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矛盾排查工作方案大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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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矛盾排查工作方案大全(13篇)
时间:2023-11-12 04:02:23     小编:ZS文王

这个方案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资源投入,但是回报是可观的。制定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和利用各种资源,实现最大化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这是一个成功的方案,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

村矛盾排查工作方案篇一

按照区、盟两级综治委要求,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两会”精神,正确分析社会治安形势,重点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的治安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众性事件,进一步维护我乡的社会政治稳定,为党的顺利召开和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县委办发[2005]7号文件精神,乡综治委决定,今年第一季度在全乡集中开展一次治安混乱地区排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并针对当前突出的治安问题,结合各地实际,在3月份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打击和专项治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这次治安混乱地区排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要以党的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做好党的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和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确保全乡社会政治稳定,深入扎实地排查调处各类人民内部矛盾,集中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使全县重点地区的社会治安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治安混乱地区抽查,主要对象是乡、村办公所在地,繁华街区,学校及周力地区、企业及周边地区,车站、交通沿线,边境地段及公共复杂场所。各村要结合治安混乱地区排查集中组织开展打击专项活动。同时要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道路交通等重点整治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防止交通、火灾等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事故发生。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重点是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容易引起群体性上访或酿成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特别是企业转制兼并破产、职工下岗、失业、退休养老等方面涉及职工利益保护及生活保障问题(包括企业军转干部等方面人员);城市建设改造涉及征地、拆迁补偿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党在农村牧区各项政策的落实,特别是土地承包、草场、林水矿产纠纷等方面的问和矛盾;涉法案件引发的矛盾纠纷;在中央、自治区越级上访事伯;重访和上访老户反映的问题;可能进京滋事的“×××”人员和其他重点人员的情况。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巩固前一阶段严打整治斗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发的治安问题的排查力度。要以乡为单位、村委会为基础,以社、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要害部位为重点,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加强对党政关、广播电视、金融网点、爆炸物品和药品仓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和治安防护,加强道路交通专项重点整治和消防检查工作。防止发重大恶性事故。要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动员人民群众,认真摸排,分类统计并疏理排队,切实把治安混乱地区排查出来。

(二)要结合各地实际,集中开展打击和整治专项行动。对排查出来的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集中打击什么犯罪,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采取建立台帐、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责任到人等有效措施,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地区一个地区整治,整治一个巩固一个,防止出现反弹。要认真分析治安混乱的原因,查清工作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治安防范经常性工作机制,堵塞滋生和诱发犯罪的漏洞,巩固和扩大严打整治斗争的成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加大领导责任查究的力度,对工作不到位,基础工作薄弱,导致社会治安混乱和治安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应根据不同情况,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追究责任。

(三)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际方案,本着普遍排查,重在调处、治理的原则,做到村不漏社,机关单位不漏科室,厂矿企业不漏车间班组。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要逐件逐项登记造册。要在拉网式集中排查的基础上,确定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和部门负责制,属于哪个地区的矛盾纠纷,哪个地区的党委、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调处解决;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地区和部门之间相关联的矛盾纠纷要相互协调,共同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四)在党的召开前后,要尽最大可能避免发生进京和到自治区越级上访事件,坚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特别要高度重视堵塞铁中、公路、拦截列车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要制定和完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在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时,党政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按照工作预案,依法妥善处置,严防事态扩大。要慎用警力、警械和强制措施。

(五)各村综治办要做好本村治安混乱地区排查、集中整流器治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督促检查,乡综治委成员单位要督促本系统做好矛盾纠纷排调处工作,并于3月7日前将这次治安混乱地区排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上报乡综治办,乡综治委将纳入各村第一季度考核目标版权所有,并在适当时候派出督查组进行督查。

(六)各村要严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如发现责任不明、措施不力,存有疏漏等问题,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严重治安问题或发生重大可防性案件的地区、部门将予以严肃处理,以确保绝对安全。

村矛盾排查工作方案篇二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0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我镇群众非正常上访,及时有效地防止和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提高信访维稳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的指示精神,超前筹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广泛发动,竭力化解,强化管理,确保及时发现,妥善解决信访稳定问题,矛盾就地化解,人员就地稳定,在全镇形成群防共治,全员参与的大信访工作格局,确保“北京不去、本地不聚”,确保实现“六个坚决防止”目标,即坚决防止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暴恐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进京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个人极端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在全国有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坚决防止重特大公共安全事件。为高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源头预防、处理并解决信访问题为手段,强化责任落实及责任追究,努力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将越级上访人员控制在镇内,实现“两会”期间零赴京上访。

成立高城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组织领导领导和督促检查。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谢文琪。

第一副组长:潘海亮。

副 组 长:易秉芝。

成  员:朱俊刚、欧阳小兵、龙水云、龙双全、刘琦君张建军、许明、王茂生、刘根明、高美华、宋育波、陈秋根、潘伟昌、秦烺、施勇刚、镇综治办主任及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易秉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排查处理本地区、信访维稳工作事项,将各种矛盾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将本地区可能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将劝返人员及时接回当地进行教育、稳控、处置。

(一)突出抓好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对本辖区的不稳定因素立即进行一次全面集中排查,排查出来的重点矛盾纠纷问题要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限期解决到位。对重点人员,要落实专班,多对一帮扶,人盯人稳控。对已排查出重点问题、重点群体,各村、社区要将包案责任落实情况、调解处理情况报镇综治办。

(二)开展“两会”期间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工作。 各村委、单位要结合日常工作部署,争取把大多数重点信访问题化解在“两会”召开之前;一时不能解决到位的也要有进一步的稳控措施,确保这些突出问题不激化,不演变成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及进京非正常上访。

(三)制定教育稳控措施,盯死看牢重点对象。把信访维稳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曾经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信访老户、缠访闹访人员、上访组织挑头人员和新摸排出的重点上访人员和群体上。各村、单位对可能进行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人员,要逐人见面,逐人谈话,逐人解决问题,彻底打消其上访念头。对可能进行非正常上访的信访人员,要成立驻村干部、村干部、公安民警“三位一体”的帮教小组,加强思想和法制教育,逐人落实稳控措施。对重点信访群体,公安机关要密切注意动向,强化挑头人员稳控措施,及时打掉串联链条。要坚决实行镇、村干部对重点人员“一对一”方式盯死看牢,确保稳控在当地。对确认在当地失控或已经在进京途中的,要迅速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重点管控坚决消除隐患。切实抓紧开展严重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集中筛查,通过逐村、逐组、逐户的排查方式,搞清情况,摸清底数,逐一进行危险性评估并登记建档,重点做好高风险患者的信息甄别等工作,特别要重视对流动人口和人员密集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登记、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坚决防止其肇事肇祸。要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和对严重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入户随访,确保救治救助、服务管理及稳控措施的到位,消除一切隐患。

(五)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为及时化解涉稳问题和疏导劝返上访人员,根据上级要求及县、镇主要领导指示,各村、社区要相应成立疏导劝返应急工作组,明确带队领导和工作人员,一旦发生访情,各村、社区要在接通知后第一时间指派疏导劝返工作人员,迅速做好疏导和劝返。不给高城抹黑,全力维护“两会”期间良好秩序。

各村、社区务必充分认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维稳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防范、化解、稳控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本地本系统涉稳人员的稳控、劝返、接回和化解工作。对因工作不到位、劝返不尽职、稳控措施不落实或该解决的解决不到位,甚至激化矛盾造成影响的,镇党委、政府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促进维稳工作的落实。

对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当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以下处罚办法严肃追究责任。

1、凡发生赴京访的,所在村书记降为副职使用,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全镇通报批评并在大会上作检讨,镇党委书记约谈,上访对象由镇、村两级责任领导及责任干部负责接访,所有接访费用由所在村(社区)自行负责。

2、凡出现赴省访的,所在村书记及驻村领导干部在大会上作检讨,由镇、村两级责任领导及责任干部负责接访,所有接访费用由所在村(社区)负责。

3、凡发生赴市、县重复访或多次访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村矛盾排查工作方案篇三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工作进行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切实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宁夏师范学院、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各学校)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向校园扩散,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党委、政府应对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坚决阻断疫情进校园、确保师生不被感染”为目标,科学制定学校开学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学校顺利开学,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开学防控准备做到“四个到位”

1、摸底排查到位。

一要摸清滞留区外师生情况,实行信息化远端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排当前滞留区外的师生,摸清11个疫情重点地区滞留人数,摸清疫情非重点地区滞留人数,按教职工和学生分类登记,建立电子台帐。采取“人盯人”的方式,精准掌握每一名师生滞留地点、活动轨迹、健康状况等。实行动态监测,建立“日报告”制度,每日逐级上报人员流动信息。(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摸清全体师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案。对全市师生及其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进行一次大排查、大起底。重点做到“四个摸清”:摸清是否来自或滞留疫情较重地区;摸清是否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摸清是否有不适症状;摸清假期活动行踪。建立师生健康卡管理制度,每位师生每日填报健康状况和行踪,在此基础上,逐级汇总形成全市师生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监测。(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分类隔离到位。

一要设置独立集中隔离点。市、县(区)按照《集中医学观察管理规范要求》,分别设置独立集中隔离点,专门用于滞留区外返程师生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的集中隔离。工作人员从相应的公安、卫健、疾控、教育等部门抽调。(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二要严格落实分类隔离。按照市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重点人群和密切接触者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固防指办发〔2020〕4号)要求,对区外返固师生分类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各学校要第一时间向属地卫健部门报送返固师生信息。对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市、县(区)政府要组织接送到集中隔离点,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各学校要监督本人向所属社区、小区(村组)登记报到,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学校要随时掌握隔离人员身体状况,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3、物资储备到位。

要提早储备学校疫情防控所需防护物资,对紧缺的口罩,采取由属地政府供应、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购买、学生家长自筹、向社会募捐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市、县(区)要为所属学校提供必需的红外额温仪、消毒液,为师生规模达500名以上的学校安装热成像红外体温测量系统。各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学校安保、保洁等人员。(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4、重点场所消毒到位。

各学校要按照《全区学校(幼儿园)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卫生防护指南》要求,开学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扫除,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做好校舍室内空气、地面和物体表面等的消毒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开学后防疫做到“四个周密”

1、周密安排师生返程作息,实行“两错时两错峰”

一要实行滞留区外师生错峰返程。根据各地区疫情防控情况和滞留师生统计情况,市、县(区)教育体育局统筹指导所属学校师生返程计划,安排分类错峰返程:滞留区外教师待正式开学时间确定后提前15天返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待正式开学时间确定后,分期分批返程;中小学生根据疫情控制情况,按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要求,确定返程事宜;宁夏师范学院师生返校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对高校的统一规定。滞留在湖北省的师生根据疫情情况确定返程时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实行错时开学。实行高中(含中职)、初级中学、小学按间隔2-3天依次错时错级开学。幼儿园待小学开学后一周开学。宁夏师范学院开学时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四要实行错峰就餐。提供就餐的学校要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就餐方案,实行错峰就餐,统一餐具,统一配餐,单人单桌就餐。(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周密守护师生健康,落实“五项制度”

一要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制度。各学校要严格出入管理制度,在封闭管理期间,师生不得随意出入校门,上学、放学统一刷卡进出校门。如有学生患病等突发情况的,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出校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求,对全体师生员工每日最少进行两次体温检测(进校门时必须测体温)。(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落实疫情报告及应急处置制度。各学校要随时掌握师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等)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让其戴上医用口罩,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疾控中心和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报告,进行健康检查,并视情况及时安排到指定医院就诊。(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四要落实因病缺勤(课)登记和追踪报告制度。各学校每日要统计师生的出勤(到校)情况,并做好记录。对因病缺勤(课)师生要及时登记报告,指定专人负责,实行病因追踪。病愈后由学校领导和校医(保健教师)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共同研究认可后方可返校。不允许师生带病上班(课)。(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五要落实健康教育制度。各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开好健康教育课。同时,要通过新媒介宣传手段,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宣传疫情防控健康知识,确保师生知晓率达100%。要做好心理辅导和人文关怀,为师生提供心理干预和咨询。(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3、周密管控集体活动,做到“三个严禁”

一要严禁聚集性活动。各学校不得召开学生晨会、教职工大会、家长会,不得举办任何文体活动、学术讲座等聚集性活动,取消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教师不得进行集体教研活动、举办个人学术讲座,学生不得开展各种综合实践、社团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严禁师生串岗串班。教师上班期间实行签到坐班制,不得相互串岗串门;学生以班为单位管理,严禁串宿串班,不得扎堆聊天,不得成群结队、追逐打闹,出入教室、餐厅、宿舍门口时,不得拥挤推搡、聚集就餐。(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严禁校门口人员聚集。学生上下学出入校门口时,保持1.5米距离,有序出入。接送学生、幼儿的家长不得提前在校门口等候、停留,值班护送教师要指挥疏导学生及家长即接即走。保安人员要维持上下学时校门口秩序。不允许任何人员在校门口逗留聚集。对不服从学校管理人员指挥、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师生的,公安机关要及时果断处置。(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各县(区))。

4、周密管控重点场所,做到“三个严格”

一要严格食堂管理。各学校要规范食堂管理,实行“明厨亮灶”,严把材料进口关、食品加工操作关、从业人员体检关,落实食堂操作人员、采购人员、配送人员、检验人员佩戴口罩、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

二要严格住宿管理。实行宿舍封闭管理,建立出入人员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住宿生一旦入住,疫情期间不得回家,不得接受外来食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学生就寝后“零报告”制度,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日消毒两次。(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严格教学场所管理。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教室、办公场所、图书馆(室)、学术会堂、体育馆、计算机室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日消毒两次。对学生经常触摸的门把手、桌面、计算机(鼠标、键盘)等重点物品、部位要定期用酒精擦拭消毒,并建好消毒擦拭记录。对中午留校不回家的学生,在所在班级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1、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加强党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动担当尽责,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走在前,干在先,做表率。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属地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市、县(区)教育体育局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各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建立教育部门、学校、年级、班级、家长五级联动、协同高效的防控工作网络。(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建立医教协同体系。市、县(区)教育部门要与卫健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学校与属地医疗机构结对、校医与医务人员结对,医疗机构定期到学校指导防疫工作,协同开展疫情期间学生健康防护和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救治工作,共同落实防疫责任。(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健委、各县(区))。

3、建立家校联动体系。各学校要通过家委会、班级微信群、学校微信公众号、空中课堂等方式,协调家长做好学生健康卡填写、自我防护、心理干预疏导、在校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网信部门要加强涉校涉生疫情舆情监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核查处置和回应引导。(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指挥部舆情引导组、各县(区))。

4、建立交通保障体系。市、县(区)交通、运管等部门要统筹居民区、学校分布、错时上下学等因素合理调配运力,加密上下学时段的公交班次,科学制定学生乘车方案,开通或加密学校专线公交车次,加强师生乘车疏导,确保每趟公交车乘客率不超过50%。城市公交要严格落实消杀措施,做到一车一消毒,一趟一通风。(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社会管控组、交通管控组、各县(区))。

5、建立经费物资保障体系。市、县(区)工信等部门要协调有关企业,在开学前为学校储备疫情防护物资,并保障开学后所需物资供应到位。市、县(区)财政部门要保障学校疫情防控所需经费。(牵头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责任单位:市指挥部市场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各县(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办、监委办《关于监督推进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压实医保基金监管责任,进一步推进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医保部门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医保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处室和市医保中心要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迅速组织学习宣传《实施方案》精神,准确把握《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监督重点、监督措施、工作要求等内容,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加以推进。

目前,市医保局根据各处室和市医保中心职责,对《实施方案》中涉及医保部门的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附后),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处室和单位、完成时限等内容。各处室和市医保中心要层层压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对任务进行再分解、再细化,落实到季度和月,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推进有力,确保《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地要参照市医保局模式,结合本地实际,对《实施方案》任务进行分解落实。

(一)落实医保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积极推进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改革政策落实,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医保政策,开展贫困人口基本医保等方面专项督查,确保政相关策落实到位。

(二)加快推进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根据国家、省市部署,加速推进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共管联办”模式。加强部门协作共管,定期召开医保工作联席会议,建立要情通报、联合检查、线索移交、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引入第三方联办机制,有效发挥信息技术公司、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建立健全数据筛查、病历审核等合作机制,不断提升案件查处效率和行业监管水平。积极探索形成总额控制下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优化医保结算流程,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三)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严格按照省医保局工作部署安排和时间节点,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组织抽查、复查;针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基层及民办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欺诈骗保的不同特点,开展突击检查、交叉互查、专项检查等,重点查处利用政策“搭便车”、冒名顶替、超标收费、擅自扩大医保范围等违纪违法行为。强化风险排查,加强源头防范,着力推进监管体制改革,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的制度笼子,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四)严查医保基金监管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加大对医保经办机构和监管人员日常履职行为的监督,重点围绕医保系统内部审批、基金稽核、履约检查、招采支付等环节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严肃查处违规审批支付、履职监管不力、执法明显失当、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及贪污、挪用医保基金等问题,并严格执行到位。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纪检监察的有效衔接,对涉及欺诈骗保犯罪线索、违规违纪违法人员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五)加强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应用。从3月份起推广使用“市医疗保险数据挖掘分析系统”,实现全市智能监控系统、数据、规则、维护、流程的“五统一”。结合市“金保系统”中住院率、人均住院费用、基金使用率超序时进度等关键指标,设计监控预警规则。围绕审核结算、稽核检查、行政处罚、日常监管等关键环节强化数据筛查比对,嵌入纪委监委监督模块,分类处置预警事项,加强动态监督、跟踪督办。对照全省基金智能监管平台部署推进和序时进度要求,抓好复制应用,实时动态运行。

各地、各处室和市医保中心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分析遇到情况和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确保相关工作按序时进度进行;要推进信用管理,建立严重违规医保信用主体“黑名单”制度,将其失信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布,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要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市医保局将实行动态管理,定期通报基金监管综合排名,对基金监管综合排名靠后、基金使用率超过序时进度较多、违规处理执行不到位的县区进行提醒约谈;加强上下沟通协调,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在局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中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强力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净化优化自然资源和规划机关政治生态,根据局机关单位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2020年市以案促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战略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的部署和要求,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自然资源和规划干部队伍为目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通过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案发规律,查找廉政风险,堵塞监管漏洞,使全体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深刻警醒反思,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高质量。

以案促改工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紧紧扭住警示教育、查摆剖析、整改问题、专项整治、建章立制等5个环节,加强督促指导,做到问题找不准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促进以案促改工作扎实有序、高质高效开展。

二是注重标本兼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党员日常的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浓厚干事创业的氛围。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和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帮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清违纪违法的严重危害和后果,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达到查处剖析一案、警示教育一片、有效治理一方的治本效果。

三是搞好结合融合。要把以案促改工作纳入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总体布局之中,与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结合起来,与持续实施“党建+”行动结合起来,以工作成绩体现以案促改工作成效,有效实现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抓、双提升”。

此次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时间从8月18日至11月30日,约4个月,结合中心工作实际,重点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开展。全体党员干部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扎实做好以案促改专项工作,切实把以案促改工作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全面净化优化自然资源和规划机关政治生态。

(一)开展警示教育(8月18日至8月25日)。

以中纪委和省纪委、省自然资源厅、市纪委等印发的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自然资源系统以案促改违纪违法案例剖析等为基本教材,采取召开干部职工大会、支委扩大会、党支部集中学习讨论等形式,经常开展警示教育,将警示教育贯穿全年,不断增强自然资源和规划干部遵纪守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微信群等平台,经常剖析全省、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切实达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的效果。

(二)查摆剖析问题(8月26日至9月15日)。

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一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整治“四风”情况。二是聚焦履行自然资源和规划职责情况,以及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全体党员干部要结合典型案件,敢于正视问题,认真撰写剖析材料,深刻查摆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剖析问题,要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注重查找主观原因、剖析思想根源;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逐个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三)认真进行整改(9月16日至9月30日)。

党员干部对查摆剖析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和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能立即整改的即刻整改到位;需要一定时限整改的,采取有力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要求,逐项进行整改,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四)完善制度机制(10月1日至10月16日)。

针对查摆剖析出的问题,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不断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有效机制。

(五)总结巩固提高(10月17日至11月30日)。

进行以案促改,收集、整理相关会议记录、个人学习笔记、文件图片等资料。党员干部的以案促改统一交党支部保存,扎实做好迎接局机关单位及其他以案促改工作检查的相关准备。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编研中心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以案促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统筹推进以案促改落实工作,加强工作督导。

(二)搞好统筹协调。在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制定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分工负责,调动各方面力量,协同推进以案促改各项工作,结合中心的具体工作同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落实。

(三)强化整改责任。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以案促改工作。党员干部要拉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时限、逐项整改到位,党支部负责人对案促改工作要做到按时推进、定期检查,推动以案促改工作任务高质量落实。

(四)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对以案促改工作的督查问效,不断推动以案促改工作的扎实开展,对消极应付、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党员干部,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整改工作不认真、不扎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以确保以案促工作取得实效。

1.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围绕党十九大精神,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继续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做合格共产党员。通过中心组学习、党员学习和教职工学习,运用好《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和《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辅导材料,及《大国外交》、《巡视利剑》、《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周碧华》、《厉害了,我的国》等影视资料,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学习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政治生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区“创全”工作、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及校风学风建设有机统一,结合纪念建党97周年等重要节点,通过理论研讨、座谈交流、网上讨论、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化师生对核心价值观内涵的认识和理解。

3.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明确“有主题、有讨论、有共识”的组织生活要求,规范组织程序,丰富学习内容,拓宽学习渠道,体现组织生活的思想性与政治性。

4.师德师风常抓不懈。深化“立德树人、创先争优”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要求,以“思想引导、内涵发展、队伍建设、文化环境、社会责任和自身建设”为着力点,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围绕--教育师德师风“八个严禁”,完成“八个严禁”承诺书签订工作,提高广大教师的廉洁从教的法规意识。

5.党风廉政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强化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增强“一岗双责”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区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要求,规范学校“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三公经费规范使用”等,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权力运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健全工作流程,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6.文明校园持续创建。开展以“学习十九大,再启新征程”为主题的党员教育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做好201--201-年度--市文明校园中期评估验收工作,结合学校60周年校庆系列活动,开展面向师生、家长和社区的系列文化活动,展现文明校园风采和学校优良的办学成果。

7.推进党建责任制有效落实。结合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以党建项目化建设为着力点和切入点,把抓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发挥党建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组织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开展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运用党员自媒体、党建网络等,树党员旗帜,建模范群体,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贯彻局党委关于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要求,制度化、规范化地开展学校中层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不断优化学校班子队伍。

8.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通过创建标准化党员活动室,拓宽党员活动空间,加大党建宣传力度,规范党员教育活动制度,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贯彻中组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精神及要求,规范和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发展与教育工作。

9.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机制。深化党务校务公开,坚持落实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以“见习期教师培训基地”为依托,继续做好青年教师为重点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教师科学施教,依法施教,廉洁从教;继续推进党建品牌建设,调查研究,寻找对策,深化党员“双报到”制度,以深入推进“党员到社区、人人做公益”志愿行动为抓手,推动党员教师主动融入、服务社区,增强联系、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

10.完善教代会制度建设。强化学校工会的服务职能,完善教代会制度建设,加强法治、健康、安全、心理等宣传教育,依法科学维护教职工权益。深入推进校务公开,促进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推进教职工文化、体育社团建设,关注教师身心健康。加强学校妇委会建设,努力打造温暖之家。为单身青年教师搭建交友平台,拓展交流沟通的空间。以三八节为契机,发挥女性教师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坚持正确价值导向。

11.做好家长学校工作。发挥家委会参与、监督学校办学作用,开展家长开放日活动,做好家长志愿者上学、放学高峰段参与学校执勤工作,将家长会、学生会和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作用发挥相结合,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实施青年教师岗位成才计划为抓手,把握学校育人的根本目标,团结师生、家长和社团力量,实现学校全面发展。

12.做好退休教师、双拥等工作。继续要关心退休教职工的健康生活,增强服务意识,整合多方力量,注重个性服务。继续做好国防教育和双拥工作,积极加强与共建单位的联系,利用好节假日、专题活动周等时机积极开展社区、部队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服务农民群众春耕秋收出行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重大交通事故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农民群众春耕秋收及蔬菜等作物育苗移栽工作,保障农忙时节农民群众出行安全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前研判春耕秋收等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每年我县春耕秋收生产期间为春耕(4月下旬至5月底)、秋收(9月下旬至10月底),可按照实际情况延续一段时间,最大程度满足农民群众春耕秋收等群体性、潮汐性的出行需求。

1、为缓解农民“春播”时运力不足,同时保障农民“春播”期间务农往返的安全,全力做好农村道路运输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运力保障调度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栾永明兼任,负责保障协调调度相关事宜。

2、确保充足运力。抽调客运班线、公共汽车等备用车辆30台。

3、精准掌握运力需求。每天晚5点前由各乡镇通过微信、电话等预约方式确定乘车时间、乘车人数,我局按照提供的数据准备充足运力确保务工人员安全出行。

联系人:电话。

4、落实资金保障。务工农民均免费乘车,备用车辆运行费用由燃油补贴退坡资金支付。

为认真贯彻落实《曹庄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做到生活垃圾日清日洁,确保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专项工作方案。

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和组织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现曹庄镇镇域内的“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

从治理农村“脏、乱、差”入手,重点清理“五堆”,推行垃圾桶、清运车和垃圾中转站“三位一体”运行机制,环卫保洁经费纳入村集体支出,按照平均每人每天不低于0.3公斤的垃圾处理量,建立起“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统一收集、统一处理。

具体任务:

1、镇驻地采取市场化方式成立环卫保洁公司,保洁人员按驻地人口数量的2%-3%的比例进行配备,负责驻地道路、绿化带、广场等日常清扫保洁。

2、各村居要成立专门保洁队伍,按照全村常住人口1.5%-2%的比例配备专业保洁员,配备专业保洁员,具体负责街巷清扫、垃圾收集和垃圾桶的管护等工作。

3、机制建设。各村街要将环卫保洁经费纳入村集体预算,建立完善环卫保洁制度,加强对村环卫保洁人员的管理、监督、考核,落实好“户集、村收、镇运、镇处理”的镇村生活垃圾处置机制;实行集中倾倒,统一收集、统一处理。

4、设施维护。各村街要认真抓好生活垃圾清运车及生活垃圾收集桶的管护,确保环卫设施正常运行;要及时与镇环卫部门清运公司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协议,做好协议的执行落实;各村居要按每20户—30户合理设置一组或一个密闭式塑料垃圾桶。

5、管理成效。各村街无“三堆”现象;镇村生活垃圾要及时压缩、清运到县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理,不长时间积存生活垃圾;村内道路两侧、房前屋后无积存垃圾;河溪及村内沟渠、池塘、水库等无明显漂浮垃圾;无柴堆、粪堆、垃圾堆、杂物堆、煤土堆等,无建筑材料占道;村居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到镇街驻地中转,无乱扔乱倒等随意处置现象,完成每人每天0.3公斤生活垃圾收集压缩任务。

为进一步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环境整治中的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特成立曹庄镇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镇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包括:

1、制定镇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专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完善保洁人员队伍,确保公共场所、公厕、市场街道、公路沿线无生活垃圾堆积,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做好镇域内垃圾桶、垃圾中转站管理与维护工作。

4、建立健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体系,形成垃圾清运处理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关于报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邵平安〔2020〕1号)有关工作安排,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把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邵阳作为总目标,以共建共治共享为总要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任务工作落实,体现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邵阳。

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统筹推进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

(一)推动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统筹推进各类协商渠道发挥作用,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就区域内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针对人民群众所关心的问题,完善以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协商座谈会、远程协商会等为重点的协商形式,广泛开展协商,制定协商计划。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把引导委员强化责任担当作为政治任务,尊重和支持委员依照政协章程履行职责,加强委员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委员联络机制,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落实委员履职工作规则,加强履职管理。(牵头单位:市政协办公室、委员学习联络委)。

(二)推动工作布局现代化,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通过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工作机制,利用微建议、微监督和委员工作室等方式,引导政协委员自觉做党的政策宣传者、群众利益维护者和社会和谐促进者,积极主动联系服务界别群众,反映诉求、排忧解难,担负起反映群众意见和呼声、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责任。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更好的反映群众各方面愿望诉求。(牵头单位: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

(三)推动治理方式现代化,建设规范市域法治监督体系。

每年开展社会治理领域协商民主监督式调研视察活动不少于1次。通过政协协商、提案、视察、调研和反应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围绕贯彻落实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重点任务的决策部署情况开展民主监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市域法治监督体系更规范、更严格的落实下去。(牵头单位: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

市政协各委室从现在开始着手,开展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相关工作,所有工作任务目标根据市委统一安排,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为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具体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各牵头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推动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三个方面的工作举措和实施方案,明确分管副主席、责任领导、具体联络员和完成任务的推进举措。

市政协各委室要根据工作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集中精力以实际成效促进工作。

1.创新推动工作。培养与时俱进的创新力,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利用政协云等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要带着问题去开展工作,在深入群众中掌握第一手资料,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补齐短板;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制定阶段性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表、路径图逐步解决。

2.严格督导落实。按照分级负责制的要求,对工作推进迅速、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及时召开经验交流座谈会;对推进迟缓、成效不佳、不重视的,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认真要求整改。年终根据工作落实情况,对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民主评议,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把总结工作作为深化整工作落实、巩固扩大工作成果的重要手段,将活动的做法经验予以制度化,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1、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坚持用完善制度来巩固工作成效,靠制度促进工作的管理机制,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有关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2、务求工作实效。通过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建设规范的市域法治监督体系等具体工作举措,有序开展工作,确保一个阶段一个新进展,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鞠晓阳任组长,市政协党组成员李放文,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郑再堂和伍备战任副组长,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蔡治军,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主任肖松海、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主任谢洪军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蔡治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铭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2.建立协同机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系统工程,各委室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责任,把工作任务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规划部署,牵头单位要发挥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推动全市各级政协系统开展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3.强化正面宣传。各级政协组织要积极对接各类媒体,加强对先进典型和特色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及时报送高质量宣传信息,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纳入活动考核内容。充分运用政协云、市政协网站,开辟专栏进行新闻报道、典型宣传,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成效。激发委员履职热情,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展现政协作为、扩大政协影响、树立政协形象。

为做好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防范工作,根据《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市、区安委会《关于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安委会、市民政局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以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主线,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努力健全完善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度体系、安全生产行业监管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质量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扎实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推动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推动综合监管制度落实,形成部门间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1.健全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工作机制。对照《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检查指标》,进一步筑固养老机构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百日会战”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完善体制机构,压实工作责任。依据《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加强督查检查,防范和化解养老机构领域重大风险,不断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工作,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2.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监管体系建设。健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拓展数据核对范围,强化数据信息共享,持续加强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服务日常督查检查和长效监督评价工作,完善社会救助核对机制,引导全社会关注救助安全管理工作,实现救助管理服务阳光透明,切实守住安全底线。

3.加大对各殡葬设施的安全管理。重点是区龙头山陵园、各镇(街)公墓、骨灰堂等祭扫点节日的祭扫管理,制定完善殡葬领域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二)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区消防安全责任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并逐级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的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器材配备、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等是否按照规定落实;电气设备、用电线路、安全保护装置的配备和性能状况检查是否及时到位并记录;管理人员、服务对象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和遇有情况的处置方案措施等是否落实。

2.着力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备案许可。会同区住建局,各镇(街)为养老机构做好消防备案服务工作,推动养老机构备案工作依法尽快办理,确保养老机构消防审验率达100%。结合实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契机,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大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各殡葬设施点,同步做好消防安全的排查整治工作。

(三)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质量水平。

1.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供餐饮保障的民政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建立如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建立食品留样备查制度,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要求膳食的采购、处理、储存、烹饪、供应过程全程可控。

2.加大养老机构的食堂安全和特殊设备安全改造提升,从严从实抓好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留样检测,对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推进“明厨亮灶”工程。

(四)大力提升设施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重点解决民政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设施中存在的结构安全隐患问题,以及遭受自然灾害侵蚀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对结构、材料、地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要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并作出结论。明确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设施状况记录要完备准确。

(五)全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应急处置体系。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要求,全面夯实“民政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民政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等各方责任,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同时,大力开展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和安全常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区民政系统特别是民政服务机构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升民政服务机构自我安全防范技能水平和安全风险化解应对能力。制定完善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按照省、市、区安委会总体安排要求,制定区民政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区民政局组织各镇(街)民政办及各养老机构,根据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按照“五落实”要求及时整改。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同时区民政局联合区消防、市监、安监部门进行全面检查督查。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好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源头严控,过程严管,事故严惩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所属民政服务机构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专项整治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镇(街)民政部门、局下属单位要以“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硬件不配套、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完善的要及时补缺补差,深入分析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上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要全面消除,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加快形成安全生产常态长效机制。同时,广泛收集典型经验,及时梳理整治活动资料,按时上报整治进展和总结材料。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民政部门、养老机构要牢固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树牢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将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监督同落实,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明确责任分工,深入细微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二)加大宣教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对推进实施“三年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大力宣扬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先进个人、单位的典型事迹和成功经验,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不断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提升防范应对能力。

(三)精准组织排查,深入督导检查。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进行地毯式再排查再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隐患严格执行“三查三单”制度,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和责任清单,并实施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坚决做到落实到人、落实到事、落实到岗位,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并实施严格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区民政局将加强与消防、住建、市监等部门的协调联系,请求选派专门技术力量共同对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督导检查,突出抓好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设施安全为重中之重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并对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深入督查,及时通报有关督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四)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肃纪问责。各镇(街)民政部门是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导监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主动担当作为,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区民政局将加强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落实,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为深入贯彻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从xxx7年起,在全市广大农村开展创办农民夜校试点工作,为全面建设农民夜校探索经验、奠定基础,现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办好农民夜校,对于满足广大农民求知、求富、求乐的要求,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步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根本目标,以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民科技文化生活为主要内容,以农民夜校为重要形式,以试点为突破口,以点带面,逐步推进。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村村有农民夜校,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一切为了农民,一切依靠农民。

2.因地制宜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积极而为,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

3.注重实效的原则。力求实际、实用、实效,戒除形式主义。

4.循序渐进的原则。试点先行,积累经验,逐步铺开。

(一)试点单位。

根据市里的总体部署和各县(市)、区的申报,全市农民夜校试点单位共确定21个村(镇)。分别为:榆树市先锋乡民权村,弓棚镇十三号村、五棵树镇;农安县合隆镇谷家岭子村、农安镇红卫村、哈拉海镇金大房子村;德惠市布海镇升阳村、郭家镇东岗村、朝阳乡双利村;九台市九郊街道新立村、龙嘉镇龙嘉村、波泥河镇波兴村;双阳区齐家镇卧龙村、鹿乡镇鹿乡村、山河街道办事处三专村;绿园区西新镇双丰村;朝阳区富锋镇宋家村;宽城区兰家镇广宁村;南关区幸福乡红嘴子村;二道区英俊镇和平村;净月经济开发区新湖镇红田村。

(二)建设标准。

根据试点村(镇)经济状况和现有条件,农民夜校建设分为“五有”和“三有”两个实施标准。“五有”,即有教室、图书室、文化活动室、电教室和室外活动场地;“三有”,即有教室、文化活动室和室外活动场地。各活动场所面积应不小于:教室100平方米、图书室4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60平方米、电教室4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xxx0平方米。各试点村可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确定“五有”或“三有”建设标准。

新时期的农民夜校只有办成集多功能于一身、能够满足农民多样化需求的活动场所,才能具有吸引力、凝聚力和生命力。因此,夜校应具有如下功能:

(一)科技培训功能。根据农民创业致富的要求,本着干啥学啥、学啥干啥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技培训活动。

(二)文体娱乐功能。经常性地组织农民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让农民活跃起来、高兴起来、团结起来。

(三)信息发布功能。多渠道收集并及时发布政策、市场、价格、劳动用工等信息,让夜校成为农民致富的“千里眼”和“顺风耳”。

(四)法律普及功能。有计划地组织农民学习相关法律和政策知识,让农民做到懂法、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交流与沟通功能。通过各种培训及文体活动集聚农民,使农民便于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引导农民走共同创业、共同致富之路。

(六)民主议事功能。增强村务工作透明度及农民参与度,对村里需要民主决策的事项,组织农民代表进行讨论和表决,真正做到“管理民主”。

(一)农民夜校的组织管理要以村党支部为核心,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农民夜校校长,并从村小中选择一名教师任夜校专职教员,负责农民夜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农民夜校的活动内容和时间,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根据农时农事活动科学安排。要在广泛征求农民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年度活动计划,并做到一月一公布,让农民心中有数,提早准备。

(三)农民夜校的活动方式,要丰富多彩,灵活多样。在培训方式上,把集中办班与党员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的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授课方式上,要把专家讲课与当地致富能人现身说法紧密结合起来;在活动方式上,要把教育培训与文体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凝聚人气,寓教于乐。同时,还要采取以物流带人流的办法,在夜校周围布设超市、餐馆、生产资料供应站等一些物流网络,进而把更多的农民吸引到夜校中来。

农民夜校试点工作从现在起至xxx7年6月中旬结束,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从现在开始到xxx7年3月末。这段时间主要是围绕农民夜校开工建设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重点要抓好4件事。

一是搞好规划设计。搞好规划设计是建好农民夜校的前提。要聘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部门帮助搞好规划设计,确保规划设计的标准和质量。在规划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夜校的农业科技和职业技能培训、文化娱乐、政治思想教育、信息发布、法律普及、交流沟通、民主议事等各项功能,力求夜校建成后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要广泛征求农民的意见,切实体现农民的意愿。

二是搞好用地审批。要根据有利于集中、方便开展活动的原则选择夜校位置。位置确定后要搞好用地等各种报件的审批。

三是准备建设物资。夜校建设所需的砖瓦、水泥、木材、钢筋等建筑用材和其它物资,要在xxx7年3月底前全部到位。

四是选好施工队伍。要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节约建设成本。

村矛盾排查工作方案篇四

为深入贯彻省委政法委《全省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情况通报》〔abc政法电(2019)52号〕精神,全力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矛盾风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全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获得感,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决定自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0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第二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按照“党委领导、部门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综合化解”的总体思路、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群众性,树立“人民调解人民参与、人民调解服务人民”的工作导向,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组织社会各界参与到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形成人民调解上下贯通、普遍覆盖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促进社会平安和谐。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工作,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全力维护大局稳定。

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是全省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确定的三大活动之一,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充分认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对“百日行动”再安排、再强调,措施再加强,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督导,坚持部门联动,着力在预防、排查、化解、管控等方面整体发力,最大限度排查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刑转命”及影响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极端案事件发生。

(一)持续开展排查。

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区直相关单位要在首个“百日活动”大排查、大化解基础上再进行深入全面排查,要把高危人员和特殊群体的底数摸清,登记造册。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结合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和“一村一警”等工作,全面排查特别是农村地区婚姻家庭、感情、邻里宅基地、经济债务等民间矛盾纠纷,全面排查影响本地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群。其中,重点领域主要包括房地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环境污染、征地拆迁、医患矛盾、劳资纠纷、社会保障、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企业倒闭破产、边界和资源纠纷等。重点问题主要包括两地分居、招婿、失独、婚姻(感情)变化、抚养关系变动、遗产继承等特殊情况的家庭问题,可能采取极端方式发泄不满或报复社会的问题,可能引发较大规模的进京聚焦上访活动的问题等。重点人群主要包括因各类矛盾纠纷扬言以杀人、放火、爆炸、枪击、投毒、驾车冲撞等危险方式报复社会和他人的人员;因生活无着、长期病患、精神失常、心理失衡、悲观厌世透露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倾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以及曾多次寻衅滋事被治安处罚的人员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及时有效做好疏导、化解、稳控工作。

(二)全面做好化解。

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区直相关单位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室)职能作用,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制度,对本地区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研判,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群,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建立调处化解台账,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每月对账、督办,直至化解销号。对积怨较深、双方情绪激烈的具有“民转刑、刑转命”倾向的婚姻家庭纠纷、感情纠纷、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经济债务纠纷等民间纠纷,要有专门领导负责,实行专案攻坚、重点化解。对可能采取极端行为的人员。要逐一落实见面、化解、稳控、消除危险隐患。

(三)加强重点人员动态管控。

各级主要领导要带头分包,推动问题有效解决,确保案结事了。

(四)深入开展“零命案”创建活动。

认真开展“零命案”乡(街道)、“无刑事案件”村(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和睦家庭”创建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置引发命案的苗头性问题,着力预防和减少命案特别是3人以上命案的发生。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命案的发生。

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着眼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全稳定,区委政法委决定,从7月22日至10月底在全区开展第二个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做到应排尽排,排查到位,不留死角,及时化解,消除隐息。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区直相关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三)坚持部门联动。

要统筹社会力量,组织公安、司法、法院、信访、妇联、教体、民政、卫健等部门进行集中排查,积极化解。建立常态化排查化解机制和各部门联动机制,提高矛盾纠纷的“发现率”、“化解率”,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形成多元化解的合力。

(四)严格责任督导。

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行动期间,区委政法委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化解不力的,严格实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责任措施,并将本次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本综治和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凡行动期间仍发生多人死伤恶性极端案件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村矛盾排查工作方案篇五

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省委政法委《全省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情况通报》〔abc政法电(20xx)52号〕精神,全力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矛盾风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全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获得感,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决定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10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第二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按照“党委领导、部门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综合化解”的总体思路、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群众性,树立“人民调解人民参与、人民调解服务人民”的工作导向,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组织社会各界参与到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形成人民调解上下贯通、普遍覆盖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促进社会平安和谐。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工作,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全力维护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是全省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确定的三大活动之一,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充分认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对“百日行动”再安排、再强调,措施再加强,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督导,坚持部门联动,着力在预防、排查、化解、管控等方面整体发力,最大限度排查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刑转命”及影响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极端案事件发生。

三、工作措施(一)持续开展排查。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区直相关单位要在首个“百日活动”大排查、大化解基础上再进行深入全面排查,要把高危人员和特殊群体的底数摸清,登记造册。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结合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和“一村一警”等工作,全面排查特别是农村地区婚姻家庭、感情、邻里宅基地、经济债务等民间矛盾纠纷,全面排查影响本地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群。其中,重点领域主要包括房地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环境污染、征地拆迁、医患矛盾、劳资纠纷、社会保障、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企业倒闭破产、边界和资源纠纷等。重点问题主要包括两地分居、招婿、失独、婚姻(感情)变化、抚养关系变动、遗产继承等特殊情况的家庭问题,可能采取极端方式发泄不满或报复社会的问题,可能引发较大规模的进京聚焦上访活动的问题等。重点人群主要包括因各类矛盾纠纷扬言以杀人、放火、爆炸、枪击、投毒、驾车冲撞等危险方式报复社会和他人的人员; 因生活无着、长期病患、精神失常、心理失衡、悲观厌世透露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倾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以及曾多次寻衅滋事被治安处罚的人员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及时有效做好疏导、化解、稳控工作。

(二)全面做好化解。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区直相关单位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室)职能作用,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制度,对本地区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研判,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群,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建立调处化解台账,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每月对账、督办,直至化解销号。对积怨较深、双方情绪激烈的具有“民转刑、刑转命”倾向的婚姻家庭纠纷、感情纠纷、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经济债务纠纷等民间纠纷,要有专门领导负责,实行专案攻坚、重点化解。对可能采取极端行为的人员。要逐一落实见面、化解、稳控、消除危险隐患。

(三)加强重点人员动态管控。结合区委办公室印发的《abc回族区“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大稳控”信访维稳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对重点信访案件和人员及三年以上不停访息诉的信访老户,两次以上赴京、赴省非访、到市以上集体上访;长期难以化解的“钉子案”、“骨头案”;赴京到省、市长期滞留访人员;赴京到省、市集体上访、结伙上访、制造群体性事件和缠访闹访的案件和人员;有过极端上访行为或有极端上访苗头的重点人员非法集资、问题楼盘、僵尸企业、征地拆迁等集体上访案件;各级主要领导要带头分包,推动问题有效解决,确保案结事了。

(四)深入开展“零命案”创建活动。认真开展“零命案”乡(街道)、“无刑事案件”村(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和睦家庭”创建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置引发命案的苗头性问题,着力预防和减少命案特别是3人以上命案的发生。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命案的发生。

四、下步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着眼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全稳定,区委政法委决定,从7月22日至10月底在全区开展第二个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做到应排尽排,排查到位,不留死角,及时化解,消除隐息。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区直相关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区直相关单位要同我区正在开展的“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大稳控”信访维稳百日攻坚行动相结合,统筹安排,一体推进、一同督导。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完善措施,加强保障,狠抓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坚持部门联动。要统筹社会力量,组织公安、司法、法院、信访、妇联、教体、民政、卫健等部门进行集中排查,积极化解。建立常态化排查化解机制和各部门联动机制,提高矛盾纠纷的“发现率”、“化解率”,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形成多元化解的合力。

(四)严格责任督导。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行动期间,区委政法委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化解不力的,严格实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责任措施,并将本次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凡行动期间仍发生多人死伤恶性极端案件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在8月、9月、10月底通过“新媒通”报送本地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和工作合账,10月18日报送行动总结,区委政法委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各地要严格按照既定方案要求,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做好回头看,查漏补缺,压实责任,持续深入排查,从严推动落实,确保将矛盾纠纷消除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和遏制“民转刑”命案的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村矛盾排查工作方案篇六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

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了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研究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学习传达了全县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对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进行扎实安排部署。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

引导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制定可行措施。加强干部职工对《信访条例》学习。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着力解决纳税人和干部职工最关心、最敏感的难点、热点问题,实现“小事不出科室,大事不出单位,矛盾不上交”目标。

三是把握五项原则。

夯实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积极化解矛盾。坚持各部门负责人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原则。

从源头上切实落实首访制和信访处理报告制;坚持依法办事、注重实际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坚持不回避矛盾,妥善处理的原则,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各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原则,形成恪尽职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

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取得实效。做好本单位日常督导检查。推动“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深入开展。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对重视不够、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村矛盾排查工作方案篇七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能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得到夯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保持信访总量,使群体性事件持续减少。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排查重点。从单位的实际出发,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做为排查调处的重点:土地承租、财务公开、区收区支、风险理赔、各种救济等群众反映敏感问题全部做到公开。

(二)明确责任。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解决。民事纠纷调解工作中,调委会充分发挥其作用,以预防为主。做好调解工作,可使社会稳定,避免不少民事纠纷的扩大,真正发挥了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切实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力度。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党支部领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二)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困难。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做好面向群众的沟通工作,取得理解和信任。

(三)强化法制宣传。加大对《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利益的同时,坚决依法维护正常的上访秩序和社会秩序。

(四)多方参与,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和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同志参与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

(一)建立预防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工作中,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生情况、特点和规律,积极预测,超前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创造必要的条件。有专职调解委员会主任、调解室、有调解例会和调解记录、有纠纷登记薄。动员组织党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争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或未萌状态。五、完善机制,确保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把排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一把手的重要议事日程,党政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亲自主持研究重大疑难信访事项,认真接待信访群众,切实把矛盾纠纷工作做好。

村矛盾排查工作方案篇八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省委政法委《全省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情况通报》〔abc政法电(2019)52号〕精神,全力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矛盾风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全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获得感,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决定自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0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第二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按照“党委领导、部门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综合化解”的总体思路、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群众性,树立“人民调解人民参与、人民调解服务人民”的工作导向,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组织社会各界参与到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形成人民调解上下贯通、普遍覆盖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促进社会平安和谐。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工作,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全力维护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是全省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确定的三大活动之一,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充分认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对“百日行动”再安排、再强调,措施再加强,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督导,坚持部门联动,着力在预防、排查、化解、管控等方面整体发力,最大限度排查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刑转命”及影响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极端案事件发生。

三、工作措施(一)持续开展排查。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区直相关单位要在首个“百日活动”大排查、大化解基础上再进行深入全面排查,要把高危人员和特殊群体的底数摸清,登记造册。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结合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和“一村一警”等工作,全面排查特别是农村地区婚姻家庭、感情、邻里宅基地、经济债务等民间矛盾纠纷,全面排查影响本地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群。其中,重点领域主要包括房地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环境污染、征地拆迁、医患矛盾、劳资纠纷、社会保障、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企业倒闭破产、边界和资源纠纷等。重点问题主要包括两地分居、招婿、失独、婚姻(感情)变化、抚养关系变动、遗产继承等特殊情况的家庭问题,可能采取极端方式发泄不满或报复社会的问题,可能引发较大规模的进京聚焦上访活动的问题等。重点人群主要包括因各类矛盾纠纷扬言以杀人、放火、爆炸、枪击、投毒、驾车冲撞等危险方式报复社会和他人的人员;因生活无着、长期病患、精神失常、心理失衡、悲观厌世透露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倾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以及曾多次寻衅滋事被治安处罚的人员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及时有效做好疏导、化解、稳控工作。

(二)全面做好化解。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区直相关单位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室)职能作用,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制度,对本地区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研判,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群,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建立调处化解台账,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每月对账、督办,直至化解销号。对积怨较深、双方情绪激烈的具有“民转刑、刑转命”倾向的婚姻家庭纠纷、感情纠纷、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经济债务纠纷等民间纠纷,要有专门领导负责,实行专案攻坚、重点化解。对可能采取极端行为的人员。要逐一落实见面、化解、稳控、消除危险隐患。

(三)加强重点人员动态管控。结合区委办公室印发的《abc回族区“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大稳控”信访维稳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对重点信访案件和人员及三年以上不停访息诉的信访老户,两次以上赴京、赴省非访、到市以上集体上访;长期难以化解的“钉子案”、“骨头案”;赴京到省、市长期滞留访人员;赴京到省、市集体上访、结伙上访、制造群体性事件和缠访闹访的案件和人员;有过极端上访行为或有极端上访苗头的重点人员非法集资、问题楼盘、僵尸企业、征地拆迁等集体上访案件;各级主要领导要带头分包,推动问题有效解决,确保案结事了。

(四)深入开展“零命案”创建活动。认真开展“零命案”乡(街道)、“无刑事案件”村(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和睦家庭”创建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置引发命案的苗头性问题,着力预防和减少命案特别是3人以上命案的发生。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命案的发生。

四、下步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着眼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全稳定,区委政法委决定,从7月22日至10月底在全区开展第二个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做到应排尽排,排查到位,不留死角,及时化解,消除隐息。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区直相关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区直相关单位要同我区正在开展的“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大稳控”信访维稳百日攻坚行动相结合,统筹安排,一体推进、一同督导。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完善措施,加强保障,狠抓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坚持部门联动。要统筹社会力量,组织公安、司法、法院、信访、妇联、教体、民政、卫健等部门进行集中排查,积极化解。建立常态化排查化解机制和各部门联动机制,提高矛盾纠纷的“发现率”、“化解率”,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形成多元化解的合力。

(四)严格责任督导。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行动期间,区委政法委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化解不力的,严格实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责任措施,并将本次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凡行动期间仍发生多人死伤恶性极端案件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在8月、9月、10月底通过“新媒通”报送本地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和工作合账,10月18日报送行动总结,区委政法委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各地要严格按照既定方案要求,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做好回头看,查漏补缺,压实责任,持续深入排查,从严推动落实,确保将矛盾纠纷消除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和遏制“民转刑”命案的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确保xx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持续稳定,按照府谷县综治委《关于印发府谷县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府综治委发〔2020〕4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从5月21日起至2020年底在全镇部署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系统思维,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和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2.谁主管、谁负责,归口调处;。

3.预防为先,综合施策,多元化解;。

4.依法处置,有效管控,确保稳定。

三、工作目标。

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力争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复杂纠纷不出县”,确保不发生重大“民转刑”命案、个人极端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四、组织领导。

成立xx镇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副书记任副组长,各村包村领导、派出所、司法所、学区、团委、妇联、民政办、信访办、扶贫办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5月21日至6月30日)。

1.制定工作方案。镇综治办会同维稳、信访、派出所、司法所、学区等部门,紧密结合我镇实际,研究制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就本村开展专项行动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实。

2.全面摸底排查。各村、各有关单位组织动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要逐村、逐单位、逐户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集中排查,全面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对矛盾纠纷多发的地区、行业和领域,特别是涉及脱贫攻坚、教育医疗、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经济债务、征地拆迁、非法集资、涉军维权、交通事故、劳资关系、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要加大排查梳理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苗头隐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要及时了解基层社会动态,掌握我镇特殊人群,特别是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反常人员及性格偏执人员的思想状况和近期动态,确保矛盾纠纷及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

3.建立工作台账。对本次开展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实行登记建档、销号制度,对所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重点人员和不稳定隐患,逐件逐人登记编号、建立台账,列出详细清单,分类动态管理,做到矛盾纠纷自排查、受理、登记、交办、承办、办结到销号各环节有机衔接,确保每件责任可溯。

(二)重点攻坚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1.认真分析研判。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日排查日报告、周研判周交办”工作制度,各村每日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上报镇综治办;镇党委将每周进行集中分析研判,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归口调处原则,依据研判情况进行分类归口交办。各综治委成员单位,对本行业本系统的矛盾纠纷也要严格落实“日排查、周研判”制度。

2.制定化解方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能及时化解的立即化解;对一时难以化解的,由各责任主体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化解方案,逐一落实包抓领导和具体化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化解措施和时限。对疑难复杂纠纷、特殊重点人员,要实行领导包案,一案一策,一个班子,一包到底,确保矛盾问题解决、隐患消除,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问题不拖延。

3.扎实有效化解。要坚持从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入手,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充分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工作。镇各分管领导、包村领导、驻村干部要进一步落实接访、约访、下访工作制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教育、关爱、监管及对特殊人群的管控工作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发生。要充分发挥综治维稳中心、治保会、调委会等基层综治组织优势,各村要积极组织网格员、村民小组组长、中心户长等进村入户,广泛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及时调处矛盾纠纷。要积极引导激励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及化解工作,大力推进基层综治维稳中心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站)建设,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者引入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专业队伍,加强对特殊人群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高社会矛盾化解效果,切实防范和管控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和个人极端案(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4.落实稳控措施。对容易激化升级或者涉及面广的重大矛盾纠纷,各责任主体要提前制定管控预案,严格落实包抓责任和管控措施,确保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案(事)件、规模性赴省进京聚集上访、越级上访、进京非正常上访和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1.查漏补缺。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活动进行“回头看”,对我镇辖区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不断巩固集中排查化解工作成果。

2.检查验收。由我镇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各村、各有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排查细致、化解及时、稳控有力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摸排工作不细致发生遗漏或化解、稳控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单位相应成立集中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身体力行,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全面掌握本地区的重点矛盾纠纷、重点人员和不稳定问题隐患,经常深入村组、各有关单位了解情况,推进排查化解工作,尽责尽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形成各负其责、合力攻坚格局,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考核问责。我镇将此项工作纳入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对领导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力,导致矛盾纠纷问题突出、发生重大案(事)件的村组和单位,视情况予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提出处分建议;对因矛盾纠纷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力导致案事件多发、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村组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旗委政府关于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全面、细致、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准确把握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内在联系,在调解中完善机制,在机制中扩大成果,最大限度的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建设法治乌审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全面排查。把可能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矛盾隐患要排查彻底,不留死角。在排查中发现涉黑涉恶案件,第一时间上报。

(二)集中调处。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认真梳理分类后,分析研判集中调处,做到防微杜渐,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

(三)完善制度。要不断加强多元化解长效机制建设力度,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化、常态化,坚决防止和杜绝非正常上访事件、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实行领导班子成员矛盾调处工作包联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包联苏木镇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督查、指导、协调工作,具体包联分配如下:

王维书记包联乌兰镇、额尔德木图局长包联棋盘井镇和苏米图苏木、张继刚副局长包联木凯淖尔镇、王海燕副局长包联阿尔巴斯苏木和蒙西镇。

专项活动从1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动员部署阶段,集中排查化解阶段,检查总结阶段。各司法所要严格要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步骤,合理谋划,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步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1月)。旗司法局按照《方案》总体要求,1月份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司法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分解各项任务指标,明确方法步骤、制定具体措施、确定责任单位、划出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人问、有人抓,有人管。认真做好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的思想发动,把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及方法步骤讲清楚、讲透彻,特别是要做好广大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思想发动,让他们积极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1月底完成)。

第二阶段:排查化解阶段(2月—11月)。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1、摸底排查。各司法所、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要全面启动拉网式滚动排查模式,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对本辖区可能影响安全稳定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隐患,要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制定措施,实现排查全覆盖、无盲区。一是普遍排查。各司法所、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要组成专项排查小组主动深入村组、社区、厂矿、工地、企业进行全方位排查摸底,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和社情动态。旗司法局每月进行一次排查,苏木乡镇、司法所每半月进行一次排查。二是重点排查。对重点地区、重点人员、重点领域进行重点排查,要深入到困难人群多、矛盾纠纷多等地域,按照确定的排查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专项排查。要在春节、“两会”及重要节庆日、敏感时间段,针对特定区域、特定行业和特殊人群开展定点专项排查,形成专项排查总结报告,定期报送。2、集中化解。要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和可能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等因素,要登记造册,分类梳理,认真分析,制定措施,有效地进行化解;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动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积极参与到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努力帮助当地政府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将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继续梳理难案、老案、积案,集中进行化解攻坚,确保在总结检查阶段前化解一批难案、老案、积案。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阶段(12月)。要认真组织好“回头看”,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开展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时进行归纳总结。对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回访,巩固成果,防止反复。

(一)健全完善预警机制。各司法所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要不断完善矛盾纠纷信息基础台账,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梳理分析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特点、形成原因、发展趋势,形成矛盾纠纷信息分析报告,报旗区司法局;旗司法局对司法所上报的矛盾纠纷信息分析报告,每月要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形成分析报告,报旗区党委、政府和市司法局。对排查中发现的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敏感问题和不稳定因素,要及时报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并在第一时间直报市司法局。

(二)加强信息沟通。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收集整理活动开展情况和相关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信息的报送:一是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各司法所要根据专项行动各阶段时间安排,对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在各阶段结束后5日内报旗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专项行动结束后,12月20日前报专项行动总结,同时要通过简报、信息或专刊等方式总结交流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成效;二是司法所全面及时地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并认真汇总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报送旗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三)加强督导检查。旗司法局班子成员分别在各苏木乡镇建立工作联系点(动员后将联系名单报送市局),负责督查、指导、协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包联嘎查村(社区)和相关行业、领域,经常深入责任区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并具体参与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活动期间,旗司法局对苏木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专项督查不少于4次,同时,要利用工作检查、调研等各种时机开展经常性督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0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我镇群众非正常上访,及时有效地防止和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提高信访维稳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的指示精神,超前筹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广泛发动,竭力化解,强化管理,确保及时发现,妥善解决信访稳定问题,矛盾就地化解,人员就地稳定,在全镇形成群防共治,全员参与的大信访工作格局,确保“北京不去、本地不聚”,确保实现“六个坚决防止”目标,即坚决防止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暴恐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进京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个人极端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在全国有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坚决防止重特大公共安全事件。为高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源头预防、处理并解决信访问题为手段,强化责任落实及责任追究,努力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将越级上访人员控制在镇内,实现“两会”期间零赴京上访。

成立高城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组织领导领导和督促检查。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谢文琪。

第一副组长:潘海亮。

副组长:易秉芝。

成员:朱俊刚、欧阳小兵、龙水云、龙双全、刘琦君张建军、许明、王茂生、刘根明、高美华、宋育波、陈秋根、潘伟昌、秦烺、施勇刚、镇综治办主任及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易秉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排查处理本地区、信访维稳工作事项,将各种矛盾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将本地区可能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将劝返人员及时接回当地进行教育、稳控、处置。

(一)突出抓好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对本辖区的不稳定因素立即进行一次全面集中排查,排查出来的重点矛盾纠纷问题要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限期解决到位。对重点人员,要落实专班,多对一帮扶,人盯人稳控。对已排查出重点问题、重点群体,各村、社区要将包案责任落实情况、调解处理情况报镇综治办。

(二)开展“两会”期间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工作。各村委、单位要结合日常工作部署,争取把大多数重点信访问题化解在“两会”召开之前;一时不能解决到位的也要有进一步的稳控措施,确保这些突出问题不激化,不演变成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及进京非正常上访。

(三)制定教育稳控措施,盯死看牢重点对象。把信访维稳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曾经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信访老户、缠访闹访人员、上访组织挑头人员和新摸排出的重点上访人员和群体上。各村、单位对可能进行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人员,要逐人见面,逐人谈话,逐人解决问题,彻底打消其上访念头。对可能进行非正常上访的信访人员,要成立驻村干部、村干部、公安民警“三位一体”的帮教小组,加强思想和法制教育,逐人落实稳控措施。对重点信访群体,公安机关要密切注意动向,强化挑头人员稳控措施,及时打掉串联链条。要坚决实行镇、村干部对重点人员“一对一”方式盯死看牢,确保稳控在当地。对确认在当地失控或已经在进京途中的,要迅速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重点管控坚决消除隐患。切实抓紧开展严重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集中筛查,通过逐村、逐组、逐户的排查方式,搞清情况,摸清底数,逐一进行危险性评估并登记建档,重点做好高风险患者的信息甄别等工作,特别要重视对流动人口和人员密集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登记、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坚决防止其肇事肇祸。要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和对严重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入户随访,确保救治救助、服务管理及稳控措施的到位,消除一切隐患。

(五)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为及时化解涉稳问题和疏导劝返上访人员,根据上级要求及县、镇主要领导指示,各村、社区要相应成立疏导劝返应急工作组,明确带队领导和工作人员,一旦发生访情,各村、社区要在接通知后第一时间指派疏导劝返工作人员,迅速做好疏导和劝返。不给高城抹黑,全力维护“两会”期间良好秩序。

各村、社区务必充分认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维稳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防范、化解、稳控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本地本系统涉稳人员的稳控、劝返、接回和化解工作。对因工作不到位、劝返不尽职、稳控措施不落实或该解决的解决不到位,甚至激化矛盾造成影响的,镇党委、政府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促进维稳工作的落实。

对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当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以下处罚办法严肃追究责任。

1、凡发生赴京访的,所在村书记降为副职使用,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全镇通报批评并在大会上作检讨,镇党委书记约谈,上访对象由镇、村两级责任领导及责任干部负责接访,所有接访费用由所在村(社区)自行负责。

2、凡出现赴省访的,所在村书记及驻村领导干部在大会上作检讨,由镇、村两级责任领导及责任干部负责接访,所有接访费用由所在村(社区)负责。

3、凡发生赴市、县重复访或多次访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村矛盾排查工作方案篇九

20xx年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xx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调处成功率达95%。

20xx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144起:其中伤害、损害赔偿25起,土地纠纷共31起,山林纠纷25起,婚姻关系8起,邻里纠纷31起。其他纠纷24件。调处成功140件,成功率98﹪。指导各村调解委调解70件,其中:洗羊塘村6件、箐脚村8件、坡脚村3件大水井村10件、仙人洞村15件、水塘村15件、xx村13件。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由于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更好地做好排查调处工作,根据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领导组司法所作为牵头单位,每月到各个村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各村委会干部、群众在遇相关情况下可随时向维稳组调解组反映、汇报。为构建平安和谐的xx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即每半年组织召开综治调解专干培训、交流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各村调解委人员参加培训,对本月的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汇报、交流。并通过会议交流形式对调解人员进行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调解能力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总之,xx乡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确定社会政治稳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

村矛盾排查工作方案篇十

吴中区木渎第五小学自1998年建校以来,在学校领导的正确指导下,通过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的办学成效。现就学校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一情况总结。

学校领导结合行政例会、全体教师大会、各条线工作会议,认真及时宣传构建“和谐校园”这一办学理念。无论布置工作,还是各类检查考核,都吃透政策、讲清道理,用事实来说话,以工作实绩为重要参考依据。从以往几次教代会所提供的议案和意见的内容来看,无一起涉及教师与教师之间、领导与教师之间的矛盾纠纷;从教育局反馈的家长信访情况(仅1项:关于胸卡质量问题)来看无一例是违规操作,仅是个别外地家长不满意所为。由于学校按规矩办事,不断加强管理,重视构建“和谐校园”,办学近7年来,可以说没有出现一例矛盾激化的事例。这与学校领导加强管理,重视避免出现内部矛盾和纠纷是分不开的。

作为学校管理者,自身素质要强,开展工作有方,这就要求每一位学校中层管理人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不断加强学习,做到品德高尚、业务过硬、懂政策、懂法律、责任心强。近几年来,我校这支管理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能做到减少问题的发生概率,能做到及时妥善解决问题、能做到问题的解决不出校门。

从学校一头来说,做到校务公开,增强管理透明度,也是减少矛盾纠纷的一贴良药。该项工作,学校行政、工会十分重视,很早就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凡大事、重大决策及时公开。优秀表彰、各类先进推荐、各项工作考核结果做到公示一周,无疑义后再予以定局。

关于家长工作。我校从2方面入手:一是认真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广大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和对学校工作的积极配合程度;二是要求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经常与家长联系,有事及时耐心主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把意见化小,把小事化了。

不过,一所学校难以避免教师、家长和学生对学校管理产生意见。一旦突出问题和意见不及时处理,很有可能出现矛盾纠纷,甚至事态进一步激化。为此,我校的对策就是提供畅通的申诉渠道,热情及时予以解决或答复。如果教师、家长有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条线领导能解决的由条线领导负责解决,条线领导不能解决的`提交行政会议、教代会讨论解决,学校解决不了的也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如果学生有意见,就按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要求去做。如发生涉及教师侵犯学生的权益的事,就严格按照《木渎五小师德规范》予以处理。除了处理解决问题程序明确外,学校还公布了学校热线电话、吴中区青少年维权岗电话,校长电子信箱,开通了家校路路通。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矛盾,落实“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工作头绪多,难免会出现漏洞和不到位的地方。这就要求每一位教职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及时总结,不断反思,决不犯同一种错误。如果出现工作问题或漏洞,应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弥补,不断改进工作,以求增强实效。我校是这么要求的,也是这么做的。

总而言之,我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十分有效的。去年,学校明确提出“外树形象、内强素质”,20xx年争创“江苏省实验小学”这一办学目标,我们深信:通过不断努力,加强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一定会使学校办学品位进一步得到提升,一定会使周边老百姓对我校更加放心满意。这也为我校努力构建和谐校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村矛盾排查工作方案篇十一

xx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方针,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现将我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乡党委、政府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领导班子和综治人员认真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明确了集中开展内部矛盾大排查大调处的目标、任务,提高了对开展人民内部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并迅速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王xxx亲自担任,副组长由乡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群xx担任,下设办公室,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开展人民内部矛盾排查工作的领导。

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包案调处机制,明确一个乡领导、调处工作组、负责人和工作期限。乡综治办、司法办及时组织人员到各重点矛盾纠纷产生地点开展调查、调处。乡党委、政府领导对重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各工作点和各村委会也十分重视,积极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公众事件的产生。截止目前,调处一般矛盾纠纷实现了“大事不出乡,小事少出村”的目标,缓和、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

为依法开展排查调处月活动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我乡在大会上对乡、村干部进行了依法行政学习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排查调处中,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调处,严格按程序调处,提高了调处质量,真正依法维护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在进村入户时,不拘形式,借田间地头开展普法,走到哪里,就把法律宣传到哪里,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大大减少了采用非法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现象,也减少了矛盾纠纷的产生。

总之,通过深入开展排查调处活动,着力解决了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纠纷隐患和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努力为构建和谐三阳和促进xx乡经济崛起做出贡献。

村矛盾排查工作方案篇十二

一年来,我校在学校领导的正确指导下,通过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的办学成效。现就学校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一情况总结。

学校领导结合行政例会、全体教师大会、各条线工作会议,认真及时宣传构建“和谐校园”这一办学理念。无论布置工作,还是各类检查考核,都吃透政策、讲清道理,用事实来说话,以工作实绩为重要参考依据。从以往几次会议所提供的议案和意见的内容来看,无一起涉及教师与教师之间、领导与教师之间的矛盾纠纷;从教育局反馈的情况来看无一例是违规操作。由于学校按规矩办事,不断加强管理,重视构建“和谐校园”。这与学校领导加强管理,重视避免出现内部矛盾和纠纷是分不开的。

作为学校管理者,自身素质要强,开展工作有方,这就要求每一位学校管理人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不断加强学习,做到品德高尚、业务过硬、懂政策、懂法律、责任心强。一年来,我校这支管理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能做到减少问题的发生概率,能做到及时妥善解决问题、能做到问题的解决不出校门。从学校来说,做到校务公开,增强管理透明度,也是减少矛盾纠纷的'一贴良药。该项工作,学校领导十分重视,很早就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思想汇报专题凡大事、重大决策及时公开。优秀表彰、各类先进推荐、各项工作考核结果做到公示一周,无疑义后再予以定局。

关于家长工作。我校从2方面入手:一是认真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广大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和对学校工作的积极配合程度;二是要求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经常与家长联系,有事及时耐心主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把意见化小,把小事化了。

不过,一所学校难以避免教师、家长和学生对学校管理产生意见。一旦突出问题和意见不及时处理,很有可能出现矛盾纠纷,甚至事态进一步激化。为此,我校的对策就是提供畅通的申诉渠道,热情及时予以解决或答复。如果教师、家长有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条线领导能解决的由条线领导负责解决,条线领导不能解决的提交校委会讨论解决,学校解决不了的也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如果学生有意见,就按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要求去做。如发生涉及教师侵犯学生的权益的事,就严格按照《胜利小学师德规范》予以处理。除了处理解决问题程序明确外,学校还公布了学校热线电话、,校长电子信箱,开通了家校路路通。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矛盾,落实“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工作头绪多,难免会出现漏洞和不到位的地方。这就要求每一位教职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及时总结,不断反思,决不犯同一种错误。如果出现工作问题或漏洞,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弥补,不断改进工作,以求增强实效。我校是这么要求的,也是这么做的。

总而言之,我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十分有效的。学校明确提出“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争创“和谐校园”这一办学目标,我们深信:通过不断努力,加强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一定会使学校办学品位进一步得到提升,一定会使周边老百姓对我校更加放心满意。这也为我校努力构建和谐校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村矛盾排查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进一步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利益,坚决杜绝校园伤害事件的发生,保护学校全体师生的安全,积极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会议要求和学校实际工作需要,3月份以来,对校园及校园周边的矛盾纠纷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排查情况作如下小结。

3月初,我们成立了以笃山小学校长为组长,其他村级小学校长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此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笃山小学,徐吉洪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唐登胜、韦光伟、王志法。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指挥、安排下,各小学充分认识到欲抓教育必先抓安全,相应成立了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笃山小学附后),认真组织开展了本校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3月份开学以来,本乡8所小学和1个教学点(笃山小学、小堡营小学、歪纳小学、坡老小学、龙坪小学、大坡小学、梨树小学、云立小学和张家营教学点)在笃山乡中心小学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和安排下,本着“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原则,在学生之间、教师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学生或教师与学生家长或学校附近村民之间进行矛盾纠纷大排查。学校从教师中组建义务护校队,加强对学校的保卫工作,对校园周边的精神病人和容易闹事的人员作好防范。

各学校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一起,化解一起。通过近两个月的`努力,各小学均未发生校园伤害事故,维护了学校的平安和谐。

笃山乡中心小学20xx年4月28日附。

为保证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利益,坚决杜绝校园伤害事件的发生,保护学校全体师生的安全,积极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特成立笃山小学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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