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助学方案(优质1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2 00:55:05
奖学助学方案(优质16篇)
时间:2023-11-12 00:55:05     小编:GZ才子

在工作或学习中,方案的制定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有条理地进行计划和实施。制定方案要有创新和突破,不能墨守成规。可以参考以下实用的方案书写技巧和经验分享。

奖学助学方案篇一

奖学金是指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学校或个人为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或贫困家庭而发放的奖金。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全面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引导学生关心社会关心他人,提高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激励学生积极向上。同时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使学校助学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奖学金、助学金实施方案。

1.成立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确立贫困生名单;组织申报工作。

2.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定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名单和发放形式。

社会爱心企业资助专项经费作为奖学金、助学金基金,由学校统一管理使用,以保障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

(一)学生个人方面奖励。

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两类。奖励办法和条件:

1.优秀学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奖给本校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科成绩优异的学生,奖励名额:各年级20名。

(1)、七、八、九年级在每学期开学初根据上学期期末成绩,综合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发展情况,通过考核确定20名学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各年级分设一等奖学金4名,二等奖学金6名,三等奖学金10名。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元,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元,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

2.进步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奖给本校在学习方面有明显进步的学生。

参加期末考试,各门考试学科总分成绩比段考(期中考试)成绩有明显提高,在校能遵守纪律,思想端正的学生,经班主任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进步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每班推荐2名学生参评。

(二)颁奖时间。

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在每学期的开学典礼上进行表彰,发给证书和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助学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助学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

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先资助:

(1)。

残疾且家庭困难学生;

(2)。

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户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

(4)。

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享受贫困生资助的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政教处处领取申请表),由学生户口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出具相关证明或证件,班主任出具体证明,报学校助学工作小组审批。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3.根据学校审核结果,通知受助学生领取减免的相关费用,并由学生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四)发放办法: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一学期中成绩优良,各方面表现好,家庭贫困的学生,经班级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得优秀特困生助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每个年级推荐5名学生参评。

1.奖学金、助学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2.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由奖学金、助学金工作小组管理,使用情况接受学校党支部和总务处的审核,并定期在校园内公布基金的收支情况。

1。品学兼优的贫困生。

2。品行良好的贫困生。

3。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

七年级:30名贫困生,10名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

八年级:20名贫困生,10名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

九年级:10名贫困生,10名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

1。九年级10名贫困生、10名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每人一次性发放300元助学金。其他年级的贫困生、综合素质优异生每人每年300元扶贫助学金,连续资助3年。

2。受资助的学生在收到助学金后应当向资助爱心人士写封感谢信表示感谢,并反馈必要的学习情况和每学期期末考成绩,进行适当的交流,但不要直接向他们再要扶贫金,如有较大困难可与本人直接联系。

3。七、八年级受资助贫困生每人需办一张存折(或银行卡),交由学校保存管理(自设密码,学校只是代理),后两年的助学金将在每年的`秋季发放。本人将委托学校进行必要的管理,如有出现下列情况的:辍学、转学、重大违规违纪、学习态度不端正等,学校有权将助学金转发给其他贫困生或扣发助学金。八年级贫困生毕业后有再就读的,可向学校领回存折(或银行卡),但没再就读的,学校将转发给其他贫困生。如有争议的可与本人联系。(联系电话:18960309933,洪永健)。

4。一些资助爱心人士表示,如果受资助贫困生能刻苦学习,成绩优异,考上好大学,他们将继续资助到大学,所以希望受资助贫困生不要放弃学习机会,好好学习。世界充满爱,会有许多爱心人士帮助你们的。

一、中考奖学金。

2.5+3.5理科实验班学生根据全市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统考考试成绩,其他高一新生根据中考成绩,可以获得与名次对应的以下奖学金:

1.全市中考前10名学生就读我校者,入学时第一学期一次性奖励每人5000元;

4.全市中考第51—120名学生就读我校者,入学时第一学期一次性奖励每人2000元。

5、全市中考第121—200名学生就读我校者,入学时第一学期一次性奖励每人800元。

二、高中学业奖学金。

学校设立高中学业奖学金,根据每个学期年级期末统考成绩,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以下奖学金,每个学期发一次。

1、一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0.3%,每人奖励2000元;

2、二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0.5%,每人奖励1500元;

3、三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0.8%,每人奖励1000元;

4、四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1%,每人奖励500元;

三、助学金。

第一,国家助学金每学期每人750元,共1020个名额。

第二,马来西亚星洲日报助学金每学期每人350元,共50个名额。

第三,深圳胜义环保助学金每学期每人平均300元,共197个名额。

第四,瓮福集团总公司助学金12万元。

以上助学金优先考虑2.5+3.5理科实验班学生和其他班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四、特别资助金。

学校对品学兼优但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特别的资助。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安六一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审定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六一中奖学金”分普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两大类。

2、专项奖学金暂设新生奖学金和学科竞赛奖两项。新生奖学金授予被我校录取的本市各县区中考前三名(叶集区第一名);学科竞赛奖授予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科奥赛省级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如设奖标准有异议的.,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认定)。

获奖同学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3、新生奖学金:以当年高一招收新生的中考成绩(含加试科目成绩)为依据;

4、学科竞赛奖:以当年国家、省级权威部门下发的奥赛结果文件为依据。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学习和人格同步和谐发展,体现“安六一中奖学金”的设立宗旨和价值取向,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同学取消评选资格:

1、考试作弊,诚信不足者;

3、不尊敬师长,不团结同学,影响课堂和自习堂秩序,经教育后效果不明显者;

5、具有其他违反《中学生守则》或《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经教育后效果不明显者。

3、新生奖学金:由教务处汇总初审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4、学科竞赛奖:由教研组报教务处初审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2、学习进步奖:与年级排名奖同步颁发;

3、新生奖学金:安排在高一新生军训期间颁发;

4、学科竞赛奖:安排在竞赛结果文件下达之后颁发。

学校评审委员会视情安排不同规格的颁奖会议,进行颁奖。各种颁奖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筹备,奖金由总务处负责筹集。

1、综合考评奖: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为每人300元,200元,100元;

2、学习进步奖:每人100元;

3、新生奖学金:县区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xx元;

4、学科竞赛奖(同一学科以最高奖次计算):

国家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省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安六一中奖学金”资金来源由学校从办学经费中统筹安排。

安六一中衷心欢迎、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一中校友支持赞助我校为国育才、精品办学的“英才工程”。

各种赞助原则上按两种方式安排:

1、用于扩大“安六一中奖学金”范围,提高“安六一中奖学金”标准;

本方案(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方案解释权在“安六一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人文相合、育人成才相融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建设积极主动、蓬勃向上的优良校风,激励学生努力践行“三自”育人目标,将学生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特制定本奖学金发放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学生奖一、二、三等奖。

2、学习优秀奖一、二、三等奖。

3、学科竞赛奖一、二、三等奖。

•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

1、基本条件。

综合奖将在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中产生,其中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产生办法详见《上海市育才中学各项先进评选办法》。

2、评奖方法。

(1)每学年评选的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按所在年级根据学习成绩总评高低评定综合一、二等奖。

(2)所有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按所在年级根据学习成绩总评高低评定综合一、二、三等奖。

3、奖项分配。

(1)优秀学生一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1名,共6名。

(2)优秀学生二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2名,共12名。

(3)优秀学生三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18名,共36名。其中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各占14名、优秀学生干部8名。

(二)学习优秀奖。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2、各奖项具体条件。

(1)一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9门学科的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三名,无不及格科目。

(2)二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9门学科的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四名至八名,无不及格科目。

(3)三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九名至十六名,无不及格科目。

(4)高三以毕业考成绩作为评审以上奖项依据。

(三)学科竞赛奖。

获奖条件参见《上海市中学生市级学科、科技、艺术类竞赛活动高考加分项目及其加分对象》的说明。

(四)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

获奖条件见《唐氏奖学金大学生评奖办法》。

三、奖励金额。

(一)优秀学生奖。

一等奖:800元。

二等奖:400元。

三等奖:200元。

(二)学习优秀奖。

一等奖:600元。

二等奖:300元。

三等奖:200元。

(三)学科竞赛奖。

特等奖:由校务会议视学生获奖情况讨论确定。

一等奖:600元。

二等奖:300元。

三等奖:200元。

注:以上三类奖项优秀学生奖与学习优秀奖不可重复享受。学习优秀奖与学科竞赛可重复享受。学科竞赛奖金不累计计算,择最高奖项奖励。

(四)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金额由唐氏基金会确定。

四、评选程序、时间及表彰。

1、班级民主评选、班主任推荐,年级组初审,学生工作部复审,报校务会审批并张榜公示。

2、评选时间:每学年第二学期17周开始申报;

3、开学典礼进行表彰。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

1、本学期内有旷课行为者;累计事假超过五天以上或病假超过十天以上者不能参加优秀学生奖的评选。

2、集体组织的活动和布置的工作无故不参加或借故不参加者。

3、养成性劳动评价不合格者。

4、不合格寝室成员。敢于批评同寝室违纪成员和及时向教师反映的成员除外。

5、本学年内无故不出席早操或不参加晚自习者。

6、学工、学农、学军成绩不合格者。

7、本学年内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8、凡获得以上奖项的学生如有违纪且受到纪律处分,将取消荣誉称号,退回奖学金。

以上办法的解释权归属上海市育才中学学生工作部。

奖励类别及奖励办法如下:

1、入学奖:高一入学奖按年级奖前10名,

2、学期奖:

1)高一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奖前5名。

2)高二、高三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评选,文科奖前2名,理科奖前3名。

3)专业生按年级奖励1名,评选条件为文化成绩进入全年级前60名,且专业成绩进入全年级前3名。

1、入学奖:高一年级入学奖按年级奖第11名至30名。

2、学期奖:

1)高一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奖第6至15名。

2)高二、高三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评选,文科奖第3至第6名,理科奖第4至第9名。

3)专业生奖:

美术、体育文化成绩按年级进入专业生前10名,专业成绩进入专业生年级排名前5名,按照二者名次相加之和设奖,美术按年级奖前3名,体育按年级奖第1名。

音乐生文化成绩进入专业生前10名,专业成绩按年级进入专业生前5名,按照二者名次相加之和设奖,奖前3名。

每班评选2人。

评选条件:

1、1名确定办法:

1)未获学习标兵奖、学习优胜奖的.班级的第一名。

2)有学习标兵奖、学习优胜奖的班级取以上奖项以外排名第一的学生进行奖励。

2、另1名确定办法:

在班内,期考相对上期期考成绩进步幅度最大的一名学生。

文理未分科年级期考总分进入年级前400名,文理分科年级期考总分文科进入年级前100名,理科进入年级前300名,给予一次性免除下一个学期择校费1300元的奖励。

奖学助学方案篇二

2。品行良好的贫困生。

3。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

七年级:30名贫困生,10名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

八年级:20名贫困生,10名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

九年级:10名贫困生,10名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

1。九年级10名贫困生、10名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每人一次性发放300元助学金。其他年级的贫困生、综合素质优异生每人每年300元扶贫助学金,连续资助3年。

2。受资助的学生在收到助学金后应当向资助爱心人士写封感谢信表示感谢,并反馈必要的学习情况和每学期期末考成绩,进行适当的交流,但不要直接向他们再要扶贫金,如有较大困难可与本人直接联系。

3。七、八年级受资助贫困生每人需办一张存折(或银行卡),交由学校保存管理(自设密码,学校只是代理),后两年的助学金将在每年的`秋季发放。本人将委托学校进行必要的管理,如有出现下列情况的:辍学、转学、重大违规违纪、学习态度不端正等,学校有权将助学金转发给其他贫困生或扣发助学金。八年级贫困生毕业后有再就读的,可向学校领回存折(或银行卡),但没再就读的,学校将转发给其他贫困生。如有争议的可与本人联系。(联系电话:18960309933,洪永健)。

4。一些资助爱心人士表示,如果受资助贫困生能刻苦学习,成绩优异,考上好大学,他们将继续资助到大学,所以希望受资助贫困生不要放弃学习机会,好好学习。世界充满爱,会有许多爱心人士帮助你们的。

奖学助学方案篇三

为全面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引导学生关心社会关心他人,提高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激励学生积极向上。同时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使学校助学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奖学金、助学金实施方案。

1.成立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确立贫困生名单;组织申报工作。

2.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定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名单和发放形式。

社会爱心企业资助专项经费作为奖学金、助学金基金,由学校统一管理使用,以保障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

(一)学生个人方面奖励。

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两类。奖励办法和条件:

1.优秀学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奖给本校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科成绩优异的学生,奖励名额:各年级20名。

(1)、七、八、九年级在每学期开学初根据上学期期末成绩,综合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发展情况,通过考核确定20名学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各年级分设一等奖学金4名,二等奖学金6名,三等奖学金10名。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元,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元,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

2.进步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奖给本校在学习方面有明显进步的学生。

参加期末考试,各门考试学科总分成绩比段考(期中考试)成绩有明显提高,在校能遵守纪律,思想端正的学生,经班主任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进步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每班推荐2名学生参评。

(二)颁奖时间。

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在每学期的开学典礼上进行表彰,发给证书和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助学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助学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

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先资助:

(1)。

残疾且家庭困难学生;

(2)。

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户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

(4)。

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享受贫困生资助的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政教处处领取申请表),由学生户口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出具相关证明或证件,班主任出具体证明,报学校助学工作小组审批。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3.根据学校审核结果,通知受助学生领取减免的相关费用,并由学生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四)发放办法: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一学期中成绩优良,各方面表现好,家庭贫困的学生,经班级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得优秀特困生助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每个年级推荐5名学生参评。

1.奖学金、助学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2.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由奖学金、助学金工作小组管理,使用情况接受学校党支部和总务处的审核,并定期在校园内公布基金的收支情况。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人文相合、育人成才相融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建设积极主动、蓬勃向上的优良校风,激励学生努力践行“三自”育人目标,将学生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特制定本奖学金发放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学生奖一、二、三等奖。

2、学习优秀奖一、二、三等奖。

3、学科竞赛奖一、二、三等奖。

•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

1、基本条件。

综合奖将在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中产生,其中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产生办法详见《上海市育才中学各项先进评选办法》。

2、评奖方法。

(1)每学年评选的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按所在年级根据学习成绩总评高低评定综合一、二等奖。

(2)所有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按所在年级根据学习成绩总评高低评定综合一、二、三等奖。

3、奖项分配。

(1)优秀学生一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1名,共6名。

(2)优秀学生二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2名,共12名。

(3)优秀学生三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18名,共36名。其中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各占14名、优秀学生干部8名。

(二)学习优秀奖。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2、各奖项具体条件。

(1)一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9门学科的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三名,无不及格科目。

(2)二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9门学科的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四名至八名,无不及格科目。

(3)三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九名至十六名,无不及格科目。

(4)高三以毕业考成绩作为评审以上奖项依据。

(三)学科竞赛奖。

获奖条件参见《上海市中学生市级学科、科技、艺术类竞赛活动高考加分项目及其加分对象》的说明。

(四)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

获奖条件见《唐氏奖学金大学生评奖办法》。

三、奖励金额。

(一)优秀学生奖。

一等奖:800元。

二等奖:400元。

三等奖:200元。

(二)学习优秀奖。

一等奖:600元。

二等奖:300元。

三等奖:200元。

(三)学科竞赛奖。

特等奖:由校务会议视学生获奖情况讨论确定。

一等奖:600元。

二等奖:300元。

三等奖:200元。

注:以上三类奖项优秀学生奖与学习优秀奖不可重复享受。学习优秀奖与学科竞赛可重复享受。学科竞赛奖金不累计计算,择最高奖项奖励。

(四)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金额由唐氏基金会确定。

四、评选程序、时间及表彰。

1、班级民主评选、班主任推荐,年级组初审,学生工作部复审,报校务会审批并张榜公示。

2、评选时间:每学年第二学期17周开始申报;

3、开学典礼进行表彰。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

1、本学期内有旷课行为者;累计事假超过五天以上或病假超过十天以上者不能参加优秀学生奖的评选。

2、集体组织的活动和布置的工作无故不参加或借故不参加者。

3、养成性劳动评价不合格者。

4、不合格寝室成员。敢于批评同寝室违纪成员和及时向教师反映的成员除外。

5、本学年内无故不出席早操或不参加晚自习者。

6、学工、学农、学军成绩不合格者。

7、本学年内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8、凡获得以上奖项的学生如有违纪且受到纪律处分,将取消荣誉称号,退回奖学金。

以上办法的解释权归属上海市育才中学学生工作部。

奖学助学方案篇四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积极性,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引导全体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奖学金发放方案。

奖励类别及奖励办法如下:

1、入学奖:高一入学奖按年级奖前10名,

2、学期奖:

1)高一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奖前5名。

2)高二、高三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评选,文科奖前2名,理科奖前3名。

3)专业生按年级奖励1名,评选条件为文化成绩进入全年级前60名,且专业成绩进入全年级前3名。

1、入学奖:高一年级入学奖按年级奖第11名至30名。

2、学期奖:

1)高一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奖第6至15名。

2)高二、高三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评选,文科奖第3至第6名,理科奖第4至第9名。

3)专业生奖:

美术、体育文化成绩按年级进入专业生前10名,专业成绩进入专业生年级排名前5名,按照二者名次相加之和设奖,美术按年级奖前3名,体育按年级奖第1名。

音乐生文化成绩进入专业生前10名,专业成绩按年级进入专业生前5名,按照二者名次相加之和设奖,奖前3名。

每班评选2人。

评选条件:

1、1名确定办法:

1)未获学习标兵奖、学习优胜奖的班级的第一名。

2)有学习标兵奖、学习优胜奖的班级取以上奖项以外排名第一的学生进行奖励。

2、另1名确定办法:

在班内,期考相对上期期考成绩进步幅度最大的一名学生。

文理未分科年级期考总分进入年级前400名,文理分科年级期考总分文科进入年级前100名,理科进入年级前300名,给予一次性免除下一个学期择校费1300元的奖励。

奖学助学方案篇五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人文相合、育人成才相融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建设积极主动、蓬勃向上的优良校风,激励学生努力践行“三自”育人目标,将学生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特制定本奖学金发放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学生奖一、二、三等奖。

2、学习优秀奖一、二、三等奖。

3、学科竞赛奖一、二、三等奖。

•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

1、基本条件。

综合奖将在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中产生,其中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产生办法详见《上海市育才中学各项先进评选办法》。

2、评奖方法。

(1)每学年评选的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按所在年级根据学习成绩总评高低评定综合一、二等奖。

(2)所有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按所在年级根据学习成绩总评高低评定综合一、二、三等奖。

3、奖项分配。

(1)优秀学生一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1名,共6名。

(2)优秀学生二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2名,共12名。

(3)优秀学生三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18名,共36名。其中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各占14名、优秀学生干部8名。

(二)学习优秀奖。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2、各奖项具体条件。

(1)一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9门学科的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三名,无不及格科目。

(2)二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9门学科的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四名至八名,无不及格科目。

(3)三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九名至十六名,无不及格科目。

(4)高三以毕业考成绩作为评审以上奖项依据。

(三)学科竞赛奖。

获奖条件参见《上海市中学生市级学科、科技、艺术类竞赛活动高考加分项目及其加分对象》的说明。

(四)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

获奖条件见《唐氏奖学金大学生评奖办法》。

三、奖励金额。

(一)优秀学生奖。

一等奖:800元。

二等奖:400元。

三等奖:200元。

(二)学习优秀奖。

一等奖:600元。

二等奖:300元。

三等奖:200元。

(三)学科竞赛奖。

特等奖:由校务会议视学生获奖情况讨论确定。

一等奖:600元。

二等奖:300元。

三等奖:200元。

注:以上三类奖项优秀学生奖与学习优秀奖不可重复享受。学习优秀奖与学科竞赛可重复享受。学科竞赛奖金不累计计算,择最高奖项奖励。

(四)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金额由唐氏基金会确定。

四、评选程序、时间及表彰。

1、班级民主评选、班主任推荐,年级组初审,学生工作部复审,报校务会审批并张榜公示。

2、评选时间:每学年第二学期17周开始申报;

3、开学典礼进行表彰。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

1、本学期内有旷课行为者;累计事假超过五天以上或病假超过十天以上者不能参加优秀学生奖的评选。

2、集体组织的活动和布置的工作无故不参加或借故不参加者。

3、养成性劳动评价不合格者。

4、不合格寝室成员。敢于批评同寝室违纪成员和及时向教师反映的成员除外。

5、本学年内无故不出席早操或不参加晚自习者。

6、学工、学农、学军成绩不合格者。

7、本学年内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8、凡获得以上奖项的学生如有违纪且受到纪律处分,将取消荣誉称号,退回奖学金。

以上办法的解释权归属上海市育才中学学生工作部。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积极性,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引导全体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奖学金发放方案。

奖励类别及奖励办法如下:

1、入学奖:高一入学奖按年级奖前10名,

2、学期奖:

1)高一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奖前5名。

2)高二、高三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评选,文科奖前2名,理科奖前3名。

3)专业生按年级奖励1名,评选条件为文化成绩进入全年级前60名,且专业成绩进入全年级前3名。

1、入学奖:高一年级入学奖按年级奖第11名至30名。

2、学期奖:

1)高一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奖第6至15名。

2)高二、高三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评选,文科奖第3至第6名,理科奖第4至第9名。

3)专业生奖:

美术、体育文化成绩按年级进入专业生前10名,专业成绩进入专业生年级排名前5名,按照二者名次相加之和设奖,美术按年级奖前3名,体育按年级奖第1名。

音乐生文化成绩进入专业生前10名,专业成绩按年级进入专业生前5名,按照二者名次相加之和设奖,奖前3名。

每班评选2人。

评选条件:

1、1名确定办法:

1)未获学习标兵奖、学习优胜奖的班级的第一名。

2)有学习标兵奖、学习优胜奖的班级取以上奖项以外排名第一的学生进行奖励。

2、另1名确定办法:

在班内,期考相对上期期考成绩进步幅度最大的一名学生。

文理未分科年级期考总分进入年级前400名,文理分科年级期考总分文科进入年级前100名,理科进入年级前300名,给予一次性免除下一个学期择校费1300元的奖励。

为全面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引导学生关心社会关心他人,提高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激励学生积极向上。同时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使学校助学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奖学金、助学金实施方案。

1.成立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确立贫困生名单;组织申报工作。

2.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定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名单和发放形式。

社会爱心企业资助专项经费作为奖学金、助学金基金,由学校统一管理使用,以保障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

(一)学生个人方面奖励。

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两类。奖励办法和条件:

1.优秀学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奖给本校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科成绩优异的学生,奖励名额:各年级20名。

(1)、七、八、九年级在每学期开学初根据上学期期末成绩,综合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发展情况,通过考核确定20名学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各年级分设一等奖学金4名,二等奖学金6名,三等奖学金10名。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元,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元,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

2.进步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奖给本校在学习方面有明显进步的学生。

参加期末考试,各门考试学科总分成绩比段考(期中考试)成绩有明显提高,在校能遵守纪律,思想端正的学生,经班主任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进步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每班推荐2名学生参评。

(二)颁奖时间。

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在每学期的开学典礼上进行表彰,发给证书和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助学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助学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

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先资助:

(1)。

残疾且家庭困难学生;

(2)。

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户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

(4)。

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享受贫困生资助的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政教处处领取申请表),由学生户口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出具相关证明或证件,班主任出具体证明,报学校助学工作小组审批。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3.根据学校审核结果,通知受助学生领取减免的相关费用,并由学生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四)发放办法: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一学期中成绩优良,各方面表现好,家庭贫困的学生,经班级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得优秀特困生助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每个年级推荐5名学生参评。

1.奖学金、助学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2.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由奖学金、助学金工作小组管理,使用情况接受学校党支部和总务处的审核,并定期在校园内公布基金的收支情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自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第二条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将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奖励对象。

第三条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自费留学人员。

第四条曾获得该奖学金者不得再次申请。

第三章申请和评审程序。

第五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每年9月1日-10月31日期间向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第六条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

第七条各教育处(组)初审后确定的推荐人选名单将在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网站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听取各方意见。最终确定的推荐名单和推荐材料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留学基金委。

第八条留学基金委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留学基金委网上进行二次公示。

第九条留学基金委将评审结果报教育部批准后,通知各有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

第十条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学金数额为每人5000美元。

第十一条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按发奖时的汇率折合成所在国币种发给获奖者并组织举行奖学金颁奖仪式。

一、中考奖学金。

2.5+3.5理科实验班学生根据全市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统考考试成绩,其他高一新生根据中考成绩,可以获得与名次对应的以下奖学金:

1.全市中考前10名学生就读我校者,入学时第一学期一次性奖励每人5000元;

4.全市中考第51—120名学生就读我校者,入学时第一学期一次性奖励每人2000元。

5、全市中考第121—200名学生就读我校者,入学时第一学期一次性奖励每人800元。

二、高中学业奖学金。

学校设立高中学业奖学金,根据每个学期年级期末统考成绩,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以下奖学金,每个学期发一次。

1、一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0.3%,每人奖励2000元;

2、二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0.5%,每人奖励1500元;

3、三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0.8%,每人奖励1000元;

4、四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1%,每人奖励500元;

三、助学金。

第一,国家助学金每学期每人750元,共1020个名额。

第二,马来西亚星洲日报助学金每学期每人350元,共50个名额。

第三,深圳胜义环保助学金每学期每人平均300元,共197个名额。

第四,瓮福集团总公司助学金12万元。

以上助学金优先考虑2.5+3.5理科实验班学生和其他班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四、特别资助金。

学校对品学兼优但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特别的资助。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安六一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审定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六一中奖学金”分普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两大类。

2、专项奖学金暂设新生奖学金和学科竞赛奖两项。新生奖学金授予被我校录取的本市各县区中考前三名(叶集区第一名);学科竞赛奖授予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科奥赛省级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如设奖标准有异议的.,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认定)。

获奖同学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3、新生奖学金:以当年高一招收新生的中考成绩(含加试科目成绩)为依据;

4、学科竞赛奖:以当年国家、省级权威部门下发的奥赛结果文件为依据。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学习和人格同步和谐发展,体现“安六一中奖学金”的设立宗旨和价值取向,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同学取消评选资格:

1、考试作弊,诚信不足者;

3、不尊敬师长,不团结同学,影响课堂和自习堂秩序,经教育后效果不明显者;

5、具有其他违反《中学生守则》或《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经教育后效果不明显者。

3、新生奖学金:由教务处汇总初审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4、学科竞赛奖:由教研组报教务处初审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安六一中奖学金”原则上每学年各发一次。

2、学习进步奖:与年级排名奖同步颁发;

3、新生奖学金:安排在高一新生军训期间颁发;

4、学科竞赛奖:安排在竞赛结果文件下达之后颁发。

学校评审委员会视情安排不同规格的颁奖会议,进行颁奖。各种颁奖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筹备,奖金由总务处负责筹集。

1、综合考评奖: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为每人300元,200元,100元;

2、学习进步奖:每人100元;

3、新生奖学金:县区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xx元;

4、学科竞赛奖(同一学科以最高奖次计算):

国家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省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安六一中奖学金”资金来源由学校从办学经费中统筹安排。

安六一中衷心欢迎、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一中校友支持赞助我校为国育才、精品办学的“英才工程”。

各种赞助原则上按两种方式安排:

1、用于扩大“安六一中奖学金”范围,提高“安六一中奖学金”标准;

本方案(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方案解释权在“安六一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奖学助学方案篇六

为全面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引导学生关心社会关心他人,提高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激励学生积极向上。同时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使学校助学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奖学金、助学金实施方案。

1.成立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确立贫困生名单;组织申报工作。

2.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定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名单和发放形式。

社会爱心企业资助专项经费作为奖学金、助学金基金,由学校统一管理使用,以保障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

(一)学生个人方面奖励。

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两类。奖励办法和条件:

1.优秀学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奖给本校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科成绩优异的学生,奖励名额:各年级20名。

(1)、七、八、九年级在每学期开学初根据上学期期末成绩,综合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发展情况,通过考核确定20名学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各年级分设一等奖学金4名,二等奖学金6名,三等奖学金10名。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元,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元,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

2.进步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奖给本校在学习方面有明显进步的学生。

参加期末考试,各门考试学科总分成绩比段考(期中考试)成绩有明显提高,在校能遵守纪律,思想端正的学生,经班主任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进步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每班推荐2名学生参评。

(二)颁奖时间。

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在每学期的开学典礼上进行表彰,发给证书和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助学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助学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

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先资助:

(1)。

残疾且家庭困难学生;

(2)。

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户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

(4)。

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享受贫困生资助的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政教处处领取申请表),由学生户口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出具相关证明或证件,班主任出具体证明,报学校助学工作小组审批。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3.根据学校审核结果,通知受助学生领取减免的相关费用,并由学生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四)发放办法: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一学期中成绩优良,各方面表现好,家庭贫困的学生,经班级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得优秀特困生助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每个年级推荐5名学生参评。

1.奖学金、助学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2.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由奖学金、助学金工作小组管理,使用情况接受学校党支部和总务处的审核,并定期在校园内公布基金的收支情况。

奖学助学方案篇七

奖励类别及奖励办法如下:

1、入学奖:高一入学奖按年级奖前10名,

2、学期奖:

1)高一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奖前5名。

2)高二、高三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评选,文科奖前2名,理科奖前3名。

3)专业生按年级奖励1名,评选条件为文化成绩进入全年级前60名,且专业成绩进入全年级前3名。

1、入学奖:高一年级入学奖按年级奖第11名至30名。

2、学期奖:

1)高一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奖第6至15名。

2)高二、高三实验班、平行班学生分别按年级评选,文科奖第3至第6名,理科奖第4至第9名。

3)专业生奖:

美术、体育文化成绩按年级进入专业生前10名,专业成绩进入专业生年级排名前5名,按照二者名次相加之和设奖,美术按年级奖前3名,体育按年级奖第1名。

音乐生文化成绩进入专业生前10名,专业成绩按年级进入专业生前5名,按照二者名次相加之和设奖,奖前3名。

每班评选2人。

评选条件:

1、1名确定办法:

1)未获学习标兵奖、学习优胜奖的.班级的第一名。

2)有学习标兵奖、学习优胜奖的班级取以上奖项以外排名第一的学生进行奖励。

2、另1名确定办法:

在班内,期考相对上期期考成绩进步幅度最大的一名学生。

文理未分科年级期考总分进入年级前400名,文理分科年级期考总分文科进入年级前100名,理科进入年级前300名,给予一次性免除下一个学期择校费1300元的奖励。

奖学助学方案篇八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安六一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审定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六一中奖学金”分普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两大类。

2、专项奖学金暂设新生奖学金和学科竞赛奖两项。新生奖学金授予被我校录取的本市各县区中考前三名(叶集区第一名);学科竞赛奖授予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科奥赛省级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如设奖标准有异议的.,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认定)。

获奖同学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3、新生奖学金:以当年高一招收新生的中考成绩(含加试科目成绩)为依据;

4、学科竞赛奖:以当年国家、省级权威部门下发的奥赛结果文件为依据。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学习和人格同步和谐发展,体现“安六一中奖学金”的设立宗旨和价值取向,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同学取消评选资格:

1、考试作弊,诚信不足者;

3、不尊敬师长,不团结同学,影响课堂和自习堂秩序,经教育后效果不明显者;

5、具有其他违反《中学生守则》或《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经教育后效果不明显者。

3、新生奖学金:由教务处汇总初审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4、学科竞赛奖:由教研组报教务处初审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安六一中奖学金”原则上每学年各发一次。

2、学习进步奖:与年级排名奖同步颁发;

3、新生奖学金:安排在高一新生军训期间颁发;

4、学科竞赛奖:安排在竞赛结果文件下达之后颁发。

学校评审委员会视情安排不同规格的颁奖会议,进行颁奖。各种颁奖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筹备,奖金由总务处负责筹集。

1、综合考评奖: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为每人300元,200元,100元;

2、学习进步奖:每人100元;

3、新生奖学金:县区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xx元;

4、学科竞赛奖(同一学科以最高奖次计算):

国家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省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安六一中奖学金”资金来源由学校从办学经费中统筹安排。

安六一中衷心欢迎、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一中校友支持赞助我校为国育才、精品办学的“英才工程”。

各种赞助原则上按两种方式安排:

1、用于扩大“安六一中奖学金”范围,提高“安六一中奖学金”标准;

本方案(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方案解释权在“安六一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奖学助学方案篇九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人文相合、育人成才相融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建设积极主动、蓬勃向上的优良校风,激励学生努力践行“三自”育人目标,将学生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特制定本奖学金发放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学生奖一、二、三等奖。

2、学习优秀奖一、二、三等奖。

3、学科竞赛奖一、二、三等奖。

•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

1、基本条件。

综合奖将在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中产生,其中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产生办法详见《上海市育才中学各项先进评选办法》。

2、评奖方法。

(1)每学年评选的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按所在年级根据学习成绩总评高低评定综合一、二等奖。

(2)所有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按所在年级根据学习成绩总评高低评定综合一、二、三等奖。

3、奖项分配。

(1)优秀学生一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1名,共6名。

(2)优秀学生二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2名,共12名。

(3)优秀学生三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18名,共36名。其中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各占14名、优秀学生干部8名。

(二)学习优秀奖。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2、各奖项具体条件。

(1)一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9门学科的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三名,无不及格科目。

(2)二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9门学科的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四名至八名,无不及格科目。

(3)三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九名至十六名,无不及格科目。

(4)高三以毕业考成绩作为评审以上奖项依据。

(三)学科竞赛奖。

获奖条件参见《上海市中学生市级学科、科技、艺术类竞赛活动高考加分项目及其加分对象》的说明。

(四)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

获奖条件见《唐氏奖学金大学生评奖办法》。

三、奖励金额。

(一)优秀学生奖。

一等奖:800元。

二等奖:400元。

三等奖:200元。

(二)学习优秀奖。

一等奖:600元。

二等奖:300元。

三等奖:200元。

(三)学科竞赛奖。

特等奖:由校务会议视学生获奖情况讨论确定。

一等奖:600元。

二等奖:300元。

三等奖:200元。

注:以上三类奖项优秀学生奖与学习优秀奖不可重复享受。学习优秀奖与学科竞赛可重复享受。学科竞赛奖金不累计计算,择最高奖项奖励。

(四)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金额由唐氏基金会确定。

四、评选程序、时间及表彰。

1、班级民主评选、班主任推荐,年级组初审,学生工作部复审,报校务会审批并张榜公示。

2、评选时间:每学年第二学期17周开始申报;

3、开学典礼进行表彰。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

1、本学期内有旷课行为者;累计事假超过五天以上或病假超过十天以上者不能参加优秀学生奖的评选。

2、集体组织的活动和布置的工作无故不参加或借故不参加者。

3、养成性劳动评价不合格者。

4、不合格寝室成员。敢于批评同寝室违纪成员和及时向教师反映的成员除外。

5、本学年内无故不出席早操或不参加晚自习者。

6、学工、学农、学军成绩不合格者。

7、本学年内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8、凡获得以上奖项的学生如有违纪且受到纪律处分,将取消荣誉称号,退回奖学金。

以上办法的解释权归属上海市育才中学学生工作部。

奖学助学方案篇十

奖学金是指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学校或个人为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或贫困家庭而发放的奖金。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全面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引导学生关心社会关心他人,提高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激励学生积极向上。同时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使学校助学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奖学金、助学金实施方案。

1.成立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确立贫困生名单;组织申报工作。

2.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定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名单和发放形式。

社会爱心企业资助专项经费作为奖学金、助学金基金,由学校统一管理使用,以保障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

(一)学生个人方面奖励。

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两类。奖励办法和条件:

1.优秀学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奖给本校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科成绩优异的学生,奖励名额:各年级20名。

(1)、七、八、九年级在每学期开学初根据上学期期末成绩,综合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发展情况,通过考核确定20名学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各年级分设一等奖学金4名,二等奖学金6名,三等奖学金10名。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元,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元,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

2.进步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奖给本校在学习方面有明显进步的学生。

参加期末考试,各门考试学科总分成绩比段考(期中考试)成绩有明显提高,在校能遵守纪律,思想端正的学生,经班主任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进步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每班推荐2名学生参评。

(二)颁奖时间。

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在每学期的开学典礼上进行表彰,发给证书和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助学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助学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

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先资助:

(1)。

残疾且家庭困难学生;

(2)。

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户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

(4)。

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享受贫困生资助的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政教处处领取申请表),由学生户口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出具相关证明或证件,班主任出具体证明,报学校助学工作小组审批。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3.根据学校审核结果,通知受助学生领取减免的相关费用,并由学生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四)发放办法: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一学期中成绩优良,各方面表现好,家庭贫困的学生,经班级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得优秀特困生助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每个年级推荐5名学生参评。

1.奖学金、助学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2.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由奖学金、助学金工作小组管理,使用情况接受学校党支部和总务处的审核,并定期在校园内公布基金的收支情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自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第二条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将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奖励对象。

第三条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自费留学人员。

第四条曾获得该奖学金者不得再次申请。

第三章申请和评审程序。

第五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每年9月1日-10月31日期间向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第六条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

第七条各教育处(组)初审后确定的推荐人选名单将在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网站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听取各方意见。最终确定的推荐名单和推荐材料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留学基金委。

第八条留学基金委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留学基金委网上进行二次公示。

第九条留学基金委将评审结果报教育部批准后,通知各有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

第十条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学金数额为每人5000美元。

第十一条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按发奖时的汇率折合成所在国币种发给获奖者并组织举行奖学金颁奖仪式。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安六一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审定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六一中奖学金”分普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两大类。

2、专项奖学金暂设新生奖学金和学科竞赛奖两项。新生奖学金授予被我校录取的本市各县区中考前三名(叶集区第一名);学科竞赛奖授予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科奥赛省级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如设奖标准有异议的.,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认定)。

获奖同学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3、新生奖学金:以当年高一招收新生的中考成绩(含加试科目成绩)为依据;

4、学科竞赛奖:以当年国家、省级权威部门下发的奥赛结果文件为依据。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学习和人格同步和谐发展,体现“安六一中奖学金”的设立宗旨和价值取向,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同学取消评选资格:

1、考试作弊,诚信不足者;

3、不尊敬师长,不团结同学,影响课堂和自习堂秩序,经教育后效果不明显者;

5、具有其他违反《中学生守则》或《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经教育后效果不明显者。

3、新生奖学金:由教务处汇总初审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4、学科竞赛奖:由教研组报教务处初审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安六一中奖学金”原则上每学年各发一次。

2、学习进步奖:与年级排名奖同步颁发;

3、新生奖学金:安排在高一新生军训期间颁发;

4、学科竞赛奖:安排在竞赛结果文件下达之后颁发。

学校评审委员会视情安排不同规格的颁奖会议,进行颁奖。各种颁奖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筹备,奖金由总务处负责筹集。

1、综合考评奖: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为每人300元,200元,100元;

2、学习进步奖:每人100元;

3、新生奖学金:县区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xx元;

4、学科竞赛奖(同一学科以最高奖次计算):

国家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省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安六一中奖学金”资金来源由学校从办学经费中统筹安排。

安六一中衷心欢迎、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一中校友支持赞助我校为国育才、精品办学的“英才工程”。

各种赞助原则上按两种方式安排:

1、用于扩大“安六一中奖学金”范围,提高“安六一中奖学金”标准;

本方案(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方案解释权在“安六一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人文相合、育人成才相融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建设积极主动、蓬勃向上的优良校风,激励学生努力践行“三自”育人目标,将学生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特制定本奖学金发放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学生奖一、二、三等奖。

2、学习优秀奖一、二、三等奖。

3、学科竞赛奖一、二、三等奖。

•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

1、基本条件。

综合奖将在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中产生,其中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产生办法详见《上海市育才中学各项先进评选办法》。

2、评奖方法。

(1)每学年评选的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按所在年级根据学习成绩总评高低评定综合一、二等奖。

(2)所有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按所在年级根据学习成绩总评高低评定综合一、二、三等奖。

3、奖项分配。

(1)优秀学生一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1名,共6名。

(2)优秀学生二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2名,共12名。

(3)优秀学生三等奖:在高一、二两个年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原则上各设18名,共36名。其中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各占14名、优秀学生干部8名。

(二)学习优秀奖。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2、各奖项具体条件。

(1)一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9门学科的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三名,无不及格科目。

(2)二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9门学科的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四名至八名,无不及格科目。

(3)三等奖学金:本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排名在年级前九名至十六名,无不及格科目。

(4)高三以毕业考成绩作为评审以上奖项依据。

(三)学科竞赛奖。

获奖条件参见《上海市中学生市级学科、科技、艺术类竞赛活动高考加分项目及其加分对象》的说明。

(四)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

获奖条件见《唐氏奖学金大学生评奖办法》。

三、奖励金额。

(一)优秀学生奖。

一等奖:800元。

二等奖:400元。

三等奖:200元。

(二)学习优秀奖。

一等奖:600元。

二等奖:300元。

三等奖:200元。

(三)学科竞赛奖。

特等奖:由校务会议视学生获奖情况讨论确定。

一等奖:600元。

二等奖:300元。

三等奖:200元。

注:以上三类奖项优秀学生奖与学习优秀奖不可重复享受。学习优秀奖与学科竞赛可重复享受。学科竞赛奖金不累计计算,择最高奖项奖励。

(四)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唐氏奖学金)金额由唐氏基金会确定。

四、评选程序、时间及表彰。

1、班级民主评选、班主任推荐,年级组初审,学生工作部复审,报校务会审批并张榜公示。

2、评选时间:每学年第二学期17周开始申报;

3、开学典礼进行表彰。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

1、本学期内有旷课行为者;累计事假超过五天以上或病假超过十天以上者不能参加优秀学生奖的评选。

2、集体组织的活动和布置的工作无故不参加或借故不参加者。

3、养成性劳动评价不合格者。

4、不合格寝室成员。敢于批评同寝室违纪成员和及时向教师反映的成员除外。

5、本学年内无故不出席早操或不参加晚自习者。

6、学工、学农、学军成绩不合格者。

7、本学年内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8、凡获得以上奖项的学生如有违纪且受到纪律处分,将取消荣誉称号,退回奖学金。

以上办法的解释权归属上海市育才中学学生工作部。

一、中考奖学金。

2.5+3.5理科实验班学生根据全市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统考考试成绩,其他高一新生根据中考成绩,可以获得与名次对应的以下奖学金:

1.全市中考前10名学生就读我校者,入学时第一学期一次性奖励每人5000元;

4.全市中考第51—120名学生就读我校者,入学时第一学期一次性奖励每人2000元。

5、全市中考第121—200名学生就读我校者,入学时第一学期一次性奖励每人800元。

二、高中学业奖学金。

学校设立高中学业奖学金,根据每个学期年级期末统考成绩,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以下奖学金,每个学期发一次。

1、一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0.3%,每人奖励2000元;

2、二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0.5%,每人奖励1500元;

3、三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0.8%,每人奖励1000元;

4、四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1%,每人奖励500元;

三、助学金。

第一,国家助学金每学期每人750元,共1020个名额。

第二,马来西亚星洲日报助学金每学期每人350元,共50个名额。

第三,深圳胜义环保助学金每学期每人平均300元,共197个名额。

第四,瓮福集团总公司助学金12万元。

以上助学金优先考虑2.5+3.5理科实验班学生和其他班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四、特别资助金。

学校对品学兼优但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特别的资助。

奖学助学方案篇十一

尊敬的领导、老师:

你们好!我是经济贸易系x。

20xx年很荣幸成为贵校的一名大学生,怀着自信与希望我开始了崭新的大学生活,在过去的两年里,我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着自己,同时妥善处理好学习与工作两者之间的关系,努力做到全面发展。在学习和班级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加之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故特向学校申请x奖学金。以下是本人的一些基本情况介绍,望能成为各位领导的评审参考:

在思想上本人思想上积极上进,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支持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提高思想觉悟水平,树立起共青团员应该起到的带头和模范作用。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学习理论,在活动中实践理论。努力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力争做一名“大学生中的能工巧匠,能工巧匠的大学生”。

在工作上脚踏实地,认真做好自己份内的每一件事任务,有较强的责任心。有较好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过去的两学年,在班级我担任副班长一职,积极配合班干部的工作,并与班委一起鼓励并帮助班上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与同学一起取得了良好的成绩,除此之外,我还参加了各类的社团组织,营销协会、心理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在工作中都是尽职尽责,得到了学姐学长的的一致好评。在此期间获得了x奖励。

在学习上本人认真刻苦,态度端正,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校内课堂规矩,有着明确的学习目标,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乐于帮助其他同学,取长补短,打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并回答老师提出的各种问题,课后及时完成作业。并经常浏览各类报刊杂志,这不仅陶冶了自己的情操,也开阔了自己的视野。为补充自己学历不足,在大一就开始参加福州农林大学市场营销专业本科学历自考学习。在此期间荣获证书:x奖励。

在生活上本人生活简朴,严于律己,并有条不紊,有良好的生活习惯;与人相处时:尊敬师长,真诚、宽容待人,诚实守信,团结同学,与同学相处融洽。有良好的交际能力,在学校的交际范围广泛。身为舍长努力创造温馨和谐宿舍,和舍友们相亲相爱,团结互助。

在我带领下我们宿舍在“20xx―20xx获得系文明宿舍”在“20xx年班级世博会团体知识竞赛中荣获第一名”。此外,为了尽量减少家庭的负担,在休息时间和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在校内勤工俭学打扫教室卫生;在校外利用周末、节假日、暑假等时间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各种各样的兼职:如衣服导购员、电器/饮料促销员、发传单、酒店/餐厅服务员、英语学习报学校代理等,大二期间利用休息时间在必胜客餐厅兼职,这些付出虽然所得报酬有限,但是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减轻了家里的经济负担,同时还学了一些书本上没有的知识与经验。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与人交往、为人处世的能力。这使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人生信念。家庭的贫困只是暂时的,为了更好的走好未来的路,我一定会用青春的激情和毅力创造出更加绚烂的明天。

现在我在校企合作单位――众事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做it销售,虽然很累,报酬有限。但每天的生活确很充实。我相信我能在这平台能真正践行的一个宗旨是:做大学生中的能工巧匠,能工巧匠中的大学生。

鉴于我的家庭情况以及我的综合表现,我认为自己符合此次x奖学金的申请条件,特在此提出申请。请各位领导予以审核。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奖学助学方案篇十二

为推动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政策体系,进一步把“金秋爱心助学”这项品牌工作扎实开展好,县帮扶援助困难职工活动领导小组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县开展“金秋爱心助学”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按照党政主导、工会运作、社会参与的要求,整合内外资源,拓展助学内容,延伸助学链条,创新助学方式,切实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按时入学,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

二、资助范围和原则。

(一)资助范围:

已经在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建立档案的困难职工子女,经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被大专以上院校正式录取并接到录取通知书(不含研究生、军事类院校军校生、专升本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在此次资助范围:

1、在汤困难企业中低保及低保边缘户的困难职工子女;。

2、本人或配偶身患残疾的困难职工子女;。

3、机关、事业单位中因本人或直系亲属大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特殊困难的职工子女;。

4、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加入工会组织的困难农民工子女。

(二)资助原则:

1、不重复资助的原则。对今年已受其他机构资助的困难职工子女,避免重复救助;。

3、优先资助特困劳模和单亲特困家庭的原则。按家庭困难程度进行排序,优先资助特别困难者。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子女和单亲困难职工子女,同等条件优先资助。

三、资金筹措和资助方式。

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多渠道、多形式筹集助学资金,努力形成社会化助学的大格局。一是要充分利用政策,积极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落实相关的教育政策;二是要广泛联合社会力量,积极与县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联合,共同开展好“金秋爱心助学”活动;三是继续动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建立助学基金,单位资助款在5万元以上、个人资助款在2万元以上的可以建立冠名助学基金;四是基层工会可以从专项帮扶资金中拿出一部分进行资助;五是可协调银行贷款、贴息贷款或以无息信用借款等形式予以资助;六是利用帮扶体系,发动党员干部采取对口资助、团体包干等办法资助。

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内部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自行资助;效益好的单位除资助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对象以外,还要主动资助其他单位的困难职工子女;有助学意愿的单位和个人无资助对象的,由县帮扶领导小组提供资助对象并协调资助。筹资和资助标准参照往年情况,原则上一个单位筹措3000元资助一个困难学生。也可根据今年本单位实际适当提高资助标准。

四、资助程序。

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持户口本、身份证、学校证明和录取通知书,以及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享受低保的同时附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向其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经单位对拟资助对象审核同意并公示后,填写《20“金秋爱心助学”资助学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报县帮扶办核实、审查,由县帮扶办审核确定后发放助学资金。

凡有以下3种情况不予资助:

(一)申报内容填写不实或与证明材料内容不符合者;。

(二)涂改证明材料和伪造证明者;。

(一)申请表及规定的证明缺项者。

五、时间安排。

7月初为组织动员、协调、制定方案阶段,同时开始宣传发动、募集资金、了解特困职工子女就学情况;7月28日前由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上报资金筹集情况和计划资助人数;8月3日开始为调查核实、确定资助对象阶段。按照高招录取进度,同步开展入户调查工作,确定资助人员名单,并于8月15日前上报县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下旬全县举行“金秋爱心助学”活动启动仪式,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同时全面开展资助活动;8月31日活动结束。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金秋爱心助学”活动由县帮扶援助职工活动领导小组牵头,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助学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不断推动这项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团委、妇联、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部门要加强与工会组织的联系和沟通,避免重复资助,扩大资助范围。要按照“五清”的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同时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检查和督促,确保这项“民心工程”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今年的助学活动重点照顾政府救助覆盖不到和政府政策已经覆盖但生活仍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各单位要把助学与就业相结合,党政主导与动员社会助学相结合,资金助学与落实助学政策相结合,做到拾遗补缺。同时要建立健全资助困难职工子女上学的档案管理系统,跟踪帮扶,真正为困难职工家庭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

(三)认真排查,严格管理。要通过扎实细致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健全资助困难职工子女上学的档案管理系统。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调查,逐步走访,选出确实需要求助的对象。并在醒目位置对资助名单进行公示,避免遗漏和重复救助现象的发生。县帮扶办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违规资助全程接受举报。

(四)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联系各新闻媒体,全方位报道今年助学活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对于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及时报到县帮扶办。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金秋爱心助学”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和培育全社会都来关心和帮助特困职工子女上学的浓厚氛围。

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务于9月1日前将助学活动情况统计报表和总结材料一并报县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

奖学助学方案篇十三

尊敬的院领导:

你们好!

我叫xxx,是机械工程学院机自xxx班学生。在老师和同学的帮助下,我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这次评选山推奖学金,我特此提出申请,希望获得此项殊荣。在这,我汇报一下过去一年的学习生活情况。

据我所知,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生产、销售系列推土机及道路机械等工程机械主机及其零部件产品的国家大型一类骨干企业,中国机械工业效益百强企业,山东省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山东省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这样的大公司能够支持我们学生学习生活,是我们的荣幸。

我是一个农村的学生,从小就知道家里经济困难,所以立志要好好学习,改变家里的生活状况。父亲患有哮喘病,常年吃药,劳动力弱。家里的农活都靠母亲一年来干。到了大学,我努力学习,希望减轻父母负担。我也感谢学校对我的关怀和帮助。

在大学,知识对学生是最重要的。课上,我始终保持认真的学习态度。课下积极完成作业。我担任过课代表,帮助同学与老师的及时沟通。我在班里学习很刻苦,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如理论力学94分,材料力学99分,机械原理94分,电工学99分,各科成绩均分89.72分。大二时通过了英语四级,自学通过了计算机二级,获得周培源全国大学生力学竞赛(山西赛区)三等奖。通过这些活动,丰富课余生活。

大一时,我就向学校提交了入党申请书,并完成党课学习,顺利结业。今年被评为入党积极分子。我希望早一天能得到党组织的认可,成为一名中共党员。在宿舍,我团结舍友,和大家一起把宿舍当家。大家积极打扫宿舍卫生,互相帮助学习。为此,我们宿舍被为过“良学风宿舍”。

过去说明不了什么,只能激励我更加努力学习。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会更加努力,珍惜校园美好时光。在此,我再次向学院提出参评申请山推奖学金,望批准。同时,我感谢领导、老师和同学对我的帮助与关怀!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奖学助学方案篇十四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成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局倡导对贫困学生开展“一对一捐资助学献爱心”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建立长效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培养干部职工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奉献精神,牢固为民意识,增强团结、友爱、互助观念,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思想品质,树立××队伍崇高形象。

为切实加强助学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得到有条不紊的顺利实施,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助学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政治部,由×××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的各项事宜。

1、助学活动以本单位统一组织,以个人对口资助进行开展。

3、助学费用的固定标准:承担所扶持小学生每学期报名所用部分学杂费„元;中学生每学期报名所用部分学杂费„元。参加助学活动的人员,在每学期开学前将资助学杂费交到政治部,由政治部统一送达被扶持学生所在学校或以其它方式送达。

4、其它资助活动:局机关每学期对的扶持学生时适开展1~2次集体慰问活动,由参加助学活动的人员共同承担活动费,每次活动人均承担费用不应超过××元。其它时间,由个人根据实际需要自由发展。

5、资助时限:扶持资助到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因个人外调或其它原因确实产生困难的,由组织安排后来人继续扶持。

奖学助学方案篇十五

尊敬的校领导:

我是软件测试专业就读的xxx。我来自于一个不慎发达的城镇,家里有四口人,我和姐姐同时上大学,靠父母做些小买卖,家里收入微薄。家庭的重担压的父母腰都弯了,脸上布满了皱纹,父母为供我和姐姐上学,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节衣缩食,含辛茹苦,呕心沥血,生活的压力使得父母双鬓班白。知道自己大学学习机会的来之不易,所以在学校里我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时时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并妥善处理好学习和生活两者之间的关系,努力做到全面发展,不辜负父母的期望和学院领导及老师的帮助。我深知学生在学习上始终应以学业为主,所以我在入学第一天我就从未放松对本专业知识的学习。在课堂上始终保持端正、谦虚的学习态度,积极配合老师教学,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课下虚心向同学请教,认真预习及完成老师所留的作业。通过不懈的努力我的成绩逐步的得到提高。与此同时自觉扩展自己各方面的知识,课外长期坚持自学,在空余时间里经常在图书馆或通过上网的方式查阅资料来充实自己,及时补充课堂知识的不足,通过这些拓宽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知识。在生活上,我朴素节俭,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尊敬师长,并在平时积极和同学交流沟通、融洽和睦地相处。大学的学习生活,是我人生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阶段,在这期间,我不与同学比吃穿,只比在大学学到了什么、学到了多少,在各个方面都获得了巨大的进步,综合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通过工作时与别人的互动、交流也使我的.性格变得开朗多了,提高了我与人交往、为人处世的能力。

大家自从得知我的经济情况后,无论是在生活上还是在学习上都给予了我莫大的关心和帮助,可以说在我人生的困顿时刻,是集体让我感受到了如亲人般的温暖,我非常感谢老师和同学们对我的帮助!

我曾经无比渴望能够考到大城市,看看外面世界的精彩,现在我做到了,可是在郑州这样的城市,就必须得承受很高的物价。每每自己乱花了一块钱,我总会十分自责,想到在家时,父母常常会为几毛钱和商贩或商贩争论半天,我曾经觉得很没面子,其实那是我不懂父母的钱赚的多么不容易。

可是自从今年年初,物价飞涨,我突然发现曾经饿肚子的时候那种无助甚至是绝望的感觉又死灰复燃了。虽然上个学期我以俭朴的作风能勉强应付,但是在飞涨的物价面前对保持我的生活水平来说已经是无济于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日。

奖学助学方案篇十六

尊敬的老师:

你们好!

我是新闻系19级学生___,甘肃酒泉人,

因地处西部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干燥寒冷,降水奇缺,云山渺远,大漠苍苍,沙砾侵天涯,蜃屋映孤峰,故经济萧条,发展落后。地处高原,信息闭塞,民风纯朴,信仰崇高。民多勤劳,品行温顺。我家有薄田几亩,主营粮食作物,因近年来农作物物美价廉,故收益欠佳。今年久旱,收成更是大减。

家人四口,父亲年事已高,耳背眼花,体力渐衰,诸事行动多有不便。本应享天伦之乐,却仍为余奔波,操劳农活。母亲患疾多年,常年疼痛难忍,近来颈椎疼痛,手臂发麻,且胃口不佳,进餐日少,亦不辞辛苦,勤俭持家。余每次回家,多见手脸粗糙,裂口如松皮,额头亦平添许多皱纹,眼眶深陷,青丝脱落。常感母亲持家,实为不易。

余读大学,学费皆为贷款。平时生活费,亦多有亲友帮衬。入学三年,从事多种勤工俭学活动,力求通过一己之力,减轻家庭负担。做人处事,端正态度,勤奋刻苦,锐意进取,学习成绩也逐年上涨。闲时博览群书,经史子集,亦有涉猎。先后发表论文多篇,学术略有成果。此外,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成果丰硕。起初赴春华搞农村调研,参与新农村建设;后由团市委介绍加入长沙市勤工俭学志愿者协会,从事宣传、策划等多项活动;大二暑假,通过自身努力,进入联合利华带薪实习;寒假,为提升专业技能,进酒泉电视台实习;大三暑假,有幸进入《人民日报》实习,与党报亲密接触,聆听党的教导,在人生观、价值观方面均有较大幅度提高;通过撰写重点稿件,进一步加强了新闻人员的使命感和相关专业技能。

在校期间,注重思想修养,信仰崇高,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及时学习党的新理论,新思想,顺利完成党校学习毕业。关心时政,关注国内外重大新闻事件。积极参加社团活动,锻炼自身综合素质。兴趣广泛,琴棋书画,略有研究;体育运动,积极参加。注重人际关系发展,多交往良师益友。

现已大四,毕业在即。在关注就业同时,亦不曾放松读书习文。有意读研,却苦于经济压力,吾非无志,但求脚踏实地。想如今就业形式何等严峻,只待自食其力,方能安心读书。今日得益于国家恩惠,明日定当饮水思源,报效祖国。奋发图强,不求闻达于诸侯,竭尽全力,只愿救民于困窘。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0967494.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