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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错峰用电方案篇一
为增强全民节电意识,倡导全社会节约用电,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落实节约优先方针,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通过完善节电制度、落实节电措施、推广节电产品和技术、严格用电监督、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全面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增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引导形成全民节约用电、科学用电、有序用电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1、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节电。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要率先垂范,从规范用电制度、加强节电管理、合理使用办公设备、加强空调运行管理、实施用电设备节能改造、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推行用能定额管理等方面开展节电宣传和落实节电行动。(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各区县政府,以下均需各区县政府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国有企业主动节电。国有企业主动扛起节约用电责任担当,加强日常节电管理制度落实、加强办公生产科学高效用电、加强空调设备合理节约用电、加强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加强错峰避峰用电。(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3、工业企业节电增效。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用能企业要积极响应并参与节约用电行动,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计划,科学调整用电负荷,推广运用先进适用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降低非生产用电负荷,开展职工宣传培训,加强节电管理,提高用电效率。(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4、商业企业科学用电。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等公共商业场所开展绿色商场、绿色饭店创建,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根据营业时间和人流量等科学优化照明、电梯、灯箱广告等用电管理。(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委)
5、公共交通合理用电。优化轨道、公交车辆调度,匹配最佳承载力,削减空驶里程,提高运行效率。加强地铁站、高铁站、汽车站、机场等交通场站节电管理,合理优化空调温度和照明开启数量。引导营运电动车辆合理用电,推动老旧运营电动车辆报废更新换代,倡导利用夜间负荷低谷充电。(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6、数据中心和通信设施高效用电。合理控制机房温度,避免过度散热,优化设备设施及其运行负载管理,加强运维人员节电意识,避免设施设备无效或低效运行。(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通信管理局)
7、城市景观照明适度用电。严格控制“灯光秀”等超高能耗、超大规模、过度亮化、造成光污染的景观照明项目建设运行。在确保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公园等功能照明正常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照明需要的前提下,适度减少公共照明,合理调整路灯开闭灯时间和亮灯方式。严格控制装饰性景观照明,加强广告用电管理。(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8、各类学校倡导节电。减少节假日及非课间用电,高效使用教学设备和照明设备,合理控制办公室、教室、宿舍和其他室内场所空调温度,积极开展节约用电宣传教育,培养师生节电习惯。(责任单位:市教委)
9、社区家庭节约用电。结合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建设,发挥社区、物业力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树立家庭节约用电意识,鼓励城乡居民使用节能灯具和家电,合理减少大功率电器使用频次,尽量避峰用电,促进形成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妇联)
对以上重点领域节电行动工作安排,各责任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1、优化电力调峰调度。多措并举、科学调度,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结构、电网负荷特性、用电规律等客观条件,优化完善工业企业有序用电方案,鼓励和引导企业错峰用电,全力确保民生用电,统筹兼顾企业生产经营和电力供应保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经济平稳运行。(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国网市电力公司)
2、建立完善节约用电价格机制。充分发挥价格调节作用,实施好商业夏季分时电价政策。加强电价政策宣传解读,做好分类指导,引导工商业电力用户采取节电措施、优化调整生产经营时间等,主动参与调峰、错峰,合理降低用电成本。加快建立居民分时电价机制,引导居民增强节约用电意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国网市电力公司)
3、将节约用电作为绿色生活创建重要内容。将节约用电工作纳入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重点领域绿色生活创建的.重要内容,明确创建要求,强化评价考核。(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市妇联、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委等)
4、加强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节电管理。完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措施,将节约用电措施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增加分值权重。(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
5、全面提升用电设施设备能效水平。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动既有用电设施设备改造升级。严把节能审查关,推动新建、改扩建项目主要用电设施设备优先选用达到国家1级能效标准或国家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不得使用能效水平低于准入值的产品和设备。积极推动全市具备条件的非居民楼宇建筑中央空调全部安装负荷智能控制装置,并接入重庆市新型电力负荷管理平台统筹调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
1、加强统筹协调。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全社会节约用电有关工作。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能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节电工作。电网企业加强需求侧管理和电力资源配置,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各区县结合实际抓好节约用电相关工作落实,全力推进全社会节约用电取得实效。
2、做好宣传引导。广泛开展节约用电专项宣传,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节约用电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节约用电经验做法和取得效果,在全社会营造节约用电、科学用电、高效用电的良好氛围。
3、强化督促指导。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督促各类电力用户落实各项节约用电措施,合理降低用电成本。电网企业要加强巡查,及时纠正用电浪费行为。对于违反节约用电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责令不改的单位由供电部门按规定停止供电。
企业错峰用电方案篇二
(三)“五定”原则。各镇街执行有序用电方案应定用户、定负荷、定时间、定线路、定责任人,保证有序用电方案可实施、可控制。
(四)“先自觉、后强制”原则。按照先自觉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线路侧强制错峰的顺序编制和安排电力电量平衡。
为确保2022年中山市电力有序供应,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山市有序用电专项工作组的通知》(中府办函〔2021〕146号),由中山市有序用电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有序用电总体工作,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保证有序用电工作稳步推进。有序用电综合调度组、工业用电工作组、商业用电工作组、公共机构节能组、公共宣传组和督查督办组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企业错峰用电方案篇三
为积极应对20xx年我市可能出现的电力供应紧张、网络受限、电网风险、电网事故等情况,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20xx年有序用电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电网公司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局”)和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以下简称“中山供电局”)共同研究制订本方案。
20xx年,预计全省用电增长较快,叠加来水偏枯、电煤供应不足等因素,电力供应偏紧。根据中山市近年电力电量增长情况、地区负荷特性变化和全市gdp增长情况,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预测20xx年中山市电力供应总体偏紧,部分时段可能出现电力缺口;受中山北部地区电网薄弱、电网建设滞后影响,北部部分镇街存在电网受限的风险。铁路、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等重大工程建设电力设施迁改停电也可能导致局部供电受限。此外,极端天气、机组非计划检修停运、天然气供应短缺等不确定因素,也可能进一步加大电力缺口。
(一)“有保有限”的原则。严格落实“保民生、保公共服务、保社会稳定、保电网安全”要求,切实保障民生、公共服务、社会稳定等用电。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在出现负荷紧张的情况下,对违反供用电合同的电力用户优先安排限电。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限制类用户和景观照明、亮化工程用电,压减不合理用电需求。
(二)“综合平衡”原则。综合考虑区域用电结构、客户负荷特性、电网断面限制等因素,将有序用电负荷合理分配到日和区域,留有一定的操作余量。
(三)“五定”原则。各镇街执行有序用电方案应定用户、定负荷、定时间、定线路、定责任人,保证有序用电方案可实施、可控制。
(四)“先自觉、后强制”原则。按照先自觉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线路侧强制错峰的顺序编制和安排电力电量平衡。
为确保20xx年中山市电力有序供应,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山市有序用电专项工作组的通知》(中府办函〔20xx〕146号),由中山市有序用电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有序用电总体工作,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保证有序用电工作稳步推进。有序用电综合调度组、工业用电工作组、商业用电工作组、公共机构节能组、公共宣传组和督查督办组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一)市、镇(街)供电部门逐级细化各项有序用电措施的指标。指标分配须统筹考虑各片区经济结构、用电量占比、用电结构、电网工程完成率、负荷特性、供电能力等因素进行,做到公正合理。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等原则,以下片区可多分配一些有序用电措施指标:电网工程完成率较低的片区、污染较大等限制用户占比高的片区等。
(二)对于电源性缺电,各镇街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按照有序用电方案,组织指导各镇街供电分局结合当期负荷指标和实际用电需求,制定当期有序用电执行计划。计划应满足在市级错避峰预案下的错避峰容量并留有一定裕度。相关电力用户按照当期计划实施错避峰用电,超计划用电的将实施用户侧强制限电措施。
(三)对于区域网络受限缺电,供电部门按照调度机构下达的有关网络设备的负荷指标,结合有序用电方案和实际用电需求,制定当期网络受限有序用电执行计划。计划应满足在市级错避峰预案下的错避峰容量并留有一定裕度。相关区域电力用户按照当期网络受限有序用电计划实施错避峰用电,超计划用电的将实施用户侧强制限电措施。
(一)优先保障和重点限制用电范围。
严格按照国家《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优先保障和重点限制用电范围。
1.优先保障用电范围。
(3)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学校、金融机构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客户;
(4)供水、供气、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客户;
(5)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用电,包括生产、排灌用电;
(6)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7)战略性新兴产业、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等相关企业单位。
2.重点限制用电范围。
(1)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
(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3)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4)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5)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二)错峰方案。
原则上将全市工业电力用户纳入错峰方案。电力用户组别原则上按照有序用电安排轮休一个周期所含的天数进行分组,设置为7个组,组别可分别设置成“周一”至“周日”。
在供电部门发布有序用电安排时,参与错峰轮休的用户,在错峰轮休日的高峰时段(8:00-24:00)必须停止动力用电,只允许保留保安负荷用电。保安负荷为该电力用户停止生产后必备保安要用到的最低负荷。
(三)避峰方案。
原则上将可临时转移负荷或可中断负荷的工业电力用户纳入避峰方案,以保障缺电情况下的电力供需平衡。日常避峰原则上在全省高峰负荷时间段执行,具体以当日发布的需求响应时段为准。日常避峰电力用户组别原则上按照有序用电安排轮休避峰一个周期所含的天数进行分组,一般设置为7个组,组别可分别设置成“周一”至“周日”。
(四)灵活调减(紧急避峰)方案。
灵活调减负荷(紧急避峰)用户群是指在可通过临时减产实现调峰负荷的用户。供电部门与其签订灵活调整用电协议,在紧急情况下接到通知后应在约定时间内自行压减负荷至规定值,以避免或减少实施强制措施。
(五)灵活调增方案。
灵活调增负荷用户群是指可通过临时生产实现调峰负荷的用户。供电部门与其签订灵活调整用电协议,用户在接到通知后应在约定时间内配合日内网供负荷情况快速增加生产负荷至规定值,并按协议享有优惠补偿权益,以提高错峰安排的灵活性,将供电能力“用足用满”,将有序用电影响降到最低。
(六)超计划限电。
落实国务院“保民生、保公共服务、保社会稳定、保电网安全”要求,对不包含优先保障用户、重要用户等用电的线路进行排序,当某条线路所属用户未自觉错峰导致线路超过核定的保安负荷时,先实施用户侧限电或强制错峰,仍未达到要求时,按照序位对线路进行强制错峰。
电网故障、局部设备短时过负荷、电网风险控制、其他超出预计情况需要紧急避险期间,在采取电力用户错避峰措施、用户侧强制限电措施后,仍不能满足电网负荷平衡要求危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时,由供电部门实施线路拉闸措施。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线路缺电所采取强制错峰或事故限电拉闸所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本方案在日常电力供应出现缺口时使用,性质上属于自觉错峰,包括轮休错峰、避峰等,限制用电对象主要为工业电力用户。相关错避峰用电用户应保证接收错避峰信息的手机、电话等渠道畅通,若因自身原因造成错避峰指令无法及时传递所造成强制限电等一系列后果,均由错避峰用户自身承担。
当输电线路、主变、母线等输变电设备按计划进行长时间检修停电时,供电部门须尽力优化检修安排和运行方式,减少对用户的影响,当局部供电能力仍然不能满足用电需求时,可以根据本地区电力供需形势,按照有序用电方案进行错避峰安排,须及时通知参与的用户。
随着电网建设、用户变更、用户开户、销户、设备投退运、用户所在线路调整等变化,中山供电局应适时更新用户信息,确保联络方式、容量、保安负荷、所在台区、所在线路、用户类型等有序用电方案中相关信息准确完整,与实际一致。
(一)对于只是设备或者用户名称、编号变化的,该设备或者用户仍继续执行原有序用电措施;对于电力用户所在线路变化、用户重要性变化或有保供电新要求的,中山供电局可根据需要对用户的有序用电安排做一些调整。
(二)当本地区有部分用户发生变更,在不影响有序用电各项措施可靠足量的前提下,在征得相关用户同意后,错峰轮休方案可经中山供电局分管领导审批后相应进行局部调整。
(三)当本地区用户类型、用电结构、负荷特性、用电需求等因素发生重大改变或调整,则整个有序用电方案须进行重新编制,经市发展改革局批准后实施。
(一)各镇街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渠道,刊登关于实行有序用电措施的公告和实施办法,引导媒体正确、客观地宣传用电形势,及时报道有关有序用电各项举措,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配合。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强化全社会的节电意识。
(二)供电部门应有针对性地对参与错峰用户开展宣传、培训等工作,引导用户实施有序用电。及时召开各镇街大用户座谈会,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解释工作,使用户及时了解有序用电预案内容,引导其自觉配合做好有序用电工作。
(三)供电部门充分利用峰谷电价政策,以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经济手段引导用户多用谷电,少用峰电,以达到中山市电网削峰填谷的目的。
(一)市有序用电督查督办组不定期现场抽查各镇街有序用电执行情况,对执行情况不到位的镇街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各镇街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可组织各镇街供电分局等部门成立协调工作组,在电力供应紧张时切实加强有序用电线路和用户现场巡查工作。对不执行错避峰用电计划,在轮休日擅自使用电网电力进行生产的用户,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对该用电用户实行连续多天强制错峰限电处理;对不按要求实施避峰的电力用户,应立即实施短时停电,并可立即取消避峰资格而实行轮休停产错峰。如果用户擅自合闸使用电网电力,将视为违章用电,依法严加处理。
(一)视中山市实际情况每年修编一次,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后由市发展改革局印发实施。
(二)本方案有效期至新的有序用电实施方案出台前。
企业错峰用电方案篇四
为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20xx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xx〕73号)文件要求,现将永宁县部分重点工业行业20xx-20xx年冬春季开展错峰生产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20xx年12月1日-20xx年3月10日
(一)建材(水泥)行业。全县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含电石渣水泥和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产线)。
主要涉及企业:宁夏瀛海天琛建材有限公司、宁夏建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二)其他行业。火电(自备电厂)等其他行业企业。
主要涉及企业: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
(一)在错峰生产期间建材(水泥)行业水泥窑、粉磨站等主要生产设备必须停产处置,不得提前生产,以实际行动支持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错峰生产期间,要按照《水泥企业产品质量管理规程》要求,加强对原材料、成品储存现场管理,防治原料、生料、熟料、成品水泥露天存放造成质量损失和二次污染。
(二)火电(自备电厂)及其他重点行业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县将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限负荷生产。限制负荷标准为10月22日前企业生产负荷基础上再进行下调。具体以发改局适时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知为准。
(三)错峰生产期间企业要做好设备检修、技术改造、职工培训等工作,保障职工工资待遇。
(四)若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则各错峰生产涉及企业需执行日上报机制,将当日错峰、压减产能的情况与每日17时前报送至县发改局。
(一)提高思想认识。错峰生产作为减少冬春季大气污染排放的`有效手段,已成为常态化的运行机制,各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以践行社会责任为己任,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严格执行国家错峰生产政策,减轻采暖期大气污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加强监督检查。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要检查涉及停产企业准备工作情况,督促企业按规定时间停产,并在停产期间不定期进行检查。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不定期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涉及企业限负荷落实情况,及并对企业进行指导、监督。生态环境部门要通过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平台,及时了解掌握企业错峰生产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三)强化服务指导。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要加强政策宣传,把落实错峰生产与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环境改善、满足群众民生福祉结合起来,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引导企业开展错峰生产工作。加大服务指导力度,协调督促各企业在错峰生产期间统筹做好设备检修、技术改造、人员培训等工作,加强对原材料、成品储存现场管理,防止造成质量损失和二次污染,有效降低供暖季大气污染,着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四)严格考核问责。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络等多种举报渠道,对不执行行规行约、不守信不开展错峰生产的企业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对不执行不开展错峰生产的企业进行约谈;对拒不改正的企业依法追究企业法人的责任,同时取消企业享受各类奖补政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错峰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
企业错峰用电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迎峰度夏工作,保障我市在夏季用电高峰期间电力的供需平衡,根据省经贸委《关于20xx年江苏省迎峰度夏期间实施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苏经贸电力〔20xx〕475号)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20xx年宿迁市迎峰度夏电力错峰实施方案》。
20xx年宿迁市迎峰度夏电力错峰方案实施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经贸委、宿迁供电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经贸局配合辖区供电公司负责方案落实工作。
2、企业积极主动配合错峰,以避免停电拉路的原则;
3、多种错峰方案交替使用的原则。
总体方案包括各厂矿企业设备夏季检修预安排、企业轮休日错峰预安排、企业紧急避峰限电预安排、农排农灌错峰用电预案等四项具体错峰方案,可有序控限负荷2-万千瓦。
方案一:各厂矿企业设备夏季检修预案平均每天可平衡万千瓦左右。
方案二:企业轮休日错峰预案,各厂矿企业打破集中周末休息,实行“开五停二”,达到周均衡用电。全市周一到周日每天的错峰负荷分别为:万千瓦、万千瓦、万千瓦、万千瓦、万千瓦、万千瓦、万千瓦,实施时间6月16日-9月15日。
方案三:企业紧急避峰限电预案,为确保重要单位和居民、政府、电信、交通用电,保持社会稳定,避免大面积限电,实现“限电不拉路”的目的,各县、区排出企业避峰用电合计3万千瓦。
方案四:农排农灌错峰用电预案,加强对农村农排农灌用电时间的管理,采取避开高峰时段在夜间23:00-7:00打水灌溉。全市每天平衡万千瓦,其中泗阳万千瓦、泗洪万千瓦、沭阳万千瓦、宿豫万千瓦。
1、市、县(区)经贸委(局)会同供电公司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与企业进行座谈、走访、协商取得对避峰方案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2、按照省经贸委统一要求,市经贸委组织供电公司制定规范的方案实施流程,将各项方案的启动、调度、通讯、协调、操作、记录等程序书面通知到每户方案实施企业。
3、各项错峰方案实施企业要把此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分工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明确责任人、执行人,在用电高峰期间及时汇报方案执行情况,确保与供电公司客户中心的通讯畅通。
企业错峰用电方案篇六
近期,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度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工信联函新材〔20xx〕99号),现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对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的认识。水泥行业实行错峰生产,是中央部委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而部署的减排降碳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和质量效益提升。
二、落实错峰生产。市内所有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必须严格落实省里统一部署、省建材协会具体组织实施的错峰生产工作。各企业在错峰生产停窑和开窑前,应向省建材协会、市水泥同业商会报告,并抄送给有市、县两级工信、生态环境部门。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相关县(市、区)工科局、生态环境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组织开展本县域内水泥企业错峰生产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错峰生产的企业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进行约谈。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将适时会同龙岩市水泥同业商会组织对全市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四、发挥协会作用。龙岩市水泥同业商会积极配合省建材协会,在组织实施错峰生产过程中要加强与各水泥企业的.沟通协调,强化行业自律;同时,积极配合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做好企业错峰生产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支持水泥同业商会完善行规行约,大力引导和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工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同时防止违规企业利用错峰生产哄抬水泥产品价格,保障市场稳定供给。
五、强化舆论监督。各县(市、区)工信、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络等多种举报渠道:对不执行相关规定、不守信、不开展错峰生产的企业公开曝光。
企业错峰用电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根据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安排,决定2013年继续开展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整治工作。为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进一步强化重点隐患的整治、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基层建设等措施,大力推动企业安全用电和电力设施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夯实中小企业用电安全基础,强化电力设施保护,消除隐患,遏制各类触电和电力设施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围绕企业安全用电和电力设施保护,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重点隐患整治。金华市及市级确定并公布的重点隐患项目必须100%完成整改。同时继续在全市开展木结构房屋以及中小企业电器线路改造的查漏补缺工作,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2、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宣传工作,以“关机断电源,省电保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从而进一步提高全民对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的意识。在注重发挥媒体宣传作用的同时,提高对企业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力争电工、电焊工等涉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有明显提高。
3、加强基层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对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进行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知识的宣传,引导和帮助镇街(工业园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通过电工协会社会化运作模式,使电工协会会员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监管工作的取得成效。
三、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事前准备阶段(4月10日——4月30日)。
1、制定整治方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完善整治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于4月30日前将整治方案报市安委办。
2、确定重点隐患。开展对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安全隐患的排查梳理,由市安委办确定一批重点隐患,报上级政府予以公布挂牌整治。
3、制定培训计划。各镇街(工业园区)要结合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要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与用电安全培训有机的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全市46家安全培训学校的资源优势,开展员工培训。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12月15日)。
1、要按整治方案实施整治。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要加大用电安全检查的覆盖面和执法检查力度,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安全检查,消除各类隐患。市安委办将在8月底组织人员对各镇街(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验收考核阶段(12月16日—12月20日)。
1、各镇街(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安全用电及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总结于12月10日前上报市安委办。
2、市安委办将对各镇街(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镇街(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重点隐患整治进度计划,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做到人员、责任、经费、措施四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提高认识,强化基础。扎实做好用电安全教育和电力设施保护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涉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全员安全用电及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提高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监管工作覆盖面。强化对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的监管,规范安装和使用行为,并逐步形成隐患治理常态机制。
企业错峰用电方案篇八
各单位:。
公司决定,7月25日(星期五)休息一天,7月27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请各单位在今天下班之后关闭所有电源,并将停电调休通知及时通告相关单位和人员,防止对外工作联系出现耽误。
xx单位。
xx年xx月x日。
企业错峰用电方案篇九
日前,山东省淄博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淄博市20xx年夏秋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布从7月份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夏秋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此次错峰生产实施范围为pvc手套、工业炉窑、玻璃(含日用玻璃)、有机化工、制药、石油化工、水泥(不含粉磨站)等,最高限产30%。
据实施方案,7月重点对pvc手套、有燃烧过程和氮氧化物排放的各类工业炉窑采取错峰措施,8月重点对玻璃(含日用玻璃)、有机化工、制药等行业采取错峰措施,8月—9月重点对石油化工、水泥(不含粉磨站)等采取错峰措施。
制药,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或其他有机物,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生产原料药、医药中间体或其他医药产品的企业,限产30%。原则上以连续停产时间计算,错峰生产实施期内,需连续停产超过30天,停产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月。
pvc手套,生产乳胶手套或pvc手套的企业,限产30%,以停产生产线数量或停产时间计算,停产的生产线数量应当在20xx年实际产量的基础上进行核算,停产天数应当是连续停产,不少于30天。停产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8月。
水泥(不含粉磨站),以山东省水泥行业协会《关于支持组织山东省水泥企业熟料生产线实施夏季错峰生产的函》(鲁水协字〔20xx〕05号)文件中规定的停产时间为准,协同处理固废或危废的企业应当按照停产时间要求,核算限产比例和实际产量。停产时间为8月17日—9月5日,时间20天。前期6月1日-20日,未落实错峰要求的,需在本方案规定的夏秋季错峰期间一并补齐。
玻璃(含日用玻璃),有玻璃熔窑(炉)的企业,限产或限排15%,以nox排放量或产品产量计算。限产或限排基数以20xx年度nox实际排放量(以在线监控折算数据为准)或实际产品产量为准。停产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月。
工业炉窑,使用煤及煤制品、天然气(不含电)等为燃料,有燃烧过程和氮氧化物产生的各类工业炉窑,限产20%。有多条生产线的,在20xx年实际产量或产能利用率基础上停产超过20%的生产线或全部连续停产超过20天;单条窑炉的,连续停产超过20天。在20%基础上主动提高比例、扩大范围的,超过的部分在秋冬季错峰生产期间,可以按一定比例予以核减,具体核减标准另行研究。停产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
企业错峰用电方案篇十
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形势,坚决遏制因各类污染因子居高不下而造成的优良天数损失,确保完成全市7月份、8月份空气质量目标任务,按照《中共巩义市委办公室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巩义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强化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20xx年7月至8月,全市涉气工业企业(30强企业除外)实施轮停1个月,有效降低工业排放对大气质量的影响。
(一)机械行业企业。20xx年7月至8月实施轮停1个月,轮停期间一律生产供电,轮停时间由企业自行决定。
(二)耐材、碳素、陶瓷、砖瓦窑、铝石窑等高温烧制工艺的企业。碳素行业20xx年7月实施轮停1个月,其他企业20xx年7月至8月实施轮停1个月,轮停期间一律停止生产供电,轮停时间由企业自行决定。因高温窑炉降温周期较长,企业必须与轮停期前即开始实施窑炉降温,轮停期可观天必须完全停产到位,炉温降到自然温度。
(三)铝加工行业。20xx年7月至8月,铝加工行业企业熔炼工艺实施轮停1个月,轮停时间由企业自行决定,企业必须与轮停期前即开始减产,轮停期可观天熔炼炉温必须降到自然温度。
(四)其他涉气工业企业。泡泥(达不到全自动全封闭)、散装料、铸造、净水剂、医药化工、刚玉、精炼渣、铝酸钙粉、宝珠砂、还原铁粉(及其他金属还原)、橡胶等行业20xx年7月至8月实施轮停1个月,轮停时间由企业自行决定。
(五)30强企业。全市30强企业(名单见附件2)不纳入此次错峰范围,但如果在各级督导督查中发现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一律按照轮停要求执行。
各镇(街道)要按照全市第八项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议要求,进一步认清形势,站位全局,将政策要求及时传达广大企业,确保轮停措施落实。
针对以上巩义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第四项规定,巩义市净水剂(聚合氯化铝、聚合氯化铝铁、聚合硫酸铁、聚合硫酸铝、碱式氯化铝、硫酸亚铁、聚丙烯酰胺、液体三氯化铁等)生产厂家必须在20xx年7月至8月实施轮停1个月。佰科聚合氯化铝生产厂家温馨提示广大新老客户,需要购买水处理药剂产品聚合氯化铝、聚合氯化铝铁、聚合硫酸铁、碱式氯化铝、硫酸亚铁、聚丙烯酰胺等产品时,必须提前预定,我们要按照客户预定时间前后排队生产。请大家谅解。谢谢!
企业错峰用电方案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xxx市大气办《20xx--20xx年采暖季错峰生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xx县交通运输局《20xx--20xx年采暖季重点行业错峰运输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做好我公司20xx—20xx年采暖季错峰运输工作,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采暖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加大采暖季交通运输调控力度,实施进出厂货运车辆错峰运输,切实降低采暖季交通运输污染排放,促进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错峰时间: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 错峰运输方案:凌晨4:00-6:00,保证生产运行需要的运输车辆除外,其他时间严禁出入厂区,并保证国四及以上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
错峰要求:供应部、销售部要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及出厂车辆的调配,合理安排运力,调控客户优先选择排放水平较好的车辆承担运输任务,保证错峰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避免因错峰运输影响正常生产。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成立错峰运输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错峰运输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保部 电话x 小组成员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错峰运输的指导和协调,做好采暖季生产政策的宣传解读,广泛宣传其必要性和重要性,做好公司错峰生产思想引导工作,营造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的`浓厚氛围。
公司对本方案所设目标任务,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对因管理不善,被上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或造成后果的,公司将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企业错峰用电方案篇十二
为落实《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xx年重点任务措施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北京市任务细化分解方案》(京大气〔20xx〕3号)有关工作要求,控制大宗物料运输,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促进我区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制定本专项实施方案。
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
实施范围和主要措施(一)实施范围。一是原则上包括本市20xx年产值10亿元
以上(不含外地产值计入本市的部分)的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以下简称错峰运输企业);二是各乡镇(街道)结合辖区内产业特点和停限产情况认为有必要实行错峰运输的其他企业。
(二)主要措施。错峰运输企业须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制定秋冬季错峰运输实施方案(方案提纲见附件1)。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合理配置运输结构,如实填写《北京市工业企业错峰运输方案项目清单》(清单格式见附件2);二是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合理安排运力,尽量减少秋冬季货物运输;三是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五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四是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原则上不允许重型载货车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其他特殊需求产品,保障市场平稳运行、重大工程及特殊工程建材及生产用原料,以及为外贸货物服务的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五是要在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保留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六是秋冬季期间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并保留至20xx年4月30日。
(一)区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秋冬季错峰运输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沟通联络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开展相关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确定重大工程及特殊工程目录,指导协调大宗建材及生产用原料错峰运输涉及的重点工程保障工作;区环保局负责对区内错峰运输企业橙色及以上级别应急期间上路的货运用车环保情况的监管执法;区交通局负责对区内错峰运输企业营运性货运车辆的`监管检查;区商务委会同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做好社会物流企业用车的宣传工作,引导错峰运输企业淘汰老旧机动车;房山交通支队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上路执法。
(三)各乡镇(街道)政府。各乡镇(街道)政府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实行错峰运输的企业监管,确保错峰运输措施落实到位。要按照“一厂一策”要求,监督指导本辖区内错峰运输企业制定好企业实施方案,指导企业如实填写《北京市工业企业错峰运输方案项目清单》,并将错峰运输措施纳入企业应急工作方案。请各乡镇(街道)汇总辖区内项目清单,将钢铁、建材、化工行业错峰运输企业的相关材料(包括企业错峰运输方案和项目清单,下同)报区经济信息化委。同时,市属国有企业相关材料抄送市国资委。各乡镇(街道)须依照错峰运输方案和错峰运输企业项目清单,对本辖区内错峰运输工作定期协调调度,督促任务落实。
(一)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环保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委、房山交通支队及各乡镇(街道)政府按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推进秋冬季错峰运输工作的实施。
(二)健全信息保障机制。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环保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委、房山交通支队、各乡镇(街道)政府,以及金隅集团、燕山石化等重点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错峰运输工作,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信息及时有效传达。
(三)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区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各有关部门配合各乡镇(街道)政府加强对错峰运输企业的督导检查。对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有关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企业错峰用电方案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部署,进一步改善我区采暖季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邯郸市20xx—20xx年重点行业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思路。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通过对重点行业开展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科学制定差别化停限产措施,严禁“一刀切”,以错峰生产减少的污染物排放量抵消取暖季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有效减少采暖季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全区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圆满完成。
(二)实施范围。我区20xx—20xx年采暖季列入错峰生产的重点行业包括钢铁、砖瓦、涉vocs医药、水泥、铸造、玻璃、陶瓷等,对未列入本方案的相关行业企业(包括岩棉等行业),落实停产措施。
(三)实施时间。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31日。根据采暖季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可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2月31日执行第一个阶段差异化管控措施。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执行第二个阶段差异化管控措施,加严限产比例,具体加严比例幅度和执行时间段,视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决定。
(一)坚持绿色导向原则。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治理技术,实现超低排放;引导企业提升工艺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推动重点行业向污染物排放量少、设备工艺先进、产品质量高端方向转型发展,确保我区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二)坚持差别化原则。根据《邯郸市20xx—20xx重点行业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绩效评级结果,对工艺技术先进、实现超低排放、运输结构合理、产品高端的企业不予或少予错峰生产,以环境绩效定管控措施,实现错峰生产管控精准化、差异化,严禁“一刀切”。
(三)坚持民生保障原则。对我区涉及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易地扶贫搬迁等重大民生保障项目,报市政府批准后可少错峰或者不予错峰,坚决杜绝以保障民生为由规避错峰生产。
(四)坚持错峰和应急相结合原则。重点行业企业在执行差异化错峰生产的同时,要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按照预警通知有关要求执行限、停产措施。
(五)坚持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工作需要,20xx年底前适时对重点行业调整一次等级级别。在错峰生产期间发现有关企业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xx—20xx年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降低等级级别。经专家组评估达到规定要求的,提高等级级别。
对全区钢铁、水泥、铸造、陶瓷、玻璃、砖瓦窑(矸石砖)、涉及vocs医药等重点行业,按《邯郸市20xx—20xx重点行业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绩效评估结果,分行业、分企业、分设备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措施,降低生产负荷,确保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比下降。
钢铁行业牵头部门:区发改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水泥、铸造、陶瓷、玻璃等行业牵头部门:区工信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园区。
砖瓦窑(矸石砖)行业牵头部门:区环保分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局、区住建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涉vocs医(农)药企业牵头部门:区环保分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20xx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开局之年,全力抓好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强化采暖季错峰生产,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乡镇(园区)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采暖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合力推进,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优势,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对分管行业逐行业制定现场监管方案,切实抓好落实。各乡镇(园区)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行业牵头部门和责任乡镇(园区)对列入管控的企业逐一明确监管责任,钢铁等重点行业企业安排专人驻厂监管,24小时值守。
(二)狠抓错峰落实。各错峰生产企业要根据核定的生产负荷,制定具体生产方案,落实到各生产线及设备;各相关部门要会同责任乡镇(园区),对企业生产方案逐一审核,一企一策,现场巡查,逐企核实,确保重点行业错峰生产落实到位。
(三)强化执法检查。持续开展采暖季错峰生产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企业错峰生产方案落实、超标排放、偷排偷放、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并实行“拉条挂账”式管理。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置到位,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加强信息公开。要把信息公开作为推动采暖季错峰生产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全面公开制度,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和各企业具体生产方案要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五)严格督查问责。区大气办对相关部门和乡镇(园区)差异化错峰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措施不力,监管缺失,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由区监委依法追责问责。
企业错峰用电方案篇十四
为有效消减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积极应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10月1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汾市20xx—20xx年秋冬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从20xx年10月21日到20xx年3月31日,对全市钢铁、焦化、铸造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管控,持续提升重点行业环保治理管理水平,协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此次错峰生产管控范围包含钢铁、焦化、铸造、炭黑、砖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燃煤电厂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管控根据区域、治理水平、守法违法等因素进行区别管控。
在区域方面,在严格执行省管控要求的基础上,围绕空气质量改善重点,对“一城三区”和古县等重点区域的钢铁(不含独立轧钢)、焦化企业实施不低于50%错峰管控,对其他区域实施不低于省管控要求错峰管控。
在治理水平方面,按照不同污染治理、环境管理水平实施不同措施管控,对绩效分级为a级、引领性的企业不予管控,对绩效分级为b、b—、c、d级和非引领性的企业分别实施不同措施管控,对达到超低排放改造标准且国家、省和社会普遍认可的标杆企业,予以适当生产比例。
在守法违法方面,对错峰管控类别内企业实施违法加严管控,对其他工业企业实施“守法不管控,违法严管控”的措施。
为保证管控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将持续开展错峰生产管控监督检查,严查重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置。对秋冬防期间发现存在自动监控数据造假、偷排直排的企业,加严一级管控,直至停产整治。对秋冬防期间未严格落实错峰生产的,环保绩效评级做降级处理或加大错峰管控比例,问题严重的,将违规企业纳入“黑名单”,涉及项目实施限制审批。对发现存在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对超标时段(以日计)实施等量补偿,对发生违法行为靠近秋冬防结束,停产时间不能达到应停产时限的,秋冬防结束后实施2倍补偿。对不按证排污、不执行错峰生产、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错峰生产期间超总量排污的,加大处罚力度。严格企业和负责人“双罚制”,对存在以上违法行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采取严厉处理措施。
此外,市政府将组织检查抽查,对发现落实不力、工作消极、行动迟缓的,将进行全市通报、公开曝光,并对相关部门和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惩戒,督促整改。对在管控工作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甚至为不法企业和业主充当“保护伞”的,将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企业错峰用电方案篇十五
为科学组织实施20xx年重大活动期间我辖区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根据菏环函〔20xx〕72号和《郓城县20xx年重大活动期间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聚焦工业大气污染重点领域,科学组织实施20xx年重大活动期间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避免“一刀切”,加大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污染排放,有效控制环境污染问题,促进我街道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焦化、铸造(电炉铸造除外)、炭素、砖瓦窑、玻璃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
错峰生产实施时间为20xx年1月28日--3月15日
(一)因地制宜、因企施策。街道办事处将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组织企业合理调整生产、施工计划,分别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明确具体停产、限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如天然气用量、用电量等),细化具体减排工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科学实施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避免“一刀切”和扩大范围情况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差异化管理。在错峰生产期间,街道办事处对重点行业中焦化等企业应参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严格评级程序,细化分级方法,确定a、b、c、d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原则上,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应达到省内标杆水平,适当减少减排措施;对c、d级企业及其他未实施绩效分级的重点行业,按照《分行业错峰生产管控措施及应急强化措施指导意见》(附件)有关要求,制定统一的错峰生产措施。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的企业,不纳入绩效分级范畴,应采取停产措施或最严级别限产措施,以生产线计。
(三)错峰生产与应急相结合。已落实错峰生产要求的工业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四)优先突出民生保障。错峰生产企业若涉及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我街道按照县委县府要求执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执法,优先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并根据承担任务量由县工信部门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经县政府同意报市政府批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的实施主体,成立错峰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国家、省、市 、县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辖区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到企业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措施,形成错峰生产企业名单,并报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备案。错峰生产企业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如确有必要调整的,需经县政府同意,报上级政府批准。
(二)明确责任分工。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好本辖区内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工作。街道环保所积极配合县工信和生态环境部门错峰生产组织、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提出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的意见。
(三)强化联动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街道办事处,有效整合检查执法资源,强化联动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方案,特别要加强对企业电力缴费清单、生产销售台账、生产现场进行严格检查,对发现错峰生产落实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企业错峰用电方案篇十六
为深入贯彻《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xx〕22号)和《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晋政发〔20xx〕30号)决策部署,按照《长治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十大任务十项措施》(长办发〔20xx〕41号)和《长治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xx年行动计划》(长政办发〔20xx〕33号)的具体部署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做好20xx-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工作,结合长治市实际,制定了长治市20xx-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错峰生产实施时间、差异化错峰生产要求、错峰生产调度、企业厂区内错峰运输和工作要求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以改善长治市秋冬季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错峰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为目标,围绕工业大气污染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严禁“一刀切”,科学精确实施错峰生产,引导企业开展深度治理,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分级管控、管控与应急相结合、实施重点工业企业精准化减排。
第三部分:错峰生产实施时间。20xx年10月1日00时至20xx年3月31日24时。
第四部分:差异化错峰生产要求。对涉及钢铁、焦化、电力、水泥、医药、铸造、化工、其他行业的工业企业,按照是否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环节超低排放、特别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序、工业窑炉及燃煤机组治理的全市企业,依据限产比例,执行差异化错峰生产。
第五部分:错峰生产调度。对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的水泥企业及承担居民供暖、供气等保民生任务的企业、保障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维持环保设施政策运行或其他特殊情况的企业,若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达到行业特别排放值的并已进行环保备案的,应根据其承担的任务量核定最大生产负荷,由项目单位申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六部分:企业厂区内错峰运输。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煤炭、玻璃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一律实施错峰运输。重点用车企业要合理安排运力,封存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五以上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有条件使用铁路运输的,原则上全部采用铁路运输。
第七部分:工作要求。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错峰方案、强化任务落实、落实监督检查、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实行企业豁免制度六个方面提出加强20xx-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
豁免企业指:符合以下标准之一的企业均被列入豁免清单:
(1)完成治理任务列入工信部绿色工厂示范的企业。
(2)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没有超低排放标准的行业,污染物排放低于行业特别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运输采用铁路运输或其他清洁运输方式的。
《长治市20xx-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由起草单位长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解读。(来源: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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