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汇报(专业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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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汇报(专业15篇)
时间:2023-11-15 04:46:15     小编:紫衣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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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汇报篇一

2021年8月3日,驻检察院纪检组2人按照上级纪委疫情督导的统一部署,对市检察院落实疫情防控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检察院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1年第5号)要求,加强对7月10日以来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干警排查力度,要求干警主动报备自己及家人的外出行程路线。检察院目前已恢复机关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人员进机关,需要扫出入码和行程码。另外,检察院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到乡镇检查督导防疫工作。派驻组和检察院开展联合督察,在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中,检察院设立哨点,配备酒精、手消等消毒用品,专人值守,如发现黄码或红码立即报告。检察院大厅工作人员加强防控意识,做好大厅消杀、群众监测体温、疏散等工作。

但在对单位出入人员进行检查时,发现一个问题,出入人员有人未按照防疫要求戴口罩,经派驻组提醒,出入人员能够做到出入佩戴口罩,不聚集。

驻检察院纪检组。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汇报篇二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规划》,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系列相关规定,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常态化推进作风建设,根据《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2015年4月10日至12月31日。

(一)整治会议文件简报多的问题。

1.减少会议活动,改进会风,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举行的各种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要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2.精简文件简报,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和简报一律不发。

3.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出席各类剪彩、奠基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等庆祝活动,单位一律不发贺信、贺电。

(二)整治“三公”等公用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4.严格规范财经纪律,严格基本支出,增强预算管理刚性约束,严控追加预算,严肃查处隐瞒、滞留、占压规费收入和罚没收入行为。

5.坚决整治私设“小金库”,坚决整治报销超范围、超标准等行为。

6.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接待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合理安排食宿和用车,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

 7.完善公务用车经费支出管理规定,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规定。

8.严禁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

9.坚决纠正用公款送礼行为,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

10.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规定,坚决防止和纠正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违反财经纪律、违规使用公车等行为。

(三)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11.坚决纠正不认真履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纠正调查研究走马观花、浮光掠影,只调查、不研究,重过程、轻结果;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坚决纠正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坚决纠正频繁检查、多头检查,以收费代管理、以罚款抵收及粗暴执法行为;纠正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纠正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坚决纠正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

(四)整治形象、政绩工程问题。

12.大力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项目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等问题,坚决反对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假工作业绩的问题。

(五)整治脱离群众行为的问题。

13.着力解决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高高在上、漠视现实,自我膨胀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到问题最突出的地方,接地气、通下情,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4.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化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和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先一公里”问题。

15.加强乡、村、社三级政务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体系建设,对服务事项全程监督、限时办结,提高服务效率,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16.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切实纠正一些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以职谋私,慵懒散慢、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在为民办事过程中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正之风。

(六)整治扶贫保障、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17.加强对扶贫资金的全程监督,坚决纠正项目招投标、资金拨付、建设管理、检查验收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有限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率,严肃查处管理使用中出现的截留、挪用特别是贪污、侵占问题。

18.坚决纠正社会保障资金兑付不及时和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社会保障资金安全有效。

19.坚决纠正城乡低保中搞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等领域的违规操作问题,农机具购置补贴、粮种补贴等领域的弄虚作假问题,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领域的优亲厚友问题。

20.坚决纠正采用多报、虚报、瞒报等手段骗取套取各类专项资金的行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执行、落实、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惩治民生领域特别是涉农领域侵犯群众权益的行为,确保惠农政策的严格规范落实。

(七)整治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构成情况复杂、分布范围广泛、监管难度较大,疏于管理必然导致流失浪费严重。要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明确管理主体和具体的管理责任,保障和发挥村民的民主监督作用,从源头预防“三资”腐败。坚决纠正私分、转卖、违规处置“三资”的行为,对侵吞集体收益、贱卖乡、村级财产和资源的依法严肃处理。

(八)整治教育医疗领域存在的问题。

22.以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重点,加快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严格规范教育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减低教育领域腐败风险;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行为,加大对以择校费、赞助费、辅导补课费、资料费、营养费等名义乱收费行为的治理力度,确保校园成为教书育人的一片净土。

23.坚决纠正医务人员以各种名目开单提成、收受“红包”,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工程招投标、项目合作等环节的收受贿赂行为,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同时,把惩治医疗职务腐败作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途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合法利益。

(九)整治各类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4.从招标投标、工程审计、环境评估、项目验收等环节完善监管制度,发挥严格管理的防范作用,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利用职权插手项目建设、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以及环评违规“开绿灯”等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十)整治食品药品制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5.把监督管理贯穿到材料来源、生产加工、产品销售各个环节,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倒查追究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严肃问责,确保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

(十一)整治司法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26.整治个别执法人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把权力当作攫取利益的工具,以案谋私、贪赃枉法、收受贿赂。

27.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执法体制改革,明确工作标准,优化职权配置,强化履职监督,防止出现有案不立、应拘不拘、应诉不诉、有罪不追究,利用职权影响执法、干预司法、套取案情,以罚代法、选择执法、降格处理等问题。

28.坚决防止和排除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督促有关人员严格执行省上制定的“十条规定”,身体力行净化司法执法环境。

(一)自检自查。各村、各单位利用两个月时间组织本村、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作风自检,通过正面教育、反面警示,开展党纪党风和道德品行教育,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和要求,自我检查,自我纠正,查改并举。

(二)排查自纠。各村、各单位组织专门力量,对本村、本单位是否存在作风问题进行排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作风问题,并将具体整改措施上报乡党委、政府备案。

(三)联合检查。乡党委、政府组织专门力量对各便民服务点、各单位工作作风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日常考勤、会议纪要、财务管理、扶贫保障、“三资”管理、项目建设、食药管理、司法执法、实名投诉、举报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执行情况等。

(四)明察暗访。由乡纪委对行政审批等群众集中的重点行政领域、重点环节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纠正破坏经济环境,公开通报、典型曝光,加强警示教育。

(五)信访受理。乡纪委公开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各类投诉和举报,对群众反映的违纪违规问题认真查处、及时回应。乡纪委信访举报电话0943-3279039。

(一)严肃工作纪律。工作组人员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的工作责任。要注意发挥单位、村社职能优势,结合日常监管工作任务,依法开展监督检查。要讲求方法,把握好尺度,做到依纪依法。同时,要强化自我约束,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整治工作有关要求。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各单位党委是抓好本村、本单位专项整治活动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乡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要实行“一案三查”和“一问四责”机制,对当事人严肃追责同时,倒查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纪委主要领导分别追责。

(三)做好汇总工作。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记录,坚持每日汇总情况,报告乡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以下简称电动车)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市场秩序,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川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达川安办〔2020〕104号)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车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区电动车生产企业、经销商。

二是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具有防篡改设计,蓄电池是否预留扩展车载蓄电池接口,蓄电池与电池组盒侧壁的间距是否小于或等于30mm,且不晃动。三是检查电动车是否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应当中文清晰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商(商标)、生产企业及地址、制造日期、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驱动方式(电驱动或电助动)、最高设计车速、整车质量、电动机功率和电压、电池种类等信息。同时检查合格证信息与车辆信息是否一致。(指导股室: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单位:执法大队)。

(二)检查电动车是否获得ccc认证。检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是否获得ccc认证,强制性认证证书标注信息是否与产品信息一致,严厉查处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车的行为。(指导股室: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单位:执法大队)。

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

(一)高度重视。电动车质量安全,事关百姓生命健康安全。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迅速行动,切实开展好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质量违法案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实施电动车销售环节监管时,应当核实产品是否获得ccc认证和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严禁销售未获得ccc认证、也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产品,防止假借电动摩托车名义销售违标电动自行车。

今年以来,纳雍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职责任务,强化执纪问责,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学习宣传和警示教育,有效推动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扎实深入开展。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县纪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坚持“领导抓”和“抓领导”,明确要求县纪委书记马锷作为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纪委常委左志海为直接责任人,其他委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和联系的相关职能室、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和乡镇纪委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督促指导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纪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方案,把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执行党的纪委监督检查范围,列入单位每年的工作要点和计划,并纳入对各乡镇纪委、各派出纪工委和委局各室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二)深化教育引领,把握正确导向。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首位,强化思路举措,灵活方式方法,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以学促廉、以媒宣廉、以案示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廉政文化宣传、案例警示教育,切实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营造了良好的廉洁从政氛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以学促廉强党性。一是规范学习制度。纳雍县纪委通过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中心组理论集中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和党支部集中学习等形式,把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等作为党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今年以来,已召开常委(扩大)会议41次、中心组学习会9次、干部职工周学习例会23次、支部集中学习11次。二是强化理论武装。既注重“接天线”,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历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及省市县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理念、新思想、新实践、新成效进行深入解读和系统阐述。又注重“接地气”,深入学习各级纪检机关涌现的正面典型和查处的反面典型,让党员干部比学赶超,警钟长鸣。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牢固树立纪检干部的“四个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党的纪律。三是提升能力素质。建立“两学一做”阅读室,通过纪检干部捐赠和推荐等形式,共有图书300余册,涵盖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理论和党规党纪等方面。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把党章党规党纪、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其他文学作品的学习作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必修课,特别是作为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遵循。通过组建宣讲团,利用农民讲师协会等资源优势,借助纳雍大讲堂、道德讲堂等形式,邀请专家精讲、业务骨干主讲、农民讲师巡讲等,掀起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高潮。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大规模选派干部外出学习培训,今年以来共派24人次外出培训;在县内开展集中培训3次,专题讲座2次,培训干部254人次。

2、以媒宣廉扬清风。一是强化对外宣传。全面形成了集网站、微博、微信、廉政视窗、廉政之窗为一体的“一网两微两窗口”立体宣传平台,及时发布有关反腐倡廉的新声音、新举措,以及查处的典型案件、作风建设问题通报等,进一步扩大纪检监察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半年来,发布微信49期211条,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111条,被中央级媒体采用9条,省级媒体采用28条,市级媒体采用74条,及时传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好声音、正能量。二是创新艺术传播。立足纳雍实际,整合当地文化资源,围绕查处的民生领域典型案例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编排廉政小品、歌舞等一批接地气的艺术节目,通过文化“三下乡”等形式进行演绎,用艺术的语言,多角度、全方位地反映反腐倡廉主题,积极倡导“廉荣腐耻”的社会风尚。三是抓好示范引领。把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措施,突出地方特色,努力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积极打造出了纳雍公路管理段、纳雍三中、雍熙街道大寨社区等一批具有县域特色的廉政文化示范点,有力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今年按照“3线10进19点”的工作思路,围绕杭瑞高速、厦蓉高速和省道307省道,积极推进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进景区、进园区、进重点项目、进商会等“十进”活动,打造廉政文化示范点19个,重点打造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9个,县级文化示范点10个。

县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通过明确职责、强化监督和从严追责三个环节,推动意识形态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明确工作职责。全面压实各级党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明确各级党委(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守好自己的门、站好自己的岗。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把责任压力传导下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监督到位。始终把落实中央、上级党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做到“三个结合”。即: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检查与对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相结合,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相结合,与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积极配合宣传、组织等部门,健全完善监督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监督考核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纪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党支部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三述”的重要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强化结果运用。今年,我们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和“六大纪律”执行情况开展了第一、二轮共12个乡镇的巡察工作中,共发现问题169个、问题线索135条。已启动的第三轮巡察工作,按照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要求,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从严巡察发现并查处一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

(三)从严追责问责。对出现“十种情况”的党组织和个人,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追究实行“一案三查”,除严肃查处当事人,还要对党组织负责人、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责任倒查,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规矩立起来、挺起来,确保铁规发力、制度发威。上半年以来,县纪委没有接到因违反意识形态工作纪律被问责的情况。若有类似的问责情况,我们将及时上报市纪委和县委,并报县委组织部门备案。

“意识形态工作表态较多,但制度落实不严,工作开展不实,需进一步整改完善。”在向某部门反馈监督检查问题时,一名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说道。

近日,烟台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制度执行监督年”工作要求,对6个驻在部门管党治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取得良好成效。

该组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分步骤扎实推进,着力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落实。一是明确任务,督导自查。向各部门印发《关于对驻在部门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方案》,明确任务、标准等内容,并将检查重点细化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3项责任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部风险管理等管党治党制度5部分16项细则,确保专项检查有目标、有内容、有抓手。二是凝聚合力,集中检查。采用全组集中进驻方式,进驻前,召开专题组务会,对指导原则、方式方法作周密部署;进驻后,在听取部门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基础上,查阅制度文件、会议纪要、履责台账、账目凭证等书面资料1800余份,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个别谈话35人次,求真求实了解制度执行情况。三是单独反馈,督促整改。检查后,向各部门分别反馈在制度执行中存在的“不严、不全、不长”等共性和个性问题23条,提出意见建议30条,有针对性的反馈问题意见,推动整改出实效。

“下步,我们还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回头看’工作,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整改落细落深,以有力监督保障制度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该组主要负责人表示。

环节。

时间。

检查内容。

备注。

2021年11月底前。

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2021年至2023年,要求分年度开展工作并报告,见市局通知要求。

2021年11月底前。

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见市局通知要求。

2021年11月底前。

持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规范提升行动,2021年完成300家食品生产企业规范提升。

2021年11月底前。

2020年至2022年,分年度开展工作并报告。各县区局按照市局计划执行。

2021年。

各县区局执行。全覆盖检查可运用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双随机检查和交叉互查等形式。

2021年。

各县区局执行;市局按照省局计划执行。

2021年。

各县区局按照计划执行,见市局通知要求;市局按照省局计划执行。

2021年。

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和新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各县区局负责实施,市局随机抽查。

2021年。

各县区局负责实施。

2021年。

持续推进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成2021年度18家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开展2018年度至2020年度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回头看”

各县区局负责实施,见市局通知要求。

配合省局对农贸市场开展第三方食用农产品安全工作体系检查。

随机抽取。

全年。

对国抽不合格食品销售者开展跟踪检查。

全年。

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

配合省局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双随机”交叉互查。

一季度。

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10家。

二季度。

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分级评定、媒体公示。

全覆盖。

三季度。

高考前、中秋节和国庆节前食品安全督查。

20家。

四季度。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10家。

全年。

第三方飞行检查。

80家。

2021年。

金寨县局、市局开发区分局按照要求执行。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对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

市局实施,相关县区局配合。

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对3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

市局配合省局开展检查。

2021年。

金寨县局、市局开发区分局按照要求执行。

组织全市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双随机”监督抽查。

各县区按5%抽取企业。

为加强电动车产品质量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进一步巩固国省道穿越村庄、镇区部位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根据县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精神、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我局负责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火灾事故发生,为切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质量安全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产品质量、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行为,杜绝非法拼装、改装或加装电动自行车行为,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实现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产品质量安全明显提升。

二、专项整治内容。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流通销售:销售无3c认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销售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假冒伪劣、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电动自行车拼装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

三、专项整治时间。

2020年9月8日开始至2020年10月28日。

四、专项整治任务。

(一)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栏(墙)、报纸、网络等宣传载体,结合质量月活动开展现场宣传、进小区、进学校教育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违规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相关产品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并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

(二)开展电动车销售、维修领域排查行动。分局应当全面排查辖区内有无无照经营的销售门市(单位),电动自行车维修者是否有非法拼装、改装、加装行为,是否有超范围销售整车、配件行为。

(三)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销售专项检查。各分局依法开展辖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销售领域监督检查,填写检查表格(见附件1),并形成台账,同时督促销售单位建立进货查验制度、销售台账并索票索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肃查处。各分局要切实认识到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扎实开展开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县局发布警示信息和消费提示,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无3c认证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维修者非法拼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电动机、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的改装行为;查处无照经营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违法行为。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了规范我县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打击违规销售非标、超标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行为。7月27日,碌曲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深入碌曲县辖区内开展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对碌曲县爱玛电动专卖店和碌曲县瑞芳家用电器总汇经营户进行现场摸底检查。重点检查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经销商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违规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在售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的合格证、3c标识等资料是否齐全。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互联网+监管”服务,进一步规范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打击销售“三无”车辆、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车辆、假冒伪劣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2户,出动执法人员3人次,经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责任部门。

制度名称。

完成时间。

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

《xx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食品流通科。

《xx市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考核方案》。

餐饮服务科。

《2021年度xx市餐饮质量安全街区评定标准》。

食品抽检科。

《xx市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1年版)》。

xx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xx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手册》。

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整治工作纪律,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机关作风建设落到实处,根据我区《整治工作纪律强化纪律执行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1、有无不遵守工作纪律,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以及长期在职不在岗,请销假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2、有无上班时间单位工作人员的到岗在岗率不高,擅离职守、脱岗、替岗,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故意中断通信联络的问题。

3、有无工作时间串岗、离岗,玩扑克、下棋、打麻将、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看影视剧等,违反规定在工作日中午饮酒的问题。

4、有无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私人宴请等“酒桌办公”问题。

督查范围是: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站所以及其他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窗口服务单位。督查对象是:上述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

专项督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17年1月底,采取日常督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重点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随机督查与跟踪督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市纪委也将安排督查组深入各县区开展督查。督查方式,既可以现场督查,也可以对被督查单位公务接待账目进行核查。

 1、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责任,完善落实内部督查机制,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2、每次督查携带录像设备,督查情况及时汇总。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由区纪委核查追责,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曝光。

3、督查人员要严格遵守督查工作纪律,不准接受被督查单位的吃请;不准泄露督查目标等涉密事项;不准对发现问题擅自处理或瞒报、漏报;不准互相打招呼说情。督查人员有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及时通报。每次督查结束后,情况及时汇总,按程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2、督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并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限时报果。对整改问题不到位、弄虚作假,假处理或不处理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3、严肃问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违责必究”的要求,对督查中发现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问责。对在全市开展的机关作风专项督查县区互查中影响全区考核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自9月17日以来,前进区纪委监委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紧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压实监管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有效保障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检查组针对关键环节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前进区纪委监委成立两个专项检查组,针对关键环节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区纪委监委会同区民政局,深入全区各街道、南岗村,对上级相关部门反馈的疑点数据进行精准排查,重点围绕低保户籍档案、家庭经济状况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估,核准低保对象认定条件。同时,前进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对2019年以来受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问题线索进行了一次“大起底”。

(区纪委监委参加区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推进会议)。

区纪委监委将结合推进两个专项工作,加大对城乡低保核查整治工作督查力度,严肃查处在核查整治过程中推诿扯皮、工作不实等失职渎职行为,重点查处在城乡低保申报审核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吃拿卡要、贪污侵占、监管不力等违纪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格执纪。对“关系保”“人情保”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查处,查实一起、曝光一起。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纪委、市纪委有关通知精神,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制定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监督检查时间。

2021年1月x日至2021年2月x日。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全市各级党组织履行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抓早抓小,抓细抓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和省、xx市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情况。

(二)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问题;以反“四风”为名取消干部职工正常福利问题;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享乐奢靡突出问题;餐饮浪费问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问题。

(三)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政策措施思想麻痹、履职不力问题;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扎堆调研、滥用互联网政务应用程序等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

(四)换届期间拉票贿选,借节日之机违规赠送财物或安排宴请,变相拉关系、要选票问题。

(五)适时开展“回头看”,主要对各单位“三公经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看各单位整改是否到位,是否还存在类似问题。

三、检查分组。

本次检查采取市纪委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同步推进的方式进行。各检查组可采取走访、座谈、实地查账、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自行组织监督检查。

(一)分区检查。市纪委监委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负责监督指导对口联系协作区开展监督检查:。

1.各镇(街道)纪(工)委自行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二)随机抽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全市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随机进行抽查。

四、有关要求。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客户端等媒体平台,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格局,让违规违纪行为无处遁形。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道)纪(工)委要将检查视频、图片等检查资料,及时传送至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要认真开展检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职责,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实效到位。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要重点选择2个基层单位、2个所联系市直单位,深入实地指导检查及开展监督检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镇(街道)纪(工)委也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认真排查问题线索,务求取得实效,推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治理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三)要确保检查实效。要抓好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活动的组织落实,认真策划、周密安排,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对监督检查活动中敷衍塞责、走过场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要及时汇总反馈。各检查组要认真撰写检查报告,报告要有整体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做到内容详实、语言简练、数据准确。市纪委监委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于2021年2月x日前,将开展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及检查发现问题线索清单,汇总报送至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启动和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川民发(2005)254号)精神,为建立和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市政府决定,从2005年12月起,在全市建立并全面启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制度。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从各区、县实际情况出发,逐步建立起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规范完善的农村低保制度。

基本原则:一是农村低保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二是以生活保障为基础,医疗、教育、灾后救助等专项救助相配套,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政府救济与法定赡养、扶养和抚养相衔接,整合救助资源,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三是鼓励劳动自救,稳定土地政策,充分发挥土地在农村居民生存和生活保障中的基础性作用,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居民,通过扶贫帮困、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劳动技能等途径,促进其劳动致富;四是坚持公开、平等、民主原则,做到保障政策、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四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一)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

凡具有本市农业户口、且上年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批准,可享受农村低保: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或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

3.虽有一定经济收入,但其家庭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农村居民不得列入保障范围:

1.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

3.家庭实际生活水平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农村居民不得列入保障范围,但不影响家庭其他成员享受农村低保:

1.正在服刑或劳动教养的;

2.因吸毒、参与赌博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农村五保对象仍然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自府办发(2005)2号)规定进行供养。

(二)家庭成员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成员的计算范围是:

1.夫妻;

4.兄、姐与父母双亡无力抚养未成年的弟、妹;

6.父母双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年龄超过18周岁、因患有严重残疾丧失劳动能力(须经卫生部门证明)的兄弟姐妹。

申请对象的家庭人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及公安部门制发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进行核定:

1.申请对象家庭成员中在校就读的大、中专学生,纳入其家庭人口计算;

2.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已成年且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与父母分户计算;

3.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组合成的家庭,非农业户口不享受农村低保。

(三)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按照家庭所有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获纯收入的总和计算。农村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护理费及保健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见义勇为奖励金,外出打工农民工负伤的护理费及死亡农民工家属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以及临时社会救助金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四)农村低保标准的确定。

按照低标准起步的原则,我市对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对象实行定额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10元。具体标准由各区、县政府根据当地维持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等费用,适当考虑水电、燃料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并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进行确定。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年度申请、审批制度。审核批准的保障对象及其补助金额,限当年有效。

(一)农村低保的申请。

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在每年1月底前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家庭收入证明材料;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同一乡镇的,向家庭长期居住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户口不在家庭长期居住地的家庭其他成员,由其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登记备案。

(二)保障对象的核实。

1.村委会对申请人填报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核实工作可采取群众评议等方式进行,确保其公平、公正、公开。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条件的,应给予耐心解释,退回申请。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条件的,填写《农村低保金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经申请对象签字、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由村委会将申请人有关材料和核实情况上报乡镇政府进行再审核。

2.乡镇政府按照规定严格审核申请对象、家庭收入和有关证明材料后,签署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张榜公布并上报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解释并退回《申请审批表》。

(三)保障金的审批。

1.区县民政部门对申请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确定发放保障金的数额,并在《申请审批表》上注明后,一份留民政部门存档,一份发乡镇政府作为发放保障金的凭据。

2.审批机关自农村居民递交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3.区县民政部门不予批准的申请对象,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批准的,发给《自贡市农村低保金领取证》(以下简称《领取证》)。

4.乡镇政府接到区县民政部门批准返回的《申请审批表》后,由村委会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保障金的发放。

农村低保金按季度或半年发放;发放方式可由乡镇政府直接发放,有条件的可委托金融机构代为发放。农村低保金发放和领取手续应当齐备,严禁冒领,确保发放到位。

(五)保障金的变更转移。

3.领取保障金家庭的户籍所在地因迁移发生变化时,应当办理保障金领取转移手续,并按所迁地农村低保标准执行。由迁出区县的民政部门向迁入区县的民政部门出具享受农村低保的截止时间、领取保障金的数额证明,迁入区县在原《领取证》上更换新号码,续用原证。

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所需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区县财政负担。各区、县政府应将农村低保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科目,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市财政对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区、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不低于30%的补助。

每年年底前,各区、县民政部门在核定农村低保对象所需保障资金的基础上,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的用款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财政预算,并于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情况编制决算。财政部门根据民政部门提出的用款计划作出预算后,按时拨付资金,确保农村低保资金足额支付到位。同时,加强对保障资金的管理、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保障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各级政府要广泛动员社会民间组织和个人以捐赠、资助等形式,支持农村低保制度的实施,逐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增强保障实力。

各区、县在2005年12月底前对所辖区域的农村特困群众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按其困难程度列出需要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2006年1月25日前完成农村低保的申请、调查核实、复核、审批、发证和兑现工作;2006年6月底前各区、县要出台农村低保的具体办法。各区、县要按照全市的总体工作部署,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低标准、小范围起步。先将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和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农村孤老烈军属、优抚对象等困难户和60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等特殊救济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保障范围。随着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和提高保障标准。

二是重在建章立制。各区、县要根据川委发(2005)9号等文件精神,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规范申请、调查、审核和发放等程序,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农村低保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是建立农村低保工作平台和基础数据。各区、县政府要尽快建立健全农村基层低保管理服务网络,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要对辖区内的农村特困群众进行一次认真深入的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情况,将农村特困群众基本情况分类建档上卡。

各级政府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农村低保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工作和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的整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区、县政府要成立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农村低保工作。民政部门是农村低保工作的主管部门,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调查研究,精心组织,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完善程序,确保农村低保制度落到实处。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保障资金和工作经费,确保低保资金按时拨付和合理使用。审计部门要定期检查、监督、审计农村低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杜绝挤占挪用等现象的发生。扶贫、农业、物价、统计、卫生、教育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各级政府要切实采取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保障对象给予劳动生产扶持,教育、鼓励和支持他们自食其力,通过生产劳动脱贫致富,逐步改善生活状况。要弘扬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倡导邻里互助、社会帮扶、单位结对帮扶,大力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等活动,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水平。

各区、县上报农村低保人数要做到准确无误,对虚报数字骗取上级补助的,除责令立即纠正、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外,根据情况减拨或停拨上级补助资金。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由区、县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和警告,并负责追回被冒领的款物。对为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对象出具虚假证明的有关组织和人员,相关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要加强对从事农村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农村特困群众的权益。

20**年六月十九日。

根据《xx县2017年度党委(党组、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文件要求,9月22—23日,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县文体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组成3个督查组,对全县15个乡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委认识有新提高。绝大多数乡镇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提高,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年度任务完成进展有序。如xx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中。桃花江镇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并纳入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和镇村两级工作目标管理。马迹塘镇党委将意识形态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与经济工作、党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制定了对村和部门的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新闻上稿奖励制度,责任和压力传导到村到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xx镇党委通过创办“牛田力量”讲坛、开设“平安牛田”微信公众号,使意识形态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桃花江、牛田、高桥、鸬鹚渡、马迹塘等乡镇台账资料齐备、内容翔实、分类规范,且都足额配备了宣传文化工作经费。

(二)工作推进有新亮点。各乡镇大都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在理论武装、文明创建、舆论引导和文化事业方面有新举措、新亮点,涌现出了一批好典型、好做法,值得相互借鉴和总结推广。

1、理论武装有新突破。桃花江镇截至目前已完成中心组集体学习17次,其中扩大学习5次。xx创新中心组扩大学习方式,组织镇、村干部赴外地实地学习考察产业转型升级、美丽乡村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先进经验。沾溪镇、牛田镇、浮邱山乡、高桥乡、三堂街镇邀请县委宣传部旁听了中心组扩大学习。

2、文明创建有新举措。牛田镇通过全镇发动,精心评选出8名镇级道德模范在“七一”进行了集体表彰并对道德模范事迹进行了宣传推介。浮邱山乡、灰山港镇志愿者服务活动多、内容广、效果好。xx乡成立了志愿服务队28支、志愿者人数达1000名,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灰山港镇和平义工服务活动志愿化、经常化,截至目前,共捐助寒门学子40余人,金额达6万余元。xx镇举办了“最美xx人”评选活动,将目光投向“身边人”、“身边事”,深入挖掘出一批优秀的xx人,大力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有力促进了当地精神文明建设。

3、舆论引导有新起色。修山镇首届印子粑粑节在全省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三堂街、修山、牛田、沾溪等乡镇自办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宣传党委政府工作,传播正能量,收到较好效果。三堂街镇“洪水宝宝”新闻线索被中央电视台、新华社、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日报等媒体报道后,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反响。全县乡镇负面舆情基本可控,没有酿成大的负面舆情事件。沾溪镇连续四个月无网上投诉帖子。桃花江镇的网络舆情回复稿件,均由党委书记审定签发。鸬鹚渡镇红网、华声在线等媒体上的帖子做到了每帖必回。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汇报篇三

根据《**县2017年度党委(党组、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文件要求,9月22—23日,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县文体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组成3个督查组,对全县15个乡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委认识有新提高。绝大多数乡镇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提高,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年度任务完成进展有序。如**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中。桃花江镇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并纳入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和镇村两级工作目标管理。马迹塘镇党委将意识形态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与经济工作、党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制定了对村和部门的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新闻上稿奖励制度,责任和压力传导到村到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镇党委通过创办“牛田力量”讲坛、开设“平安牛田”微信公众号,使意识形态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桃花江、牛田、高桥、鸬鹚渡、马迹塘等乡镇台账资料齐备、内容翔实、分类规范,且都足额配备了宣传文化工作经费。

(二)工作推进有新亮点。各乡镇大都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在理论武装、文明创建、舆论引导和文化事业方面有新举措、新亮点,涌现出了一批好典型、好做法,值得相互借鉴和总结推广。

1、理论武装有新突破。桃花江镇截至目前已完成中心组集体学习17次,其中扩大学习5次。**创新中心组扩大学习方式,组织镇、村干部赴外地实地学习考察产业转型升级、美丽乡村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先进经验。沾溪镇、牛田镇、浮邱山乡、高桥乡、三堂街镇邀请县委宣传部旁听了中心组扩大学习。

2、文明创建有新举措。牛田镇通过全镇发动,精心评选出8名镇级道德模范在“七一”进行了集体表彰并对道德模范事迹进行了宣传推介。浮邱山乡、灰山港镇志愿者服务活动多、内容广、效果好。**乡成立了志愿服务队28支、志愿者人数达1000名,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灰山港镇和平义工服务活动志愿化、经常化,截至目前,共捐助寒门学子40余人,金额达6万余元。**镇举办了“最美**人”评选活动,将目光投向“身边人”、“身边事”,深入挖掘出一批优秀的**人,大力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有力促进了当地精神文明建设。

3、舆论引导有新起色。修山镇首届印子粑粑节在全省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三堂街、修山、牛田、沾溪等乡镇自办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宣传党委政府工作,传播正能量,收到较好效果。三堂街镇“洪水宝宝”新闻线索被中央电视台、新华社、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日报等媒体报道后,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反响。全县乡镇负面舆情基本可控,没有酿成大的负面舆情事件。沾溪镇连续四个月无网上投诉帖子。桃花江镇的网络舆情回复稿件,均由党委书记审定签发。鸬鹚渡镇红网、华声在线等媒体上的帖子做到了每帖必回。

4、文化事业有新进展。桃花江镇广泛发动全镇居民积极打造精品节目参加全县“欢乐潇湘歌唱**”群众文艺大赛并获特等奖。修山镇花桥港村村民自编自演的扇子舞《中国美》充分体现了群众文化创作的智慧,一举获得全县一等奖。牛田镇“欢乐潇湘歌唱**”初赛组织全部村(社区)参与,覆盖率达100%。武潭镇农村广播“村村响”在今年遭受3次洪灾巨大损毁的情况下,仍完成了77公里光缆线铺设改造任务和15个村的联网补点扩面任务。三堂街、鸬鹚渡等乡镇积极发挥农村广播网作用,注重开展日常宣传,汛期指导群众疏散,灾后重建等工作,获得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湖南经视就**利用农村广播网“村村响”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马迹塘、浮邱山、高桥等乡镇注重农村广播网的日常维修管理,经常利用乡镇、村广播平台开展惠民政策、科普知识、法律法规的信息播报,深受人们喜爱。修山镇高起点地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村民服务中心建设一起规划,按照500—1000平方米的标准规划了文化广场,避免了重复建设。

本次督查,也发现部分乡镇党委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有的欠账还比较多,务必引起足够重视。

(一)中心组学习落实不够。中心组集中学习按照要求全年不少于12次,其中扩大学习不少于4次,邀请县委宣传部旁听一次。但在督查中发现,大部分乡镇中心组集中扩大学习方案没有上报县委宣传部,也没有制定邀请宣传部旁听指导的计划,存在理论学习应付不务实、任务有欠账、方案不完善、学习笔记简单的现象,没有真正把学习理论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和提升工作能力的重要举措,学习内容贴近工作实际不够,对指导具体工作缺乏针对性,导致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如沾溪镇今年的中心组集中学习次数仅有5次,其中扩大学习仅有2次。截至目前,仅有5个乡镇邀请了县委宣传部旁听了中心组集中学习,其余10个乡镇都没有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旁听制度。

(二)宣传队伍建设力度不够。许多乡镇通讯员、网宣员队伍配备不及时、不到位,导致新闻宣传、舆情信息调研工作滞后;当地特色工作、亮点新闻推送不及时,负面舆情处置不及时,舆论引导不得力。乡镇宣传队伍人员变动频繁,情况、业务不熟。许多同志缺少培训,工作进入角色慢,把握新闻题材敏锐度低,新闻稿件质量和上稿率较低。新闻报道奖励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上稿积极性有待提高。松木塘、大栗港等乡镇至今舆情信息调研上报数为零;高桥、修山、牛田、马迹塘、大栗港等乡镇对舆情跟帖转发较为欠缺;马迹塘镇舆情回复稿质量有待提高;三堂街、松木塘、鲊埠等乡镇新闻上稿数量排名靠后;石牛江、灰山港、高桥等乡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上报通讯员名单。

(三)文明创建纵深推进不够。部分乡镇对文明创建活动认识不够高,工作力度小,实际效果差。如文明创建活动中的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各乡镇台账资料中虽都有评选方案和模范人选,但大多无大规模的宣传发动和表彰宣传,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低。修山镇以平安创建代替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不平衡。沾溪、修山等乡镇没有完成每月一次的志愿服务活动;核心价值观的宣传不深入,在乡镇街道、政府、学校、医院等主要场所缺少宣传标牌;文明村(社区)创建工作抓得不紧,工作不力。

(四)宣传阵地作用发挥不够。由于管理缺失,农村广播、农家书屋、文体设施都存在设施损毁、书籍流失、设备不全的现象,宣传阵地成为摆设。如灰山港、大栗港、牛田、修山等乡镇农村广播“村村响”损毁较严重、维修不及时、失声喇叭较多、播放次数不符合要求。大栗港镇朱家村,灰山港镇紫荆花社区、檀树界村,牛田镇双江口社区和金光山村等地农村广播长期不开机,武潭镇杨家坪村广播站只在洪灾期间启用过,平时成了“哑巴”。灰山港镇有线电视站私设前端,擅自播出飞字广告,违纪违规,受到严厉查处。大部分乡镇创建现代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因资金、征地等问题进展缓慢,工作严重滞后,硬件、软件设施全部没有,影响全年任务完成,特别是文化广场没有按市委的要求,与村民服务中心一同规划建设,将造成较大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应迅速调整和改进。

(五)宣传委员履行职责不够。督查中,发现许多宣传委员身兼数职,工作千头万绪,对宣传本职工作情况不明、任务不清、思考不多、研究不深、汇报不够、履职不到位。有的当“甩手掌柜”、“二传手”,任务没有分解,压力没有传导,抓实抓细抓小的务实精神不够,统筹部署、跟踪督查落实不够;有的宣传委员向党委政府就意识形态工作汇报不多、研究太少;有的甚至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搭头”,作为份外事对待;也有个别乡镇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不闻不问,听之任之,没有思考、没有部署、没有督促,很是令人担心和忧虑。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今年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第一年,各乡镇党委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积极营造主流意识形态健康向上、思想舆论环境平稳向好、文化事业蓬勃发展的总体态势,为**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进一步抓实理论武装。理论武装工作是凝聚人心,提升工作水准的重要抓手。要紧紧围绕乡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两学一做”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重点,积极探索有效的方式方法,按质按量完成学习任务,切实提高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理论学习成果真正成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劲力量。

(三)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要严格按照《**县2016年度党委(党组、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县新闻宣传(网络宣传、理论调研、舆情信息)上稿奖励办法》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层层完善落实党委重视、职责明确、目标细化、经费保障、考核奖惩、述职评议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对镇村两级意识形态考核评价。健全文化统筹发展机制,将文化建设同党的建设统筹进行。健全人才队伍保障机制,真正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事事有人做。

(四)进一步发挥阵地作用。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是一项惠民工程,在今年抗洪救灾中普遍反映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各乡镇要将村级广播的维护使用纳入乡镇意识形态的考核内容,加大力度,强化管理,确保“长久通”、“优质通”。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要加强对当地微信公众号的指导管理,不断扩大官方公众号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宣传干部,坚持以理论宣讲员、新闻通讯员、舆情信息调研员和宣传文化干事为重点,组织开展各种提升岗位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本领强、作风硬的宣传文化干部队伍。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汇报篇四

2020年以来,我组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维护意识形态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职责,意识形态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坚持固本清源,以正确思想引领意识形态航向。

一是明确政治职责,夯实责任意识。我组始终坚持聚焦职能定位,在践行“两个维护”中谋划和推动工作,始终保持责任上肩、靠前指挥的工作态势,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抵制错误言论,着力强化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深刻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增进对***总书记核心地位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和情感认同,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分析研判。一方面,深入调研分析,结合年初以来国内国际大事不断、新闻热点频出的特点,通过个别谈话、列席会议、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群众等方式深入调研,了解和掌握意识形态工作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另一方面,明确监督思路。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研究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论述,研究典型案件,结合调研分析成果,为开展工作打牢基础。

(二)坚持跟踪问效,以监督检查推动意识形态落实。

我组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前哨、探头作用,通过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等方式着力推动驻在单位不折不扣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一是把意识形态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牢牢把握政治监督定位,强化政治监督功能,坚持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和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核心,紧扣六大纪律标尺,对照“七个有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和管党治党不力以及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精准发力,扎实开展监督检查,认真查找政治偏差。同时,把监督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把意识形态纳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内容。紧盯关键少数,对驻在单位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年初,我组分别对驻在单位2019年度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紧盯各驻在单位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及时提出建议、督促进行整改。

三是把意识形态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在开展日常监督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中,坚决查处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同时,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督促检查。在重大节假日、重大宣传工作任务和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等关键节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结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工作,充分发挥驻在单位优势与特长,督促驻在单位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工作,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

(三)坚持从严执纪,以严明纪律保障意识形态工作。

我组坚持严查严处严问责,着力把意识形态领域的纪律和规矩真正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

一是与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相结合。把意识形态纳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纪审查范围,对在各类媒体、互联网等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持续释放从严查处的强烈信号。

二是与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相结合。把意识形态作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的重要内容,精准把握每名拟提拔对象政治、廉洁状况,对信访反映存在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和正在调查的党员干部如实出具廉政意见,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表彰。

今年以来,我组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化教育引领、层层传导压力,把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领域的纪律、规矩意识作为重要监督内容,严格执纪问责,促进党员干部在党言党、对党忠诚,带头捍卫主流意识形态阵地。各驻在单位虽然能够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有效推动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深入开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是有的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和新时代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尖锐性、复杂性认识不足,认为那是宣传部门的事,不是自己的本职工作,认识上存在狭隘和局限。

二是各驻在单位的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还不够健全,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相关政策精神学习有所欠缺,党员干部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不足,存在满足心理、应付心理,学习效果还不够明显。

三是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方法、形式、途径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宣传的效果还需加强,运用身边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还有待加强,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提升。

四是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将自己混同于普通百姓,面对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一些不良风气,不愿意主动亮明党员身份,不抵制、不斗争,认为只要自己不附和、不转发就可以。

今后,我组将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责任担当,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总体工作当中,再加力度、再上措施,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加强制度建设。

着力推动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驻在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处置。

(二)压实工作责任。

明确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要点和重要议事议程,通过监督检查、信访受理、效能暗访、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等形式,将各驻在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三)严肃执纪问责。

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苗头性错误思想,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函询诫勉,早打招呼,超前防范。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党员干部组织和参加封建迷信、传播负面言论等行为的,严肃进行查处。通过监督执纪问责,督促驻在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树立鲜明的意识形态导向,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汇报篇五

根据《桃江县20**年度党委(党组、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文件要求,9月22—23日,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县文体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组成3个督查组,对全县15个乡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委认识有新提高。绝大多数乡镇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提高,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年度任务完成进展有序。如桃花江镇、马迹塘镇、牛田镇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中。桃花江镇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并纳入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和镇村两级工作目标管理。马迹塘镇党委将意识形态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与经济工作、党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制定了对村和部门的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新闻上稿奖励制度,责任和压力传导到村到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牛田镇党委通过创办“牛田力量”讲坛、开设“平安牛田”微信公众号,使意识形态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桃花江、牛田、高桥、鸬鹚渡、马迹塘等乡镇台账资料齐备、内容翔实、分类规范,且都足额配备了宣传文化工作经费。

(二)工作推进有新亮点。各乡镇大都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在理论武装、文明创建、舆论引导和文化事业方面有新举措、新亮点,涌现出了一批好典型、好做法,值得相互借鉴和总结推广。

1、理论武装有新突破。桃花江镇截至目前已完成中心组集体学习17次,其中扩大学习5次。浮邱山乡、牛田镇、三堂街镇、沾溪镇创新中心组扩大学习方式,组织镇、村干部赴外地实地学习考察产业转型升级、美丽乡村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先进经验。沾溪镇、牛田镇、浮邱山乡、高桥乡、三堂街镇邀请县委宣传部旁听了中心组扩大学习。

3、舆论引导有新起色。修山镇首届印子粑粑节在全省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三堂街、修山、牛田、沾溪等乡镇自办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宣传党委政府工作,传播正能量,收到较好效果。三堂街镇“洪水宝宝”新闻线索被中央电视台、新华社、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日报等媒体报道后,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反响。全县乡镇负面舆情基本可控,没有酿成大的负面舆情事件。沾溪镇连续四个月无网上投诉帖子。桃花江镇的网络舆情回复稿件,均由党委书记审定签发。鸬鹚渡镇红网、华声在线等媒体上的帖子做到了每帖必回。

4、文化事业有新进展。桃花江镇广泛发动全镇居民积极打造精品节目参加全县“欢乐潇湘歌唱桃江”群众文艺大赛并获特等奖。修山镇花桥港村村民自编自演的扇子舞《中国美》充分体现了群众文化创作的智慧,一举获得全县一等奖。牛田镇“欢乐潇湘歌唱桃江”初赛组织全部村(社区)参与,覆盖率达100%。武潭镇农村广播“村村响”在今年遭受3次洪灾巨大损毁的情况下,仍完成了77公里光缆线铺设改造任务和15个村的联网补点扩面任务。三堂街、鸬鹚渡等乡镇积极发挥农村广播网作用,注重开展日常宣传,汛期指导群众疏散,灾后重建等工作,获得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湖南经视就桃江利用农村广播网“村村响”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马迹塘、浮邱山、高桥等乡镇注重农村广播网的日常维修管理,经常利用乡镇、村广播平台开展惠民政策、科普知识、法律法规的信息播报,深受人们喜爱。修山镇高起点地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村民服务中心建设一起规划,按照500—1000平方米的标准规划了文化广场,避免了重复建设。

本次督查,也发现部分乡镇党委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有的欠账还比较多,务必引起足够重视。

(一)中心组学习落实不够。中心组集中学习按照要求全年不少于12次,其中扩大学习不少于4次,邀请县委宣传部旁听一次。但在督查中发现,大部分乡镇中心组集中扩大学习方案没有上报县委宣传部,也没有制定邀请宣传部旁听指导的计划,存在理论学习应付不务实、任务有欠账、方案不完善、学习笔记简单的现象,没有真正把学习理论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和提升工作能力的重要举措,学习内容贴近工作实际不够,对指导具体工作缺乏针对性,导致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如沾溪镇今年的中心组集中学习次数仅有5次,其中扩大学习仅有2次。截至目前,仅有5个乡镇邀请了县委宣传部旁听了中心组集中学习,其余10个乡镇都没有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旁听制度。

(二)宣传队伍建设力度不够。许多乡镇通讯员、网宣员队伍配备不及时、不到位,导致新闻宣传、舆情信息调研工作滞后;当地特色工作、亮点新闻推送不及时,负面舆情处置不及时,舆论引导不得力。乡镇宣传队伍人员变动频繁,情况、业务不熟。许多同志缺少培训,工作进入角色慢,把握新闻题材敏锐度低,新闻稿件质量和上稿率较低。新闻报道奖励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上稿积极性有待提高。松木塘、大栗港等乡镇至今舆情信息调研上报数为零;高桥、修山、牛田、马迹塘、大栗港等乡镇对舆情跟帖转发较为欠缺;马迹塘镇舆情回复稿质量有待提高;三堂街、松木塘、鲊埠等乡镇新闻上稿数量排名靠后;石牛江、灰山港、高桥等乡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上报通讯员名单。

(三)文明创建纵深推进不够。部分乡镇对文明创建活动认识不够高,工作力度小,实际效果差。如文明创建活动中的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各乡镇台账资料中虽都有评选方案和模范人选,但大多无大规模的宣传发动和表彰宣传,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低。修山镇以平安创建代替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不平衡。沾溪、修山等乡镇没有完成每月一次的志愿服务活动;核心价值观的宣传不深入,在乡镇街道、政府、学校、医院等主要场所缺少宣传标牌;文明村(社区)创建工作抓得不紧,工作不力。

(四)宣传阵地作用发挥不够。由于管理缺失,农村广播、农家书屋、文体设施都存在设施损毁、书籍流失、设备不全的现象,宣传阵地成为摆设。如灰山港、大栗港、牛田、修山等乡镇农村广播“村村响”损毁较严重、维修不及时、失声喇叭较多、播放次数不符合要求。大栗港镇朱家村,灰山港镇紫荆花社区、檀树界村,牛田镇双江口社区和金光山村等地农村广播长期不开机,武潭镇杨家坪村广播站只在洪灾期间启用过,平时成了“哑巴”。灰山港镇有线电视站私设前端,擅自播出飞字广告,违纪违规,受到严厉查处。大部分乡镇创建现代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因资金、征地等问题进展缓慢,工作严重滞后,硬件、软件设施全部没有,影响全年任务完成,特别是文化广场没有按市委的要求,与村民服务中心一同规划建设,将造成较大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应迅速调整和改进。

(五)宣传委员履行职责不够。督查中,发现许多宣传委员身兼数职,工作千头万绪,对宣传本职工作情况不明、任务不清、思考不多、研究不深、汇报不够、履职不到位。有的当“甩手掌柜”、“二传手”,任务没有分解,压力没有传导,抓实抓细抓小的务实精神不够,统筹部署、跟踪督查落实不够;有的宣传委员向党委政府就意识形态工作汇报不多、研究太少;有的甚至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搭头”,作为份外事对待;也有个别乡镇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不闻不问,听之任之,没有思考、没有部署、没有督促,很是令人担心和忧虑。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今年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第一年,各乡镇党委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积极营造主流意识形态健康向上、思想舆论环境平稳向好、文化事业蓬勃发展的总体态势,为桃江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进一步抓实理论武装。理论武装工作是凝聚人心,提升工作水准的重要抓手。要紧紧围绕乡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两学一做”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重点,积极探索有效的方式方法,按质按量完成学习任务,切实提高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理论学习成果真正成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劲力量。

(三)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要严格按照《桃江县20**年度党委(党组、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桃江县新闻宣传(网络宣传、理论调研、舆情信息)上稿奖励办法》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层层完善落实党委重视、职责明确、目标细化、经费保障、考核奖惩、述职评议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对镇村两级意识形态考核评价。健全文化统筹发展机制,将文化建设同党的建设统筹进行。健全人才队伍保障机制,真正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事事有人做。

(四)进一步发挥阵地作用。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是一项惠民工程,在今年抗洪救灾中普遍反映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各乡镇要将村级广播的维护使用纳入乡镇意识形态的考核内容,加大力度,强化管理,确保“长久通”、“优质通”。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要加强对当地微信公众号的指导管理,不断扩大官方公众号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宣传干部,坚持以理论宣讲员、新闻通讯员、舆情信息调研员和宣传文化干事为重点,组织开展各种提升岗位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本领强、作风硬的宣传文化干部队伍。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汇报篇六

2020年以来,我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维护意识形态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职责,意识形态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坚持固本清源,以正确思想引领意识形态航向。

一是明确政治职责,夯实责任意识。我组始终坚持聚焦职能定位,在践行“两个维护”中谋划和推动工作,始终保持责任上肩、靠前指挥的工作态势,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抵制错误言论,着力强化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深刻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增进对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和情感认同,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分析研判。一方面,深入调研分析,结合年初以来国内国际大事不断、新闻热点频出的特点,通过个别谈话、列席会议、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群众等方式深入调研,了解和掌握意识形态工作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另一方面,明确监督思路。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研究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论述,研究典型案件,结合调研分析成果,为开展工作打牢基础。

(二)坚持跟踪问效,以监督检查推动意识形态落实。

我组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前哨、探头作用,通过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等方式着力推动驻在单位不折不扣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一是把意识形态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牢牢把握政治监督定位,强化政治监督功能,坚持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核心,紧扣六大纪律标尺,对照“七个有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和管党治党不力以及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精准发力,扎实开展监督检查,认真查找政治偏差。同时,把监督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把意识形态纳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内容。紧盯关键少数,对驻在单位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年初,我组分别对驻在单位2019年度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紧盯各驻在单位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及时提出建议、督促进行整改。

三是把意识形态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在开展日常监督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中,坚决查处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同时,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督促检查。在重大节假日、重大宣传工作任务和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等关键节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结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工作,充分发挥驻在单位优势与特长,督促驻在单位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工作,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

(三)坚持从严执纪,以严明纪律保障意识形态工作。

我组坚持严查严处严问责,着力把意识形态领域的纪律和规矩真正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

一是与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相结合。把意识形态纳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纪审查范围,对在各类媒体、互联网等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持续释放从严查处的强烈信号。

二是与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相结合。把意识形态作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的重要内容,精准把握每名拟提拔对象政治、廉洁状况,对信访反映存在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和正在调查的党员干部如实出具廉政意见,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表彰。

今年以来,我组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化教育引领、层层传导压力,把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领域的纪律、规矩意识作为重要监督内容,严格执纪问责,促进党员干部在党言党、对党忠诚,带头捍卫主流意识形态阵地。各驻在单位虽然能够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有效推动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深入开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是有的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和新时代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尖锐性、复杂性认识不足,认为那是宣传部门的事,不是自己的本职工作,认识上存在狭隘和局限。

二是各驻在单位的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还不够健全,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相关政策精神学习有所欠缺,党员干部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不足,存在满足心理、应付心理,学习效果还不够明显。

三是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方法、形式、途径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宣传的效果还需加强,运用身边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还有待加强,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提升。

四是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将自己混同于普通百姓,面对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一些不良风气,不愿意主动亮明党员身份,不抵制、不斗争,认为只要自己不附和、不转发就可以。

今后,我组将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责任担当,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总体工作当中,再加力度、再上措施,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加强制度建设。

着力推动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驻在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处置。

(二)压实工作责任。

明确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要点和重要议事议程,通过监督检查、信访受理、效能暗访、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等形式,将各驻在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三)严肃执纪问责。

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苗头性错误思想,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函询诫勉,早打招呼,超前防范。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党员干部组织和参加封建迷信、传播负面言论等行为的,严肃进行查处。通过监督执纪问责,督促驻在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树立鲜明的意识形态导向,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汇报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10月18日全国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在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全面领会全国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充分认识到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困难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有效手段。要将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作为正在进行的第二批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成立工作专班,夯实工作责任,逐条逐项推进落实。

二、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

按照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始终的工作要求,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对照检查、边整改落实,在全面落实2019年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和城乡低保年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

(一)开展全面排查。农村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是全社会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群体,必须做到不漏一人,实现应保尽保,各镇(街道、场)要组织力量,开展全面清理排查。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农村低保全面排查,对农村低保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逐一入户走访,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要申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二是对家庭中有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逐一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申报纳入低保;对不符合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三是全面落实《岳阳市君山区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岳君民字[2018]42号)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参照单人户申报将其纳入低保。四是对2018年以来退出农村低保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进行全面复核,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脱保”对象重新申报纳入低保。五是进一步排查农村低保等现行社会救助政策,认真检查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内容,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规定,是否存在不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救助的程序,是否存在类似“七不保”“七不纳”“一刀切”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可能造成“漏保”风险的政策措施。防止和纠正“宁可漏保、不愿错保”等倾向,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要做到边梳理、边规范、边完善,及时调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内容,堵塞制度漏洞。六是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坚决纠正将贫困县“摘帽”时允许存在的贫困发生率2%或3%等同于农村低保覆盖面的错误认识和政策规定,及时纠正通过行政性手段强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退出低保范围的错误做法,定期开展低保对象复核比对,加强动态管理,确保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应保尽保。

(二)畅通举报渠道。各民政所要设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投诉举报电话,完善投诉举报电话接听处置规程,加强值班值守,确保电话畅通,原则上电话值守时间不得少于当地规定的工作日工作时间。进一步建立完善信访机制,通过群众信访、12345热线、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畅通和拓展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回应群众诉求。要扎实开展农村低保领域群众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大起底”,建立工作台帐,认真梳理分析,依规依纪依法及时分类处置,挂图作战,对帐销号,xx月底前处置率达到100%,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民政局设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三)加大查处力度。农村低保救助资金是困难群众的生存钱、救命钱,要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驻民政局纪检组将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向低保专项资金及其他扶贫救助资金“伸黑手”的违纪违法案件。集中纠正解决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与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案件联查通报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查处的违法违纪典型案列,集中公开通报,加大曝光力度,增强震慑作用。强化警示教育,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四)强化资金监管。要针对基层低保经办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农村低保资金拨付、卡折发放、资金发放等各环节运行情况,深入查找分析监管盲区、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的政策措施,堵塞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漏洞。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强化资金监管,建立健全救助资金运行监管制度机制,确保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运转安全。

(五)强化整改落实。要加大整改力度,利用主题教育契机,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集中力量解决有关难点问题。对在深化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深入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切实抓好落实。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整改落实到位不到位的标准,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立行立改和持续整改相结合,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相结合,不断增强整改落实的实效。要加强对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组织开展对前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重点查看各级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列入整改的问题是否按期解决,整改效果群众是否认可。对整治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整治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地方,民政局将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部门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民政所履行主体责任,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联动,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监管等工作。要坚持高位推动,民政所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政治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和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深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大推进力度。

(二)实施项目化推进,强化全过程管理。要进一步规范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强化项目化推进,按照确定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紧扣各项任务量化指标,加强过程管控,完善台帐式管理,逐条逐项推进落实。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收集汇总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按时报,重要情况和重点案例随时报。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汇报篇八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根据民政部《关于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省民政厅《安徽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关于“三查三规范”工作的部署要求,县民政局、县纪委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决定联合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以下简称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点。

(一)腐败问题。

1.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尤其是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2.以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为重点,严厉惩治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作风问题。

1.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腐败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2.认真整改乡镇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宁可漏保也不错保”,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责任层层下放,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时限过长,效率低下等问题。

3.认真整改低保申请中行政性确定名额、分配任务或者指标,“一刀切”简单化,“轮流保”“平均保”“息访保”“搬迁保”,村干部定低保(或以没有指标为名刁难群众),“举手投票定低保”等问题。

4.认真整改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5.认真整改低保工作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不紧密,主动作为不够,对社保兜底脱贫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8年5月—7月)。

一是制定方案(6月5号前完成)。各乡镇根据县方案和当地实际,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分阶段逐项列出任务安排,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召开会议,专题部署,确保工作落实。

二是全面自查(6月25号前完成)。各乡镇要全面收集所有农村低保在保对象家庭成员(具体包括保障对象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信息,并填报家庭成员信息表(附件1)。对故意瞒报、漏报、错报家庭成员信息的保障对象严格按照《安徽省城乡低保操作规程》予以退保。同步排查近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新申请低保家庭。会同扶贫等相关部门组织乡镇(街道)逐户排查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获得低保的,财政供养人员近亲属获得低保的,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多房有车人员、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等获得低保情况要逐户核查。

三是上报结果(6月30号前完成)。6月30号前,各乡镇将自查情况总结(加盖乡镇政府公章)报至县民政局,同时报送农村低保家庭成员信息表(附件1)、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统计表(附件2)。

四是开展抽查(7月10号前完成)。县民政部门会同部分乡镇通过机动式明查暗访、随机检查等,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以及行政性纳入低保等问题。按照每个乡镇不少于2个村,对抽查到的村按不低于在册保障户数30%的比例上门入户核查认定,并填写入户调查表(附件3),对村(居)委会干部及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100%入户调查,并填写近亲属备案登记表(附件4)。

(二)扎实全面整改。(2018年7月起持续推进)一是制定整改措施(7月20号前完成)。乡镇全面梳理自查及县民政部门抽查中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完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

二是做好问题整改(8月20号前完成)。各乡镇对照问题整改措施,高标准抓好整改。县纪委驻民政纪检监察组将通过约谈、督办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各乡镇政府抓好专项治理问题的整改落实。坚决不让专项治理走过场,坚决防止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各乡镇对排查出来的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及时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新申请低保对象要依据规范文书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及时予以审批纳入,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

三是推进信息公开(持续推进)。推广运用“互联网+监督”,县民政局将在县民生工程网全面推行网上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各乡镇、村(居)要同步在公开公示栏长期公示。务必确保数据可靠、信息真实,公示内容包括低保对象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保密的对象除外)、居住村(居)委会、低保类别等相关信息,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实施)。

一是完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各乡镇政府、县民政部门要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完善低保等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大监管力度,有效规范从业人员职务行为,减少“人情保”和“错保”,防止挤占、挪用和截留社会救助资金,及时发现、纠正和惩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实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是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年底前,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系统,构建社会救助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应用信息化和高科技手段,对社会救助工作实行动态实时监测,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抓好低保信息系统的应用,在对救助对象进行定期复核、动态管理后,及时更新系统数据,确保系统数据与业务工作同步进行。11月底前,全县实现低保审核、审批网上无纸化办理。

三是完善低保与扶贫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各乡镇要加强同扶贫部门信息比对工作,每半年比对一次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完成后,各乡镇要及时摸清本行政区域内需兜底保障的贫困人口规模,研究兜底保障措施。

四是完善基层能力保障机制。各乡镇要配足配强乡镇、村社会救助工作力量。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配备村级民政专干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结合村(居)两委换届,配齐配强村级民政专干,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增强“四个意识”,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紧盯重点对象(财政供养人员、乡村干部、低保经办人员),紧抓重点领域(经办服务领域、扶贫领域、贫困村),紧控关键过程(申请、审核、审批全过程),围绕“四个意识”强不强、责任落实到位不到位、工作作风实不实、低保对象准不准,进行全面排查梳理。要把握专项治理要求,不搞推倒重来,防止工作走偏走样。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和惩治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中各种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决不姑息纵容。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乡镇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认真排查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突出工作重点,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建全工作机制,确保农村低保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做到对象精准,程序完善,过程透明,管理规范,群众满意。要采取有力措施,对照规范管理要求,严格检查。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坚决堵塞涉黑涉恶人员和“村霸”非法把持农村低保申请、民主评议等村级事务的漏洞,确保农村低保公平公正。严肃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违规违纪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持续强化正风肃纪,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要积极总结、宣传推广专项治理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认真组织实施。县民政局成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建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结合全市民政领域当前深入开展的民政工作大走访大调研大督查活动和“三查三规范”专项行动,查政策落实、规范动态调整,查保障项目、规范资金发放,查审核评议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民政各类资金项目的管理监督。以对象精准、程序精细、工作务实、推进扎实、群众满意为要求,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各乡镇要及时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并及时报送。

(四)严肃问责曝光。加大问责力度,对“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腐败和违纪问题多发、工作作风不扎实的地区和单位,要严肃问责。从8月份起,市民政局将不定期对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领域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压力传导,提升基层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村(居)委会干部的“高压线意识”,促进责任落实。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汇报篇九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玉林市党委、玉林市人民政府,兴业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以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玉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至2020年玉林市开展“两抓五落实”行动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扶专治发〔2018〕1号)和中共玉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林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玉纪发〔2018〕5号)以及玉林市民政局《玉林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玉民发〔2018〕4号),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玉林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县民政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县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下简称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全县城乡低保精准救助活动年”工作要求,对全县所有在享低保对象开展“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集中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骗保”、“错保”、“漏保”,“死亡人员领低保”等问题,坚决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分析低保审核审批、动态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廉政风险点,规范审核审批操作、动态管理程序,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精准救助困难群众,全面提高我县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政策的公平公正实施,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点。

(一)违纪贪腐问题。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肃处理县、乡镇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工作作风问题。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腐败和问题多发、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认真整改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级民政部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效率低下等问题;切实杜绝“为了不出错,干脆不干活”、“不愿深入基层,入户核查走形式”等现象;认真整改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三)监管不力问题。进一步完善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和核对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加强低保审核审批的监管力度、仔细核对享受低保人数、户口本人数与家庭实际人数,解决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近亲属备案等关键环节缺失以及低保审核审批流程不完善不健全的问题;解决农村低保认定不够精准,时而出现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保人不保户”等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在享低保对象排查和清理工作。各镇要突出低保救助“保基本、兜底线”的功能,认真对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三个基本要件,对辖区内的低保对象进行一次重新排查。要采取逐户核查和信息比对相结合的方式,着重查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否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检查计算家庭收入是否全面、详尽,核实家庭财产是否超出基本生活需求等方面的内容,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100%纳入低保范围,一户不漏;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要100%清退,一户不进。既要防止“错保”,又要防止“漏保”,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同时,要彻查在发放低保金过程中的低保对象银行卡(折)资金到位情况,是否存在未及时足额发放,以及冒领、错领低保金的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二)认真清查县、镇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问题。各镇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最低生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制度》(桂民发〔2013〕81)号)的要求,对各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的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登记备案,杜绝各级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委会成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让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的现象。

(三)强化“五关两公示”环节,及时纠正低保审核审批偏差。要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操作规程(试行)》(桂民发〔2016〕79号)规定,进一步明确镇人民政府是低保受理和调查审核的责任主体,要严把群众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审核确认关,强化审核结果公示以及审批结果公示。对新申请对象,镇人民政府按程序对低保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100%入户调查核实,入户调查必须在户主在家的情况下进行,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1名为镇干部,并合影留证,调查情况要签字确认,县级民政部门在审批前要进行30%的入户抽查,严禁不经入户调查就直接纳入低保范围,各镇要及时纠正低保审核审批工作中受理申请简单随意,入户调查不严不实、审核审批公示不到位等不规范的做法,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行为。

(四)坚持“凡进必核”。各镇要充分发挥核对信息平台的作用,依据申请救助对象或在享对象的授权有序开展核对工作,凡是新申请社会救助的对象,原则上必须经过核对信息平台核对后方可审批,做到“凡进必核”。对已经纳入低保范围的、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要通过核对信息平台的监测系统功能,每个季度监测核查比对一次,发现有差异的对象要逐一入户核查,发现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停保或退出。由于发起核对和监测都需要在享救助对象的身份证、户口本、核对授权书等信息完整,因此,凡是救助对象基本信息不完整的,各镇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采集完善,确保申请救助对象和在享对象的信息完整。

(五)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应退尽退。要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共享数据,结合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核查,切实加强动态管理,对排查出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做到应退尽退。特别是巡视督查、审计等部门查出的对落实低保政策的审批把关不够严格,存在个别家庭经济状况超过低保条件的人员享受低保等错保现象,如财政供养人员、农村家庭成员中有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拥有小车及大存款等人员享受低保等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经入户核查后发现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予以退保。

(六)建立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广泛运用运“互联网+监督”方式,提高工作透明度,低保审批结果要在当地政府网站上长期公示,公示内容为户主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要保密的对象除外)家庭成员数、享受档次,享受金额、居住村(居)委员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七)切实改进低保经办服务的工作作风。各镇要认真梳理近年来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低保领域违法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举一反三,切实帮助基层民政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决遏制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为了不出错,干脆不干活”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民政系统中的工作作风建设。

(八)坚决筑牢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线。各镇要会同扶贫部门,指导各村逐户排查已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范围的建立卡扶贫对象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是否还存在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未纳入低保范围的情况,排查是否足额发放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金,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同时,要全面排查近一年来动态管理中退出低保的家庭,尤其是脱贫后又因病、残、老等返贫的对象,凡是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应保尽保,防止“漏保”情况发生。

(九)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一是各镇要面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受理群众关于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问题投诉举报。二是要及时高效处置问题线索。违法违纪问题的线索,各镇要向镇纪委及时反映、移交,由纪检机关及时查处。三是严厉惩治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完善落实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各镇要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有商品房、有车、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领低保等违规享受低保问题进行集中清查,对于清查出来的“人情保”、“错保”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停保或退保;四是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沟通,争取多方的支持和理解。对于确因缺乏核查手段、人力不可及等客观原因造成的“错保”等问题,要协调相关部门说明情况,保护基层低保经办人员的积极性。

四、工作步骤。

(一)研究制定方案(2018年6月)。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玉林市委、市政府以及自治区民政厅相关部署,针对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研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印发。

(二)开展动员部署(2018年6月)召开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各地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各镇根据本治理方案和会议精神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统一部署,明确任务要求,层层贯彻落实,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开展全面排查(2018年6月起持续推进)。

各镇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操作规程(试行)》(桂民发〔2016〕79号)和兴业县民政局印发的《2018年兴业县民政系统“城乡低保精准救助活动年”活动实施方案》(兴民发〔2018〕3号)等文件的要求,认真对在享低保对象名册进行逐一核查,乡镇人民政府要100%入户核查。县级民政部门将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核查,并依托核对信息平台查询低保家庭成员的收入和财产信息。二是要会同扶贫办等相关部门组织各镇逐户排查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三是要通过机动方式明查暗访、随机检查、第三方机构抽查等,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保人不保户”等现象。

(四)组织开展调研和督促检查(2018年6月起持续推进)一是开展随机督查。将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随机督查,抽取或重点选择信访人数较多、群众举报问题较多的地方开展督查,督促各镇针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二是重点督查。对问题突出、热点多的镇进行重点督查,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明晰主要风险点,研究工作措施。三是全面检查。第三季度将组成若干个专项治理核查工作组,对各镇开展以整治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和“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现象为重点的专项核查,确保低保救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四是各镇自查。要组成工作组对各村进行每年至少1次的低保专项整治,并对本镇初步排查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总结包括各镇在享低保人数、近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数、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数、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的数量等信息),于当年10月底前报兴业县民政局低保办。

(五)扎实开展整改(2018年6月起持续推进)。

各镇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出台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负责收集、汇总辖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要对全面排查阶段排查出来的结果进行全面复核,按程序深入细致地开展农村低保对象核查清理工作,确保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的落实。对继续享受低保的家庭要完善其家庭成员的基本要件,家庭人数,成员去向,工资收入,财产状况变化,以便定期核查,对不再符合条件和政策要求的低保家庭,要坚决清退,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六)建立长效机制(2018年—2020年)。

各镇要根据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的问题,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及时研究制定完善农村低保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农村低保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对于政策设计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要及时调整完善;政策落实不到位和存在作风问题的,要抓紧整改落实;基层经办服务能力保障不足的,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力求得到较好解决。各镇要认真总结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基本情况、排查结果、督查情况、整改做法、存在问题、取得成效等,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县民政局低保办(邮箱:db3778815.com)。

五、工作措施。

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将在今后三年中持续进行。各镇要统筹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结合当地工作实际,抓紧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确保责任到人,坚决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检查;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切实督促落实,对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坚决处理不手软;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等违规违纪问题,要敢于面对整改,扎扎实实地完成专项治理任务。

(三)强化部门配合。要切实发挥由政府负责人牵头,民政、财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住房城乡建设、扶贫、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对核对信息平台核查不到的有关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要采取向相关部门委托手工核对和发函核查的方式,及时了解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变动情况,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推进农村低保工作规范运行。

(四)强化社会监督。各镇要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对查实的违纪违法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开,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提升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村(居)委会干部的政策意识,促进责任落实。从2018年6月份起,各镇要按月收集、整理当地查处的典型案例并及时向县民政局报告。县民政局将及时收集、汇总各镇上报的事例,适时进行通报。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注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政府网站以及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信访、舆情;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汇报篇十

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整治情况汇报根据3月8口市委理论中心组专题(扩大)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推动落实“一个定位、三个着力”总体要求和“十个新突破”工作重点,市直机关工委结合“优化发展环境**争先锋机关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在市直机关组织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影响发展环境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截至8月底,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53个责任单位需整改的225个具体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209个,继续或需长期整改的问题16个。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优化发展环境**争先锋机关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根据市委要求,在广泛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专项整治方案,报请市委领导同志批准后,从3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

(一)查摆问题分解任务。4月初,通过第三方调查、深入与重大项0建设相关的市直部门实地督导调研、跟踪暗访项日手续办理等方式,集中排查出当前市直机关“中梗阻,,和不担当、不作为、不会为、慢作为等方面问题,其中第三方调查征集问题及意见建议1846个、实地督导调研发现问题52个、跟踪暗访发现问题24个,整合12345市长热线、政风行风热线、信访投诉中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13个,经过梳理、整合,列出了10个方面的具体问题225个、涉及53个市直部门单位。5月5口,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以整改建议书形式一对一把问题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求各部门单位迅速查找原因,研究具体措施和办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表率,,主题实践活动推进会,总结交流主题实践活动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聚焦聚力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分析差距,明确要求,强化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梳理。整改责任单位对照影响发展环境作风突出问题整改通知书,认真梳理总结本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整治难点、查缺补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阶段性整改报告。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从总体情况看,有整改任务的53个责任单位不等不靠,在认真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基础上,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班子成员分头负责,责任科室主办推进,行业系统上下联动,立查立改,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经过近4个月的整改,服务意识不强、“老爷吟乍风、工作效能低、审批要件复杂、手续繁琐等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一)高度重视,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一是绝大多数部门接到整改通知后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集中力量,认真组织整改。市法院、市审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担任整改领导小组责任人,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促、狠抓落实。二是各部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找准问题症结,制定整改计划,建立问题整改台帐,确定整改时间表。

市检察院、市金融办对照清单中群众反馈的问题,逐条剖析根源,逐项对症施策,逐个明确整改责任,以严的精神、实的举措全力抓好整改。

三是多数部门逐项分解整改任务,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区县、科室,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市房管局召开区县房管局、责任科室、责任单位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单位)、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责任科室单位具体整改,全员参与抓整改的责任机制。

(二)细化措施,狠抓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对查找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分类施策,认真整改。

日竣工验收制约因素多、耗时长问题,对工程实体质量进度节点过程进行控制,节点验收时,不需停止施工,只需报相应节点施工技术资料。市地税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领机关科室负责人到市、区办税服务厅蹲点调研,在全系统推出“二手房一体化办税平台”,把二手房交易办税时长从30分钟缩减到8分钟。

市工商局积极探索实施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办照”,企业设立登记和名称预先核准项目已经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巾请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结。

二是针对不敢为、不想为、不会为问题,加强对**干部的宗旨意识和大局意识教育,落实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措施。市发改委选派市发改委科级干部到区县发改部门挂职指导业务开展,选派科级及以上干部到国家、省发改委挂职学习,提升全市发改系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市林业局主动邀请国家林业局驻合肥专员办,山东省林业厅有关领导、专家到企业到现场调研指导,市林业局班子成员分别到有关区县了解重点工程建设涉及林地情况,现场解决涉林手续办理难题。

三是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环保、医疗、出行、食品安全等民生方面的问题,从群众切身利益出发,立说立行,即知即改,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市环保局积极实施绿动力提升工程,有针对性的实施一系列工程和技术措施,大幅削减燃煤消耗,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市水利与渔业局规划增加实施应急深度处理设施,对大武地下水进行部分脱盐处理,从源头上解决城区自来水硬度高、水垢多的问题,满足群众需求。市公安局针对提出的上班族办理户籍、护照等不便的情况,出入境管理分局实行周六轮流加班制度,提供错时服务。

四是对政务公开不充分问题,进一步完善机制,明确公开内容、时限,认真加以规范。市人社局对局门户网站和子网站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完善网站管理、信息发布制度,加强信息更新管理,提高各版块信息更新速度,同时对废止失效文件和信息进行撤销清理。市公用局在窗口单位、服务岗位,实行服务“十公开”(公开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工作流程、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廉政规定、监督办法、责任追究),打造工作高效、运行规范、办事透明的窗口。

五是积极开展“百个科室社会评议”活动,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参与创评。

的95个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科室,聚焦“中梗阻”,深入查摆本科室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被评议科室岗位要求、服务标准和提升措施,以评议促整改,以评议促发展。市消防支队实行“容缺受理”、“后置补齐”,对于确实正在办理、又暂时无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市重大项日,予以先行受理、审批,准予补交。市国土局行政许可一科变网上“串联”审批模式为“并联”审批,并将审批事项全部设定为a级,实现服务对象零跑腿目标。同时,将所承办的8项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再平均压缩15.1%,进一步提高了办件效率。市规划局行政许可一科实行“绿色通道”、“立即就办”制度,全市重大项日审查由“两会审批”改为“一会审定”,规划一处、二处由经办处室负责人确认签字后,规划窗口立即启动办证程序,当日完成发证工作。市建管处精简手续办理程序,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中的区县初审、业绩核查和对企业现场勘察,资质审批实行“先审后签”。

(三)建章立制,确保实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市食药监局建立对小作坊的日常监管机制,开展白酒、蜂蜜、豆制品、肉制品、糖果和巧克力五项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对小作坊的口常监管机制,小作坊管理持续规范提升。市财政局进一步梳理现有各项财政预算收支管理、企业管理、投融资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廉政建设、党建制度建设等管理制度,对过时的制度予以清理,对不完善的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依法理财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存在的冋题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个别部门重视程度不够。个别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党组(党委)对作风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专项整治工作投入精力不够,领导、指导不够;有的虽提出整改措施,但不具体,大而化之,针对性不强,存在应付现象,整改效果不好。

2、少数部门整改质量不高。有的行政审批部门对企业、群众提出的问题存在抵触情绪,从客观找原因多、从自身找原因少,没有站在群众的角度看问题,没有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拿出有效管用的措施办法,真正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有的民生社会事业部门只停留在制定加强培训、加大宣传等浅层次的措施上,没有进行深入调研分析了解民情民意,不能根据群众需求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办法。

3、部分单位整改不够深入。有的行政执法部门只将整改问题反馈到提问题代表所在区县进行整改,忽略了由点折射岀的面上存在的问题,没有解剖麻雀、举一反三抓好全市层面上的整改;有的发展环境责任部门满足于会开了、活动部署了,但对重点工作、关键问题缺乏具体落实和解决办法,整改深度、广度不够。

4、个别部门工作拖拉、敷衍应付。个别民生事业部门工作主动性不够,不能按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自觉开展工作;部分垂直部门,尤其是有的金融、涉外业务管理部门行动滞后,具体工作不能按进度完成。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对整改情况要认真组织“回头看=查看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整改成效是否理想、作风问题是否反弹,对整改效果好的经验做法要坚持并用制度巩固下来,对整改效果不理想的措施要进一步研究调整,对整改不到位和需长期整改的事项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新发现的作风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治措施,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巩固和拓展作风专项整治成效。

对未整改到位问题及责任单位,市活动办将进行一对一反馈,并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督导各部门落实到位。

篇二:

为切实提升干部作风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大荔县着力强化领导、统筹规划、强化督促、广泛宣传等举措,扎实推进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一是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及时召开了全县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推进会,对排查整改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成立了大荔县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领导小组,明确了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13个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构建了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排查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统筹规划,确保实效。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县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的工作方案》,分三阶段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排查整治活动,以推动全县干部作风转变,增强责任担当意识为目的,深入排查、整改全县各级干部中存在的违反政治纪律、四个意识不强、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慵懒散慢虚以及四风隐形变异等重点问题。要求全县各单位认真研究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全面自查自纠,扎实整改,并按时上报自查整改材料,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建立了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办公室等单位参与的联合督查机制,成立了九个专项工作督查小组,采用重点督查与跟踪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随机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多轮多次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处理,责令限期整改。

坚持挺纪在前,对发现的各类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出一起,坚持从严从快处理,并对典型问题案例实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大荔县党建、县人民政府站、同州清风、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全面宣传,把排查整改的目的、要求、措施、典型案例和成效向全社会公布,大力营造严厉整治干部作风的舆论氛围,倒逼干部队伍作风取得实质好转。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队伍作风以及此次排查整改工作的监督。

篇三:

化领导、统筹规划、强化督促、广泛宣传等举措,扎实推进。

一是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及时召开了全县干部作风问。

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委组。

织部、县委宣传部等13个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构建了统。

筹协调、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任。

务落到实处,推动排查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统筹规划,确保实效。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关。

于在全县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县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的工作方案》,分三阶段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排查整治活动,以推动全县干部作风转变,增强责任担当意识为目的,深入排查、整改全县各级干部中存在的违反政治纪律、“四个意识”不强、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慵懒散慢虚以及“四风”隐形变异等重点问题。要求全县各单位认真研究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全面自查自纠,扎实整改,并按时上报自查整改材料,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建立了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办公室等单位参与的联合督查机制,成立了九个专项工作督查小组,采用重点督查与跟踪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随机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多轮多次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处理,责令限期整改。坚持挺纪在前,对发现的各类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出一起,坚持从严从快处理,并对典型问题案例实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队伍作风以及此次排查整改工作的监督。

篇四:

董家小学刘阳春在这次机关干部作风整顿活动中,本人结合学习,对照先进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力求把问题找实、找深、找透。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了在理论学习、思想作风及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现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掌握不够全面。二是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工作效率低,只满足于过得去,不求过的硬。三是工作自觉性不高,认真扎实程度不够,考虑问题不全面。

3、落实制度不严,自我要求松散。主要表现在:对局里的规章制度学习不够,掌握不透彻。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1、理论学习不紧。从思想上对学习不够重视,导致了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缺乏深刻的理解,思想和行动跟不上时代步伐,不能做到与时俱进。

2、业务学习不够。导致了对相关的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学得不扎实,工作不能得心应手,总在低工作效率中循环。

3、自我创新意识不强,导致了工作思路不清,方法陈旧,力度不大以及畏难发愁,安于现状。

4、自身要求不严。导致了不能时刻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不能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规范自己,使工作作风和服务大局的意识达不到优质高效的要求。

三、今后整改措施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今后在工作中更要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的的学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

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纪律意识,增强创新意识、克服“思想僵化,

不思进取”的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单位的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加强工作的责任心,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要针对工作的性质、要求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工作中多动脑筋,讲究方法,注重实际效果;不断加强对自己工作能力、修养方面的培养;克服已前工作中的毛病把工作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自我思想改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首先是热爱本职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积极进取,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每一项工作。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其次是做到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篇五:

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5月31日)期间,我局同志自觉对照宜办字〔2017〕5号文件、十要十戒要求和本局《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逐一查摆,全面检查近年来优化环境、服务发展的各项工作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当前既无干部工作作风中的庸、懒、散、僵、又无领导作风中的假、浮、蛮、,更无为政不廉的私、奢、贪现象。此次活动促进了我局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想多问,多向周围的同志学习。

2、切实整改。结合实际和自身职能,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深刻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并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明确承诺。并将整改措施、整改方案、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单位网站、当地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加强共产主义道德修养,站在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要求自己,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工作对象、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建立问题整改台帐,实行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到位。至今没有发现需要整改的现象和问题。我局干部职工都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扎实工作,在工作中多动脑子想办法,坚持原则。发扬勇于开拓创新、敢于胜利的优良传统作风,多和同事交朋友,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

留得住的显著成效,充分体现人民群众是否满意的检验标准,自今年3月份以来,我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市委督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一)学习情况:为提高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通过强化教育,扩大宣传,积极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通过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利用电子显示屏、在局网站开辟专栏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郴州市进一步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明确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和重点。

(二)研究情况:局党组和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文件精神,今年3月到7月份,共召开相关会议9次,结合我局实际进行研究。按照活动的要求,以实际行动转化学习成果,真实践行焦裕禄精神,按照稳、准、狠、韧要求,紧紧围绕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坚持求真务实,点面结合,重点突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打好专项整治最后一公里攻坚战。局党组对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局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多次研究,通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和各项整治任务的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及责任科室,把具体任务落实到人。

(三)安排情况: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有关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在每一份文件上都作了具体批示,对有关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3-7月,市委、市纪委印发有关文件12份,件件有批示,件件有安排。明确要求通过集中整治,真查实改,促使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通过立破并举、标本兼治,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实行专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改进干部队伍作风,不断优化政务和经济环境,树立我局和干部良好形象。

(一)主要做法。

为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形成协同推进的合力,我局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活动要求,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各项专项整治的工作格局。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监管制度和措施,推动了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开展自查自纠,促进党风政风转变,务求工作实效。三是建立检查督查机制,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四是畅通信访举报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7667018,[emailprotected])。对于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局党组。五是进一步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和监管的长效机制。

1、根据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目标与要求,制定和完善。

了《市农业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和节假日集中封存,建立健全公车使用登记公示等相关制度,完全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

2、根据三公经费控制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对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二级单位开展了公务接待费及国内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职务消费支出情况的重点督查和检查。一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和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做到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二是局纪检组监察室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督促相关科室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实行公务接待公函制度和接待清单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陪同人数,着力纠正超标准接待和擅自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用公款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三是强化源头治理。我局公款接待凭公函先由负责接待科室经办人填写公务接待申请审批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由分管领导签字,局办公室审核相关内容。到财务报账时要求公函和接待审批单手续完善,出差时还需填写出差审批单,包括有经手人、证明人等签字,票据大小写金额一致,科室分管领导签字,再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主要负责人(监管人)签字。对于原来部分科室存在的公务接待公私不分,陪同人数过多等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四是做到合理开支,杜绝公款接待中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问题,职务消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公务消费一律采用公务卡结算。

3、为防止作风问题防弹,局作风办坚持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明察。

暗访,每月至少开展四次督查检查,并将明察暗访、督查检查以及问责处理情况及时报市作风办。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四型机关创建活动,着力整治了自由散漫、衣冠不整、迟到早退、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者外出请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问题。重点整治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以及其他庸懒散等突出问题。严格要求干部职工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和机关管理制度并把该项工作作为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

4、为严厉整治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问题,我局严格落实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制度,坚决整治在公务活动中以各种名目收送纪念品、土特产品等不正之风。一是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填写了礼金礼品上交登记表报市纪委党风室。杜绝利用权力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务的行为。二是重点整治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的问题。重点开展了整治2017年春节公款送礼的行为,向各县市区农业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二级单位转发了省市纪委《关于严明春节期间党风廉政纪律的通知》,积极倡导文明、简朴的节庆风气,春节期间至今,没有发现一起违反规定用公款送礼的情况。2013年底以来,结合三公经费控制专项整治工作,对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二级单位开展了公务接待费、国内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情况的重点督查和检查。

(二)工作情况。

活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市委和市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市委督导组指导下,今年4-5月份,相继深入开展了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境外招商奢侈浪费和高消费、公款送礼、庸懒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等五项专项整治行动。6-7月份,开展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会所中的歪风、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群众办事难、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整治行动。6月份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了整治惠民政策不落实和缩水走样问题、整治拖欠群众钱款侵占群众财物问题,7月份积极参与整治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问题、清理整顿村级财务三资问题。

涉企检查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强明察暗访、专项效能监察等形式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涉企检查备案制、企业宁静日制、同城一家检查等制度。三是积极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阳光行政。在门户网站上公开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的目录、法定依据、办事流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和工作情况。完善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四是加强投诉监督。健全机关效能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投诉件督办、投诉人回访、投诉办理通报等制度,加强网络投诉受理。坚决纠正机关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

2、对公车私用和超标配备公车等问题,切实做到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公务用车落实专人管理,严守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切实有效地推进了我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纪检组、监察室通过在全局开展自查自纠、督导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切实解决了在公车管理中公车私用、违规借车等不规范问题;完全杜绝了在境内外招商活动中举办奢侈宴请、组织游山玩水等违规违纪行为;有效遏制了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行为;大力整治了党政机关干部自由散漫、工作效能低下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了挥霍浪费公款、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社会影响坏、群众意见大的不正之风。

3、为整治会所中的歪风,7月初,局纪检组监察室牵头对全局所有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情况摸底,对直属单位进行一次情况排查。

一是根据前期调查摸底情况,对局机关以及直属单位管辖范围内公共资源出租和利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没有发现我局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情况,在我局公共资源出租和利用范围内无违规开设的私人会所及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二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公开承诺,并纳入对照检查的内容,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明示,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承诺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坚决纠正。7月10日按照规定将《开展公开承诺情况统计表》报送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三是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7月上旬,我局纪检组监察室会同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督查。主要针对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大吃大喝等问题,对私人会所及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开展明查暗访,重点查处我局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到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等行为。通过加强督导检查,坚决刹住会所中的歪风,切实杜绝奢靡之风,遏制腐败行为。

组织了多次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5、7月中旬,开展了群众办事难专项整治活动。由局纪检组监察室牵头结合作风大整顿活动加强对全局所有直接面向群众的岗位以及工作人员进行了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情况的明察暗访,7月28日已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送了市纪委。在整治行动中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找各种理由应付、推脱、拖延群众要办之事;纠正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涣散,办事群众找人不到的现象;纠正行政审批擅自改变办事程序,提高办事门槛,不耐心解释有关政策,增加群众办事难度的现象;坚决整治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问题;严肃查处收回扣、拿红包的违纪行为。

6、为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7月下旬,纪检组监察室组织了对服务对象的大走访,收集服务对象和群众对我局有关科室和工作人员收费行为的情况反馈及问题线索,7月底将向市纪委报告自查自纠有关情况。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全局所有收费科室和收费项目以及工作人员进行了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擅自提高收费或罚款标准,增加收费或罚款项目行为;重点整治超越管理权限的收费或罚款、不按规定申领《收费许可证》收费、利用行政职权强行收费行为、强制企业赞助和捐献钱物;严肃查处不使用规定的票据收费或罚款、变相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

查工作由我局牵头,负责联络畜牧水产局、农机局和相关县(市区)。我局有关工作由监察室负责,联合办公室、计财、粮油等相关科室配合省厅做好此次监督检查。确定苏仙区、桂阳县为此次我市检查的重点县。6月16日,省厅督查组一行2人在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绍萍和粮油科副科长邓琳及市、县两级畜牧水产局和农机局负责人的陪同下,分别抽查了苏仙区栖凤渡镇、良田镇。6月17日抽查了桂阳县仁义镇、敖泉镇。

8、7月份以来,配合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农办先后开展了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问题、整治拖欠群众钱款侵占群众财物问题、清理整顿村级财务和三资问题活动。通过填报表格,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配合开展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和形式,对在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往来货款、食宿餐饮等方面拖欠群众钱款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纠正对群众打白条、不兑现、欠款不还的问题;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打麻将、打扑克等方式进行赌博,或以赌博为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有效整治和遏制国家公职人员赌博风按照要求核实村级财务三资家底,规范完善村财乡管工作。

三、落实相关规定,务求工作实效。

以来,全局干部职工作风明显好转,干事创业热情进一步提高。

篇七:

——武宁县公安消防中队副中队长黄伟自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以来,本人按照大队作风整顿活动计划的安排,积极参与到这次活动中,并在认真学习的同时,围绕作风整顿的具体内容,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认真查摆了在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先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理论知识学习不够,学习不深。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系统化学习不够,缺乏对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的把握。在学习内容上,对有关干部工作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比较薄弱,忽视了对这些法规知识的学习。在学习的方式上,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不够,不能真正做到在工作中学习。

2.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虽然工作中的成绩平庸,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够深刻,思想波动时有存在,工作作风不深入、不扎实。

3.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在思维方式上,有时习惯于凭经验考虑问题,想事情在工作立足实际,大胆探索的方式方法比较少。

性,降低了工作标准。

三、整改措施和今后的努力方向1.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

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把握他们的精神实质,深刻理解共产主义理论与生俱来的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将并学习和工作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活学活用马列主义理论的能力,提高自身的政治和思想文化素质。

2.牢记党的宗旨,严格要求自己。时刻遵守党的章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团结同志,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做到思想上、言行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增强党性观念,坚定不移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理想信念是一个人的灵魂所在,也是每个党员的精神支柱和立身之本,“志正则众邪不生”。实践证明,每个党员为之奋斗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是由其坚定不移的理想信念决定的。因而,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将更加认真自觉地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牢牢把握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核心,在工作和生活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是保持思想上的与时俱进。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将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紧贴中心任务和本职工作。

4.经常自查自检,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按照“学有所思、思有所悟、悟有所行、行有所果”的思想和忠诚党的事业,维护党的纪律的原则,坚持在刻苦学习中夯实自己履行职责的理论水平的根基,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水平,在稳定工作实践中研究新情况、谋划新思路、解决新问题、成为一名合格的中队基层干部。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汇报篇十一

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国务院的总体布置,全面落实国家工商总局72号文、和省局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针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现状,结合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提出的“五个一”要求,深化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日常规范监管、提升执法效能,全面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努力实现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案查处无照经营4户,罚款2000元,有效整治和规范了我县食品市场经济秩序,使辖区市场销售过期、变质、“三无”等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进一步改观,为全县人民群众建立起了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

三、强化食品和乳品抽样检验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食品抽样检查计划,每月认真开展食品的定期抽检和快速检测,对涉及民生的重要食品、量大、面广的食品以及高风险的食品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应急抽检和专项抽检,深入贯彻工商食字{2011}3号和【2011】172号文深入开展了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为监管重点,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重点检查食品乳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特别是保证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每周定期抽检。严格规范抽检程序,留存抽样检验记录,每月按要求及时向市局上报抽检情况及后处理结果。1至11月,我局在县级财政拨付8万元抽检经费的情况下,按计划购买食品快速检测试剂发放给各基层分局进行食品的快速检测。快速检测食品286个,婴幼儿配方奶粉也已经抽样检验30个批次,成人奶粉3个其他食品20个。

四、依法规范食品经营,严格实施流通许可。我局按照(工商食字){2011}67号文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食品流通许可的实地核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严格流通许可证的核发。近期,按照省局《关于切实做好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验照工作,我局正在对辖区乳制品经营户的主体资格和许可范围进行重新审查核定,并以此为契机,对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进行“回头看”,进一步严格法定条件、程序和有关规定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对不符合法定要求和发证条件的,依法予以注销和撤销;对条件较差的食品经营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对不符合新规定要求的乳制品经营户,限期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截至目前年我局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份,变更份,注销户,其中核发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许可证户,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户,变更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许可证户,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户,经营范围取消乳制品经营的户。食品经营户户。

五、加强监督食品经营者自律工作。首先是严格监督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把好进货质量关,要求食品经营者对供货者索要其合法证照,索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并留存保管,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食品。并将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作为日常巡查工作的重点,对食品经营者不按规定落实查验记录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相关食品的经营。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问题食品造成事故的,一律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给予严厉处罚,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上半年查处的食品案件中有3起为未按规定查验证照和相关文件材料的,罚没达6000元。

三、整治行动中取得的经验:

一是要建立完善的领导体制。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我局到所建立起了完善的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协调联动,确保了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二是要广泛发动群众,食品安全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广泛发动,可以提高群众警醒意识、安全意识,又可以依靠群众,提供食品安全线索,为工作开展提供充足信息资源;三是要加强与其他部门联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整治工程,要依靠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这次活动中,由我局和,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形成一股合力,推动专项整治活动扎实开展。

通过十多天的调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有。

一是农村食品经营大多为个体工商户,缺乏必要的设施,经营管理落后。农村食品安全常识不普及,很多老年人在家中经营食品店,文化水平较低,没有识假辩假能力,使一些批发商有机可乘。

二是农村信息化建设相当落后。农村食品安全的信息网络还很不完善,多数地区信息滞后,制约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效率。三是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不到位。面对当前农村食品市场量大面广的实际,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还不够密切,社会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发挥作用不明显,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参与意识淡薄,社会氛围还不浓厚。

四、下一步食品安全工作思路。

我局将继续在市局和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执法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努力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非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使流通环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是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要实现新突破。强化食品安全的源头治理。继续大力实施名牌产品、名优企业带动战略,推动食品质量的提高。强化日常监管,规范行政审批,严格市场准入。

三是将继续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和城乡集贸市场,机关学校食堂,医院周边、学校周边和旅游景点周边等公共场所的食品摊点等重点部位,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商品的不法行为。

四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特别是对农村、校园、偏远山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宣传。重点是对其普及《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加强不不合格食品的辨别能力,知道用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汇报篇十二

5月27日,省法院以视频形式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要求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聚焦六类打击重点,抓痛点、攻难点、消堵点,迅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守护好群众的“养老钱”。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扎实推进。省法院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各中院根据实际成立了相应的专项行动办公室或者工作专班。省法院制定了《河北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全省法院贯彻落实,同时建立办案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常态化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充分发挥刑罚的惩治震慑作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迅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强化案件识别,聚焦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的六类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结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注意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犯罪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严格依法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司法公正。全力追赃挽损,加强与公安、检察、行政主管机关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加强审判执行无缝对接,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持续深化反诈宣教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组织庭审旁听、集中宣判、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切实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汇报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乡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梳理我乡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整改农村低保工作中责任不落实、作风不扎实、经办服务不规范的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工作不实问题,认真整改工作运行中制度和机制不落实问题,有效防止和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扶贫开发中的托底作用,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二、主要任务。

(一)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尤其是村委会干部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问题。严厉惩治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套取挪用、吃拿卡要、违规发放、优亲厚友、乱收费以及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家人、亲属和他人办理低保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认真整改农村低保工作中责任不落实、作风不扎实经办服务不规范问题。认真整改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直接将某类群体或个人纳入低保保障范围问题;认真整改农村低保对象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不完善,未通过省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开展核对工作问题;认真整改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效率低下问题;坚决纠正以“低保有名额限制”为由拒绝受理低保申请或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纳入救助范围问题;认真整改经办服务人员不按规定解答社会救助政策,造成困难群众认为“没房子、年龄大、有大病、有残疾”才能办低保的错误认识问题;认真整改不公开或选择性公开社会救助政策、审核审批程序、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信息等内容,暗箱操作,欺上瞒下;认真整改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建立投诉核查举报制度,不按规定公开信访监督咨询、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三)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工作不着实问题。坚决纠正脱离实际确定农村低保标准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出现不达标或标准过高问题;坚决纠正“补差式”救助政策不落实,未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据实确定补助额度,仍然采取“分档救助”问题;坚决纠正对超政策范围内实行“按人保障”、造成符合“按户保障”的家庭未依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问题;坚决纠正对“支出核减”政策不落实,造成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刚性支出过大导致家庭实际生活困难的家庭应保未保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不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比对工作不扎实,分类标准不明确,台账管理不精细,未按照“无力脱贫、支出核减、重点保障、脱贫渐退”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相应保障范围问题;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不共享问题。

(四)认真整改工作运行中制度和机制不落实问题。聚焦制度和机制不落实问题,着力梳理、查找三个方面存在的风险点、薄弱点。一要全面梳理和查找低保审核审批过程中,在村级协助、乡镇审核、公开公示、民主评议以及收入核查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点、风险点;二要全面梳理和查找低保资金管理、使用和发放过程中,在资金拨付、统计台账、证折发放、补助金代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和监管盲区;三要全面梳理和查找社会救助工作运行管理中,在村级协助、部门协作、上下协同、政府与社会合作等方面,存在的职权不明、责任不清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一)制定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0xx年6月)。乡民政根据区民政相关部署,针对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印发各村。各村根据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结合各自实际,细化问题,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二)召开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协调会议(20xx年6月)乡民政组织各村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做出部署安排,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推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扎实推进。

(三)全面排查农村低保对象。(20xx年6月起持续进行)。全面排查全乡所有农村低保对象,同步排查近一年来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对已经享受农村低保的家庭对象进行重新核查认定。要会同扶贫等相关部门逐户排查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确保“四个一批”落实到位。通过机动式明查暗访、随机检查、抽查等,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以及行政性纳入低保等问题。对操作程序规范、评定对象准确的继续纳入保障范围,反之要立即予以清退。

(四)持续开展整改工作(20xx年6月起持续进行)。乡本级在对象排查和问题查摆基础上,加大四个力度,强化执纪问责。一是加大查处力度。对农村低保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列出重点案件,及时会同乡纪检部门,重点督查督办。乡本级民政办面向社会公布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问题线索统计台账,受理群众关于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问题投诉举报。对于反映民政部门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委会干部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移交,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查处。二是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边查边改即行即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不能即时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表、责任人,积极推进整改。要有针对性,注重整改质量,政策设计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要及时调整完善;政策落实不到位和存在作风问题的要抓紧整改落实。基层经办服务能力保障不足的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力求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加大案件曝光力度。乡民政要及时通报曝光本地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领域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压力传导,提升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村委会干部的“高压线意识”促进责任落实。四是加大问责力度。对“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腐败和违纪问题多发、工作作风不扎实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问责。

(五)着力完善规章制度和健全长效机制(20xx年6月起持续进行)。一是强化建章立制,注重工作根本。根据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完善农村低保的政策措施,制定低保申请受理、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近亲属备案等关键环节的规范性行政文书,依据规范性行政文书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二是加强机制建设,注重整改长效。在思想教育培训、信息公开示、问题发现收集、质量监督检查、案件通报曝光、信访投诉举报、工作协调配合等方面,加快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机制,确保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效果长远。全面运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重点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大型农机具、政策性财政补贴、扶贫建档立卡增收等信息的核对。要强化公开公示、注重关键环节。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对象公开公示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或者不公示等行为,要利用乡本级、村委会永久公示栏,对低保对象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保密的对象除外)、居住村委会、享受低保金数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联动,形成合力。乡民政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各村尽快制定工作方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安排,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确保工作落实。加强上下统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整改、力求实效。对于本次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乡民政办将认真梳理,立行立改。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力求得到较好解决,确保“阳光低保”全面推行,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三)汇总情况,定期报送。各村要定期向乡民政报告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等。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要注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让主旋律更响亮、让正能量更强劲,各村在活动开始前、进行中、结束后,都要积极开展宣传;要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信访、舆情;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引发意外事件。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汇报篇十四

*县直部门符合换证条件共*人,为依法执法提供了基础保障。二是组织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实现应考尽考,全县在编干部报名*人,其中乡镇*人,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人。

开展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汇总和调整工作,印发《中共**县委**工作的通知》,转发《**通知》,指导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重新梳理工作,截止目前全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梳理已完成单位3个,分别为:水土办、审计局、市监局(执行省局文件);目前执行省市制定文件的19个,分别为:生态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卫健局、新广局、交通局、文旅局、地震办、民政局、民宗局、公安局、科技局、司法局、退役军人局、住建局、统计局、人社局、水利局、残联;正在梳理的单位3个,分别为城管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

(三)在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处罚法》方面。

组织全县各执法部门参加全市统一的《行政处罚法》培训。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对全系统的执法人员就行政处罚案件适用程序及办案期限、期间计算变化等相关问题作出工作提醒。同时,及时研究制定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以适应法律规章的变化。县交通局对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培训,并及时更换新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四)在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方面。

一是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化建设,出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意见》,组建协调工作组织,成立由县长为组长,相关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题。建立联络员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三项制度”联络员,负责加强与县司法局沟通,定期报送本单位工作进度与困难。出台我县“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组织督察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并列入年终绩效考核,要求各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转发《**省司法厅关于**的通知》,指导各部门制定清单、指南、流程图。县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制度实施方案》,细化了“三项制度”责任落实,转发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试行)等三项制度》,明确了“三项制度”的各项内容、具体要求等事项。严格执行《**省行政执法条例》《**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要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行政决定进行备案审核,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告,同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做出重大行政决定前,要报送本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目前,县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城市管理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商务局、住建局已通过县政府网站公示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阳光执法。转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通知》,指导重点执法部门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执法投诉监督电话、地址和网址,接受社会监督。一线执法人员均持有效执法证件亮证执法,执法中不阻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执法文书填写规范,涉案相关资料齐全,行政处罚案件由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重大执法决定由单位相关股级干部参与讨论形成记录,行政处罚实行罚缴分离制度。

(五)推进包容审慎执法方面。

联合县监委开展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点工作,在农业、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六支综合执法队伍开展试点,增强行政相对人对自身行为的预见性和自我约束能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县市场监管局转发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对41个违法行为在满足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所列举的条件基础上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企业提供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县应急局参照市应急局**年*月份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工作措施,推进包容审慎执法,确定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六)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面。

一是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印发《**县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开展上半年案卷评查,并形成《关于**县2021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二是配合县纪委对县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5个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

从抽查的情况看,大部分行政处罚案件的执法人员能严格在法定权限内执法,案件能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量罚适当,较好地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进落实包容审慎执法。行政许可案卷能按照行政许可程序规定规范收取申请材料,认真审查行政许可审批申请提交的材料,按时准确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能在法定时限内颁发许可证并归档,未发现擅自实施行政许可或存在兜底性条款。

我县自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以来,进一步推动了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汇报篇十五

按照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开学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积极组织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学生入学、辍学、休学、复学情况。

高一入学702人,其中转学到高一年级1?人,复学1人。高二转入3人,转出2人,退学1人,休学1人。高三转出1人。

2、新莞人子女入学情况。

我校共有新莞人子女97人。其中高一年级42人,高二年级28人,高三年级27人,均在校。

3、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

已按上级要求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开学前,直接负责安全工作的邓志良副校长,组织德育、总务等部门和物业公司,对校园安全(包括消防安全、宿舍安全、教学楼安全和食堂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了校园监控系统,教学楼和饭堂实现了视频监控全覆盖。各年级按照校医室要求对因病请假学生进行统计上报,同时做好开学初学生生活方面的指导,督促学生加强锻炼,增强体质,预防疾病。

我校根据教育局的要求,在新生注册之前联系校服厂家,做好校服的质量检测,并把校服的检测报告登记入册,合格之后才在指定的日期发放给学生。

食堂财务实行专人管理、规范管理,由学校财务室统筹管理,分设会计和出纳,所有进、出账目登记造册,原材料都实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流程,确保食品安全。小卖部也实行索证、索票制度,追溯源头,确保食品保质保量,对人员的管理,也实行明确责任的管理,确保每一个环节都不得有疏漏,建立意见收集箱,虚心接受师生的意见,并配合学校德育处积极安排好开放时间,督促学生养成良好习惯,促进规范学校管理!

1、作息时间是否科学、是否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学籍管理情况是否规范。

我校具体作息时间如下:

早上7:15—7:45早读,7:55上课至12:00,共5节课,其中10:15—10:20为眼保健操时间。12:00—12:55为学生午餐时间,13:00—14:00为学生午休时间。

下午14:30上课至16:55,共3节课。其中第16:15—16:55安排为校本课程、研究性学习、素养课和公共自修课。17:00后为阳光体育体育活动时间,其中17:00—17:25为集中阳光体育活动时间,17:25后为自由体育活动时间,保证学生足够的体育锻炼时间。

晚修时间为19:00—22:10,其中休息两次,每次10分钟。22:40熄灯睡觉。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我校认真执行上级部门关于课程设置的指导意见,按要求开设了所有课程,并且加强了校本课程、素养课程、综合实践和研究性学习等课程的教学。具体安排为:高一、高二均开设了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综合实践和校本研究性学习等课程,并在高一年级开设了素养课程,全面提升学生素质。

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1)控制作业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学校教导处对各年级各科的作业布置均有明确的要求。按中等学生完成的速度,语文、英语的作业量平均不超过30分钟,数学作业量不超过50分钟,其他各科平均每课时作业量不超过25分。

(2)学校通过油印凭票印刷的制度,来控制油印数量,减少学生作业。

(3)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按照"一本教材配一本辅"的原则,从市教育局推荐的目录中选用教辅。学生或家长想另买教辅,学校和老师不推荐、不干预。

规范学籍管理:

我校严格按上级要求规范学籍管理,已按上级要求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配备有专人管理。学籍管理员熟练掌握系统使用方法,结合《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施行,实现学籍管理业务和系统应用的深度融合。通过学籍异动、升级毕业、信息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更新学籍信息,总结好的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建立系统应用和运行维护的长效机制。

2、是否存在违规补课、违规收费等情况。

不存在违规补课、违规收费现象。

建立了学校章程、教代会制度,定期召开教代会,学校重点事项均交教代会审议。

我校一直坚持开展师生志愿服务活动。8月24日部分教师志愿者参加了迎接新生报到、军训合唱比赛、军训结营及开学典礼筹备等志愿服务工作。开学初,学校对上期教师"一对一"志愿帮扶活动进行总结,并布置本学期的"一对一"志愿帮扶工作。

七、学生助学金发放情况。

德育处及时传达了上级部门关于提高助学金水平的文件,并转发给财务室落实。根据今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的安排,布置各班班主任深入了解,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鼓励其申请助学金,减轻家庭负担,顺利完成学业。目前该项工作还在紧密进行中。

根据市局要求,为推广使用微课掌上通,学校先后两次召开了全体教师动员会,两次向家长发放使用说明。为进一步扩大微课掌上通的使用,学校完善了领导和执行小组。专门发放"关于微课掌上通致家长的一封信",和使用说明,让更多的家长会用、多用掌上通。同时召开专门会议,指导新班主任和新老师如何使用微课掌上通。目前来看,班主任和家长使用率较高,瓶颈在于如何提高科任老师的使用率,接下来还需通过教导处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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