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的一套具体行动步骤。方案的可行性和效果需要充分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不同阶段和不同层级的实施计划和目标。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交通运输领域执法案件教训,严肃认真做好我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重塑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新形象,根据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铸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铁军”。
(一)政治素质明显提升。在思想政治上进一步净化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纪律作风明显好转。在作风纪律上进一步整顿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增强纪律观念、规矩意识,严整执法风纪,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职业道德。
(三)服务意识明显提高。在宗旨意识上进一步淬炼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坚守为民情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法理念。
(四)业务本领明显增强。在素质能力上进一步提升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树牢法治意识,练好执法基本功,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在价值理念上进一步纯洁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坚决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切实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六)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在服务质效上进一步培育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执法实践中提升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以整治实效取信于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排查整治宗旨不牢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对待办事群众态度冷淡,不理不睬,让群众坐“冷板凳”,“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问题;执法观念不端正、“重处罚、轻引导”,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的问题;以执法者自居,讲方便管理多、讲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
(二)排查整治作风不优的问题。重点整治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的问题;监管失之于“粗”,措施失之于“虚”,没有形成“以责任制促落实、以责任制保成效”的工作格局的问题。
(三)排查整治执法本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仅凭行政处罚法设定的处罚情形,脱离行业法律已确定的处罚幅度,随意确定处罚金额的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四)排查整治担当不力的问题。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受理投诉不及时、超时限办理案件,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对执法暴露的问题,仅仅满足于完成调查追责,缺乏持续跟踪整改,没有真正做到“四不放过”,没有起到惩前毖后效果的问题。
(五)排查整治执法不廉的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不按照法定职权,滥用职权,越权替代其他部门处罚的问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
(一)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方面。
2.加强沟通和联系的新载体。开通执法领域微信、微博公众平台,群众可通过平台获取交通执法动态、政策法规等官方发布的信息,也可编发由图片和文字组成的简单微信,向交通执法部门反映发生在身边违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行为,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提升执法效率。
3.开展以“学党史、当先锋、护公路、优服务”为主题的20xx年路政宣传月活动。局分管领导带队,带领相关单位开展“进学校、进企业、联媒体”主题宣传,分别落实进学校开展路政法律法规讲解、进重点源头企业召开路政法律法规宣讲座谈会;制作《动漫路政宣传手册》,开展宣传,引导群众进一步增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4.完善便民利民执法服务方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安全知识的宣传讲解,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提升执法公信力。定期开放执法大队案件处理中心,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企业、源头企业代表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
(二)保持良好工作作风方面。
1.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法治素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能力。
2.组织法治思想专项学习。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网络教育等,采取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本单位法治讲堂、撰写法治征文等多种形式,引导执法人员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执法提升学习培训,利用每周五半天时间,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等文件要求,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底线意识,树立文明执法新风貌。
4.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明晰岗位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对执法工作推进不力、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做到发现一个,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局政策法规股将组织相关股室以互检互查方式,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活动;会同纪检部门加强执法监督,采用明查、暗访或者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暗查暗访,及时纠正和查处执法不规范等问题;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新闻热线类节目、12328服务电话等听取群众建议,及时反馈情况。
(三)提升依法执法本领方面。
1.深入开展综合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行动和执法队伍业务轮训。所有执法人员统一规范使用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对执法人员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平台操作运用能力;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方式,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执法队伍培训大纲和轮训工作方案,详细制定本系统执法人员轮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从20xx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对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轮训。
2.严格履行执法程序。深入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认真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按照规定的条件、步骤、顺序、方式、期限等要求规范开展执法工作。实施行政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说明检查事由。严格执行证据收集、审查和认定规定,做到合法、客观、全面、有效。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听证权利,妥善保管并依法处理办案过程中查封、扣押的涉案财物。
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执法终端等装备配备,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机构、范围、内容、责任,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4.完善综合运行机制。制定出台《舒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舒城县公路服务中心、港航服务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协调联动机制(试行)》,建立我县交通综合执法管理体系,加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与公路、港航、道路运输、交通工程质量等机构的业务协作能力,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成效,实现交通行政执法与行业指导工作的有效衔接,形成综合执法合力。
(四)积极主动担当作为方面。
1.坚持依法处罚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一事不再罚、适应违法行为等原则,公平公正实施行政处罚,并及时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教育行政相对人遵守行政法,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杜绝一罚了之、以罚代管,或者畸轻畸重。
2.健全执法内部工作流程。建立从立案到执行结束各执法程序环节的快速有效衔接和权力制约机制,明确各环节岗位的流程、职责,严禁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总结梳理、细化调整工作流程和审批权限,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要经法制审核、集体研究讨论等程序。
3.建立健全案件受理督办机制。制定投诉受理流程和规范,通过12328服务电话投诉、上级转办、媒体曝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渠道反映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线索,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受理、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提升群众满意度,处理结果要整理归档。
4.组织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聚焦一线执法人员在基层执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逐项提出防控措施,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分析、研判、预警、化解处置风险争议的能力和水平,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争取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即将出台的《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防范执法隐患工作指南》,降低执法风险。
(五)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方面。
1.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服务意识,细化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严禁将处罚与办公经费挂勾,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杜绝趋利执法。
2.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镜鉴,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引导执法人员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3.压实执法责任。要切实将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压实执法单位、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进一步落实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执法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执法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廉洁执法的第一责任人。
4.严肃问责。对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下旬)。深入学习贯彻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照整治重点,明确整治措施、工作时限及责任分工,召开全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推动专项整治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中下旬至6月底)。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在6月底前完成本系统执法领域顽瘴痼疾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对照整治内容,逐项列出整治清单和清理重点;要坚持开门搞清理整治,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及时反馈人民群众诉求,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
(三)深入整改阶段(7月初至9月底)。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全面提升查纠整改的效力,坚持边查边治、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于7月31日前将本系统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报局办公室。要统筹组织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执法隐患排查防控、执法队伍轮训工作,并将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于20xx年9月9日前报局办公室。
(四)总结提升阶段(10月)。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并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于20xx年9月9日前报局办公室。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形象的一项重要系统工作。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研判我县综合执法形势,直面存在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坚持正风肃纪、久久为功,坚决打好这场铁腕治军、正风肃纪的攻坚战。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5月至10月底基本结束。要强化领导,迅速行动,立足实际,精心组织,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局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统筹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成立以局领导班子成员为主任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三)扎实推进落实,务求工作实效。舒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结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认真落实市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本实施方案,把市交通运输局方案中明确的五项专项行动工作安排与重点整治问题相对照、同推进,从实际出发,创新标本兼治、务实管用的整治措施、制度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注重推动专项整治与日常执法工作互融互促,增强专项整治的针对性、有效性。
(四)加强舆论宣传,树立执法形象。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深入宣传专项整治的重大工作部署,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及时反映各地工作成效,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二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按照自治区党委“3+1”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集中攻坚”重点难点问题,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深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xx年“集中攻坚年”任务清单的通知》,厅逐条对照梳理汇总了“集中攻坚年”任务清单(见附件1)和“5项重点、3项难点”治理任务(见附件2)。
第一阶段:细化方案。于20xx年5月27日前,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深化实化年度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完成工作部署。
第二阶段:集中攻坚。20xx年5月至12月,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并动态更新台账(见附件3)和“一情况五清单”,按季度及时完成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监管系统重大风险填报。
第三阶段:定期调度。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本领域、本单位调度会,听取工作汇报、调度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第四阶段:督导检查。20xx年12月采取“四不两直”检查方式,不定时对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指导检查,分管领导定期调度掌握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协同协作,大力攻坚,切实做到风险隐患见底、问题整治彻底、责任落实到底、运行管控筑底。
(二)分工协作。各单位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业务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好月统计、季调度、定期通报制度,通过制发督办函、提示卡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拧紧监管责任链条,形成工作合力。负责专项工作人员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三)考核问责。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成效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绩效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并严格跟踪督办。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综合运用提示、通报、约谈等措施进行重点督办,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信息报送。各单位每周按时报送信息简报,每月21日前报送工作小结、台账和“一情况五清单”。厅机关相关处室每月21日前报送工作台账和小结。20xx年12月5日前,各单位(处室)报送年度集中整治总结。联系人:xx。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三
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四、整治的目标。
五、专项整治的要求。
六、专项整治的内容及整治标准。
八、问责和激励。
根据市同煤工字【2014】75号《关于在辅助运输系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我矿辅助运输专业化管理,提高辅助运输管理水平,减少辅助运输事故的发生,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我矿辅助运输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运输副总:王连国。
2014年5月1日至5月30日。
1、机电管理中心负责监督井下运输车辆的管理,在整治期间要不定时对防爆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由运输队长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机电管理中心负责对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
管理中心负责对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
3、机电管理中心负责监督井下车辆入井及升井后的停放,车辆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升井后是否按位停放。在整治期间要不定时对车辆排查,由各区车辆负责人对查出问题进行整改,机电管理中心负责对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
四、整治目标。
1、实现辅助运输安全生产。
2、辅助运输系统主要设备、设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相关人员素质普遍得到提高。
3、杜绝运输事故的发生。
4、要求辅助运输质量标准化在上台阶。
五、专项整治的要求。
加强对运输系统员工安全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强化现场管理,杜绝行车行人等“三违”行为,完善辅助运输安全档案、信号装置、自动保护装置安全动作,严格执行运输系统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日常检查、运输质量维护力度。
六、专项整治的内容及整治标准。
(一)井下人车执行先下后上制度,严禁车辆超载拉人,杜绝“三违”现象。
(二)运输系统。
整治人:吉华君负责人:袁碧波监督:董立军。
1、无轨胶轮车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装设保护装置,各种保护装置必须灵敏、性能可靠、在正常提升过程中严禁甩掉保护运行。电控系统、液压及机械制动系统必须可靠,各种闭锁关系正确,制动能力满足运行要求。
2、胶轮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记录。
3、各运输大巷、水沟必须畅通、盖板齐全、稳固。巷道内无淤泥积水、无杂物。
机电管理中心在排查的过程中,查出的隐患要根据隐患的大小,整改的难度进行划分,并以五定表的形式进行下放,并限定期整改。机电管理中心在规定期限内对所查隐患进行排查。对按时未整改的项目要做出相应的处理。
八、问责。
(一)严格责任追究。
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对辅助运输存在的重大隐患,严格按照我矿的各种规定,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及时处理到位。
各部门在提升运输专项整治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责,为全面完成我矿运输专项整治任务,实现全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做出新的贡献。
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四年五月。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四
根据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机电运输及特种设备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机电运输技术管理水平,有效遏制种类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观,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从而促进安全生产,现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组长:王琦。
副组长:朱小伟、成员:马永华、孙焕成、刘彻、程永峰、田红伟、赵强、马庆等。
二、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机电管理组织机构,并有效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检查各单位机电设备综合管理情况,机电设备租赁、租用情况。
3、检查现场临时用电、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特殊工种人员持证情况。
三、专项活动重点工作。
1、加强设备综合管理,建立设备技术特征电子卡片及纸质卡片,在场设备统一编号、挂牌管理,帐物对应。规范设备报表,每月20日及时上报报表,健全设备检修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对在册设备进行编号、挂牌管理,账物对应。设备帐卡物牌四统一。
2、规范租赁设备管理,租赁设备有计划、有审批、有合同,严格按照集团有关制度执行。
3、加强施工现场备用设备管理,备用设备一律不得露天存放,在用设备做好防雨防晒等防护工作。
4、检查库区闲置设备检修维护是否到位,保管存放措施是否有效。
5、建立健全供用电管理的规章制度。(1)现场必须有完整的供电系统图,必须有完整的供用电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检查维护调试记录;(2)供电系统保护齐全,线缆设计安装合理、防护齐全;(3)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6、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数量满足配备要求。
7、施工现场电线、电缆不得拖地,机械设备摆放整齐,执行到位,管路无“跑、冒、滴、漏”现象。
三、专项治理考核结束,将本单位活动总结交到活动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9日。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乘车安全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黔东南交执法〔xx〕2号)文件要求,结合剑河县交通运输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督”的原则,重点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长途客车、旅游包车、网约车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协调、有序发展。
为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剑河县交通运输局打击辖区内客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石胜平。
副组长:肖胜、王民辉、邰文宇。
成员:杨民、龙胜菊、刘晓秋、邓世红、刘勇江、龙家琼、张强、杨广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剑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王民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民同志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打击在高速路口、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违章上下客行为;
3.打击未取得从业资格证和无证上岗行为;。
4.打击出租车宰客、甩客、拒载行为。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9日—3月19日)。
制定剑河县交通运输局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工作,营造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20日—11月30日)。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整治内容,对道路非法营运进行重点打击,力争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加强对全市道路营运市场和其它违法情况的检查和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3.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
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检和总结,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促进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在思想、组织、人员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全力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依法行政,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查处、依法办事。整治工作中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依法查处,不姑息迁就。对非法营运车辆必须坚持“统一查扣、统一存放、统一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放行。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举报违法违章经营行为,推进剑河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六
山西柳林联盛陈家湾煤业有限公司。
目录。
四、整治的目标。
五、专项整治的要求。
八、问责和激励。
根据县局柳煤字【2012】476号《关于在辅助运输系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我矿辅助运输专业化管理,提高辅助运输管理水平,减少辅助运输事故的发生,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我矿辅助运输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矿。
长:高彦平。
技术负责人:机电矿长:李建平。
现场实施负责人:生产矿长:刘侯平。
监督成员:技术矿长:陈福平安全矿长:薛学涛。
通风矿长:高虎定。
通风副总:赵奇才地测副总:高志飞。
组员:高生峰(安监站长)张彦才(机电队长)。
马乐平(调度主任)张永平(机电科长)高志飞(技术科长)张新星(通风科长)张照成(皮带队长)乔建平(运输队长)张有命(综采队长)陈海平(炮掘队长)邢小军(综掘队长)强燕忠(通风队长)杜虎生(质标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科。办公室主任:张永平电话:82053。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
1、安监站负责监督井下一坡三挡、小绞车、轨道的管理,在整治期间要不定时对主提升绞车及小绞车在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由运输队长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质标办负责对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
2、质标办负责监督各巷道的环境卫生及杂物、硬化后的水沟必须加设盖板。水沟内无淤泥积水。在整治期间要不定时对各场所环境卫生等进行排查,由各队组队长负责对查出问题进行整改,安监站负责对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
四、整治目标。
1、实现辅助运输安全生产。
2、辅助运输系统主要设备、设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相关人员素质普遍得到提高。
3、杜绝运输事故的发生。
4、要求辅助运输质量标准化上台阶。
五、专项整治的要求:
加强对提升运输系统员工安全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强化现场管理,杜绝放飞车、行车行人等“三违”行为,完善斜井提升运输安全档、信号装置、全能提升绞车保护装置,严格执行提升运输系统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钢丝绳日常检查、运输轨道质量维护力度。
(一)井下车场平车段要求使用推车机,取消调度绞车拉倒车现象,尽量减少人力推车。
(二)副井提升系统。
整治人:王支平负责人:乔建平督人:高生峰。
1、副斜井提升机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装设保险装置和提升机后备保护装置,各种保险装置必须灵敏、性能可靠、在正常提升过程中严禁甩掉保护运行。提升机的电控系统,液压及机械制动系统必须可靠,各种闭锁关系正确,制动能力满足运行要求。
2、倾斜井巷中提升降人员和物料的绞车滚筒缠绕钢丝绳层数为2层。
3、提升装置使用的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对磨损、锈蚀断丝超限的钢丝绳和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及时更换,不得违章使用,严禁超负荷提升。
4、提升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记录。
5、钢丝绳在滚筒上要排列整齐,并要定期涂沫油脂。
(三)斜井巷防跑车装置系统。
整治人:王支平负责人:乔建平督人:高生峰。
1、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2.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
3、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咋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4、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
5、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
6、在各车场、中间通道口及弯道处应装备时能发出声光报警装置。
7、在斜井绞车道的最下端安设防跑车装置;
8、在井底车场接近道岔的直轨段安装阻车器;
9、顺槽及其他施工点轨道的末端安装阻车器;
上述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兼作行驶人车的倾斜井巷,在提升人员时,倾斜井巷的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是常开状态,并可靠地锁住。
(四)运输轨道的铺设。
1、轨道铺设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五十三条的规定;
(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2)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mm。
(3)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4)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砟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4、硬化要符合人车的使用要求;
(五)调度绞车的安装、使用。
整治人:王支平负责人:乔建平督人:高生峰。
4、使用授权开启装置;(挡车栏加锁)。
6、井下绞车安全保护装置、制动系统灵敏可靠,防护设施齐全可靠、信号系统声光齐全。
7、井下小绞车使用的钢丝绳不允许出现断绳、断股现象,绳皮、绳卡必须齐全可靠。
8、绞车各部位螺栓、销子、螺母、垫圈要齐全、拧紧,不得有松动、脱落;闸带无裂纹;磨损不超限(留有不少于3mm厚度);拉杆螺栓、叉头、闸把、销轴无损伤或变形。施闸后,闸把不得到水平位置,应当比水平位置略向上倾斜。
9、井下小绞车完好率达90%,闸把不变形、闸皮无短缺。
10、小绞车的安装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
11、上下车场联系信号,必须声光齐备,双向对打。下部车场或中间巷道口要装设“正在行车,不准行人”的语言报警装置和警示标志牌。小绞车管理牌要内容齐全。
12、各矿车的完好率达到80%。
(六)道轨、道岔等系统。
整治人:张三斌负责人:乔建平监督人:高生峰道轨、道岔的安装标准:
1、轨距:按标准加宽后不大于3mm;撤岔前后的轨距偏差+3mm。
2、接头的平整度:接头处两轨面高低和内侧左右错差不大于2mm。
3、尖轨:尖轨尖端与基本轨密贴,间隙不大于2mm,无跳动。尖轨损失长度不超过100mm,在尖轨顶面宽20mm处于基本轨高低差不大于2mm。
4、开成:尖轨开程为8-110mm。
5、接头连接零件:鱼尾螺丝、螺栓、弹簧垫与轨型配套,数量齐全,密贴、紧固有效。
6、轨枕:轨枕规格及数量符合设计要求,轨枕无失效现象,轨枕间距按设计要求布置偏差为50mm。
7、道钉:规格符合标准,数量齐全,浮离不大于2mm。
8、扳倒器:拉杆零件齐全、连接牢固,动作灵敏可靠。
9、道床:道床整洁,道渣不埋没轨枕面。无杂草。捣固坚实、无空板、吊板现象。
10、地滚轮、托绳轮要安装齐全、灵活、可靠。安装间距不得大于20米,拐弯地段要安装有立式别绳轮或五星轮。
11、钢轨磨损不超规定,同一线路无杂拌道。
12、托绳轮数量齐全、转动灵活、钢丝绳不磨损钢轨。
13、掘进巷轨道尾部阻车器必须距离尾部道轨20米。
14、各运输大巷、水沟必须畅通、盖板齐全、稳固。巷道内无淤泥积水、无杂物。
机电科、安检站、调度室在排查的过程中,查出的隐患要根据隐患的大小,整改的难度进行划分,并以三定表的形式进行下放,并限定期限。质标办在规定期限内对所查隐患进行排查。对按时未整改的项目要做出相应的处理。
八、问责和激励。
(一)严格责任追究。
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对辅助运输存在的重大隐患,严格按照我矿的各种规定,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及时处理到位。
各科室、队组,在提升运输专项整治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责,为全面完成我矿提升专项整治任务,实现全矿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做出新的贡献。
山西柳林联盛陈家湾煤业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十一月。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七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切实落实“推进法治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动力,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清理不合理行政处罚规定和严禁乱罚款为着力点,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引领,着力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管理粗放等突出问题,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一)宗旨不牢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随意剥夺当事人程序权利,放任非法经营长期存在,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执法观念不端正、“重处罚、轻引导”“趋利”执法,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不当执法的问题;以执法者自居,讲方便管理多、讲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重现场执法、轻后续程序,超期扣车、逾期不结案的问题。
(二)作风不优的问题。重点整治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玩忽职守、尸位素餐;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特权思想严重,自律不严、公私不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不负责任,敷衍应付的问题。
(三)本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新业态不会管、传统业态管不好的问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适用法律依据错误,执法程序不完整,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题;滥用自由裁量权,处罚畸轻畸重,同案不同罚的问题;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四)担当不力的问题。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有案不立、立案不及时,办案不完整,随意取舍执法程序,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以改代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处理具体问题“推”、“拖”、“糊”的问题;检查不深入、走过程、怕担责、面对复杂问题存在畏难情绪问题。
(五)执法不廉的问题。重点整治违规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内外勾结,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牟取非法利益的问题。
(六)管理粗放的问题。重点整治对执法人员监管不严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和执法行为规范不健全,制度执行打折扣的问题;执法精细化程度不高,执法手段和方式落后,人为因素影响较大的问题;综合执法改革推进不力,执法队伍组建不到位,执法主体责任不落实,执法监管出现盲区的问题。
为了便于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成立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宾海同志兼任,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同时也要成立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组织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
1、各单位要对照整治内容,组织对本单位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对照文书案卷,查找证据、程序、法律适用以及以罚代管等方面的问题;对照投诉举报记录,查找是否存在发现问题不处理、不作为、不担当,徇私舞弊等问题;对照执法日志,查找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粗暴执法、简单执法等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整治清单和清理重点,查找问题原因,制定解决措施,确保问题查摆工作见底到边。
2、坚决整治和杜绝交通运输领域乱罚款、滥收费、任性检查等突出问题。对于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各单位可采取约谈教育、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其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于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3、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组织开展作风整顿,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关键少数,对查出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制定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务实扎实整改。要坚持开门搞清理整治,畅通投诉渠道,运用好电话投诉举报功能,即报即查、即报即办,加强跟踪督办和意见反馈,确保群众反映的交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诚恳接受社会监督。要坚持边查边治、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
4、加强整治督查。局领导小组将成立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开展督查。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在全系统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组织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交通运输部即将出台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引导执法人员树立良好职业道德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强化纪律观念、规矩意识,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规范文明执法。
2、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教育,公布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结合“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交通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项目建设工地、社区等大调研、大走访,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了解存在的问题,听取改进执法服务工作意见;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经营,降低法律风险。
3、邀请群众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面对面与群众交流,倾听群众诉求,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提升执法公信力。“擦亮”执法服务窗口,设立公示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增强交通运输从业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与认可,优化执法环境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
(三)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
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法治素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能力。
1、统筹抓好党史教育和专题教育。要把正在开展的党史教育和“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党史与学习党章、党纪党规作为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
2、组织开展法治思想专项学习。利用学习强国、三晋先锋等平台,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3、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把党风政风廉政警示教育作为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阅读警示教育读本,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镜鉴,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强化执法人员廉洁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教育引导执法人员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组织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
1、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要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聚焦一线执法人员在基层执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加强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制定预警、防范、化解处置措施,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
2、全面梳理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对于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不一致的,对于制度缺失和制度中存在的漏洞,要依法提出修订意见,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汇总后统一将意见上报给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3、深入挖掘和分析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矛盾,提出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不合理的行政处罚等条文,研究论证后提出清理意见,从源头上堵截乱罚款、收费漏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执法与业务融合,更加注重日常监管和源头治理,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五)组织开展执法队伍轮训。
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执法队伍轮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采取集体学法业务培训和剖析典型案例的形式,分期、分批对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六)组织开展综合执法“三基”建设。
1、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动力,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按照“局队合一”的体制,制定“三定方案”,划转执法人员,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移交给综合执法机构,争取早日启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统一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2、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大力加强法基础管理。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巡查制度、执法文书管理制度、执法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内业管理制度、执法考核讲评等基础管理制度,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坚持双管齐下,大力加强基层执法基本能力建设。要积极组织开展执法流程模拟演示,提高一线执法员实战能力。同时,要加快推进执法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立综合执法管理系统和指挥平台,不断改进执法手段和方式,提高执法工作精细化、执法管理精准化水平。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5月底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要把六项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部署,压茬推进,有序有效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一)部署动员(5月底至6月初)。各单位要对照整治内容、行动安排,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6月初至6月底)。各单位要把执法顽瘴痼清理整治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推进,认真对照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部门实际,对所有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自查、逐一检查分析,摸清底数,建立合账,主动整改。要在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顽瘴痼疾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
(三)深入整改(7月初至9月底)。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行政执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方法。对属于制度不健全导致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表,通过健全制度、规范行为,逐步整改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长效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各单位要于8月1日前将本单位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组织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执法隐患排查防控和执法队伍轮训工作,各单位要将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于8月20日前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提升(10月)。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中持续推进。9月20日前,各单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党史教育结合起来,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结合起来,与清理乱罚款滥收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教育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扎实推进落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执法工作互融互促,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确保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推动作用,定期调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总结成效、推广经验、通报问题,局将成立督查组,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进行剖析、约谈,并向全行业通报,各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并向局报送行动开展情况。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深入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工作部署,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及时反映整治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八
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四、整治的目标。
五、专项整治的要求。
八、问责和激励。
根据市同煤工字【2014】75号《关于在辅助运输系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我矿辅助运输专业化管理,提高辅助运输管理水平,减少辅助运输事故的发生,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我矿辅助运输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运输副总:王连国。
2014年5月1日至5月30日。
1、机电管理中心负责监督井下运输车辆的管理,在整治期间要不定时对防爆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由运输队长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机电管理中心负责对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
管理中心负责对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
3、机电管理中心负责监督井下车辆入井及升井后的停放,车辆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升井后是否按位停放。在整治期间要不定时对车辆排查,由各区车辆负责人对查出问题进行整改,机电管理中心负责对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
四、整治目标。
1、实现辅助运输安全生产。
2、辅助运输系统主要设备、设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相关人员素质普遍得到提高。
3、杜绝运输事故的发生。
4、要求辅助运输质量标准化在上台阶。
五、专项整治的要求。
加强对运输系统员工安全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强化现场管理,杜绝行车行人等“三违”行为,完善辅助运输安全档案、信号装置、自动保护装置安全动作,严格执行运输系统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日常检查、运输质量维护力度。
(一)井下人车执行先下后上制度,严禁车辆超载拉人,杜绝“三违”现象。
(二)运输系统。
整治人:吉华君负责人:袁碧波监督:董立军。
1、无轨胶轮车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装设保护装置,各种保护装置必须灵敏、性能可靠、在正常提升过程中严禁甩掉保护运行。电控系统、液压及机械制动系统必须可靠,各种闭锁关系正确,制动能力满足运行要求。
2、胶轮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记录。
3、各运输大巷、水沟必须畅通、盖板齐全、稳固。巷道内无淤泥积水、无杂物。
机电管理中心在排查的过程中,查出的隐患要根据隐患的大小,整改的难度进行划分,并以五定表的形式进行下放,并限定期整改。机电管理中心在规定期限内对所查隐患进行排查。对按时未整改的项目要做出相应的处理。
八、问责。
(一)严格责任追究。
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对辅助运输存在的重大隐患,严格按照我矿的各种规定,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及时处理到位。
各部门在提升运输专项整治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责,为全面完成我矿运输专项整治任务,实现全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做出新的贡献。
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四年五月。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九
为扎实推进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实现,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党委政府要求,坚持“两个至上”“两个统筹”“三个必须”原则,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由部门监督检查向生产经营单位日常自查自纠转变,不断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确保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健全、补充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形成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一)持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一是局党组、班子成员进行专题学习,组织全体干职工进行1至2次集中学习,局属各单位要在干职工、运输企业中进行推广学习,以安全生产的实际成效自觉对标对表践行“两个维护”,做到学习有计划、工作有部署、督导有纳入、述职有专题。二是加强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形成集中宣传声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以及组织各类志愿者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普及强化全社会安全理念意识。三是强化干部安全培训。
(二)持续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广“一会三卡”制度,做到运输企业全覆盖。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不断改善提升安全生产条件。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高企业安全自我管理能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坚决杜绝“走过场”,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落实。
(三)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巩固提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县局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强化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打非”责任,健全“打非”体制机制。持续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切实加大与公安、交警、市监、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执法频次,落实行刑衔接,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聚焦易引发事故的非法营运、货运车辆超载运输、渡口船舶违规航行、超载航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最大限度限制压缩违法违规行为的生存空间。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明查暗访+媒体曝光”工作机制。发挥安全生产举报热线作用,健全完善行业领域风险隐患举报查处工作机制,落实举报奖励,动员社会各界共同筑牢抵御安全风险的人民防线。
(四)持续深化行业重点专项整治。道路运输方面。重点整治“两客”车辆不按许可备案事项运营、超速疲劳驾驶、危货运输车辆不执行电子运单制度、客运班线途经道路安防设施不完善、公交化运行的农村客运车辆及载客人数不符合核载要求、道路客运站场“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执行不严、站场封闭管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水上交通方面。重点整治违规夜航、非法载客、超载运输、违反“六不发航,八不发航”的规定等行为;督促乡镇加强对自有船舶的安全监管,必须穿拿救生设备、按规定路线航行;突出水上交通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打击“三无船舶”、乡镇自有船舶非法营运、非法运输危险货物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渡口渡船日常安全管理,必须实行人车分离、穿拿救生衣,严查安全绳、三角木的使用情况。公路运营管养方面。配合县建养中心按照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方案,重点整治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路段安防设施、五小工程不全;重点解决公路桥梁、隧道等控制工程及附属设施保障能力不强、老旧桥梁隧道隐患治理不及时;强化公路治超、涉路审批及现场管理,健全公路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公路水运工程方面。强化在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重点围绕公路工程高边坡施工、爆破作业、桥梁工程围堰施工、挖孔桩施工、墩柱索塔施工、梁板运输吊装、拱桥施工、挂篮施工、支架作业、模板作业和起重作业等关键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查“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严格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经费提取、使用不到位,应急预案体系不健全等违法违规行为。涉铁专项整治方面。组织对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深化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的整治,全面清查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继续深化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重点突出防护设施不良、机动车违法通行等问题。
(五)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积极联系相关部门解决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盲区问题。根据《桃江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文件内容,明确各单位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健全完善工作例会等制度,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职责。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一单四制管理系统,对重大隐患及时填报,按期整改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行动的重要性,在局安委会的组织领导下,主要负责人重点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及时组织开展相关行业的巩固提升行动,有序、有力推进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局属各行业管理机构要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巩固提升方案,结合各单位安全生产实际,细化分解工作目标,明确要求对标对表,认真组织实施。督促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完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岗位责任、经费提取、人员培训、隐患排查等机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突破重点问题。聚焦货物超限超载治理、水上交通等行业重点问题,通过加强检查督查、加大执法力度等方式,推动相关问题的整治。对相对复杂困难的问题,及时提请局党组分析研判。需要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提请县级分管领导进行联席协商,全力推动解决。
(四)强化工作督导。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有力解决存在的问题隐患。结合相关督查检查,将适时提请县局领导对局属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十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查处”的原则,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一)全面清除非法营运的轿车、客货两用车、无营运证照、伪造营运证照客运车辆、驻点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
(二)坚决查处和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的非法营运经营者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三)依法查处和取缔在县城城区和乡镇非法设立的“黑发车”和“黑窝点”,扰乱正常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严厉查处和打击在客运站周边、客货集散地、学校、医院、超市等周边长期非法从事营运的“黑车”。
(五)严厉查处和打击汽车租赁公司以汽车租赁名义变相从事定线客运的违法经营行为。
(六)严厉查处和打击长期从事镇原至西峰、西安、兰州、天津、北京等小轿车非法营运行为,并依法予以取缔。
(七)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非法营运“黑车”以及为非法营运行为充当“保护伞”的公务人员。
(八)严厉查处和打击利用qq、微信、app客户端、网约车等平台招揽乘客,非法从事出租客运和客运专线经营行为。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效果,县政府要求成立由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开展道路运输行业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责组:
(一)宣传报道组。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加强政策宣传、成果报道、先进事迹宣传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专项整治组。由县交运局牵头,公安交警、运管部门配合,抽调专业知识强、业务能力精的工作人员组成专责小组,查处县城重点区域和国省道干线,乡镇重点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情况,尤其是屯字镇、平泉镇、孟坝镇、太平镇、上肖镇等乡镇要重点查处街道的非法营运、扰乱社会秩序或组织破坏客运市场经营秩序等行为,其他单位及各乡镇要紧密配合,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案件查处组。及时衔接公安机关,对整治期间举报线索核查、证据调取,对非法营运牵头组织人员、团伙涉恶行为,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从事非法营运,组织乘客躲避检查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督查组。对整治期间公职人员徇私舞弊、为非法营运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等行为进行查处,并移交县纪委监委按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2年6月15日开始至2022年8月15日结束,为期两个月,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全面排摸(6月15至6月25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非法营运行为社会危害性,以及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体道路运输参与者守法经营意识,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领导小组要全面排摸道路运输市场非法营运问题线索,准确掌握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非法营运车辆基本情况,建立问题工作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规范经营(6月25日至7月31日)。坚持依法整治,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对照问题清单,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对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和查处,充分利用公安“雪亮工程”和网警大数据进行取证和固定证据,破解取证难题,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遏制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减少非法营运车辆数量,净化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三)总结巩固,保持长效(8月1日至8月15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认真分析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对专项整治行动未实现的预期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查缺补漏,限期进行整改。探索建立健全非法营运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措施,从源头解决非法营运问题。
(一)强化组织领导。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各专责组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专责组要明确整治的目标和重点,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效果。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期间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弘扬遵章守法风尚。鼓励合法经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全面营造公开、公正的道路运输市场竞争环境,推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积极协作配合。各专责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强大整治合力,及时沟通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一律依法查处。对执法过程中工作不力、徇私舞弊的人和事,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统一处罚标准。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统一安排停放,统一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进行处罚,任何整治小组或个人不得私自降低处罚标准。
(五)全面巩固成果。依法研究制定加强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采取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分散整治相结合等办法,集中开展全县道路运输市场整治行动,切实提高打击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能力,防止非法营运活动出现反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保持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长期稳定。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一
为深刻汲取天心区海智顺物流有限公司“6·5”火灾、雨花区“7·18”火灾、长春“7·24”火灾事故教训,加强我街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街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雨花区“7。18”火灾事故批示精神及区消安委第三次联席会议精神,压实社区(村)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时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防止发生一般火灾事故,坚决杜绝较大火灾事故,提升全街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2)是否存在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现象;
(3)是否存在飞线充电,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的现象;
(4)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责任单位:公共安全办二、城市管理办二、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村)。
(2)井内违规堆放易燃可燃杂物的;
(4)电缆井内电线电缆老化、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以及不安全接线方式接电的;
(5)弱电井管道井内违规加装强电设备的;
(6)井内火灾自动探测报警和自动灭火设施遮挡或损坏的。(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城市管理办二、各社区村)。
3、开展仓储物流场所整治。整治重点:(1)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违规用火、动焊、吸烟,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3)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4)违规为电动车、作业车辆充电等突出问题。(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服务办二)。
(2)是否存在车辆违法停放在消防车通道上的现象。(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安全办一、城市管理办二、各社区村)。
5、开展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整治。整治重点:对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责任部门:城市管理办一、城市管理办二)。
(2)住宿部分与其他部分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的;
(3)疏散逃生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4)场所内未配备必要报警、灭火等消防器材设施的;
(5)场所内不安全用火用电,尤其是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市场监督管理所)。
(3)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4)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服务办二)。
8、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整治重点:(1)是否组织师生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2)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3)消防设施是否达标。(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服务办一)。
(二)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
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组织一次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
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
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
2、强化灾害事故处置应对水平。各办所要督促本行业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公共安全办(二)要加大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督促力度,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定期开展实战拉动演练,着力提高应对初期火灾事故的“打小、灭早”能力。
(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重点人群培训。公共安全办(二)要分批次、分类别组织辖区社区民警、社区(村)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物业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
2、开展全民普训。公共安全办(二)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进社区活动,开展消防安全上门入户培训,开展“家庭火灾自查自纠”等活动,发动居民学习逃生技能、整改家庭火灾隐患。要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为抓手,通过走街串巷、上门入户等方式,深入辖区学校、企业、单位、社区、家庭高频次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由街道安委办负责。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针对产业结构、火灾形势等辖区实际,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办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安全承诺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单位。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
(三)加强信息反馈。街道安委办将对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此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共有七个附件需要各社区(村)和街道办所分别填写(附件上已备注填写的单位),请于每月18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街道安委办。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请报送工作总结至街道安委办。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抗灾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落实国务院督导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督导组及省督导组进州督导工作要求。按照《国务院督导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二、问题检视。
根据《国务院督导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部黄明书记、省委书记、州委书记在督导动员会上重要讲话指出的问题,经认真检视梳理,思想认识方面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需要着力整治、深化和提升。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刻,精神实质把握不准,新发展理念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树得不牢,组织领导不够有力。
(二)对当前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识不到位,对做好新时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当前重特大火灾易发的严峻现实认识不深,对全省、全州、全县专项整治动员会议精神领会不全面、不深刻。
(三)汲取一些地方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中发生重特大人员伤亡的教训不深刻,汲取红原“2.12”草原火灾的教训不到位,如何做到举一反三,提高火灾应对处置能力,实现科学指挥、安全灭火、高效处置的思考和谋划不够。
(四)对于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火源缺乏深入思考,在解决农事用火、民俗用火、野外施工用火、过林区输配电线路隐患等难点问题的整改力度不够,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
(五)森林草原火灾“以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基层、深入到群众不够,全县连续39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一些干部群众自我满足、感觉良好,产生了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
三、
目标任务。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国务院、省督导组的指导下,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指导思想这个根本问题,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综合防灭火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责任。
(一)强化学习抓提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学深悟透指导实践、贯彻始终,着力解决新发展理念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树立不牢,组织领导不够有力等问题。
(二)提高站位补短板。坚持把抓好专项整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专项整治工作既要注重过程,更要注重结果,着力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补齐短板,全面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能力。
(三)严守底线保安全。时刻谨记习近平总书记“不能屡屡重蹈覆辙”的重要批示,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深刻汲取教训,着力举一反三,切实解决对做好新时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当前重特大火灾易发的严峻现实认识不深等问题。
(四)建章立制管根本。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四问”重要指示,切实找准突出问题和短板,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基础性和技术性研究,强化对森林草原防灭火规律认识和把握,把“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到防灾减灾救灾各领域全过程。
(五)改进作风见实效。扎扎实实抓整治,实实在在添措施,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主动配合国务院、省督导组各项工作,做好服务保障,认真办理落实督导交办的事项和问题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具体措施。
从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集中近一年左右的时间,强化学习动员、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同时,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贯穿整治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武装头脑、指导实践,重点解决指导思想这个根本问题。
(一)对标会议精神,抓好学习贯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重要内容。大力宣传督导动员会议精神,学习应急部党委书记黄明、省委书记、州委书记在督导动员大会上的讲话;镇党委召开学习会议,开展专题学习讨论,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查找领导干部在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反思,着力解决思想这个根本问题。及时传达学习督导动员大会精神,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抓落实的具体措施。
(二)坚持常态学习,抓好思想引领。加快编制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解决根本指导思想问题的意见》,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作为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贯彻落实到整治工作的各环节各方面,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入心入脑,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对标氛围营造,抓好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国务院督导组、省督导组的工作要求,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对标工作实际,抓好专项剖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剖析等情况。
(五)对标短板弱项,抓好专题培训。通过开展领导讲课、辅导讲座、座谈交流、专题讨论等形式开展专题培训,系统分析形势、研究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强化认识提升和实战培训。
(六)对标火灾教训,抓好警示教育。通过边学习边讨论,专题剖析和系统反思西昌“3.30”森林火灾及一些地方连续发生森林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惨痛教训,教育党员干部时刻要谨记习近平总书记“不能屡屡重蹈覆辙”的郑重告诫,组织党员干部对标新形势、新任务,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剖析和查找解决指导思想上存在的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和往实里走,始终绷紧安全风险防范这根弦。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思想认识提升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政治引领,提升政治站位,细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着力解决思想认识这个根本性问题。
(二)强化协同配合。镇防火办要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发挥好统筹谋划、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能。各村社区要密切协作,全力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三)做好。
总结。
报告。镇防火办要及时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县应急局,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打算等情况每周一报,重点工作要即时专报。组织开展思想认识提升专项整治总结评估,做好成果汇编,强化成果运用。
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三
局各机关股室、所、队、交通站:
为深刻汲取。
“
3.13。
”南宁市西乡塘区民安公寓火灾事故及“。
4.2。
2016。
〕
9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防范火灾的特点,经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集中开展防控电动车火灾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方案如下:
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坚决遏制电动车火灾为工作总目标。
成立局防控电动车火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局防控电动车火灾专项整治的工作计划、统筹推进、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组
长:梁国明。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钟卫强。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梁仲华。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唐积寿。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东霖。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莫金枢。
县交通运输局秘书股股长。
韦
斌
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卢春松。
县公路管理所所长。
陈志能。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航务所负责人。
黎能强。
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梁志刚。
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莫金枢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全市电动车火灾发生的情况进行调研,提出整治工作方案与分类整治指导意见;收集汇总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编发工作信息、简报;适时开展督查,督导各部门专项整治的工作进度和成效,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推广。各部门对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
“依法严管、确保安全”和“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法,整治工作主要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总结深化三个阶段进行。
各有关部门要迅速成立相对应的组织机构,切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出台专项整治方案,组织排查人员开展排查整治内容的培训,组织媒体宣传本次专项治理的任务内容,广泛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防控电动车火灾专项整治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迅速明确责任、制定措施,组成检查组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分类整治,制定整治工作任务及量化推进表,全面落实四项整改措施。
(一)清理居民楼梯间和楼道。各单位开展。
“三查三清”活动(查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查初起火灾扑救准备工作是否到位;清理疏散楼梯、走廊、等公共区域可燃杂物,清理交通工具违规存放问题,清理管道竖井防火封堵不严以及堆放可燃杂物问题);加强巡查看护,确保各项制度、活动落到实处。
(二)规范电动车停放管理。实行电动车集中停放,不得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规划改造电动车停放点;明确和落实管理责任,落实日常监督管理职责。
(三)构筑立体防控体系。按照。
“有人员、有装备、有战斗力”的标准组建完成微型消防站,能及时发现和处置初起火灾,达到“灭早、灭小、灭初期”的防控效果。
(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普及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特别是逃生自救常识。要充分利用宣传载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辟专栏等形式进行消防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火灾逃生自救、报警、疏散技能,增强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提示工作,增强村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群众自我防范、逃生能力。
在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各部门要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将防火间距不足、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车道不畅通和消防水源不充足等问题,进行合理规划消防车道改造、公共消火栓建设等问题的目标任务和量化推进表。专项整治结束后未能及时整治的隐患,各部门要制定出远期治理方案和工作推进量化表,并上报局秘书股备案。
1.
划分停车区规范电动车、燃油摩托车分开停放和充电行为。电动车一律停放于局大楼背后车棚,燃油摩托车一律停放于食堂左边车棚。
2.
检查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工具是否齐全、过期,缺失及过期的要及时补充和更换。购置一批灭火器安放于车棚出口处。
3.
对电动车车棚充电线路进行升级改造布线。加装漏电保护器等装置。
各部门要扎实开展防控电动车火灾专项整治工作,解决当前电动车火灾高发问题各单位作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和开展整治工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
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局监察室要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坚决遏制电动车亡人火灾的发生,凡是发生电动车火灾,立即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的失职责任。
各部门要成立本级防控电动车火灾专项整治办公室,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反馈制度,负责收集上报当地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于
12。
月
26。
日前报局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3761515。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十四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效遏制非法营运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平安镇原”,根据《庆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庆阳市“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市交法字〔20xx〕20号)要求,经汇报县委、县政府,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道路运输行业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查处”的原则,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一)全面清除非法营运的轿车、客货两用车、无营运证照、伪造营运证照客运车辆、驻点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
(二)坚决查处和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的非法营运经营者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三)依法查处和取缔在县城城区和乡镇非法设立的“黑发车”和“黑窝点”,扰乱正常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严厉查处和打击在客运站周边、客货集散地、学校、医院、超市等周边长期非法从事营运的“黑车”。
(五)严厉查处和打击汽车租赁公司以汽车租赁名义变相从事定线客运的违法经营行为。
(六)严厉查处和打击长期从事镇原至西峰、西安、兰州、天津、北京等小轿车非法营运行为,并依法予以取缔。
(七)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非法营运“黑车”以及为非法营运行为充当“保护伞”的公务人员。
(八)严厉查处和打击利用qq、微信、app客户端、网约车等平台招揽乘客,非法从事出租客运和客运专线经营行为。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效果,县政府要求成立由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开展道路运输行业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责组:
(一)宣传报道组。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加强政策宣传、成果报道、先进事迹宣传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专项整治组。由县交运局牵头,公安交警、运管部门配合,抽调专业知识强、业务能力精的工作人员组成专责小组,查处县城重点区域和国省道干线,乡镇重点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情况,尤其是屯字镇、平泉镇、孟坝镇、太平镇、上肖镇等乡镇要重点查处街道的非法营运、扰乱社会秩序或组织破坏客运市场经营秩序等行为,其他单位及各乡镇要紧密配合,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案件查处组。及时衔接公安机关,对整治期间举报线索核查、证据调取,对非法营运牵头组织人员、团伙行为,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从事非法营运,组织乘客躲避检查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督查组。对整治期间公职人员徇私舞弊、为非法营运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等行为进行查处,并移交县纪委监委按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6月15日开始至20xx年8月15日结束,为期两个月,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全面排摸(6月15至6月25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非法营运行为社会危害性,以及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体道路运输参与者守法经营意识,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领导小组要全面排摸道路运输市场非法营运问题线索,准确掌握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非法营运车辆基本情况,建立问题工作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规范经营(6月25日至7月31日)。坚持依法整治,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对照问题清单,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对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和查处,充分利用公安“雪亮工程”和网警大数据进行取证和固定证据,破解取证难题,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遏制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减少非法营运车辆数量,净化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三)总结巩固,保持长效(8月1日至8月15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认真分析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对专项整治行动未实现的预期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查缺补漏,限期进行整改。探索建立健全非法营运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措施,从源头解决非法营运问题。
(一)强化组织领导。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各专责组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专责组要明确整治的目标和重点,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效果。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期间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弘扬遵章守法风尚。鼓励合法经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全面营造公开、公正的道路运输市场竞争环境,推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积极协作配合。各专责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强大整治合力,及时沟通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一律依法查处。对执法过程中工作不力、徇私舞弊的人和事,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统一处罚标准。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统一安排停放,统一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进行处罚,任何整治小组或个人不得私自降低处罚标准。
(五)全面巩固成果。依法研究制定加强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采取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分散整治相结合等办法,集中开展全县道路运输市场整治行动,切实提高打击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能力,防止非法营运活动出现反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保持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长期稳定。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五
坚持以开展。
“两城同创”为契机,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强化监管、综合治理为手段,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疏堵结合、确保稳定”的原则,依法持续深入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合法经营者权益,构建安全有序、和谐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成立道路运输。
“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刘仪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陈加旭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区信访办主任段拥军,区政府办副主任张林全,区交委党组成员、区运管处处长张青华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信访办、区交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安监局、区司法局、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督查室、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等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
“区整治办”)在区交委,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区信访办主任段拥军任主任;区政府办副主任张林全,区交委党组成员、区运管处处长张青华,区公安局副局长郑清松,区市政园林局党组成员、市政监察支队支队长孙建华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区政府办、区交委、区公安局、区市政园林局等单位抽调。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区上统一部署要求,参照区上组织模式,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机构,负责辖区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老城和新城区域。重点是城区主要街巷,学校、医院、车站、商场附近,上下班、放学、节假日等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电动三轮车非法运营整治。二是乡镇街道区域。重点是国省县道、通村公路、乡镇集镇、居民点,学生放假、赶场天、红白喜事等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农村长安车非法运营整治。三是景区景点。重点是小南海、濯水古镇、蒲花暗河、神龟峡等景区景点非法运营整治。
一是车辆。重点整治利用电动三轮车、长安车以及其它自备车型从事非法营运,客货运车辆乱停乱靠、超员超载、违章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人员。重点整治长期盘踞火车站、汽车站、城区重点路段、重点景区、乡镇街道学校等重点地区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含从事非法营运残疾人)、
“羊儿客”、聚众闹事妨碍公务的组织者和牵头者,以及非法营运“保护伞”和非法营运(包括残疾人代步车从事非法营运)组织团伙。三是窝点。重点整治非法生产、改装、拼装、销售电动三轮车等制售窝点。四是群众举报以及严重影响安全出行和运输市场稳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治理源头,坚决禁止不合格企业和车辆准入,从源头上控制非法营运发生。二是取缔
“三无”车辆,一旦查获一律予以销毁。三是规范交通秩序,对乱停乱放、违规行驶的三轮车、长安车等客货车辆一律实施查扣。四是严管重罚,凡是非法营运车辆,对符合销毁的一律销毁,不符合销毁的执行上限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从。
2015。
年
1
6
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由区政府办负责,于
1
月底前制定印发“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是加强宣传引导。由区整治办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认真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武陵都市报、黔江广播电视台和微博、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和整治非法营运的必要性、重要性,争取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在辖区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利用赶场天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三是搞好调查摸底。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相关单位配合,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力量开展非法营运调查摸底工作,进一步掌握从事非法营运车辆、人员、组织、窝点情况,为专项整治工作奠定基础。对涉及残疾人非法营运要引导其主动退出非法营运,对涉嫌组织化的非法营运,要对牵头人进行约谈和法制教育。
一是积极开展路面联合执法。从区交委、区公安局、区市政园林局、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及城东、城南、城西街道办事处抽调执法人员,组成
4
个联合执法组(。
3
个一线执法组、
1
个集中处置组),加强路面现场执法监管,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形成严管重罚声势。二是集中公开处置非法营运车辆。由区整治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适时对依法查扣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集中公开处置,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教育震慑作用。由区政府法制办牵头,梳理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完善相关程序,为集中处置行动提供法律保障。三是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团伙及牵头组织人员。由区公安局负责,对组织团伙从事非法营运、聚众闹事、妨碍公务的组织者、牵头者及非法营运“保护伞”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四是从严抓好源头治理。区公安局、区质监局、工商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乡镇街道要加强联合执法,坚决依法端掉非法生产、改装、拼装、销售电动三轮车等制售窝点,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人员,从源头上切断非法营运车辆来源。五是切实做好疏导稳控工作。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残联等部门要积极履职,按照区别对待的原则,加强对主动退出非法营运人员的就业指导,对特殊困难人员进行帮扶救助,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专人配合做好非法营运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维稳工作。
一是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区整治办具体负责,相关单位配合,对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重点督查履职是否到位、目标是否完成、成效是否明显,并将督查结果进行全区通报。二是由区整治办牵头,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制定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
区交委:负责区整治办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牵头制订联合执法具体行动方案,组织联合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科学合理调配班线客运、农村客运、公交车、出租车等运力,保障群众正常出行,积极探索建立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羊儿客”,以及聚众闹事、妨碍公务的组织者和牵头者实施重点掌控,并对涉案重点人员依法采取司法措施,强化对非法营运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交通管控,完善交通禁停标志,对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三无”车辆一律实施查扣,在源头管控上发挥经侦作用,严厉查处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和电动三轮车等违法行为。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严格控制城市道路非规划地段占道停车、占道经营行为,保证道路设施完好、安全和畅通,协助查处人行道停放机动车待客违法违规行为。
区委宣传部:负责审查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方案,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区信访办:负责指导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风险评估,制订风险化解应急预案,做好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期间有关信访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处置、维稳等工作,一旦发现不稳定苗头和因素,要迅速反应、妥善处置,努力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工商分局、区质监局:负责电动三轮车生产监督管理,加大电动三轮车销售市场巡查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组装、拼装、销售电动三轮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梳理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区残联:负责按规定核发残疾人证,配合有关部门核查残疾人证;开展残疾人代步车从事非法营运摸底工作;对从事非法营运的残疾人进行正确引导和宣传教育,牵头做好残疾人稳定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残疾人代步车规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非法营运的处置、就业帮扶、救助等工作。
“不得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纳入与学生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对主动退出非法营运并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对确有特殊困难的,按有关政策给予救助支持。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有需求的主动退出非法营运的人员进行转岗培训,开展就业帮扶;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定向扶持等工作。
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负责电动三轮车生产,销售市场偷税、漏税情况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的跟踪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全区通报。
各乡镇、街道:严格履行。
“属地管理”职责,建立“非法营运”整治工作机构,对辖区内非法营运行为进行依法打击和查处,做好非法营运人员的教育和维稳工作;对主动退出非法营运的人员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不符合低保条件,但其家庭确有困难的应及时给予生活救助;适时组织培训,促进退出非法营运的人员实现再就业。城东、城南、城西三个街道办事处要分别牵头做好专项整治行动一线执法工作。
非法营运点多面广,涉及到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工作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民生工程。为此,各级各相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尽责,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各相关单位要坚持
“各司其职、联合行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强化工作举措,全力协作,创造性开展工作,决不能出现相互推诿、踢皮球,消极应付现象发生。特别是区交委、区公安局、区市政园林局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务必尽责履职,通过联合执法,集中整治解决执法无缝对接。
由区整治办牵头,按照工作部署要求,据实测算专项整治工作日常运行、执法装备、宣传引导等所需工作经费,按程序报区政府审定后,区财政给予充分保障。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人性执法。同时,要严肃查处公务人员参与或变相参与非法营运、利用职务之便占干股、索贿受贿、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信息,举报电动三轮车等非法营运行为。区政府督查室、区春运办将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十六
“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巩固。
2014。
年水上交通“打非治违、查隐患、纠违章”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加大对水上交通领域非法运输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遏制和减少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实际,就我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定如下专项整治方案。
全面提高水上交通安全预控能力,进一步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改善水上交通安全条件,打击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形势。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严厉打击。
“三无”船舶等非法载客行为,加强市场秩序维护,建立良好的运输环境;进一步提高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实现水上交通安全环境明显改善;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使船员遵纪守法意识明显增强,杜绝非法运输;建立起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发生,促进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根本好转。
2015。
年
4
月
21。
日至。
10。
月
31。
日止。
“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齐风雷。
副组长:罗。
伟
姚君卿。
成
员:史永青。
蔺国中。
薛
静
李春雷。
马飞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史永青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检查船舶的适航情况、驾驶人员的适任情况。
要深入各水运单位,检查各项工作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经费的投入情况,隐患的整改情况,各种工作资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提出整改时限,不能按要求整改的,要说明原因;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也要说明原因。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21。
至
10。
月
31。
日,具体步骤如下:
通过召开会议、现场走访、媒体宣传等方式,广泛、充分地向有关企业、船舶、船员宣传本次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应负的安全管理责任,督促相关企业、船舶依法经营、管理。
对照市局方案确定的整治重点全面排查问题,并将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在摸清底数、认真分析查找问题的基础上,确定整治打击的重点内容、主要措施和工作目标。
利用突击检查、蹲点检查、拦截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水上交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巩固推广成功做法和良好经验,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2015。
年
5
月底。同时,要配合市整治工作组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并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防止流于形式。对组织措施不力、活动走过场的,必须立即纠正;对水上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发现非运输船舶违法载客的行为,要一查到底,督促整改,不留隐患。
(三)本次专项整治期间,要对本次活动的组织情况、实施过程、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在整治结束后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市交通运输局。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七
全面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
(一)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
健全县级政府负总责。
乡镇(街道)负主责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要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筑府办函〔20xx〕43号)。
制定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提供必要的要素保障。
强化调度督查。
推动工作落实。
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
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基础台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委政法委、贵安新区公安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深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
健全市、县、乡三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工作机制。
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安全风险。
建立人、车、路的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明确治理责任和治理时限。
逐一对账销号。
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
开展违法劝导和交通安全宣传。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农业农村局、贵安新区公安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3.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
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
加强农忙时节、农民工集中返乡返岗等重点时段服务保障。
积极引导开通城乡校车、定制路线客运车、定制公交、增加“即时用车”等形式。
满足农村地区群众赶集、参加民俗活动、学生上下学等出行用车需求。
(责任单位:市交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4.严格监管运输企业。
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严格落实车辆例检、维护保养、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执法检查内容。
严格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安新区公安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5.严格监管货运安全。
按程序进行公布。
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要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
通过巡查、技术监控等方式督促其落实监督车辆合法装载的责任。
严防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出场(站)。
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
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6.严格监管低速货车安全。
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
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
提高夜间行车安全性。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7.严格监管检验机构。
围绕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
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检验行为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督促机构规范、科学、有序运转。
提高检验工作质量。
确保出具的检验报告科学公正。
数据准确可靠。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
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
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
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8.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
深入排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事故多发等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
动态消除事故隐患。
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升中央隔离护栏防护能力。
优化路口路段指路标志信息、标线渠化引导。
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9.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
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
实行分级挂牌督办。
推动全面排查整改类似问题隐患。
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
确保隐患消除到位。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0.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行动。
逐一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逐一组织整改。
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五必上”)建设力度。
推动在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
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路段。
要全部完成改造措施。
综合治理交通流量较大、事故多发的穿村过镇路段、学校路段。
优化交通组织。
科学渠化设计。
完善标志标线、机非隔离、人行横道等设施。
增设国省干线中央隔离设施。
整治路侧违规开口问题。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1.积极提升公路安防能力。
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完成公路危桥改造和村道安防设施建设任务。
20xx年完成危桥改造2座(息烽县董家坪桥、潮水小桥)。
完成村道安防设施建设不少于134公里。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2.严格全程执法监管。
加强国省干线和农村道路重点路段巡逻管控。
路面巡逻和视频巡逻相结合。
增加巡逻频次和密度。
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
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
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核查。
及时消除交通事故隐患。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3.严格落实行刑衔接。
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
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
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震慑力度。
实现“打击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应急局、贵安新区公安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4.严格摸排查处。
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
建立“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
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
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
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
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
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贵安新区公安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5.严格依法惩戒。
加强对非法营运驾驶人的教育。
依法进行处罚。
对逾期不接受处理、不执行处罚决定、带头寻衅滋事妨碍执法的必须严格依法处理。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电动车)事故隐患整治。
16.严防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
提升头盔配戴率。
减少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7.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
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
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公安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8.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
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
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五类重点车辆(即: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货车、面包车)。
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
消除安全隐患。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9.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
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校车等重点车辆。
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贵安新区公安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20.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
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路线、自觉安全驾驶。
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
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
要及时采取管制措施引导分流。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1.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
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
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
健全完善救援救治网络。
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
降低事故死亡率。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2.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
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
进一步完善直升机快速救援机制。
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
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
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23.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
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形成交通安全情报信息“一张网”
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
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4.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
在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桥、易雾易凝冻等路段。
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器等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25.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
以“守法知礼让。
美丽乡村行”为主题。
宣讲交通安全常识。
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6.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
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知识技能培训、警示教育等宣教工作。
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
加强公益广告宣传。
常态化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一)提高思想认识。
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重要举措。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
市级层面健全完善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牵头的工作机制。
成立工作专班。
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
集中办公。
由市交通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各地要比照市级模式,制定整治方案。
强化专班建设。
(三)强化责任落实。
(四)强化督查问责。
加强跟踪督查。
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
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
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
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
以及在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执法导致事故发生的。
坚决按程序追责问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
因地制宜持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通过宣传教育引导。
提升广大民众特别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
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六)强化总结提升。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推广运用。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整改。
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工作专班。
并以工作简报等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及省专班等报告我市好经验、好做法。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十八
xx县流动加油车及成品油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全面加强全县流动加油车和成品油运输车排查整治工作,坚决取缔流动加油车,消除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流动加油车及成品油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对非法违法流动加油车开展“地毯式”排查、集中处罚一批、停业整顿一批、取缔一批非法违法典型,坚决遏制非法流动加油车和成品油运输车违法突出问题。
二、整治内容重点整治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成品油运输企业(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健全、不遵守;
(二)未按照相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安全管理台帐不规范;
(四)无危险品运输资质的流动经营加油车。
全面掌握成品油运输车和流动加油车的具体情况。排查情况及处理意见要形成书面材料,并于4月30日前报送至县公安局(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x)。
(二)全面集中分类整治规范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县经开区、xx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重点区域成品油运输车和流动加油车的违法查处和取缔力度。为提升整治效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3.县商务局负责查获成品油的存放、没收;
4.县公安局加大视频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流动加油车,并安排辖区派出所依法查处,对整治过程中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的,依法予以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总结。
巩固提升阶段(5月15日至5月20日)。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县经开区、xx总结上报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并转入常态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问题反弹。
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流动加油车及成品油运输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成品油运输车和流动加油车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协调配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流动加油车整治领导机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全力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强化督查,实施问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督查,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及时报告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开展整治成品油运输车和流动加油车的意义,及时跟踪报道整治行动的动态和成果,营造舆论声势,赢得广大居民群众对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支持。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九
简报一:
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稳步推进,督促各承包单位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持续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提高警惕性,加强对驾驶员、运输车辆管理方面的执行情况,3月27日上午公司组织生产安全环保部和服务中心对公司采场运输道路车辆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在施工队营地岔路口设置卡点,对来往采场-排土场的运输车辆进行检查,主要检查驾驶员的上岗证、出车检查记录、灭火器、大灯、刹车灯、转向灯等内容,共检查车辆60余辆次;同时还对采场各个作业点的挡坎的设置情况及采场运输道路的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此次检查共查出3辆隐患车辆,2辆违章车辆。根据检查情况,检查组要求温州井巷大平掌项目部一是加强生产用车管理,开展自检自查,做好痕迹化管理工作;二是对驾驶员加强培训,做好出车前的.检查,隐患车辆不得出车;三是依照相关制度要求对违章车辆进行处罚。
此次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紧紧围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要求,切实落实好交通运输车辆管理监管责任,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大大消除了车辆运输过程中的隐患。
简报二:
新华网电力频道7月8日电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杜绝夏季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国网汉中供电公司近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要求全体驾驶员严守交通秩序,确保在灾害性天气期间交通行车安全。通过机动车辆安全专项检查,要求驾驶人员要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谨慎、安全驾驶,确保各类机动车辆的交通安全。
一直以来,汉中供电公司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对大形势的影响,每年春季结合“春查”都要组织开展一系列如驾驶员技能培训、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交通事故案例,组织《交规》考试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活动。此外,还通过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重点强调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驾驶员资格审查,定期对所有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等措施,筑牢车辆安全管理基石,进而维护公司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本次交通安全管理检查,对车辆的运行情况,车辆方向系统,制动系统,灯光系统、随车辅助工具及其他进行细致的检查。同时,就恶劣天气派车情况提出要求,做到严格遵守恶劣天气出车、派车规定,及时做好驾驶员思想教育工作。要求驾驶员要自觉保养和维护车辆,发现车辆缺陷及时按要求上报处理,确保车辆100%的完好率。驾驶员要在思想深处懂得车辆检查的重要性,从根源上解决驾驶员麻痹大意、不以为然的侥幸心理。要把思想教育做为根本、制度建设做为基础、监督检查做为保障,保证交通安全长治久安。通过检查,驾驶员能够明确的自己所驾驶车辆的车况,以及辅助工具的情况,确保行车安全,把交通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汉中供电公司电力安装公司要求,高度重视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对交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详细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完善整改,确保车辆在特殊天气条件下行车安全。另外,该公司特别提出,夏季期间出现的极端天气变化,将给交通安全带来一定隐患,提醒广大驾驶员提高警惕、降速行驶,做到防患于未然,保证行车交通安全!
简报三:
3月18日晚,新化电力公司组织全体专兼职驾驶员开展了交通安全考试,对春季交通安全专项检查进行再动员部署,全面加强车辆安全管理,防范车辆安全隐患。
当天,该公司组织对全体专兼职驾驶员统一完成了交通安全考试书面答卷,组织学习了国家电网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安全日活动。公司要求要明确全年交通安全目标,与生产安全同部署、同考核,不发生大小交通安全事故;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七条硬性规定,确保行车安全;要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强化稽查和考核,做到交通安全监督到位。同时,该公司对春季交通安全专项检查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调整交通安全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交通安全春季安全大检查方案,健全交通安全考核办法,全面按要求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检查,汽车班和各供电所深入开展春季交通安全自查自纠,按计划开展交通安全培训,完善春季交通安全检查各项资料。
据悉,新化电力公司已扎实开展了春季交通安全检查工作,该公司汽车班全面按照春检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日前,针对供电所交通安全管理较为薄弱的现象,该公司领导班子带队,由综合办、安监、汽车班联合组织对各供电所车辆管理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下发安全监察整改书,确保隐患和问题整改到位。
目前,该公司正进一步根据市公司要求从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车辆管理等方面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检查,为实现全年交通安全管理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二十
为深刻吸取“6.13”湖北省十堰市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全面加强燃气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按照燃气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彻底整治全区燃气建设、经营、使用、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从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全面落实燃气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区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一是深入排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在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设施运行、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立、安全投入、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设备检测、安全教育宣传、人员持证上岗、承包商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等方面的运行情况。二是深入排查企业是否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了彻底整改,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但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是否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三是重点检查各液化气站使用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的钢瓶充装燃气等情况,以及是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等情况。(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
(二)工商企业用气安全。一是检查工商企业供用气合同签订情况、日常自检是否到位,检查记录是否详实、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运转是否正常、阀门开关记录是否建立等情况。二是检查燃气设施建设的合法性、规范性及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检测检修情况,检查警示标识、安全监控、消防设备、防雷防静电、应急物资等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各液化气站)。
(三)学校食堂用气安全。一是检查学校食堂供用气合同签订情况、日常自检是否到位,检查记录是否详实、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运转是否正常、阀门开关记录是否建立等情况。二是检查警示标识、安全监控、消防设备、防雷防静电、应急物资等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各液化气站)。
(四)农村用气安全。一是检查是否严格落实农村燃气“双安全员”制度,实现了农村天然气管理全覆盖。二是检查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应急抢修服务机制,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反应、迅速处置,是否按要求定期组织了燃气安全应急演练。三是检查村居用户用气场所是否符合规范,并保证安全条件相对稳定。四是检查是否存在擅自安装、改装、迁移或拆除燃气设施的行为。五是检查是否存在燃气表后操作阀设置不合理、操作不方便、设施不关闭,燃气管道、计量器具被装修箱柜包裹密闭等现象。六是检查供气企业是否留存检查记录,并建立“一户一档”台账,加强对用户用气安全的宣传。(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镇、镇、镇、镇、街道,各管道燃气企业)。
(五)城镇用气安全。一是检查城中村及城区平房用户是否存在不安装报警器、管线锈蚀严重、超期服役、私拉乱接和冬季采用燃气炉直接燃烧取暖等情况。二是检查是否存在物业代管供气行为的小区,对物业代管小区供气移交推进情况,特别是对城区老旧小区和“三供一业”移交小区供气情况进行检查。三是检查超期服役燃气设施更新改造情况。检查燃气企业是否对超期服役燃气设施进行了集中摸排,是否制定了分批次改造计划。检查2021年我区3000户改造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在改造过程中,是否严格落实安全巡查、专家检查、入户排查、检测检修和管线周边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控等规定。7月10日前,各街道、各管道燃气企业将物业代管小区移交和超期服役小区有关情况及移交改造计划报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街道、街道、街道、街道、区住建局,各管道燃气企业)。
(六)地下燃气管网安全。一是检查是否对存在超期服役管网、占压管网等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的排查整改。二是检查是否存在地下燃气泄漏到下水道、泄漏到密闭空间等形成大范围爆炸的安全隐患。三是检查是否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是否对缺损或破坏的警示标志进行及时维修。四是检查是否根据目前对地下管线普查的要求开展了相应的活动,并登记造册。五是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对地下管网进行定期检验检测。7月10日前,各管道燃气企业将地下燃气管网图及管道占压自查统计情况报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
(七)智慧燃气系统运行效能。一是检查各管道燃气企业是否建立了智慧燃气系统并运行,特别是检查地下管线泄漏报警检测系统运行情况。二是检查是否在天然气管网和下水管道交叉地段安装了报警系统。三是检查是否实现了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智能化安全监管,实现了及时报警、实时监测、自动控制。(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
(八)检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效果。一是检查已开展的打击无证经营、打击超许可范围经营等活动效果。二是检查是否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燃气汽车加气站和液化气储配站、瓶装供应站、瓶组气化站。三是检查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在工业企业内部设立cng、lng供气设施的行为,是否存在非法运输cng、lng等行为。四是检查是否按规定对擅自设点、倒罐、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五是检查是否存在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用于经营性气源等行为。(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
(九)供气服务。一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配备了充足的工作人员,按照每年两次的标准到住户家中开展燃气检查、指导和安全知识宣传。二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按照标准建立了相应的服务设施和场所,配备了完善的设施,并提供到位的咨询、报修、充值、抢修、检测等服务。三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按照市级部门气价文件售气,是否存在随意提高供气价格问题。四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存在对用户更换燃气表、燃气报警器、更换不锈钢波纹管收费较高情况。(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
(一)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牵头开展本次燃气安全整治专项督查,对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督导、调度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开展工作。
(二)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违反规定运输燃气的企业、车辆进行查处。
(三)区商务局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
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四)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
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五)区住建局负责督导小区物业公司配合燃气企业对代管供气小区移交,负责组织建筑施工单位开展工地食堂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
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六)区应急局会同区工信局负责对工业企业内部违规违法使用cng、lng行为进行查处。
(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无营业执照经营燃气、销售不合格燃气燃烧器具以及充装企业超范围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进行查处,负责对供气价格超出政府定价行为进行监管。
(八)公安分局负责对非法存储、销售、运输、盗用燃气以及破坏燃气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九)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燃气经营、使用、储存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十)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负责做好辖区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十一)各燃气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强化应急管理,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整治计划,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区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区部署要求,主要领导带队,抽调精干力量,迅速组织开展,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取得实效。区政府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镇街、各部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导调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责任制,严肃检查并做好隐患整改记录,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检查情况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个人反馈,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结果上签字。要严格落实“五个一批”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排查检查。区综合执法局要牵头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督导调度机制,实行“每月一调度、两月一通报”。各镇街、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整治,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区综合执法局。
(三)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教育模式,提高用气单位和群众安全用气技能,提高防范意识。充分借助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企业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推动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强化预案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无阻。全区各燃气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信息保障等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及时有效处置。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二十一
“
6.26。
”和“。
7.1。
2016。
〕
152。
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从即日起至。
2016。
年
10。
月
31。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领导的批示精神和指示精神,按照省政府。
7
月
6
日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充分认真做好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密切政府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此次安全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所有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站和危险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措施、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以及各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1.
汽车客运站是否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范。(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
2.
客运车辆是否落实严禁客货混装,客货混装车辆不得出站的规定。(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
3.
客运企业是否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并按要求配备和正常使用卫星定位监控设备;是否严格落实包车客运管理各项措施,完善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管理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4.
运管机构是否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加强“两客一危”驾驶员和客运站安检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工作;是否树立“苗头就是隐患、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深入开展排查整治行动;是否严格执行隐患按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黄牌警示、一票否决等制度;是否实行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制度,真正做到“谁排查、谁登记、谁签字、谁负责”;是否做到逐一排查客运企业经营资质、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
(
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
1.
客货运车辆是否存在无证、违规、串线经营,超员、超载、超速及倒客、甩客、乱收费、乱涨价等现象。(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2.
各相关部门是否针对“黑车”、套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治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3.
各相关部门是否加强旅游客车租用车辆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旅游客车租用信息化管理系统,严厉打击违规租用非旅游包车客运车辆的旅行社。(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文体广电、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4.
各相关部门是否经常性深入重点景区,检查租用的旅游客车和驾驶人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具备安全驾驶资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文体广电部门配合)。
1.
是否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公安消防部门牵头,交通运输部门配合)。
2.
是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治安管理防范,保证内部安全。(公安消防部门牵头,交通运输部门配合)。
3.
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按规定安装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及时发现消防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公安消防部门牵头,交通运输部门配合)。
1.
是否通过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公交枢纽站、加油(气)站、车辆行驶过程和场站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及时制止纠正超速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2.
是否在公交车上配备专(兼)职安全检查员,严格执行“半趟一检查,一趟一清理”制度。(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3.
是否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增加安保人员,提高安检级别,杜绝违禁品上车,维护好公交枢纽站和人流密集换乘站的乘车秩序,防止恶性事故发生。(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4.
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消防应急设施装备,保证车门应急开关正常使用。(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部门配合)。
1.
是否按照全省危货运输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开展工作,进行治理。(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2.
是否按照新修订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机构。(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3.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4.
危险货物运输标志悬挂或喷涂、车辆安全监控设备安装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5.
危货车辆是否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罐式车辆是否有罐体检验合格报告,并对液体罐车安装紧急切断装置。(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6.
客货运输车辆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行为以及以包代管、以挂代管、包而不管等问题,并对挂靠经营车辆进行清理,确保经营方式合法合规。(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安监部门配合)。
加强对。
“两客一危”车辆的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是:
1.
车辆年检是否合格。(公安部门负责)。
2.
车辆、驾驶人员是否存在违章行为未及时处理。(公安部门负责)。
3.
车辆运行中是否存在超员、超速、超载和客货混装行为。(公安部门负责)。
各部门及各道路运输企业是否紧紧抓住驾驶人这一关键环节,突出强化营运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1.
严格落实驾驶人员继续教育,严格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严格客货运驾驶人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客货运驾驶人聘用和管理。(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2.
开展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与应急教育培训,重点强化“两客一危”驾驶人应对恶劣天气、复杂路况以及紧急避险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驾驶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驾驶人安全操作的主动性。(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3.
对不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的驾驶人,运输企业是否已将其辞退,相关运管机构是否对其从业资格不予年审直至取消。(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1.
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校车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安监部门配合)。
2.
全面清理整顿接送学生的营运校车,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师生、家长自觉抵制非法营运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安监部门配合)。
3.
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速行驶、无牌无证驾驶、假牌假证、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以及乱停乱放车辆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公安部门牵头,教育、交通运输、安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1.
严格监督执行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安全性评价等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科学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
2.
加大地质不良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力度,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数据库,强化对整治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对隐患整改不落实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各乡镇政府、公安、安监、住建部门配合)。
3.
加大路面管控力度,着力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确保重点路段、高峰时段管控到位。(公安部门牵头)。
4.
要坚持定点检查和路面巡查相结合,加大对酒后驾驶、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安部门牵头)。
5.
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易燃易爆品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执行“六必查”,即承载人数、驾驶时间、驾驶资格、车辆审验情况、车辆安全设施配备、车辆轮胎磨损情况。(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1.
要认真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针对重大道路交通伤亡事故、客运场站消防事故、危险品运输事故、灾害性天气道路抢险等急难险重等突发性事件,根据各自职责自行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卫生防疫部门配合)。
2.
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和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卫生防疫部门配合)。
3.
准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卫生防疫部门配合)。
4.
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救援抢险人员。
2
小时之内赶到现场。(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卫生防疫部门配合)。
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深入企业进行彻底的、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治。要加强督导检查频次,采取听取汇报、查资料、看现场,以及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
各相关单位针对自查及督导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该整改的整改,该追究责任的严格追究责任。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督导,县政府成立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部署并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动员部署本行业、本系统迅速行动,抓好落实。
“黑名单”信息数据库,实现“黑名单”数据共享。
各牵头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
“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的形式,对运输企业、运输专用车辆、罐车罐体生产改装企业、培训机构、检测机构、维修企业等违法违规问题深入调查,各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联合执法,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构,彻底堵塞各种监督管理漏洞。县安委会办公室要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权重。
10。
月
28。
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县专项整治办公室。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二十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汾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煤矿人员提升运输系统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结合我矿实际情况,我矿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制定了“人员提升运输系统”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组长:苗全兴。
副组长:李远(机电副矿长)师建辛(安全副矿长)。
成员:郝记成(机电副总工)景民伟(运输副总工)。
闫新泽(运料队队长)刘永付(机电队队长)。
刘蕴杰(机电科副科长)徐艳杰(机电科技术员)。
时宏伟(运输技术员)。
二、自查自整时间。
3月17日至3月22日。
三、检查依据和内容。
依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山西省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主要对以下10个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1、提升运输设备是否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否使用国家命令禁止使用的淘汰设备;所使用的设备是否与设备生产企业签订正规的买卖合同。
2、每次提升运输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6、提升操作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7、过卷、过放距离和缓冲装置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8、提升机系统、架空乘人装置是否经有相应资质机构进行安全检测检验。
9、井口防灭火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10、以上未涉及到的人员提升运输系统其他检查内容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和《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确保效果。各单位、队组要充分认识开展人员提升运输系统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职工提升运输安全意识,促使每位职工牢记职责,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结合工作实际,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排查,严格落实。结合自身实际,重点围绕人员提升运输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化基础管理,大力开展提升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健全管理体系,提高矿井提升运输安全保障能力,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三)做好总结,及时反馈。本次自查自整结束后,要做出“提升运输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
矿、科、队领导是这次活动的`主体责任者,要在认真学习及贯彻上级要求的基础上,深入井下,带头贯彻,带头实施,以求实务真的工作作风推动“提升运输设备”大检查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郭家山煤业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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