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是教师为达到教学目标,并组织和实施教学活动所制定的一种教学计划。教案应充分利用多媒体和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教学的吸引力和互动性。教案的编写要遵循教学目标和需求,结构合理,内容准确,能够有效地引导学生的学习。
军事法规教案篇一
交通安全很重要,我们时刻都不可忽视。本次教学主要是讲有关交通方面的知识,遵守交通规则要从幼儿抓起。让幼儿懂得交通警察在马路上指挥交通时所做的手势,并让他们学习一些简单的指挥交通的动作手势和交通标志,使幼儿明白遵守交通规则对交通顺畅和保障生命安全的意义。
1. 了解一些常见的交通指挥手势。
2. 认识一些交通标志。
3. 培养幼儿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4. 激发对交通警察的尊敬和爱戴之情。
5. 遵守交通行为规则,不做“禁止”的事。
重点是学习一些常见的交通指挥手势和标志。
难点是让幼儿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1.交通警察指挥交通的图片。
2. 一些交通标志如斑马线,人行横道,禁止行人通行,左转右转等。
3.警帽,哨子。
1. 组织幼儿观看交通警察指挥交通的图片并让幼儿说说交通警察在马路上指挥交通时都做了哪些手势。指导幼儿学习一些简单的指挥交通的动作和手势。如左转右转,停止,直行等。
2. 启发幼儿说说日常生活当中在马路上如果没有交通警察会发生什么事?
3. 出示图片帮助幼儿认识人行道,禁止行人通行,左转右转等交通标志。
4. 引导幼儿回忆在街上见到的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或交通事故,讨论在街上应该怎样走,怎样过马路,乘车时怎样做才能保证安全。
5. 游戏,带幼儿到操场上,教师画出十字路口路线,让幼儿扮演交通警察指挥交通,其他幼儿模仿司机开车的动作,在马路上行驶,按交通警察的哨声和手势停止,左转,右转,直行等。然后再轮流交替扮演做游戏。
本人组织这次教学比较接近日常生活,所以孩子们都很认真听并积极参与,学习兴趣很高,接受能力也快,能掌握一些交通警察指挥交通的手势,懂得了一些交通标志,教学效果不错。在教学中设计的游戏教学目的是引导幼儿在玩中学,在趣中练。
军事法规教案篇二
1、让幼儿了解一些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识,知道红灯停,绿灯行的道理。
2、知道过马路时要注意自己的安全,让幼儿知道不走斑马线的危险性。
3、让幼儿学会念儿歌,进一步培养幼儿的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
1、图片红绿灯、斑马线。
2、儿歌《交通灯》。
1、手指游戏,稳定幼儿情绪。
“小朋友们伸出小手,跟叔叔一起玩个手指游戏好不好?”
2、谈话,引入主题。
“小朋友们知道怎样过马路吗?过马路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幼儿讨论)。
3、出示图片,提高幼儿兴趣。
4、引导幼儿认识红绿灯。
5、引导幼儿讨论。
6、讲解怎样安全过马路。
7、引导幼儿认识斑马线。
“小朋友们张开小嘴巴跟叔叔念,过马路要走斑马线”
8、引导幼儿学习儿歌。
10、延伸。
“小朋友跟爸爸妈妈上街时候还要注意些什么呀?”
11、请小朋友跟图片红绿灯说再见,活动结束。
附:儿歌。
交通灯,会说话。
黄灯说,请注意。
红灯说,快停下。
绿灯说,请走吧。
牢记他们说的话。
按照红黄绿行动。
做个文明好娃娃。
军事法规教案篇三
作为国家的武装力量,军队必须遵循严格的纪律和法规。军事法规旨在规范和保护军队的正常运作,强调战斗力、纪律和道德伦理的重要性。我在军事法规中的学习和实践中,深刻体会到了它们的重要性和价值。从纪律、责任、决策、执行和行为准则等方面,军事法规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纪律是军队行动的重要准则。没有纪律的军队将失去组织性和战斗力。军事法规强调个人必须遵守规定的程序和流程,维护组织的稳定和秩序。通过学习纪律要求,我明白了纪律不仅仅是遵循命令,更是一种自律和团队意识。在军事训练中,坚持纪律,严守规定,始终保持良好的行为表现,这不仅能够提高效率和效果,还能够塑造我们的性格,提升我们的能力。
其次,军事法规强调个人的责任感和义务。作为军人,我们必须清楚自己的角色和责任,并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学习军事法规教会了我如何始终保持高度责任感,尽职尽责地完成任务和职责。军事法规的教导使我明白,只有自觉承担责任,才能够为集体的利益和战斗力做出贡献。通过这种责任感,个人的自律和自我管理能力得以增强,为我日后的生活和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军事法规对决策和执行能力的要求具有重要意义。在军事中,决策的速度和决断的正确性常常关乎胜败。学习军事法规教会我如何做出准确、快速的决策,遵循指示和标准程序,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这对于我个人而言,也意味着我在平时的生活中更加注重思考和判断,使我成为一个有能力应对各种问题和挑战的人。
第四,军事法规确立了军队行为准则,对于规范军事人员的行为和道德具有重要意义。军事法规强调个人的品行和行为必须符合军队的要求和责任。通过学习军事法规,我明白了作为一个军事人员,我们必须遵守道德准则,保持良好的行为表现。军队的形象和声誉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维护和提升的。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始终坚守军事法规中的行为准则,做到廉洁奉公、雷厉风行,时刻以军人的标准要求自己。
综上所述,军事法规对于培养军人的素质和品德具有重要影响。通过学习和实践,我认识到军事法规是军队行动的重要准则,纪律、责任、决策和行为准则等方面对于军人的要求是必不可少的。遵守军事法规,使我们的行为更有规范性和秩序感,提高我们的战斗力和履行使命的能力。因此,我将始终遵循军事法规的要求,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军人,并将这种纪律和标准融入到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为国家的繁荣和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军事法规教案篇四
niatkbm普通高等院校军事理论教学多媒体课件(文本教案)。
第一章军事思想。
教学目的通过对军事思想的概念、特点及其发展过程、基本规律的讲解和介绍,重点要求掌握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建军思想和江泽民新时期建军学说的主要内容,学会应用无产阶级的战争观和方法论,正确认识和分析当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一系列问题。
第一节军事思想概述。
一、军事思想的基本概念。
(一)概念:
军事思想是关于战争、军队和国防的基本问题的理性认识。是人们长期从事军事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概括。
军事思想来源于人类的军事实践,同时又给人类的军事实践以理论指导,并在军事实践中接受检验。军事思想随着战争和军事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军事思想作为一种独立的意识形态是在奴隶社会开始的,它产生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产和战争实践基础之上,并且受到其它社会意识形态的制约与影响。
(二)军事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是军事哲学。包括战争观,军事问题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二是军事实践基本指导原则。包括战争指导的基本方针和原则,军队建设的基本方针和原则,国防建设的基本方针和原则等。
(三)军事思想的特点。
1、军事思想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军事思想来源于社会实践,为了各阶级的利益,军事家站在不同的阶级立场上,反映各阶级对战争和军队建设的不同看法和认识,奉行和推崇的军事思想带有鲜明的阶级性。
2、军事思想具有强烈的时代性。
军事思想来源于战争实践,不同历史时期的战争有着不同的形态和战略战术,有着不同的军队组织原则和编制。这种不同时代的特征往往最能反映当时的物质生产水平(生产力水平),军事思想所反映的这些特征代表着这一时代的特性。
3、军事思想具有明显的继承性。
战争的特点之一,是强制性的要求人们的主观认识同客观实际相一致,必须按事物的客观规律办事,历史上所形成的具有规律性的军事原则、概念和范畴是人们对战争这一客观事件的总结,并在实践中不断地加以丰富和发展。
(四)军事思想的分类。
分类的标准不一样,其分类结果也不一样。可按社会历史阶段、阶级、国家和不同历史时期主导性兵器的特征来进行分类。
按阶段来划分可分为古代军事思想、近代军事思想、现代军事思想;按国家分可分为中国军事思想、国外军事思想等。
二、军事思想的地位和作用。
军事思想是各种军事理论、军事原则的理论基础,对军队建设、作战行动和国防建设起着根本性的作用。
军事思想为认识军事问题提供基本观点。
军事思想为进行军事预测提供思想方法。
军事思想为从事各项军事实践活动提供全局性指导。
三、军事思想发展的基本规律。
(一)军事思想的发展以新的生产力和新的社会关系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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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水平是军事思想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
2、社会制度的变革促进了一种新的军事思想代替旧的军事思想。
(二)军事思想的发展依赖于军事实践特别是战争实践。
军事思想随着战争的产生、战争实践的发展以及人们对战争实践在认识上的飞跃而产生和发展,是人们对战争这一特殊社会现象在认识上不断深化的结果。古今中外的军事家和军事理论家的军事思想,或是自身军事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概括,或是从间接的军事实践经验中抽象提炼,或兼而有之。
(三)军事思想在激烈尖锐的相互对抗竞争中发展。
军事思想源于战争实践,而战争是对抗双方大展各自军事思想的舞台。在战争中为了取得胜利,敌对双方总是竞相抢占军事思想的制高点,以便在军事实践的主观指导上高于对手,从这个意义上说,军事思想就是在激烈的相互对抗中发展起来的。
(四)军事思想在继承和借鉴优秀成果中发展。
要取得军事活动中最高斗争形式战争的胜利,其行动必须符合事物的客观规律,主观指导必须与客观实际保持一致,因此,军事思想不但揭示本时代、本民族、本阶级军事活动的特殊规律,还揭示军事领域中的一般规律和具有稳定性的普遍性矛盾。
(五)军事思想在与哲学思想的相互促进中发展。
自从人类社会出现军事活动以来,军事就是按照其自身固有的辩证规律发展的。由于战争的胜负直接关系着阶级、国家、民族和政治集团的生死存亡,所以人们远在军事辩证法这个概念之前就已经辩证地思考军事问题。军事家为了战争的胜利常常寻求哲学的指导。
二、军事思想发展简史。
一、古代军事思想。
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社会初期,战争已开始频繁发生,促使了奴隶主阶级军事思想的萌芽和产生。人类进入了奴隶社会后,战争的规模、样式、性质、作用等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战争具有了鲜明的政治目的,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并有了专门的军队组织和相应的军事制度,战争的规模也越来越大。
其主要代表作有《希腊波斯战争史》(希罗多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修昔底德)、《军政》、《军志》、《周易》。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制度的变革,战争的频繁发生和改朝换代的加剧,军事方面的许多因素发生了变化。铁制兵器替代了铜制兵器,实行了征兵制和募兵制,由单一兵种发展到了步、车、骑、水军并进。人们对战争和军队的认识有了更大的提高,其中又以我国古代军事思想更为突出。在战争的认识方面、军队建设方面、作战指挥方面、后勤保障方面等有了新的发展。
其主要代表作有武经七书《孙子》、《吴子》、《尉缭子》、《司马法》、《六韬》、《黄石公三略》、《李卫公问对》等。
二、近代军事思想。
近代军事思想发展的总体特征:
一是资产阶级军事思想体系得到确立;
二是以马克思主义军事理论为代表的无产阶级军事思想宣告诞生。
(一)资产阶级军事思想产生于欧洲,并经过三个世纪的时间,随着资产阶级革命战争实践而逐步形成,并随着战争的发展而发展。
(二)无产阶级思想,作为一种崭新的军事思想体系,也是在近代确立。
1848--1849年,无产阶级以特殊身份参加了欧洲资产阶级革命。马克思和恩格斯及时总结了无产阶级斗争的经验,发表文章和评论。在这些文章和评论中,对人民战争、战争与政治的关系、战略战术和武装起义的思想进行了阐述,体现了马克思和恩格斯早期的军事思想。
三、现代军事思想。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的成功,标志着人类文明跨入现代历史时期。
(一)19世纪中叶之后,世界列强竞相利用产业革命所提供的新型的技术、物质手段,在全球加剧争夺势力范围,相应的军事理论开始产生。
(三)二次大战后,以美国为首的资产阶级军事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四)无产阶级军事思想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发展。
1、列宁在领导俄国十月革命和反对帝国主义武装干涉战争中,创立了无产阶级的军事理论和军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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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斯大林在反对法西斯侵略和指导国家现代化建设中,继承和发展了马列主义的军事理论,全面建立了苏联军事思想体系。
3、毛泽东把马列主义军事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毛泽东军事思想。
三、军事思想的作用及其发展规律。
(一)军事思想的地位和作用。
军事思想是各种军事理论、军事原则的理论基础,对军队建设、作战行动和国防建设起着根本性的作用。
(1)军事思想为认识军事问题提供基本观点。
(2)军事思想为进行军事预测提供思想方法。
(3)军事思想为从事各项军事实践活动提供全局性指导。
(二)军事思想发展的基本规律。
1、军事思想的发展以新的生产力和新的社会关系为前提。
首先,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水平是军事思想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
其次,社会制度的变革促进了一种新的军事思想代替旧的军事思想。
2、军事思想的发展依赖于军事实践特别是战争实践。
军事思想随着战争的产生、战争实践的发展以及人们对战争实践在认识上的飞跃而产生和发展,是人们对战争这一特殊社会现象在认识上不断深化的结果。古今中外的军事家和军事理论家的军事思想,或是自身军事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概括,或者是从间接的军事实践经验中抽象提炼,或兼而有之。
3、军事思想在激烈尖锐的相互对抗竞争中发展。
军事思想源于战争实践,而战争是对抗双方大展各自军事思想的舞台。在战争中为了取得胜利,敌对双方总是竞相抢占军事思想的制高点,以便在军事实践的主观指导上高于对手,从这个意义上说,军事思想就是在激烈的相互对抗中发展起来的。
4、军事思想在继承和借鉴优秀成果中发展。
要取得军事活动中最高斗争形式战争的胜利,其行动必须符合事物的客观规律,主观指导必须与客观实际保持一致,因此,军事思想不但揭示本时代、本民族、本阶级军事活动的特殊规律,还揭示军事领域中的一般规律和具有稳定性的普遍性矛盾。
5、军事思想在与哲学思想的相互促进中发展。
自从人类社会出现军事活动以来,军事就是按照其自身固有的辩证规律发展的。由于战争的胜负直接关系着阶级、国家、民族和政治集团的生死存亡,所以人们远在军事辩证法这个概念之前就已经辩证地思考军事问题。军事家为了战争的胜利常常寻求哲学的指导。
第三节毛泽东军事思想。
一、毛泽东军事思想科学含义。
毛泽东军事思想是毛泽东关于中国革命战争、人民军队和国防建设以及军事领域一般规律问题的科学理论体系。
毛泽东军事思想的提出:
1945年4月,在延安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毛泽东在大会上所作的《论联合政府》报告中,总结了抗战以来的对敌斗争的经验,并对我党长期领导军事斗争和军队建设的基本经验进行了理论概括,明确地提出了人民战争、人民军队、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等概念,并作了精辟的论述。在会上,朱德在所作的《论解放区战场》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了毛主席的军事思想这一概念。
1、毛泽东军事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2、毛泽东军事思想是马列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战争和国防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3、毛泽东军事思想是多方面汲取了古今中外军事思想的精华。
4、毛泽东军事思想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战争、军队建设、国防建设和反侵略战争的指导思想。
5、毛泽东军事思想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及其军队对长期军事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和集体智慧(插入影视资料)的结晶。
二、毛泽东军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毛泽东军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它是在中国长期革命战争的发展过程中产生、形成、成熟和发展成为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军事思想的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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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atkbm(一)毛泽东军事思想在土地革命时期产生和形成1、1921年,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所通过的第一个纲领中,原则申明用革命手段推翻旧政权的历史任务。
2、1922年,在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中国革命“分两步走”的原则。
3、1923年,在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了改组国民党,与国民党联合,共同反对军阀,打倒封建主义帝国主义的纲领。
4、1924年实现了国共第一次合作。期间,我党掌握了一批工人武装和黄埔军校的国民革命军第4军、第1军。
5、彻底地认识武装斗争在中国革命中的极端重要性,还是1927年春、夏蒋介石、汪精卫相继发动反革命政变和叛变革命,使大革命遭到失败以后。
根椐党的六大所作的不完全统计,从1927年3月到1928年7月,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被杀害的达31万多人,其中共产党人2万6千多人。党员数量从大革命高潮时的近6万人急速减少到1万多人。党内思想异常混乱,工会农会被查禁,白色恐怖笼罩全国。中国革命已进入低潮,中国共产党正面临被敌人瓦解和消灭的危险。
毛泽东说:“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并没有被吓倒,被征服、被杀绝。他们从地下爬起来,揩干净身上的血迹,掩埋好同伴的尸首,他们又继续战斗了。”和那些在危难时刻脱离党的不坚定分子相反,党外一些坚定的革命者恰恰在这样严峻的时刻参加到共产党的队伍里来,如彭德怀、贺龙等。许多工农群众在党的旗帜下重新集合起来战斗。
6、1927年8月1日,我党在南昌发动了武装起义,打响了武装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武装斗争、创建革命军队的开始。
南昌起义。
南昌起义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开辟了一个新时期。周恩来说:“八一起义在共产党领导下,向国民党反动派打响了第一枪。
7、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在武汉召开紧急会议,正式确定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总方针。毛泽东在发言中强调,全党要非常注意军事,须知政权是由枪杆子中取得的。会议决定进行全国性的武装起义,并占领各大城市,争取革命的胜利。
8、1927年9月9日,毛泽东领导发动了湘赣边界的秋收起义。在起义遭受挫折时,毛泽东毅然放弃了攻打长沙的计划,率领余部沿罗霄山脉南下,向反动统治薄弱的农村进军,开创了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崭新的一页。
秋收起义(插入影视资料)。
三湾改编的内容和意义。
改编的内容:
a、精编部队;
b、成立各级党组织;c、成立士兵委员会;d、确立三大纪律等。
改编的意义:
a、明确了党对武装力量的领导;
b、实行了与其他武装力量具有显著区别的三大民主;c、建立了与人民利益相一致的铁的纪律;d、队伍的革命性更强了。
“分兵以发动群众,集中以应付敌人”
“固定区域的割据,用波浪式的推进政策。强敌跟追,用盘旋式的打圈子政策。”
“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根据地建设和红军队伍建设(插入影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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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atkbm为主要形式,以农村根据地为主要阵地,实行“工农武装割据”,确立了人民军队的建军原则和赤卫队到地方红军再到正规红军的发展路线,并形成了红军的游击战争的战略战术。
井冈山斗争时间表。
1927.10毛泽东率领队伍上山。
1927.11在茶陵建立第一个县级政权。1928.01在遂川提出了六项注意。
经过三个月的战斗和工作,井冈山根据地初步建成。袁文才王佐两支地方武装改造成功。1928.03毛泽东被瞿秋白“左倾”路线所迫害,撤消了前委书记职务。1928.05.04朱毛红军汇合成立红四军。
1928.7_8井冈山遭受7月失败和黄洋界保卫战。
1928.01—1929.01湘、赣、粤敌军向井冈山实施了多次进剿和会剿。1928.12红五军上山与红四军汇合。
1929.01朱毛率红四军主力(3600人)向赣南进军,实行“围魏救赵”的策略,红五军留守井冈山。
1929.01.26湘、赣两省敌人以三个旅的兵力对井冈山实行“会剿”,红五军激战五天五夜,井冈山失守,红五军被迫突围向赣南转移。
10、创建中央革命根据地。
1929.02.10红四军在瑞金大柏地歼敌两个团,俘敌团长以下800余人。
1929.03.14又在福建长岭寨歼敌2000余人,击毙敌旅长郭风鸣,并占领长汀。1929.04红四军第一次统一了军装。
1929.03蒋桂战争爆发,毛泽东及时抓住机遇,开辟了一大片革命根据地,使赣南闽西连成了一片,为建立中央革命根据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29.6.22中共红四军第七次代表大会在福建龙岩召开,由于红四军党内和领导者之间内部出现了一些不同的看法,毛泽东没有当选为红四军前委书记,离开了红四军的领导岗位。1929.7.30红四军在大田与闵敌卢兴邦部一战失利,损失300多人,100多条枪。1929.8红四军冒险进攻赣州失利,损失1000多人。
1929.9红四军进攻梅县失利,部队损失1000多人。
1929.9红四军在上杭召开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但没有解决建军根本的问题。
1929.10陈毅向中央汇报工作后从上海回到了瑞金,并向红四军前委传达了周恩来的指示。1929.11陈毅代表红四军前委到福建武平请毛泽东回红四军前委主持工作。
1929.11.26在陈毅的陪同下,毛泽东回到了红四军支持工作,并决定召开中共红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
1929.12.28经过一个月的调查,中共红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在福建上杭县古田镇召开。
会议要解决的问题:
单纯军事观点、流寇思想、军阀主义残余、极端民主化、非组织观点、绝对平均主义、主观主义、个人主义、盲动主义等。
产生问题的重要原因:
一是红军在幼年时期;
二是红军的主要成分是北伐军的雇佣士兵、大量的农民、解放过来的士兵。
古田会议决议的内容。
一、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
二、党的组织问题。
三、党内教育问题。
四、红军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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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士兵政治训练问题。
六、青年士兵的特种教育问题。
七、废止肉刑问题。
八、优待伤兵问题。
九、红军军事系统和政治系统关系问题。
古田会议的意义。
古田会议决议是中国共产党和红军建设的纲领性文献,解决了在农村进行战争的环境中如何将以农民为主要成分的革命军队建设成无产阶级领导的新型人民军队这个根本性问题。这个决议,使红军完全建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础上,从根本上划清了我军与旧式军队的界限,形成了我军的建军原则,是我军建设的伟大纲领。
古田会议后,在以毛泽东为首的红四军前委的领导下,中央红军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但是,1930年6月以李立三为代表的“左”倾冒险主义在中央取得了统治地位。李立三“左”倾冒险主义使党和革命力量遭到很大损失。
1930年9月党的六届三中全会结束了李立三的错误路线。
1931年1月党的六届四中全会确定了王明“左”倾冒险主义的统治,长达四年之久,给中国革命带来了巨大损失。
10、中央革命根据地的三次反“围剿”。
从1930年10月到1931年6月,蒋介石先后向中央根据地发动了三次反革命“围剿”。中央红军在毛泽东、朱德的领导下,采取“诱敌深入、慎重初战、集中兵力、各个歼敌、向外发展”的作战原则,至1931年9月15日顺利地粉碎了敌人的三次“围剿”。此时,赣南、闽西根据地连成了一片,面积5万平方公里,人口250万,成为中央苏区的全盛时期。(插入影视资料)。
11、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
1931年11月7月在江西瑞金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宣布成立临时中央工农民主政府,选举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等63人为中央执行委员,毛泽东为主席,通过了宪法大纲、土地法、劳动法、婚姻法等。中央工农民主政府的成立,使根据地的武装斗争、土地革命、政权建设更有了保障,发展了根据地的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
12、王明路线的全面执行和红军长征。
1932年6月,毛泽东被撤消红一方面军总政委职务,离开红军领导岗位主持中央政府地方工作。红军作战失利。
1932年8月,恢复毛泽东在红军的职务,红军又取得了一系列胜利。1932年9月,“左”倾路线认为毛泽东是右倾,再次被撤消职务。
1932年12月,蒋介石调集40万大军向中央根据地发动了第四次“围剿”。
1933年5月,蒋介石调集了100万大军“围剿”革命根据地,其中50万大军进攻中央革命根据地。王明路线的领导者拒绝采取积极防御、诱敌深入的战略方针,主张消极防御。他们实行的是冒险主义——保守主义——逃跑主义——第五次反“围剿”失败。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开始万里长征。(插入影视资料)。
13、遵义会议召开。
1935年1月,遵义会议结束了王明的“左”倾冒险主义在党中央的统治,确立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新的中央的正确的领导,重新肯定了毛泽东所建立起来的一整套作战原则,把党的路线转变到了马列主义的正确轨道上来,成为中国革命从挫折走向胜利的一个伟大转折点。
主要代表作:
《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井冈山的斗争》。
《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想》。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等光辉著作。
四渡赤水出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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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军团会合,围歼中央红军于乌江西北的川黔边境地区,调集其嫡系薛岳兵团和黔军全部,滇军主力和四川、湖南、广西的军队各一部,向遵义地区进逼。1月中旬,薛岳兵团2个纵队8个师尾追红军进入贵州,集结于贵阳、息烽、清镇等地,先头已进至乌江南岸;黔军以2个师担任黔北各县城守备,以3个师分向湄潭及遵义以南的刀靶水,懒板凳进攻;川军14个旅分路向川南集中,其中2个旅已进至松坎以北的川黔边境;湘军4个师位于湘川黔边境的酉阳至铜仁一线构筑碉堡,防堵红军东进;滇军3个旅正由云南宣威向贵州毕节开进;桂军2个师已进至贵州独山、都匀一线。
3、5军团、军委纵队、干部团、红1军团一部在土城、青杠坡地区对尾追的川军2个旅发起猛攻,予以重创。此时,川军后续部队4个旅迅速增援,毛泽东等遂决定,立即撤出战斗,西渡赤水河,向古蔺以南地区前进,寻机北渡长江。演出了一幕军事史上著名战例——四渡赤水。
一渡赤水。
1935年1月29日拂晓前,我军除以少数部队阻击敌人外,主力分三路从猿猴场(今元厚)、土城南北地区西渡赤水河,向古蔺、叙永地区前进。川敌立即以8个旅分路向我追截,以4个旅沿长江两岸布防;薛岳兵团和黔敌也从贵州分路向川南追击;滇敌3个旅正向毕节、镇雄急进,企图截击我军。
2月2日,我右纵队红一军团先头第二师进攻叙永不克,后卫第一师在三岔河遭敌截击。3日至6日,我军在继续西进中,一军团又先后在叙永、毛坝、大坝等地遭川敌截击;左纵队红三军团在天堂坝同川敌两个团发生战斗。
这时,中共中央和中革军委鉴于敌人已经加强了长江沿岸防御,并以优势兵力分路向我进逼,乃于2月7日决定暂缓执行北渡长江的原计划,改取“以川滇黔边境为发展地区,以战斗的胜利来开展局面,并争取由黔西向东的有利发展”的方针;并命令各军团迅速脱离四川追敌,改向川滇边的扎西(今威信)地区集中。
五、红九军团各编为3个团。为了加强川南的革命力量,党中央派原红五师政治委员徐策、军委纵队干部团上干队政委余鸿泽等组成中共川南特委,率几百人在扎西东南的石坎予成立了中同工农红军川南游击队,积极活动于川滇黔边地区,策应主力红军作战。川南游击队在红军主力转移后,继续在当地坚持斗争。
我军进入川滇边境后,蒋介石重新调整部署,将湘军改为第一路军,在湘西“围剿”红。
二、六军团,薛岳兵团和滇黔两省敌军组成第二路军,龙云为总司令,薛岳为前敌总指挥,辖4个纵队,以吴奇伟部4个师为第一纵队;周浑元部4个师为第二纵队;滇军孙渡部4个旅为第三纵队;黔军王家烈部5个师为第四纵队,与川军潘文华部一起,企图围歼中央红军于长江以南、叙永以西、横江以东地区。
2月7日,龙云命令第三纵队由镇雄、毕节向扎西以南之大湾子推进;第一、二两纵队主力集中黔西、大定(今大方),一部向叙永推进;第四纵队留赤水河以东之遵义、桐梓、赤水等地区。川军以一部兵力固守叙永、古宋、兴文、长宁等地和长江、横江沿岸,防止我军北进;主力则由高县、珙县、长宁及其以南地区向扎西推进。
二渡赤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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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atkbm两敌之侧击,中革军委于10日决定迅速东渡赤水河,向敌兵力薄弱的黔北地区进攻,以开展战局。11日,中央红军分3个纵队由扎西地区东进,经营盘山、摩泥、回龙场,于18日同至21日分别由太平渡、二郎滩东渡赤水河,向黔北的桐梓地区急进,同时以红五军团的1个团向温水开进,以吸引追敌。
九、第九十三师由黔西、贵阳地区向遵义开进,企图阻止并围歼红军于娄山关或遵义以北地区。
五、红九军团在桐梓西北地区阻滞川敌,集中主力进攻娄山关及其以南之黔敌,乘胜夺取遵义。
一、红三军团又在遵义以北之董公寺粉碎黔敌3个团的阻击,28日晨占领遵义,并控制了城南的红花岗,老鸦山一线高地,黔敌王家烈率残部两个团逃向忠庄铺。
这时,由黔西、贵阳地区北开之蒋介石嫡系部队,第一纵队第五十九师进至新站,第九十三师进至忠庆铺地区,一部前出至遵义城南五里之枫落桥。中革军委当即决定集中主力,求歼该敌于遵义以南地区。28日上午,敌以第五十九师主力及第九十三师的1个团为左路,经桃溪寺向红花岗、老鸦山进攻,黔敌两个团为右路,由忠庄铺向遵义进攻;第九十三师主力和第五十九师1个团控制于忠庄铺为预备队。11时许,第五十九师攻击我红花岗阵地受挫后,将主力转攻老鸦山并占领了制高点;但右路黔敌观望不前。我红一军团主力乘隙从水师坝地区向忠庄铺猛烈反击,直插敌第一纵队指挥所。吴奇伟慌忙率残部约一个团向滥板凳方向逃窜。红一军团跟踪猛追,并以一部取捷径先敌占领了滥板凳,残敌逃过乌江。此时,滞留在老鸦山地区之敌第五十九师已被迫转入防御。黄昏,我干部团进入战斗,配合红三军团夺口了老鸦山制高点,歼敌第五十九师大部,残敌向八里水、鸭溪方向逃窜。
遵义之战,我军在敌情非常严重的情况下,5日之内,连下桐粹、娄山关、遵义,击溃和歼灭敌人两个师又8个团,俘敌约3000人。这是长征以来最大的一次胜利,充分表现了毛泽东的指挥艺术和红军的英勇善战。这次胜利,鼓舞了全军士气,获得了物资补充,打击了敌人,特别是打击了蒋介石嫡系部队的嚣张气焰,使我军得到了短期休整的机会。
三渡赤水。
敌吴奇伟纵队遭到沉重打击后,蒋介石急忙于1935年3月2日由汉口飞往重庆,亲自策划新的围攻以阻止我军东渡乌江。5日,蒋介石发现我军西移后,又改以堡垒主义和重点进攻相结合的战法,实行南北夹击,企图围歼我军于遵义、鸭溪狭小地区。其部署:川军3个旅由桐梓向遵义地区进攻,新调来的上官云相部两个师由重庆向松坎、新站地区推进,支援川军进攻遵义,第二纵队主力3个师进至仁怀、鲁班场地区,第三纵队进至大定、黔西地区防堵;第四纵队一部集结于金沙、土城等地,阻止我军向西发展;第一纵队4个师位于乌江南岸,策应其他纵队作战。此外,蒋介石还命令第五十三师由镇远向石吁推进,湘军3个师沿乌江东岸筑堡,阻止我军东进。
1935年3月5日以后,我军根据中革军委的决定,以红九军团在桐粹、遵义地区吸引川敌向东,主力由遵义地区西进自腊坎、长干山,寻歼敌人第二纵队,未能得手。蒋介石地,乃系大方针未定的表现,遂命令各路军要不顾一切寻找红军决战。11日,川敌3个旅进占遵义,乌江南岸之敌第一纵队也以一部兵力北渡乌江,向鸭溪、遵义推进。根据当时情况,中共中央决定,中央红军仍以黔北为主要活动地区,控制赤水河上游,以消灭薛岳部和王家烈残部为主要作战目标。15日,我军主力进攻鲁班场之敌第二纵队,因敌3个师挤在一起、攻击未能奏效,而援敌第一纵队已进至枫香坝地区。我军遂主动撤出战斗,向仁怀以北的茅台地区机动。
3月16日,中央红军为寻求新的战机,在茅台及其附近西渡赤水河,向古蔺、叙永方向俞进。接着,攻占镇龙山,击溃川敌1个团的拦阻,进至大村、铁厂、两河口地区。
四渡赤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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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民党军重兵再次向川南集中的情况下,毛泽东等决定,乘敌不备折兵向东,在赤水河东岸寻机歼敌。1935年3月20日,为迷惑国民党军,红1军团1个团大张旗鼓地向古蔺前进,诱敌向西;主力则由镇龙山以东地区,突然折向东北,于21日晚至22日分别经二郎滩、九溪口、太平渡东渡赤水河,从敌重兵集团右翼分路向南急进。26日进至遵义、仁怀大道北侧干溪、马鬃岭地区。27日,红9军团由马鬃岭地区向长干山方向佯攻,引国民党军北向;主力继续南进,于28日突破鸭溪至白腊坎间国民党军封锁线,进至乌江北岸的沙土、安底等地。31日经江口、大塘、梯子岩等处南渡乌江。4月2日,中央红军以一部兵力佯攻息烽,主力进至狗场、扎佐地域,前锋逼近贵阳。这时,国民党军在贵阳及其周围地区只有第99师4个团。正在贵阳督战的蒋介石十分惊恐,一面急令各纵队火速增援贵阳,一面令守城部队死守飞机场,并准备轿子、马匹、向导,准备随时逃跑。4月4日,红9军团在打鼓新场以东老木孔地域击溃黔军5个团,歼其2000余人。至此,中央红军巧妙地跳出了国民党军的合围圈,将蒋介石的几十万军队甩在乌江以北。四渡赤水之后,中央红军主力乘滇军东调增援贵阳之机,迅速进军云南,并于5月9日,在皎平渡、洪门渡渡过金沙江。与此同时,活动在乌江以北地区的红9军团,也从会泽以西的树节、盐井坪渡过金沙江。
(二)毛泽东军事思想在抗日战争时期科学体系建立。
1935年10月,党中央和中央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此时,正值日本帝国主义加紧侵略中国,中华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全国抗日民主运动出现新的高潮。为了指导抗日战争,为了从理论上系统地回答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毛泽东及时总结了红军创建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开始了中国革命的新探索。
人民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武器是重要因素。
1、战争的目的是“消灭敌人,保存自己”,它也是一切战略战术和技术原则与行动的依据。
2、强调作战指导上的主动性、灵活性和计划性;执行有利的决战;号召“全党要注重战争,学习军事,准备打仗”。
3、1942年开始的整风运动,是一场马列主义的思想教育运动。
4、1945年在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上,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全面阐述了人民军队、人民战争和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军唯一的宗旨,它包含自觉遵守纪律和一整套政治工作原则;我军实行主力兵力与地方兵团和游击队、民兵相结合,武装群众与非武装群众相结合,军事斗争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条战线的斗争相结合的真正的人民战争,从实际出发的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至此,毛泽东军事思想的科学体系已经建立起来了。
主要代表作:
《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抗日战争的战略战术问题》《论持久战》。
《战争和战略问题》《关于军队的政治工作》《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论联合政府》等著作。
(三)毛泽东军事思想在解放战争时期达到了全面成熟。
抗战胜利后,国内阶级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毛泽东同朱德、周恩来等组织指挥了一系列大规模战役。毛泽东军事思想不但有了战略防御的系统理论,而且有了关于战略进攻、战略决战和战略追击的系统理论,她标志着毛泽东军事思想有了重大发展,进入了全面成熟时期。
1、解放战争是我军和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大敌人进行的一场大决战。在这场大决战中,我军经历了战略防御、战略进攻、战略决战和战略追击等阶段,采取了以运动战为主并配以攻坚战、阵地战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数以千计的战斗,其规模之大,情况之复杂多变是空前的(插入影视资料)。
2、以歼灭国民党有生力量为主,而不是以保守地方为主的正确战略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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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的作战方法。
5、提出了著名的十大军事原则,全面地总结和概括了我军打歼灭战的特点和规律。
6、1948年9月在东北发起了辽沈战役,把战争推进到了决战阶段(插入影视资料)。
接着,毛泽东又指挥了淮海、平津战役,消灭了敌人的重兵集团。1949年夏季的渡江战役后,对敌人实施战略追击时,为防止敌人逃往海上和国外,毛泽东又创造性地实行了远距离的大迂回、大包围的战略追击,迅速地将国民党军队消灭于大陆。
7、在建军方面,为适应战略进攻的需要,毛泽东提出了军队正规化建设的方向,进行了炮兵、工程兵、装甲兵等技术兵种的建设,强调了组织纪律性,规定了城市政策,加强了司令部工作和后勤工作等。
8、毛泽东在解放战争中,以其雄才大略和高超的军事艺术,统率千军万马,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创造了战争史上的奇观。
主要代表作:
(四)毛泽东军事思想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有了新的发展。
全国大陆地区解放后,我们急需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和安定的国内环境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发展生产力,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
然而,摆在我党我军面前的却是另外二大任务:
一是清剿盘踞在深山老林的国民党有计划潜留下来的大批武装特务、土匪;二是抗美援朝。
1、在清匪作战中,贯彻执行军事清剿与政治争取相结合,镇压与宽大相结合,以及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方针政策,经过数年的剿匪作战,至1953年取得了歼灭匪特200余万人的重大胜利。
2、在抗美援朝战争中,我军仍然是以劣势装备战胜了武装到牙齿的敌军,初步取得了现代条件下作战的新经验。毛泽东根据这场战争的新特点,提出和解决了现代条件下进行国际主义行动的局部战争方针、政策和作战原则。
3、夺取全国政权后,毛泽东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及时地提出了建设现代国防、抵御外国入侵的战略任务,并领导我军进行正规化、现代化建设,使我军进入了建军的高级阶段。1949年9月21日,毛泽东指出:“我们将不但有一个强大的陆军,而且有一个强大的空军和一个强大的海军”。
4、在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问题上。
毛泽东强调指出,我们的陆军、空军和海军都必须有充分的机械化的装备和设备。要在大力发展国民经济、增强国家经济实力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国防工业体系,发展现代化的技术装备,独立自主地建设强大的国防。
5、在加强我军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同时,毛泽东领导并制定了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强调后备力量建设;强调现代条件下的人民战争;强调帝国主义是现代战争的主要根源;提出了三个世界划分的理论和建立反帝统一战线的策略;要求平战结合,加强三线建设,作好长期反侵略战争的准备等。
三、毛泽东军事思想科学体系的构成毛泽东军事思想揭示了中国革命战争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规律,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军事理论,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它的主要内容包括无产阶级的战争观和方法论、人民军队、人民战争、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国防建设理论等。
(一)战争观和方法论。
1、无产阶级的战争观。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指导中国革命的实践中,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辨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观察和分析战争的基本问题,认识和运用军事领域的辨证规律,深刻阐明了战争起源、战争性质、战争目的、战争与政治、战争与经济、现代战争的根源,以及无产阶级对待战争的态度等问题。a、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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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atkbm政治集团和政治集团之间,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矛盾的一种最高的斗争形式。
(1)精辟地阐述了战争的起源、实质和形式。
首先,它指明了战争的起源是私有财产和阶级,说明战争是一个历史范畴,结论是只要人类存在私有制和阶级,就有发生战争的土壤。
其次,揭示了战争的本质即战争是解决阶级之间、民族之间、国家之间、政治集团之间矛盾的一种最高斗争形式。
最后,它明确了战争的表现形式是一种暴力行为。(2)科学完整地阐述了战争与政治的关系。
战争是政治的继续,政治是不流血的战争,战争是流血的政治。
战争一刻也离不开政治。
战争不等于一般的政治。
政治目的达到了战争转化为和平。
战争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
战争不是解决政治问题的唯一手段。(3)准确地说明了战争与经济的关系。
马克思认为,战争与经济的关系有三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战争作为一种暴力行为,起源于一定的生产方式;
二是战争的目的是为了一定的经济利益;
三是以暴力为特征的战争依赖于社会的经济力量。
(4)指出了人与武器的关系。
“武器是战争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决定的因素,决定的因素是人不是物。力量对比不但是军力和经济力的对比,而且是人力和人心的对比。军力和经济力是要人去掌握的。”
人是决定的因素。
武器是重要的因素。
(5)阐明了战争的目的我们研究和进行战争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消灭一切战争,实现人类永久和平。
消灭战争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用战争反对战争。用革命战争反对反革命战争,用民族革命战争反对民族反革命战争,用阶级革命战争反对阶级反革命战争,以求得国家的和平,世界的和平,人类永久的和平。”
2、研究和指导战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1)研究和指导战争必须认识和把握战争规律。
毛泽东指出:“战争的规律--这是任何指导战争的人不能不研究和不能不解决的问题”。(2)认识和掌握战争规律的基本方法。首先,应着眼于特点和发展。
其次,要立足全局,掌握重要关节。再次,要做到“知彼知己”。最后,要善于学习,勇于实践。
(3)尊重战争的客观规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毛泽东指出:“军事家不能超过物质条件许可的范围外企图战争的胜利,然而军事家可以而且必须在物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争取战争的胜利。军事家活动的舞台建筑在客观物质条件的上面,然而军事家凭着这个舞台,却可以演出许多有声有色威武雄壮的活剧来”。
(二)人民军队思想。
人民军队是人民群众自发地或在先进阶级领导下建立的并为人民群众利益而战斗的军队,人民军队是一个历史的范畴。
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战争实践中。
1、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地位。
中国人民军队从诞生之日起,就置于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主要表现在:
首先体现在思想上的领导。
其次是政治上的领导。
再次是组织上的领导,设立了党代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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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定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这支军队的唯一宗旨。
毛泽东指出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因为,只有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才能得到人民最广泛的同情和支持,这个军队便无敌于天下。
毛泽东还指出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
3、制定了服从于人民根本利益的铁的革命纪律。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建立而战斗的,为了保证党的任务的完成,就必须要有铁的纪律作保证。
4、实行了军队内的民主主义。
毛泽东把群众路线系统的运用于军队建设的各个方面,成功地建立了有领导的民主制度,实行政治民主、军事民主、经济民主,保证了官兵一致、上下一致。政治民主以达到政治上的高度团结;经济民主以改善生活,达到激发军人的革命热情;军事民主以达到提高技术和战术水平。
5、实行了“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和瓦解敌军”的政治工作三原则。
毛泽东指出:八路军的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有三个,即:
第一,官兵一致的原则,第二,军民一致的原则,第三,瓦解敌军和款待俘虏的原则。
6、规定了人民军队的任务毛泽东指出:“中国的红军是一个执行革命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红军决不是单纯地打仗的,它除了打仗消灭敌人军事力量之外,还要负担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帮助群众建立革命政权以至于建立共产党的组织等项重大的任务”。
a、在井冈山时期,毛泽东就规定了我军的三大任务:打仗消灭敌人;打土豪筹款子;宣传群众、武装群众、组织革命委员会。
b、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把我军的三大任务称为:打仗;做群众工作;生产。c、解放战争时期,三大任务发展为战斗队、工作队、生产队。
7、确定了人民军队的建设方向,要求军队不断加强正规化、现代化建设,不断用现代化的武器装备和新的技术装备部队,提高战斗力。
毛泽东指出:“我们不但有一个强大的陆军,而且有一个强大的空军和一个强大的海军。”
(三)人民战争思想。
人民战争是指被压迫阶级或被压迫民族为谋求自身的解放,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所进行的战争。
人民战争具有三个明显的特点即群众性、正义性、组织性。
毛泽东人民战争思想的基本含义是:从广大人民的利益出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人民军队为骨干,充分依靠和动员人民群众,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实行主力兵团与地方兵团相结合,正规军与游击队和民兵相结合,武装斗争与非武装斗争相结合,并使武装斗争与各种斗争形式紧密配合的全面彻底的人民战争。
(四)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
基本精神是:在敌强我弱的条件下,充分利用敌之短处,我之优点,运用唯物辩证法,把劣势转变为优势,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你打你的,我打我的,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有什么枪打什么仗,对什么敌人打什么仗,什么时间地点打什么时间地点的仗,不拘一格,扬长避短,力争主动,利用矛盾,各个击破;进攻时反对冒险主义,防御时反对保守主义,退却时反对逃跑主义,有效地达到保护自己、消灭敌人的战争的目的。
(五)国防建设思想。
1、根据国家安全利益的需要,以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为指导,从国际形势和我国的具体情况出发,确立国防建设的目标和方针。
2、国防建设必须与国家经济建设相适用,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军队要积极参加、支援国家经济建设,使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3、国防建设必须以现代化建设为中心,这是现代战争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军向高级阶段发展的必由之路。国防现代化的最主要标志是武器的现代化、高科技化。必须建立强大的国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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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防建设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我们希望并争取外援,但我们不依赖外援。国防建设的现代化必须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自力更生地解决军队现代化建设所需的武器装备,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防。
5、国防建设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实行精干的常备军与强大的后备力量相结合,搞好军队体制改革和精简整编,加强军队的法制建设,保持武装力量的高度统一和集中。
6、努力做好工作,避免或推迟世界大战的爆发,保持和平的国际环境和稳定的国内政治局面。国防建设要走军民兼容、平战结合、寓兵于民的道路。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提高全民的国防观念。发展军事科学,发挥先进的军事理论在国防建设中的先导作用。
7、坚持共产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保持无产阶级军队的性质,把教育训练摆到战略地位,努力提高部队的战斗力,建设一支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化的军队。
8、加强战略后方和战场建设;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坚持现代条件下的人民战争,立足现有装备战胜优势装备的入侵之敌。
四、继承和发展毛泽东军事思想(一)毛泽东军事思想的历史地位。
1、毛泽东军事思想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军事理论,树立了无产阶级军事理论发展的新的里程碑。
a、系统地论述了关于研究和指导战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b、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武装夺取政权的理论。c、科学提出了人民军队的建军原则。
d、系统地制定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
2、毛泽东军事思想的产生,标志着中国无产阶级军事理论的确立。
a、《孙子兵法》是古代军事理论的一颗明珠。然而,孙武毕竟是两千年前剥削阶级的军事家,存有唯心史观和形而上学的思想。
b、在中国近代史上,只有一种中国历史上最反动最残暴的反人民的统治阶级的军事思想,始终没有形成一个适于中国人民进行武装斗争并把这场斗争引向胜利的军事理论。
c、毛泽东运用无产阶级世界观,科学地考察和指导战争,批判地汲收古今中外有价值的军事理论成果,总结自己的丰富战争经验,创立了毛泽东军事思想。中国人民在它的指引下,打败了国内外敌人,创建了人民的新中国。毛泽东军事思想的理论价值和历史地位,已被中国革命战争的伟大胜利所肯定。毛泽东军事思想的产生,是中国军事思想史上的根本变革,它把中国军事思想的发展推进到一个全新的历史阶段。
3、毛泽东军事思想在世界上有着广泛的影响。
毛泽东军事思想受到世界各方面人士的重视,许多人对它进行探索和学习。有的国家成立了毛泽东思想研究会,出版了《毛泽东思想》月刊,要求军官晋升时必须撰写毛泽东军事思想的论文。毛泽东的军事著作已成为各国军事家必读的经典,甚至成为一些国家首脑人物的案头书。毛泽东军事思想已经成为世界人民共同的财富,在世界军事思想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二)坚持和发展毛泽东军事思想。
1、毛泽东军事思想仍是我党军队建设、国防建设和未来反侵略战争的指导思想。
2、正确处理坚持和发展的关系。
3、发展毛泽东军事思想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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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邓小平新时期建军思想。
一、邓小平新时期建军思想的科学含义。
邓小平新时期建军思想是邓小平关于新时期中国革命战争、军队建设和国防建设问题的科学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军事理论、毛泽东军事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我军建设和军事斗争的根本依据和指导思想。
(一)邓小平新时期建军思想,是指导新时期中国军队建设和国防建设的系统理论。
(二)邓小平新时期建军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军事理论、毛泽东军事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
(三)邓小平新时期建军思想,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我军建设和军事斗争的根本依据和指导思想。
二、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的形成过程。
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的形成大体经过了以下几个阶段:
邓小平新对期的建军思想,是在科学地坚持以毛泽东军事思想为指导的前提下,为适应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和平与发展的需要而产生和丰富起未的。
军事思想的显著特点是它的时代性。
是从(共产党宣言)到苏联十月革命,时间大约为70年。无产阶级革命迫切需要理论指导,马克思根据无产阶级斗争的特点,创立了一种全新的世界观,提出了一整套无产阶级关于战争、军队、军事艺术、军事历史等方面的理论观点,为无产阶级的军事科学奠定了基础。
第二阶段:1976年10月到1981年6月。
是从十月革命到本世纪70年代末,大致也是70年,这是一个革命和战争的年代。
列宁领导的苏联十月革命,开辟了无产阶级夺取政杈的新纪元。毛泽东领导中国革命的成功,展示了以农民为主体的落后的农业国的革命方向。列宁、斯大林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军事理论,毛泽东使马列军事理论得到了空前的丰富和发展。
第三阶段:1981年6月到1985年6月。
80年代之后,这个阶段的基调是和平与发展。
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稳定与安全,保障当今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是邓小平新时期建军思想的本质特征。邓小平从世界全局看问题,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军事思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必须要有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和稳定的国内环境。必须要有一个强大的国防和强大的军队给予保障。和平与发展是主流,战争不是解决争端的唯一手段。
邓小平新时期建军思想产生的条件:
1、国际条件:和平与发展是主流。
冷战结束,多极世界正在形成。科技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
2、国内条件: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军队建设要走质量建军和精兵之路。
三、邓小平新时期建军思想的主要内容。
邓小平新时期建军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无产阶级战争观的新拓展、现代条件下的人民战争、新时期人民军队建设、中国特色的国防等。
(一)无产阶级战争观的新拓展1.霸权主义是现代战争的根源。
a、任何社会制度的国家只要推行霸权主义,都可能成为战争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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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atkbmb、霸权主义,既有世界霸权主义,又有地区霸权主义,两者的侵略扩张本质相同。c、苏联解体,两霸相争消失,但决不意味着霸权主义消失。2.如果工作做得好,世界大战可以避免。
a、大战可以避免不是无条件的,而是有条件的,前提条件就是如果我们搞得好,就是要争取。b、近年来国际军事运动的新趋势:
世界大战不再以少数几个大国的意志为转移,而是取决于战争力量与和平力量的对比;
无论局部战争还是武装冲突,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政治、经济、外交等多种因素的制约。3.战争不是解决国家、民族、阶级间利益矛盾的唯一手段。
a、在阶级社会中,战争绝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战争总是以流血的方式去贯彻政治的意志。b、人类社会的前进,使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战争在使用的选择上,受政治的、经济的制约比以往任何时代都多。
c、邓小平应用一国两制的和平方式,创造性地解决了香港、澳门回归祖国的问题,为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做出了典范。
(二)现代条件下的人民战争。
1.现代条件下.仍然要坚持人民战争。a、由无产阶级的政治属性决定的。b、由我国的物质条件决定的。
c、由我国军事战略和国防战略的性质决定的。
2、现代条件下的人民战争思想的新发展。
a、强调人民战争要与时代发展的脚步相适应。
b、强调人民战争的内容要与现代军事斗争和国防建设的任务相一致。c、强调人民战争的形式要与现代战争的特点相吻合。
d、强调从事现代战争条件下人民战争的人必须具有很高的素质。
(三)新时期人民军队建设。
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化的军队,是邓小平通过对国际形势、我国现代化建设以及我军军情实际,进行科学分析后提出的,是新时期我军建设的纲领和实际工作的指南。
1、建设一支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
革命化体现人民军队的本质、军队的政治素质和传统作风。
正规化体现军队组织、管理和军制水平。
现代化体现军队的武器装备、指挥、作战和协同等方面适应现代高枝术战争的能力。
2、要有合理的编制体制(插入影视资料)。
军队的组织结构,军队的领导和指挥关系,部队的编组等,只有把这四个方面科学地结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才能形成现实的战斗力。
科学的编制体制的主要内容:a、“精兵”原则。b、提高效能的原则。c、合成原则。
d、平战结合的原则。
e、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原则。
3、把教育训练提高到战略地位。
战争年代是从战争中学习战争来提高人的能力和素质。和平时期则主要通过教育训练来提高人和部队的战斗力。
4、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政治工作。
政治工作是军队的生命线。通过强有力的政治工作,把进步的政治精神融于军队之中,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这支新型人民军队区别于其他军队的显著特点之一。
a、必须保证人民军队的性质,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保证我军政治上永远合格,这是军队政治工作的根本任务。
b、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新时期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教育和统一全军的思想,把忠实维护国家建设和改革开放,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与和平演变作为政治工作的重点。c、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军人,列为政治工作的目标。
第16页。
niatkbm政治工作的核心内容。
e、树立永远是战斗队的观念,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把发杨五种革命精神作为政治工作的着眼点。f、在实践中继承和创新,充分发挥政治工作的优势,作为政治工作的动力。
要使我军政治合格,还必须在军队中坚决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紧地抓住了这个核心,一切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四)中国特色的国防。
1、国防建设必须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
2、军民兼容、平战结合发展国防工业。
3、引进技术与自力更生相结合发展国防科枝。
三、邓小平新时期建军思想的地位和意义。
(二)邓小平建军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邓小平建军思想是新时期我军军事斗争和军队建设的科学指南。
第五节江泽民论国防与军队建设。
江泽民论国防与军队建设,是指江泽民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对新时期我军建设、国防建设和军事战略等基本问题的科学理论体系;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建军队建设思想的体现;是第三代领导集体根据时代发展的新要求,新任务,创立的新时期我军建军学说;是第三代领导集体智慧的结晶。
一、江泽民论国防与军队建设思想的形成过程。
军事法规教案篇五
1. 幼儿了解一些基本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认识一些常见的交通标志。
2. 幼儿能积极参与到教学中来,在游戏教学中体验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懂得如何在实际情景中运用所知道的交通安全知识。
3. 幼儿养成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习惯。
幼儿了解一些基本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认识一些常见的交通标志。
幼儿在游戏教学中体验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懂得如何在实际情景中运用所知道的交通安全知识。
物质准备:课件,儿童自行车两辆,小汽车(扭扭车)两辆,红绿信号灯标志,汽车方向盘4个,一顶警帽,交通安全小卫士的贴纸。
经验准备:幼儿知道一些简单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场地准备:布置好教学场景(模拟十字路口),画好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
一、 幼儿观看课件,教师引导幼儿讨论:
1.幼儿观看课件1――《上学路上》,教师提问:
刚才的动画片告诉我们上学路上应该注意些什么?哪些行为是违反交通规则的?正确的应该怎么做?对回答问题的小朋友进行鼓励,把交通安全小卫士的贴片贴在小朋友的胸前。
2.幼儿观看课件2――认识一些常见的交通标志,教师提问:
你认识这些标志吗?你知道它们是什么意思吗?(禁止非机动车行驶,行人走道,禁止行人通过,减速慢行、注意行人)
二、设置情境,幼儿模拟过十字路口:
1. 组织幼儿按十字型分组坐在画好的场地上。幼儿认识斑马线、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
2. 幼儿游戏,模拟看信号灯过马路:
两个小朋友开扭扭车当司机,两个小朋友骑单车以及四个行人模拟过十字路口。幼儿在没有指挥的情况下过十字路口,车辆和行人任意穿行。
引导幼儿讨论:小朋友,刚才你们看到了什么?他们做得对吗?他们应该怎么做?教师小结幼儿讲述,出示红绿信号灯,请出一位幼儿来当指挥,幼儿再次有序地过马路。
3.幼儿模拟看现场指挥过十字路口
刚才我们认识的红绿灯和交通标志对维护交通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但不是每个路口都有红绿灯,没有红绿灯的路口由谁来指挥交通呢?(交通警察)交通警察怎么指挥交通呢?你们想学交通指挥手势吗?幼儿学习几种简单的交通指挥手势。
请一名幼儿戴上警帽当交警,幼儿模拟看现场指挥过十字路口。
三、 创设游戏情境:去郊游
现在,我们开车去郊游吧!请一名幼儿戴上警帽当交警,其他幼儿分为四组,前面的小朋友当司机(每人一个方向盘),后面的小朋友依次抱着前一位小朋友的腰,做成开公共汽车的样子。教师提示:在没有任何交通标志的马路上,大家应该靠右边行走,过马路时,应看看两边没有车辆时再过马路。
幼儿看交通警察指挥手势,教师播放课件,幼儿在交通安全童谣的音乐中模拟过十字路口(幼儿轮流当司机)。教师进行教学总结,鼓励幼儿养成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习惯:今天大家表现得都很出色,都可以成为一名合格的交通安全小卫士(给没有得到贴片的幼儿贴上小贴片)。希望小朋友从小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习惯,并告诉我们的爸爸妈妈及身边所有的人,自觉维护交通安全,让更多的孩子安安全全到家。
军事法规教案篇六
军事法规作为国家行使军事权力、维护军事安全和管理军队的重要法律文书,在部队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通过学习和运用军事法规,我深刻认识到了军事法规的重要作用,提高了我对军队法规纪律的遵守意识和能力。下面,我将从法规学习的重要性、日常生活中的体会、法规落实的难点和改进的建议四个方面来谈谈我的军事法规心得体会。
首先,军事法规的学习对于维护军事安全和维护军队正常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军事法规是在长期战争和军事斗争实践中形成的,是总结经验教训、规范部队行为和管理的重要依据。我们要牢记军事法规是我们行动的准绳,要随时遵守和执行,不可有丝毫的违背。在日常的军训和训练中,我们应当时刻牢记法规纪律,不违反规定,不擅自变通,从而增强我们的整体作战效能和任务完成能力。
其次,军事法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处处存在,无处不在。比如,法规对军人的行为、礼仪和作风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就要求我们时刻保持军人的形象和军队的声誉。此外,军事法规还涉及到日常生活中的许多方面,如食宿、卫生等。我们要将这些法规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去,始终保持良好的作息和卫生习惯,从而保证我们的身心健康。
再次,法规的落实是军事法规学习的难点之一。法规的内容繁杂、条文之间的关联性复杂,给我们的学习和理解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在实践中,我们还会面临到法规理解不清、适用不当等问题。因此,我们要提高法规学习的质量,要不断学习,积极动脑思考,多和战友进行交流和讨论,互相帮助,努力提高自己对法规的理解和掌握能力。
最后,我认为我们需要进一步改进军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军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的行动指南,对于每一名军人来说都是必须要学习和遵守的。然而,目前还存在着一些士兵对军事法规的知识掌握不够,对于法规的关注和重视程度不高。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军事法规的宣传,提高军人对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使他们能够切实将军事法规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总之,学习军事法规对于每一名军人来说都是必修课,而且是一门永远不能够停止的课程。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要深入理解法规的精神和原则,要将法规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时刻要求自己的行为符合法规要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做到心中有法规、行动合法规,为军队的发展和我们的军人形象做出应有的贡献。
军事法规教案篇七
2、认识一些交通标志。
3、培养幼儿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4、激发对交通警察的尊敬和爱戴之情。
5、乐于探索、交流与分享。
6、养成敢想敢做、勤学、乐学的良好素质。
重点是学习一些常见的交通指挥手势和标志。
难点是让幼儿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1、交通警察指挥交通的图片。
2、一些交通标志如斑马线,人行横道,禁止行人通行,左转右转等。
3、警帽,哨子。
2、启发幼儿说说日常生活当中在马路上如果没有交通警察会发生什么事?
3、出示图片帮助幼儿认识人行道,禁止行人通行,左转右转等交通标志。
军事法规教案篇八
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单元)教案课程名称:军事理论教程课程性质:公共必修课授课对象:2013级新生授课教师:
本课程是大学生公共课,使用的教材是教育科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
一、本章。
教学。
目标。
1.知识。
了解军事理论思想的形成与发展,熟悉我国军事思想的主要内容、地位作用及科学含义。
2.技能。
掌握马列主义军事思想的重要内涵。
3.思想道德。
树立正确的战争观,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二、本章的具体内容和学时分配。
第一节。
2学时第二节。
毛泽东军事思想。
2学时第三节。
邓小平军队建设思想。
2学时第四节。
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
2学时第五节。
胡锦涛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论述。
2学时。
三、
本章教学内容的分析。
3.关键点;国防和军队建设指导思想实行战略性转变的实质。
四、本章内容的深入和拓展。
本章处于全书中的第二个章节,是继第一章国防基础知识之后从指导思想角度对军事发展史的又一次深度阐释和脉络梳理。本章中军事思想的形成过程,贯穿于第一章第一节的中国国防发展史中。本章中的现代军事思想,在第四章军事高技术和第五章信息化战争中均有体现。通过本章的学习,可以进一步了解到我国古代丰厚的文化成果和近现代的军事发展情况。
五、教学过程及教学方式。
主要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教学手段:多媒体课件教学过程:
1.了解军事思想的三个发展阶段:古代军事思想——近代军事思想——现代军事思想,阅读教材,找出划分的时间节点和每个阶段的特征。
2.小组讨论,结合中学阶段学习过的政治历史知识,阐释毛泽东军事思想的形成过程和发展情况。
思考:毛泽东军事思想指导我党我军取得的重大战役胜利有哪些?3.概况。
总结。
毛泽东军事思想的具体内容和历史地位。
(1)世界大战可以避免。
(2)我国周边安全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好转,但仍然存在着各种现实的和潜在的威胁。
(3)和平与发展是时代主题。
5.观看海湾战争资料视频,分组讨论:在国际战略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的形式给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的形成带来什么影响?自行总结出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的“两条主线”。6.在前四节学习的基础上,分组自主学习第五节内容。总结出胡锦涛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论述内容,明确新世纪新阶段军队的历史使命。
六、主要参考书备课用书。
学生课下阅读用书。
七、复习思考题课后作业。
1.p76.1毛泽东军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2.p87.1国防和军队建设指导思想实行战略性转变的实质是什么?
军事法规教案篇九
军事法规是指军队内部的法律规范,是维护军队纪律和作战效能的基石。作为一名官兵,我深感军事法规对于解决纷争、保障军队安全至关重要。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切实体会到了军事法规对于军队建设的巨大作用,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谈一谈我的体会与心得。
军事法规是军队管理的重要工具,它确保了军队内部秩序的稳定。军事法规对官兵的行为进行明确规定,使我们能够清楚了解哪些行为是可以接受的,哪些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只有在官兵遵守军事法规的前提下,军队才能有效执行任务,建立良好的工作纪律。因此,作为一名官兵,严守军事法规,遵循军队纪律,是我们的职责所在。
军事法规贯穿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它不仅仅是军事训练的一部分,还适用于我们在部队的各种场合和活动中。比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个人仪容仪表、言行举止的规范,这些都是军事法规的体现。再比如,在军人家属活动中,我们要明确自己的地位和角色,并遵守家属管理的相关规定。只有将军事法规融入到日常生活中,我们才能够在成为一名合格官兵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军事法规不仅仅是催生军队纪律的基础,同时也是保障军队安全的重要手段。在军事法规的指导下,我们能够合理规划任务行动,做到行动有据、有序进行,确保在各类情况下保持高度警惕性和应变能力。严格依照军事法规执行任务,可以最大程度上减少人员伤亡和物质损失,保障军队的安全。
段五:对军事法规的争议与思考。
尽管军事法规对维护军纪、保障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但也不可避免地会引发一些争议。例如,在军事法规实施中如何平衡官兵的权益、如何处理案件的公正性等方面,还存在改进的空间。同时,也需要注意军事法规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特殊情况下的适用性问题。这些都需要军事法规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不断的进行思考和调整,以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
总结:
军事法规作为军队建设和管理的基石,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我们作为一名官兵,要严守军事法规,将其融入到日常生活中,牢记军纪,保障军队的安全。同时,我们也应该对军事法规进行思考与争议,以不断完善和提高其实施的效果。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够更好地履行官兵的职责,为军队的发展和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军事法规教案篇十
二十世纪以来,随着电子计算机工业和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电子计算机的应用领域也在不断扩大,在经济贸易领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电子商务(electroniccommerce),即系统地利用各种电子工具和网络式实现的商业贸易活动。电子支付的出现,使人们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可以自由的进行电子商务交易。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作为电子商务重要支持手段的电子支付成为了大家所关注的问题。本文试就电子支付中所法律问题析。
一、电子支付的发展现状。
网上电子支付含义。
资金流是交易双方实现各自交易目的的最为重要的一步。目前国际上流行的两种网上交易模式btob(企业对企业)和btoc(企业对消费者)无一不对电子支付阶段存在很强的依赖性。
二、网上支付工具。
支付最终都要落实到交易双方银行存款账户的数字转移,落实到不同银行之间的清算问题,因而,研究网上支付,必须研究网上支付工具。目前经常被提及的网上支付工具是电子货币。电子货币是指以金融电子化网络为基础,以商用电子化机具和各类交易卡为媒介,以电子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为手段,以电子数据(二进制数据)形式存储在银行的计算机系统中,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货币。电子货币是进行网上支付的基础。[3]可见,电子货币是利用银行的电子存款系统和各种电子结算系统进行金融资金转移的方式。它是计算机介入货币流通领域后产生的,是现代商品经济高度发展、要求资金快速流通的产物。电子货币作为新型支付工具,既可以在internet环境下存在和运行,也可以在不以internet为基础的一般电子支付系统背景下产生。internet的意义在于为电子货币的发展提供了革命性的机会,从而形成真正的货币层面的电子支付形式。所以,电子货币可能是网络银行的服务之一,也可能脱离网络银行的范围,但其趋势是成为网络银行支付业务的主体部分。电子货币的类型主要有:信用卡、电子现金、电子支票、电子钱包等。
(一)、信用卡。
信用卡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发行的,授权持卡人在指定的商店或场所进行记账消费的信用凭证,是一种特殊的金融商品和金融工具。信用卡的主要功能有:(1)id功能,证明持卡人身份。(2)结算功能,可用于支付购买商品、享受服务的款项。(3)信息记录功能,将持卡人的属性、对卡的使用情况等各种数据记录在卡中。信用卡的支付模式有四种:无安全措施的信用卡支付、通过第三方经纪人支付、简单信用卡加密支付、set信用卡支付。
(二)、电子现金。
电子现金又称数字现金,是一种以数据形式流通的、能被客户和商家接受的、通过internet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使用的货币。
(三)、电子支票。
电子支票是一种借鉴纸张支票转移支付的优点,利用数字传递将钱款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的电子付款形式。
(四)、电子钱包。
电子钱包通常也叫储值卡,是用集成电路芯片来储存电子货币并被顾客用来作为电子购物活动中常用的一种支付形式。
三、
电子支付的法律问题。
(一)、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电子支付的法律体系。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上支付平台这个市场也获得了非常良好的发展前景,然而,有市场就必定会有竞争,随着发展形势的大好,网上支付平台也越来越多。在这样的客观环境下,有些网上支付平台为了能够获得生存、发展,不惜破坏交易市场的秩序,比如说盲目地降低交易手续费用等等,直接导致了市场的无序性。这就需要立法部门加强法律建设。《电子签名法》的出台和《合同法》里对电子合同法律效力的肯定,这无疑大大的鼓励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但是,我国关于电子支付方面的法律规范并不成体系,有待于完善。例如,修订或改订我国的《票据法》已经是当务之急。因为《票据法》的严格规定,已经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以及网上支付的进行,承认电子文本的效力,承认电子签名的合法性是必需明确的。面对电子商务的浪潮,法律明显的表现出了滞后性,这从客观上制约了电子支付业务的迅速开展。国家应组织力量进行相关的法律研究,制定新的法律以填补空白点,修改与之冲突的旧法律条文以适应新情况。
(二)、加强网上支付中对消费者的保护。
消费者在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购物的过程中,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比如说对商品质量的购买风险,对购物过程中个人信息的泄漏风险等等,这些都或多或少地制约着我国网络购物的发展,而要想真正促进网络购物的顺利发展,就必须及时地加强网上支付中对消费者的保护,这样才能够适时维护网络消费者的利益,也才能够使其感受到被保护,从而更加放心地开展网络购物实施网上支付。具体的实施内容包括了以下几点:(1)保证自身机构的安全性。计算机网络尽管给人们带来了方便、快捷,但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安全性,而网上支付平台必须提高自身的安全性,这样才能够有效地杜绝网络不安全性能的侵入,比如说病毒、黑客等等,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消费者的利益。(2)提高自身机构的责任意识。消费者通过自身机构实施交易,而一旦在交易的环节中出现任何的问题,网上支付平台都应该及时的承担相应的责任,毕竟作为一个第三方交易平台,必须给予相应的安全保障,否则只会威胁到消费者的利益。第三,健全自身机构的制度。制度的建立,是为了能够保证工作开展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有序性,而网上支付平台必须积极地、及时地建立、健全自身的规章制度,这样才能够更好地约束整个交易过程,也才能够更好地保护消费者。
(三)、明确、协调网上支付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保障后续网上交易的必要前提,而只有先明确、协调网上支付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才能够在实践的过程中处理好各种问题,也才能够保障各方的利益。具体的实施措施包括了以下两点:第一,应该对收款人、网上支付平台等其他参与方在电子支付中的法律地位以及权利、义务做出明确的规定。收款人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属于普通的民事关系,而网上支付平台在电子支付中的法律地位则可以类推适用网上银行的规定,使其在消费者与收款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中享有明晰的权利,承担确定的义务。第二,应该对消费者与银行之间的关系做出更加全面的、更加客观的规范,在传统的交易观点中,要求银行对未经用户授权的电子支付承担责任的可能性非常小,因为在认领银行卡或者账号的协议中有明确约定,由客户对其所拥有的银行卡交易负责。但是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一些国家逐渐倾向于由银行对未经用户授权的支付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从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举个例子来说,美国《电子资金划拨法》以及其实施细则e条例规定,用户对未经授权的电子资金划拨承担有限制的责任。按此规定,如果信用卡是经过消费者授权而使用的,消费者应当承担卡划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但是,如果该卡的使用是未经授权的,则条例将持卡人的责任限制在50美元以内,如果持卡人通知发卡人时未授权划拨造成的损失少于50美元,那么持卡人的责任以承担该损失为限。如果发卡人未能告知持卡人的权利,信用卡不能识别使用者,或者发卡人没有提供给持卡人一个将其损失通知给发卡人的方法,则持卡人对未经授权的划拨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加强打击网络领域金融犯罪的力度。
网络领域金融犯罪问题的存在,不仅仅威胁到了网上支付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影响到了整个电子商务的发展,甚至对于国家、社会的和谐发展,也有着一定的影响,可以说既是个体存在的问题,也是宏观发展的大问题。而要想真正地做好网络购物过程中的网上支付工作,就必须积极地、及时地加强打击网络领域金融犯罪的力度。具体的实施措施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国家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应该从立法和执法等多个层面、多个角度加大打击网络犯罪的力度,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网上交易的安全性,才能够还人们一个健康、有序的网上交易市场。第二,提高网上交易的门槛,比如说相关的登记、记录,后续的交易记录等,这样才能够从细节上防范金融犯罪活动的存在。
(五)、完善网上支付平台的监管体系。
网络购物过程中的网上交易活动是一个动态的、多变的活动,而在这当中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动态因素,从而直接、间接地影响到网上支付的发展,由此可以看出,要想真正做好网络购物过程中的网上交易,就必须积极完善网上支付平台的监管体系,只有开展全面的、严格的监管工作,才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网上支付行为的发展。[4]具体的实施措施包括以下几点:(1)大力推动社会监管工作的开展,积极引入客户监督机制,让客户能够全面地对网上支付机构的技术、水平以及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价,并且作为监管层的重要参考依据,不断地促进自身工作的改革、创新。(2)建立、健全风险披露以及控制机制。作为网上支付机构,必须及时地建立起有效的内部管理以及风险控制机制,比如说对业务运营的风险监控、对管理层内部人员以及客户的管理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做出发展对策,也才能够更加客观地做好监管工作,从而促进发展。(3)实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这样才能够增强网上支付交易的公开性以及透明性,从而有效防止潜在的洗钱风险等金融犯罪活动。(4)网上支付机构应该积极实行特许经营,比如说严格地规定网上支付机构的准入条件,从而确保其在初始资本、自有资金、内部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能够达到一定的要求,最终最大限度地杜绝恶性竞争的局面出现。
四、结语。
总而言之,网上支付形式的出现满足了人们日益提高的生活需求,也促进了网络购物的发展,而要想真正做好网上支付,就必须从源头上认识到其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而根据实践的特点,探索出有效的、合适的解决措施,这样才能够不断地推动网络购物过程中网上支付的发展,使其能够更加良好地适应于社会发展的需求,最终反过来促进国家、社会的和谐发展、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齐爱民、徐亮《电子商务法原理与实务》武汉大学出版社p150。
4、封贵平网络购物过程中网上支付及其法律问题探讨[j]中国商贸。
(下旬。
军事法规教案篇十一
人类已经跨入由原子向比特转变的信息化、网络化的21世纪。计算机与通讯技术的融合与发展,所引起的人类社会的变革,反映在商事法律制度上,就是电子商务法的形成与发展。
从技术上讲,电子商务是商事交易中一种媒介的改变,即以电子信息方式代替了传统的书面形式。表面上看,它充其量只是在商事交易中媒介形式的改变。然而,这一小小的变革,却带来了广泛的、深刻的革命,一切交易形式都随之发生了不可避免的演变。从要约、承诺的作出,到合同的履行方式,都变得面目一新;从公司的设立到清算,从证券的发行到上市交易,以至于票据、货币的流通,都将产生前所未有的改变。
促使电子商务迅速更替传统交易手段的动因,首先在于经济方面。每份交易文件的处理成本下降了许多倍,相反速度却又提高了数倍。这就是商家和消费者们纷纷采用电子商务的根源。虽然,电子商务从形式上抛弃了以纸面为媒介的手段,但从实质上看,它却仍然,并且也必须保持着千百年来,人们在书面形式交易中所形成的法律价值观。因为以书面形式所构成的,当事人之间的风险分担与证据提供方法,已经在人们的观念里根深蒂固,并形成了具体的公平观念。因此,要吸引广大消费者加入这一新兴的市场,无论是技术开发或供应商,还是立法与司法者,仅仅从电子商务的快捷上入手是不够的,还必须考虑如何使之同传统的法律价值相对接、相吻合。于是,就在技术上产生了电子信息收到告知、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功能,与此同时,也在相关的法律制度中,出现了以数据电讯代替书面概念,以电子签名取代手书签名,以电子认证取代传统的身份鉴别方法等法律手段应运而生的情况。这些将书面交易形式所具有的基本法律功能抽象出来,并在电子交易形式中寻找出具有类似价值的技术与法律手段,经过重新组合,而对电子商务关系进行调整,所形成的法律领域,就是所谓的电子商务法。
本文拟就电子商务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特征、原则等基本问题,作一初尝试性的探讨,以期抛砖引玉,促进电子商务法的研究。
关于电子商务法这一新兴法律领域的发展状况,至少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描述。
其一,从实证法上看,近年来世界上已有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制定了为数不少调整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规范,形成了许多电子商务法律文件。
在国际组织方面。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以下简称贸法会)主持制定了一系列调整国际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文件,主要包括:“计算机记录法律价值的报告”;《电子资金传输示范法》、《电子商务示范法》(以下简称示范法)、《电子商务示范法实施指南》;以及贸法会正在起草制订的《统一电子签名规则》等。这些法律文件是世界各国电子商务立法经验的。
总结。
同时又反过来指导着各国的电子商务法律实践。此外欧盟委员会于1997年提出了的《欧洲电子商务行动方案》为规范欧洲电子商务活动制定了框架。1998年又颁布《关于信息社会服务的透明度机制的指令》。1999年通过了《关于建立有关电子签名共同法律框架的指令》。
从美洲各国来看。美国犹他州于1995年颁布的《数字签名法》(utahdigitalsignatureact),是美国、乃至全世界范围的第一部全面确立电子商务运行的法律文件。目前,美国已有45个州制定了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另外美国的全国州法统一委员会也于1999年7月通过了《统一电子交易法》,供各州在立法时采纳。2000年6月克林顿签署的国会两院一致通过的《国际与跨州电子签章法》,表明美国的电子商务立法走上了联邦统一制订的道路。加拿大、阿根廷等国都制定了电子商务法。
就欧洲来看,俄罗斯联邦也是世界上最早制定电子商务法的国家之一。其1995年元月颁布《俄罗斯联邦信息法》,调整所有电子信息的生成、存储、处理与访问活动。该法赋予通过电子签名鉴别的,经由自动信息与通讯系统传输与存储的电子信息文件的法律效力。并规定电子签名的认证权必须经过许可。与该法相配套,该国联邦市场安全委员会还于1997年下发了“信息存储标准暂行要求”,具体规定了交易的安全标准。德国于1997年8月制定了《信息与通讯服务法》其中包括了“通讯服务使用法”,“通讯服务中个人信息的保护法”,“电子签名法”,“刑法典修正案”,“行政违法修正案”“禁止对未成年人传播不道德出版物修正案”,“版权法修正案”,“价格标示法修正案”等。可以说德国为了实施其电子商务法,已经对整个法律体系进行了调整。意大利于1997年制订了《意大利数字签名法》。为了实施该法,又于1998年和1999年分别颁布了总统令,并制订了“数字签名技术规则”.再从亚洲来考察,我国周边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电子商务法。马来西亚早在九十年代中期就提出了建设“信息走廊”的计划,并于1997年制订了《数字签名法》。可以说这是亚洲最早的电子商务立法。同年,韩国也制定了内容较全面的《电子商务基本法》。紧接着,新加坡于1998年正式制订、颁布了《新加坡电子交易法》,又于1999年制订了“新加坡电子交易(认证机构)规则”和“新加坡认证机构安全方针”。印度于1998年颁布了《电子商务支持法》。菲律宾也在2000年制定了《电子商务法》。日本的“电子签名与认证法案”将于2001年4月生效。泰国的电子商务法也正在制订之中。
我国为了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已采取了一些法律措施。譬如新颁布的《合同法》,在合同形式条款中加进了“数据电文”这一新的电子交易形式。又如我国《专利法实施条例》为了适应国际通行趋势,已规定可以电子通讯方式提出专利申请。但是,与电子商务实践的需求和世界发达国家的立法相比,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进展,还有待加速进行。从电子商务专项立法来看,我国目前除了全国人大代表的议案之外,尚无正式的法律文件产生。可喜的是广东、上海、海南等地关于电子商务的地方立法起草活动正在积极进行,即将产生的地方法规可能为全国的立法提供一些经验.此外,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于2000年1月制定了《电子交易条例》。1999年我国的台湾省起草了《电子签章条例》,并于2000年3月通过了第一次审议。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至少有40多个国家与地区已经制定、颁布了实质意义上电子商务法。而正在酝酿、起草、审议电子商务法的国家和地区就更多了。
其二,从电子商务法的研究上看。自80年代以来,世界许多国家的法律学者就已经开始了对电子商务法的探讨,虽然当时还并没有称之为电子商务法。据笔者掌握的资料来看,八十年代初国际上就在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召开了题为“逻辑,信息技术与法律”的研讨会。会议出版了两本论文选集,其中就着重探讨了计算机记录的证据法的效力这一与电子商务法紧密相关的问题。而世界各国专门发表电子商务法研究文章的学术期刊,至少有三十多种。如美国的《约翰。马歇尔计算机与信息法杂志》(thejohnmarshalljournalofcomputer&informationlaw)、欧洲的《通讯法》杂志(communicationlaw)、《edi法律评论》(theedilawreview)等,都是专门刊载电子商务法论文的学术论坛。目前世界各国关于电子商务法研究的学术会议、期刊,已经是层出不穷,蔚为大观。至于综合性法学杂志开辟的关于电子商务法的专集、专栏,或刊登的电子商务法的论文,就更是不胜枚举了。
再次,在电子商务法的司法实践中已经积累了一些案例。譬如美国内务部就在其官方出版物《法律周刊》中,专门开设了电子商务法一目,其内容包括联邦及各州的关于电子商务的法律文件及案例的报道。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因特网上专门介绍、讨论电子商务及其法律问题的站点,已经达到了目不暇接的地步。电子网络不仅催生了电子商务法,同样也促进着对电子商务法的研究。
总之,电子商务法存在与迅速发展已是不争的事实,这一全球化的立法现象,充分反映了电子商务法在调整各国与国际之间的电子商务活动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它也为法学界提供了一个不可回避的研究课题。
就笔者所涉猎的国内外的法律文件与论著来看,目前尚未发现有人给电子商务法这一概念下过定义。由于电子商务活动的发展变化异常迅速,而人们对它的认识需要有个过程,况且各人的观察角度不同。因而很难设想会出现一个普遍被接受的定义,至少在目前电子商务法尚处于发韧之时,这种可能性很小。笔者无意给电子商务法创造一个完美的定义,出于行文的需要,却又不得不对之做出一个相对合理的解释。
广义的电子商务法,是与广义的电子商务概念相对应的,它包括了所有调整以数据电讯方式进行的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其内容极其丰富,至少可分为调整以电子商务为交易形式的,和调整以电子信息为交易内容的两大类规范。前者如联合国的《电子商务示范法》(亦称狭义的电子商务法),后者的内容更是不胜枚举,诸如联合国贸法会的《电子资金传输法》、美国的《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等等,均属此类。需要指出的是,电子商务的形式性规范,与以电子信息为内容的实体性规范之间的关系,犹如行政诉讼法与行政法那样,其形式规范可以一部法典或法律而制定,但其实体性规范由于涉及面极广,无法以统一的法典或单行法律予以囊括,而只能分别以单行法律、法规、甚至是判例的形式出现,也可能融合在其他部门法的规范之中。虽然,广义的电子商务法概念,有时在应用时比较通俗、方便,特别是在对涉及到将电子商务法作为一个法律群体给予称谓时,似乎易于使用。但是,在具体的立法与司法中却比较难以运用。一方面,不可能制定一部调整对象如此广泛的电子商务法,同时,也不可能在某一具体的案件中,将这样广义的电子商务法适用于其中。
如果从联合国及世界各国,以“电子商务法”或“电子交易法”命名的法律文件的内容上分析,其间存在着明显的共性,即它们所解决的问题,都集中于诸如计算机网络通讯记录与电子签名效力的确认、电子鉴别技术及其安全标准的选定、认证机构及其权利义务的确立等方面。这些实质上都是解决电子商务交易的操作规程问题的规范。所以,倘若从便于立法和研究角度出发,有理由认为,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讯(datamessege)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本文主要是从狭义电子商务法的角度来论述这一问题,当提到电子商务法时,一般是指这种意义上的概念。但由于电子商务法有广狭两种含义,当具体遇到电子商务法这一术语时,应注意区别其语境而理解与使用,不可一律对待。
(1)调整对象。
任何法律部门或法律领域,都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其调整对象。电子商务法作为新兴的商事法律制度概莫能外。在以口头和传统书面为主要商事交易手段之时,交易形式问题并没有成为商法的独立的调整对象,而是由程序法中的证据制度来解决的,并且只是在当事人就该类问题发生纠纷,不能自行处理,提交法院或仲裁机构时,才适用这些规范。因为在口头和传统书面条件下,交易形式问题相对简单,当事人之间因交易形式的选用,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一目了然,没有必要由专门的法律对之进行调整。但是,随着电子计算与通讯技术的发展,及其广泛的商业化应用,商事交易形式问题变得越来越多样性、复杂化,已经到了必须由专门的法律规范对之调整的地步。私法之所以调整这种因数据电讯的使用而引起的商事关系,就是因为现代化商事交易手段的运用,已经形成了绝大部分重要的商事关系中的不可分割的部分。无论是证券交易、票据流通、公司的运作,还是银行、保险、投资等行业的营业,都丝毫不能离开数据电讯手段,以产生实体交易法律关系。特别是随着因特网的广泛应用,甚至将会出现如果不以专门的电子商务法来对之进行调整,就可能严重阻碍商事关系发展的情况。也就是说电子交易形式关系,已经成为必须由法律调整的重要的社会关系。这是电子商务法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通常,人们在描述某一法律部门或领域的概念时,往往免不了要提及其特定的对象。实际上前面在解释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含义时,已经涉及到了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问题。本文认为,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讯(datamessege)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以交易形式为内容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也就是说,以数据电讯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以交易形式为内容的商事关系,就是电子商务法调整的对象。
数据电讯本来是一个计算机通讯方面的专业术语,简单地说就是电子信息的总称,但在电子商务法中它有着特定的含义。贸法会在《示范法》中所给(datamessage)的定义是:“就本法而言,(a)数据电讯,是指以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发收、或储存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传真”。当以数据电讯为交易手段,即为无纸化形式时,一般应由电子商务法来调整。
电子商务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外延非常广泛的概念,而狭义的电子商务法的任务是,在电子通讯技术的商业化应用上,建立一个使之顺畅运行的法律平台,亦即要从法律上造成一个使各种通讯技术,都能畅通无阻的应用于其中的商事交易活动的环境。它本质上是电子网络精神在法律上的实现。
从广义上来理解,电子资金传输、电子化的证券交易等,都属于电子商务关系,但这些具体的商事交易关系,却并不单纯由狭义的电子商务法来调整,而同时亦属于证券法、金融法的调整范围。因为这类关系中的数据电讯,并不是仅仅作为交易手段而应用的,它同时也表现为证券、货币等交易标的,即是作为交易内容而应用的。
电子商务法,是商法在计算通讯环境下的发展,是商事法新的表现形式,它必然以商事关系为其调整对象的,但是该种商事关系又有着以下一些特点:
其一,它是以数据电讯为交易手段的商事关系。换言之,凡是以口头或传统的书面形式所进行的商事关系,都不属于电子商务法的调整范围。
其二,该商事关系是由于交易手段的使用而引起的,一般不直接涉及交易方式的实质条款。因为交易手段只是交易行为构成中的表意方式部分,而并非法律行为中的意思本身,亦不充当交易标的物。
其三,该商事关系并不直接以交易的标的为其权利义务内容,而是以交易的形式为其内容,即因交易形式的应用而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诸如对电子签名的承认、对私用密钥的保管责任等,均属此类。
与手段在数据电讯上似乎合而为一了。即便是在这种特殊情况下,狭义电子商务法的概念,也仍然是有用的,因为作为交易手段的数据电讯的规范方法,与作为交易对象的电子信息的规范制度,是有区别的。
(1)从交易手段上观察。
电子商务法的适用范围,就是以数据电讯所进行的、无纸化的商事活动领域,换言之,仅仅是以口头或传统的书面形式所进行的商事活动,都不属于电子商务法调整的范围。随着电子通讯技术的日益发展与创新,以及电子商务活动的多元化发展,电子商务法的适用范围,也将越来越广。
联合国贸法会《示范法》在第一条中规定:“本法适用于在商务活动方面使用的、以一项数据电文为形式的任何种类的信息。”曾在其《示范法实施指南》中又解释道:电子商务是“无纸化的”贸易形式,也就是说,电子商务法是适用于“无纸化”贸易关系的。然而,无纸化是相对于纸面形式的交易活动而言的。如果以有无纸面来判断电子商务活动的话,那么口头交易也是无纸化的,这种划分方法,虽然形象、明白,但却不够严密。倒是用数据电讯来解释电子商务法的适用范围更为贴切。美国《统一电子交易法》第三条a款规定:“„„,本法适用于与任何交易相关的电子记录与电子签名”。而韩国《电子商务基本法》第三条则规定:“本法适用于所有使用电子信息进行的买卖或交易”。数据电讯只不过是电子信息、电子记录、电子签名的上位概念。
(2)从行为主体上考察。
一般而言,电子商务法作为商法的分枝,应调整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关系。无论是商人(商事主体)之间的电子商务关系,还是商人与非商人(通常指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关系,都应属于电子商务法的适用范围。就目前而言,商人之间的电子商务关系较为普遍,这是由于此类主体较早、较多的占有了电子商务资源的缘故。所以,有关的“edi协议”等,都是为他们而度身订做的。但是,随着电子商务应用的不断普及,将有大量的商人与非商人之间的电子商务交易关系发生。电子商务法针对此种关系,可能要考虑到消费保护的问题。事实上,欧盟、韩国等,已经在其电子商务法中,充分注意了这一问题。
值得斟酌的是,商人与政府之间的有关商事管理活动,是否属于电子商务法的适用范围。美国许多州的电子商务法,都将这部分关系纳入了电子商务法的范畴,而联合国贸法会的《示范法》,则明显将这类活动排除在电子商务法的范围之外。如果以商品交易法的观点来观察,这些商事管理活动,并不是典型的电子商务交易活动,应当划归其他的法律部门调整。当然,这并不是说不能在同一部电子商务法规中有所规定,相反,为了立法和执法上的方便,很可能将两类不同性质的法律规范,交叉规定在同一部法律里,这种情况在现代立法中并不鲜见。不过,在理论上应当分清二者的性质。
电子商务法本质上是21世纪的商人法,它具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其一,它以商人的行业惯例为其规范标准;其二,它具有跨越任何国界、地域的,全球化的天然特性。而这两点恰恰是商人法的特征所在。
就电子商务法的行业惯例性来讲,是指通常的法律,都不可能为其规定十分具体的行为规范。因为电子商务领域内的业务标准,将随着通讯计算技术的发展在不断的更新、升级,制定过于僵化的条款,只能羁绊其发展,而以行业普遍通行的惯例作为其行为的规范,才是可行的方式。民法可能为人的行为能力制定一个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不变的标准,譬如完全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标准,即是如此。公司法可能为某种类型的公司的设立规定几年,甚至十几年不变的条件。仅以我国公司法上的注册资金为例,就是十年一贯制。而这些精确的、长期凝固的规范,对电子商务法来说,都是不可思意的。“摩尔”定理告诉人们,计算技术的发展是每18个月,其性能增长一倍,而其价格将减少一半.电子商务法与那些“刚性法”相比,应当是“柔性”的,是随着通讯计算技术和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不断更新的规范。当然,在当代和未来的商人法的行业标准中,并不能将电子商务的行业规则,作为唯一的规范渊源,国际和国内的立法机构,还应当对之予以审查,在其中给商人们增加一些诸如保护消费者等方面的社会责任。
就电子商务法的全球化特征来看,没有任何一个法律领域的调整对象似电子商务这样,是“天马行空”任意驰骋的,一切对电子商务所设置的人为的疆域,都是徒劳无益的。因此,电子商务法也就必须要顺应这种特性而制定。换言之,对电子商务的规范,必须以全球性的解决方案,为其发展铺平道路。某一国家、某一地区所制定的电子商务法,都只能算作是“局域网”,而理想的“因特网”式的电子商务法,则有待于全球化的,电子商务法上的“ip/tcp”式的法律制度的形成与推广.联合国贸法会所制定的《示范法》和正在起草的《电子签名规则》,正是向着这一方向努力的尝试。
电子商务法作为商事法律的一个新兴的领域,除了具有上述特质之外,与其他的商事法律制度相比较,还存在着一些具体的特点,大致有以下几方面:
1、程式性。
电子商务法作为交易形式法,它是实体法中的程式性规范,主要解决交易的形式问题,一般不直接涉及交易的具体内容。电子交易的形式,是指当事人所使用的具体的电子通讯手段;而交易的内容,则是交易当事人所享有的利益,表现为一定的权利义务。在电子商务中以数据讯息作为交易内容(即标的)的法律问题复杂多样,需要由许多不同的专门的法律规范予以调整,而不是电子商务法所能胜任的。比如数据讯息在电子商务交易中,既可能表示货币,又可代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还可能是所提供的咨询信息。一条电子讯息是否构成要约或承诺,应以合同法的标准去判断;能否构成电子货币,应依照金融法衡量;是否构成对名誉的损害,要以侵权法来界定。而电子商务法对交易中的电子讯息代表的是何种标的,在所不问。所以说,电子商务法是商事交易上的程式法,它所调整的是当事人之间因交易形式的使用,而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有关数据电讯是否有效、是否归属于某人;电子签名是否有效,是否与交易的性质相适应;认证机构的资格如何,它在证书的颁发与管理中应承担何等责任等问题。这些规范的主要作用,都是给电子商务的开展提供一个交易形式上的“平台”,将传统纸面环境下形成的法律价值,移植于电子商务中。从民商法角度看,这些电子商务法规范所解决的都是商事意思表达程式方面的问题,并没有直接涉及交易的实体权利义务。至于其交易内容如何,狭义电子商务法不可能对之进行全面规范,而应由相应的法律予以调整。以美国的《统一电子交易法》为例,全文只有21条之多,主要规定了电子记录、电子签名,及电子合同的效力、归属、保存等电子商务交易环境下的特殊性问题。而与此同时,美国州法统一委员会还颁布了一部以电子信息交易的实体内容为主的《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该法分为九个部分,共有106条,对以计算机信息为标的的交易问题,作了较全面的规定,简直是一部“电子版”的合同法。二者相较,《统一电子交易法》的程式性,就愈显突出。此外,从联合国贸法会的《示范法》和新加坡的《电子交易法》来看,也都是以规定电子商务条件下的交易形式为主的。
2、技术性。
在电子商务法中,许多法律规范都是直接或间接地由技术规范演变而成的。比如一些国家将运用公开密钥体系生成的数字签名,规定为安全的电子签名.这样就将有关公开密钥的技术规范,转化成了法律要求,对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形式和权利义务的行使,都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另外,关于网络协议的技术标准,当事人若不遵守,就不可能在开放环境下进行电子商务交易。所以,技术性特点是电子商务法的重要特点之一。倘若从时代背景上看,这正是21世纪知识经济在法律上的反映。技术规范的强制力,导源于其客观规律性,它是当代自然法的主要渊源,理想的实证法只能对之接受,而不能违抗。
3、开放性。
从民商法原理上讲,电子商务法是关于以数据电讯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制度,而数据电讯在形式上是多样化的,并且还在不断发展之中。因此,必须以开放的态度对待任何技术手段与信息媒介,设立开放型的规范,让所有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设想和技巧,都能容纳进来。目前,国际组织及各国在电子商务立法中,大量使用开放型条款,和功能等价性条款,其目的就是为了开拓社会各方面的资源,以促进科学技术及其社会应用的广泛发展。它具体表现在: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定义的开放、基本制度的开放,以及电子商务法律结构的开放这三个方面。
4、复合性。
这一特点是与口头及传统的书面形式相比较而存在的。电子商务交易关系的复合性,导源于其技术手段上的复杂性和依赖性。它表现在通常当事人必须在第三方的协助下,完成交易活动。比如在合同订立中,需要有网络服务商提供接入服务,需要有认证机构提供数字证书等。即便在非网络化的、点到点的电讯商务环境下,交易人也需要通过电话、电报等传输服务来完成交易。或许有企业可撇开第三方的传输服务,自备通讯设施进行交易,但这样很可能徒增成本,有背于商业规律。此外,在线合同的履行,可能需要第三方加入协助履行。比如在线支付,往往需要银行的网络化服务。这就使得电子交易形式具有复杂化的特点。实际上,每一笔电子商务交易的进行,都必须以多重法律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这是传统口头或纸面条件下所没有的。它要求多方位的法律调整,以及多学科知识的应用。
此外,如果按照通常的商法论著所作的“二元”划分法,即将商事法律规范划分行为法与主体法两大类,那么电子商务法应当属于行为法。不过,它调整的不是直接涉及实体权利义务的行为,而调整的交易形式上的行为,是实体法中具有程式性意义的行为规范。
1、中立原则。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目标,归结起来就是要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建立公平的交易规则。这是商法的交易安全原则在电子商务法上的必然反映。电子商务既是一种新的交易手段,同时又是一个新兴产业。面对其中所蕴涵的,深不可测的巨大利益的诱惑,可以说没有哪个企业是无动于衷的。各种利益集团、各种技术,以及各个利益主体都想参与其中,在这个无比广阔的舞台上施展才华,谋取便利。其具体参与者有硬件制造商、软件开发商、信息提供商、消费者、商家等等,不一而足。而要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实现公平的目标,就有必要做到如下几点:
(1)技术中立。电子商务法对传统的口令法、以及非对称性公开密钥法,以及生物鉴别法等认证方法,都不可厚此薄彼,产生任何歧视性要求。同时,还要给未来技术的发展留下法律空间,而不能停止于现状,以至闭塞贤路。譬如新计算机的问世、新一代高速网络的出现等,都将考验电子商务法的技术中立性。这是在总结了传统书面法律要求的经验教训,而得出的方针。当然,该原则在具体实施时,会遇到许多困难。而克服这些具体困难的过程,也就是技术中立原则实现的过程。
(2)媒介中立。媒介中立与技术中立紧密联系,二者都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并且一定的传输技术,与相应的媒介之间是互为前提的。媒介中立,是中立原则在各种通讯媒体上的具体表现,所不同的是,技术中立侧重于讯息的控制和利用手段:而媒介中立则着重于讯息依赖的载体。后者更接近于材料科学。从传统的通讯行业划分来看,不同的媒体可能分属于不同的产业部门,如无线通讯、有线通讯、电视、广播、增殖网络等。而电子商务法,则应以中立的原则来对待这些媒介体,允许各种媒介根据技术和市场的发展规律而相互融合,互相促进。只有这样,才能使各种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从而避免人为的行业垄断,活媒介垄断。开放性因特网的出现,正好为各种媒介发挥其作用提供了理想的环境,达到兴利除弊,共生共荣。
(3)实施中立。是指在电子商务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实施上,不可偏废;在本国电子商务活动与跨国际性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待遇上,应一视同仁。特别是不能将传统书面环境下的法律规范(如书面、签名、原件等法律要求)的效力,放置于电子商务法之上,而应中立对待,根据具体环境特征的需求,来决定法律的实施。如果说前述技术中立和媒介中立,反映了电子商务法对技术方案和媒介方式的规范,具有较强的客观性。而对电子商务法的中立实施,则更偏重于主观性。电子商务法如同其他规范一样,其适用离不开当事人的遵守与司法机关的适用。
(4)同等保护。此点是实施中立原则在电子商务交易主体上的延伸。电子商务法对商家与消费者,国内当事人与国外当事人等,都应尽量做到同等保护。因为电子商务市场本身是国际性的,在现代通讯技术条件下,割裂的、封闭的电子商务市场是无法生存生存的。
一言以蔽之,电子商务法上的中立原则,着重反映了商事交易的公平理念。其具体实施将全面展现在当事人所依托于开放性、兼容性、国际性的网络与协议,而进行的商事交易之中。
2、自治原则。
允许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订立其间的交易规则,是交易法的基本属性。因而,在电子商务法的立法与司法过程中,都要以自治原则为指导,为当事人全面表达与实现自己的意愿,预留充分的空间,并提供确实的保障。譬如以《示范法》第四条为例,就规定了当事人可以协议变更的条款。其内在含义是:除了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外,其余条款均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制定。其实,《示范法》中的强行规范不仅从数量上很少,仅四条之多,而且其目的也仅在于消除传统法律为电子商务发展所造成的障碍,为当事人在电子商务领域里充分行使其意思自治而创造条件。换言之,《示范法》的任意性条款,从正面确定权利,以鼓励其意思自治,而强制性条款,则从反面摧毁传统法律羁绊,使法律适应电子商务活动的特征,更好的保障其自治意思的实现。可以说是一正、一反,殊途同归。
3、安全原则。
保障电子商务的安全进行,既是电子商务法的重要任务,又是其基本原则之一。电子商务以其高效、快捷的特性,在各种商事交易形式中脱颖而出,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而这种高效、快捷的交易工具。必须以安全为其前提,它不仅需要技术上的安全措施,同时,也离不开法律上的安全规范。譬如电子商务法确认强化(安全)电子签名的标准,规定认证机构的资格及其职责等具体的制度,都是为了在电子商务条件下,形成一个较为安全的环境,至少其安全程度应与传统纸面形式相同。电子商务法从对数据电讯效力的承认,以消除电子商务运行方式的法律上的不确定性,以至于根据电子商务活动中现代电子技术方案应用的成熟经验,而建立起反映其特点的操作性规范,其中都贯穿了安全原则和理念。
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讯(datamessege)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以交易形式为内容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也就是说,电子商务法调整的对象是一种私法上的关系。从总体上应属于私法范畴,不过其规范体系中,又包含一些具有行政管理性质的规范,如认证机构的许可与监管等。但这些行政管理规范是重要因素。所以,从公私法化分的角度上看,电子商务法应属公私法之融合。
电子商务法是商法的组成部分,按组织法与行为法划分,电子商务法应在性质上属于行为法,或者说是交易行为法。如果更确切的说,则应是交易形式法。比如美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将其电子商务法定名为“电子交易法”,这并不一种巧合,而是有其道理的。电子商务法主要调整以数据电讯(datamessege)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以交易形式为内容的商事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说,它具有程式性的特点,所以必须同其他相应的商事法律配合,以调整具体的电子商务法律关系。
(2)电子商务法将在21世纪的商事法中占主导地位。
随着电子通讯与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电子商务法将在商事法领域里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21世纪的商法,将是一个以电子商务法占主导地位的商法的时代。这一断言,绝非笔者夸大其词。对此,不仅可从电子商务技术应用与市场的迅猛发展中,察觉到其巨大的动力;而且可从国际组织和世界各国的异常活跃的电子商务法中,找到确实的论据。瞻望前途,电子商务法将随着电子商务活动的发展,渗透到每一种,乃至每一个社会关系中,发挥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集中,因为在电子商务的特定条件下,交易安全这一基本的价值目标的实现,同时就包含了交易迅捷这一基本要求的完成。然而,这一认识只抓住了问题的一个方面。由于电子商务的有效运行,需以适应电子商务关系特征的法律保障体系为条件。而现实的情况是,既有的书面形式制度,已经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羁绊,清除这些法律障碍,使电子商务活动更加顺畅快捷的进行,其本身就是交易迅捷目标的体现。这就是说电子商务法既要以保障电子交易活动的安全为其首要任务,同时也要充分反映其效率价值。
数据电讯在商事交易中的运用,特别是因特网这一开放性商事交易平台的建立,对商事法律关系带来了的一系列新问题。为解决这些特殊问题而形成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都是区别于传统商事交易制度的特有的制度,大致包括以下几方面:
1、数据电讯法律制度。其具体内容包括:数据电讯概念与效力,以及数据电讯的收、发、归属,及其完整性与可靠性推定规范等。
2、电子签名的效力制度。其主要内容有:电子签名的概念(广义与狭义的电子签名)及其适用、电子签名的归属与完整性推定、电子签名的使用与效果等。
3、电子商务认证法律制度。其具体内容有:认证机构的设立与管理、认证机构的运行规范,及其风险防范、认证机构的责任等。
军事法规教案篇十二
军人是国家的形象代表,是国家安全的守卫者,拥有着崇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遵守军事法规是军人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在我的军旅生涯中,我深刻认识到了遵守军事法规的重要性,并在实践中有了一些心得体会。以下是我的五段式文章。
军人是国家的特殊群体,其职责就是为维护国家安全而战。然而,如果不能遵守军事法规,那么军人就会变得没有秩序并失去其战斗力。在军队中,所有规章制度都是军人必须严格遵守的基本法规,这些法规也是军人具体执行任务、完成任务的重要保障。如果违反任何一项规定,将会产生不可挽回的后果。因此,作为一名军人,在遵守军事法规方面必须做到严格遵守,彻底贯彻执行这一方针。
遵守军事法规不仅仅是一种自觉意识的培养,而且还涉及到多个方面。例如,军人必须遵守上级给予的指示、命令和规定;军人还需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并透过演习和模拟战斗等实践活动的进行,逐渐习惯于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当军人的思想观念和行动习惯得到正确的引导和培养,那么在一系列实际情况中,军人才有可能忠于职守、完成任务,并确保军队的高质量准备和作战。
军事法规的执行必须要十分严格,这也是一种尊重纪律的表现。在军队里,军人养成了一种顺从,执行力强,以责任心为核心的品质,具备强烈的荣誉感和自我牺牲的精神。军人必须保持充分实力,保持良好的素质和形象,才能展现出风采、弘扬正能量,并体现军人团结一致的优良品质。
作为一名军人,团队合作是取得胜利的关键。遵守军事法规也是团队中的一种行为,团队中的每个人必须遵循相同的标准和规则。如果有人不遵守规定,并且无法依靠其他成员的努力和合作来补救,将导致任务无法完成、机动性不足、指挥无力等问题。因此,军人必须始终保持协同合作和充分配合,并通过紧密的团队合作来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第五段:结语。
遵守军事法规是军人遵从上级领导、尊重纪律、形成团队协作的重要因素。军人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遵守军事法规融入到日常工作和训练中。只有这样,才能够对祖国的安全做出积极贡献,并实现履行自身职责的目标。我将继续努力,持续遵守军事法规,做一名合格的军人。
军事法规教案篇十三
1、教孩子学习些许交通规定,认知些许交通安全标识。
2、孩子能自小养成服从交通规定的习性。
场景图片5张。交通信号灯标识各一张,交通标识图5张。
一、猜谜语,导入新课。
交通信号灯与斑马线,可融合班内墙壁上的斑马线图形推荐斑马线的作用。
二、融合场景图片,学习交通规定。
1、孩子自由举起手回答,自个儿还明白哪一些交通规定?
2、孩子讲出来的可融合图片解说,没有料想到的展示图片,说一说图片上的孩子做的对不对,应当怎么样做才是服从交通规定。
三、认知交通安全标识。
展示图片,请孩子猜一猜它表示啥?
童谣:交通安全歌。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请你预备好。
天桥地道人行道,横穿公路离不啦。
头手不出车窗户外面,不在路上玩游戏。
交通规定非常关键,我们将它记得牢。
五、交通信号灯与小驾驶员。
请两名孩子,1人饰演红灯,1人饰演绿灯,其余孩子为小驾驶员,看哪个小驾驶员服从交通规定。
军事法规教案篇十四
电子商务平台即是一个为企业或个人提供网上交易洽谈的平台。电子商务建设的最终目的是发展业务和应用。目前internet网上商家不少,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安全保障、支付手段和管理机制,一方面网上商家以一种无序的方式发展,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另一方面商家业务发展比较低级,很多业务仅以浏览为主,需通过网外的方式完成资金流和物流,不能充分利用internet网无时空限制的优势。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业务发展框架系统,规范网上业务的开展,提供完善的网络资源、安全保障、安全的网上支付和有效的管理机制,有效地实现资源共享,实现真正的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建设的最终目的是发展业务和应用。目前internet网上商家不少,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安全保障、支付手段和管理机制,一方面网上商家以一种无序的方式发展,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另一方面商家业务发展比较低级,很多业务仅以浏览为主,需通过网外的方式完成资金流和物流,不能充分利用internet网无时空限制的优势。
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业务发展框架系统,规范网上业务的开展,提供完善的网络资源、安全保障、安全的网上支付和有效的管理机制,有效地实现资源共享,实现真正的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可以建立起电子商务服务的门户站点,是现实社会到网络社会的真正体现,为广大网上商家以及网络客户提供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电子商务网上生存环境和商业运作空间。
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不仅仅是初级网上购物的实现,它能够有效地在internet上构架安全的和易于扩展的业务框架体系,实现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等应用环境,推动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发展。
电子商务平台通过互联网展示、宣传或者销售自身产品的网络平台载体越来越趋于平常化。
电子商务平台扩展另外一种途径—互联网营销,让用户多一种途径来了解、认知或者购买我们的商品。
电子商务平台可以帮助中小企业甚至个人,自主创业,独立营销一个互联网商城,达到快速盈利的目的,而且只需要很低的成本就可以实现这一愿望。
电子商务平台可以帮助同行业中已经拥有电子商务平台的用户,提供更专业的电子商务平台解决方案。发展电子商务,不是一两家公司就能够推动的产业,需要更多专业人士共同参与和奋斗,共同发展。
摘自:
来源:考试大【考试大: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军事法规教案篇十五
来源:新华网时间:2005-7-2。
(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信息产业部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筹规划我国电子商务认证机构,规范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建设和运营,根据国家有关密码管理、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和信息安全等法规,特别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商务认证机构是指为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有关各方提供数字身份证书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
第三条已建、在建和拟建的电子商务认证机构依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四条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认证机构审查与批准。
第五条建立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应向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
(二)认证机构资产情况;
(三)运营管理规范;
(四)风险承担能力;
(五)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第六条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在接到建立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的申请和相关材料后,在三十天内给予答复。
第七条申请建立的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在取得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同意成立的书面批复后,必须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向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提出使用密码的申请。
第三章认证机构密码核发与授权。
第八条电子商务认证机构所使用的密码及相关产品的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根据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同意成立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的批复,审批密码及相关产品的配用申请。
(二)电子商务认证机构设置独立的密钥管理中心,由电子商务认证机构业主单位统一规划建设,由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及其委托单位负责实施指导和管理。
(三)获准使用密码及相关产品的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密码管理规定。
(四)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密码系统的安全性由国家密码管理机构组织审查认证。
第四章认证机构安全技术和标准评测认证。
第九条电子商务认证机构所使用的密码及相关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制定的密码技术规范和标准,基础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
第十条电子商务认证机构所使用的技术和设备必须是经过国家授权的部门测试认证,符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
第十一条认证系统的安全性必须符合国家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管理规定,必须经过国家授权的部门进行安全性测试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十二条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制定电子商务认证证书的格式标准,核发相关的标识。
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登记核发的证书必须使用上述格式。
第五章认证机构登记注册和运营管理。
第十三条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同意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的批复进行登记注册。
第十四条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的登记、变更、注销以及经营范围的核定,按企业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在提供证书服务时,可以根据国家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
第十六条电子商务认证系统在建成后,必须通过国家信息产业、密码管理、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标准化等主管部门的审核、评测和验收后,才能对外提供数字证书服务。第十七条上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电子商务认证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并根据本管理办法,对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的运营和安全情况进行年度审查。
第六章认证机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八条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对申请证书的单位和个人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在持有证书的单位和个人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电子商务认证机构有权收回证书或宣布证书作废。
第二十条电子商务认证机构有保护证书申请单位和个人非公开信息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必须建立认证系统的备份机制和应急事件处理程序,确保在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发生时认证系统和用户证书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电子商务认证机构承担由于认证机构原因的证书失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第七章认证机构罚则。
第二十三条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电子商务认证机构,并对外提供服务的,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分别会同国家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责令其停止营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认证机构泄露企业或个人非公开信息,或利用这些信息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企业或个人利益的活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吊销认证机构营业执照,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本条款所列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分别会同国家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暂扣认证机构营业执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分别会同国家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一)在认证系统的运营或对外提供认证服务过程中,违反安全保密规定的;
(二)认证机构擅自转让认证技术或相关产品的;
(三)未经许可,擅自建立分支认证机构或扩展业务范围的。
第二十六条外组织或个人参与电子商务认证机构运营管理的,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家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已建、在建的电子商务认证机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条款,进行重新登记、审核、验收。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国家信息产业部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军事法规教案篇十六
3、培养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4、培养幼儿动脑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能积极参加游戏活动,并学会自我保护。
1、交警叔叔的图片一张。
2、孩子们以前做的手工礼物。
3、准备交警帽子一顶。
一、以刚出厂的小汽车请求帮助引出课题。
1、这是谁?
2、他在干什么?
3、他会对小汽车说什么?
二、坚守岗位的交警叔叔。(出示幻灯片)。
提问:
1、交警叔叔都作了哪些事情?
2、你们喜欢他吗?
3、请每位幼儿跟交警叔叔说一句甜甜的话。
三、给交警叔叔送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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