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农合承诺书(优秀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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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新农合承诺书(优秀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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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成果和不足,从而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总结应该客观完整地反映所总结的内容。以下是学界对于社会制度的批判和改革建议,希望促进社会进步。

新农合承诺书篇一

作为农资经营者,为维护我县农资市场秩序,要认真做好农资经营工作,自愿接受社会与广大农民的监督,让农民满意、政府放心。在农资产品质量、计量、价格、服务等方面,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加强自律,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台帐。

二、经营活动诚信守法,不经营假、劣农资产品;经营的种子、农药等农资产品必须备案,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不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未经审定、审批、登记和淘汰、过期的农资产品。

三、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加强对经销农资商品的科技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引导农民安全使用农资,并提供规范服务。

四、保证农资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产品明码标价,如发生质量纠纷,经营者要积极深入农资产品使用地点进行调查,协商解决,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公开进货渠道,自觉接受农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积极配合、支持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发现违法行为自觉举报。

如违反以上条款,而造成不良后果和给农民经济造成损失的,愿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签名:

监督单位:

年 月 日

新农合承诺书篇二

根据市组织部、农工部文件安排,我局今年包村帮扶点为xx,新农村建设帮扶点是xx。为搞好包村帮扶和新农村建设工作,我局领导重视,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做了大量细致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果。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年初我局成立了包村帮扶及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xx同志为工作队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深入一线扎实工作。

我局驻村干部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农户,了解民情民意,通过调查了解,与村干部反复讨论研究,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帮扶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确定帮扶项目、帮扶目标和帮扶措施。局长xx也多次亲临村组,现场办公,指导村组工作。据统计,xx、xx分别到村活动次数为5、20、次,xx同志到村蹲点100天,大大超过市组织部和农工部要求。

三、切实帮扶注重实效。

围绕“发展农村经济,解决村民生活困难,提高村民生活水平,创建和谐稳定社会氛围”这个目标,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协助村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将村班子打造成一个有活力、有战斗力、有凝聚力、能带领群众致富的团队;()二是协助村委会建章立制,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三是逐步改善村委会办公条件;四是协助村委**清该村中、长期经济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规划。

xx小组有住户xx户,村民xx人,为搞好该村民小组新农村建设工作,在我局和xx村领导的指导下,该村民小组成立了党小组、村民理事会等组织。该组一年来修水泥路xxm;改房xx幢,拆除猪栏xx余间计xxm2;修水沟xxm,太阳能用户xx户,家家使用上了洁净自来水,该小组绿化美化均达标,共投入资金xx余万元。

新农合承诺书篇三

我们是者桑乡百恩村委会村渭迷村小组的全体群众,本村地处边远山区,由于交通、通讯以及村内各项基础设施落后,加上群众意识的淡薄,本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一直非常落后。现在,我们全村群众向各级各部门反映并强烈要求将我村列为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项目村给予扶持,彻底解决我村群众的贫穷落后面貌,我们同时作出以下承诺:

一、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占用的土地问题,由我们村集体内部自行协调处理好,坚决不给乡政府和上级各部门增添麻烦,在一个星期内解决好并将情况上报乡政府及有关部门。

二、关于那山至渭迷的进村道路占用(淹埋)土地问题,由我们村集体内部自行协调处理好,坚决不给乡政府和上级各部门增添麻烦;修通后我们承诺组织群众积极投工投劳对部分危险路段进行维护,保证工程建设所需材料的运输不受阻。

三、为实施好新农村建设工作,我们承诺在乡工作组的指导下,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议事小组,负责统一全村群众的思想,动员发动一切力量积极投工投劳,共同商议和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同时,村干部和议事小组成员也承诺在工作中不得计较个人得失,甚至要奉献出数倍的精力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

四、如能让我们村子实现新农村建设项目村的愿望,我们全村承诺在实施项目建设中,积极主动地参与各项建设,配合并支持工作组和施工队开展工作,不阻挠和威胁施工人员并保证其人生、财产的.安全,还尽可能地为工作组和施工队提供方便(包括住宿、用水、用电等各个方面的问题)。

五、在实施新农村建设中,我们承诺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划和安排,积极投工投劳、献工献料,努力参与公益事业及公共道路等内容的建设,一定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内容,决不影响全乡的工作和不辜负各级领导对我们村的关心和大力援助。

村小组干部(签名):

各农户户主(签名):

新农合承诺书篇四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我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

善保管;

七、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市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杞县益民医院。

为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根据县卫生局统一要求,卫生室全体工作人员做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记录一致;

9、严格执行新农合即时报销制度。让领款人签字确认报销情况,同时发放报销凭证;

10、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无其他新农合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我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以下。

违诺责任:

7、如存在截留医疗证现象,自愿接受上缴违约金500元-5000元的处理;

如我卫生室或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多种违规行为上缴违约金达5000元或5000元以上,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处理(如:限期整改、暂停单位新农合定点资格和暂停工作人员执业资格、撤销新农合定点资格、注销单位执业许可证和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解除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卫生室张贴公示,另外两份分别报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和县新农合办公室备案。

承诺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摁手印):

工作人员(签字、摁手印):

承诺时间:

1、严格遵守《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开制,一日清单制。

2、严格执行国家医疗项目和药品收费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阶梯式用药。严格掌握参合患者的入、出院指征,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3、认真贯彻落实《宝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对前来我院就诊的参合患者,主动、热情接受对其病情的询问、政策的咨询和医疗费用的查询。做到耐心解答,服务周到。

4、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病历、处方书写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参合患者复印医疗文书提供方便。同时加强与参合患者的沟通,对患者住院期间的病情、需做的各项检查、采取的治疗措施及因病情需要应用《目录》以外的药品,均做到及时告知。使患者在住院期间对疾病诊疗的全过程充分了解与认可。

5、我院对新农合参保患者实施出院结算、审核、垫付一条龙服务。

宝清县人民医院篇四:新农合管理规定的承诺书。

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七、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县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上级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篇五:2011年新农合承诺书。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利润,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合管办相关监管文件精神我院新农合领导小组特制定服务承诺如下: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参合农民次均住院费用上涨不能超过当年参合农民在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次均费用的8%,总费用可报比例达80%以上。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项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河南省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住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并及时提供农村信用社帐号。

7、严格执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目录外用药不超过5%。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

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9、按规定及时向参合农民提供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为。

在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手续并及时把补偿金转入患者帐户,同时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对住院病人的住院情况在24小时内上传市合管办。

10、不允许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

11、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学习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

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1、凡被发现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5倍。

处罚计费人员,凡被县合管办组织人员抽查有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10倍处罚计费人员;被发现一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及不合理收费,每次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3倍处罚相关人员;参合农民次均住院费用上涨超过当年参合农民在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次均费用8%以上的,每上升1%予以800元罚款。

药费发票的,按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假医药费发票金额的6倍处罚医生和相关人员。

3、严禁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发现一次按所发生费用的3-5倍处罚。

4、发现已报帐的参合农民无病历(留观病历无效),每少一份病历处对经治医生处以600元罚款,参合住院病人入院8小时未完成首次病志,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200元罚款,24小时未完成入院记录,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300元罚款;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病程记录,在床住院病人无每日清单,每少一日清单处罚护士100元。

5、未实行住院参合农民实名查验的和已提供的住院实名查验单及出院证有。

涂改的或与身份不相符的,各按每人次200元处罚医生。

6、治疗过程中,单个病人不合理用药或目录外用药超过5%,超过部分由。

医生负责。

7、未及时向参合住院病人提供全部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资料,导致农民回。

头索取资料,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未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按每次200元处罚报账人员。

8、发现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按代办代领资。

金金额2倍处罚。

9、按时公示住院补助,如未公布发现一次按每次100元予以处罚。

10、医务人员帮助参合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行为,按6倍处罚相关责任。

人,并报县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11、出现上述问题,情节严重或医疗质量差导致群众意见特别大的,扣除。

年终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停岗处理。

有效期为:二0一二年元月一日至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新农合承诺书篇五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通许民康中医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5、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7、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10、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通许民康中医院

2015.2.18

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七、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县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上级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1、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三公开”,严格按照上级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手册、医疗服务价格等,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门诊登记、处方书写的真实性、规范性,门诊带药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

3、 参合患者就诊实现就诊即报制度,

4、严格执行《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文件,门诊用药严格按照《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执行,医疗项目严格按照《河北省新农合诊疗项目补偿规定》中规定的诊疗范围执行。

5、主动接受新农合病人对医疗费用的查询和政策咨询。

定点医疗机构 :

承 诺 人:

日 期:

1、 严格遵守《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开制,一日清单制。

2、 严格执行国家医疗项目和药品收费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阶梯式用药。严格掌握参合患者的入、出院指征,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3、 认真贯彻落实《宝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对前来我院就诊的参合患者,主动、热情接受对其病情的询问、政策的咨询和医疗费用的查询。做到耐心解答,服务周到。

4、 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病历、处方书写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参合患者复印医疗文书提供方便。同时加强与参合患者的沟通,对患者住院期间的病情、需做的各项检查、采取的治疗措施及因病情需要应用《目录》以外的药品,均做到及时告知。使患者在住院期间对疾病诊疗的全过程充分了解与认可。

5、 我院对新农合参保患者实施出院结算、审核、垫付一条龙服务。

宝清县人民医院

为切实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促进守法、规范、诚信、文明经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药品经营企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范》,落实环境优美、管理优良、质量安全、服务优质四个方面十三项要求,恪守“十二个不”承诺,深入开展“全省万店无假药”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国家测评组检查时不失分。

二、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销售处方药时,必须经执业药师或其他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销售。

三、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管理的相关规定,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发现购买异常等情况时,应立即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杜绝流弊事件发生。

四、严格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与管理,确保药品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自觉营造和维护良好的药品经营秩序。

企业名称:林芝恒康平价大药房

承诺人: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新农合承诺书篇六

镇赉县新农合管理中心:

为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根据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统一要求,村卫生室负责人员做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悬挂新农合宣传栏和药品公示栏,内容清晰,及时更新报销补助明细公示内容。

3、熟练掌握新农合程序操作步骤,严格执行新农合即时报销制度。让患者本人签字并确认报销情况,患者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

4、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报销药品一律零差价销售。

5、认真执行物价医疗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收取一般诊疗费,无分解收费、重复收费。做到同一患者当天报销不许超过15元。不许有故意套取一般诊疗费等违规行为。(如一本处方只有口服药品无静点药品等现象)。

6、严格审核参合患者身份,确保无冒名顶替报销现象,无截留、盗用借用他人医疗证套取新农合资金的现象。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补助明细、处方、合作医疗证及就诊日期等填写一致。要求报销时必须留有患者本人的身份证和医疗证报销页在一起的影像资料,以备卫生院监督检查。

8、严格执行处方管理条例,药品剂量合理,无假处方、大处方、虚开药品等违规行为,次均费用不超标准。

9、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承担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卫生室停止报销或取消定点资格等处理。

村卫生室:负责人:(签字)承诺时间:2016年1月1日。

新农合承诺书篇七

政策、规范及规定。

1、村卫生室诊疗项目收费标准须张贴在醒目处,并严格执行。

2、必须严格执行合疗公示制度。

3、加强新农合宣传,并积极配合村委会合疗筹资工作。

4、规范处方书写、门诊日志登记等医疗文书。

5、规范合疗报销程序,开具规范票据,坚持患者签字,并记录患者。

通信办法;建立和规范合疗登记和合疗补偿台账,并当日完成。

二、虚心接受卫生院关于村卫生室新农合业务的管理与监督。

1、各村卫生室新农合业务材料于当月26前上报至院合疗科,逾期。

将不予办理第一文库网,次月也不予补办。

2、各村卫生室新农合业务材料陈列规范整齐、顺手,卫生院合疗科。

将于当月25前进行当月工作督导检查。

3、卫生院合疗科将根据当月督导情况,可根据实际核减或扣除村卫。

生室申报补偿。合疗科在当月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现象,及时纠正、及时处理;对未及时改正的',或对合疗科的督导意见置之不理,仍我行我素的,将及时下达停止业务限期整改意见书,整改到位后提请卫生院验收合格后适时开通新农合业务。

4、卫生院在合疗补偿款下拨后及时通知村卫生室领取,请村卫生室。

务必在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办理。

新农合承诺书篇八

我们是者桑乡百恩村委会村渭迷村小组的全体群众,本村地处边远山区,由于交通、通讯以及村内各项基础设施落后,加上群众意识的淡薄,本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一直非常落后。现在,我们全村群众向各级各部门反映并强烈要求将我村列为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项目村给予扶持,彻底解决我村群众的贫穷落后面貌,我们同时作出以下承诺:

一、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占用的土地问题,由我们村集体内部自行协调处理好,坚决不给乡政府和上级各部门增添麻烦,在一个星期内解决好并将情况上报乡政府及有关部门。

二、关于那山至渭迷的进村道路占用(淹埋)土地问题,由我们村集体内部自行协调处理好,坚决不给乡政府和上级各部门增添麻烦;修通后我们承诺组织群众积极投工投劳对部分危险路段进行维护,保证工程建设所需材料的运输不受阻。

三、为实施好新农村建设工作,我们承诺在乡工作组的指导下,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议事小组,负责统一全村群众的思想,动员发动一切力量积极投工投劳,共同商议和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同时,村干部和议事小组成员也承诺在工作中不得计较个人得失,甚至要奉献出数倍的精力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

新农合承诺书篇九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我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

善保管;

七、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市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

其他

工作。

杞县益民医院

2015年11月

为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根据县卫生局统一要求,卫生室全体工作人员做如下承诺: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记录一致;

9、严格执行新农合即时报销制度。让领款人签字确认报销情况,同时发放报销凭证;

10、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无其他新农合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我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以下

违诺责任:

7、如存在截留医疗证现象,自愿接受上缴违约金500元-5000元的处理;

如我卫生室或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多种违规行为上缴违约金达5000元或5000元以上,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处理(如:限期整改、暂停单位新农合定点资格和暂停工作人员执业资格、撤销新农合定点资格、注销单位执业许可证和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解除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卫生室张贴公示,另外两份分别报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和县新农合办公室备案。

承诺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摁手印):

工作人员(签字、摁手印):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销售,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

安全

,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15年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各卫生院临床各科室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

7、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9、按规定及时向参合农民提供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为 在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手续,同时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

10、不允许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金。

11、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学习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 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1、凡被发现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5倍处罚计费人员,凡被县合管办组织人员抽查有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10倍处罚计费人员;被发现一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及不合理收费,每次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3倍处罚相关人员。

2、被发现有虚构病历、涂改病历、虚挂病床、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的,按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假医药费发票金额的5倍处罚医生和相关人员。

3、严禁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发现一次按所发生费用的3-5倍处罚。

4、发现已报帐的参合农民无病历(留观病历无效),每少一份病历处对经治医生处以1000元罚款,参合住院病人入院8小时未完成首次病志,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200元罚款,24小时未完成入院记录,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500元罚款;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病程记录,在床住院病人无每日清单,每少一日清单处罚护士100元。

5、未实行住院参合农民实名查验的和已提供的住院实名查验单及出院证有涂改的或与身份不相符的,各按每人次500元处罚医生。

6、治疗过程中,单个病人不合理用药或目录外用药超过5%,超过部分由医生负责。

7、未及时向参合住院病人提供全部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资料,导致农民回头索取资料,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未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按每次300元处罚报账人员。

8、发现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按代办代领资金金额2倍处罚。

9、按时公示住院补助,如未公布发现一次按每次100元予以处罚。

10、医务人员帮助参合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行为,按5倍处罚相关责任人,并报县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11、出现上述问题,情节严重或医疗质量差导致群众意见特别大的,扣除年终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停岗处理。

有效期为:二0一四年元月一日至二十二月三十一日。

卫生所(室):                 承诺人:

二零一三年元月一日

1、 严格遵守《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开制,一日清单制。

2、 严格执行国家医疗项目和药品收费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阶梯式用药。严格掌握参合患者的入、出院指征,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3、 认真贯彻落实《宝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对前来我院就诊的参合患者,主动、热情接受对其病情的询问、政策的咨询和医疗费用的查询。做到耐心解答,服务周到。

4、 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病历、处方书写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参合患者复印医疗文书提供方便。同时加强与参合患者的沟通,对患者住院期间的病情、需做的各项检查、采取的治疗措施及因病情需要应用《目录》以外的药品,均做到及时告知。使患者在住院期间对疾病诊疗的全过程充分了解与认可。

5、 我院对新农合参保患者实施出院结算、审核、垫付一条龙服务。

宝清县人民医院

为加快构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和增进农村居民身体健康,服务群众,方便于民,特作服务承诺如下:

一、 优质服务。接待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做到“一张微笑脸相迎,一杯热茶相敬,一声问候相送”。

二、 规范基金筹措,维护群众权益。新型农村合作基金实行个人缴费20.00元,中央、省、市、县补助80.00元。做到收费有据,标准透明,以镇村组为单位编制花名册,做好台处方帐、参合表、医疗证等相关手续。参合群众享有在定点服务机构择优就医、医药费报销和知情、监督的权利。

三、 严格报销标准,加强基金管理。合作医疗基金由县统筹,专款专用,严格审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使用坚持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补大又补小,县镇村三级核实,不徇私舞弊。

四、 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依法办事,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对各种审核手续实行一次性告知,做到“咨询解答快、办事手续快、联络协调快、处理问题快”对新农合处方笺,发票,补偿登记表,报表等方面的审核实行当月上报、审核、决不拖欠。

五、 树好形象。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六、 履职尽责。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和新农合相关制

度规定,认真履职尽责。

七、 接受监督。实行镇、村两级补偿登记表张榜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力度,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新农合承诺书篇十

自然村理事会: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的恩情,是对我们农民朋友的厚爱和关心,如果我村有幸被选定为新农村建设自然村,本人携全体家人积极拥护并参与我村开展新农村建设,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积极参与商讨新农村建设各项重大决策,对村民会和理事会作出的决议坚决支持,并带头执行。

二、围绕本村的优势产业,积极参与到产业发展的有关环节,为本村发展的“一村一品”产业作出最大贡献。

三、

积极参与到村容村貌整治建设中,按照时间、按要求完成自家建设项目。

3、接通自来水;

4、建好三格式化粪池卫生水冲厕;

5、入户路硬化;

6、房前屋后空地栽果树或阔叶树;

7、按理事会决议积极参与公益项目建设筹资投劳;

8、爱护公共设施,如果我家人损坏公共设施照价赔偿,爱护环境卫生,不乱扔乱倒垃圾。

四、带头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带头移风易俗,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非法活动,做一个讲文明、守信用、有道德的模范公民。

为体现诚意,本人自愿向理事会交纳保证金元,如本户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自家改建项目,且理事会已向村民公开财务收支情况,理事会有权没收保证金用于公益项目建设。

承诺人:

2012年月日。

新农合承诺书篇十一

为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根据县卫生局统一要求,卫生室全体工作人员做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记录一致;

9、严格执行新农合即时报销制度。让领款人签字确认报销情况,同时发放报销凭证;

10、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无其他新农合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我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以下违诺责任:

7、如存在截留医疗证现象,自愿接受上缴违约金500元-5000元的处理;

如我卫生室或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多种违规行为上缴违约金达5000元或5000元以上,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处理(如:限期整改、暂停单位新农合定点资格和暂停工作人员执业资格、撤销新农合定点资格、注销单位执业许可证和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解除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卫生室张贴公示,另外两份分别报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和县新农合办公室备案。

新农合承诺书篇十二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我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七、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市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新农合承诺书篇十三

一、按照“五个好”标准,切实抓好五街村的村级组织建设。

(一)引导村“两委”干部和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根据州、县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村“两委”干部和全体党员的综合素质,加强村“两委”干部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在巩固村“两委”班子并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注重团支部、妇代会、调委会等村级组织建设,发挥这些群团组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二)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党员的教育与管理,按程序培养和发展新党员,不断增添党的新鲜血液,有计划地培养村级后备干部。

(三)结合五街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举办实用科学技术培训班,逐步提高农民群众科学技术水平,增加科技含量,引导农民群众主动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增收、农民增收。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搞好建章立制,突出抓好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切实减轻农民不合理的负担。

(五)配合镇政府认真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高育龄夫妇少生、优生、快富意识,促进全村计划生育工作保类进位。

神文明的新风尚,保持安定、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

二、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村“两委”办公场所的改善及村级文体活动场所建设。

三、认真抓好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员自身建设。工作队员要制定学习、工作制度,提高对村级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村级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工作任务,保证工作时间和精力,加强调查研究,积极争取项目及资金;为扶贫村排忧解难,做好服务工作。

承诺单位:人民法院院领导:

受帮扶村:镇五街村村领导:

20年4月27日。

新农合承诺书篇十四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我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七、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市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杞县益民医院

2015年11月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销售,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15年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各卫生院临床各科室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

7、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9、按规定及时向参合农民提供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为 在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手续,同时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

10、不允许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金。

11、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学习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 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1、凡被发现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5倍处罚计费人员,凡被县合管办组织人员抽查有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10倍处罚计费人员;被发现一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及不合理收费,每次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3倍处罚相关人员。

2、被发现有虚构病历、涂改病历、虚挂病床、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的,按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假医药费发票金额的5倍处罚医生和相关人员。

3、严禁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发现一次按所发生费用的3-5倍处罚。

4、发现已报帐的参合农民无病历(留观病历无效),每少一份病历处对经治医生处以1000元罚款,参合住院病人入院8小时未完成首次病志,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200元罚款,24小时未完成入院记录,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500元罚款;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病程记录,在床住院病人无每日清单,每少一日清单处罚护士100元。

5、未实行住院参合农民实名查验的和已提供的住院实名查验单及出院证有涂改的'或与身份不相符的,各按每人次500元处罚医生。

6、治疗过程中,单个病人不合理用药或目录外用药超过5%,超过部分由医生负责。

7、未及时向参合住院病人提供全部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资料,导致农民回头索取资料,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未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按每次300元处罚报账人员。

8、发现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按代办代领资金金额2倍处罚。

9、按时公示住院补助,如未公布发现一次按每次100元予以处罚。

10、医务人员帮助参合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行为,按5倍处罚相关责任人,并报县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11、出现上述问题,情节严重或医疗质量差导致群众意见特别大的,扣除年终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停岗处理。

有效期为:二0一四年元月一日至二十二月三十一日。

卫生所(室):                 承诺人:

二零一三年元月一日

为了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好,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经我院研究决定,制定我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承诺书,条款如下:

一、医疗费用减免承诺

1、对符合报销的参合新型农村合作农牧民患者,其床位费、陪护费、治疗费、检验费、心电图、b超、脑电图、摄片、透视检查费减免5%。

2、关于收取住院起付费,在危、急、重的参合新型农村合作的农牧民患者,可采取先收住后缴费的原则,使参合新型农村合作的农牧民患者受到便捷的服务。

二、医疗服务承诺承诺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3、在医疗活动中,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规范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4、对急、危重患者实行免费接住院,使参合农民享受到便捷的服务。

5、不进行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违规开单提成;

6、患者可持参加检验质控的二级以上医院的临床检验结果就医,避免重复检验

7、严格执行“一日清单制”,自觉接受患者查询、监督,认真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8、诚信服务,文明行医,热情接诊,礼貌待人,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9、虚心接受并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一经查实,依据上级和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阿克苏市中医院

2015年1月6日

1、 严格遵守《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开制,一日清单制。

2、 严格执行国家医疗项目和药品收费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阶梯式用药。严格掌握参合患者的入、出院指征,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3、 认真贯彻落实《宝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对前来我院就诊的参合患者,主动、热情接受对其病情的询问、政策的咨询和医疗费用的查询。做到耐心解答,服务周到。

4、 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病历、处方书写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参合患者复印医疗文书提供方便。同时加强与参合患者的沟通,对患者住院期间的病情、需做的各项检查、采取的治疗措施及因病情需要应用《目录》以外的药品,均做到及时告知。使患者在住院期间对疾病诊疗的全过程充分了解与认可。

5、 我院对新农合参保患者实施出院结算、审核、垫付一条龙服务。

宝清县人民医院

为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朋友提供医疗服务,我院特向全省参合农民朋友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心全意为参合病人服务的宗旨,做到礼貌待患、文明行医、真诚服务。

二、在门诊导诊台设专人接待参合患者,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安全的服务。

三、免费培训,提高县、乡级医疗技术水平。对县乡级临床医师、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有计划地进行免费培训指导以及进修学习安排。

四、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五、在医院醒目位置公开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

六、严格执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服务规定用药和检查,确因病情需要特殊检查或超出范围用药,应征得患者同意并签定协议书。

新农合承诺书篇十五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我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七、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市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

其他

工作。

杞县益民医院

2015年11月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销售,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

安全

,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15年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各卫生院临床各科室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

7、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9、按规定及时向参合农民提供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为 在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手续,同时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

10、不允许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金。

11、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

学习

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 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1、凡被发现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5倍处罚计费人员,凡被县合管办组织人员抽查有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10倍处罚计费人员;被发现一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及不合理收费,每次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3倍处罚相关人员。

2、被发现有虚构病历、涂改病历、虚挂病床、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的,按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假医药费发票金额的5倍处罚医生和相关人员。

3、严禁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发现一次按所发生费用的3-5倍处罚。

4、发现已报帐的参合农民无病历(留观病历无效),每少一份病历处对经治医生处以1000元罚款,参合住院病人入院8小时未完成首次病志,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200元罚款,24小时未完成入院记录,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500元罚款;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病程记录,在床住院病人无每日清单,每少一日清单处罚护士100元。

5、未实行住院参合农民实名查验的和已提供的住院实名查验单及出院证有涂改的或与身份不相符的,各按每人次500元处罚医生。

6、治疗过程中,单个病人不合理用药或目录外用药超过5%,超过部分由医生负责。

7、未及时向参合住院病人提供全部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资料,导致农民回头索取资料,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未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按每次300元处罚报账人员。

8、发现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按代办代领资金金额2倍处罚。

9、按时公示住院补助,如未公布发现一次按每次100元予以处罚。

10、医务人员帮助参合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行为,按5倍处罚相关责任人,并报县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11、出现上述问题,情节严重或医疗质量差导致群众意见特别大的,扣除年终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停岗处理。

有效期为:二0一四年元月一日至二十二月三十一日。

卫生所(室): 承诺人:

二零一三年元月一日

为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根据县卫生局统一要求,卫生室全体工作人员做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记录一致;

9、严格执行新农合即时报销制度。让领款人签字确认报销情况,同时发放报销凭证;

10、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无其他新农合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我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以下

违诺责任:

7、如存在截留医疗证现象,自愿接受上缴违约金500元-5000元的处理;

如我卫生室或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多种违规行为上缴违约金达5000元或5000元以上,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处理(如:限期整改、暂停单位新农合定点资格和暂停工作人员执业资格、撤销新农合定点资格、注销单位执业许可证和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解除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卫生室张贴公示,另外两份分别报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和县新农合办公室备案。

承诺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摁手印):

工作人员(签字、摁手印):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1、 严格遵守《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开制,一日清单制。

2、 严格执行国家医疗项目和药品收费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阶梯式用药。严格掌握参合患者的入、出院指征,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3、 认真贯彻落实《宝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对前来我院就诊的参合患者,主动、热情接受对其病情的询问、政策的咨询和医疗费用的查询。做到耐心解答,服务周到。

4、 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病历、处方书写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参合患者复印医疗文书提供方便。同时加强与参合患者的沟通,对患者住院期间的病情、需做的各项检查、采取的治疗措施及因病情需要应用《目录》以外的药品,均做到及时告知。使患者在住院期间对疾病诊疗的全过程充分了解与认可。

5、 我院对新农合参保患者实施出院结算、审核、垫付一条龙服务。

宝清县人民医院

为了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好,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经我院研究决定,制定我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承诺书,条款如下:

一、医疗费用减免承诺

1、对符合报销的参合新型农村合作农牧民患者,其床位费、陪护费、治疗费、检验费、心电图、b超、脑电图、摄片、透视检查费减免5%。

2、

关于

收取住院起付费,在危、急、重的参合新型农村合作的农牧民患者,可采取先收住后缴费的原则,使参合新型农村合作的农牧民患者受到便捷的服务。

二、医疗服务承诺承诺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3、在医疗活动中,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规范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4、对急、危重患者实行免费接住院,使参合农民享受到便捷的服务。

5、不进行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违规开单提成;

6、患者可持参加检验质控的二级以上医院的临床检验结果就医,避免重复检验

7、严格执行“一日清单制”,自觉接受患者查询、监督,认真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8、诚信服务,文明行医,热情接诊,礼貌待人,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9、虚心接受并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一经查实,依据上级和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阿克苏市中医院

2015年1月6日

新农合承诺书篇十六

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七、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县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上级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

其他

工作。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通许民康中医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5、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7、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9、定期向上级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10、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通许民康中医院

2015.2.18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销售,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

安全

,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15年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各卫生院临床各科室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

7、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9、按规定及时向参合农民提供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为 在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手续,同时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

10、不允许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金。

11、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

学习

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 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1、凡被发现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5倍处罚计费人员,凡被县合管办组织人员抽查有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10倍处罚计费人员;被发现一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及不合理收费,每次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3倍处罚相关人员。

2、被发现有虚构病历、涂改病历、虚挂病床、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的,按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假医药费发票金额的5倍处罚医生和相关人员。

3、严禁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发现一次按所发生费用的3-5倍处罚。

4、发现已报帐的参合农民无病历(留观病历无效),每少一份病历处对经治医生处以1000元罚款,参合住院病人入院8小时未完成首次病志,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200元罚款,24小时未完成入院记录,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500元罚款;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病程记录,在床住院病人无每日清单,每少一日清单处罚护士100元。

5、未实行住院参合农民实名查验的和已提供的住院实名查验单及出院证有涂改的或与身份不相符的,各按每人次500元处罚医生。

6、治疗过程中,单个病人不合理用药或目录外用药超过5%,超过部分由医生负责。

7、未及时向参合住院病人提供全部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资料,导致农民回头索取资料,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未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按每次300元处罚报账人员。

8、发现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按代办代领资金金额2倍处罚。

9、按时公示住院补助,如未公布发现一次按每次100元予以处罚。

10、医务人员帮助参合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行为,按5倍处罚相关责任人,并报县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11、出现上述问题,情节严重或医疗质量差导致群众意见特别大的,扣除年终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停岗处理。

有效期为:二0一四年元月一日至二十二月三十一日。

卫生所(室):                 承诺人:

二零一三年元月一日

1、 严格遵守《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开制,一日清单制。

2、 严格执行国家医疗项目和药品收费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阶梯式用药。严格掌握参合患者的入、出院指征,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3、 认真贯彻落实《宝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对前来我院就诊的参合患者,主动、热情接受对其病情的询问、政策的咨询和医疗费用的查询。做到耐心解答,服务周到。

4、 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病历、处方书写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参合患者复印医疗文书提供方便。同时加强与参合患者的沟通,对患者住院期间的病情、需做的各项检查、采取的治疗措施及因病情需要应用《目录》以外的药品,均做到及时告知。使患者在住院期间对疾病诊疗的全过程充分了解与认可。

5、 我院对新农合参保患者实施出院结算、审核、垫付一条龙服务。

宝清县人民医院

为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朋友提供医疗服务,我院特向全省参合农民朋友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心全意为参合病人服务的宗旨,做到礼貌待患、文明行医、真诚服务。

二、在门诊导诊台设专人接待参合患者,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安全的服务。

三、免费培训,提高县、乡级医疗技术水平。对县乡级临床医师、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有计划地进行免费培训指导以及进修学习安排。

四、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五、在医院醒目位置公开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

六、严格执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服务规定用药和检查,确因病情需要特殊检查或超出范围用药,应征得患者同意并签定协议书。

新农合承诺书篇十七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销售,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15年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各卫生院临床各科室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

7、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七、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县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上级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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