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可以帮助我们预见可能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前采取措施来应对。在制定计划时,要考虑到可能的风险和挑战,制定应对策略。这些范文涵盖了个人、职业、团队等不同层面的计划案例,对于不同需求都有参考价值。
驾校管理及工作计划篇一
担任驾校教练员工作关键就是要掌握整套驾校教练员规章流程,确保在工作当中不出现重大的违规违章责任事故。因此,在年初制定驾校教练员工作计划,意义重大。
驾校教练员工作牵涉汽车驾驶方方面面,需要注意的、掌握的、运用的知识非常得多。广大驾校教练员需要怀着一个乐观、积极、开明的工作态度从事这项工作。思想上也认清驾校教练员对于学员今后在汽车驾驶环境当中受到影响,认清责任划分,准确开始相关驾校教练工作。
1,工作学习。本单位在2x13年开展规模定期的驾校教练员工作培训,就2x13年新工作提出的几点新要求都会培训会上一一说明。驾校教练员要认真参加培训工作会议,积极学习,并在工作当中切实落实相关工作。
2在工作当中遵守各环节规章制度。
3,情况汇报。每个月列罗当月工作当中出现的情况,撰写月工作报告上交所在单位部门。
1,工作作风要求。驾校教练员必须清醒地认识自身工作的重要意义,在与学员接触实训过程当中应该切实保持清廉工作作风。2,工作实务要求。驾校教练员工作当中必须按照单位教学安排,切实落实每一项教学任务到具体工作当中,确保学员能够全面学习汽车驾驶。
3,考勤要求。驾校教练员工作实行单位统一考勤制度,有事缺席工作须事先请假。请假方式原则上当以单位请假专用纸张,特殊情况可以使用电话方式请假。
总的来说,2x13年驾校教练员工作计划就是这样,望单位全体驾校教练员同志认真履行工作计划要求,履行工作义务。
驾校管理及工作计划篇二
20xx年工作已基本结束,培训公司在运输公司新的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开拓创新,多措并举,全体员工干劲十足,在学员招生、培训、安全管理、行业风气、校容校貌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进步。现将20xx年度各项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1、上半年,驾校积极配合公司对驾校环境进行治理,组织教职工进行义务劳动十多次。对院内绿化树木进行修剪,卫生进行全面清理;重新装修考官接待室,教练场地修整硬化,改造公共卫生间,创建企业文化长廊,以上举措都是在任经理的亲自督办下完成的使培训公司面貌焕然一新,提升了整体形象。
2、下半年,根据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培训行业服务中心的部署,组织驾校管理人员加班学习国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xx)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要求》(gb/t30341-20xx)的相关内容。
3、成立落实两项“新国标”领导小组,在公司任经理的关心领导下,根据两项新国标要求,结合我驾校的实际情况逐条落实到人,小组成员放弃节假日及休班时间,加班加点对训练场地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对驾校主体资格、机构设置、内业管理、学员档案等重新设置和完善;按照新国标要求,把租赁的杨胡村土地内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整平,并用钢丝围栏隔离,按要求进行整理硬化和绿化;把原桩考仪场地进行了拆除并铺设沥青;整理改造后,训练场地31282.04平方米,直角转弯项目4个,倒车入库项目26个,曲线行驶项目4个,侧方位停车项目20个,坡道定点和起步项目5个;新增十字形、t字形、环形模拟城市道路、铁道路口、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等训练项目各1处;按要求在场地内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照明设施、消防设施设备和安全警示台;截止20xx年12月15日,已基本整改完毕,驾校以全新的面貌迎接上级领导组验收。
1、20xx年度,针对我市驾校竞争日趋激烈,生源短缺的实际情况。培训公司在总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绣水大街1550号新建高规格报名大厅1处。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上电视、电台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对我驾校进行全方位宣传,扩大知名度,同时动员全体职工,积极招生。全年度招收学员近3000余名,较上年度有大幅提升。
2、根据市所考试科每月对各个科目的考试计划,认真落实,三个科目的预约、培训、预考、考试等各项工作。确保每期每科目定额培训和考试,不浪费一个名额。
3、严格按照教考大纲规定的项目学时进行培训。对教练员的培训考试和合格率与收入挂钩,对合格率低的教练员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对倒数第2-3名的教练员采取停训、约谈等措施,严格落实教练员管理制度,严格处理违纪行为。通过多项举措,既提高了合格率,又端正了行业风气,打击了教练员的“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
4、严格教练车辆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既保证培训安全,又确保培训质量,没有因教练车损坏而影响培训、考试现象发生。并采取了小修不出门,自己买配件既保证了配件质量又降低了企业成本。
5、20xx年度,科一考试11期,约考2688人,合格2619人。合格率97.4%。科二约考3265人,合格2800人。合格率85.7%。科三约考3458人,合格2991人。合格率86.5%。考试人数和合格率,都有大幅度提升。
1、在公司正确领导下,继续做好驾校20xx年度的各项工作,力争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2、严格内部管理,不断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做好教练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培训、考试合格率。严格贯彻落实公司和驾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对教练员进行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服务意识、安全意识的培训和考核。力争达到行业风气零投诉。
绝教练车带病训练,达到教练车完好率100%。做好计时系统等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维护记录。出现问题及时反应处理,做到计时系统正常记录学时。
·4、做好驾校的宣传工作,计划在部分乡镇的墙体上涂刷招生广告。扩大我驾校的知名度,积极招收学员,争取招生学员数量超过上年度。
驾校管理及工作计划篇三
1、做好本职工作,加强自身技能学习,使驾车技术进一步提高;。
2、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各位同事,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
4、支持本部门工作,协助其他同事完成本部门的其它工作。
驾校管理及工作计划篇四
担任驾校教练员工作关键就是要掌握整套驾校教练员规章流程,确保在工作当中不出现重大的违规违章责任事故。因此,在年初制定驾校教练员工作计划,意义重大。
第一,思想态度。
驾校教练员工作牵涉汽车驾驶方方面面,需要注意的、掌握的、运用的知识非常得多。广大驾校教练员需要怀着一个乐观、积极、开明的工作态度从事这项工作。思想上也认清驾校教练员对于学员今后在汽车驾驶环境当中受到影响,认清责任划分,准确开始相关驾校教练工作。
第二,工作任务。
1,工作学习。本单位在20xx年开展规模定期的驾校教练员工作培训,就20xx年新工作提出的几点新要求都会培训会上一一说明。驾校教练员要认真参加培训工作会议,积极学习,并在工作当中切实落实相关工作。
2,日常工作。组织进行相关学员的报名、实训、考试工作,在工作当中遵守各环节规章制度。
3,情况汇报。每个月列罗当月工作当中出现的情况,撰写月工作报告上交所在单位部门。
第三,工作要求。
1,工作作风要求。驾校教练员必须清醒地认识自身工作的重要意义,在与学员接触实训过程当中应该切实保持清廉工作作风。
2,工作实务要求。驾校教练员工作当中必须按照单位教学安排,切实落实每一项教学任务到具体工作当中,确保学员能够全面学习汽车驾驶。
3,考勤要求。驾校教练员工作实行单位统一考勤制度,有事缺席工作须事先请假。请假方式原则上当以单位请假专用纸张,特殊情况可以使用电话方式请假。
总的来说,20xx年驾校教练员工作计划就是这样,望单位全体驾校教练员同志认真履行工作计划要求,履行工作义务。
驾校管理及工作计划篇五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积极有效的提高我校教练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与综合教学服务水平,决定开展我校教练员脱岗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设立教练员脱岗培训领导小组,组长何汉斌、副组长卢忠贵峰。
本校所有在岗在校教练员。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2、教练员职业道德素质培训
3、规范化教学方法与新教学手段
4、教育心理学,驾驶安全意识
5、驾驶新技术新知识
6、交通事故处理与紧急救护常识
每月最后一周星期天下午2点至6点为集中学习时间
1,教练员对此次脱岗培训要予以高度重视,讲解人须按规定培训内容认真备课。
2、教练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脱岗培训活动,缺席脱岗培训总课时超过三分之一的人员停岗整顿。
驾校管理及工作计划篇六
对全年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从中可以正确认识以往工作中的优缺点,可以明确下一步工作的方向,从而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新的一年的工作规划,因此总结与计划是相辅相成的。在总结过去的工作和制定未来的计划中要把握好四个要点:
一、成绩要讲透。
讲成绩是对一年辛勤工作、辛苦创业的盘点,是对全体员工的肯定,是为了振奋精神,鼓舞斗志。要分开层次对一年来招生工作、客服工作、培训工作进行梳理,通过数字分析和典型人物事例,对员工素质的提升、管理的完善、企业文化和品牌化建设方面的成就一一叙述,哪些方面有提高、哪些方面有进步一一概括,员工的付出、骨干的作用、高管的贡献要一一肯定,以此以利再战,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二、问题要讲出。
讲透成绩重要,讲出问题与缺点同样重要。在过去的一年中问题与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质的,怎样产生的,都要客观的讲出来,不隐瞒、不遮掩,实事求是。招生工作为何没有突破?员工素质为何没有提升?核心竞争力为何没有形成?培训效率为何原地踏步?执行力为何没有长进?等等问题都要深度思考。只有敢于承认和面对问题与缺点,保持清醒的头脑,不盲目乐观,并下定决心予以克服,驾校才能不断进步,一年一个新台阶。
三、形势要讲清。
进入20__年驾校又将面对更加惨烈的市场竞争,新国标的贯彻,驾校的重新验收,驾校数量的增长,竞争对手的进步,驾校连锁化步伐的加快,新的驾管驾考政策方向的不明确不清晰,凡此种种都给新的一年增加了经营管理上的难度和不确定性,在此背景下,要通过形势的分析,加强危机意识的教育,形成风雨同舟、患难与共、众志成城、共度难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措施要讲明。
面对新的机遇与挑战,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在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明确努力方向,确立工作目标,提出改进措施,为了完成这些目标要采取哪些措施,在经营工作中,如何打好开门红的招生竞赛?如何打好春节后“黄金月”的招生竞赛?如何搞好“暑假班”招生工作?如何开展全员营销活动?如何搞好网络招生?在管理工作中,如何搞好服务月活动?如何搞好民主管理?如何加强制度建设?如何搞好技术练兵和比武?如何加强队伍建设?等等都要制定具体的措施与方案,这些措施和方案不仅要具体可操作,而且要明确在什么时间、有谁来组织实施。
驾校管理及工作计划篇七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积极有效的提高我校教练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与综合教学服务水*,决定开展我校教练员脱岗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设立教练员脱岗培训领导小组,组长何汉斌、副组长卢忠贵峰。
本校所有在岗在校教练员。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2、教练员职业道德素质培训。
3、规范化教学方法与新教学手段。
4、教育心理学,驾驶安全意识。
5、驾驶新技术新知识。
6、交通事故处理与紧急救护常识。
每月最后一周星期天下午2点至6点为集中学习时间。
1、教练员对此次脱岗培训要予以高度重视,讲解人须按规定培训内容认真备课。
2、教练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脱岗培训活动,缺席脱岗培训总课时超过三分之一的人员停岗整顿。
驾校管理及工作计划篇八
我是_年开始从事机动车教练员工作的,在几年的驾驶工作中,我严格遵守道路安全相关法规和有关章程,并在教学工作中不断学习新的车辆维护、维修技术和驾驶技能,在驾驶实践中逐渐树立起“严守规章、安全第一”的观念,在当年汽车性能、驾驶条件相对较差的情况下,不惧烈日酷暑,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认真完成单位交派的各项运输工作,几年来未出现一起安全责任事故,为单位取得经济效益做出了自己的贡献。通过几年磨练,我的驾驶技术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现将将我个人教练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理论知识,坚持与时俱进,学习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驾驶技能,不断充实自己。工作中,不仅向学生传授驾驶技能,而且对其进道德教育,使学员形成文明行车,安全礼让的驾驶观。
二、坚持质量兴校的原则,认真执行学年教学计划,理论联系实际,不断研究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手段,在年度教练员考核中取得优异成贯,并被评为教练组长。
三、本着"精心教练,以人为本"的教学宗旨,因材施教,把握第位学员的思想情绪,了解每位学员的要求特点,扬长避短,调动和引导第位学员的积极性,在我和学员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下,不。
仅教学成果可喜:每期学员的考试及格率都在百分之九十九以上,而且在学校和学员中已基本形成很好的口碑。
四、在车辆管理工作中,积极贯彻上级有关车辆管理的政策、法令,并及时请示、汇报、研究、传达布置上级对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做好交通安全工作,每年按市车辆管理所和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所属车辆年检、驾驶员的年审,负责对驾驶员经常进行法纪、法规教育,并指导、考核兼职驾驶员操作水平,提供单位兼职驾驶员上岗审核意见,进行车辆驾驶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行车教育,增强法纪观念,确保行车安全。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高速发展和新技术在汽车领域的大量运用,要求驾驶员不断掌握车辆驾驶、维护、保养以及管理的新知识和新理论,以此来推动单位车辆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合理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仍将坚持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解决疑难问题和车辆故障的能力,切实贯彻各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车辆管理水平,立足本职工作,敬业爱岗。
工作中,我与同事和谐相处,互相学习和促进,我爱车护车,经常对车辆进行擦洗和保养,因为我的勤劳和细心,车辆在教学工作中没有出现过任何故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仍将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教学质量,敬业爱岗,立足本职工作,为社会和单位的发展做出自己应尽的贡献。
驾校管理及工作计划篇九
为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练员的素质,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培训教学质量,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教练员分为理论教练员和驾驶操作教练员;。
4、教练员从事教学活动时,应当随身携带《教练员证》,不得转让、转借;。
6、严格要求、为人师表,不许收取学员的钱物或参加学员宴请及消费性的娱乐活动;。
7、不允许邀请学员参加自己的生日、乔迁等庆祝活动;。
8、不许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更不许与学员赌博;。
10、教练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饮酒和做不安全的活动;。
12、不准将车钥匙交给学员保管,严禁教练员不在场时让学员动用教练车;。
14、教练员在训练往返途中不得将车交与学员驾驶;。
15、建立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每季度孝评一次并公布前5位和后3位;。
17、学校建立教练员档案台帐(含理论和实际操作教练员,一人一档),台帐内容包括:教练员情况汇总表,教练员履历登记表,身份证、驾驶证、教练员证、学历证明等复印件,安全管理责任状,教练员聘用合同,教练员季度和年度培训质量信誉考核情况记录等。
1、教练车以教学为主,其它用车为辅,公务用车优先,其它用车限制的原则。
2、教练车训练其间不得拉客载货,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顺带亲戚,教职工也不得例外。
3、教练车训练期间,严格按中午12点以前、晚上8点以前归校,教练车不允许在外过夜,考试、修理点修车除外。
4、教练车训练期间,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车容车貌整洁,配置齐全有效。
5、教练车停放要按指定地点依次停放整齐,不得乱放,长时间不用车辆,教练员要将蓬布收到驾驶室内,蓄电池按教培科指定地点存放维护保养。
6、教练车出车前、收车后,教练员带领学员,对车辆要进行全面检查,紧固螺丝方向,制动部位要细致检查,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出车训练。
7、公务用车,由教部科安排,驾校职工履行公务需要,由主任安排,主任,副主任用车经科技学校领导或办公室同意后才能使用,个人用车一律征得科技学校办公室同意,否则不得派车。
8、教练车年检由教培科提前通知教练员,做好准备,按时参检,并办理相关手续。
9、教练车在道路训练中发生事故,要及时向驾校汇报,以便随时报案。
学员的档案由培训中心具体负责收集、整理、编号、装订,由中心档案室负责接收、归档和保管。
一、档案随培训中心独立设档,单独存档。
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档案,一般不轻易做人员变动。
三、对学员档案表、花名册、试卷都要归档、建档。
四、各培训人员都要将各种材料及时上交,归档以便保存。
五、各培训期学员的所有材料,都要统一存入培训档案。按明码顺序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存放处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等设施。
六、凡经审核的归档材料,任何人不得私自涂改。
七、因工作需要借阅培训人员档案,应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进归还。查阅时不得污损、卷折,不得在卷内划线、打圈、批注和涂改。若需要复印,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查阅、借阅归档材料,须经过培训中心主任批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八、严格实行一期一档制度,建立一期一档。按期装订成册,标题简明确切,书写整齐,编好明码。
九、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好档案柜。
十、档案作为培训中心材料,长期保存。
十一、学员自登记报名或进入学习之日起,为每个学员建立一份档案。
十二、学员学习期间的学习、纪律、考勤、日常考评、主要表现、特种作业档案表、身体健康证明、考卷、考试成绩分别整理归档入案。
十三、要求组卷合理、标题准确、案卷整齐、排列系统、编目完整。
十四、学员档案的收进、移出要经主任批准,严格保密,不准对外泄密。
十五、学员考试完成后一周内由培训室负责把档案转到中心档案室。
十六、其它方面按《档案管理管理制度》执行。
驾校管理及工作计划篇十
一、为了加强计算机教学管理,促进计算机教学规范化,提高教学效率,增强教学效果,特制定本制度,由教学部负责实施。
二、计算机教学是指利用计算机等技术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像、图形、动画等信息,以多媒体信息作用于学员,形成合理的教学过程,达到最优化教学效果的一种教学手段。
三、参加计算机教学的有关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四、教练员在课前要精心备课,设计好多媒体教学教案;授课前,要熟悉多媒体教室的教学设备、所装软件以及操作方法。
五、上课时提前进入教室,检查调试设备,保证多媒体课件正常运行;一旦出现停电或教学设备出现故障等情况,不能终止上课,应转换为板书式教学继续授课。
六、教练员应避免面对电脑显示器“照屏宣科”、“只见屏幕不见教师”的现象,要充分发挥教练员课堂教学的主动作用,增强授课的表现力,感染力。
七、对于声音、视频图像信息在播放前要给予。
提示,以便学生集中精力。
八、进行多媒体教学一般采用符合《教学大纲》的多媒体教学软件,但教练员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作多媒体教学课件。
九、多媒体教学课件必须正确表达学科的知识内容,其制作要贯彻启发式教学原则。
十、多媒体教学课件应具有如下功能(或其中功能之一):
(1)助教功能。体现课程特点和内在规律,帮助教练员讲授一门完整的课程;
(2)助学功能。激发学员的学习激情,发挥学员的学习潜智能。
(3)测试功能。在学员学习完部分或全部课程内容后能够进行自我测试,检验学习效果。
十一、教练员应充分利用计算机教学资源,使用计算机理论考试系统、激光自动桩考系统进行模拟考试。
十二、通过模拟考试检验教学质量。
驾校管理及工作计划篇十一
学员要按照招生简章的要求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要严格服从校方管理,自觉遵守法纪、团结互助、努力学习,争做优秀学员。
第一节报名要求。
1、参加学习的同志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思想进步,作风正派。
2、必须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不准留长发,污言秽语。讲究精神文明,违者取消学习资格。
3、身体条件:年龄在18—5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55米以上,视力匀为0.7以上,无色盲、听力、肺、血压、心脏均正常,无防碍驾驶汽车的其它疾病和残疾。
4、手续:凡符合以上条件要求学习的同志,必须持商丘市本人身份证方可报名。
5、学校办学宗旨:诚信永恒、追求卓越。努力为社会输出合格的汽车驾驶人才。
第二节报名程序。
1、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交纳租赁费和培训费。
2、到城信大夏交纳考务费。
3、到学校登记、建档,领取有关学习用品。
第一节住宿管理规定。
1、学员在校住宿期间应遵守学校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2、学员在校住宿期间要爱护学校的一切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学员须持卡住宿,不得随便安排无卡人员住宿;
4、学员到住宿登记处按规定交纳押金,凭押金条到所住宿楼层服务处领取被褥、脸盆等。被褥按号使用,未经同意,不得随便更换,否则,违规一次罚款人民币20元。
5、爱护公物、卫生,不要随地吐痰,果皮、碎纸等杂物要投放在走廊垃圾箱内。
6、不准在室内做饭、饮酒、吸烟。不准在走廊、楼道、门窗晾晒衣物和鞋袜。
7、学员要妥善保管钥匙,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8、每晚10点息灯入睡,杜绝夜间长明灯。
9、学员如有问题,可找楼层服务员及值班员询问处理。
第二节就餐管理规定。
1、学校为学员提供就餐条件,生活费自理。
2、学员应先到食堂购买餐卡后,凭卡排队就餐。
第三节交接管理规定。
1、每期学员毕业离校前,应将借用的被子、褥子、草垫、脸盆、水瓶等物品如数上交。
2、所交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损失。
3、物品交清后,让保管员在押金收据上签字后到财务科退回押金。
第四节清点管理规定。
每个学员在毕业离校前,都应对自己所带物品进行一次清点。如果有借用别人的钱物应自觉主动归还。
本守则所有规定,学员都应自觉执行并给予积极配合。
第一节学员守则。
1、学员到校后要服从管理,自觉遵守法纪,努力学习,争当优秀学员。
2、尊敬领导和教练,团结学员、互相帮助。
3、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4、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如有违犯,轻者给予大会批评,并给予50—200元罚款,重者开除学籍,学校概不退款。
5、在训练期间,遵照学校规定,积极配合教练训练。不经批准不许擅自上车和动用教学仪器设备,违者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本人负责和赔偿。
6、对自带的钱物要加强保管,防止被盗和丢失。
7、学员在校学习期间,要遵纪守法,如果发现有赌博、偷盗、嫖.娼等违法乱纪行为的,学校给予停驶,并罚款200—5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学籍,交司法部门处理。校方概不退款。
8、理论学习时认真听讲,做好笔记,按时完成作业,不许交头接耳,不准在教室内抽烟。
9、要自觉抵制教练员的不良行为,发现教练员违犯教练员纪律时,要及时向校方报告。
第二节训练管理规定。
一、学员入校后,必须按照学校指定的教练员、教练车,佩戴学员证上车训练,否则,不准参加培训。
二、学员在训练过程中,必须严格操作规程,听从教练员的管理、指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三、在道路训练中,不管任何情况下,学员绝对不准单独驾驶车辆,必须有教练员在座,否则,后果自负。
四、要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尊敬教练,团结同学,在训练中按次序轮流上车训练,不争不抢,不准打架斗殴,不准以强凌弱,不准打闹嬉戏、不准攀爬车辆,维护好训练场的.秩序,确保安全。
五、学员在训练期间,不准饮酒,不准穿拖鞋、高跟鞋,不准吸烟,否则教练有权停止其训练。
六、树立良好学风,要勤学苦练,好学多问,戒骄戒躁,虚心向教练及学友请教,出色完成各课学习项目,争做合格驾驶员。
七、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领导管理,爱护公物,保持车辆的清洁,积极协助教练员维修、保养车辆,确保车辆的完好运行。
八、在校住宿学员,要在值班教练和代班领导的领导下,自觉遵守住宿制度,配合服务人员,保持宿舍的清洁卫生。
第三节请销假管理规定。
1、不准无故迟到和早退,没有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2、如果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应逐级请假(先给教练员请假、教练员再报请教研室批准后,请假方可生效),归队后及时销假。
3、如果因学员经常请假和旷课,不能保证学习时间或学习不认真,造成期终考试不及格不能按时毕业的学员,下期再学,学费重交。
第一节生活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坚持按时吃饭,按时上课,按时出车。
2、学员在学习期间,一律不准喝酒,一旦发现,教练员有权给予停驶。
3、住校学员,晚上不经批准,不准单独擅自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校者,应经批准后,两个人以上方可外出。归队后及时销假。
4、遵守公共道德,说话要和气,要团结互助。
第二节卫生管理规定。
1、学员要讲究个人和环境卫生。保持宿舍和教室的整洁。
2、起床要叠被,整理好床铺。
3、教室和宿舍每天都要由卫生值日员负责清扫。
4、坚持卫生检查评比制度。每周检查评比一次。
驾校管理及工作计划篇十二
第一条根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等法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驾驶人考试工作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驾驶人考试场地、考试设备和考试系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和使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全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的验收、检查和监督指导。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范围内考试需求的核定,考场的规划、申请、使用、管理、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人考场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驾驶人考试职责的工作场所,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和建设。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包括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场(以下简称“理论考场”,包含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场)、场地驾驶技能考场(以下简称“科目二考场”)、道路驾驶技能考场(以下简称“科目三考场”)。
第四条政府投资建设的考场不能满足本地考试需求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法选用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社会考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无偿使用社会考场。
第五条公安机关不得以是否作为考场使用为条件影响或干预社会主体参考考场标准建设驾驶训练场地。参考考场标准建设的驾驶训练场地非经法定程序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等方式选定不得作为考场使用。
第六条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每年对本地考试需求和考试供给能力进行一次评估测算,计算本地考场资源缺口,提出考场使用需求。考试需求、考试供给能力及考场使用需求于每年12月底前报总队备案。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根据考场使用需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规要求,会同财政等部门拟订使用规划,并以媒体、互联网发布和张贴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考试网点布建要兼顾城乡,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各地根据考试需求建设规划使用大中型客货车考场。推行小型汽车考试业务向县级公安机关下放。
第八条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争取由政府全额投资建设全科目考场,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自建考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法人资格明确;。
(二)考场用地合法,拥有考场建设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三)配备足够数量的考试设备和考试车辆;。
(七)配备保障考场规范运行的工作人员。
第九条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至少建设一处政府全额投资的全科目驾驶人自建考场。自建考场不能满足考试需求的,根据当地考场使用规划,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等程序从符合考场条件的驾驶训练场地中选定社会考场。具备条件的县(市),可自建考场或自行组织招标选定社会考场。社会考场按照公平竞争、公开择优的原则选定,严禁变相审批、暗箱操作。
第十条社会考场除符合第七条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考试场地单独设置,与驾驶训练场地分开,严禁考试与驾驶训练共用一个场地。
(二)理论考场用于考试的场地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每个考位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
(三)大中型客货车(a1、a2、a3、b1、b2)科目二考场用于考试的场地面积不低于4.7万平方米。小型汽车(c1、c2)科目二考场用于考试的场地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小型汽车科目二考场同车型的考试线路不少于2条。
(四)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路段采用通行社会车辆的混和交通道路,向社会开放。路线设置不少于三条,满足16个基本项目的考试要求,小型车辆(c1、c2)科目三考试车不少于10辆。
(五)候考室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待考室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配置有考试监控视频和卫生间,不得使用简易临建房。
(六)大中型客货车考场,除中型客车外,每种考试车同车型配置不少于2辆。
(七)便民服务设备设施完善。
(八)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本地考试实际需求提出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考场验收分为使用验收和定期检查。考场使用前进行使用验收。考场使用过程中,每年组织一次现场符合性检查。
第十二条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成立考场验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总队车驾管支队,负责组织专家组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考场使用验收或定期检查。
专家组成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员3至5人,包括1名交通工程、计算机或机电相关专业人员,1名考试业务人员。专家库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聘请或各地推荐、经交警总队审查确认的考试业务人员和交通工程、信息系统技术专家组成。
第十三条考场使用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购买社会考场服务的公告发布后,对提出承接申请的场地进行检查,检查是否符合考场建设标准。
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社会考场后,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形成专题报告,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出考场使用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考场使用验收申请表、检查合格报告及检查明细表;。
2.考场使用规划方案,考试需求测算和考场考试能力情况说明,向社会发布的公告;。
4.法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5.考场承建主体拥有考场建设用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等相关证明、材料;。
6.考场建设方案评审意见;。
7.设计图纸、施工图纸;。
8.工程验收合格证明及资料清单;。
9.考场基本情况资料,考试系统软件产品证书;。
10.考场日常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记录,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文件;。
11.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文件等;。
12.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接到申请后,审核验收资料,组织专家组,并于15日内依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t1026-20xx)、《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t1030-20xx)、《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ga/t1030.1-20xx)等行业标准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现场验收,验收情况及不合格项目当场向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馈。
第十五条考场验收结束后,专家组对验收结果进行评判,提出验收意见,撰写验收报告,报总队考场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总队考场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上报考场验收领导小组办公会(交警总队总队长办公会)研究。所有验收项目符合要求的,评判为验收合格,下发验收合格通知书。验收项目中出现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的,评判为验收不合格,下发验收整改通知书。考场验收不合格的,应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整改后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接到验收申请后,重新组织专家组验收。
第十六条考场验收合格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七日。公示无异议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于三日内在综合应用服务平台中完成信息备案和关联配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应当在三日内完成联网并向公安部交管局上报网络接口申请。
第十七条社会考场一经验收通过,考场名称、考场租用承接主体法人、地址、考试车型等信息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后报总队考场验收领导小组办公会(交警总队总队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其中社会考场租用承接主体法人、地址变更应按照本规定要求重新选用并组织验收。
第十八条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建立考场验收档案,档案保存期限大于考场使用期限10年。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立考场设施设备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档案保存期大于设施使用期10年,电子档案永久保存。
第十九条社会考场验收合格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社会考场投资主体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管理要求、政府购买服务费用、租用期限及考试线路设备车辆等事项。租用社会考场应当按规定支付费用,不得无偿使用。
第二十条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委托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全部科目考场,根据工作情况以书面复函的形式委托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场,以及现场符合性检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组织考场使用验收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报告归入考场技术档案,保存期限大于2年。
第二十一条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每月按考试路线、考试车辆、考生平均考试时间、每日工作时间等统一的标准核定每个考场的实际考试能力,以互联网、发布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并填写《考场实际考试能力统计表》,月底报送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第二十二条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考场的实际考试能力组织考试,不得设置考试指标。考场在法定工作日应当将全部考试能力投放到互联网预约平台,预约成功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预约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考试。考场在非法定工作日组织考试应当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备案。
第二十三条考场管理全面开放,向社会公布考场布局、考试路线、考试流程,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考试环境。互联网、考场办事大厅、候考区应当公布考试计划、评判标准、收费标准、约考结果、考试员姓名、照片以及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在群众休息场所、候考区和办事大厅等向群众直播考试视频,公开考试过程。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允许考生在考试结束后三日内查询本人的考试音视频资料。考场应设置群众等候休息区、书表区和交通安全宣传区,配置数量足够的休息座椅,提供停车区、饮水机、储物柜、公布公交线路等便民服务措施。
第二十四条考场按规定应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并实现音视频监控信号实时接入交警总队驾驶人考试监管平台。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考场、考试设施和考试系统,不得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管理。考试系统密码、设置考试业务权限、维护系统参数由监督岗的专职考试员负责。
考试系统内所有用户必须实名,且应有明确清晰的分级使用管理权限,及时清理不在岗、定义不清晰用户,严禁系统管理人员和业务工作人员权限混淆,严禁存在超级用户。严禁考场工作人员擅自对考试系统、考试设备和考试车辆进行操作和维护。需要进行维护的,须书面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在考试业务领导现场监督下进行,并留存维护记录。
第二十五条考试前,考试员要组织对考试车辆、考试系统、音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清除与考试无关物品、标记。考试过程中,考试员要组织维护考场秩序,在考场入口处设置“正在考试”的公告标识,在群众休息和候考场所实时播放考试视频,接受社会监督。考试结束后,考试员要记录当日考场检查测试、运行管理、异常业务处置等信息,建立工作台帐,并断开考试专用网络联接。
第二十六条科目二和科目三驾驶技能考试成绩单统一使用考试监管系统打印。考试系统及设备的'故障率每日不得超过千分之三,对故障率超过规定标准的,立即暂停考试,并及时进行维护,同时对该考试系统的工作可靠性进行评估。对确因误判需要重考的,考试员应当场通过监管系统提出申请,考试业务领导应于当日审批完结,并即时建立台账备查,重考审批台账保存1年。
第二十七条自建考场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用的社会考场,考试场地、考试车辆、考试系统和考试设备不得用于驾驶训练,不得设立强制性消费项目;考试系统不得加挂模拟培训系统,不得与模拟培训系统共用。考场应当根据技术发展情况推行最新的技术模式。
第二十八条完善考场、车管所、省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警大队)三级监管体系。考试员要熟练掌握运用考试监管系统,加强对考试的全过程监管;车管所监控室要加强对考场、考试设备、考试过程和考试员履职情况的监管;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通过技术检测和数据分析等手段,加强对评判标准、考试参数、数据存储等监管,每日抽查不少于5%的当天音视频电子信息档案和执法记录仪信息档案。
第二十九条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考场管理服务监督和评价机制,对考场不定期组织抽查,对考试路线、标志标线、考试车辆、考试项目以及考试系统参数、权限设置、评判标准、数据存储等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考场管理服务水平、考生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价结果。
第三十条考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取证后上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或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现核实后,暂停考试业务,责令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或者再次发生违规情形的,取消考场资格,属于社会考场的,依法解除购买服务合同:
(一)考场管理不到位,考试秩序混乱,考场工作人员参与考试作弊的;。
(三)考场音视频监控信号与交警总队驾驶人考试监管平台断开的;。
(四)违规调整考试设施,考试场地或者考试车辆存在作弊标记的;。
(五)考试设施损坏维修不及时、考试车辆维护不及时,影响正常考试的;。
(七)考试场地、考试系统和考试车辆用于驾驶训练,自建考场违规参与经营活动的;。
(八)设立强制性消费项目的;。
(九)以承诺考试合格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对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检查不合格的。
第三十一条考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取证后上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或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现核实后,取消考场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组织、纵容考试作弊的;。
(二)违规进入考试系统,篡改、伪造计算机考试系统参数及考试数据的;。
(三)以任何方式组织学员进入考场训练的;。
(四)以欺骗、敲诈等方式向学员索取财物的;。
(五)有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考场的。
属于社会考场的,依法解除购买服务合同,并向财政部门通报,考场所属的法人、企业等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等不得再次参与考场政府购买服务。
第三十二条考试设备供货厂商提供不符合标准的计算机考试设备、计算机考试系统,或者修改计算机考试系统参数,影响考试结果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继续使用或者采购涉事厂商考试设备、计算机考试系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取消涉事厂商在本省范围内考试设备、计算机考试系统供货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本地的考场管理细则及社会考场租用办法。考场管理细则及社会考场租用办法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备案。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实施前在用的社会考场,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本规定下发后6个月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及本地的考场管理细则及社会考场租用办法等相关规定落实社会考场购买服务,完善相关手续,签订租用合同。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均包含本数在内,所称“15日”、“七日”、“三日”等均指工作日。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解释。
第一条为切实推进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制度改革,规范我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管理,保证我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顺利开展,依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有关技术标准等规定,结合我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应当提供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配置考试车辆和考试系统。考试场建设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满足本地考试需要,方便群众考试。
第三条考试场地、系统、设备、车辆及考场设施应按相关法规、标准建设和配置。考试场应建立完备的运行管理制度,配备保障考试场规范运行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保障考试安全、有序、正常进行。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互联网、公示栏等多种方式,公开考试场信息、考试情况和监督方式,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五条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负责全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符合性验收、检查和监督指导等工作,未经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验收的考场不得开展考试工作。
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的资格申请、使用、管理和监督等工作,监督指导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场建设和管理。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县行政辖区范围内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的资格申请、使用、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第六条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负责制定考试能力核定办法,定期统计分析全省机动车驾驶人报考情况,指导各地开展考试场规划和建设。对存在考试积压又不采取措施的地市,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可以责令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提高考试能力的意见,并限期组织实施。
第七条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规定核定考试能力,科学评估考试需求。对本地考试场不能满足考试需求、不方便群众考试的,应当提出政府建设考试场、购买社会考试场服务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大力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对人口较多、行政辖区面积较大、距离现有考试场较远的地方,应当规划建设县级考试场,方便群众就近考试。
第九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承担摩托车驾驶人全科目考试,以及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对具备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人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业务条件的,由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申报。
第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协调财政等部门,将社会考场纳入本地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积极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社会考场。公安机关要坚持公平竞争、公开择优的原则,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等程序选定社会考场,不得无偿使用。
第十一条社会考场的考试场地、考试项目、考试系统、考试车辆和服务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和公安部、省公安厅相关规定和要求。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接社会考场服务主体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事项,督促承接社会考场服务主体严格履行合同,并按规定开展考试工作,建立考场管理、评价考核和惩戒退出等制度。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考试场的监督管理,确保考试场地、系统、设备、车辆及考场设施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场应满足封闭式管理要求。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路线应当满足交通流量、考试项目和里程等要求,设置考试路线标志和考试项目的标志、标线。
第十四条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场应当按规定设置场景视频监控。监控视频应当覆盖考试区域,按规定实时接入本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控中心,并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联网。
第十五条考试场应设置考试区、待考区、等候休息区、停车区等功能性场所。场所应按人车分离的原则布置分隔、导流、无障碍通道等设施,合理组织人流、车流,确保安全。待考区和等候休息区要提供数量足够的休息座椅、存包柜、提供饮水机等便民服务设施。
第十六条考试车辆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安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和音视频监控系统。用于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车辆,应当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考试车辆应当设置考试用车标志,进行夜间考试的车辆,还应当安装考试车辆灯箱、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考试用车标志式样由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统一规定。
第十七条对符合以下情形的,由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规范和标准进行初验,接管考试场地、考试设备、考试系统和考试车辆,在初验完成后书面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申请使用前符合性验收:
(一)经当地人民政府规划建设或购买服务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申请使用的;。
(二)在用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考试系统和科目三考试路线有调整的;。
(三)在用的机动车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室调整或新增考试计算机的;。
(五)其他规定的情形。
第十八条对符合以下情形的,由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委托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符合性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将申请验收材料和验收结果上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一)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场首次使用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委托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考试场的验收。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符合性验收时,除需提供《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一)考试场的有效法人资格证明、土地使用证(土地租赁合同);。
(四)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十条对验收申请材料齐全有效、验收结果合格的考试场,经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批复同意使用后,可开展考试业务。
第二十一条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对批复同意使用的考试场进行备案,已备案的考试场有下列情形的,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向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出变更申请:
(一)考试场名称改变的;。
(二)考试场的考试业务类型改变的;。
(三)考试场的场地、系统、设备、车辆及考场设施权属关系发生变化的;。
(四)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规定暂停考试场考试业务的;。
(五)社会考试场的购买服务合同发生变化的;。
(六)其他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委托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每年进行考试场资格检查。考试场自批复同意使用之日起满一年的,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按相关规定、规范和标准组织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检查申请表和考试场技术参数表格上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审核备案。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组织对各地资格检查情况进行复核和抽查。
社会考试场的年度资格检查,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评价合同履行情况,对评价良好的,及时组织检查。
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委托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考试场的年度资格检查。
第二十三条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统筹使用本地考试场,根据各考试场考试能力制定考试计划,并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公布,实现考生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自主预约考试。
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统一管理考场、考试设施和考试系统,使用符合标准的考试评判和监管系统。系统密码、设置业务权限、维护系统参数、管理考试数据必须由民警负责,确保系统数据库安全和公安网络安全。
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考试场举报投诉查处制度,方便群众通过信函、电话、网络等方式对考试场违规问题进行举报投诉,及时对举报内容进行查处,并向举报人反馈查处情况。
第二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监督和评价机制,定期对考场管理服务水平、考生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价结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周汇总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考生对考试场工作的评价反馈、举报投诉,落实专人跟踪核查,督办整改。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考试场工作监管机制,通过远程监控、日常检查、抽查音视频资料、电话回访等方式,加强对考试场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驾驶人考试监管平台,通过远程音视频监控,对考场秩序、考试过程、考试评判等进行巡查监控和事后倒查。
考试过程音视频资料的采集和保存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第二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考场不定期组织抽查,通过定期巡查和技术检测等手段,对考试车辆、考试项目、考试路线、标志标线,以及考试系统参数、权限设置、评判标准、数据存储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考试场应当配合考试员履行考试职责,考试前对考试场地、考试车辆以及其他考试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清除与考试无关物品、标记,加强考场巡查,维护考场秩序。
第三十一条考试场应当负责考试场地、设备和设施的运维。建立场地、车辆、设施日常检查,考试系统日常维护,考试工作台账记录,考试异常情况处置等考场运行管理制度,保障考试场地、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第三十二条考试场应建立考试区、待考区、等候休息区、停车区等功能性场所的管理规定,落实维护责任,确保各功能性场所所有设施设备良好运作,及时更新和增加服务设施设备,保持环境整洁、美观、卫生,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十三条考试场应当按规定设置公示栏,公开考试项目、评判标准、考场布局、考试路线、考试流程,收费标准、考试员姓名及照片、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允许考生在考试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考试环境。
第三十四条考试场应当在待考区、等候休息区等场所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展牌,安装视频播放设备和大尺寸显示屏,并按规定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
考试期间应当在待考区直播考试场景视频,全面公开考试过程,并提供和公开考生查询考试监控视频的渠道,保障考生查询考试视频权益。
第三十五条考试场对其工作人员应当加强教育、规范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防范发生工作人员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或者向考生索取财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六条考试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考生进场训练或收取训练费,不得设立强制性消费或服务项目,考试设备、考试系统和考试车辆不得用于驾驶训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为考试场、其他部门、企事业单位收取驾驶许可考试费之外的费用把关。
第三十七条考试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暂停考试业务,责令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或者再次发生违规情形的,取消考试场资格,属于社会考场的,依法解除购买服务合同:
(一)考场工作人员参与考试作弊的;。
(二)考场管理不到位,考试秩序混乱的;。
(三)违规调整考试设施,考试场地或者考试车辆存在作弊标记的;。
(四)考试设施损坏维修不及时、考试车辆维护不及时,影响正常考试的;。
(五)考试系统和考试车辆用于驾驶训练的;。
(六)设立强制性消费项目的;。
(七)以承诺考试合格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对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检查不合格的。
第三十八条考试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取消考试场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组织、纵容考试作弊的;。
(二)违规进入考试系统,篡改、伪造考试数据的;。
(三)强制要求考生进考场训练并收取训练费的;。
(四)以欺骗、敲诈等方式向学员索取财物的;。
(五)有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考场的。
属于社会考试场的,依法解除购买服务合同,并向财政部门通报,考试场所属的法人、企业等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等不得再次参与考场政府购买服务。
第三十九条考试设备生产销售厂商提供不符合标准的计算机考试设备、计算机考试系统,或者修改计算机考试系统参数,影响考试结果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继续使用或者采购涉事厂商考试设备、计算机考试系统。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取消涉事厂商在我省范围内考试设备、计算机考试系统供货资格,并向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地考试场地使用管理细则,规范考试场的使用管理。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6月1日实施,有效期三年。
驾校管理及工作计划篇十三
一、组织驾驶员、教练员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学习。
二、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学院和交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的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三、因工作需要,安全教育活动不在的驾驶员、教练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四、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将车交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用。
五、组织驾驶员、教练员进行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教练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六、每年组织驾驶员、教练员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的实际、理论测试。
七、全体驾驶员、教练员对驾校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必须参加,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
八、定期组织驾驶员、教练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九、做好各项安全培训教育的台帐记录。
驾校管理及工作计划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全面完成规定的教学项目、计划、目标及课时,完善实施中的规定流程及各项教学资料,规范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根据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
2、坚持领导督查制度。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每月要督查一次,实训部每周督查一次,检查教学大纲落实情况。
3、教员不得擅自调课。
4、新聘教员实行试用制度。新聘教员按照教学大纲编写教案,认真备课,并进行试讲,试用合格后上岗执教。
5、学员补课的规定。学员缺课时由任课教员补课,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不准参加结业考试。
理论教学部负责制定理论教学实施计划,实训部负责制定实际驾驶操作训练的教学实施计划,报给校长批准后实施。
(一)理论培训(科目一)教学组织与管理。
1、设专职部门、专职人员负责教学工作的总体计划运作,理论教学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负责具体实施组织与管理。
2、每期(班)在主管部门审核后开始培训。学员按时报到入学。制作花名册(签到册),划分教学班、安排食宿、规定作息时间、确定教员、举行开学典礼(入学教育)。
3、制定和公布本期教学实施计划,教练员严格执行计划。
4、学时考核由所在班理论教员负责考核,依据教学实施计划与实际到课进行考核,实际参学学时及时确认(签字)。
学习。
6、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的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由学员、教练员、教学负责人分别填写。分管校长签章,留存入档。
(二)实际操作(科目二、科目三)培训组织与管理。
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
1、手续程序。科目一考试结束考试合格后,及时安排科目二、三科目培训。分期开班,分班组织,分车训练。因驾培能力限制原因未能同期安排操作的学驾人,单位必须做出预约培训(通知)。
2、学驾人必须服从单位的统一组织与管理,必须服从教练员的教练指导。对操作培训安排有意见或对教练员教学有意见应按正确渠道反映,不得发生有妨碍教学及教学安全的行为。
3、记时培训管理。学驾人个人申请,单位负责人批准,安排专职教练员、实行记时培训制。
4、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由教学负责人组织实施,负责对每车、每个学驾人、每阶段的培训检查,原始资料整理存档。
5、结业考核工作由单位教学负责人组织、实施,学驾人考评成绩必须在教学日志中如实填写,并作出客观评价。界定是否按期结业。
6、阶段考核或结业考核时发现学驾人学时不足或培训目标未达标时,实行缓签补课,确保培训质量。
7、在完成全部培训后,由教学负责人召集本期学员、教练员召开座谈会,征求各方意见。确认驾驶操作培训总学时并在驾驶培训记录中签字(章)。
8、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的相关资料在结业考试后应及时整理交存档案室保管,履行交接手续。
1、驾驶培训记录是考核学员培训学时的合法凭证,应认真填写。
2、认真填写培训记录。每个科目训练结束后,由教员或教练员在培训记录上填写培训学时,然后按照先学员后教员的顺序签名后,加盖学校公章。
3、实训部工作人员持驾驶培训记录、计时卡等到运管处驾培科审核后,凭驾驶培训记录及相关手续到公安部门车管所预约考试。
4、驾驶培训记录一式三份,科目三培训结束时,经交通部门审核后,与公安部门约考,分别报送交通和公安部门各一份留存。
5、学校留存的驾驶培训记录存入学员档案。
1、学校每半年对教学质量进行一次评估。
2、教学质量评估由教学质量评估小组组织。
3、教学评估领导小组按照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进行评估。
4、评估结束后由评估小组写出评估报告。
5、学校根据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驾校管理及工作计划篇十五
为了能够切实落实培训教学安全技术措施,完善安全、文明培训教学的设施,确保培训教学安全技术条件、安全作业环境条件符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工作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培训教学单位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从计划、使用、监管等方面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及时、有效。
2、1培训单位确定的培训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培训教学措施费用中,提供给培训教学单位用于安全培训教学生产的费用。
2、2培训教学单位从成本中列支的为自身的安全设备、设施、仪器维护、安全教育以及安全技术研究推广等的费用。
3、1安全生产资金的计划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和有关培训教学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其他资金需求计划。
3、2按照培训教学生产的特点,培训负责人应按年度或工程项目组织制定并提出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按照资金使用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3、3制定资金计划应本着适应培训教学安全需求、节约和保证采购质量的原则。
3、4资金使用计划应符合培训教学生产中相关进度的时间节点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的控制和事故预防措施要求,确保培训教学生产安全的需要。
3、5针对培训教学过程中产生新的危险因素或计划不能满足安全培训教学生产需要时,培训负责人应及时提出和调整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直至满足安全培训教学生产需要。
4、1属于安全生产范围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并对安全生产资金设立专项帐目。
4、2对已经批准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实施计划的采购部门应按照计划项目,对采购物品的供应商的生产许可、价格、质量等按照采购程序进行审查,提出资金需求;相关的资金管理部门应按照计划的项目和资金需求,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拨付。
4、3培训单位提供给培训教学单位用于安全培训教学生产的专项费用,应用于培训教学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更新、安全培训教学措施的落实、培训教学安全条件的改善和环境保护。
4、4从成本中列支安全培训教学生产的费用,应用于培训教学设备有关安全装置维护更新、检测监测仪器配置、职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以及安全管理(如电脑、办公用品、通讯、摄影、交通工具等)所必需的资金。
5、1安全生产资金的计划、落实、使用情况,每年应形成报告。
5、2安全监督部门有权对安全生产资金的计划、使用、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驾校管理及工作计划篇十六
几年的驾驶工作中,我严格遵守道路安全相关法规和有关章程,并在教学工作中不断学习新的车辆维护、维修技术和驾驶技能,在驾驶实践中逐渐树立起“严守规章、安全第一”的观念,在当年汽车性能、驾驶条件相对较差的情况下,不惧烈日酷暑,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认真完成单位交派的各项运输工作,几年来未出现一起安全责任事故,为单位取得经济效益做出了自己的贡献。通过几年的磨练,我的驾驶技术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每年均被安全学习组评为先进。
20xx年10月回到卫生防疫站从事驾驶工作,主要为防疫站食品卫生监督、计划免疫和消毒杀虫人员外出进行卫生监督、流行病学调查、儿童强化服苗、消毒杀虫工作驾驶车辆,由于疫情处理的特殊性,必须保证车辆的快速出动,因此平时我尤其注意车辆的维护和车况,并且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保证最快出车,利用自己几年驾驶过程中对全区道路的熟悉,总能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利用最佳路线安全到达,得到了站领导和防疫工作人员的充分肯定。
20xx至今在从事驾驶工作同时,走上了车辆管理岗位,负责管理站内数辆摩托车和汽车的管理。本着“安全、高效、节约”的原则,我协助办公室主任制订了车辆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各类车辆,并对驾驶员进行不定期的安全和车辆维护培训。单位购车时积极为领导出谋划策,听取各位驾驶人员的意见,根据自己对车辆的了解,购买的切合单位实际的经济实用、质量稳定的车型,特别在选择车辆定点维修单位时,多方考察,利用自己的业务知识为单位选定了质量过硬、价格经济的维修厂家,为单位节约了资金。
回顾二十多年来的驾驶和车辆管理工作,我主要取得了三方面的成绩:
一、始终坚持学习驾驶技术和车辆维修、维护以及现代化汽车管理方面的知识,几十年如一日,不断学习和充电,克服了自己文化基础差的弱点,靠着自己的钻研精神,为单位解决了众多的车辆故障和疑难问题,节省了单位的开支,保证了行车的安全。20xx年参加市劳动局组织的高级技术工人(驾驶专业)考试,取得了高级技术工人资格;20xx年获得重庆市人事局颁发的汽车驾驶中级证书;xx年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培训考试后,取得了汽车驾驶高级证书。随着驾龄的增长,我的汽车驾驶水平已经非常纯熟,对汽车性能的了解已不断深入,充分保障了驾乘人员的安全舒适,驾驶技能和车辆维护保养知识已经基本具备驾驶技师的水平。
二、二十四年来安全行车超过八十万公里,从未出现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我一直强化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培养自己应对突发事件的心理素质。我热爱汽车驾驶工作,爱护车辆,工作一直勤勤恳恳、任劳任怨,遵章守纪,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用自己的良好表现赢得了领导和群众的认可。
三、在车辆管理工作中,积极贯彻上级有关车辆管理的政策、法令,并及时请示、汇报、研究、传达布置上级对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做好交通安全工作,每年按市车辆管理所和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所属车辆年检、驾驶员的年审,负责对驾驶员经常进行法纪、法规教育,并指导、考核兼职驾驶员操作水平,提供单位兼职驾驶员上岗审核意见,进行车辆驾驶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行车教育,增强法纪观念,确保行车安全。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高速发展和新技术在汽车领域的大量运用,要求驾驶员不断掌握车辆驾驶、维护、保养以及管理的新知识和新理论,以此来推动单位车辆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合理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仍将坚持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解决疑难问题和车辆故障的能力,切实贯彻各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车辆管理水平,立足本职工作,敬业爱岗,为单位的发展做出自己应尽的贡献。
驾校管理及工作计划篇十七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周期,由学校的安全技术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三、学校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安技部门应对我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四、学校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
五、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六、防毒面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期更换滤毒罐(盒)。
七、培训管理、调度、保卫、安全部门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八、学校应有公用的安全帽、工作服,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人员临时借用。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整洁,专人保管。
九、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学校还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保证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十、学校应根据上级部门规定的使用期限,结合学校经济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增发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规定使用期限。
十一、学校要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片。按。
照记载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和办理调转手续。定时核对工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
十二、凡发给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指定专人管理。如有丢失,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属于借用的,应按时交还。
十三、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和失效报废制度。
十四、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驾校管理及工作计划篇十八
驾校年度工作总结,是对全年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从中可以正确认识以往工作中的优缺点,可以明确下一步工作的方向,从而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新的一年的工作规划,因此总结与计划是相辅相成的。在总结过去的工作和制定未来的计划中要把握好四个要点:
一、成绩要讲透。
讲成绩是对一年辛勤工作、辛苦创业的盘点,是对全体员工的肯定,是为了振奋精神,鼓舞斗志。要分开层次对一年来招生工作、客服工作、培训工作进行梳理,通过数字分析和典型人物事例,对员工素质的提升、管理的完善、企业文化和品牌化建设方面的成就一一叙述,哪些方面有提高、哪些方面有进步一一概括,员工的付出、骨干的作用、高管的贡献要一一肯定,以此以利再战,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二、问题要讲出。
讲透成绩重要,讲出问题与缺点同样重要。在过去的一年中问题与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质的,怎样产生的,都要客观的讲出来,不隐瞒、不遮掩,实事求是。招生工作为何没有突破?员工素质为何没有提升?核心竞争力为何没有形成?培训效率为何原地踏步?执行力为何没有长进?等等问题都要深度思考。只有敢于承认和面对问题与缺点,保持清醒的头脑,不盲目乐观,并下定决心予以克服,驾校才能不断进步,一年一个新台阶。
三、形势要讲清。
进入20xx年驾校又将面对更加惨烈的市场竞争,新国标的贯彻,驾校的重新验收,驾校数量的增长,竞争对手的进步,驾校连锁化步伐的加快,新的驾管驾考政策方向的不明确不清晰,凡此种种都给新的一年增加了经营管理上的难度和不确定性,在此背景下,要通过形势的分析,加强危机意识的教育,形成风雨同舟、患难与共、众志成城、共度难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措施要讲明。
面对新的机遇与挑战,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在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明确努力方向,确立工作目标,提出改进措施,为了完成这些目标要采取哪些措施,在经营工作中,如何打好开门红的招生竞赛?如何打好春节后“黄金月”的招生竞赛?如何搞好“暑假班”招生工作?如何开展全员营销活动?如何搞好网络招生?在管理工作中,如何搞好服务月活动?如何搞好民主管理?如何加强制度建设?如何搞好技术练兵和比武?如何加强队伍建设?等等都要制定具体的措施与方案,这些措施和方案不仅要具体可操作,而且要明确在什么时间、有谁来组织实施。
总结和计划工作不能走形式,做样子,不只是驾校“笔杆子”的事,是一把手的事,驾校的老板、校长要列提纲,提出核心内容,拿出主体意见,要在办公会上讨论,形成共识,在新的年度认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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