方办理入网、变更手续,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

2、单位用户: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登记证照副本原件或加盖红色公章的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第三条用户资料。

(一)乙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准确,并有义务配合甲方核实登记资料。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正。如甲方发现乙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且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及时配合更正的,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二)甲方对乙方和担保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由于甲方未尽保密义务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用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个人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第四条固定电话的新装与移装。

(一)乙方使用的终端设备应具有入网许可证,并妥善保管好终端设备及密码等。

(二)乙方新装固定电话,可在一定范围内自行选号。

(三)乙方属于住宅用户且新装电话同名、同址的,最多可申请3部(含isdn),申请3部以上的需办理预付费入网手续。

(四)乙方办理固定电话的移装,应先缴请在原址使用固定电话的所有费用。

(五)乙方申请固定电话新装、移装,应按甲方明示的费用标准缴纳费用。甲方应在明示的期限(城市最长25日,农村最长30日)内予以开通;因甲方原因未开通的,应每日按收取费用数额1%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费用标准和费用缴纳。

(一)甲方按国家相关部门核定或备案的通信费用标准向乙方收取通信费用,乙方应按甲方明示的期限足额缴纳各项通信费用。

(二)如遇国家调整通信费用标准的,应自国家规定的调整时间起按新标准执行。如遇甲方发布费用优惠方案的,自优惠方案确定的时间起按优惠标准执行。

(三)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纳通信费用的,甲方有权自欠费日起限制乙方电话呼出功能,且乙方每日应按欠缴金额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因甲方或甲方授权机构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缴费的情况除外)。在乙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甲方应取消呼出限制;乙方逾期30日未缴纳欠费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停机;因欠费停机满60日乙方仍未缴清欠费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撤机)和解除合同,并追索乙方欠缴的全部费用。乙方因未按时缴费被停机的,甲方应于乙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48小时内为乙方恢复网络服务。

(四)双方签订合同时,如约定缴费人为第三方,应提供第三方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第三方公章及财务章(第三方为个人的,第三方应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场签字并向甲方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当第三方不再缴费时,乙方应缴纳费用。

(五)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第六条用户服务。

(一)甲方应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示了标准资费、缴费期限等信息。乙方也可通过甲方公开的客服热线了解以上信息,并咨询关于业务的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甲方客户热线为________。

(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长途话费详细清单的,甲方应免费提供;甲方对乙方有关通信费用方面的疑问应予以清楚、明确的解答和核实。

(三)甲方对乙方原始话费数据保留期限应不低于5个月。

(四)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公益性电话的接入服务。

第七条服务质量。

(一)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网络服务,并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乙方向甲方申告通信服务障碍的,甲方应自接到申告之时起,城镇48小时、农村72小时内修复或者调通;不能如期修复或者调通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免收障碍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及其他固定费用。但属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障碍的除外。

(三)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固定电话在正常使用中被停机或销号的,甲方应立即恢复,并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四)因工程施工、网络调整、码号割接等原因,甲方如需变更已分配给乙方使用的电话号码的,应提前45日告知乙方;电话号码更改后,甲方应在45日内连续免费播放改号提示音。

(五)乙方认为固定电话被盗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甲方应在技术上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被盗用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被盗用期间的通信费用。

(六)乙方在甲方承诺范围内申请开通某项服务时,甲方应在承诺的时限内予以开通(双方约定超出此时限的除外)。甲方未及时开通的,甲方应减免乙方自申请之日至服务开通期间的基本月租费。

(七)乙方向甲方申请停止某项服务时,甲方应在受理后的24小时之内予以办理。如甲方未按时停止相关服务的,乙方不承担发生该项服务的月功能费(月基本使用费),无功能费的,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八)为保证乙方利益,甲方对销号的电话号码至少冻结90日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甲方在本合同外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自动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为乙方设定义务或不合理地加重责任的除外。甲方公开做出的承诺标准低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技术进步。

因技术进步,甲方为提升服务质量对固定电话网络进行整体换代升级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至少提前90日告知乙方,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乙方可就解决方案与甲方协商,但不得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要求甲方终止提供网络服务的,应在缴清相关费用后办理退网手续,甲方应积极予以办理。

(二)乙方要求办理过户手续的,应缴清通信费用,并持相关证件办理相应手续解除合同(新用户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入网合同)。

(三)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或允许他人在已装的电话线路上装移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利用其享有的电信服务进行其它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或未经甲方同意,转让电话使用权或擅自改变固定电话使用性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对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乙方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十三

甲方(电信运营商):

乙方(用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移动电话网络服务(以下简称网络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网络服务范围。

(一)甲方在其承诺的移动电话网络覆盖范围内,向乙方提供网络服务、用户服务及乙方申请开通的各项通信服务。

(二)乙方申请开通默认服务以外的其他通信服务,应按甲方规定办理手续,并缴纳费用。其中国际漫游服务,只能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的电信运营商网络覆盖范围内享有。

第二条入网要求。

(一)乙方办理入网手续时,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

2、单位用户:提供单位介绍信、真实有效的注册登记证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二)乙方应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机或其他终端,申请开通新服务项目时,应配备具有相应功能的移动电话或其他终端,否则应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及损失。

第三条用户资料。

(一)乙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准确,并有义务配合甲方对登记资料进行核实。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正。如甲方发现乙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且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及时配合更正的,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二)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承担未尽保密义务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三)用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个人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第四条费用标准和费用缴纳。

(一)甲方应按国家相关部门核定或备案的通信费用标准向乙方收取通信费用,乙方应按甲方明示的期限足额缴纳各项通信费用。

(二)如遇国家调整通信费用标准的,应自国家规定的调整时间起按新标准执行。如遇甲方发布费用优惠方案的,应按乙方选定的优惠标准,自优惠方案确定的时间起按优惠标准执行。

(三)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纳通信费用的,甲方有权停机,且乙方每日应按欠缴金额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因甲方或甲方授权机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缴费的情况除外);甲方应在乙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的24小时内,恢复提供网络服务;欠费停机满60日乙方仍未缴清欠费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销号)和解除合同,并追索乙方欠缴的全部费用。

(四)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第五条风险控制。

(一)双方应对通信费用进行风险控制。

(二)乙方发现通信费用异常增长的,应及时进行核实,甲方应积极配合查询。

(三)乙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达到甲方明示的预消费额度时,甲方应通过发送短信息等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应按要求及时缴纳通信费用;当乙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超过预消费额度时,甲方有权停机。(本条停机不受约定缴费期限的限制)。

第六条用户服务。

(一)甲方应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示标准资费、缴费期限等信息。乙方也可通过甲方公开的客服热线了解以上信息,并咨询关于网络情况、业务知识、服务内容及各类临时性活动等内容。甲方客服热线为______。

(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移动电话发生的区内、长途及漫游通话的收费清单的,甲方应免费提供;甲方对乙方有关通信费用方面的`疑问应予以清楚、明确的解答和核实。

(三)甲方对乙方通信费用详细资料的保存期限应不低于5个月。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需要乙方支付月功能费的服务项目时,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以自助方式定制的,甲方对原始定制凭证的保留期限应不少于3个月;乙方对定制开通有异议的,应在此期间内向甲方提出。甲方擅自开通上述服务项目的,不得向乙方收取相应通信费用。

(五)甲方对乙方停机的,应提前以短信息等方式告知乙方。

(六)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公益性电话的接入服务。

第七条号码转让。

乙方转让移动电话号码使用权的,应先缴清通信费用,并持相关证件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sim(utk、uim)卡规定。

乙方可自行设置和清除sim(utk、uim)卡的个人密码(pin),初始pin是1234。连续三次输入错误的密码时将会锁卡;发生锁卡时,乙方不得自行解锁,而应携带入网时所用有效证件,前往甲方营业场所解锁。因乙方操作不当致使sim(utk、uim)卡损坏或永久性锁死的,乙方应承担换卡所需相关费用。

第九条服务质量。

(一)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网络服务,并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在甲方承诺的网络覆盖范围内,乙方向甲方申告服务障碍的,甲方应自接到申告之时起的24小时内修复或者调通;不能如期修复或者调通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免收障碍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及其他固定费用。但属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障碍的除外。

(三)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移动电话在正常使用中被停机或销号的,甲方应立即恢复,并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四)乙方在甲方承诺范围内申请开通某项服务时,甲方应在承诺的时限内予以开通(双方约定超出此时限的除外)。甲方未及时开通的,应减免乙方自申请之日至服务开通期间的基本月租费。

(五)乙方向甲方申请停止某项服务时,甲方应在受理后的24小时内予以办理。如甲方未按时停止该项服务的,乙方不承担发生该项服务的月功能费(月基本使用费),无功能费的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六)为保证乙方利益,甲方对销号的移动电话号码至少冻结90日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七)乙方发现移动电话或其他终端被他人非法盗用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服务。甲方应在技术上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甲方不承担在接到乙方停止服务通知前发生的通信费用及其他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技术进步。

因技术进步,甲方为提升服务质量对移动电话网络进行整体换代升级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至少提前90日告知乙方,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乙方可就解决方案与甲方协商,但不得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甲方在本合同外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自动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为乙方设定义务或不合理地加重责任的除外。甲方公开做出的承诺标准低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要求终止提供网络服务的,应在缴清相关费用后办理退网手续,甲方应积极予以办理。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乙方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身份证件复印处)。

年月日年月日第一联。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十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加入_________成为_________网员单位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内容。

甲方支付入网费后,成为_________平台网员单位,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应的信息服务。

第二条金额及服务期限。

一、合同金额:_________元整(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二、付款方式:甲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合同有效期暨服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届满,是否延长由双方友好协商后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权利义务条款。

一、甲方权利。

1.甲方向乙方付款后有权及时获得_________网员密码,通过网员密码使用_________平台办公功能。

2.甲方可通过_________平台发布和查询各类信息。

3.在_________今后组织的所有培训、研讨、出版、信息发布及电子商务活动中,甲方可享受乙方相应优惠的权利。

5.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交费用,乙方在甲方所交费用服务期限内保留甲方网员权利。

6.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书面申请乙方暂停信息服务,已交费不退还,但乙方应延长相应服务期限。

7.甲方可参与新会员的推广活动,并享受乙方规定的优惠待遇。

二、甲方义务。

1.甲方须真实地填写入网申请表,并提供其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甲方须遵循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不得发布失实的、有歧视的信息,甲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发布攻击政府、_____、危害社会言论;

(3)利用本网址传送、分发、储存属于诽谤、淫秽、_____、辱骂性的材料。

3.甲方有按时付款的义务。

4.甲方有按国家散装水泥办公室的要求安排相应工作、及时提供其所在地信息的义务。

5.甲方网员身份不可转让,甲方的用户名和密码是其在_________平台上的唯一身份证明,如须变更,在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后可以更改其注册资料。

6.甲方必须按照协议要求使用_________,如果甲方违反了_________使用规则,乙方有权视情况给予暂停使用的决定,并不延长相应服务期限。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有要求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并加以核实的权利。

2.乙方享有对甲方所提供信息的发布决定权,对不真实、真实性不确定、涉及损害他方利益的信息有权不予发布,或延后发布。

3.乙方有在双方约定的传播范围内发布甲方所提供信息的权利。

4.乙方有要求甲方按时交付服务费的权利,在甲方没有按约定交纳服务费时,有权暂时停止对甲方的服务,收取服务费及相应利息。如甲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补交,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必须保证不能以任何方式授权任何第三方以网员的身份使用_________平台,如甲方违反此约定,应当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对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乙方义务。

1.在甲方支付入网费即首年服务费后,乙方须在甲方款项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提供使用名称及密码。

2.乙方须将甲方入网申请表中填写的内容纳入网员数据库。

3.乙方须遵守甲方书面要求的对所提供信息传播范围的限制。如果甲方没有书面要求,视同该信息没有传播限制。

5.乙方须保证信息更新的及时性。

第四条风险及责任承担。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方出现无法克服的实施障碍,致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的,该风险由各自承担。

二、如非乙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及时履行合同,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对甲方泄露其用户名及密码,允许任何第三方以其名义使用_________平台的行为,乙方有权对其停止服务,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在有效服务期内,因乙方与第三方合作、_________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六、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违约责任。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但承受不可抗力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五条免责条款。

一、乙方并无随时监视_________._____._____,但保留对其实施实时监视的权利。对于他方输入的,不是乙方发布的材料,乙方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发布方必须对其发布材料的格式、内容的真实性负_____责任。

二、对于其他网址链接在_________的内容,乙方概不负法律责任。

三、乙方只是对甲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合理性审查,乙方不对此内容负保证责任。甲方应合理使用_________的各种服务功能,对其在_________上的言论及各种行为负责。

四、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时,须运用并依靠自身的技能来判断风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安全条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名称及密码只允许甲方使用,甲方负责将密码保密。如名称或密码丢失被盗,甲方须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取消原密码,重新设置新密码。

二、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改或取消甲方现有密码。

三、甲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接触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或账户;

2.没有得到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或测试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者破坏安全措施;

3.企图干涉对用户及网络的服务,包括,并不限于,通过超载,邮件炸弹或摧毁等手段;

3.未经乙方许可,发送促销、产品广告及服务的e-mail;

4.伪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十五

编号:

乙方(代理商):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所负责销售区域: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根据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合理合法、责权统一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代理项目:

1、甲方授予乙方代理销售权利,根据乙方的销售实力,为乙方提供相应数量手机卡;

2、乙方在甲方的统一领导、安排下开展业务工作,不得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否则视情节严重扣除相应数量酬金。

二、双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

(1)甲方授权乙方在与客户进行业务联系过程中,为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咨询服务;

(2)根据销售量付给其酬金,每张手机卡提成15元,不为乙方提供基本工资;

(3)甲方为乙方划定销售区域,乙方在没有经过甲方允许情况下不得私自越区销售;

(4)甲方负责协调校方相关部门关系,使乙方获得基本的宣传、销售权利;

(5)甲方需根据相关协议规定,按时给乙方发放酬金,不得无故推迟或延期;

2、乙方:

(5)在销售过程中,若因乙方个人销售方式原因与校方或第三方发生冲突,由乙 1

(6)乙方不得违反公司销售政策,如:为增加销售量,在酬金中拿出部分金额补助客户等违规促销措施;若乙方违规操作,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扣留押金。

三、付款要求:

1、甲方根据乙方销售量,在协议截至当天晚上为乙方结算酬金,每张手机卡提成15元。

2、乙方上交甲方的手机卡剩余数量及销售金额必须准确,无假-币,若核实中查出假-币,则由乙方负责。所有相关资料经甲方核实无误后乙方方可领取酬金。

3、乙方在协议截至日期,需将乙方所持协议上交给甲方方可领会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

四、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3天,自2017 年 9月2日至 2017年9月4日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均签字后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

当甲、乙双方一致认为需要再另行补充有关的协议内容及条款时,双方可以另行制定相关的条款及规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且完全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效力。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移动中北大学动感营业厅所有。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2017年 月 日

2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序号:fd2017

为满足社会需要,方便广大客户购买及办理移动电话业务,甲乙双方就甲方委耗z,万代理甲方业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宗旨

2、订立本协议旨在促进甲乙双方互惠互利,在提高移动通信服务质量的同时,取得双方企业的共同发展。

3 、本协议中涉及到的移动业务的最终解释归属于甲方;涉及到终端销售“三包”承诺的解释权归乙方。

4、本协议营业场所位于营业面积为135 平方米。

第二条 经菅范围

1、移动电话入网、业务办理

2、移动电话卡类销售(如:充值卡、缴费卡等)

3、甲方根据业务发展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种类进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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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预付费协议篇十六

甲方: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客户)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之规定,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移动通信服务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1、甲方为乙方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的范围内提供移动通信网络服务和客户服务,向乙方提供其申请开通的各项移动通信服务,并根据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必须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机,由于乙方使用无入网许可移动电话机所带来的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3、乙方入网后的移动电话均具有区内、国内长途和国内漫游功能。

4、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开通国际长途、国际漫游功能及各项服务功能。乙方如申请开通国际长途和国际漫游功能,须在甲方营业场所办理相关手续并预存话费,方可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使用移动电话。

5、乙方入网时,个人用户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单位用户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并保证所有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工作人员核对客户登记资料。甲方如发现乙方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止向乙方提供通信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6、乙方入网登记资料信息发生变化,须及时通知甲方。凡因乙方通信地址不详,邮政编码不准确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发出的话费帐单、用户认证信函以及其他业务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住所地(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住址或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住所)不在本市的客户,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入网:

(1)须由本市居民或本市单位提供担保,同时由担保人本人签字或担保单位盖章认可;。

(2)乙方凭有效证件,办理话费预存,预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项目由甲方确定。

在乙方未发生欠费的情况下,如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并经甲方同意,则乙方须提供新的担保人,并与甲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乙方亦可到甲方营业场所办理话费预存。如乙方既未提供新的担保人又未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有权停机。

如乙方因欠费被停机,担保人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可以解除担保合同。乙方必须提供新的担保人或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方为乙方重新开机。

乙方应保证所登记的担保人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甲方发现担保人的登记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机。

8、乙方应于每月1日至20日与甲方结清上一计费周期的通信费用。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停机,并依欠费金额按每日3%。的标准加收违约金。欠费满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做销号处理,本协议自动终止。销号后,甲方有权继续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费用。

9、乙方应根据自身支付能力对通信费用进行控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交费信用程度确定乙方的话费透支额度。为了保护乙方的权益,若乙方通信费用超出话费透支额度,甲方应通知乙方有关情况,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期间内交清已发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部分或全部通信服务。

10、甲乙双方同意:若乙方为年月日起入网或过户的,乙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超过元时,甲方有权通过发送短消息(以甲方短消息成功发送视为通知送达)通知乙方交纳至少元的预存费用。如未付的通信费用达到元乙方仍未交纳预存费用,甲方有权暂停为乙方提供通信服务。本条优先于第八条的适用。

11、若乙方对甲方收取的话费存有异议且有充分理由,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应予调查核实并作相应处理。

12、乙方申请停机,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停机保号费;因欠费等原因被甲方停机期间,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基本月租费。

13、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14、乙方转让移动电话号码使用权应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为有效。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索未结清费用的权利。

15、乙方要求退网时,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后方可解除本协议,甲方已收取的入网费、sim卡费、选号费等不退还。

16、乙方可自行设置和解除sim卡的个人密码(pin),初始pin是1234。在连续三次输入错误的密码时将会锁卡,此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入网时所用证件)前往甲方营业厅解锁,严禁自行解锁。因人为操作不当致使sim卡损坏或永久性锁死,甲方不提供免费更换业务。

17、乙方申请开通各种新业务时,应配备具有该功能的移动电话,由于乙方移动电话功能不支持造成无法使用新业务的,甲方不负责任。

18、客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客户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凡使用客户服务密码办理的业务,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不知道乙方客户服务密码的内容。由于乙方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客户服务密码被盗用,乙方须缴纳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应协助乙方及公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但甲方不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19、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0、由于乙方保管不善等原因被他人非法盗打,乙方须缴纳因被盗打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应在技术上协助乙方及公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但甲方不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21、为改善网络通信质量,甲方有权对网络采取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措施,并以业务公告或其他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对因此导致乙方通信中断、号码更改等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因甲方通信网络整体升级,导致本人网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同意在乙方转到甲方其他网络时提供优惠,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取的各项费用不退。

22、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3、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为乙方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24、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诉讼的,由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签署时间:年月日。

移动预付费协议篇十七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甲方在使用乙方个人宽带业务(以下简称“宽带业务”)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认可后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业务约定。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宽带上网业务(非固定ip地址,另有协议约定除外),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二)本协议个人宽带业务仅限甲方在申请安装的地址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行订购相应的服务功能外,乙方分配给甲方的宽带上网账号仅限同时接入一台上网终端使用,若甲方同时使用上网终端数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数量或为擅自接入其他地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或法律法规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办理宽带业务入网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同时有义务真实、准确地填写客户信息资料,并与乙方签订相关协议。若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实或填写的信息不准确,造成乙方无法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甲方,或导致甲方无法通过实名客户核验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须按时向乙方缴纳使用宽带业务的相关费用,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欠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在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时,有义务遵守乙方有关的业务规定,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四)甲方可通过拨打乙方的客户服务热线10086咨询乙方的业务、服务、资费等方面的信息。

(五)甲方应妥善保管个人宽带上网账号及服务密码,如因甲方保管、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若发现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上网业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

(七)甲方办理以下宽带合约方案:

甲方使用乙方的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约方案,带宽____,上行速率____,下行速率____,每月宽带费用____元,每月魔百和收视业务费____元,每月手机最低消费____元,合约期____年,安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装模式____。

宽带合约到期处理方式: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宽带需要办理续费至现系统方案才能继续使用。/合约到期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或变更宽带合约的要求,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按照原合约方案自动延展1个月,上述延展次数不受次数限制。/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按照该带宽的标准价按月收费继续使用(根据客户的选择展示在协议上)。

方案说明:

1.包含手机最低消费的融合宽带在t月激活新装宽带时,激活当月宽带免费使用,手机号码承诺最低消费将在宽带激活次月(t+1月)生效,宽带同时(t+1月)开始计费,一年宽带合约套餐将在t+12月到期失效,两年宽带合约套餐将在t+24月到期失效。

2.宽带合约中魔百和业务费用可计入宽带合约的最低消费中,但宽带费用不可计入宽带合约的最低消费中。

3.客户在宽带合约套餐有效期内如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最低消费更高的档次或宽带带宽更高的档次,合约套餐到期后可续费至系统当前在售的任何档次。

4.客户选择宽带合约套餐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的,如需继续使用宽带,请在合约套餐到期前到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现场办理续费或通过中国移动提供的其他办理途径办理续费,可续费资费以当期在售资费为准。

5.魔百和是乙方推出并由乙方收费的一项互联网业务服务。该业务提供视频点播等多种互动电视通信和信息服务。

6.魔百和业务到期后自动延续,如不再需要使用收视功能,需到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现场或通过中国移动其他业务受理渠道中止业务。

7.用户停、复、拆机规则。

(1)甲方办理宽带合约、以及魔百和收视业务后,合约期内所捆绑的宽带账号、手机账号不允许销户、拆机。

(2)魔百和业务与宽带的使用状态一致:若手机欠费停机,则宽带和魔百和业务相应停机,手机缴费开机后,宽带和魔百和业务于24小时内相应开机。

8.赠送促销积分兑换机顶盒规则说明。

办理合约方案、免费使用机顶盒的情况通过赠送促销积分兑换机顶盒实现的,相关规则说明如下:

(1)按当前“积分公允价值为1积分=0.012元”计算,甲方获得赠送促销积分额度为15833分的,获赠促销积分将在业务办理当下实时全额兑换为乙方的机顶盒,甲方获得机顶盒在活动办理期间的免费使用权。

(2)甲方同意乙方系统操作专用于本次机顶盒兑换的促销积分(含积分赠送及指定兑换动作)。

(八)关于用户端设备归属权的明确:

用户端设备归属权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光猫、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等)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需在办理业务实缴纳设备押金人民币___0___元,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并将押金以话费形式退还甲方,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智能网关、光猫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的50%进行赔偿,若为机顶盒的情况则乙方有权扣取前期缴纳的押金。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光猫、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等)为甲方出资购买,则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设备保修期为12个月。

3.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机顶盒)为通过乙方向甲方赠送等额机顶盒价值的促销积分兑换所得,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协议到期或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的50%进行赔偿。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安排为甲方安装开通宽带合约对应的业务,并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在开通时由乙方安装工程师对甲方进行相关的讲解。

(三)乙方接到甲方关于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业务的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对乙方原因造成的障碍,及时查找原因、排除障碍,除此以外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四)乙方在营业场所公布宽带业务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则、缴费规定等内容,并按照不低于以上内容的标准向客户提供服务。

(五)乙方提供的宽带网络接入服务仅限于乙方已有宽带资源覆盖的区域;。

(六)为保证服务质量,在不影响甲方的利益情况下,乙方可对”魔百和”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

(七)甲方申告”魔百和”故障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尽快修复或调通。(属于甲方电视机、机顶盒等终端设备及甲方室内线路、设备等原因造成的故障除外)。如果判定为机顶盒终端设备的问题,需甲方直接到机顶盒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

(八)凡因国家政策变动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或终止,乙方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合理期限内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并及时予以恢复。

(九)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甲方提供的资料与实际不符;。

2.甲方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的费用;。

4.甲方搬迁至乙方暂时无法提供线路覆盖服务的地区;。

5.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政府文件等规定乙方可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

(一)甲方使用宽带业务的具体资费详见本协议附件---业务受理单。

(二)若甲方选择手机与宽带合约型套餐,其手机必须是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手机号码,并承诺其参与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无过户或销户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乙方也将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或魔百和服务,在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交清欠费正常使用后,乙方恢复向甲方提供宽带或魔百和服务。若甲方取消宽带或魔百和业务,乙方有权按甲方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有效期内承诺的最低消费扣取相应费用。

(三)乙方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甲方对此无异议并予以完全接受。

(四)如甲方逾期不缴纳有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费用,并按照甲方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甲方欠费期间,乙方有权暂停提供宽带或魔百和业务接入服务。甲方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若本协议仍然有效的,乙方应在甲方补齐全部款项的24小时内为甲方恢复开通。

(五)宽带业务计费周期及规则根据甲方选择的业务套餐计费(详见业务受理单)。如甲方欠费,系统将自动暂停甲方的上网账号,待其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方可恢复使用,若系统暂停甲方上网账户:个月后甲方仍未补交所欠费用及违约金的,系统将注销其上网账号,本协议终止。同时乙方将保留费用催缴的权利。

(六)乙方向甲方收取的网络使用费仅限于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不包含网络上其他网络服务的任何收费服务项目的费用。

(七)如甲方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最低消费更高的档次或宽带业务带宽更高的档次,且需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签订相关协议、交纳相应费用。

(八)如甲方欲在本协议有效期满后继续使用乙方的宽带业务的,应在协议有效期届满前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在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服务。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时可选择乙方提供的当期资费方案任意档次。

第五条其它事项。

(一)乙方所提供的宽带服务速率是宽带接入的上、下行速率,即指客户终端(不含)到局端设备或园区交换机之间的线路和设备能支持的最大数据传送能力,是在理想网络条件下客户上网可能达到的最高速率。客户实际使用的网络带宽是动态变化的,取决于接入带宽、骨干带宽和客户所访问的内容提供商的带宽及设备容量和稳定性,在实际测速中,上、下行速率达到协议约定带宽速率的90%即视为达标。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乙方不可控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宽带或魔百和业务而受到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如遇政府主管部门对资费等相关内容的政策发生变化,乙方将根据相关要求,对原资费方案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方案的具体执行时间以乙方公示为准。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电脑本身系统使用所产生的问题(如:电脑感染病毒、系统故障、所安装的相应软件丢失、软件使用不当等)、电脑硬件(如:电脑显卡、显示器、硬盘、cpu、主板、内存、光驱、网卡等电脑硬件)问题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网络及其他增值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出于服务、技术和业务发展需要,实施线路抢修、服务措施更新、以及设备更新和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施工建设、技术改造与网络调整,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如上述项目将影响正常个人宽带服务的,乙方应采取短信、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之任意一种或集中方式提前予以告知,上述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甲方已经知悉。

(六)甲方承诺:不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任何经营性项目、企业上网或未经乙方许可向第三方提供服务。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经营性项目,或向第三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经营性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入网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若甲方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于企业上网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企业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入网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同时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服务并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但乙方的资费标准调整除外)。如因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协议,但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八)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与甲方填写或确认的相关业务登记单/业务受理单配套使用,相关登记凭证自动成为本协议附件。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如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则本协议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期间与宽带续费期间一致,延续次数不限。如出现甲方申请销户、上网账户转让(指办理手机合约类套餐)、捆绑宽带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三个月、宽带欠费暂停业务三个月或宽带业务到期未续费达到三个月后被系统销户等约定的协议终止或解除情形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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