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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会管理制度协会理事会制度篇一
第一条为规范协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协会的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规及《新疆测绘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条协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协会财务统一管理,财务计划统筹安排、协调发展;正确处理事业维持和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日常运行和投资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三者利益关系。
第四条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相对集中财力,确保协会工作的完成,确保协会发展;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协会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制定投资计划,并对其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协会资源,努力节约开支,提高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科学规范成本核算,防止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协会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协会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协会财务状况;对协会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五条协会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协会实行理事会和法人代表负责的财会领导体制,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日常财务工作,协调和审议、审定规章制度。
第七条秘书处是协会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和领导协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秘书处应按照协会的发展及协会财务活动的具体情况,逐步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办法和机构。
第八条本协会经费来源分为:会费、捐赠、政府、企事业单位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组织承担项目获得的研究费和管理费,利息、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九条协会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宏观调控,微观放权,鼓励各成员单位在政策、法律允许范围内为协会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
第十条支出是指协会开展咨询、宣传、调研、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其中事业支出按其用途划分为科研支出,业务辅助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支出和福利保障支出等;按其内容分为劳务费、福利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
第十一条协会要加强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协会各项包干使用的经费和核定的指标费用,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列支。
第十二条资产是指协会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其中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借出款、存货等,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期一年以上的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等。
第十三条各项资产管理须按有关国家资产管理办法执行。各项暂付款应在规定时间内报账,借出款应在规定时间内还款,逾期不报或不还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确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
第十四条财务监督是指按国家财经法规及协会财务规章制度,对各种财务活动实施的监督控制,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和财务主管领导离任审计制度,是实施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
第十五条协会财会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第十六条协会秘书处应定期向理事会提供财务报表和报告。报表和报告要真实可靠,并做到帐表一致。
理事会管理制度协会理事会制度篇二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钓鱼协会(以下简称为钓协)。
第二条本会是广大钓鱼爱好者自愿结成的联合体、地方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体育社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泛团结从事钓鱼事业的各类人员以及钓鱼运动的参与者、爱好者,积极提倡和发展钓鱼运动,开展钓鱼运动的学术交流和科研、竞赛活动,普及钓鱼运动,提高钓鱼运动技术水平,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钓协的业务范围:
一、通过各种途径宣传钓鱼运动,指导和推动钓鱼运动的开展和普及,促进全市钓鱼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
提出积极性建议。
三、为提高钓鱼爱好者技术水平创造良好环境。
四、争取和接受社会的捐款、资助和馈赠,以供本协会更好地开。
展钓鱼活动。
第七条。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自愿加入本会的要求;。
三、市范围内的其他钓鱼团体,愿意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者,均可以申请为本会之团体会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吸纳名誉会员,须经全体代表大会协商讨论,并于出席代表大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必要时,经理事会研究,并获出席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亦可临时接纳名誉会员,但必须报请下一届代表大会批准。
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具有选举、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享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四、享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二、会员必须遵守本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维护本会名誉,并有协助本会搞好工作之义务;。
三、会员有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义务。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会员如果在一年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将由协会理事会发出通知,通知后不缴会费和不参加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或诽谤本会名誉的,经委员会讨论,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止权利、取消会籍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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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市钓协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县体育总会审查并经县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时间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会计;。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财务情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纳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会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如遇情况特殊,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设秘书长1人,会计1人。
第二十二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业务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期年龄不超过55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支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为55周岁,如超龄,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4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县体总审查并经县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本会法定代表由会长担任。
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委员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理事会管理制度协会理事会制度篇三
协会秘书处是协会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由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配置必要的机构和人员开展工作。秘书处对会长和常务理事会负责,定期或随时向常务理事会和会长汇报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二)钻研探讨我国新的历史时期商业行业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方针、政策,围绕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组织行业理论与实践研究,进行专题调研,向政府提出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
(三)协助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推进行业管理,协调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推动企业横向经济联合,促进经济技术合作进步,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接受委托或参与组织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的创先评优等活动。经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开展行业内的创先评优活动。
(五)组织交流行业经验,对本行业有关政策法规、经营管理等开展咨询服务。
(六)搜集省内外、国内外商业行业政策法规、经济技术情报和市场信息,编辑出版行业刊物和有关资料,开展信息服务。
(七)对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素质。
(八)组织经验交流,改进提高协会工作。
(九)建议和发展与省内外同行业社团组织的友好往来,开展行业经济、技术、学术与行业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的互相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政府主管部门、省社团管理机关和会员单位委托办理的事项。
(十一)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的准备工作,起草会议纪要、对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催办落实。
(十二)负责会员会籍管理和会费收缴及费用支出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年工作总结,定期检查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十四)负责会员和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秘书长岗位职责:全面负责秘书处的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一)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省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传达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文件规定,检查秘书处工作人员贯彻落实情况。
(二)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主要的人事和财务工作向会长汇报。
(三)对以协会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决定、通报、以及规章、制度、计划、总结、专题报告等,进行签发,对协会的收文进行批办。
(四)对副秘书长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随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促进工作健康发展。
(五)定期组织召开秘书处工作例会,组织工作人员做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会议的准备工作。
(六)决定秘书处各部门工作人员的聘用、解聘和补贴标准。
(七)直接管理协会财务,审批财务收支年度计划。
副秘书长是秘书长的助手,其岗位职责是:
(一)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检查落实情况。
(二)受秘书长的委托,协调理顺各个方面的关系,加强对外工作的联系。
(三)对协会发文进行核稿,起草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和专题报告。
(四)具体组织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办公会议的准备工作,对会议决定事项催办落实。
(五)负责对省内外同行业客人的接待和工作联系,发展省际间的友谊。
(六)根据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协会工作的要求,负责组织《福建商业通讯》编发内容,采编重要稿件,不断提高期刊质量。
(七)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临时事项。
秘书处为协会的常设机构,为了更好地做好协会工作,服务好会员企业,秘书处需不断地完善自身,包括体系建设,职能扩充,人员队伍建设等。秘书处下属的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会员联络部。
负责会员日常关系的维护与会员数据的管理;负责新会员,包括个人会员的发展与会费的收缴。负责联络会员单位,向会员提供各种尽可能的服务和帮助,探索新的会员服务项目;筹备组织会员大会、理事会,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及会务工作。及时刊登宣传国家有关商业法规、规章,业界动态,连锁经营经验交流、学术探讨,会员企业活动,协会工作等等。
二、培训部。
负责协会对外的培训工作。具体包括经营师培训、认证以及其它培训。负责各种培训的推广、培训课程的开发、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维护。
三、咨询中心。
负责为会内外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它单位提供商贸经营管理、连锁经营管理领域的咨询服务。
四、办公室。
负责协会文件的收发,登记处理,重要公文的起草,文件的传阅,人事、文档资料的管理,以及公文运转、对外接待、部门关系协调;负责内部局域网以及办公设施设备的管理;负责协会的资产运作和财务管理;负责书刊资料的发行;负责协会重要活动的会务组织。
负责协会及分支机构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和年度检查的初审;监督各分支机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和协会的有关规章。
一、主任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的项目探索、开发、评估、协调工作。
(二)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三)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培训计划,贯彻落实员工的培训。
(四)负责对本部门发文进行审核,起草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总结和专题报告。
(五)负责协调、理顺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六)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季度、年终考核。
二、副主任职责。
(一)负责协助主任开发本部门的业务项目,对项目进行评定、考核。
(二)负责本部门的业务项目具体开展,监督、帮助职员及时、顺利的完成业务任务。
(三)负责落实主任制定的业务培训计划,不断提高职员的业务能力。
(四)负责开展日常的会员联络活动、会员日常关系的维护和会员数据的管理。
(五)负责了解会员的各种需求,尽可能的帮助会员解决。
(六)负责筹备组织本部门的各种联谊活动,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及会务工作。
(七)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息编辑职责。
(一)负责《福建商业通讯》初稿的编辑工作,包括资讯采编、刊物排版、文字制作、材料初审等。
(二)负责由本部门承担的各种资料的编辑工作。
(三)负责协助主任撰写本部门的其他工作计划、文件等,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和会务工作。
(四)负责协会行业基础信息的采编、加工、统计、分析、行业现状和趋势分析,协助行业发展专题、调研、推动行业信息化的相关工作,协助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
(五)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下是办公室3个岗位职责:
(一)会计岗位职责。
会计负责协会财务会计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1、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关于财经税收方面的政策规定,熟悉会计岗位应知应会的业务。
2、认真审核各种票据,及时对账,确保财务支出合规合法。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向领导正确反映资金运转情况。
3、认真编制会计凭证,做到凭证填定齐全、清晰,准确率达30%。
4、如凭证需要调整,又涉及到现金和银行时,必须由会计、出纳两个人签章。
5、认真执行税法,按时缴纳税费。对在财政、审核、税收方面的疑难问题,应随时向有关部门咨询。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出纳岗位职责:
出纳在会计的指导下,负责协会财务出纳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1、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关于财经税收方面的政策规定,熟悉出纳员岗位应知应会的业务。
2、认真执行银行的管理制度,做好现金收付和支票争放工作,准确率达30%。
3、认真核查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凭证填写齐全、准确,经会计审核后,方可记入银行帐和现金账。记账的准确率达30%。
4、现金、银行必须做到日清日结,库存现金余额控制在300元之内。
5、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制度,认真办理银行的各项业务,准确率达30%。现金和银行、账面必须做到三相符。
6、协助会费收缴工作。
7、认真执行财税法规,按时缴纳税费,代扣个人收入调节税,对在财经税收方面的疑难问题,要随时向有关部门咨询请教。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打字员岗位职责:
其岗位职责是:
1、负责收发文件的登记、存档。
2、负责所有书面材料的存档,包括刊物、文件、请柬等。
3、负责部门的文件的打印复印,保证及时准确的完成任务,并对打印的文件进行保密。
4、严守保密规定、不传播打印的内容。
5、要求掌握微机操作规程和公文格式,学习行业有关业务,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
6、维护保养好设备及有关物品。
7、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人事职责。
1、负责协会招聘信息的发布及面试组织。
2、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出勤登记,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4、负责本部门培训的组织、协调。
5、负责会员日常关系的维护,负责新会员,包括会员的发展与会费的收缴等。
6、负责完成部门开发的各种项目。
7、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节、人事管理。
一、本协会需要的人员可以向社会公开招收,也可以从推荐的人员中选招。
二、招收的人员按工作性质分为两类,一类是全职工作人员,即大中专毕业生(应届或往届皆可),20-28岁。另一类是兼职工作人员,原则上只聘用有专长的专家、学者,或者因某个项目开展的需要而在特定的时期内聘请的个别人员。一般不超过60岁。
三、招聘人员的工作程序。
(一)招收全职工作人员。各部门如果缺员或需增设岗位,应由部门主任书面报告,常务副会长同意后方可招聘。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个人资料、家庭情况、健康状况等书面资料,审查基本合格后,由部门主任、人事管理干部、分管秘书长共同进行笔试、面试,面试合格后即可试用。
全职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试用期内试用人员要离职,应提前3天告知部门主任。试用期满,本人提交转正申请报告,部门主任和分管副秘书长签注意见后报告秘书长。
正式录用的全职工作人员与本协会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内容见20xx年12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内容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
(二)招收聘用人员。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和项目活动需要,可聘用兼职人员。兼职人员应提供个人相关资料,经秘书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签订聘用协议,协议最长一年。协议期满,合约即告终止。兼职人员是因项目开展需要而聘用的,工作报酬另行商定。
四、人员离职。
(一)自动离职。员工连续旷工两日,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含三日内)者,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当月工资停发。
(二)主动离职。员工提早一个月向秘书长递交辞职信并做好离职交接工作的为主动离职。主动离职者发放当月工资。
(三)开除辞退。员工严重违反协会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按合同规定办事的,协会可开除辞退员工。
第二节、工资体系。
秘书处工作人员按工作性质分成两类,一类是全职工作人员,另一类是兼职工作人员。兼职工作人员原则上只聘请有专长的专家、学者,或者因某个项目开展的需要而在特定的时期内聘请个别的人员。
兼职工作人员人选由会长或秘书长决定。兼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由秘书长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原则上不超过全职同等级的工作人员工资的一半。有高级职称的可适当增加。
一、全职工作人员的报酬由基本工资、社保医保、岗位绩效奖金部分内容构成。
二、社保医保的标准根据我省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参照企业办理。
三、岗位绩效奖金(或项目完成奖金)办法另定。
员工在试用期内薪金另行约定。试用期结束后经部门主任、分管副秘书长考核合格者,按上述工资标准执行。
四、工资放发时间。
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
五、职位升迁及工资调整。
(一)职位升迁:采用竞聘上岗制度。
(二)工资调整。
1、员工职位升迁,套用相应工资标准。
2、秘书处年终对所有员工进行年终考核,考核优秀者,除正常工资上调外,颁发年终奖金和奖状。
六、其它。
秘书处为全职工作人员提供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
第三节、考勤。
一、出勤时间。
(一)除法定节假日外,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休息。
员工工作时间:10:30~18:30(冬季)10:00~18:00(夏季)。
其中午餐时间:13:30~15:30(冬季)14:00~16:00(夏季)。
(二)如工作需要,所有员工应同意加班。
二、考勤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考勤,记录迟到、请假及旷工。
(二)员工在规定时间十分钟之后,三十分钟以内到达办公室者为迟到。一个月内迟到三次作半天事假处理;以此类推。迟到超过三十分钟,又无正当理由者,做旷工论处。超过三十分钟且理由充分,视同请假半天。
(三)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一律以旷工论处。
(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两日,或一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含三日)者,按自动离职对待。
(五)事假或病假一天扣满勤奖金50元,以此类推直至200元。事假或病假五天(含五天)需以书面向部门主任报告,薪资情况另行对待。
(六)旷工一日扣满勤奖100元,以此类推直至200元。无故旷工三日(含三日)以自动离职处理。
(七)员工自动离职,秘书处不予任何补偿;若员工自动离职给秘书处造成既有的或潜在的损失,秘书处保留索赔及付诸法律的权利。
三、公出。
(一)工作人员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或出入办公室的,需事先向部门主任报告,经主任核准后方可外出。若未告知而私自外出者以旷工论处。
(二)如工作人员因公外出下班前无法返回秘书处办公室时,应向部门主任电话说明。
四、出差。
(一)工作人员出差应事先申请并经秘书长核准后方可办理出差手续。
(二)遇节假日出差,需有秘书长签核的出差申请单,并以往返机票/车票作为调休的依据。
五、休假及请假给假规定。
(一)员工享受政府规定的法定假日。
(二)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分别说明如下:
1、事假。
员工如有私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一般情况下,事假一次最长不得超过三天,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十四天;如遇特殊情况,员工需一次请事假超过三天,均需秘书长特批,否则以旷工处理。
2、病假。
员工因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者,依下列规定请病假:
(1)医疗期以国家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当地政府有关医疗规定实施。
(2)请病假,均应有区、县级以上医院开出的医疗证明单,未依规定办理手续者一律以旷职(工)论。
(3)员工每月有半日看病假期(以病假论处),需有病历为证。
(4)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秘书处依规定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3、婚假。
(1)在秘书处工作期内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凭结婚证可申请婚假。
(2)一般婚假3天(女未满23岁,男未满25周岁者)。
(3)晚婚假7天(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者)。
4、丧假。
(1)员工之父母、子女、配偶或岳父母死亡,给予全薪丧假3天。
(2)员工之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死亡,给予全薪丧假1天。
(3)请丧假应附相关之证明文件。
5、产假。
(1)女员工正常产假为90天。
(2)女员工晚产或剖腹产,假期为105天。
(3)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假期为15~30天。
女员工怀孕超过4个月流产,假期为45天。
(4)请产假须附区县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产假期间,公司给予员工基本工资。
(5)男职工配偶生育,可给陪产假3天。
6、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办理公务而受到伤害,经医院诊断,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
7、员工请假,应于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有关证明,呈请部门主任核准,一天(含)以内的假期,由部门主任核准;二天以上的假期、婚假、产假、丧假,由秘书长核准。特殊情况未能于事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应事先向部门主任报备,并于销假次日办妥请假手续,否则概以旷职(工)论处。
第四节、考核。
一、考核类别。
秘书处考核制度分为试用考核、晋升考核和年度考核三种。
(一)试用考核。
适用于秘书处各部门所有初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考核由各部门主任负责;部门主任对表现优秀者可向秘书长申请缩短试用期。
(二)晋升考核。
1、秘书处部门领导等岗位空缺时,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可公开竞聘。由秘书长组建聘任评定委员会对参竞人员进行择优评聘。
2、被晋升的人员应符合以下几点:
a、忠于职守,工作态度认真。
b、服从上级工作安排,思想品性好。
c、在工作中有突出的贡献。
d、前三年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
(三)年度考核。
1、每年年终对所有工作员工进行一次年终考核。考核时,每一位部门主任都应参与平时考核及记录该部门的出勤情况,要做到认真、公开、公平、公正地考核每一位成员,并填写考核表。
2、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考核成绩为优秀的,评选为当年的优秀员工,并给予表彰、奖励。
4、本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警告处分;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给予开除职位处分。
5、年终考核的结果,均由办公室记入该成员的档案中。
二、考核方式。
(一)员工考核由个人考核、部门考核和秘书处考核三部分组成。
(二)部门员工对自己进行个人考核后,考核表上交部门主任考核,部门主任对自己个人考核后汇总部门所有员工考核结果后上报秘书处办公室,由秘书长安排考核;(考核表附后)。
(三)副秘书长由秘书长考核。
第五节、奖惩。
一、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有重大成果,使活动产生重大效益,提出具体方案,经实施有重大成效者。
(二)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或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在限期内、并有质量完成者。
(三)对于舞弊、或者有危害本会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为秘书处挽回不必要损失者。
(四)成员有上列情况之一者,可给予奖励,协会秘书处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奖励的类型。
二、惩处分为“免职(即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一)成员具有下列之一者,给予“免职”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违反国家法令,违法乱纪者。
2、盗窃秘书处财务,挪用公款,故意破坏公物者。
3、不服从上级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4、泄漏协会秘密(包括所消毁的文件),捏造谣言致使协会遭受重大损失者。
5、仿效上级人员签字,盗用公印、信函者或擅用协会名义者。
6、品行不端,经教育不改,严重损坏协会信誉者。
(二)成员有下列之一者,给予“降级”“记大过”处分:
1、经事实证明,领导能力差,不能使业务工作拓展者,应降级。
2、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报者,极其严重者,应降级,轻微者记大过。3、故意浪费协会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协会受损者,看其严重性,给予降级,记大过。
4、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上级行为,情节较轻者,记大过,严重可予以降级。
5、未经上级批准,私自执行任务计划且造成损失者。
(三)成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以“记过”处分:
1、服务态度低劣,对协会还末构成严重损失者。
2、由于过失致使公物损坏者。
3、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四)成员具有下列之一者,给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躲避者。
2、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懒惰者。
3、在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3次或以上者。
4、未经上级批准,擅自离岗者。
三、其他违反秘书处各项规章,应视情节给予惩处。
四、成员的惩处,警告三次等于记过一次,记过三次等于记大过一次,累计记大过两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四章、财务管理。
为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及其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本协会的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本会保持会计信息口径一致、互相可比,统一设置会计科目和账簿,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二、遵守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原则,并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三、会计核算以本会实际发生经济活动情况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及其结果。
四、根据统一的会计期间,完整、及时地进行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并确保报表内容的真实、有效。五、经费支出实行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一支笔审核的原则。
六、加强固定资产的统一管理,定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七、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资料、会计档案。
八、本会的资产,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九、结合本单位经济活动的特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
为规范本协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协会财务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现金、银行存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出纳人员应该以审核好的会计凭证为依据进行现金收付及银行存款的支付。
二、认真及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做到日清月结。
三、遵守银行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当日收款应及时送到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四、严格履行借款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借款。不得以白条冲抵现金,不准利用本协会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取现金。
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支票管理制度,认真保管好支票。过期或作废的支票应及时注销。
六、签发的支票应如实填写收款单位、金额或限额及签发日期和用途。
七、每日终了,应按规定进行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的结账、盘点。月末终了,应及时与总账及银行存款对账单核对相符。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八、正确编制银行未达帐余额调节表,保证做到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
根据《老奇台镇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协会实际,规范差旅费开支,完善差旅费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
二、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一)交通费。
出差人员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协会主要领导可乘坐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包括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飞机普通舱,乘坐其它交通工具凭据报销。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因工作需要,在福州市区出差原则上凭双程往返工交车发票报销,如需要乘坐的士应事先征得分管副秘书长同意后凭票报销,凭交通工具发票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
(二)住宿费。
出差人员不论出差省内、省外,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出差人员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允许单人住一个标准间。协会主要领导可单人住一个标准间。
住宿费标准如下:
1.协会领导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200元。
2.其余人员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100元。出差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允许1人按上一档限额内报销住宿费。
3.住宿自己解决的允许按标准的80%补贴。
出差到社区市的住宿费暂按上述标准限额内凭据报销。因工作需要在福州市区内的住宿费,由协会领导批准后报销。
(三)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市内交通、通讯支出)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每人每天在包干额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
(四)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凭会议主办单位的标准据实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按照定额包干规定报销。
不统一安排食宿的小型会议,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均回协会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协会领导在本省内出差调研需借用车辆的,对借用车辆实行包干补贴(半天100元,1天200元,以此类推),另报销汽油费、过路费。借用人员与协会人员的住宿、伙食、公杂费等按前额规定报销。
一、会议形式:
秘书长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秘书处工作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由秘书长主持;各部门工作会议每周召开一次。
二、会议内容:
(一)学习贯彻重要文件和上级会议精神。
(二)讨论研究阶段性工作。
(三)检查各项制度、各个岗位工作职责执行情况。
(四)民主生活。
(五)需秘书处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三、参加人员:
(一)秘书长办公室讨论决定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归档。
(二)秘书处工作会议应有专人记录。
(三)各部门工作会议应有会议纪要本和专人保管。
第二节、文件处理和归档立卷制度为加强协会的政务工作,切实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公文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文的种类及内容。
(一)《新疆省商业行业协会文件》、《新疆省连锁经营协会文件》。
1、文件字号为“新商行协”、“新连锁协”
2、文件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决定、决议、指示;
(2)转发主管单位及国家有关协会的文件;
(3)报送给上级机关的文件;
(4)印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决定;
(5)以协会名义安排和部署工作;
(6)以协会名义印发的其它文件。
(二)《新疆省商业行业协会函件》、《新疆省连锁经营协会函件》1、文件字号为“新商行协函”、“新连锁协函”。
2、文件的主要内容:与平行、不相属的单位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三)《新疆省商业行业协会秘书处文件》、《新疆省连锁经营协会秘书处文件》。
1、文件字号为“新商行协秘”、“新连锁协会秘”
2、文件的主要内容:
(1)以秘书处名义召开会议的通知,形成的会议纪要;
(2)以秘书处名义向协会领导的请示、报告。
二、行文规则。
(一)文件处理程序:
2、协会秘书处向协会领导的请示、报告对内部机构印发的通知,要以秘书处名义上报和下发。
(二)文件登记:
文件登记按时间先后顺序依次编号登记、登记项目包括时间、编号、标题、发放份数。
列入必须登记的文件:
1、上级机关来文;
2、其它单位商洽工作需要答复的来函;
3、以协会或秘书处名义以上报的各种请示、报告;
4、以协会名义签订的协议;
5、具有本会机密性质的文件。
(三)文件审核与审批:
凡以协会或秘书处名义发出的文件、以及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等均由副秘书长核稿,报送常务副会长或会长审批。
三、公文的打印与核对。
(一)需打字的文件、便函均由副秘书长统一安排打字,由拟稿人员负责校对;
(二)文件印出后,要由核稿人判定无误后方可发出。
四、公文立卷。
(一)公文立卷要分类准确,根据发文机关、问题、时间、名称等公文特征进行归档立卷,同时要有利于保管、查找和利用。
(二)凡以协会名义发出的各类请示、报告等文件,在有关单位批复、答复或文件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办文结果归档。
(三)按文件归档、立卷的有关规定,修改文件或签批文件应使用钢笔或毛笔,不要在左侧装订线处签批或修改公文。
五、公文保密。
(一)文件制发。
1、文件制发前要认真登记、编号、核定份数;
3、发文要登记,文件发出前要逐件核对,严防错发、漏发。
(二)文件管理。
1、严格执行文件传阅范围,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擅自扩大。
2、凡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交负责档案的同志归档管理。
(三)文件销毁。
1、销毁文件、资料、内部刊物要按规定编制销毁清册、履行批准手续后,再行销毁;
2、实行两人监销制,销毁前必须认真清点销毁清册,防止误销或漏销。
六、印章、介绍信管理。
(一)协会和秘书处的印章、介绍信,由秘书处办公室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工作用印章、介绍信,经常务副会长批准后,由印信管理人员开信、盖章;
(三)不得使用空白介绍信;
(五)未经常务副会长同意,印信不得自行交予他人代管。
第一节、学习制度。
一、协会每位工作人员要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坚持自学为主,集体学习为辅的方法,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紧密结合,以达到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目的。
二、每月一次政治学习(以集中学习为主)、一次业务学习(以分散自学为主);提倡工余时间自学。
三、每位工作人员的学习成果、心得体会要进行交流,达到互教互学、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公费参加培训或经批准的自费培训学习,都要严格遵守培训班规定,认真学习,完成学业,并取得结业证书或上岗资格。
五、秘书长负责每月一次秘书处全体人员的政治学习,各副秘书长或部门主任负责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各部门主任负责每周一次的专业学习。
一、自觉遵守环境卫生“五不准”规定。即: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扔弃废物;不准随地倾倒垃圾;不准随地泼污水;不准随地扔烟头、撞烟灰。
二、坚持清扫室内卫生,保持门窗、四壁、桌、椅、地面、灯具、茶具洁净。
三、室内物品要摆放合理整齐、雅致。
四、卫生实行轮流值班负责制,各自办公室各自负责。
五、部门主任负责部门办公室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节安全防火制度。
一、下班前要先做好防火安全检查,确定无问题后方可给办公室加锁。
二、经常检查电源、火源、做到人走灯灭。
三、室内无人时,要关锁门窗。
四、部门主任负责部门办公室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一、财产物资是保证协会工作顺序进行的物质基础。为管理好协会的财产物资,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产物资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
三、协会的任何财产不得破坏和丢失,不得归个人私有,坚决杜绝浪费和损失。
四、实行财产物资管理负责制。坚持“谁保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秘书处是财产物资管理的职能部门,秘书处办公室是财产的主要责任人。
五、严格执行财产损失赔偿制度。坚持“谁损失、谁赔偿”的原则,对于非正常损失的,按原价格进行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加倍惩罚。
六、财产购入、使用、报损制度。
(一)根据协会发展和业务需要,确定购置计划,经秘书会确定、秘书长批准,由办公室办理;未经批准,各使用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购置。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都应经过财产管理和使用部门出具书面签定意见书,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三)由于使用时间过久,确已失效能,或自然灾害等非责任事故损失的,确系无法修复的,按报废处理,审批权限同前款。
(四)由于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财产损失,应由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并按规定进行赔偿,损失数额在500元以上,报请秘书长审批,按报损处理。
七、财产清查制度。
(一)协会每年要在年底进行清查,进行核对,以便核对财产数量,检查管理使用情况。
(二)在清查过程中,盘盈的固定资产要查明情况,补记入帐,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并写出书面通报材料。
(三)在清查过程中,严禁漏报、瞒报、少报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追查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者,则令其调离本岗位。
八、财产移交制度:
(一)财产管理员调动工作时,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由移交人在财产帐上加盖个人名章,以分清责任,接管人可继续使用。
(二)工作人员调离单位或办理离退休时,必须交清领用的财产,否则,不得办理离任手续。
九、对本管理制度的使用程序和要求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制度是首次实行,如有不完善之处,由秘书长办公室及副秘书长商讨、斟酌再修改。
十一、本制度从20xx年12月1日试执行。
理事会管理制度协会理事会制度篇四
第一条本协会是由书法、篆刻爱好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文化组织。
第二条书法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文化艺术遗产,在国际上享有崇高的声誉。我会团结广大书法爱好者,继承这一光辉艺术遗产,努力创造出具有时代气息的作品,推广书法艺术,提高书法爱好者的文字鉴赏水平和创作能力,达到共同学习、共同进步、活跃书法文化,培养书法人才,提高会员的艺术修养,为我国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三条组织书法爱好者开展书法研究,内外交流、培训、讲座和展览等。指导基层书法活动,普及书法艺术,培养和发现人才,推动书法活动的开展。
第四条组织评定本会会员创作成果,负责向社会推荐优秀作品,鼓励会员积极参加社会书法比赛。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五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大会选举的理事会代行会员大会职权。本会设名誉会长1人,会长1人,副会长四人,(其中之一兼秘书长),理事若干人。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五人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六条本会常务理事会议及全会理事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会长决定随时召开。本会每年最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凡是热爱书法艺术,作风正派,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按期缴纳会费并且由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申请入会。
1、在省级以上举行的书画展览,比赛中获得过奖励者。
2、有作品参加过各种书画展览者。
3、在各种杂志上发表过作品或理论文章者。
4、热心组织书画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者。
(一)会员权利。
1、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2、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3、有退会的自由。
4、有参加省市举办的书法比赛的书法比赛书法作品展览和交流的权利。
(二)会员义务。
1、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本会章程。
1、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破坏白呢会声誉损坏本会利益不听劝告者。
2、违反本会活动规则,三次以上迟到。早退或不参加练习、开会者。
3、违反国家法令受惩罚者、违反我院纪律被开除或劝退者。
4、不按时缴纳会费者。
第四章协会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适用协会所有成员,包括所有负责人,有针对性要求的会另作标注。
1、凡协会成员都必须热爱协会,始终维护协会荣誉。
2、爱护协会的财务,不损坏协会的物品。
3、不在协会高声喧哗、嬉戏打闹。
4、在协会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
5、在协会不得抽烟,喝过酒的也禁止到协会写字。
6、保持协会卫生干净舒适,洒掉的墨水要及时清理干净。
7、节约用纸、用墨,倒墨一次倒少一点,用完再倒。
8、协会润笔水不得洗笔。
9、卫生间洗笔之后不要甩笔,谨防污渍甩到墙上。
10、写完的纸对折一次放在指定位置,也可以带回去自己保留。
11、毛毡和字帖自己要整理好。
12、协会的物品不得私自带回去(没写的纸、毛毡、字帖、字画、毛笔等)。
13、来协会写字必须佩戴胸卡,除周末以外。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委员会。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备案之日起生效。
理事会管理制度协会理事会制度篇五
书法协会成立于20xx年10月,是陇南师专美术系指导管理下的文娱类社团,自成立以来,以展示中国书法魅力,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艺术修养为宗旨。营造校园书法气氛为本质,在陇师校园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书法协会举办了一系列书法展及书法临帖大赛。邀请了校内外的专业指导老师指点授课,开展讲座,以及会员间的互助观摩活动提高了会员的书法水平,培养了一批书法爱好者。
第二章书法协会宗旨。
展示中国书法魅力,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艺术修养。
第三章书法协会会训。
挥毫泼墨风骨洒脱;笔墨流转神韵自现;
借古开今厚积而发;以书会友以技载道。
第四章书法协会社团编号及社团类型。
第一条社团编号:stw0506。
第二条社团类型:文娱类。
第五章指导单位。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系。
第一章总则。
本社团由陇南师专美术系主管,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各项活动进行讨论、决定。日常事务由会长、常务委员进行管理决定。
第二章书法协会干部职责。
第三条会长:负责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领导协调各部工作,监督活动的开展及实施,对全社负责。任期一年或两年(最多两年)。
第四条常务委员会:负责讨论、决定各项日常事务,对会长、各部长进行工作监督。任期一年或两年(最多两年)。
第五条副会长:协助会长做好各部的协调及分管工作,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和评优工作。任期一年。
第六条财务部:管理社团所有经费,并隔时对理事会及会员汇报开支情况。任期一年。
第七条秘书部:做好每次会议记录,并负责会员注册。任期一年。
第八条策划部:做好每次的活动策划(提前一周做好)、活动总结(最迟活动结束后两天,必须附活动剪影)、学期总结、学年总结。任期一年。
第九条宣传部:主要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展板、通知、海报、横幅等)。任期一年。
第十条组织部:组织好每次活动场所,并做好干部、会员的考勤工作(隔时向理事会及会员汇报出勤情况)。任期一年。
第十一条外联部:负责联系指导教师以及联系其它社团,并负责活动报名统计。任期一年。
理事会管理制度协会理事会制度篇六
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隶属于院团委社会实践部,接受院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自发性学校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倡导“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五条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条规划、组织义工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义工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开展与各学院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组织会员间的有关活动。
第八条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会员资料档案实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2。具备“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精神。
3。承认本协会章程。
4。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登记表。
3。管理团队发给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
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理事会管理制度协会理事会制度篇七
1、负责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双确认制度、维修资金制度、招投标制度、物业撤出双向选择制度、物业合同备案制度的落实。
3、负责推动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达标考核和创优项目的初审和上报工作。
4、负责物业管理信访接待工作。处理信访投诉,受理业主、使用人、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的投诉、人大政协提案,及时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协调处理。
6、负责辖区内住宅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备案工作。
7、负责辖区内旧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指导和推动工作。
8、认真做好日常走访,做好检查工作记录和信访投诉工作记录。
9、负责搞好物业管理项目档案、业主会档案的建立整理工作以及项目动态管理网的更新与维护工作。
10、负责本办公室各类数据资料收集、季度报表、年度报表、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11、负责搞好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及培训工作。
12、负责普通住宅规模5万建筑平方米以下的协议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备案工作。
13、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工作。
14、建立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档案和日常监管。
15、办理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的发放工作。
16、对房地产开发资质进行预审。
理事会管理制度协会理事会制度篇八
名称: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辩论协会。
宗旨:“关注热点,追求真理,锻炼口才,发展自我”
兴趣爱好类。
活动范围:在本校、其他大学以及组织参加各大型辩论赛事。
活动方式:
1)在校团委指导下组织、举办社团内部的大学生辩论赛,促进校社团发展;
2)完成校团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3)每周开展与口才相关的活动,培养会员对辩论的兴趣,锻炼和提高会员的辩论口才。
本协会下设机构有:指导老师、会长、副会长、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各机构权限:
【指导老师】。
积极指导协会具体活动;
组织相关讲座;
拥有全程监督协会各项事宜的权利;
【会长】。
每月末进行一次协会活动总结;
要求组织部对各大赛事宜进行组织、监督的权利;
要求宣传部进行相关宣传的权利;
拥有支配财务的权利;
受副会长、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的监督。
【副会长】。
拥有监督会长、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的权利;
应及时与会长保持意见沟通。
【秘书处】。
及时发布协会通知,并转达给会长、副会长最终结果;
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
【组织部】。
对各赛事保持较高敏感度,组织各类赛事相关事宜;
协调会员之间的矛盾;
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
【宣传部】。
对协会相关活动进行积极有效的宣传;
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
【财务部】严格核对协会内部支收明细,每月末向会长说明详细情况;
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
会员的权利:
会员对本协会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会员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会员有获得通知,优先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会员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会员享有本协会其他权利。
会员的义务:
会员有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的义务;
会员有积极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会员有维护本协会利益和名誉、为本协会服务的义务;
会员有本协会规定承担的其他义务。
负责人职权:详见第四条【指导老师】【会长】【副会长】权限。
内部机构建设:
e.会员须积极维护协会团结和利益,维护学院的整体利益,不得搞个人小团体以及任何分化协会的行为。对破坏队内团结,损害协会利益情节轻微者将提出会内批评,对情节严重或屡次违规者将予以除名。对于其他以任何行为或方式损害学院利益者,直接除名,并上报校团委及社联。
7、奖励措施:
对于为协会做出重大贡献的、在大型活动中(如校内外大型比赛、大型学术活动)表现优异并取得较好成绩的以及在辩论协会中一贯表现突出的回暖员,协会将给予一定的精神表彰或物质奖励。
2、比赛奖金或商家赞助的收入应记入财务支出中,用于协会往后的活动;
3、财务部门应确保账目准确,财务公开,并定期向校团委、校社联审计查对。
会长的选举制度:详见第六条内部机构建设1(选举任命);
日常行政管理制度:详见第六条内部机构建设。
本章程的修改程序经过会员大会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同意通过;
本章程解释权归属协会负责人及秘书处。
章程实施日期:20xx年9月~20xx年9月
其他注意事项:无。
本协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社团负责人签名、经成员大会通过的注销申请书;
由校社联组织对协会财务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协会不再开展任何活动);
协会自检查十日内向社联办理注销登记;
理事会管理制度协会理事会制度篇九
一、根据教育局对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全校师生必须树立主人翁思想,以“保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
三、各科室资产期初交接清点到各室,各室确定专人保管,期中抽查,期终验收,中途变动须经总务处同意。
四、各室保管资产凡有损坏,需查明原因,凡属自然正常损耗,那么报总务处核准后填报自然损耗注销单,经领导批准后注销,属其他原因损坏的.,视情节轻重赔偿。
五、各室保管的资产,不得随意出借,凡外单位来校出借物品,需经过总务处同意并报校长室批准后才能出借,由对方单位经办人出具借条。在规定时效内由外借人负责追回并报总务处验收注销借条,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凡需购置物品,由各部门向总务处提出购物申请,报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统一购置,并入学校固定资产台帐。
七、各专职管理员保管的有关资产需遵守有关专项保管制度,平时做好资产的养护保管工作,每学期接受总务处检查核实,并列入专职管理员的年度考核。
理事会管理制度协会理事会制度篇十
为了更好地加强读者协会办公室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办公室这一资源,确保协会的办公室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由办公室部门统一负责安排,以便能够更加合理、规范、科学地使用办公室。
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原则:以本协会使用为主,其他社团借用为辅。
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范围:主要针对协会内部的会议,协会例会、部门会议等;还可以举办一些适宜在此举办的活动。
本协会各部门使用办公室时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安排使用时间。
其他社团借用本协会办公室时,应提前与本协会会长联系,并由本协会会长通知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安排。
活动或会议结束后,要保证地面、桌椅干净整洁,摆放整齐。
本协会办公室的财产由办公室部门负责管理,认真保管橱窗内文件,并定期整理。换届时应盘点交接给下任负责人。
本协会日常物品(如胶水、剪刀、工作证、横幅等)在活动结束后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并保管。
宣传部每次使用毛笔,红纸,墨水等物品后,由办公室监督清点并由宣传部妥善放好。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保管好办公室内书籍、杂志及其它物品等。
书架内书籍由读书部负责管理,定期整理。
其他协会放入办公室的书籍,由值班部门负责看管并注意借用要求。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江西农业大学读者协会。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理事会管理制度协会理事会制度篇十一
一、贯彻落实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履行协会的基本任务,围绕六个老有(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开展老年协会工作。
二、配合村(居)两委做好各项中心工作,协助村(居)两委做好乡风文明、移风易俗、公益事业、维护社会治安、调解民事纠纷、计划生育、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三、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帮助老年人排忧解难。
四、定期开展各项活动,协会班子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组织学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安排工作,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老龄部门布臵的各项任务。
一、老年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各项活动都要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
二、教师要为人师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按教学规定,制定教学计划,准备教学提纲,按教学计划上课。
三、学员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积累基金范围,户口凡在本村的农业人口,非农业常住人口都负有积累老年福利基金的任务。
二、积累基金来源,每年从集体纯收入中提取1%,按积累基金范围每年每人积累10元(根据各村实际情况规定)。
三、基金用途,老年基金的主要用途是:发展老年事业,增加娱乐健身设备和养老补贴。
四、基金管理制度,对基金实行建专账、专人管、专款专用。
五、基金使用制度,老龄委提出使用制度,两委集中审批,原则上多积少支,有增无减。
一、全体村民都要认真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树立法制观念,发扬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党员干部要做敬老模范。
二、每个村民都要维护和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无论在家庭或公共场所,都必须尊重和爱护老年人,树立敬老、助老光荣,谴责、虐待老人可耻的良好村风。
三、要认真履行赡养义务,要使老年人生活水平略高于其子女的生活水平,对老年人的特殊生活需求也应尽力满足。
四、子女要关心老人的精神需求,不阻碍老人参加文体娱乐和社会活动,不干涉老人的再婚和再婚后的家庭生活,对老年人的生日要及时祝贺和慰问。
五、村委会和村老龄委要认真按照“五个老有”的要求定期开展尊老、敬老好儿女、好儿媳、评比活动,表扬好的,批评差的并予以公告。
六、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一、要尽量参加劳动,多做家务;不要倚老卖老,伸手穿衣,张口吃饭。
二、要穿衣吃饭量家当;不要攀比讲排场。
三、处理家庭琐事,要多听青年人意见;不要主观武断,一人说了算。
四、有空多清扫;不要不讲卫生。
五、说话宜少不宜多;尽量不要瞎唠叨。
六、干活要掂量轻重;不要人老不服老。
七、关心子女生活,要有难同担,有福同享。
八、发展家庭事业要出谋划策,不要吃粮不管事,等着看笑话,事后当诸葛。
九、家庭和睦要保证;背后不说子女坏话。
十、有病要早治;不要等依靠。
一、凡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爱国家、爱集体,同志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用各种方式搞变相赌博。
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携带赃物如室,以保证室内整齐清洁。
四、爱护各种器材、设施等公物,活动室内的公物一律不准外借,如有损坏或丢失应酌情赔偿。
五、树立文明娱乐之风,不准借故在活动场所吵嘴、打架,以免影响他人活动。
六、不携带幼童入室,特殊情况携带幼童入室者,大人要尽管教之责,注意公物和卫生。
七、在开室活动期间,首先保证老年人的活动,其他人员可在保证老年人活动的前期下,经管理人员同意方可娱乐。
八、为保证活动人员身心健康,凡患传染病者,望自觉回避活动。
村干部“五比”制度比谁更重视老龄工作比谁更了解老年人。
比谁更对老年人创业史记得最多比谁更对老年人赡养得最好比谁更对老年人帮助得最多。
一、逢年过节有慰问,每年的春节、“九九”重阳节,对八十岁以上的老人分层次、分标准进行慰问。
二、老年节日有庆祝,每年的“十一”国际老人节、“九九”重阳节召开庆祝会或表彰座谈会。
三、侵犯老人权益有人管,对虐待、欺侮、打骂等侵犯老人权益的人和事,一经发现,举报和上诉及时进行查处。
四、孝敬老人要表彰,对孝敬老人的好人好事要及时进行表扬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刊反映报道。
五、老人生日有祝贺,每年对年龄在八十岁以上的老人,进行生日祝贺。
六、社会敬老有公约,对全村制定的敬老公约要人人遵守执行,并坚持开展争做两个文明建设的标兵,争做尊老敬老的模范,争做尊敬老人文明户的活动。
七、敬老新事有宣传,对于在开展尊老敬老活动中涌现出的新人、新事及时进行登记、表扬、宣传、奖励。
八、贫困特困户有人包,对全村的贫困特困户老人,实行党员干部包户,科技致富户包项目,群众搞帮助定期脱贫,实行共同富裕。
理事会管理制度协会理事会制度篇十二
第一条本协会是由书法、篆刻爱好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文化组织。
第二条书法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文化艺术遗产,在国际上享有崇高的声誉。我会团结广大书法爱好者,继承这一光辉艺术遗产,努力创造出具有时代气息的作品,推广书法艺术,提高书法爱好者的文字鉴赏水平和创作能力,达到共同学习、共同进步、活跃书法文化,培养书法人才,提高会员的艺术修养,为我国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三条组织书法爱好者开展书法研究,内外交流、培训、讲座和展览等。指导基层书法活动,普及书法艺术,培养和发现人才,推动书法活动的开展。
第四条组织评定本会会员创作成果,负责向社会推荐优秀作品,鼓励会员积极参加社会书法比赛。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五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大会选举的理事会代行会员大会职权。本会设名誉会长1人,会长1人,副会长四人,(其中之一兼秘书长),理事若干人。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五人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六条本会的常务理事会议及全会理事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会长决定随时召开。本会每年最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凡是热爱书法艺术,作风正派,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按期缴纳会费并且由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申请入会。
1、在省级以上举行的书画展览,比赛中获得过奖励者。
2、有作品参加过各种书画展览者。
3、在各种杂志上发表过作品或理论文章者。
4、热心组织书画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者。
(一)会员权利。
1、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2、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3、有退会的自由。
4、有参加省市举办的书法比赛的书法比赛书法作品展览和交流的权利。
(二)会员义务。
1、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本会章程。
1、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破坏白呢会声誉损坏本会利益不听劝告者。
2、违反本会活动规则,三次以上迟到。早退或不参加练习、开会者。
3、违反国家法令受惩罚者、违反我院纪律被开除或劝退者。
4、不按时缴纳会费者。
规章制度适用协会所有成员,包括所有负责人,有针对性要求的会另作标注。
1、凡协会成员都必须热爱协会,始终维护协会荣誉。
2、爱护协会的财务,不损坏协会的物品。
3、不在协会高声喧哗、嬉戏打闹。
4、在协会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
5、在协会不得抽烟,喝过酒的也禁止到协会写字。
6、保持协会卫生干净舒适,洒掉的墨水要及时清理干净。
7、节约用纸、用墨,倒墨一次倒少一点,用完再倒。
8、协会润笔水不得洗笔。
9、卫生间洗笔之后不要甩笔,谨防污渍甩到墙上。
10、写完的纸对折一次放在指定位置,也可以带回去自己保留。
11、毛毡和字帖自己要整理好。
12、协会的物品不得私自带回去(没写的纸、毛毡、字帖、字画、毛笔等)。
13、来协会写字必须佩戴胸卡,除周末以外。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委员会。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备案之日起生效。
理事会管理制度协会理事会制度篇十三
为了加强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规范协会的会计制度,更好地落实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积极组织收入,努力节约开支,增强经济自主能力。
(二)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
(三)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维护财产物质的完整和安全,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财产物质的经济效益。
协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管理、财务收入管理、项目费用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分析与评价。
1.各社团内部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两名成员组成。一人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一人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记账。
2.各社团的出纳与汇总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3.社团每学期至少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4、协会举办大型活动或添置大型设备及固定资产的经费支出(经费超过千元),须作书面报告,交主席团审核通过。具体经办由会长签核。
1.会员会费社团吸纳新会员时可按规定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会费。在收取会员费用前,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收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并向会员开出收据;收取会费后,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会费收取情况。
入账。
3.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对社团参加或举办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活动,学院及学校可酌情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所拨款项登记入账后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
4.其它收入社团举行如捐赠、义卖等活动所得的收入在上报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由社团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账目记录。
各社团对购入的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作帐外,还要标明其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社团财产为社团所有,社团任何成员不得随便处理或占有,社团解散时,其财产归属由校团委监督处理。
尽量取用带有正规公章的全国统一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可入账。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或收据,则必须由社团指导老师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
各社团在换届时应及时上一届负责人的更换名单;交接账本时,应在账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原因,注明剩余现金的数量,转交时要有财务负责人签字。
山东建筑大学跆拳道。
理事会管理制度协会理事会制度篇十四
第十二条本着为广大学生服务的原则。
第十三条为确保各项活动的正常有序展开。
第十四条为了营造校园书法气氛,在陇师校园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第十五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书法协会的管理制度,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六条书法协会所有成员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书法协会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书法协会所有成员应当是具有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
第十八条凡正式取得我校学籍的各系(部)学生,承认书法协会章程,上交相关申请材料者,均可申请加入书法协会。
第十九条会员须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陇南师专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假借我社团名义做出违反国家法律的事件。
第二十条会员是我社团各项工作的动力所在,调动会员积极有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是我社团锻炼会员能力的主要目标。
第二十一条有参与书法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权。
第二十二条有对各项活动具有建议、批评、监督权。
第二十三条有参加书法协会职务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十四条有代表书法协会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权。
第二十五条有享受学期(学年)评优权。
第二十六条有监督书法协会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遵守《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及遵守《陇南师专书法》。
第二十八条要为书法协会的发展出谋划策,积极发挥自己的特长。
第二十九条要有集体意识及团体精神,努力争取和维护社团荣誉。
第三十条积极踊跃地参加社内活动,服从社团安排,认真完成社团安排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凡社团举办活动或召开会议,不得无故缺勤,有事须向社团请假,以免影响活动的正常举行。
第三十二条会员每学期开学必须到书法协会统一注册。
对书法协会有贡献者,活动积极者。
第三十三条每学期举办一次颁奖典礼,对社团有贡献者,活动积极者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工作突出者可向学校推荐授予“优秀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第三十五条每次会议及培训全勤者学分评定时可奖励2分。
第三十六条有攻击本社团的言论和行为,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破坏社团正常工作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七条在纳新过程中,徇私舞弊招收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八条在举办活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耽误进度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九条故意不参加社团会议、活动,累计三次者(包括三次),取消本学期社团评优资格,请假三次按缺勤一次计,但在第三次前连续三次按时出勤者,将抵消前一次缺勤,并且减1.5分。
第四十条视情节严重者给予取消某些权利(须有理事会全体通过,社长宣布方才生效),并且减2分。
第四十一条违反国家法令、法律、法规、条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给予除名(会长须办理会手续,盖书法协会会章方才生效)。
第四十二条每学期举办一次颁奖典礼,对社团有贡献者,活动积极者给予表彰。
第四十三条工作突出者可向学校推荐授予“优秀社团干部”荣誉称号。
第四十四条每次会议及培训全勤者学分评定时可奖励3分。
第四十五条有攻击本社团的言论和行为,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破坏社团正常工作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四十六条在纳新过程中,徇私舞弊招收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四十七条在举办活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耽误进度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四十八条故意不参加社团会议、活动,累计三次者(包括三次),取消本学期社团评优资格,请假三次按缺勤一次计,并且减2分。
第四十九条视情节严重者给予取消某些权利(须有理事会全体通过,社长宣布方才生效),并且减3分。
第五十条违反国家法令、法律、法规、条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给予除名(会长须办理会手续,盖书法协会会章方才生效)。
第五十一条本社团的经费来源以会员纳新收入为主,校团委的拨款、指导单位的拨款、社会赞助为辅,社团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各项收支都纳入财务部的管辖范围。
第五十二条本社团的财务工作由财务部具体负责,财务部部长独立管理账本,凡财务收支状况(款额、时间、事项等)须明确,真实记录在册,同时须附有书面凭证(必须有专用章、水印)方可予以报销。
第五十三条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次活动后的总结会上须向理事会及会员汇报财务开支状况,并随时接受理事会及会员的质询与监督。
第五十四条每周必须对会员进行培训。
第五十五条每学期必须对会员进行两次考察。
第五十六条每年3月中旬--下旬必须面向全校举办“西狭杯”临帖大赛。(报名费3元/人)。
第五十七条每年11月上旬--中旬必须面向全校举办“西狭汉风”临帖大赛。(报名费2元/人)。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经指导单位、书法协会理事会联合颁布。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暂试行两年,根据运行情况将作出适当修改,在试行期间,其效力与正式文件等同。
第六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书法协会理事会。
第六十一条书法协会下届理事会可以聘请上届理事会成员为本届常务理事会,聘期一年。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生效。
理事会管理制度协会理事会制度篇十五
为了保证中老年书画协会活动的正常顺利开展,根据“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协会”筹集的.经费,加强监督、管理、合理按章使用。其具体制度如下:
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用得适当、发扬民主、会员满意。实行经费开支由协会主管财务会长“一枝笔”审批。
1、年会总结支出;
2、协会与友邻县区交流支出;
3、重大节日或重大会议宣传支出;
4、看望、慰问年满70岁以上会员支出;
5、看望会员生病支出;
6、其它支出。
1、根据协会会长的指示,负责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并执行经费预算;
2、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3、在书画协会预算开支范围内及时与区委组织部老干局衔接报销有关事宜。
4、定期检查、分析所用经费情况;
5、定期收好会员会费,做到帐帐、帐物、帐款相符;
6、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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