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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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通用16篇)
时间:2023-11-11 03:01:04     小编:MJ笔神

无论是在学习、工作还是生活中,制定一个合理的方案都可以提高效率和质量。制定方案需要与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方案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如何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方案是实现目标的关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一

山西柳林联盛陈家湾煤业有限公司。

目录。

四、整治的目标。

五、专项整治的要求。

八、问责和激励。

根据县局柳煤字【2012】476号《关于在辅助运输系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我矿辅助运输专业化管理,提高辅助运输管理水平,减少辅助运输事故的发生,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我矿辅助运输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长:矿。

长:高彦平。

技术负责人:机电矿长:李建平。

现场实施负责人:生产矿长:刘侯平。

监督成员:技术矿长:陈福平安全矿长:薛学涛。

通风矿长:高虎定。

通风副总:赵奇才地测副总:高志飞。

组员:高生峰(安监站长)张彦才(机电队长)。

马乐平(调度主任)张永平(机电科长)高志飞(技术科长)张新星(通风科长)张照成(皮带队长)乔建平(运输队长)张有命(综采队长)陈海平(炮掘队长)邢小军(综掘队长)强燕忠(通风队长)杜虎生(质标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科。办公室主任:张永平电话:82053。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

1、安监站负责监督井下一坡三挡、小绞车、轨道的管理,在整治期间要不定时对主提升绞车及小绞车在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由运输队长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质标办负责对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

2、质标办负责监督各巷道的环境卫生及杂物、硬化后的水沟必须加设盖板。水沟内无淤泥积水。在整治期间要不定时对各场所环境卫生等进行排查,由各队组队长负责对查出问题进行整改,安监站负责对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

四、整治目标。

1、实现辅助运输安全生产。

2、辅助运输系统主要设备、设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相关人员素质普遍得到提高。

3、杜绝运输事故的发生。

4、要求辅助运输质量标准化上台阶。

五、专项整治的要求:

加强对提升运输系统员工安全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强化现场管理,杜绝放飞车、行车行人等“三违”行为,完善斜井提升运输安全档、信号装置、全能提升绞车保护装置,严格执行提升运输系统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钢丝绳日常检查、运输轨道质量维护力度。

(一)井下车场平车段要求使用推车机,取消调度绞车拉倒车现象,尽量减少人力推车。

(二)副井提升系统。

整治人:王支平负责人:乔建平督人:高生峰。

1、副斜井提升机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装设保险装置和提升机后备保护装置,各种保险装置必须灵敏、性能可靠、在正常提升过程中严禁甩掉保护运行。提升机的电控系统,液压及机械制动系统必须可靠,各种闭锁关系正确,制动能力满足运行要求。

2、倾斜井巷中提升降人员和物料的绞车滚筒缠绕钢丝绳层数为2层。

3、提升装置使用的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对磨损、锈蚀断丝超限的钢丝绳和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及时更换,不得违章使用,严禁超负荷提升。

4、提升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记录。

5、钢丝绳在滚筒上要排列整齐,并要定期涂沫油脂。

(三)斜井巷防跑车装置系统。

整治人:王支平负责人:乔建平督人:高生峰。

1、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2.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

3、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咋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4、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

5、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

6、在各车场、中间通道口及弯道处应装备时能发出声光报警装置。

7、在斜井绞车道的最下端安设防跑车装置;

8、在井底车场接近道岔的直轨段安装阻车器;

9、顺槽及其他施工点轨道的末端安装阻车器;

上述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兼作行驶人车的倾斜井巷,在提升人员时,倾斜井巷的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是常开状态,并可靠地锁住。

(四)运输轨道的铺设。

1、轨道铺设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五十三条的规定;

(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2)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mm。

(3)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4)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砟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4、硬化要符合人车的使用要求;

(五)调度绞车的安装、使用。

整治人:王支平负责人:乔建平督人:高生峰。

4、使用授权开启装置;(挡车栏加锁)。

6、井下绞车安全保护装置、制动系统灵敏可靠,防护设施齐全可靠、信号系统声光齐全。

7、井下小绞车使用的钢丝绳不允许出现断绳、断股现象,绳皮、绳卡必须齐全可靠。

8、绞车各部位螺栓、销子、螺母、垫圈要齐全、拧紧,不得有松动、脱落;闸带无裂纹;磨损不超限(留有不少于3mm厚度);拉杆螺栓、叉头、闸把、销轴无损伤或变形。施闸后,闸把不得到水平位置,应当比水平位置略向上倾斜。

9、井下小绞车完好率达90%,闸把不变形、闸皮无短缺。

10、小绞车的安装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

11、上下车场联系信号,必须声光齐备,双向对打。下部车场或中间巷道口要装设“正在行车,不准行人”的语言报警装置和警示标志牌。小绞车管理牌要内容齐全。

12、各矿车的完好率达到80%。

(六)道轨、道岔等系统。

整治人:张三斌负责人:乔建平监督人:高生峰道轨、道岔的安装标准:

1、轨距:按标准加宽后不大于3mm;撤岔前后的轨距偏差+3mm。

2、接头的平整度:接头处两轨面高低和内侧左右错差不大于2mm。

3、尖轨:尖轨尖端与基本轨密贴,间隙不大于2mm,无跳动。尖轨损失长度不超过100mm,在尖轨顶面宽20mm处于基本轨高低差不大于2mm。

4、开成:尖轨开程为8-110mm。

5、接头连接零件:鱼尾螺丝、螺栓、弹簧垫与轨型配套,数量齐全,密贴、紧固有效。

6、轨枕:轨枕规格及数量符合设计要求,轨枕无失效现象,轨枕间距按设计要求布置偏差为50mm。

7、道钉:规格符合标准,数量齐全,浮离不大于2mm。

8、扳倒器:拉杆零件齐全、连接牢固,动作灵敏可靠。

9、道床:道床整洁,道渣不埋没轨枕面。无杂草。捣固坚实、无空板、吊板现象。

10、地滚轮、托绳轮要安装齐全、灵活、可靠。安装间距不得大于20米,拐弯地段要安装有立式别绳轮或五星轮。

11、钢轨磨损不超规定,同一线路无杂拌道。

12、托绳轮数量齐全、转动灵活、钢丝绳不磨损钢轨。

13、掘进巷轨道尾部阻车器必须距离尾部道轨20米。

14、各运输大巷、水沟必须畅通、盖板齐全、稳固。巷道内无淤泥积水、无杂物。

机电科、安检站、调度室在排查的过程中,查出的隐患要根据隐患的大小,整改的难度进行划分,并以三定表的形式进行下放,并限定期限。质标办在规定期限内对所查隐患进行排查。对按时未整改的项目要做出相应的处理。

八、问责和激励。

(一)严格责任追究。

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对辅助运输存在的重大隐患,严格按照我矿的各种规定,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及时处理到位。

各科室、队组,在提升运输专项整治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责,为全面完成我矿提升专项整治任务,实现全矿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做出新的贡献。

山西柳林联盛陈家湾煤业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十一月。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二

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四、整治的目标。

五、专项整治的要求。

八、问责和激励。

根据市同煤工字【2014】75号《关于在辅助运输系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我矿辅助运输专业化管理,提高辅助运输管理水平,减少辅助运输事故的发生,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我矿辅助运输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运输副总:王连国。

2014年5月1日至5月30日。

1、机电管理中心负责监督井下运输车辆的管理,在整治期间要不定时对防爆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由运输队长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机电管理中心负责对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

管理中心负责对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

3、机电管理中心负责监督井下车辆入井及升井后的停放,车辆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升井后是否按位停放。在整治期间要不定时对车辆排查,由各区车辆负责人对查出问题进行整改,机电管理中心负责对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

四、整治目标。

1、实现辅助运输安全生产。

2、辅助运输系统主要设备、设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相关人员素质普遍得到提高。

3、杜绝运输事故的发生。

4、要求辅助运输质量标准化在上台阶。

五、专项整治的要求。

加强对运输系统员工安全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强化现场管理,杜绝行车行人等“三违”行为,完善辅助运输安全档案、信号装置、自动保护装置安全动作,严格执行运输系统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日常检查、运输质量维护力度。

(一)井下人车执行先下后上制度,严禁车辆超载拉人,杜绝“三违”现象。

(二)运输系统。

整治人:吉华君负责人:袁碧波监督:董立军。

1、无轨胶轮车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装设保护装置,各种保护装置必须灵敏、性能可靠、在正常提升过程中严禁甩掉保护运行。电控系统、液压及机械制动系统必须可靠,各种闭锁关系正确,制动能力满足运行要求。

2、胶轮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记录。

3、各运输大巷、水沟必须畅通、盖板齐全、稳固。巷道内无淤泥积水、无杂物。

机电管理中心在排查的过程中,查出的隐患要根据隐患的大小,整改的难度进行划分,并以五定表的形式进行下放,并限定期整改。机电管理中心在规定期限内对所查隐患进行排查。对按时未整改的项目要做出相应的处理。

八、问责。

(一)严格责任追究。

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对辅助运输存在的重大隐患,严格按照我矿的各种规定,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及时处理到位。

各部门在提升运输专项整治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责,为全面完成我矿运输专项整治任务,实现全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做出新的贡献。

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四年五月。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三

根据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机电运输及特种设备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机电运输技术管理水平,有效遏制种类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观,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从而促进安全生产,现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组长:王琦。

副组长:朱小伟、成员:马永华、孙焕成、刘彻、程永峰、田红伟、赵强、马庆等。

二、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机电管理组织机构,并有效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检查各单位机电设备综合管理情况,机电设备租赁、租用情况。

3、检查现场临时用电、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特殊工种人员持证情况。

三、专项活动重点工作。

1、加强设备综合管理,建立设备技术特征电子卡片及纸质卡片,在场设备统一编号、挂牌管理,帐物对应。规范设备报表,每月20日及时上报报表,健全设备检修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对在册设备进行编号、挂牌管理,账物对应。设备帐卡物牌四统一。

2、规范租赁设备管理,租赁设备有计划、有审批、有合同,严格按照集团有关制度执行。

3、加强施工现场备用设备管理,备用设备一律不得露天存放,在用设备做好防雨防晒等防护工作。

4、检查库区闲置设备检修维护是否到位,保管存放措施是否有效。

5、建立健全供用电管理的规章制度。(1)现场必须有完整的供电系统图,必须有完整的供用电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检查维护调试记录;(2)供电系统保护齐全,线缆设计安装合理、防护齐全;(3)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6、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数量满足配备要求。

7、施工现场电线、电缆不得拖地,机械设备摆放整齐,执行到位,管路无“跑、冒、滴、漏”现象。

三、专项治理考核结束,将本单位活动总结交到活动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9日。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四

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四、整治的目标。

五、专项整治的要求。

六、专项整治的内容及整治标准。

八、问责和激励。

根据市同煤工字【2014】75号《关于在辅助运输系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我矿辅助运输专业化管理,提高辅助运输管理水平,减少辅助运输事故的发生,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我矿辅助运输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运输副总:王连国。

2014年5月1日至5月30日。

1、机电管理中心负责监督井下运输车辆的管理,在整治期间要不定时对防爆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由运输队长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机电管理中心负责对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

管理中心负责对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

3、机电管理中心负责监督井下车辆入井及升井后的停放,车辆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升井后是否按位停放。在整治期间要不定时对车辆排查,由各区车辆负责人对查出问题进行整改,机电管理中心负责对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

四、整治目标。

1、实现辅助运输安全生产。

2、辅助运输系统主要设备、设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相关人员素质普遍得到提高。

3、杜绝运输事故的发生。

4、要求辅助运输质量标准化在上台阶。

五、专项整治的要求。

加强对运输系统员工安全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强化现场管理,杜绝行车行人等“三违”行为,完善辅助运输安全档案、信号装置、自动保护装置安全动作,严格执行运输系统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日常检查、运输质量维护力度。

六、专项整治的内容及整治标准。

(一)井下人车执行先下后上制度,严禁车辆超载拉人,杜绝“三违”现象。

(二)运输系统。

整治人:吉华君负责人:袁碧波监督:董立军。

1、无轨胶轮车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装设保护装置,各种保护装置必须灵敏、性能可靠、在正常提升过程中严禁甩掉保护运行。电控系统、液压及机械制动系统必须可靠,各种闭锁关系正确,制动能力满足运行要求。

2、胶轮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记录。

3、各运输大巷、水沟必须畅通、盖板齐全、稳固。巷道内无淤泥积水、无杂物。

机电管理中心在排查的过程中,查出的隐患要根据隐患的大小,整改的难度进行划分,并以五定表的形式进行下放,并限定期整改。机电管理中心在规定期限内对所查隐患进行排查。对按时未整改的项目要做出相应的处理。

八、问责。

(一)严格责任追究。

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对辅助运输存在的重大隐患,严格按照我矿的各种规定,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及时处理到位。

各部门在提升运输专项整治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责,为全面完成我矿运输专项整治任务,实现全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做出新的贡献。

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四年五月。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五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查处”的原则,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一)全面清除非法营运的轿车、客货两用车、无营运证照、伪造营运证照客运车辆、驻点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

(二)坚决查处和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的非法营运经营者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三)依法查处和取缔在县城城区和乡镇非法设立的“黑发车”和“黑窝点”,扰乱正常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严厉查处和打击在客运站周边、客货集散地、学校、医院、超市等周边长期非法从事营运的“黑车”。

(五)严厉查处和打击汽车租赁公司以汽车租赁名义变相从事定线客运的违法经营行为。

(六)严厉查处和打击长期从事镇原至西峰、西安、兰州、天津、北京等小轿车非法营运行为,并依法予以取缔。

(七)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非法营运“黑车”以及为非法营运行为充当“保护伞”的公务人员。

(八)严厉查处和打击利用qq、微信、app客户端、网约车等平台招揽乘客,非法从事出租客运和客运专线经营行为。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效果,县政府要求成立由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开展道路运输行业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责组:

(一)宣传报道组。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加强政策宣传、成果报道、先进事迹宣传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专项整治组。由县交运局牵头,公安交警、运管部门配合,抽调专业知识强、业务能力精的工作人员组成专责小组,查处县城重点区域和国省道干线,乡镇重点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情况,尤其是屯字镇、平泉镇、孟坝镇、太平镇、上肖镇等乡镇要重点查处街道的非法营运、扰乱社会秩序或组织破坏客运市场经营秩序等行为,其他单位及各乡镇要紧密配合,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案件查处组。及时衔接公安机关,对整治期间举报线索核查、证据调取,对非法营运牵头组织人员、团伙涉恶行为,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从事非法营运,组织乘客躲避检查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督查组。对整治期间公职人员徇私舞弊、为非法营运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等行为进行查处,并移交县纪委监委按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2年6月15日开始至2022年8月15日结束,为期两个月,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全面排摸(6月15至6月25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非法营运行为社会危害性,以及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体道路运输参与者守法经营意识,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领导小组要全面排摸道路运输市场非法营运问题线索,准确掌握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非法营运车辆基本情况,建立问题工作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规范经营(6月25日至7月31日)。坚持依法整治,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对照问题清单,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对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和查处,充分利用公安“雪亮工程”和网警大数据进行取证和固定证据,破解取证难题,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遏制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减少非法营运车辆数量,净化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三)总结巩固,保持长效(8月1日至8月15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认真分析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对专项整治行动未实现的预期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查缺补漏,限期进行整改。探索建立健全非法营运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措施,从源头解决非法营运问题。

(一)强化组织领导。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各专责组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专责组要明确整治的目标和重点,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效果。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期间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弘扬遵章守法风尚。鼓励合法经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全面营造公开、公正的道路运输市场竞争环境,推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积极协作配合。各专责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强大整治合力,及时沟通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一律依法查处。对执法过程中工作不力、徇私舞弊的人和事,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统一处罚标准。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统一安排停放,统一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进行处罚,任何整治小组或个人不得私自降低处罚标准。

(五)全面巩固成果。依法研究制定加强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采取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分散整治相结合等办法,集中开展全县道路运输市场整治行动,切实提高打击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能力,防止非法营运活动出现反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保持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长期稳定。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六

为扎实推进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实现,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党委政府要求,坚持“两个至上”“两个统筹”“三个必须”原则,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由部门监督检查向生产经营单位日常自查自纠转变,不断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确保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健全、补充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形成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一)持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一是局党组、班子成员进行专题学习,组织全体干职工进行1至2次集中学习,局属各单位要在干职工、运输企业中进行推广学习,以安全生产的实际成效自觉对标对表践行“两个维护”,做到学习有计划、工作有部署、督导有纳入、述职有专题。二是加强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形成集中宣传声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以及组织各类志愿者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普及强化全社会安全理念意识。三是强化干部安全培训。

(二)持续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广“一会三卡”制度,做到运输企业全覆盖。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不断改善提升安全生产条件。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高企业安全自我管理能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坚决杜绝“走过场”,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落实。

(三)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巩固提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县局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强化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打非”责任,健全“打非”体制机制。持续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切实加大与公安、交警、市监、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执法频次,落实行刑衔接,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聚焦易引发事故的非法营运、货运车辆超载运输、渡口船舶违规航行、超载航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最大限度限制压缩违法违规行为的生存空间。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明查暗访+媒体曝光”工作机制。发挥安全生产举报热线作用,健全完善行业领域风险隐患举报查处工作机制,落实举报奖励,动员社会各界共同筑牢抵御安全风险的人民防线。

(四)持续深化行业重点专项整治。道路运输方面。重点整治“两客”车辆不按许可备案事项运营、超速疲劳驾驶、危货运输车辆不执行电子运单制度、客运班线途经道路安防设施不完善、公交化运行的农村客运车辆及载客人数不符合核载要求、道路客运站场“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执行不严、站场封闭管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水上交通方面。重点整治违规夜航、非法载客、超载运输、违反“六不发航,八不发航”的规定等行为;督促乡镇加强对自有船舶的安全监管,必须穿拿救生设备、按规定路线航行;突出水上交通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打击“三无船舶”、乡镇自有船舶非法营运、非法运输危险货物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渡口渡船日常安全管理,必须实行人车分离、穿拿救生衣,严查安全绳、三角木的使用情况。公路运营管养方面。配合县建养中心按照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方案,重点整治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路段安防设施、五小工程不全;重点解决公路桥梁、隧道等控制工程及附属设施保障能力不强、老旧桥梁隧道隐患治理不及时;强化公路治超、涉路审批及现场管理,健全公路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公路水运工程方面。强化在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重点围绕公路工程高边坡施工、爆破作业、桥梁工程围堰施工、挖孔桩施工、墩柱索塔施工、梁板运输吊装、拱桥施工、挂篮施工、支架作业、模板作业和起重作业等关键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查“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严格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经费提取、使用不到位,应急预案体系不健全等违法违规行为。涉铁专项整治方面。组织对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深化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的整治,全面清查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继续深化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重点突出防护设施不良、机动车违法通行等问题。

(五)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积极联系相关部门解决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盲区问题。根据《桃江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文件内容,明确各单位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健全完善工作例会等制度,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职责。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一单四制管理系统,对重大隐患及时填报,按期整改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行动的重要性,在局安委会的组织领导下,主要负责人重点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及时组织开展相关行业的巩固提升行动,有序、有力推进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局属各行业管理机构要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巩固提升方案,结合各单位安全生产实际,细化分解工作目标,明确要求对标对表,认真组织实施。督促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完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岗位责任、经费提取、人员培训、隐患排查等机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突破重点问题。聚焦货物超限超载治理、水上交通等行业重点问题,通过加强检查督查、加大执法力度等方式,推动相关问题的整治。对相对复杂困难的问题,及时提请局党组分析研判。需要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提请县级分管领导进行联席协商,全力推动解决。

(四)强化工作督导。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有力解决存在的问题隐患。结合相关督查检查,将适时提请县局领导对局属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乘车安全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黔东南交执法〔xx〕2号)文件要求,结合剑河县交通运输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督”的原则,重点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长途客车、旅游包车、网约车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协调、有序发展。

为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剑河县交通运输局打击辖区内客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石胜平。

副组长:肖胜、王民辉、邰文宇。

成员:杨民、龙胜菊、刘晓秋、邓世红、刘勇江、龙家琼、张强、杨广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剑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王民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民同志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打击在高速路口、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违章上下客行为;

3.打击未取得从业资格证和无证上岗行为;。

4.打击出租车宰客、甩客、拒载行为。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9日—3月19日)。

制定剑河县交通运输局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工作,营造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20日—11月30日)。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整治内容,对道路非法营运进行重点打击,力争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加强对全市道路营运市场和其它违法情况的检查和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3.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

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检和总结,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促进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在思想、组织、人员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全力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依法行政,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查处、依法办事。整治工作中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依法查处,不姑息迁就。对非法营运车辆必须坚持“统一查扣、统一存放、统一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放行。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举报违法违章经营行为,推进剑河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规范达州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达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使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道路运输非法经营、乱停乱放等现象明显减少,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交通拥堵状况进一步改善,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

(一)清理取缔无牌无照车辆、报废车、拼装车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车辆的非法营运行为。

(二)清理取缔两、三轮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三)严厉查处长期聚集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客源集散地周边高声喊客、强行揽客、黑车拉客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非法营运行为。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成立以政府领导牵头,公安、交通、城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非法营运整治机构;重点抓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各车站、码头及重要客源集散地的道路运输非法营运整治工作;打击非法营运黑恶势力;依法取缔车站周边高声喊客、强行揽客等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做好本行政管辖区内道路交通运输秩序的长效管理工作。

(二)公安部门:牵头研究制定依法取缔达州市无牌无证车辆及残疾人非标准代步车上路行驶的实施方案和处置措施;研究制定规范达州市交通秩序管理的长效机制;对操控、组织非法经营的团伙骨干和暴力抗法者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协同参与打击道路运输非法经营活动。

(三)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道路运输非法经营行为;协同参与无牌无证车辆清理取缔及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四)城管部门:负责规划城市内非机动车集中停放点;协同参与两、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清理取缔工作。

(五)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执法监察及问责追究。

(六)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从事非法营运的分类清理和政策宣传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就业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

(七)法制部门:负责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执法监督、争议案件的仲裁及行政复议工作。

(八)信访部门:负责受理、协助处置集中专项整治期间的各类信访案件。

(九)宣传部门:负责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宣传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追踪报道,为道路交通运输秩序管理提供有效的舆论支持。

(十)火车站:负责火车站内及站前广场的秩序管理,依法清理取缔长期聚集在火车站出站口及站前广场高声喊客、强行揽客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协同做好火车站周边非法营运车辆的清理取缔工作。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任务;二是开展摸底调查,细化整治方案;三是完善保障措施,制定工作预案;四是发布整治通告,营造舆论声势。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开设专题栏目,广泛宣传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取缔非法营运行为的目的意义及方法步骤,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专项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按照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目标要求,各县(市、区)要集中开展对车站等主要客源集散地周边非法营运行为的清理整顿工作。市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全市无牌、无证车辆及两、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成效巩固阶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实施长效管理,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按照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完善“政府牵头,部门、区域、社会联动”的协同处理机制,确保整治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二)积极动员,广泛宣传。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向广大市民群众和机动车驾驶人深入宣传道路交通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非法营运的社会危害性。鼓励残疾人代步车拥有者主动放弃非法经营行为,确需以残疾车代步的,应采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要求的车型。严禁以代步为名从事非法运输,着力打造守法经营、秩序良好、安全优质、方便快捷的城市交通运输秩序。

(三)集中力量,联合执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要成立独立的联合执法机构,按照任务性质、整治区域和整治重点,实行统一调度,统一指挥,集中行动,对整治中涉及的相关违法案件,由具有管辖权的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处理。

(四)重拳出击,依法整治。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在从事运输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报废车、拼装车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要依法予以收缴,统一集中销毁;对阻扰执法、妨碍公务、干扰案件调查处理的行为和个人,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从事非法营运的暴力抗法者和黑恶势力主要骨干,依法严厉打击,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严明纪律,强化保障。对涉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研究政策,制定措施,化解矛盾,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推诿扯皮,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严格问责。

为确保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周详的专项整治方案,安排拨付专项资金,保证整治工作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九

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构建“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诚信春运”为目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究”的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科学调配运力,提前对旅客流量、流时、流向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落实春运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确保旅客出行安全便捷和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春运期间力争实现“八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为做好20xx年道路春运工作,县所决定成立由段纪任为组长,张克林、郑诚、滕明健、李瑞海任副组长,滕勇、田逸、艾何郧、张应华、陈际辉、胡海珍为成员的春运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春运办)在安监股,郑诚兼任办公室主任,滕勇任春运专干。各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制,对外公布值班投诉电话,扎实开展春运安全监管和服务工作。

1、宣传工作。各股室按要求组织开展春运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实现安全一票否决制,严格“隐患清零各项措施”,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开展组织召开客运企业负责人及全体运政人员春运工作会议,对春运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加强营运车辆驾驶员的从业服务培训,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宣传。各运输企业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科学理念,以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为核心,严格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全力做好道路春运安全各项工作。

2、实施阶段。各客运企业要把春运工作摆在首要位置,针对春节前后的旅客高峰期,着力保证车辆到位、驾驶人员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安全、快捷运送旅客;客运站应积极开展“情满旅途”活动,完善服务功能,提供便捷的`售票服务;客运企业要加强运输服务能力,做好长途客运接驳换乘,为农民工返乡运输开展点对点,门到门的贴心服务,确保春运期间旅客走得安全、满意。同时认真做好春运宣传报道和春运情况数据统计工作,保证工作目标的实现。

3、总结阶段:各客运企业将春运相关情况及时进行汇总上报到所春运办,所春运办要将春运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工作措施等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市处、县春运办。

1、各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工作岗位的安全职责,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企业应加强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能力水平的专项教育和培训。参加春运的驾驶员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运企业车辆从事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里600公里以上)运输的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且每名驾驶员日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还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制度,严防驾驶员疲劳驾驶。

2、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在春运前对参与春运的车辆及配套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和维护,确保客、货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旅游客运、包车客运车辆的维护、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发车前例检等工作,由从事旅游客运、包车客运的企业负责。凡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必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技术规定要求,配备好车辆防滑链条、三角木等防滑设施。从事高速公里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类型等级达到中级以上;其他车辆的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

3、各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制度,安装符合交通运输部要求的营运车辆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出车发班前做好检查工作,确保装置性能良好、正常投入使用,对车辆行驶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并按要求实时向省监管平台传送动态数据,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客运站源头安全监管职责,客运站要严格执行出站检查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危险品查验制度和道路安全安全告知制度,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严格落实车辆日常安检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加强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执行长途客运市际以上旅客实名制售票制度,严格开展人员物品查验工作。运政稽查人员要增加巡查密度,重点巡查出站口、安检台及“三品”检查岗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严格加班、包车牌证核发管理。所运政股要严把客运牌证审核关,认真审核企业、车辆资质,符合要求的才能通过“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发放加班、包车牌证。春运期间,合理控制运距在800公里以上省际包车、省际加班运输,确有需要的,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且企业有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运营或者省际包车客运资质且车辆在50辆以上的企业优先予以安排,以满足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返岗需求。春运期间,严禁给外省籍车辆发放牌证,严禁给不符合资格的车辆发放牌证。加班、包车牌证严格按照“谁核发、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核发和管理。

5、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农村客运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客运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农村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强化农村客运车辆驾驶员资质、车辆技术条件、载客人数、驾驶速度和危险品查堵的日常安全监管;强化农村客运车辆日常检查工作。

6、科学预测,做好应急预案。20xx年春运时间较早,节前学生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等多种客流叠加,客流高峰来的早且持续时间长,节后客流相对平缓,据预测,20xx年春运期间,我县道路旅客发送量将达到28万余人次,各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场要做好春运需求的调查、分析,针对客流特点,制定科学的运输方案,合理配置运力,优化运输组织,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应急制度,避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同时,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客流骤增等突发事件,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按要求落实应急运力,一旦发生突发紧急事件,要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将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同时报送至春运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按照规定报送。

7、加强市场监管与服务。所各股室、队要严格按照股室职责,履职履责,加强春运工作的安全监管,做好道路运输市场的保障工作:安监股要做好客运站源头监管工作,督促客运站履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同时要随时监控站场动态,做好站场旅客的服务和解释工作,对于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和上报;稽查队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路面稽查工作,依法打击非法营运及无资质、证照不齐的长途客运车辆站外揽客、发班等违法违规行为,适时协同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省际、市际客运班车站外揽客行为,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实名制工作,严防由于履职不认真、监管不到位等导致发生重大案事件;维修驾培办要深入各维修、驾校等企业开展安全督促,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春运保障工作;运政法规股要做好加班牌证的发放,预备运力的调配工作,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做好纠纷调解等工作;城市客运要加强春运期间城区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查处出租车辆甩客、拒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城区内公共运输市场安全督查,落实公共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公共客运投诉处理;所内勤其他各股室要做好本职工作,以保障春运工作顺利完成。道路运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认真处理社会公众的建议和投诉,提升道路运输服务监督能力。

8、继续开展道路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9、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各道路客运企业、站场要切实加强春运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制,全面掌握春运期间道路运输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道路突发事件和重要问题。各道路客运企业、站场应于20xx年1月21日前将春运期间值班安排表、分管领导、信息联络员名单报县运管所安监股。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汾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煤矿人员提升运输系统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结合我矿实际情况,我矿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制定了“人员提升运输系统”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组长:苗全兴。

副组长:李远(机电副矿长)师建辛(安全副矿长)。

成员:郝记成(机电副总工)景民伟(运输副总工)。

闫新泽(运料队队长)刘永付(机电队队长)。

刘蕴杰(机电科副科长)徐艳杰(机电科技术员)。

时宏伟(运输技术员)。

二、自查自整时间。

3月17日至3月22日。

三、检查依据和内容。

依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山西省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主要对以下10个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1、提升运输设备是否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否使用国家命令禁止使用的淘汰设备;所使用的设备是否与设备生产企业签订正规的买卖合同。

2、每次提升运输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6、提升操作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7、过卷、过放距离和缓冲装置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8、提升机系统、架空乘人装置是否经有相应资质机构进行安全检测检验。

9、井口防灭火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10、以上未涉及到的人员提升运输系统其他检查内容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和《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确保效果。各单位、队组要充分认识开展人员提升运输系统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职工提升运输安全意识,促使每位职工牢记职责,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结合工作实际,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排查,严格落实。结合自身实际,重点围绕人员提升运输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化基础管理,大力开展提升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健全管理体系,提高矿井提升运输安全保障能力,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三)做好总结,及时反馈。本次自查自整结束后,要做出“提升运输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

矿、科、队领导是这次活动的`主体责任者,要在认真学习及贯彻上级要求的基础上,深入井下,带头贯彻,带头实施,以求实务真的工作作风推动“提升运输设备”大检查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郭家山煤业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8日。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一

为深刻吸取“6.13”湖北省十堰市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全面加强燃气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按照燃气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彻底整治全区燃气建设、经营、使用、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从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全面落实燃气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区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一是深入排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在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设施运行、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立、安全投入、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设备检测、安全教育宣传、人员持证上岗、承包商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等方面的运行情况。二是深入排查企业是否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了彻底整改,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但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是否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三是重点检查各液化气站使用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的钢瓶充装燃气等情况,以及是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等情况。(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

(二)工商企业用气安全。一是检查工商企业供用气合同签订情况、日常自检是否到位,检查记录是否详实、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运转是否正常、阀门开关记录是否建立等情况。二是检查燃气设施建设的合法性、规范性及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检测检修情况,检查警示标识、安全监控、消防设备、防雷防静电、应急物资等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各液化气站)。

(三)学校食堂用气安全。一是检查学校食堂供用气合同签订情况、日常自检是否到位,检查记录是否详实、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运转是否正常、阀门开关记录是否建立等情况。二是检查警示标识、安全监控、消防设备、防雷防静电、应急物资等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各液化气站)。

(四)农村用气安全。一是检查是否严格落实农村燃气“双安全员”制度,实现了农村天然气管理全覆盖。二是检查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应急抢修服务机制,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反应、迅速处置,是否按要求定期组织了燃气安全应急演练。三是检查村居用户用气场所是否符合规范,并保证安全条件相对稳定。四是检查是否存在擅自安装、改装、迁移或拆除燃气设施的行为。五是检查是否存在燃气表后操作阀设置不合理、操作不方便、设施不关闭,燃气管道、计量器具被装修箱柜包裹密闭等现象。六是检查供气企业是否留存检查记录,并建立“一户一档”台账,加强对用户用气安全的宣传。(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镇、镇、镇、镇、街道,各管道燃气企业)。

(五)城镇用气安全。一是检查城中村及城区平房用户是否存在不安装报警器、管线锈蚀严重、超期服役、私拉乱接和冬季采用燃气炉直接燃烧取暖等情况。二是检查是否存在物业代管供气行为的小区,对物业代管小区供气移交推进情况,特别是对城区老旧小区和“三供一业”移交小区供气情况进行检查。三是检查超期服役燃气设施更新改造情况。检查燃气企业是否对超期服役燃气设施进行了集中摸排,是否制定了分批次改造计划。检查2021年我区3000户改造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在改造过程中,是否严格落实安全巡查、专家检查、入户排查、检测检修和管线周边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控等规定。7月10日前,各街道、各管道燃气企业将物业代管小区移交和超期服役小区有关情况及移交改造计划报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街道、街道、街道、街道、区住建局,各管道燃气企业)。

(六)地下燃气管网安全。一是检查是否对存在超期服役管网、占压管网等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的排查整改。二是检查是否存在地下燃气泄漏到下水道、泄漏到密闭空间等形成大范围爆炸的安全隐患。三是检查是否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是否对缺损或破坏的警示标志进行及时维修。四是检查是否根据目前对地下管线普查的要求开展了相应的活动,并登记造册。五是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对地下管网进行定期检验检测。7月10日前,各管道燃气企业将地下燃气管网图及管道占压自查统计情况报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

(七)智慧燃气系统运行效能。一是检查各管道燃气企业是否建立了智慧燃气系统并运行,特别是检查地下管线泄漏报警检测系统运行情况。二是检查是否在天然气管网和下水管道交叉地段安装了报警系统。三是检查是否实现了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智能化安全监管,实现了及时报警、实时监测、自动控制。(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

(八)检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效果。一是检查已开展的打击无证经营、打击超许可范围经营等活动效果。二是检查是否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燃气汽车加气站和液化气储配站、瓶装供应站、瓶组气化站。三是检查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在工业企业内部设立cng、lng供气设施的行为,是否存在非法运输cng、lng等行为。四是检查是否按规定对擅自设点、倒罐、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五是检查是否存在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用于经营性气源等行为。(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

(九)供气服务。一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配备了充足的工作人员,按照每年两次的标准到住户家中开展燃气检查、指导和安全知识宣传。二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按照标准建立了相应的服务设施和场所,配备了完善的设施,并提供到位的咨询、报修、充值、抢修、检测等服务。三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按照市级部门气价文件售气,是否存在随意提高供气价格问题。四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存在对用户更换燃气表、燃气报警器、更换不锈钢波纹管收费较高情况。(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

(一)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牵头开展本次燃气安全整治专项督查,对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督导、调度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开展工作。

(二)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违反规定运输燃气的企业、车辆进行查处。

(三)区商务局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

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四)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

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五)区住建局负责督导小区物业公司配合燃气企业对代管供气小区移交,负责组织建筑施工单位开展工地食堂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

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六)区应急局会同区工信局负责对工业企业内部违规违法使用cng、lng行为进行查处。

(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无营业执照经营燃气、销售不合格燃气燃烧器具以及充装企业超范围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进行查处,负责对供气价格超出政府定价行为进行监管。

(八)公安分局负责对非法存储、销售、运输、盗用燃气以及破坏燃气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九)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燃气经营、使用、储存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十)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负责做好辖区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十一)各燃气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强化应急管理,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整治计划,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区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区部署要求,主要领导带队,抽调精干力量,迅速组织开展,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取得实效。区政府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镇街、各部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导调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责任制,严肃检查并做好隐患整改记录,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检查情况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个人反馈,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结果上签字。要严格落实“五个一批”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排查检查。区综合执法局要牵头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督导调度机制,实行“每月一调度、两月一通报”。各镇街、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整治,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区综合执法局。

(三)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教育模式,提高用气单位和群众安全用气技能,提高防范意识。充分借助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企业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推动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强化预案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无阻。全区各燃气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信息保障等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及时有效处置。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二

全面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

(一)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

健全县级政府负总责。

乡镇(街道)负主责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要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筑府办函〔20xx〕43号)。

制定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提供必要的要素保障。

强化调度督查。

推动工作落实。

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

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基础台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委政法委、贵安新区公安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深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

健全市、县、乡三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工作机制。

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安全风险。

建立人、车、路的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明确治理责任和治理时限。

逐一对账销号。

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

开展违法劝导和交通安全宣传。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农业农村局、贵安新区公安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3.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

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

加强农忙时节、农民工集中返乡返岗等重点时段服务保障。

积极引导开通城乡校车、定制路线客运车、定制公交、增加“即时用车”等形式。

满足农村地区群众赶集、参加民俗活动、学生上下学等出行用车需求。

(责任单位:市交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4.严格监管运输企业。

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严格落实车辆例检、维护保养、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执法检查内容。

严格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安新区公安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5.严格监管货运安全。

按程序进行公布。

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要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

通过巡查、技术监控等方式督促其落实监督车辆合法装载的责任。

严防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出场(站)。

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

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6.严格监管低速货车安全。

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

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

提高夜间行车安全性。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7.严格监管检验机构。

围绕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

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检验行为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督促机构规范、科学、有序运转。

提高检验工作质量。

确保出具的检验报告科学公正。

数据准确可靠。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

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

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

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8.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

深入排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事故多发等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

动态消除事故隐患。

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升中央隔离护栏防护能力。

优化路口路段指路标志信息、标线渠化引导。

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9.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

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

实行分级挂牌督办。

推动全面排查整改类似问题隐患。

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

确保隐患消除到位。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0.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行动。

逐一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逐一组织整改。

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五必上”)建设力度。

推动在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

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路段。

要全部完成改造措施。

综合治理交通流量较大、事故多发的穿村过镇路段、学校路段。

优化交通组织。

科学渠化设计。

完善标志标线、机非隔离、人行横道等设施。

增设国省干线中央隔离设施。

整治路侧违规开口问题。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1.积极提升公路安防能力。

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完成公路危桥改造和村道安防设施建设任务。

20xx年完成危桥改造2座(息烽县董家坪桥、潮水小桥)。

完成村道安防设施建设不少于134公里。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2.严格全程执法监管。

加强国省干线和农村道路重点路段巡逻管控。

路面巡逻和视频巡逻相结合。

增加巡逻频次和密度。

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

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

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核查。

及时消除交通事故隐患。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3.严格落实行刑衔接。

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

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

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震慑力度。

实现“打击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应急局、贵安新区公安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4.严格摸排查处。

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

建立“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

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

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

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

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

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贵安新区公安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5.严格依法惩戒。

加强对非法营运驾驶人的教育。

依法进行处罚。

对逾期不接受处理、不执行处罚决定、带头寻衅滋事妨碍执法的必须严格依法处理。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电动车)事故隐患整治。

16.严防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

提升头盔配戴率。

减少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7.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

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

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公安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8.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

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

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五类重点车辆(即: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货车、面包车)。

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

消除安全隐患。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9.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

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校车等重点车辆。

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贵安新区公安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20.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

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路线、自觉安全驾驶。

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

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

要及时采取管制措施引导分流。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1.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

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

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

健全完善救援救治网络。

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

降低事故死亡率。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2.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

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

进一步完善直升机快速救援机制。

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

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

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23.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

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形成交通安全情报信息“一张网”

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

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4.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

在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桥、易雾易凝冻等路段。

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器等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25.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

以“守法知礼让。

美丽乡村行”为主题。

宣讲交通安全常识。

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6.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

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知识技能培训、警示教育等宣教工作。

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

加强公益广告宣传。

常态化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一)提高思想认识。

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重要举措。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

市级层面健全完善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牵头的工作机制。

成立工作专班。

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

集中办公。

由市交通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各地要比照市级模式,制定整治方案。

强化专班建设。

(三)强化责任落实。

(四)强化督查问责。

加强跟踪督查。

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

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

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

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

以及在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执法导致事故发生的。

坚决按程序追责问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

因地制宜持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通过宣传教育引导。

提升广大民众特别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

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六)强化总结提升。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推广运用。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整改。

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工作专班。

并以工作简报等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及省专班等报告我市好经验、好做法。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三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领域隐患治理,扎实做好全镇安全生产、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紧紧围绕杭州2022亚运会、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等全年工作主线,聚焦合用场所、来料加工厂、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清仓见底、除险保安,有效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火灾总量和死亡人数,确保我镇在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火灾事故,坚决防范一般亡人和较大社会影响安全生产、火灾事故。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31日,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首战阶段(1-2月)。

召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清仓见底”行动;

镇应急办要分行业、分领域做好指导、培训及督查工作。各村要完成合用场所、来料加工厂、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回头看”,推进电动自行车治理,全面摸排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2月22日至2月28日,每日安排3个专班小组对辖区内全领域安全隐患进行联动巡查,具体安排如下:

(二)迎战阶段(3-6月)。

对标对表“清仓见底”、“除险保安”等行动,发动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建立隐患风险库和“三张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实施清单化管理、节点化推进,确保“清仓见底”。深化消防领域数字化管控,紧盯基层基础建设,将消防工作融入“微网格”,提升基层隐患治理、应急处置能力。

(三)临战阶段(7-9月)。

对于“三不放心”单位、行业、区域,落实死看死守措施,全面发动各级力量开展“入户式”宣传提示,督促居民开展“三清三关”自查。健全村级消防工作考评机制,压实“最后一公里”的消防工作责任。

对照任务清单、隐患清单,落实“逐项销号”,打好三年行动收官战。延续亚运安保机制,落实重大安保各项严管严控措施,全力做好全国“二十大”消防安保工作。

三、行动内容。

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火灾易发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项产业领域专项整治;

用好“挂牌督办”手段,2月底前分类分级摸排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

6月底前,原则上全部整改完毕;

对日常工作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第一时间“应挂尽挂”。

(二)深化消防领域数字化改革。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关于消防安全数字化治理工作要求,深化消防领域数字化管控场景应用。6月底前,完成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数字化管控全覆盖。积极引导辖区内各单位依托线上平台开展自主管理,11月底前对属于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接入“浙里办——消防自主管理系统”,健全消防管理组织,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开展员工宣传培训,推广“隐患随手拍”模块。

探索开展“防消联勤”工作。

(四)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消防“五进”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建强消防宣传线上、线下阵地,培育一批优秀消防安全宣传品牌。发动基层力量深入合用场所、“通天房”式民房集中区域开展消防安全“敲门入户”,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广泛分发“疫情+消防”宣传资料。以看苍南、“xx记忆”等为载体,做好火灾防控重点时期社会面宣传提示。

四、行动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各科室、各站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突出问题。各有关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担当,积极配合,协同推进落实。要健全工作专班机制,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进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工作协作。各村、各科室、各站所要靠前站位、主动担当,积极配合推进攻坚整治,形成监管合力。要建立科室、站所间沟通协调、联动执法、成果共享的协作机制,及时跟踪每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落实针对性措施,形成实现闭环管理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导问效。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根据整治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细化本地区遏重风险、问题、责任“三张清单”,制定具体的整治措施和整治标准,加强动态监管,落实清单交办、跟踪督查、销号督办等措施,推动攻坚整治落地见效。

(四)强化信息报送。为方便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清仓见底”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对接及信息报送,请各科室、各村、各有关站所明确专项行动联络人,并于2月22日前,报送至镇应急办,同时将每日排查数据(出动人次、排查家次,发现问题梳理,整改情况等清单)于下午3:00前报应急办。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汾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煤矿人员提升运输系统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结合我矿实际情况,我矿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制定了“人员提升运输系统”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组长:苗全兴。

副组长:李远(机电副矿长)师建辛(安全副矿长)。

成员:郝记成(机电副总工)景民伟(运输副总工)。

闫新泽(运料队队长)刘永付(机电队队长)。

刘蕴杰(机电科副科长)徐艳杰(机电科技术员)。

时宏伟(运输技术员)。

二、自查自整时间。

3月17日至3月22日。

三、检查依据和内容。

依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山西省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主要对以下10个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1、提升运输设备是否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否使用国家命令禁止使用的淘汰设备;所使用的设备是否与设备生产企业签订正规的买卖合同。

2、每次提升运输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6、提升操作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7、过卷、过放距离和缓冲装置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8、提升机系统、架空乘人装置是否经有相应资质机构进行安全检测检验。

9、井口防灭火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10、以上未涉及到的人员提升运输系统其他检查内容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和《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确保效果。各单位、队组要充分认识开展人员提升运输系统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职工提升运输安全意识,促使每位职工牢记职责,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结合工作实际,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排查,严格落实。结合自身实际,重点围绕人员提升运输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化基础管理,大力开展提升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健全管理体系,提高矿井提升运输安全保障能力,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三)做好总结,及时反馈。本次自查自整结束后,要做出“提升运输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

矿、科、队领导是这次活动的`主体责任者,要在认真学习及贯彻上级要求的基础上,深入井下,带头贯彻,带头实施,以求实务真的工作作风推动“提升运输设备”大检查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郭家山煤业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8日。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五

简报一:

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稳步推进,督促各承包单位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持续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提高警惕性,加强对驾驶员、运输车辆管理方面的执行情况,3月27日上午公司组织生产安全环保部和服务中心对公司采场运输道路车辆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在施工队营地岔路口设置卡点,对来往采场-排土场的运输车辆进行检查,主要检查驾驶员的上岗证、出车检查记录、灭火器、大灯、刹车灯、转向灯等内容,共检查车辆60余辆次;同时还对采场各个作业点的挡坎的设置情况及采场运输道路的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此次检查共查出3辆隐患车辆,2辆违章车辆。根据检查情况,检查组要求温州井巷大平掌项目部一是加强生产用车管理,开展自检自查,做好痕迹化管理工作;二是对驾驶员加强培训,做好出车前的.检查,隐患车辆不得出车;三是依照相关制度要求对违章车辆进行处罚。

此次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紧紧围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要求,切实落实好交通运输车辆管理监管责任,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大大消除了车辆运输过程中的隐患。

简报二:

新华网电力频道7月8日电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杜绝夏季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国网汉中供电公司近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要求全体驾驶员严守交通秩序,确保在灾害性天气期间交通行车安全。通过机动车辆安全专项检查,要求驾驶人员要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谨慎、安全驾驶,确保各类机动车辆的交通安全。

一直以来,汉中供电公司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对大形势的影响,每年春季结合“春查”都要组织开展一系列如驾驶员技能培训、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交通事故案例,组织《交规》考试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活动。此外,还通过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重点强调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驾驶员资格审查,定期对所有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等措施,筑牢车辆安全管理基石,进而维护公司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本次交通安全管理检查,对车辆的运行情况,车辆方向系统,制动系统,灯光系统、随车辅助工具及其他进行细致的检查。同时,就恶劣天气派车情况提出要求,做到严格遵守恶劣天气出车、派车规定,及时做好驾驶员思想教育工作。要求驾驶员要自觉保养和维护车辆,发现车辆缺陷及时按要求上报处理,确保车辆100%的完好率。驾驶员要在思想深处懂得车辆检查的重要性,从根源上解决驾驶员麻痹大意、不以为然的侥幸心理。要把思想教育做为根本、制度建设做为基础、监督检查做为保障,保证交通安全长治久安。通过检查,驾驶员能够明确的自己所驾驶车辆的车况,以及辅助工具的情况,确保行车安全,把交通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汉中供电公司电力安装公司要求,高度重视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对交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详细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完善整改,确保车辆在特殊天气条件下行车安全。另外,该公司特别提出,夏季期间出现的极端天气变化,将给交通安全带来一定隐患,提醒广大驾驶员提高警惕、降速行驶,做到防患于未然,保证行车交通安全!

简报三:

3月18日晚,新化电力公司组织全体专兼职驾驶员开展了交通安全考试,对春季交通安全专项检查进行再动员部署,全面加强车辆安全管理,防范车辆安全隐患。

当天,该公司组织对全体专兼职驾驶员统一完成了交通安全考试书面答卷,组织学习了国家电网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安全日活动。公司要求要明确全年交通安全目标,与生产安全同部署、同考核,不发生大小交通安全事故;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七条硬性规定,确保行车安全;要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强化稽查和考核,做到交通安全监督到位。同时,该公司对春季交通安全专项检查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调整交通安全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交通安全春季安全大检查方案,健全交通安全考核办法,全面按要求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检查,汽车班和各供电所深入开展春季交通安全自查自纠,按计划开展交通安全培训,完善春季交通安全检查各项资料。

据悉,新化电力公司已扎实开展了春季交通安全检查工作,该公司汽车班全面按照春检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日前,针对供电所交通安全管理较为薄弱的现象,该公司领导班子带队,由综合办、安监、汽车班联合组织对各供电所车辆管理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下发安全监察整改书,确保隐患和问题整改到位。

目前,该公司正进一步根据市公司要求从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车辆管理等方面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检查,为实现全年交通安全管理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矿井提升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篇十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抗灾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落实国务院督导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督导组及省督导组进州督导工作要求。按照《国务院督导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二、问题检视。

根据《国务院督导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部黄明书记、省委书记、州委书记在督导动员会上重要讲话指出的问题,经认真检视梳理,思想认识方面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需要着力整治、深化和提升。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刻,精神实质把握不准,新发展理念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树得不牢,组织领导不够有力。

(二)对当前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识不到位,对做好新时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当前重特大火灾易发的严峻现实认识不深,对全省、全州、全县专项整治动员会议精神领会不全面、不深刻。

(三)汲取一些地方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中发生重特大人员伤亡的教训不深刻,汲取红原“2.12”草原火灾的教训不到位,如何做到举一反三,提高火灾应对处置能力,实现科学指挥、安全灭火、高效处置的思考和谋划不够。

(四)对于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火源缺乏深入思考,在解决农事用火、民俗用火、野外施工用火、过林区输配电线路隐患等难点问题的整改力度不够,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

(五)森林草原火灾“以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基层、深入到群众不够,全县连续39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一些干部群众自我满足、感觉良好,产生了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

三、

目标任务。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国务院、省督导组的指导下,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指导思想这个根本问题,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综合防灭火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责任。

(一)强化学习抓提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学深悟透指导实践、贯彻始终,着力解决新发展理念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树立不牢,组织领导不够有力等问题。

(二)提高站位补短板。坚持把抓好专项整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专项整治工作既要注重过程,更要注重结果,着力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补齐短板,全面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能力。

(三)严守底线保安全。时刻谨记习近平总书记“不能屡屡重蹈覆辙”的重要批示,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深刻汲取教训,着力举一反三,切实解决对做好新时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当前重特大火灾易发的严峻现实认识不深等问题。

(四)建章立制管根本。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四问”重要指示,切实找准突出问题和短板,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基础性和技术性研究,强化对森林草原防灭火规律认识和把握,把“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到防灾减灾救灾各领域全过程。

(五)改进作风见实效。扎扎实实抓整治,实实在在添措施,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主动配合国务院、省督导组各项工作,做好服务保障,认真办理落实督导交办的事项和问题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具体措施。

从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集中近一年左右的时间,强化学习动员、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同时,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贯穿整治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武装头脑、指导实践,重点解决指导思想这个根本问题。

(一)对标会议精神,抓好学习贯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重要内容。大力宣传督导动员会议精神,学习应急部党委书记黄明、省委书记、州委书记在督导动员大会上的讲话;镇党委召开学习会议,开展专题学习讨论,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查找领导干部在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反思,着力解决思想这个根本问题。及时传达学习督导动员大会精神,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抓落实的具体措施。

(二)坚持常态学习,抓好思想引领。加快编制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解决根本指导思想问题的意见》,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作为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贯彻落实到整治工作的各环节各方面,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入心入脑,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对标氛围营造,抓好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国务院督导组、省督导组的工作要求,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对标工作实际,抓好专项剖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剖析等情况。

(五)对标短板弱项,抓好专题培训。通过开展领导讲课、辅导讲座、座谈交流、专题讨论等形式开展专题培训,系统分析形势、研究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强化认识提升和实战培训。

(六)对标火灾教训,抓好警示教育。通过边学习边讨论,专题剖析和系统反思西昌“3.30”森林火灾及一些地方连续发生森林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惨痛教训,教育党员干部时刻要谨记习近平总书记“不能屡屡重蹈覆辙”的郑重告诫,组织党员干部对标新形势、新任务,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剖析和查找解决指导思想上存在的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和往实里走,始终绷紧安全风险防范这根弦。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思想认识提升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政治引领,提升政治站位,细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着力解决思想认识这个根本性问题。

(二)强化协同配合。镇防火办要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发挥好统筹谋划、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能。各村社区要密切协作,全力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三)做好。

总结。

报告。镇防火办要及时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县应急局,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打算等情况每周一报,重点工作要即时专报。组织开展思想认识提升专项整治总结评估,做好成果汇编,强化成果运用。

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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