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店管理制度奖惩篇范文(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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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店管理制度奖惩篇范文(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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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言喻的美妙故事,总是能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写总结时,我们可以适当加入自己的感悟和思考,增加文章的个人色彩。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s店管理制度奖惩篇篇一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严明纪律、奖优罚劣,更好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发挥主人翁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设立管理委员会,组长由分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公司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经理担任。

xxx公司全体员工。

遵守有章可循,违章必惩,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奖罚有度,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5、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第一条奖励目标:

1、对个人做出超越本职工作的杰出贡献的认同。

2、对优秀工作及时加以宣传及赞扬。

3、对于业务目标与奖励系统的有效连接。

4、公司内部奖励计划的透明度。

5、加强奖励过程的公证性、目标性。

第二条奖励条件:

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1、在完成工作任务、起带头示范作用方面有显著成绩的;

2、在业务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著效益;

4、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及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检举、揭发有损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7、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8、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三条奖励形式:

1、精神奖励:1)口头表扬;2)通报表扬;3)通令嘉奖;4)记功;5)授予荣誉称号。

2、物质奖励:1)奖金、奖品;2)晋级、晋职。晋级、晋职人员的工资级别随之调整。

第四条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除口头表扬外),由所在部门经理将事迹填写在《奖惩情况表》,按流程执行,程序如下:

1、部门提名;2、人事部门审核;3、分管领导审议;4、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奖项的分类:公司的奖项设立。

分别是:1)优秀员工奖;2)优秀管理奖;3)最佳业绩奖;4)最佳团队奖。

第六条奖项的评选标准。

优秀员工奖:年度考评成绩最佳的员工,极其出色的完成公司布置的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各项行为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

优秀管理奖:管理效率突出,各项指标领先,由管理委员会评定。

最佳业绩奖:全年累计个人业绩最高者。

最佳团队奖:以部门为单位,由管理委员会评定。

第七条奖项评比方法。

奖项的评比方法:

优秀员工奖:优秀员工奖的评选每个年度评选一次,由部门主管提名,并列举优秀事例,书面呈报人事部门,人事部门接到部门报告后,对该员工进行全面评估,确认后报分管领导审议,最后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

优秀管理奖:每年度评选一次,由管理委员会研究评选办法,结果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

最佳业绩奖:每年度评选一次,由管理委员会委托相关部门审核全年业务总量,评选业绩最佳者提名及评定。

最佳团队奖:每年度评选一次,由管理委员会提名及评定。

第八条获奖者的奖励。

第一条目标:

第二条处分:

公司订立了下列可能发生员工违纪行为及相应所采取的惩罚措施:

1、轻微行为过失:提出口头、书面警告,并予以扣除相应分值;

4、严重触犯法纪: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处分时遵守的原则:

纪律处分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的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权益。在执行纪律处分时,应遵守如下原则:

1、处分要有充分的理由和清楚的证据;

2、处分的轻重与所犯过失的轻重相符;

3、员工应明确必须达到的标准和应遵循的规定,应具有基本的道德规范;

4、员工对纪律处分有上诉的权利,总经理可对纪律处分作终裁定。

第四条不同违纪行为的不同纪律处分措施,具体如下:

3、如属接受警告信后再犯的行为过失,或所犯为重大行为过失,员工可能被罚款、停职或降薪,员工亦会接受记过处分、辞退或开除。

4、如属接获最后记过通知后,新犯的重大行为过失、或屡犯两次以上(含两次)的行为过失,或为严重触犯纪律,员工应被罚款并立即解聘,其劳动合同同时终止。

5、部门经理及人事部门在采取违纪处分前应确认事实,并准许员工就有关事件进行解释。如属被指称为重大行为过失,进而严重触犯法规的,将以解除劳动关系作为严重惩罚。

第五条有下列轻微行为过失情节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提出口头、书面警告处分,予以扣除每次1分的处罚:

2、参会人员迟到者;

3、有意或无意的怠工;

4、在工作场所不按规定着装(穿拖鞋、衣冠不整、奇装异服);。

5、迟到、早退及中途短时离岗且没有恰当和可证明的理由或窜岗闲谈;

6、收到客户投诉(过失情节轻微);。

7、安全、卫生和办公管理方面的轻微行为过失;

8、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9、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的;

10、未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通知、文件。

第六条有下列行为过失情节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书面警告、记过处分并予以扣除每次3-5分的处罚:

1、履行职责时屡犯三次以上(含三次)轻微行为过失,第三次按过失行为处罚;

2、迟到、早退月累计达3次以上的;

3、收到客户投诉(过失情节较重);。

4、上班时擅自长时间离岗、睡觉或干私活的;

5、私藏、变卖公司各种物品占为己有或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的;

6、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7、在工作时间对同事、客户、学员使用亵读性或辱骂性语言的;

8、在任何时间、任何公司园区范围内参与任何与赌博有关的活动的;

9、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指定必修培训学习的;

10、对公司其他员工或有关人士无礼、粗鲁、狂暴或拒绝与其他员工协作;

11、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的或处理不当的;

12、初次代人打卡、托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的;

13、一切有碍公共秩序行为的;

14、拒不执行上级或文件决定及会议决议要求的。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重大过失情节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书面记过、降薪和降级、辞退处分并予以扣除每次10分的处罚:

1、屡犯三次以上(含三次)行为过失,第三次按重大过失行为处罚;

2、连续无故旷工2天以上(含2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6天的;

3、严重疏忽本职工作,并造成损失的;

5、玩忽职守的,违反工作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6、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或公开拒绝执行上级命令的;

7、工作态度差,当年累计被客户、学员投诉3次以上的;

8、公司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参与救护或逃离现场的;

9、参与打架斗殴、寻衅闹事,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

10、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

11、试图掩饰其他员工所犯的`行为过失或过错;

12、在接获警告后仍屡犯(两次以上)职责方面的行为过失;

13、员工在要求休假、福利等做出虚假,不完整或误导的解说;

14、第二次代人打卡、托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

15、涂改、伪造、虚开发票虚报冒领的;

第八条严重触犯规章制度的处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开除处分。

1、侵占公有财物、营私舞弊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

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3、严重违反行为守则或一般行为规范的犯罪行为或触犯法律;

5、被追究刑事责任;

6、偷窃、盗用、藏匿或未经许可拿取公司及有关人士的财物;

7、因玩忽职守造成的重大损失和损害;

8、未经许可乱动安全设施、警告信息等;

9、未经许可乱动设备、工具、车辆等造成危险的;

10、非法罢工、怠工或煽动他人怠工、罢工的;

11、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学院、公司名誉受到重大损害的;

1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方式。

1、上对下的监督。

2、流程:部门经理填写《奖惩情况表》,并递交人事部门,人事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程序,将处理意见反馈给上级和被处罚员工。

第十条投诉和申诉。

为确保劳动关系的公平,员工有权就关于工作、劳动条件及与其他员工关系提出建议,投诉及申诉,并有权利要求公司给予合理的解释,但员工必须事先向其直接领导以口头形式讨论提出该等事项。如果结果并不令人满意,员工可就建议、投诉或申诉向人事部门及公司总经理按下列渠道提出:

第二步:如员工对其直接领导的解释不满意,可向人事部门投诉并备案;

第三步:人事部门应积极协调员工的直接领导或其分管领导就员工提出的投诉在七个工作日内答复员工。

第十一条员工问题解决程序。

所有员工均有权寻求解决工作中的个人问题。公司应公平、迅速解决所提出的问题。如员工产生工作问题,可按下述程序提出:

第三步:终由总经理会议做出决定,通过总经理认可。

第十二条行政处罚方式。

1、提示:即口头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轻微行为过失的,由部门经理发出,并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提交人事部门作出处理;一月度内有提示3次不得参与年度评优评奖。

2、书面警告:员工如有重复触犯轻微行为过失或首次触犯行为过失的,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部门经理签名并与当事人沟通后,报公司人事部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并发文通告,一季度内有书面警告3次不得参与年度评奖。

3、记过:员工如有重复3次及以上触犯行为过失或首次触犯重大行为过失的,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经部门经理签名并与当事人沟通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由公司人事部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并发文通告,一年度内有记过1次不得参与年度评奖。

4、记大过:员工如有重复触犯重大行为过失的,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审批由人事部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一年度内有记过1次不得参与年度评奖。

5、解除劳动合同及开除:员工如有严重触犯规章制度,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审批后,由人事部门呈报总经理会议决定予以处分并执行。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制度由xxx公司制订,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呈报总公司审批后实施,若国家政策法规有所变动,参照国家规定做相应调整。

2、参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4、参照《xxx公司内控文件》。

5、参照《部门工作职责》。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他规章制度如有与此相违背的条款,以此为标准,本制度解。

释权归属xxx公司。

6、生效日期:20xx年x月xx日。

s店管理制度奖惩篇篇二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常规奖惩管理

第一条:奖惩原则:公司奖惩制度本着“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结合”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二条:奖惩方式

1、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精神奖励(给予一定荣誉)和现金奖励。

2、惩罚方式:行政处分和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第三条:奖惩种类和标准

1、奖励种类:奖惩按等级大小分为不同的种类。奖励有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惩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三种。

2、奖惩标准;嘉奖一次发给奖金100元,记功一次500元,记大功一次1000元。与之相对,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记过一次扣薪500元,记大过一次扣薪1000元。

3、两个嘉奖相当于一个记功,两个记功相当于一个记大功;一年内被记三个大功者,公司给予破格晋升3级工资。

4、两个警告相当于一个记过,两个记过相当于一个记大过;若一年内被记三个大过者,予以开除。

5、功过可以相抵。

6、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领导交办的工作,督办第一次未办的,记警告一次;督办第二次未办的,记过一次;督办第三次未办的,记大过一次。

7、员工出现100元以上罚款时,直接上级同时被罚(被罚金额为员工罚款金额的50%)。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1、嘉奖

(1)完成本部门计划指标,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团结互助,事迹突出者。

(4)维护公司各项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总经理认为应给与奖励的。

2、记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的。

(2)工作有较大影响,工作绩效比较突出者。

s店管理制度奖惩篇篇三

生产制造企业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公司各级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员工的工作纪律,表彰奖励先进,惩罚违章行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生活秩序,结合公司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公司总经理、副总、钢化玻璃厂厂长、副厂长、工艺玻璃厂厂长、助理、生技部、行政部:负责对员工奖惩进行调查、决定、公布和执行。

1、奖惩有据:奖惩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成文的各项规章制度。

2、奖惩及时:及时表彰和奖励员工对公司的'成绩和贡献,及时纠正和处罚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

3、奖惩公平、公正、公开: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奖惩结果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4、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在精神鼓励的同时,视其情形给予物质奖励,或在一定期限内提高其工资报酬。

s店管理制度奖惩篇篇四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1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35号)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xx〕42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滨尔哈石油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逐步形成“领导负责、部门协调、学院主抓、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特制订滨尔哈石油学院就业工作奖惩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指导与服务水平为重点,全面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着力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高效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不断提高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一)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各学院把抓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当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树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学校的生存、稳定和发展”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

(二)认真贯彻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各二级学院院长为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就业工作负总责。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将就业工作纳入学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层级责任制,推动就业工作全员化进程,发挥二级学院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主体作用。

(三)完善就业工作制度。各二级学院根据自身特点、专业特色、毕业生的主要就业行业与区域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年度就业工作计划、目标考核办法及保障措施等,完善就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立学校、学院、专业三级就业工作统计制、实行统计月报制,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四)认真做好对外宣传与交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各种会议和广大校友等多种途径及手段,做好就业宣传工作,让社会和用人单位充分了解我校的学科、专业和学生,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努力开辟就业渠道,拓宽就业市场。主动为毕业生拓市场、挖信息、找岗位,搭建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向选择”的平台,广泛收集和及时发布毕业生招聘信息,增加学生就业机会,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优质服务平台。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将作为二级学院年终考核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

系,对就业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没能完成目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二)将毕业生就业率作为学校调控教学资源、制定招生计划和申报新专业的重要依据。对就业率未能达到要求的专业将减少招生计划或暂停招生。

(三)学校根据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公布的就业率统计情况(时间截止到每年8月30日),对学院及个人实施以下奖惩:

1.毕业生就业率达95%(含)以上,其中协议就业率达到80%以上(含),且高质量就业率不低于10%的二级学院,按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每生30元对辅导员奖励。

2.毕业生就业率在90%(含)---95%(不含),其中协议就业率达到。

75%(含)以上,且高质量就业率不低于10%的二级学院,按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每生20元对辅导员奖励。

3.毕业生就业率在85%(含)---90%(不含),其中协议就业率达到。

70%(含),且高质量就业率不低于10%的二级学院,按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每生10元对辅导员奖励。

4.毕业生就业率排在全校前三名的二级学院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6000元。奖金奖给院长(或副院长)以及对就业工作贡献大的本学院教职员工,具体分配比例由院长决定。

5.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省平均就业率基准线的,无其它责任事故出现的情况下,该学院的院长(或副院长)及带该届毕业生的辅导员在当学期考核按照实际考核成绩降一等级评定。

对于就业材料弄虚作假者将严肃追究其责任,错误率达到省厅问责标准,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将对该学院第一责任人进行行政记过处分,对具体负责人进行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原岗位,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将原奖金悉数退还学校。

奖励给辅导员的奖金按照辅导员所带学生的`年限发放,带四年全额发放奖金,带三年发总奖金的3/4,带两年发总奖金的1/2,带一年发总奖金的1/4。如辅导员所带毕业生时间不足一年,按实际所带毕业生时间占全年工作时间比例发放。

《办法》中的第三(7)中的四年指带当届毕业生的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年级;三年指带当届毕业生的大二、大三、大四年级;二年指带当届毕业生的大三、大四年级;一年指带当届毕业生大四年级。

《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招生就业办。

注:

就业率认定办法同省教育厅认定办法(升学等同于就业),学校将委托第三方进行阶段性就业率核实工作。

协议就业签约单位性质包含:党政机关、科研单位、高等教育单位、中初等教育单位、医疗卫生单位、事业单位聘用、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艰苦行业企业、部队、国家基层项目、地方基层项目。

高质量就业包含考研、出国留学、征兵、国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可依照省教育厅认定高质量就业标准做调整)。

s店管理制度奖惩篇篇五

4、检举违规或损害单位利益者;

5、遇非常事故临机应变处置得当,减少单位损失者;

6、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处置得当避免损失者;

7、遇有灾害,勇于负责,处置得当者;

8、单位认为其他优秀事迹适合给予公告记小功者。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验证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单位免遭严重损失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单位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维护正义,并被社会认同的见义勇为行为者;

7、维护单位财产、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8、单位认为其他优秀事迹适合给予公告记大功者。

第九条、员工惩处有下列各项:

1、警告:每次罚款5元,从当月工资中扣减;

2、申诫:每次罚款个人基本工资+提成之2%,从当月工资中扣减;

3、小过:每次罚款个人基本工资+提成之4%,从当月工资中扣减;

4、大过:每次罚款个人基本工资+提成之8%,从当月工资中扣减;

5、开除:自公告之日起,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行终止,工资停止发放。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警告。注:每次罚款5元,从当月工资中扣减。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串岗、情节较轻者或初次违反者;

3、破坏公司财物、环境卫生,情节轻微者或初次违反者;

4、检查人员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5、浪费物料,价值较小(50元以内)或积极改正者;

6、于工作时间内偷懒,情节较轻或初次违反者;

7、擅自变更工作方法,未发生不利后果者;

8、未履行交接制度,初次违反者;

9、未经许可擅自在单位内部推销物品者;

10、不尊重领导,态度傲慢,言语无礼者;

11、于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纸、手机。集众聊天或处理私人事务者;

12、未按时参加单位会议、培训,迟到5分钟以上者;

13、身为主管督导不力或失察,情节轻微者。

14、下班后不按单位规定关闭各种电器者或初次违反者;

15、上班时不按单位规定穿戴工装,或者工装严重脏污,情节较轻或初次违反者;

16、上班时在后厨、服务区内吃零食或在禁烟区抽烟者。

1、不服从上级指挥、教导,或顶撞、威胁领导,行为情节较轻;

2、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作业流程,导致不利后果发生的;

3、于人发生口角或不服从单位处罚决定,在单位内无理取闹者;

4、故意破坏单位财物,环境卫生,情节、后果较为严重者;

5、上班时间未按单位规定私自外出,初次违反者;

6、无正当理由,对于本岗位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者;

7、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情节轻微者;

8、妨碍工作或团队秩序,情节轻微者;

9、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贻误工作者;

10、因工作上之疏忽导致公司蒙受轻微损失者;

11、上班时间未经核准擅自接见亲友或带外人进入后厨者;

12、擅自取用公物或浪费公物者;

13、不按安全规定操作,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者;

14、搬弄是非,故意挑拨同事不和者;

15、利用职权,刁难他人,致影响工作推行或本单位利益者;

1、擅自损坏单位公物,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

4、不服从上级指挥,或顶撞、威胁侮辱领导,行为情节较重者;

5、言行不良导致单位声誉受损,情节、后果较轻者;

6、对上级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导致影响单位利益者;

7、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制造伪证,挑起事端者;

9、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10、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11、破坏环境整洁屡劝不改者;

14、考核部属不确实,有循私舞弊之事实者;

15、其他较为严重违规或造成损失较为严重者;

以内元);

2、在工作场所相互殴打或酗酒滋事,影响工作正常秩序者;

3、不服从主管调遣而延误时间,影响单位按期出菜;

5、不服从主管工作安排,情节严重者;

7、因指挥或管理不当造成单位重大损失或直接影响企业经营者;

8、对工作进行或其他事件作虚伪不实的报告,情节重大者;

9、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单位蒙受重大损失者;

10、鼓动同仁跳槽致影响团队士气,妨害工作之进行者;

12、重大违规行为者;

13、未经主管许可,私自接受供应商宴请者;

14、其他应予记大过之行为者。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注: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行终止,工资停止发放。

1、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行政处分,或隐瞒违法前科者;

2、从事填报虚假资料、做虚假证明,欺骗单位者;

4、对单位领导、同事或同事家属进行暴力威胁、恐吓、打击报复者;

5、煸动怠工、罢工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关系者;

7、与同事发生肢体冲突(打架)或激烈争吵行为者;

8、言行不良,造成单位声誉受严重影响者;

告或找到替岗者。

10、偷盗单位物品或他人物品者;

11、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情节、后果恶劣者;

以内);

13.连续旷工两天以上者。

14、经培训、调换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15、半年内记大过达二次者;

16、其他违纪行为适合予以开除者。

第十五条:迟到、早退、旷工(离岗)的规定:

1、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迟到(早退)30分钟内(含)的每迟到(早退)扣5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早退)4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2、旷工:未经领导批准而私自不来上班的;或事先口头请假经批准后,事后(一天内)未说明正常可信理由的;拒绝公司岗位调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者视为旷工。

3、旷工当天日工资为零,另旷工加罚一天工资,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两次的员工将予以开除处理。

相关事项。

1、员工请假三天以上,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碍正常营运者,领导有权不予准假或调整假期。

2、当月请病、事假者不享受全勤奖。

s店管理制度奖惩篇篇六

为保证工程进度合理运行,满足业主对工期进度的要求,特制定该进度奖罚制度,明确工期进度管理责任,同时对延误工期及工期提前的各班组进行奖罚措施。

根据我项目部制定的年前施工进度计划,各班组年前需按时完成计划内施工内容,如有延误工期或工期提前情况,具体奖罚措施如下:

1、各楼号标准层施工节点为5、5工作日,其中钢筋工墙柱钢筋绑扎为24小时;木工支设墙柱模板、顶板,并进行平板材料清运,垃圾清理,整修及验收合格交予钢筋工绑扎顶板钢筋,合计2.5工作日;平板大梁及底板钢筋绑扎为24小时;水电安装预埋跟随底板钢筋铺设进度同期施工,不得影响钢筋工盖筋的铺设;平板上层钢筋铺设及墙柱套箍筋合计24小时;墙柱模板及排架加固必须于顶板上层钢筋绑扎完成前同时完成,合计2工作日;钢筋及模板验收必须于3小时之内完成;达到混凝土浇筑条件后混凝土工随即浇筑混凝土,24小时作业,24小时内必须完成。

s店管理制度奖惩篇篇七

为了更好地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工作能够奋发有为、积极向上,创造更加优异的业绩,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此制度。

一、奖惩的原则:

1、有据:依据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目标等。

2、及时:奖惩必须及时,使其发挥应有激励作用。

3、公开:为了公平公正、全员监督,奖惩结果公开。

二、奖励:

奖励的方式分为经济奖励、行政奖励、休假奖励、浮动工资和公司特别贡献奖励五种。经济奖励包括资金、奖品;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休假奖励包括当地休假与外地度假;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公司总经理视具体情况定奖励内容。以上五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均通报嘉奖。

(一)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100元和一天带薪休假,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休假当月执行有效。

1、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工作努力、敬业、钻研,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品行优良、技术精湛、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工作中精益求精,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顾及和着眼于公司大局者。

4、绩效考核,成绩优秀者。

5、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6、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7、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8、经总经理评审为合理化建议或节能创新项目,在应用中取得2000元以上效果或对企业良性和谐发展起到显著效果者。

9、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10、对部门内部工作主动自查、自检,积极主动进行有效整改的部门负责人。

11、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功,并颁发奖金200—1000元奖励和二天带薪休假,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休假当月执行有效。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遇到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4、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5、总经理评审为合理化建议或节能创新项目,在应用中取得5000元以上效果或对企业良性和谐发展取得较大突破者。

6、其他对公司或公司声誉有较大受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效。

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2、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3、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表现突出者。

4、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5、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6、经总经理评审为合理化建议或节能创新项目,在应用中取得8000元以上效果或对企业良性和谐发展取得重大突破者。

7、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8、其他对公司或公司声誉有重大受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四)浮动工资:

1、连续三年所在部门被公司评为“先进集体”,给予部门负责人及主管负责人月工资上浮200元。

2、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员工”,给予该员工每月上浮200元。

(五)凡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经公司领导研究评审为合理化建议或节能创新项目,在应用中取得10000元以上效果,未发生安全事故或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予以排除的,报总经理核准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资金额度由公司总经理一事一人一议,包括到外地带薪度假,给予特别奖励。

三、惩罚:

惩罚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经济处罚为罚款,行政处。

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一)警告提示:可酌情采用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形式。

1、对不符合公司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要求,情节和影响极为轻微的言行给予警告。

2、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3、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6、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7、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8、浪费物料者。

9、公司另文规定其它应处警告的行为。

(二)过错处罚:处罚额度:20—100元/次,视情况可给予记过处罚。

1、由于盲目操作,在工作中出现可挽回过错者。

2、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5、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6、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7、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物品材料遭受损失或伤及他人,情节较轻者。

8、公司另文规定其它应处过错处罚的行为。

(三)不作为处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辞退或开除处罚。处罚额度:20—100元/次。如造成损失并负全额赔偿责任,通报全公司。

1、责任意识淡薄,工作中得过且过,无视岗位职责要求,等、靠、混思想严重。

2、对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存在忘办、漏办、未按期限完成等情况,虽未造成损失,但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者。

(四)违规处罚: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辞退或开除处罚。处罚额度如下,视情况可通报全公司。

1、全体员工班中、班前严禁饮酒,如有违反,员工处罚100元/次,监察员及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处罚200元/次。

2、全体员工不允许出现脱岗、漏岗或睡岗现象,如有违反,员工处罚50元/次,监察员及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处罚100元/次。

3、工作期间内,除因工作需要领导要求上网查询相关资料外,禁止利用工作之便上网、聊天、浏览网站或看电影、打电脑游戏等,如有违反,员工处罚50元/次,监察员及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处罚100元/次,并予以全厂通报批评。

4、无故旷工者,均按1:5比例扣罚工资;连续旷工3天以上、每月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予以开除处理,不计工资。

次,监察员及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每次100元处罚。

6、各部门负责人私自准假,而未办任何手续,一经查出,对部门负责人予以100元罚款。

7、员工迟到15分钟以内处罚10元/次,迟到15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事先未请假且已迟到者不得再补办请假手续;早退同迟到处罚标准相同。

8、发现考勤作假等问题,对修改、隐匿、瞒报考勤情况的人员处以20元/次的罚款并作留厂察看处分,对其部门负责人处以50元/次的罚款和通报批评。

9、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未经批准未按规定时间参会或未请假的,在会上做出检讨,每次处罚100元。

10、因接听电话不及时和无故不开机延误工作的,处以20元的罚款;如造成工作延误,出现严重后果的处以40—100元的罚款。

11、其它违反规定者,公司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五)重大过失处罚:处罚额度:100—1000元/次,如造成损失并负全额赔偿责任,通报全公司;管理人员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留职察看或降职、撤职处分,由公司重新考核定岗;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大过、辞退或开除处罚。

1、部门隐报、瞒报事故事实,信息沟通不畅。

2、向上级反映问题不实、歪曲事实。

4、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5、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6、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7、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8、无故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或一年旷工累计达十二日者。

9、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蜜,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2、参加非法组织者。

13、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4、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舞弊知情,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举报者。15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四、奖惩申报:

凡奖励与惩罚,由其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出,人事部门会同公司领导与相关人员核实,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五、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门制订、修改、补充、完善并负责解释。

2、本制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一、总经理。

1、贯彻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不力,管理混乱,视情节处罚()元/次。

2、决策失误,导致公司在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上遭受损失,视情节处罚()元/次。

3、对上级隐瞒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报喜不报忧,一经发现,处罚()元/次。

4、不能很好的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导致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畅或矛盾加剧,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处罚()元/次。

5、维护企业形象不力处罚()元/次。

6、未能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目标,处罚()。

7、超额完成企业经济效益目标,奖励()。

二、仓储部经理。

1、与铁路运输部门衔接不利,影响工作秩序的,处罚()元/次。

2、不能严格落实铁路运输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和管理规定,处罚()元/次。

3、对仓储物流工作管理不当,对正常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处罚()元/次。

4、对到线的车皮不能及时组织装卸人员及运输部门进行清卸的,处罚()元/次。

5、对没有组织人员进行专用线清理、装卸车监督、煤垛修理工作的,处罚()元/次。

6、对储煤场区的消防安全问题管理不当,不能及时制定应急预案的,处罚()元/次。

7、不能适时性向上级反馈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处罚()元/次。

8、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元/次。

9、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元/次。

10、没有严格落实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处罚()元/次。

11、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三、运输经理。

1、未服从公司的安排、调度,不能确保公司工作正常用车的,处罚()元/次。

2、不能加强运输司机国家交通法令、法规和交通规则教育的,处罚()元/次。

3、不能严格落实提高运输司机安全生产意识,确立安全。

6、未能熟悉掌握车辆驾驶技术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对运输司机进行培训,处罚()元/次。

7、没有及时检查车辆出车日志记录,处罚()元/次。

8、不能适时性向上级反馈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处罚()元/次。

9、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元/次。

10、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元/次。

11、没有严格落实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处罚()元/次。

12、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四、运输司机。

1、对未服从部门负责人的安排、调度,确保公司工作正常用车的,处罚()元/次。

元/次。

6、对车辆不爱护,做不到保持车辆与车队场地清洁,不能保证每次出车前的常规检查。不能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随时用车、随时出车。做不到车有故障不出车以及出车途中没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思想不集中,驾驶不谨慎、没有中速行驶和礼让三先的,处罚()元/次。

7、出车前没有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以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车辆出现故障、事故时,没有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和如实上报的,处罚()元/次。

8、执行外出任务时,所到之处有无耽误,没有及时向运输经理汇报车辆所处位置及记录出车日志的,处罚()元/次。

9、对在机动车内休息的司机,处罚()元/次。

10、当公司车辆与外来车辆同时检斤时,没有做到礼让外来车辆,确保地重衡通畅的,处罚()元/次。

11、运输过程中没有及时注意路况安全,避免运输过程中散落煤炭的,处罚()元/次。

12、运输司机之间没有互相帮助照应,不能发挥团队协作精神,不能共同完成运输任务的,处罚()元/次。

13、未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处罚()元/次。

五、人事行政主管。

1、未能做到公司行政事务的上传下达,处罚()元/次。

2、为能实现组织起草、审核公司公文;处罚()元/次。

3、未能合理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4、不能协调上级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战略和政策,处罚()元/次。

5、组织公司内部会议,没有形成纪要存档;处罚()元/次。

6、对公共关系的建立、维护没有进行妥善处理;处罚()元/次。

7、对档案管理工作不当的,处罚()元/次。

8、没有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库及适时性向上级反馈的,处罚()元/次。

9、没有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和进行组织培训的,处罚()元/次。

10不能妥善处理发生的员工合同纠纷,处罚()元/次。

11、不能适时性向上级反馈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处罚()元/次。

12、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元/次。

13、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元/次。

14、没有严格落实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处罚()元/次。

15、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六、人事行政专员。

1、未能忠于职守和严格遵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不能保管好公司各。

部门上交的档案资料,处罚()元/次。

2、对公司各部门档案资料收集、接收不认真负责,未能按时作好积累、补充、配套、保管和提供查阅,处罚()元/次。

3、未能及时立卷归档,编制总目录,卷内目录及档案形成说明书,编排入柜,没有及时形成电子档案,便于查阅,处罚()元/次。

4、没有妥善管理档案,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和建立借阅登记,未对借出资料按期催还,处罚()元/次。

5、未定期整理档案,进行全部档案的清理核对和保管质量检查,没有做到帐物相符,及时修补和复制缺损或变质的档案,处罚()元/次。

6、没有认证负责的对公司所需各项文件的打印、复印、传真等项工作,处罚()元/次。

7、未能按专业类项进行保管,未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处罚()元/次。

8、未能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做好档案“十防”工作,不能确保档案完整安全,处罚()元/次。

9、对接交进柜的档案,没有做到认真清点,履行签字接交手续;档案外借是没有认真清点,履行批准手续,并不能保证按期归还,处罚()元/次。

取工作的,处罚()元/次。

11、根据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未能做好各部办资料信息的定期收集归档工作;特别重要的说明书、合同、光盘等资料信息,做不到随时收集,及时归档,统一管理,处罚()元/次。

12、对未建立起公司员工在职、调转、新聘、解聘信息电子档案,没有详细载录个人综合信息,未做到当月录进,当月存档累计及时保持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的信息上传工作,处罚()元/次。

13、未能协同上级领导做好政府机构、主管部门以及外协单位到公司的各项检查、视察、指导、走访、慰问等接待工作,处罚()元/次。

14、未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七、现场清理员。

1、未能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对工作不主动热情、思维不敏捷、责任心不强、应变能力不强,处罚()元/次。

3、对到线车皮上下铁鞋和(放)撤置信号灯不认证负责,不能确保安全,处罚()元/次。

4、对专用线清理,装卸车监督,煤垛修理工作不认真负责,处罚()元/次。

5、对区域内卫生清理不负责,做不到区域内每日清扫,周末进行大扫除,处罚()元/次。

6、未能做到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不能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对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7、不能树立服务。

九、小车驾驶员。

1、未能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十、质检主管。

1、未能完成本部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2、没有按照公司要求检查检斤,销售票据不真实、准确,以及检斤工作账、款不相符,车、票不相符,没有做到日清日结,处罚()元/次。

3、未能灵活处理检斤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并认真细致查找原因,加以解决,处罚()元/次。

4、没有做到检查相关记录,对所打印文件严格把关,处罚()元/次。

5、对公司及散户所需煤炭各地来源渠道、储量、价格、品质等信息不予以稽核;不负责,处罚()元/次。

6、对检斤及相关设备的使用、管理、保养、维护、报修工作没有做到加强监督管理,不能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处罚()元/次。

7、对原辅材料供应、煤炭营销、散户服务等全过程没有做到监督管理,对公司不负责,处罚()元/次。

8、对不能承担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处罚()元/次。

9、不能严格落实本部门的5s管理及员工监督,处罚()元/次。

10、没有进行本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工作的,处罚()元/次。

11、对各项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没有适合性及时向上级反馈,处罚()元/次。

12、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13、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一、检斤员。

1、对公司所需物资的检斤计量不负责,处罚()元/次。

2、对检斤、销售票据的真实、准确整理和汇总不负责,账、款不相符,车、票不相符,做不到日清日结,处罚()元/次。

3、对于检斤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没有及时上报部门领导,认真细致查找原因,加以解决,处罚()元/次。

4、没有做好相关记录,对所打印文件没有严格把关,控制耗材的使用,处罚()元/次。

5、对检斤室工作区域每天的卫生没有做到及时清理,保持整洁干净,对当班人员处罚()元/次。

6、对检斤及相关设备的使用、管理、保养、维护、报修工作没有加强管理,不能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处罚()元/次。

7、未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处罚()元/次。

十二、铁路业务员。

1、与铁路运输部门衔接、交费等业务沟通不及时;处罚()元/次。

2、没有落实铁路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处罚()元/次。

3、对联系车皮到线时间不负责,没有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处罚()元/次。

4、没有及时通知、协调装卸人员及运输部相关人员及时卸掉到线的车皮;处罚()元/次。

5、未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三、出纳员。

十四、客服部主管。

1、不能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不能树立服务。

处罚()元/次。

9、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10、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五、客服人员。

1、未能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未能树立服务。

5、不能承担公司整体运营是否正常有序开展、执行各项规章、对公司工作要求达标等情况的稽核、监察不认真,对公司不负责;处罚()元/次。

6、不能建立、健全、规范公司整体监察档案工作,做不好原始资料档案整理;处罚()元/次。

7、对各部门及所属员工违章、违纪情况检查不负责;处罚()元/次。

8、未能监督员工外出登记、请假、考勤的执行,未能监督、检查公司相关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和施工用料情况;处罚()元/次。

9、未能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处罚()元/次。

十七、装卸工。

1、对到线车皮的卸车、清底工作不负责;清理不干净,处罚()元/次。

2、铁路专用线两侧的卫生清理不干净;处罚()元/次。

3、不配合公司铲车给翻斗车装车;处罚()元/次。

4、对场内运输翻斗车的清底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5、划分区域的卫生工作不干净;处罚()元/次。

6、对公司指定车辆的装卸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7、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八、更夫。

1、未能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对公司院内、仓库、办公室、营业场所等的安全不负责,检查时发现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处理,未做好记录;处罚()元/次。

3、未能按时进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或酗酒赌博;处罚()元/次。

4、对区域内的卫生不负责,做不到每日清理,周末大扫除;处罚()元/次。

5、对小票、检斤票没有认真核对,票物不一致;处罚()元/次。

6、未按时巡检,漏检、脱岗;处罚()元/次。

7、对进出厂区的非本单位人员、车辆登记后放行,对于携带物品出厂区的人员或车辆,未凭通行令放行,并为对物品予以核对;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处罚()元/次。

8、外来车辆进入货场未做好登记、排放指引工作;处罚()元/次。

9、为做好相关数据核对保管(检斤、车辆收费、煤款)工作;处罚()元/次。

10、对到线车皮上下铁鞋和放(撤)置信号灯的工作不负责,未保证安全,处罚()元/次。

11、对于运输车辆,未履行一车一票,私自放车行为;处罚()元/次。

12、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十九、保洁。

1、未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元/次。

2、所负责区域卫生,围墙未保持洁净,处罚()元/次。

3、蒙大和民华公司总经理以上级别领导办公室玻璃未保持洁净;处罚()元/次。

4、对公共区域物品的保管、维护不负责,损坏部件或维修工作没有及时上报;处罚()元/次。

5、工作时间串岗聊天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事项;处罚()元/次。

6、蒙大和民华公司总经理以上级别领导办公室动植物未照料;处罚()元/次。

7、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处罚()元/次。

二十、洒水车司机。

1、每日未按工作要求或公司安排及时洒水作业,工作场所和工作区域卫生未保持整洁;处罚()元/次。

2、出车时未确保安全、准时、节能降耗;处罚()元/次。

3、未服从部门负责人的安排、调度,不能确保随时正常用车作业;处罚()元/次。

4、不爱护车辆,不能保持车辆与场地清洁,没有做到每次出车前的常规检查,未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随时用车,随时出车,处罚()元/次。

5、未做到车有故障不出车,出车作业时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思想不集中,驾驶不谨慎;处罚()元/次。

6、出车前未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以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车辆出现故障、事故时,未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如实上报;处罚()元/次。

7、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二。

十一、信息专员。

1、未掌握公司及散户所需煤炭各地来源渠道、储量、价格、品质等信息,信息不真实精准;处罚()元/次。

2、未及时发布供与求信息,未时时跟进公司及散户销售情况;处罚()元/次。

3、未及时与煤炭来源地沟通与定购;处罚()元/次。

4、未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二。

十二、筹建员。

1、对企业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的布置、实施、检查、督促、整改和落实执行不负责,处罚()元/次。

2、未协助总经理分析研究和调查了解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处罚()元/次。

3、未做好总经理的参谋助手,在公司内外未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处罚()元/次。

4、未协助总经理协调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工作配合与工作流程衔接,处罚()元/次。

的具体服务管理工作,处罚()元/次。

6、对协调处理和解决公司因工作需要与外联单位的具体工作不负责,处罚()元/次。

7、不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水平,不敢抓不敢管,徇私情,罚款()元/次。

8、未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罚()元/次。

s店管理制度奖惩篇篇八

一、全园职工一学期无旷工、无迟到、无早退、无不安全事故的,园内授予出勤安全奖50元;因请假不上班扣10元岗位职责奖。

二、考勤部分:

1、早晨非接车教师7:30到校,7:40以前做完所有私人事情,准备接待学生,下午等学生全接完教师离园;接车教师随车接送,但早晨不能迟于8:30进园,下午不得早离园。

2、每一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

3、迟到一次(15分钟以内),扣5元;早退一次,扣5元,矿工1小时(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10元。

4、因事请假一天扣当天的工资,因病请假一天扣当天的工资。因旷工或未办理请假的人员扣发三日工资。

二、用心参加教研活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每一位教师每一月务必讲一次公开课;用心撰写教育论文,凡被选用登载的,县级奖50元,市级奖80元,省级奖100元,国家级奖150元。

三、教师上课,务必结合班级实际状况先备课,教师备课一月一检查,没有备课或没有到达进度的,一次扣20元。周计划务必在每周星期一早晨8:00以前上墙,未按规定上交或上墙,一次扣5元。

四、上班期间工作不负职责,发生不安全事故者,相关人员要承担事故职责,并在全园通报批评。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于在班发生不安全事故的,药费,保险公司拒赔部分,老师承担80%,开饭期间发生不安全事故(如烫伤),老师承担80%,食品卫生发生中毒者,根据情节轻重相应追究主管幼儿灶、炊事员相关人员的职责,并参照上述办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五、幼儿安全、护理部分:

1、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被抓伤、咬伤摔伤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5――20元。

2、幼儿上厕所因没有教师指导而摔伤的,不给学生以适当照顾,家长反映状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3、因教师照顾力度不够,导致幼儿出勤率严重下降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5――20元的处罚。

4、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湿裤子的(一月内尿湿裤子到达3次的),每月扣10元。因教师疏忽,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5元,家长投诉状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七、教师带班时,私自换班、串班聊天、接打电话、接待外客,一次扣工资10元。

八、不服从领导安排者,一次扣工资50元。不参加教研活动听课等活动的,一次扣工资10元。

九、放学后,各班务必要把教室和清洁区打扫干净,桌椅要摆放整齐,扫帚、垃圾篓、撮箕要摆放好,门窗要关好,文具柜要收拾整洁,每一天放学后检查,发现教室或清洁区不干净,不整洁的,门窗没有关好的,一次扣5元。

十、班务工作、财产管理部分:

1、各班每学期初到园长或保教员处领取保教必需品,由园长或保教员登记造册,一学期结束后清点财产,遗失、损坏的照价赔偿;非人为破损的,到园长或保教员处报损后,由园长或保教员备注后更换。

s店管理制度奖惩篇篇九

本标准规定了景区仓库卫生管理工作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景区的.仓库环境卫生管理。

2内容

2.1仓库保管理员应做到保持库区周围环境卫生,整洁无积水、无杂物、无蚊蝇、无污染源。

2.2保持仓库内地面整洁,门、墙面、货架、货柜清洁。

2.3仓库内物资应分区存放,摆放整齐,不得堆放杂物、废弃物。

2.4仓库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将个人物品特别是食品带入仓库,不得存放私人存物。

2.5保持仓库整洁卫生,办公桌的整洁,与办公用品无关的物品不得存放于桌面上,记录本字体工整、整洁。

2.6与仓库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仓库。

2.7仓库内禁止烟火,并设置有相应的防虫、防鼠设备。

s店管理制度奖惩篇篇十

×××项目采用项目管理模式进行建设,由×××有限公司为水岸莲华项目提供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根据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由×××行使与之相关的所有合同中发包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一、目的。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的管理,规范施工现场,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水岸莲华项目一期一标段施工合同》、《水岸莲华项目一期二标段施工合同》等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现阶段管理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项目施工现场全过程管理,对×××项目建设中所有施工工程及其承包人(含与发包人有合同关系的专业分包人)均有约束效力。

2、本制度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关于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奖惩均按本制度执行。

三、违约责任的划分。

(一)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书面警告。每次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2、限期改正。每次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3、一般违约责任。每次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若承包人再犯性质相同的违约行为,第2次15000元,3次或以上20000元/次。

4、严重违约责任。每次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

5、部分解除合同。当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解除部分合同的条件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解除部分合同的通知。

6、解除合同。当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解除全部合同的条件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解除全部合同的通知。

7、赔偿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不超过承包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违约情形的认定:

1、书面警告。以下事实,一经发现,由监理工程师每次按“书面警告”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追加处罚:

(1)存在安全隐患经提醒后未立即整改的;

(2)未按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月(周)进度计划的;

(3)承包人公开拒绝或变相拒不执行的发包人或监理指令的。

2、限期改正。以下事实,一经发现,由监理工程师每次按“限期改正”对承包人追究违约责任,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追加处罚:

(1)未按现场管理制度或相关规范执行,施工程序执行或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2)因现场安全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质(安)监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单的(视情节轻重);

(4)经发包人及监理考评小组考评不合格的(按每项不合格记一次限期改正)。

3、一般违约责任:以下事实,一经发现,由监理工程师每次按“一般违约责任”对承包人追究违约责任,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追加处罚:

(2)因现场安全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质(安)监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单的(视情节轻重);

(4)承包人承诺的施工机械设备未能按期到场工作的。

4、三次限期改正责任相当于一次一般违约责任;三次一般违约责任相当于一次严重违约责任;累计三次严重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四、其他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违约:

(1)因分项工程验收未一次性合格的,每次处以违约金1万元;因分部工程验收未一次性合格的,每次处以违约金3万元;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未一次性合格的,每次处以违约金10万元;经整改仍未合格的将上述双倍金额累加处罚。整体竣工未合格的将对承包人处以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2)质量上未获得双方约定的省优奖项,按合同价款的1%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2、安全文明施工违约:

(1)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一经发现对承包人处以50元/人违约金;

(2)施工过程中出现违反文明施工或环境卫生保护的情况,根据监理工程师的处罚通知,按500元―5000元/次处以违约金。

3、工期进度违约:

(1)承包人应于每日工作结束之际将当日施工进展情况和第二天施工计划报监理、工程部进行沟通,不按此规定执行的则每次对承包人按200元/次追究违约责任。

(2)周计划未完成的,将按每个未完成的分项工程(或子分部工程)施工节点对承包人处以1000元/个的违约金,若当月整个月进度计划如期完成,则可免除承包人该月周计划未完成的违约赔偿,跨月不免除。

(3)月计划未完成的,将按月进度延误时间与计划时间对比情况,对承包人处以1万元/天的违约金,若下月度进度按计划按期完成,则可免除本月进度延误违约金,隔月不予免除。

(4)重要节点工期(分部工程)未按计划完成,将按每个未完成的分部工程节点工期对承包人处以5000元/天的违约金,若该单位工程按计划完工,则可免除该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节点工期违约金;重要节点工期(单位工程)未按计划完成的,将按每个未完成的单位工程节点工期对承包人处以10000元/天的违约金。

(5)总进度计划未完成者,按累加额处罚,从结算尾款中扣除,即:延误1天处罚1万元、延误2天处罚3万元(第一天的1万加第二天的2万元)、延误3天处罚6万元(第一天的1万加第二天的2万元加第三天的3万元),如此类推(因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除外)。

(6)总工期未完成、重要节点工期、月进度未完成、周进度未完成及其他违约均实行累加并行处罚,进度违约处罚不代表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承包人应当采取合理有效的赶工措施予以消化。

(7)工期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工程合同价款的3%。如因承包人延误工。

期原因导致发包人延期交房的,则购房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包人赔偿的,在发包人实际已经完成赔付,且赔付金额超过了本条约定的3%最高限额的前提下,对超过部分,承包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如因总承包人原因造成节点工期延误超过节点工序计划工期的50%时,发包人有权采取“紧急切割法”将剩余部分工程或剩余全部工程委托给其他承包人进行施工;承包方应先行退场,如双方对已完成的工程量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约定的解决方式确定。

五、奖励。

1、发包人及监理对承包人施工班组进行管理的,如当月整体均按期完工且质量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合格的,对于周进度按计划完成的排名前1―3名的班组奖励1000―5000元。

2、承包人连续3个月按计划提前完工的(整体均明显提前于发包人批准的工程总进度计划表),经发包人研究确认后,将奖励承包人1万元―5万元。

3、承包人总进度(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提前1周以上竣工完成移交的,将对承包人按10万元/周进行奖励。

4、发包人不定期的组织监理对各承包人进行一次质量、安全、进度综合或评比,评比分为三个档次(优良、合格、不合格),对评比整体获达优良标准的承包人奖励5000元。

5、因承包人质量、安全、进度方面管理、执行到位,受到上级领导表扬或石化团购组委会书面好评的,将对承包人奖励5000―10000元。

6、承包人提前发现设计或现场实际的问题,避免了发包人重大经济损失的,或主动提出而经批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措施及方法而有效降低造价,为发包人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的,将对承包人奖励1万元―5万元。

五、奖罚程序。

1、日常施工管理工程中,一般由监理对承包人施工过程的违约进行日常记录,通过下达《违约处罚通知单》对其违约事项对承包人予以书面通告,按制度对其进行处罚,同时抄报发包人。

2、发包人将按定期(如按月或遇重大事情)对承包人的违约情况进行索赔,通过下达《违约索赔通知书》对其违约事项进行追究违约索赔,并根据情节轻重将此通知书传至承包人总公司。

3、承包人违约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发包人有权从下一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不得有异议。如在当期工程款不足以抵扣,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此部分金额可用于对承包人的奖励。并可根据承包人整改情况及后续表现,由承包人书面提出申请,提交发包人讨论,视情况部分或者返回承包人。

4、承包人在接到处罚通知书或索赔单后要针对违约事项积极整改,对拒不整改或不认真整改的将按本办法相关条款加倍处罚。

六、本制度之发出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1、《工程奖励通知单》。

2、《违约处罚通知单》。

3、《违约索赔通知单》。

s店管理制度奖惩篇篇十一

为了加强公司宿舍卫生管理,给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提高宿舍卫生整体水平,公司特制定宿舍卫生奖惩制度如下:

1、室内有无异味,按严重情况罚款5-10元。

2、被子叠放整齐,且按要求摆放,床铺乱者罚款5-10元。

3、床单、被子及枕巾干净无油污,脏者罚款5元。

4、床下鞋子、脸盆等摆放整齐,地面干净,无死角,不合要求者罚款5-10元。

5、地面清理干净,物见本色,无卫生死角,不合要求宿舍罚款相关人员10元。

6、纸篓内垃圾不超过纸篓的2/3,否则罚款5元。

7、玻璃、窗台、窗帘保持干净,否则罚款5元。

8、橱柜表面无尘积,且物品摆放整齐,否则罚款5元。

9、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确保所有电源的.关闭,否则罚款10元。

(二)奖励。

1、每次卫生检查将评出“卫生标兵”一名,连续三次获得卫生标兵将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及一定物质奖励。

2、连续六个月检查结果均为优秀者,公司将给予该宿舍100元奖金或物质奖励。

3、管理部根据员工宿舍表现情况,每年评出优秀室长及优秀室员,并给予一定奖励。

4、对于揭发同住成员违法乱纪行为的,一经证实,将根据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说明:

1、惩罚款项每次都做认真登记并本人签字。

2、奖励物品的资金来源为惩罚资金。

3、检查卫生时检查小组配合工作。

4、物质奖励为卫生纸、牙刷、牙膏、肥皂、洗衣粉、毛巾、床单、枕巾、奖金等生活用品。

s店管理制度奖惩篇篇十二

1、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表彰或奖励:

(1)模范执行和遵守防火安全规定有显著成绩者。

(2)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整改火险隐患有显著成绩者。

(3)发现不安全因素积极整改,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火灾事故有显著成绩者。

(4)及时发现火灾报火警和扑救火灾,积极支援邻近单位和居民扑救火灾,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5)敢于揭发、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者。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追究行事责任:

(1)损坏消防设备或将消防设备挪作他用者。

(2)在火灾危险场所违章用火、用电者。

(3)拖延整改火险隐患者。

(4)谎报、不报或故意延误报告火灾情况者。

(5)违反建筑放火设计规范,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乱搭乱建者。

(6)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

(7)其他违反消防法规者。

3、对需要表彰或处罚的,由保卫部门组织材料,提出表彰或处罚的意见,报防火负责人审批;对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中铁十八局集团金童路南段道路及配套工程

一、发现或报告火险隐患,及时排除,避免火灾事故发生时,给予通报表扬,奖励5-200元。

二、对违反防火制度、操作规程而冒险作业的行为,应进行坚决制止,及时报告有关领导的,在救火中表现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奖励5-100元或记功晋级。

处 罚

一、对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认真地传达贯彻执行的,违反防火安全合同条款、防火安全工作保证体系、防火安全教育制度、防火检查制度的:不能认真履行自己职责的,对厂或本车间、部门存在的火险隐患不能(定期)整改的,根据情节,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罚款1-60元。

二、违反防火安全管理措施,违反锅炉、化验室防火安全制度的,根据情节,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罚款1-60元。

三、违反用火管理制度,电气管理防火制度,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安全制度,根据情节,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罚款1-80元。

四、违反仓库、油库、危险品库以及消防器材防火管理制度的,根据情节,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罚款2-100元。

五、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擅离职守,根据情节,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罚款1-50元。

八、故意制造火警、火灾、爆炸万元发上事故的,进行严肃处理或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违反一至五条规定,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给予行政处分。

违反六至七条规定,造成火警、火灾,根据情节逐级追查处理,除罚款外,给予行政处分。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四川省消防条例》,切实做好我公司的消防工作,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 全公司消防设施和器材一律由公司专业管理部门实行监督管理,各分厂(科室)具体管理。

2. 凡本公司职工、家属和外来工作人员,有违反消防制度,妨碍消防管理,损坏消防设施的,均按本制度进行处罚。

3. 对于违反消防安全有如下行为者,均给予处罚:

4.损坏消防器材、设施之一者,处罚如下:

4.2:故意损坏或将消防器材用于寻欢作乐,乱开乱放的,除按价赔偿外,另罚款原价100~300%。

5.对妨害消防工作的,处罚如下:

5.1:除固定动火外,在禁火区内无证动火者,每人次罚款30-100元,因此给生产造成后果的,按《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4:在住宅内和一些木工房私接电源、照明灯泡的罚款10元。

6.对违反条例严重者,加倍处罚,直至送交保卫处或公安机关。

7.有如下表现者,给予奖励:

7.1:抢救遇险人员和国家财产表现突出者;发现消防隐患及时报告并积极处理者;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意外事故处理正确果断者;减少事故损失等有功人员,可由所在分厂写出申请报告,并报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后,给予表扬,记功或50-1000元的安全生产特别奖。

7.2:挽回损失10000元以上或避免多人伤亡事故发生者,可发给奖金400-1000元,主要有功人员由公司办记大功一次,并报市府或主管部门给予通报奖励。

7.6:无法计算挽回损失,但表现突出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和给予表扬。

7.7:因制止违章行为而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反违章表现突出者,可参照相关规定进行奖励和给予表扬。

一、对在消防工种中有突出贡献和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和晋级,提职。

二、对违反消防法规或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处罚。

三、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

1、防火工作年度考核为标兵、先进称号的单位。

2、防火工作被评为先进称号的个人。

3、制止违章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有功单位和个人。

4、监测、检查及时发现早期重大火灾隐患,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或采取可靠措施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

5、热爱消防工作,组织参加防火安全活动,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同违反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做斗争。

6、认真贯彻消防法,开殿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防火责任人和专(兼)职防火工作人员。

7、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英勇顽强,奋不顾身,积极参加抢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四、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2000元。

1、对存在火灾隐患有条件整改而不按《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时整改的。

2、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及占道挖沟、暂设等未经消防审核、批准擅自开工和工程竣工后,未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参加验收而投入使用的。

3、埋压、圈占、损坏、擅自动用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设施器材被盗的。

4、不顾火灾危险性,盲目生产、施工、运输、贮存、动火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用途的。

5、有章不循或无章可循造成一般火灾损失不足2000元的。

6、公共场所管理混乱发生火灾,尚未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损失的、

五、违反消防安全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责任者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各工种及要害岗位人员在操作、管理中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不履行职责的。

2、在禁止动火的单位、部位、岗位、地点、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的。

3、谎报火警、阻碍火灾扑救造成后果的。

4、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占用室内外防火通道,经通知不按要求整改的。

5、司乘、更夫、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及造成一般后果的。

6、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未经批准、私拉乱扯电器线路,使用电器采暖设施,违反用电管理规定的。

8、消防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9、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10、造成火灾损失10000元以上的,按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的10%,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或予以拘留。对失火单位防火责任人按直接经济损失5%进行处罚。

七、对防火安全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处1000----2000元罚款。

八.对矿业公司内部员工和单位的罚款,由消防部门出据《罚款通知单》,从单位工作款中扣出,作为消防安全奖励基金使用。

为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调动消防安全管理的积极性,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消防安全,特制订本消防安全考评奖惩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运行监督

1、消防主管每日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

2、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季度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责令相应部门改正,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据酒店规定予以处罚。

3、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半年组织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对各项制度中不适应实际之处进行修改、补充、不断完善控制方案。

二、奖罚权限及程序

1、奖励金额100元以下,罚款200元以下时,由消防主管提出意见,经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即可,高于上述额度的,须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

2、奖励权一般结合年度消防评比使用,特殊情况例外。

3、奖励、处罚的金额应在奖罚后次月发工资时兑现。

三、消防管理奖励制度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奖励50元。

2、及时排除火险事故,积极扑救火灾,使人身安全,财产免受损失或小受损失的,奖励100元。

3、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奖励200元。

4、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事迹突出,奖励200元。

5、对消防器材、设施、能坚持经常检查和保养、使用灵活有效,奖励50元,

四、消防管理处罚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1、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施、自动报警装置,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报告而未报告的。

2、对消防器材不实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洁不好影响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灾事故的。

3、不按操作规定,野蛮操作,造成火灾事故的。

(二)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200元500元罚款。

1、违反用火审批制度,擅自使用电、气焊或动用明火的。

2、对本部门、本部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能解决不解决或超过整改日期的。

3、埋压、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而影响和延误了消防工作的(火灾后果不严重的)。

4、私自挪用消防器材造成损失而隐瞒不报的。

(三)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

1、未向保安部申报、登记、私自使用、安装电炉等电器的。

2、不能及时按照消防部门、保安部提出的消防整改意见进行及时整改的。

3、因整改火灾隐患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火灾事故但损失不大的。

4、非电工人员,乱私拉施工电源线、照明线、安装电器设备或因此而造成事故引起火灾,但损失不大的。

5、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引起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6、擅自拆卸烟感、温感器或用物品包裹探头影响正常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50元罚款

1、不符合电、气焊防火安全要求而进行焊割作业。

2、考核消防知识不合格者或组织消防培训无故不参加者。

3、在非吸烟区吸烟和在吸区乱扔烟头、火柴梗或将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投入垃圾桶的。

s店管理制度奖惩篇篇十三

第1条目的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_500_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_200_~_1000_元不等的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500_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300_~_2000_元不等的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500_~_5000_元不等的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_30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300_%外,警告并记过一次。

(3)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的行为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100_元;并予以辞退。

(4)严格保管企业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100_~_500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辞退。

(5)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50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100_~_1000_元,并警告一次。

(6)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除交还非法所得外,包赔公司损失并予以辞退。

(7)由于工作失误给公司及同事造成损失的,需包赔全部损失并予以辞退。

(8)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s店管理制度奖惩篇篇十四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思想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校”主战略,增强教职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开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形成持续激发人才内生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的制度环境,激励广教职工为学校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做出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传承交精神,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守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师风,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第三条学校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与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教职工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坚持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奖励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教职工集体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积极承担人才培养任务,在教书育人、思想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努力开展科研工作,在服务国家重需求或引领世界学术前沿方面取得重突破的';

(四)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与支撑,取得突出成效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六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对做出重贡献的教职工予以重奖。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上级部门及社会团体设奖,相关部门按奖项要求推荐上报。

第七条校级奖励项目包括以下四类:

(一)教书育人奖。主要面向工作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一线的教学科研并重、教学为主、专职教学、思政等教师,表彰师德高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乐疆教、深受广学生爱戴、在推动人才培养“教育增值”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科研成果奖。主要面向教学科研并重、科研为主、专职科研等团队及个人,表彰其在学术研究、服务国家重需求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三)管理服务奖。主要面向全校管理、服务、支撑、教辅等岗位教职工,表彰其立足本职岗位,在服务学校发展稳定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四)其他专项类奖。面向在其他领域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如“优秀员”、“三八红旗手”等奖项。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提名奖五个等第。

第九条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全面负责校级奖励体系建设,统筹校级奖励的立项、评审、颁奖等环节,党教师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奖励的设立和评选等工作。

第十条由学校党教师工作部牵头,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指导员会和教学发展中心等参与,制定“教书育人奖”评选实施办法;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文科建设处牵头制定“科研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由人力资源处牵头制定“管理服务奖”评选实施办法;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授权的相关部门负责其他专项类奖的评选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评选实施办法经过党教师工作员会审定通过后正式生效,并根据评选办法设置财务专项经费。评选程序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立其他校级奖项。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新设校级奖项的,相关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精神,提出奖励方式建议及方案,经过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十三条校级奖励的评选,一般由奖励实施部门依照评奖办法发起,尊重二级单位的推荐意见。按照各奖项实施办法的程序和标准(条件)进行推荐、申报、评选或认定;由牵头部门将各奖项的初步名单提交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初审,上报学校党常会审议通过后,将拟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形成最终获奖名单。

第十四条对获得校级奖励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在教师节会宣布奖励决定,予以表彰。表彰形式应当隆重、节俭,积极倡导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违奖励程序,骗取奖励的;

(二)获奖集体或获奖个人的核心成员有违道德品质或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十六条要发挥奖励政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注重奖励结果的馈和应用,奖励结果将作为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长聘体系与荣誉体系评聘、个人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校工作的教职工(含医学院)。

第十八条各院(系)设立的院(系)奖励或新增的专项奖,应符合本办法精神。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教代会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党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s店管理制度奖惩篇篇十五

想要做好员工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有奖有罚。对于公司而言,如何做好员工奖罚管理工作?以下以某公司为例,为各位提供一则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各位管理者参考。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请事假以(时薪*请假时间)扣除。

2.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迟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不服从分配;

(9)顶撞领导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员;

(10)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事实证明,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一则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 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九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5. 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 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3. 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4. 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5. 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 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 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 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 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s店管理制度奖惩篇篇十六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环保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规范企业员工的环保行为,提高企业的环保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法律及江苏省市区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我公司《职工奖惩条例》的基础上,修订本制度。

凡我公司所属的各分厂区、生产车间、职能部门、辅助车间均在该制度管理范围之内。

1、安环部负责环境保护考核的归口管理,会同办公室对公司范围内的环境管理运行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提出考核意见,实施考核。

2、财务部负责根据管理结果实施环保考核的扣款。

3、其它管理部门均可对安环部环境保护、环境风险考核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4、其它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活动的管理,接受安环部、事业部对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的整改要求和考核。并对本部门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考核。

“异常排污”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超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环保设备停运排污、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不当,以及各种有害污染物严重跑冒、泄漏、溢流等影响环境的情况。

“环境污染事故”是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操作、施工不当、工艺控制、设备装置原因或其它因素,造成公司内部环境和周边环境污染的事故。

“现场管理”这里是指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对生产现场各生产要素,包括人、机(设备、工具、工位器具)、料(原材料)、法(加工、检测方法)、环(环境)、信(信息)等进行合理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检测,使其处于良好的结合状态,以达到优质、高效、清洁、均衡、环保、文明生产的目的。

考核项目为综合管理、污染物排放监督、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环保举报投诉、异常排污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考核检查的方式有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上级管理部门督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分,评分作为公司《职工奖惩条例》中嘉奖内容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罚款。

(一)综合管理考核。

1、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健全以主管为第一责任人的内部环保管理体系,及时、认真填写各项环保台账,安环部进行定期检查,台账记录不符合要求,对该部门当班责任人罚款10—50元。

2、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健全以主管为第一责任人的现场管理体系,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开展生产现场规范化管理工作,有安环部进行检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对该部门当班责任人罚款10—50元。

3、各车间、部门应定期开展环境隐患自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隐患排查制度,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五落实”整改,确保环境安全达标。

4、厂区内行驶的车辆,装载易发生散落或扬尘情况的物质时,必须加盖油布或做其他防护处理。未做防护处理的,罚责任人10—50元。第二次发现,加倍罚款并连带处罚该部门主管。

5、各车间、部门对各自包干区域的绿化带、裸露地面负有保护职责。如发生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土壤,视受污染面积大小,处罚责任部门200—1000元,并由责任部门负责恢复土壤和绿化,受污染的土壤应有责任部门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做危废处理。

6、公司或上级管理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环保问题,需由安环部下达“环保隐患整改通知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责任部门,责任部门需及时整改。无正当理由延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部门罚款100—500元。

(二)污染物排放考核。

各车间要认真学习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对生产中“三废”排放、跑冒滴漏、突发环境事件的管理水平。

1、废水排放考核。

1)各生产部门、车间主管必须提高环保认知,严控用水和排水,除特殊需要,严禁有长流水行为,发现一次罚责任部门、车间100元。

2)生产部对公司生产废水的产生、收集和输送负有主管责任,因生产行为不当造成废水超标排放或环境污染的,罚款100—1000元。

2、废气排放考核。

1)车间应加强对生产设备和废气治理设施的巡检,对生产废气的排放进行严格控制,除突发情况外废气不得随意直排。发现直排一次,对责任车间罚款100—500元。

2)生产车间作为产污单位,应承担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区域内废气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口污染因子被环保主管部门检测超标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对该生产车间罚款200—20xx元。

3)车间应加强工艺控制,做好设备、设施的保养工作。因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出现的气体泄露,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对设备、设施责任人处50—500元罚款。

3、废弃物管理的考核。

1)各部门、车间对产生废弃物的治理负有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项目环评及公司固废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处置,无特殊原因不按照要求处置废弃物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500元。

2)对委外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反馈的整改信息,有公司安环部起草“整改通知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给责任部门,责任部门需及时整改。无正当理由延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部门罚款100—500元。

(三)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考核。

1)车间应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做好环保设备、设施的运行巡检工作,并按照要求填写巡检记录,确保设备、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未按照要求进行巡检或记录填写不规范,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

2)环保设备、设施发现异常,所在部门必须及时组织检修,并向公司领导和安环部汇报。内部力量不能处理的,请示公司领导外协处置。对环保设备设施的异常情况不予以积极处置造成恶劣影响,对责任车间罚款200—1000元。

(三)环保举报或者投诉考核。

1、如出现环保举报或投诉事件,由安环部对举报或投诉内容的进行调查,各部门必须全力配合。一经查实因失职所造成,对责任部门罚款100—500元;一经查实属于恶意举报或者投诉,对当事人罚款500元并停职学习。

(四)异常排污考核。

1、如遇到生产异常情况需要异常排污时,写明异常排污的应急措施,及时通知生产部、安环部,并报主管生产的副总批准。

2、因环保设备检修或因故处理能力不足,车间无法迅速落实停产而需要临时超标排污的,车间需提前一天向安环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异常排污申请单”,经主管安环的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3、如遇到降水天气,根据降水轻度对10—15分钟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后期雨水可直接从雨水系统外排,污水站对外排雨水情况负责,有安环部进行监督。

(五)环境污染事故考核。

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部门必须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落实应急措施,降低污染程度和损失,并在3分钟内通知生产部和安环部,事故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50—100元。

1)绿化损害或土壤污染面积在20—50㎡。

2)设备泄露或烟囱冒烟异常超过10分钟。

3)废水或溶剂进入雨水系统的数量0.25吨以内。

4)经济损失为5万元以下。

2、有下情形列之一的,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50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1)绿化损害或土壤污染面积超过50㎡。

2)设备泄露或烟囱冒烟异常超过20分钟。

3)废水或溶剂进入雨水系统的数量超过0.5吨。

4)经济损失为5—10万元。

5)厂区工人或周围群众健康造成影响。

4、有下情形列之一的,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100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1)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含超标排污费、环保部门罚款及环保赔偿等)。

2)导致人身伤残会死亡的。

1、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单位环保指标得到有效控制,经考核取得优异成绩的;

2、在环保管理、竞赛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现的;

5、对公司环保制度提出修改性意见,经研究被采纳者。

6、对生产工艺提出调整建议,经落实有效降低“三废”产生量的。对于及时发现、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事故初期处理果断、及时,奋勇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

1、本制度自20xx年01月01日起正式执行。

2、本制度执行后将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进行修订。

3、附件一:安环部考核检查评分表。

s店管理制度奖惩篇篇十七

为创造一流服务质量,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和维护员工正当利益,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公司在管理中将严格贯彻“有功则奖,有过必惩,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奖惩方针。

一、公司对在工作中贡献突出、表现突出、能力超群的员工予以奖励。

a.员工在以下各个方面做出贡献,将得到表扬和奖励。

1、完成工作任务及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工作中成绩显著,被领导和同事们一致公认的。

2、努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常提合理化建议且被采纳的。

3、在由公司组织参加的、社会各界举办的各种技能比赛中,为公司争得荣誉的。

4、保护公共财产,保卫公司安全,排除重大隐患、防止重大事故者。

5、优质服务,多次受到客人表扬或新闻媒介表扬的。

6、捡到贵重物品及时上交者。

7、在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b.奖励方式。

1、一次性奖金。

2、按季或年评选公司最佳员工。

3、通报表扬。

二、处罚。

公司对各类过失(违反纪律的行为),将视情节的轻重,给予适度的纪律处分。

a.过失类别。

分为轻度过失行为,重度过失行为和严重过失行为。

a、轻度过失。

1)多次迟到或早退经批评帮助仍未改正。

2)上班不按规定着装,不佩戴工牌或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工牌。

3)上班时不按规定执行个人仪表标准(女员工不化妆)。

4)上班时在店内大声喧哗或闲聊、追逐、打闹。

5)乱扔东西,随地吐痰或其他不文明、不卫生行为。

6)当班时,未经经理批准接待亲友和私人探访,打私人电话或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紧急情况除外)。

7)上班时吃零食,饮酒或班前饮酒上班时带酒味。

9)当班时,未经批准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或串岗聊天或上网玩游戏,玩手机。

11)不服从管理,使用不文明的语言侮辱、攻击同事或管理人员。

12)多次上、下班不考勤。

13)不遵守所属岗位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14)违反安全操作制度程序及规定。

15)所犯过失性质或影响类似于上述条款,可以按本类过失认定处理。

b.重度过失。

1)工作失职,出现差错,并导致宾客投诉。

2)当班时睡觉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

3)损坏公司财物损失较大者。

4)在公司使用亵渎、侮辱性语言辱骂他人。

5)未按规定时间将拾得的遗失物品上交上级主管。

7)利用工作之便与客人拉关系,向客人索取钱物。

8)旷工1—2天或累计两次。

9)委托他人或代他人考勤。

10)所犯过失性质或影响类似于上述条款,可以按本类过失认定处理。

c.严重过失。

1)侮辱、威胁、殴打客人、同事及管理人员。

2)贪污、盗窃或私吞客人、公司或其他员工的财物。

3)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律,被依法追究责任的。

4)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人身伤害,财物损失或给公司声誉造成重大影响。

5)用非法手段偷窃,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帐单、或单据,中饱私囊。

6)一年内(12个月)累计旷工三天。

7)毁坏公司或其他员工财物情节严重者。

9)在公司内赌博或变相赌博。

10)未经许可将公司经营数据或文件资料传播给无关人员,造成公司经营重大损失的。

s店管理制度奖惩篇篇十八

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设备基础管理工作

第一条 各厂技术人员及时更新、整理(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备润滑制度),各级巡检记录,设备检修记录,检修计划表,检修工作票,隐患记录,事故及故障统计表等技术资料,发现一项不合格罚责任人50元,连续3个月未查出问题,各厂给相关人员奖励50元。

第二条 动力科组织的每月两次设备卫生检查,无故迟到或早退扣当事人20元,无故不参加扣当事人50元,设备卫生检查结果汇总发送给各厂,限期整改,整改结果及时反馈没有按时整改的每项罚款100元。

第三条 零件或部件由于装配、加工、图纸错误、采购质量、检修等原因造成损失的,损失1万元以下的按损失金额3%处罚责任人,1万元以上按设备事故处理,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四条 设备及备件计划上报出现一次错误扣当事人20元,备件上报不合理造成积压的,视情况一次扣责任人50-100元,连续3个月未查出问题奖励责任人50-100元。

第五条 二级库存不合理,摆放不整齐,台帐与实物不相符,

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0元。

第三章 设备日常管理工作

第一条 设备运转平稳,轴承等处温度符合标准,基础平稳;无异常振动及噪音;静设备零部件及防腐保温等完好,达不到要求扣责任人50元,全部合格奖励相关工序100元。

第二条 设备文明卫生,符合5s管理标准(第一次整改期内不处罚,从第二次开始处罚,第三次加倍处罚)

1、设备跑、冒、滴、漏一台次扣责任人20元,严重泄漏一台次扣责任人50元。

2、设备整洁、干净,达不到一台次扣责任人50元

3、未在线设备摆放指定地点、规范,达不到一次扣责任人100元

4、5s管理达到管理手册标准奖励相关工序200元。

第三条 设备润滑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五定”“三过滤”原则润滑设备,否则违反制度规定一次扣责任人50元

3、设备油塞、标尺完整、油窗清晰,达不到一台次扣责任人20元。

第四条 设备巡检必须遵照(设备巡检制度)相关规定

1、设备巡检不按时、不按规定次数、记录不填写处罚50元。

2、因巡检不到位,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故障或事故的,经事故分析确认后,对责任人进行如下处罚:损失1万元以下的按损失金额3%处罚责任人,1万元以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处理。

3、因一级责任人巡检、保养不到位造成设备故障,相应二级责任人应负连带责任,视情况进行处罚。

4、机修工作为二级责任人每班至少巡检设备两次以上,并做好记录,对当班不巡检的或当班当次巡检后出现故障的,或只签字不巡检的,没发现一次扣50元;对替他人签字的每发现一次双方各扣50元;只巡检不签字视为未巡检。

5、设备巡检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未完成的扣责任人50元,拒不整改的处罚100元,并纳入月绩和年终考核。

第五条 计划检修及故障抢修

1、各专业技术人员及工段长根据生产情况及设备运行情况适时制定计划检修项目(机、电、仪、工艺分别制定),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计划检修,否则扣相关责任人50元。

2、专业技术人员在检修前,明确施工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及具体的检修任务、时间、技术、安全要求,否则扣责任人50元。

3、各工段在检修前一天班组开检修会,将检修项目落实到

人头,否则扣责任人50元。

4、非重点设备检修完,机修工、岗位工、电仪工、技术人员在岗试车,保证设备运行正常,否则扣责任人50元。

5、机修过程中因方法不正确,出现设备损坏或延长检修时间,扣相关人员50元,情节严重另作处理。

6、检修中,因组织人员不利影响检修进度,扣班长100元。

7、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遵守“首闻必办”的原则,故障未处理不得离开,并及时通知上级责任人,否则扣相关人员50元。

8、正常生产检修时开下列作业票,未开的发现一次扣50元,检修工作票、动火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证动土证。

10、设备发生故障时,备机不起备机作用,扣责任人50元/处。

第三章 目标完成情况

第一条 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公司月绩考核制度执行(设备完好率、运转率、静密封点泄漏率)。

第二条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无重大设备事故出现

1、出现重大设备事故,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各厂负责申报事故报告单,并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否则处罚50元。

2、一般设备事故,由各厂组织召开分析会,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填写事故报告单,否则扣责任人30元。

第四章 奖励情况

设备动力科

设备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设备管理力度,提高设备完好率,能够保证生产正常、有序地运行,现对设备使用、保养、维修等提出以下奖罚制度:

1、技术人员应及时更新、整理冷库机房、电力设施的《设备档案》、《设备台帐》、《备品备件台帐》、《设备润滑表》、各级巡检记录、设备检修记录、检修计划表、隐患记录、事故及故障统计表等技术资料。如部门内部检查时,发现一项不合格项罚责任人5元,连续3个月未发现问题奖励责任人20元;部门外部检查时,发现一项不合格项罚责任人10元。如果部门内部检查小组连续3个月未查出的问题,而外部检查时却发现,每出现一项不合格项罚相应检查小组成员每人20 元。

2、值班期间,严禁擅离岗位,如因擅离岗位影响生产的,扣责任人5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5、由于公司供电线路、供电设备、配电房、冷库机房出现故障需要抢修,无论职责如何必须遵循“首闻必办”的原则,在故障未排除前不得擅自离开,并及时通知上级责任人,否则扣相关人员50元。如果因此出现冷库原料、或者成品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损失价值的5%以上扣罚责任人。

设备设施管理奖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设施设备管理制,提高设备设备的完好率和运转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各厂技术人员及时更新、整理(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备润滑制度),各级巡检记录,设备检修记录,检修计划表,检修工作票,隐患记录,事故及故障统计表等技术资料,发现一项不合格罚责任人50元,连续3个月未查出问题,各厂给相关人员奖励50元。

第二条 动力科组织的每月两次设备卫生检查,无故迟到或早退扣当事人20元,无故不参加扣当事人50元,设备卫生检查结果汇总发送给各厂,限期整改,整改结果及时反馈没有按时整改的每项罚款100元。

第三条 零件或部件由于装配、加工、图纸错误、采购质量、检修等原因造成损失的,损失1万元以下的按损失金额3%处罚责任人,1万元以上按设备事故处理,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四条 设备及备件计划上报出现一次错误扣当事人20元,备件上报不合理造成积压的,视情况一次扣责任人50-100元,连续3个月未查出问题奖励责任人50-100元。

第五条 二级库存不合理,摆放不整齐,台帐与实物不相符,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0元。

第三章 设备日常管理工作

第一条 设备运转平稳,轴承等处温度符合标准,基础平稳;无异常振动及噪音;静设备零部件及防腐保温等完好,达不到要求扣责任人50元,全部合格奖励相关工序100元。

第二条 设备文明卫生,符合5s管理标准(第一次整改期内不处罚,从第二次开始处罚,第三次加倍处罚)

1、设备跑、冒、滴、漏一台次扣责任人20元,严重泄漏一台次扣责任人50元。

2、设备整洁、干净,达不到一台次扣责任人50元

3、未在线设备摆放指定地点、规范,达不到一次扣责任人100元

4、5s管理达到管理手册标准奖励相关工序200元。

第三条 设备润滑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五定”“三过滤”原则润滑设备,否则违反制度规定一次扣责任人50元

3、设备油塞、标尺完整、油窗清晰,达不到一台次扣责任人20元。

第四条 设备巡检必须遵照(设备巡检制度)相关规定

1、设备巡检不按时、不按规定次数、记录不填写处罚50元。

2、因巡检不到位,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故障或事故的,经事故分析确认后,对责任人进行如下处罚:损失1万元以下的按损失金额3%处罚责任人,1万元以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处理。

3、因一级责任人巡检、保养不到位造成设备故障,相应二级责任人应负连带责任,视情况进行处罚。

4、机修工作为二级责任人每班至少巡检设备两次以上,并做好记录,对当班不巡检的或当班当次巡检后出现故障的,或只签字不巡检的,没发现一次扣50元;对替他人签字的每发现一次双方各扣50元;只巡检不签字视为未巡检。

5、设备巡检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未完成的扣责任人50元,拒不整改的处罚100元,并纳入月绩和年终考核。

第五条 计划检修及故障抢修

1、各专业技术人员及工段长根据生产情况及设备运行情况适时制定计划检修项目(机、电、仪、工艺分别制定),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计划检修,否则扣相关责任人50元。

2、专业技术人员在检修前,明确施工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及具体的检修任务、时间、技术、安全要求,否则扣责任人50元。

3、各工段在检修前一天班组开检修会,将检修项目落实到人头,否则扣责任人50元。 4、非重点设备检修完,机修工、岗位工、电仪工、技术人员在岗试车,保证设备运行正常,否则扣责任人50元。

5、机修过程中因方法不正确,出现设备损坏或延长检修时间,扣相关人员50元,情节严重另作处理。

6、检修中,因组织人员不利影响检修进度,扣班长100元。

7、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遵守“首闻必办”的原则,故障未处理不得离开,并及时通知上级责任人,否则扣相关人员50元。

8、正常生产检修时开下列作业票,未开的发现一次扣50元,检修工作票、动火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证动土证。

10、设备发生故障时,备机不起备机作用,扣责任人50元/处。

第三章 目标完成情况

第一条 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公司月绩考核制度执行(设备完好率、运转率、静密封点泄漏率)。

第二条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无重大设备事故出现

1、出现重大设备事故,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各厂负责申报事故报告单,并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否则处罚50元。

2、一般设备事故,由各厂组织召开分析会,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填写事故报告单,否则扣责任人30元。

第四章 奖励情况

一、目的:

建立设备维护保养的实施细则,使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降低维修费用,以最佳状态满足生产需要;同时建立相应的奖罚制度,保障奖罚分明制度的实施。

二、适用范围:

凡有关生产机械、电气仪表 、公用设备等的保养维护、均依本办法规定办理:

三、责任:

1、每个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要真正做到爱岗敬业,切实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2、操作人员负责自己操作设备设施的维护工作,接受设备巡查人员监督。

3、车间维修人员每天对设备进行检查,在巡查期间操作人员有问题要及时汇报巡查人员,并做好记录,维修人员对汇报的问题及时进行维修,把设备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在维修记录上详细做好记录。

4、车间维修人员及电工每周总结机械设备及电机的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并计算设备故障率,上报车间办公室。

5、车间主任组织人员对设备保养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根据设备维修明细和设备故障率进行岗位工人的考评与管理,定期通报奖罚。

四、设备的维护保养要求

1、操作人员对自己使用的设备要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保持完好状态,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降低设备故障率。

2、每周六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保养,并根据设备性能定期更换设备机油和清洗液。

3、设备在作业时,当班操作人员要集中精力,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密切注意各种仪表,发现异常及时处置,严禁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4、操作人员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消除,对不能立即消除的障碍要及时反映给设备巡查人员或维修人员,维修完成并正常使用后在设备运行记录本上做记录。

5、对本岗位的设备、管道、操作台及周围环境,要每班清扫,做到环境干净、整齐、产品与零部件摆放整齐、无杂物,做到文明生产。每天下班前对设备进行一次清洁和擦试,保持设备周围干净整洁。

6、车间领导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协调设备维修人员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并做好记录。

7、维修人员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设备维修及保养工作。

8、车间维修人员同生产人员定期共同针对设备的使用与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并每月把设备维修记录存档。

五、奖惩制度

(一)奖励细则

2、凡能够按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保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无大修,没有给生产造成任何损失的,每半年奖300元。

3、能认真学习相关机械知识,技术业务精湛,独立完成机械设备中、小修,并为公司节约维修、维护费用的奖50元。

4、对浓密机耙子加油及时,未发生事故的,每半年奖励100元。

5、在车间的检查中,连续两次及以上符合维护保养要求,在车间设备故障率考核中排名第一的,奖励各个设备的操作工100元,并对相应班组长进行适当奖励。

6、另外对在提高生产设备保养或遇到危险时采取重大措施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操作人员,实行特别奖励200 元/人。

注:上述奖励金额以现金支付方式发放,并全车间嘉奖通报。车间支持自荐和他人推荐,一经核实,根据奖罚制度,对相应操作人员进行奖励。

(二)处罚细则:

1、检查发现设备脏、乱、差,不按时清洁擦试的,第一次提出 批评警告,第二次对该设备操作工罚款 10 元。累计三次罚款 50 元, 屡教不改者,停止工作,向公司建议调换工种或辞退。

2、检查发现不按时加注润滑油的,不按时清洁维修改造后的废料的,第一次提出批评警告,第二次对该设备操作工罚款 10 元。累计三次罚款 50 元,屡教不改者,停止工作,向公司建议调换工种或辞退。

3、因违章启动和操作设备,私自更改设备的速度,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的,经确认属实的,罚款50元。

4、机械设备因螺栓松动、缺少润滑油造成机械磨损至使设备、损坏的,经确认属实的,罚款 50元。

5、机械设备、泵、电机因螺栓松动、缺少润滑油造成机械磨损至使设备损坏的,罚款50元。

6、不文明操作设备或野蛮操作的,一经发现罚款10元;因违章使用机械设备、泵造成安全事故的,罚款50元。

7、不能及时发现设备带病运行或超负荷运行或者事故隐瞒、没有及时上报的处以罚款20元,造成事故的罚款50元。

8、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及各类设备表格,或者点检内容不属实的处以罚款10元。

9、操作工操作设备时,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在旁边与其聊天。违者罚款10元。

10、浓密机道轨滑动面及齿轮要经常加润滑油,不得生锈。违者罚款10元。

11、维修人员维修设备不认真,造成机械设备不耐用的,对相关维修人员处以罚款50元。

12、设备电控箱、变频器及换气扇等设备必须每周清扫一次,对清理不及时造成设备损坏的,对电工罚款50元。

13、设备的盖板、护罩等安全配件不得随意拆卸,违者罚款10元。

13、车间主任和班组长负有教育员工正确操作使用设备的义务,对在一定时间段内同种违章现象多次发生的,也将追究车间主任和班组长的责任。

注:上述各项考核金额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并全车间处罚通报。 如造成事故损失价值较高的,操作者应赔偿其损失价值的15%。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工资最低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此条例自2015年4月20日起施行

s店管理制度奖惩篇篇十九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上班时间:早上8:30—11:30下午13:00—17:00办公室人员,上班之后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者罚10元。

(2)迟到或早退,每次罚10元。

(3)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按规定着装。

(4)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

(5)不得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6)禁止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7)对上级指示或者有期限的命令,要如期完成。

(8)禁止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9)矿工一日,罚款100元,每月累计三次,扣除奖金,并罚一个月的工资,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终止合同。

(10)休假实行轮休制度,每周一天,由副总批准。

(11)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12)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13)公司每周一开列会一次。

s店管理制度奖惩篇篇二十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诗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诗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1。行为规粪: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

(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

(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诗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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