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工作汇报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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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工作汇报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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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工作汇报篇一

据新华社6月15日电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一些改革方案。日前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专访,对改革重点内容解读。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姜伟介绍,此次《改革框架意见》主要针对下列7个重大问题提出了政策导向:

一是对法官、检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二是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把高素质人才充实到办案一线。三是完善法官、检察官选任条件和程序,确保队伍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四是完善办案责任制,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五是健全与法官、检察官司法责任相适应的保障制度。六是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七是完善人民警察警官、警员、警务技术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改革框架意见》还提出将扩大法官、检察官的选任渠道,符合条件的优秀律师、法学学者等法律职业人才都将有机会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

此次改革试点还有一个重要的举措就是对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姜伟介绍,《改革框架意见》还明确了要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要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保证各级法院、检察院的办公经费、办案经费和人员收入不低于现有水平。

《改革框架意见》对完善人民警察警官、警员、警务技术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也提出了要求。要重点解决量大面广的基层一线人民警察任务重、职级低、待遇差的问题。

此次改革选定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先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累经验。

释疑。

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举措。

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就是把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对法官、检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在提高法官、检察官的入职门槛、严格办案责任的同时,健全法官、检察官的职业保障制度。试点地方可探索延迟优秀法官、检察官的退休年龄,下一步还将考虑适当提高初任法官、检察官的任职年龄。

如何选任法官、检察官。

在省一级设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从专业角度提出法官、检察官人选。遴选委员会的组成,既有经验丰富的法官和检察官代表,又有律师和法学学者等社会人士代表。建立逐级遴选制度,上级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原则上从下一级法院、检察院择优遴选。

扩大法官、检察官的选任渠道,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招录办法,招录优秀律师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学学者等法律职业人才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

人财物统一管理举措。

对人的统一管理,主要是建立法官、检察官统一由省提名、管理并按法定程序任免的机制。对财物的统一管理,主要是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由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机制。(据新华社6月15日电)。

司法改革工作汇报篇二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依据县_会2017年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10月中旬,法工委牵头,组织部分县_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在_会主任范东升带领下,采取听取县法院、县检察院工作汇报,实地视察法院、检察院服务大厅、办案区域,与两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进行座谈等方式,对我县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我县法检两院全部完成了员额法官、检察官的遴选,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新的司法权力运行模式逐渐开始运行,办案数量大幅增加,办案效率有所提升,办案质量有所提高,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一、稳步推进,以员额制法官、检察官为基础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初步解决了司法体制改革中最基础、难度最大的“人”的问题。首先是员额制改革顺利推进。结合各自实际,创设相应的配套措施,主动化解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利益调整冲击大、遗留问题破解难、岗位变化矛盾多、责任提升压力大等问题,实现了向员额制改革的平稳过渡,确保了符合条件的32名法官和24名检察官顺利入额。其次是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已经按照〈河南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及相关要求的比例完成了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的分类工作,并分类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促进各类人员各司其职,专业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二、围绕“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和“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任务,着力构建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一是遵循“充分放权”、“应放尽放”原则,突出法官、检察官主体地位。法院按照案件类型相对专业、案件数量基本平衡的原则,组建了12个由员额法官加审判辅助人员组成的审判团队,实现案件随机分配,合议庭随机组建,裁判文书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签发。组建民事、刑事2个专业法官会议,为合议庭提供业务咨询和参考意见,通过专业法官会议进一步过滤压缩审委会讨论案件数量,90%放权给独任法官和合议庭。

宽严相济、轻微犯罪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和要求,提高大家准确理解、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三是落实中央有关规定,减少行政事务对员额法官、检察官的干扰,保障司法人员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四是提高规矩意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干预司法和过问案件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为司法人员公正司法排除各种干扰。四、要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制度,为我县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既丰富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内涵,又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提供了新思路,既有深厚法理依据,又有重要法治价值和现实意义。司法机关要充分理解这一制度设计的意图和重要意义,认真总结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经验,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为这一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坚实基础。要注重宣传引导,特别是要加大对公益诉讼制度的宣传力度,通过典型案例使人们了解公益诉讼,敢于并且能够提出公益诉讼,消除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疑虑,达成共识,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公益诉讼发展的良好氛围。要积极摸排线索,畅通案件来源渠道,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能动性,善于通过新闻宣传、社会舆论等发现案件线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积极主动深入摸排,发现行政机关怠政懒政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应当及时启动法律监督程序。要善于通过诉前程序进行纠错,检察机关要把促进问题解决作为履职尽责的首要目标,把提起诉讼作为法律监督的最后手段,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及时组建专业公益诉讼队伍,加强队伍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建设。

司法改革工作汇报篇三

中国法院网讯(张先明)7月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向社会发布《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以下简称“四五改革纲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贺小荣应邀出席发布会,全面介绍了“四五改革纲要”的总体思路、主要内容和推进措施。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特点。

谈及“四五改革纲要”的制订起因时,贺小荣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确定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对若干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了政策导向。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四五改革纲要”,并报中央审批同意。

作为指导未来五年法院改革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贺小荣指出,“四五改革纲要”明确了改革的总体思路,即: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着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18年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为建设法治中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贺小荣表示,“四五改革纲要”在谋篇布局与内容设置上体现了四个重要特点:一是整体性。纲要提出的改革举措严格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中央司改意见“对表”,是对中央改革任务的分解、延伸与细化,兼顾了人民法院牵头和参加的各项任务。凡是人民法院牵头的改革任务,纲要表述较为详细,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凡是人民法院配合中央其他部门推进的改革任务,纲要表述较为原则,侧重协同推进。二是系统性。纲要充分考虑了改革举措之间的关联性,在内容设置、进度安排、成果形式上能够相互呼应,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三是科学性。纲要内容主次分明,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建立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法院人员管理制度作为重要抓手,将健全审判责任制作为关键环节,做到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四是连续性。纲要立足中国国情,科学研判形势,在。

总结。

梳理人民法院之前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的成果经验基础上,结合前期试点工作,确定了需要继续推进的项目和需要调整的内容。

二、主要内容。

围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这一关键目标,“四五改革纲要”针对8个重点领域,提出了45项改革举措。

1.深化法院人事管理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对法官沿用普通公务员管理模式,不能充分体现司法职业特点,也不利于把优秀人才留在审判一线。针对上述问题,“四五改革纲要”提出,要坚持以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心,建立分类科学、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保障有力的法院人员管理制度。

贺小荣指出,为了深化法院人事管理改革,“四五改革纲要”提出的主要改革措施有:一是配合省以下法院人事统管改革,推动在省一级设立法官遴选委员会,从专业角度提出法官人选,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在政治素养、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把关,人大依照法律程序任免。二是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与之配套的,则是拓宽审判辅助人员的来源渠道,建立审判辅助人员的正常增补机制,减少法官事务性工作负担。三是建立法官员额制,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确保法官主要集中在审判一线,高素质人才能够充实到审判一线。四是完善法官等级定期晋升机制,确保一线办案法官即使不担任领导职务,也可以正常晋升至较高的法官等级。五是完善法官选任制度,针对不同层级的法院,设置不同的法官任职条件。初任法官首先到基层人民法院任职,上级法院法官原则上从下一级法院遴选产生。

2.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

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四五改革纲要”就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作出了安排。

贺小荣表示,这一制度的主要措施有四项:一是在管辖制度方面,通过提级管辖和指定管辖,确保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的民商事案件和环境保护案件得到公正审理。二是在法院管理方面,巩固铁路运输法院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将林业法院、农垦法院统一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改革部门、企业管理法院的体制。三是在机构设置方面,建立上级法院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较多的地方派出巡回法庭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设。四是在法院设置方面,推动在知识产权案件较集中的地区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3.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是司法规律的客观要求。近年来,司法机关为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进行了许多积极探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内部层层审批,办案权责不明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四五改革纲要”将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作为关键环节,推动建立权责明晰、权责一致、监督有序、配套齐全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贺小荣指出,在完善审判责任制方面,主要措施有五项:一是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选拔政治素质好、办案能力强、专业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担任主审法官,作为独任法官或合议庭中的审判长。完善合议庭成员在阅卷、庭审、合议等环节中的共同参与和制约监督机制。二是改革裁判文书签发机制,主审法官独任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由院、庭长签发。三是建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符合规律的法官业绩评价体系,实现法官评价机制、问责机制、惩戒机制与退出机制的有效衔接。四是科学界定合议庭成员的责任,既要确保其独立发表意见,也要明确其个人意见、履职行为在案件处理结果中的责任。五是建立法官惩戒制度,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既确保法官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得到应有惩戒,又保障其辩解、举证、申请复议和申诉的权利。

贺小荣表示,主审法官、合议庭审判责任制与院、庭长的审判监督制约机制并不是对立关系。为了确保司法公正,“四五改革纲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主要措施有五项:一是在加强专业化合议庭建设基础上,实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建立分案情况内部公示制度。二是对于变更审判组织或承办法官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示。三是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变更、审限变更的审查报批制度。四是规范院、庭长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监督机制,建立院、庭长在监督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文书入卷存档制度。五是依托现代信息化手段,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行使审判权与院、庭长行使监督权的全程留痕、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确保监督不缺位、监督不越位、监督必留痕、失职必担责。

4.加大人权司法保障力度。

为强化对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司法保障,“四五改革纲要”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机制,有效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制约和引导作用,确保司法公正。

贺小荣表示,为了加大人权司法保障力度,“四五改革纲要”主要制订了五项措施:一是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一步明确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和标准。二是建立对被告人、罪犯的辩解、申诉和控告认真审查、及时处理的机制。完善审判环节重视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工作机制。三是健全司法过错追究机制,统一司法过错责任认定标准。四是规范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明确人民法院处理涉案财物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五是进一步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立法机关的授权和监督下,有序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

5.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

最高人民法院已于去年启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四五改革纲要”对深化司法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贺小荣表示,为了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四五改革纲要”主要制订了四项措施:1.完善庭审公开制度。建立庭审公告和旁听席位信息的公示与预约制度。推进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范以图文、视频等方式直播庭审的范围和程序。

2.完善审判信息数据库,方便当事人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在线获取立案信息和审。

判流程节点信息。3.继续加强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建设,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实现四级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统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4.整合各类执行信息,方便当事人在线了解执行工作进展,实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各类征信平台的有效对接。

6.明确四级法院职能定位。

为合理定位四级法院职能,“四五改革纲要”提出要建立定位科学、职能明确、监督得力、运行有效的审级制度。

贺小荣表示,这一改革的主要措施有四项。一是进一步改革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制度,逐步改变主要以诉讼标的额确定案件级别管辖的做法,将绝大多数普通民商事一审案件的管辖权下放至基层人民法院,辅之以加强人民法庭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强化基层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的职能。二是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完善提级管辖制度,明确一审案件管辖权从下级法院向上级法院转移的条件、范围和程序,充分发挥中级、高级人民法院通过提级审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指导类案审判工作,确保法律统一适用的功能,压缩个案请示空间。三是改革法院考评机制,废止没有实际效果的考评指标和措施,取消违反司法规律的排名排序做法,消除不同审级法院之间的行政化。四是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建立真正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法律职能的机构设置模式。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还将建立将本院作出的裁判转化为指导性判例的机制,充分发挥其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职能。

7.健全司法行政事务保障机制。

贺小荣表示,“四五改革纲要”立足审判权的中央事权属性,就健全法院司法行政事务保障机制推出了一系列有力举措:一是配合中央有关部门,推动省级以下地方法院经费统一管理机制改革。二是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罚金、没收的财物,以及追缴的赃款赃物等,统一上缴省级国库。三是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建立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心的机构设置模式和人员配置方式。完善人民法院购买社会服务的工作机制,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四是深化司法统计改革,以“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理念为指导,建立司法信息大数据中心。

8.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

贺小荣指出,“四五改革纲要”提出建立诉访分离、终结有序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主要措施有四项。一是完善诉访分离工作机制,明确诉访分离的标准、范围和程序。二是建立就地接访督导机制,创新网络办理信访机制。三是探索建立律师为主体的社会第三方参与机制,增强涉诉信访矛盾多元化解合力。四是推动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研究出台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实施细则,切实发挥司法救助在帮扶群众、化解矛盾中的积极作用。

三、

落实和推进。

贺小荣透露,为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抓好落实和推进改革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同志担任组长,负责研究确定改革要点、审议改革方案、听取进度汇报、讨论重大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具体办事机构,负责“四五改革纲要”的组织协调、实施推进、试点管理、督促检查和评估总结工作,并及时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改革进展、请示重要事项。

贺小荣表示,“四五改革纲要”发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将配套推出贯彻实施方案,明确各项改革措施的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科学确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建立情况通报、督导检查、评估总结制度,做到每项改革任务都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

司法改革工作汇报篇四

(一)党的领导不断强化。坚持_首题必政治_常态化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县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员学习轮训,推动全系统强化武装、学深悟透、走深走实。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认真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整改落实。完成局机关支部换届选举。贯彻执行_三个规定_,压紧压实干预司法活动记录责任。成立巡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全面配合新一轮县委巡察组巡察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位。

(二)依法治县稳步推进。提请召开xx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全体会议,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_法治思想和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学习_法治思想氛围,为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认真做好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各类重大合同(协议)等审查工作,今年共审查会议议题xx个、各类行政合同(协议)xx份,共提出意见建议xx条,有效降低决策法律风险。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行政执法_三项制度_,将落实_三项制度_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法制工作指标内容进行考核,推动各行政执法单位聚焦执法源头、过程及结果等重点环节,进一步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全县各单位全面梳理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并编制告知承诺制清单。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制定出台我县行政复议改革实施方案,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备案审查工作,今年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xx数件,行政应诉案件xx件,对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事前严格审查,向市政府和县_会备案xx件,报备率xx%。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结果运用,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抽查县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林业等xx个单位行政许可、处罚案件共计xx件,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切实堵塞执法管理漏洞,提高执法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普法依法治理加快推进。持续深化_法律七进_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共组织开展干部任前宪法法律考试xx人次,_学考_结合,让宪法法律知识更加深入人心。重点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组织开展_法治开学第一课_活动,通过开展法治讲座、法制宣传等活动为未成年人普及宪法、禁毒法、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统筹开展全县2021年_宪法宣传周_活动,在县体育广场组织xx家成员单位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联合县人行开展线上有奖知识竞答,联合县总工会开展_宪法进工业园区_,联合县法院、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局、文旅局开展_宪法进军营_等活动。继续做好法治阵地建设,对现有的法治阵地进行统筹规划,丰富法治元素,积极发挥法治阵地的辐射作用。加强全县各村法治宣传栏建设指导工作,全面推进_法律明白人_培养工程,指导各乡镇对全县xxxx名_法律明白人_进行任前培训、考核。全面启动_八五_普法工作,制定下发《xx县_八五_普法规划》,制定下发《xx县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要点》,深入开展_法治乡村普法行、电影下乡进千村_民法典电影放映活动,今年共开展各类专题宣传活动xx多场次,在全县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四)维稳工作扎实有效。切实履行好重点人员组组长单位职责。2021年召开xx次重点人员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细化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推动重点人群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全力做好重点人群管控。加强与_门联动,提升_扫雷行动_成效,通过信息化核查、通讯联络、实地查访等监管手段,确保节假日期间和重点敏感时期的社区矫正对象全方位监管。2021年我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xx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xx人,在册xx人。共接受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委托开展社会调查xx起,出具评估报告xx份,累计对社区矫正对象训诫xx人次,书面警告xx人次。积极配合_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今年共衔接刑满释放人员xxxx名,确保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无缝衔接。同时,成立了三处安置帮教基地,涵盖旅游业、加工业等方面,帮助刑满释放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

(五)排查化解工作卓有成效。充分发挥新时代人民调解职能作用,主动担当作为,实践和发展_枫桥经验_,依法及时就地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筑牢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的_第一道防线_。2021年,全县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xxxx件,其中成功调处xxxx件,调解成功率xx%。积极推动中小企业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建设较为完备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成立了xx集中工业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职能于一体,就地、及时、高效地调解园区内各类民间纠纷。加强对人民调解员培训和管理,成立了人民调解员协会,组织开展评选星级调解员工作,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开展。

(七)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展现新面貌。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局全面贯彻落实_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以及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部署要求,把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_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_活动统筹结合,扎实有力推进队伍教育整顿,扛起政治责任,部署落实到位,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我局教育整顿工作,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骨干力量成立xx个工作组和xx个工作专班。紧盯重点目标,有序推进到位。始终把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贯彻始终,强化五个专项教育,全力整治顽瘴痼疾,兑现宽严政策到位。共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全系统专题学习会、实地参观学习等各类学习活动xx场次,撰写各类心得体会xx篇,落实_我为群众办实事_xx件,深化便民服务举措xx项。开展谈心谈话xx人次,运用_四种形态_的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xx人、提醒谈话xx人。强化统筹结合,持续整改到位。全力推进中央第八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xx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组织开展防止干预司法_三个规定_自查自纠,补报xx份。研究制定队伍教育、监督、管理等xx项制度,重新修订xx项制度,堵住制度漏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目标要求,创新谋划、系统推进。为全系统党员干部征订xx本指定教材,实现全员覆盖。用好用活xx独特红色资源,深学指定教材,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一年来,共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读书班、党支部学习、全系统专题学习会、实地参观学习共计xx场次。组建司法局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开展宣讲xx余次。组织开展_xxxx_朗诵比赛。局党组成员开展党史专题党课xx场次。发布各类动态信息xx条,积极推送省市新闻稿xx余件。着力围绕公共法律服务、公证为民等xx大类,开展_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行政在行动_xx件,办成一批广泛宣传效果好、为民服务效果好、便民举措反映好的实践成效。全系统组织党员xx多人次到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助力完成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决战脱贫攻坚、产业薄弱村共建、乡村振兴等中心任务,定期开展挂钩贫困户、残疾户、计生困难户、困难群众等走访慰问活动,不断引导干部做维护稳定的先锋、服务大局的表率、促进发展的模范。

二、存在问题。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供给和品质与人民群众和乡村振兴需求向往还存在差距。二是法治建设服务保障大局的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三是社区矫正、刑满释放等特殊人群监管教育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四是干部队伍的使命意识和担当精神不强,能力素质和专业素养还跟不上任务的需求。我们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的放矢,科学谋划,综合施策,妥善解决问题。

三、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我局工作要坚持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省市县党代会精神,以及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_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_活动成果,着力围绕_五个xx_建设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县为中心,做到高质有效。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合力,提升法治保障能力。要持续抓好政府规范性文件事前合法性审核工作,按时报送上级政府和同级_会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作用,畅通复议渠道,严格依法办案,努力化解争议,保障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维护政府权威和公信力。继续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抓好行政执法_三项制度_、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工作的落实,推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结果运用。通过评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督促整改,切实堵塞执法管理漏洞,强化执法薄弱环节。

(二)坚持深化社会治理水平,做到齐抓共管。全面推进_八五_普法深入开展,深入开展_法律七进_活动,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谋划法治xx建设规划,全面推进法治xx、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加强法治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进全民守法,提升全县人民法治理念。全面排查矛盾纠纷化解,筑牢人民调解防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_枫桥经验_,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最大限度把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全面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司法改革工作汇报篇五

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最大限度地保障和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加强和改进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努力实现司法公正,是新形势下人大及其常委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致力于促进法治蓬安、平安蓬安建设,不断加大司法监督的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关于民事审判、执行工作,县检察院反贪工作、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情况的汇报,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深入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及基层队、庭、所等单位,对我县平安创建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提出建议意见。同时,还通过组织代表观摩庭审活动、推荐代表担任法纪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形式,多管其下,不断加大司法监督力度,极大地增强了司法机关自觉接受监督、依法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县司法机关硬件建设日新月异,队伍素质全面提高,司法行为日益规范,整体形象明显改善,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进行综合分析、重点通报,实行重点案件常委会领导接待制度,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组织代表对信访条列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提出了规范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等意见建议。同时,积极搭建代表和群众反映社情民意的桥梁,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群众的“双联系”制度,在部分乡镇、村设立民情信息员,进一步拓宽了常委会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的渠道,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对办理情况开展视察,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有效促进和支持了相关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通过以上措施的有效运用,使人大常委会对司法的监督过程成为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促进工作的过程,成为了服务经济发展、维护安定团结、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推动力。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认识到人大司法监督还存在监督方式滞后、刚性不足、实效性不强的等突出问题,离民主法治建设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这些问题,亟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认识。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加强人大司法监督是法定职责,人大监督的不作为其实就是一种失职。司法机关只有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才能牢牢把握和行使好人民所赋予的职权。没有制约的权力,就容易产生腐败,在依法治国进程中,迫切要求人大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作用,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督的重点,确保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得到认真落实,确保群众的合法诉求得到有效维护。

责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四要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司法监督的工作水平。“打铁先要自身硬”。新的时期,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和改进司法监督工作,不仅需要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具有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和维护法律遵严的责任意识,而且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这就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与培训。除了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外,还要注重学习借鉴兄弟县区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监督质量。同时,要不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自觉遵守司法监督中的各项原则、制度和纪律,自觉维护人大司法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聘请律师、法律专家等人员组成专家咨询组协助司法监督,借助外部力量强化监督工作,使地方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更加体现法律性,更加与时俱进,不断开创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新局面。

司法改革工作汇报篇六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法院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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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报告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20xx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

工作方案。

》,上海高院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上海法院的司改工作于20xx年7月在市二中院、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等四家法院先行试点,20xx年4月在全市法院全面推开。一年多来,我们在市委的领导下,在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于法有据、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动改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xx年7月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上海召开,会议对上海及上海法院改革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一)抓好思想发动,形成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力量。这次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到司法领域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等深层次、关键性问题,特别是中央确定的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五项任务,更是破冰之举,困难多、风险大、关注度高。鉴于上海法院是首批试点单位,无经验可循,同时还担负着为全国司改先行探路的重任,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因此,我们把统一思想认识放在试点工作的首要位置。改革试点开展以来,全市三级法院先后召开有关司改的动员会、答疑会、培训会70余次,教育引导全市法院干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以形成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力量,保证改革顺利推进;深刻理解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上海试点工作的重大责任,从而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抓好顶层设计,遵循“三个坚持”,明确目标任务。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顶层设计十分重要,我们遵循“三个坚持”,着力在方案设计上狠下功夫。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首先必须找准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为此,我们先后召开了各类调研座谈会150余场,梳理出100多个问题,形成了10余份专题报告,确保改革方案接地气,具有针对性。二是坚持司法规律。司法规律是司法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规律,凡不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都难以成功。为此,我们认真研究司法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律,如在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中,对审判权作为判断权、裁决权的权力运行规律的研究和对司法人员职业特点及管理的内在规律进行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改革方案的制定中,确保改革方案符合司法规律的要求。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司法体制改革既要符合中央精神,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又要符合司法规律,按规律办事;还要符合中国的国情,即中国的司法实际。要做到这三者的统一,必须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说真话、报实情,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如在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过程中,我们深入调研、反复测算,形成了28份人员情况分析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为制定改革方案及过渡期政策奠定了基础。四是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我们根据中央、市委、最高法院关于司改的部署和要求,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历经34稿研究制定了《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方向、原则、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以此指导全市法院推进改革,确保不犯颠覆性错误。

(三)抓好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我们按照先易后难、先行试点的工作思路,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以先行试点推进和重点改革事项的突破带动改革的全面开展。一是确定了先行试点。确定了市二中院、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等四家法院为先行试点法院,为全面推进先行探路。二是重点抓好中央确定的改革试点五项任务的完成。高院突出抓好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和人员分类管理两项改革试点,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其他三项改革试点任务。三是同步推进最高法院《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xx—20xx)》(简称《四五改革纲要》)的落实。研究制定了《上海法院贯彻四五改革纲要实施意见》,将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确定的改革任务分解为11类116项具体任务,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形成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态势。

(四)抓好组织领导,强化责任监督,积极稳步推进。为确保改革积极稳妥,落到实处,高院始终坚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我们一是建立司法改革领导机构。高院党组成立了“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设司法改革办公室和试点工作推进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推进工作。二是建立工作责任制。根据先行试点任务要求,将改革任务分解,明确5类27项改革任务及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三是建立督察督导制度。对全市司法改革情况进行督察督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四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市各级法院进一步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会汇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高院共组织召开各类座谈会10余场,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指导司法改革工作400余人次。积极配合市人大会专题调研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改革试点开展以来,市人大会领导及相关委员会在法院召开调研座谈会10余场,对我们的改革给予了强有力的监督与指导,促进了改革的深化与发展。

(五)抓好宣传引导,注重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我们全力做好司改的宣传引导工作,与媒体共同策划,精心组织以“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等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在社会上引起较强反响。在上海法院局域网开设司法改革专栏,截至今年9月底共编发《司法改革专刊》146期;设立司法改革宣传栏目,截至今年9月底共刊发各类宣传报道300余篇;中央及上海媒体共刊发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报道万余篇,及时公布改革信息,介绍改革情况,回应内外关切,营造了良好的改革氛围。

(一)以司法责任制为重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xx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们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一是以审判权为核心,建立完善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制定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规则及审判人员权力清单,规范案件分配、裁判文书签发等审判规则,明确院、庭长不得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审核签发。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二是以权责统一为原则,建立完善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由裁判者负责”得到落实。制定了审判人员责任清单,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三是以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为保障,健全完善了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了关于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职责规定,规范院、庭长行使管理权、监督权的职责和方式,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四是以保障审判权高效公正廉洁行使为目标,建立完善司法廉洁监督机制。建立了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提示系统。20xx年至今年9月底,全市法院共发放廉政监督卡90.24万件,案件廉政回访11640件次;风险提示系统累计发现并提示2131次。严格落实《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健全完善了“法官任职回避制度”和“一方退出”机制,目前上海法院配偶或子女是律师的103名法官已全部实行一方退出。

通过改革,长期以来存在的审判分离、权责不明、层层审批、请示汇报等行政化问题正在得到解决,法官的审判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真正得到落实,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如改革后全市法院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比例为99.9%,依法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为0.1%。截至今年9月底,院、庭长直接办案数为51313件,同比上升19.4%。

(二)以落实员额制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指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必须牵住的‘牛鼻子’。”我们牢牢牵住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一是探索建立了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二是初步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确定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考核考试、差额择优的工作原则,经过双向选择、业绩能力考核考试、差额遴选等九个程序性步骤,较好地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今年9月全市法院首批人员分类定岗完成后,入额法官总数为2296人(包括四家先行试点法院),占总编制数的25.5%。不仅确保了高素质法官进入员额,而且留有余额补充新法官,确保了改革过渡期间法官队伍不断层。三是探索建立了法官助理体制机制。明确不再任命助理审判员,增设了法官助理。研究制定了法官助理的职责、选拔、任命等制度规定。全市法院已选拔任命法官助理1153名。四是探索建立了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法官选拔任用制度。高院成立了“法官遴选(惩戒)办公室”,提高法官的准入门槛和选拔条件,明确法官今后主要从法官助理中选拔;高、中院的法官从基层法院择优遴选,同时建立从优秀律师、法律学者中公开选拔法官的制度。今年5月从优秀律师中公开选拔一名三级高级法官。五是探索建立了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晋升机制。明确法官等级晋升采用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相结合的方式,不受行政职级限制。没有行政职务的法官,也能晋升成为高级法官。六是探索建立了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配合市职能部门,推动建立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七是探索建立了法官日常考核机制。创新考核机制,制定了法官岗位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入额后考核不合格的将退出法官员额,破除了一次入额、终身入额,能进不能出的难题。八是探索建立了高素质人才培养机制。制定高素质人才培养规划,对改革后三类人员实行分类分层培训,10月已完成对首批入额、由助理审判员晋升为审判员职务的436名法官的培训,确保入额法官的能力素养符合审判需要。

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实行员额制管理,是一场动自己“奶酪”的硬仗。20xx年底全市法官占在编人数的56%,按照33%的法官员额比例,将有730名法官不能入额,改革难度非常之大。我们顶住压力,迎难而上,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改革始终。在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过程中,全市三级法院领导与干警谈心累计3000余人次,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要从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出发,正确认识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正确对待个人得失,积极支持改革,自觉为改革作贡献,确保了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顺利推进。

通过改革以及员额制的落实,长期以来存在的人员混岗、审判资源配置不合理、审判人员职务晋升不畅等问题正在得到解决。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分类科学、结构合理、权责明晰、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符合司法职业特点,具有上海法院特色的人员管理制度基本建成。其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审判人员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审判一线实际力量得到增强。全市法院配置到司法一线的法官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1.4%,主要办案部门的法官实有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7.6%。二是法官与辅助人员配置更加合理,辅助人员比例明显增加。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比例从改革前的1∶0.75变为改革后的1∶1.5。法官助理的设置,使法官能有时间和精力更加专注于审判中心业务。三是法官队伍结构得到优化,提升了法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入额法官中45岁以下中青年骨干比例提高4.1%,硕士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4%,平均从事司法工作年限20xx年。

(三)聚焦国家战略,围绕上海工作大局推进改革。一是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部署,高院出台了《服务保障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知识产权法院出台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服务保障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二是紧紧围绕上海自贸区建设的需要,深入推进涉自贸区审判体制机制改革。20xx年11月5日成立了“浦东法院自贸区法庭”。为适应自贸区扩区后的司法需求,高院指导浦东法院制定了《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司法保障机制改革方案》,及时调整自贸区法庭收案范围。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浦东法院建立了“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联系点”。20xx年4月9日、27日,先后成立了“浦东法院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和“上海海事法院自贸区法庭”。三是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需要,高院制定了《关于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海事法院制定了《关于强化海事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工作意见》,为国家战略和上海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是党的xx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三项改革任务之一。我们严格公正司法,切实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一是认真实施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充分保护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权利。目前,市一中院、二中院及9家基层法院已实现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指定辩护全覆盖。二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高院制定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构建法官与律师的新型关系。三是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坚决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和鉴定人出庭作证等法律原则和规则。

(五)构建阳光司法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上海高院是最高法院确定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单位,我们以此为契机,按照韩正书记关于建设“阳光司法,透明法院”的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制定了《关于推进阳光司法、透明法院建设的意见》,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在抓好三大公开平台建设的同时,自我加压,敢于担当,打造了“12368”诉讼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等具有上海法院特色的十大司法公开服务平台。20xx年1—9月,全市法院网络庭审直播768场次;裁判文书上互联网11.2万余份;“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供各类服务33.4万余次;律师服务平台已有1268家上海律师事务所使用,占上海律师事务所总数的91%,累计提供服务量43万余次,日均1423次。

(六)探索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改革。根据中央、全国人大会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和在北京、上海建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重大改革部署,积极推动两个法院的建立。20xx年1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完成了组建任务。截至今年9月底,三中院共受理案件495件,审结249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案件1164件,审结393件。

(七)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今年5月1日全国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我们结合上海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规定〉的实施细则》,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今年5—9月全市法院收案数为328494件,日均3128.5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3.52%。其中,当场立案324031件,日均3086件,当场立案率为98.64%。

(八)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为全国司改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借鉴。指出:“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韩正书记指出:“司法体制改革不仅仅是要解决上海的问题,要始终把工作着力点放在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上。”我们紧紧抓住制度创新这个根本,在推进改革的同时,研究制定了涉及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配套制度34项,不仅为全市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遵循,而且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借鉴。

(九)促进审判质效全面提升。今年1—9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6.52万件,审结43.98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3.3%和11.4%。全市法院审判质效良好,审限内结案率为99.18%,92.17%的案件经一审即服判息诉,经二审后的服判息诉率为98.8%。

三、需要破解的难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需要破解的难题。

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的双重压力,需要在下一步推进改革过程中解决好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审判质效,体现改革的成效。案多人少是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尤其是今年1至9月,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较去年同比上升13.3%。案件大幅增加和改革任务繁重的双重压力,不仅会影响审判质效,甚至会影响到司法公正。因此我们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又要解决好案多人少突出矛盾,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通过审判质效的提升体现改革的成效。第一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实员额制管理,明确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第二要进一步推进审判机制改革,通过推动繁简分流改革,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试点,探索庭审方式改革,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等,提升审判质效。第三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第四要探索建立科学的人员编制适时增长和相匹配机制,保证审判人员的设置与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相一致。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以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取消了提请院、庭长审核把关,减少了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数量等,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中的“行政化”问题得以解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得以真正落实。但是,审判权的“独立”行使不等于不要“监督”,“去行政化”不等于“去审判管理”,缺乏对审判权独立行使的监督制约可能会带来审判质效下滑,甚至会产生新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因此,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一方面要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

三是部分法官的综合素养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必须加快建立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更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在现有的法官队伍中,一些法官的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和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入额法官中,有部分年轻助理审判员,从事司法经历较短、办案经验不足,亟待提升。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需要我们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要高度关注改革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韩正书记强调:“司法改革不是一般的改革,而是对司法体制机制的重大变革,改革的推进难度很大。上海法院已经扎实、稳妥地走出了第一步,但面临的困难不能低估。”前一阶段上海法院的改革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有少数法院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推进不平衡等问题,而随着改革的深入全面推进,还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改革的难度不会减弱。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好中央交给我们的改革试点任务;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持续、队伍稳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中央、市委、最高法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攻坚克难、迎难而上,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一是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公正司法、严格司法,公正高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以每起个案的公正来确保司法公正,切实守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改革的获得感。

二是坚决完成好中央确定的上海司法改革五项试点任务,继续当好全国司法改革的排头兵。要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大推进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扩大改革成效,把中央交给上海的改革试点任务完成好。

三是紧紧围绕上海工作大局推进改革,全力做好司法服务保障。要紧紧围绕上海自贸区建设、“四个中心”建设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等重大工作,进一步推进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金融审判、海事审判,服务保障好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四是继续抓好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的实施,确保改革整体推进。要抓好高院制定的《上海法院贯彻四五改革纲要实施意见》中的11类116项改革任务的推进,突出抓好立案登记制改革、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项目,确保各项改革取得实效。

五是以改革为动力,促进审判任务的完成。坚持推进改革和抓好执法办案紧密结合,一手抓改革的推进,一手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改革促进审判工作,以良好的审判质效体现改革成果。

六是坚持从严管理,打造过硬法院队伍。按照关于“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活动,严格落实《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等司法廉政制度,教育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遵循职业道德,恪守职业良知,公正为民司法。

尊敬的:

非常感谢市、县人大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莅临调研指导工作,我代表法院党组,将我院司法改革工作汇报如下:

党的xx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来,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顺利开展了多项司法改革工作和大量人、财、物上划省统管前期摸底准备工作。

法院现设置政治部、纪检组、监察室、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人民法庭、办公室、法警大队、书记员管理处、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等**个编制内机构外,还设立设立新闻办为内设机构。核定政法专项编制**人,现实有干警**人,空编**人。现有在职在岗**人中,党员干警**人,占干警职工总数的**3%,女干警**人,占干警总人数%,少数民族**人,占干警总人数%。30岁以下**人,31-35周岁**人,36-45周岁**人,46-55周岁**人,56岁以上**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数的8.5%、23.4%、23.4%、42.6%、2.1%。全院干警平均年龄**岁,党组成员平均年龄**岁,各庭室负责人平均年龄**岁。高中以下学历**人,大专学历**人,本科学历人数**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从职级情况看,现有在岗**人中,副处**人,正科**人,副科**人,主任科员**人,副主任科员**人,科员人,工人**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8%、*7%、*2%、*6%、*1%。现空缺副科**人。现有审判人员**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

立案登记制改革情况。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参加全国全省法院立案改革视频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让全体干警认识到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是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的重大举措。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范围、立案程序、制裁违法滥诉、加强立案监督等内容,把全体干警的思想认识从立案审查制过渡到立案登记制上来。

2、制定方案,有序推进。及时召开有关庭室全体人员参加的立案登记制改革会议,认真讨论立案登记制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讨论研究应对方案。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立案登记制实施中的物质保障、人员配备、案件分流,来访接待,实施方案等问题。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一线立案法官在材料受理、登记立案、不予立案裁决和上诉、复议救济等环节的操作标准,要求全程留痕、全程透明,以此作为检验立案工作质量和考核立案工作的依据。

3、快速分流,协同化解。打造一站式、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中心。改变传统立案庭功能模式,结合诉讼流程规律和上级法院要求,把诉讼服务中心合理划分为诉讼引导、立案受理、调解速裁、鉴定评估、信访接待五大区域。各区域之间相互衔接、有机联系,形成综合性诉讼服务体系,涵盖诉讼服务的各个环节,快速分流案件,协同化解矛盾,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诉讼服务。

4、夯实基础,提升服务。对诉讼服务中心设施进行改造升级,诉讼服务中心总面积达到1000平米,改造远程视频接访室、庭前调解室、速裁室和律师阅卷区,配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案件查询系统、打印机、复印机、传真、休息座椅、书写台、老花镜、饮用水、便民药箱、伞架、笔墨纸张等便民设施。专门印制诉讼指南、文书样本、格式诉状、诉讼风险告知、诉讼流程图表等14类宣传册,供当事人自行取阅。

5、强化事务管理,确保保障有力。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经费保障、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基本建设、科技应用与管理等工作;认真贯彻和严格执行计划、财务、物资装备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

规章制度。

修改完善人民法院财务、装备、基本建设和审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和落实;配合玉溪市审计局圆满完成我个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6、抓调查研究,积极应对司法改革。认真学习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及其他地区改革经验,充分认识开展司法体制改革等调研的重大意义,通过调研真正收获符合实际、有价值、可行性、可操作的成果,竭尽全力做好调研为司法改革提供理论及实务支持。重点对省以下法院经费的管理方式、资产的划转、人员队伍建设以及配套制度建设等问题展开集中讨论及征求意见建议,并结合工作实际对体制改革的经费物质装备保障渠道、管理方式、相关配套措施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对近年来经费收入、支出,机关人员编制数、实有人数及临时聘用人员,固定资产(物质装备配备)情况、基础设施建设负债情况,案件收案、结案及诉讼费收入,人民法庭建设等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统计调研力求做到精益求精,数字统计真实准确,勾稽关系清晰严谨;数字来源有据,均同各年度决算数据相对应,保持一致;分析说明力争条理清楚、内容完整、解释明白,数据翔实、底数清楚,为上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认真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在我县顺利推进,真正实现平稳过渡、实现改革效果。

存在问题。

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利益格局不断变化和调整,社会矛盾更加凸显。我院近年来案件数量不断增长,平均每年都在1200件以上,审判任务重与人员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干警工作压力非常大,案多人少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同时也给涉诉信访稳定带来了隐患;由于退休、“门槛”过高进人渠道不畅、待遇低吸收不了人才、人才外流等原因,我院干警人数逐年减少,目前,我院有6名法官干警工龄已满30年以上,随时面临退休离岗。而一线审判人员仅13人,年人均审理案件92件,民商审判人员每年审理案件都在100件以上。案多人少,审判力量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

人员结构不合理日益凸现。一是整体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干警职工的47人中,从事一线审判的工作人员仅为13人,占27.7%。审判人员虽为38人,但从事审判工作仅25人,占65.7%。其它岗位人员9人,分别为法警5人,书记员2人,工人2人。岗位与从事工作不相符,且年龄普遍偏大。司法警察的比例为10%,低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配备标准,警力不足。书记员队伍不稳定,现有2名书记员从事与其职责不相符的工作,为完成繁重审判任务,不得不招聘。

合同。

制书记员来缓解力量不足和人员配备不合理问题。二是审判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的38名审判人员中,7名院领导、2名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以及16名行政部门、立案庭和审管办等部门所占的法官多,一线审判人员少,实际仅13人所占的比例为34.2%。三是中层干部岗位空缺较多。我院13个内设机构中,有5个空缺副科级干部。内设机构中基本空缺副职领导。由于没有配备好中层领导,有的出现职责不符,工作起来“名不正、言不顺”,不敢管理,加之责任与待遇不符,工作压力大,工资收入低等原因,不愿认真管理,工作上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四是进人渠道不畅,法官断层问题严重。法院现有法官38名,50岁以上的6人,占15.7%,40—50岁的16人占42.1%,30—40岁的14人,占36.8%,30岁以下的2人,占5.2%。年龄在40岁以上的法官占57.8%。法官的年龄结构日趋老化,出现“两头小中间大”的趋势,这种结构对法院审判事业的发展十分不利。同时,因法院进入门槛的提高,法院进人较难,近4年来法院都没有招到法律本科大学生。由于法官的待遇跟不上,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不愿进入法院工作,法官队伍如果不能及时补充,5—20xx年后,将出现无人办案的局面。

近日,上海市闸北区人大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闸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闸北区人大会杨惠德主任主持会议。

闸北法院朱建国副院长受陈萌院长委托,就该院根据高院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努力构建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和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等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进行了详细汇报,并对该院在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了介绍。

在听取汇报后,闸北区人大会和代表们对闸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推进情况给予充分肯定。闸北区人大会杨惠德主任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以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战略任务。20xx年以来,根据全市统一布局和安排,闸北区法院按照改革试点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正确把握改革重点,凝聚改革的正能量,在实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以及司法辅助人员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同时,也应该认识到,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也面临亟待解决的难题,要强化大局意识,在“撤二建一”的大背景下,始终保持改革的信心和定力,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并努力探索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区法院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问题,研究改革措施,拿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确保试点各项工作稳妥地推进;要加强舆论导向,把宣传重点放到落实司法责任制和提高司法公信力上,把着力点放在提高司法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上,有效引导社会热点,积极营造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社会氛围,努力形成法治建设良好的区域环境。

司法改革工作汇报篇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制定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若干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了政策导向。

关于司法考试问题的改革的风向问题取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对任职条件的修改。现行的四大法职业法对任职条件作出了规定,我们逐一研究:

担任法官的条件:第四章法官的条件。

第九条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

(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本法施行前的审判人员不具备前款第六项规定的条件的,应当接受培训,具体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

适用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法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第十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担任检察官的条第四章检察官的条件。

第十条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

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本法施行前的检察人员不具备前款第六项规定的条件的,应当接受培训,具体办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

适用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检察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第十一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担任律师的条件:

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八条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准予执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担任公证员的条件:

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五)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第十九条从事法学。

教学。

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经考核合格的,可以担任公证员。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从以上法律对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的要求来看,都比较宽松,未来的司法考试将会突出“高精尖”的人才选拨模式,更多的控制应在学历要求和考试形式的限制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了现行的报考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五)品行良好。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三)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根据2014《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完善法官、检察官选任条件和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尊重司法规律,确保队伍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是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提高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综合考虑政治素养、廉洁自律、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办案能力、从业经历等多种因素,公平、公正地选任法官、检察官,解决目前法官、检察官队伍大、门槛低的问题,提高队伍素质,提升公正司法能力。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在提高法官、检察官的入职门槛、严格办案责任的同时,也要健全法官、检察官的职业保障制度。试点地方可探索延迟优秀法官、检察官的退休年龄,下一步还将考虑适当提高初任法官、检察官的任职年龄。法官、检察官的选任,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尊重司法规律。法官、检察官首先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为了保证专业能力,在省一级设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从专业角度提出法官、检察官人选。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在政治素养、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把关,人大依照法律程序任免。遴选委员会的组成,应当具有广泛代表性,既有经验丰富的法官和检察官代表,又有律师和法学学者等社会人士代表。建立逐级遴选制度,上级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原则上从下一级法院、检察院择优遴选,既为优秀的基层法官、检察官提供晋升通道,又保证上级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具有较丰富的司法经验和较强的司法能力。扩大法官、检察官的选任渠道,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招录办法,招录优秀律师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学学者等法律职业人才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

从关于《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来看:预计在2016年前后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任职条件时会提高任职年龄、增补任职选任等问题。

为了打造高精尖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应当提高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改革司法考试模式,选拨更加优秀的法律人才,能够正当程序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职业转变转换。

首先,对法官和检察官的的任职条件,自2016年开始,新招录的法官或检察官应当具备的素质要求,应当更加严格,是精英之精英,至于原在岗的法官或检察官按照原来的法律法规执行,但经过一定期限,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劝退或辞退。

法官或检察官的条件。

担任法官或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六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

(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从事律师工作满5年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学学者且从事法律实务2年以上。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或检察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申请律师的条件: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在国家司法部门指定的政法院校学习一年至两且取得国家统一考试的结业证书或法学学士学位证书。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品行良好。

担任公证员的条件: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五)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经考核合格的,可以担任公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对于报考条件可以限制学历要求,经过10几年的司法考试,放宽学历地方也基本上满足了当地法律人才的需求,因此自2016年起,专科学历不再允许报考,不再放宽学历和其他条件,非法律本科生需要在相关政法院校研修一至两年取得相关结业证书或者第二法学学士学位方可具备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在国家司法部门指定的政法院校学习一年至两且取得国家统一考试的结业证书或法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品行良好。

司法考试模式。

英美的法律职业一般是要求法学教育背景、律师资格考试和律师执业经验三个要素,检察官作为国家律师,在本质上与为一般社会主体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一样,二者处于同一水平线。只有经过长时期执业的律师才可能成为法官。法律职业一元化的特征在于共同的法律教育、法律职业之间的流动性和拥有案件执行权的法官处于法律职业的顶层。

2002年建立并施行的司法考试制度,是我国法治发展和司法改革的重大举措,对司法队伍及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但也应清醒看到,目前的司法考试制度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目前我国的司法考试采用的是闭卷考试,全部是书面考试考试的方式,前三卷全是选择题,第四卷是主观题。前三卷主要反映司考生的记忆能力和对法律的一些基本条款及内容的掌握程度,很难反映出从事法律职业者所应当具备的基本分析能力、推理能力和判断能力。

根据我们国家的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思想,司法考试可以分为“两次考试”第一次考试为综合性考试,重点考查考生掌握的法学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凡通过第一次考试者,可以从事除法官、检察官、律师外的其他任何法律职业,以满足社会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对法律的需求,可以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可以从事法务专员、公证员等。第二次考试技能素质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对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以及基本的法律职业技能,其目的是选拔优秀法律人才进入法官、检察官、律师队伍。

在本次司法改革中也提到法官和检察官是超越普通公务员的公务员,对于选拨优秀律师和具备法律职业证书的法律学者可以采取聘任制的方式或直接给予事业编制,无需在参加公务员考试,对于法官和检察官正常离职或退休的规定在相关年限或限制地域外可以直接从事律师行业无需在进行一年的实习。

结合本次改革,教育部也可以研究在法学本科教育的改革中,增加司法考试专修课程,即本科是法律相关专业毕业的,进行两年的司法考试专修后取得硕士学位,之后才可以参加司法考试,本科非法律专业毕业的,则进行两年的司法考试专修,取得法学第二学位后可以参加司法考试,目前有政法大学等全国9个高校参加的西部法检计划就是采取这个模式。司法考试完全也可以采取这种方式,未来我国的司法考试将趋同于国际上法律职业精英化路线,培养高学历、高素质、高收入的法律人才,全面提升我国法律职业教育与从业水平,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更好的实现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作者:龚俊峰。

单位:北京市隆昌律师事务所。

司法改革工作汇报篇八

一、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报告、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实施意见。

今年x月,中办、国办和中央政法委分别颁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高检院相继印发了关于检察机关贯彻执行《两个规定》的实施办法。自治区检察院于x月xx日制定《x检察机关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实施细则》,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目前,此项规定未正式下发。“两个”规定下发后,x区检察院及时组织干警学习,将两个《规定》和“实施办法”作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学习内容,采取召开党组中心组会、全院干警大会、部门会议等方式进行集中学习,确保全体干警熟练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意识。同时,严格按照x市院《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和的通知》要求,区检察院确定专人,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xx日前,将该季度本部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汇总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汇总表》及时上报纪检监察室,由纪检部门上报市院纪检监察处,并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内容,作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纪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二、繁简分流、轻刑快办制度落实情况。

x、建立外部沟通机制,疏通办案渠道。区检察院注重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联系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工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轻刑案件向侦查机关发出《快速移送审查起诉建议书》,督促侦查机关在xx日内移送审查起诉,同时将该文书发至公诉部门,予以督办。

x、建立法律文书简化机制。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存在分歧的案件,用精炼的语言对证据加以分析概括,尽可能简化文书制作,避免完全照抄照搬证据材料。公诉部门针对轻刑案件制定了相对固定的审查报告简化制作模板,精炼制作讯问笔录,并建立了“书面汇报”与“口头汇报”相结合的汇报机制、实行繁简得当的内部审批程序,加快案件内部审批速度。

x、轻刑案件优先办理。凡是公安机关建议快速处理的案件,受案后,快速分案,承办人快速审查案卷,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简化办案流程。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着重听取其就涉嫌犯罪有无辩解、是否提出控告申诉等问题。电话告知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口头听取其意见,提高办案效率。

自xxxx年至今,区检察院受理公安审查批捕案件xx件xx人,全部在x天内办结,平均办案时间为x天。通过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有效促进案件规范化办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缺乏法律规定。最高检制定的《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明确规定了轻微刑事案件的范围、条件、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期限、办案程序及相关法律文书等,但《刑事诉讼法》对此并无规定,执行过程中存在很多困难。二是跟踪督办缺位。公诉部门与法庭配合不够默契,对刑事和解主动性不强,在适用审判程序选择上存在分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快速办案进程,缺乏起诉后跟踪督办的作用。

下一步打算:

x、统一适用轻刑快办案件执行条件,进一步明确办案机制。由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规定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意见》中“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就可作相应调整。一是明确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都可适用轻刑快审机制。二是明确共同犯罪案件对轻刑快审机制的适用。如对于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在案犯犯罪事实的共同犯罪,即使同案犯在逃,如果符合轻刑快审机制适用条件的,也应当适用该机制办理。

x、强化轻刑快办办案意识,提高简易程序适用比例。自去年以来,%,但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比例只有x.x%。对此,强化办案人员适用轻刑快审机制的意识。如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要切实履行及时启动轻刑快审机制的职能,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尽可能缩短审查起诉办案期限;加强案件审查,保证案件的起诉质量。在适用轻刑快办案件的过程中,避免办案流水化,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办案责任终身制。

x、化解矛盾后应加强事后监督和帮教工作。对于适用刑事和解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做好跟踪监督和回访帮教工作。一方面,监督公安机关是否存在久侦不结、以保代侦、不按时移送起诉等问题;另一方面,对经过刑事和解后的未成年人犯罪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教工作,积极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三、落实司法人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检察官办案过错惩戒办法。

x作为第二批检察改革试点省份,吴忠市院、青铜峡市院、盐池县院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将于xxxx年xx月完成改革。xxxx年元月在全区推行检察改革。按照上级检察院的要求,区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检察改革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工科,具体负责检察改革工作的具体实施。通过召开专题党组会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系列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改革试点工作的正确方向,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同时,深入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对全体干警的思想状况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检察官员额比例总体上要整体把握,从严掌握,留有余地,为暂时未能进入员额的优秀人才留下入额空间,让有发展潜力的年轻人看到希望。

司法改革工作汇报篇九

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最大限度地保障和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加强和改进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努力实现司法公正,是新形势下人大及其常委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致力于促进法治蓬安、平安蓬安建设,不断加大司法监督的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关于民事审判、执行工作,县检察院反贪工作、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情况的汇报,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深入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及基层队、庭、所等单位,对我县平安创建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提出建议意见。同时,还通过组织代表观摩庭审活动、推荐代表担任法纪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形式,多管其下,不断加大司法监督力度,极大地增强了司法机关自觉接受监督、依法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县司法机关硬件建设日新月异,队伍素质全面提高,司法行为日益规范,整体形象明显改善,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进行综合分析、重点通报,实行重点案件常委会领导接待制度,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组织代表对信访条列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提出了规范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等意见建议。同时,积极搭建代表和群众反映社情民意的桥梁,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群众的“双联系”制度,在部分乡镇、村设立民情信息员,进一步拓宽了常委会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的渠道,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对办理情况开展视察,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有效促进和支持了相关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通过以上措施的有效运用,使人大常委会对司法的监督过程成为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促进工作的过程,成为了服务经济发展、维护安定团结、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推动力。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认识到人大司法监督还存在监督方式滞后、刚性不足、实效性不强的等突出问题,离民主法治建设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这些问题,亟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就容易产生腐败,在依法治国进程中,迫切要求人大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作用,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督的重点,确保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得到认真落实,确保群众的合法诉求得到有效维护。

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四要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司法监督的工作水平。“打铁先要自身硬”。新的时期,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和改进司法监督工作,不仅需要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具有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和维护法律遵严的责任意识,而且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这就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与培训。除了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外,还要注重学习借鉴兄弟县区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监督质量。同时,要不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自觉遵守司法监督中的各项原则、制度和纪律,自觉维护人大司法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聘请律师、法律专家等人员组成专家咨询组协助司法监督,借助外部力量强化监督工作,使地方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更加体现法律性,更加与时俱进,不断开创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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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工作汇报篇十

【核心提示】2008年,在上一轮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基础上,中共中央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等方面,再次提出60项改革任务。4年过去了,司法改革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给一线执法者带来了哪些新挑战?2012年如何进一步深化?代表、委员给出了自己的观点。

经过4年不懈努力,60项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任务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4年间,司法改革一直是两会热点,本报近3年来的两会热点问题网络调查显示,司法透明度、规范执法、司法公正等话题广受关注。

2012年,司法改革如何进一步深化?代表、委员们认为,司法改革的推进给一线执法者带来工作的压力和能力的挑战。司法改革重在落实,一线执法者应为之努力。

关键词司法公开。

把执法者的作为与不作为置于全社会监督下。

不知道是否受理,不知道为什么不受理,不知道不受理该怎么办,对不予受理再审申请的情况也不清楚……以往群众到法院打官司,法院对受案情况是‚一问几不知‛,群众反映强烈。在2010年本报的两会热点网调中,‚你认为司法公正表现在哪些方面?‛60%投给了‚司法工作透明度‛这一选项。

2010年,最高法在全国确定了100个司法公开示范法院。1。

在河南,全省三级人民法院均建立网站,开设‚网评法院‛专栏,截至1月31日,共网络直播案件157757件,回复、办结网民诉求22200余条。

在北京,法院系统建立了案件庭审直播为主要内容的互联网站——北京法院直播网。目前,全市23家法院全部具备庭审网络直播能力。

去年,宋鱼水所在法院的杨德嘉法官成功办理了一起网上销售侵犯某知名男装品牌商标权案,该案的裁判文书被很多法官借阅学习。

代表、委员指出,司法公开透明,将一线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的作为与不作为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无疑给一线执法人员带来压力。但这种压力也是工作进步的动力。2012年,应当继续把司法公开往前推进。

关键词制度规范。

牢记执法对象的权利,牢记执法者自己的义务。

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机关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公信力。2011年,公安部陆续出台12万字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等140余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范执法流程,细化执法标准,为广大民警规范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刘丽涛代表分析,对执法一线民警而言,执法不规范多由少数民警法律素质欠缺造成,加大法律知识、执法技能、信息化能力的培训十分迫切。她还建议,加强对一线民警执法办案的网上管理,通过网络监控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提高执法效率。

以权力制约权力,实现司法公正。

2012年本报两会热点网调中,‚司法公正‛话题引来1.3万网友关注,留言中,如何实现权力制约屡被提及。

法庭量刑过程引入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是司法体制改革中的一大亮点。在这项改革中,公诉人可就量刑问题,提出刑罚的种类、幅度、执行方式及其理由和依据。

认罪率、退赔退赃率、当庭宣判率和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为完善诉讼监督范围,2011年,最高检会同公安部制定《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对公安机关违法立案行为加大监督。

河北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春梅代表表示,司改对一线检察官办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仅‚引入量刑建议‛和‚加大监督公安违法立案‛两项改革,就要求检察官诉讼监督、临场应变、刑事政策适用各项能力过硬。

‚以量刑建议改革为例。改革前,公诉人只需对被告人行为的性质进行正确的法律评价;改革后,公诉人要审查案件的定罪部分,还要全面掌握案件事实和量刑情节,更要对量刑部分的证据和影响量刑的情节准确把握。‛贾春梅说,监督质量的提高,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的实现。

关键词执法为民。

执法者应始终站在正义一边。

围绕司法为民推进的改革,一项接着一项。

本次两会上,‚一线执法者身上该如何体现司法为民?‛、‚执法者、司法者需要什么样的素质来实现司法为民?‛等问题,更是被代表、委员关注。

林茂荫认为,司法为民,要求司法工作者依法行使职权。行使权力的范围要有法的授权,权力行使过程要有法的程序,作出任何处理决定要有法的依据。‚依法办案,才能实现公平正义,才是最好的社会和谐‛。

执法为民是执法者应有的职业道德、执法素养。很多代表、委员呼吁,2012年,应加强对一线执法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让司法工作者拥有群众立场、群众观点、群众感情。一线执法者应始终站在正义一边,就是司法为民的最生动体现。

司法改革工作汇报篇十一

这里就是慢生活。hi。慢生活咖啡屋。咖啡、奶茶、鸡尾酒的物语世界。。。慢生活拍摄现场。在自己家里主持节目,感觉就是惬意呀。。。壁纸故事。壁纸也能耐刷洗?怎么回事?赶紧看看雅清的《我爱我家》节目吧。首播时间:每天晚上8点,莆田2套。继续宣传。重播时间,每天中午11点50分。。。卖力宣传。重播时间:每天早上7点50分。。。小秘密:雅清身上这条裙子,其实是条深v吊带裙。被我这么一乱穿,就成了独立的一超短裙了。没发现吧。嘿。秘密哈。。。

司法改革工作汇报篇十二

为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深入学习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伟大实践中奋发成才,值此建国六十周年之际,我们青春导航实践队积极响应校团委以及院团委的号召,在五寨县胡会乡大胡会村开展了主题为“科学发展进五寨,爱国精神传四海”的三下乡实践活动。

一个活动开展得是否成功,除了务实的工作外,宣传报道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因此我们宣传组在整个下乡实践中始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只有我们宣传得到位村民和孩子们才有热情参与到我们的活动中来,只有我们宣传得及时全队的实践成果才能及时的反馈给学校、老师以及所有关心我们这只实践队伍的人们。

我们青春导航实践队的宣传报道工作在这短短的一周里,在指导老师屈淑维以及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之下,出色的完成了宣传报道的任务,整个活动的效果超出我们的想象,及时、准确的把我们的活动和相关信息传达了出去,很好的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前期准备任何一项工作要想做好,必须要有精密的策划和认真的准备。下乡之前,针对我们宣传报道组的工作,我们多次组织召开组内会议,查找资料并研究分析往届实践队的经验,做好了充分的策划和准备,对下乡所要做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构想以及明确的分工。下乡之前,我们就将宣传报道需要准备的材料和设备,如旗帜标语、条幅、锦旗、传单、笔墨、红纸、相机等一些材料准备好,做到有备无患。我们还查找了一些大胡会村的资料,对当地的自然环境以及经济发展等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

2、初期宣传来到大胡会村后,我们的宣传报道工作按照计划有条不紊的开展着。初到大胡会村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对我们下乡实践的活动内容和目的进行宣传,让村民们了解我们的来意,知道我们的活动能都给他们带来的益处,这样才能得到他们的支持,保证后续工作顺利的进行。第一天下午我们全队就举起“青春导航实践队”的旗帜,散发了传单,并且在村中走访,宣传我们的队伍。由于当地设施条件的限制,在与村领导沟通后,我们上课的场地选在了村委会,我们在那里挂起了我们的条幅,在村里人群较多的地方张贴了我们的招生海报。由于前期宣传工作做得比较到位,第二天,村委会的门外挤满了来上课的孩子,还有很多孩子直接到我们的住处找我们。后来通过了解,来上课的孩子还有很多是邻村的。

3、主题宣传工作针对我们青春导航实践队的主题“科学发展进五寨,爱国精神传四海”,我们宣传报道组对科学发展观以及建国六十周年进行了宣传,举办了图片展,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知识以及建国六十周年取得的辉煌成就图文并茂的展现在广大村民面前;我们利用一天的时间,白天用电脑给孩子们观看了科学发展观以及建国六十周年教育片,并用上课的时间对孩子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晚上与村领导联系后,在村里播放了露天电影《甲午战争》,吸引了很多村民前来观看。

4、对外宣传工作我们青春导航实践队每天开展的工作和活动都由我们宣传报道组及时的对外宣传,撰写通讯稿让学校了解我们的情况。同时,我们还与五寨县电视台取得了联系,对我们的下乡实践活动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可见我们的实践活动以及宣传报道工作得到了普遍认可。

本次下乡实践活动让我们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断进行总结,找出不足,如由于相机、网络等设备的限制,有些活动的资料保存得不是很好,还应再加大宣传力度。这是我们大学生志愿活动走出的第一步,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活动中再接再厉,不断前进!

这次下乡实践活动对于我们来说都是一次非常难忘的美好记忆,我们在实践中收获了知识,得到了锻炼,成长了很多。这次活动也让我们对农村的现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在我们看到农村发展的同时也深刻感受到,祖国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我们,需要我们燃烧自己的青春去耕耘,我们一定会不断进取,承担起历史的使命,为建设祖国而奋斗!

司法改革工作汇报篇十三

利用三月“科技之春”、五月“科技活动周”等有利契机,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传递创新创业新思想、新政策,鼓励将奇思妙想、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强各类媒体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利用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二次创业、多次创业。

努力搭建创新创业载体,为创新创业人才搭建优质服务平台。“雅烧·砂器文旅产业园”成功申请为市级众创空间,即将获得2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该众创空间依托独有的黑砂文化构建黑砂文旅产业链,目前,该众创空间已吸纳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5个,聚集创客人数30人,并与多名国际陶艺大师签约成功,将进一步扩大招募范围,培养多名黑砂艺人,为黑砂爱好者提供统一培训、指导、沙龙、大赛等相应服务,支持创新创业。

发挥市级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创业和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等各类投资基金,支持我市创新创业型企业发展。安排创新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新认定的国家和省级孵化器的运营机构,每个给予5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市级孵化器的运营机构,每个给予2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支持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对建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企业,给予10-30万元资金补助。免息免担保对创业青年提供3-10万元为期3年的创业贷款。出台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政策,对登记、注册地在雅安的获奖单位和科技人员给予配套奖励。

司法改革工作汇报篇十四

今年以来,远安县坚持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首要任务,结合落实省市会议及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并出台“三去一降一补”若干措施,县政府专题出台了《远安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远政发[20xx]号),进一步了改革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及组织保障,推动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元至6月,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比年初计划高0.4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0亿元,同比增长2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1.7亿元,增长24%;外贸出口完成6556万美元,增长240%;招商引资到位资金45.9亿元,占年初计划的41.7%;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7亿元,增长5.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901元,增长9.6%;农民人均纯收入完成6956元,增长10.7%。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稳妥去产能。

1、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做好煤矿关闭工作,制定关闭煤炭企业时间进度表,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违法生产的小煤矿,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指导和鼓励我县花林水泥公司实施技术改造,进一步减少电耗、能耗;鼓励花林水泥利用资源优势,延伸产业链。积极推进水泥产品高标号化和着眼于细分市场需求的特种化产品发展,不断提高资源和设备利用率,扩大边际效益。近期重点推进花林水泥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项目。

2、大力处置僵尸企业。对“僵尸企业”和环保、安全生产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及落后产能,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同时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妥善解决淘汰落后产能中下岗失业人员分流安置。支持商业银行加快不良贷款处置,加大对产能过剩行业呆坏账核销力度。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处理破产重组或退出企业的债权债务。

3、项目配套去产能。以壮大东圣化工、人福药业、奥力铸造、花林建材等龙头企业为重点,磷化工产业突出精细化工开发项目引进;农产品加工重点培育香菇、茶叶、柑橘、特色蔬菜等主导产业基地建设及精深加工项目招商;生物医药重点围绕人福药业在基础药物配套产业项目上着力;新型建材重点围绕陶瓷和硅酸钙板等系列产品,筛选引进优质、环保、低能耗项目;机械制造以汽车零部件项目引进为主。旅游休闲重点围绕太平顶、金家湾、青龙湾、鹿苑寺、翟家岭等旅游重点片区,引进国内知名建造商和运营商,提升我县旅游项目的建设管理质量和水平。现代服务业围绕电商、汽配、矿山运输等领域,引进了与工业发展相配套、功能完善、特色鲜明、适合我县的项目。同时兼顾电子服装加工、新能源和新材料项目的引进。

(二)有序发展去库存。

1、控制供应、合理规划。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合理编制规划。制定房地产中长期发展规划,严格实行土地储备和按计划出让土地制度,实现商品住房供求基本平衡。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全面实行货币化安置。建立存量商品房回购机制。自20xx年鹏程时代房地产开发小区启动以来,全县已建成或在建20个住宅小区,累计开发商品房面积110万平方米,共14260套。截至20xx年**月,住宅库存套数1047套,未售面积11.74万平方米;商业库存套数579套,未售面积7.65万平方米,剩余住房预计在20xx年上半年可全部消化。

2、严格金融税收政策。放松信贷政策,降低首付比例,尤其是公积金贷款,放宽提取条件、延长贷款期限、提高贷款额度。落实有关减轻购房税收政策。在房地产开发、交易和税收等环节进一步降低企业级购房人成本,刺激住房消费。

3、加强市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群众树立正确住房消费观念,合理改善居住条件。积极引导和鼓励开发企业从市场需求出发,鼓励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调整,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特征和购买能力,开发不同档次、不同价位的商品房,充分发挥消费潜力。

4、扩大消费需求。积极支持农民工和有意愿的农民进城购房,农民进城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由县财政进行补贴。已进城落户农民将原有宅基地和房产依法在本村内部有偿转让给予税收优惠。并保障进城农民及其子女平等享受就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为农民工和有意愿的农民进城购房创造条件。结合异地扶贫搬迁政策和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项目的实施,鼓励农民进乡镇集镇和县城购房,支持消化存量商品房。

(三)防范风险去杠杆。

1、做好债务置换工作。积极申报置换债务项目,妥善安排置换债券资金,逐笔对应到存量债务项目,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

2、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加强政府债务的分类管理,将一般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3、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元至6月,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完成88435万元,占同比增长4%。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7359万元,增长10.5%,税收比重50.5%。对上争取到位各类资金亿元,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27万元,增长35.7%。其中教育、医疗等民生支出99476万元,增长27.6%。

(四)多措并举降成本。

1、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县行政服务中心建立三级政务服务目录,所有涉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35个单位全部进驻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同时做好了“湖北省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事大厅”上线运行工作,形成真正意义上的部门联合审批。及时发放《企业服务手册》到各(含签约项目)企业,方便企业办事。在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联办”基础上,全面推进“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企业设立登记实现了即来即办。大力推进“多规合一”试点。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形成集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域旅游规划等有效衔接的《远安总体规划》(20xx-2030),形成规划目标一致、资源有效统筹、空间格局合理、功能协调与互补的规划体系,完成乡镇、村社区居住点规划以及交通、水利、农业、市政设施等规划联动目标,实现县域发展一套体系、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一个平台、一套机制全覆盖。启动发改、住建、国土、环保、安监等5家部门试行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围绕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并联审批。

2、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清理涉企收费,向全县规模以上加工型企业发放工业企业收费“明白卡”,对全县规模以上加工型企业行政收费予以规范,对部分收费项目进行减免。

3、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一是减少用工成本。落实政策下调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费率共约3.5个百分点,为530家企事业单位减少333万元社保费支出。二是降低物流成本。对规上加工型企业原材料运进和产品运出,花林寺收费站免交过路费,减轻企业运输成本。三是减少企业用电成本。推进为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与发电企业直购电交易,每年可为企业节约300万元以上,同时,自20xx年1月起,对东圣化工、花林建材、西部化工3家余热发电企业按0.019元∕千瓦时(原标准是0.**38元∕千瓦时)缴纳可再生能源附加,降低收费标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资金压力。

4、多渠道融资突破发展瓶颈。积极推动企业债券发行、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申报争取和支持推广运用ppp模式,最大限度地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融资需求。围绕凤山片区棚户区改造、还建房、沮河综合治理等4个项目重点争取,获批专项建设基金2.09亿元;争取国家发改委核准远安县栖凤城投公司发行城投企业债券9亿元,实现城投企业债券融资零的突破;争取农发行、国开行融资贷款亿元。

(五)精准发力补短板。

1、补齐“双创”短板。向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予以资金倾斜。鼓励企业将当年销售收入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技术研发,高新技术企业按年销售收入不同分别不低于3-6%。组织县内冠泰建材、大自然生物科技等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大力支持企业参加各类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与行业龙头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开展有效合作,共同突破行业发展的技术瓶颈。鼓励县内企业自建或与华农、省农科院、三峡大学等高校科院所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并对双方共同合作完成项目给予后补助支持。

2、增加旅游产品有效供给。桃花岛、枇杷洲、沮河湿地公园建设和城市整理不断加快,高标准打造沮河、鸣凤河景观带,着力建设城市景观。巩固“清白”工程成果。成立专司旅游项目服务机构,确保签约旅游项目尽快落地建设,丰富旅游产品,加快推进重点景区三年攻坚计划实施。沮河湿地公园至金家湾景区长**公里的绿道正在顺利推进,已经完成金家湾生态露营公园道路黑化。深入挖掘开发农业观光、采摘垂钓、农事体验、农家客栈、特色美食等形式多样的乡村旅游产品,正在推进嫘祖镇广坪村、旧县镇一字山庄、河口乡红李山庄、花林寺镇熊大山庄、洋坪镇万家咀村和马渡河村等市级以上的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

一是消费供给跟不上消费升级步伐。20xx年以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幅度高于gdp增幅3个百分点以上,居民实际消费能力和蕴含潜能还有很大空间。产品供给体系总体上仍是以规模化、标准化产品为主,中低端产品过剩,高端产品供给不足。一些企业“埋头苦干,拼命生产”,致使库存积压、利润微薄,甚至亏损甩卖。

二是企业转型升级急需加快。经过多年快速发展,我县初加工产业已相对饱和,达到了物理性峰值,企业普遍面临着成本上升与订单减少、产品不好卖、利润下滑“两头受压”的情况。特别是矿产资源企业失去往日的风光,煤矿企业大半停产关闭,磷矿也有不少是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陷入“经营困难—产品初化—供过于求—经营困难”的恶性循环。

三是人才保障与经济转型升级需要不相适应。我县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企业管理人才严重缺乏,这也是直接导致远安大部分企业成为家族性企业并且生产产品只是初加工产品,没有技术优势,不能抢占市场。

四是服务环境与社会期望值还有差距。近年来随着全域旅游的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无论是政务服务还是企业服务质量的跟不上,也制约我县经济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服务质量是至关重要的竞争力。

一是倒逼制加快推进企业淘汰改造落后产能,引导煤炭企业有序退出,对关停企业实施二次招商,多种方式盘活闲置企业,积极处置不良资产,优化要素配置,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二是建立商品供地与库存价格挂钩办法,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支持鼓励农民进城落户,加大棚户区改造,建立存量房回购制,制定宅基地多途径分配政策,推动房地产功能转型,力争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控制在**个月内。

三是大力推广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进贷款结构优化。积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探索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体系标准。

四是继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引导企业降低融资和用人成本,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建立健全企业应急资金管理机制。

五是增加旅游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多元化旅游发展;推广“互联网+农业”、“农超对接”模式,扶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强化产学研结合,补齐“双创”短板。

司法改革工作汇报篇十五

接临商信函[20xx]5号文件,为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我局立足职能,根据文件精神对全县商贸领域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成立检查小组,我局成立了由景北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孙洪星同志带队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商贸流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应急准备工作。

2、实地检查,二月下旬,领导小组按上级的要求对全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检查,对银河仓储超市、福润达超市、京星超市金槐店、三友厨具家电超市等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为进一步确商贸流通领域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高效有序的实施安全生产事帮灾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后造成的损失,做好应急救助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制定应急预案。

通过消防通道、电力、防火、情况的检查,各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状况有很大改善,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商贸企业,下发了立即整改通知书。通过检查,进一步净化了我县商贸流通领域的安全生产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1、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商贸流通行业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商品的过程中,制定店庆、促销活动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防止因店庆、促销活动造成公共场所的秩序混乱和人身财产损失。

2、各商贸流通行业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营造了健康舒造的消费环境,促进全县商务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另一方面,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观念,开展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都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

3、完善预案和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各商贸流通企业都严格执行第一责任人带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和24小时值班。

1、个别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制度不上墙。虽然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但并未按制度执行。

2、消防栓没有放置在易取和醒目的位置,造成使用不方便。

3、个别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空白。一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二无安全管理机构,三无安全管理制度易燃物品到处堆放,安全通道不畅通。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我县消费品市场运行安全高效,行为规范文明,确保我县市场繁荣稳定;加强对商贸企业的检查指导,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有效控制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意识和行业监管责任,完善管理体系。

司法改革工作汇报篇十六

**年度,我局在省厅、**市局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宏观形势,凝心聚力,砥砺奋进,扎实做好口岸、港口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实现了我市港口“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年港口主要工作回顾。

1、港口经济运行保持稳健。

在当前港口经济普遍下滑的环境下,我市港口数据仍保持稳健走势,全年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9448万吨,同比下降11%。

其中外贸1061万吨,同比增长36%。

口岸累计进出国际籍船舶1707艘次,进出境人员34081人次。

2、港口规划体系不断完善。

编制完成《**港“十三五”专项规划》,制定了《**港发展战略创新方案》、《**港江海联运建设工程实施计划》、《关于推进长江港口岸线资源整合的指导意见》,为港口今后,特别是十三五期间的发展起到了规划引领作用。

做大做强提供了规划依据。

3、港口项目建设成绩明显。

一是项目服务及时高效。

安宁港内港池、盈利港务内港池取得省交通厅岸线利用批复,盈利港务改扩建工程岸线使用手续申请完成转报工作。

二是码头建设有序推进。

港口建设累计完成投资4.6亿元,新建新民拆船出运码头改扩建工程、罗家桥港大码头工程万吨级泊位3个。

国信电厂、新华港务码头完成竣工验收,和尚港内港池码头工程完成交工验收。

三是配套设施渐趋完善。

12.5米深水航道福中段实现初通;罗家桥综合执法基地码头工程、**段护岸工程、福北水道航道疏竣工程完工;12号海轮锚地拆除还建及临时锚泊区工可报告编制完成;新荣船坞和中油码头拆除工作、双涧沙水工工程按序推进。

4、港口行政管理全面强化。

一是加强口岸部门协调。

多次召开查验部门协调、论证会议,帮助企业解决超等级靠泊、临时进靠、双档靠泊等问题,保障了企业的正常运营,实现了外贸运量的稳步增长。

二是规范港口经营管理。

严把港口经营准入门槛,新发、换发港口经营证55份;开展港区驳运车辆年度核验,发放核验标识近300份;筹备开展市港口协会换届工作,有效发挥其联系企业与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是强化港口安全监管。

开展港口企业外协单位安全专项整治、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专项整治,配合做好“4.22”德桥仓储事故善后处置,接手德桥仓储安全监管,严格审查危险物料水路转运方案,确保水路转运安全有序;开展节假日、台风、汛期等重要时段安全大检查以及“4.22”事故后港口企业拉网式大检查,查处事故隐患152项,督促企业完成整改;通过港口安全管理年、安全生产月、主题签名、夏百赛等活动强化港口安全宣传教育,提升港口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四是严查严打非法行为。

开展非法砂石过驳市场专项整治,建立分类台账,目前停靠在蟛蜞港附近的浮吊已驶离**水域;配合江阴港口局完成江阴15号锚地附近浮吊的摸底工作;配合市环保局对沿江6家物流码头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执法巡查力度,确保对企业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处理。

5、港口保障设施建设步伐加快。

一是信息化发展成绩明显。

推进“三互”大通关改革,电子口岸建成运行,口岸远程监控升级改造工程开工建设;港口建设与经营管理信息系统与省级港口综合管理系统联网运行,可正常实施数据采集、录入与更新。

二是绿色港口建设初见成效。

改造港口照明节能灯5056只,建成岸电系统64台套,6家港口企业建成防风抑尘网,8家企业建成喷淋设施,5家企业建成污水处理和收集系统。

指导盈利港务、苏通港务、太和港务、新华港务开展节能减排资金上争工作,其中盈利港务、苏通港务节能减排计划书已正式上报。

三是招商工作稳步推进。

以****中韩产业创新合作活动周为契机,成功举办**港港口建设专题推介和合作交流会,配合招商局与韩方代表就**港招商项目展开深入交流,收获了丰富的商业信息,并形成了初步合作意向。

6、机关自身建设明显加强。

一是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一是效能监察力度加大。

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办理流程,明确行政权力内容与边界,并在流程中嵌入监督环节,加强过程监督;制定出台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确保行政权力网上透明公开运行;制定重点工作项目效能督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行政效能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党建工作扎实有力。

召开党建工作征询会,研究确定党建工作重点;成立党员义工服务队,组织开展义工活动;党建“书记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树标杆、找短板、敢争先”主题活动,贯彻从严要求,做到活动方案规范化、活动开展常态化,全办学习氛围浓厚,党员干部思想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大大提升。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今年是党的19大召开之年、全面落实市党会、十二届二次全会部署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我市港口“率先领先争先”进程的关键之年。

市委、市政府围绕“以港兴市、产业强市”主体战略,对港口工作提出了加快推动**港规模型、专业型、绿色型发展,促进增长方式更趋高端化、精细化、多元化的发展路径,并将高端装备制造、现代临港物流基地建设作为临港产业定位,要求力推现有的临港五大产业(船舶、钢构、能源、木材、粮食)实现绿色转型。

围绕市委、市政府目标要求,20xx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以下几方面工作。

1、紧紧围绕“沿江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发展理念,根据省委、政府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沿江一体化改革的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2、落实我市长江岸线利用“三个1/3”(绿色发展1/3,开发性保护1/3,不开发1/3)要求,积极参与市政府即将启动沿江绿色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岸线利用调整和生态保护区域确定工作。

3、港口建设预计投资4亿元,新建三江港务万吨级泊位1个,续建罗家桥大码头万吨级泊位2个。

完成货物吞吐量过亿吨。

4、继续深入开展超期试运行、非法码头、非法过驳等专项整治。

建立闲置低效岸线退出机制,清理整顿非法占用岸线的小码头、小企业,释放港口岸线资源用于开发性保护。

5、落实我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要求,做好港口污染防治、水环境安全治理、油气回收监管、港口岸电设备设施建设、船舶排放控制、规范危化品码头运行管理等工作。

6、深化“港口安全管理年”活动,继续狠抓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持之以恒抓好港口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危化品码头的监管,确保港口生产安全。

7、推进网络现代化建设,继续做好电子口岸、远程监控升级改造工作,不断完善“三互”通关改革基础设施,实现通关“一站式作业”,提升涉外码头企业通关效率,为后期智慧城市、智慧港口、现代物流、跨境电子商务等建设提供便利条件。

8、积极协调12.5米深水航道指挥部,继续推进深水航道建设,力争3月底前完成福北护岸及福北侧4条丁坝工程,6月底前完成深水航道水工构筑物并验收。

启动福北航道疏浚工程(6月),计划2月底前完工,并于上半年全面开通12.5米深水航道。

9、根据我市港口企业经营状况下行的实际,对企业实施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企业分类指导服务方法,帮助企业寻找新的增长点,扩大经营规模,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努力改变企业经营下行状况。

10、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监管和服务的能力与水平。

司法改革工作汇报篇十七

今年以来,东郭镇按照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统一部署,把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坚持因村制宜,多措并举,在全镇上下掀起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热潮,努力实现文明生态环保卫生一体化发展,镇、村面貌得到明显改观,为广大群众创造了环境优美、净洁卫生的生活环境。

一是强化领导,广泛宣传。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专门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组织相关部门及试点村外出参观学习,借鉴成熟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条幅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重要意义,发放《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倡议书》3.5万余张,努力营造全镇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浓厚氛围。

二是健全队伍,完善配套。成立了由36人组成的城管环卫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勤劳敬业的保洁员,并为每名保洁员详细划定了保洁责任区,签订了责任状;各党总支明确总支副书记为环卫专职管理人员;村支部书记为村级负责人,各村按照每200人设置一名保洁人员的原则,组建本村保洁队伍,逐步形成以专业队伍为主、全面动员、多方参与的环卫队伍体系。突出抓好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在滕平路、旅游路、木党路等5条主干线路两侧设置30个大型垃圾斗,每村按照10-**户设置一个分类(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桶,在镇驻地中村社区建设垃圾压缩中转站一处,并配备了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管理维护。

三是创新思路,培植典型。实施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四个一”工程,投资300余万元建设了玉泉、王庄、唐林新村、大堂门等村级垃圾收集站4座,建设了车库、管理房、垃圾分类处理场和太阳能氧化池等垃圾收集设备。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转、市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对生活垃圾实行定人、定点、定时收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解决了农村生活垃圾和生产废物对村庄环境的污染问题。玉泉村还建设了污水氧化塘,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从根本上解决了污水处理难题,健全了长效管理机制。中国环境报头版头条以《如何确保农村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山东玉泉村有新做法--借鉴城市做法,请来物业管家》为题刊发报道东郭镇玉泉农村环境整治新做法,一个被称为“玉泉模式”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典型经验在全国广泛传播。

四是全面发动,综合整治。全市会议之后,东郭镇立即召开会议、制定了实施方案,按照高起点、高标准、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实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明确任务、责任分工,共动用挖掘机,铲车、拖拉机等机械60余台次,民工1000余人次,清理土石、垃圾800余方,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五是强化督导,确保实效。积极探索环卫工作新模式,不断完善岗位责任制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方案。专门成立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导组,不定期对各党总支、村的环卫保洁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树优、星级支部书记评选的重要依据。安排专人每天对全镇环境卫生进行巡查。同时,镇财政设立了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要求,对于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验收合格的村,对垃圾桶、大型垃圾斗给予补贴,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是完善制度,长效管理。将环境卫生工作纳入规范化、专业化、日常化管理轨道,制定出台了《东郭镇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意见》,成立洪利环卫保洁公司,按照市环卫处考核奖惩办法进行严格考核,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彻底解决整治后反弹问题。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了镇政府、党总支、村三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村民卫生“门前三包”、垃圾集中处理、督查考评等制度,逐步形成“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城乡环卫管理体系。

一是资金配套问题。城乡环卫一体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大量资金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环保基础设施进行建设,但是目前村级无收入,只能靠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补助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进行建设,建设资金明显不足。

二是长效管理问题。这是一项长效化、规范化的工作,需要各级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维护和管理,落实人员、资金、职责等问题。

一是强化宣传,注重引领。城乡环卫一体化涉及千家万户的生产生活,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同时发挥好玉泉等村的典范带动作用,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大投入,完善配套。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完善保洁作业工具、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垃圾中转站、运输车等设施配套,为工作开展提供便利。

三是深入推进,确保实效。按照各级工作要求和实施方案,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纳入“规范化、专业化、日常化”发展轨道,深入推进活动开展,彻底改变城乡环境“脏、乱、差”现象。

四是落实责任,严格奖惩。明确各级工作职责,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纳入常规化管理,镇政府将组织不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确保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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