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可以使我们从复杂的事物中抽丝剥茧,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路径。怎样才能撰写一份引人入胜的工作总结?以下是一些专家们总结的成功经验和实用技巧,供大家参考。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一
赵文辉。
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既是学校加强依法治校,全面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在法制副校长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通过建章立制、课内渗透与课外延伸、校内宣传与校外实践相结合等方式,法制教育工作成为学校德育教育的常规工作。一年来,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学生中没有出现严重的违纪事件,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环境持续稳定,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本学年,学校聘请我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一年来在武威第十八中学校长和各位副校长的协作配合下,武威第十八中学的法制教育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每学期牵头召开一次校园综合治理例会,学习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布置每学期综治工作的重点,讨论解决综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不安全的隐患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二、积极参与制定学校法制教育的计划。
积极参与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规划和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认真参加学校每学期一次校园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例会。根据治安形势变化,认真研究布置学校每个阶段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根据学生特点,积极指导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禁毒等方面的教育,弘扬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方略,在校园民主与法制建设中起积极作用。
三、协助学校建立健全的校园安全和保卫制度。
本学年法制副校长派干警多次到我校指导制定有关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并具体指导保安人员如何做好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参与学校每学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善于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制定相关措施,使学校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杜绝火灾和其他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积极指导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学校宣传栏、黑板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2、举办“普法手抄报”比赛,在学校法制宣传月期间,法制副校长专门来校指导学生开展“普法手抄报”比赛,从内容采集、撰写、排版到评比等工作,都能全程参与,通过比赛,既使学生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又充分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
3、开设法制教育课,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安排派出所干警来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系统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又热心指导各学科教师结合各学科特点,渗透普法教育,让学生较系统地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4、通过黑板报、主题班队会、法制讲座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本学年的两学期中,都落实干警来校举行禁毒方面的知识讲座,张贴《珍惜生命、远离毒品》等宣传资料,参与学校“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主题班会活动,使我校学生毒品知晓率达100﹪。
5、每学期还来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主讲内容除了法律常识外,重点选择青少年犯罪的案例,以案说法,以案讲法。通过讲座,使广大学生知法、懂法,并自觉地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教育学生从小学法、守法用法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才能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五、联合交警、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整顿学校周边环境。
一是参与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建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定期排查机制度。针对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学生年龄小,容易受骗的特点,对学生进行恐吓,骗取钱物等情况,法制副校长不定期组织派出所干警依法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侵害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危害校园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二是协助学校门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学校门口过往车辆较多,学生上放学的时间充满了不安全因素。针对这种情况,法制副校长都特别重视对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邀请交警来校做交通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同时协助学校举行“交通安全在我心中”演讲赛,通过讲座和演讲赛,使学生全面了解交通法规和相关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了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积极协调交警做好学生上放学时段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疏通学校门口道路交通。热心指导教师巡防队在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方面的工作重点,努力维持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
总之,一年来在校长的领导和指导下,学校在法制教育工作方面已趋于规范,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学生中没有出现严重的违纪事件,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环境持续稳定。
在学校领导和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在法制教育、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可喜的成绩,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优良作风,为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养,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二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正在不断地深入展开。1996年,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xx年远景目标纲要》,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作为国家的治国方针;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并把“法制”的制度的“制”改成了治理的“治”;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了宪法之中,使这一治国方略获得了国家根本大法的保障;为了把这一治国方略真正落实到实处,国务院在1999年以国发(1999)23号文件的形式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20xx年,国务院又以国发(20xx)10号文件的形式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任务。
现就自己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这一重大目标和任务的认识和理解,谈一些个人的粗浅认识,与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做些交流。
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要性。
当代中国强调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既是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的经验。
总结。
的结果,又是对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所处的时代背景所反映的时代精神的考量,同时还是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与民主法治建设的未来前景的把握。正是这些综合因素显现了我国畅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要性。
(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时代背景。
实际上,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时代背景,本身也就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原因,当然也就是其必要性。而就当代中国的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而言,这种时代背景基本上由三个方面构成。
第一、全球化的现实影响。随着世界经济在全球范围内的更大规模、更深层次、更为多样的复杂的彼此联系和相互缠绕,经济全球化已经不再是一个猜测或者预测而是切切实实的真实的事实与现象了。于是,一国内部的几乎全部领域的各种事务都毫无例外地受到了全球化的影响。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一个直接的现实问题就是我国的法律制度特别是涉及政府行政事务领域的法律制度就决定性地不得不进行大规模的自我清理与调整,并以wto规则为路标而转向。同时,也是在这种全球化的现实影响之下,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组织也向全世界各个国家提出了国家或者政府治理方式(所谓的“治道”)的变革的倡议,也就是从“治理”到“善治”。“善治”的核心其实就是“依法治理”,就是政府行政(行政的方式、手段、程序)的法治化。这是我国实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国际大背景。改变主要依靠政策的模式而改变为主要依靠法律的行政管理模式。这是当代中国实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法律实践背景。
(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要性。
在指出我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时代背景方面的必要性之后,我们还可以从政府本身的角度来分析其必要性,也就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对于我国政府工作所可能带来的直接的好处。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沈开举?
(2009年5月13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1999年3月15日现行宪法第三次修正案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这表明我们国家决心与人治决裂,走法治之路。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落实宪法的规定,1999年11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2004年3月,国务院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8年5月,国务院又通过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这是我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历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法治政府和宪政建设的一件大事,更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里程碑。它必将对我国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的民主法治建设产生持久而深远的影响。
一、法治、法治政府的内涵。
(一)法治?【作者简介】: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客座教授。1.法治。
所谓“法治”,是指法律的统治,或法律至上。它具有。
人治与法治并不是绝对的,人治也不能绝对排斥法,法治也不能绝对排斥人的作用。
现代民主社会的法治与专制统治社会的人治,其根本区别除了法律内容是否体现民主的不同,更在于专制统治社会权大于法,可以“刑不上大夫”,权力至上,常以言代法。而法治社会,既有完备的法律,又依法治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治人”者同样被臵于法律治理之下,没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
(二)法治政府1.含义。
(1)有限政府。
(2)服务政府。
(3)诚信政府(4)透明政府。
(5)责任政府。
(6)高效政府。
二、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依法治国要求国家是法治国家,社会是法治社会,政府是法治政府。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更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表现。
建设法治政府,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受其深刻的经济、政治和社会背景决定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决定的。
(二)建设法治政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配臵资源;四是维持统一、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确保政令畅通,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制裁,等等。
就政府而言,解决这些问题,从根本上讲,还是要靠转变职能、改革体制、从严治政、依法行政。要加快发展,要富民强国,就必须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政府的基础性、全局性工作。
(三)建设法治政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其重要性不仅在于对促进经济发展、推动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更在于它们本身就是人们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因此,一个文明的国家、一个进步的社会,必须有一套完备而又得到良好实施的法制,而且这种法治能够真正地规范和约束公共权力的取得和运作,真正地起到对人的行为和社会秩序的规范作用,真正用法律规则取代潜规则。
三、我国行政法治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是由于受各种条件限制和影响,当前依法行政实践中还存在着不少差距和问题。
在全县法治建设培训班上的发言。
通过本次法治建设培训班的学习,特别是县委余书记讲话、专家法律知识讲授,使我深刻认识到依法治县的重要性,接受了一次法治教育洗礼,现结合孔垄实际,就如何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表态如下:
一、不拘一格抓引导,提升法治意识。
一是抓宣传。通过印发普法宣传手册、举办普法橱窗、宣传栏、出动普法宣传车、举办普法知识讲座、竞赛、送戏下乡等方式,多途径多渠道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逐步提升人们法治意识。
二是善引导。结合矛盾纠纷调处、土地流转承包、村级公路扩宽等农村工作实践,适时指导和引导广大农民知法守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增强广大群众用法的自觉性。
二、坚持“六抓”促实效,推进法治进程。
一是抓普法队伍建设。在干部队伍中甄选一支普法宣讲队,通过各种不同层次会议或进村巡回宣讲,结合农村工作实践,广泛宣传《土地法》、《物权法》、《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计划生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和守法用法。
二是抓法律援助服务。以镇司法所为平台,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引导广大群众用法律思维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
三是抓法治体系建设。党政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用法治思维指引党委政府工作决策,把法治建设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提高各级干部依法行政、遵规守纪的理念和能力,做好决策的风险评估。逐步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规避风险的法治工作能力,做法治建设的忠实执行者。四是抓法治环境建设。通过推进法治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广泛提高全民守法用法意识,让全社会尊崇法律、敬畏法律,把法治意识融入人们的知行之中。
五是抓法治监督机制建设。通过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推进村民自治;通过完善村级预决算制度,推进村务公开,政务公开;通过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巡察活动,完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形成良好的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建设环境。
六是抓法治常态化建设。结合“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国的工作要求,建立法治建设常态化工作理念,把法治建设纳入镇村干部科学发展考核内容,坚持法治建设长抓不懈、有序推进,为强力推进法治黄梅作出应有的贡献。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三
大家早上好!
今日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增强维权意识。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期望和未来。在学校里,我们虽然掌握了必须的生活常识,有了必须的独立意识,普遍期望得到社会、学校教师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某些方面的不成熟,在出现诸多问题时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现象的发生。当我们走出学校的时候,不会利用法律武器增强自身维权意识,可能就会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我们有些学生因为法制观念不足,辨别是非本事有限,心理往往会有阴影,进而模仿学习了社会上不成熟的处事方法,当受到不良因素刺激时候可能会行为失当,进而违法犯罪。
所以,我们完全有必要一齐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借此机会,我异常向全校师生提出以下几点倡议:
1、首先从各位教师出发,要认真学习《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在学生中树立标榜,以自身实际行动宣传法制教育,依照法律的要求切实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人格尊严及保密权等,坚决杜绝学校内的边缘性违法行为。学校能够成立督查小组,保证中小学教学及各项工作有序稳定的开展。
2、各位同学,法制教育先从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入手。它是规范学生们行为、提高学生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期望你们能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自己要明确的明白什么能够做,什么不能够做。明白法律与法规所具有的强制性与约束力。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辨别是非和保护本事。
3、今日午时各班要在班主任教师的带领下召开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班队会,要在本周内出一份法制教育宣传的'黑板报。学校做好法制教育的宣传与普及,营造和谐的、安全的学校环境。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期望我今日国旗下的讲话,能进一步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你们要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都应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做到既避免伤害别人,又要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的讲话完毕,多谢!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四
老师们,同学们:
1、xx年10月,李xx同学,刚满16周岁,x校高中生,与王xx同学在学校因小事发生矛盾,李xx同学在下课后找了3个朋友在诗宁大厦楼下殴打王xx同学,后经法医鉴定王xx同学为轻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了李xx同学等四人21年的有期徒刑。
2、xx年12月x日,陈xx同学,男,15岁,初三学生,在海涛路步行时与同校赵xx相互碰撞了一下,并发生了争吵。随后,赵xx同学打电话叫来了3名朋友(均未满16岁),将陈xx打成轻微伤,虽然司法部门因年龄未追究刑事责任,但赵xx及其3个朋友的法定代理人即家长赔偿陈xx医药费共8000多元。
3、14岁的刘x是深圳市x学校学生,xx年12月1日与同班同学罗xx、钟xx等人为了报复,到深圳市南山区x学校找人打架,未找到要报复的人,却与被害人张x发生争执,继而对张x实施殴打,致张x全身多处软组织裂伤及失血休克,经法医鉴定张x受伤程度为重伤。结果是刘x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刘x及参与打架的罗xx、钟xx的法定代理人赔偿张x医疗费等合计119744.64元。
4、xx年3月6日下午17时,17岁的王x携带一把砍刀,在中英街门口被查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王x携带管制刀具,违反了治安条例,结果王x被公安机关拘留15天。
5、xx年我区有2名青年报名参军,体检合格,本人也十分希望能够参军,但政审时,查到学校与派出所有记录该2名青年以前在学校打架斗殴,将学生打伤,因当时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其父母赔偿了医药费的案底,所以政审未能通过,没有实现参军的愿望。
以上几个案例中,结果有的赔钱,有的.判刑,轻则拘留,严重的影响一生。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就是不懂法,就是不学法,讲哥们义气,随意殴打他人,结果连人带友都打进去了,害人害己。同学们,以后碰到危难,请报110,求助警察,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危难。
彭xx,龙岗x职校学生,沙中初中毕业,案发时未满16周岁。暑假常在x游戏厅打游戏而上瘾,但因为没有足够资金维持其玩乐,产生了歹念,通过其妹(未满12周岁)认识了一名家庭经济比较宽裕的小学生,遂多次向该小学生索要钱财,合计人民币10000多元,数额较大,在去年9月x一晚,受害人的家长报案,彭xx在又一次勒索钱财时被公安干警当场抓获并拘留。按侵犯罪第274条规定,彭xx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案发时彭xx未满16周岁,检察机关未提起公诉,只在盐田看守所里拘禁了两个多月,在司法部门多方调解、教育下释放了,但彭xx的父母须赔偿受害人家庭经济损失10000元及作出赔礼道歉。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个案子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给我们的启示是:切莫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从小就应树立起对财物价值的正确认识,如果爱财如命,那就容易出轨了。
何xx同学,男,18岁,是x学校高三学生,从小有小偷小摸的陋习,好吃零食。xx年暑假补课期间,x日中午13时左右,在教室里偷了同班同学的手机一部,价值800元人民币,被当场抓获移送公安机关后,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一年。此案例中的何xx同学,在人生道路上摔了一大跤。前几天,高考报名,学校以该生高中不能毕业为由,断然拒绝办理报考手续,不能参加高考。十二年寒窗苦读考大学的美梦就应为自己小偷小摸的坏习惯,禁不住诱惑而断送了。同学们,当你想伸出贪婪之手时,千万别忘了这个前车之鉴。
因时间关系,案例就暂时介绍到这里,以后有机会大家再一起学习。下面,就安全、法制两方面问题谈谈。
1、交友要慎重。请不要随便与社会上的人过多交往,以免上当受骗,误入歧途。请不要相信社会不良人士的引诱和利用,加入所谓的帮派组织寻求保护或敲诈勒索他人,以身试法,贻误一生。有时,一些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周围对学生进行敲诈勒索,甚至殴打学生。所以,同学们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敲诈勒索一定要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有人欲侵犯你,不要惊慌,可向旁人求助,设法逃离。记住对方的年龄、身高、体形、长相、口音等显著特征,然后迅速报警,配合公安干警打击违法犯罪。顺便提醒大家,最近,公安部门将110、119、120、122统一为110,所以以后报警就打110。
2、请不要为一点点不顺心的小事斤斤计较或一时冲动与人争吵甚至斗殴,更不要出于哥们义气参与打群架,这样既违反校规,也可能触犯法律,影响学习,影响人生。
3、请不要趁人不备顺手牵羊拿别人财物,偷盗是违法犯罪行为。
4、请不要沉迷于网吧和打游戏机,不要赌博,玩物丧志,又伤害与父母的感情。另外,家里上网也要注意安全,与网友聊天酿成生命财物受危害的例子不少。如:上海x中学女生,乖乖女,寒假期间在家里上网与男网友聊天,轻易将家庭住址告诉网友,网友以欺骗的方式,趁女生父母不在,轻松进入了女孩家,将其杀害,并将女孩家里的贵重物品洗劫一空。
5、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请不要轻易接受他人的食品、饮料、香烟,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药物实施拐骗、抢劫,利用毒品上瘾后任其控制。
6、发生抢夺,要大声叫,以便让周围的群众知道并取得帮助,及时报警。如果对方以借手机的方式使用你的手机,不要外借。
7、商场、银行、公园、工厂、住宅门口以及公共汽车停靠点等人群拥挤的繁华路段是两抢案件的多发部位,要十分小心。逛商场、住宾馆要看清安全出口,预防火灾。
同学们,在完成好假期作业的同时,应该参加健康的活动,应该利用假期学一些感兴趣有利于身心健康的东西。
最后预祝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谢谢大家!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五
老师们、同学们:
近两年来,我校围绕建一流学校,办一流教育的发展目标,转变教育观念,强化创新意识,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先,让教师成功,让学生成才”为办学理念,坚持以“创造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办学目标,坚持“教科研以课堂教学为主,学生管理以习惯养成为主,形成规范加特色”为工作思路,逐步形成科学、规范、求实、创新的管理特色。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稳步上升。几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滨州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滨州市校舍维护管理优秀学校”、“滨州市民主管理先进单位”、“滨州经济开发区规范化学校”、“滨州市教学示范学校”、“滨州市德育示范学校”、xx年“全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xx年“全区模范管理学校”、xx年“全区教育信息宣传先进单位”、“滨州市中小学图书室建设管理使用优秀学校”。以上沉甸甸荣誉的取得浸透了全校师生的汗水与心血,我们的付出换来的是累累果实。同学们,不骄傲、不停步是我们一中人的一贯作风,“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新的起点,新的希望,今后我们里则一中人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将以新课程改革为契机,继续发扬“团结协作,奋勇争先,永不服输”的里则一中精神,进一步树立信心,勤奋工作,讲究实效,把学校打造成让教师成功、学生成才的摇篮。
同学们,生命没有回头路。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老师、家长、社会的理解。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完善,法制教育越来越重要。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今天法制教育报告会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家长们千忙万忙,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不可忘。您的一句话,一个提醒,可能会对孩子产生毕生的影响。我们希望您多关心、关注孩子,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小学防溺水法治讲座校长讲话稿范文5篇,希望大家喜欢!
各位同学们:。
死亡是个沉重的话题。当一场意外死亡突然降临在朝气蓬勃的少年儿童身上,悲剧色彩就更加浓重。因为这不仅仅是年轻生命消失之痛,由此带来的对家听、学校甚至整个社会来说,也是一块抹不去的“心痛”。让我们一起先来听一听中国儿童意外溺水调查报告:在中国,意外伤害是0~14岁儿童的首要死因。平均每年全国有近50,00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平均每天有近15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失去生命。儿童伤害死亡只是伤害的冰山一角,在每一位死亡者背后,还有着上百儿童因此而终身致残。意外溺水是儿童意外伤害的首要死因,10个因意外伤害而死亡的0~14岁儿童中,有近6个是因为溺水身亡的。当儿童溺水时,2分钟后便会失去意识;4~6分钟后身体便遭受不可逆反的伤害。
让我们再来听一听去年4月26日,六安4名小学生手拉手救同学,不幸被急流冲走的悲惨事件。
据一名六安市陈台小学六年级的学生晓帅(他是现场的目击者和救援者之一)介绍,4月26日中午12时30分许,9名男生骑着自行车,一起到河埂的沙滩上玩耍。后来,有几名同学卷着裤脚到了浅水区。他忽然听到有人在河里大喊救命,回头一看,是他们一个同学掉进深水区了,回头看到一名同学在水中挣扎,而就在附近的邰冬、张义虎、文鹏、张克奥等四个同学手拉手在到河里救人,但他们都不太会游泳。他们一步步往深水区走,结果全部掉到深水里了。五个孩子落入水中后,在岸上的四名孩子连忙跑过来施救。脱险后继续救援,晓帅同学会游泳,直接跳入水中救人,其他孩子也下了浅水区。他在深水区用自己的头将张克奥顶出水面,站在浅水区的学生顺势将张克奥拉到浅水处,张克奥暂时脱离危险。紧接着,孩子们手拉手,而最前面的学生则伸出脚,让水中的邰冬、张义虎、文鹏三名同学抱住,然后一一拉到浅水区。至此,四名学生暂时脱险。这时,四名被救起的孩子并没有放弃救援先前落水的同学,他们继续伸出援手,但一个漩涡吞噬了他们。学生马林(化名)见状,立即跳入水中施救,但5人已被急流冲得不知去向,连马林自己也落入深水区,最后被其他同学救了上来。河水恢复平静,在岸上的四名学生再也找不到同伴的下落。看到五个死去的孩子被打捞上来,其他孩子都哭成了泪人。
去年4月26日下午,陈台小学六年级教室,五名孩子座位空着,书包还放在抽屉里。班上的孩子们上课都特别安静,老师和孩子们虽都不提这事,但他们心里都很非常非常难过。
去年4月26日傍晚,六安老淠河,在夕阳余光里,几双鞋子还散落在河边。
一幕悲剧,几多反思。我们不鼓励孩子自我牺牲式见义勇为,但我们要教育更多的孩子增强安全意识。
为了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我校作出以下规定:。
1.严禁学生私在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追赶,以防滑入水中。
2.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
3.严禁学生私自外出钓鱼,因为钓鱼蹲在水边,水边的泥土、沙石长期被水浸泡,而变很松散,有些水边长年累月被水浸泡还长了一层苔藓,一踩上去就滑入水中,即使不滑入水中都有被摔伤的危险。
4.在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
5.不要到沟、塘、渠、坝边洗手、洗脚,没有大人陪同不要去水边洗衣、洗菜。
6.如果不慎滑落水中,应吸足气,拍打着水,大声地呼喊,岸上的人应马上呼喊大人救援,并找附近的有长树枝、竹子、草藤什么的,便于抛向落水的人抓住,如果没有大人来救援,岸上的人应一边呼喊一边马上脱掉衣服、皮带并把它们接起来抛向落水的人。
7.如果不幸溺水,当有人来救助的时候应该身体放松、让救助的人托住腰部。
8.当自己特别心爱的东西,掉入水中时不要急着去捞,而应找大人来帮忙。
同学们!“安全无小事,生命价更高”,只要我们认真对待,防微杜渐,把安全知识教育与学习活动作为我们生活和学习中的头等大事,那么,我们的每一天就平平安安,快快乐乐!
孩子们:
大家好!
在炎热的夏天,游泳和玩水是孩子们最喜欢的运动和避暑的方式,它也是一项危险的运动。溺水是游泳或跌进水坑、水井等常见事故,溺水的一般场所通常在有:游泳池、水库、水坑、池塘、江河、小溪等。
夏天是溺水事故多发的季节,每年夏天都有溺水事件发生。在溺水的人中,有些人不会游泳,有些人会游泳。这些事故大多发生在校外,在孩子们不受家长监督和学校教师管理的时期。为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我们将一起学习预防溺水的安全常识。
一、预防溺水的常识:
1、不要单独外出游泳,不要去不知道水的情况或更危险并且溺水事故发生可能性大的场所游泳。游泳必须由家长带队,并到正规的场所游泳,如游泳馆、体育馆等。
2、游泳前要做好入水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果水温过低应先在浅水的地方淋洗身体,适应水温后再游泳。
3、身体感到不适的时候不要去游泳。
4、参加剧烈运动之后,不能立即跳入水中游泳,尤其是在出汗、全身发热的时候,不能立即入水,否则容易引起抽筋、感冒等。
5、受污染的河流、水库,有急流的地方、两河交汇处和落差大的江河湖泊,不宜游泳和戏水。
6、恶劣天气如雷雨、大风、突发天气状况,不宜游泳。
7、游泳时如突然感到不适,如头晕、恶心、心悸、呼吸短促等,应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8、在游泳时,如果腿或脚抽筋,不要惊慌,可以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筋,并呼救。
二、如何避免溺水?
当有人掉进水里时,救助人员不应该贸然去救他们,因为一旦被落水者抓住将是非常危险的。与落水者在水中纠缠不仅会耗尽救助人员的体力,有时甚至会导致救助人员体力衰竭,最终导致死亡。
所以如果大家发现有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抢救,应立即呼救,请大人帮忙,或拨打110和120请求帮助。
最后,让我们牢记“珍爱生命,关注安全”,祝各位孩子在幼儿园健康成长。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我今天讲话的题目是《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生命是最宝贵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珍惜生命、注意安全。夏天天气炎热,一些学生喜欢到河边、鱼塘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游泳,很容易出现溺水事故。据媒体报道:今年2月3日山西省连续发生3起学生溺水事故,共造成10名学生及2名幼儿死亡。5月27日下午4点左右,__县发生群体溺水事件,该县季店乡中心小学5名六年级女学生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真的令人痛心。为积极响应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创设更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努力杜绝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我在此特向全校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同学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远离危险地,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几点建议:
1、每一个学生都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2、同学们平时、节假日不准私自到河边、堰塘等危险地带玩耍。
3、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出玩,更不得到河边、堰塘等地方游泳。
4、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出玩和游泳。
5、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和游泳。
6、不到不熟悉的水域、地域玩耍和游泳。
7、午休时间较长,任何学生不得擅自出外游泳。
以上的几点要求和建议,希望同学们要时刻牢记,并坚决执行。发现有其他同学不按照要求做的,要立即劝告并坚决制止;如果是在学校,要立即向老师报告,在家里也要及时告诉家长。上周五,学校印发防溺水的《告家长书》,把这些要求提出来,要求家长配合,希望同学们要重视这个问题。
三、掌握溺水时自救的四个方法:
1、出现溺水时,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应立即呼救;。
2、放松全身,尽量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消耗过度,等待救援;。
3、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
4、如果在水中突然抽筋,又无法靠岸时,应立即求救。如周围没有人,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伸直抽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解除抽筋。
四、现场抢救溺水同学的四个要点:
3、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心脏按摩;。
4、在第一时间内联系急救中心或送溺水同学去医院,__人民医院的急救号码是120,__中医院的急救号码是12999。
同学们,希望大家记住我今天讲的"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预防溺水的七点建议"、"掌握溺水时自救的四个方法"、"现场抢救溺水同学的四个要点",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万一不幸发生溺水事故,要积极自救和抢救,避免产生悲剧性的惨痛后果。
此外,我们还要注意:上下楼梯不要推挤,靠边行走;不准往楼下扔东西,造成对他人伤害;不准在寝室点蚊香或乱接电线,以免引起火灾;不要到网吧玩游戏等等。
总之,关注安全就是关注生命,关注安全就是关注我们自己!安全不仅关系到我们个人,关系到学校,关系到家庭,同时也关系到我们整个社会、整个国家和整个民族。让我们学会生存,热爱生命,让我们在灿烂的阳光下沐浴一方平安,健康成长,愉快生活;让生命的一泓清水永流不息。最后,祝愿我们的校园永远平安!祝愿每个同学健康快乐成长。
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天气越来越炎热,我校为了增强同学们防灾避险的能力,利用宣传橱窗,黑板报、班队会等形式进行安全的教育。今天,我想利用国旗下讲话的机会,重点讲一讲夏季预防溺水的事情。
游泳,是广大少年儿童喜爱的体育锻炼项目之一。然而,不做好准备、缺少安全防范意识,遇到意外时慌张、不能沉着自救,极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
在我们国家,意外伤害是0~14岁儿童的首要死因。平均每年全国有近5000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平均每天有近15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失去生命。意外溺水是儿童意外伤害的首要死因,10个因意外伤害而死亡的0~14岁儿童中,有近6个是因为溺水身亡的。
溺水是游泳或掉入水坑、水井等常见的意外事故,一般发生溺水的地点:游泳池、水库、水坑、池塘、河流、海边等场所。夏天是溺水事故的多发季节,每年夏天都有游泳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在溺水者当中,有的是不会游泳的人,也有的是一些会游泳、水性好的人。现在正是天气逐渐转热季节,暑期即将来临,中小学生溺水伤亡的事故也明显多了起来。
一、不要私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玩耍、游泳。
二、游泳到有资质的游泳场游泳,而且必须要有组织并在大人带领下方可去游泳。
三、同学间要互相关心、爱护,发现有的同学私自去游泳或到危险的地方去玩耍,要及时劝阻并告诉老师、家长。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一旦遇到有人落水,我们在营救时应该怎么办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冒然下水营救,因为一旦被落水者抓住将十分危险。在水中与落水者纠缠不但会消耗救助者的大量体力,有时甚至会导致救助者体力耗尽最终丧命。所以,发现有人落实,最正确的做法应立即大声呼救,寻求大人的帮助。同时,可以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抛给落水者。
最后,再次提醒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水无情,人有情。其实,只要我们在生活中注意各种游水、戏水事项,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会在遭遇溺水懂得如何自救和他人遭遇溺水时如何抢救,溺水事件是可以防止的。
各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生命如花》。
有人这样形容我们,我们是早晨冉冉升起的初阳,充满了青春活力,饱胀着蓬勃朝气,多么快乐,多么美丽!然而,您有没有想过,在我们离开母亲的搀扶,摇摇晃晃地行走在人生道路上以后,我们如此美妙的生命靠的是什么?曾有诗人问:“是生存,还是死亡?”;也有哲人说:“艰难和困惑是生命的本身。”我思来想去,只能说:是安全!是“安全”这把拐杖捍卫着我们的生命,维护我们生存的权利。“做事应该未雨绸缪,居安思危……”说得多好呀!人的生命是美好的、灿烂的,可也是非常短暂的。
生命之河流,需要“安全”做曲折迂回的护堤;生命之画卷,需要“安全”这支抒写深远神致的笔。没有了“安全”,我们的生命就会摔跤,就不可能走过人生的风风雨雨。要知道,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而生命的控制,往往在于我们自己。
同学们,生命如花,让我们携起手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让安全永驻心中,让“安全”之绿叶永远千娇百媚!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以“__”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防汛工作“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实行防汛责任校园领导负责制,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
基本思路是:坚持防大汛、抗大灾:“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我校师生安全度汛。
二、防汛应急预案内容。
(一)第一预案。
当受台风或强热带风暴影响风力达8级以上,暴雨日雨量达50.1毫米以上或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将达起始标准后,各负责人必须到位,加强值班,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值班领导和人员遇到突发事件或灾情,及时下达临时紧急处置指令,并迅速向教育局汇报。各值班行政要做好防汛值班记录,检查校园防汛值班到岗到位情况。
(二)第二预案。
当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时,学校防汛工作领导组成员全部到位。并及时向各部门通知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建各类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
(三)第三预案。
当暴雨袭击或县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学校防汛工作有关人员要按各自的职责进入指挥岗位。并立即通过局域网或电话进行紧急部署。各部门要把防汛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并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
(四)第四预案。
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当遇到暴风雨袭击时,及时把校舍倒塌、师生受伤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县教育局防汛办公室,及时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如发现人员被困,要火速组织营救,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转移和安置师生,根据灾情,联系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做好抢救、转移和安置受灾师生工作。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七
各位老师、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我在这里和大家探讨如何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希望对同学们在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上有所帮助。今天,通过一些真实案例,来讲讲小学生如何《知法、懂法、守法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一、中小学生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我先和大家谈谈什么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不要把违法与犯罪理解成同一个意思。首先,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及不允许做的或者是应当去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通俗讲就是要坐牢。
首先,给大家讲一下刑事责任年龄。我们小学的同学大多是6周岁至14周岁左右吧?大家知道未满18周岁都属于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对所犯罪行有的承担责任,有的不承担责任,也有法定的从轻处罚的情形。有的同学可能要问:对我们这么大的学生来说,如果触犯了法律会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呢?那么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处罚都有哪些规定呢?我国刑法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那有些同学可能要说,我们是好孩子,不会去做坏事,那我们是不是就不需要进行法制教育了呢?我们之所以给同学们进行法制教育,目的之一,是为了让你们从小就增强法律观念,知道怎样才能预防青少年犯罪,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目的之二,是要教会你们增强自己的保护意识,学会如何远离社会危害,保护自身安全。
其次,就是关于女生的自我保护,部分女生正直青春期阶段,属于未成年,《刑法》专门规定了强制猥亵妇女罪和强奸罪队女性特殊性进行保护。强制猥亵妇女罪是指以暴力方、胁迫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女性有保护自己性自由的权利,不受任何人侵犯,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些女生碍于面子,或者由于性格的原因,当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采取忍气吞声的方法,这样是不行的,这样的做法只能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对其他人,对社会造成更严重的威胁,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所以,女中学生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勇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从一些学习、活中的习惯、案例来讲一下在生活中常见的几类犯罪,具体有盗窃、强奸、杀人、聚众斗殴,抢劫等。
第一,随意旷课和夜不归宿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
为什么这样说呢?随意旷课和夜不归宿不仅仅会影响你们的学习,而且也不利于家长和老师对你们的监管。你们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你们的学习和安全都是由老师负责管理的。放学回家后,你的学习、生活和安全是由你的家长负责管理。这样你的学习、生活情况都在家长和老师的掌握之中,而一旦学生旷课或是夜不归宿,不仅家长很难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学校也不知学生的去向,这样,学生就脱离了学校和家长的管束,非常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我们中学生社会经验少,平时又都是生活在温暖的花室里,所以很少看到社会上一些丑恶的、血腥的事件发生,所以防犯意识很弱,想象不到各种危险的存在,很容易在无知的情况下受到罪犯的侵害。我们在坐的同学可以回想一下自己,有没有这样的情况:放学后不告诉家长自己去哪了,玩到很晚才回家,有的甚至是住到同学或朋友家里。可能你是很幸运的,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可是有的人就没那么幸运了。有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张某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学生,一次到网吧上网,因为和在网吧玩游戏的另一个女孩用了同一个网名,两人都叫“蓝宝”,而遭到那个女孩的谩骂,她很生气就约来自己的网友,想教训一下那个女孩子,结果网友赶到时那个女孩已经离开了。她就和网友一起吃了饭,喝了些酒,因不胜酒力,就有点迷胡了,他的网友带着她及另外几个男孩一起到了网友住处,她没有告诉自己的父母或家里人自己的去向。睡到半夜时,该女孩被网友及另外两名男青年轮奸。尽管几名被告人因此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是这次伤害对这个女孩来说也一定是一个刻骨铭心的教训吧。通过这个案例主要是告诉同学们,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随意在不熟的人家留置太久,特别是朋友的朋友家这样的陌生人家搞聚会、过生日啊,过节之类的,去之前要和父母提前打好招呼,和自己的家长保持联系,以免受到意外的伤害。
有的男同学可能会觉得,我是男生,没关系的,其实男生也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作案的目标的,比如绑架、非法拘禁,抢劫,聚众斗殴等犯罪。
第二,有些学生喜欢随身携带管制刀具,这种习惯容易诱发各种暴力犯罪,如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等,这两种犯罪也是我们青少年中多发的两种犯罪类型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男孩子身上,大多数的男孩子从小都喜欢刀啊枪啊之类的。有这样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马某是某中学男生,平时性格内向,不善言谈,在班级里也是大家公认的老实人。因在校园内曾遇到过几位高年级的学生向其索要钱财和一些学习用品,在以后上学的时候,他经常在书包里放上一把尖刀用来防身。一天课间休息的时候,几位同学在教室里打闹,其中一名男生张某对马某进行辱骂和挑衅。这个张某在班里被同学称为老大,因马某系农村转来的学生,平时经常受到他的欺负和嘲笑。马某对张某的辱骂忍无可忍,一时气愤,掏出书包内的尖刀突然刺向张某,张某因没有防备被刺中心脏,经抢救无效后死亡。这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暴力案件。试想,马某要是不随身携带刀具,也不会一时气愤拿刀伤人。马某和张某本是花季的年龄,张某却早早的离开了人世,而马某也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开始了漫长的牢狱生活。他的父母也因为他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与马某连带赔偿被害人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近三十余万元。马某的行为不但给别人的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同时也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无尽的痛苦,害人又害己啊!
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行为在校园里时有发生,主要的表现就是:有的同学在学校里向低年级的同学索要学习文具,索要好吃的,好玩的东西,后来慢慢发展到向低年级的同学要钱,当遭到反抗时,还会进行辱骂,甚至是拳脚相加。如果这种行为不及时矫正,非常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当欲望越发膨胀时,人的胆量也就随之增大,就有可能铤而走险。当从同学那索要的钱财不能满足需要时,就很有可能发展成为抢劫犯罪,甚至给被害人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例如这样一起抢劫案件,两名在校的学生为了满足个人的虚荣心,多次在校园里向低年级的同学索要钱财和学习用品,不给就拳脚相加,小同学都对他们敢怒而不敢言,大有校园雄霸之势头。后来天长日久,胆子也越来越大,最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受到了刑法的惩罚。更可悲的是,有的青少年在犯了罪后,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因为学生身上一般也不带多少钱,都是家长给了一些午饭钱,或是零花钱。所以每次抢劫学生时,有时只抢到几元钱。有些抢劫案发生了,自己还无任何意识,三名被告人看到两个中学生在路上走,就上前跟两个学生要钱,在遭到反抗时,又用砖头和拳脚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被害人害怕了,赶紧将身上的七元钱给了三名被告。三名被告拿钱到游戏厅,又拿一元钱买了游戏币,开始玩游戏。被公安机关抓到时,三名被告也承认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但是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我国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是其他方法强行抢劫公私财物的,就构成了抢劫罪。哪怕是抢了一元钱,只要是符合了抢劫罪的构成要件,那么都要按抢劫罪定罪处罚。法律的无知带给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他们将为此付出大好的青春时光作为代价。所以,不健康的心理和行为一定要从小杜绝。
社会发展了,同学们骑行的电动车、用的手机,电脑,ipaid等贵重财物,在校园里有的同学羡慕别人,会一时心动,趁同学不注意顺手牵羊,随手拿走,据为已有。我国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构成了盗窃罪。在我们审理的盗窃案件中,有些未成年人因为攀比心理或者虚荣心最终导致犯罪。我们每年起诉被判刑的未成年人盗窃手机、电动车也不再少数,大家啊一定引以为戒。第五、同学之间因琐事或者所谓的黑社会、大哥等性质的强势群体欺负弱者的校园暴力案件也成为现在校园不安定因素之一。
打架斗殴是一种扰乱社会治安极其严重的不良行为,属于暴力性犯罪的初期阶段。同学们一定要认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现在的家庭大多是独生子女,孩子没有兄弟姐妹,在家有父母和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多方宠爱,处事时多半是以自我为中心,很少能学到宽容、忍让和理解。而正是这种缺乏宽容的心态,使一些学生在处理一些矛盾时容易走极端。有这样一起校园群殴事件,两名同班同学因发生了一点小矛盾,双方都纠集了几名要好的同学进行较量,结果在群殴中造成了一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还有的学生因受同学欺负,就到社会上勾结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即大家所说的什么黑社会啊,大哥之类的群体,拿棍棒等冲到校园里,对同学进行伤害,这些血的事实告诉我们,那种“哥们义气、两肋插刀”的感情用事、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07年的一起校园暴力案件,被告人王某系高中二年级的一名学生,平时学习成绩非常好,在班级里名列第二,又是班里的班长。他和同学葛某平时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次琐事而发生争执,后用一把尖刀连续刺向葛某几刀,葛某倒地后流血很多。同学们慌忙将葛某送往医院,但还是因为尖刀刺中了心脏,抢救无效死亡了。王某的梦想是考取北京外国语学院,他的学习成绩很好,本来是很有希望考取的。可是现在,当他的同学正在紧张的迎接高考,准备向自己的理想发起挑战的时候,他却在法庭上接受审判,这是一个多么鲜明的对比啊!我们也很为他惋惜。他还说,当他想起死去的好朋友时,内心也是非常的愧疚,因为他的冲动,葛某失去了宝贵而又年轻的生命,也给葛某的家庭和亲人也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不但父母因此承担了巨额的经济赔偿,自己也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更与自己的理想失之交臂。宣判后,王某深深的忏悔了自己的行为,可是一切都太晚了,年轻的生命再也无法挽回,王某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这个案件对我的感触特别深,因为王某的不冷静,改变了两个花季少年的命运,甚至是两个家庭的命运。试想一下,如果在王某和葛某发生矛盾的时候,王某能多宽容一点,再冷静一些,或是换另外一种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可能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刚才我讲过的马某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将同学刺死的案例同样也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暴力案件。同学们,听到这些案例,你们是不是也很有感触,因为这些案件都发生在校园里,也随时有可能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同窗数载,同学之间难免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但终归都是一些琐事,彼此没有什么深仇大恨,道个歉也就心平气和了,如果非要逞一时的口舌之快,往往会使矛盾激化,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被害人可能会因此家破人亡,被告人也可能因此失去人身自由,受到法律的严惩,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损失,谈不上谁赢谁输,谁胜谁负。当你们走上工作岗位,回忆起上学时的时光,这份同学之间的友情是非常可贵的。我们一定要珍惜这份友谊。
目前来说对青少年最具有诱惑力的不健康娱乐场所就是游戏厅和网吧等。在这些娱乐场所空气污浊,人员复杂,有着大量的不健康的娱乐项目,对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造成了大量的负面影响和消极影响。不仅使青少年受到伤害,也使一些青少年误入歧途。我们并不是反对青少年上网,并不反对他们利用网络来寻求知识,但是在这里我要强调一点的是,网络一是面双刃剑,要学会正确的使用,千万不要痴迷于网络游戏。因为过多的沉迷于网络游戏,不但会影响你们的学习,更重要的是你们将自身处于一个不安全的环境里,随时都有可能受到侵害,而且还有可能因此引发犯罪。
前一段时间电视上报道了一起学生因痴迷网络游戏,过于投入引发了幻想,把自己想象成游戏中的人物,盲目的崇拜游戏中虚拟的人物形象,模仿游戏中主人公的形象,从高楼往下飞,跳楼自杀的事件,给我们敲响了一次警钟。同学们的心理还不成熟,容易模糊虚拟世界和现实生活的差异,这对我们同学的身心健康是极为不利的。同时因网络诱发的犯罪事件也屡见不鲜。中学生胡某在网吧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也就是我们常听到的网络用词pk,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在一旁的一名少年也在玩同一种游戏,忍不住对其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半尺长的尖刀捅向少年的胸口,导致该少年当场死亡。而胡某仍旧沉浸在暴力游戏中,真到警方赶到才如梦初醒。惊呼:“我是不是杀了人了,我会不会坐牢?”从这个案例不难看出,胡某已沉浸在暴力游戏中失去理智,分不清虚拟网络和现实世界了。有些玩过游戏的同学可能知道,在游戏中的人物一般都有好几条命,死了之后还可以重新活过来。这些错误的引导使沉迷于网络游戏的青少年往往并不理解生命的可贵性。我们要知道,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一旦死了,即便你有多后悔自己的行为,生命都是不能复生的,所以同学们一定要处事冷静,珍惜我们自己的生命,同时也珍惜他人的生命。
另外,学生经常出入网吧容易对网络游戏产生依赖性,也就是说有瘾。开始是课余时间上网玩,后来就发展到旷课、逃学、夜不归宿、甚至辍学等。使一些孩子过早的进入了社会,更多的接触了社会上的不良影响。可以说,没有哪一位家长会专门给孩子上网玩游戏的费用,而有的学生不吃中午饭省下钱去网吧上网,有的借口学校收费骗取家长的钱,有的甚至偷家中大人的钱。对游戏依赖性越大就越觉得钱不够花,因而有的人开始铤而走险,依靠不正当的手段来获取金钱。有学生因将自己交学费的钱玩游戏花掉了,无法和家长、老师交待,而产生抢劫之念,在实施了一起抢劫犯罪之后被判刑。又如,有两名中学生为了搞到钱去打游戏,竟然绑架了同班同学,并用刀将同学杀死。近几年,因上网无钱,抢劫、绑架等暴力案件数量大增,发人深省。
网吧的环境恶劣,秩序混乱,因此在网吧发生的伤害案件也越来越多,如在这样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告人刘某和被害人孙某原系朋友关系,后来疏远。二人经常到网吧上网。案发当天,被告人刘某到某网吧上网。聊天中,刘某与孙某在网上对骂,并互相告诉自己所在的网吧。后孙某来到刘某所在的网吧,刘某因其个子小怕打不过孙某,便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刺中了孙某的胸部,导致孙某失血过多死亡。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因他当时不满十六周岁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另外还有一起网吧殴斗案件,多名青少年在文化宫游戏厅玩游戏时发生口角,后来发展到动手发生撕打,结果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中有三名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这些血的事件会带给我们更多的反思。
近几年来,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案件也屡见不鲜。我市有一起强奸案,被告人马某与被害人徐某系网友关系,两人一直在网上聊天。一次,马某约徐某出去玩,徐某欣然答应,马某去接徐某,一路上马某和徐某说自己家在南方开了一个洗浴中心,在那里养了很多小姐,他负责往南方运送一些小姐。徐某听了很害怕,后悔不该跟他一起来,但又不敢说。到了富锦,马某带徐某去了一家旅店,在房间内马某将徐某奸淫。后徐某趁马某不注意,偷偷用手机给母亲发短信求救,及时赶到的公安人员将马某抓获,徐某才得以解救。另外,还有一些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在网络上以女孩约网友见面为诱饵,由女孩将网友骗至偏僻处,由埋伏在这里的男青年实施抢劫或者强奸,案例告诫同学们,应该增强警惕性,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随意出入类似的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要贪图小便宜,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哄骗,更不要随意的会见网友,遇到异常情况要及时和家长、老师沟通解决,尽量的减少被伤害的可能。在学生中还有一些其他的不良习惯,比如,喝酒、抽烟,无照驾驶摩托车等等。喝酒虽然不能直接导致犯罪,但是人在喝完酒后,大脑受酒精的麻醉,神志不清醒,易冲动,容易间接的引发某些犯罪的发生。我们审理的很多案件都是被告人在醉酒后,在酒精的刺激下引发的杀人、伤害等暴力犯罪。而我国法律规定,醉酒后实施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受到刑法的处罚。法律是无情的,不会因为你喝多了酒而对你手下留情。吸烟有害健康,这是众所周知的,无需我在此多讲,青少年的身心还没有发育完整,吸烟对于正在发育的青少年来说,更是危害严重。更重要的是在歌厅、卡拉ok厅等人员复杂的环境里,抽烟行为也有可能会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引诱被害人吸毒的手段等等。目前因未成年人无照驾驶摩托车将人撞死、撞伤的案件也不在少数,有的甚至也搭进了自己的性命,害人又害已。杜绝以上几种不良行为能使青少年远离犯罪的泥潭,同时也能有效的防止罪犯的侵害。我们在座在同学们有没有类似的习惯呢?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吧。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诱惑,面对社会上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种诱惑,我们青少年如何把握自己,如何选择正确的道路,这是一个考验意志的过程,是一个磨炼性格的过程,也是一个认识自我的过程,更是一个塑造人生的过程。我相信,在我们聪明的孩子们面前,没有什么诱惑是不能抵制的,没有什么弱点是不能克服的,没有什么习惯是不能改变的。同学们,你们正在成长,有很多事情需要你们去学习,愿同学们都能把握好自己,把握好前进的方向,等待你们是会是更美好的前程。最后,祝同学们都能够健康成长,学业有成!谢谢大家。
2013年12月4日。
增强法制观念,创建平安校园——在12.4法制宣传日的讲话金仙小学校副校长陈豪。
今天是2013年12月4日即全国第13个法制宣传日。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1周年。为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做到“知法、守法、懂法”,能够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国家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全校同学应一起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法。
一.学法。我们广大的青少年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四.宣传法。不仅我们中学生需要用法制的知识武装头脑,还要用法制的意识武装中国。我们应该鼓励我们身边的人,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制知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
作为21世纪的中小学生,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是我们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教育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学生时代,更影响着我们的终生。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沉迷网络、索要同学钱物、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的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如若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教学。
楼内严禁喧闹、追逐(4)注意运动安全。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5)注意冬季雨雪天的路途防滑安全,不走结冰路面,不在路面上滑冰滑雪,不去池塘、湖泊结冰面滑冰。与结冰天气不用水拖走到和楼梯。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度过每一天!谢谢大家!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八
大家好!
为了让法制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中学生,今天,平顶山市检察机关“送法进校园”宣讲团前来给大家做法制教育报告。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宣讲团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送法进校园”宣讲活动意义重大,形式灵活,效果甚佳,对青少年教育作用极大。我县各级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好这种宣讲成果,使青少年懂法、知法、守法成为常态。宣讲团将结合自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亲身经历和切身感受,向大家讲述什么是犯罪,犯罪给个人、家庭以及社会带来的危害后果,并采取多种形式告诉同学们如何加强自我保护,如何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使同学们远离犯罪,懂得感恩,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同学们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老师们、同学们,这次宣讲活动开展的十分及时,是一次有深刻教育意义的活动。宣讲团给我们做的生动报告,将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中学生,可谓是“雪中送炭”,对此,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宣讲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学们,生命没有回头路。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老师、家长、社会的理解。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制教育显得越来越重要。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希望同学们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同时也希望广大教师多引导青少年学生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普法育人。努力创造有校园特色的法治文化,为建设“和谐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希望县属各学校在今后的校园法制建设活动中,一是坚持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八荣八耻”,教育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养成学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二是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通过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努力让学生成为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老师们,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大家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懂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依靠法律这把利剑,平平安安、健康成长!
最后,让我们再次对平顶山市检察机关“送法进校园”宣讲团的领导和讲师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祝宣讲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九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我是高一(11)班的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
早在战国时期,韩非子就提出了有关“法”的学说。众所周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可见,没有一套严格合理的法律,一个国家就难以和平安定,繁荣发展。
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宪法日,也是我国第xx个全国法治宣传日。在校园中弘扬宪法精神,构建法治校园,就要规范师生的行为,形成良好的习惯,共同促进学校发展。
法律,秉持正义,维护人权。只有当法治取代人治、法律超越强权,我们才能达到真正的和谐。法律贯穿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校园从来都不是象牙塔,校园是社会的组成部分,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正是由于一部分人法制观念的淡薄,法律意识的缺乏,对违法犯罪的冷漠与无知,使得血腥与暴力、犯罪与死亡越来越严重地影响到校园建设和发展。所以,平安校园的建设正需要法律作为基石。
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要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法治校园。大风泱泱,大潮滂滂,熠熠中华,与世纪同光,携法治之梦,扬我辈风华。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十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后决定召开的,刚才云勤同志传达了遵义市创建“法治乡镇”的安排意见、陈钊同志宣读了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服务稳定大局的实施意见》、谢涛同志就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创建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同时还与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创建单位签订了责任状。在此,我讲五个方面意见:
一、正确估价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成效,充分认识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创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习水县“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实施以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和主要工作目标这条主线展开,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领导重视,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局良好。中央和省市出台“五五”普法规划后,县委、县政府及时转发了《习水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召开了高规格的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保障机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成员单位责任制和考评考核措施。
――围绕中心,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各镇乡(区)、各部门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宪法和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与维护社会稳定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征订和编写“五五”普法教材,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红城法治”栏目正常运转,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形式多样,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明显提升。各镇乡(区)、各部门在发挥好传统宣传手段的同时,不断丰富形式载体,努力适应和满足不同普法对象的需求。县电视台开设了“红城法治”栏目,通过以案说法、律师释法、法律答疑等贴近实际的宣传报道,提高了法制宣传的影响力。把远程教育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兴阵地,扩大了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同时,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编演法制文艺节目等形式,增强了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着眼基层,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围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化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全县60%的村建立了法制教育阵地,80%的村开展了依法治村、民主管理活动,70%的行政村被命名为“民主法治村”。围绕创建“平安社区”,不断加强对社区各类成员的法制教育培训,积极开展社区法律服务,社区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拓展。学校、企业、机关的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化,100%的中小学聘请了法制副校长,8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90%以上的县政府机关实行了执法责任制,全县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少数镇乡和单位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被动应付;有的地方在提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上用心不够,办法不多,工作发展不平衡;普法依法治理长效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还有待于更好地落实。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是全面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县规划的关键之年,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创建工作,是为“法治习水”创建探索经验、奠定基础的关键工作,因此要站在创建“法治习水”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镇乡、各部门要进一步创新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强化以人为本、普法为民的意识,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努力为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十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今天是我校组织召开了警校共建依法治校主题校会。这次大会将进一步完善我校的法制工作,对促进我校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工作的开展,有着很重要的意义。这次警校共建活动得到了县教育体育局、镇派出所、镇中心校的关心和支持,我代表全体师生对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
这次大会,我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同志,校长给我们讲了生动的法制课,各位领导做了重要指示,下面就我校如何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教育,把学校法治工作做得更好,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学校领导班子要在这次警校共建活动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安排学校今后法制教育工作。做到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形式多样,效果显著,真正扎实有效做好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工作,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实现全校师生违法犯罪率永远为零的目标。
二、全校教工要继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这次警校共建活动认真开展讨论,提高依法执教的思想意识,工作中避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发生。
三、各班要组织主题班会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平时要针对学生年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使青少年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质,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我校全体师生一定在上级的正确指导下,凭借这次警校共建活动的良好契机,共同努力,开创我校法制工作新局面。
谢谢!!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十二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十三
亲爱的同学们:
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今天在这里特别召开消防安全知识大会,希望同学们认真听,把今天所听的,所学的记在心里。得以在今后的生活中,遇到类似的情况知道该如何应对,其实最重要的还是防患于未然,所以希望同学们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不要玩火。一直以来,我们学校都把安全教育活动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年年抓、月月抓、天天抓”,学校时常对同学们进行安全教育,并与每位家长密切配合,希望各位同学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要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一生才安全”的良好风尚,在学校中树立起浓厚的安全氛围和安全第一的意识。
今天,我重点说一下防火安全知识,翻阅众多的火灾案例,自救能力的缺乏是造成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重要原因,自救能力不仅仅包括家庭防火常识和火场逃生技能,家庭火灾的扑灭也是自救能力最重要的一环,家庭起火,校园起火,往往具有燃烧猛烈,火势蔓延迅速,烟雾弥漫快等特点,如果不及时扑灭,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有时能使整栋楼或整个村庄遭受到火灾危害,因此,了解和掌握一些灭火常识是十分重要的。首先要了解火灾造成人类死亡的直接原因,归纳起来有三条。
1、烟雾中毒窒息死亡,这是火灾致死的首要原因,因为大火烟雾中含有大量一氧化碳,吸入后立即与血红蛋白结合成为碳氧血红蛋白,当人体血液中含有10%的碳氧血红蛋白时,就会发生中毒,严重时就会窒息死亡。
2、被火烧死。
3、跳楼摔死,多数发生在高楼失火,又缺乏自救知识,被火逼得走投无路而跳楼摔死。
其次,遇到火灾时怎么办,火口脱险有以下五个要点:
1、沉着冷静,根据火势实情选择最佳的自救方案,千万不要慌乱。
2、防烟堵火:这是非常关键的,当火势尚未蔓延到房间时,要紧闭门窗,堵塞孔隙,防止烟火窜入,若发现门、墙发热,说明大火逼近,这时千万不要开窗、开门,可以用浸湿的棉被等堵封,并不断浇水,同时用折成多层的湿毛巾捂住嘴、鼻,一时找不到湿毛巾可用其他棉织物代替,这样可以滤去烟雾中10%—40%一氧化碳,增加生存的机会。
3、设法脱离险境:利用各种地形,设施选择各种比较安全的办法下楼。首先是正常楼梯下楼,如果没有起火,或火势不大,可以裹上一件雨衣,或用水浸湿的毯子、棉被包裹全身后,快速从楼梯冲下去。如果楼梯脱险已不可能,可利用墙外排水管下滑功用绳子,顺绳而下,二楼可将棉被、床垫垫等扔到窗外,然后跳在这些垫子上。跳时可先爬到窗外,双手拉住窗台,再跳,这样可减少下落高度,还可保持头朝上体位,减少损伤,特别是头颅损伤。
4、显示求救信号。发生火灾,呼叫往往不易被发现,可以用竹竿撑起鲜艳衣物,不断摇晃,红色最好、黄色、白色也可以,或打手电,或不断向窗外掷不易伤人的衣服等软物品,或敲击面盆、锅、碗等。
5、不要因财物而贻误逃生良机,一旦发生火灾则应因火制宜,在可能情况下,顾及财物,但危急火势下,切不可舍命救物。
当家庭火灾发生时,我们该做些什么呢?
1、发现着火要大声呼喊并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一定要讲清地名、门牌号等,然后派人在路口迎侯消防车。
2、扑灭火苗要就地取材,如用毛毯、棉被罩住火焰,然后将火扑灭。也可以用脸盆,水桶等将火扑灭,或利用楼层内的灭火器材及时扑灭火苗。
3、个别物品着火,要直接把着火物搬到窗外灭火。
4、油锅起火,切不可用水扑救,因为油的比重比水轻,浮于水面之上仍能继续燃烧,水往别处流动,会把火势蔓延;也不可用手端油锅,以防止热油爆溅,灼烧伤人和扩大火势,直接盖上锅盖灭火即可。
5、家用电器着火,要先切断电源,然后用毛毯、棉被覆盖灭火,如仍未熄灭,再用水浇。电视机着火用毛毯、棉被灭火时,人要站在侧面,防止显像管暴裂伤人。(切记要用湿毛巾或戴湿棉手套等,以免烫伤)。
6、煤气﹑液化气灶着火,要先关闭阀门,用围裙、衣物、棉被等浸水后捂盖,往上浇水扑灭。着火处附近的可燃物及液化气钢瓶等要及时疏散到安全地方。
同学们,发生火灾时,千万不要惊慌,要视火势情况及时利用身边的棉被衣服,灭火器等迅速灭火,如火势蔓延增大,要及时报警、求救,并迅速用湿毛巾捂嘴,迅速弯腰或爬出火场,在有人被困的情况下要首先救人,救人时,要先重点抢救老人、儿童和受火势威胁最大的人。发生火灾时,如山火、森林大火等,学生不参与,也不提倡学生直接参与,但是这并不是视而不见,你可以通过间接方式去实施救火,如报警,找人救等。
同学们,你们是国家的栋梁,是21世纪的主人,愿同学们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安全就是幸福,生命就是财富”,拥有生命,才会拥有幸福,让我们珍爱生命,用全身心的爱,去拥抱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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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讲座讲话稿篇十四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你们好。
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上几方面,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治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为了叙述方便,我先把这九个人的基本情况作以介绍:
20xx年,上列九人分别纠集在一起,先后在中学,城电影院等地,抢劫作案8次,抢劫现金113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第一次,20xx年3月22日下午,抢得现金10元;。
第二次,20xx年4月7日下午抢得现金10元;。
以上,参与抢劫8次,刘某参与抢劫4次,张某某参与抢劫5次,某某某参与抢劫3次,樊某参与抢劫3次,李某参与抢劫2次,梁某某参与抢劫1次,关某某参与抢劫1次,丁某某参与抢劫1次。所抢现金被九人用于吃喝花用。
保某某等九人以暴力的胁迫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抢动罪。保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且结伙多次持刀抢劫。对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坏,使学生上学无安全感,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鉴于保某某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应减轻处罚。刘某、梁某某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犯罪的情节比照主犯从轻处罚。张某某、某某某、樊某、李某、关某某、丁某某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且是本案的从犯,应减轻处罚。法院20xx年某月15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以抢劫罪,判处保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00元;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樊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关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判处丁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这个案件中,涉及《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的7个概念。
1、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年龄段。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这一年龄段的公民犯以下8种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破、投毒。16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缓刑:是指附条件的暂缓刑罚执行的制度。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一是判处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性质和悔罪表现,使用缓刑不致瑞危害社会;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3、罚金。附加刑的一种。成人不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不少于500元,强制缴纳。
4、共同犯罪。由二人以上故意犯罪为共同犯罪。
5、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必须实施了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均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财物。这是所说的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如杀伤、殴打、捆绑和禁闭等。这种暴力是犯罪分子用以排除被害人抵抗,从而劫取财物的手段。抢劫罪的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暴力相威胁,迫使受害人不敢反抗,从而顺利劫走财物的行为,被胁迫的对象可能是受害人,也可能是受害人的亲属,朋友或者同事。从庭审调查的事实看。保**等九被告人把作案对象选择在学生身上,正是利用在校学生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特点,各个被告人收集一起,寻机作案,从身份上,是社会青年对付在校学生,力量对比上,或是三对一、四对一、甚至九对一,给受害人以暴力和胁迫,迫使受害交出财物或任其掏出钱物拿走,其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客观方面的要件特征。从客体上看,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而且又直接侵害到公民的人身权利。以本案看,由于九被告人行为,不仅使受害人的财产权利妈:即学生身上仅有的现金被抢,而且使有的学生不敢上学,有的被致伤送医院治疗,有的辍学种地,甚至牵连到学生家长,对学生上学是迎送往来,严重地侵害了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主观方面,抢劫罪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即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各被告人离开学校后,家庭管教不力,以至在外租房群居,生活无靠,便打起了抢钱的主意。尽管各被告人万般抵赖,狡辩是借、要,但谎言不戳自穿,世界上没有向连名字都不知道,人也不认识的人借上钱的道理。揭开伪装,暴露出的就是肆意非法抢劫读书学生的零用钱,来满足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抽。主体方面,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已满十四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均已满十四岁不满,达到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实施抢劫次数多,情节恶劣,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主体特征。
《刑法》26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a、入户抢劫;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c、抢劫银行;d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e、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f、冒充军警抢劫;g、持抢抢劫;h、抢劫军用物资、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案例之二:两学生年幼无知,受欺骗引狼入室,邱某、武某某盗窃案。
邱某,22岁,某某某人,个体户。武某某,17岁,某某城关区人,某某一中学生。贺某,14岁,某某一中学生。刘某某,14岁,某某一中学生。2005年5月11日下学后,在邱某授意下,武某某对贺某说:“某某好玩,你从家里偷些钱,我带你们到某某玩”。6月14日下午3时,贺叫上同学卸掉了爷爷家的防盗门螺丝,把邱某某从某某叫来某某,6月15日上午,武某某、贺某某入室、刘某某放哨,偷了23500多元现金和两条香烟,刘某某分得2000元,其余由武某某拿着,四个人上某某,回来后,只剩3000元,其余均在某某挥霍。案发后,邱某、武某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本案涉及的刑法的两个概念。
1、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盗窃犯罪的对象是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物,既包括有形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重要技术成果等无形财物。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犯罪分子采取自认为不使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窃取其财物。
2、盗窃罪的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这件案子的主要教训是:贺某年幼无知,听信欺骗,引狼入室,造成严重后果。青少年学生世界观没有完全定型,思维方式极不稳定,判断事情的能力差,遇到事情,一定要仔细思量,权衡利弊,切不可头脑发热,贪图蝇头小利而误入歧途。
案例三在校生酒后伤人受害者亦属活该。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
张某某,16岁,某某职中二年级学生。200某年3月22日晚10时酒后出宿舍门时,将下晚自习回宿舍的学生孙某某撞了一下,孙到宿舍,将年事告诉了同学艾某某,让艾给处理一下,艾答应后,孙某某就将张某某叫到宿舍楼西侧说刚才发生的事情。正说着,候某某到了跟前,问:“什么事?”艾某某就将发生的事给他说了,孙某某说:“没事”。候某某说:“咋没事?”并问张某某这件事怎么处理,张某某说:“你想咋办就咋办。”候某某就在张某某的右肩上捣了一拳,后又用左手搂住张的脖子,用右拳在张的身上捣,用膝盖在肚子上顶,在张某某被候某某搡不予考虑门背后时,张某某从口袋里掏出跳刀,用左手撕住候的头发,在候的胸部捅一刀,后连推带搡将候又捅一刀。候某某在被推至床边时,将张某某撕到床上,压在身下,张某某又在候的胸部边捅二刀。致候大量出血送医院抢救,发现其左腋下、左胸部、右胸部、左上腹均被刺伤。
经法医鉴定:候某某胸腹部被锐器刺伤,致双侧开放性气胸、肺破裂、胸闷、气短、呼吸困难;失血性休克。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58条、第87条之规定,已构成重伤。
张某某故意持械伤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在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对候某某人身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民事赔偿责任张某某负百分之五十,候某某负百分之四十,学校负百分之十。
本案涉及《刑法》两个概念:
1、正当防卫。是指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采取的防卫行动不受法律追究。在本案中,张某某的行为有点防卫的成份,但不属真正意义上的正当防卫,所以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2、故意伤害罪。《刑法》243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构成犯罪的行为是故意伤害罪。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致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使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平心而论,这起案件应该给伤害别人的人和受别人伤害的人送上一副对联:
上联:酒后撞人张某某先不应该。
下联:逞能耍二候某某亦属活该。
横批:法盲一对。
这两个在校生,判了刑,赔了钱,挨了疼,应该有哪些教训?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若,张某某遵守校规,不的校内喝酒;假如他撞人之后,说声“对不起”;假如候某某少一些哥们气,少一些逞能好事、少一些二杆子劲,会是什么结果呢?这件不该发生的事,肯定是可以避免的。
案例之四:触法网不思悔改再犯罪迷途难返。
关某某,男,汉族,生于1985年2月28日,初中文化程度,某某某某某某人。200某年6月15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
200某年8月份,关某某伙同景某(男,汉族,生于1985年4月8日,小学文化程度,某某某某某人,农民。)、钱某某(男,汉族,生于1984年1月8日,高中文化程度,某某某某某人,某某一中高一学生)等人乘无人之机,采取翻窗入室、从阳台爬入等作案手段,先后在某某酒厂、某某水电局家属楼盗窃作案,窃得vcd、白酒、香烟等物品,其中关某某参与盗窃6起,盗窃价值4900余元;景某参与盗窃7起,盗窃价值6900余元;钱某某参与盗窃6起,盗窃价值5900余元。其中被盗窃物品被告人大部分已吃喝花用。关某某、景某、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因三人犯罪时均未年满18周岁,且钱某某有投案自首情节,应当从轻处罚。关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依法应撤销缓刑。关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原犯抢劫罪,已判处有期徒刑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景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钱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关某某,200某年6月15日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200某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2003年1月2日刑满释放。2003年某月6日,关某某与朋龙在“某某某某”的“筑心缘”酒吧饮酒至22时许,关某某准备回家休息,行止某城中心什字处,关在什字西北角“某某”网吧门口碰撞了正在门口打电话的原某某移动公司职工王某某,双方发生争吵,继而引起撕打,后被围观群众挡开。王离开后,关跑进“心语”饮吧拿出某某一中学生刘某某放在该饮吧的一把长约40公分,宽约5公分的砍刀,四处寻找王某某,最后在某某电影院招待所二楼楼道找到了王某某,关将王某某拉到了招待所外面的街道上,用砍刀在王某某的头部砍了一刀,将其致伤。经法医鉴定,根据面部损伤程度,符合《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14条之规定,系轻伤。关某某遇事不能正确对待、冷静、慎重处理。而持刀故意伤害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关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关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本案涉及《刑法》三个概念:
1、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3、数罪并罚。是指一人犯数罪,人民法院对各种罪分别定罪量刑以后,依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
从这一案例可以看出,关某某,一名初中学生,从15岁在校就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结交,参与抢劫,被判缓刑,却不知悔改,视法律为儿戏,好逸恶劳,又伙同他人多次盗窃,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刚刑满释放后,又混迹于酒吧,充当痞子,寻衅滋事,持刀砍人,蔑视法律,短短三年连犯三罪,再落法网,陷入犯罪的泥潭中不能自拔,令人可悲、可叹、可气、可恨。
同学们:听了节课,审视四个案例,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哪些启示呢?我想应是5句话,15个字:这就是:慎交友、立大志、善慎独、敢维权、要坦白。
1、慎交友。保某某、刘某、张某某、某某某、樊某、李某、关某某、梁某某、丁某某抢劫一案是200)年引起学校、家庭、社会关注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经过公安机关深入细致的侦查,检察机关的进一步审查,以及人民法院的两次开庭审理,终于划上了句号。本案各被告人纠集一起,在短短的一个月之内,作案十多起,抢劫现金二百余元。其结果令人吃惊。他们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呢,从本案的审理和走访监护人等途经可以看出有几个原因。本案多数被告人过早离开学校,失去了继续受教育的机会,过早涉足社会,沾染了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称兄道弟,哥们义气是非不分,良莠不辩,以至胆大妄为,以身试法。关某某上初中期间与保某某、刘某相识,平时常在一起玩耍,因家中无人管教,遂以无钱吃饭,交房租为名,要关某某、李某、丁某某与其一同参与抢劫活动。关某某、李某、丁某某哥们意气驱使,走上了犯罪道路。和人交往,一定要慎重,牢记古人忠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要和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交往,更不要和校外的劣迹者同流合污。
2、立大志。每个青少年都应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没有良好的思想,就不会有正确的行为。学校教育中的思想政治课,法制课不是空的假的,而是实实在在的道理,我们要从中悟出做人的理想价值,不仅学会做学问,学本事,更重要的是要学会做人。保某某、关某某等人法制观念淡薄,不知道用道德、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相反地是用暴力或胁迫手段获取不义之财来满足自己好逸恶劳的生活,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道在何处?我认为,勤劳致富,才是正道。上好高中,考上大学,学好本领,参加工作获取报酬,才是正道。相反,坑、蒙、拐、骗、偷、抢等手段弄钱,那就是邪门歪道,轻则受到道德的谴责,重则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我们应该立大志,苦学成才,长大报效祖国,用劳动所得改善自己的生活。
3、善慎独。钱某某、李某、丁某某原是某中、某某中的学生,平时几个人的表现都是不错的,保某某、关某某叫他们作案,他们几个在校生不但不制止,反而积极配合,足见对自己的行为缺乏“慎独”意识,缺乏自我约束能力。我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遇事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要有自己的主见,且不可盲从。
4、敢维权。每一个青少年都应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刑法修订后,对正当防卫作了新的规定,即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的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就学校而言,如果每个同学都充满正义感,见义勇为,碰到类似抢劫的情况,挺身而出,人人喊打,我们就能创造一个安定团结的学习环境。犯罪分子就没有藏身之地。
5、要坦白。一旦做错了事,甚至犯了法,就要坦白地向老师、学校、有关机关把事情讲清楚,争取从宽处理。今天的几个案例中,被告人都能如实供述犯罪过程,才被依法从轻发落,判了缓刑。所以,我奉劝同学们最好是从小学法、懂法、守法,万一触上法网,就应该主动坦白、自首,如实交待,争取从宽处理。已经踩上犯罪边缘线以及准备实施此类行为的同学,如果再不悬崖勒马,亡羊补牢,那么,保某某等人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因为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
最后,祝愿青少年朋友们,同学们,勤奋学习,只争朝夕,时刻准备着,为创造中华民族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而努力。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十五
同志们:
区委高度重视依法治区工作,在省、市分别召开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工作电视电话会后,区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为抓好这项工作,区上成立了由我任组长的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起草了《xx市xx区依法治区实施纲要》和《xx市xx区依法治区20xx年工作要点》,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今天我们召开这个会议,就是对依法治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刚才,修光同志就我区《实施纲要》及《20xx年工作要点》作了说明,我完全赞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重要性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充分认识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为“四个新雁江”建设夯实法治保障。
(一)推进依法治区是大势所趋。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正式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20xx年,党的十八大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重要部署。省委强调“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就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四川作出了全面部署;市委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市,为建设幸福资阳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雁江是大势所趋,不是现在才开始讲法治,而是立足新的形势和新要求,必须要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二)推进依法治区是发展所依。深入推进依法治区,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的运行、市场秩序的维护都需要法律来引导和规范。我们必须要善于运用法治手段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水平,推进市场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法治环境是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促进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到服务型的转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为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吸引更多的人到雁江投资兴业、安居乐业,进一步增添发展活力和竞争力。
(三)推进依法治区是民心所向。推进依法治区,追求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需要,更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当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除了物质财富给人带来的满足,如何保障群众自身的合法权益,在社会处处彰显公平正义,让群众活得更有尊严,成为关乎发展大局、民心向背的根本。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就是要通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全社会充分享有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使每一个人都对未来充满希望,让每一个人都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充分凝聚起推动“四个新雁江”建设的强大合力。
(四)推进依法治区是稳定所需。法治是平衡利益关系的“调节器”,是处理矛盾纠纷的“稳压器”。当前我区的社会大局总体上是趋于稳定的,但在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涉法涉诉、劳资纠纷等领域发生的矛盾和问题还相对较多,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一靠发展,二靠法治。为此,我们在推动加快发展的同时,要把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引导各级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调节社会关系,引导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气,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以和谐发展保证加快发展。
二、准确把握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着力点
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我们必须要准确把握工作的重要方面和阶段性工作重点,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开创依法治区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是法治国家的重要保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切实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政务公开。要抓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行政执法、加强政务公开、健全行政监督体系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促进政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着力建设法治政府。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察,切实解决执法的缺位、越位、错位问题。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二)进一步推进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区的重要环节。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紧紧围绕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紧紧抓住群众意见较大的执法问题和影响执法公信力的关键环节,规范执法流程,严密执法程序,确保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个执法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积极推进司法公开,深化司法监督,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守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努力做到在宣传内容上覆盖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在宣传对象上覆盖全区有接受教育能力的群众。要实施分类指导,坚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根据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不同层次干部群众的需求和特点,科学制定方案,突出重点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载体、手段和形式,注重发挥大众传媒、现代网络技术、法制宣传阵地、法律咨询服务、法制文艺以及警示教育的作用,寓法制于新闻事件,寓法制于典型案例,寓法制于百姓生活,寓法制于文化娱乐,真正使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着力营造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进一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落实依法治区工作,必须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要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和群众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开展法治示范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基层创建活动,增强基层组织和群众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夯实依法治区的基层基础。要创新社会治理,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依法规范和引导群众的信访行为,切实避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现象,着力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 三、切实加强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求高、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把法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决有力、深入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法治区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必须依靠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司法各机关执行、监督功能,切实做到“党委总揽全局、各方协调推进、责任层层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法制建设纳入全局工作中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做到人员、责任、保障“三个落实”。尤其是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研究本系统、本部门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大力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把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提高本系统、本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合力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二)要健全推进机制。建立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牵头统筹,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学法用法、社会法治、监督问责六个工作推进组分工负责,若干工作小组具体落实的“1+6+n”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合力推进、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督促考核,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依法治区,关键在干部。要加强法治型干部培养,着力增强法治意识,注重提升依法办事能力,积极搭建干事创业平台。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结合工作需要,强化基础执法力量,注重培训管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要加强法制机构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坚持严格管理,切实提高综合素质和法律服务水平。
同志们,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事关雁江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为“四个新雁江”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讲座讲话稿篇十六
老师们、同学们:
上午好!今年是我国“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12月4日是我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法制宣传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法制教育是中学生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学生法律素质的培植已成为社会和学校共同关注的问题。从目前形势来看,青少年犯罪现象有逐渐上升的趋势并呈现出低龄化和犯罪手段成人化的倾向。分析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是法律知识欠缺,法制观念淡簿;
二、是以自我为中心价值观的膨胀、自我控制能力的脆弱;
三、是交友不当、辩别是非能力差,解决问题凭感情用事、方法偏激、粗暴;
四、是好逸恶劳、贪图享受。
从犯罪分子犯罪发展过程来看,他们的犯罪都不是偶然,都是从小错开始,是量变到质变的渐变过程。即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通过以上分析,警示我们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学法、知法、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而我们有的同学在家里当小皇帝,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要什么就要什么,否则以不上学或者离家出走来威胁家长。有的同学在学校里以自我为中心,片面追求民主和自由,听不进老师的教育,厌学、讲吃比穿、抽烟、喝酒、打牌、、偷盗、“哥们义气”打架斗殴、屡犯校规,染上社会不良习气。这些行为实际上就是走向犯罪的前兆,这些同学如果不悬崖勒马,改变自己的违纪违规行为,那么很有可能走向犯罪的深渊。陪伴他的将是铁窗生涯和悔恨的泪水。
同学们: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既然你选择了乐山一中,就必须服从乐山一中的管理。乐山一中的校纪校规和国家的法律一样神圣不可侵犯,一旦违反必将受到严励的惩处。
本周是我校法制教育周,学校已作了安排和布置。希望各班根据学校的安排,结合本班实际情况,精心组织、认真学习、讨论,从遵守校纪校规开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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