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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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汇总16篇)
时间:2023-11-18 04:52:17     小编:笔舞

方案的执行过程中需要及时调整和改进,以适应变化的环境和需求。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是评估一个方案好坏的重要标准。方案的持续改进是保持竞争力和适应变化的关键,以下是一些持续改进方案的思路和实践。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台州市、市优化政府采购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通过对照国家、省、台州市、市相关部门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有关要求,根据浙江省卫健委、台州市卫健委、温岭市卫健委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以合法采购、规范采购、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为重点,深入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着力提升采购透明度,积极营造全系统良好的政府采购环境。

(一)坚持目标引领,对标先进。对照国家、省、台州市、市政府、卫健局采购有关要求,学习先进兄弟单位做法,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步骤,严格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医院政府采购领域持续优化。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守法律红线。紧盯政府采购关键环节,找准医院政府采购行为中的短板,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不断改进薄弱环节,提升采购人依法规范采购能力。政府采购过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温岭市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操作流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的工作程序和操作标准,严守法律红线,百分百做到依法采购。

(三)坚持精简高效,优化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依托浙江省政采云平台和电子卖场,熟悉操作使用规范,切实提高医院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水平。

从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20年12月-2020年12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温岭市妇幼保健院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实化专项行动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出台《温岭市妇幼保健院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一次动员会议,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部署我院今后三年的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

时间:2020年12月—2021年1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对审计、督查、检查等外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政府采购突出问题,以及内部运营管理过程中发现的管理短板弱项等抓好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项目,实行挂牌督办,明确办结要求和办结时限。

(三)集中攻坚阶段。

时间:2021年2月—12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重点解决政府采购内部控制风险防范意识不足、权力制约机制不够完善、化解风险措施力度不硬、采购流程不够严密等问题;解决招标采购环节存在的分解政府采购预算和项目、设立排他性指向性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歧视性准入条件等倾向性问题。对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进行动态更新,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保障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

时间:2022年全年,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强化内部控制、审计监督和联检联查机制建设,更加严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效落实。各分线采购任务要按照相应的议事规则把政府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二)加强责任履行,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要强化责任履行,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督的长效管理机制,将单位政府采购行为始终置于有效监督之下,防止政府采购工作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杜绝系统性风险和重大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医院纪检部门将深入分析医疗卫生健康领域政府采购规律特点,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约谈、通报、处罚、问责等措施,对整治工作不负责、分工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隐患不解决、目标任务未完成的科室和人员,坚决追究责任。

(三)实施备案管理,确保政府采购计划性与科学性。要严格实施政府采购备案管理制度。

货物类:1、纳入政府采购计划的,目录内20万以下物品,电子卖场上关联采购计划后直接下单。

2、纳入政府采购计划的,目录内20万以上物品,电子卖场上询价采购后关联采购计划再下单。

3、对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单次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1万以上20万以下的,在电子卖场上直接下单。

4、对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20万以上的,经医院办公会议讨论后实行公开招标。

服务类:

1、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30万以下的,经财政审批后可委托代理机构组织分散采购。

2、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3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经财政审批后实行公开招标。

严禁开展单一性来源采购(已纳入政采云采购范围内除外)。工程类:

单项采购金额在二万元以上(含二万元)五万以内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单位采取年度统一公开招标,确定年度中标工程施工方,报主管部门备案,五万以上三十万以内的单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严禁开展单一性来源采购。如果上级对单项采购金额有调整的从其规定。

(四)完善机制建设,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有序规范。要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原则,建立政府采购业务、资产、财务、内部审计和使用等部门或岗位相互协同、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采购需求制订与内部审核、采购文件编制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等岗位原则上应当分开设置。单位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二

20**年,是我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一年,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强化各项安全基础管理,踏踏实实搞好安全工作,具体如下:

“最大限度的不发生事故、不损害健康、不破坏环境”即:在劳动作业过程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健康、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人身体上没有疾病,在心理上保持一种完好的状态;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影响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各种自然力量或作用的总和,它不仅包括各种自然因素的组合,还包括人类与自然因素间相互形成的生态关系的组合。

(1)1月份,将重新调整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1月份,公司与各部门、部门与员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继续做好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家及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重新修订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采取多种措施,努力使职工的日常工作和行为都要符合体系及安全标准化的要求,争创三级标准化达标单位,确保公司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1)各部门要加强安全巡检,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动火、动土、高处等特殊作业,要严格办理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

(3)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

(4)做好节日期间及季节性安全管理。

(5)做好日常作业的安全监护工作。

(1)公司保卫科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继续加强检维修期间的安全督查工作,特别是严格“八大票证”管理,杜绝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认真抓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及节前、节中、节后检查。

(4)专、兼职安全员要继续实行每日安全巡检制度。

(5)严格日常巡回检查制度。

(6)重点落实好隐患报告制度。

(一)认真做好新上岗人员及外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二)坚持日常教育及全员安全教育。

(1)20**年,公司要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2)对转岗人员、停工学习人员等要按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认真进行培训,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3)重点抓好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为搞好班组安全管理,结合班组安全达标活动,今年将重点对公司班组长进行安全业务培训。

(四)将不定期对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业务培训。

(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动。

(1)4月份,举办公司第十四届消防运动会。

(2)结合6月份全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动。

(3)x月份公司将组织多个部门进行联合大检查。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公司在20**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大力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采取对加油站现场噪声、汽油等危害物的监测,切实保障公司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现就在全镇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从建设平安__的高度,切实强化责任,落实责任,全面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努力构建预防学生溺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尽最大努力把溺水事故减少到最低。

二、活动时间。

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

三、主要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逐项落实管理措施,召开专题会议,向辖区内的学校,村组传达镇政府防溺水会议精神,对辖区防溺水工作进行部署,发动村、社区、场力量积极开展防溺水各项宣传活动,在村委会彰显位置开设防溺水专栏,大力宣传防溺水知识。要落实村支部书记组长制,各村委会干部包片安全责任制。组织村委会干部、党员接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教育,对辖区内河流水库山塘沟渠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在危险场所的重要部位和醒目位置,安装完善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和安全防护栏,增设救生竹竿,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安排干部包村、落实人员在重点时段对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进行巡查监管,对学生在上下学及暑假期间的危险玩水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积极预防溺水事故。对辖区内的学校、村委会加强防溺水工作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预防溺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对此要有高度的责任,政治责任感,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二)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本部门的责任目标和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有领导负责,有专人跟踪,有措施落实,有经费保障,确保各项预防溺水的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格职责、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要服从指挥各负其责,做好防溺水的综合管理工作,确保工作成效。对于推诿扯皮、责任不清,或因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及人员责任。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四

工作计划是对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很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一定的效果,要求决策助理要有远见、有思想、有思想,从不同的角度设计各种工作计划,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县(市、区)人社局、扶贫办、工会、妇联,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满足企业和各类单位用人需求,帮助我市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解决用工问题,促进各类就业群体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17年春风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6号)要求,现就开展2017“春风行动”专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促进转移就业助力脱贫攻坚。

2017年2月初至3月下旬。

(一)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

(二)有转移就业意愿、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

(三)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

(四)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通过集中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实现宣传引导到位、服务对接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让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得到便捷的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劳动者得到职业技能培训;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得到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相应的政策扶持;有用人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得到高效优质的就业服务。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扶贫办、工会、妇联组织要结合活动内容和工作对象特点,利用各种渠道和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和灵活多样的形式,及时发布活动安排,全面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积极树立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引导广大农村劳动者接受公共就业服务,引导用人单位稳定用工,引导中介机构搭建匹配桥梁,扩大活动声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供需对接。各县(市、区)要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利用劳务输出机构、驻外服务站以及对口扶贫工作机制等,结合产业梯度转移、推进新型城镇化特别是各类工业园、创业园、电商园建设等,全方位收集就业岗位信息,将潜在的用工需求转化为现实的就业岗位。要创新服务手段,在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招聘会、赶集日下乡活动等的同时,充分运用现代化通讯技术,开展手机短信、微信推送、网上求职、远程招聘等,更加方便快捷地帮助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实现有效对接。

(三)加强就业扶贫。各县(市、区)要结合推进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利用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按照劳务协作服务指南要求,准确掌握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的需求,实施精准服务,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等困难群体能得到“一对一”服务。

(四)加强技能培训。各县(市、区)要积极引导劳动者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要统筹培训资源,注重培训质量和效果,鼓励校企合作,开展定向、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能享受到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五)加强创业扶持。各县(市、区)要做好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通过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供创业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场地安排等服务,帮助有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和其他创业者返乡创业,实现健康发展。

(六)加强权益维护。各县(市、区)要加强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集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治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生活、保障劳动经济权益、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七)开展“两节”用工专项服务。

1、举办就业系列活动。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托“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在市人力资源市场设立开发区企业招聘专区,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举办市经开区企业专场招聘会,在重点乡镇(街道)、村开展送就业岗位下乡活动,形成市、县、镇、村四级招工快速通道。利用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平台,做好每周二、四、六常规招聘工作;利用春节前一周至元宵节的有利时机集中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各项就业系列活动专场招聘会,助力劳动者就业,服务重点企业用工。

2.组织民俗活动招聘。利用正月初九琅琊山庙会、正月十六走太平等民俗活动,开展就业政策宣传,组织园区企业集中开展招工,宣传企业良好工作环境和优厚福利待遇。

3.组织下乡赶集招聘。利用农历新年农民赶集的有利时机,分批组织企业到南谯沙河镇、施集镇、珠龙镇、水口镇、雷官镇等人口务工大镇进行招工信息登记、人员招聘。

4.组织园区观摩。会同县市区人社局和经开区,有序组织有意愿回乡就业的务工人员参观园区重点企业,宣传企业舒适的就业环境和优厚的福利待遇,让他们在家乡就近就业。

5.加强市场人力资源配置。举行园区重点用工企业座谈会和在滁劳务公司座谈会,通过市场化的用工机制为园区企业与在滁劳务公司之间搭建平台,更好地解决园区企业用工困难。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把今年春风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精心安排,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工作保障,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参与,形成合力,确保实效。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增强活动吸引力,扩展群众参与度,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活动效果,积极发挥活动的示范效应,最大程度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

(三)密切跟踪形势。各县(市、区)要利用活动开展的有利时机,强化基础工作,摸清情况和底数,同时密切关注和分析研判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新趋势、新变化。加强对企业减员、农民工回流等情况的监测,制定工作预案,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四)及时统计总结。各县(市、区)人社局、扶贫办、工会、妇联要设专人负责“春风行动”的相关工作,并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本部门的相关数据统计,汇总上报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请各县(市、区)人社局、扶贫办、工会、妇联于2017年1月24日前分别上报本部门负责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3月18日前将本部门开展“春风行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分别报送至相应部门。人社部门的联系人、报表和总结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中心。3月25日前,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总结和汇总表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备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推进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目标,更好服务20××年春节前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创业需求和用人单位用工需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开展20××年春风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20××年2月上旬至3月底,在全县开展“20××年春风行动”专项活动。

创新服务理念起航就业梦想。

20××年2月上旬至3月底。20××年2月28日(正月初十)在县人力资源市场举行“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同时每月8日、18日、28日举行定期招聘活动。

(一)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

(二)有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

(二)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

(三)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四、活动目标。

各镇(办)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宣传和认真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使有培训愿望的农村劳动者得到免费技能培训;使农村转移劳动力得到有效的免费就业信息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服务;使常住城镇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得到均等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使返乡农民工得到就业和创业服务,做到宣传引导到位、服务对接到位、政策落实到位。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走千户访万家”调查摸底,延伸服务触角,力求精准发力。一是摸清底数实情,掌握劳动力需求。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重要作用,深入本地农村和社区家庭,摸清辖区内已转移、待转移和返乡农村劳动力等基本情况,对实现就业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及时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做到基础台账明、动态数据清、就业状况准,以便于按照不同人群的就业服务需求,分类施策。二是搜集发布岗位信息,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加强与用工企业的沟通联系,广泛搜集岗位招聘信息并免费向社会发布,积极开展用工推荐。对有招聘用人需求的企业进行就业形势宣讲,指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用工观念;对招工不足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和相关服务,帮助企业合理确定薪酬待遇,合理制定用工计划和岗位培训计划。

(二)举办“送政策释民惑”宣传活动,提高普及知晓率,力促政策落实。一是集中开展政策宣传。要结合工作对象特点,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向劳动者广泛宣传一系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引导农村劳动者接受公共就业服务,引导用人单位稳定用工。要在各级电视媒体、政务网站、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村镇集会、建设工地、农民工集中的企业播放《农民工政策宣传光盘》,要主动联系本地主流媒体,及时发布“春风行动”活动安排信息,开办宣传专栏,广泛宣传就业政策、先进典型事例和活动进展情况,扩大“春风行动”的影响和效果。要结合求职招聘信息的集中采集活动,通过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设专门服务窗口、在农村和社区设立现场咨询点以及进企业、入农户等方式,向群众免费发放“春风卡”和《就业服务一本通》等公共就业服务手册,提供面对面的政策咨询,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能够获得免费的政策服务。二是着力做好政策落实。要结合经济结构调整、产业梯度转移和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三)组织“迎春风送岗位”招聘洽谈会,搭建供需平台,实现人岗对接。继续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有效对接作为“春风行动”的重点内容,多渠道、多方式提供服务。一是举办专场招聘会。各镇办要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中小企业发展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小企业、服务业等行业专场招聘会,增强供需匹配度;对用工规范、招工需求量大的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推荐,并优先提供专场招聘服务,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各镇办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举办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妇女、残疾人和退役军人等专场招聘会,帮助各类群体实现就业;二是信息发布多元化。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面媒体、移动通讯等手段,广泛发布各种就业服务信息,为农村劳动者提供更加迅速便捷的就业信息和政策、法律等服务。三是开展跨区域劳务合作。做好跨区域劳务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完善工作机制,通过举办跨区域劳务招聘会的方式,促进输出地、输入地之间的劳务合作和供需对接。

(四)开展“培训送企惠民”专项行动,提高技能水平,破解用工矛盾。一是利用返乡农民工春节前后的闲暇时间,根据农村劳动者实际情况,结合社会需求,组织定点培训机构集中开展中短期技能培训。通过公布一批市场需要的培训项目和培训信息,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严格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切实帮助农村劳动者学到一技之长,提高其就业与创业能力。二是针对企业岗位需求,帮助企业合理制定用工计划、岗位培训计划和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协助开展匹配培训,组织培训机构与企业的合作,鼓励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

(五)开展“筑巢引凤促创业”专项活动,创新孵化机制,发挥倍增效应。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示范性创业服务中心的引领作用,为创业人员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政策支持。要建立完善创业者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加强对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的创业指导和分类服务,提供及时有效的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集中招聘、代管档案、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以及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要切实发挥创业导师库和创业项目库作用,畅通创业导师服务,定期举办创业项目推介活动,搭建线上、线下互动的创业服务平台。继续实施创业助推“1+3”行动,使有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等创业者实现成功创业。加大创业政策和创业典型宣传,结合创业大赛的后续宣传,宣传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法规、创业典型和创业创新事迹,引导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以创业实现就业。

(六)组织“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优化就业环境,提高就业质量。“春风行动”期间,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职业中介行为和用人单位招工行为,优化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环境。要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推进有关政策规定的实施和落实。要引导企业加强人文关怀,合理安排生产生活,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营造关心关爱外来务工人员的良好环境氛围。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服务下沉。各镇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要高度重视20××年“春风行动”的活动工作,把活动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有效手段,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经费和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活动中,要树立“重心下移、服务下沉”的工作理念,让基层平台发挥更大作用,真正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防止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活动走过场等问题,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二)坚持全面推进,提升服务水平。“春风行动”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时效性强,各镇办要把活动作为阶段性的中心任务抓紧抓好。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全面落实扶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各项政策,重点做好贫困地区农村劳动者、转移困难的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的帮扶工作,切实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活动效果。

(三)加强沟通联系,及时统计总结。各镇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要加强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沟通联系,结合自身职能,做好相关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反映活动开展情况并确保时效性、准确性。

为了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职能,全面落实“三个三”主题落地要求,扎实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按照邢台市局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的总体要求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春风行动”的具体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春风行动”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县国税局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开展,切实解决当前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方便纳税人缴明白税、便利税、诚信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树立清河国税良好社会形象。

“春风行动”将以行政审批、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办税负担、纳税诚信、规范执法等方面为着力点,陆续推出公开行政审批清单、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促进诚信纳税、公开执法权力清单等系列行动内容,从20xx年2月份开始启动,以“组合拳、递进式”的方式分批进行,从措施推出、细化方案、落地跟踪、明察暗访、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到制度完善实施闭环管理,建立环环相扣的持续改进长效机制。

(一)公开行政审批清单。

1.时间安排。

20xx年2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监察室、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3.行动内容。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的规定,摸清行政审批“底数”,公开行政审批目录,实行行政审批清单制度,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对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落实到位,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

(二)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1.时间安排。

20xx年2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办税服务厅、信息中心、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3.行动内容。

提速政策服务,对政策制定进行事先咨询评估和事后调研分析,税收政策制定实行同步制定、同步解读、同步发布,纳税咨询实行即时答复和限时答复;提速登记办理,实现设立、变更、停复业税务登记事项即时办结,个体双定户和无涉税疑点小规模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已结清税款、缴销票证的即时办结;提速发票领用,修订普通发票管理规定,规范印制管理,简化领用手续,实行发票增量和票种变更事项即时办结,简化普通程序,放宽普通限额,扩大网络发票推广范围;提速多元办税,开发网上办税服务厅,加强国地税协作,扩大全市通办业务范围,深化移动办税服务,继续推广“移动版纳税服务平台”建设;提速涉税审批,扩大即办事项范围,试行先批后核,学习借鉴石家庄市国税局优化涉税审批经验;提速投诉处理,制定投诉处理快速响应机制,拓宽投诉渠道,试行投诉受理及处理纳税人同步参与互动。

(三)推行首问责任制。

1.时间安排。

20xx年3月中旬起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党办室、监察室、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3.行动内容。

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度,对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等接待纳税人或接听纳税人电话办理事项、寻求帮助的部门和人员,明确首问责任人、办理程序、办理标准、岗位职责、处理方式、沟通协调、后台支撑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督促首问责任制有效落实,促进为税清廉。

(四)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1.时间安排。

20xx年3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察室、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3.行动内容。

减轻资料报送负担,积极扩大纳税人涉税资料的.电子档案管理,实行纳税人提供资料一次报送、信息共享,取消网上申报纳税人报送的纸质申报资料。减轻表单填写负担,完善免填单软件,实现纳税人网上办税服务厅预填单。减轻税务检查负担,市县统筹发布纳税评估任务,规范进户执法,原则上一年内不对同一纳税人重复税务检查。

(五)公开纳税人信用状况清单。

1.时间安排。

20xx年4月中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

3.行动内容。

落实有关激励惩戒措施,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落实好绿色通道、购票增量等优惠待遇。试行纳税信用黑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告,对严重失信纳税人实施重点监控。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实现纳税信用信息的社会共享与广泛认可。

(六)公开执法权力清单。

1.时间安排。

20xx年4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监察室、信息中心、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五

为打击私盐交易,防止非食品用盐、非碘盐流入食盐市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省盐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无证照擅自从事食盐批发、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将非食用碘盐冒充合格碘盐进行销售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工业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作为食盐使用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此次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从20**年6月10日起,至7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6月15日)。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盐业政策法规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食盐安全意识。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积极营造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6月16日—6月30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全面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盐业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和打击力度,重点查处走si盐、制售假冒伪劣食盐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0日)。针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限期整治到位。7月12日前,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整治情况书面报县政府。

这次盐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盐政所牵头,工商、公安、卫生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认真做好盐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广电等宣传部门要配合盐业公司加强盐业政策法规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食盐安全意识。对盐业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二)盐政、工商部门负责清理无证照私盐加工、储运、销售窝点,加大对食盐市场商品质量监测力度。

(三)工商、卫生部门加强对食品加工、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业使用食用盐情况的监控力度,防止将非食用盐作食盐使用。

(四)盐业公司加强批发企业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监督指导盐业企业自查自纠,查禁加工贩运私盐的违法行为。

(五)公安机关加大对盐业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加工、运输、贩卖私盐以及暴力抗法等其他扰乱盐业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整治力度,扎实有效地开展整治工作。同时,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强大执法合力,对盐业市场进行综合治理,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是实施食品安全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保证食盐安全的高度,严厉打击走si盐、制售假冒伪劣食盐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吃上合格放心的加碘食盐。

(二)加强领导,分工协作。成立由副县长崔志成同志任组长,工商、公安、卫生、广电、盐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盐政市场稽查所设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挥和协调全县食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等工作协调机制,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积极开展食盐市场集中整治联合行动,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整治实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共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突出重点,严格整治。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各类非碘盐的管理,重点打击工业盐等非碘盐冲击食盐市场行为,加强对复兴和凤仪等重点区域、学校食堂和货物集散中心等重点部位的联合整治,理顺食盐购销渠道,规范食盐经营市场。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食盐生产经营违法违章行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坚决严格依法处理,该吊销《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要坚决予以吊销,该取缔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拒绝阻碍和暴力抗拒执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六

各卫生单位:。

现将《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系统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发布给您。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采购管理专项行动作为深化卫生改革的重要举措,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实施,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请在11月9日前将实施方案中的附件2通过钉钉提交给雷蕾,并加入附件3中景宁卫生系统政府采购的三年行动专项组,其中县医疗社区成员由县人民医院统一行动。

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局。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七

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的方针政策,在广大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中开展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增强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认清邪教的本质和危害,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教育系统基层组织的战斗力,促进我校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内容;

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要继续围绕“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的主题,以防范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为重点,把邪教组织的反面案例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警示教育。其重点放在提高广大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思想认识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上,立足于长期教育,着眼于建立反邪教警示教育的长效机制,使广大师生进一步认清邪教的危害,增强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使教师克服轻视邪教的思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一)做好警示教育宣传工作。可参照的资料有:《反邪教警示教育宣讲提纲》和碟片《反对邪教,警钟长鸣》等。学校要充分利用好这些宣传教育材料对师生进行教育。

(二)结合教育行风整顿,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并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政教处要开展丰富多彩而富有实效的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活泼的教育。

(三)警示教育要与建设“法治校园”结合起来,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结合起来,努力扩大和深化教育效果。

(四)对青少年学生的宣传教育要形式多样,各学校要结合班队活动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特别是要以“小手拉大手”的方式,鼓励学生做好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学校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取得成效,学校成立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党支部副书记。

工会主席。

副校长。

副校长。

组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抓好今年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成立反邪教警示教育领导小组,以便组织和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四、办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学校对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进行部署。二是召开会议对我校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作出部署,并成立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抓好学校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三是对教职工进行集中培训,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教育。这一阶段是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重点和关键环节。学校要积极开展反邪教教育宣传活动,结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围绕“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这一主题,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警示教育活动。一是要通过板报、专栏、校园广播、主题班会、讲座、校园网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学校要主办1—2期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宣传专栏或黑板报。二是要通过专题讲座、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图片、vcd光盘、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学校要至少举办一次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专题讲座,使师生受教育面达到100%。三是开展好警示教育,将其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通过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同时,要在相关学科教学中渗透警示教育内容。四是要组织开展好特色教育活动,在活动中有效渗透思想教育。五是要做好学校教育向社会的延伸,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内容,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组织开展“致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活动,做好对家长和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学校要及时对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积极做好上级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学校要层层动员,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和深化认识的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对待这项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切实加强组织工作。学校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长效机制和考评机制,建立健全维稳和防控网络体系,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档案管理体系,规范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管理模式。保证必要的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经费。要确定责任领导,具体负责工作开展,切实把这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整体作战的态势。

(三)学校要认真安排和开展好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有总结。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学校肩负着培养国家未来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历史使命。因此,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要坚持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不走过场。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力求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八

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今年我镇继续在全镇开展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进一步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镇近几年广泛开展了反邪教警示教育,并取得显著成效,受到了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和中小学生的普遍欢迎。为了把这项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我镇今年继续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我镇虽不是重点地区,但对反邪教工作不容忽视。因此,继续在我镇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仍是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工作。各村、企事业单位一定要站在维护我镇稳定的高度,迅速行动起来,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制定详细方案,认真开展好警示教育。

二、指导思想、工作对象和目的。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贯彻落实县会议精神,在总结开展警示教育经验的基础上,针对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对基层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对农村广大农民、农村中小学生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我镇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农民群众和农村青少年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严厉打击邪教骨干分子。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为我镇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时间安排和教育内容。

(一)时间安排。从4月1日至8月31日,时间约为4个月。整个教育可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传达会议精神,制定实施方案(4月1至4月6日)。各村、单位要认真传达镇党委关于开展专项行动的有关会议精神,调整充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反邪教专项行动计划或方案,必须于4月6前开会布置下去。村党支部书记为各村第一责任人,继续实行领导联系点的做法,确保顺专项行动利完成。

第二阶段,培训骨干(时间从4月7日至4月12日)。4月8日对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农村中小学校长,各村选派人员集中进行一天的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专题培训。各村在4月12日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以会代训的形式对村民进行宣传教育。

第三阶段,开展警示教育(时间从4月12至8月31日)。面向广大群众和中小学生,开展“进村、入户、入课堂、面对面”的教育,入户率达到100%,群众和中小学生知晓率要达到95%以上。对骨干分子进行严厉打击和教育。

第四阶段,总结经验、检查验收。对各村个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各单位写出书面工作总结。

(二)主要内容。

警示教育和专项行动要贴近农民生产和生活,贴近农村青少年思想实际,采用生动活泼的形式进行,力求入耳、入脑,取得实效。

1、要继续抓好教育骨干培训。培训教材《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宣讲提纲》为主,辅之教育光盘等。培训的重点内容是,讲清楚什么是宗教,宗教与邪教的区别,邪教的危害和骗人手法,邪教触犯了哪些法律,如何防范邪教等问题。通过培训,使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掌握防范和处理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问题的有关政策。讲课教师、挂图讲解员由镇党委选派。

2、大力开展“进村、入户、面对面”教育,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每户一份公开信,签订一份承诺书,发放一批适合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的学习、宣传资料。

4、大力开展各种形式、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每个单位、村组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条永久性标语,每个村刷写标语不得低于100条。各村、单位要在充分利用好上级发放的宣讲提纲、公开信、光盘开展活动的同时,根据本村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四、工作要求。

1、统筹安排,相互协调,合理配置资源,增强教育活动效果。专项行动要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新农村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农村基层干部冬训工作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宗教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结合起来,与教育系统正在开展的“道德规范进校园”活动结合起来。

2、齐心协力,各负其责,形成抓好专项行动的合力。党委组织部门要把警示教育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目标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通过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各村、单位要把警示教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作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考核的依据。同时要运用治安防范组织,群防群治,形成防范邪教的坚固屏障,切实维护农村稳定。

由各学校为单位,面向全乡中小学生举办一次知识讲座活动。同时,在各类学校广泛开展黑板报比赛、手抄报评比等各项活动,在广大中小学生中努力营造“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的浓厚氛围。

共青团和妇联要针对青少年及妇女的特点开展理想、道德教育,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科技体育活动,充实青少年及妇女的精神生活,增强其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考核。

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各村、各单位的领导,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各村、单位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协调、联络等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九

为了贯彻落实省人口计划局、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厅,关于开展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专项行动决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药品的规范管理,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严厉打击终止妊娠药品非法经营活动。凡未批准经营开展施行终止妊娠业务的医疗保健单位、个体诊所、个体药店一律不得使用和营销终止妊娠药品,结合药品经营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医药经营公司、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和个体药店进行检查、发现擅自经营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厉查处。

(二)配合卫生部门,抓好对利用b超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杜绝选择性别的引产和药物流产,加强对执业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依法追究违法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三)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xxx市医药总公司与xx省xx医药有限公司等两家药品批发企业,签订经营终止妊娠药品协议书,确保该药品的正常流通。

(一)抓紧部署,精心组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是多种原因长期影响和作用的结果,但就目前情况,造成我市出生人口性别偏高的直接原因,主要是通过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所造成,因此,依法打击“两非”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制定行动方案,及早部署,狠抓落实。

(二)全面清查,依法惩处。这次的专项行动主要是通过依法打击“两非”行为,配合政府人口与计生、卫生等部门,规范b超机、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切实加大力度抓好终止妊娠药品的经营及使用的监管。对违法经营及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触犯刑法的,按照有关法律程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部门配合,共同行动。这次专项行动中,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配合人口与计生、卫生、公安部门,共同联手,一抓到底。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医药行业协会的作用,结合我市药品市场的监管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对关爱女孩的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并建立举报制度及电话:xxx。

(五)在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及时向上级及市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省局工作要求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的书面总结及附表。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十

本院要按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和说明》及执行案件质效考核指标体系和执行综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逐条逐步对照,找准问题,对症下药,用足、用活,用全执行措施,通过组织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打出“飓风行动”的气势和声威。对于小标的额的案件,要善于运用拘留、罚款、失信等惩戒措施,全力加快执结。对于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大标的额案件,要严格按照相关时限节点推进执行程序,快速启动司法拍卖,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兑现。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要严格依法终本,按照终本案件结案的五个必要条件,规范终本案件的办理。对于涉执犯罪案件,要做好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工作,证实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一律列入打击对象,促进公安刑侦部门、法院执行部门以及刑事审判部门的联动,做到以惩促执,惩防结合。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确保完成全年通行费征收任务,落实xxx收费工作整体部署,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加大收费工作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偷逃通行费行为,维护良好的收费秩序,构建和谐的收费环境,拟开展xxxx年对外专项稽查活动,为保证专项稽查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公司年收费工作会议精神为统领,开展打击假冒逃费行为的对外专项稽查活动,严力打击各种偷逃车辆通行费的违法行为,确保收费政策法规的全面正确落实,夯实完成全年收费目标任务的基础,提高收费稽查工作的水平,净化收费环境和秩序,努力做到“收好费、多收费”,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

二、活动时间xxxxx-xxxxx。

三、活动组织。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顺利实施,成立稽查大队,成员如下:

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xxx、xx。

—1—。

四、稽查范围及要求。

本次对外专项稽查主要以货车舞弊、黑名单车辆、军警车、客车变档和其它逃费车等方面为重点,同时根据开展情况完善建档。

1、货车重量舞弊的稽查。对通过走s型、冲磅、跳磅、垫板、安装千斤顶、遮挡光栅、假轴等逃费行为,密切注意,严格按收费政策执行和处罚。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深入开展在扶贫领域“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简称“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根据省纪委驻省厅纪检组、市纪委、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扶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逐个全面检查2013年以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建设是否招投标、项目监理是否到位、验收是否达标;资金拨付是否到位、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问题。

(一)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重点查纠:。

3.项目所在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未能得到充分保障,项目选址、设计未能与群众意愿充分契合,存在整治后的土地被撂荒的问题。

(二)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重点查纠:

1、项目设计不合理,严重浪费项目资金的问题:

2、多头、重复、虚报项目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

4、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给扶贫攻坚造成较大损失等问题。

1.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责任主体: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党组)。

2.切实担负起项目建设廉政责任,对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资金监管、质量和效益负责,保障扶贫资金使用安全(责任主体: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局办公室、耕保科、地环科、双联办)。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预防和减少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责任主体: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局办公室、耕保科、地环科)。

4.加强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管理入手,用纪律管住绝大多数(责任主体:局纪检组、办公室、监察室,各县区国土资源局)。

5.把查纠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督查的重要内容,紧扣“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19”个精准扶贫方案,紧盯扶贫攻坚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深入查纠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监管、扶贫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责任主体:局纪检组、办公室、耕保科、地环科、双联办,各县区国土资源局)。

6.对十八大以来的信访件进行“大起底”,对涉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逐一梳理排查、进行回头看,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办结(责任主体: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局办公室、信访室、纪检组)。

7.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形成强大震慑。(责任主体:局纪检组、监察室,各县区国土资源局)。

8.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推动扶贫攻坚工作不力,按期完不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项目资金监管责任缺位的,对有关领导干部严格实施问责。对发现的违纪问题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严格倒查追责。(责任主体:局纪检组、监察室,各县区国土资源局)。

9.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办法》,对查处的违纪问题点名道姓进行通报,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专题通报,既剖析个案又分析群案,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治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发生(责任主体:局纪检组、监察室,各县区国土资源局)。

10.向社会公开信访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引导群众通过“12388”、“12317”、“一键通”、“人人拍”等举报平台,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开展专项行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协调推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局各有关科室要及时向市局和局纪检组报告开展专项行动有关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违纪问题线索,主动加强与地方纪委、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联系协调,争取工作支持。

(三)细化实化任务。各县区国土资源局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实化措施、强化落实,认真做好“重点查纠”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并于9月份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上报市局办公室和纪检组。局各有关科室要结合部门职责认真研究提出开展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对2013年来实施的项目按照“六个是否”标准和“重点查纠”要求逐个检查,建立健全台账,以严的态度、实的作风力促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于9月份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向局党组、纪检组专题报告。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十三

以全国综治魏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杏花岭区教育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组长:申xx。

副组长:李xx王xx。

成员:张xx崔xx王xx李xx芳。

幼儿园的园长是这次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这次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李新芝(幼儿园后勤主任)具体负责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期间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园办。

1严格执行幼儿园门卫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入内。

2严格执行幼儿园食品定点采购、索证、记录及饭菜留样制度。

3严格执行幼儿园幼儿接送卡制度。

4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日志》制度。

5严格执行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严格执行幼儿园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食堂等重要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7建立完善的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幼儿上海事故。

8.建立完善的幼儿园视频监控报警制度。

9.建立健全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制度。

10严格执行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11.建立幼儿园内部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和工作预案。

12.完成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13.对照《杏花岭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考核标准》认真学习,逐条对照自查,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时间:xx.6.1——6.30。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6.1——6.6)。

1.参加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

4.落实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

第二阶段:分类整治、全面实施(6.7——6.20)。

1.消防安全。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重点为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2.校园设施设备安全。定期维护,正常运转,重点为锅炉,用电、用水、用气安全情况,体育场地,幼儿园大型玩具等重要设施设备的检查使用、维护情况等以及食堂、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教室、厕所及楼梯等场所设施安全状况。

3.幼儿园门卫管理。实行专业保安持证上岗制,幼儿园配备一名保安,传达室配备2名人员,严格落实24小时校园治安巡查制度。

4.幼儿园用房安全。重点为校园内危房的维护情况,尤其是教学用房隐患排查情况及记录,幼儿园于汛期或恶劣天气对用房的安全管理有预案。

6.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幼儿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

7.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与落实。重点为幼儿园安全领导机构、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安全协议签订、预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健全与落实情况。特殊场所(如食堂、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等)管理制度的建设与落实情况。

8校园周边环境。建立校园警务室,积极主动与社区、派出所联系,摸清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规章建制(6.21——6.30)。

幼儿园自查自评,建立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总结治理成果。

实验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坚持把日常安全监管与协助配合安全执法结合起来,解决违规违纪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三是坚持人防、物防与技防结合起来,解决管理及其设施落后造成安全隐患问题。四是坚持把常规管理与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落实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和措施,严防排查治理期间发生事故。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高度重视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安全工作的主题责任,严格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

(二)落实标准细化责任。

围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加大对师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检查的培训,落实标准,细化责任,形成层层抓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三)落实措施,确保实效。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十四

按照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陇办发〔2017〕58号),市纪委、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陇纪发〔2016〕12号),结合我办职能,市金融办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金融扶贫贷款领域开展“查不正之风、保障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查处腐败问题、保障金融扶贫贷款安全”(以下简称“两查两保”)专项行动。为保证“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有序有力开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在全市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是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着眼防治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保障和促进脱贫攻坚战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既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也是落实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既是解决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脱贫攻坚这一最大政治任务的重要保障。市有关银行业机构,各县区政府金融办、机关各科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从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开展“两查两保”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协调部署,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全面检查2013年以来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贷款使用情况,做到贷款、区域、承贷行和受益群众全覆盖,不留死角。既要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抓落实见实效,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改革金融扶贫贷款管理体系,形成保障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一)查处不正之风,保障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着力解决:

1.承贷行对扶贫贷款审查不严,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贷款发放不精准。

2.承贷行在扶贫贷款发放工作中庸懒散软、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优亲厚友,办事不公,暗箱操作等问题。

4.承贷行在扶贫贷款发放工作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问题;

5.其他影响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的不正之风。

(二)查处腐败问题,保障金融扶贫贷款安全。着力解决:

1.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私存私放金融扶贫贷款等问题;

2.挤占挪用金融扶贫贷款等问题;

3.其他影响和干预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的腐败行为。

(一)认真开展自纠自查。农行陇南市分行,各县区政府金融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认真学习省纪委、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甘纪发〔2016〕3号)和市纪委、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陇纪发〔2016〕12号)精神,制定详细具体、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行动目标、细化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逐项抓好落实。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组织力量集中查找、纠正和解决问题,把自查自纠情况和“两查两保”专项行动自查问题统计表(见附件)于8月25日前报市金融办。

(二)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市金融办将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检组,适时会同陇南银监分局对各有关单位“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农行陇南市分行,各县区政府金融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检查组,对本系统本县区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深入查找在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一件一件抓好整改落实;对涉嫌违纪违规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部门。要把开展监督检查情况于8月30日前报市金融办。

(三)加大查处通报力度。各有关单位要把查处金融扶贫贷款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列为执纪审查工作的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按程序严肃问责。要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发现的轻微违纪问题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批评的严肃批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对严重的违纪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该纪律处分的要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置。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通过集中通报、定期通报、会议通报、媒体通报等形式,对查处的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增强警示震慑效应。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把落实金融扶贫贷款,查处金融贷款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常研究、常谋划、常推动、常落实。

(二)扎实推进源头治理。各有关单位在深入查找问题的同时,要认真分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完善措施、堵塞漏洞,预防和减少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要通过查处问题、抓源治本,达到“保障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保障金融扶贫贷款安全”的目的。

(三)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单位职能和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靠实工作责任,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十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依照省公安厅《关于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和区政府的部署,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改善我镇消防安全环境,结合我镇实际,我镇从四月十四日至五月二十日开展镇的“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下面是我镇的一些做法:

在三月三十一日区“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暨打击制售假烟工作会议后,镇分管领导即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镇成立了以苏汉镇长为组长的“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镇先于四月二十一日在镇府会议室召开镇“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圩镇各单位及村(居)委会支书、副主任参加。会后,在全镇范围内张贴宣传标语六百多份,派发《致全区“三小”场所业主的公开信》九百多份,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家喻户晓。

这次行动,我们联合了镇内公安、工商、卫生、学校、供电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小组,分成两组到圩镇及各村(居)委会进行检查,做到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按照《区“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部署,分三阶段做好工作: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至4月21日)。

召开村(居)委会及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村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动员和部署,并张贴宣传标语,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2、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4月21日至4月26日)。

镇工作小组分成两组分赴圩镇及8个村(居)委进行调查摸底,并将调查摸底与检查相结合,在检查中发现有问题和隐患的,立即发给《检查整改意见书》,并督促其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在这阶段工作中,共检查“三小”场所200间,其中小档口150间,小工作坊20间,没有小娱乐场所,存在隐患的有102宗,符合消防安全的只有36间,可见,我镇“三小”场所消防安全环境仍需改善。

3、第三阶段:自查和整改阶段(4月27日至5月20日)。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镇工作小组多次督促各“三小”场所业主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主动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经过这次治理,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知识和技能得到了提高,全镇的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了改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十六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3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xx〕48号)精神,按照《中共仁怀市委办公室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怀市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快打造魅力酒都实施方案的通知》(仁办发〔20xx〕11号)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仁怀市“工程无欠薪”(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遵义市对根治欠薪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为重点,坚持“消化存量、遏制增量”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深入开展“工程无欠薪”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治理欠薪尤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突破底线的事件和网络舆情,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快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力争拖欠案件、金额和涉及人数比重逐步下降,最终实现“工程无欠薪”。

(一)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脱贫攻坚领域所有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二)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并接续督办、限时销号。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市所有非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实现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全市“工程无欠薪”。

为顺利开展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最终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零拖欠,成立“工程无欠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汪能科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贾旭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长(主任)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陈光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川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和牵头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定期汇总和通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督导欠薪问题化解和稳控。

(一)开展全面排查,动态建实台账。一是建实欠薪项目台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持续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乡村建设(含道路、水务、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农业产业、扶贫车间等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问题排查为重点,全面摸清政府性项目(含国企项目和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非政府性项目等欠薪情况及信访、舆情线索反映的欠薪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对信访反映、网络舆情、投诉登记、行业部门汇总等各种渠道收集的欠薪信息进行回访、甄别,将仍然未化解的欠薪问题在20xx年4月23日前如实纳入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欠薪台账,并动态更新,同时报送市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市欠薪台账。各单位要认真核实、认真区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对上报台账中有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混淆不清的,市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建实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突出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迁、教育卫生、水务水电等重点领域,迅速对拖欠工程款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建实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于20xx年4月23日前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梳理汇总形成全市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三是规范台账报送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汇总、审核数据,排查中严格区分拖欠工资与拖欠工程款问题,工资要精准核实到农民工本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台账要同步整理欠薪人员工资清册等印证资料备案备查,严防数据造假和瞒报漏报行为发生。20xx年5月1日前,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园区)、市级相关政府性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完成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体旅游局、市扶贫办、市教育局、仁怀供电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清欠进度。一是对于本方案工作目标明确的欠薪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始终盯紧抓牢、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分类化解进度,坚决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肩上有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程跟踪督办和统筹调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积极解决资金问题。二是对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项目,涉及部门和单位要持续跟踪,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案情衔接,加快查处进度,确保尽早执行到位、案结事了。三是对已清欠了的项目,要综合采取欠薪线索专查、随机随访巡查、核查支付凭证等方式,动态开展清欠“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持续巩固清欠成果。(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强化执法检查,加大震慑力度。市发展改革、财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务、审计、工业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实名制管理“8个100%”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全覆盖,并做好执法检查文书的保管,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全面落实“8个100%”;发展改革、财政、住建、交通、水务、工业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建筑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建设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垫资建设、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和违规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等,督促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和实名制管理“8个100%”制度。对未按规定完成“8个100%”制度以及违法分包转包的,立即责令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依法处理。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司法机关依法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用人单位及责任人严厉打击,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接发改等部门将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强有力震慑。(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工业商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四)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风险稳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的运用,将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平台监管,依托平台对建设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使用、施工总包代发农民工工资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监测预警和及时处置,并推行电子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有效推进源头治理。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平台建设和运用的统筹推进力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动态建立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台账,并纳入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重大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确保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发现及时、处置得当、稳控有力、化解到位。网信、人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欠薪舆情联动处置机制作用,强化正面引导和负面舆情管控,严防和妥善处理各类舆情风险隐患。发现欠薪网络舆情或收到其他单位通报舆情的,要在12小时内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核实,掌握证据材料,查明案件真相,以问题的及时处理促进欠薪网络舆情化解。对社会和媒体关注的欠薪网络舆情,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主动发声、做到权威发布、口径统一,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避免事态扩大。(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标本兼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着眼于遏制增量欠薪,强化欠薪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全面落实“8个100%”等各项长效制度措施,确保尽早实现“工程无欠薪”的既定目标。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刊、网络平台等资源,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公益宣传及先进典型的报道,依法加强对拖欠农民工资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引导用人单位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的培育,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一)强化行业部门监管主体责任。住建、交通、水务、工业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落实好行业监管的主体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要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明确专人对本行业建设项目实名制“8个100%”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实现“8个100%”全覆盖。对不落实“8个100%”制度的,行业主管部门要视其情节采取通报、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标、记载不良行为、降低资质、清出市场等方式予以处罚。对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违法分包、违法转包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进行打击。发改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审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并将评价结果应用到企业资质评定和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环节。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归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市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欠薪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强化人社部门综合监管职责。人社部门要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督查调度、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各行业职能部门通过“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归集汇总管理,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动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工程领域、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整治,开展常态化巡查督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及时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不按要求落实“8个100%”制度、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的行为,要依法从重从严打击,对情节恶劣的要纳入黑名单制度。整合各部门资源,将农民工维权窗口调整设置在仁怀市群众工作中心,从相关行业部门抽人办公,实现“一窗受理、综合办理、案结事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司法、自然资源、人民银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按照职责依法维护农民工获得工资的权利。(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办、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仁怀支行)。

(四)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作为本辖区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对小的劳资纠纷要及时化解,不能化解的要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施策,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中。建立健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指挥权限和部门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管理,畅通农民工维权举报渠道等。(责任单位: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强化工程建设单位具体监管责任。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落实好“8个100%”工作,同时将“8个100%”制度纳入施工合同约束条款。指导和监督所发包的各工程建设项目配备劳资专管员,及时将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考勤等相关信息录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实时通过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施工项目农民工务工信息。精准掌握项目建设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进度,在划拨工程进度款时,要将农民工工资款项单独划到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督施工企业通过银行代发给农民工。对没有落实“8个100%”制度的项目要停止划拨工程款,待工程项目整改后再继续推行项目建设,将“8个100%”制度落实与安全生产同检查、同考核。对发生欠薪问题的项目要重点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积极筹措资金,履行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项目业主单位)。

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名酒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和政策落到实处,最终实现我市“工程无欠薪”。市委督查局要加大对各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督查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地方和部门以及重大违法案件,要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对行动迟缓、工作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引发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牵头单位:市委督查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经开区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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