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后感(专业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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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后感(专业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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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对文学作品有更多的思考和感悟。写读后感时应该突出重点,注重主题思想的体现,避免过多涉及细节和琐碎的描写。如果你正在苦苦思索如何写一篇读后感,不妨看看以下范文,或许能给你一些启发。

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后感篇一

《约翰·克里斯朵夫》主要讲了著名音乐家约翰克里斯朵夫传奇的一生:他出生在一个在当地颇有名望的家庭,但他的父亲,一个酗酒的宫廷提琴手,却因沉醉于杯中物而不思进取,弄的家境越来越贫穷。这时只有他的祖父发现了克里斯朵夫的音乐天赋,并对他加以培养,但祖父却太宠他了,不管克里斯朵夫写的乐曲再不好他也只是一味的夸奖,弄的约翰·克里斯朵夫变得十分自大。但这时他的舅舅却正确引导了他,是他对自己有了自知之明。就这样克里斯朵夫慢慢长大了但他最亲爱的祖父和他酗酒的父亲也死了,已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青年音乐师的他挑起了家庭的重担。但克里斯朵夫十分易怒对任何侮辱他的音乐的人都是拳脚相向,加上人们对他的欺骗和对他音乐的不认可他所有的“饭碗”都丢了不得已他只身去了巴黎那里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不过在那他遇见了他一生的朋友——奥里唯。而这时因为受到曾经爱慕过他的现在已是贵妇人的葛拉齐亚的庇护他也有了些收入,他的音乐也受到人们的认可,他成功了!但奥里唯却因在暴动时为了救一个孩子而不幸身亡,克里斯朵夫为此伤心了好一段时间,但他从悲痛中走了出来,并继续开始音乐创作,最终他满意的离开了人世。

读完这本书我内心涌起了深深的敬佩与自责。是啊,约翰·克里斯朵夫是那样的坚韧不拔,永不放弃和勇于反抗,他遭受了那么多的挫折却从没丧失过目标,丧失过希望,而我只要受到挫折就会退缩,就会失望并且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有时都会以大哭来反抗别人的正确意见,现在回想起来自己真是有些愚蠢,遇到挫折就应该像约翰·克里斯朵夫一样直视它并且坦然接受它而且吸取它的教训,这样我们才会进步才会成功。

直视挫折,坦然接受挫折,并战胜挫折,这便是《约翰·克里斯朵夫》给我的启示。

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后感篇二

最苦的是觉得一切都“早已经历过了”。

他老是遇到一些同样的姿势,同样的言语,同样的经验。什么都是熟识的,预料到的。

某一张脸使他想起从前看到的另外一张脸,会说出(他敢预先断定),而且真的说出,另外一个人说过的话;同样的人经历着同样的阶段,遇到同样的障碍,同样的消耗完了。

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后感篇三

《约翰克利斯朵夫》一书断断续续耗时三年看完,上中下各自集中了一段精力来阅读。傅雷先生的翻译明显带着那个时代的印记,对国家羸弱的哀叹,对人民寄予的希望。人们说罗曼.罗兰写作这本书,是歌颂一种英雄主义。英雄主义在建国后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关注和发扬,历经这70年风风雨雨,对于英雄的定义随着时代产生了悄然的变化。

克里斯朵夫的一生,是不屈奋斗的一生,为了音乐、为了艺术孜孜不倦,创作不息。这样的努力精神,值得人们学习。反观现在的时代,进入了商业社会之后,各处喧嚣总是充斥着金钱的味道,音乐、艺术或者成为人们享乐的资本,或者沦为统治者宣传的工具。回到这部小说,开篇从克里斯朵夫的感情世界入手,略微夸张的展现了那个时代知识阶层和艺术家的情爱观。作者用了相当大的篇幅去描绘男女之间精神上的交流,最后以宗教的角度去审视这其中的恩怨情仇。假使有上帝,创世纪的时候,情爱就不是他创造的人类拥有的事物。还记得伊甸园的传说,偷吃苹果的亚当夏娃,因为鲁莽的行为遭受了惩罚。原罪,也许就是如此得来。

英雄主义,并不为和平时代的主流思想所倡导。中国古代虽然有乱世出英雄的说法,可是普通民众想要的还是一个和平的世道,而不是杀戮的英雄。对于克里斯朵夫这样理想化、英雄化的角色塑造,罗曼.罗兰的笔触既热情又细致。写作的投入与笔力的渗入,是一个人想在文学上有所建树的根本要求。这部经典作品的出现,拉高了文学创作的标准。

近代乃至现代的西方,仍然是世界文明的领头羊,无论从事什么工作,从他民族的先进思想中汲取营养是重要的事情。从宣传优秀文化的角度来看,《约翰.克里斯朵夫》一书当之无愧。欧洲人文的先进,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美国的强势,是技术争先,思想解放。欧洲与美国,到底哪一个适合中国人去学习和模仿?正如改革开放的导师所说,现在的社会主义道路,就是一个摸索着前进的过程,认清这一点,妄我之心应该会理智很多。

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后感篇四

罗曼罗兰的这句话: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在看清了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让无数在奋斗旅途中屡遭磨难的年轻人激动起来,是的,梦想的实现太过坎坷,但是就像约翰克里斯多夫一样,倔强自强,敢爱敢恨,敢怒敢言,不断与命运抵抗,最终更加热爱这个可爱又可恨的人生,难道不是更让人钦佩?曾经在高中时期,草草的看了一遍《约翰克里斯多夫》,大学因为忙于在现实和梦想之间挣扎,并没有闲下心来再次阅读,只能在专业课上研读英文,经年后,再次看到傅雷的翻译,让我的内心又不犹的激荡起层层波浪。

就像约翰一样,如果疼爱他的爷爷去世后,被父亲辱骂爆打,还要被逼着承担起全家的负担,对于他一个小小的男孩,放弃不更好吗,挣扎只能带来更多痛苦。可是他依然坚持着自己的音乐梦想,毅然决然的在成年后远赴巴黎,只因为不愿意过那种一眼望到底的人生。约翰的整个人生就是无数在梦想旅途中奋斗的'年轻人遇到的磨难集合,但是为何需要奋斗,只因为大部分人在二三十岁就已经死去了,过着七八十岁的安逸生活,一生就在这种自以为完美的日子里悄然度过了。在百年的人生中毫无波澜,死一般的寂静似乎并没有什么卵用,毕竟每个人都很难独自生存在这个人世,还要对他人负责,奋斗目标价值也就了然于心。

约翰克里斯多夫在这套书里面就是很多人的一生,从他的一生中看到无数身影的重合。他是一个很强大的人,是内心的强大,在生活中并不是人人能够做到这一点。如果一个人经历那么多,还要做到无动于衷,这简直天方夜谭,很多人会抑郁自杀,自残自伤,还要背负着别人的不理解,不过看完这套书后,我们才最终意识到这个世界上受苦的不止我们一个,痛苦也就会减轻不少,毕竟再苦也苦不过约翰克里斯多夫。书再次重复一遍阅览,太多的经典,太多需要做笔记的语言,已然无法一一分享,如果生活过不下去了,看看《约翰克里斯多夫》吧,生活已经那么苦了,还不做点快乐的事情。一生中会遇到不同的人,每个人都将构成自己人生的点点滴滴,真心希望不要遭受约翰克里斯多夫一样的人生变故,心理承受不住。不在乎就可以做到不受伤害,但是完全做到不在乎完全不可能,有人说女人更容易受伤害,兴许是在乎的比较多吧,但愿世界可以善良点。

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后感篇五

每次读完长篇都有一种失落的感觉,尤其是这一次读《约翰克利斯朵夫》,花了1个半月时间。据说这本书影响了很多人,我却有点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完整地读下来。

作者对人的各个时期的心理把握得十分到位。从克利斯朵夫小婴儿的时候,到少年,到青年,到中年,到老年,各个时期遇到的不同问题,人会产生什么心理,都清楚地分析出来。以时间为主线,穿插了克利斯朵夫的几个重要的人生片断。如小时候,他与祖父和父母的关系,少年时期的友情和初恋,青年时期的爱情和事业,中年时期的友情和爱情,老年时期的友情等。整个作品的结构设计得很精巧。当然这是一部获得了诺贝尔奖的小说,毫无疑问是本好书,可是如果早几年遇到这本书,我却不一定对他感兴趣;而现在,受制于表达能力,我也不一定能讲出来他的好。

写几个我印象比较深的片断吧。

评价克利斯朵夫的父亲:“他不是一个坏人,而是一个半好的人,这也许更糟,他生性懦弱,没有一点儿气魄,没有毅力,还自以为是慈父、孝子、贤夫、善人,或许他真是慈父孝子等等,如果要做到这些,只要有种婆婆妈妈的好心,只要像动物似的,爱家人像受自己一部分的肉体一样,而且他也不能说是十分自私,他的个性还够不上这种资格。他是哪一种人呢?简直什么都不是,这种什么都不是的人真是人生中可怕的东西!好像一块挂在空中没有命的肉,他们要往下掉,非掉下不可;而掉下来的时候把周围的一切都拉下来了。”

(有没有觉得,我们身边也有很多这样的人?这种什么都不是的人,真是人生中可怕的东西。)。

克利斯朵夫想要离开家乡外出闯荡的时候,他的母亲不同意,他的两个弟弟也趁机出来抨击他们的哥哥,说他不孝顺,其实他这两个弟弟才是不孝。他的妈妈整天向他诉苦,就怕他离开。甚至她还用错了方法,她向邻居抱怨克利斯朵夫不孝顺,结果邻居们也说他不孝,简直把他气死了。后来克利斯朵夫不得不逃亡到法国,他们俩又和解了,克利斯朵夫常常写信回家,老母亲也写简单的回信。在老母亲觉得自己不行了的时候,克利斯朵夫不顾被捕的风险,硬是回家见了妈妈最后一面。

克利斯朵夫的生命中有几段感情,但是都没有发展到结婚,这真是一个巨大的遗憾。如果说他初恋的女孩不值得他爱,他爱过的单身母亲也配不上他,那个傻傻的阿达更是一个笑话,那么他后来遇到几个人都有几分可惜。

那个法国女教师与他的爱情,像一朵在半夜盛开的昙花,还没来得及被人欣赏就凋谢了,而且很巧妙的是,她的与她相依为命的弟弟却恰好是能欣赏克利斯朵夫才华的人,两个人后来的相知相扶更是感人,她的弟弟代替她成为了克利斯朵夫最好的朋友。

之后,克利斯朵夫和一个女歌手好了。她也有着悲惨坎坷的童年,很辛苦才爬到现有的位子,被很多人潜规则过。她和他都是生命的强者,就像那野草生生不息。书里这样评价他们的爱情:“克利斯朵夫不会爱上给他好处的人,而宁愿爱一个使他受苦的人。两个极端才会互相吸引,人的本性老在寻找能毁灭自己的东西,他倾向于尽量消耗自己的,热烈的生活,不喜欢俭约的谨慎的生活。对于克利斯朵夫这样的人,这办法是对的,因为他所求的并非在于尽可能的活得长久,而是在于活得轰轰烈烈。”

(好一个轰轰烈烈,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理想中的恋爱对象不能和自己走进婚姻殿堂的原因之一吧。大多数人都希望爱得热烈,却没有对热烈过后平淡的生活有心理准备。)。

再后来,克利斯朵夫爱上了朋友的'妻子,他用音乐解开了她的禁锢,并且点燃了她的热情之火。然而这终就是不被祝福的爱,而且是困难重重的爱,有着连勇敢的克利斯朵夫也不能冲破的篱笆---道德。多年后克利斯朵夫想到她,在教堂里,他们相见了,却没认出彼此,就这样擦肩而过。生活又恢复到一坛死水的状态,哪怕你心里翻起巨大的浪花,却也只能是曾经的沧海了。

最后出场的是我欣赏的一位女性,这样的女性在生活中大量存在。她在十几岁的时候就悄悄爱上了克利斯朵夫,当时他只是教她堂姐音乐,顺便也教她。而她却是真正地欣赏他的音乐,赞叹他的才华。然而她后来嫁给了伯爵,她仍然通过自己的力量暗中帮助克利斯朵夫。当克利斯朵夫超长的反射弧终于意识是谁在帮他的时候,她却要搬家了。克利斯朵夫想要她的爱情,可是timing早已经过了。当克利斯朵夫去意大利又遇上她时,她的丈夫已故,还留下一双儿女。克利斯朵夫想要和她结婚,可是她说她经历了婚姻,觉得婚姻会破坏他们的友谊。而后来克利斯朵夫再也不敢提起的时候,她又想给他想要的东西---婚姻。然而,她的儿子,一个小恶魔,对克利斯朵夫怀有敌意,生生地把这两个相爱的人再次拆开。他们的爱情一直在阴差阳错之中,但是他们为了爱所做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有意义。因为她的出现,克利斯朵夫变得平和多了。克利斯多夫还促成了她女儿和他最好朋友的儿子的婚姻,那时他是一个可爱的老人。

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后感篇六

最近时日我沉溺于作家榜的《约翰.克里斯多夫》套书中了,这套名著犹记得很久以前看的,如今再次阅览,心理感受天壤之别。今年于我,于我夫君而言,都是坎坷的年份,一直以来我都很相信生肖的特殊含义,猪年也本应该是大富大贵的,只可惜老天爷作对,给予我们各种生活磨难,值得庆幸的是现在一切都尘埃落定,日子逐渐趋于平淡。

当我再次走进约翰克里斯多夫的世界,回头转念一想,我已经足够幸运,再悲催也悲催不过克里斯多夫了。这样想想,心理似乎好受很多,但并非幸灾乐祸。人生短暂而又漫长,如果做好最坏的打算,想来再大的苦难也无可厚非。

约翰克里斯多夫少年儿童的命运如此多舛,并非所有人能够坚持下来,扪心自问我是佩服至极。犹记得我少年儿童时,几年不回家一趟的父亲,每次回来都会带回一个陌生女人,让我叫妈妈,起初的'好奇慢慢转变成被流言风语促就的自卑。记忆很奇怪,我一直都记得我四五岁时的事情,然而很多人并不相信。如果比谁更惨,约翰克里斯多夫绝对更胜一筹,可是他就像打不死的小强,一直坚持着,就像指明灯一样指引着我。

待到成年后,梦想也初现一丝光明,约翰克里斯多夫满足了自己成为世界闻名的大音乐家,可是他不喜欢被利益化的音乐,他崇尚俞伯牙和钟子期之间的心心相惜,知音交心。所以即使媒体大肆宣扬他的才华,他也不屑一顾,因为他并不觉得他们真正了解他。看到报纸居然只是了解个拂面就可以写文章,他不禁愤恨诧异了。新闻媒体一直都是如此,新就好,无论对与错,只要新就可以抓住读者观众的眼球,达到他们利益的目的。

当然如此一棍子打死所有的新闻媒体的确有失偏颇,就像我国国内的新闻联播,那是有目共睹的专业,可是时常能看到娱乐圈的新闻,真是时刻让人感受到他山更比这山高,瞎诌出来的事实让人无比惊叹。

约翰克里斯多夫不喜欢这种感觉,他不喜欢被不明是非的恭维着,他更不喜欢他慵懒的睡觉时被人无礼的闯进家打扰,可是似乎挣扎没有任何意义。他被人当成靶子去对于那些已成主流的大音乐家,将他推入封口,人心险恶之处可见一斑。

历来都是有很多人不嫌事大,总是没事自我遐想,而且特别喜欢看别人像热锅上的蚂蚁手足无措。约翰克里斯多夫经历的是媒体上的人物。于我而言,也经常遇到这样的人,家中老人带着孩子,我也经常带孩子,但是楼下门卫大妈,总是喜欢问我家孩子,你妈妈和奶奶谁好呀,回头还会刻意的对我说,哎呀,你们家孩子说他奶奶好哦!

就像当时的媒体在宣扬约翰克里斯多夫时,却不忘骂倒很多有天分的法国音乐家,将约翰准确的抛入在众人的枪口,成为众矢之的。所以现实的残酷总是将有志之才一步步推向深渊,而不愿意屈服的人始终会是受害者。

《约翰.克里斯多夫》这套书里面有太多人生真谛,社会现实,人心险恶,所以我特别推荐这套书给书友阅览,多次看后会深觉,现实已然这样,不如好好活着。

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后感篇七

今天我看完了《约翰克里斯朵夫》这本书,这本书是法国的文学家罗曼罗兰写的,读完了这本书我有很大的震撼。

这本书主要讲了:克里斯朵夫从小生活在贫苦的家庭里,他从小就有音乐天赋,可是他并不被人们认可,他为了要让人们认可,他从不屈服命运。

读了这本书,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的题目是《被套着的大象》,它讲了在泰国被绑住的大象随处可见,也许你会惊奇,但这是习以为常的事,因为他们总是在象的小时候就把它们抓住,然后套上铁圈把它们拴住,被套上铁圈的象总会挣扎,可是无论如它都无法挣脱被铁圈的拘束,于是它放弃了,等到它长大了它只要轻轻一用力就可以逃走,可它们没有这样做,因为它们向命运屈服了。

在人生的道路上一定会有崎岖和坎坷,只要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

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后感篇八

《约翰·克利斯朵夫》主要讲了著名音乐家约翰克利斯朵夫传奇的一生:他出生在一个在当地颇有名望的家庭,但他的父亲,一个酗酒的宫廷提琴手,却因沉醉于杯中物而不思进取,弄的家境越来越贫穷。这时只有他的祖父发现了克里斯朵夫的音乐天赋,并对他加以培养,但祖父却太宠他了,不管克里斯朵夫写的乐曲再不好他也只是一味的夸奖,弄的约翰·克利斯朵夫变得十分自大。但这时他的舅舅却正确引导了他,是他对自己有了自知之明。就这样克里斯朵夫慢慢长大了但他最亲爱的祖父和他酗酒的父亲也死了,已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青年音乐师的他挑起了家庭的重担。但克里斯朵夫十分易怒对任何侮辱他的音乐的人都是拳脚相向,加上人们对他的欺骗和对他音乐的不认可他所有的“饭碗”都丢了不得已他只身去了巴黎那里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不过在那他遇见了他一生的朋友——奥里唯。而这时因为受到曾经爱慕过他的现在已是贵妇人的葛拉齐亚的庇护他也有了些收入,他的音乐也受到人们的认可,他成功了!但奥里唯却因在混乱时为了救一个孩子而不幸身亡,克里斯朵夫为此伤心了好一段时间,但他从悲痛中走了出来,并继续开始音乐创作,最终他满意的离开了人世。

读完这本书我内心涌起了深深的敬佩与自责。是啊,约翰·克利斯朵夫是那样的坚韧不拔,永不放弃和勇于反抗,他遭受了那么多的挫折却从没丧失过目标,丧失过希望,而我只要受到挫折就会退缩,就会失望并且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有时都会以大哭来反抗别人的正确意见,现在回想起来自己真是有些愚蠢,遇到挫折就应该像约翰·克利斯朵夫一样直视它并且坦然接受它而且吸取它的教训,这样我们才会进步才会成功。

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后感篇九

读到《约翰克利斯朵夫》卷四时候,我就迷糊了,像走进了迷宫,摸不到头绪了。克里斯朵夫虐无忌惮的抨击他的前辈,他的偶像,不管任何一个人嘲讽他,他一如既往的对一切谎言一改摒弃,我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这样的举动,若现在放在我们班里,大家一定跟风似的边鼓掌变凑热闹的喊到:好……好……好……,然后是一阵阵诡异的笑。

人就是应该对自己自信一点嘛,自己认为对的就去做,即使错了,那自己也吃一堑长一智了。干么要为人家说你几句,你就改变本来你的性情啊。看在大学里的芸芸学子,他们通常是为别人而活着,特别是女孩子,最要不得别人的闲言碎语。比方说,我一同学花了想心血钱好几百去买了一件短袖衣服,哎呀,欢欢喜喜的穿新衣服去上课,女同看了学肯定是用很惊奇的眼光看,不时发出“哇…”的声音,自己听了心里还是沾沾自喜的,心想好不容易花了血本买了一件衣服,终于没有白买啊。就在这时,一个调皮捣蛋的男同学嘻哈的说啊:“哇,你这衣服怎么穿上去感觉你老了好几岁啊?”这话一听,完了,我同学心里甭提有多憋屈了,三番五次的问我们“我是不是穿了这衣服真的老了好几岁啊?”,最后还没反驳就在心里决定再也不穿这件新衣了。

你说你是不是傻啊,你难道还不知道那捣蛋的同学平时就有一张多嘴巴吗?你看看,这多浪费啊,刚刚买的这么贵的一件衣服,就因为一句话就这么白瞎了,你想想看,自己现在还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却快活的花着父母赚来的钱,你说花了那就花了吧,下次检点一点就行啦,看来不是自己赚的还真的不知道这钱来不得不容易啊,你何必就因为一个人片面的眼光而把一件原本适合你的衣服给压箱底了呢,你生来难道就是专门花钱的啊。我真是服了。

这是普遍的校园现象,每个人都太在乎别人是怎么看自己的,不管自己在做什么,只要有一个否定的声音,那基本上是进行不下去的。我们真的太需要克里斯朵夫的精神了。出现不一样的声音的时候,自己应该要听清声音,仔细判断,衡量得当,综合采纳。

有一段是这样写克里斯朵夫:“他看看周围,想想自己,一点束缚都没有,他是孤独的……孤独的!多快乐啊,独立不羁,完全自主!多快乐,摆脱了他是束缚,摆脱了往事的纠缠,摆脱了所爱所憎的面目的骚扰,多快乐,生活而不是为生活所俘虏,做着自己的主人!”。是滴是滴,要做自己的主人,该出手时就出手,当机立断,不要犹犹豫豫,叫你做你就做,扭扭捏捏像啥样啊!

这个世界并不缺少机会,缺少的只是抓住机会的心。阻碍我们成功的往往不是无人给我们机会,而是我们没有让机会发现自己的胆量。我们之所以与成功无缘,便是太在乎他人的看法,在机会面前犹豫不决。

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后感篇十

此次阅读的心态一般,所以严格来说没什么具体的大感悟。想来有些失望了,毕竟不知道下次阅读是什么时候。

不过联系起现在的环境,觉得非常的微妙。我以前说过:我们这一代中国人非常幸福,历史不远让我们牢记;但国力掘起,经济腾飞又让我们充满了希望。而这种希望似乎又来得太快,在一场大疫情下,曾经让我们梦想羡慕的西方社会丑态百出。而本书的对象德法也是重要演出者。

约翰·克利斯朵夫即是音乐的代表,似乎也算得上是尼采超人的代表。他的生平即浓缩了古典音乐从浪漫主义到无调性。而他的生活规迹则是法德。而加上英国似乎就是西方文明的代表性国家的。只是文中主要以批评为主,所以也让现代的我们觉得颇为有预见性。只是作者还是对西方文明拥有信心的,觉得真正的民族和文明不是场面上的而是深深扎根于土地和普通民众当中(鲁迅也是这样认为的)。而当代的西方普通民众能够对得起作者的期盼吗?我颇为怀疑。

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后感篇十一

正如罗曼.罗兰在开头的献词:献给各国的受苦、奋斗、而必战胜的自由灵魂.”约翰.克利斯朵的一生,是在受苦,在奋斗,有过胜利,有过自由。

那么,赋予他一生的生命,到底是什么?

往前冲,似乎就是生命体现于人生的方式,一种人生的历程,一种奋斗的历程。人天生就要为人生的价值和意义挣扎、奋斗。他们不肯因为眼前的谎言或是虚假的光明而自欺欺人,于是勇敢地走入黑暗,去探求真正的光明。无论信念、事业,还是爱情,这条路难免有挫折,但只要能不断的自拔与更新,希望总在前方。

或者说,这是一条河流,就算小的不起眼,或是奔腾咆哮,但它总有源头,自急浪静水,有蓝天白云的陪衬,有两岸芬芳的亲吻,有昼夜更替的抚慰……最后都平静的冲入大海,终是无声的,换取了永恒的自由。细听,他们就是克利斯朵夫的乐章。克利斯朵夫那种朴实音乐的灵性是与生俱来的,他经历过的,挣扎过的,所有这些人,友人,情人,亲人,敌人,与他们的交流,汇集和充满着克利斯朵夫的世界,并最终走进他的音乐。那是一种莎士比亚与贝多芬式的揉合与分解,其实人生本就是自然,也本就是艺术。

生命,它更是战斗,不停的战斗,克利斯朵夫,从童年的急于脱离家庭到青年的对权贵的蔑视和反抗、努力实现梦想,到中年的不断和社会摩擦,到最后的笑而谈之,压倒了痛苦。从与他人的战斗到和自己战斗,与自己内心隐晦丑陋的一面战斗。痛苦和受伤构成了他的一生,他已经习惯。尽管看到了社会的黑夜,但他在黑夜中呆久了,他学会了狡黠,猫头鹰似的他能在黑夜里看清东西。他的一生就是战斗的史诗。梦想,战斗的源泉。他把自己的梦想作为神明供奉在祭合,用自己的灵与肉作为祭品。音乐、艺术、音乐的艺术,术从来没有离开过他的生活。坚持着梦想,需要勇气。他敢于坚持梦想,尽管在追求梦想的时候饱受饥饿,尽管备受责备,他没有放弃过。这是令人最感动的地方。看完这本书,问一下自己、问一下这个世界的人们,你敢不敢坚持梦想。

克利斯朵夫,影响着许多人,但愿他能成为更多人的一个坚强而忠实的朋友,在人生的考验中成为一个良伴和益友,使大家心中都有一股生与爱的欢乐,使大家能不顾一切的去生活、去爱。

这样的人生,更可以说是一个青春的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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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后感篇十二

这本书是爸爸送给我的,《约翰·克利斯朵夫》不是一部小说,也可以说是不止一部小说,而是人类一部伟大的史诗。它所描绘歌咏的不是人类在物质方面,而是精神方面所经历的艰险,不是征服外界而是征服内界的战迹。

打开书,第一个映入我的是这么一句话“真正的光明决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第一个蹦出来的想法就是,我要把它读完。

爱情消亡了,友谊破裂了……所有的苦难都没有妨碍约翰·克利斯朵夫的探索和对真正的艺术、自由灵魂的追求。他在苦难中破茧成蝶,在晚年时终于得到灵魂的宁静,也创作出了最伟大的音乐。

真正的英雄决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

约翰·克利斯朵夫就是这样,在杂乱的世道中克服困难,创造出人意料的结果。

对于一个天生的音乐家而言,一切都是音乐。只要是颤抖的,震荡的,跳动的东西,烈日的夏天,刮风的夜晚,流动的光,鸟语,虫鸣——世界上一切东西都是音乐,只要去听就是了。

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后感篇十三

罗曼罗兰史诗般展现一个平凡而伟大生命波澜壮阔一生的这本书,多少年来,我总是常读常新,惊异着人类非凡的创造力博大的爱情和精深的美。

败落了经济的家庭、音乐的灵魂上的薰陶,是约翰克里斯朵夫生长的沃土。正如鲁迅说的,从繁华坠入困顿,才最能感受人世间的冷暖炎凉。一切灾祸的好处就是,它像一根鞭子,时时抽打着,不允许你闲散。艰难中的亲情,更容易化成束缚肉与灵的责任。倒是一个衣食无忧无牵无挂的人,临到一片空虚的时间,就会毫无依傍,没有强迫他往前走的驱动力,他的前行只是习惯,他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该到哪儿去。

而约翰克里斯朵夫在很小的年纪上就要工作。正如伏尔泰说的:“工作免除了三大流弊:生活乏味、胡作非为、一贫如洗”也成长了他一生的吃苦耐劳坚忍不拔的品性。而人啊,不管一生成就了一些什么,品性就是构建成功质量的原材料。

正在世界观形成的当口,深刻认识了祖父成功的阳光,父亲堕落的阴影。他看出了父亲是给人生打败的,这颗不幸的灵魂,随波逐流放荡不羁地向着“欲壑”滑落,全然没有一点反抗的勇气,最后只得对着虚度的一生哀嚎叹息。呵呵,这个倒霉的父亲,给约翰克里斯朵夫的不仅是这些,他遗留给儿子的,是天性里的天真和人生最可宝贵的好奇心,这好奇心不会被时间冲淡而是越来越强烈。

正如罗曼罗兰写的,大半的人一过青春就死掉了,以后的生命不过是用来模仿着自己,把以前真正有人味的日子里做的、说的、想的、喜欢的一切,一天天地重复着,而且越来越机械越来越离谱出格。这种天真和好奇,做成了约翰克里斯朵夫的活泼泼的生命力。

祖父“个人奋斗”、出人头地的教育中最危险的部分:骄傲与没落的贵族气,被他母亲的“温良恭俭让”的榜样和舅舅“做个平常的人,做好份内的事”、虔诚、欢乐、安贫乐道的.思想影响给克服了。只要我们肯进入到民众深处,我们就有机会遇到他舅舅那样的人,思想、人生的重大话题,在他们那里变得亲切,变成人之常情。而每一个成年人,只要他心里有爱,有游经人生社会的阅历,有足够的聪明,他都有机会成为约翰克里斯朵夫的舅舅那样深刻而亲切的人。

约翰克里斯朵夫没有经过系统文化教养,造成了他本质上的纯朴“粗野”、性格上的豪放“不羁”.他不须刻意、花大力气兴许仍不会如意的“反朴归真”,确定了他的平民性,同时音乐的魅力——身为长子有机会耳濡目染祖父的辉煌和艺术,使他早熟,且一陷到底,造就了他思想的丰富多彩。音乐如禅,正巧是“直击人心,不立文字”的。

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后感篇十四

读了克里斯多夫让我明白了许多,让我受益最深的就是忍耐,这极为平常的两个字眼,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只要在愤怒的时候,忍耐一下,也许就不会惹上大祸。

约翰.克利斯朵夫讲述了他从小到大受到的遭遇,但是,他尽量不把这些事放在心上,因为他从小音乐天赋非常好,所以家里除了妈妈和祖父其他人都嫉妒他,他从小就缺少呵护,后来,祖父去世了,家里人都欺负它,只有他妈妈保护着他,他的爸爸因为没有祖父的看守,变成了一个酒鬼,喝酒使他爸爸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没法,十一岁的克里斯多夫去外面打工,不管什么时候他都要忍耐,他要忍耐十一岁就要上班的痛苦,和家里人对他的嫉妒。他一天可以说都在忍耐。

读了这本书我确实受益匪浅,李小龙被迫出国时,在手心写了一个忍字,看来忍耐非常重要。

说到我,那就不行了,在读这本书之前,我的忍耐度可以说接近0,别人一说我,我就急。就拿上次期末考试来说吧,期末考试考完以后,妈妈就说,你这次考试数学绝对考不好,我忍住愤怒,问为什么,妈妈说:“看你平时做题?”我的愤怒如火山喷发一般,一下涌出,跟妈妈大吵起来,读完这本书,想想当时,真是可笑,为何发那么大火呢?忍耐一下就过去了。

只要在愤怒的时候忍耐一下,就会避免许多不必要,读了《约翰.克利斯朵夫》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后感篇十五

有朋友问我冉阿让的一生幸福吗?(他是一个高尚的人)我说:不!他过得是半个人生,因为他没有拥有友情和爱情,他过的是孤独的一生。而约翰克里斯朵夫生命中最生动的部分,是由友谊和爱情充实着的。

友谊和爱情是人类相互吸引先天带了性与灵的色彩,它是灵魂思想甚至肉体最好的营养。罗曼罗兰用了抒情的笔调写了这段总会给我感动的话:“我有了一个朋友了!找到了一颗灵魂,使你在苦恼中有所依傍,有个温柔而安全的托身之地,使你惊魂未定之时能够喘息一会:那是多么甜美啊!”爱情,不过是友情的深化物而已。

童年的约翰克里斯朵夫第一次“呼朋唤伴”是在母亲做“佣人”的女主人家里羞辱地被排斥。加上他过早地担起了养家糊口的责任,使他奠定了孤独的人生基调,他的每一次交友,在他都有着非同小可的意义。

少年的约翰克里斯朵夫同几乎一切人一样,异性的朋友总在同性朋友之后。同性朋友的亲昵就带了性“启蒙”的意味,罗曼罗兰在这本书里,给约翰克里斯朵夫青少年时代的每一个朋友,在后来都有了一个对应成熟的人。

约翰克里斯朵夫最早的朋友是奥多(相对应的是:奥利维,说到这,我在读这本书时,多希望奥利维的姐姐安多纳德能够遇上并爱上约翰克里斯朵夫!可惜他们擦肩而过!)。奥多身上的女性成份与约翰克里斯朵夫男子汉气魄的相互吸引,是正在成长中的人性渴望吸收异己品性的表现。

约翰克里斯朵夫和奥多的友情简直像爱情,他们热烈相拥地作“短途旅行”、一天没见着就相互地写信。约翰克里斯朵夫热烈地写道:“爱是没有两种方式的噢,不!的确有两种,一种是把整个身心去爱人家,一种是只把自己浮表的一部分去爱人家——但愿我永远不要害上这种心灵的吝啬病”,全然用的`是情书的口吻。

如果说爱情是嫣红,友情就是粉红色的。我也得学罗曼罗兰的样儿,赞美纯洁的友情——人哪,就像黑暗里赶路的过客,隐忍着孤独的恐惧和落寞的苦闷,怀着相同心思和愿望的人们,因了相互地不认识而防备着、怀疑着,时时还或有不意地碰撞造成了相互的伤害。《牛虻》里蒙泰里尼就这样在亚瑟就面前惨痛地忏悔后,带着滴血的手和破碎的心猝然离世的(哦,也就是亚瑟和琼玛的误会,造成了他们一生的疼痛)。

人,需要相互地联接,因为每一个生命就是一个世界,就是自然界力的一种表现方式。而天才一半就是因为他能把周围的伟大都吸收过来使自己强健有力的。仔细看了看,隔离人们的,全是人类自己的缺乏自信的自傲和自卑(在我眼中,傲和卑有一样的性质)。

萨皮纳,这个萌动着“性”之芽、“灵”之根的女性,吸引约翰克里斯朵夫的,是她布尔乔亚的清高、对人生之剧无力感情引起的懒洋洋的处世态度和性情上的真诚与纯净。和她对应的,是葛拉齐亚——我也爱这个女人。

约翰克里斯朵夫和她们完成了一场灵的爱情。在这里,我不由想起一个朋友对这种爱情的定义:纯灵,纯精神的爱,是真爱。世所罕见,它不具有任何欲望和需求,因而超越普通爱的归属、忠诚、承诺、责任,因为它是一种心灵追求,所以没有所谓的背叛,也不会有痛苦。它所以难得,一是它本来就境界高,二是它又要求两个人都具有同样的境界。它的表征是,在扰攘不息的心头始终保持着一片平和。

正如葛拉齐亚说的:“我认为这样更好。我们没有让友谊受到共同生活的考验,没有在日常生活中把最纯洁的东西亵渎了,不是更好吗?”难怪王小波说罗曼罗兰把美写得清清楚楚,这可是人世间的一种大美呢。

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后感篇十六

人生是艰苦的。对不甘于平庸凡俗的人那是一场无日无夜的斗争,往往是悲惨的、没有光华的、没有幸福的,在孤独与静寂中展开的斗争。……他们只能依靠自己,可是有时连最强的人都不免于在苦难中蹉跎。--罗曼·罗兰在小说中,主人公一生历尽坎坷磨难,无数次想要一死了之,但最终依靠内心强大的力量战胜痛苦,追寻真理。“永不屈服、永不迷失、永不沉沦、永不堕落”这种精神和信念,时至今日,任然具有非凡的意义。纵观约翰·克利斯朵夫的一生,我们可以获得以下启示:一、人的一生,最重要的是与自我弱点的斗争,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强的信念。最初的约翰·克利斯朵夫性格激烈暴躁,惧怕死亡,对未知的东西本能恐惧,对金钱欲望强烈,有小小的虚荣。青年时期,接触爱情后,深陷情欲和道德两难;在音乐上,他桀骜不驯,不谙世事,对“大师们”提出尖锐意见,得罪人一大片。借酒浇愁,闯杀人大祸。

不屈服不绝望,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们有多少人在抗争的过程中不战而败,但是看看约翰·克利斯朵夫你就会知道:没有人天生完美,没有人天生是英雄,所谓了不起都是一点一滴咬着牙挣来的。从孱弱到强大,从庸俗到出众,本来就是最正常的过程。

三、你我也可以是英雄,把握现在,是最重要的事情。对于时间和现状,罗曼·罗兰在《约翰·克里斯朵夫》中说:“要珍重新生的一天。不要想一年后、十年以后的事情。想今天吧。不要空谈理论。不要勉强生活。今天就该好好活下去。要珍重每一天。要爱每一天,尊重每一天,千万不要糟蹋一天,不要妨碍开花结果。要爱像今天这样灰暗苦闷的日子。

这种没有“门槛”的英雄主义,为我们每个人带来生活的信心。

新生什么时候都不晚,生活不完美,我们自身也不完美,但我们可以不惧怕障碍和挫折,勇敢寻找更好的自己。

不空想,不妄自菲薄,诚诚恳恳做好手中该做的`事情,爱自己的生命,与生活中那些致人死命的力量,乱人心意的欲望,暧昧的念头,使你堕落使你自行毁灭的念头不断斗争,专注于从“工作、自我克制、爱”以及一切光明的事物中获得快乐,以慈悲、高尚、洁净为荣,以心灵宁静为归宿,那么无论成败,你都可以无悔的说:我也是战胜了苦难和自我,未曾辜负生命的英雄”。

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后感篇十七

翻开这本书的题记,罗曼罗兰就说,把这本书献给全世界正在战斗的人们。然后往下读,又看到《约翰克里斯朵夫》这一名字的出处,“当你遇到约翰克里斯朵夫的面容之日,便是你将死而不死之日”。我当下便觉得,我找对书了。或者是书找对我了,冥冥之中又安排我在此时读这本书,在我“将死之日”,给予我力量去重生。

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少人懂“战斗”这两个字的意思,可是我同样也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数不清的人在“战斗”。他们在人生中孤独挣扎,时而也彷徨堕落,是的,他们彷徨,迷茫,脆弱,有太多局限,但是他们终究不肯屈服于眼前的被统治,要为自己的自由而战。

他们本可以“乐天知命”,上帝给我哪些,我就享受哪些。亦或者他们不断的挣扎战斗,最后的结果仍是失败,仍是回到原点。但是他们相信,他们生来是要做战士的,战士最大的光荣,是“死得其所”,马革裹尸,削减沙场,乃是他们最光荣的归宿。就像宝剑,即使命中注定就要被折断,但是战斗过的剑锋,你抹杀不了刻在他上面的骄傲。

克里斯朵夫最终还是一死,就像书中所讲到的一样,“每个人都要轮到去登上千古长存的受难的高岗,每个人都要遇到千古不灭的痛苦,抱着没有希望的希望,每个人都追随着抗拒过死,否认过死,而终于不得不死的人”,面对冥冥中掌管这一切的,他最终还是失败。但是这种失败,乃见证了他人生的意义。

“他倒下去了,被马蹄践踏着,鲜血淋漓的爬着,爬到了山顶上,锻炼灵魂的野火在云中吐着火焰……战斗完了,精辟历尽,于是他珍惜他的失败,明白了他的界限,努力的在主替我们划定的范围内,完成主的意志,为的是等待播种收获,把那些艰苦美妙的劳作做完一吼,能有权利躺在山脚下休息,对阳光普照的山峰说,祝福你们,我不欣赏你们的光明,但你们的阴影对我是甜美的”

读完这本书,你会明白,对于这种天生要做战士的人,他一生最大的幸福,或者上天能给予他的最大眷顾,就是能和一个懂他的,爱他的人共同走过人生。但是可惜的是,克里斯朵夫,上帝连这一点都没有给他。写下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要告诉那些战斗的人,一个爱你懂你的人对你人生的重要,不要低估他们。

最后,写到这里,想说的是,自然有人,天生要为人生的价值和意义挣扎,奋斗,他们不肯因为眼前虚假的光明而自欺欺人,于是勇敢的走入黑暗,去探求真正的光明。很多人在这条路上倒下了,也有很多人在继续前进,让我向你们致敬,在黑暗中为光明挣扎的,不肯放弃的人们。

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后感篇十八

“他瞅着她秀美的脸刻画着痛苦的标记,乌黑的头发中间到处有了白发。看着这个被心灵的痛苦浸透的肉体,他感到一股怜悯的、热烈的敬意。时间给了她多少创伤,但伤口处处显出她的灵魂。于是他轻轻地,声音有点儿颤抖地,要求她给他一根白发做纪念。”

可以看出,他是多么真心的爱着葛拉齐亚!我爱你,连带爱你日益憔悴的容颜,甚至白了的发!

特别喜欢叶芝的《当你老了》,和这里的描述有异曲同工之处,打动心弦!

上高中的时候,有一个要好的女同学,她在高二的时候谈恋爱了,她告诉我是坐在她后面的男生。那个男生我也认识,老实敦厚,成绩也不错。过了这么多年,到现在还记得一个细节,就是女同学告诉我,那个男生早就开始默默的喜欢她,到给她表白的.时候,已经收集了一小撮她的长发!这些长发都是她掉落在衣服上或者蹭在他的桌上,被他偷偷收起来的!你看,真心爱你的时候,你掉落的头发他也视若珍宝!

什么是真正的爱呢?我们的内心里都有不同的答案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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