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网格化监管方案(汇总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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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网格化监管方案(汇总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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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在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时制定的一种详细计划或方法。在方案制定过程中,我们需要考虑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制定方案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需要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网格化监管方案篇一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构建“政府组织实施、环保办统一协调、各村、乡级各站所办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乡党委、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在全乡10个行政村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三、具体要求。

(一)网格划分。

由乡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乡、村两级环境监管网格。

1.二级网格。在乡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党委政府,统筹负责全乡10个村范围内的环境网格化监管。

2.三级网格。在村委会行政区域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支两委,村支两委成员实行分片负责制,三级网格单元内设置若干环保管理员。

(二)网格内容。

1.实行“五定”。

定区域:以10个村为单位,全乡划分为10个环境监管网格单元。

定人员:乡级监督指导为分管领导和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人员,村级监督指导为联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各村网格巡查人员为各村支书、主任。

定职责:乡分管领导和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为全乡环境监管督查指导人员,负责统揽、指导、督查全乡各村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牵头处理发现问题;各联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为各村环境监管督查指导人员,负责指导、督查联系村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各村支书、主任为本村环境监管网格巡查人员,负责每周做好一次巡查工作,及时上报发现问题,配合上级环保部门积极处理解决问题。

定任务:严格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好全乡各村环境监管工作,及时发现上报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好问题,确保环境监管无漏洞、无盲区,确保能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环境监管工作任务。

定奖惩:各村网格巡查纳入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

2.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完善横向之间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和移交移送制度,加强协调联动,认真履行职责。

3.构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近期建立网格内污染源信息收集、汇总、公开机制,做到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并设立污染源管理台账。远期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并逐级联网,完备乡、村级数据库,并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巡查监控,有效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三)巡查计划。

1.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指导和监督,乡环保办一星期监督检查一次四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情况;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对环保方面的政策和资金保障;对严重违法排污企业依法实施关停等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到位。

2.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秸秆禁烧、垃圾禁烧、杂草杂物禁烧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调解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数量;对网格内污染源定期巡查,及时制止、上报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协助环保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设立污染源管理台账;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等相关信息。

3.三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设置环保管理员,对网格内污染源每周巡查1次,及时发现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焚烧杂草杂物、排放污染物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并予以制止、上报上级网格及协助调查处理;及时向政府和乡环保办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设立污染源管理台账;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等相关信息。

(四)网格运行。

1.巡查。二级、三级网格的责任人员和环保管理员要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进行报告。

2.查处。二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送单位。对需多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3.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4.监督。乡政府、乡纪检监察、社会舆论等,对环境监管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监督;二级网格对三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运行。

5.评价。二级网格每季度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二级网格对三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五)网格监督。

1.乡政府监督。充分利用政府监管职能,定期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各行政村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2.乡纪检监察监督。发挥乡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督作用,保障四级网格体系正常运行,对失职渎职的、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3.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环保管理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利用广播、黑板报、网络等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揭露和批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增强公众环境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乡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其他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派出所、安办、国土所、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畜牧站、办公室设在乡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乡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乡政府、乡级各站所办要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环境监管的强大合力。

(二)畅通监管信息。乡、村两级网格要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做到制度要上墙,会议有纪要。三级网格对编制情况至少每季度编制一期。

(三)提升保障能力。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乡财政预算,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专职环保机构,落实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四级网格正常运转。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村、乡级各站所办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落实职能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各村网格责任主体及相关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严格按照《关于对损害生态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规定》进行问责。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长:xx。

乡党委书记。

xx。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长:xx。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xx。

乡党委副书记。

xx。

乡党委副书记。

xx。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xx。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xx。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xx。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xx。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xx。

副乡长。

xx。

副乡长。

xx。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xx。

乡党建办主任。

xx。

乡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xx。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xx。

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xx。

畜牧站站长。

xx。

xx镇畜牧站站长。

xx。

乡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员。

xx。

乡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员。

xx。

乡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综合执法肯环境保护办公室,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xx、xx、xx、xx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网格化监管方案篇二

(篇一)。

在原有的管理体制、机制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编印环境网格化监管通讯录,建立较为完善的监管机制。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环境监管模式。特别是今年7月,我区发布了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实施方案,由政法委综治办牵头实施。我们积极向综治办申请,成为首批6个“一张网”建设单位(安监、市场监管、消防、环保、司法、流动人口)。八月初,首批单位分镇(街道)为全区网格员进行集中培训。7月22日至今,我区网格员共排查污染源数量109个,其中网格员调处的103件,上报我局的违法案件6件,取得一定成效。

一、工作亮点。

(一)建立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专项经费保障。我区成立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级机关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区综治办具体负责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收集、整理工作进展情况。区、镇(街道)每年安排专项经费,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专职网格员除了给予基本的劳动报酬外,推行社会治理信息采集“以奖代补”激励机制,鼓励其采集上报优质信息。

(二)建立工作体系,明确网格员职责。我区操作模式为区级和镇(街道)设立指挥平台,基层网格设立613个网格,采用“2x”的模式配备网格员(即每个网格配备1名网格长、1名专职网格员、若干名村居干部或志愿服务者为兼职网格员),同时明确了网格长和网格员的工作职责。全区网格员全部要求安装手机app,日常网格巡查时发现问题通过app上传区综治办平台,区综治办及时梳理分发一般事件“属地管理”原则交镇(街道)平台办理,重要事件则立即转化成信访事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交职能部门处理。

(三)建立网格化工作督查考评制度。区里制订了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考核制度,并纳入区对镇(街道)和部门的平安综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定期开展督查通报,确保取得实效。区、镇(街道)两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定期开展网格长、专职网格员督查考核,督查考核情况与网格长、专职网格员绩效考核挂钩。并及时对不适应工作要求的网格员作调整。

二、存在问题。

1、网格员环保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待进一步提高。2、上报的信息质量有待提高,特别是能提供环保部门立案的信息较少。3、手机app等系统需要不断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希望自上而下将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的目标责任制考核或者实行一票否决。

2、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确保网格化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3、不断完善网格员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网格长、专职网格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其责任感、紧迫感和业务知识,确保上报信息更全面更有用。

4、进一步发动群众参与网格化监管工作。通过各种渠道推广平安浙江app,争取更多群众参与环境违法行为的爆料,共同参与环境保护。

(篇二)。

一、工作措施。

一是完善机制,加强领导。为完善网格化监管组织建设,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同时成立了以镇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环保督察小组,加强对各村、企事业单位环保工作开展实情督察,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公室新增工作人员1人,增强我镇环保工作力度。

二是制定方案。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制度文件,部署全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明确制度、职责及奖惩。对镇全体机关干部环保工作驻村进行分解,明确了工作职责、目标任务。

三是分工负责、责任到人。我镇与11个行政村两个社区及辖区内学校、单位签订了网格化环境监管目标责任书,明确村级单位作为三级网格主体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我镇实行所有党委委员包片做法。做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成立由各村包村领导任组长的环保巡查组,负责本村环保检查工作;成立由值班领导为组长的节假日环保巡查组;成立由镇环保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日常巡查组,负责督察各村、各单位环保工作开展情况。

四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为摸清全镇污染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我镇开展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调查摸底工作,并建立网格化监管企业台账。

五是加强督察,确保效果。结合上级部门环境保护巡查,处理各类违规污染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经验不足,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二是镇环保监管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监管点多面广,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时,因没有行政执法权,缺乏对监管对象的强制措施,导致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得到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绿化、美化,强化节能减排工作。

二是加大对区域内流域、水库巡查力度,严控各类情况污染水源。

三是积极按照上级关于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开展工作。

(篇三)。

网格长甘显超。

**镇人民政府镇长。

**镇人大主席。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兼环保所长。

**镇环保员。

各村(社区)成立以支书或主任为网格长,村(社区)主任或文书任网格员的“四级”网格体系。

二、加强广泛宣传。

1、召开专题会,加强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落实环保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

2、镇、村、组干部开会时要宣传环保知识;

3、是在公开栏公示网格员工作职责;

4、在镇、村、组干部在走村入户时做到多看多说。

三、具体工作成效。

1、落实网格员环境监管责任,按“属地管理”原则,要求网格员对辖区内环境保护进行宣传、巡查、督促整改上报并配合调查工作。

2、**政府与各村委签订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与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1000余份。

3、建立健全的网格员巡查制度。要求在春种和秋收时段每月不少2次的全方位巡查,截止6月底,全镇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所属企业、畜禽养殖地和水源地巡查2次,对秸禁烧共巡查9次,其中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了批评、教育、制止5。

4、加强环保隐患排查和治理,实施网格化管理,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

四、严格考核制度。

把网格化环境监管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工作推动不力、环境质量恶化、有举报并造成影响的扣年终目标份,出现严重问题的严格追责。

(篇四)。

一、网格化体系建立情况。

进一步调整充实了**乡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力量,由乡党委书记任周江敏、乡长王冬任双组长,进一步完善乡、村两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将各村联村领导、支部书记、村主任长纳入网格监管体系,明确各村支部书记为辖区第一责任人,将全乡划分为5个网格,落实乡级网格员5名、村级网格员10名。在此基础上我乡不断完善机制,向辖区5个村下发了**县**乡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制定了**县**乡环境监管巡查制度,印发巡查台账,由各网格主体落实专人进行巡查记录,每月底上报乡环保办进行检查存档。

二、氛围营造情况。

落实乡企办车辆用于常态化宣传巡查,并通过在车辆上悬挂环保宣传标语,等方式在全乡营造浓厚环境保护氛围,截至目前在辖区各重要节点悬挂宣传标语10余条、发放环境网格化宣传资料500余份。

三、细化责任。

1.实行“五定”。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实施“五定”监管,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经普查共需监督污染源企业5家相关内容依法向社会公开。

2.建立责任制。与辖区5个村级网格监管责任主体之间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

3.完善监管档案。结合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督促企业完善一厂一档制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完善各级网格内污染源档案,并保持动态更新。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机制。一是建立管理保障制度,制定工作流程,明确相关站所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中的职能,出台考核评价办法及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二是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和移交移送等制度,截至目前乡党委会、班子会共讨论部署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8次。三是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按要求公开相关工作情况并及时将我乡环境监管相关信息报送县环境主管部门,截至本月共计上报工作信息8条。

二提升能力,经费保障。一是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相关部门综合预算,在我乡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筹集用于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及秸秆禁烧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二是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尤其是加强村级网格监管责任人员业务能力的指导和培训,适应监管工作任务要求,截至6月我乡已对村级网格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2次。三是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充分借助各部门现有网格监管体系,下发整改通知书1份,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三强化监管检查。一是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主体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二是建立严格、科学的责任追究机制,按照权责一致、能力与责任相匹配等原则,由乡纪委拟定**县**乡网格监管责任追究制度,科学合理界定追责情形与免责情形,对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纪实施问责。

五、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以上工作举措,我乡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在宣传上生动性不足,一些群众无法理解比较专业的环保知识;二是缺乏必要的资金和经费支持,对后续工作的长期开展,带来一定困难;三是相关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虽然加大了群众爱护环境的宣传,但场乡建成区内垃圾桶少,间隔距离大,部分偏远村组垃圾池少且位置布置不合理,造成实际工作中难度大等问题。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根据我乡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环境监管力量,落实干部做好网格化环境监管相关工作。

2、不断加强乡、村网格员业务培训,以科学的监管保障网格化体系落实到位。

3、进一步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对辖区网格的巡查督导。

网格化监管方案篇三

烟花爆竹传统销售旺季即将到来,为了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更好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安监管危化〔20xx〕184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精神,确保我市烟花爆竹行业春节期间安全经营形势稳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本着“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行政许可审批,增强服务意识。规范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市场经营秩序及批发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落实经营单位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坚决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单位及零售经营网点,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经营安全。

全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时间为20xx年2月3日至2月26日,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日期为准。

市应急管理局在春节销售期起始的30个工作日前,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布点规划及数量。经营者向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提出申请。春节期间临时零售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在销售起始日前1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春节期间,城区零售点应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起始日前2日内组织搭建临时销售棚,有效期开始前1日内进行摆货,并在有效期结束后1日内将剩余烟花爆竹返回批发库代保管,并拆除临时销售棚。

1、零售经营场所要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xx)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全市临时零售经营场所实行棚式销售管理,市区销售棚的样式(见附件3)由市局统一规定,并统一编号。销售棚面积不得超过20平方米,长度不得超过6米,货物高度不得超过2米(含货架高度),存货不得超过100箱,总药量不得超过100千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周边80米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夜间不得将剩余货物转移至民房或居民区内。

3、按照《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xx)的要求,将零售点的存放类别、数量和经营场所详细地址,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上进行标明,严禁零售点超量存放,严禁设立中转库,严禁集中、连片或在居民楼、超市内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

4、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时要签署《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安全承诺书》(参见附件2)。批发企业要向属地应急管理局提交《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承诺书》(参见附件1)。

为确保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含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季节性零售点和零售店)布点规划。不再新增烟花爆竹长期零售店,春节期间季节性临时点数量要在20xx年的基础上减少10%。各乡(镇)街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布点规划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根据《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集中组织季节性零售点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合格证由市统一编号、统一样式,上岗后挂在胸前便于检查。主要负责人未经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销售人员未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条件审核不得通过。

春节是烟花爆竹销售、运输、燃放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多发期。要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特殊性的认识。从讲政治、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领导,要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手段,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安全燃放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提高自觉守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防止因燃放不当引发人身伤亡事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举报违法行为。

结合实际,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加强联合执法,将常态检查、专项检查与暗访检查有机结合,同时要重点检查闲置的厂房、院落、出租房、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集贸市场等可能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四)加强值班,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并针对烟花爆竹企业突发事件做好应急演练,确保万无一失。批发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紧急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各有关部门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积极组织抢险,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网格化监管方案篇四

县工商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注册股,负责组织部署和指导开展全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协调处理行动中的有关工作和问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职能股室分工负责,基层工商所具体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各股所要从履行工商职能出发,细化整治方案,深入扎实地开展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切实打出声势、打出效果。

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必须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股及各工商所要依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核发营业执照,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各工商所从20xx年2月7日至2月22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具体要求:

(1)加强对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检查,各工商所要对辖区的超市商场、食杂店、杂货店、日用品店进行认真排查,发现存在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一律给予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加强对无证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整治。春节期间,不乏村民百姓自行在家中或路边摆搭临时摊点销售烟花爆竹,他们无任何证照且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给监管带来难题,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各工商所应加大检查力度,对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并引导整改,拒不整改的给予取缔。

(3)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者的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者的前置许可条件是否过期,是否被相关部门撤销或吊销,对前置许可条件过期的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提交新的、有效的许可证件给工商部门;对于前置许可证件被相关部门撤销或吊销的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拒不变更的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4)加强对烟花爆竹地下生产窝点的`排查,各工商所应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加强对烟花爆竹地下生产窝点的检查,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给予举报者以一定的奖励,并对举报者保密。对构成犯罪的烟花爆竹违法生产行为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注册股及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联合执法行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工商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片段长为直接责任人,片段长要加强巡查,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重大情况要立即按程序上报。二是要及时总结上报工作情况,各所把这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情况材料于2月22日下午下班前上报注册股。

网格化监管方案篇五

优秀作文推荐!为做好xx乡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城乡环境,为了美好生活”的宣传主题,树立“全民共治、治安共享”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广泛动员各方社会力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和针对性的社会宣传引导工作,全力实现南窖乡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效果目标。

20xx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在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健全完善“党委宣传部统筹指导、乡烟花办统一组织、职能科室系统牵动、属地单位、村委会组织实施、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宣传工作格局。

按照乡烟花办总体部署,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委会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本单位职工、广大群众、商超市、饭店、民俗旅游户等从业人员的宣传引导工作。

(一)普法宣传阶段(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1月上旬)。

围绕《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xx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相关规定,通过村村通广播、电子屏、微信群、宣传材料等宣传方式,全面开展普法宣传,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人人皆知“禁放”新规。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春节前,要围绕“杜绝非法烟花爆竹”“禁止违规燃放”等内容开展重点宣传发动;除夕(1月31日)、初五(2月5日)、正月十五(2月15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要广泛宣传全域禁放,正面报道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规的情况并及时曝光违法处罚典型案例。

(三)固化宣传阶段(20xx年2月下旬至年底)。

20xx年春节过后,要针对有燃放烟花爆竹习俗的开工、开业、乔迁、奠基、婚丧嫁娶、宴席服务等,开展针对性的禁放宣传和日常重点宣传,巩固前期宣传效果。

各单位要按照“十进”、“十有”的工作要求,将宣传发动贯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切实形成严管、严治、严控、严查的舆论导向。

“十进”即“进机关大院、进村委会、进公交换乘站、进民俗院、进工地、进企业、进学校、进商超市、进重点地区、进网络”;“十有”即“电子屏有影、广播有声、宣传材料有字、网上有点击、道路有横幅、路口有展板、手机有提示、面上有标识、单位有活动、群众有共识”。

(一)认真组织开展内部宣传。

乡烟花办和各职能科室,以及十六类禁放点的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开展好内部宣传。

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规定;协调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委会深入教育动员本单位、本辖区人员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从自身和身边亲属做起,不放烟花爆竹;推动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指导卫生院、农村商业银行、燃气换瓶站等单位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员工自觉遵守规定。

各职能科室针对本系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制定针对性的宣传方案,督促列管行业遵守禁放规定。

其中,环境办围绕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污染的影响,配合党委宣传部在临近春节和春节期间等时间节点,开展宣传引导工作;乡教委在放假前对中心校、幼儿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村建项目组指导各村委会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各商户开展宣传引导工作;乡文体中心和旅游办对文保单位和民俗旅游户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二)深入组织开展媒体宣传。

乡宣传部要立足“网上网下”两大宣传阵地。

一是要通过新闻媒体,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集中宣传报道,阶段性掀起媒体宣传高潮,形成新闻舆论导向;对查缴非法燃放、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案例等,进行专题曝光宣传报道;二是要在春节前,通过南窖时讯、微信滚动播出提示语,并通过致全乡人民一封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三是要加大在人员密集场所、村委会宣传栏、商超市等人员流动大地区的`宣传力度,利用这些地区投放、张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材料;四是要加强对民俗旅游户、饭店、燃气换瓶站等单位的禁放政策宣传,形成共同抵制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组织开展基层宣传。

各村委会、各企事业单位结合辖区单位特点,分波次、有重点的开展宣传。

一是各单位要印制一封信、承诺书等宣传材料,深入群众家中、企事业单位职工、商超市场等,发放宣传材料;张贴禁放通告和宣传海报等宣传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禁放工作的理解支持。

二是各单位要深入宣传非法存放、运输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公布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举报电话,引导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线索。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协调各方力量,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宣传工作开展不力、组织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加大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

各单位在正面引导的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切实维护法规的严肃性,进一步震慑不法分子、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推动全社会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

(三)统一宣传口径,遵守宣传纪律。

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报道,要通过乡烟花办统一发布,各单位严禁擅自向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对未经乡烟花办同意,擅自发布消息并影响工作进度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部门人员责任。

网格化监管方案篇六

20xx年,我县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红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项要求,以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和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为抓手,加强“打非治违”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全面推进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着力促进全县烟花爆竹经营行业安全发展。

1、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推进各经营单位加大对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组织开展夏季高温时段和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专项检查,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加强对储存库房重点安全设施和部位的安全管理和监控。

2、发挥好乡镇安监所的监管作用。指导乡镇安监所按照市局制定《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检查表》,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实现零售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

3、批发企业启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联网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进一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质量。

4、强化合作意识。加强与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力度。

5、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116号),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力争查处一批烟花爆竹违法典型案件,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安全监管的震慑作用。

6、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加强对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及告知书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把安全第一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7、继续大力推进烟花爆竹企业改造提升。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和《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等标准规范,继续进行安全设施改造提升,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持处于良好状态。

8、督促并指导批发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编制、评审和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9、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批发企业规范使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将流向信息化管理作为对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未按照规定进行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的企业和产品,采取“封存、退回”等措施,确保流向登记工作落实到位。

10、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稳步运行,在现有2家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3级到标的基础上,要求企业不自我降低要求,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运行,实现安全生产持续改进。

11、进一步规范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督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安监〔20xx〕30号),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台账,规范进货渠道和产品储存。

12、严格烟花爆竹产品市场准入。配合市局做好对拟进入我市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生产企业资质组织审查认定,督促批发企业严格按照市局公布的20xx年入连销售的烟花爆竹定点生产企业名单实施采购,不得私自购买公示名单以外的烟花爆竹产品。

13、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买卖合同的检查,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工商总局、公安部制定的买卖合同式样(gf-20xx-0115),如实全面详细规范填写合同中各项内容,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签订的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供货单位必须是市安监局确定的本年度定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禁止假冒企业产品进入我县市场。

14、进一步优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按照“保障安全、方便群众、合理布局、诚信设店、总量控制”的原则,科学构建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络。

15、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许可关。一是严格按照核准的零售网点布点规划做好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换证工作,不符合布点规划的,一律不予审核发证;二是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xx)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零售经营安全条件;三是严格许可证审批程序,严把培训关、时效关、安全条件关、审查关,加大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零售单位的取缔、淘汰力度。

网格化监管方案篇七

市场价格监管是价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积极改革和创新市场价格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市场价格监管效率,切实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和改善民生,现就建立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的总体架构是根据经营者的地理位置、数量、规模和行业分布等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划网定格,并层层分解监管职责,明确责任主体,按照“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原则,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指挥便捷、反应灵敏的价格监管和服务网络。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的总体目标任务是以稳物价、助和谐、保民生、促发展为目标,以定期市场巡查、规范明码标价、打击价格欺诈、规范不正当价格行为和及时处理价格举报为手段,以全地域各类商品服务价格及其价格行为为监管对象,实现市场价格监管责任制和常态化,维护正常价格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1—全覆盖的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体系。

(一)划定网格。

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所管辖区域,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并结合行业部门条条管理的需要,划分为若干片区形成若干监管格,也可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监管格进一步细化形成监管子格。在此基础上,采取一定方式将各监管格和子格有机联系起来,形成本级市场价格监管网。省、市、县三级价格主管部门分别为一、二、三级监管网,监管网所属区域的监管格和子格,分别为本级网的监管格和子格。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市场价格监管网格,要立足现有条件实现有机链接,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或与其他信息网络联网管理。

(二)选定人员。

为确保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制度的有序推进,省、市级网格要分别明确三级责任主体:监管网负责人、监管格负责人、监管格责任人,县(市、区)级网格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网格员,实行逐级负责制。监管网负责人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担任;监管格负责人由有关处(科)室单位负责人担任;监管格责任人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指定物价工作人员担任,每个网格至少配备一名监管格责任人,有子格的要配备子格责任人;网格员由价格主管部门在经营者、社区和相关组织中确定,—2—或在社会人员中选聘。

(三)设定职责。

监管网负责人主要负责组织制定本级市场价格网格化监管的总体方案,组织、指导和督促网格化监管制度的落实,组织开展全局性监管活动,协调解决网格化监管工作中的全局性问题,不断提升网格化监管效率。监管格负责人主要带领本部门(单位)负责制定本网格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具体计划和措施,督促指导网格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协调网格内各项价格监管工作的落实,保证本网格的正常运行。监管格责任人主要负责督促指导和协调网格员履行职责,承办所在网格本级价格部门职责内市场价格监管的具体业务,及时了解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及时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网格员主要负责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络和指导相关单位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收集群众价格意见和建议,发现价格违法行为线索,化解价格矛盾等。各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由各级物价部门细化。

(四)确定对象。

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的对象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分工管辖范围内所有商品服务价格及其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监管中要突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热点难点问题。基层网格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点监管对象要建立监管台帐。

(五)确定任务。

—3—1.切实落实明码标价。进一步落实明码标价,积极倡导明码实价,不断提高明码标价覆盖率和合格率。

2.认真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市场价格巡查,节假日和自然灾害等重要时段,以及对重点监管对象可视具体情况加密检查频次。市场价格巡查人员必须按相关要求填写日常市场巡查记录并归档。

3.及时办理价格投诉举报。热情受理、依法办理、及时回复每一件价格投诉和举报,确保网格内的价格投诉举报受理率和回复率达到100%。

4.积极开展价格诚信创建活动。引导监管对象积极参与价格诚信单位、明码实价示范店(柜)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价格环境。

5.努力做好价格公共服务。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价格政策宣传,按要求完成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12358价格举报平台的宣传任务,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疑点价格问题,及时发布社会公众需要的价格信息,逐步建立并提供经营者价格诚信度查询服务。

6.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线索,配合价格执法人员依法依规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认真整改规范。

7.适时做好价格监督检查监测预警。密切关注重要商品服务。

—4—价格、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动态,及时了解和研究相关行业主要经营者价格行为特征,进行监测,发现市场价格明显异动或价格行为明显涉嫌违规时要及时预警。

三、网格运行机制。

(一)信息报告。网格员在做好日测基础上每周向监管格责任人报告一次市场价格情况;监管格责任人每周对网格员报告的情况进行一次整理,每月向监管格负责人报告一次情况;监管格负责人每季度要召集监管格责任人分析一次市场价格情况,并向监管网负责人报告;监管网负责人每半年要系统分析一次监管形势并向上级监管网报告。各级责任人如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二)应急处置。当价格主管部门作出启动价格应急预案决定时,所涉及区域市场价格监管网格同时转入应急状态运行。在应急状态下,网格各级责任主体均应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并实行信息日报制。

(三)互联协作。本网格如有价格监管事宜需要其他网格协助办理的,可向相关网格提出协作请求,相关网格应予积极协助。如有相关价格监管信息对其他网实施监管具有重要意义时,应及时向有关网格通报。

(四)市场巡查。各级监管网每年至少组织3次市场价格巡查,重要节假日和自然灾害等敏感时期必须组织巡查。

(五)案件查处。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仍按法定分工办理,—5—各级网格责任人要给予极积配合和支持。

(六)舆情管理。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舆情管理工作,建立舆情监控、发布、采集、处置工作制度,提高媒体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水平。各级监管网都要配备一名舆情管理员,负责舆情阅评、监测与预警,及时搜集易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前瞻性信息,对舆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

(七)督导考核。上级市场价格监管网要加强对下级市场价格监管网(监管格和子格)运行情况的督导和检查。省物价局对市州网格运行情况,原则上每半年督导抽查一次,每年集中考核一次,平常进行不定期抽查。市县网格的督导检查办法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四、工作步骤。

(一)调研部署。2014年3-5月份,省物价局组织力量对全省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进行调研,听取市州县价格主管部门和有关经营者意见和建议,制定方案,对全省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进行部署。

—6—局完成全省市场价格监管网的编制任务,初步实现全省市场价格监管网格化管理。在此期间,省物价局拟召开一次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查找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11月1日起,按网格运行机制试运行。

(三)检查完善。12月份,省物价局对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主要是查找问题,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措施,修订网格运行机制,促使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更加科学和规范。2015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制度,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也是今年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分工负责、抓好落实。要主动加强与综合治理、商务、工商、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形成市场价格监管合力。

(二)加强检查督办。各市州价格主管部门要对所辖各县(市、区)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制度推进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巡视督办,确保按进度和要求落实建网工作。要加强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调研,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宣。

—7—传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宣传基层推进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的典型经验,不断提高经营者和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

(四)努力搞好保障。实行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支撑,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给予一定财力投入,确保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

湖北省物价局2014年6月3日印发。

网格化监管方案篇八

自我市三大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城管局认真负责抓好城区道路堵点乱点综合治理,依法规范占用行车道、人行道摆摊设点等影响道路通行和市容环境的行为。28日上午,党组书记、局长杨瑞刚,党组成员李菁华,通达物业公司经理一行到步行街督导检查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局长杨瑞刚指出,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的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二是要突出重点,加大乱停乱放、占道经营、交通秩序等整治力度,精心部署,积极行动,持续发力,扎实高效地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三是要以创新的思维、扎实的举措、务实的作风,着力推进系统治理,切实解决城市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让城市变得更加清洁、更加美丽,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网格化监管方案篇九

监管方案是现代社会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其目的在于保证社会权益公正分配、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防止市场经济中因出现各种恶性竞争而导致的舞弊以及非法行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监管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对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在长期的监管实践中,我对于监管方案也有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将从调研、制定、实施、反馈、改进等五个方面具体谈谈我的体会。

一、调研。

监管方案是依据专业知识、市场需求和政策导向来进行的,因此在制定监管方案之前需要进行大量的调研工作。调研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相关领域的市场经济和法律法规动向,掌握行业现状以及评估监管的必要性。同时,我们还需要通过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的互动,收集各种意见和建议,这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企业和消费者的真实需求,同时得到一些实用的参考数据。基于此,我们可以使监管方案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市场发展,并且更好地满足各方利益的需求。

二、制定。

制定监管方案需要融合多方面的考虑因素,包括统筹考虑各类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坚定执行政策导向、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保证制定方案的科学性和实践可行性等。我们需要对监管的目标和监管的范畴进行分类,对不同的情形分别制定相应的监管方案,比如,我们需要区别对待监管重点领域和一般领域,有效的制定监管计划来保证资本规范使用、市场公平、消费者利益和数据安全等。此外,监管方案制定还需要考虑具体的形式和措施,制定不同的监管措施,使其能够更加有效地实现相关监管目标。

三、实施。

在监管方案实施中我们需要考虑多方因素,比如,监管场所、监管方式、监管周期、监管监督等。我们需要有计划地进行督促检查和过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及早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和舞弊行为,监管方案的实施需要注意结果和效果,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和政策。

四、反馈。

监管完成后,我们需要对其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发现出现的问题和短板,并积极地加以解决。监管反馈主要是为了及时纠偏和改善监管效果,根据监管计划的目标进行反馈,根据监管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同时,反馈也应该是双向的,除了监管机构向被监管机构发出警告或处理决定之外,还应该设置各种渠道,让监管方案的实施效果得到各位利益方的反馈和意见,建立维护公正与公正利益的平台。

五、改进。

监管方案的改进是监管方案循环的最后一步。我们需要利用整个循环流程的数据和反馈,来总结经验教训并改进监管方案。监管的改进需要做到制定更加精细,增加监管措施实施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强化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改进还可以加强信息公开和互动交流,增强监管方案的公众满意度和社会支持度。

综上所述,监管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全方位的考虑,同时,周期性地反馈和改进也是不可少的方法,这样才能够根据实际情况,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有效地达到监管的效果,最终推动市场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网格化监管方案篇十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时期。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和社会热点问题。

二、突出头监管,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从农资市场治理、生产过程管控、质量监测检验、质量安全追溯等关键环节入手,针对辖区内种养基地和生猪屠宰场,加大风险监测和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行为,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物质行为。对于检查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三、强化宣传培训,科学引导生产消费。“两节”期间,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农业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严把产地准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从头上保障城乡居民饮食安全。

四、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两节”期间,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产品突发事的防控力度;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市农委元旦、春节期间值班电话:xx),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的应对准备;三是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恶意炒作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要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两节”期间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请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于2018年月2日前报送市农委质环办。

网格化监管方案篇十一

摘要:金融市场对一国经济社会发展而言是一柄“双刃剑”,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可以极大的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如果不能有力的控制住金融风险则会导致经济严重衰退甚至出现金融危机,东南亚的金融危机便是最好的例证。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壮大,金融产品创新层出不穷,我们面临的金融风险也逐渐增大,如何从制度方面优化金融监管架构,便成为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

关键词:金融市场监管货币政策中央银行。

金融市场从广义上理解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现代经济已经进入金融经济时代,金融已成为经济的核心,金融市场便理所当然的成为了所有经济活动的中心舞台,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业界都已经承认这一观点,同时也认为金融市场是柄“双刃剑”。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及日本近年来的经济大衰退都在一个侧面反映了金融市场风险失控时对经济的巨大破坏性。

我国的金融市场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迈开而发展壮大并不断规范着,其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无可争辩的重大推动作用,但在当前wto框架下开放金融市场的承诺逐步兑现和不断显现的混业经营的大环境下,各自为政或者说分业监管、多头监管的监管架构制度安排将很难满足市场监管需要,金融风险难以得到有效监控,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也将受到相当大的限制。

一、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及监管现状。

经过20多年的建设和改革,我国金融市场的规模日益壮大,金融市场运作、监管等方面的理论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不断加强。据相关资料显示,截止到2003年底,我国银行各项存款余额达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各项贷款余额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证券市场融资规模不断扩大,上市公司达1313家,全年股票市场融资额达亿元,财政部全年累计发行国债6355亿元;基金市场从无到有,各类基金有80余只,全年累计发行各类基金总份数达到亿份;保险市场也空前壮大,全年各类保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亿元,较上年增长;外汇市场由封闭到开放,产品由单一逐渐多样,全年银行间外汇交易额达亿元,国家外汇储备余额截止2004年9月达4700亿美元,如此规模的外汇储备为将来我国外汇市场的进一步繁荣将起到根本的保障和推动作用;黄金市场全年总成交量吨,总成交金额亿元,黄金日均交易量公斤,日均成交金额万元,交易品种、交易方式、交易主体和成交量不断拓展或放大,进一步繁荣了我国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有力的推动了国家宏观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但是金融市场和其他产品市场一样是建立在委托——关系的基础之上的,如银行系统是接受客户的存款委托从而运营资金而存在的,证券市场是建立在客户买卖股票、债券进行股权、债权投资的资金委托运营的基础上的。整个金融市场由于依托这种委托——关系,便导致两种风险不断发生,其一是道德风险,其二是逆向选择风险,两种风险的存在或发生均是因为信息不完全或信息不对称发生且难以消除的。同时由于金融市场在整个经济体系中主要担当的是资金融通的作用,其风险的危害程度是依乘数而扩张的,如此金融风险发展成经济发展的根本障碍便具有了极大的可能性。因此,各国政府都力图通过加强监管、信息公开等的方式来解决或者弱化风险的危害问题或程度。我国政府在国内金融市场逐步发展的同时也营造了一个比较稳定、相对有效的金融监管架构。

从图1和表2可以看出,由于我国当前的金融业以分业经营为基本运作形式,因而便当然的出现了分业监管的监管架构,这种监管制度安排很难满足金融发展的需要和金融风险控制的需要,具体包括:

1、由于金融市场各类别市场间关系密切,因而分业监管形式会人为的割断信息交流,不仅不能解决信息不完全的问题反而会进一步加剧这种信息不完全,从而不利于监管应有效能的发挥,同时也不利于金融市场的高效运行。如货币市场(主要以银行为例)和资本市场(以股票市场为例)之间存在着非常复杂的业务和交易上的关联性,股票市场资金存放、资金汇划、结算无不与银行有关;另外由于货币市场资金与资本市场资金在数量上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因而有存在相当的冲突可能。然而监管方却人为的对市场进行了划分,致使银监会与证监会权力交合,界限不明朗,同时容易出现推诿而致使监管真空,监管部门为了控制风险的发生,便严格限制两市场边缘产品创新行为,这样对整个货币和资本市场都将造成极大的危害,市场的运行效能受到极大影响;或者监管部门对此种边缘产品创新行为不闻不问,这样又必定导致金融风险失控的可能,毕竟边缘性的金融产品引致金融风险的概率是很高的。

此外,由于分业监管,原本各市场的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造成的风险监控漏洞由于监管部门的平级运作和直接协调机构缺位而导致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的问题加剧,进而出现更大的监控漏洞,这样的监管架构制度安排必将归于低效甚至无效。

2、多头监管模式难以有效支持金融政策的实施。金融政策的制定是为国家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为目的的,而这与金融监管的根本目标即保障金融市场促进经济稳定发展是一致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有效运行是以稳定的金融市场为基础的,尤其后者对金融市场的稳定性要求更高,否则就会出现政策与市场运行风险同向乘数扩大的可能。以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做具体分析,其为达到政策目标通常可以运用三个手段:法定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操作和再贴现率。很明显这一政策涉及的不仅是政策本身制定这个层面,还要涉及到实际运行中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然而当前的监管架构制度下的中央银行却对这两个市场没有直接的监管权,这样必定导致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脱节,进而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必将受到影响。

3、各行业自律组织名义上是各市场主体的自愿组织,但事实上却带有很浓厚的官方性质,这样的自律组织建设明显有违设立的初衷。政府对这部分自控机构的介入必将给很多原本只需市场主体间协商解决的问题复杂化、扭曲化,不仅政府监管的成本加大,同时市场效率的流失也必将是严重的(市场主体缺乏主动权而致使其市场行为缺乏主动性和灵活性)。

综上,目前存于我国的监管架构制度在对金融风险的控制效能上较低,对金融市场运作上具有较大的负面作用,当然总体的组织要素还是合理的,因而这种制度安排需要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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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化的金融监管架构设想。

西方国家的金融市场发展得比较成熟,其监管机构设置和具体制度安排相对而言也是比较成熟的、科学的,因而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借鉴。

(一)、西方主要发达国家金融监管架构及运作简介。

1、英国和其他欧洲国家的混业监管模式。英国1986年建立了由财政部领导的三级混业监管架构。第一级是财政部,其负责督察国内的所有银行、证券等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活动和对市场主体的资格进行认定;第二级是证券与投资管理委员会(sib),该机构是一个非政府组织,负责全面监管金融市场;第三级是自律性的各类民间协会组织,负责一些行业内的自律性监督职责。1997年英国成立了金融管理局(fsa,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由其负责对金融市场进行系统全面的监管。此外,德国也计划把德意志联邦银行和保险监管、证券监管机构等监管主体进行合并,成立类似于英国fsa的监管组织。在欧洲历史上的和新近出现的混业经营倾向是促成这种监管体制转变的根本动力,如德国历史上就是以混业经营为金融市场运作为基本模式的,另外法国也取消了商业银行、储蓄银行和中长期信贷银行的区别,逐步放松了其他主体间业务范围的限制。

2、日本的大一统监管模式。在1998年日本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前,金融监管主体是大藏省和日本银行,而且日本银行在行政上接受大藏省监管,所以大藏省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唯一监管者,这种过于大一统的金融监管模式由于大藏省监管力量和协调能力的限制没能发挥很好的金融监管作用。1997年日本提出“金融监督厅设置法案”,1998年6月金融监督厅开始在总理府直接管辖下运作,证券委也从大藏省划归金融监督厅管辖。1998年12月金融再生委员会成立,该委员会由国务大臣任委员长,是与大藏省平级的行政机构,并且在金融危机时,有首相处理危机的权力,金融监督厅直属于金融再生委。从2000年起,金融厅开始承担原大藏省检查、监督和审批备案的全部职权,大藏省(现财务省)只保留与金融厅对证券市场的合作监管权。

3、美国的混业经营现状和分业监管模式。在1998年以前美国实行的是严格的分业经营模式,这是由其政治组织形式和各州的权限及立法的限制导致的,此种经营模式导致了美国的分业监管,各类市场和各州间的市场被人为的割断。但是随着金融业的迅速发展和金融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金融市场上的分业经营的限制被不断打破,终于导致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破产,新的金融法规对混业经营没有严格的限制,与此种金融市场运作模式相对应的应该是混业一统的监管,但是由于美国联邦制度的存在,致使其监管架构上的制度创新难度较大,但是这只是暂时的,其发展方向必定是大一统的。

(二)、优化后的我国金融监管架构和制度安排。

针对前面分析的结果,我国分业监管、多头监管的监管架构是不能满足金融监管的需要的,在借鉴国外金融监管制度安排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了优化后的监管架构和制度安排,如图2。

具体运作安排如下:

第一层次:财政部和中央银行。财政部主要负责对金融市场各机构主体的财务、会计、审计、税收等进行监督;中央银行则主要负责对各类金融机构具体的交易行为的合法性、效率性及行为与货币政策一致性等的宏观监督,具体权力行使包括:(1)对第二层次的各具体监管机构的督察,主要指的是对银监会、证监会等执行监察市场的行为进行监督,以确保市场风险能得到有效控制;(2)对第二层次的监管机构的行为进行协调,促进信息的及时、有效的沟通。这主要指的是对各类具体市场监管者监管过程中需要全面信息及职责明确划分等的问题提出的,中央银行应该负起这方面的职责;(3)全面协调各监管主体的具体监管行为,保持货币政策稳定、统一、高效。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通过对第二层次的监管机构的监管的实时监控,可以确保金融监管主体的行为朝着有效执行货币政策的方向发展。

第二层次:各类具体的金融市场监管者。(1)银监会负责对银行及其他以信贷业务为主的金融机构的监管,涉及到的主要是货币市场,监管的重点是此类机构的自身运作行为的规范性、合法性、对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等;(2)证监会负责对资本市场的全面监管,以保障资本所有者的利益为监管的根本出发点,加强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考核,确保证券市场能朝着更加健康和更具吸引力的方向发展,同时注重对市场行为主体配合货币政策执行方面的引导;(3)xxx针对保险市场的运作进行全面监督,以确保保险市场资金的安全性为重点;(4)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旧负责整个外汇运营及操作方面的监管;(5)金融创新xxx主要负责黄金市场、期货市场及其他边缘性创新产品市场的监管。目前这几个市场的规模还不大,但是他们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的危害程度却并不亚于其他市场,尤其创新产品形成的市场更是如此,因而要加强这方面的监管,同时该部门还要负担起鼓励和支持金融产品创新的责任,确保其活力不断增强并对运作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前面已经明确提出了优化的金融监管架构,并且对其具体的运作亦已作了安排,笔者认为这种优化相对于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现状和发展趋向,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1、有利于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统一协调。财政政策主要是政府利用财政的手段如税收、转移支付、财政投资等对宏观经济进行调节;货币政策则是中央银行利用货币供应量的变动来影响经济的运行,具体有三种方式:法定存款准备金、再贴现率和公开市场操作。从优化的架构之第一层次看,财政部和中央银行直属于xxx,在行政上统属一个层次,而且无其他政策制定者(指具体市场监管者)干扰,因而可以确保政策制定上和执行上的协调和统一。(1)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归于xxx直接领导,有利于意见的统一,在具体政策的制定上容易协调。通常财政政策的效果比较快,运用比较方便,对经济全局的影响可控程度高,因而一般用于经济增长的“助推器”;货币政策直接通过控制市场货币供应量的方法来影响经济运行,而且控制的通常是基础货币,因而其乘数作用明显,容易引起经济大幅波动,一般用于控制通货膨胀。如果这两种政策的制定者不能很好的协调,将极大可能的导致财政政策的运行无效,甚至于导致经济大幅波动、出现严重经济衰退;(2)财政部和中央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金融政策,其他市场运行方面的监管者全部纳入中央银行统一协调监管,在没有其他强权监管机构的干扰下,更有利于保证金融政策的稳定和高效。

2、有利于保障货币政策得到统一、完整的执行。由于各具体市场行为监管者统属于中央银行管理,中央银行便有权监督其行为,确保政策的传导机制高效运作,从而保障货币政策能得到统一、完整的执行。第一,法定存款准备金。在现行的监管模式中,调整权掌握在中央银行手中,而具有真正监管银行经营行为的银监会却无权调整,而中央银行又没有市场直接监管权,这种制度安排导致了监管权和调控权的人为分割,不利于市场信息的及时反馈和市场行为的及时调整,一方面是中央银行无权得到第一手资料,及时修正货币政策,另一方面监管部门无权对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这样一来,货币政策的制定执行效果和监管的效率都受到了影响。而优化后的架构安排有效的避免了这一点,所有市场调节工具运用权统归具体监管部门具体运用,但是又必须在中央银行统一领导下运用,这样上面出现的尴尬问题便得到了有效的解决;第二,再贴现率。这一货币政策运用手段是通过对信贷市场的直接调控从而调节社会资金流量的,其作用的有效发挥基本类似于第一点的分析;第三,公开市场操作。它是中央银行为达到货币政策目标而与证券市场相联系的一种政策手段,依照当前的金融监管架构,证监会除非在xxx直接授意的情形下才有可能主动支持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实施,否则资本市场将不会主动协助货币政策的运行,如此货币政策的及时性和效率必定会大打折扣。而优化后的架构安排中,中央银行直接监督证监会的行为,市场信息传递、反馈准确和及时,故而可以确保证券市场能为货币政策的实施提供有效的保障,突显公开市场操作手段的迅捷和可控性强的优势。

3、优化后的监管架构职责安排清晰,通过xxx和中央银行的协调可以确保金融市场监管的完整。各层次、各类市场监管者的职责分工明确,且监管边缘部位由于存在有权机构(金融创新xxx)的协调,可以减少监管效能的漏损,提高监管效率,降低金融市场风险。

4、设立金融创新xxx,为有效填补因市场发展而带来的监管漏洞及推动金融创新提供了保障。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开放,各种创新业务和创新产品将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朝着高杠杆方向发展,而且这些创新牵涉到的将是多个市场,如目前国家已经允许保险、银行资金通过适当的途径进入资本市场,这种情况的出现给现存的监管架构带来了挑战,是多头分业监管还是限制这种创新,依现实情况,已经选择了前者,但是这种多头监管会给监管效率带来极大的影响,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新的效率。而优化后的监管架构和职责安排不仅让这种源于多个市场边缘的产品创新行为得到完整的监管,同时还采用积极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金融市场的创新,一方面金融风险的发生和扩散得到了有效控制,另外也有力的促进了金融市场的繁荣和进步。

5、自律性行业监管组织由官方色彩转向纯民间性质,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金融市场各主体的自律主动性,同时也有利于节约政府监管的成本,降低市场运作过程中浓厚的政府干预色彩。

对一个现存制度进行优化甚至变迁,需要付出相当的成本,但是当这种成本能够被这种优化或变迁所带来的收益所超越时,这种制度的优化或变迁就是必要和可行的了。

网格化监管方案篇十二

监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因为它关乎到社会的法律制度,公正和公平现象,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为了有效地进行监管工作,必须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监管方案,并且加强对其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那么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该如何进行监管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呢?本文将分享我在实际工作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在制定监管方案之前,首先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规则,而不是“一刀切”的方式。监管部门需要了解业务的特点和行业特点,对行业的发展规律和趋势进行足够的了解,以此来制定更具公信力和执行力的监督方案。同时,也需要与涉及到的各方人员链条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监管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监管工作。

监管方案的实施过程中更加需要注意加强监管工作和对象。监管部门要严格依照规定执行工作,同时要提高监管力度,保障监管对象的态度正确和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的程度。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监管对象的监控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整个监管体系的顺畅运行。

四、加强信息沟通。

监管部门要及时向监管对象传达监管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监管规则和标准,促进监管规则的公开透明。同时,接受统一协调和信息共享,积极运用各种信息管理工具,把监管活动纳入信息化系统,实现信息的快速处理和更新,加强与监管对象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合理的信息共享机制可以在监管过程中起到更好的衔接作用。

五、加强督导工作。

监管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督导工作。监管部门要及时了解各项监督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对于需要即时纠正的问题,要表达自己的监管建议,指出产生问题的原因和解决办法,严格督促有关单位加强监管工作,并对于存在较大问题的单位及时进行处罚和处理,确保监管结果的公正和公平。

总之,监管方案的制定是一个需要经验和实践积累的过程。坚持创新精神和法制化原则,参考优秀的制度案例,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加强监管的实施和改进,为社会和谐和发展做出较大的贡献。

网格化监管方案篇十三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烟花爆竹的经营销售工作,确保烟花爆竹销售环节的安全,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严打、严管、严防、严治”的原则,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环节的安全管理力度,规范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市场,切实解决在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环节存在的问题,彻底消除各种隐患,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单位只有取得《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工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销售活动。

(一)批发经营单位。

1、烟花爆竹批发销售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其销售品种、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2)销售场所和储存设施、建筑物结构、布局、安全距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有可靠的通信设备。

(4)批发单位具有内部管理和流向登记的计算机系统。

(5)批发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6)批发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5年内未受到生产安全事故而被刑事或撤职处分。

(7)批发单位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8)批发单位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

(9)批发单位有完善的消防制度和消防设施。

(10)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的其它条件。

2、许可证审批。

申请《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的批发单位必须向县安监局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申请表;

(2)取得《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依法经营的承诺书;

(5)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6)承办人授权委托书;

(7)企业法人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应携带其原件以供核对。

安监局会同公安、供销部门对经营场地、材料目录、格式进行初审,并核对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报市安监局审查,合格的报省安监局审批发证。

批发单位凭依法申请领取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向公安部门申领《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和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3、经营产品的要求。

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必须从持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其他批发销售单位购进产品。省内产品各批发单位自行组织进货,省外产品由市供销社统一经营,所购进的烟花爆竹必须是经具有合法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安全质量检测,附有《产品检测合格证》的产品,产品必须标明厂名、厂址、出厂日期、燃放说明及注意事项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产品不得购进和经销。销售给具有相应证照的烟花爆竹零售销售单位或其他批发销售单位,燃放作业单位。严禁经营拉炮、摔炮、砸炮、擦炮等磨擦、撞击、挤压即可自燃、爆炸以及土火箭、地老鼠、花中带炮等危险性大和装药量、尺寸、药物配比超标的烟花爆竹,严禁小型礼花弹进入市场销售给群众自行燃放。

烟花爆竹批发销售单位应设立独立的仓库和库区。库区建设应符合城市及村镇规划,仓库建筑应符合有关防火防爆规范、标准、规程及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仓库不得用于储存烟花爆竹产品外的'其它产品。安监部门会同公安对经营企业仓库联合验收合格后由公安部门颁发《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烟花爆竹批发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生产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危险岗位所有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取得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4、购进、储存、销售登记制度。

为加强烟花爆竹批发销售环节的监管,批发单位必须建立购进、储存、批发销售台帐,每月底前将烟花爆竹的购、销、存情况报烟管办备案,烟管办会同安监、公安、供销等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批发单位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设定要按照“数量不突破上年”的原则,由烟管办、安监局、公安局、供销社确认安全经营条件后布设。从事烟花爆竹零售业务的单位或商户,必须先向县安监局提出申请,烟管办会同安监局颁发《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并向市安监局备案。零售网点凭依法申请领取的《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发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无上述证照,一律视为非法经营,坚决予以取缔。

1、零售网点的设立区域。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设立,应本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从严控制”的原则,以最大限度的减小事故发生的几率和影响为出发点。

2、许可证的审批。

申请《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的零售网点,必须向县安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申请表;(2)取得《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依法经营的承诺书;(3)企业法人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所有人员的培训证明材料。人员的培训由市安监局负责,不经过培训,一律不准发放《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烟管办、安监局、公安局、供销社对零售网点的申请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

3、销售点的货物来源。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从批发单位进货,严禁从非法生产者手中收购烟花爆竹,严禁经销假冒、伪劣产品。

4、零售点的日常经营。

经营者证照齐全后,方可进行烟花爆竹销售,不得随意变更销售地址,不得设立分点。零售网点在销售地点储存的烟花爆竹限15箱以内并有专用库房,经营者不得在零售点以外进行贮存。烟花爆竹应远离电线、电器等设施。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专人、专柜销售,专店营业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专柜长度不得小于2米。禁止使用明火和试放烟花爆竹。购买者要求试放的,应到远离零售点500米以外的地带进行,确保安全。

5、日常安全检查及处罚。

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点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由县烟管办牵头,并会同安监局、公安局、县社以及稽查中队负责。对非法销售的,坚决取缔,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对正规销售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取消烟花爆竹销售资格,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对正规销售点销售违规产品的,除没收违规产品外,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对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6、销售结束后的管理。

烟花爆竹零售点未售完的烟花爆竹由土产日杂公司烟花爆竹仓库代为贮存。各零售点在2005年3月1日前将剩余货物交由土产公司代存。经检查,不是从批发单位购进的烟花爆竹,应通知县烟管办、公安局按非法购买处理。各零售点未售完的烟花爆竹,不得以任何理由存放于居民住宅、临时棚舍、闲置废弃房屋内,违者一律视为非法贮存。

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工作的管理,确保我县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我县成立烟花爆竹经营管理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崔建发同志任组长,县烟管办副主任王俊申同志、安监局局长宏立松同志任副组长。烟管办、安监、公安、县社、工商、技术监督、交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办公室,由王俊申同志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管理和打击取缔非法销售等工作。

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办公室下设稽查中队,王俊申同志任队长,宏立松同志任指导员,组成人员从烟管办、安监局、公安局、供销社等部门抽调。稽查中队在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依法对全县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犯罪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碍执法人员行使正常的执法权限。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市场管理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重要意义,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两节”期间的安全和稳定。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在全县范围内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

2、强化监管,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的重要意义,扎扎实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的监管。各有关部门要不定期的对烟花爆竹的经营销售进行动态检查,查处事故隐患,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确保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安全。

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健全安全管理日常考核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强化管理,理顺经营秩序。对人员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将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省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规定,严肃处理,有失职、渎职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网格化监管方案篇十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辖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xx〕87号)要求,结合街道辖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社会面安全稳定的工作目标。

(一)街道办事处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李家沱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武装部部长兼办事处副主任、街道政法委员、李家沱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街道党政办、党群办、应急办、平安办、经发办、规建环办、社事办、财政办、社区事务中心、城市管理中心、生态环保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城管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大队、李家沱市场监管所、李家沱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街道武装部部长兼办事处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街道禁放安全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辖区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街道禁放办职责:制订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和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与村(居)签订责任书;组织开展辖区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协调、配合区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落实街道禁放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各部门、单位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街道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在辖区内燃放和违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严厉打击,保证市民过一个宁静、祥和的春节。

街道应急办:配合区应急局、派出所查处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街道党群办:负责制订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

街道财政办: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的落实。

街道城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街道城管执法大队: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有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应立即上报街道及派出所。

街道经发办: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街道社事办: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教育、医疗机构等区域的看护;负责制订辖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

街道规建环办:负责对辖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街道社区事务中心:负责指导辖区物业企业加强禁放的宣传力度;督促物业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楼宇电梯、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街道文服中心:负责组织指导文娱场所、旅游景点、宗教场所等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街道平安办:负责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李家沱市场监管所:配合派出所对辖区烟花爆竹非法零售经营点查处工作。

李家沱派出所:依法查处辖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等工作。

街道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有关企业单位场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村(居)职责。

各村(居)是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经办人员是具体责任人。

主要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物业等社会力量加大禁放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会同派出所、应急办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12月15日前)。各村(居)、街道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研究制订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安全守护措施。明确网格内管控人员,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引导(即日起至2月15日)。各村(居)、街道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围绕《条例》和《重庆市巴南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结合职能职责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按照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进文娱场所、进宗教场所、进商场市场、进宾馆酒店的要求,采取挂横幅标语、设置专栏、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微信qq群发布宣传信息等多种形式,提升群众对禁放区划设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1月15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要在属地辖区和行业领域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发动社会单位签订“严守禁放新规”承诺书,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三阶段:集中查处(1月20日—30日)。街道禁放办将牵头组织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城管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大队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严查严打辖区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全面管控(1月31日—2月15日)。围绕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段,落实辖区禁放规定,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16日—2月28日)。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街道禁放办组织各成员单位及各村(居)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街道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紧紧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方案制定、动员布置、宣传发动、责任书承诺书签订、跟踪检查等工作。

(二)强化动员部署。街道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各村(居)、街道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逐一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层层动员、狠抓落实。

(三)加强源头管控。按照街道辖区全面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由应急办牵头进行巡查,确保辖区内“零销售、零储存”。由派出所牵头,在辖区外围布设检查卡点,防止烟花爆竹流入本辖区;督促长途汽车站、码头、公交客运、交通枢纽落实“进站安检、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携带。

(四)坚决打非治违。各村(居)、街道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货运码头等场所、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重灾区”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对辖区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打击查处生产、经营、储存、燃放以及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违法行为。

(五)强化重点管控。各村(居)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组织专门力量,以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节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辖区专人管控工作责任制度。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深入一线指导检查。李家沱派出所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及时查处燃放行为。

(六)严格督导问责。街道党政办和纪工委加强对20xx年春节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街道禁放办对各村居、街道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暗访抽查和督导,并围绕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燃放举报、曝光情况、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报警数、成灾死伤人数、查非打非战果、烟花爆竹垃圾回收量等指标予以通报。对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七)及时报送信息。各村(居)、街道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收集报送有关工作情况,按要求及时报送街道禁放办。各村(居)于20xx年12月15日前报送工作方案、禁放领导小组及成员登记表,禁放管控“网格化、实名制”情况统计表;于20xx年2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网格化监管方案篇十五

为贯彻贯彻《北京市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安全工作方案》的总体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现就我区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提出以下实行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既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购买需要,又要保证符合市、区整体规划和安全规定的原则,进一步贯彻责任、强化管理、全力保障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安全。

为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许可工作,成立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经营许可工作领导小组。区安全监管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

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支队、区消防支队、区工商分局、区城管委为副组长单位;区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按照市、区政府统一工作部署,推动工作贯彻。

区公安分局、区交通支队、区消防支队、区工商分局、区城管委、各街道办事处依据自身安全管理职责参与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初审、联合审核工作。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许可审批工作。区监察局对各部门工作情况予以全程监督。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依据《北京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市安监局有关规定,采用各街道办事处初审,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区安监局审批的方式。

2、根据本区实际情况,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缩减的原则开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

(一)资格考试阶段。(11月5日至12月18日)。

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重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考试报名、培训和考试组织工作,北京市工伤及职业危害防止中心负责考务工作。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11月5日至11月26日)。

区安全监管局于11月5日在网站上转发《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重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考试工作的告知》,相关报考人员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负责人、经营者,工商部门预核准登记注册的人员;持有本市烟花爆竹《安全资格证书》,且有效期在20xx年2月28日前;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安全培训(11月27日至12月17日)。

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重要负责人进行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培训档案,切实提高负责人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

3、准考证发放:12月10日。

5、成绩查询及领取证书: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查询成绩,15个工作日后领取证书。

(二)工作部署阶段。(11月18日)。

区安全监管局召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部署会,部署20xx年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点及联合审批工作。

3、下发《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联检意见表》,依据《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规划设立安全距离规定》,对各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工作进行部署。

参与人员:安全监管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交通支队、消防支队、城管委、监察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

(三)报名公示阶段。(11月19日至11月21日)。

区安全监管局在网站上发布《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登记报名工作公告》,相关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单位依照公告规定到所在街道进行登记报名工作。

(四)网点报名和街道初审阶段。(11月23日至11月26日)。

11月23日至11月24日,各街道办事处接受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单位现场报名,按照《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登记报名工作公告》规定审核并留存相关材料。

11月24日至11月26日,各街道办事处依据《20xx年东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规划表》和《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规划设立安全距离规定》,结合所辖街道实际情况,初步拟定本街道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于11月26日下午5点前填报《20xx年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情况汇总表》报区安全监管局。

(五)联合审核阶段。(11月27日至12月17日)。

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支队、区消防支队、区城管委及各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审核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安监局《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规划设立安全距离规定》,对各街道初审后上报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开展联合审核,并在《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联检意见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街道初审及各部门联合审核中,对经营场合安全环境良好、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水平高经验丰富的经营单位给予优先考虑。在保证总量控制、适度缩减的'原则下,对出现联合审核不合格单位的街道,可以进行第二轮递补申请,未进行递补申请的视同自动减少该街道零售网点的规划名额。

(六)行政许可阶段。(12月27日至20xx年1月14日)。

区安全监管局依据街道初审和有关部门联合审核的情况以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重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考试成绩,依法完毕辖区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经营许可行政审批工作。

1、工作部署:12月27日,区安全监管局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重要负责人参与的经营许可工作部署会,依据《北京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行办法》,向各负责人布置经营许可需提交的文字材料及规定各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材料受理:12月28日至12月31日,对经营单位申办材料进行受理。

3、受理公示:12月28日至1月7日,将受理情况自受理之日起在数字东城网站上进行公示7天,接待社会投诉举报,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有关单位的经营资格。

4、材料审核及许可证发放:1月8日至14日。对申办材料齐全的单位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签订《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生产承诺书》,并部署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建有关工作。

1、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许可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并指定分管科室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在11月19日前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联络表》反馈到区安全监管局危化管理科。传真电话:

2、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严格依法,准时完毕联合审批任务。

3、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映有关问题,保障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许可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网格化监管方案篇十六

12月21日,“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永顺县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湘潭文化休闲广场举行。广泛动员青少年志愿者以志愿服务、社会实践、集中宣传等形式,积极参与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让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深入千家万户,共同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打造幸福美丽宜居新永顺。

启动仪式现场。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谢翔宇宣布系列志愿服务活动正式启动。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彭涛在启动仪式上致辞,要求全县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积极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县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格局。团县委、文明办等单位要牵头组织开展好此次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动员青少年以志愿服务、社会实践、集中宣传等形式积极参与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充分发挥青少年群体模范带头作用,为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贡献青春力量。各责任单位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把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推向深入,确保城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背街小巷、物业小区的综合整治彻底到位,持续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行动成果。

启动仪式在舞蹈《和谐盛世》中拉开帷幕,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及志愿者代表先后发言,号召全社会广泛行动起来,为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助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演的《三句半》通过幽默风趣、通俗易懂的表现形式生动展现了整治活动的主题及意义,青年代表们带来的朗诵《与文明同行》聚焦综合整治行动,向青年发出倡议。改编版的歌舞表演《听我说谢谢你》向所有奋战在环境整治中的一线人员致敬。

三句半表演。

启动仪式结束后,学生方阵、文明单位方阵及广场舞方阵进行街道游行,多角度、多层面开展全方位整治宣传,志愿者方阵分别在十字路口、中心市场、烈士公园等核心地段开展文明交通劝导,乱停、乱摆、乱占劝离,清洁打扫等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中来,实现“教育一个群众,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文明整个社会”的目的。

游行队伍。

副县长、县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向进、陈利勇、田君出席启动仪式。本次活动由县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办,团县委、县文明办、县教体局承办,县妇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全县各战线文明志愿者、各城区学校学生代表及广场舞队伍代表等13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及志愿活动。

网格化监管方案篇十七

为彻底改变辖区农贸市场周边秩序混乱、卫生脏乱差等实际问题,提升城市形象,昨日,惠济区迎宾路办事处综合执法办公室、执法中队人员联合花园口镇政府执法中队人员,对西黄刘村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携手展开联合整治行动。

此次重点整治的农贸市场位于花园北路西黄刘村村口。农贸市场每日往来人口繁多,常有市场周边商户突出店外经营,菜贩、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对这些片区的交通、卫生造成了不小压力。

整治中,综合执法人员秉承温情执法、文明执法的工作理念,对突出店外经营的商户、占道经营的`菜贩和流动商贩进行耐心细致地劝导告诫,使其能够主动撤离、规范经营;对乱搭乱建的撑竿篷布、遮阳伞、雨棚督促经营业主自行拆除,对私拉乱扯、乱堆乱放等影响市容的行为进行治理;对无人认领的杂物和污染环境的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本次联合执法累计清理40余处,暂扣违法车辆10余辆。

此次行动规范了农贸市场的经营秩序,迎宾路办事处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市场周边秩序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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