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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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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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要针对读者的需求和背景进行定制,确保传达的信息能被理解和接受。报告的分析和解释应该具备客观性和中立性,避免主观偏见的介入。读完这些报告范文后,相信大家对于如何撰写一份出色的报告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旅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篇一

一、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损害事件组织构成及职责。

(一)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损害事件监测管理小组组长为科主任,联络员科室副主任及医疗小组组长,组员为科室的其他医疗人员,负责全科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损害事件工作的有关事宜。

(二)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卫生部相关法规及管理办法,贯彻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2、组织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任务。

3、组织药品不良反应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督促我科临床医师、护师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指导合理用药。

4、确保药品不良反应、药害事故报告。

5、协调全院其他科室同种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故工作的其他重要事宜。

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

(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二)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药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

(三)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程序。

1、医师、护士一旦发现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立即报告患者的主管医师、并向药剂科汇报。

2、科室联络员负责本科室的药品不良反应的搜集、汇总、上报,监督协调医护人员不良反应的报告。

3、科室医生、护士应重视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损害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应密切关注和发生随时收集本科室的可疑药品不良反应,一经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须及时进行详细记录、调查,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填写《医院可疑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按规定将填好表格上交科室联络员。

4、发现可疑严重的不良反应病例和在外单位使用的可疑药品发生不良反应后来我科就诊的病例,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诊治和处理,并做好药品的留样、保存和记录工作。

5、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按规定报告。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24小时报告给本科不良反应联络员,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立即报告药剂科、医务科。

7、科室联络员每月底将一般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汇总报告给药剂科。

8、科室医疗人员从事医疗活动时应严格参照药剂科提供的药品不良反应的调查、分析、评价、处理等情况。以免产生不良医疗事件。

三、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

(一)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是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二)同一药品:指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名称、同一剂型、同一规格的药品。

(三)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必要时上报给医务科,积极配合医务科、药剂科开展的临床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必要时暂停药品的使用等紧急措施。

四、药品损害事件的报告和监测。

(一)药品损害,是指由于药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造成的对患者的损害。

(二)科室发现药品药品损害事件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立即向本科联络员药剂科、医务科报告,并做好观察与记录。

(三)药品损害事件的报告和监测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处理,医院联络员应当立即药剂科、医务科报告。

五、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损害事件预防再发生信息反馈的途径与时间。

(一)一般的药品不良反应科室联络员每月一次以不同的形式反馈给科室医务人员,药品损害事件、严重的不良反应、死亡病例及时(24h-48h)反馈。科室联络员、主管医师应向科主任汇报。

2、我科室收到反馈信息后,应制定整改措施,预防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损害事事件再次发生。

六、持续改进。

(一)药学部每季度将各科室的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报告、考核情况及不良反应的因果分析在《药讯》上公布。对不良反应报告多或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二)科室应对医院发布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并根据具体情况针对性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旅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篇二

1、公安机关因侦破案件需核查宾馆内现住或曾住旅客的有关情况时,旅馆工作人员应积极帮助核实和查找。建立《通缉通报登记簿》,详细记载通缉、通报的查控情况。

2、旅馆接到公安机关发出的通缉令或协查通报时,应确定专人负责,立即开展工作,尽快核对、排查,发现可疑者,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3、旅馆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形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4、住宿场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下列情形者,应当予以制止,并同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一、发现被公安机关通缉的,布控的对象要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二、发现有违法犯罪分子或形迹可疑的人员住宿人员身份与证件不符,或者伪造、变造、涂改证件,来路不明者。

四、发现吸毒、贩毒、嫖宿、卖淫、赌博等情况要及时报告。

五、住宿人员酗酒闹事宿,或有行凶迹象者。

六、住宿人员昼夜无故不归,或者任意留宿他人者。

七、住宿人员离店后,叫别人领取物品难以证明,或者寄存物品长期不取者。

5、如发现住宿人员中有企图自杀迹象,或患有精神病和有病危死亡可能者,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医疗机构等部门报告。

旅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篇三

为加强酒店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客人、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准备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减少火灾损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酒店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

酒店成立消防领导小组。会员如下:

组长:酒店经理。

副组长:酒店副总裁。

会员:安全主管等部门经理。

第三条。

消防领导小组的主要责任:。

1.贯彻落实《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防控为主,消防结合》方针和上级相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伍,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测,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完善。

第四条。

根据公司规定,酒店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副总担任队长,球员从岗位员工中选择。

第五条。

义务消防队的主要责任:

1.贯彻落实酒店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推进消防知识。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测,消除火灾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置分布情况。

4.火灾开始时,应积极组织人员疏散灭火,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5.熟悉火灾应急处理方案,火灾严重时立即打电话报警119.

6.实现三知、三会和四能(三知是了解职场火灾的危险性,了解火灾的预防措施,了解火灾的救治方法;三会报警火灾,使用灭火器材,救治火灾;四能是宣传能是宣传,检发现隐患)。

第三章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六条。

酒店消防安全落实分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

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总部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有关防火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2.将防火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议事日程安排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顿隐患。

3.执行辖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责任。

4.发生火灾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客人带到指定位置,做好工作。

第八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主要责任: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酒店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递、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酒店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培训,配备和管理消防设施和器材。

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5.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运用明火请示审批程序,针对酒店消防违规重大问题,当场停工,认真追究责任人。

6.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监督隐患整治。

7.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护,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8.常对职工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查验职工是不是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培训,组织救援起火,引导客人和员工投靠,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并向直接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

龙头主要责任:

1.根据本班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熟悉管辖区内防火重点和消防警报系统、设备、器材配置情况,达到三知、三会、四能。

3.每天定期进行防火检测、巡视,如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无法处理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

4.定期检查巡视辖区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和器材,确保各功能正常。

5.发现火灾必须及时组织本班人员积极灭火。

第十条。

总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责任:

1.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可查看火位,手动复位,查看打印信息。

2.能够迅速判断机器设备的各种各样显示。

3.每天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4.交接时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做好交接记录。

5.发现火警应立即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

员工消防安全责任:

1.酒店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培训、火灾应急培训。

2.熟悉自己单位的工作环境、操作设备和物品的情况,了解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设备的配置位置,了解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记住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火灾时应无条件服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发现异色、异音、异味时,应及时向老板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6.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要保持冷静,不要惊慌,及时查明情况后报告。

旅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篇四

(一)。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酒店(宾馆??)内发生火灾时,立即组成火场指挥处,下设四个组: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各组职责:

通讯联络组:拨“119”向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其它各组人员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灭火行动组:利用酒店(宾馆??)现有的灭火器材组织灭火。

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火场,抢救受灾物质。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和车辆,保障消防车直接迅速进入火场扑救,维护火场灭火、疏散物资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护救护组:做好火灾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拨打“120”抢救伤员。

旅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篇五

目的。

为明确酒店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职责和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酒店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非伤亡事故。

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门。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发生一般(iii级)旅游安全事故,在1小时内报告所在区县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

发生较大(ii级)旅游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市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2小时后再次报告。

发生重大(i级)旅游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市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视事故处理情况随时再报。

报告事故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旅游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应符合《北京市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应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原因分析;其中国家法规和北京市规定的重伤及以上等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门派出调查组或委托本酒店调查。调查前需保护好现场。

本酒店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应由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等人员参加;政府组成调查组的,本酒店主要负责人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配合调查,并确定配合协助调查的人员。

事故发生部门和班组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事故调查应确定事故性质和分类,事故调查取证包括:有关物证收集;事故事实材料收集;人证材料收集;事故现场摄影、拍照和事故现场图绘制等。

事故调查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中包括事故发生过程及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及其分析、事故责任分析,并针对原因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其中事故原因应包括直接、间接原因分析(直接原因是指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等,间接原因包括技术原因、教育原因、身体原因、精神原因、管理原因等)。

本酒店组成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应由调查组负责人编制,报酒店主要负责人批准;政府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酒店负责接收并根据报告要求进行内部分析处理。

事故管理。

各部门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未遂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分析其发生的原因,并针对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事故处理遵循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建立每起事故的事故档案,并长期保存;事故档案登记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调查的资料和事故处理决定;采取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等。

保卫部建立事故登记台账,对本单位历年的事故情况进行收集、整理与统计分析,探寻事故发生的规律,为安全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灾害赔偿与救治。

为每一位员工(包括事实用工关系的人员,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并保存有效期内的工伤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酒店及时办理工伤申报手续,并保存申报资料和记录。

按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及时对工伤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个人或其家属。

按国家和北京市赔付标准对受伤员工进行赔偿,并保留赔付证明材料。

根据本酒店风险情况,依据国家法规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投保以本单位依法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责任保险,以确保本酒店及人员、宾客在遇到财产损失、伤亡时根据北京市赔付标准得到及时赔付。

为旅游团队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时,依据《旅游法》及相关实施规定,建立责任保险制度,为旅游者投保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责任险。

本制度由保卫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印发施行之日起执行。

旅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篇六

1、在信息发布过程中,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发布,并保留相关原始记录,在1小时内向公安机关报告(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6)宣言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2、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3、学校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有关部。

门,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

城阳职专2014年2月。

旅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篇七

为加强酒店网络管理,维护网络秩序,配合国家有关网上信息安全管理和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查处网络违法案件,保障酒店网络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落实网络安全岗位责任制,实行领导责任制和网络管理员负责制,网络安全事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加强值班和值班日志的管理,完善工作管理系统,建立定期、不定期的日志分析制度,及时发现网络安全事件和隐患。

三、一旦发现网络违法案件发生,应该及时、详细、如实纪录事件经过、安全保存相关日志,要及时通知有关责任人,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协助查处。

四、接到有关网络违法案件举报,要进行详细的纪录,对举报人的身份等信息要严格保密,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必要时及时和公安部门取得联系。

五、当有关网络安全监察部门进行网络违法案件及其他网络安全检查时,网络管理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

六、以下行为都属于违法使用网络:

1、破坏网络通讯设施,包括电缆、室内网络布线、室内信息插座、配线间网络设备;

2、随意改变网络接入位置;

3、盗用别人的ip地址、人为更该网卡地址、盗用别人的账号;

4、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包括通过电子邮件、网络、存储介质等途径;

5、对网络的恶意侦听和信息截获,向网络上发送干扰正常通信的数据;

7、对不良信息的访问和传播,包括色情、反动、邪教、谣言等信息。

旅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篇八

从建立此制度起,凡在岗员工、工作人员发现或遇到下列可疑情况要立即向公司领导反映,并向当地人民政府辖区公安机关报告:

1、客户用于典当的物品明显与其拥有的身份不符,而又无法提供来源证明的;

2、客户用于典当的物品与公安机关通报协查的赃物相似或本身就有赃物嫌疑的;

3、客户用于典当的物品数量特多,价值特大,且来源不明的;

5、发现下列典当物品应立即按程序报告报警报案:

(1)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自然资源或物品;

(2)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

(3)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标志,制式服装和军警器械。

6、业务人员发现可疑情况后,首先应认真审查其证件,并复印留底,同时稳住来人;

9、其他未尽事项皆应按照公司的《处置突发事件方案》程序,根据实际情况和现场情形临机果断处置。坚决维护公司的利益并保护好员工的安全,确保公司的运营及公司的人员财产不受任何侵害与损失。

旅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篇九

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本制度是本酒店对客房、前厅、餐厅与会议场所、娱乐场所等对客经营活动的总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门。

2管理职责。

保卫部负责饭店的治安秩序、日常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及贵宾接待的保卫工作。

前厅部负责宾客登记、寄存物品、大厅接待的管理。

工程部门负责饭店用电安全、公共区域设备的维护,负责消防报警设施维护保养。

各部门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对本部门范围内安全工作。

各级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整改,保存检查、整改记录。

3要求。

宾客登记安全管理。

入住验证:凡是入住本酒店必须持有有效证件登记入住,入住验证由前台负责。楼层服务员只负责查验客人住宿单,核对无误后方可引领客人进房。

来访登记:凡进入酒店房间访问入住本酒店的客人时须出示访客有效证件,并由前台负责登记。

出入登记应符合下列要求:

四、住宿登记必须做到“四即”:即来即验证、验即登记、登即上传、走即核销。

前厅部安全管理。

加强车辆管理,部署警卫对停车场和大堂进行巡视,维护正常秩序。

严格宾客住宿登记手续,核对有效证件并复印备查;发放房间钥匙时,应保证其住房卡或钥匙凭证准确无误。

严禁非法将物品带进酒店,未经批准酒店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前台服务应符合下列要求:

二、应有管理及安保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

旅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篇十

本制度待批准设立后,在公安部门指导下按规定和要求予以修订完善。

一、对前来办理典当业务的人员,如行迹可疑、慌慌张张、语无论次、前后矛盾,有作案或。

负案在逃嫌疑,应提高警惕,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协助公安机关查清事实真相。

二、对车辆质押典当,如发现车辆与行驶证资料不符,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车体颜色、车辆厂牌、型号不符,以及车主不符者,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如发现财产权利与当事人不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人、证(照)。

件不符,有犯罪嫌疑者,应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对来源不明的物品或怀疑是赃物的物品,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对国家重点保护的重要文物,如发现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

六、对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

理的财物,法律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物品等作为当物典当,均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

七、必须提高紧急情情况下的处置能力。对于遇到的各种紧急情况,如涉及急救,抢险以及。

对某些重要痕迹的保护,均应沉着、机警、迅速果断采取措施。既要达到挽救之目的,又要起到保护现场的作用,还要不放过追捕嫌疑人的机会。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旅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篇十一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防范意识,切实保障当物的安全,维护客户的利益,依据《典当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公司每天组织专人对当天典当物品进行检验、汇总登记。在验收和查验过程中,验收或查验人员如发现当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和保卫部门处理:

1、存有质量、数量问题;

2、为假冒伪劣物品;

3、为违法、犯罪分子的赃物;

4、变质脱节的;

5、其他异常情况的。

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报告公司保卫部门和所在地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予以抓捕,不得知情不报,更不得纵容、隐瞒:

1、正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2、使用伪造、变造或涂改的假证件办理典当业务的;

3、携带多种证件、印章和空白介绍信,且情节可疑的;

5、其他重大异常情况。

旅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篇十二

按照xxx要求,现将xx党委履行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条例》,强化规矩纪律意识。

xx党委研究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列为个人自学重点研学内容,并在xx月xx日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集体专题学习《条例》,进一步学懂弄清请示报告的原则、程序和具体内容。党委班子充分认识到坚决贯彻执行《条例》是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重要内容,对保证全体党员干部思想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结合实际,从最基本的请休假做起,不折不扣落实各项规定。

二、对照《条例》,明确请示报告内容。

各部门和党员干部需要执行请示报告的内容,进一步规范了请示报告工作。

三、落实《条例》,做到严格贯彻执行。

xx党委把请示报告工作抓在经常、融入日常,能够带头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重大事项能及时向省厅请示,对重要工作进展能及时向省厅报告。今年以来,按季度向省厅报告年度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向省厅请示开工建设xx项目,按规定报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按时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及时报告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等内容。党委班子成员按照要求在年初向省厅作述职述廉述效报告,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党政主要领导能够带头执行请休假制度和外出报备制度,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也能够按管理权限向省厅报告请休假。公司下设的党支部、各部门和党员干部也能够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支委改选、党员组织关系接收转入、党费使用、干部选拔等工作中,均能够按规定向公司请示报告,特别是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干部、职工的出差、请休假等实行线上审批,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严明了工作纪律。

市国资委及集团公司关于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有关制度要求落实落地的通知部署要求,xx公司党总支结合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情况,现就xx公司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思想认识方面。

1.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放松。20xx年2月28日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条例》要求党的领导干部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

-直以来,xx公司党总支及领导班子集体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市国资委党委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有关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个一”、“四个决不允许”;严格落实“四个服从”,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市国资委党委和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署,始终坚持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主动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2.重视做好请示报告工作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是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严格执行《条例》,就是从严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抓手,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一把利器。xx公司党总支深谙在加强党的建设过程中做好请示报告工作重要性,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同时,也及时传达学习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有关制度文件。

3.带头履行责任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工作。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请示报告是对上级领导负责的需要。“对上负责”,要求在工作中自觉维护上级的威信,坚决贯彻、落实、执行上级的决议,真实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结合xx公司当前实际,党总支领导班子集体对标《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就公司发展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有关工作开展专题研究,并做好工作谋划部署。

二、制度机制方面.

1.建立完善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按照集团公司要求,xx公司已建立xx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包括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每月重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项目施工生产安全质量安全隐患的重大问题及疫情防控等重大事项问题;需要报告的其他重要问题等。

2.建立科学有序及时有效请示报告工作流程。在各项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开展过程中均按照公司制定的清晰有序、及时有效的请示报告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坚持主责部门申请、分管、主管领导讨论审核,党总支、董事会集中他讨论研究签批。

3.建立完善的请示报告机制。由党总支及班子集体为统领挂帅,办公室为体系执行主责部门,建立并明确请示报告工作机构、责任主体和具体工作要求,同时建立请示报告工作台账,健全工作落实、督察督办和责任追究的请示报告工作机制;就包括“三重一大”等重大实行报告事项的请示报告工作以书面和表格的形式严格登记造册,并留档。

4.党总支、董事会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由xx公司党总支班子集体挂帅加强对所属各部门各单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监督管理,指导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建立清单,层层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下属单位和部门的请示报告行为。

三、落实情况方面。

1.党总支严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xx公司党总支按照上级党委部署要求,切实承担起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严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并按照请示报告事项要求履行决策程序。

2.已建立集团领导重要批示落实工作台账。xx公司党总支工作部是落实集团重要批示落实工作的主责部门,各类批示件均按要求办结,不存在报告已办结而实际未办结、以及形式上办结而工作实效较差的情况。

3.已据实报告各类重大事项。xx公司党总支按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具体措施》(京办发(20xx)1号)、《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国资委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xx)5号)和集团公司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实施细则(b-0)的通知》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向集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不存在瞒报、漏报、迟报的问题。

4.已建立健全纠错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明确改进措施。

5.请示报告文件均按照标准格式上报。xx公司所有上报请示报告均符合规范要求,不存在主题不适当、内容不准确、程序不规范、方式不合理等问题。

四、下步工作打算xx公司党总支在对认真落实、抓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的过程中,将持续加强对下属各单位各部门请示报告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同时加大制度体系建设方面指导。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市国资委、集团党委下发的相关通知要求,从xx公司实际出发,深入自查分析,务求实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逐步完善请示报告工作.方面还存在的不足,脚踏实地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对存在的不足和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改进提升,对未覆盖到的工作盲区和空白点要及时“填补”。

在收到区直工委、中共xx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通知》后,引起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于20xx年8月7日开展党日活动,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过党组研究决定要对《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进行认真学习,并要求每名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将思想统一到《条例》要求上来,将行动落实到《条例》规定上来,切实将《条例》精神学深学透,强化全体机关党员的纪律观念和组织意识,确保《条例》精神贯彻落实出实效。

部要带头学、深入学,切实负起政治责任,率先垂范、亲力亲为,带头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保证我局各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

结合《条例》精神,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与中央、省市县委文件精神不相符的,坚决予以废止;对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要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迅速研究建立,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实、便于检查的制度体系,从而促进单位作风进一步转变。做到三个坚持,落实《条例》规定,对于一些重大事项,事前无法报告的,事中或事后必须及时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旅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根据《_邮》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邮政企业寄递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件和其他邮件的保管、处理及销毁等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邮政企业对无法投递的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

邮件无法投递的情形包括:

(一)收件人地址书写不详或者错误;

(二)原书地址无该收件人;

(三)收件人迁移新址不明;

(四)收件人是已经撤销的单位,且无代收单位或个人;

(五)收件人死亡,且无承继人或代收人;

(六)收件人拒收邮件或者拒付应付的费用;

(七)邮件保管期满收件人仍未领取;

(八)其他原因导致邮件无法投递。

第四条邮件无法投递,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处理:

(一)寄件人地址不详;

(二)寄件人声明抛弃;

(三)邮件退回后寄件人拒收或者拒绝支付有关费用;

(四)邮件保管期满寄件人仍未领取。

第五条国家邮政局负责监督本办法在全国范围内的施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在国家邮政局的领导下,负责监督本办法在本地区的施行。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公司(以下简称省级邮政企业)应当设立或指定具体处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工作的内部机构,执行本地区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保管、核实和处理工作。

省级邮政企业应当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处理的内部机构报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备案。

第七条省级邮政企业应当对经过确认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按照时间顺序予以分类登记保管。

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保管期限分别为:

(一)平常信件和给据国际信件自登记保管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

(二)平常印刷品自登记保管之日起不少于十日;

(三)给据国内信件自登记保管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且自用户交寄之日起不少于一年;

(四)其他给据国内邮件自用户交寄之日起不少于一年;

(五)其他给据国际邮件自用户交寄之日起不少于一百八十日。

对于不宜长期保存或发生泄漏造成污染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省级邮政企业在登记注明后可视实际情况处理。

第八条省级邮政企业应当安排专门的场地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进行保管,并应将场地地点、面积等信息报省级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在保管期限内,且在法定邮件查询期限内的,遇用户出具相关交寄邮件证明查询给据邮件,邮政企业应当予以投交或退回,相关资费按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已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提前处理的除外,但应向用户提供书面说明。

法定邮件查询期限届满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可不再接受用户查询。

第十条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邮件在保管期限内,邮政企业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用户的通信秘密;不得抽拿、隐匿;不得私自开拆处理和销毁。

第十一条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件,自省级邮政企业确认超过保管期限又无人认领的,由省级邮政企业在省级邮政管理机构的监督下销毁。

省级邮政企业拟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应当提前十个工作日向省级邮政管理机构报送关于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申请书,申请书应当注明拟销毁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数量、保管时间,以及预定的销毁时间、销毁地点、销毁费用等内容,并附拟销毁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登记保管时间的证明资料。

第十二条省级邮政管理机构收到省级邮政企业关于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申请书后,应当审查申请书内容及其所附拟销毁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登记保管时间的证明资料是否完备。

申请书内容及其所附拟销毁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登记保管时间的证明资料完备的,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审定的销毁时间,派员到场监督销毁。监督销毁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省级邮政企业不得在没有省级邮政管理机构监督的情况下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

申请书内容及其所附拟销毁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登记保管时间的`证明资料不完备的`,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省级邮政企业补报相关资料。

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及其受理、审查、监督销毁人员,不得泄露用户的通信秘密。

第十三条省级邮政企业应当托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

接受托的单位,应书面承诺保守因销毁工作而接触到的有关商业秘密和用户的通信秘密。

第十四条省级邮政企业对确认超过保管期限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开拆处理,逐项登记处理情况。

省级邮政企业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的处理情况,应当按季度报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备案。备案信息应当包括本季度处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的详细清单、各件邮件的处理情况、处理结果、处理费用和处理人员等内容。

第十五条省级邮政企业对从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中开拆出的货币和物品,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人民币现金,金银饰品和外币兑换的人民币现金,国内现行有效邮票销售所得价款,以及其他各类可变卖物品交当地相关部门收购(变卖)所得价款,扣除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处理费用和应付邮资后,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国库集中收缴管理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二)存款单、存折、银行票据凭证应以给据邮件形式寄往签发该单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人机构或外资银行的境内主报告行处理。

(三)户口迁移证、护照、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书、证件应以给据邮件形式寄往证件制作机构或证件签发机构处理。

(四)其他不能变卖的物品,以及第(二)、第(三)项中因签发该单证或证书的机构撤销、调整而无法寄达的单证或者证书,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处理费用包括保管费用、销毁费用、变卖交易费用等。

第十七条省级邮政企业开拆处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的内件以及转送相关机构处理时,应做好记录和交接工作。

第十八条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国际邮递物品交海关依照《_海关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省级邮政企业集中处理本地区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工作确有困难的,经省级邮政管理机构书面同意,市(地)级邮政企业可以在市(地)级邮政管理机构的监督下,参照本办法开展本市(地)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保管、处理及销毁工作。

第二十条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和省级邮政企业应加强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内部管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处理情况,应当纳入向邮政管理机构提交的年度自查结果。

第二十一条国家邮政局和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应当对邮政企业保管、核实和处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邮政普遍服务年度监管报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旅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篇十四

(一)。

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门写出书面检查材料。

(二)。

安全检查由企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组织实施。企业安全员和各相关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三)。

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抓落实,安全管理部门做到上下加强沟通,相互协调,形成抓安全生产的合力,保障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发生责任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不迟报、不漏报,否则从严追究安全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

监督与检查的内容为车辆设施的安全性能,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操作执行情况及各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并监督配齐。

(五)。

监督检查分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通知相关责任人采取措施,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限期改正。

(六)。

利用月安全工作会议、安全例会、黑板报等形势及时通报安全行车事故、从中应吸取的经验教训。

(七)。

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公司所属各部门不按照规定履行安全职责,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发现本部门存在有安全隐患不及时排除,又不及时上报给与相应处罚。

旅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篇十五

(一)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损害事件监测管理小组组长为科主任,联络员科室副主任及医疗小组组长,组员为科室的其他医疗人员,负责全科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损害事件工作的有关事宜。

(二)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卫生部相关法规及管理办法,贯彻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2、组织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任务。

3、组织药品不良反应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督促我科临床医师、护师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指导合理用药。

5、协调全院其他科室同种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故工作的其他重要事宜。

(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2、科室联络员负责本科室的药品不良反应的搜集、汇总、上报,监督协调医护人员不良反应的报告。

3、科室医生、护士应重视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损害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应密切关注和发生随时收集本科室的可疑药品不良反应,一经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须及时进行详细记录、调查,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填写《医院可疑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按规定将填好表格上交科室联络员。

4、发现可疑严重的不良反应病例和在外单位使用的可疑药品发生不良反应后来我科就诊的病例,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诊治和处理,并做好药品的留样、保存和记录工作。

5、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按规定报告。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24小时报告给本科不良反应联络员,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立即报告药剂科、医务科。

8、科室医疗人员从事医疗活动时应严格参照药剂科提供的药品不良反应的调查、分析、评价、处理等情况。以免产生不良医疗事件。

(一)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是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二)同一药品:指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名称、同一剂型、同一规格的药品。

(三)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必要时上报给医务科,积极配合医务科、药剂科开展的临床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必要时暂停药品的使用等紧急措施。

(一)药品损害,是指由于药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造成的对患者的损害。

(二)科室发现药品药品损害事件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立即向本科联络员药剂科、医务科报告,并做好观察与记录。

(三)药品损害事件的报告和监测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处理,医院联络员应当立即药剂科、医务科报告。

五、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损害事件预防再发生信息反馈的途径与时间。

(一)一般的药品不良反应科室联络员每月一次以不同的形式反馈给科室医务人员,药品损害事件、严重的不良反应、死亡病例及时(24h-48h)反馈。科室联络员、主管医师应向科主任汇报。

2、我科室收到反馈信息后,应制定整改措施,预防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损害事事件再次发生。

六、持续改进。

(一)药学部每季度将各科室的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报告、考核情况及不良反应的因果分析在《药讯》上公布。对不良反应报告多或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二)科室应对医院发布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并根据具体情况针对性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旅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篇十六

工作目标,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各位领导干部既要履行好自己本岗位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好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党政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副职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体党政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要分工负责、齐抓共管。

每年不少于四次。

要坚持四不两直,深入调查了解各相关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严格检查程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指定专人跟踪督促。

检查过程中走形式、走过场。

定期通报制度执行情况,并纳入安全生产考核。

旅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篇十七

建立安全生产检查与监督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每月公司组织对公司重点部位、重点岗位、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对车辆配备灭火器材及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解决并跟踪整改。

根据季节特点,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某些特种作业及特殊设备要组织专人检查,也可根据季节变化和节日特点,组织季节及节日安全检查。

检查应严格按标准进行,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每月由客运车队、安技部对公司营运车辆上路检查,发现违章,驾驶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驾驶资格,发现车辆带病行驶的取消其营运资格。

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同时检查监督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生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和整改情况做好记录。

旅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篇十八

为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费用使用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的安全费用是指本项目用于改善安全设施,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更新安全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等,以保证项目达到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第二条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一)。

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支出;

(二)。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

重大风险源和安全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

(五)。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

(七)。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科技、新标准、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验支出;

(九)。

第三条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按不低于项目合同招标价的1%的比例提取。

第四条要切实加强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要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项目财务预算。使用情况由财务部和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五条安全费用按月提取,计入生产成本,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挤占、挪用,并按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第六条项目部主管安全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费用使用情况实施跟踪监督检查,每季度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项目安全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一次,确保安全费用专款专用。发现一起将安全经费挪作他用或打折扣投入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罚款、撤职等处分。

第七条检查方式。

(一)。

查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台帐。

(二)。

查看相关费用发票及凭证是否有造价现象。

(三)。

查看施工现场,投入的费用是否与现场相对应。

旅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篇十九

一、目的: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特制订本制度。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三、职责:

2、药房各员工负责收集和科内汇报药品不良反应的情况。

四、主要内容:

1、药房配合医院成立不良反应监测小组,由药房主任兼职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2、药房各员工负责收集和科内汇报。发现用药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即时向药房主任汇报,同时做好记录,并逐级上报。

4、积极配合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对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调查、核实、处理。

5、对于典型、严重、特别是死亡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组织医院包括医护有关人员在内,进行讨论,制定措施防止不良反应再次发生。

6、对于使用医疗器械造成的不良反应/事件,也应遵守以上措施,及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良反应再次发生。

7、逐步开展电子报表,对于用药和医疗器械的不良反应信息及时向医师药师转达,以提高安全用药。

8、对于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隐情不报者,根据情节轻重和事件后果给予一定处罚。

旅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篇二十

1、目的:为加强药品的安全管理,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及附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5、内容:5.1定义:

5.1.3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导致死亡;危及生命;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诉所列情况的。5.2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

5.2.1上市五年以内的药品和列为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

5.2.2上市五年以上的药品,主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严重、罕见或新的不良的反应。

5.3质量技术部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企业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及时填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5.4各部门应注意收集所经营的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由质量技术部收集、汇总、分析各部门填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按规定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

5.5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对药品不良反应或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并提供调查所需要的资料。

5.6发现或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

5.7如发生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应当立即通过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5.8发现药品群体事件应当立即告知生产企业,同时迅速开展自查,必要时应当暂停药品的销售,并协助药品生产企业采取相关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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