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优秀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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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优秀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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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一

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人员3783人,其中森林公安1982人,出动车辆1264台次,摸排、巡查木材加工厂522个,采矿场37个,林地560处,饭店42家,家具店3个。核查各级扫黑办、公安局等单位移交涉黑涉恶线索7条,移送涉黑涉恶线索一条(祁门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章想木材加工厂业主报警,称倪五斌敲诈勒索,该线索已经移交祁门县公安局)。

一是加强日常巡查,针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开展线索摸排。全市森林公安通过翻阅林区台账资料、辖区巡查巡护、调查走访等方式,对辖区内林木采伐情况、林地征占用项目审批情况、木材运输重点路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重点区域等进行了全面清查,还结合近期开展的“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动”、“2020守护餐桌”行动,严查长途汽车、邮寄等流通渠道,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和出售、收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行为;各地林业站也结合近期开展的清理枯死松树工作开展了系统性的梳理工作。

二是结合党组生活会,加强林业系统党员干部日常工作作风管理。全市各级林业部门,都相继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专项会议、行动,全市林业系统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源头提高党员干部的反腐败之风,杜绝林区“保护伞”、“黑后台”的出现。

三是依靠群众,加强部门之间合作,探索线索摸排新方法。各区县林业系统充分发挥基层站、所、场、圃的优势,通过核实群众举报、深挖案件线索、排查行业场所等手段,深入摸排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特别是森林派出所与林业站、检查站和国有林场之间、林业局和乡政府、同级地方公安、水利部门、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勤联动,进一步推动了林业系统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开展。

行动期间,各区县林业局和同级市监局联合对农贸市场、饭店等地点的野生动物资源贩卖进行了检查。黟县碧阳森林派出所联合碧阳镇政府对辖区内的木材加工厂进行垄断森林资源和侵吞集体林业资产的检查,黟县宏村森林派出所联合xx区九龙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进行反盗猎巡护;徽州区林业局在全区村居“两委”换届工作中,严格按照《徽州区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条件》对全区52个村居换届候选人及部分村后备干部人选进行逐个审核,对其中1名存在严重违法用地、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的违法人员提出不宜作为候选人的审查意见;对一起举报反映岩寺镇某村干部涉嫌毁林霸占林地问题,查清了事实,还了当事人清白。xx区张贴了30份“关于进一步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等,各级部门之间的联动,丰富了林区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的方式方法。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二

行动期间,全市林业系统共设立举报箱64个,悬挂横幅标语315条,开展林区调查问卷1877份,开展专项斗争宣传教育600次。

一是充分利用标语、电视、网络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内容,发动群众举报。二是加强对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森林防火的依法管理和宣传巡查力度,不断提高公民知法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在林区加大宣传力度,让林区群众明白黑恶势力和“保护伞”、“黑后台”的社会危害性,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举报,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进一步将林区扫黑除恶宣传氛围推向高潮。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三

根据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两节两会”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浙江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两节两会”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区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总体而言,“两节两会”期间,我区食品市场平稳、有序,购销两旺,未发生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

根据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部署,我区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监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重点品种、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的监管。期间,分管副区长刘文科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于12月31日下午及1月26日上午两次对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菜市场以及餐饮等重点单位进行节前检查,要求经营户履行食品市场准入、检测和检查职责,还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市场索证索票、消毒、活禽休市等制度,确保家禽交易安全。各街道(乡镇)也组织了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的超市、菜场、企业进行节前食品安全检查。

各街道(乡镇)、各监管部门结合“两节两会”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对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强网清源”集中行动中排查出的6项食品安全隐患,加大执法抽检、市场巡查和突击检查力度。同时,按照省、市关于滥用食品添加剂与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整治的要求,加入熟制花生非法添加罗丹明b专项治理、打击非法购销病死甲鱼及甲鱼骨以及禽类食品安全监管等内容。农林、质监、工商、城管、食药监、商务等单位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证持照情况,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合格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是否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卫生环境等情况。针对节日期间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以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酒类、肉制品、食用油、水产品和保健品等食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06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417户次,责令整改179户,取缔无证无照20家(包括4家市场外无照活禽交易),查处违法行为9起,取缔流动摊贩162起,立案9起,罚没款累计6.6万元。各环节快速检测食品5732批次,其中生猪宰前“瘦肉精”750批次(430头)、区属菜市场上市蔬菜抽样4764批次。未发现“瘦肉精”阳性及蔬菜农残超标情况。发现问题食品3批次,共2.2kg,为二氧化硫超标的干、腌制蔬菜,对问题食品依法销毁。

各单位多角度开展“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宣传,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健康消费。一是通过北仑电视台,利用新闻播报期间的5秒广告,播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并在图文频道滚动播放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和消费警示。二是利用官方微博、短信平台等多种媒介继续发布食品安全知识和警示信息,提醒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风险管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提醒消费者外出就餐需注意饮食卫生,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三是通过4个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站和各村(社区)与大型餐饮单位的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熟制花生违法添加整治与加强禽肉购销监管。四是继续发放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对比图片以及伪劣食品简要说明,大力宣传常见伪劣食品的辨别常识,引导消费者谨慎辨识,安全消费。

印发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严阵以待,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确保值班人员通信畅通。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和一般食品安全事件,落实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零报告”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北仑区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上报。节日期间,各单位共受理投诉举报14起,均妥善处置,全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形势平稳,未发生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四

一是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目前在林业系统内,依旧有少数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程度不高,没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也没有摆在日常工作的突出位置,政治站位明显不足,看齐意识不强。部分干部职工对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深度理解,思想和行动还没完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要求上来。自我学习不够,认为长期以来林业方面还未发现有黑恶势力,总感觉本系统不是重点单位,有认识不够高的问题。单位部门间协作意识不强,缺少信息沟通和联动配合,工作主动性不足,工作合力没形成一股绳,影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进度和实效。

二是线索摸排需进一步加强。在线索摸排工作中,少数部门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不实,存在走过场情况,没有把心思沉、懂法、守法和护法意识,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入专项斗争的工作中去。深入林区深度不够,排查面存在一定局限性,也没有围绕如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想点子、出主意,责任心不强,只单纯从办理案件、信访举报入手,“回头看”梳理工作也有走走过场现象,深入研判各类信息和深挖犯罪网络不够,对林业系统内部的“黑后台”、“保护伞”、“人情网”梳理不细致。

三是宣传模式需进一步创新。虽然宣传发动工作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宣传氛围还不够浓,方法都比较简单,缺乏与主流媒体、新媒体沟通互动,信息发布和宣传模式过于老旧。广大林区群众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还仅仅停留在知晓上,关注度不够高,了解的不彻底。群众发动不够深入,林区偏远村、组的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仍存在死角和不到位,没有做到全覆盖,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涨,远没有形成“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四是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虽然大部分区县都和相对应的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执法和宣传工作,但日常执法、宣传发动等协作过程浮于表面,缺少相应的工作机制。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五

国家六部委联合召开“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在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通过调查摸底、集中整治等手段,严厉打击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任务。

(一)组织落实情况。

今年4月20日,全国召开“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组织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和市计委、经贸、监委、公安、工商、电力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紧接着,召开了全市电视电话会议。柴林山副市长在会上作了讲话,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搞好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专项行动责任制;要突出重点,认真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强化监督,把舆论监督同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公众监督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会议之后,按照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市迅速组织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领导。首先,市政府成立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柴林山副市长担任组长,成员由环保、计委、工商、供电、公安、监察等10个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全市的专项行动。之后,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运政办发〔20xx〕42号),对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作了明确的要求。按照专项行动的进度要求,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先后3次对各县(市、区)的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有力地促进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是广泛发动。我市制定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确定了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并按照专项行动四个阶段的不同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后,市环保局组织xx日报、电视台、山西日报记者站等8家新闻单位10多名记者,开展了为期10天的“环保在河东”新闻采访活动。记者团深入到全市13个县(市、区)的30多家企业现场采访,在各新闻媒体开辟环保专栏进行宣传报道,表扬先进企业,鞭挞违法行为,效果十分明显。各县(市、区)环保局普遍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散发传单、发送环保法律法规手册等手段,对专项行动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河津市环保局先后8次发布“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公告”,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据不完全统计,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共在广播电台播出专项行动稿件22次,电视台播出17次,在报纸刊出新闻报道18篇,为专项行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搞好协调。环保专项行动中,市县两级环保、计委、工商、供电、公安、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和要求,各司其职,协同作战,认真搞好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环保部门做好整治的调查摸底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公安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放射源丢失、被盗事件进行立案、追缴和安全保卫;监察部门加强监察,及时办理相关部门移送的案件,对失职、渎职、整治不到位的进行严肃查处。

按照省专项行动领导组的要求,我市确定专人负责整个专项行动的信息、数据、进展情况的上报工作,先后编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14期,《专项行动情况专报》5期,报送有关材料近20次,涉及报表20余份上千张,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得到了省专项行动领导组的肯定和赞扬。

(二)整体工作情况。

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市、区)政府按照专项行动的任务和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对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饮用水源污染、烟尘污染、农村畜禽养殖污染以及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问题、违法建设项目问题等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摸底,分别造册登记,汇总归类,逐一进行清理整顿。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先后出动执法人员7200余人次,检查企业4200厂次,立案94件,结案35件。其中,限期治理24家,依法取缔、关闭68家,停产治理34家,经济处罚57家,累计罚款176.43万元。办理省环保局转办的环境信访案件26件,接待群众来访10批,来信15封,来电24起,基本做到了件件有处理、案案有结果。比如,市环保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临猗县一洲印染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投入使用,印染废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城市管网,排入涑水河,给涑水河造成污染。市环保局谢爱玲局长随即会同临猗县政府、县环保局有关人员现场办公,要求该公司立即停产,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由电力部门对该厂实施停电,环保部门对该厂违法排污行为进行经济处罚。再如,接到省环境监察总队转来的夏县郭道第二造纸厂死灰复燃、违法生产、污染环境的群众举报之后,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处理。县政府对其进行关停,环保部门组织人员剪掉毛布,并处罚5000元,供电局切断电源、吊离变压器,使其彻底丧失了生产能力。

(一)突出问题基本解决。

一是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进展迅速。6月25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大会”,8个产焦县市的书记、县(市)长和市直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下发了市政府《关于对焦化行业清理整顿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顿的目的、原则、任务和办法。同时成立了清理整顿工作领导组,胡苏平市长担任组长,安德天、柴林山和张建喜三位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计委、经贸委、环保局、监委等20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全市的清理整顿工作。市政府要求,各县市都要完善市政府的《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细则,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织相关部门,立即开展清理整顿。焦化企业比较集中的河津市,对煤焦业实施“控制总量、关小上大、延伸产业、循环发展”的战略性调整。具体办法是:立即关闭炭化室高度在2.5米以下的小焦炉,修正原计划发展1000万吨焦炭的规划,将焦炭年产量控制在600万吨以内。同时,根据实际,引导煤焦业适度集中,拓宽资源空间,延伸产业链条,变煤焦支柱产业为焦化支柱产业,打造集约型的经济新框架。该市已先后关停了6家企业的8座小焦炉,淘汰焦炭生产能力达150万吨,并对10余家跑烟冒火、超标排放的焦化企业进行了处罚,督促52家企业实施了废水闭路循环、原煤场喷淋、熄焦除尘等焦炉环境治理改造。同时,10个煤气工业开发园区基本竣工,34家企业的4亿立方米排空煤气将被充分利用于发电和完善城市“双供工程”。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二是重污染行业环境达标水平显著提高。在解决重点行业的结构性污染方面,除了对焦化企业实施清理整顿,我们还主要抓了金属镁和造纸企业的污染防治,着力提高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达标水平。全市70余家金属镁企业,目前已全部完成环保治理任务。金属镁生产大户闻喜县,从去年6月开始,投入亿元资金,对大运路沿线桐城段1000米以内以及县城内的16家金属镁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改造。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企业搬迁督查服务队,深入现场办公,解决企业搬迁中存在的困难。在搬迁改造中,积极推行银光镁业集团的锻白回转窑生产工艺和原料车间的电脑自动配料、连续封闭运行,精炼车间的半煤气加热自动浇注的先进生产工艺,以降低能耗物耗,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企业技术升级。目前,已有14家企业搬迁到远离县城的工业园区。造纸污染治理方面,我们制定了xx市《造纸企业试生产和达标验收管理办法》,对造纸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先后两次邀请国家、省有关造纸专家对汾河流域的6家造纸厂治理方案进行技术论证,6家造纸厂投资近3000万元,完成了治理任务,分别于去年年底和今年4月份通过了省环保局主持的达标验收。尤其是山西合盛工贸公司采用中科院的“造纸黑液资源化再利用”专利技术,把90%的造纸黑液通过4道工序转化为化工原料--钠木糖粉,又从钠木糖粉中开发出木质磺酸盐等4种产品,使造纸黑液变废为宝,造纸的吨成本下降了400元。在提高企业环境达标水平的基础上,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测工作,对沿黄河、汾河、涑水河的12家造纸、化工、化肥、制药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仪器,与市环保局联网,实施24小时不间断跟踪监控,有效地加强了对企业的环境监管。

三是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基本解决。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我市把查处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过去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的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组织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全力予以解决。例如,我们把违法生产的小选矿作为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市政府李建业副秘书长带队,先后4次到闻喜、垣曲、绛县等县现场督查,对非法小选矿进行了毁灭性打击。目前,除业主自动拆除外,共没收磁选机55台,捣毁沉淀池384个,400余家小选矿全部停产。临猗县政府组织环保、公安部门和有关乡镇联合执法,先后对村边、路边、田边的100余座木炭窑进行了铲除和捣毁,遏制了污染的蔓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四是重点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全部解决。专项行动中,我们对20xx年以来群众投诉反映的各种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共确定挂牌督办环境问题12项,涉及6个县市50余家企业。各县市对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确定专人负责,要求逐一落实,不彻底解决决不撤牌。河津太兴集团易地技改的60万吨焦炉项目于今年4月8日开始投煤试产,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部分环保设施未能按照“三同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试生产前未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未按照省环保局对该项目《环评报告书》批复的“关小上大”要求关闭20万吨焦炉。为此,河津市环保局责令该集团进行限期整改。太兴集团于7月3日对20万吨焦炉自觉采取了停产措施,并拆除设备,60万吨焦炉项目环保设施正在按环评要求进行建设。全市确定的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二)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区域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截至10月底,xx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天数已达到165天,提前完成了全年160天的任务。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据监测报告,我市境内两条主要河流汾河(xx段)和涑水河化学耗氧量(codcr)浓度分别控制在93.32mg/l和94.28mg/l,比去年分别降低了51%和46%;氨氮(nh3-n)浓度分别是15.282mg/l和68.769mg/l,与去年基本持平。

(三)产业结构更加优化。

通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工业经济增长。目前,我市优势产业迅速崛起,六大区域特色产业群初具规模,工业经济呈现出五大特点:一是工业经济规模不断发展壮大;二是民营企业撑起了全市经济“半壁江山”;三是工业园区初具规模;四是农产品加工企业上档上级,五是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不断增强。入围全省“1311”规划的44个调产项目,总投资162亿元,所有项目已全部启动,有的已经陆续建成投产。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04.2亿元,同比增长29.8%;实现工业增加值73.3亿元,同比增长20.5%。全市工业经济呈现出增幅与结构、质量与效益协调发展的好势头,主要经济指标远远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四)可持续发展观念日益明确。

专项行动之前,我市极个别县市在不正确的发展观念引导下,曾经出台了一些“土政策”、“土规定”。如风陵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曾对部分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存在环保监管不能到位的问题。夏县县委、县政府20xx年制订了《关于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县域企业发展十六条决定的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县征费统筹办公室负责确定20家企业20xx年至20xx年的交费数额及征收。专项行动开展后,根据省市环保部门的意见,风陵渡开发区管委会对封闭管理的规定做了纠正,夏县政府撤销了企业征费统筹办公室,县环保局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征收企业的排污费。目前,我市各级政府都能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稷山县提出要把节约资源、根除污染、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大计,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实现污染由末端治理向预防为主转变。着力引导其走“循环经济”的道路。秦晋焦铁公司用炼焦回收的焦炉煤气、冶炼硅铁产生的高炉煤气及炼焦剩余的煤矸石发电,又用所发的电供炼焦和冶炼铁、镁,每年增加工业产值千万元以上,节约电费100多万元。像秦晋焦铁公司一样,该县先后有10多家企业利用炼焦产生的煤气建成了发电厂。临猗县政府明确规定,凡是环保部门进企业检查要一路畅通,凡是环保部门需要的资金要优先保证,凡是环保部门的工作要全力支持。夏县政府围绕“绿色夏县、生态大县、林业强县”的奋斗目标,按照“城乡一体、山川并举、四季常抓、栽管并重”的总体要求,坚持不懈大搞植树造林,全力实施生态林业战略,致力于用绿色覆盖全县,全县林木覆盖率达到46.9%,生态环境逐步走入良性循环轨道。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措施。

我市的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下列一些问题:一是一些县(市、区)对土小企业的关停取缔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加之受经济利益驱动等原因,土小企业死灰复燃的隐患依然存在。二是少数企业环保法制观念不强,重经济、轻环保,致使建设项目违法建设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是焦化、铁合金、印染等行业问题更为严重。三是部分达标企业的环保治理设施设备老化,工艺落后,运行费用高,难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加之环保部门监管目前还不能全方位及时到位,达标企业超标排污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巩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保障群众健康,我们要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大力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各阶层的环境意识,进一步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推进面上工作的同时,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对违法企业,依法查处,该取缔的取缔,该淘汰的淘汰,该关停的关停,绝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确保执法到位,确保整个专项行动按时圆满完成。三是积极引导被取缔、关停、淘汰的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进行转产,搞好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协调、快速、健康发展。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六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和变化,体现了新的社会特征。在新形势下,民间矛盾的主体由公民与公民转变为公民与经济组织、与基层政府及管理部门;民间纠纷的内容由婚姻、邻里、继承、赡养等简单涉及人身利益、财产权益方面的纠纷,发展为经济合同纠纷、企业改制纠纷、山林权属、殡葬纠纷、拆迁征地纠纷等复杂性纠纷。矛盾由简单到复杂增多、由个体向群体增多,这些纠纷调处难度增大、易激化,必须谨慎化解。国家重点工程葛沪高压、川气东送,推进集镇建设、居民点建设及市场管理等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不安定因素。

对各类矛盾纠纷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实现社会稳定,就必须建立健全纠纷调处机制。我镇从实际出发,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治理、防止激化”的原则,从五个方面加强社会纠纷调处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在政策宣传、经费投入及领导亲身参与协调化解工作上都高度重视,党委书记、镇长同志在平时工作中常要求各部门要时刻牢记我们要发展,而发展就必须要稳定,稳定是第一责任,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就是稳定的第一道防线;4月,在同志的协调下,在镇中学召开现场办公会,限期各相关部门及村负责人,限期做好周遍群众的工作,在他的督促下终于使得学校多年来想建围墙的心愿实现了;3月,我镇村组因道路纠纷问题突然激化,经镇、村两级调委会不能化解的情况下,同志召集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专项研究,剖析问题、指出化解思路,从而有效化解了一起重大疑难纠纷。在经费上,镇财政对村级调解员自行调处的纠纷按疑难程度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助。

建设好人民调解员队伍,特别是充分发挥村级专职调解员队伍的作用,是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重要环节。人民调解作为维稳的第一道防线,有着贴近群众情感深、深入群众信息灵的优势,可以及时发现有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我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这一优势,同时克服以往调解员变动较大、不够专业、兼职多精力不足等缺点,及时调整充实村级调解组织,加大调解员培训,完善了村级调解制度和场所。坚持矛盾纠纷属地管理原则和按时报告制度,促进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长效机制的形成。充分发挥村级维稳综治工作站、调解委、人民调解员第一道防线作用,定期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掌握了各种矛盾纠纷的产生情况,及时化解和调处产生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恶化。一般民间矛盾纠纷基本不出村,显示了群防群治的强大力量。

化解各类纠纷,光靠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形成社会矛盾维护化解网络,才能争取矛盾“早发现、早化解”。我们自上而下设立了村民组矛盾排查信息员、调解员,村级调委会、街道调委会,司法所为主体的镇调委会,镇党委副书记为主任、政法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形成四级纵向排查化解网络;以调解员、社区志愿者、社区民警和综治、信访、安全部门等组成的横向网络,构成了一套完整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网络,确保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化解”,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目前,很多矛盾纠纷不仅涉及众多部门,在内容上也往往涉及到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社会治安、社会环境和跨地区等许多方面,所以必须建立一个联动联调的机制。

我镇于和市县镇签署了跨地区联防联调协议,于和市县乡签署了跨地区联防联调协议;并于今年和两地分别联合调处,圆满地化解了两起疑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周边地区的稳定。

我镇从实际出发,在遇到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时,建立以一个部门为主,多个部门协调处理的矛盾调处机制,以合理配置社会资源,达到快速处理的目的。如由殡葬引起的矛盾纠纷中,往往会涉及几个部门,我们在实际处理中,从矛盾纠纷的实质出发,以民政办为主,司法协助处理,减弱行政色彩,引导矛盾纠纷向更容易处理的方向发展。

调处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充分合理配置社会力量,达到快速消化处理社会矛盾的目的,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由于矛盾纠纷发生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使矛盾纠纷的调处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3是山场资源及殡葬等引起的纠纷;

4是田间争水、邻里漏水、婚姻纠葛、琐事引起的纠纷;

5是工伤事故赔偿纠纷。

社会矛盾纠纷有一个酝酿、萌芽、发展和激化的过程,矛盾纠纷的调处越早介入,各方立场往往越容易调和,越晚介入,越容易激化。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不能寄希望于“水来土淹、兵来将挡”的随意性,而必须研究其发生规律,并相应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的调处机制。近几年来,我镇从实际出发,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上,科学地把握社会矛盾纠纷产生发展的规律。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等预防机制。在社区、农村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连续2年在各村及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讲座、播放普法教育电影,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及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减少纠纷发生。

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与其他调处机制相比,人民调解有几个特点:一是民间性,来自人民群众,发展于人民群众,经过长期的发展,在群众中有深厚的基础;二是亲民性,贴近群众,深入群众,围绕群众,可以就地发现、化解矛盾纠纷;三是有法律约束力,通过调委会调解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效力。人民调解“起于民间,化于民间;起于初,化于初”的纠纷调解方法,有力地实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目标。

3、畅通民意反映渠道,积极主动地把社会矛盾导向民间处理,导向司法机关处理,减少群体性上访等现象。加强信访工作,经常主动下访,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接触、早处理,积极稳妥消除社会矛盾的负面影响。

4、严格约束政府行政行为,减少不当行政行为引起的的社会矛盾。提高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大力建设阳光政府,加强政府与群众的沟通。

自至今,我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2起,成功208起,成功率达98.1%;其中行政调解19起、成功19起、调处率达100%,人民调解193起、成功189起、成功率达97.3%(镇级调委会调处52起、成功50起、成功率达96.2%,村级调处141起、成功139起、成功率达98.6%)。

这些矛盾有跨地区纠纷,如8月12日与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联合成功调处了一起婚约返还财产纠纷及6月29日与镇联合成功调处了一起债务纠纷;有执行省政府文件关于关闭高能低产的企业而引起的纠纷,如关闭轮窑厂,起初该厂如何也想不通,拒不执行并带领工人到县政府集访,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向党委政府汇报后,就职工安置协商、砖胚补偿、经济合同等方面入手,结合省政府关于这方面有关规定,积极稳妥的化解了一起极可能到省政府上访的矛盾;有殡葬引起的纠纷,如9月23日上午,村一妇女因脑溢血突发死亡,下葬时因距某屋后较近、觉得很晦气而起纠纷,经民政办、两所联合调解从而成功化解了一起极易引发双方亲友参与斗殴案件的发生;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山林权属不清引起的纠纷逐渐增多,如4月15日村一农户与所属村民组因山林权属不清引发纠纷,经林业站、司法所、土地所同志的艰苦努力,成功化解,为林权改革继续深入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随着村村通工程的不断深入,因道路问题引发的田地权属、利益纷争也不断加剧,4月28日,我镇村组某与所属组发生了较大的纠纷,经镇村两级调委会调解无果,镇主要领导遂召集各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深入剖析,最终圆满的化解了这起矛盾;国家两项重点工程均经由我镇,路线较长、涉及农户较多,因土地补偿标准、田地权属争议等引起的纠纷较多且较难于化解,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经综治维稳工作中心、镇村两级调委会及社会方方面面力量的共同努力,有效化解了各起矛盾,确保国家重点工程涉及我镇段的按期进行并顺利完工。

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是一项事关稳定的大事,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成绩,弥补不足,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最后,我代表镇党委政府衷心的欢迎并感谢莅临我镇的各位领导,来我镇检查指导督促工作,我们将不断开拓进取,绝不辜负领导的期望、绝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七

2018年,根据省、州、县脱贫攻坚相关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年初,我局认真对照“工作任务清单”,逐一梳理工作目标任务,坚持“紧盯目标,对照标准,突出重点,确保摘帽”的工作思路,积极研究落实措施,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制定了《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文化脱贫实施方案》,按照节点逐一落实,于10月底全面完成了2018年文化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系列文件、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多次召开脱贫攻坚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联系点扶贫工作,全面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一)摸清家底,抓实精准。为了确保项目实施不盲目、杜绝重复建设,今年3月,由执法大队牵头,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今年将脱贫的30个贫困村,就文化活动室、农民体育健身广场、贫困村广播电视收看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摸底调查。通过与乡镇分管领导座谈、走访群众、实地测量等广泛征求建设意见和建议。

(二)对症下药,保障有力。根据前期调研情况考核上级有关资金投放政策,我局认真对照《省贫困村文化活动室验收标准》,逐一进行梳理,按照“缺啥补啥、补齐短板”的解决办法,制定了《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文化脱贫实施方案》。

(三)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为了抓好抓实文化体育广电脱贫工作,抓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我局成立了2018年文化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副职任副组长,各职能股室和两馆一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研究部署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相关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有序推进。

根据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局今年共实施30个村的文化室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4个村的公共阅报栏建设;109个农家书屋1个社区书屋和24个藏传佛教寺庙书屋的出版屋更新;免费开放1个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体育馆、2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

(一)文化室建设。共投入150万元用于30个贫困村的文化室建设(每个村按照5万元的建设标准进行施工)。9月份,设备就已经采购到场并已发放至各贫困村。资金拨付145万,拨付率为97%。剩余5万作为质保金。

(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共投入150万元。其中32万用于州上统一采购的30个村级农民体育健身设备,已全部发放并安装完成。118万用于体育场地设施投入,目前各村均已完成场地建设。资金拨付150万,拨付率为100%。

(三)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投入150万元,免费开放1个图书馆、1个文化馆、2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个体育场馆。现已全部实现免开,并拨付了免开资金共150万元,拨付率为100%。

(四)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计划全年投入25.44万元,免费放映农村公益电影1308场次。截止目前,已放映1520场,完成总任务的116%,目前拨付资金25.44万元。拨付率达100%。

(五)广播村村响工程和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共投入151万元,其中51万元用于实施17个村的“村村响”工程,100万元用于实施1个应急广播平台建设,目前已完成全部安装工程。资金拨付143.45万元,拨付率为95%。(剩余资金作为质保金,将在一年后进行拨付)。

(六)公共阅报栏建设。每个村按照3000元的建设标准,投入1.2万元用于4个贫困村的“公共阅报栏”建设。目前已全部安装完成。资金拨付1.2万元。拨付率为100%。

(七)书屋出版物更新工作。投入22万元,用于109个农家书屋1个社区书屋和24个藏传佛教寺庙书屋的出版屋更新。目前,图书已全部发放至个村并充实进书屋。资金拨付22万元,拨付率为100%。

虽然,今年我局的文化民生及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发展形势相衡量,仍然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一是基层文化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从今年对22个乡镇调研的情况来看,基层文化专干力量薄弱,大多身兼数职,工作繁重,缺乏系统性培训。二是文化专业人才匮乏。就全县来看,对政策专研透彻,对文化市场经营管理核心掌握清楚的专业性人才仍然十分紧缺。三是文化系统项目小,资金少。全县文化项目规模效应不足,资金较为短缺,以项目带动经济、社会和群众文化生活的作用仍不明显。四是文化硬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虽然县财政在极其紧困的情况下,逐年增加了文化事业的经费投入,但依然远远不能满足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

(一)加大投入力度,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县、乡在加大自身投入的同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与县、乡、村三级沟通,密切跨部门合作,实现平台共建、资源共享;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文化惠民演出、农村电影放映、全民阅读和全民健身,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不断满足贫困地区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二)创新利用文化资源,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在不断增加和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的同时,一定要创新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现有的文化资源,发挥其应有作用。在明确公共文化资源的前提下,合理整合公共文化资源,实现区域内跨部门、跨行业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共管共用。在探索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八

20xx年1月10日,银监会召开的20xx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透露,今年要开展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的“三套利”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问题,使查处真正成为监管利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庆认为,分业监管的纰漏在于监管的规则不一样,以至于进攻方的“野蛮人”会去找市场监管中薄弱环节出击。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也曾就“宝万之争”评论道,宝能使用的金融产品及运作,基本符合目前的法律监管框架,却也暴露出部分保险机构趁资管产品已跨界而监管相互割裂的局面进行合法套利。

再拿票据业务来说,中国《票据法》要求必须是真实贸易背景,但有的企业为了短期资金周转,可能用假的增值税票去“包装”,虚构贸易,骗取银行开票。票据中介在其中就担当了“职业包装师”的角色。

由此一来,一个“空转”的链条形成:企业存入保证金,伪造贸易背景,申请签发行承兑汇票,签发行收取保证金后开出汇票,收款人往往是关联企业,关联企业通过贴现获得银行资金,之后再存入保证金,伪造贸易背景,获得更大额汇票并贴现。

银监会明确今年要开展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的“三套利”专项治理,这背后注定将掀起一场整顿风暴。

从广义的套利而言,任何金融机构的业务都可视为某种意义或某种程度的套利。比如,银行的存贷款业务,就可以看作是风险套利与期限套利的组合。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九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已经圆满结束。8月7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总结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任务明确。

xx多次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了明确要求。张德江副总理到安监总局视察,就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提出具体要求。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局根据要求,明确提出了督查主要任务。

二是精心筹划,周密部署。

安监总局制定了专项行动总体方案以及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和相关行业领域督查工作的3个具体方案和宣传工作方案,建立了会议联系、信息沟通、联合督查和通报公告制度。召开了动员大会,对督查人员进行了培训。广泛宣传,创办每日一期的《快报》,及时沟通情况。分阶段召开了汇报会,研究督查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新要求。

三是行动迅速,配合有力。

北京、天津、辽宁、黑龙江、河北、山东、河南、安徽、福建、江西、四川、重庆等25个省(区、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时作出批示指示;多数地方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机构。国务院19个部委局召开了部长(局长)办公会或安全生产专题会议,27个部委局制定了行业督查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了一系列检查督查。

四是工作深入、作风扎实。

安监总局派出的15个督查组深入到17个省(区、市)的127个市(地)、389个县(市、区)和987个乡镇,深入到1628处煤矿(井下)和3034个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危化品生产经营等单位,严格督促、认真检查;召开各类座谈会490多次,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28场,基本摸清了被督查地区和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五是抗震救灾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促进。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安监系统紧急动员、立即行动,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安全生产。在四川的两个督查组及时调整工作重点,集中力量协助地方抗震救灾,在四川周边省市的督查组也立即赶往灾区。派出3个专家组赴灾区指导企业防范次生灾害。派出44支专业救援队伍和14支医疗救护队,搜救、救治了一大批伤员。

一是推动了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

重庆、辽宁、黑龙江、河南等省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一定要把安全生产真正摆上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全力推动。湖南省主要领导表示要借机解决湖南安全生产领域一些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湖北省主要领导提出要用“铁的手腕、铁的面孔、铁的标准”,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山东、贵州、山西等省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文件,强化隐患整改。

二是排查治理了一大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

截至7月底,15个督查组共发现和解决非法生产问题276项、严重违法违规生产问题1853项、各类事故隐患约15580项(其中重大隐患1636项)。下发执法文书1567份,责令停产整顿煤矿191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374个;建议地方政府依法关闭非法生产小厂矿30处;帮助企业解决了一批安全生产技术难题。

三是促进了全国和各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据调度统计,xx年1-7月份,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9.4%和13.9%,其中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6%和24.3%。

四是发现和总结了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如山东省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河北省建立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河南省部门联动整合金属非金属矿山资源、山西省长治市统一煤矿用工管理、重庆市巫山县“党管安全”等经验和做法,实践证明都是行之有效的,应当认真总结、大力推广。

五是在实践中锤炼了队伍,提高了安全监管监察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水平。

大家在实践中开阔了视野,受到了教育,获得了真知,增长了才干,并围绕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写出了50多篇有实践基础、有思想高度、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

一是必须准确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这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二是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是安监系统的职责使命。三是必须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这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四是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这是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的保证。五是必须善于总结经验、探索规律,这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

一是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清思路,改进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是8月9日至13日,国务院安委办组织6个督查组,由总局6名党组成员分别带队,对未派督查组的1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重大隐患和问题紧盯不放、跟踪督办,务必整改到位;适时组织“回头看”活动,巩固发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

四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着力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渔业和农用船舶的安全监管的同时,抓好建筑施工、电力等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

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建设,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分级分类、重点监管机制和支撑保障体系,发挥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形成监管合力。

六是加强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提供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

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组在四川省督查了9个市、18个县(市、区)以及72家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632项。煤矿第三组在四川省督查了6个市、14个县(市、区)以及6个国有重点煤矿企业,查出问题和隐患473项。督查组向四川省政府反馈督查意见如下:

一是重点地区安全监管专业力量薄弱,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在基层难以落实。乡镇安监所(办)多为兼职人员,一些非煤矿山相对集中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专业人员偏少,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和服务指导难以实施。

二是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进展缓慢。由于采矿权审批滞后,多数整合矿井因尚未取得采矿权而无法进入施工建设程序,一些整合主体矿持等待观望态度,存在只生产不投入的现象。采矿权设置不合理。

三是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工作任务重。全省有小煤矿1412处,占矿井总数的97.7%。有高瓦斯矿井304处、突出矿井38处,瓦斯监测监控、通风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隐患。此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存在漏洞,监管工作存在力量不足、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技术装备设施配备不够等问题。

四是矿产资源整合力度不够,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目前全省仍有非煤矿山5855个,数量偏多,规模偏小,近xx个露天采石场中,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上的不足5%;116座尾矿库中,库容在100万m3以下的近50%。大多数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从业人员素质低,部分国有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滑坡。中石油、中石化各含硫气井井场应急预案中点火决策人普遍不明确;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在川管道、场站中,仍有960多处违章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的问题未得到解决。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

工作目标和任务: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保护市民合法权益。任务包括开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检查和处置、展开商标保护等。

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我们在专项行动中开展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检查,共处置了违法行为100余起。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商标的保护和维护,净化了市场环境。

工作难点及问题:工作中遇到的难点是假冒伪劣商品的隐蔽性和规模较大。这些使我们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检查和处置上存在一定困难。

工作质量和压力:我们在专项行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感受到了压力,但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工作经验和教训:本次专项行动使我们更加明确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更加清晰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

工作规划和展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监管和打击,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提高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检查和处置效率。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电子商务法》贯彻落实,严厉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落实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义务,着力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按照州xxxx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本县实际,强化部门协同,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现将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根据州xxxx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扫网剑行动有序有力推进。

今年以来,通过消费者投诉举报、州局网络监测线索,对6条涉及电商的违法线索开展核查(其中5条涉及食品标识标签、1条涉及“圣洁”注册商标)。通过对商家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调查,其行为符合《食品安全法》、《商标法》中可免于处罚的情形,结合商家实际经营情况,向涉及的3家电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共6份,要求立即下架问题产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主体意识。

根据工作安排,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摸排检查,县辖区内现有自建网络平台3户,经网络排查和实地核查,均已落实亮证亮照经营制度。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清理整治含有“软色情”等低俗庸俗媚俗广告的通知》,在辖区内全面开展整治工作。检查时执法人员就广告内容准则、广告行为规范、法律责任、易发生的广告违法行为等内容进行宣传,同时要求各广告企业强化广告法律法规学习,健全广告审查员制度、接件登记等制度,诚信守法经营。此次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广告经营者12家,未发现低俗庸俗媚俗广告。

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对我县网络平台进行了摸底排查。通过摸排调查,我县辖区内暂未发现有网络经营平台和网络主播带货情形。

在县扫黄打非办的组织下,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联合宣传部、文化执法、公安、交通、融媒体中心开展检查,检查范围覆盖印刷企业、打字复印店、文具店、书店、音像制品店、物流寄递企业、网吧、ktv等场所,现场宣传普及“扫黄打非”法规,指导企业、商户规范经营。截止目前,共计检查各类经营户74家次。

日常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工作时,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纳入其中,严厉打击非法买卖野生动物行为。在今年疫情期间,为进一步督促相关经营户落实《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公告》的相关要求,执法人员对辖区内9户野生动物饲养经营者的市场主体资格、经营范围进行审查,了解销售渠道及销售台账的建立情况,《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公告》后的执行情况。同时结合防疫工作,要求辖区内5个农贸市场、各餐饮经营户不得进行野生动物交易,禁食野生动物,并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公开举报电话“12315”,畅通信息渠道,便于广大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处理消费者的各种投诉与举报,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和稳定,截止目前共收到消费投诉举报76件,其中举报5件,经调查,立案1起;受理现场投诉10件,全国12315平台投诉63件,调解投诉73件,调解成功73件,有3件正在办理中;为消费挽回经损失2.3万余元;处理网络舆情4件,12345转办4件,县长信箱1件。

县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加强与网络市场监管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同时加强本局内部业务条线之间的协同配合,在广告、商标、合同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形成监管合力。

今后,将加大网络监管,加强部门联动,更好地实现对网络市场的全流程、全链条精准监管,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改善网络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二

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52人(次),警车18台(次),对10个内部单位14处处所,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整改。对3个施工项目部的.6个工地,进行清查,登记比对施工人员109人,()未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对辖区铁路沿线两侧废旧金属收购点、小型炼钢炉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共检查废旧金属收购点54家,小型炼钢炉1家,登记从业人员110人。在此次专项行动过程中,派出所对各单位值班领导和保安门卫同时进行了安全防范和消防安全教育,要求加强单位内部安全巡查工作,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切实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通过此次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促进了企业的安全防范工作,提高了派出所对辖区的管控能力,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了辖区治安秩序的稳定。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三

酒精勾兑、原产地疑云、进口葡萄酒掺假嫌疑等诸如此类的酒类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着实让消费者“晕乎乎”。酒产品质量安全决定着整个酿酒行业的命脉,也是消费者对酒类产品关注的核心所在。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食药监局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专项整治行动中,该局组织执法力量全面排查辖区酒类产品生产、销售以及餐饮服务环节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检查酒类产品小作坊、销售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面排查辖区是否存在酒类产品制假售假黑窝点,严查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药品,经营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特别是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酒类产品及标签标示涉嫌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全市排查风险隐患和强化监管的同时,全市各地还组织约谈了辖区内酒类产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散装白酒经营者,督促生产、经营户履行主体责任。除此之外,严格规范行政许可,据宁德市审评认证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酒类许可现场核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均根据酒类产品的工艺要求和产品特性,严格区分白酒和配制酒、其他蒸馏酒的分类,严防企业以申办配制酒、其他蒸馏酒生产许可名义生产白酒;对配制酒生产企业自行酿造、蒸馏白酒的.,如果不符合负面清单制度,不予生产许可。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酒类产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经营户及相关餐饮服务提供单位等1690家次,发现问题59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2份,立案查处6起,涉案金额1.3968万元,罚没金额1.615万元,尚未结案1起,目前暂未发现酒类小作坊生产白酒产品,也未发现违规生产白酒的食品生产企业。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继续推动酒类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辖区酒类产品生产和经营行为,提升全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四

工作目标和任务: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维护社会安定和谐。任务包括开展情报收集、展开调查取证、开展侦查和追赃等工作。

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我们在专项行动中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取得了大量线索。经过调查取证,成功破获了一系列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并追回了赃款数万元。

工作难点及问题:工作中遇到的难点是犯罪团伙的狡猾性,有些犯罪嫌疑人有很强的隐蔽性。另外,由于涉案人员众多,追查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

工作质量和压力:我们在专项行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感受到了压力,但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工作经验和教训:本次专项行动使我们更加明确了打击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更加清晰了打击犯罪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

工作规划和展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作,确保打击犯罪行为的顺利进行,并进一步提高专项行动的执行效率和打击效果。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五

“打非治违”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和《xxx省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x安委20118号)和《xxx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x市安委20115号)的文件精神,我市结合实际,迅速行动,认真部署,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从20xx年5月初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现将我市“打非”专项行动总结汇报如下:

截止6月底,我市共组织督查组5个,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企业253家次,排查隐患2289个,己整改到位20xx个,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75起、(其中: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12起,取缔非法砂石厂30家,打击黑车78辆,查处车辆非法营运行为53起),下达停产整顿(整改)指令书103份,对煤矿实施行政问责12人,实施经济处罚60余万元,按要求封闭设计范围外井口15个,对关闭煤矿和采石厂乡镇和市级相关部门落实专人严防死守,确保全市无非法开采现象发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特点。

1、成立了以代理市长xxx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xxx、市政府副市长xxx、xxx、xxx、xxx、xxx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x市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监局,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打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2、向各乡镇、市级各部门下发了《x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委20113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打非”专项行动总体目标、重点范围及重点内容、时间及实施步骤,明确了各乡镇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出了工作要求,对“打非”专项行动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府“打非”专项行动总体要求,也分别制订了“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深入扎实地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3、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履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了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和部门的作用,层层落实责任,分片、分块、分段抓好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排查和整改,坚持做到查出一处,打击一处,确保不留死角。通过专项行动,建立起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确保了专项行动的实效。

根据国家、省里及xxx市“打非治违”方案的共性问题和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中较为突出问题和行为,我市从5月9日开始,由市“打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成5个督查工作组,带领各市级相关部门分赴各乡镇集中在全市范围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形成“打非”强大合力,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了重点执法,在行动中,我市一直把打击技改整合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生产秩序进一步得到了规范。

1、煤矿领域。按照国家、省和xxx市煤矿“打非”工作部署和相关会议精神,我市制定下发了《x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煤矿、硐采非煤矿山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x安办201133号)由市政府办牵头,组织安监、经信、国土、公安、环保等部门,对全市37个煤矿9个硐采非煤矿、2个探矿企业及设计范围外井口关闭情况全面展开督查。截止6月底,我市共计开展执法专项行动42次,出动执法检测人员186人次,检查煤矿35个,合法矿区的非法井口60多个,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423条,督促煤矿落实整改资金400多万元,经复查已整改380条,整改率大达90%;对煤矿实施行政问责12人,实施经济处罚50多万元,按要求封闭设计范围外井口15个,并责成所在乡(镇)政府和驻矿安监员进一步加强专人监管,守死守牢,严防非法矿死灰复燃。

2、非煤矿山领域。市国土、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切实加强协同配合,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统一审批准入条件,凡不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以及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颁证。公安部门严格民爆物品的.使用审批,对“三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过期的,新建矿山安全初步设计未经安监部门审查通过的,一律不审批提供民爆物品,从源头上打击非法开采的问题。组织国土、经信、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非煤矿山“打非”专项执法行动7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9家,检查发现隐患135处,整改隐患126处,督促落实整改资金92万元,责令停产整顿企业29家,。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根据xxx省、xxx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x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监察执法通知要求,我市组织安监、经委、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全市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16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40家加油站、1个油库、3家氧气充装站和1家燃气供应公司等烟花爆竹和危化品企业进行了“打非”专项检查,共排查整治各类隐患183条,下发整改指令书38份。对燃气公司lng(液态天燃气站)建设进行了“三同时”安全审查;对13户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不具备安全生产的违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依法进行了取缔,并实施了经济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实施跟踪监督,建档登记,随时掌握情况,逐一落实整改措施,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真正做到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从根本上提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彻底扭转我市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4、交通运输领域。全市交警、交通部门积极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各种违章作业车辆1800台次(特别是酒后驾驶、超速),查处无证无牌车辆78台次,查处车辆非法营运行为53起,下达整改指令15份,同时加大了对乡村公路桥梁的巡查力度,排查出道路安全隐患45处,目前已全部悬挂了危险警示标志。6月份,市交通、交警、安监、教育部门联合组织人员,对我市事故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逐点进行了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道路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进行了整治,有效地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5、建筑施工领域。市规划建设部门从5月初到6月下旬,对城区45个在建项目进行了一次彻底清查,共开展安全生产“打非”专项行动检查5次,出动检查执法人员25人(次),排除安全隐患70处,对存在问题工程项目发出了整改通知书7份,通过“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建筑市场秩序,有力的遏制了建设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筑安全生产状况处于可控状态。

6、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市公安局开展了涉枪涉爆专项行动,通过全面排查,重点整治非法制造爆炸物品、非法买卖、私藏爆炸物品以及存在非法小煤窑及其他非法矿山问题严重的重点地区。市消防部门抓好易燃易。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六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坚决打击毁湿开垦等破坏湿地资源行为的通知》(林湿发[]213号)、(甘林护函[2011]511号)精神,全面推进自然湿地的抢救性保护和退化湿地的科学恢复,进一步加强我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维护湿地国土生态安全,根据市林业主管部门总体安排部署,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加强湿地保护坚决打击毁湿开垦等破坏湿地资源行为的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此次湿地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发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坚决打击毁湿开垦等破坏湿地资源行为的通知》文件,文件制订了专项行动工作目标,行动重点,主要措施,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机构。为加强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林业局、区沙生植被野生动物保护站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林业局局长周品德同志担任,成员由区林业局、区沙生站有关领导和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工作。全区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时还成立了由区林业局牵头组成的专项行动巡回督查组,及时掌握全区专项行动情况,检查和指导各乡镇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以全区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湿地资源保护设施分布集中、非法侵占破坏较为严重的银达、怀茂、三墩、临水、铧尖等乡镇区域为重点,进行全面检查,湿地面积分布较少的乡镇进行重点检查,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扎实进行。

二是加大力度打查各类非法侵占破坏湿地资源的行为。与国土、水利等相关部门共同联合,重点查处了违法占用湿地、毁湿开垦、修筑设施、倾倒垃圾等破坏湿地资源的活动。全区各乡镇共查处并制止破坏或违法侵占湿地案件3起,初步建立了统一、协调、高效的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机制。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查处了侵占破坏湿地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针对破坏湿地资源活动的特点,重点乡镇均安排专门队伍对关键地区、关键村屯进行值班,对非法侵占、蓄意破坏湿地的违法活动依法进行了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并责令责任人限期进行了清理、整改和恢复。其中对三墩镇陈家坝村村民欲违法圈占湿地作为农用耕地的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对在三墩镇夹边沟水库湿地违规扩建鱼池行为进行了纠正和恢复整改,对银达清水河湿地随意倾倒垃圾行为实施了全面清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做到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纠正,全面整改,在群众中起到了充分的警示及教育的作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认识。

在这次专项行动过程中,我们广泛宣传了保护湿地的重要意义,重点向群众宣传国家、省、市、区有关保护湿地资源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一方面通过印制宣传手册、张贴标语、召开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影响广泛的宣传活动。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把保护湿地作为宣传的重点,对专项行动的关键举措进行了跟踪报道,形成了呼吁全社会共同保护湿地的良好声势,扩大了湿地保护工作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对影响较大的毁湿、违法侵占湿地案件进行了曝光。通过正反两个方面来教育和警示社会公众,起到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果的作用。

各乡镇政府也利用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在各村进行讲座等多种方式对本乡镇的干部和群众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到位,不留死角。

四、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湿地保护管理水平。

为将湿地纳入科学化、正规化管理轨道,根据省、市通知精神,我局积极向政府和编制部门汇报协调,上报了建立当地湿地管理机构的报告,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和保护工程项目的争取打下了基础。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有效地遏制了我区毁湿开垦、违法侵占湿地等案件的上升趋势,保护了全区湿地资源的安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全区湿地保护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始终保持严打态势,为保护我区湿地资源,为建设“生态肃州”做出积极的贡努力。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七

工作目标和任务: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任务包括开展网络安全检查,排查网络漏洞,打击网络犯罪等。

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我们在专项行动中开展了网络安全检查,排查了大量的网络漏洞,在网络犯罪中取得了一些重要线索,成功打击了一些网络犯罪团伙。

工作难点及问题:工作中遇到的难点是网络犯罪的技术性,有些犯罪手段非常高明。另外,由于网络空间的广阔,需要利用各种技术手段进行排查,工作难度较大。

工作质量和压力:我们在专项行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感受到了压力,但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工作经验和教训:本次专项行动使我们更加明确了网络安全检查和打击网络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更加清晰了网络安全检查和打击网络犯罪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

工作规划和展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监管和打击,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安宁稳定,并进一步提高网络安全监管的执行效率和监管效果。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八

为切实做好全县民政系统“秋冬会战”专项行动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我局按照省、州、县统一部署,对全县15家养老机构、救助站、殡仪馆、公墓等集中开展了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主要是针对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灭火疏散预案建立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情况、养老机构建筑是否坚固,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消防栓箱、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设施配置运行情况,以及老年人宿舍、活动室电气线路铺设,电器设备运行,特别是养老机构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领导带班制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构,调整了“秋冬会战”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安排、组织、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和行业监管单位。领导小组对当前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全面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周密组织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

二是加强政策传导,提高安全意识。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迅速将省、州、县有关精神和要求传达到位,制定印发了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县民政系统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汪民发〔20xx〕58号),细化目标责任,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制定了24小时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充分认识做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多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增强全县民政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防范和应对安全事故能力。

三是加强排查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在排查安全隐患时,坚持“谁排查、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做到隐患排查有记录、有签字、有档案。坚持整改零容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分管领导进行包保,做到措施、资金、人员、责任、时限“五落实”。共排查出安全隐患5处,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是深入排查整改,建立工作台账。按照排查范围,各分管领导带队,成立检查组,深入各民政福利机构、救助站、殡仪馆、公墓及民办老年公寓进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对涉及检查点位的安全防火、安全用电、消防设施设备、涉水、燃气等进行了逐一检查。检查组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县民政局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台账登记,确定整改时限和措施,及时予以解决。

部分养老机构存在消防设施过期;食堂生熟食没有分开存放,防火设施不到位,工作人员不着工作服;安全管理责任制不健全,领导带班及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敬老院安全预案不完善等。

一是继续巩固隐患排查整改成果。进一步全面深入排查整改民政系统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认真落实管理职责,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对已经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本着零容忍的原则,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监督隐患单位进行整改,不完成隐患整改绝不放过。

二是构建民政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制,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监督机制,全面建立责任落实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考核评价机制、追究问责机制、工作保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定期上报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三是抓好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重点抓好养老机构、福利院和救助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针对安全管理的重点,强化对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保障的监督管理。对重点单位层层落实责任制,对安全隐患层层包保,对重点人群加强监管。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要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安全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落实24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有效处置。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九

自全县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xx乡严格按照县政发〔xx〕31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具体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7月1日我乡党委、政府召开“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议”后,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都非常强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成立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李菲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温连福、副乡长祖万党、副乡长王永和担任,成员由安监站长范明、劳保所长蒋明晨、团委书记唐奎、民政所长吕明辉、土管所长孟明锐、派出指导员马真训、卫生院长曾宪奎、赵家海村支书姚正万、大坪村支书朱朝荣、梨园村支书李吉平、xx村支书刘福安组成。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在劳保所,办公室主任由劳保所所长蒋明晨同志担任。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做到上下互动,干民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xx乡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宣传报道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宣传工作。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的大力宣传活动,力争通过宣传监督,不断把宣传活动引向深入。要求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宣传工作重点,要深入到乡村和群众中去,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在乡公开栏上把每天专项行动内容,对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的查处结果,用工单位的整改情况,准确、客观的进行公布。二是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专人负责24小时收听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认真进行接待和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建立工作台帐,分类进行立案查处。据统计,到目前,已经接到群众举报电话2个,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人次。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xx乡根据主动检查和群众举报,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发现、边处理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抽调了16名素质高、能力强的党员干部组成排查组,分赴全乡4个行政村,采取拉网式,重点对乡村小砖窑、小矿山等进行彻底清查。截止目前,对已掌握的1个砖窑厂和1个矿山进行了认真排查,这家砖窑厂共使用农民工19人,其中四川籍民工5人,当地人14人,检查的具体情况是:

1、砖厂营业证照齐全;

2、未发现使用童工的现象;

3、没有拖欠工人工资问题;

4、未发现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这个银河铜矿有限责任公司有23人,其中当地的15人,外地的8人,检查的具体情况是:

1、证照齐全;

2、未发现使用童工的现象;

3、没有拖欠工人工资问题;

4、未发现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但是,砖窑厂和银河铜矿有限责任公司都存在着用工未及时向劳动部门备案,签定劳动合同不到位,工伤保险未买的情况。

下一步xx乡将继续深入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对达不到限期整改的,坚决上报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对已检查过的2个用工单位进行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建立推行定期回访制度。同时,结合这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劳动法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搞好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用人单位和广大民工双方合法权益,力争此次“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地搞好,不留死角,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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