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签订合同,可以避免因一方违约而导致的纠纷和损失。合同的付款方式、期限和金额等应当具体约定,并考虑到合同当事人的实际财务状况。合同是保障交易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以下是一些合同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港口承包合同篇一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公路货物运输条例》有关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运输起、止地点:由至。
二,货物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三,货物运输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四,费用标准及运输结算方式。
1、本次运输费元,大写:
2、结算时间,货物运达目的地凭交货通知单,用户签字盖章后30天内返回甲方,甲方见单一次性结算运费。
五,双方责任。
1、甲方所托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运输规定。
2、甲方向乙方提供明确的货物名称、货物类型等货物信息。
3、按甲方要求承运货物时,乙方应准确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不得拖延。
4、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运输到达用户地点,拖延未到由乙方负责。
六,合同有争议无法协商时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协商解决的办法,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在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港口承包合同篇二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详见清单)。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包期间年月日前为免租期(装修期间)。
1、承包费:双方订立合同之日,乙方交清当年租金万元,依照市场价三年一调价。
2、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期间与房产及土地相关的税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自行办理和承担(包含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3、合同第一条第2页双方清点以后万元价格折抵给乙方,随租金一同交纳给甲方。
1、甲方按给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监督。
4、乙方办理消防、环保、工具等相关营业手续时,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5、租赁期间,甲方须处理或抵押该房屋,应当提前30天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合同有效不得影响乙方承租权。
6、如因甲方直接或间接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水、电、气等乙方有权力从租金中扣除相关损失(按每天万元计算)。
1、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杜绝给房屋造成危险的任何隐患。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餐厅电梯乙方必须负责定期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固定资产完好和不流失,所有可移动物品乙方有权处置,对房屋所做的不可分享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屋顶建设由乙方自行报有关部门审批,产生相关费用及任何问题自行解决,甲方须眉积极配合。
3、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或相关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4、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5、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并承担承包经营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6、乙方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1、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用,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2、甲方因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等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全额赔偿,如造成乙方不法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当于本年租金总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乙方损失的,应赔偿差价。
3、本合同签订后,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不得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整年租金及房屋装修原值中的万元,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对房屋所做的不可分离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
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工经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面书面同意的除外。
1、本合同承包期满或双方协商而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征得对方同意方可免责。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港口承包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草原承包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该村约公顷的草原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限为20xx年1月—20xx年12月,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到期后如继续承包,双方可再次协商。
二、该公顷草原总承包费为整。
三、乙方在国家政策内可以在承包草原内开发水田。
四、此协议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达成为双方各自真实的意识表示,各方签订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出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或处理,解决不了,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诉讼人民法院解决。
五、此协议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港口承包合同篇四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编号: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1.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_________)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_。
2.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立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5.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6.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时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1.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备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构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的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将该记录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的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某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4.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6.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十五天内,工业建设二十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的银行审定拨款。
8.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_________的逾期违约金。
2.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订协议。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甲方送银行、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备案。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签字):_________工程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
2.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件)。
3.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4.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5.有关协议:_________。
港口承包合同篇五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_________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当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内容:根据公司_________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厨卫间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1。5c厚),屋面防水工程采用“_________”聚氨酯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
二、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厨卫间聚合物防水每平米_________元;屋面_________聚氨酯防水每平米_________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乙方应确保公司生产基地_________楼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_________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当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_________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_________检验合格后使用。
(2)配合xx公司_________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________年。
六、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给乙方,留5%的工程款作保修金,________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________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港口承包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开拓甲方的外贸销售市场,在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招聘乙方为一脚踢直销承包制业务员(非甲方员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二、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三、销售价格:所有由乙方开发的客户及签订的合同价格,须按甲、乙双方及客户确认的统。
一价格执行。
四、乙方所签订的所有销售合同中的产品的材料选用、质量、技术标准都需由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另外安排人员对自己承接的业务和订单进行直接跟进;当客户到厂参观时,甲方需协助乙方进行相关的客户接待工作。
五、乙方所签订的每份合同可按销售合同的总额提成7%,收到合同订金时按所占的合同总额比例结算一次,收到客户余下全部货款后再予以结算一次;每笔业务提成需在合同完成且货款收讫后全部结清。甲方提供乙方固定的办公地点及办公设备(在甲方公司内)。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按客户要求的质量标准);。
2、统一价必须合理,须由甲乙双方及客户协商同意后确定;。
3、甲方接到销售合同及协定的定金后,需严格按照销售合同上的条款及相关质量技术标准对客户采购的产品进行备料、生产、制作、加工及检验。产品经客户方验收合格后,需由乙方从旁协助有关的货物运输事宜,并向客户收取余下的合同款项。
4、甲方不得私下与乙方的客户联系,更不得在乙方不在场的情况下与乙方的客户确定销售价格及签订销售合同。
(二)乙方: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及客户方确定的统一价执行;。
2、乙方须按所签订的销售合同的支付条款协助甲方向客户方收取订金及余下的合同款项。
3、乙方按销售合同期限下单生产时,须发详细的生产通知单给甲方的有关部门;。
4、营销策略由乙方自定,与甲方无关。
5、乙方有权向甲方对工厂的生产管理、质量控制、销售成本及海外营销策略提出合理建议及要求。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为销售总额的10%。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双方未尽事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自签字起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港口承包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为了城镇经济快速发展,改善民生,方便群众生活,减轻商户负担,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把生米街菜市场招标给南昌市梦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包管理合同如下:
1、甲方承包给乙方工作项目:负责全菜市场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管理,处理好市场平常纠纷。
2、甲方负责四个工作人员工资。每年甲方给乙方工资108888元,加税9469元,两项共计118357元。凭红谷滩地税发票年终一次性转账给乙方。
3、日常卫生保洁费用由乙方在市场内的经营商户内收取少量的卫生费作为保洁人员工资和保洁工具开支。出了市场马路上的卫生费由镇保洁公司收。
4、乙方在承包管理期间,要教育商户文明经商,注意防火防盗,杜绝斗殴事件。一旦发生要立即制止,每天要安排专职人员值班,每天傍晚要检查环境卫生,注意保管好公共财产。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分管领导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具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港口承包合同篇八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号:授权代表: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1条一般规定。
1.1定义与解释。
1.1.1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4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6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7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9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0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1.1.13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
1.1.14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居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
1.1.15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资料(气象、水文、地质)、协议(燃料、水、电、气、运输)和有关数据等,设计所须的基础资料。
1.1.16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为承包人完成设计、进行现场施工所需要。
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须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情况的资料。
1.1.17设计阶段,指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
1.1.18工程物资,设计文件规定的并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试验所需的材料等。
1.1.19施工,指承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工程的过程,包括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1.1.20竣工试验,指工程的土建、安装完工后,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被业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负责进行的试验。
1.1.21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土建、安装,并通过竣工试验。
1.1.22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后,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准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
1.1.23竣工后试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自行组织的试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并由承包人指导进行工程的功能试验。
1.1.24试运行考核,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下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1.1.25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被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
1.1.26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
1.1.27项目进度计划,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实施阶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至试运行考核各阶段的)或合同约定的若干实施阶段的时间计划安排。
1.1.28施工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1.1.29竣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试验)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包括按合同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
1.1.30变更,指发包人书面通知或书面批准的,对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合同价格,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服务等工作的价款。
1.1.32合同价格调整,指依据合同约定需要增减的费用而对合同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
1.1.33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约定,经调整后的合同价格。
1.1.34预付款,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由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
1.1.35工程进度款,指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内容、支付条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的进度款,及竣工后试验的服务费等款项。
1.1.36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指依据有关质量保修的法律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质量保修责任书。
1.1.3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1.3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须承担的责任。
1.1.39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40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他定义。
1.1.41条款标题不能作为合同解释的依据。
1.2.1合同文件的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8)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2当合同文件的条款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释顺序阐述清楚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采纳监理人的解释。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不接受监理人的解释的,根据16.3款关于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1.2.3合同中的条款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作为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的依据。
起算是以某一期间届满为条件,则起算点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间的到期日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当日。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其他公历日。
1.3语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国的汉语简体语言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主导语言。
在少数民族地区,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编写、解释和说明本合同文件。
1.4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体适用法律的名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标准、规范。
1.5.1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标准规范、或(和)行业标准规范、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标准规范、或(和)企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或编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2发包人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提供的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1.5.3没有相应成文规定的标准、规范时,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列明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实施方法,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承包人需要对实施方法进行研发试验的,或须对施工人员进行特殊培训的,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5.4遵守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采购、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1.5.5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和适用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承包人的设计、实施提出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建议、修改和变更。
1.6遵守法律。
1.6.1在履行合同期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发包人办理并取得立项、城市规划、区域规划批文、土地使用许可、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执照、证件、批件等,发包人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因此造成承包人的开工延误、暂停、费用增加、进度延误时,发包人按承包人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1.6.2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间遵守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进行设。
计、采购、加工、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须办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办理的各种许可、执照、批文和手续等,保证发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损失。并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按发包人的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1.6.3承包人按时向所雇佣人员发放工资,为其办理人身保险,并缴纳相关税费。
1.7保密事项。
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须予以提供。当事人认为必要时,可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2条发包人。
2.1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2.1.1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完成拆迁补偿工作,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开工条件。
2.1.2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
2.1.3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法律对安全、质量、标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规定,对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工作提出建议、修改和变更。
2.1.4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提出赔偿。
2.1.5发包人认为必要时,有权发出书面形式的暂停通知。该类暂停给承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2.1.6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委派的代表,行使发包人委托的权利,履行发包人义务。发包人代表依据本合同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发包人代表根据合同约定的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其本人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
2.3监理人。
2.3.1发包人对工程实行监理的,监理人的名称、工程总监、监理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监理人按发包人委托监理的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实施监督。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工程总监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
2.3.2工程总监的职权与发包人代表的职权相重叠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协调并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除专用条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工程总监无权改变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2.3.4发包人更换工程总监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将替换者的姓名、职务、职权、权限和任命时间通知承包人。
2.4安全保证。
2.4.1发包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地上已有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文物及坟墓等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现场周围的正常秩序,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对前述某事项的委托时,另行签订委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2.4.2发包人负责工程现场临近正在使用、生产或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设施、设备等,要设置隔离设施,竖立禁止入内、禁止动火的明显标志,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须遵守的安全规定和位置范围。因发包人的原因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由发包人负责。
2.4.3本合同未作约定,而在工程主体结构或工程主要装置完成后,发包人要求进行涉及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变动、或涉及重大工艺变化的装修工程时,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由承包人提出设计方案,方能施工。
发包人自行决定此类装修或发包人与第三方签订委托合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提出设计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害由发包人负责。
2.4.4发包人对其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因上述人员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发生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由发包人负责。
2.4.5发包人、发包人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相关约定。
2.5保安责任。
2.5.1发包人负责与工程当地有关治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保安工作实行归口领导。
2.5.2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工程实施阶段及区域的保安责任划分,并编制各自的相关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作为合同附件。
2.5.3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占用的区域、接收的单项工程和工程,由发包人承担相关保安工作,及因此产生的费用、损害和责任。
3.1.1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是承包人的义务。
3.1.2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自费修复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文件、设备、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存在的缺陷。
3.1.3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相关报表。报表的类别、内容、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1.4发包人通知暂停的,承包人有权根据2.1.5款的约定提出费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长。
3.1.5对因发包人原因给承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损害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赔偿或(和)延长竣工日期。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经授权并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本合同。项目经理的姓名、职责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离开项目现场须事先取得发包人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按照本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2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并按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项目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且无法与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但须在事后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送交书面报告。
3.2.3承包人需更换项目经理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继任的项目经理须继续履行第3.2.1款约定的职责和权限。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按3.2.1款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1款约定的权限。
3.3工程质量保证。
3.3.1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保持持续有效,并建立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体系。
3.3.2实施过程的质量保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范,确保设计、采购、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考核验收的质量。并遵照国家有关质量保修责任的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
3.4安全保证。
3.4.1工程安全性能。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3.4.2现场安全施工和环境安全。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
3.5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保证。
3.5.1工程设计。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及职业健康保护设计,保证工程符合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法律规定。
3.5.2现场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
3.6进度保证。
承包人按4.1款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合理有序地组织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需要的各类资源,采用有效的实施方法和组织方法,保证项目进度计划的实现。
3.7现场保安。
承包人承担其进入现场、施工开工至发包人接收单项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现场保安责任(含承包人的预制加工场地、办公及生活营区)。并负责编制相关的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提交给发包人。
3.8分包。
3.8.1分包约定。承包人只能对专用条款约定列出的分包事项(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等)及其分包人的长名单中,进行分包招标。
本专用条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项和分包人的长名单,承包人可在工程实施阶段分期提交,发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项和分包人长名单后的15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意见。发包人未能在15日批准亦未提出意见的,承包人有权在提交该工作事项和分包名单后的第16日开始,将提出的拟分包事项对外分包。
3.8.2分包人资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的分包人,方能选择为分包人。
3.8.3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
3.8.4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设计、施工和货物采购对外转包,分包人不得再分包(采购分包中的整装单元设备,电气仪表的成套设备除外)。
3.8.5对分包人的付款。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分包人进度款。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项。
3.8.6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因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管理不善、疏忽或其他过错导致工程质量出现缺陷,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或导致竣工日期延误的,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4.1项目进度计划。
4.1.1项目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的项目进度计划,其中施工期限须符合合同协议书的约定。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约定。
4.1.2自费赶上项目进度计划。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项目进度计划时,承包人有义务、发包人也有权利要求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项目进度计划。
4.1.3项目进度计划的调整。出现下列情况,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并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1)发包人根据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或未能按14.3.1款约定的预付款金额和14.3.2款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导致4.3.2款约定的设计开工日期延误,或4.4.2款约定的采购开始日期延误,或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
(2)根据4.2.4款第2项的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某个设计阶段审核会。
议时间的延误。
(3)根据4.2.4款第3项的约定,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的时间延长的。
(4)根据合同约定的其他延长竣工日期的情况。
4.1.4发包人的赶工要求。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书面提出加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的赶工要求,并被承包人接受时,承包人提交赶工方案。因赶工引起的费用增加,按13.2.5款的变更约定执行。
4.2设计进度计划。
4.2.1设计进度计划。承包人根据批准的项目进度计划和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发包人组织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编制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的认可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4.2.2设计开工日期。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按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及14.3.2款的预付款后的第1天,作为设计开工日期。
4.2.3设计开工日期延误。因发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约定提供设计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等相关资料,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设计开工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按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
4.2.4设计阶段审查日期的延误
(1)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提交相关阶段的设计文件、或提交的相关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审核阶段的设计深度时,造成设计审查会议延误的,依据4.1.2款的约定,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并赶上。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并给发包人造成审核会议准备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遵守5.3.1款约定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造成某个设计阶段审查会议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承包人带来的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3)政府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时间延长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各方带来的费用增加,由各自承担。
4.3采购进度计划。
4.3.1采购进度计划。承包人的采购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施工、和(或)竣工试验及竣工后试验的进度计划相衔接。
4.3.2采购开始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
的停工、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施工进度计划。
4.4.1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在现场施工开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采购、竣工试验进度计划相衔接。发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关键单项工程或(和)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4.2施工开工日期延误。根据下列约定,确定竣工日期的延长:
(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需说明正当理由,自费采取措施及早开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3)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3竣工日期
1、承包范围包括竣工试验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2)单项工程中最后一项竣工试验通过的日期,为该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2、承包范围不包括竣工试验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为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预留的施工部位、或发包人要求的施工预留部位、不影响发包人实质操作使用的零星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定。
4.5误期赔偿。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误期赔偿。每日延
误的赔偿金额,及按日累计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或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扣除赔偿金额。
4.6暂停。
4.6.1发包人的暂停。发包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暂停工程实施中的任何工作。通知中列明暂停日期及预计暂停的期限。
承包人因执行此项暂停而遭受的费用增加,或因复工而增加的合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6.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暂停。根据17.1款不可抗力发生的义务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条款约定,安排各方的工作。
4.6.3暂停时承包人的工作。当4.6.1款发包人的暂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的暂停发生时,承包人立即停止现场的实施工作。并在暂停期间,根据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照料、保护、监管的人员、工程、物资及承包人的文件等。因承包人未能尽到照料、保护和监管责任,造成损坏、变质等,使发包人的费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的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6.4承包人的复工要求。根据4.6.1款发包人通知的暂停,承包人有权在暂停的45天后通知要求复工。不能复工时,承包人有权根据13.2.5款调减部分工程的约定,以变更方式调减受暂停影响的部分工程。
发包人的暂停超过45天且暂停影响到整个工程,或发包人的暂停超过180天,或因不可抗力的暂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包人有权根据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约定,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发包人的复工。发包人发出复工通知后,发包人有权组织承包人对受暂停影响的工程、设备、材料、部件进行检查,承包人将检查结果及需要恢复、修复的内容和估算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所发生的恢复、修复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因恢复、修复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4.6.6因承包人原因的暂停。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暂停,所发生的损失、损害及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6.7工程暂停时的付款。发生发包人的暂停时,除已完的工程按合同约定付款外,发包人须赔偿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经济损失,并按下述约定进行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付款:
人自费修复。修复合格并经发包人验收后,根据14.4.1款工程进度款的约定,支付其中的采购进度款。
(3)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永久性工程订购的、尚未运抵现场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相应款项。
(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已订货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进行退货时,其供应商、制造厂要求的补偿、赔偿等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5条技术与设计。
5.1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艺术造型。
5.1.1承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承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资料、其他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及其结构设计负责。
承包人对本专用条款约定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负责。该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的评价依据。根据工程特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
5.1.2发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发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承包人的文件资料、发包人的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的要求负责。
发包人有义务指导、审查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的生产工艺设计或(和)建筑设计文件,并予以确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试运行考核的各项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说明中各自承担的责任,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和考核责任的评价依据。
5.2设计。
5.2.1发包人的义务。
(1)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向承包人提供设计需要的项目基础资料,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有不真实、不准确或不齐全时,有义务按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进一步补充资料。提供项目基础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有专利商提供的技术或工艺包,或是独立建筑师提供的建筑艺术造型等,发包人有义务组织专利商或独立建筑师与承包人进行数据、条件和资料的交换、协调和交接。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及其补充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或发包人的计划变更,造成承包人的设计停工、返工或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提供现场障碍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规定,在设计开始前,提供与设计、施工有关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现场障碍资料,并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因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造成的设计停工、返工和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提供项目障碍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承包人无法核实发包人所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的数据、条件和资料的,发包人有义务给予进一步确认。
5.2.2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与发包人(及其专利商)以书面形式交接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提供的设计项目基础资料、第2项提供的与设计有关的现场障碍资料。对这些资料中的短缺、遗漏和不足,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后15日内有义务向发包人提出进一步的补充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补充要求而发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2)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开展设计。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间负责。因承包人设计的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5.2.3遵守标准、规范。
(1)1.5款约定的标准、规范,适用于发包人按单项工程接收或(和)整个工程接收。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国家颁布了新的标准或规范时,承包人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新标准、新规范的建议书。对其中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皆须遵守,并作为变更处理;对于非强制性及推荐性的标准、规范,发包人可决定采用或不采用,决定采用时,作为变更处理。
量及竣工试验质量的依据。
5.2.4操作维修手册。由承包人指导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试验,并编制操作维修手册的,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第二段的约定,责令其专利商或发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册,并对其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发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册,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维修手册的份数、提交期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5.2.5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提交的份数和时间。
5.3.6设计缺陷的自费修复,自费赶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中的遗漏、错误、缺陷和不足,自费修复。使设计进度延误时,自费采取措施赶上。
5.3设计阶段审查。
5.3.1设计审查阶段及审查会议时间。本工程的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约定。审查会议和发包人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参加审查会议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3.2承包人根据5.3.1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设计文件,并符合行政法规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的深度规定。承包人有义务自费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并自费提供审查过程中需提供的补充资料。
5.3.3发包人有义务向承包人提供根据5.3.2款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承包人有义务按相关审查阶段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设计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3.4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完整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致使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会议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窝工损失,或发包人组织会议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3.5发包人有权在5.3.1款约定的各设计审查阶段之前,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提出建议、审查和确认,发包人的任何建议、审查和确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和合同义务。
5.4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另行签订培训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5知识产权。
本合同涉及到一方、或双方(含一方或双方相关的专利商、独立建筑师)的。
港口承包合同篇九
承包方(乙方):
一、承包事项:时代阳光工程施工资料。
二、承包方式:0。8元/m2,总建筑面积为:m2,总价款为:元。
工程施工中的基础、主体、屋面、装饰、给排水、电气、初验、竣工验收(含人防)。
四、工作内容。
乙方保证施工资料编制、整理与工程进度同步。
1、各栋号承建商必须提供一套完整有效的材料合格证与检测报告。
2、报验申请表、检验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编制一份原件;基槽、基础、主体、初验、竣工验收记录表编制6份原件,供建设、监理、施工总包、质监科、备案科。
3、建设单位、声像、监理单位资料、安全检查记录表不在乙方职责内。
4、太阳能、消防、节能、电梯、人防设备安装资料等分包单位由分包单位负责。
5、纸制资料与声像交档案馆、质监员与备案科发生的费用乙方一概不承担。(纸制资料在齐全的情况下)。
6、深基坑、模板、外架专项安全论证方案编制需另外计算。(20xx元/套,不含专家费用)。
五、结算。
按进度对款:以单栋号计算,基础验收后付30%,主体验收后付的30%,工程初验后付3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剩余费用。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港口承包合同篇十
全称。
全称。
地址、电话。
地址、电话。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承运人。
核定计划号码。
月度运输合同号码。
起运港。
换装港。
到达港。
装船或卸船。
费用结算方式。
货名。
包装。
重量(吨。
体积(立方米)。
费率(元/吨)。
特约事项和违约事项。
作业委托人签章。
港口经营人签章。
说明: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作业委托人与港口经营人各执1份,副本若干份。
2、规格:长27厘米,宽19厘米。
港口承包合同篇十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合理、诚信的原则,特定立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营城子至松江河靖宇至抚松房建项目(靖宇服务区、燕平收费站、花园口收费站、长坂坡隧道入口及出口变电所、松阳隧道变电所,所有强电、弱电工程)。
二、工程地点:靖宇县燕平乡、花园口镇。
三、开竣工日期:
1、开工日期:20xx年7月20日
2、竣工日期:20xx年8月31日
1、电气预埋、预留及安装。(包括室内强电、弱电管线预埋及穿线和场区强电管线预埋、穿线及弱电管线预埋等。)2、吊顶棚面布线。
2、自带劳动工具及所需的小型机械。
3、图纸中所有与电相关的作业内容。(强弱电的预埋及安装等。)。
五、承包价格:
本工程合同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合同总价为: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小写:150000.00元。
六、甲方负责:
1、塔机的操作。
2、各种建筑材料及周转材料的供应。
3、安全设施的搭设。
4、工人住宿(生活乙方自理)。
七、工程质量及进度要求:
1、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及规范规定要求施工,以现场监理与质检站验收合格为准。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施工进度安排进行施工,如乙方逾期,(在甲方两次书面通知后)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并按已完工程量价款的50%结算退场。
3、乙方必须派专业电工一名,常驻各施工现场。
八、付款方式:
1、按工程进度节点支付工程款。
2、乙方前期临电设施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5000.00元人民币。
3、乙方完成服务区综合楼电气管线预埋工序,甲方支付。
乙方10000.00元人民币。
4、乙方完成燕平收费站或花园口收费站综合楼电气管线预埋工序,甲方支付乙方8000.00元人民币。
5、其它单体工程每完成一个电气管线预埋工序,甲方支付乙方4000.00元人民币。
6、所有穿线工序完成后(含强电及弱电),甲方支付乙方30000.00人民币。
7、外网管线预埋及穿线全部完成,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所有剩余工程款。
九、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2、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规范施工,佩戴安全帽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全规章制度。如不服从甲方要求,一次罚款200—1000元。
3、甲方提供安全带、安全网、外脚手架等相关的安全设施。
4、乙方必须从开工之日起,不准患有高血压、恐高症、心脏病、传染病及60岁以上—18岁以下的工人进入工地作业区及施工,否则乙方负与其相关的全部责任。
5、人身安全,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安全规范》进行操作施工,如不按规范操作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进入施工现场,不准打架、斗殴、赌博等一切违法活动,否则工地项目部对当事人立即开除,对乙方处500—1000元罚款,视其情节严重与否送国家正式施法机关处理。
7、作业区作业时不准穿拖鞋、高跟鞋、不凶酒。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临边作业时必须正确的系好安全带,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8、不得酒后上班。
9、接受甲方现场人员的管理及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配合甲方做好工人的三级教育,配合甲方做好迎接上级领导的各种检查及文明施工。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严禁上岗。
10、发现不安全的隐患,应及时的向项目部报告,整改后方可施工。
11、以上条款,自行遵守,如不服从管理。甲方将对乙方代表处200元/次的罚款,对直接工人处100元/次的罚款。工地上发生的安全事故,医药费在1000元以内乙方自己负责,1000元以上视其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材料耗损:
1、乙方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现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在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力争节约,下料要准确,不故意造成人为浪费,不能超过定额损耗量,如甲方发现乙方滥用材料,给予当事人处100至200元罚款,并照价赔偿原材料。
2、甲方如发现偷盗,处罚款500至20xx元,照价赔偿工地一切损失,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1、乙方作业时,其材料堆放整齐,并合理有序的堆放到指定地点。
2、乙方在作业现场保证无遗漏、遗忘、乱丢、乱放材料,保证人走场清,做到文明施工。
3、不得随意、随地在施工现场大小便。如发现一次处200元/次的罚款。
4、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随意、恶意的在工地闹事、停水、停电等防碍现场正常施工,如乙方发生类似情况,就按以上协定单价的50%结算退场。
十三、违约责任:
以上协议共同遵守,如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违约,付给对方单项人工总费4%的违约金。如乙方中途退场,乙方必须要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再与甲方相关人员一起结算工程量。
十四、后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应。
十五、未经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合同未经公证,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港口承包合同篇十二
工程名称: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为兴建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__个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方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的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__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
签字日期: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编码:_____编码: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帐号: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
签约地点:_____。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体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文。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在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_____、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二十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合作: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_____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为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通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订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前应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根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_____、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师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量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交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订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和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庆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内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交签认手续。
5.试验与检验:试样、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调整。
3.工程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讨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期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全部责任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人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_____。
1.工程_____: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_____: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_____,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三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竣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交主管部门调解,若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_____机构申请_____;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之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一款执行。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三、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词语定义。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1)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2)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入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辅助语言。
2.法规:
港口承包合同篇十三
乙方:
公司系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并经依法核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该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自年月日止,共计年。
二、承包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万元,该承包款就体现在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间,甲方经营亏损,由甲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承包期间,甲方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人事权。经营资金由甲方自筹(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也交由甲方用于经营),经营人员和所有的财会人员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经营费用帐内。
五、承包期间,甲方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送交会计报表并依法纳税。
六、本协议生效三天内,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号及财务帐册由双方列清单移交给甲方,双方确认。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九、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浙江省×××公司乙方: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
港口承包合同篇十四
甲方:
乙方:
为更好服务大众,同时努力增加收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甲方自年月日起聘请精通药品经营流通方面的专业人士负责药店的市场营销工作。
二、聘任期限:
聘用期暂定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有优先上岗权利。
三、乙方的岗位职责。
1、根据甲方药店的现有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市场推广方案并指导实施。甲方需无条件配合。
2、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如:《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等)的要求对药店进销存等各环节进行监控与调整,甲方不得干预。
3、根据甲方的资金运作情况,制定人员配置、薪资方案,激励方案,财务管理等相应的规章制度,甲方配合执行。
4、严格落实药品零售企业索证索票、进货验收、药品销售记录等制度,确保企业从正规渠道进货、对购进产品逐批验收并做好记录,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和风险可控。
5、监督自律不做违规操作,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的薪资待遇。
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药店每月净利润中除去元后,其余部分作为乙方的薪资与奖金,多劳多得。
五、甲方的配合职责。
1、甲方授权给乙方实施本协议第三条的权力。
2、甲方在乙方实施市场推广方案中,积极配合,不干预;
3、为方便乙方的相应操作,甲方将《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经营涉及的证件交与乙方保管(乙方不得利用上述证件做有损本药店的行为)。
4、甲方负责协调理顺相关管理部门的关系,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上岗后,甲方店内原有固定资产清算移交,本协议终止后清算返还。
6、甲方的驻店药师由甲方管理,不做调整。
六、乙方上岗前,必须与甲方进行一次全店盘点并交接,失效药品及批号半年以内的药品不再接收范围,由甲方自己处理。所有接受药品均凭公司票据接收。
详见附录1:《盘点清单》。
七、乙方上岗前,必须制定财务制度交与甲方并认可签字,遵照执行。
详见附录2、《财务制度》。
八、解聘条件:
1、乙方未能按财务制度执行。
2、乙方不以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经营。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乙方身份证:
甲方:(签字)乙方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港口承包合同篇十五
企业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
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
三、上交利润定额。
1.乙方在_____年内,上交利润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__元。
2.超出定额部分的利润,全部留给乙方。
3.乙方应根据留利数额,建立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三项基金的比例为:_____________.
四、经济技术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术改造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包前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贷款归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之外随意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________________.
九、承包期间,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企业经营者_________为乙方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下列事项,有依法自主决定的权利: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对企业经营者的奖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时起生效。合同正本_________,副本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企业经营者(签章)________。
港口承包合同篇十六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第一条 承包经营方式
甲方提供一辆具备经营资格、营运证照齐全、设备完好的客运出租车给乙方承包(见附件一)。乙方承包甲方车辆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安全行驶,文明服务。
第二条 承包经营车辆
发动机号________车辆行驶证号 车辆登记日期____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年__月;自__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安全(服务)保证金人民币.00元, 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合同终止,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将本金和合同终止时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二)甲方向乙方按月收取承包费,承包费项目包括:_____税(费)、经营权有偿出让金、车辆折旧、车辆保险费、社会保险(其中:_______基本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养路费、车费发票、甲方管理和投资收益等。20xx年度月承包费标准暂定为3500元,以后年度月承包费标准按实际营运收入状况经与员工代表协商后予以调整。
(三)乙方应在每月1至7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交清月承包费。
(四)本合同期内,如遇税(费)、车辆保险费、社会保险费调整,承包费按上述费用调整的幅度相应调整,具体标准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五条 车辆的油料和维修
1、甲方修理厂维修和保养;
2、取得合法资格的社会修理厂维修和保养。
第六条 车辆保险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车辆的投保手续,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拥有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和车辆产权。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州、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人员、车辆、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三)及时办理相关营运手续、车辆和营运证的年审,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
(四)组织乙方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乙方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突出事迹的,按照事迹大小予以表彰或奖励。
(五)负责行车、消防、治安等应急事件的处理,在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办理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
(六)乙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甲方垫付有关费用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造成甲方车辆和其它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七)督促乙方爱护车辆,并根据车辆使用状况督促乙方进行维修保养。
(八)遇抢险救灾、突发事件等情况时,有权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并按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
(九)受理乘客的投诉,对有责任的乙方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从事客运出租车营运,并享有交纳承包费后的收益权。
(二)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车容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规范文明服务,设备完好,行车安全,按时交费。
(三)拒付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或甲方未能出具财务签章收据的费用,并有权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
(四)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
(五)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协助甲方做好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爱护、妥善保管甲方的营运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他人或无从业资格的人员营运,执行甲方提出的车辆保养和更新计划。
(七)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的质量信誉考核和乘客满意测评活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州、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的规定。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_______
1、乙方逾期15天未交纳月承包费的。
2、乙方严重违反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津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的。
3、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4、乙方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从业资格证的。
5、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因户籍迁移不在本县居住的。
3、甲方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的。
(三)乙方或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一)甲方或乙方按第十条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终止。
(二)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签承包合同。乙方遵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法律、行业管理制度、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有优先续签权。
(三)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天内,甲乙双方根据车辆验收标准(附件二)办理车辆交接手续,乙方交回营运证照、车辆及附属设备,甲方对其进行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项的约定向乙方退还安全(服务)保证金;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乙方在15天内修复合格,乙方不愿修复或修复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由甲方按附件二的标准修复合格,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从安全(服务)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除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车辆年承包费2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超过此限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交纳月承包费用的,从交费截止之日起,每天收取乙方拖欠费用总额2的滞纳金;逾期15天未交纳承包费的',甲方可按照合同第十条第(一)项的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附件三),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港口承包合同篇十七
甲方: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医院食堂承包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自20____年1月1日至20____年12月31日。
二、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食堂场地及部分厨房设备。乙方承包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由于医院工作性质的要求,必须保证全年无间断地提供食堂服务(含国家法定节假日需供餐)。乙方要为住院患者提供配餐、送餐服务,同时为院内职工加夜班、手术时的送餐提供服务。
3、乙方为甲方提供工作餐服务,每份收费7元,每月按工作人员实际领取的数量支付餐费。对患者提供的就餐服务,收费标准应低于市场价。
4、甲方按月支付乙方聘请厨师费用补贴800元,如乙方未请厨师,则不予支付。
5、甲方每月补贴乙方燃气费400元,免费提供自来水。每月免费提供1000度电,按表计数,超额部分从给予乙方的补贴费中扣除。
三、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对乙方食用油、大米及其它食用材料,餐饮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定期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当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服务,经督促仍未整改时,甲方有权终止经营合同。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自主对食堂经营管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医院食堂不得改做其他用途。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有毒的食物,如有发生食物中毒,乙方应承担所有损失和责任!
(3)乙方必须根据医院作息时间,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各餐,力求做到新鲜味可口、花色品种多、营养搭配佳。
(4)乙方对食堂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持有卫生体检健康合格证者方可上岗。
(5)乙方因故欲中止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甲方,以避免影响医院正常的服务次序。
四、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字)章后即生效。在合同有效期内,未认真遵守合同约定的违约方,需向关联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人民币。当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正文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20____年月日。
港口承包合同篇十八
为了提高办学质量,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承包合同:
一、办学的原则、目的。
1.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针。
2.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探素新的幼儿园教育模式和方法。
二、承包内容。
2.承包金额: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_______元,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承包费起按月以_______%的幅度递增。
3.付款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开始交纳,前_________年每月承包费在当月_________日汇出,从_________年________月开始,承包费按季度划款,划款时间在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_________日前汇出。
5.风险抵押:乙方在正式承包幼儿园后需向甲方提供幼儿园全部资产的乙方校产证明及_________元现金作抵押,待合同履行期满或合同终止时,甲方将抵押证明及抵押金退还给乙方。
6.押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乙方在_________年内分期将押金交清给甲方。第一期乙方所交押金________元,在甲方将幼儿园所有设备设施清点给乙方使用之日时支付给甲方;第二期乙方所交押金_____元,乙方在_____时交付给甲方,第三期乙方所交押金______元,乙方在_________时交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时收取承包费,并有权对幼儿园工作进行监督;
(2)幼儿园现有资产属甲方所有,承包期增加的设备设施及所收取的建园费归甲方所有;
(3)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及时将幼儿园所有资产清点交给甲方使用;
(4)承包期内,幼儿园的党政领导归甲方,幼儿园依法工作,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生效后,乙方对幼儿园享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及办学权,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承包期间财务独立,甲方无权干涉;
(4)按时上交承包费;
(6)乙方必须依法办学;
四、在承包期内,如因情势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以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之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在承包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内,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经济损失______元,并且返还押金______元及所产生利息(贷款利息)。
3.在承包期内,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履行期满,若甲方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八、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港口承包合同篇十九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伙食承包合同范本-承包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完善饭堂管理,保障员工的身体素质,确保办好饭堂伙食,为广大员工服务,并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保障双方利益,特订立以下合约,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饭堂伙食菜式及价格:
1、普通员工每天(早、午、晚三餐)的食费为_________元。(乙方每天提供_________个品种菜式供甲方选择)。早餐:价格 _________元/人,午、晚餐:各_________素菜+_________份素菜+例汤+米饭:价格各_________元/人。
2、管理人员每天(早、午、晚三餐)的食费为_________元。(乙方每天提供_________个品种菜式供甲方选择)。早餐:价格 _________元/人,午、晚餐:各_________素菜+_________份素菜+例汤+米饭:价格各_________元/人。
二、甲方责任:
1、提供厨房、住宿、水电、燃油、饭厅、台凳及费用支出;
2、提供冰柜、消毒柜、蒸饭用具、炉灶、水池、风扇等厨房大件设施;
3、第二天实际就餐人数须在当天下午6时前提供给乙方;
4、提供准确的开、用餐时间;
5、负责维持饭堂就餐人数的秩序(排队秩序);
6、负责办理有关的消防、环保等部门的手续和费用;
7、协助乙方对卫生环境管理工作;
8、对提供给乙方的厨房用具及电器设施须列出清单,经双方签名后各持一份;
9、甲方要按时结算伙食费。
三、乙方责任:
5、负责饭堂人员的相关费用(如厨房全部人员工资);
6、提供每周更新的菜谱给甲方;
10、厨房重地及物料房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12、不得随意带亲友进入甲方厂区内,车辆出入或所带物品应接受保安检查;
13、经常督促厨房员工注意卫生须知及做好饭堂膳食管理。
四、伙食费用结算方式:
甲方员工伙食费用由乙方先付,甲方以_________天结算给乙方,最迟不超过_________天支付当月伙食费用给乙方。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今后的工作中共同协商或另订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六、本合约的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间任何一方要求解约的,须经双方协商后通知双方,并提前15天通知对方。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港口承包合同篇二十
甲方(授建方):
姓名:身份证号: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建方):惠州市幸福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姓名:身份证号:
根据《建筑法》,《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
1、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面积价格一次性包死,工程面积必须严格按图纸设计施工,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图纸设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便增加面积,不得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因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的监工,并接受合理化建议并采纳。
2、乙方自带建筑所需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用的竹木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的施工人员住宿问题由甲方解决,饮食等生活费用由乙方自理。
1、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主楼、楼梯、屋面、平台、三楼平台,游泳池等与主楼相关联的所有钢筋混凝土工程,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2、主楼外的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工程。
承建项目的报价详见(附表1);在工程开工后按合同造价先期预付40%,主体完工后预付30%,粉刷完工后预付20%,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剩余款项10%部分一次性付清。
甲方提供施工的水电,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
1、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2、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3、房屋建成后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如:
1),所进材料一定确保质量,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楼板,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等。
2),主体墙与水平地面不垂直、墙壁凹凸不平、开裂;主体柱地面不垂直、断裂、露筋:横梁断裂、露筋;天板或地板开裂、塌陷、露筋等等),由乙方承担赔偿一切损失,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
4、主体四角端正、墙面、地面平,墙体粉刷平整,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门面贴瓷砖。
乙方必须按照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及第三人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的一切事故,一切由乙方负全部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主体工程工期为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减少工钱元,因大雨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
八、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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