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讲座讲话稿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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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讲座讲话稿范文(16篇)
时间:2023-11-15 04:31:13     小编:ZS文王

传统文化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瑰宝,我们应该传承和弘扬。完美的总结应该结合具体案例,理论联系实际,富有启发和感悟。以下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一些启发和思路。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一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们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制安全牢记我》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首先就要从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行为规范》做起,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我们应该懂得,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约束了我们的行为,可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在我们的校园内外,存在着一部分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的同学,存在着将学校的规定置之不理的同学。课间十分钟,有的同学在校园里追逐嬉戏、互相打闹;活动时间,有的同学不注意自我保护而受伤;乘坐公交车时,不能做到有序上车、礼让三先……种.种不良的现象,会给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造成混乱,会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影响。同时,这些现象会极大地威胁我们自身的安全。创建平安校园,是全社会,全体教师乃至全体小学生的责任,是我们每一个人心底的愿望。在这里,我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

慢步轻声靠右行,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学会文明行走。课间在校园里,在教室内,不追逐,不乱跑乱跳,做到文明礼让。

友爱谦让,和睦相处,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遵守法制,不斗殴,不无故生事,做到大度宽容,善待他人。

正确使用运动器械,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当心运动伤害。在使用运动器械时,严格按照体育教师所指导的去做,规范自己的动作,学会自我保护。

学会玩耍,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开展文明游戏(丢手绢、老鹰捉小鸡、踢毽子、跳绳、丢沙包、打乒乓球等等),度过一个又一个轻松而又安全的课间10分钟。

学会操作,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注意动手操作的安全。在使用剪刀、裁纸刀等用具时一定要格外小心,不嬉闹,培养良好的动手能力。

牢记交通规则,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注意交通安全。在外出时,无论是行走、骑车或者乘车,一定要消除侥幸心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同时还要向家里的亲人和周围的其他人多宣传交通法规,为创造一个人人注意交通安全,远离交通事故的良好氛围而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1、火灾无情,千万别玩火。

2、厨房里面讲安全。请记住:厨房里面厨具多,正确使用莫出错。锅碗瓢盆不乱动,远离煤气不惹祸。

3、防止触电。电像火一样是无情的,必须有一定的用电常识,才能保证安全。家用电器一般都是有安全保护装置的,但使用时间长了也可能漏电。一定要定时和及时检修或更换。

4、牢记重要的电话号码。如家长的电话号码一定要记清。除此以外,火警119、匪警110、急救电话120同学们也要牢记心中。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同学们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树立安全意识,时刻注意安全,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我的国旗下讲话完毕,谢谢!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二

八年三班。

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创建平安校园。

四月份是东辽县教育局开展普法宣传的活动月。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全校同学应一起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法。

一、学法。我们每一个学生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明天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四、宣传法。不仅我们学生需要用法制的知识武装头脑,还要用法制的意识武装中国。我们应该鼓励我们身边的人,特别是我们的家长,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制知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

作为21世纪的学生,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是我们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教育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学生时代,更影响着我们的终生。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做危险游戏、随意拿别人东西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的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如若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的小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和谐校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安全。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特别提醒以下几点:(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3)注意交通安全。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教学楼内严禁喧闹、追逐;严格遵守交通规则;(4)注意运动安全。希望全体师生在运动中感受快乐与健康的同时,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度过每一天!

学法以自用守法以自重用法以自卫。

汝城法院邓启章。

同学们:

你们好!我是你们的师兄,曾经在这里接受一中三年的德育教育,从这里走出去,我考入大学、读研究生,并接受了六年系统的法学教育,现在是汝城法院的一名法官,我的工作就是处理汝城形形色色的社会矛盾。希望通过今天的课程,能帮助和引导同学们对法律有进一步的了解,产生崇拜或者畏惧。高中生活有苦有乐,值得大家好好珍惜,作为一名高中生,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强不强,这对自己、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都至关重要。法制教育这个话题不仅仅是对你们,更是所有人一生中应该不断学习的一门课程。可能大家觉得法律离自己很远,其实它时刻都在我们身边。法就是规矩,无规矩就不成方圆,我们说,道德是宽泛的法律,而法律是最低程度的道德,道德所不能容忍的大部分都不为法律所接纳,而法律所不允许的,绝对是道德所需要管制的。任何行为,包括日常生活、经商、从政,都不能超越规矩之外,不然社会将混乱不堪,国将不国。通过树立良好的守法意识,了解日常的法律知识,才能防卫和保护自己以及身边的人。在这里我结合一些案例与大家共同探讨,水平有限,不对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首先谈谈关于未成年犯罪的问题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一个划分正好涵盖了我们高中生的年龄段。在座的同学们年龄一般在15岁到19岁之间。都已达到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因为读书,平时只注意到自己的学生身份,无暇顾及外界事物,而忽略了自己作为公民应当负担的法律责任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物质生活的丰富以及精神世界的刺激,许多青少年在生理上出现早熟现象,一些14—17岁未成年人生理机能已接近成年人,可是心理发育仍相对滞后,辨别是非的能力、自我控制能力都比较差,容易出现违反纪律、破坏道德甚至违法犯罪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同学们自己不注意加强学习,放纵自己,或者受家庭、社会的某些负面影响,就很容易萌发不健康心理,做出为法律若不能容忍的行为,走上歧途。所以我首先就在这里把法律有关责任年龄的知识对大家做一个提醒。

当然,可能在场的各位中也有不满16岁的,触犯了法律自然也难逃法律的惩治,对于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注意,违反治安管理就应当予以处罚,只是从轻或者减轻罢了。

第二个话题:高中生当中或是身边几种比较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我们和学校老师领导的交流以及日常的案件当中,可以发现高中生存在以下几类常见的违法乃至犯罪行为。

比如说,发生得比较多的,你们学生之间打架,发生这样的事情后通常是内部消化,由政教处或者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家长严加管教,再适当赔偿损失就了事。实际上,如果伤害较重,学校或受害人正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进行处罚,那么你搞不好就要进拘留所、甚至是看守所,也就是樱花公园附近的桃花岛。另外,打群架这样的事情在学校里也时有发生,有些嚣张一点的,赤手空拳都不过瘾,还要舞刀弄枪的,自己结伙所谓的学校“兄弟”不说,有些还拉帮结派,伙同社会人员一起参与斗殴,要知道,斗殴少说也是治安处罚,聚众情节就不一样了,而且一旦聚众,你还有那个控制场面的本事嘛?显然不,你聚众了,就是首要分子,要从重处罚的,斗殴导致他人受伤或者还有其他情节的,那么你的罪行显然就罪加一等了。明天上午我就有一个打架的民事赔偿案子开庭,年满14岁的被我们法院刑事庭判了刑,虽然是缓刑,这就跟古代对劳改犯的标记一样,一辈子的烙印,抹不掉了,未满14岁的被责令家长管教,受害人的所有损伤,所有参与人员都要赔偿,有些人辩解说只是围观,可是如果没有证据,当然也无法推卸责任,所以不要说参与,甚至要远离这样所谓的“战场”,不然总会有麻烦。

再打个比方,可能有些人手比较控制不住,像昨天在一中球场有人钱包被偷,里面有5000多元,如果是我们一中的同学所为,那么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一经发现,一个小小的行为就要被判处刑罚,不要说想着继续考大学深造,那是到监狱去改造,人生档案里面永远都保存着这份不光彩的记忆,抹不掉的阴影,公安局流行一句话,叫做“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万不可心存侥幸心理。当然,可能一时管不住手脚动了歪念,退赃也不迟,在考虑盗窃数额以及你未成年年龄问题,法律上是可不做犯罪处理的,这就是回头不晚。另外,抢劫这样一个犯罪行为比盗窃更重,盗窃看中只是财物,抢劫除了财物还直接威胁到别人的人身安全,如果判刑,自然是更加重的。

还有,贩卖毒品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那么,如何界定怎样才是贩卖?它包括:买入后卖出从中获利、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制造毒品销售、以物品来交还毒品、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赊销毒品的、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医药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毒品是个很严肃的问题,吸毒毁人一生,必需要在制造、流通环节予以深究,在源头上、流转过程中予以遏制,所以刑法对贩毒行为规定了重刑,最低刑罚是三年以上,最高可判处死刑。毒品是一道红线,任何贩毒行为都不为法律所接受和认可,同学们切记切记。

第三话题:引发上述违法犯罪的原因。

引发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简单的归纳以下,我认为有以下几种。

1、哥们义气。受影片影响,有些同学要的是“懂哥们义气,讲江湖情义”,遇到发生矛盾时,一轰而上,结果是往往伤了别人,也害了自己。现在很多学生中的“江湖义气”风特别严重,有同学呈一时之威风,以为自己能叫上几个人人,主动与行为不端的人甚至是社会上的不法分子相勾结,拉帮结派,称王称霸,寻衅滋事、强拿硬要、打架斗殴,以为拳头可以闯天下,可是现在是科技社会,不崇尚武力,武力看似逞威风,却只是一时之威,现在追求能力,靠的是脑子,获得成功和尊重,仰仗于打打杀杀的能耐迟早会被公安收容改造。

各位老师、同学们:

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时刻,我们迎来了第十二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适逢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为我县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县上下要认真组织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同时党的十八大根据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到20xx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重要部署。党的十八大报告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为此,在124来临之际,我就做好法治建设工作提几点意见和要求:

一、要以法治为基石,服务科学发展。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一场深刻的观念变革,更是一次全面的制度创新。因此,我们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式和有效载体,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来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制度空白、制度缺陷和制度冲突,真正把科学发展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上,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上。通过法治来纠正各种重速度轻效益、重效率轻公平、重局部轻全局、重当前轻长远的做法。要建立健全一整套支持、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长效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

二、要以弘扬宪法精神为核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宣传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公民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城中村改造提供法律服务。深化法律进社县,大力推进社县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加强社县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每季度开展一次社县法制宣传活动,为居民学习法律提供方便。深化法律进学校,要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推进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积极利用第二课堂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活动,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深化法律进企业,要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丰富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为企业职工学法提供便利。深化法律进单位,要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等形式,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公园、车站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设立面向公众的法制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定期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全方位、无死角地深化法律六进活动,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法治难题,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要以新的历史为起点,推进法治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大《法治城县建设实施纲要》的推进力度,以建设法治城县为奋斗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权力运行为着力点,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力度,为服务我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学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学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

诚的双腿,他倒下了,鲜血流了一地。后来王诚虽被及时送到了医院,但由于伤势太重,当天夜里,医生们作出了截除他右腿的决定,如不这样做,一旦伤口恶化,性命也难保。王诚虽然活了下来,但右腿却失去了,从此,再也不能和小伙伴一块蹦蹦跳跳地玩啦!可见,遵守交通法规是多么重要啊!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三

赵文辉。

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既是学校加强依法治校,全面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在法制副校长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通过建章立制、课内渗透与课外延伸、校内宣传与校外实践相结合等方式,法制教育工作成为学校德育教育的常规工作。一年来,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学生中没有出现严重的违纪事件,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环境持续稳定,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本学年,学校聘请我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一年来在武威第十八中学校长和各位副校长的协作配合下,武威第十八中学的法制教育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每学期牵头召开一次校园综合治理例会,学习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布置每学期综治工作的重点,讨论解决综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不安全的隐患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二、积极参与制定学校法制教育的计划。

积极参与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规划和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认真参加学校每学期一次校园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例会。根据治安形势变化,认真研究布置学校每个阶段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根据学生特点,积极指导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禁毒等方面的教育,弘扬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方略,在校园民主与法制建设中起积极作用。

三、协助学校建立健全的校园安全和保卫制度。

本学年法制副校长派干警多次到我校指导制定有关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并具体指导保安人员如何做好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参与学校每学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善于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制定相关措施,使学校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杜绝火灾和其他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积极指导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学校宣传栏、黑板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2、举办“普法手抄报”比赛,在学校法制宣传月期间,法制副校长专门来校指导学生开展“普法手抄报”比赛,从内容采集、撰写、排版到评比等工作,都能全程参与,通过比赛,既使学生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又充分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

3、开设法制教育课,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安排派出所干警来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系统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又热心指导各学科教师结合各学科特点,渗透普法教育,让学生较系统地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4、通过黑板报、主题班队会、法制讲座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本学年的两学期中,都落实干警来校举行禁毒方面的知识讲座,张贴《珍惜生命、远离毒品》等宣传资料,参与学校“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主题班会活动,使我校学生毒品知晓率达100﹪。

5、每学期还来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主讲内容除了法律常识外,重点选择青少年犯罪的案例,以案说法,以案讲法。通过讲座,使广大学生知法、懂法,并自觉地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教育学生从小学法、守法用法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才能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五、联合交警、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整顿学校周边环境。

一是参与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建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定期排查机制度。针对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学生年龄小,容易受骗的特点,对学生进行恐吓,骗取钱物等情况,法制副校长不定期组织派出所干警依法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侵害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危害校园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二是协助学校门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学校门口过往车辆较多,学生上放学的时间充满了不安全因素。针对这种情况,法制副校长都特别重视对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邀请交警来校做交通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同时协助学校举行“交通安全在我心中”演讲赛,通过讲座和演讲赛,使学生全面了解交通法规和相关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了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积极协调交警做好学生上放学时段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疏通学校门口道路交通。热心指导教师巡防队在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方面的工作重点,努力维持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

总之,一年来在校长的领导和指导下,学校在法制教育工作方面已趋于规范,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学生中没有出现严重的违纪事件,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环境持续稳定。

在学校领导和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在法制教育、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可喜的成绩,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优良作风,为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养,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四

通过本次法治建设培训班的学习,特别是县委余书记讲话、专家法律知识讲授,使我深刻认识到依法治县的重要性,接受了一次法治教育洗礼,现结合孔垄实际,就如何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表态如下:

一、不拘一格抓引导,提升法治意识。

一是抓宣传。通过印发普法宣传手册、举办普法橱窗、宣传栏、出动普法宣传车、举办普法知识讲座、竞赛、送戏下乡等方式,多途径多渠道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逐步提升人们法治意识。

二是善引导。结合矛盾纠纷调处、土地流转承包、村级公路扩宽等农村工作实践,适时指导和引导广大农民知法守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增强广大群众用法的自觉性。

二、坚持“六抓”促实效,推进法治进程。

一是抓普法队伍建设。在干部队伍中甄选一支普法宣讲队,通过各种不同层次会议或进村巡回宣讲,结合农村工作实践,广泛宣传《土地法》、《物权法》、《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计划生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和守法用法。

二是抓法律援助服务。以镇司法所为平台,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引导广大群众用法律思维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

三是抓法治体系建设。党政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用法治思维指引党委政府工作决策,把法治建设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提高各级干部依法行政、遵规守纪的理念和能力,做好决策的风险评估。逐步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规避风险的法治工作能力,做法治建设的忠实执行者。

四是抓法治环境建设。通过推进法治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广泛提高全民守法用法意识,让全社会尊崇法律、敬畏法律,把法治意识融入人们的知行之中。

五是抓法治监督机制建设。通过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推进村民自治;通过完善村级预决算制度,推进村务公开,政务公开;通过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巡察活动,完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形成良好的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建设环境。

六是抓法治常态化建设。结合“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国的工作要求,建立法治建设常态化工作理念,把法治建设纳入镇村干部科学发展考核内容,坚持法治建设长抓不懈、有序推进,为强力推进法治黄梅作出应有的贡献。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五

大家早上好!

今日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增强维权意识。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期望和未来。在学校里,我们虽然掌握了必须的生活常识,有了必须的独立意识,普遍期望得到社会、学校教师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某些方面的不成熟,在出现诸多问题时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现象的发生。当我们走出学校的时候,不会利用法律武器增强自身维权意识,可能就会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我们有些学生因为法制观念不足,辨别是非本事有限,心理往往会有阴影,进而模仿学习了社会上不成熟的处事方法,当受到不良因素刺激时候可能会行为失当,进而违法犯罪。

所以,我们完全有必要一齐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借此机会,我异常向全校师生提出以下几点倡议:

1、首先从各位教师出发,要认真学习《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在学生中树立标榜,以自身实际行动宣传法制教育,依照法律的要求切实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人格尊严及保密权等,坚决杜绝学校内的边缘性违法行为。学校能够成立督查小组,保证中小学教学及各项工作有序稳定的开展。

2、各位同学,法制教育先从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入手。它是规范学生们行为、提高学生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期望你们能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自己要明确的明白什么能够做,什么不能够做。明白法律与法规所具有的强制性与约束力。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辨别是非和保护本事。

3、今日午时各班要在班主任教师的带领下召开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班队会,要在本周内出一份法制教育宣传的'黑板报。学校做好法制教育的宣传与普及,营造和谐的、安全的学校环境。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期望我今日国旗下的讲话,能进一步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你们要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都应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做到既避免伤害别人,又要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的讲话完毕,多谢!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家长们千忙万忙,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不可忘。您的一句话,一个提醒,可能会对孩子产生毕生的影响。我们希望您多关心、关注孩子,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小学防溺水法治讲座校长讲话稿范文5篇,希望大家喜欢!

各位同学们:。

死亡是个沉重的话题。当一场意外死亡突然降临在朝气蓬勃的少年儿童身上,悲剧色彩就更加浓重。因为这不仅仅是年轻生命消失之痛,由此带来的对家听、学校甚至整个社会来说,也是一块抹不去的“心痛”。让我们一起先来听一听中国儿童意外溺水调查报告:在中国,意外伤害是0~14岁儿童的首要死因。平均每年全国有近50,00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平均每天有近15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失去生命。儿童伤害死亡只是伤害的冰山一角,在每一位死亡者背后,还有着上百儿童因此而终身致残。意外溺水是儿童意外伤害的首要死因,10个因意外伤害而死亡的0~14岁儿童中,有近6个是因为溺水身亡的。当儿童溺水时,2分钟后便会失去意识;4~6分钟后身体便遭受不可逆反的伤害。

让我们再来听一听去年4月26日,六安4名小学生手拉手救同学,不幸被急流冲走的悲惨事件。

据一名六安市陈台小学六年级的学生晓帅(他是现场的目击者和救援者之一)介绍,4月26日中午12时30分许,9名男生骑着自行车,一起到河埂的沙滩上玩耍。后来,有几名同学卷着裤脚到了浅水区。他忽然听到有人在河里大喊救命,回头一看,是他们一个同学掉进深水区了,回头看到一名同学在水中挣扎,而就在附近的邰冬、张义虎、文鹏、张克奥等四个同学手拉手在到河里救人,但他们都不太会游泳。他们一步步往深水区走,结果全部掉到深水里了。五个孩子落入水中后,在岸上的四名孩子连忙跑过来施救。脱险后继续救援,晓帅同学会游泳,直接跳入水中救人,其他孩子也下了浅水区。他在深水区用自己的头将张克奥顶出水面,站在浅水区的学生顺势将张克奥拉到浅水处,张克奥暂时脱离危险。紧接着,孩子们手拉手,而最前面的学生则伸出脚,让水中的邰冬、张义虎、文鹏三名同学抱住,然后一一拉到浅水区。至此,四名学生暂时脱险。这时,四名被救起的孩子并没有放弃救援先前落水的同学,他们继续伸出援手,但一个漩涡吞噬了他们。学生马林(化名)见状,立即跳入水中施救,但5人已被急流冲得不知去向,连马林自己也落入深水区,最后被其他同学救了上来。河水恢复平静,在岸上的四名学生再也找不到同伴的下落。看到五个死去的孩子被打捞上来,其他孩子都哭成了泪人。

去年4月26日下午,陈台小学六年级教室,五名孩子座位空着,书包还放在抽屉里。班上的孩子们上课都特别安静,老师和孩子们虽都不提这事,但他们心里都很非常非常难过。

去年4月26日傍晚,六安老淠河,在夕阳余光里,几双鞋子还散落在河边。

一幕悲剧,几多反思。我们不鼓励孩子自我牺牲式见义勇为,但我们要教育更多的孩子增强安全意识。

为了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我校作出以下规定:。

1.严禁学生私在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追赶,以防滑入水中。

2.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

3.严禁学生私自外出钓鱼,因为钓鱼蹲在水边,水边的泥土、沙石长期被水浸泡,而变很松散,有些水边长年累月被水浸泡还长了一层苔藓,一踩上去就滑入水中,即使不滑入水中都有被摔伤的危险。

4.在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

5.不要到沟、塘、渠、坝边洗手、洗脚,没有大人陪同不要去水边洗衣、洗菜。

6.如果不慎滑落水中,应吸足气,拍打着水,大声地呼喊,岸上的人应马上呼喊大人救援,并找附近的有长树枝、竹子、草藤什么的,便于抛向落水的人抓住,如果没有大人来救援,岸上的人应一边呼喊一边马上脱掉衣服、皮带并把它们接起来抛向落水的人。

7.如果不幸溺水,当有人来救助的时候应该身体放松、让救助的人托住腰部。

8.当自己特别心爱的东西,掉入水中时不要急着去捞,而应找大人来帮忙。

同学们!“安全无小事,生命价更高”,只要我们认真对待,防微杜渐,把安全知识教育与学习活动作为我们生活和学习中的头等大事,那么,我们的每一天就平平安安,快快乐乐!

孩子们:

大家好!

在炎热的夏天,游泳和玩水是孩子们最喜欢的运动和避暑的方式,它也是一项危险的运动。溺水是游泳或跌进水坑、水井等常见事故,溺水的一般场所通常在有:游泳池、水库、水坑、池塘、江河、小溪等。

夏天是溺水事故多发的季节,每年夏天都有溺水事件发生。在溺水的人中,有些人不会游泳,有些人会游泳。这些事故大多发生在校外,在孩子们不受家长监督和学校教师管理的时期。为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我们将一起学习预防溺水的安全常识。

一、预防溺水的常识:

1、不要单独外出游泳,不要去不知道水的情况或更危险并且溺水事故发生可能性大的场所游泳。游泳必须由家长带队,并到正规的场所游泳,如游泳馆、体育馆等。

2、游泳前要做好入水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果水温过低应先在浅水的地方淋洗身体,适应水温后再游泳。

3、身体感到不适的时候不要去游泳。

4、参加剧烈运动之后,不能立即跳入水中游泳,尤其是在出汗、全身发热的时候,不能立即入水,否则容易引起抽筋、感冒等。

5、受污染的河流、水库,有急流的地方、两河交汇处和落差大的江河湖泊,不宜游泳和戏水。

6、恶劣天气如雷雨、大风、突发天气状况,不宜游泳。

7、游泳时如突然感到不适,如头晕、恶心、心悸、呼吸短促等,应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8、在游泳时,如果腿或脚抽筋,不要惊慌,可以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筋,并呼救。

二、如何避免溺水?

当有人掉进水里时,救助人员不应该贸然去救他们,因为一旦被落水者抓住将是非常危险的。与落水者在水中纠缠不仅会耗尽救助人员的体力,有时甚至会导致救助人员体力衰竭,最终导致死亡。

所以如果大家发现有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抢救,应立即呼救,请大人帮忙,或拨打110和120请求帮助。

最后,让我们牢记“珍爱生命,关注安全”,祝各位孩子在幼儿园健康成长。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我今天讲话的题目是《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生命是最宝贵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珍惜生命、注意安全。夏天天气炎热,一些学生喜欢到河边、鱼塘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游泳,很容易出现溺水事故。据媒体报道:今年2月3日山西省连续发生3起学生溺水事故,共造成10名学生及2名幼儿死亡。5月27日下午4点左右,__县发生群体溺水事件,该县季店乡中心小学5名六年级女学生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真的令人痛心。为积极响应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创设更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努力杜绝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我在此特向全校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同学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远离危险地,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几点建议:

1、每一个学生都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2、同学们平时、节假日不准私自到河边、堰塘等危险地带玩耍。

3、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出玩,更不得到河边、堰塘等地方游泳。

4、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出玩和游泳。

5、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和游泳。

6、不到不熟悉的水域、地域玩耍和游泳。

7、午休时间较长,任何学生不得擅自出外游泳。

以上的几点要求和建议,希望同学们要时刻牢记,并坚决执行。发现有其他同学不按照要求做的,要立即劝告并坚决制止;如果是在学校,要立即向老师报告,在家里也要及时告诉家长。上周五,学校印发防溺水的《告家长书》,把这些要求提出来,要求家长配合,希望同学们要重视这个问题。

三、掌握溺水时自救的四个方法:

1、出现溺水时,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应立即呼救;。

2、放松全身,尽量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消耗过度,等待救援;。

3、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

4、如果在水中突然抽筋,又无法靠岸时,应立即求救。如周围没有人,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伸直抽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解除抽筋。

四、现场抢救溺水同学的四个要点:

3、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心脏按摩;。

4、在第一时间内联系急救中心或送溺水同学去医院,__人民医院的急救号码是120,__中医院的急救号码是12999。

同学们,希望大家记住我今天讲的"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预防溺水的七点建议"、"掌握溺水时自救的四个方法"、"现场抢救溺水同学的四个要点",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万一不幸发生溺水事故,要积极自救和抢救,避免产生悲剧性的惨痛后果。

此外,我们还要注意:上下楼梯不要推挤,靠边行走;不准往楼下扔东西,造成对他人伤害;不准在寝室点蚊香或乱接电线,以免引起火灾;不要到网吧玩游戏等等。

总之,关注安全就是关注生命,关注安全就是关注我们自己!安全不仅关系到我们个人,关系到学校,关系到家庭,同时也关系到我们整个社会、整个国家和整个民族。让我们学会生存,热爱生命,让我们在灿烂的阳光下沐浴一方平安,健康成长,愉快生活;让生命的一泓清水永流不息。最后,祝愿我们的校园永远平安!祝愿每个同学健康快乐成长。

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天气越来越炎热,我校为了增强同学们防灾避险的能力,利用宣传橱窗,黑板报、班队会等形式进行安全的教育。今天,我想利用国旗下讲话的机会,重点讲一讲夏季预防溺水的事情。

游泳,是广大少年儿童喜爱的体育锻炼项目之一。然而,不做好准备、缺少安全防范意识,遇到意外时慌张、不能沉着自救,极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

在我们国家,意外伤害是0~14岁儿童的首要死因。平均每年全国有近5000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平均每天有近15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失去生命。意外溺水是儿童意外伤害的首要死因,10个因意外伤害而死亡的0~14岁儿童中,有近6个是因为溺水身亡的。

溺水是游泳或掉入水坑、水井等常见的意外事故,一般发生溺水的地点:游泳池、水库、水坑、池塘、河流、海边等场所。夏天是溺水事故的多发季节,每年夏天都有游泳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在溺水者当中,有的是不会游泳的人,也有的是一些会游泳、水性好的人。现在正是天气逐渐转热季节,暑期即将来临,中小学生溺水伤亡的事故也明显多了起来。

一、不要私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玩耍、游泳。

二、游泳到有资质的游泳场游泳,而且必须要有组织并在大人带领下方可去游泳。

三、同学间要互相关心、爱护,发现有的同学私自去游泳或到危险的地方去玩耍,要及时劝阻并告诉老师、家长。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一旦遇到有人落水,我们在营救时应该怎么办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冒然下水营救,因为一旦被落水者抓住将十分危险。在水中与落水者纠缠不但会消耗救助者的大量体力,有时甚至会导致救助者体力耗尽最终丧命。所以,发现有人落实,最正确的做法应立即大声呼救,寻求大人的帮助。同时,可以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抛给落水者。

最后,再次提醒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水无情,人有情。其实,只要我们在生活中注意各种游水、戏水事项,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会在遭遇溺水懂得如何自救和他人遭遇溺水时如何抢救,溺水事件是可以防止的。

各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生命如花》。

有人这样形容我们,我们是早晨冉冉升起的初阳,充满了青春活力,饱胀着蓬勃朝气,多么快乐,多么美丽!然而,您有没有想过,在我们离开母亲的搀扶,摇摇晃晃地行走在人生道路上以后,我们如此美妙的生命靠的是什么?曾有诗人问:“是生存,还是死亡?”;也有哲人说:“艰难和困惑是生命的本身。”我思来想去,只能说:是安全!是“安全”这把拐杖捍卫着我们的生命,维护我们生存的权利。“做事应该未雨绸缪,居安思危……”说得多好呀!人的生命是美好的、灿烂的,可也是非常短暂的。

生命之河流,需要“安全”做曲折迂回的护堤;生命之画卷,需要“安全”这支抒写深远神致的笔。没有了“安全”,我们的生命就会摔跤,就不可能走过人生的风风雨雨。要知道,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而生命的控制,往往在于我们自己。

同学们,生命如花,让我们携起手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让安全永驻心中,让“安全”之绿叶永远千娇百媚!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以“__”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防汛工作“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实行防汛责任校园领导负责制,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

基本思路是:坚持防大汛、抗大灾:“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我校师生安全度汛。

二、防汛应急预案内容。

(一)第一预案。

当受台风或强热带风暴影响风力达8级以上,暴雨日雨量达50.1毫米以上或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将达起始标准后,各负责人必须到位,加强值班,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值班领导和人员遇到突发事件或灾情,及时下达临时紧急处置指令,并迅速向教育局汇报。各值班行政要做好防汛值班记录,检查校园防汛值班到岗到位情况。

(二)第二预案。

当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时,学校防汛工作领导组成员全部到位。并及时向各部门通知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建各类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

(三)第三预案。

当暴雨袭击或县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学校防汛工作有关人员要按各自的职责进入指挥岗位。并立即通过局域网或电话进行紧急部署。各部门要把防汛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并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

(四)第四预案。

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当遇到暴风雨袭击时,及时把校舍倒塌、师生受伤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县教育局防汛办公室,及时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如发现人员被困,要火速组织营救,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转移和安置师生,根据灾情,联系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做好抢救、转移和安置受灾师生工作。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七

各位老师、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我在这里和大家探讨如何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希望对同学们在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上有所帮助。今天,通过一些真实案例,来讲讲小学生如何《知法、懂法、守法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一、中小学生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我先和大家谈谈什么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不要把违法与犯罪理解成同一个意思。首先,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及不允许做的或者是应当去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通俗讲就是要坐牢。

首先,给大家讲一下刑事责任年龄。我们小学的同学大多是6周岁至14周岁左右吧?大家知道未满18周岁都属于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对所犯罪行有的承担责任,有的不承担责任,也有法定的从轻处罚的情形。有的同学可能要问:对我们这么大的学生来说,如果触犯了法律会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呢?那么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处罚都有哪些规定呢?我国刑法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那有些同学可能要说,我们是好孩子,不会去做坏事,那我们是不是就不需要进行法制教育了呢?我们之所以给同学们进行法制教育,目的之一,是为了让你们从小就增强法律观念,知道怎样才能预防青少年犯罪,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目的之二,是要教会你们增强自己的保护意识,学会如何远离社会危害,保护自身安全。

其次,就是关于女生的自我保护,部分女生正直青春期阶段,属于未成年,《刑法》专门规定了强制猥亵妇女罪和强奸罪队女性特殊性进行保护。强制猥亵妇女罪是指以暴力方、胁迫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女性有保护自己性自由的权利,不受任何人侵犯,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些女生碍于面子,或者由于性格的原因,当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采取忍气吞声的方法,这样是不行的,这样的做法只能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对其他人,对社会造成更严重的威胁,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所以,女中学生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勇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从一些学习、活中的习惯、案例来讲一下在生活中常见的几类犯罪,具体有盗窃、强奸、杀人、聚众斗殴,抢劫等。

第一,随意旷课和夜不归宿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

为什么这样说呢?随意旷课和夜不归宿不仅仅会影响你们的学习,而且也不利于家长和老师对你们的监管。你们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你们的学习和安全都是由老师负责管理的。放学回家后,你的学习、生活和安全是由你的家长负责管理。这样你的学习、生活情况都在家长和老师的掌握之中,而一旦学生旷课或是夜不归宿,不仅家长很难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学校也不知学生的去向,这样,学生就脱离了学校和家长的管束,非常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我们中学生社会经验少,平时又都是生活在温暖的花室里,所以很少看到社会上一些丑恶的、血腥的事件发生,所以防犯意识很弱,想象不到各种危险的存在,很容易在无知的情况下受到罪犯的侵害。我们在坐的同学可以回想一下自己,有没有这样的情况:放学后不告诉家长自己去哪了,玩到很晚才回家,有的甚至是住到同学或朋友家里。可能你是很幸运的,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可是有的人就没那么幸运了。有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张某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学生,一次到网吧上网,因为和在网吧玩游戏的另一个女孩用了同一个网名,两人都叫“蓝宝”,而遭到那个女孩的谩骂,她很生气就约来自己的网友,想教训一下那个女孩子,结果网友赶到时那个女孩已经离开了。她就和网友一起吃了饭,喝了些酒,因不胜酒力,就有点迷胡了,他的网友带着她及另外几个男孩一起到了网友住处,她没有告诉自己的父母或家里人自己的去向。睡到半夜时,该女孩被网友及另外两名男青年轮奸。尽管几名被告人因此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是这次伤害对这个女孩来说也一定是一个刻骨铭心的教训吧。通过这个案例主要是告诉同学们,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随意在不熟的人家留置太久,特别是朋友的朋友家这样的陌生人家搞聚会、过生日啊,过节之类的,去之前要和父母提前打好招呼,和自己的家长保持联系,以免受到意外的伤害。

有的男同学可能会觉得,我是男生,没关系的,其实男生也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作案的目标的,比如绑架、非法拘禁,抢劫,聚众斗殴等犯罪。

第二,有些学生喜欢随身携带管制刀具,这种习惯容易诱发各种暴力犯罪,如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等,这两种犯罪也是我们青少年中多发的两种犯罪类型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男孩子身上,大多数的男孩子从小都喜欢刀啊枪啊之类的。有这样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马某是某中学男生,平时性格内向,不善言谈,在班级里也是大家公认的老实人。因在校园内曾遇到过几位高年级的学生向其索要钱财和一些学习用品,在以后上学的时候,他经常在书包里放上一把尖刀用来防身。一天课间休息的时候,几位同学在教室里打闹,其中一名男生张某对马某进行辱骂和挑衅。这个张某在班里被同学称为老大,因马某系农村转来的学生,平时经常受到他的欺负和嘲笑。马某对张某的辱骂忍无可忍,一时气愤,掏出书包内的尖刀突然刺向张某,张某因没有防备被刺中心脏,经抢救无效后死亡。这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暴力案件。试想,马某要是不随身携带刀具,也不会一时气愤拿刀伤人。马某和张某本是花季的年龄,张某却早早的离开了人世,而马某也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开始了漫长的牢狱生活。他的父母也因为他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与马某连带赔偿被害人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近三十余万元。马某的行为不但给别人的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同时也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无尽的痛苦,害人又害己啊!

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行为在校园里时有发生,主要的表现就是:有的同学在学校里向低年级的同学索要学习文具,索要好吃的,好玩的东西,后来慢慢发展到向低年级的同学要钱,当遭到反抗时,还会进行辱骂,甚至是拳脚相加。如果这种行为不及时矫正,非常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当欲望越发膨胀时,人的胆量也就随之增大,就有可能铤而走险。当从同学那索要的钱财不能满足需要时,就很有可能发展成为抢劫犯罪,甚至给被害人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例如这样一起抢劫案件,两名在校的学生为了满足个人的虚荣心,多次在校园里向低年级的同学索要钱财和学习用品,不给就拳脚相加,小同学都对他们敢怒而不敢言,大有校园雄霸之势头。后来天长日久,胆子也越来越大,最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受到了刑法的惩罚。更可悲的是,有的青少年在犯了罪后,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因为学生身上一般也不带多少钱,都是家长给了一些午饭钱,或是零花钱。所以每次抢劫学生时,有时只抢到几元钱。有些抢劫案发生了,自己还无任何意识,三名被告人看到两个中学生在路上走,就上前跟两个学生要钱,在遭到反抗时,又用砖头和拳脚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被害人害怕了,赶紧将身上的七元钱给了三名被告。三名被告拿钱到游戏厅,又拿一元钱买了游戏币,开始玩游戏。被公安机关抓到时,三名被告也承认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但是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我国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是其他方法强行抢劫公私财物的,就构成了抢劫罪。哪怕是抢了一元钱,只要是符合了抢劫罪的构成要件,那么都要按抢劫罪定罪处罚。法律的无知带给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他们将为此付出大好的青春时光作为代价。所以,不健康的心理和行为一定要从小杜绝。

社会发展了,同学们骑行的电动车、用的手机,电脑,ipaid等贵重财物,在校园里有的同学羡慕别人,会一时心动,趁同学不注意顺手牵羊,随手拿走,据为已有。我国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构成了盗窃罪。在我们审理的盗窃案件中,有些未成年人因为攀比心理或者虚荣心最终导致犯罪。我们每年起诉被判刑的未成年人盗窃手机、电动车也不再少数,大家啊一定引以为戒。第五、同学之间因琐事或者所谓的黑社会、大哥等性质的强势群体欺负弱者的校园暴力案件也成为现在校园不安定因素之一。

打架斗殴是一种扰乱社会治安极其严重的不良行为,属于暴力性犯罪的初期阶段。同学们一定要认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现在的家庭大多是独生子女,孩子没有兄弟姐妹,在家有父母和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多方宠爱,处事时多半是以自我为中心,很少能学到宽容、忍让和理解。而正是这种缺乏宽容的心态,使一些学生在处理一些矛盾时容易走极端。有这样一起校园群殴事件,两名同班同学因发生了一点小矛盾,双方都纠集了几名要好的同学进行较量,结果在群殴中造成了一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还有的学生因受同学欺负,就到社会上勾结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即大家所说的什么黑社会啊,大哥之类的群体,拿棍棒等冲到校园里,对同学进行伤害,这些血的事实告诉我们,那种“哥们义气、两肋插刀”的感情用事、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07年的一起校园暴力案件,被告人王某系高中二年级的一名学生,平时学习成绩非常好,在班级里名列第二,又是班里的班长。他和同学葛某平时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次琐事而发生争执,后用一把尖刀连续刺向葛某几刀,葛某倒地后流血很多。同学们慌忙将葛某送往医院,但还是因为尖刀刺中了心脏,抢救无效死亡了。王某的梦想是考取北京外国语学院,他的学习成绩很好,本来是很有希望考取的。可是现在,当他的同学正在紧张的迎接高考,准备向自己的理想发起挑战的时候,他却在法庭上接受审判,这是一个多么鲜明的对比啊!我们也很为他惋惜。他还说,当他想起死去的好朋友时,内心也是非常的愧疚,因为他的冲动,葛某失去了宝贵而又年轻的生命,也给葛某的家庭和亲人也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不但父母因此承担了巨额的经济赔偿,自己也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更与自己的理想失之交臂。宣判后,王某深深的忏悔了自己的行为,可是一切都太晚了,年轻的生命再也无法挽回,王某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这个案件对我的感触特别深,因为王某的不冷静,改变了两个花季少年的命运,甚至是两个家庭的命运。试想一下,如果在王某和葛某发生矛盾的时候,王某能多宽容一点,再冷静一些,或是换另外一种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可能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刚才我讲过的马某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将同学刺死的案例同样也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暴力案件。同学们,听到这些案例,你们是不是也很有感触,因为这些案件都发生在校园里,也随时有可能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同窗数载,同学之间难免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但终归都是一些琐事,彼此没有什么深仇大恨,道个歉也就心平气和了,如果非要逞一时的口舌之快,往往会使矛盾激化,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被害人可能会因此家破人亡,被告人也可能因此失去人身自由,受到法律的严惩,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损失,谈不上谁赢谁输,谁胜谁负。当你们走上工作岗位,回忆起上学时的时光,这份同学之间的友情是非常可贵的。我们一定要珍惜这份友谊。

目前来说对青少年最具有诱惑力的不健康娱乐场所就是游戏厅和网吧等。在这些娱乐场所空气污浊,人员复杂,有着大量的不健康的娱乐项目,对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造成了大量的负面影响和消极影响。不仅使青少年受到伤害,也使一些青少年误入歧途。我们并不是反对青少年上网,并不反对他们利用网络来寻求知识,但是在这里我要强调一点的是,网络一是面双刃剑,要学会正确的使用,千万不要痴迷于网络游戏。因为过多的沉迷于网络游戏,不但会影响你们的学习,更重要的是你们将自身处于一个不安全的环境里,随时都有可能受到侵害,而且还有可能因此引发犯罪。

前一段时间电视上报道了一起学生因痴迷网络游戏,过于投入引发了幻想,把自己想象成游戏中的人物,盲目的崇拜游戏中虚拟的人物形象,模仿游戏中主人公的形象,从高楼往下飞,跳楼自杀的事件,给我们敲响了一次警钟。同学们的心理还不成熟,容易模糊虚拟世界和现实生活的差异,这对我们同学的身心健康是极为不利的。同时因网络诱发的犯罪事件也屡见不鲜。中学生胡某在网吧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也就是我们常听到的网络用词pk,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在一旁的一名少年也在玩同一种游戏,忍不住对其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半尺长的尖刀捅向少年的胸口,导致该少年当场死亡。而胡某仍旧沉浸在暴力游戏中,真到警方赶到才如梦初醒。惊呼:“我是不是杀了人了,我会不会坐牢?”从这个案例不难看出,胡某已沉浸在暴力游戏中失去理智,分不清虚拟网络和现实世界了。有些玩过游戏的同学可能知道,在游戏中的人物一般都有好几条命,死了之后还可以重新活过来。这些错误的引导使沉迷于网络游戏的青少年往往并不理解生命的可贵性。我们要知道,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一旦死了,即便你有多后悔自己的行为,生命都是不能复生的,所以同学们一定要处事冷静,珍惜我们自己的生命,同时也珍惜他人的生命。

另外,学生经常出入网吧容易对网络游戏产生依赖性,也就是说有瘾。开始是课余时间上网玩,后来就发展到旷课、逃学、夜不归宿、甚至辍学等。使一些孩子过早的进入了社会,更多的接触了社会上的不良影响。可以说,没有哪一位家长会专门给孩子上网玩游戏的费用,而有的学生不吃中午饭省下钱去网吧上网,有的借口学校收费骗取家长的钱,有的甚至偷家中大人的钱。对游戏依赖性越大就越觉得钱不够花,因而有的人开始铤而走险,依靠不正当的手段来获取金钱。有学生因将自己交学费的钱玩游戏花掉了,无法和家长、老师交待,而产生抢劫之念,在实施了一起抢劫犯罪之后被判刑。又如,有两名中学生为了搞到钱去打游戏,竟然绑架了同班同学,并用刀将同学杀死。近几年,因上网无钱,抢劫、绑架等暴力案件数量大增,发人深省。

网吧的环境恶劣,秩序混乱,因此在网吧发生的伤害案件也越来越多,如在这样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告人刘某和被害人孙某原系朋友关系,后来疏远。二人经常到网吧上网。案发当天,被告人刘某到某网吧上网。聊天中,刘某与孙某在网上对骂,并互相告诉自己所在的网吧。后孙某来到刘某所在的网吧,刘某因其个子小怕打不过孙某,便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刺中了孙某的胸部,导致孙某失血过多死亡。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因他当时不满十六周岁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另外还有一起网吧殴斗案件,多名青少年在文化宫游戏厅玩游戏时发生口角,后来发展到动手发生撕打,结果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中有三名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这些血的事件会带给我们更多的反思。

近几年来,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案件也屡见不鲜。我市有一起强奸案,被告人马某与被害人徐某系网友关系,两人一直在网上聊天。一次,马某约徐某出去玩,徐某欣然答应,马某去接徐某,一路上马某和徐某说自己家在南方开了一个洗浴中心,在那里养了很多小姐,他负责往南方运送一些小姐。徐某听了很害怕,后悔不该跟他一起来,但又不敢说。到了富锦,马某带徐某去了一家旅店,在房间内马某将徐某奸淫。后徐某趁马某不注意,偷偷用手机给母亲发短信求救,及时赶到的公安人员将马某抓获,徐某才得以解救。另外,还有一些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在网络上以女孩约网友见面为诱饵,由女孩将网友骗至偏僻处,由埋伏在这里的男青年实施抢劫或者强奸,案例告诫同学们,应该增强警惕性,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随意出入类似的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要贪图小便宜,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哄骗,更不要随意的会见网友,遇到异常情况要及时和家长、老师沟通解决,尽量的减少被伤害的可能。在学生中还有一些其他的不良习惯,比如,喝酒、抽烟,无照驾驶摩托车等等。喝酒虽然不能直接导致犯罪,但是人在喝完酒后,大脑受酒精的麻醉,神志不清醒,易冲动,容易间接的引发某些犯罪的发生。我们审理的很多案件都是被告人在醉酒后,在酒精的刺激下引发的杀人、伤害等暴力犯罪。而我国法律规定,醉酒后实施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受到刑法的处罚。法律是无情的,不会因为你喝多了酒而对你手下留情。吸烟有害健康,这是众所周知的,无需我在此多讲,青少年的身心还没有发育完整,吸烟对于正在发育的青少年来说,更是危害严重。更重要的是在歌厅、卡拉ok厅等人员复杂的环境里,抽烟行为也有可能会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引诱被害人吸毒的手段等等。目前因未成年人无照驾驶摩托车将人撞死、撞伤的案件也不在少数,有的甚至也搭进了自己的性命,害人又害已。杜绝以上几种不良行为能使青少年远离犯罪的泥潭,同时也能有效的防止罪犯的侵害。我们在座在同学们有没有类似的习惯呢?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吧。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诱惑,面对社会上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种诱惑,我们青少年如何把握自己,如何选择正确的道路,这是一个考验意志的过程,是一个磨炼性格的过程,也是一个认识自我的过程,更是一个塑造人生的过程。我相信,在我们聪明的孩子们面前,没有什么诱惑是不能抵制的,没有什么弱点是不能克服的,没有什么习惯是不能改变的。同学们,你们正在成长,有很多事情需要你们去学习,愿同学们都能把握好自己,把握好前进的方向,等待你们是会是更美好的前程。最后,祝同学们都能够健康成长,学业有成!谢谢大家。

2013年12月4日。

增强法制观念,创建平安校园——在12.4法制宣传日的讲话金仙小学校副校长陈豪。

今天是2013年12月4日即全国第13个法制宣传日。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1周年。为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做到“知法、守法、懂法”,能够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国家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全校同学应一起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法。

一.学法。我们广大的青少年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四.宣传法。不仅我们中学生需要用法制的知识武装头脑,还要用法制的意识武装中国。我们应该鼓励我们身边的人,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制知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

作为21世纪的中小学生,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是我们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教育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学生时代,更影响着我们的终生。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沉迷网络、索要同学钱物、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的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如若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教学。

楼内严禁喧闹、追逐(4)注意运动安全。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5)注意冬季雨雪天的路途防滑安全,不走结冰路面,不在路面上滑冰滑雪,不去池塘、湖泊结冰面滑冰。与结冰天气不用水拖走到和楼梯。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度过每一天!谢谢大家!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八

大家好!

为了让法制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中学生,今天,平顶山市检察机关“送法进校园”宣讲团前来给大家做法制教育报告。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宣讲团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送法进校园”宣讲活动意义重大,形式灵活,效果甚佳,对青少年教育作用极大。我县各级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好这种宣讲成果,使青少年懂法、知法、守法成为常态。宣讲团将结合自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亲身经历和切身感受,向大家讲述什么是犯罪,犯罪给个人、家庭以及社会带来的危害后果,并采取多种形式告诉同学们如何加强自我保护,如何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使同学们远离犯罪,懂得感恩,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同学们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老师们、同学们,这次宣讲活动开展的十分及时,是一次有深刻教育意义的活动。宣讲团给我们做的生动报告,将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中学生,可谓是“雪中送炭”,对此,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宣讲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学们,生命没有回头路。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老师、家长、社会的理解。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制教育显得越来越重要。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希望同学们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同时也希望广大教师多引导青少年学生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普法育人。努力创造有校园特色的法治文化,为建设“和谐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希望县属各学校在今后的校园法制建设活动中,一是坚持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八荣八耻”,教育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养成学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二是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通过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努力让学生成为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老师们,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大家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懂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依靠法律这把利剑,平平安安、健康成长!

最后,让我们再次对平顶山市检察机关“送法进校园”宣讲团的领导和讲师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祝宣讲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九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我是xx小学法治副校长,根据街道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今天由我来这里进行法律宣传课程,希望对你们知法、学法、守法有所帮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今天的青少年学生既是将来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者,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者,和中华民族文明传承的生力军。因此,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工作,提高法律素质,不仅是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同时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建设进程,全面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保障。

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息网络化、观念多元化的态势日趋明显,尤其是各种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相互碰撞,由此带来的相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向学校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小学生的生理和心理正处于发育阶段,身体及心智等各方面并不成熟,是非观念和善恶标准也正在建构之中。因此,加强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建设刻不容缓。同学们通过学法律、讲道德可以约束自己,也可以保护自己。

法治教育是一项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相对稳定的教育渠道,而且必须要有符合小学生认知规律,便于小学生的认识和了解。小学生法治教育主要是使同学们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常识,进行法治观念的启蒙教育,逐步培养同学们分辨是非的能力,让你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你们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下基础。让同学们学习法律是法治教育的首要工作。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同学们在学校要遵守校规校纪,例如:在校学生不得迟到、早退、吸烟、喝酒等等。一旦违反,学校则会对你们进行批评教育。回到家中,父母同样也会你们的不良行为进行约束。法律则是约束我们行为的最高准则。不管是在家或者是在学校,法律都无时不刻地陪伴在我们身边。首先,你们一生下来,法律便赋予你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当你们步入少年时,依据《义务教育法》你们可以获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当你们步入成年时依据《婚姻家庭法》你们必须在符合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情况下才能登记结婚,且必须遵守一夫一妻制,和对子女尽抚养的义务;当你们步入老年时,法律又规定,你们的子女必须尽赡养你们的义务。法律将陪伴我们走完各自的人生,因此,我们必须要学好法律,从小树立法治观念。

在学习法律之后,同学们要做的就是弄懂法律,学而不懂则等于没有学。经常有人触犯了法律,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才后悔莫及。下面我就给位同学讲一个真实的案例:严某,男,14周岁,为南京市某小学在校学生,平日在学校,严某就仗着自己个头比别人高,又是高年级的学生,别的同学对他总是“礼让”三分,经常在学校横行霸道。一次他去学校周边的游戏厅打游戏机时,由于身上带的钱已经用完,却又很想继续打游戏,于是他便模仿起电影里黑社会收保护费的样子强行向五年级学生丁某索要游戏币,丁某惧怕严某对其动用武力,便毫不抵抗的将游戏币交给了严某,严某拿着“战利品”又去潇洒了起来。就这样,严某经常出入游戏室,每次游戏币用完,就向低年级的同学“借”。时间长了,严某便引起游戏室里的小混混张某、李某的注意。张某、李某见严某有着在学校当老大的天分,便热情邀请严某跟着他们混,严某想,“这下自己有了靠山,在学校就可以更加的耀武扬威了。”于是便答应了张某、李某。于是,严某每天一放学就到游戏室找张某、李某,同他们一起打游戏机,渐渐的也学会了抽烟、喝酒等恶习。有一次,严某和张某、李某在打游戏机,李某发现身上的香烟抽完了,于是就让严某去买,可严某身上的钱全部用来买游戏币了,哪里还有钱啊,但严某心想:平日里都是李某、张某发香烟给自己抽要是不买又觉得不够义气。这时,严某想到可以像平日里向低年级同学索要游戏币那样索要钱去买烟,心里不禁暗暗自喜。接着,严某就去寻找索要的目标。这时,还是五年级的丁某出现在严某的视线里,严某很快地走到丁某面前,将其拖到了游戏厅的厕所里面,并对丁某进行了搜身,丁某依然没有反抗,严某在丁某的口袋里面摸了半天也没有发现现金,这让严某非常的失望。就在这时,丁某的手机由于收到了信息突然响了起来,这便给了严某新的启发,于是,严某便抢了丁某的手机,这下丁某反抗了,用手死死的拉住严某,严某为了尽快地摆脱丁某,便招来张某、李某二人对丁某一顿毒打。紧接着,严某将枪来的手机交给了张某、李某,于是二人便去就近的二手机回收市场将抢来的手机以五百元的价格变卖了,三人将这五百元用来买烟、喝酒、打游戏机挥霍一空。第二天,由于丁某父母的报案,警察来到学校将严某带去派出所调查,经审讯,严某对犯罪事实如实交代了,可严某却丝毫不知他的行为的严重到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2008年4月20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判被告严某因已到法定责任年龄14周岁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现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接受改造。这就是一个典型的青少年不懂法律而造成的犯罪行为,此案件深刻地反映出了学法、懂法的重要性,所以同学们在学习法律之后更要理解和弄懂法律,否则,这样的悲剧还会继续的发生。

同学们在学习、了解法律之后,更应该清楚地认识法律的作用和严厉性,所以同学们今后不管是在家、在学校、还是踏上社会就更应该严格地恪守自己的行为,作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闯一个红灯、打一场架、拿同学一支铅笔,这些行为看似是小事,可却能够充分反映出一个人道德品质的恶劣和法治观念的淡薄。“人之初,性本善”,这句古语在座的各位同学应该都不陌生。一个人生下来,他的品质本来是善良的,可随着年龄的增长,受外界的影响,再加上自身控制力的薄弱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很有可能就会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在这里,再给同学们讲一个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陈某,男,17周岁,南京市机电工业技工学校在校学生,住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大溜东村。陈某从小就特别贪玩,不思学习,经常逃课,还有吸烟等恶习。陈某在中桥中学就读期间经常因打架斗殴被学校严厉批评,然而其不思悔改,于2006年3月20日,在网吧与新闸中学在校生丁某因抢电脑上网而发生口角,遂大打出手,引起了网吧秩序混乱,和财务的严重损失。当天下午,因为陈某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便纠结本校十余名同学,来到新闸中学寻仇。下午放学后,陈某等十余名学生冲进新闸中学,正好撞见正往校门口走的丁某,丁某见陈某是来找自己寻仇的,转身就跑,可学校的范围毕竟有限,丁某在学校操场被陈某等十余名学生围住群殴,学校老师当即报警,十余名学生闻风而逃。第二天,八卦洲派出所民警来到学校将陈某等人带回派出所调查,经讯问,陈某供认了违法的事实,且交代了其余参与斗殴的人员。派出所对陈某进行了教育,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了治安处罚。学校给予陈某严重警告处分。事后,陈某的父母赔偿了丁某的医药费,陈某和丁某的父母同时也对网吧的损失进行了赔偿。据了解八卦洲派出所已经不止一次的在中桥中学和新闸中学开展了法律知识讲座,相信陈某对此行为的性质也是有所了解,可陈某仍然目无法纪,大打出手,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这正是因为陈某平时养成的恶习和自制力差所导致的。这件事并没有让方陈某吸取教训、痛改前非。2006年9月,陈某初中毕业进入南京市机电技工学校学习。2007年4月3日中午,陈某与殷某在学校与同学汪某为争用水池上的自来水龙头而发生争执。陈某、殷某对汪某进行殴打,导致其脸上出血,汪某扬言要报仇。半小时后,陈某与殷某又在公交车站遇见了汪某,便随便找了个理由又将汪某一顿毒打。晚上,汪某实在气不过,便纠集4名小混混找到陈某和殷某在校外合租的宿舍对其实施报复。在打斗中,陈某因为势单力孤便随手抽出床下的一把砍刀将汪某砍伤,其余4名小混混见状立即逃跑,陈某、殷某也逃之夭夭。只剩下受伤的汪某一人躺在地上。几分钟后,迈皋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出动警力到达现场,将受伤的汪某送到医院救治,并组织警力将陈某、殷某抓获。经审讯,陈某、殷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07年5月9日,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陈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现正在我们八卦洲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陈某长期受到歪风邪气的影响,屡次触犯法律,如果他今后仍不悔改,法律必然会给他更加严厉的惩罚。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你触犯法律,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通过此案例希望同学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遵守法律。

同学们在学习法律之后同时也要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勒索,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同学们,在加强防范来自别人对你的侵害的同时,大家也要提高自己的认知水平,自己约束好自己。

希望所有同学们通过此次的法治教育都能够认清违法犯罪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最后祝愿同学们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十

甲:秋高气爽,春华秋实。当早晨八点钟的太阳冉冉升起时,我们迎来了第九周的升旗仪式,本周升旗仪式由我们五年二班组织进行。今天升旗仪式的主题是《弘扬爱国主义,培育民族精神》。

首先,我们先来认识一下这周的荣誉升旗手:

甲:出旗、奏乐。

乙:升国旗、奏国歌,全体少先队员敬礼

甲:礼毕。

二、过程:

甲:“中国”,在每一个炎黄子孙的心里都是一个神圣的字眼,“祖国”在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心中都是一个亲切的词汇。热爱祖国,是中华民族生命之源泉、情感之归宿、奋斗之动力。千百年来,我们中华民族历经无数次内忧外患,是什么力量使其维系不坠?是什么力量把56个兄弟民族紧紧地团结在一起,披荆斩棘,一往无前?——是中华民族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是中华民族悠久的爱国主义传统,是中华儿女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

乙:十月的鲜花绚丽多彩;十月的阳光和煦温暖。在这美好的日子里,让我们一起祝福伟大的祖国更加繁荣富强。请听诗朗诵《祖国,我爱你》。

生1:我爱你叮咚的驼玲,是它让丝绸之路源远流长。

生2:我爱你嫩绿的草芽,是它覆盖了隔壁沙滩的荒凉。

生3:我爱你乡间的牧笛,是它把五彩的音符撒向四方。

生4:我爱你都市的高楼,是它把人民的理想拖向太阳。

生1:我爱你长江的碧波,是它把56个民族的心曲弹奏。

生2:我爱你黄河的波涛,是他把13亿人民哺育抚养。

生3:我爱你雄伟的长城,是它挺起了中华儿女的脊梁。

生4:我爱你巍巍的黄山,是它展现了祖国的秀美端庄。

生1、2:我爱你高原的旷达,是它袒露出炎黄子孙的豪放。

生3、4:我爱你开放的窗口,是它让文明的花朵争吐芬芳。

生1、2:我爱你改革的浪潮,是它把贫穷落后的帽子脱掉。

生3、4:我爱你智慧的头脑,是它领回了四大发明的金奖。

生1:我爱你勤劳的双手;

生2:是它为现代化的祖国打扮梳妆。

生3:我爱你五色的风帆;

生4:是它让世纪之船鸣笛远航!

主持人甲、乙:共和国的昨天,有辉煌的历史:共和国的今天,生机勃勃;繁荣富强的明天,则要靠我们去创造。明天,我们是国家的主人,是祖国的栋梁。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尽自己一份绵薄之力!

主持人乙:真正的爱国不是一次升旗仪式所能完全体现的,真正爱国更应该体现在平时的一点一滴中,没有对父母、对老师、对同学、对班级、对学校的爱,是不能谈及对祖国的爱。

同学们,请记住,无论到何处,我们都不能忘记自己是中国人;无论到何时,我们都不能忘记自己是炎黄子孙。行动起来,共同描绘祖国美好的明天吧!

三、主持人乙:同学们我们一起呼我们的校风是————。

我们的校训是——————。

甲:我宣布,xx小学第9周升旗仪式到此结束!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十一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你们好。

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与大家共勉。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

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才能健康成长。

案例一:三青年结伙抢劫断送前程追悔莫及。

王某;18岁张某;15岁胡某;13岁。

2004年,三人分别纠集在一起,先后在县中学,电影院等地,抢劫作案8次,抢劫现金113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第一次,2009年11月22日下午抢得现金60元;

第二次,2009年12月7日下午抢得现金200元;

三人均参加了抢劫,所抢现金被三人用于吃喝花用。

王某等三人以暴力的胁迫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抢动罪。王某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且结伙多次持刀抢劫。对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坏,使学生上学无安全感,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张某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年龄,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减轻处罚。胡某应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追究刑事责任,在这里我要说明的是不追究刑事责任不等于胡某不受到处罚,根据他的情况可以送工读学校矫正。最后法院判决王某有期徒刑6年罚款2000元,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2执行年罚款1000元,胡某免于刑事处罚,由公安机关送工读学校矫正。

这个案件中,涉及《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的7个概念。

1、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年龄段。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这一年龄段的公民犯以下8种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破、投毒。16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缓刑:是指附条件的暂缓刑罚执行的制度。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一是判处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性质和悔罪表现,使用缓刑不致瑞危害社会;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3、罚金。附加刑的一种。成人不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不少于500元,强制缴纳。

4、共同犯罪。由二人以上故意犯罪为共同犯罪。

5、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读书学生的零用钱,来满足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抽。主体方面,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已满十四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中两人已满十四岁,达到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实施抢劫次数多,情节恶劣,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主体特征。《刑法》26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a、入户抢劫;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c、抢劫银行;d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e、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f、冒充军警抢劫;g、持抢抢劫;h、抢劫军用物资、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案例之二:两学生年幼无知,受欺骗引狼入室。

邱某、武某某盗窃案。

邱某,22岁,个体户。武某,17岁,某中学学生。贺某,14岁,某中学学生,刘某,13岁。2009年5月11日下学后,在邱某授意下,武某对贺某说:“电玩城好玩,你从家里偷些钱,我带你们去玩”。6月14日下午3时,贺叫上同学卸掉了爷爷家的防盗门螺丝,邱某授意于6月15日上午,武某、贺某入室、刘某放哨,偷了3500多元现金和两条香烟,邱某某分得2000元,其余由武某某拿着,四个人上电玩城,回来后,只剩300元。

案发后,邱某、武某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本案涉及的刑法的两个概念。

1、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盗窃犯罪的对象是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物,既包括有形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重要技术成果等无形财物。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犯罪分子采取自认为不使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窃取其财物。

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

张某16岁,某职中二年级学生。2009年3月22日晚10时酒后出宿舍门时,将下晚自习回宿舍的学生孙某撞了一下,孙到宿舍,将年事告诉了同学艾某,让艾给处理一下,艾答应后,孙某就将张某叫到宿舍楼西侧说刚才发生的事情。艾某问这件事怎么处理,张某说:“你想咋办就咋办。”艾某就在张某的右肩上捣了一拳,后又用左手搂住张的脖子,用右拳在张的身上捣,用膝盖在肚子上顶,在张某被艾某达的时候,张某从口袋里掏出跳刀,用左手撕住艾的头发,在艾的胸部捅一刀,后连推带搡将艾又捅一刀。致艾大量出血送医院抢救,发现其左腋下、左胸部、右胸部、左上腹均被刺伤。经法医鉴定:艾某胸腹部被锐器刺伤,致双侧开放性气胸、肺破裂、胸闷、气短、呼吸困难;失血性休克。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58条、第87条之规定,已构成重伤。

本案涉及《刑法》两个概念:

1、正当防卫。是指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采取的防卫行动不受法律追究。在本案中,张某的行为有点防卫的成份,但不属真正意义上的正当防卫,所以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各位同学,大家下午好!

今天,很高兴与大家相聚在一起,畅谈青少年法制教育。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的责任和重托,你们的成材是国家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作家路遥曾说过:“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紧要处只有几步”,这句话很富有哲理。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追求独立却难以摆脱家庭依赖,张扬个性有时却显得叛逆,乐于助人但又常常显得缺乏责任心。辨别是非观念非常差,自控能力弱,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歧途。特别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大家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今天,我们就来共同探讨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话题。

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犯罪的特征,犯罪具有。

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坐的同学,应该都已年满十四周岁了吧?(有没有没满的举下手,哎,看到了,这位同学,我应该称呼你为儿童,呵呵)。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即为儿童,十八周岁以下统称为未成年人。《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同学们会说我们还没有十六岁呢,呵呵,先别偷笑,《刑法》第17条第2款又规定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即使是对不满十四岁触犯刑法的孩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手掌,用烟头烫等手段,进行威胁,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他的父亲,他的父亲知道后,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民警将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最后,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到18岁的李某是一名中专生,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上网聊天。时髦的网名,帅气的外表让他在网上很受青睐。后来,在与一名女网友见面时,采用胁迫手段把女孩强奸了,他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第二个因素是交友不慎。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如果在选择朋友上不谨。

慎,很容易被坏人拖入犯罪的泥沼。杜某十四岁,成绩一直很好,暑假里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虽然只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经常出入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于是天天跟着李某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看守所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第三个因素是生活上的盲目攀比。社会上的攀比之风不可避免地对青少年产生了影响。

家庭富裕的孩子与家境稍差的孩子在穿着、消费等方面的差异使一些青少年的虚荣心受到了伤害,往往在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引发犯罪。这类案件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12%左右。某中学生小强看到其他同学脚上的耐克鞋时,心生羡慕和嫉妒,但家里没钱满足他的要求,于是小强就伙同几名同学采取拦路抢劫的办法强行与穿名牌鞋的同学换穿鞋。在实施多起抢劫后,小强因使用暴力当场抢夺财物,最后以抢劫罪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再一个重要因素是缺乏管教。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很小就离开家。

庭,离开父母,离开学校,在社会上流浪,得不到应有的关爱和教育,为了生存他们集聚到一起,对法律的无知和对社会的仇视让他们中的很多人沦为社会的罪人。父母双亡的小庆很小就一个人生活,虽然有个姑姑但也很难给他更多的关爱。长期的没人管教,使孙庆沾染了很多不良习气,打架斗殴,偷鸡摸狗,成了村里人眼中的混混。16岁时,孙庆因犯抢劫罪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由于没有家长的管教,孙庆再次伙同他人抢劫出租车,杀死1名出租车司机,最后被判处死刑,结束了短暂的一生。

还有一个因素是黄色诱惑。因黄色诱惑而导致犯罪的比率约占未成年犯罪案件的4%左右,对于刚刚发育成熟或还在发育阶段的青少年来说,黄色诱惑像毒品一样正在侵蚀他们。一些低俗、淫秽的东西对青少年有很强的诱惑力,往往会从好奇发展成尝试,最后引发犯罪。16岁的中学生小雨在与几名同学在家里看光碟时,偶然看到了其父亲看完后没有收起的一盘黄色光碟,电视屏幕上让人心跳的画面让小雨感到了好奇和刺激。在偷偷多次观看后,小雨等几名中学生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欲望,决定找人尝试。他们把一名女同学骗到家中对其进行了轮奸。最后小雨等人被判处4年至7年有期徒刑。

其他容易诱使未成年人走入歧途、失足犯罪的陷阱还包括沾染赌博等恶习、过早陷进情。

感纠葛、对影视文学作品以及网络游戏中,有关凶杀暴力描写的模仿、家长骄纵溺爱、粗暴管教以及监管失控等。

了解了以上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诱因,我们就能防患于未然,加强犯罪的自我防范,远我今天就具体讲一下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首先要做到“四戒”,是哪四戒呢?第一戒“贪”。所谓的“贪”,是指对某种事物欲望。

老不满足,有很强的物质占有欲。表现在行为上,就是爱占小便宜、小偷小摸。如果这种占有欲膨胀,以非法的手段将他人的财物占为已有,严重危害了社会,那就是犯罪。在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中,与“贪”字沾边的罪,约占30%。如: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等。陈某是某初中三年级学生,他平时贪图享乐,时常乘市场里一开食杂店的老大爷不注意,将小样食品偷来。后被老大爷发现,告诉了陈某的父亲。陈某的父亲为此对陈某进行严历的看管,放学回家后就不让陈某上街闲逛。陈某人虽在家里,心却想着老大爷店里的食物。2013年11月的一天晚上,凌晨2点,他携带一把水果刀和一块蓝布,窜至老大爷的食杂店,用蓝布蒙面,踢门入店,把正在熟睡的老大爷揪起来,把水果刀架在他的脖子上,要老大爷拿出钱来。最后,陈某抢得人民币155元。第二天,陈某把抢劫的事告诉了同学刘某、陈某、朱某和林某,并用抢来的钱买了鸭头、鸡爪和啤酒请刘某等四人。刘某等四人发现陈某得钱这么容易,于是四人就共同用同样的手段抢劫老大爷的钱,共抢得人民币920元及香烟、高梁酒等,四人分赃后将赃款、赃物挥霍掉。后这五人,因犯入室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八年、六年、六个月。那么,我们怎么戒“贪”呢?我认为首先要培养正确的消费观,抵制畸形消费,不能染上吸烟、喝酒等不良习气;其次要通过正当途径,获得合法利益,禁止采取偷、抢等手段取得财物。

第二戒骄。“骄”字有二层意思,一是指自豪;二是指自高、自大、自满、自以为是。对。

于前者之“骄”,我们不但不能戒,还要大力提倡和培养。我们所要戒的是后者之“骄”。具有“骄”的人,往往分不清是非,满足现有的成绩,认为“老子天下第一”。表现在行为上有:

拉帮派、当“老大”、胆大妄为,大的同学敲诈小的同学,严重的打群架、斗殴,无故殴打、随意追逐他人,进行寻衅滋事活动,严重扰乱社会和校园秩序,所以对骄而引起的犯罪我们要狠狠地打击!在这里,我要特别提醒那些爱打架、以大欺小、有敲诈行为的同学,应及早悬崖勒马,不能继续下去,否则发展到犯罪,悔之晚矣!因骄而犯罪的也有很多案例,如怀远县有个少年犯叫蒋某,他是个独生子,6岁那年因为淘气,不小心从二楼摔至地上,造成头颅前骨破裂,经医院抢救,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头颅前骨不能硬化,该处颅骨软如皮肤,只要用手轻轻一按,则会陷及脑浆,因此,蒋某成为残疾人。本来对蒋某非常疼爱的父母,此后对蒋某更是爱护有加。从小学到初中,同学、老师知道蒋某是残疾人,都让他三分,生怕不小心触及蒋某的豆腐头,惹祸上身。但蒋某却认为自己有威信,是“老大”,经常在校园里滋事。冬天,他经常把学生宿舍的棉被抱到学校背后的山上,躺在棉被上晒太阳;有一次他在街旁饭店喝酒时,看到街对面2个人嘀咕着什么,认为这二个人没把他放在眼里,竟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伤其中一人;2011年10月10日晚,蒋某因违反学校纪律,被班主任训斥,蒋某怀恨在心,于是,就于次日邀集家人和社会青年要找班主任算帐。在校门口遇到该校林老师,蒋某问林老师班主任在哪里,当林老师回答没看见时,蒋某和家人就动手殴打林老师,被旁人劝住。他的家人随后跑到学校门前的饮食店里拿了一把柴刀,冲进教师宿舍楼找老师算帐未果,就用脚踢坏教师宿舍门,并打碎宿舍窗户玻璃。后来,蒋某和家人被赶来的“110”民警当场抓获。自然,蒋某及家人因犯寻衅滋事罪,受到了刑罚制裁。

第三是戒黄。黄也称黄色,指下流、堕落的、淫秽的,特指色情,如黄色书刊、黄色。

光碟、色情服务等。我国的改革开放,一方面从国外引进了很多先进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取得举世瞩目的成效;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社会不健康、黄色的、淫秽的东西也随之渗透到国内,不断腐蚀人们的心灵,很多抵制不住诱惑的人被黄色拉下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对色的危害性,古人早就有一个非常确切的比喻,即“色,为杀人不痛之刀”,意思是一旦染上色,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断送自己的性命。同学们,特别是高年级的的同学,你们正处于青春期,对黄色的东西抵御能力较差,因此需要远离“色之刀”,即要“戒黄”。16岁的中学生李某看了黄色书刊后,躁动不安,把邻居家9岁的小女孩骗到他的卧室,掐其脖子,使其窒息,实施强奸。施暴后,见小女孩还活着,便将其掐死。李某后被判了有期徒刑12年。

第四戒“毒”。首先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毒”,如果不了解毒品,那么戒毒就无从谈起。

婆相依为命,染上毒瘾后经常向外婆强索毒资。09年大年初二,因向外婆索要毒资不成,竟将外婆勒死。后文某被判处死刑。据说,我们现在某些迪吧还供应摇头丸,而摇头丸是用某些毒品制成的,吸食之后,摇头如飘仙,食久会上瘾。总之,我们要进行全民禁毒,才能有效地阻止毒源,让毒品无藏身之地。那么,怎么戒毒呢?我也有两句话送给同学们:一是了解毒品性质和危害,提高禁毒意识;二是克服不健康心理,培养健全人格。

同学们,青少年时期是一段非常有幸福感的时期,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走正确的人生之路,健康的身心源于你们道德素养的提升、举止言行的自律,希望你们永葆纯真之心,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健康成长,去创造属于你们的时代,去迎接无限美好的未来!

工作顺利!同学们学习进步!生活愉快!谢谢大家最后祝各位尊敬的老师身体健康!

法在我心中。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很高兴和各位一起学习和探讨法律知识。国家法律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人人都在法律的保护下生活、学习和工作。

邓小平同志指出:“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既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这告诉我们,法制建设和经济建设应当并举,法制建设应提高到现代化建设这一战略高度来抓,没有社会主义法制,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他还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

江苏要在2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就必须培养大批合格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这些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当然应当具备这一素质。不懂得必要得法律知识,不具备较强的法律知识,就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就不能称只为合格人才。所以,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关系到一代新人健康成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成败的大事,必须长期坚持。

我国的青少年是一支强大的社会力量,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广大青少年在党的教育、关怀下、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其主流是好的。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青少年中也存在着违法犯罪的现象。因此,必须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产生,有社会的原因,有个人主观上的原因。

属于社会方面的原因有:社会上存在不良的风气;家庭教育的不足;学校教育工作方面存在某些缺陷等等。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观原因主要是以下几种错误思想占据了他们的头脑。

1.端个人主义的人生观和享乐至上的辛福观。

而许多青少年罪犯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极端利己主义原则作为自己的处世哲学,把“活着就是为了享乐”奉为人生信条。为了满足自己吃、喝、玩、乐的欲望,把做人的道德、崇高的理想都抛弃了。

2.江湖义气的友谊观。

江湖义气是剥削阶级腐朽的道德观,是封建行帮思想的表现。它是青少年罪犯结伙成帮的纽带,也是他们的一支精神支柱。3.亡命称霸的英雄观。

为了人民内的利益,为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勇往直前,无私无畏,这才是真正的英雄本色。但有亡命称霸英雄观的人,却把凶狠好斗、心狠手辣、视生命为儿戏看作是“英雄”,蔑视社会秩序,公开向法律挑战。

4.产阶级的淫乐观。

近年来有些青少年受格调低下的小报和色情书刊、录像的影响、腐蚀,色情欲膨胀,资产阶级的淫乐观占据头脑,整天想入非非,最后趟走入性罪错的泥坑。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预防青少年犯罪,要作多方面的努力,搞好综合治理。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关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就青少年自己来说,应当怎样防止走上犯罪的道路呢?1.认真学习,2.提高认识。青少年要努力学习政治和文化科学知识,树立为人民服务、为祖国繁荣富强的人生价值观,培养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高尚道德情操,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3.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活动。

比如应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参加各种科技活动,参加社会调查,唱歌跳舞,组织交。

游等。对于一些有害身心的活动,应当坚决抵制。

(三)要多看好书,有选择地交朋友。

青少年求知欲强,看重友情,这是个优点,但如果缺乏正确的指导,就有可能走到邪路上去。有的青少年看书是为猎奇,什么书都找来看,不加选择,结果沉迷与黄色书刊,沉迷于宣扬封建意识和资产阶级腐朽意识的作品,不能自拔,走上了犯罪道路。有的青少年结交朋友不加选择,谁请自己吃、喝、玩,就跟谁好,这是很容易被坏人拉拢、利用的。所以我们要多看好书,要有选择地交朋友。

(四)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在青少年当中,法制意识薄弱。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的现象比较普遍,这是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青少年应当自觉地接受法制教育,认识法律的重大作用,了解法律的具体内容,增强法律意识,时时处处作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我们作为祖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要学法、懂法、守法、宣传法律知识,以后才能为祖国作贡献。

当今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作为这个国家的公民,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俗话说:有毒的药不能吃,违法的事不能做。违法犯罪都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它不仅危害国家、危害他人,最终也会危害自己。古语说得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个人干了违法的事,不管他多么狡猾,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青少年要学法、守法,要防微杜渐,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那么什么是犯罪呢?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的,都是犯罪行为。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法律是神圣的,在现实生活中,公民的行为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保护,一个国家的利益离不开法律的维护。学习法律知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是我们每一个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

法律,是一种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带有强制性。有些青少年不懂法律,在行为上就有可能做出违法犯罪的事,给自己终身留下抹不支的污点。

有两名中学生,平日学习不专心,一有空就做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事。一次他们趁晚上行人稀少时,偷偷用弹弓射路灯,致使12张路灯被毁坏,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给予两名中学生警告处罚,并责令其家长赔偿了全部经济损失。其实,象这样的事,我们身边有不少。古语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犯罪总是从一般违法行为开始的。一个人一旦走上违法道路,就有可能越陷越深,以至不能自拔。因此,只有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一定要加强道德修养和增强法律意识,从小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十二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你们好。

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上几方面,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治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为了叙述方便,我先把这九个人的基本情况作以介绍:

20xx年,上列九人分别纠集在一起,先后在中学,城电影院等地,抢劫作案8次,抢劫现金113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第一次,20xx年3月22日下午,抢得现金10元;。

第二次,20xx年4月7日下午抢得现金10元;。

以上,参与抢劫8次,刘某参与抢劫4次,张某某参与抢劫5次,某某某参与抢劫3次,樊某参与抢劫3次,李某参与抢劫2次,梁某某参与抢劫1次,关某某参与抢劫1次,丁某某参与抢劫1次。所抢现金被九人用于吃喝花用。

保某某等九人以暴力的胁迫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抢动罪。保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且结伙多次持刀抢劫。对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坏,使学生上学无安全感,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鉴于保某某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应减轻处罚。刘某、梁某某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犯罪的情节比照主犯从轻处罚。张某某、某某某、樊某、李某、关某某、丁某某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且是本案的从犯,应减轻处罚。法院20xx年某月15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以抢劫罪,判处保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00元;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樊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关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判处丁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这个案件中,涉及《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的7个概念。

1、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年龄段。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这一年龄段的公民犯以下8种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破、投毒。16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缓刑:是指附条件的暂缓刑罚执行的制度。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一是判处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性质和悔罪表现,使用缓刑不致瑞危害社会;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3、罚金。附加刑的一种。成人不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不少于500元,强制缴纳。

4、共同犯罪。由二人以上故意犯罪为共同犯罪。

5、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必须实施了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均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财物。这是所说的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如杀伤、殴打、捆绑和禁闭等。这种暴力是犯罪分子用以排除被害人抵抗,从而劫取财物的手段。抢劫罪的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暴力相威胁,迫使受害人不敢反抗,从而顺利劫走财物的行为,被胁迫的对象可能是受害人,也可能是受害人的亲属,朋友或者同事。从庭审调查的事实看。保**等九被告人把作案对象选择在学生身上,正是利用在校学生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特点,各个被告人收集一起,寻机作案,从身份上,是社会青年对付在校学生,力量对比上,或是三对一、四对一、甚至九对一,给受害人以暴力和胁迫,迫使受害交出财物或任其掏出钱物拿走,其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客观方面的要件特征。从客体上看,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而且又直接侵害到公民的人身权利。以本案看,由于九被告人行为,不仅使受害人的财产权利妈:即学生身上仅有的现金被抢,而且使有的学生不敢上学,有的被致伤送医院治疗,有的辍学种地,甚至牵连到学生家长,对学生上学是迎送往来,严重地侵害了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主观方面,抢劫罪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即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各被告人离开学校后,家庭管教不力,以至在外租房群居,生活无靠,便打起了抢钱的主意。尽管各被告人万般抵赖,狡辩是借、要,但谎言不戳自穿,世界上没有向连名字都不知道,人也不认识的人借上钱的道理。揭开伪装,暴露出的就是肆意非法抢劫读书学生的零用钱,来满足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抽。主体方面,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已满十四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均已满十四岁不满,达到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实施抢劫次数多,情节恶劣,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主体特征。

《刑法》26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a、入户抢劫;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c、抢劫银行;d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e、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f、冒充军警抢劫;g、持抢抢劫;h、抢劫军用物资、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案例之二:两学生年幼无知,受欺骗引狼入室,邱某、武某某盗窃案。

邱某,22岁,某某某人,个体户。武某某,17岁,某某城关区人,某某一中学生。贺某,14岁,某某一中学生。刘某某,14岁,某某一中学生。2005年5月11日下学后,在邱某授意下,武某某对贺某说:“某某好玩,你从家里偷些钱,我带你们到某某玩”。6月14日下午3时,贺叫上同学卸掉了爷爷家的防盗门螺丝,把邱某某从某某叫来某某,6月15日上午,武某某、贺某某入室、刘某某放哨,偷了23500多元现金和两条香烟,刘某某分得2000元,其余由武某某拿着,四个人上某某,回来后,只剩3000元,其余均在某某挥霍。案发后,邱某、武某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本案涉及的刑法的两个概念。

1、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盗窃犯罪的对象是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物,既包括有形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重要技术成果等无形财物。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犯罪分子采取自认为不使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窃取其财物。

2、盗窃罪的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这件案子的主要教训是:贺某年幼无知,听信欺骗,引狼入室,造成严重后果。青少年学生世界观没有完全定型,思维方式极不稳定,判断事情的能力差,遇到事情,一定要仔细思量,权衡利弊,切不可头脑发热,贪图蝇头小利而误入歧途。

案例三在校生酒后伤人受害者亦属活该。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

张某某,16岁,某某职中二年级学生。200某年3月22日晚10时酒后出宿舍门时,将下晚自习回宿舍的学生孙某某撞了一下,孙到宿舍,将年事告诉了同学艾某某,让艾给处理一下,艾答应后,孙某某就将张某某叫到宿舍楼西侧说刚才发生的事情。正说着,候某某到了跟前,问:“什么事?”艾某某就将发生的事给他说了,孙某某说:“没事”。候某某说:“咋没事?”并问张某某这件事怎么处理,张某某说:“你想咋办就咋办。”候某某就在张某某的右肩上捣了一拳,后又用左手搂住张的脖子,用右拳在张的身上捣,用膝盖在肚子上顶,在张某某被候某某搡不予考虑门背后时,张某某从口袋里掏出跳刀,用左手撕住候的头发,在候的胸部捅一刀,后连推带搡将候又捅一刀。候某某在被推至床边时,将张某某撕到床上,压在身下,张某某又在候的胸部边捅二刀。致候大量出血送医院抢救,发现其左腋下、左胸部、右胸部、左上腹均被刺伤。

经法医鉴定:候某某胸腹部被锐器刺伤,致双侧开放性气胸、肺破裂、胸闷、气短、呼吸困难;失血性休克。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58条、第87条之规定,已构成重伤。

张某某故意持械伤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在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对候某某人身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民事赔偿责任张某某负百分之五十,候某某负百分之四十,学校负百分之十。

本案涉及《刑法》两个概念:

1、正当防卫。是指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采取的防卫行动不受法律追究。在本案中,张某某的行为有点防卫的成份,但不属真正意义上的正当防卫,所以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2、故意伤害罪。《刑法》243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构成犯罪的行为是故意伤害罪。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致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使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平心而论,这起案件应该给伤害别人的人和受别人伤害的人送上一副对联:

上联:酒后撞人张某某先不应该。

下联:逞能耍二候某某亦属活该。

横批:法盲一对。

这两个在校生,判了刑,赔了钱,挨了疼,应该有哪些教训?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若,张某某遵守校规,不的校内喝酒;假如他撞人之后,说声“对不起”;假如候某某少一些哥们气,少一些逞能好事、少一些二杆子劲,会是什么结果呢?这件不该发生的事,肯定是可以避免的。

案例之四:触法网不思悔改再犯罪迷途难返。

关某某,男,汉族,生于1985年2月28日,初中文化程度,某某某某某某人。200某年6月15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

200某年8月份,关某某伙同景某(男,汉族,生于1985年4月8日,小学文化程度,某某某某某人,农民。)、钱某某(男,汉族,生于1984年1月8日,高中文化程度,某某某某某人,某某一中高一学生)等人乘无人之机,采取翻窗入室、从阳台爬入等作案手段,先后在某某酒厂、某某水电局家属楼盗窃作案,窃得vcd、白酒、香烟等物品,其中关某某参与盗窃6起,盗窃价值4900余元;景某参与盗窃7起,盗窃价值6900余元;钱某某参与盗窃6起,盗窃价值5900余元。其中被盗窃物品被告人大部分已吃喝花用。关某某、景某、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因三人犯罪时均未年满18周岁,且钱某某有投案自首情节,应当从轻处罚。关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依法应撤销缓刑。关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原犯抢劫罪,已判处有期徒刑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景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钱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关某某,200某年6月15日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200某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2003年1月2日刑满释放。2003年某月6日,关某某与朋龙在“某某某某”的“筑心缘”酒吧饮酒至22时许,关某某准备回家休息,行止某城中心什字处,关在什字西北角“某某”网吧门口碰撞了正在门口打电话的原某某移动公司职工王某某,双方发生争吵,继而引起撕打,后被围观群众挡开。王离开后,关跑进“心语”饮吧拿出某某一中学生刘某某放在该饮吧的一把长约40公分,宽约5公分的砍刀,四处寻找王某某,最后在某某电影院招待所二楼楼道找到了王某某,关将王某某拉到了招待所外面的街道上,用砍刀在王某某的头部砍了一刀,将其致伤。经法医鉴定,根据面部损伤程度,符合《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14条之规定,系轻伤。关某某遇事不能正确对待、冷静、慎重处理。而持刀故意伤害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关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关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本案涉及《刑法》三个概念:

1、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3、数罪并罚。是指一人犯数罪,人民法院对各种罪分别定罪量刑以后,依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

从这一案例可以看出,关某某,一名初中学生,从15岁在校就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结交,参与抢劫,被判缓刑,却不知悔改,视法律为儿戏,好逸恶劳,又伙同他人多次盗窃,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刚刑满释放后,又混迹于酒吧,充当痞子,寻衅滋事,持刀砍人,蔑视法律,短短三年连犯三罪,再落法网,陷入犯罪的泥潭中不能自拔,令人可悲、可叹、可气、可恨。

同学们:听了节课,审视四个案例,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哪些启示呢?我想应是5句话,15个字:这就是:慎交友、立大志、善慎独、敢维权、要坦白。

1、慎交友。保某某、刘某、张某某、某某某、樊某、李某、关某某、梁某某、丁某某抢劫一案是200)年引起学校、家庭、社会关注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经过公安机关深入细致的侦查,检察机关的进一步审查,以及人民法院的两次开庭审理,终于划上了句号。本案各被告人纠集一起,在短短的一个月之内,作案十多起,抢劫现金二百余元。其结果令人吃惊。他们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呢,从本案的审理和走访监护人等途经可以看出有几个原因。本案多数被告人过早离开学校,失去了继续受教育的机会,过早涉足社会,沾染了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称兄道弟,哥们义气是非不分,良莠不辩,以至胆大妄为,以身试法。关某某上初中期间与保某某、刘某相识,平时常在一起玩耍,因家中无人管教,遂以无钱吃饭,交房租为名,要关某某、李某、丁某某与其一同参与抢劫活动。关某某、李某、丁某某哥们意气驱使,走上了犯罪道路。和人交往,一定要慎重,牢记古人忠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要和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交往,更不要和校外的劣迹者同流合污。

2、立大志。每个青少年都应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没有良好的思想,就不会有正确的行为。学校教育中的思想政治课,法制课不是空的假的,而是实实在在的道理,我们要从中悟出做人的理想价值,不仅学会做学问,学本事,更重要的是要学会做人。保某某、关某某等人法制观念淡薄,不知道用道德、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相反地是用暴力或胁迫手段获取不义之财来满足自己好逸恶劳的生活,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道在何处?我认为,勤劳致富,才是正道。上好高中,考上大学,学好本领,参加工作获取报酬,才是正道。相反,坑、蒙、拐、骗、偷、抢等手段弄钱,那就是邪门歪道,轻则受到道德的谴责,重则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我们应该立大志,苦学成才,长大报效祖国,用劳动所得改善自己的生活。

3、善慎独。钱某某、李某、丁某某原是某中、某某中的学生,平时几个人的表现都是不错的,保某某、关某某叫他们作案,他们几个在校生不但不制止,反而积极配合,足见对自己的行为缺乏“慎独”意识,缺乏自我约束能力。我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遇事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要有自己的主见,且不可盲从。

4、敢维权。每一个青少年都应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刑法修订后,对正当防卫作了新的规定,即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的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就学校而言,如果每个同学都充满正义感,见义勇为,碰到类似抢劫的情况,挺身而出,人人喊打,我们就能创造一个安定团结的学习环境。犯罪分子就没有藏身之地。

5、要坦白。一旦做错了事,甚至犯了法,就要坦白地向老师、学校、有关机关把事情讲清楚,争取从宽处理。今天的几个案例中,被告人都能如实供述犯罪过程,才被依法从轻发落,判了缓刑。所以,我奉劝同学们最好是从小学法、懂法、守法,万一触上法网,就应该主动坦白、自首,如实交待,争取从宽处理。已经踩上犯罪边缘线以及准备实施此类行为的同学,如果再不悬崖勒马,亡羊补牢,那么,保某某等人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因为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

最后,祝愿青少年朋友们,同学们,勤奋学习,只争朝夕,时刻准备着,为创造中华民族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而努力。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十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明天是中国法制宣传日,借这次宣传日的东风,我校组织召开了警校共建依法治校主题校会。这次大会将进一步完善我校的法制工作,对促进我校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工作的开展,有着很重要的意义。这次警校共建活动得到了县委宣传部、##镇政府、县教育体育局、民族宗教局、##镇派出所、##镇中心校、##镇北街村党支部的关心和支持,我代表回民小学全体师生对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这次大会,我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陈国民同志,陈校长给我们讲了生动的法制课,各位领导做了重要指示,下面就我校如何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教育,把学校法治工作做得更-,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学校领导班子要在这次警校共建活动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安排学校今后法制教育工作。做到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形式多样,效果显著,真正扎实有效做-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工作,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实现全校师生违法犯罪率永远为零的目标。

二、全校教工要继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这次警校共建活动认真开展讨论,提高依法执教的思想意识,工作中避免体罚、变相体罚、心罚学生现象发生。

三、各班要组织主题班会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平时要针对学生年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使少年儿童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品质,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我校全体师生一定在上级的正确指导下,凭借这次警校共建活动的良-契机,共同努力,开创我校法制工作新局面。谢谢!!!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十四

一、酒类火灾的预防及扑救措施。

(1)危险性。

1、容易燃烧。白酒的火灾危险性大小主要以它的闪点、燃点、自然点来衡量。从消防部。

队的专业来解释,闪点就是火灾的前兆,闪点越低的白酒,着火的危险性就会越大;反之危。

险性也就越小。白酒的闪点是指在规定条件下,酒精蒸汽与空气的混合气体,接近火焰闪出。

加热或者遇到附近有足够温度的火源时,也存在被点燃而发生火灾的危险。

2.容易爆炸。当白酒的蒸气与空气的混合比例达到一定条件时,遇火即爆炸;或与氧化。

剂销酸、次氧酸钙、过氧化氢、硝酸、硝酸银、过氯盐混同,会发生化学性燃烧爆炸。白酒。

况而不断变化的,因此,燃烧和爆炸往往是互相转变交替进行的。

3、轻易蒸发。白酒在任何温度都能蒸发,只是蒸发量与气温成正比,即气温越高蒸发量。

致时,白酒受热膨胀会溢出,或着火燃烧大量溢出。

5、轻易活动扩散。白酒活动扩散的速度很快,如白酒从罐口溢出或满罐破裂会很快向四。

周流散,造成起火的危险因素。

6、燃烧呈现淡蓝色火焰。白酒燃烧白天不易发现燃烧点,假如在强光下几乎不见火焰,因此,在阳光特别是强光下,酒罐破裂燃烧,流淌着的燃烧白酒,会给扑救工作造成很大的难度,也会造成相当的危险性。

(2)酒类火灾的预防1、储酒的堆放。

存酒的堆放应主要考虑酒蒸气扩散效果,火焰辐射强度和储酒器皿类型。

(1)存酒不宜堆放在露天场地。如条件所限必须在露天场地储存时,则应在场地上设置。

不燃结构遮棚。

排水设施,仓库四周墙应加高。

(3)库内各存酒器皿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器皿与器皿间距不小于3m,存酒器。

有不小于1m的检验通道。

2、电气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并要求整体防爆,严禁使用非防爆型的电动泵输送酒液。

电气开关应设在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保护设施。电气安装必须合乎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于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内。为防止间接雷击和消防静电,金属酒罐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对避。

雷装置至少每年要有两次尽缘检测。

4、大型酒库应设防火门或水幕进行防火分隔。楼层酒库防火分区之间,楼层之间一般不。

得有孔洞,如确需设连通管道的孔洞,应采用防火涂料加以密封。大型酒库有条件的,还应。

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

5、每个防火分区内酒的储量要加以适当限制,并设置阻止酒流散的设施,如暗沟,使渗。

酒能及时排除出库外。库外应设事故储酒池。暗沟流向每个分区的口应设防火档板。

6、要加强机械排风,减少室内酒蒸气浓度。

7、储酒罐不宜灌装过满,以防气温升高时酒液膨胀造成酒罐破裂或溢漏。

8、对酒罐要经常检查。

9、酒库内不可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可住人,不得用可燃材料搭建阁楼。库内严禁吸烟。

或动用明火,严禁带进火种或穿铁钉鞋进内。易燃物禁止乱放,应集中起来同一处理。

火星,防止爆炸。

(3)扑救措施。

(一)组织指挥。

证不中断地供给火场灭火和冷却用水。

2、保证通讯畅通,把握情报信息,迅速决策,下达命令。

3、扑救酒罐火灾应夸大集中同一,协调一致,发起进攻时应由指挥员同一下达命令,实。

行总攻。

(二)火场侦察。

通过侦察要查明:

1、着火酒罐和邻近罐的直径、间距、储存酒品的酒浓度、数目和液面高度。假如是自然。

溶洞的酒罐起火,还要查明洞内是否有人,查明火势发展情况及危害程度。

2、防火堤(墙)的阻酒流淌情况、下水道数目、有无水封。3、有无必要降低液压、酒罐的破裂情况。

4、灭火装备是否被破坏以及设置泡沫炮的位置。

火灾必要时还可采用封闭窒息的灭火方法。1、冷却保护。

冷却是控制火势,预防邻近储酒器皿燃烧爆炸的一种有效方法。

(1)冷却燃烧酒储酒器皿。

1、对燃烧酒罐,尤其是液面低的酒罐,首先要进行冷却,以控制火势发展,防止酒罐受。

热变形、破裂。

常一支口径为19毫米的水枪,充实水柱为15米,能控制酒罐周长10米左右。

3、酒罐火焰扑灭后,仍需继续冷却,直至罐壁温度降到低于酒的自燃点,不致引起复燃。

尊敬的院领导和医护人员:晚上好!

火灾时人员疏散、火场逃生自救、如何报火警、灭火器如何使用等消防常识。同时结合一些。

火灾案例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多层次、多角度的细致讲解和指导,通过解读使医护人员对。

学习消防知识、增强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既丰富了培训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又提。

高了医院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下面开始共同学习:

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技能。为了家庭的幸福,校园的安全和社会的和谐,希望大家能做到“三懂”、“三会”;即:

1、懂得火灾的危险性,增强消防意识;

一、拨打火警电话“119”时,一定要沉着冷静,把情况用简练的语言表达清。

1、要记清火警电话“119”。

2、电话接通以后,要准确报出失火的地址、什么东西着火、火势大小、有没有人被困、有没有发生爆炸等。在说不清楚具体地址时,要说出地理位置、周围明显建筑物或道路标志。

3、将自己的姓名、电话或手机号码告诉对方,以便联系。

4、打完电话后,立即派人到交叉路口等候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迅速赶到火灾现。

5、如果火情发生了新的变化,要立即告知消防队,以便他们及时调整力量部。

二、火灾自救知识。

如果学校寝室、教室、实验室、会堂、饭店、食堂和家庭着火时,可采用以下方法逃生。

首先要镇定冷静,不能惊慌失措。

或匍匐前进。2、遮盖护身法。

将浸湿的棉大衣、棉被、毛毯、麻袋等遮盖在身上,确定逃生路线后,以最快的速度直。

抑制火势蔓延速度、延长时间的目的。

三、

火场求救方法。

当发生火灾时,可在窗口、阳台、屋顶或避难层处,向外大声呼叫,敲打金属物件、投。

了员工队伍的消防意识,提升了员工的消防业务水平,我们的员工队伍在危机情况下能够经。

受住考验,并具备挺身而出的精神和勇气。消防安全是关系到公司财产、利益的大事,也和。

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们每一位员工都应该做到能积极主动地学习。

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我们要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当中去,把消。

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为我们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此次培训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起到了科学的指导作用并将此次培训内容传授给全体员工,在企业内部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加大日常检查力度,杜绝火灾隐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谢谢大家!

郑宗春。

保持企业收入的持续增加,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消防安全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

课题。而我作为企业当中一名基层的消防管理人员,深感责任的重大。目前做为企业的消防。

管理人员大多缺乏职业技能,没有受过专业培训,法律意识淡薄。我一定会借次机会,多多。

学习消防管理方面技能。将所学知识与企业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将消防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

实处。

我们在座的700多位学员一定会珍惜这一难得的机遇,培训期间,尊重老师,遵守纪律,虚心学习,认真参加培训。把心思收回来,扎扎实实的学习专业知识,用最短的时间学到最多的知识,争取学有所成,真正掌握一技之长,通过培训学习,提高应对火灾处理的能力和消防管理的实际操作水平。

珍爱生命远离火灾。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下午,我们全体师生进行了消防逃生演练。本次演练用了___分钟。几年来我们一直在搞演练,但同学们的消防意识,还不够强。

老师们,同学们。火患猛于虎!那些永远消失于火海中的生命,足以让我们低首致哀。然而在灾难来临之前,他们可曾树立防火意识,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消防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因此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显得尤为重要,要逐步成为一种习惯;每个人都应该做到,能积极主动地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对待消防工作,要从意识消防提升到意念消防。(正如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安全会议上提出:我们要“居安思危、有思则备、有备无患”。)火灾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生活中却往往被忽视。那一串串惊人的数字足以唤起我们每一个人的警醒,我们要珍爱生命,做好防范工作。“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为了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行动起来,将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进行到底!

最后请所有人“珍爱生命,远离火灾”。

对于火灾带来的经济损失,香格里拉所在的迪庆州宣传部门表示,“具体受灾损失目前还无法估计,但总体上损失十分惨重”。

2012年,迪庆州接待游客首次突破100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95.8亿元。其中,香格里拉县接待游客757万人次,旅游收入70亿元。到香格里拉的游客,往往会去独克宗古城转一转。2014.1.14.浙江温岭一鞋厂火灾人遇难。

全体员工:

大家好!今天,我司在这里隆重举行了消防演习!在这里,我代表公司,为本次活动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

对于企业而言,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是保障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今天的消防演习,进一步加强了我司消防安全宣传,切实增强了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员工应急自救的消防能力,从而全面提升了我司消防系统的应急能力!

在盐城市初级中学康居路校区消防应急演练活动时的讲话。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肖晗。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为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强化消防安全意识,积累集体疏散、消防救助、应急组织等实战经验,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在盐城市城南新区消防大队、盐城电视台的大力支持下,在全校师生的共同配合下,今天我们盐城市初级中学康居路校区成功地组织了消防逃生应急演练的活动,并聆听了消防知识讲座。

在此,我想表达三层意思: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盐城市初级中学校长室对盐城市城南新区消防大队、盐城电视台的领导及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对我们的同学们在消防应急演练中精彩勇敢、沉着冷静的表现表示祝贺,我佩服你们!

其次,当演练警报声响起的时候,我看到了同学们在演练过程中,能够按照确定的疏散线路进行了模拟逃生,当警报声响起,大家迅速集结,有次序地向相对平坦宽阔的操场成功疏散,用时不到3分钟,展示了师生快速的应急反应能力,听从指挥、服从管理、有序逃生的意识很强,说明我们是一支有凝聚力的团队;还看到了同学们在观看消防官兵、保安人员、老师与同学们使用灭火器,扑灭小型火灾隐患的表演中,那样的专注入神,展示了我们学生善于学习、乐于学习的精神和机智勇敢、勇于担当的品德,说明我们是一支有战斗力的团队;我还看到了同学们在整个讲座会场的秩序,安静入情,安宁入心,展示了我们学生文明礼貌、乐观上进的精神风貌,说明我们是一支有发展力的团队。同学们,这就是我们良好的校风,这就是百年老校的传统,这就是我们盐城中学的明天,这就是在座的各位同学和你们家庭的希望,我赞赏你们!

尊敬的各位xxx领导,各位同行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二)消防安全制度制定完善、责任到位。

公司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层层负责,分工把守,建立健全了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每项制度落实到人。公司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哪里的工作出现了事故,就追究谁的责任。制度、责任落实了,工作就好开展了。我公司还特别重视员工防火教育和监督工作,定期的举办安全防火培训教育和演练。同时还设立了安全检查员,建立安全检查员工作职责,每天两班倒,不间断检查,对用火、用电情况严格检查,杜绝事故的发生。

(三)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到位。

1)利用公司媒体室,每月播放有关消防教育方面内容的录像,并每周进行一次全体《消防安全教育课》,将每周社会发生的安全消防事故进行通报和讲解,使大家提高认识,重视防火。

2)将有关消防安全的制度张贴在车间,让用户和员工能够熟识这些知识,做到发生事故时准确判断,避免不必要的伤害。火灾无情,宣传先行,防范先行,只要工作做到位,就能防患于未然,我们坚信在xxxxxxx委领导、xxxxx交通局、xxxxxx区防火处及各级领导的指导和带领下,我们的消防工作一定做的好上加好,让社会放心,让领导放心。

以上汇报有不当之处,请领导指正。再次预祝本次演练圆满成功!谢谢!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十五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今天是我校组织召开了警校共建依法治校主题校会。这次大会将进一步完善我校的法制工作,对促进我校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工作的开展,有着很重要的意义。这次警校共建活动得到了县教育体育局、镇派出所、镇中心校的关心和支持,我代表全体师生对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

这次大会,我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同志,校长给我们讲了生动的法制课,各位领导做了重要指示,下面就我校如何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教育,把学校法治工作做得更好,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学校领导班子要在这次警校共建活动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安排学校今后法制教育工作。做到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形式多样,效果显著,真正扎实有效做好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工作,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实现全校师生违法犯罪率永远为零的目标。

二、全校教工要继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这次警校共建活动认真开展讨论,提高依法执教的思想意识,工作中避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发生。

三、各班要组织主题班会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平时要针对学生年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使青少年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质,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我校全体师生一定在上级的正确指导下,凭借这次警校共建活动的良好契机,共同努力,开创我校法制工作新局面。

谢谢!!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十六

各位同志、同学们:

6月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月份,我校举行的“第七届5.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已经接近尾声。在当代大学生心理问题、健康问题突显的今天,选择这样一个时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卫生与健康教育活动,是有其特殊意义的。

我校素有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的传统,秉承“教育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针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严峻形势,学校党政领导高点定位,积极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人力资源队伍,在20__年4月,已经建立我校学生心理危机防范和宏观干预体系,即以“班级心理委员——二级学院心理辅导工作小组——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成的三级心理干预信息网络体系,可以快速掌握和反馈学生中存在的心理问题,及时给予切实有效地指导、帮助和处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同时也为我校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提供根本的支持和保障,使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呈现出集时代特色、人性关怀和发展活力于一身的良好势头,为同学们健康成长创造了温馨和谐的愉快心境。

此次活动月是我校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统领,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求真务实,充分利用教育月活动载体,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以教育活动月活动的举办为契机,不断探索学生成长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的重要体现。本次活动月给广大同学带来主题鲜明的朗诵大赛,丰富亮丽的心理知识和图片展,扣人心弦的心理电影,深入浅出的心理健康知识讲座,还有富有运动气息的校园环跑活动。相信通过广大同学的积极参与,一定能达到增强心理健康,共建美好心灵家园的目的。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学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需要我们大家共同来参与和推动!你们的成长需要师长们的关心和爱护,而老师们的劳动也需要你们的支持和理解。

在此我代表学院党政领导对本次活动月的成功举行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我宣布-------20--年“第七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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