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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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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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和变化,体现了新的社会特征。在新形势下,民间矛盾的主体由公民与公民转变为公民与经济组织、与基层政府及管理部门;民间纠纷的内容由婚姻、邻里、继承、赡养等简单涉及人身利益、财产权益方面的纠纷,发展为经济合同纠纷、企业改制纠纷、山林权属、殡葬纠纷、拆迁征地纠纷等复杂性纠纷。矛盾由简单到复杂增多、由个体向群体增多,这些纠纷调处难度增大、易激化,必须谨慎化解。国家重点工程葛沪高压、川气东送,推进集镇建设、居民点建设及市场管理等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不安定因素。

对各类矛盾纠纷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实现社会稳定,就必须建立健全纠纷调处机制。我镇从实际出发,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治理、防止激化”的原则,从五个方面加强社会纠纷调处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在政策宣传、经费投入及领导亲身参与协调化解工作上都高度重视,党委书记、镇长同志在平时工作中常要求各部门要时刻牢记我们要发展,而发展就必须要稳定,稳定是第一责任,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就是稳定的第一道防线;4月,在同志的协调下,在镇中学召开现场办公会,限期各相关部门及村负责人,限期做好周遍群众的工作,在他的督促下终于使得学校多年来想建围墙的心愿实现了;3月,我镇村组因道路纠纷问题突然激化,经镇、村两级调委会不能化解的情况下,同志召集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专项研究,剖析问题、指出化解思路,从而有效化解了一起重大疑难纠纷。在经费上,镇财政对村级调解员自行调处的纠纷按疑难程度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助。

建设好人民调解员队伍,特别是充分发挥村级专职调解员队伍的作用,是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重要环节。人民调解作为维稳的第一道防线,有着贴近群众情感深、深入群众信息灵的优势,可以及时发现有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我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这一优势,同时克服以往调解员变动较大、不够专业、兼职多精力不足等缺点,及时调整充实村级调解组织,加大调解员培训,完善了村级调解制度和场所。坚持矛盾纠纷属地管理原则和按时报告制度,促进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长效机制的形成。充分发挥村级维稳综治工作站、调解委、人民调解员第一道防线作用,定期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掌握了各种矛盾纠纷的产生情况,及时化解和调处产生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恶化。一般民间矛盾纠纷基本不出村,显示了群防群治的强大力量。

化解各类纠纷,光靠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形成社会矛盾维护化解网络,才能争取矛盾“早发现、早化解”。我们自上而下设立了村民组矛盾排查信息员、调解员,村级调委会、街道调委会,司法所为主体的镇调委会,镇党委副书记为主任、政法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形成四级纵向排查化解网络;以调解员、社区志愿者、社区民警和综治、信访、安全部门等组成的横向网络,构成了一套完整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网络,确保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化解”,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目前,很多矛盾纠纷不仅涉及众多部门,在内容上也往往涉及到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社会治安、社会环境和跨地区等许多方面,所以必须建立一个联动联调的机制。

我镇于和市县镇签署了跨地区联防联调协议,于和市县乡签署了跨地区联防联调协议;并于今年和两地分别联合调处,圆满地化解了两起疑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周边地区的稳定。

我镇从实际出发,在遇到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时,建立以一个部门为主,多个部门协调处理的矛盾调处机制,以合理配置社会资源,达到快速处理的目的。如由殡葬引起的矛盾纠纷中,往往会涉及几个部门,我们在实际处理中,从矛盾纠纷的实质出发,以民政办为主,司法协助处理,减弱行政色彩,引导矛盾纠纷向更容易处理的方向发展。

调处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充分合理配置社会力量,达到快速消化处理社会矛盾的目的,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由于矛盾纠纷发生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使矛盾纠纷的调处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3是山场资源及殡葬等引起的纠纷;

4是田间争水、邻里漏水、婚姻纠葛、琐事引起的纠纷;

5是工伤事故赔偿纠纷。

社会矛盾纠纷有一个酝酿、萌芽、发展和激化的过程,矛盾纠纷的调处越早介入,各方立场往往越容易调和,越晚介入,越容易激化。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不能寄希望于“水来土淹、兵来将挡”的随意性,而必须研究其发生规律,并相应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的调处机制。近几年来,我镇从实际出发,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上,科学地把握社会矛盾纠纷产生发展的规律。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等预防机制。在社区、农村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连续2年在各村及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讲座、播放普法教育电影,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及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减少纠纷发生。

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与其他调处机制相比,人民调解有几个特点:一是民间性,来自人民群众,发展于人民群众,经过长期的发展,在群众中有深厚的基础;二是亲民性,贴近群众,深入群众,围绕群众,可以就地发现、化解矛盾纠纷;三是有法律约束力,通过调委会调解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效力。人民调解“起于民间,化于民间;起于初,化于初”的纠纷调解方法,有力地实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目标。

3、畅通民意反映渠道,积极主动地把社会矛盾导向民间处理,导向司法机关处理,减少群体性上访等现象。加强信访工作,经常主动下访,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接触、早处理,积极稳妥消除社会矛盾的负面影响。

4、严格约束政府行政行为,减少不当行政行为引起的的社会矛盾。提高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大力建设阳光政府,加强政府与群众的沟通。

自至今,我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2起,成功208起,成功率达98.1%;其中行政调解19起、成功19起、调处率达100%,人民调解193起、成功189起、成功率达97.3%(镇级调委会调处52起、成功50起、成功率达96.2%,村级调处141起、成功139起、成功率达98.6%)。

这些矛盾有跨地区纠纷,如8月12日与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联合成功调处了一起婚约返还财产纠纷及6月29日与镇联合成功调处了一起债务纠纷;有执行省政府文件关于关闭高能低产的企业而引起的纠纷,如关闭轮窑厂,起初该厂如何也想不通,拒不执行并带领工人到县政府集访,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向党委政府汇报后,就职工安置协商、砖胚补偿、经济合同等方面入手,结合省政府关于这方面有关规定,积极稳妥的化解了一起极可能到省政府上访的矛盾;有殡葬引起的纠纷,如9月23日上午,村一妇女因脑溢血突发死亡,下葬时因距某屋后较近、觉得很晦气而起纠纷,经民政办、两所联合调解从而成功化解了一起极易引发双方亲友参与斗殴案件的发生;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山林权属不清引起的纠纷逐渐增多,如4月15日村一农户与所属村民组因山林权属不清引发纠纷,经林业站、司法所、土地所同志的艰苦努力,成功化解,为林权改革继续深入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随着村村通工程的不断深入,因道路问题引发的田地权属、利益纷争也不断加剧,4月28日,我镇村组某与所属组发生了较大的纠纷,经镇村两级调委会调解无果,镇主要领导遂召集各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深入剖析,最终圆满的化解了这起矛盾;国家两项重点工程均经由我镇,路线较长、涉及农户较多,因土地补偿标准、田地权属争议等引起的纠纷较多且较难于化解,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经综治维稳工作中心、镇村两级调委会及社会方方面面力量的共同努力,有效化解了各起矛盾,确保国家重点工程涉及我镇段的按期进行并顺利完工。

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是一项事关稳定的大事,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成绩,弥补不足,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最后,我代表镇党委政府衷心的欢迎并感谢莅临我镇的各位领导,来我镇检查指导督促工作,我们将不断开拓进取,绝不辜负领导的期望、绝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二

一是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目前在林业系统内,依旧有少数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程度不高,没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也没有摆在日常工作的突出位置,政治站位明显不足,看齐意识不强。部分干部职工对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深度理解,思想和行动还没完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要求上来。自我学习不够,认为长期以来林业方面还未发现有黑恶势力,总感觉本系统不是重点单位,有认识不够高的问题。单位部门间协作意识不强,缺少信息沟通和联动配合,工作主动性不足,工作合力没形成一股绳,影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进度和实效。

二是线索摸排需进一步加强。在线索摸排工作中,少数部门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不实,存在走过场情况,没有把心思沉、懂法、守法和护法意识,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入专项斗争的工作中去。深入林区深度不够,排查面存在一定局限性,也没有围绕如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想点子、出主意,责任心不强,只单纯从办理案件、信访举报入手,“回头看”梳理工作也有走走过场现象,深入研判各类信息和深挖犯罪网络不够,对林业系统内部的“黑后台”、“保护伞”、“人情网”梳理不细致。

三是宣传模式需进一步创新。虽然宣传发动工作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宣传氛围还不够浓,方法都比较简单,缺乏与主流媒体、新媒体沟通互动,信息发布和宣传模式过于老旧。广大林区群众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还仅仅停留在知晓上,关注度不够高,了解的不彻底。群众发动不够深入,林区偏远村、组的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仍存在死角和不到位,没有做到全覆盖,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涨,远没有形成“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四是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虽然大部分区县都和相对应的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执法和宣传工作,但日常执法、宣传发动等协作过程浮于表面,缺少相应的工作机制。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三

国家六部委联合召开“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在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通过调查摸底、集中整治等手段,严厉打击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任务。

(一)组织落实情况。

今年4月20日,全国召开“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组织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和市计委、经贸、监委、公安、工商、电力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紧接着,召开了全市电视电话会议。柴林山副市长在会上作了讲话,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搞好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专项行动责任制;要突出重点,认真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强化监督,把舆论监督同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公众监督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会议之后,按照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市迅速组织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领导。首先,市政府成立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柴林山副市长担任组长,成员由环保、计委、工商、供电、公安、监察等10个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全市的专项行动。之后,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运政办发〔20xx〕42号),对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作了明确的要求。按照专项行动的进度要求,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先后3次对各县(市、区)的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有力地促进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是广泛发动。我市制定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确定了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并按照专项行动四个阶段的不同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后,市环保局组织xx日报、电视台、山西日报记者站等8家新闻单位10多名记者,开展了为期10天的“环保在河东”新闻采访活动。记者团深入到全市13个县(市、区)的30多家企业现场采访,在各新闻媒体开辟环保专栏进行宣传报道,表扬先进企业,鞭挞违法行为,效果十分明显。各县(市、区)环保局普遍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散发传单、发送环保法律法规手册等手段,对专项行动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河津市环保局先后8次发布“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公告”,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据不完全统计,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共在广播电台播出专项行动稿件22次,电视台播出17次,在报纸刊出新闻报道18篇,为专项行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搞好协调。环保专项行动中,市县两级环保、计委、工商、供电、公安、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和要求,各司其职,协同作战,认真搞好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环保部门做好整治的调查摸底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公安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放射源丢失、被盗事件进行立案、追缴和安全保卫;监察部门加强监察,及时办理相关部门移送的案件,对失职、渎职、整治不到位的进行严肃查处。

按照省专项行动领导组的要求,我市确定专人负责整个专项行动的信息、数据、进展情况的上报工作,先后编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14期,《专项行动情况专报》5期,报送有关材料近20次,涉及报表20余份上千张,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得到了省专项行动领导组的肯定和赞扬。

(二)整体工作情况。

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市、区)政府按照专项行动的任务和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对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饮用水源污染、烟尘污染、农村畜禽养殖污染以及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问题、违法建设项目问题等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摸底,分别造册登记,汇总归类,逐一进行清理整顿。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先后出动执法人员7200余人次,检查企业4200厂次,立案94件,结案35件。其中,限期治理24家,依法取缔、关闭68家,停产治理34家,经济处罚57家,累计罚款176.43万元。办理省环保局转办的环境信访案件26件,接待群众来访10批,来信15封,来电24起,基本做到了件件有处理、案案有结果。比如,市环保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临猗县一洲印染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投入使用,印染废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城市管网,排入涑水河,给涑水河造成污染。市环保局谢爱玲局长随即会同临猗县政府、县环保局有关人员现场办公,要求该公司立即停产,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由电力部门对该厂实施停电,环保部门对该厂违法排污行为进行经济处罚。再如,接到省环境监察总队转来的夏县郭道第二造纸厂死灰复燃、违法生产、污染环境的群众举报之后,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处理。县政府对其进行关停,环保部门组织人员剪掉毛布,并处罚5000元,供电局切断电源、吊离变压器,使其彻底丧失了生产能力。

(一)突出问题基本解决。

一是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进展迅速。6月25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大会”,8个产焦县市的书记、县(市)长和市直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下发了市政府《关于对焦化行业清理整顿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顿的目的、原则、任务和办法。同时成立了清理整顿工作领导组,胡苏平市长担任组长,安德天、柴林山和张建喜三位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计委、经贸委、环保局、监委等20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全市的清理整顿工作。市政府要求,各县市都要完善市政府的《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细则,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织相关部门,立即开展清理整顿。焦化企业比较集中的河津市,对煤焦业实施“控制总量、关小上大、延伸产业、循环发展”的战略性调整。具体办法是:立即关闭炭化室高度在2.5米以下的小焦炉,修正原计划发展1000万吨焦炭的规划,将焦炭年产量控制在600万吨以内。同时,根据实际,引导煤焦业适度集中,拓宽资源空间,延伸产业链条,变煤焦支柱产业为焦化支柱产业,打造集约型的经济新框架。该市已先后关停了6家企业的8座小焦炉,淘汰焦炭生产能力达150万吨,并对10余家跑烟冒火、超标排放的焦化企业进行了处罚,督促52家企业实施了废水闭路循环、原煤场喷淋、熄焦除尘等焦炉环境治理改造。同时,10个煤气工业开发园区基本竣工,34家企业的4亿立方米排空煤气将被充分利用于发电和完善城市“双供工程”。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二是重污染行业环境达标水平显著提高。在解决重点行业的结构性污染方面,除了对焦化企业实施清理整顿,我们还主要抓了金属镁和造纸企业的污染防治,着力提高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达标水平。全市70余家金属镁企业,目前已全部完成环保治理任务。金属镁生产大户闻喜县,从去年6月开始,投入亿元资金,对大运路沿线桐城段1000米以内以及县城内的16家金属镁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改造。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企业搬迁督查服务队,深入现场办公,解决企业搬迁中存在的困难。在搬迁改造中,积极推行银光镁业集团的锻白回转窑生产工艺和原料车间的电脑自动配料、连续封闭运行,精炼车间的半煤气加热自动浇注的先进生产工艺,以降低能耗物耗,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企业技术升级。目前,已有14家企业搬迁到远离县城的工业园区。造纸污染治理方面,我们制定了xx市《造纸企业试生产和达标验收管理办法》,对造纸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先后两次邀请国家、省有关造纸专家对汾河流域的6家造纸厂治理方案进行技术论证,6家造纸厂投资近3000万元,完成了治理任务,分别于去年年底和今年4月份通过了省环保局主持的达标验收。尤其是山西合盛工贸公司采用中科院的“造纸黑液资源化再利用”专利技术,把90%的造纸黑液通过4道工序转化为化工原料--钠木糖粉,又从钠木糖粉中开发出木质磺酸盐等4种产品,使造纸黑液变废为宝,造纸的吨成本下降了400元。在提高企业环境达标水平的基础上,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测工作,对沿黄河、汾河、涑水河的12家造纸、化工、化肥、制药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仪器,与市环保局联网,实施24小时不间断跟踪监控,有效地加强了对企业的环境监管。

三是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基本解决。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我市把查处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过去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的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组织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全力予以解决。例如,我们把违法生产的小选矿作为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市政府李建业副秘书长带队,先后4次到闻喜、垣曲、绛县等县现场督查,对非法小选矿进行了毁灭性打击。目前,除业主自动拆除外,共没收磁选机55台,捣毁沉淀池384个,400余家小选矿全部停产。临猗县政府组织环保、公安部门和有关乡镇联合执法,先后对村边、路边、田边的100余座木炭窑进行了铲除和捣毁,遏制了污染的蔓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四是重点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全部解决。专项行动中,我们对20xx年以来群众投诉反映的各种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共确定挂牌督办环境问题12项,涉及6个县市50余家企业。各县市对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确定专人负责,要求逐一落实,不彻底解决决不撤牌。河津太兴集团易地技改的60万吨焦炉项目于今年4月8日开始投煤试产,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部分环保设施未能按照“三同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试生产前未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未按照省环保局对该项目《环评报告书》批复的“关小上大”要求关闭20万吨焦炉。为此,河津市环保局责令该集团进行限期整改。太兴集团于7月3日对20万吨焦炉自觉采取了停产措施,并拆除设备,60万吨焦炉项目环保设施正在按环评要求进行建设。全市确定的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二)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区域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截至10月底,xx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天数已达到165天,提前完成了全年160天的任务。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据监测报告,我市境内两条主要河流汾河(xx段)和涑水河化学耗氧量(codcr)浓度分别控制在93.32mg/l和94.28mg/l,比去年分别降低了51%和46%;氨氮(nh3-n)浓度分别是15.282mg/l和68.769mg/l,与去年基本持平。

(三)产业结构更加优化。

通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工业经济增长。目前,我市优势产业迅速崛起,六大区域特色产业群初具规模,工业经济呈现出五大特点:一是工业经济规模不断发展壮大;二是民营企业撑起了全市经济“半壁江山”;三是工业园区初具规模;四是农产品加工企业上档上级,五是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不断增强。入围全省“1311”规划的44个调产项目,总投资162亿元,所有项目已全部启动,有的已经陆续建成投产。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04.2亿元,同比增长29.8%;实现工业增加值73.3亿元,同比增长20.5%。全市工业经济呈现出增幅与结构、质量与效益协调发展的好势头,主要经济指标远远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四)可持续发展观念日益明确。

专项行动之前,我市极个别县市在不正确的发展观念引导下,曾经出台了一些“土政策”、“土规定”。如风陵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曾对部分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存在环保监管不能到位的问题。夏县县委、县政府20xx年制订了《关于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县域企业发展十六条决定的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县征费统筹办公室负责确定20家企业20xx年至20xx年的交费数额及征收。专项行动开展后,根据省市环保部门的意见,风陵渡开发区管委会对封闭管理的规定做了纠正,夏县政府撤销了企业征费统筹办公室,县环保局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征收企业的排污费。目前,我市各级政府都能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稷山县提出要把节约资源、根除污染、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大计,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实现污染由末端治理向预防为主转变。着力引导其走“循环经济”的道路。秦晋焦铁公司用炼焦回收的焦炉煤气、冶炼硅铁产生的高炉煤气及炼焦剩余的煤矸石发电,又用所发的电供炼焦和冶炼铁、镁,每年增加工业产值千万元以上,节约电费100多万元。像秦晋焦铁公司一样,该县先后有10多家企业利用炼焦产生的煤气建成了发电厂。临猗县政府明确规定,凡是环保部门进企业检查要一路畅通,凡是环保部门需要的资金要优先保证,凡是环保部门的工作要全力支持。夏县政府围绕“绿色夏县、生态大县、林业强县”的奋斗目标,按照“城乡一体、山川并举、四季常抓、栽管并重”的总体要求,坚持不懈大搞植树造林,全力实施生态林业战略,致力于用绿色覆盖全县,全县林木覆盖率达到46.9%,生态环境逐步走入良性循环轨道。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措施。

我市的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下列一些问题:一是一些县(市、区)对土小企业的关停取缔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加之受经济利益驱动等原因,土小企业死灰复燃的隐患依然存在。二是少数企业环保法制观念不强,重经济、轻环保,致使建设项目违法建设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是焦化、铁合金、印染等行业问题更为严重。三是部分达标企业的环保治理设施设备老化,工艺落后,运行费用高,难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加之环保部门监管目前还不能全方位及时到位,达标企业超标排污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巩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保障群众健康,我们要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大力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各阶层的环境意识,进一步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推进面上工作的同时,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对违法企业,依法查处,该取缔的取缔,该淘汰的淘汰,该关停的关停,绝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确保执法到位,确保整个专项行动按时圆满完成。三是积极引导被取缔、关停、淘汰的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进行转产,搞好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协调、快速、健康发展。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四

20xx年1月10日,银监会召开的20xx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透露,今年要开展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的“三套利”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问题,使查处真正成为监管利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庆认为,分业监管的纰漏在于监管的规则不一样,以至于进攻方的“野蛮人”会去找市场监管中薄弱环节出击。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也曾就“宝万之争”评论道,宝能使用的金融产品及运作,基本符合目前的法律监管框架,却也暴露出部分保险机构趁资管产品已跨界而监管相互割裂的局面进行合法套利。

再拿票据业务来说,中国《票据法》要求必须是真实贸易背景,但有的企业为了短期资金周转,可能用假的增值税票去“包装”,虚构贸易,骗取银行开票。票据中介在其中就担当了“职业包装师”的角色。

由此一来,一个“空转”的链条形成:企业存入保证金,伪造贸易背景,申请签发行承兑汇票,签发行收取保证金后开出汇票,收款人往往是关联企业,关联企业通过贴现获得银行资金,之后再存入保证金,伪造贸易背景,获得更大额汇票并贴现。

银监会明确今年要开展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的“三套利”专项治理,这背后注定将掀起一场整顿风暴。

从广义的套利而言,任何金融机构的业务都可视为某种意义或某种程度的套利。比如,银行的存贷款业务,就可以看作是风险套利与期限套利的组合。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五

为了加强冬季公路安全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县有关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县交通局《道真自治县交通局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道交发„20xx‟121号)文件要求,我所坚持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现将20xx年冬季公路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机构设置。

我所成立了“道真自治县公路管理所20xx年冬季公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为:

组长:冷国东(所长)。

副组长:韩忠建(副所长)、余加雄(副所长)。

成员:李佳凤、彭清明、涂勤方、张建华、彭敏、牟小华、郑继松、韩世路、王强。

二、制定和落实安全措施。

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一是规定全体管理人员在每月第一个周一为安全学习日;二是认真抓好元旦、春节、春运等期间和重大时段的安全防范工作;三是针对特种作业人员(如驾驶员、爆破员等)管理所与之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杜绝病机(车)作业。

三、加大公路交通安全教育力度。

在专项行动期间,我所充分利用宣传车、简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向。

社会宣传专项行动,并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852-5820xx9),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在此期间,出动宣传车6车次共行程1800公里,出版简报7期。

四、公路养护。

去冬今春,我所根据自身实际,针对人员少、里程长的情况,由所长牵头,每半月对我县县公路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安排。

1、在路基缺口、边坡坍塌及路基沉陷地段设置了警示标志,安排了人员进行及时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在易冻易滑路段备足了防冻防滑砂,确保了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

2、强化公路养护作业规范。养护人员在作业时统一着标志服,戴安全帽,在作业路段设置明显标志,在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切养护工作均按程序进行。

3、严格了炸材的管理和使用,至今无一次大小安全事故发生。4、派专人对桥、涵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桥面设施和上下部结构及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认真填写了“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

5、督促队、组、室、班、点搞好“四防”工作,即防滑、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

五、路政管理。

为了更好地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全体路政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路政管理工作职责”和“交通行政执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1、坚持每月上路巡查不少于14天,每次巡查不少于60公里。2、杜绝违法建筑,严格查处了擅自占(利)用公路和破坏、损毁公路的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了恶性超限运输行为,将超限运输车辆降低到3.5%以内。

4、认真清理了非公路标志、标牌。六、小车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按规定控制车速和使用警报器,进行路政巡查的专用车辆,车速一般不超过40公里/小时。

2、经常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状态。3、驾驶员随身携带各类手续,安全驾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4、严禁公车私用,超员超载。

我所在专项行动中,得到了很明显的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再接再励,努力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强化管理,堵塞漏洞,力争把我所的安全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六

行动期间,全市林业系统共设立举报箱64个,悬挂横幅标语315条,开展林区调查问卷1877份,开展专项斗争宣传教育600次。

一是充分利用标语、电视、网络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内容,发动群众举报。二是加强对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森林防火的依法管理和宣传巡查力度,不断提高公民知法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在林区加大宣传力度,让林区群众明白黑恶势力和“保护伞”、“黑后台”的社会危害性,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举报,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进一步将林区扫黑除恶宣传氛围推向高潮。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七

临近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结算迎来高峰,欠薪问题也进入了易发、多发期。记者从绍兴市人力社保局获悉,近日绍兴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为重点,集中治理欠薪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行动将持续到20xx年春节前。

保障每一名劳动者的工资权益,是共同富裕的基本要求。今年以来,绍兴市以开展“稳进提质”“除险保安”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兜牢维稳底线,综合施策解决欠薪问题,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欠薪预警案件办结率超过90%,经济稳进提质重要指标“劳动纠纷化解率”评价指数位居浙江省前列,全市人社系统信访积案“百日攻坚”行动提前一个月化解交办信访积案81件,实现“动态清零”。

此次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绍兴全市各地各相关部门盯紧重点领域,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聚焦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房产项目,重点排查房地产企业拖欠工程款、人工费用未及时足额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户,以及未落实实名制导致的`欠薪问题,同时加大对房产项目肢解发包、层层转包、垫资施工等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产生的源头性拖欠问题的查处力度;聚焦小微制造业企业,加强企业用工监测,掌握企业因资金链短缺、生产经营困难等造成的欠薪问题,主动提前介入,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劳资关系稳定。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是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绍兴各地畅通24小时举报投诉渠道,落实应急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强化与110联动协作机制。并进一步拓宽投诉渠道,持续提升“安薪码”知晓率,依托“省一体化平台”实现“一点受理,全市联动”,方便农民工线上维权。12月5日至9日,绍兴市还将开展欠薪问题集中接访活动,在各区、县(市)设置接访点,方便农民工就地维权,确保接诉即办,快速为农民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绍兴市将确保全市农民工20xx年的工资在20xx年1月10日前全部结算、足额支付,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织密织牢劳动者工资权益保障网,让农民工安心回家过年。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八

工作目标和任务: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保护市民合法权益。任务包括开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检查和处置、展开商标保护等。

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我们在专项行动中开展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检查,共处置了违法行为100余起。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商标的保护和维护,净化了市场环境。

工作难点及问题:工作中遇到的难点是假冒伪劣商品的隐蔽性和规模较大。这些使我们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检查和处置上存在一定困难。

工作质量和压力:我们在专项行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感受到了压力,但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工作经验和教训:本次专项行动使我们更加明确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更加清晰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

工作规划和展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监管和打击,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提高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检查和处置效率。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九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已经圆满结束。8月7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总结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任务明确。

xx多次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了明确要求。张德江副总理到安监总局视察,就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提出具体要求。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局根据要求,明确提出了督查主要任务。

二是精心筹划,周密部署。

安监总局制定了专项行动总体方案以及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和相关行业领域督查工作的3个具体方案和宣传工作方案,建立了会议联系、信息沟通、联合督查和通报公告制度。召开了动员大会,对督查人员进行了培训。广泛宣传,创办每日一期的《快报》,及时沟通情况。分阶段召开了汇报会,研究督查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新要求。

三是行动迅速,配合有力。

北京、天津、辽宁、黑龙江、河北、山东、河南、安徽、福建、江西、四川、重庆等25个省(区、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时作出批示指示;多数地方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机构。国务院19个部委局召开了部长(局长)办公会或安全生产专题会议,27个部委局制定了行业督查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了一系列检查督查。

四是工作深入、作风扎实。

安监总局派出的15个督查组深入到17个省(区、市)的127个市(地)、389个县(市、区)和987个乡镇,深入到1628处煤矿(井下)和3034个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危化品生产经营等单位,严格督促、认真检查;召开各类座谈会490多次,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28场,基本摸清了被督查地区和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五是抗震救灾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促进。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安监系统紧急动员、立即行动,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安全生产。在四川的两个督查组及时调整工作重点,集中力量协助地方抗震救灾,在四川周边省市的督查组也立即赶往灾区。派出3个专家组赴灾区指导企业防范次生灾害。派出44支专业救援队伍和14支医疗救护队,搜救、救治了一大批伤员。

一是推动了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

重庆、辽宁、黑龙江、河南等省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一定要把安全生产真正摆上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全力推动。湖南省主要领导表示要借机解决湖南安全生产领域一些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湖北省主要领导提出要用“铁的手腕、铁的面孔、铁的标准”,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山东、贵州、山西等省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文件,强化隐患整改。

二是排查治理了一大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

截至7月底,15个督查组共发现和解决非法生产问题276项、严重违法违规生产问题1853项、各类事故隐患约15580项(其中重大隐患1636项)。下发执法文书1567份,责令停产整顿煤矿191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374个;建议地方政府依法关闭非法生产小厂矿30处;帮助企业解决了一批安全生产技术难题。

三是促进了全国和各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据调度统计,xx年1-7月份,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9.4%和13.9%,其中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6%和24.3%。

四是发现和总结了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如山东省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河北省建立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河南省部门联动整合金属非金属矿山资源、山西省长治市统一煤矿用工管理、重庆市巫山县“党管安全”等经验和做法,实践证明都是行之有效的,应当认真总结、大力推广。

五是在实践中锤炼了队伍,提高了安全监管监察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水平。

大家在实践中开阔了视野,受到了教育,获得了真知,增长了才干,并围绕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写出了50多篇有实践基础、有思想高度、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

一是必须准确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这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二是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是安监系统的职责使命。三是必须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这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四是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这是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的保证。五是必须善于总结经验、探索规律,这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

一是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清思路,改进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是8月9日至13日,国务院安委办组织6个督查组,由总局6名党组成员分别带队,对未派督查组的1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重大隐患和问题紧盯不放、跟踪督办,务必整改到位;适时组织“回头看”活动,巩固发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

四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着力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渔业和农用船舶的安全监管的同时,抓好建筑施工、电力等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

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建设,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分级分类、重点监管机制和支撑保障体系,发挥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形成监管合力。

六是加强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提供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

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组在四川省督查了9个市、18个县(市、区)以及72家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632项。煤矿第三组在四川省督查了6个市、14个县(市、区)以及6个国有重点煤矿企业,查出问题和隐患473项。督查组向四川省政府反馈督查意见如下:

一是重点地区安全监管专业力量薄弱,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在基层难以落实。乡镇安监所(办)多为兼职人员,一些非煤矿山相对集中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专业人员偏少,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和服务指导难以实施。

二是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进展缓慢。由于采矿权审批滞后,多数整合矿井因尚未取得采矿权而无法进入施工建设程序,一些整合主体矿持等待观望态度,存在只生产不投入的现象。采矿权设置不合理。

三是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工作任务重。全省有小煤矿1412处,占矿井总数的97.7%。有高瓦斯矿井304处、突出矿井38处,瓦斯监测监控、通风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隐患。此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存在漏洞,监管工作存在力量不足、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技术装备设施配备不够等问题。

四是矿产资源整合力度不够,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目前全省仍有非煤矿山5855个,数量偏多,规模偏小,近xx个露天采石场中,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上的不足5%;116座尾矿库中,库容在100万m3以下的近50%。大多数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从业人员素质低,部分国有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滑坡。中石油、中石化各含硫气井井场应急预案中点火决策人普遍不明确;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在川管道、场站中,仍有960多处违章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的问题未得到解决。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

工作目标和任务: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任务包括开展网络安全检查,排查网络漏洞,打击网络犯罪等。

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我们在专项行动中开展了网络安全检查,排查了大量的网络漏洞,在网络犯罪中取得了一些重要线索,成功打击了一些网络犯罪团伙。

工作难点及问题:工作中遇到的难点是网络犯罪的技术性,有些犯罪手段非常高明。另外,由于网络空间的广阔,需要利用各种技术手段进行排查,工作难度较大。

工作质量和压力:我们在专项行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感受到了压力,但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工作经验和教训:本次专项行动使我们更加明确了网络安全检查和打击网络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更加清晰了网络安全检查和打击网络犯罪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

工作规划和展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监管和打击,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安宁稳定,并进一步提高网络安全监管的执行效率和监管效果。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一

“打非治违”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和《xxx省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x安委20118号)和《xxx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x市安委20115号)的文件精神,我市结合实际,迅速行动,认真部署,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从20xx年5月初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现将我市“打非”专项行动总结汇报如下:

截止6月底,我市共组织督查组5个,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企业253家次,排查隐患2289个,己整改到位20xx个,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75起、(其中: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12起,取缔非法砂石厂30家,打击黑车78辆,查处车辆非法营运行为53起),下达停产整顿(整改)指令书103份,对煤矿实施行政问责12人,实施经济处罚60余万元,按要求封闭设计范围外井口15个,对关闭煤矿和采石厂乡镇和市级相关部门落实专人严防死守,确保全市无非法开采现象发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特点。

1、成立了以代理市长xxx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xxx、市政府副市长xxx、xxx、xxx、xxx、xxx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x市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监局,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打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2、向各乡镇、市级各部门下发了《x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委20113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打非”专项行动总体目标、重点范围及重点内容、时间及实施步骤,明确了各乡镇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出了工作要求,对“打非”专项行动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府“打非”专项行动总体要求,也分别制订了“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深入扎实地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3、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履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了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和部门的作用,层层落实责任,分片、分块、分段抓好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排查和整改,坚持做到查出一处,打击一处,确保不留死角。通过专项行动,建立起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确保了专项行动的实效。

根据国家、省里及xxx市“打非治违”方案的共性问题和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中较为突出问题和行为,我市从5月9日开始,由市“打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成5个督查工作组,带领各市级相关部门分赴各乡镇集中在全市范围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形成“打非”强大合力,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了重点执法,在行动中,我市一直把打击技改整合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生产秩序进一步得到了规范。

1、煤矿领域。按照国家、省和xxx市煤矿“打非”工作部署和相关会议精神,我市制定下发了《x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煤矿、硐采非煤矿山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x安办201133号)由市政府办牵头,组织安监、经信、国土、公安、环保等部门,对全市37个煤矿9个硐采非煤矿、2个探矿企业及设计范围外井口关闭情况全面展开督查。截止6月底,我市共计开展执法专项行动42次,出动执法检测人员186人次,检查煤矿35个,合法矿区的非法井口60多个,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423条,督促煤矿落实整改资金400多万元,经复查已整改380条,整改率大达90%;对煤矿实施行政问责12人,实施经济处罚50多万元,按要求封闭设计范围外井口15个,并责成所在乡(镇)政府和驻矿安监员进一步加强专人监管,守死守牢,严防非法矿死灰复燃。

2、非煤矿山领域。市国土、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切实加强协同配合,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统一审批准入条件,凡不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以及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颁证。公安部门严格民爆物品的.使用审批,对“三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过期的,新建矿山安全初步设计未经安监部门审查通过的,一律不审批提供民爆物品,从源头上打击非法开采的问题。组织国土、经信、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非煤矿山“打非”专项执法行动7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9家,检查发现隐患135处,整改隐患126处,督促落实整改资金92万元,责令停产整顿企业29家,。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根据xxx省、xxx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x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监察执法通知要求,我市组织安监、经委、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全市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16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40家加油站、1个油库、3家氧气充装站和1家燃气供应公司等烟花爆竹和危化品企业进行了“打非”专项检查,共排查整治各类隐患183条,下发整改指令书38份。对燃气公司lng(液态天燃气站)建设进行了“三同时”安全审查;对13户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不具备安全生产的违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依法进行了取缔,并实施了经济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实施跟踪监督,建档登记,随时掌握情况,逐一落实整改措施,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真正做到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从根本上提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彻底扭转我市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4、交通运输领域。全市交警、交通部门积极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各种违章作业车辆1800台次(特别是酒后驾驶、超速),查处无证无牌车辆78台次,查处车辆非法营运行为53起,下达整改指令15份,同时加大了对乡村公路桥梁的巡查力度,排查出道路安全隐患45处,目前已全部悬挂了危险警示标志。6月份,市交通、交警、安监、教育部门联合组织人员,对我市事故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逐点进行了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道路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进行了整治,有效地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5、建筑施工领域。市规划建设部门从5月初到6月下旬,对城区45个在建项目进行了一次彻底清查,共开展安全生产“打非”专项行动检查5次,出动检查执法人员25人(次),排除安全隐患70处,对存在问题工程项目发出了整改通知书7份,通过“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建筑市场秩序,有力的遏制了建设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筑安全生产状况处于可控状态。

6、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市公安局开展了涉枪涉爆专项行动,通过全面排查,重点整治非法制造爆炸物品、非法买卖、私藏爆炸物品以及存在非法小煤窑及其他非法矿山问题严重的重点地区。市消防部门抓好易燃易。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二

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52人(次),警车18台(次),对10个内部单位14处处所,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整改。对3个施工项目部的.6个工地,进行清查,登记比对施工人员109人,()未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对辖区铁路沿线两侧废旧金属收购点、小型炼钢炉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共检查废旧金属收购点54家,小型炼钢炉1家,登记从业人员110人。在此次专项行动过程中,派出所对各单位值班领导和保安门卫同时进行了安全防范和消防安全教育,要求加强单位内部安全巡查工作,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切实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通过此次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促进了企业的安全防范工作,提高了派出所对辖区的管控能力,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了辖区治安秩序的稳定。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三

工作目标和任务: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维护社会安定和谐。任务包括开展情报收集、展开调查取证、开展侦查和追赃等工作。

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我们在专项行动中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取得了大量线索。经过调查取证,成功破获了一系列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并追回了赃款数万元。

工作难点及问题:工作中遇到的难点是犯罪团伙的狡猾性,有些犯罪嫌疑人有很强的隐蔽性。另外,由于涉案人员众多,追查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

工作质量和压力:我们在专项行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感受到了压力,但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工作经验和教训:本次专项行动使我们更加明确了打击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更加清晰了打击犯罪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

工作规划和展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作,确保打击犯罪行为的顺利进行,并进一步提高专项行动的执行效率和打击效果。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四

为了保障首都的社会稳定,维护本市劳动力市场秩序,为广大求职者、特别是来京务工人员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人事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劳社部明电[]2号)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介绍活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实施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劳动保障部、公安部、人事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四部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北京市劳动保障局与北京市公安局、人事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由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张欣庆同志任召集人,并于2月10日召开了度第一次工作协调会议。各部门集中研究分析了本市劳动力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手法和特征,以及如何采取统一执法行动,实施有力打2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根据劳动保障部、公安部、人事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四部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北京市劳动保障局与北京市公安局、人事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由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张欣庆同志任召集人,并于2月10日召开了度第一次工作协调会议。各部门集中研究分析了本市劳动力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手法和特征,以及如何采取统一执法行动,实施有力打击的手段措施。同时针对各级各部门上报的难点问题,适时组成市级执法小分队,在相关区县的协同配合下,对非法职业介绍活动实施重拳突击。

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2号),要求各区县相关部门对这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本区县的行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街道、乡镇,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落实。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又分别下发了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本系统各级相关部门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强力打击劳动力市场中的各类违法活动。在2月17日召开的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议上,劳动保障部有关领导亲临现场指导,重点部署了实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任务,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3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各区县、各部门对辖区内非法职业介绍活动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摸清了清理整顿的对象和情况。2月23日,劳动保障、公安、人事、工商、城管监察共同组织,各区县、街道相关部门统一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执法大检查。统一行动日当天,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宋丰景带领市区街各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对丰台区反映非法职介活动猖獗的南曦大厦写楼实施重点突击检查,打击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战果丰盛,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截至3月20日,全市共出动劳动监察执法人员1304人次、检查各类职业介绍机构545家、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133家、当场退还求职者求职费19600元、没收非法所得6000元;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20家职业介绍机构发出责令改正、下达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200余份;行政处罚8家,处罚金额25000元。

朝阳公安分局通过群众举报线索,在松榆里御景园1号楼1f号,捣毁了以刘国栋为首的利用职介公司骗取务工人员财物的犯罪团伙。经查,刘国栋等人专门租用商住两用公寓楼以开办“北京阳辰伟业咨询有限公司十里河分公司”为掩护与“北京亿隆恒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华腾盛事公司”、“北京华腾盛长虹企业管理中心”合伙,通过刊登招聘广告,以高薪职位为诱饵骗取应聘者保证金和服装费。现已核实事主30余人,并将刘国栋等14人刑事拘留。2月17日,嫌疑人张宇(女,40岁,黑龙江省人)以在《手递手》报纸上刊登招工信息为名,通过电话对求职者进行招嫖,嫌疑人张宇在上门4提供性服务时,被海淀公安分局民警当场抓获,现已将张宇治安拘留。专项行动中,全市公安部门共出动警力1900余人次,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执法50余次,检查职业中介机构1200余家,审查人员余人次,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160余家,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30人(其中刑事拘留28人、治安拘留2人)。

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职业中介行政许可、非法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依据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规定予以查处,对超范围经营欺骗求职者的职业中介机构做到,发现一户,严厉查处一户,决不姑息。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共出动工商执法人员2415人次,车辆650台次,查处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67户,其中立案22户、结案19户,责令改正52户;罚款2元,没收非法宣传材料800份。

西城区和丰台区分别针对辖区内南礼士路和六里桥自发形成的劳动力交易场所,影响道路交通、社会治安和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采取多部门集中研讨、综合治理的对策,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供需双方到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招聘求职,同时在重点区域安装监测探头,从劳动、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和街道(乡镇)抽调专人加强巡查,实施阵地控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共清理整顿自发劳动力交易场所20余处,劝阻疏导人员36000余人次;没收招工小广告余份,查处招工小广告窝点8个。

在全市统一行动日当天,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北京劳动就业报等十余家新闻单位参加了专项执法行动,对打击非法职业介绍活动进行了全程跟踪采访报道,宣传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整治效果,起到了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作用。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针对春节后来京务工人员返城高峰,提前编印了《来京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实用手册》、就业维权服务宣传折页、《北京劳动就业报》(来京务工人员就业服务专刊)及宣传海报10万份和编制宣传片,与劳动保障部编印的维权手册一同分发至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采取到各交通枢纽、自发劳动力交易场所、登上火车和汽车等方式,直接向来京务工人员发放宣传材料并引导其到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进行登记求职,避免受到非法职业介绍活动侵害。

北京市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席会议要求,各级劳动保障、公安、工商、城管部门要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其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的工作中,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工作手段,保持集中整治的高压态势。对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和职业介绍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做到及时发现,随时打击,彻底铲除。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五

为进一步加强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市酒类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自今年1月以来,滁州市对辖区范围内酒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保证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滁州市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治目标和整治重点,细化了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对酒类生产加工小作坊、相关经营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追溯信息记录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加大对白酒小作坊和散酒经营单位的监督抽检力度。

滁州市全市共检查酒类小作坊32家次,酒类经营者2197家次,相关餐饮服务提供者1530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86份,取缔白酒小作坊12家。抽检酒类产品165组,其中24组不合格,各地已对不合格产品全部进行立案处理,并启动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工作,彻查不合格原因。本次整治共立案查处41件,涉案金额34.2万元,捣毁制售假冒伪劣白酒的黑窝点、黑作坊3个,1月19日定远县局联合公安部门采取突击行动,一举捣毁了位于定远县泉坞山处的假酒制造窝点,现场查扣了价值30余万元的成品假酒和造价工具,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拘留。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六

工作目标和任务: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打击,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任务包括开展交通违法行为的检查和处置、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知识等。

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我们在专项行动中开展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检查,共处置了违法行为300余起。同时,我们还通过各种形式展开了宣传活动,提高了市民对交通安全的意识。

工作难点及问题:工作中遇到的难点是违法行为的种类繁多,有些行为难以识别和处置。另外,有些行为人员对交通规则的认识程度不足,需要加强宣传教育。

工作质量和压力:我们在专项行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感受到了压力,但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工作经验和教训:本次专项行动使我们更加明确了交通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更加清晰了交通安全监管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

工作规划和展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打击,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并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监管的执行效率和监管效果。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七

依据省政府加快推进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及《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特〔20xx〕160号)、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排查清理“回头看”和整治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农明电〔20xx〕108号)及《蚌埠市农业林业委员会蚌埠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蚌埠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蚌农林〔20xx〕249号)文件精神,我区迅速落实,成立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大棚房”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及早安排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这次清理整顿主要包括全区所有借设施农业之名,擅自改变农业用地用途,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居住、休闲等性质的“大棚房”;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变更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等问题;包括在建及建成后出售、出租和自建的“大棚房”以及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坚决遏制了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了良好环境。

我区于10月12日召开了xx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部署会,制定了“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有力地加强了对“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领导。10月31日,召开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再次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各镇要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同时要求各乡镇近期内开展“大棚房”排查摸底清理回头看工作。11月14再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要求各乡镇对已摸排出的问题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同时对回头看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查彻改,不留死角。

(二)全面细化排查,建立问题台账。

全区各镇都成立了“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的所有农家院、采摘园、生态园、“大棚”进行全面排查,以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整治提供依据。

(三)强化工作措施,依法整治整改。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坚决彻底清理“大棚房”和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各相关单位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清理“大棚房”,做到农地农用、还地于农。

二是认真对照“大棚房”整治标准逐一进行排查,要做到排查一宗,确定一宗,整改一宗;各镇政府及时组织人力、财力,对违法建筑物该拆除坚决拆除,该平整复耕的平整复耕,有效避免土地荒芜,确保了“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四)认真组织“回头看”,坚持标本兼治。

区农林委、国土分局以及各镇抽调人员组成排查摸底组,在村两委配合下,立即开展“暴风式”回头看检查。按照“逢园必进、逢棚必入”的要求,进行全面复查,逐一建档立卡,建立清单、台账,确保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现场督察,督促各镇认真组织开展“大棚房”问题排查清理“回头看”工作。要求各镇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并派出专人逐点位核验,对是否存在新建“大棚房”以及原有“大棚房”是否存在拆除清理不到位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五)认真组织再排查、再整治工作。

针对再排查核查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我区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整改工作。依照清理整治方案的'排查类别和要求,坚持全覆盖、无死角,认真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所有设施,做到逢棚必进、逢园必查、逢区必核。经全面详细排查,我区未发现新的违规项目。

(六)加强协调联动,建立长期监管机制。

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强化源头管控,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切实将“大棚房”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我区在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共排查塑料大棚50435个,面积59340亩,日光温室5个,面积7.7亩,连栋温室3个,面积33亩。其它农业设施65个,面积5.5亩。共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6个,涉及棚数9个,土地面积8.22亩。

回头看排查中,共调查塑料大棚50581个,面积59465亩;日光温室5个,面积7.7亩,连栋温室3个,面积33亩,其它农业设施65个,面积5.5亩。在回头看检查中,我区对发现的个别小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第三次再排查中,我区认真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做到逢棚必进、逢园必查、逢区必核,经排查,我区未发现新的违规项目。

经过前期排查,共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7个,涉及棚数10个,土地面积13.22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4.72亩。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1、曹老集镇周郢村大棚塑料厂:已经整改到位。

2、吴小街镇刘亮蔬菜整理仓库:已经整改到位。

3、吴小街镇吴延庭大棚仓库:已经整改到位。

4、梅桥镇刘德忍织小网厂:已经整改到位。

5、梅桥镇焦乃六农资经营:已经整改到位。

6、梅桥镇贾标饭店经营:已经整改到位。

7、云尚生态园餐饮经营:已经整改到位。

1、继续抓好“大棚房”问题整改,特别是做好监管落实,严防“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遏制出现新的违法行为。

2、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将大“大棚房”清理整治政策深入人心。充分发挥举报电话作用,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加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的浓厚氛围,有效遏制“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3、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在耕地保护、土地流转用途管制、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等方面用制度加以规范,确保农用地用途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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