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妇女权益总结报告(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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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妇女权益总结报告(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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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妇女权益总结报告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妇女儿童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一直备受社会关注。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国家与社会的共同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妇女儿童的各项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和落实。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妇女儿童的权利保护意识、维权意识仍然十分薄弱,妇女儿童权利受侵害事件时有发生,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任重而道远。本文以**区基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相关工作为切入点,浅谈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几点思考。

强奸**情中受理刑事案件**起,证据不足不立案**起,刑事拘留**人;

猥亵**情中受理治安案件**起,转刑事案件*起,终止调查*起,行政拘留*人。

在日常工作中,笔者发现一类新型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种类——家庭冷暴力。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态度冷漠、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夫妻双方都是冷暴力的受害者。处于家庭冷暴力中的女性大多有委屈感、被控制感,感情变得脆弱易激动,心理上常常处于孤独状态,此类家庭冷暴力还会不经意地蔓延至家中的小孩,对下一代造成无法预估的伤害。

家庭冷暴力的最大特点在于其非肉体性、长期性。伤害强烈的或者持续相当时间的,受害者在心理、情感和精神层面乃至社会生活功能程度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此外,家庭冷暴力不仅体现在婚姻生活中,也体现在家庭生活中,换句话说,不仅姻亲关系中有冷暴力,血亲关系中也有冷暴力。婚姻和家庭成员的任何一方都可能是施害者也可能是受害者。发生家庭冷暴力后,很多人意识不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接到报**后,因为双方没有言语或者肢体冲突,只能以劝说为主,难以采取有效性的措施进行处理,导致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值得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关注。

一是妇女儿童维权意识薄弱。女性天性比较感性,容易被情感左右,比如在面对家庭暴力、性侵等情况时,常常对施暴者的转变存在侥幸心理,或者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不愿报**求助,甘于默默忍受,部分女性逆来顺受、忍气吞声、委曲求全,不仅葬送了自身的幸福,也助长了侵权群体的嚣张气焰,使得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案事件呈高发趋势。二是妇女儿童维权方式不当。基层实践中发现许多妇女儿童并不知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或人员的帮助,部分妇女儿童在遭受性侵、家暴后没能及时保存证据导致证据灭失、取证困难,最终致使案件难以办理。这些都影响了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的办理,导致侵权人员逍遥法外。

在开展家庭暴力、性侵犯罪类的宣传时,部分群众受传统思想影响表现出抵触情绪,或者对宣传漠不关心。此外在对相关法律进行宣传时,群众往往一知半解,这种简单粗暴的宣传教育方式,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在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意识方面意义不大。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治理意识。

一是转变思想意识。领导干部在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时应树立大局意识,将该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同时要协调好各方力量,切实形成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合力,避免出现各部门单打独斗或者推诿塞责的现象。要认清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形势,避免紧盯短期成绩、工作绩效而忽略社会的长远发展,要立足新起点、适应新常态、推动新发展,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切实有力推进,避免厚此薄彼,影响社会和谐发展。二是强化组织部署。各级****要紧紧围绕**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和《全省****进一步全面排查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线索的工作意见》通知要求,建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领导小组,细化具体任务职责,认真部署宣传、摸排和打击工作,有效形成“分工明确、层层落实”的“一盘棋”格局,力争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解救一批妇女儿童,坚决铲除拐卖犯罪滋生土壤,建立完善预防、打击、救助、安置一体化工作机制。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打击力度。

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违法犯罪活动的存在,既有客观上社会自身免疫力的问题,也有主观上认识偏差和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各级部门特别是****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全**动员,全**行动,全面打好排查、打击、整治“组合拳”,从源头上清创除瘤,肃清社会治安环境。一要开展地毯式排查。各级****要以社区实有人口攻坚行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机制优势,由社区民**采集网格内的外来妇女情况和本地妇女儿童生活现状,开展一次全方位、无死角的地毯式排查。同时,要充分利用群众举报、**情案件梳理、网上信息筛查等手段,对本地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情况开展调查摸底,梳理排查一批违法犯罪线索,为后续打击整治工作奠定基础。二要开展饱和式打击。要重拳打击辖区发生的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形成强大打击攻势。对获取的案件线索,基层****要及时依法受理案件、固定证据,并与业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会商案件办理方案,依法追究违法犯罪人员法律责任。业务部门要针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相关违法犯罪形态变化,主动研究、主动经营,争取在打击方式和侦查方向有新突破,从而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三)提高维权能力,筑牢防范屏障。

要用好“开学第一课”“法制大讲堂”等重要载体,在**.*国家宪法日、开学首日、*.*学雷锋日等关键时间节点,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同时要充分利用平安创建**网融合行动、“关工进网格”资源和各村社区网格群、两微一抖平台等,定期发布普法小视频、身边**情预**、法律条款、维权方式等信息,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示教育、提供法律援助,引导妇女儿童合法维权。二是开展结对帮扶。由社区民**对前期采集的网格内重点妇女儿童基础数据和**情案件信息逐一登记造册,按时回访、跟踪了解,帮助妇女儿童保障自身权益。同时以“**法融合”为契机,以各派出所关爱工作站为依托,充分发挥“五老资源”作用,努力构建“司法+民政+**+普法志愿者”的“四包一”法律援助体系,涉及妇女、儿童的**情、案件,由“四包一”成员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志愿服务,切实筑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屏障。

维护妇女权益总结报告篇二

范泽,女,198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6月毕业于xx大学,同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xx村党支部书记助理。一直以来,凭着对工作的热爱、执着,她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小事做起,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认真为广大妇女谋利益,甘当其排忧解难的知心人。其先进事迹总结如下:

(一)做好日常村务管理,协助书记、主任做好村务管理。村务管理包括的内容很多,每个人的担子都很重。特别是计划生育工作,每一周都要及时查看信息,看是否有违法生育的人员。通过做计划生育工作,她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本村育龄妇女的结构、家庭状况,更重要的是学习到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她来村后,积极向我村计生专干马秀英学习计生系统的操作,跟计生专干一起走访流动人口,查验流动人口证,登记流动人口详细信息。工作认真、负责,有时候还要加班,但她从来没有埋怨过。在今年的“三八”妇女节中,她积极协助计生专干开展有奖知识竞答,活跃了活动的气氛,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在村委会成员和她的共同努力下,不仅本村的计划生育软件方面得到上级部门的赞许,而且在硬件方面,如:办公环境、妇女群众文体娱乐设施等方面也获得上级领导的表扬。

(二)服务群众,做好“三万”工作。在这次“三万”工作中,她协助驻村工作队了解村上一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李小悦,常年患病,后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大室间隔缺损、肺动脉瓣闭锁、动脉导管未闭),需要手术治疗,因家庭困难,根本无力支付昂贵的手术费。得知这一情况后,她及时提供这名患儿的家庭情况,帮助工作队联系其亲友,后与工作队及村两委成员召开会议商讨救助办法,最后决定:积极向民政部门、慈善协会为她争取资金,最后使李小悦的病情得到广泛的关注,获得了社会捐款,使病情得以好转,真正做到了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关爱妇女,做好妇女维权工作。刘吉连,是本村一组的一位妇女。结婚后,刘吉连经常受到丈夫的殴打、辱骂,无力反抗。有一次,她在一组查验流动人口时,发现刘吉连的丈夫在酒后打刘吉连,刘吉连无处躲避,见范泽路过就大声呼救。当时刚好有另一村民的车经过,范泽就及时拦下车,想将刘吉连送入车上,带上一起去村委会先躲避一会。但是刘吉连的丈夫在车前拦着不让走,范泽又发动围观的群众将他拉开,把刘吉连顺利带回村委会。在众人的帮助下,车子终于走了。到办公室后,刘吉连的丈夫就打电话威胁范泽:“你快把我老婆放回来,不然找你的事,你吃不了兜着走……”范泽说:“这样吧,你下来到办公室,我们一起商量一下,你看你把他打成什么样了……”但是他就是不下来,正好村书记过来,把他批评了一顿。后来,范泽积极与法律事务所联系,为吉红英维权。现在,吉红英已不受家庭暴力的威胁,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四)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换届选举是村三年一次的大事,关系到每个村民的幸福。在换届选举前,村两委班子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她积极利用自己学习的电脑知识筛选出符合条件的选民,然后交给分管的领导。随后,她又协助村两委班子成员针对选举工作召开了几次会议,向村民代表、党员详细讲解了此次换届选举的程序。在会议后,她及时与领导沟通,做换届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领导的安排下认真填写选票、制作投票箱。事情虽然小,但她还是认真负责。

在村工作期间,她虚心向领导学习,认真总结、吸收好的工作方法,形成自己的工作风格,更好的做到贴近群众,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维护妇女权益总结报告篇三

郭红,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妇联主席,中共党员,1986年从事妇女工作。十七年来,她把全部的精力和满腔的热情都投入到她所钟爱的妇联事业上,用青春之笔,蘸满浓浓的情愫,无怨无悔地谱写着人生理想的篇章。她曾多次受到市、区的表彰和奖励,连续六年被评为龙山区优秀干部,两届连任区人大、市人大代表。20xx年,被评为省级优秀妇女干部,她领导的龙山区妇联也多次被评为省、市先进妇联组织。

一、心系事业,务实创新,全力开创妇联工作新局面。

她热爱妇女事业,从走进妇联的那一天起,她就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青春,自己的生命,紧紧地和妇女工作联系在一起,全身心地推进妇女事业。她是这样想的,更是这样做的。在工作中,她勤于思考,勇于奉献,求真务实,形成了独特的工作思路和创新的工作能力。

她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区情,提出了以“三大主体”活动(双学双比活动、巾帼建功活动、文明家庭活动)为主线,贯穿于全区妇女工作的始终,使之成为龙山区两个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她认真总结了十年来“双学双比”活动的成果,结合龙山区地处近郊的现实,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双学双比”活动的内容,把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放在帮助广大妇女增收致富上来。她注重针对不同的对象,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培训活动,全面提高了全区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和城市下岗女工增收致富、创造经济效益的能力。几年来,全区受训的妇女达5000余人,有2730名妇女摆脱贫困,走上了致富奔小康的道路。她着眼全区企业改制的实际,丰富了“巾帼建功”活动的内涵,使巾帼岗位名星和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向全区各行各业,特别是向民营企业广泛铺开,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

她紧扣龙山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题,领导区妇联以“美化家庭,爱我龙山”为题,在城市开展了创建文明家庭活动,在农村开展了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向孤寡老人、失学儿童、贫困家庭献爱心。仅两年来,就为16个孤寡老人解决了生活问题,为268个失学儿童解决了就学问题,帮助187户贫困家庭解决了生活问题。目前,全区共创建城市文明家庭2860户,农村十星级文明户200户。

二、情牵姐妹,伸张正义,极力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

郭红同志怀着对事业的执著,对妇联工作的一腔热血,对妇女儿童的满腔热情,广泛联系社会各界,积极沟通协调,奔走呼唤,凭借忘我的工作影响人、凭借人格的力量感召人,全力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

她坚持从抓根本入手,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维权工作的能力。她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吉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及各种法律知识,当作工作的重中之重,每年都要举办两期妇女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培训班,三次法律知识问题答卷。坚持两年举办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单、板报、标语等各种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和各种法律知识,增强了全区各级妇女组织、妇女干部和广大妇女学法、用法、运用法律维护权益的自觉性。

她坚持从抓案件入手,运用法律,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她以对妇女群众高度负责的赤诚之心,忠实地履行妇联干部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公、检、法等部门为受害妇女申张正义,解救了无数个受害妇女。这些年来,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2600余件,接待妇女上访10000多人次,处理重大残害妇女案件59件。做到了维权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处理有结果。,龙山区妇联接到群众举报,山东籍男子李某长期殴打长春籍妇女张淑兰,造成张淑兰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郭红同志得知此事,迅速赶到现场,经查了解到,李某用欺骗的手段,骗娶了张淑兰的信任,并把张淑兰骗回山东老家,在张没有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回到辽源后,因张某不同意与李某共同生活,李某采用暴力手段长期殴打张淑兰,把张打成重伤。当时,郭红用自行车推着张淑兰到医院就医,亲自护理,直到张淑兰病愈出院。出院后,在郭红同志的积极协调下,张淑兰起诉到区法院,依法解除了与李某的婚姻关系,获得了经济赔偿,使这一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20xx年,有一双目失明的老妇人到妇联反映无人赡养。经调查了解到,该老人有三个女儿。郭红带领妇联干部,找到了老人的三个女儿,连续奋战几天几夜,苦口婆心地做她们的思想工作,最终通过法律渠道,使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合理的解决。郭红同志常常为受害妇女买衣送药,问寒问暖,解决问题。象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三、内外兼修,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维权工作的水平。

妇联工作特别是维权工作,能否取得成绩的关键在于领导者的水平和能力是否与时俱进。多年来,郭红同志始终把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作为抓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保证。

对内,强化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她坚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能够始终和党保持高度一致。先后多次参加中华女子学院、省妇干校、省市委党校培训班学习,特别是重点学习了各种法律法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她政治坚定、胸怀全局、业务熟练,在各项工作中冲在第一线,走在最前沿,在全区广大干部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对外,求真务实,注重树立良好形象。郭红同志带领妇联干部把扶持贫困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到总体规划之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贫困妇女儿童解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先后组织开展了以春蕾计划为主题的《情系下岗女工、爱心献给春蕾》、《一帮一结对子》、《手拉手献爱心》、“认代理妈妈”等活动,帮助贫困学生1000多人,为下岗女工联系协调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领导的好评,树立了妇联组织真干事、干实事的良好形象。

维护妇女权益总结报告篇四

一、积极宣传、认真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1、结合社区实际情况,面向广大育龄妇女,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我们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向育龄群众重点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与广大妇女同志息息相关的党的政策、法规以及妇女同志关心的、想了解的优生优育知识等。

**-**年共计出宣传黑板报、流动板报17版,入户发放宣传资料两千余份,发放避孕药具600余盒。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社区生育文化,树立新型婚育观念,倡导男女平等。此外,充分发挥人口学校优势,开展“五期”教育,组织育龄妇女学习相关知识。积极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咨询服务,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按时组织妇检对象参加妇检,指导育龄群众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确保育龄群众普遍享受较好的计生优质服务。为了让我社区计生宣传工作走向社会,我们捕捉计生工作的亮点,向《家庭时报》、《xx日报》、《xx晚报》等省、市级报刊投稿,共发表妇女工作宣传稿件5篇,有效地扩大了宣传面。

2、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为了使青少年能够健康地成长,我社区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发动社区里的老干部、老党员等一些关心少年儿童教育工作的热心人参与到社区青少年教育工作中来。为了能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大家费了不少的心思。领导小组通过调研,认为书刊、影视、网络等对青少年的影响很大,要让正面的声音、健康的信息成为强有力的引导力量,要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共同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因此我社区利用放电影、出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青少年容易接受的形式,对辖区青少年进行法律、法规及禁毒和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教育。

**-**年,我们制作禁毒横幅2幅,张贴宣传海报272张,黑板报3栏,发放宣传资料1560份,放映禁毒电影1场,还对辖区内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和网吧超时经营等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行为进行了整治。社区还成立了志愿者队伍及义务巡逻队,随时预防青少年犯罪,并利用节假日组织辖区青少年参加社区内公益性活动,义务清理辖区内非法张贴的小广告,参加义务巡逻队等,为社区的建设贡献力量。社区一系列的宣传教育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年至今,我社区未出现未成年人犯罪的现象。

3、做好民间调解,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在社区做了大量的法制宣传工作之后,妇女儿童法制意识提高,如今遇到什么难以解决的事情,就不会义气用事,鲁莽解决,而是会首先想到通过社区帮助调解,因为社区就是她们的“娘家人”,会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因此,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就成为社区民间调解工作的重点。

**年5月27日,xx区xx号的李某、曾某夫妇因为家庭矛盾发生争执,吵闹中李某将曾某的右眼打伤,我们了解情况后,即到其家中进行调解。首先对李某的打人行为给予了严厉的批评,要求他向曾某赔礼道歉,并带她到医院治疗。在社区工作人员耐心地劝说下,李某夫妇愿意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一谈。曾某表示要离婚,社区调解无效,最终起诉到法院。**年3月19日,曾某又来到社区反映,她与李某离婚诉讼还未结束,她已搬出李家半年多了,现在李家不允许她回去探望自己的小孩,请求社区帮助她争取探望小孩的权利。我们接到曾某的投诉后立即联系了李某,他说曾某以前对小孩不好,现在又要跟他离婚,所以他不想让曾某来看小孩。我们对李某进行了一番法制教育,使他明白了不管他们是否离婚,曾某作为孩子的母亲,拥有看望孩子的权利,他不能横加阻拦。在我们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后,李某终于表示同意每半年带孩子到居委会让曾某看望。曾某对我们帮助她争取到这来之不易的探视机会非常地感激,同时也表示不管今后是否会与李某离婚,她也一定会好好地对待孩子。我们对这样的调解结果感到欣慰,因为我们的努力使一个母亲没有失去她的孩子,也让一个孩子没有失去母爱。

除了依法为妇女维权外,我们也很关心少年儿童,保障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特别是受教育权不受侵害。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社区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居民及流动人口家中,对未满18岁的青少年受教育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据统计,我社区共有未成年人618人,其中只有一人因智力残疾现在失学在家,其余无因家庭贫困或重男轻女等原因辍学。

**年8月25日,一位老太太来到社区,通过她的叙述,我们了解到了一个情况:租住在xx区xx号的邹某是她的儿子,原来大学毕业后在湖南教书,后因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被学校解聘,由此流落到柳州来。他的女儿很聪明,但是眼睛近视,他就打算不再让女儿上学,准备把她留在家里自学成才。现在老太太想把孙女接回老家读书,他死活不让。我们马上赶到邹某的住处做他的思想工作,劝他以女儿的前途为重,让女儿到学校接受教育。但任凭我们说得口干舌燥,邹某就是不改变立场。鉴于他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不得已我们只有报警。最后,邹某的女儿跟着奶奶坐着警车一起离开了,她又可以重新回到学校,跟同学和老师一起,享受她花样年华的快乐了,我们也为她恢复正常孩子的生活感到高兴。

二、关心妇女儿童,帮助弱势群体,为群众排忧解难。

***同志曾经指出,维护妇女权益是实现男女平等、促进妇女解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而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未成年人是民族的未来。面对新世纪,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把儿童工作提高到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关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战略高度加以重视。对于这些极为重要的指示精神,我社区坚决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关心妇女儿童,帮助弱势群体,为群众排忧解难。

xx区3号的吴某是位残疾妇女,丈夫早逝,只有一个儿子现在还在读书,她长期以来跟妹妹一起生活,可是她的妹妹对她很差,经常欺负她。我们了解到她家的情况以后,多次到她家中进行调解,同时对她妹妹进行劝说和教育。我们看到她的生活条件很差,就主动关心她,经常到她家里对她嘘寒问暖,照顾她的生活。时间长了,她妹妹被我们的行为所感化,对她的态度改善了许多,吴某很感谢我们,并出于对我们的信任,把自己的日常开支交由我们管理。

xx区7栋的蒋某是一名智障儿童,他的父亲已去世,母亲又失踪多年,一直以来靠爷爷抚养。可是爷爷年纪也大了,要抚养教育他也有一定的困难。我们了解这个情况以后,帮他办理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使他的生活有了保障。

**年7月10日,一名梧州来的打工妹蒙某来到社区哭诉,她曾在xx区胡某开的美容院里打工,现在胡某已结束美容院的生意,仍欠她890元的工资未付,这可是她的血汗钱啊!我们都很同情她的遭遇,帮助她向胡某追讨被拖欠的工资,最后经协商,胡某每月付给她100元钱,直至付清所拖欠的工资为止。蒙某在得到这个结果后,放心地笑了。她说多亏得到了社区的帮助,不然的话她的血汗钱就很难要回来了。

**-**年,我社区共帮助介绍、安排下岗失业女工再就业115人,并帮助1人申请了小额贷款,对于生活困难的妇女还给予办理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真正为妇女同志解决了实际困难。

……诸如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居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对我们就像自家人一样。我们知道,这是我们努力工作,真正关心、爱护妇女儿童,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所得到的回报。

三、加强综合治理,积极扫除“黄、赌、毒”,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

为了能让辖区内广大妇女儿童有一个文明、健康的生活环境,使青少年能在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健康成长,我社区坚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黄、赌、毒”专项整治工作,力争为妇女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社区环境。

我社区成立了排查“黄、赌、毒”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确定了社区内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不定期对社区内的经常聚众赌博的地方进行突击清理,在几次清理的工作中,社区配合管街民警对xx区9号后的赌博点进行了多次清理,极大的纠正了赌博风气。并发动群众一起监督,只要发现情况就及时向派出所和居委会反映使我们能及时的掌握情况进行处理。在打击“六合彩”的工作中,社区每天晚上都能坚持派人巡逻,对社区内的“六合彩”窝点进行摸底调查,并积极在居民中宣传“六合彩”的危害,使部分居民脱离出“六合彩”的魔爪,重新面对生活。

我们积极和管街民警配合,对社区内的吸毒人员能详细掌握。同时把禁毒工作做为一项重大工作来抓,大力宣传进一步加大禁毒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禁毒意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在青少年中普及毒品的常识,增强青少年抵制毒品侵袭的能力。目前我社区在册吸毒人员24人,无新滋生吸毒人员,并和居民签订《不让毒品进我家承诺书》1960户,签订率达80%以上,为社区创建无毒小区做出了努力。在今年由于宣传到位和专项整治的展开,社区内没有发现卖淫嫖娼行为。

维护妇女权益总结报告篇五

各级妇联按照市委的安排,扎实开展了创建“学习型、竞争型、务实型、创新型、清廉型”机关活动。我们做到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制作学习园地1处,干部职工记学习笔记3.5万字,写心得体会30篇。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市妇女干部中开展“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要求妇联干部每人撰写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邀请电脑技术员专门辅导摄像机操作和信息资料采编技术,进一步提***部职工办公自动化水平和业务技能;制定《市妇联机关实行发表文章、编采用信息奖励制度》,营造激发干部潜能的良好氛围;为了创建充满活力、富有朝气蓬勃的机关,组织干部坚持做工间操。

通过开展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在全市妇联干部中形成了重学习、比干劲、求实绩、促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强化“三服务”意识。

六、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一)、抓科技培训。各级妇联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举特色旗,走富民路,建小康市”的要求,以增加农村妇女收入、推进新农村建设为目标,重点抓农村妇女特色产业的科技培训。围绕核桃、花椒、中药材、蔬菜、草畜、茶叶、油橄榄等特色产业开发,采取科技女能人传帮带、播放科教片、录像带、现场观摩等方式,在农村妇女中大力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培训,提高广大妇女生产、发展能力。全市举办技术培训班150期,培训妇女1600名。通过各种培训,使全市90%以上的农村妇女掌握1—2门实用技术,涌现出产业示范大户150户,科技致富带头人和市场营销的专业人才150名,科技明白女能人380名。文县妇联开展“科技培训兴万家”活动,与科协联合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5次,举办培训班7期,培训妇女500名;两当县妇联表彰了14名“双学双比”女能手。

(二)、抓“巾帼建功”活动。借助创建“五型”机关活动,激发女职工爱岗敬业的积极性。在市人民医院、工行、农发行等单位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提高职工素质。市农发行妇委会在全行女职工中开展了“学先进、比贡献、立足本职建新功”和创建“女职工文明示范岗”竞赛活动;成县妇联在全县女职工中掀起向全国劳模、全省乡镇企业家茅德贤同志学习的活动,通过演讲、报告会、文艺节目等形式,宣传茅德贤同志的先进事迹。市、县区妇联创建了10个“巾帼文明岗”,培养、支持了一批民营企业家,表彰了20名“巾帼建功”标兵。如在发展特色产业龙头企业中,涌现出了陇南祥宇油橄榄公司、富民农场场长李惠、徽县雅龙公司经理吴丽雅等优秀女厂长(经理),李惠被授予“20nn年度中国经济女性年度杰出贡献人物”称号,这是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女性。另外,推荐9名女厂长(经理)为全省女企业家联谊会会员。

(三)、抓“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我们积极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了“廉政文化进家庭”、“荣辱观教育”、“美德在农家”等活动。举办“市直机关女职工廉政文化进家庭座谈会”,观看了“廉政文化进家庭”警示教育专题片《枕边钟》和廉政书画展;向全市广大妇女发出“知荣辱树新风共建***陇南”倡议书xx份,初步制定的“全市妇女干部知荣辱树新风行为规范”,要求妇女干部将荣辱观教育与当前开展的创建“五型”机关结合起来,自觉遵守行为规范,争当“八荣八辱”的模范实践者。县区妇联在中小学开展以“知荣辱,树新风、促***”为主题的图片展、演唱比赛、体操表演赛等活动,促进“荣辱观”进班级、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西和县妇儿工委办联合有关单位,开展“八荣八耻”学习教育活动,以“同在蓝天下,携手共成长”为主题,隆重举行城区少年儿童大型团体操表演赛活动。

(四)、积极参与抗震救灾活动。6·21武都、文县发生5.5级地震之后,市妇联与市总工会、团委、民政局、慈善总会等单位联合向全市发出了为地震灾区募捐的倡议书,干部职工积极响应,为灾区群众捐款、捐物献爱心。市妇联党员干部捐款近1000元。市妇联执委徽县豪森矿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马秀云,心系受灾群众,为灾区捐款1.6万元。武都区妇联集中力量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多方筹资,为外纳学区学生赠送雨衣1000多件,干部职工轮换驻点,负责3户受灾群众重建家园工作,被区委、区政府授予“抗震救灾捐助活动先进单位”。文县妇联牵头为灾区群众捐款近20万元。

(五)、开展“双联双促”活动。各级妇联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双联双促”活动,为帮扶点群众办实事、好事。市妇联7名党员与帮扶点宕昌县阿坞乡叶扎村的党员结成帮扶对子8对,捐款近1000元,捐衣物200多件及部分药品,争取落实发展项目资金2万元。

(六)、开展庆“七一”活动。为了庆祝建党85周年,市妇联与组织部、团市委等单位联合举办庆“七一”万人歌咏比赛,15个方阵1万多人参加,此次阵容庞大、规模空前的活动,使全市人民度过了一个有意义的节日;同时,我们还举办了“情系长征路”摄影展。西和县妇联主席王启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市优秀***员;康县阳坝镇党委书记杜登芳被评为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徽县农技中心主任母桂珍被评为全市优秀***员。

维护妇女权益总结报告篇六

面对xx名川籍民工滞留**的严重事态,**县沉着冷静,积极应对。一是高度重视。县政府在了解事情原委后,迅速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请求支持,市长朱广平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千方百计解决好欠薪和滞留问题。县委书记赵景然、县长鄢国宾得知情况后,指示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予以解决,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并明确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具体负责。二是措施得力。6月0日上午,县政府召开会议,常务副县长汪天喜要求政府办、公安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积极行动,深入调查,采取得力措施,依法从快处理。要求公安部门立即行动,经调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依法立案侦捕,每天向县政府汇报行动情况;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督促协调,树立“宣传、劝告、协调也是执法”的观念,积极宣传法律政策,督促工程发包方在未找到项目部经理江某之前尽快垫付04人的工资,动员8个民工班长协助做好民工稳定工作,并责成项目部保证解决民工临时生活安置问题;施工所在地皇后乡政府协助县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工资讨要和民工安抚工作。另一方面,**县及时与岳池县取得联系,要求迅速派人来召协助。三是解决彻底。

二、思考。

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县的努力,从4月29日起至6月日,共有76名民工的拖欠工资合计70.576万元被追回,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保障。但在整个执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不少疑难,暂时还无法回避和解决。

(一)违法行为发生地执法部门管辖存在障碍。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行政执法部门管辖,**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依法对拖欠民工工资的项目部进行处罚;但是,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管辖。本案用人单位项目部作为二级法人,应依法承担拖欠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可是项目部在四川省岳池县境内,**县劳动监察部门虽是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执法机关,但不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执法机关,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法规规定,没有法定管辖权,从实际情况来讲,也不可能直接到四川省境内开展执法活动。这样,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该违法行为的.监管就出现了管辖障碍,不能依法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民工拖欠工资不能依法予以强制追回。因为执法手段过于单一和软弱,仅靠宣传、劝告和协调,毕竟不能有效地解决所有问题。

(二)制度存在缺陷。国家电网工程没有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一旦出现工资拖欠问题,不能有保障地及时支付拖欠工资。

(三)缺乏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联动平台。由于没有全国性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平台,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疑难和障碍时,信息不能互通,工作不能联动,执法障碍不能迅速消除,不能有效制约须承担责任的企业,工作效率和质量得不到提高,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及时有效的予以保障。在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今天,在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过程中,绝对是一个遗憾。

三、建议。

(一)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体系。有关立法部门应针对法律法规中的模糊地带或冲突,及时予以修订和完善,清除执法障碍,使其更有操作性和实践性,便于监管部门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二)尽快建立国家电网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增多,尽快建立电网及其他领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迫在眉睫。这一点,可以参照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的有关制度,一旦遇到类似问题,可动用保障金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建立全国性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平台。企业不管在哪里违法,监管部门都能快速反应,予以制约,促进工作联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对违法企业施以高压态势,便于采取更加有效的惩治举措,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更加有效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维护妇女权益总结报告篇七

从目前情况来看,这些年乡镇妇女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现状。

一、不足的现状。

一是重视不够,工作开展难。由于乡镇中心工作繁重,妇联工作大多是党政领导分管工作中的一项,相对其它那些层层考核或“一票否决”的中心工作来讲,妇联工作缺少硬任务;把妇女工作当成是软任务和务虚的工作,认为妇联工作可抓可不抓、做多做少都无关紧要。因此导致党政领导工作忙时,“中心工作先行,妇联工作让道”,将妇联工作置于“边缘化”地位。另外乡镇妇联组织虽已建立健全,但主要任务是配合中心工作,妇女工作成了“副业”。部分乡镇妇联没有将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仅仅是组织妇女群众搞一点文体活动,或是配合乡村妇女群众进行学习和培训,调解一些家庭邻里纠纷等,开展活动的规模小,内容单一,难以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群众的积极性。

二是兼职过多,职能发挥难。首先,由于乡镇党委所承担的中心工作任务相当重,这些工作又有严指标、硬任务,因此,无暇顾及妇女工作,导致妇联机构形同虚设。其次,有的乡镇妇联干部一人兼职两项或多项工作,如兼任计生、民政、统计、人大秘书、办公室等多项繁琐的工作,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常常顾此失彼,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使妇联工作流于形式。另外,乡镇干部基本上全部驻村,驻村工作包罗万象,妇女工作都是在中心工作之余开展,又不能把妇女工作与农村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造成妇女工作重点不突出。

三是投入不足,工作保障难。乡镇妇联要在提高女性素质及女性维权等方面提供服务,创造条件,都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也规定各级妇联的行政经费、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但由于财税体制改革后,乡镇财政普遍困难,乡镇中心工作经费都难以保证,更谈不上保证妇女工作经费。由于缺少基本工作经费,乡镇妇联无法开展提高女性素质、家庭文明建设、女性维权等工作,各种活动和培训开展得不够,使妇女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有组织无活动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基层妇女组织的职能弱化,凝聚力下降。

四是素质不高,工作创新难。我县的乡镇妇女干部整体素质较过去虽有一定的提高,但其工作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妇女干部由于资历浅,没有工作经验,接受系统学习培训少,因而虽有工作热情,但缺方法,缺点子,不能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工作打不开局面。二是部分妇女干部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认识不到位,认为妇联工作比较虚,不容易显政绩,因而把主要精力用于乡镇中心工作,不钻研妇女工作业务,使妇女工作陷于被动状况。三是部分妇女干部缺乏积极主动争取党政重视的意识,对于上级妇联安排的正常工作,不主动向领导汇报,有好的意见和建议也就得不到领导的支持和采纳。四是部分妇女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少,没有用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调查、了解农村妇女面临的困难及其需求,更谈不上认真的去思考妇女工作的方法与手段,不能为妇女提供应有的服务,影响了妇联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对策和建议。

一是要健全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机制。党建带妇建,根本在“建”,关键在“带”。要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要争取把妇女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妇女工作的例会制度。将妇女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其党政领导自然会主动思考、积极指导、尽力支持妇联工作,让妇联组织在新形式下更好的'实现“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宗旨,更好的服务全局。要多渠道、多形式落实乡村妇女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适当提高工资待遇,或适当减少所兼工作项目,稳定基层妇女干部队伍。

二是要营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氛围。要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更好地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特别要纳入到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高层领导干部通过培训,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有所提高,以便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当前,乡镇妇女工作任务繁重,要求妇女干部知识面要广,工作能力要强,而且群众越来越需要服务型、引导型、示范型的干部,因此,必须加大对乡镇妇联干部的培训力度。积极与党校、组织部门联系,争取把乡镇妇联干部的培训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和农业、科技等部门的培训计划,协调党校办主体班时,规定乡镇妇女干部所占的比例或举办专门的乡镇妇女干部培训班,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妇女干部参加妇联系统业务培训及外出学习考察。要引导、教育乡镇妇女干部处理好专兼职工作的关系,明晰自身工作的主要职责,充分发挥兼职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

维护妇女权益总结报告篇八

没有崇高信仰的人就如同一潭死水,永远荡不起壮阔的波澜。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公安机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督导检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公安部厅党委、市局党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和联络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确保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高品质完成“自选动作”,提升工作方式方法,打造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的“xx经验”。

二、督导内容。

本次督导工作是比照市局党委制定下发的《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按照方案中目标任务开展督导检查,并与各单位教育整顿工作的开展联络指导工作,对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坚持政治建警方面。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教育整顿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工作开展监督,通过“四个狠抓”实现“一个确保,三个提升”,真正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对各单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开展督导检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整治顽瘴痼疾方面。围绕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开展督导检查;围绕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开展督导检查;围绕违规参股借贷开展督导检查;围绕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开展督导检查;围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开展督导检查;围绕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严开展督导检查。

(三)坚持自查自纠方面。围绕具体负责民警个人自查开展督导检查;围绕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纠开展督导检查;围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开展督导检查;围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开展督导检查;围绕智能化数据排查开展督导检查;围绕队伍建设巡查开展督导检查;围绕“八小时”外报备报告制度开展督导检查。

(四)浓厚舆论氛围方面。围绕教育整顿宣传工作方案及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围绕教育整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开展督导检查。

三、组织领导。

在市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全市公安机关教育整顿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市局党委委员xxx。

副组长:市局党委委员xxx。

成员:xxx、xxx、xxx。

四、督导方式。

对各单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及时监督和掌握教育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并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加强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就地整改的当即整改不留隐患,对发现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办。

(一)听取汇报。听取主要领导口头工作汇报,主要看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掌握情况,是否心中有数、脑中有谱。

(二)查阅台账。查看文件资料、通知、计划、方案、笔记等工作台账,看记录是否翔实,有无作假,假大空现象。

(三)实地检查。明察暗访全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和民警履职尽责、遵章守纪等情况。

(四)责任倒查。对工作组织开展不力,或者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及时开展重点监督和责任倒查,督促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法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筹划部署。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是当前十分重要的政治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必须高度重视,立即部署落实,统筹推进。要成立由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xxx为组长的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安排,周密组织,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好每次督导检查的问题梳理、原因分析,意见建议提交等工作,为党委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二)明确督查目标,逐项制定措施。各单位要把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目标任务贯通到教育整顿工作中,要按照专项督察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督察,确保工作不走过场。要加强对专项督察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对不认真、不落实、走过场、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确保每项工作有部署、每项工作能落实,列明任务清单、挂图销号作战,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贴近需求的各类活动。

(三)坚持跟踪问效,强化责任担当。要灵活运用督察方式,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敢于较真碰硬,通过专项督察、重点督察与随机检查等多种手段,围绕重点督查内容,深入一线,真督实查。对不作为,失职、渎职的,教育整顿走过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同时要对有关单位领导启动问责机制,督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辅警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不断把教育整顿工作引向深入,扎实完成各项任务,以公安队伍的新面貌和维护国家安全、人民安宁的新业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维护妇女权益总结报告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介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阶段工作实施方案》(介安字[20xx]34号)文件精神,巩固我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前三个阶段的工作成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四阶段取得预期成效,经局办公会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分类整治工作,对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新设立、新运营)坚决予以取缔;对证照不全(包括证照过期)或虽然证照齐全,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并就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对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其依法搞好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档案的健全完善和汇总整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集中整理。

二,范围和要求。

“回头看“阶段工作范围是我市建设行业、领域内的各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设施运营企业。

工作重点:

1、新设立、新运营的无证无照(包括外地新入住介休的企业)的一类企业。

2、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的二类企业。

3、在“盛市、县“三级联动检查中提出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

4、进入冬季,各企业是否按冬季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做好了冬季采暖用火、用电的保障措施等。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再动员再部署阶段(11年11月5日前)。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次“回头看”工作事关我建设系统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成败,要按照我局的统一安排,结合前三阶段工作实际制定企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本企业“回头看”工作进行部署,对企业所属的项目、科室、运营设施、设备再深入进行一次自查自整,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作好迎接省市“回头看”检查组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行动阶段(11年11月5日——11月30日)。

为做好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检查工作,强调以下几方面工作:

1、我局将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再进行一次排查摸底,对新设立、新运营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入驻介休的外地企业)按规定进行分类并加以整治,同时将分类情况按程序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2、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一类企业(新出现)按照标准予以取缔,并进一步明确跟踪检查的责任人。

3、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二类企业一律停产停业,逐个进行一次检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对证照过期或证照不全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未取得合法、有效地证照之前,不得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虽然证照齐全,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隐患经过整改仍难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列入取缔名单,组织实施取缔。

4、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三类企业逐个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整体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其依法搞好生产经营活动;对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

5、对在“盛市、县”三级联动检查组的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要重点督办,对查出的隐患要整改到位,对新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治。

6、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档案资料的健全完善和汇总整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集中管理,各企业要按照《介休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逐条审查、落实好未完成的工作,补充完善各类档案资料。

集中行动阶段,我局对各单位的“回头看”工作进行检查,对不制定方案,不积极部署“回头看”工作的单位,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总结阶段。

我局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此项内容作为企业和个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之一,同时也是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进行动态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回头看”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我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成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严密的工作方案,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2)明确责任,严格追究。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法人代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车间班组及每个岗位,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期限、资金、责任人、应急预案“五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隐患不解决或因此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交流,强化沟通。

专项整治“回头看”期间,局安委办要加强本系统专项整治资料、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向市安委办、市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

维护妇女权益总结报告篇十

妇联组织在推动全国妇女解放、保障妇女权益、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党的xx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等,充分说明了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对新时期妇联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2019年,如东县妇联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83件,其中,来信2件,来电18件(“12338”妇女维权热线3件),来访63件,其中,领导接待15件,无集体访,重复访3件。按照问题类型进行分类,信访件中婚姻家庭类70件,占信访总数的84.3%,其中,恋爱/同居纠纷5件占6%,家庭纠纷20件占24%,干涉婚姻1件占1.2%,离婚投诉15件占18%,配偶有外遇4件占4.8%,家庭暴力13件占15.7%,遗弃1件占1.2%,收养1件占1.2%,其他10件占12%。劳动权益类2件,占信访总数的2.4%。人身权益类2件,占信访总数的2.4%。综合类7件,占信访总数的8.4%。无政治权利、财产权益和文化教育类来访。

2019年12月,我县挂牌成立了如东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中心地点设在县信访局,设有接待受理室和调解室,具有受理投诉、谈心谈话、情绪疏导、纠纷调解、法律帮助等多项功能。聘请了1名法院退休干部为专职调解员和其他14名兼职调解员,接待来访及申请调解的群众。同时,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妇联等部门安排人员参与中心值班调解。一年来,中心运转良好。

随后,如东县各乡镇妇联相继成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站,各村成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点,成立以妇代会主任或调解员姓名命名的个人调解室。目前,全县共有专兼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1260多名。

(一)普法宣传,提高妇女维权能力。

结合“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开展“法律进万家”活动。充分利用农村广播、普法信息卡、法制宣传栏等有效载体,将《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保健法》、“反家庭暴力”和“平安家庭”的知识宣传到千家万户。开展“万家学法”知识竞赛活动,2019年,全县1000多名妇女参加了知识竞赛,极大地增强了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对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结合社区妇女的法律需要,开展“送法进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妇联、县司法局组织律师、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社区,围绕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民生问题,为40多名社区居民作了《婚姻法》知识讲座,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从结婚与婚姻效力、夫妻财产关系、离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提高了广大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发放《妇女维权普法卡》和《务工人员学法用法手册》300多份,现场解答居民的法律疑惑。

结合企业女职工的法律需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妇联、综治、司法等部门的同志及县内知名律师等在女职工相对集中的南通大东有限公司开展法律咨询与服务活动,现场解答相关问题,同时给女职工赠送了300多本《外来务工人员手册》和500多本《普法宣传手册》。

结合节日契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三八”维权周期间,如东县双甸镇妇联、新店镇妇联联合镇司法所、卫生所举办了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律维权、卫生保健为主题的广场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受理咨询60多条,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利用“6.26国际禁毒日”联合公安、综治、司法等部门开展“远离毒品、珍惜生命”宣传活动,为群众宣讲法律,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开展“老娘舅与姐妹面对面”活动。如东县大豫镇妇联联合镇司法、综治及老干部支部组织开展“老娘舅与姐妹面对面”活动,2019年,共有47名妇女群众前来咨询法律事宜,“老娘舅”们均依据相关法律给予了解答。

(二)平安家庭创建,夯实平安社会基础。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妇联主席和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文广传媒集团、县教育局、县新闻出版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妇联,由县妇联权益部负责创建活动的沟通协调和日常工作。

专题部署工作。制订并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及考核细则,提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县妇联积极担负起“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维护妇女权益的基础工程,纳入。

年度工作计划。

层层分解细化创建目标任务逐级落实创建责任。

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各级妇联以带领广大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提高她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为切入点,帮扶农村留守流动妇女及其家庭,推动农村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帮教服刑拘留妇女及其家庭。县妇联每年联合有关部门去看守所、拘留所等地看望帮教受监妇女,对特困服刑人员子女及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生活帮扶、思想帮教和法律帮援,有效地调动了服刑人员及受监人员改造的积极性,为维护家庭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关注权益受侵害妇女及其家庭。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解进家庭”活动,及时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当事人和贫困家庭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三)加强培训表彰,促进妇女维权工作。

2019年,如东县妇联组织妇联干部及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参加南通市妇联在市委党校举办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暨妇女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9月份,联合县大调解中心举办全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培训班,共有14个镇的256名调解员参加了视频培训。召开全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网络建设推进会。会上表彰“维权示范岗”10个、“金牌老舅妈”调解员10名、平安家庭示范户10个和优秀调解案例5个,进一步调动妇联维权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妇女维权工作深入开展。

妇联组织的工作经费主要由当地政府划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划拨的经费与妇联组织机构运行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为了更好地开展服务,如东县妇联会和一些单位合作,寻求产生“共赢”。这种资源依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妇联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独立性。

(二)妇联缺乏专业维权人员。

妇女权益维护工作需要以专业知识为支撑,专业性较强,需要一大批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灵活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深谙信访接待技能技巧的专职工作人员。但是,基层妇联工作人员大多不具备专业的理论知识,没有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能。基层妇联的维权工作者同时还兼任其他工作,连最起码的专职都无法做到。面对来访者,有些妇联工作人员不能给予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

(三)妇女权益保障法律体系不够完整。

我国现行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律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尽管多部国内立法通过多种形式规定了妇女的政治权、人身权、受教育权、劳动就业权、经济财产权等基本权利的内容,但对很多亟待解决的妇女权益保护问题缺乏规定,不利于对妇女权益的充分保护。二是尽管我国立法规定了各种妇女基本权利,但是这些妇女基本权利规定分散在《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婚姻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之中,对于社会生活中侵害妇女权利的突出现象缺乏专门性立法。三是我国现行立法没有设置完备的责任追究制。由于缺乏必要的责任追究机制,同时未建立完备的救济制度,我国妇女尽管权利很多,但并不能够为妇女真正的享有,妇女权益受损情况时有发生,而且很难实现有效维权。

只有在妇女权利受到严重侵害并形成诉讼时,司法部门才启动司法程序。妇联组织是人民团体,其自身并不具备执法权,对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对妇女权益保护的规定的个人或单位,无法进行执法,不能进行强制措施。实际上,我国没有一个健全的专门的保障妇女权益的执法机构,对侵犯妇女政治权利、劳动就业权利、受教育权利、人身权利等方面的权利,但却没有触动法律的侵权行为无能为力。执法主体的欠缺,使相关法律法规无法全面实施,妇女权益的实现受到严重制约。

(一)进一步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法》。

在立法方面,一种是可以在现行《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设专章专节,规定反家庭暴力、反就业歧视等法律条文。通过完善、补充和扩展现行《妇女权益保障法》,达到科学立法的目的。另一种是以现行《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依据,分别制定反就业歧视法、反家庭暴力法、反性骚扰法等各类单行法律法规,形成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核心的一整套系统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两者相比,本人觉得后者更加可取,因为反家庭暴力和反就业歧视的保障对象尽管以女性为主,但涉及对象并不一样,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单行法更便于结合实践、及时调整、补充漏洞,更有利于妇女权益保护的有效性。

(二)加大对侵害妇女权益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于侵害妇女权益的事件,妇联组织要及时介入,应要求进行调解,对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和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于触犯法律的行为,要支持受害妇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给以指导。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无视、推诿、拖延受侵害妇女的申诉和控告的有关单位部门和工作人员,应给予通报批评,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通过加大对侵害妇女权益行为的惩戒力度,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三)畅通妇女利益诉求表达机制。

基层妇联组织要主动代表妇女群众表达利益诉求,拓展利益诉求表达渠道。要经常走到妇女群众当中,深入了解妇女群众的所需、所想、所求、所盼,认真调研、深入总结妇女权益保护和妇女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对于调查中发现的紧急而重要的问题,可以形成专题报告,向县委县政府上报,寻求党委政府的支持。要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妇联的优势,进一步明确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职责,将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协商解决的妇女儿童问题列入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协调各相关单位进行解决。

一是监督机制建设。要加强媒体监督。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提升妇联公信度和影响力。通过宣传报道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报道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现象等,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形成保障妇女权益的社会合力。要加强群众监督。妇联组织应当欢迎热心妇女事业,维护妇女权益的女大学生、社区退休阿姨等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界别的妇女群众主动担当义务监督员,对她们提出的侵害妇女权益的现象、加强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归纳、总结,寻求解决的途径。二是建立妇女维权联动机制。妇女权益维护工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应协调多方力量,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建立妇女维权联动机制,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实现维权工作社会化,形成维护妇女权益的社会化大格局。三是建立表彰激励机制。开展妇女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通过奖励激励措施,有效调动基层妇女维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妇女维权工作责任意识,为妇女维权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妇联组织公信力建设。

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稳定的妇女维权工作队伍,足额、合理配备妇女维权工作人员,确保妇女维权工作人员队伍的稳定性。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妇女维权能力。要树立品牌意识,积极打造服务品牌,用真真切切的有效服务赢得妇女群众的信赖,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要加强与其他妇女非政府组织的联系与合作。随着代表不同利益的各种妇女群体的出现,妇联组织应注重与其他女性组织建立起广泛的联系,充分发挥自身独具的权威性和健全的组织网络优势,与其他女性团体优势互补,加快树立“妇联为妇女群众而存在,服务是妇联的本职所在”的工作理念,追求妇女儿童利益至上和公平、公开、公正、效益的管理原则,真正发挥妇女群众与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维护妇女权益总结报告篇十一

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源,是国民经济的发展之基,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由此带来的各项财产权益,是包括农村妇女在内的农民最为关切的经济权益。**市妇联与市农委联合,针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通过交流座谈、深入走访、个案追踪等方式,开展了调查研究。本文通过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状况及实践的分析,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成因、表现及对策作些粗浅的探索,以期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工作提供一些助益。

目前,**市总人口810万,农业人口160万。随着转型发展战略的实施,园区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土地面积逼近红线,农业人口逐年减少,我市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环境大致如下:

1、在二轮土地承包中,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起点是公平的。无论是第一轮还是第二轮土地承包,基于“户藉规则”和“人均分地”原则,农村妇女和男子土地分配权的起点是公平的。二轮土地承包刚开始时,农业税较高,土地抛荒比较严重,土地承包证的农户发放率为89%。

2、农村土地政策变化引起土地争议增多。2019年,国家取消农业税,农村土地上的负担减轻,当初弃耕抛荒的农民包括许多农村妇女,纷纷返乡要地,争利夺地的矛盾纠纷不断上升。仅农委每年要处理土地矛盾纠纷百十起,并且有日益增多之势。

3、农村土地功能变化引发土地收益矛盾激增。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土地被征用,土地功能日益多元化,派生出来的收益、增值问题也日益突出。除了承包责任田、宅基地分配,又出现了土地入股分红、征用土地补偿、拆迁安置房等利益攸关的矛盾。

4、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逐年上升。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农村的婚姻关系不再象以前一样稳定,农村妇女往往是随着婚姻关系的变化而流动,但土地却是不可移动的固定资产,因此,伴随农村妇女婚姻关系的变化,妇女土地权益流失的情况也日益复杂。

一是外嫁他村妇女。按照“妇从夫居”婚俗,农村妇女一旦同外村人结婚,其承包地很可能会被娘家村收回,或是被娘家兄弟分割。而婆家村本着“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也不会分给她土地。因此嫁到外村的妇女,多半会失去土地的实际使用权和受益权。

二是农嫁非妇女。农村妇女与非农业户口家庭的男性结婚,在我国现行户籍政策下,其户籍很难转成城镇户籍。这些妇女在娘家的田地,往往会由村民小组收回重新分配,并助丧失“村民资格”,一旦遇到土地征用,外嫁妇女很难取得补偿。

三是离婚妇女。如果在婆家村没有赶上二轮承包或2019年一次的土地调整,农村妇女一旦离婚就会失去拥有土地的可能性,而娘家村的土地往往又被收回。少数分得土地的妇女,如果离婚不离村,有可能保存土地权益。若离婚又离村,其土地或被前夫家庭继续承包,或被村集体收回。

四是丧偶妇女。若妇女丧偶时较年轻,子女年龄尚小,其改嫁的意愿较大,其土地很可能被村集体收回,或被夫家的弟兄分割。若丧偶妇女与夫家家族有矛盾,丧偶后即失去在婆家继续生活的条件,土地权益也会因失去家族庇护而流失。

五是招婿妇女。有人说,不给上门女婿分地表明土地分配并没有歧视妇女,因为身为男性的上门女婿同样分不到地。然而事实是,在“男尊女卑”思想深根蒂固的农村,家中有无成年男丁决定了其家庭在村中的地位,即使成年男丁做了上门女婿,原村集体也不敢贸然收回土地,而如果是出嫁女,村集体往往会毫不客气地收回土地。

一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是指妇女作为具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据承包。

合同。

对其所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经营和收益的权利。在现实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往往限制或剥夺上述五类妇女承包集体土地,损害其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是征地补偿款、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权。随着城镇化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农村集体组织在分配征地补偿款过程中,往往对上述五类妇女群体少分甚至不分。在拆迁安置房分配上,由于牵涉利益更大,矛盾则更加突出,如果所在区经济形势好,往往还会顾及上述五类妇女群体利益。如果所在地区经济水平欠发达,则会选择剥夺和限制上述五类妇女群体的分配权。

三是宅基地及土地股份分红。基本发放了农村宅基地的《农村集体土地证》,但由于“妇从夫居”婚俗,相当一部分农村妇女不能在婆家拥有相应的份额,而娘家也可能取消其份额。随着农村土地流转量的增加,土地股份分红成为农民的重要经济来源,而目前,上述五类妇女群体涉及土地的附加或增值收入不同程度都受到限制和剥夺。

1、落后的性别文化及政策强化与农村妇女地位从属化的现象仍然普遍。在农村妇女地位总体得到较大提升的今天,农村的传统习俗、宗派势力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影响一时还难以消除。在农村社会体系里,婚姻、继承、姓氏等习俗仍以男子为中心、以父系家庭为本位。农村妇女未出嫁前的土地权益从属于娘家,出嫁则从属于婆家。一些区、街道在拆迁安置、土地分红的“土政策”中,对农村女性的土地权益存在有意或无意的限制和剥夺。《土地承包法》规定以“农户”为承包经营权主体,妇女在土地承包中,没有被当作一个有权利的“个人”来看待。在村集体的土地收益分配、家庭财产登记中,大多只登记男性户主的名字,一旦家庭破裂,妇女就很难争取到财产,也会失去土地的使用权和受益权。

2、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和妇女婚嫁流动的矛盾性仍然突出。《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一般来说,农村以2019年为周期调整一次土地分配。而根据“妇从夫居”婚俗,农村妇女一生中至少要变动一次长期居住地,她们因婚姻而流动,往往在婚姻关系中失去土地的承包权和受益权。当前,农村人口的流动性已经大大增强,农村家庭的稳定性也在减弱,就更加加剧了这一矛盾。

3、村规民约“合法化”与农村土地政策相结合产生影响。在农村男权文化背景下,有权参与村规民约制定的基本为男性,思考问题、做出决定也往往从保护男性家族利益出发。《土地承包法》规定,对个别土地承包者之间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常常就在表面民主的村民大会、村民小组会议通过的村规民约中流失。

4、现行的法律和政策在调整社会性别利益关系上基本缺位。土地承包法中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以及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没有考虑“妇从夫居”婚俗下,政策的实施对不同性别的影响。将“农户”作为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没有主体资格的妇女就不能单独享有土地承包权。表面上看是中性的法律和政策,由于没有考虑到社会性别利益关系的差别化,在实施过程中往往给农村妇女带来不利。

5、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维护的救济途径基本缺失。一是政府救济的缺失。《村民自治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这样,村民大会在处理妇女土地权益分配上的违法决定,就属于村民自治范围,政府很难为侵权妇女提供救济。二是司法救济的缺失。法院在处理涉及妇女土地权益案件时,一般都不愿受理这类诉讼。

1、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维护纠纷调处情况。市妇联与市农委密切合作,发挥各自职能,在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体制内,针对农村妇女婚入、婚出等原因产生的侵权现象,开展法律、政策、调解等方面的援助。2019年,市农委条口受理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纠纷17件。**市妇联妇女权益维护中心,2019年共接待妇女土地权益维护来信来电来访2例。

2、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健全。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全市5个涉农区设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镇街和村设立调解室,条件成熟的4个涉农区成立了仲裁庭,培训了一批具有土地仲裁资格的专业人员队伍。逐步形成“镇村调解、区县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体系。

3、加强对基层仲裁调解工作人员的性别意识培训。市农委在开设仲裁员、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活动时,邀请市妇联人员列席,并在培训课程中,明晰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调处的适用法律,主要是《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等相关内容,做到依法、合理地化解处理涉及妇女的土地纠纷。

4、法律与村规民约适用冲突的调解实践。由于现行相关法律的适用性不强,一些地方的村规民约又缺乏有效监督,一些涉及上述五类妇女群体的土地权益纠纷,经常出现有法律支持但难以实施,村民认知上不能理解、感情上不能接受的情况。在实际的调解中,一方面对照法律条款,逐词逐句分析讲解,一方面又不能硬搬法律,要尊重农村和农户的历史和现状,采取灵活的方式妥善处理。

案例一:某区某村的妯娌二人在村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中,未得分文。该户在二轮承包前,两妯娌的公公去世,婆婆改嫁,丢下两个未成年的儿子(即两妯娌后来的丈夫)。村里通过村规民约收回了该户的承包地。两兄弟成年后,村里只将少量边角地分给两兄弟,两妯娌嫁过来后,也没有分得土地。后来,兄弟中一人病故,妻子改嫁到外村。村里在分配征地补偿款时,再一次通过村规民约剥夺了该户的分配权。理由是该户的公公早已去世,婆婆早已改嫁,土地早已收回,边角地不能算承包地。经过调解,村集体还要剥夺改嫁到外村的妻子和孩子的分配权,基层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经过近半年的调解,村集体终于意识到做法的不妥,为该户补发了补偿款五万元。

5、法律与地方政策适用冲突的调解实践。人多地少是农村长期存在的现实矛盾,地方经济发展中任务重资金少也是现实困境。一些地方性政策在出台时,在权衡利益上,往往会选择牺牲前述五类妇女群体的合法利益。面对这种情况,基层调解工作人员很为难,一方面要维护受害妇女的合法利益,另一方面还要维护政策制定者的权威。

案例二:某区某乡姓外嫁女,婚后户口未迁出,该女在娘家村还有房子,现该村拆迁,该乡拆迁办告知她,凡是结过婚的姑娘不管户口在不在娘家村都不能享受拆迁安置房。这位妇女即投诉到街道,街道答复如下:根据《**省某某经济开发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经讨论不予安置类型:对农嫁居的,有户口、无房产,无论有无责任田”之规定,您不符合安置房的安置条件,不予安置。这是一个明显违反《拆迁征地补偿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地方性政策,却能堂而皇之地将外嫁女的合法利益排除在外。在面对这样的问题时,只能采取私下悄悄调解,个别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

6、复杂农村家庭关系的调解实践。因婚姻关系变化而流动,依然是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流失的主要因素。现在农村家庭稳定性渐失,家庭关系日益复杂,如何与时俱进地厘清婚姻关系中的土地财产关系,是一个越来越普遍的问题。

案例三:某区某村一农户女儿外嫁,在婆家村未分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娘家村明确该女子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其父亲第二轮承包后娶了从外村嫁过来的后妈,其父去世后,该承包地块被征用,女儿与后妈对土地征用补偿产生争议,基层调解很难令双方满意。现在上诉至法院,法院也很纠结,女儿认为其该得全部征用补偿,后妈认为自已也有份。按照征地习惯做法,后妈嫁过来成为家庭成员就自动有份获得补偿。但是后妈又不是二轮土地承包共有人,而后妈在原来村的土地还没有被收回,目前此案正在关注中。

7、基层调解仲裁机构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农村土地纠纷面广量大,错综复杂,需要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专业水平。目前,基层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工作,在专业人才培养、经费保障方面还不够。因为不具备执法权,使得调解仲裁机构的地位很尴尬,调解仲裁的执行落实也有较大难度。

案例四:某区某村一户村民父女四人在二轮承包时分得了土地,后其中一女某外嫁,户口迁出,在婆家村并未分得土地,后其父去世,村民小组决定收回土地。基层调解仲裁机构明确要求村民小组,不得收回其承包经营权。村民小组于是在实际耕种时故意破坏某承包地的水系,导致土地无法正常耕种,目前,该案例已诉至法院,但执行多半还是问题,此案正在关注中。

1、在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中进一步增强社会性别意识。现有的法律对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规定较全面,但因没有充分考虑现实的社会性别利益关系,以及“妇从夫居”婚俗,一些条文显得有些滞后。建议借鉴广西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相关做法,针对前述五类妇女群体的土地权益问题,全省出台相关实施方案。农户承包合同登记实行夫妻双名制,夫妻各执一份,在转让、租赁土地时,要由双方签名才能生效,保障妇女在分居、离婚和丧偶情况土地承包权的安全。

2、政府要加强对村规民约的监督制约力度。尊重村民自治权利要以法律为底线,建立对村规民约合法性的审查机制和纠错机制。建议乡镇司法员列席村民代表大会,对制定村规民约进行指导。民政部门牵头成立由司法、妇联等部门组成的,针对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核的联合机构,并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村规民约的清理工作,对村规民约中侵害妇女、未成年人等群体合法权益的条款予以清除。如某区某街道,在拆迁安置中规定,凡农村独女户,拆迁按照1.5倍面积给予鼓励性安置。有的农户因超生有三个儿子,但也只按照一个人的标准给予安置。此项规定充分体现了科学、合理的社会性别意识。由政府的监督制约,该区农村“男尊女卑”的现象大大改观。

3、要进一步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标准。无论在村集体土地征用还是土地流转纠纷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是获得补偿款的关键因素。从实践来看,一种主张以户籍为依据,一种主张以居住地为依据。但是,这两种主张过于原则,特别是前述五类妇女群体,由于传统的“妇从夫居”习俗,使她们在征用和流转中的适用标准相对模糊,上述任何一种认定对她们都可能有失公允。建议相关部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做出一个合理的规定。

4、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作用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法制宣传。大力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尤其是基层组织的国策意识,充分认识到保护妇女土地权益不是对妇女的施舍,而是责任和义务。广泛深入地做好《村民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广大农村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5、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进行社会性别影响调研。当前,正在**区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的试点工作。建议妇联与农委合作,就此开展社会性别影响调研,对确权工作可能对妇女产生的正负面影响,进行系统分析,为进一步的决策提供依据。此次确权仍然是确到“农户”头上的,妇女依然不具有确权的主体资格,这对于以“妇从夫居”为婚俗、以男性为本位的农村来说,农村妇女的个体利益是否会再次埋没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甚至有部分农村妇女是否会永久地失去土地权益,是个值得关注、研究的问题。

美国法哲学家德沃金教授在《认真对待权利》中明确指出,对待每一个人的平等关怀和平等尊重,应当成为政府的首要政治道德责任。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是一个社会进步和文明的重要尺度,需要从法律、政策、习俗、社会结构等多方面进行循序渐进的变革,中国农村妇女尤其是前述五类妇女群体的土地权益才能真正得以保护。

维护妇女权益总结报告篇十二

口号。

1、互爱构造幸福家庭,平安筑就和谐社会。

2、爱心呵护生命,行动抵御艾滋。

3、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4、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暴力。

5、妇女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6、关爱女孩,关注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7、妇女进步,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

8、发挥计生协会作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9、普法宣传力度加大一点,妇女*意识提高十分。

10、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11、创建平安家庭,构建和谐社会。

1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妇女*意识。

13、百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和谐。

14、和谐社会彰显女*风采,美丽苍南更待巾帼建功。

15、全社会都要关心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16、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7、一点一滴汇聚你我之力,一言一行关爱妇女权益。

18、关爱妇女新路子,送法进家想法子,妇女*有着子,和谐苍南一家子。

19、妇女要充分发挥“半边天”的作用,为我省“二次创业”做贡献。

21、男女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22、提高妇女自身素质,增强妇女*意识。

23、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4、法与情常在,家和万事兴。

25、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地位。

26、倡导建立富裕、文明、幸福的家庭,实现男女平等的婚姻家庭地位。

27、尊重女*,就是尊重自己。

28、妇女*撑起法治苍南,和谐家庭浇灌幸福之花。

29、心同妇女*律动,情与平安苍南共融。

30、维护妇女权益,树立文明新风。

31、法制苍南,从维护女*权益开始;和谐苍南,从重视女*权益起步。

32、妇女权益,不容侵犯。

33、与家庭暴力远距离,与和睦相处近距离,与幸福生活零距离。

34、同谱男女平等曲,共唱xx普法歌。

35、关爱妇女权益,构建和谐家园。

36、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暴力。

37、消除*别歧视,倡导男女平等。

38、改善妇*存和发展环境。

39、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特殊权利,逐步改善对妇女的社会保障制度。

40、实现男女平等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41、提高妇女经济地位,增强女*参政能力。

42、男女相携,共筑和谐。

43、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

44、人人参与反家暴行动,家家共享平安家庭。

45、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法律保护。

47、平安家庭,从女*开始。

48、实现男女平等,推进社会进步。

49、关爱妇女,经营和谐家庭;送法进家,创建幸福苍南。

50、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51、弘扬婚育新风,提倡男女平等,推进喀左复兴。

52、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

53、关爱女孩,就是关注中华民族的未来。

54、外地人,本地人,来到苍南一家人;你努力,我努力,妇女*齐给力。

55、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老人、妇女和儿童。

56、幸福苍南以人为本,妇女*以法为基。

57、要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

58、女*是家庭和谐的基石,和谐是苍南发展的保障。

59、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60、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构建平安和谐社会。

61、维护妇女权益,提升妇女地位,促进社会进步。

62、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63、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64、大力发展妇女教育,提高妇女文化素质。

65、积极开展妇女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维护妇女权益总结报告篇十三

镇妇联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工业兴镇,经济强镇”这个长远目标,在“党政所需,妇女所急”上下功夫,把服务大局与履行职能结合起来,积极为妇女同胞争取就业岗位、小额贷款、项目培训,帮助妇女创业就业。

(一)强化服务,促进妇女就业。20*年起镇妇联就采取送政策、送资金、送信息等服务形式,为妇女创造相宜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帮助妇女创业。在镇妇联的帮助下,做大做强了以女性劳动力为主的'*香菇、*时鲜蔬菜种植项目,帮助她们成立了消费协会,选举产生了协会会长、副会长和理事,及时为菇农、菜农提供资金和技术服务。五年来,镇妇联共帮助她们从农村信用社获得小额贷款累计达35万元之多,为菇农和菜农增收达150万元以上。

(二)拓宽领域,广辟就业渠道。镇妇联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广辟就业渠道,帮助妇女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一是依托劳务站,大力发展劳务输出。五年来,共向广东沿海等地输送女性劳动力达3万余人次,向衡阳市家政服务公司输送女性劳动力达300余人次,极大地帮助当地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总结《乡镇妇女工作半年总结》。二是架起民营企业与下岗失业妇女之间的桥梁,向非公有制经济要岗位。五年来,镇妇联共帮助女性朋友100余人进入*、*公司、*等民营企业就业。20*年*月镇妇联牵头引进长沙幸福(本文来自范文家,请保留此标记。)工艺绣品公司的手工刺绣项目落户x镇,让富余的妇女劳动力不出家门也能增收致富,每年解决了300名女性富余劳动力就业。

二、妇女、儿童社会地位不断提高,生活环境明显得到改善。

(一)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镇妇联通过开展“巾帼建功”、“关爱贫困母亲健康”、“春蕾计划”等活动,争取积极开展结对扶贫奉献爱心活动。五年来争取资助女性健康普查和贫困母亲医疗救助项目和濒临失学儿童救助资金达20万元左右,受益妇女、儿童达300余人。

(二)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一是以妇代会为依托,以开展“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美德在农家”等活动为截体,以黑板报、横幅、镇有线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典型事迹,在全镇范围内树立了一面艰苦创业、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光辉旗帜,妇女在消费中的作用日益加强。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成功选举出一批年轻有为、学历较高的女性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中,配齐配强了农村妇代会组织,充分发挥了女性参政、议政的能力。二是以关怀弱势群体为主题,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镇妇联为方便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将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定为信访接待日,及时解决妇女儿童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特别是在制止***老人、女孩等家庭***问题上,更是不遗余力。五年来共接待妇女来信来访、处理婆媳纠纷、做好夫妻之间的调和劝解工作80余起。

维护妇女权益总结报告篇十四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农业农村局相关农药减量化工作精神,开展农药减量化工作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镇农药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农业农村局农药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保护优先、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为原则,以前期源头减少、中期监测调控、后期循环利用为抓手,政府主导、科技助力、多方统筹,开展农药减量化工作专项治理行动。

二、工作目标。

主要农作物农药使用量比2020年减少20%;农作物优良抗病虫品种应用率达100%、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达到40%、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以上、农药转化利用率均达到40%,农药面源污染防治模式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

三、规模和重点区域。

全镇全覆盖,实施规模15000万亩,以村、文明社区、村、村为重点实施区域。

四、主要工作。

(一)病虫害监测预警。

镇村两级要加强对重点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预警。镇农业服务中心在全镇分作物建立病虫害监测点3—5个,各村分作物建立病虫害监测点1-2个。健全病虫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农作物有害生物信息监控系统和病虫害预测预报系统,做到镇村两级病虫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保障农作物病虫害发生趋势长期预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短期预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为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精准施药提供科学依据,防止盲目打药、乱使乱用农药。自4月——9月实施,10月完成自验,12月接受县农业农村局考核验收。

责任领导:

责任领导:

责任人:各村委会(社区)书记。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村委会(社区)。

(二)病虫害绿色防控。

优良抗病虫品种应用面积达0.5万亩、应用率达100%;轮作倒茬面积3.7万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防治面积1.5万亩、应用率100%;农药减量增效助剂使用面积3.3万亩、应用率100%。自4月一—9月实施,10月完成自验,12月接受市政府考核验收。

责任领导:

责任人:各村委会(社区)书记。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村委会(社区)。

(三)保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镇上成立农药减量化工作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农业副镇长担任,办公室设在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工作。

2.争取资金支持。

争取农药减量化工作专项治理行动资金,健全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农药减量化工作专项治理行动力度。

3.加强宣传引导。

利用微信群、展板、标语等途径,加强农药减量化工作的科学普及、舆论宣传和技术推广,让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到农药减量化工作中来。

4.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

一是采取进村入户驻点等多种形式,开展农药减量化工作等国家有关政策和技术宣传培训;二是开展零距离技术指导服务,严格控制农药使用量,严禁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

维护妇女权益总结报告篇十五

“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女人是红颜祸水”,旧时期的中国,妇女的地位是低下的,没有权益的,是男人的附属品。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女性的权益越来越多的受到了社会的重视,我国法律也赋予了女性更多的权利。女性是社会的半边天,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生力军。今天,女性受到更多的社会尊重,维护女性的权益落实好像一面镜子照射着一个国家和-谐面貌。有一位57岁的老年妇女一直备受丈夫长达41年的欺凌毒打。老人到县妇联上访,妇联的工作人员通过掌握第一首基本情况,对受害人的调查,将此案定性为典型的家庭暴-力事件。妇联的工作人员对老人进行了妇女维权的法律知识讲解,并通过法律顾问进行法律援助案例办理。在法院和律师的调解下,男方终于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悔悟,并认识到夫妻之间地位平等,应该相互尊重。

时至今日,这些侵犯女性权益的事情还在不断发生,这就像女性心头的一根针,既刺痛了自己,也刺痛了社会。家庭暴-力的蔓延祸起家庭内部,肆意践踏着女性的人身权益。极大的侵犯了女性的权益。女性的权益已经被压抑得太久,她们需要为了自己拿起法律武器奋力抗争;女性的权益已经被压抑得太久,需要国家的法律保护;女性的权益已经被压抑得太久了,需要社会的公平公正的待遇。没有女性的贡献,就没有今天和-谐的社会、繁荣的社会、稳定的社会。懂法、自信、敢于追求成了新时代女性的个性特点。如今不再是男人一手遮天的时代,女性也能像男人一样去生活,工作,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女性需要解放,男性需要与女性互相尊重、彼此宽容。过去,许多的女性为了争取自身的权益进行了不朽的奋斗,那些岁月虽然已经逝去,但我们仍然记得:秋瑾、波伏娃、白朗宁夫人,这些女性为了妇女的事业做出的巨大贡献。我们何曾忘记过?正如歌德先生说的:永恒之女性,领导我们飞升。今天,女性应该为自己的权益而战,而我们的国家,则需要还女性一个公平稳定的社会环境。

新时期的女性和男性一起共同组成了整个社会的.有机整体,女性不但以个人的能力服务于社会,建设社会,更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一大支柱。女性应该团结起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现男女平等,共创女性的辉煌人生;全社会更应该团结起来,与女性一起让和-谐的社会健康有序的向前迈进,让世界充满阳光!

同志们:

市维权联席会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和群众关心的一些社会问题,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探索了维权工作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初步形成了我市的维权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在新的一年里,维权联席会要更好地把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现妇女合法权益,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去,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妇女群众的利益,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进程。下面,在刘晓燕同志“报告”的基础上,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全社会对做好妇女维权工作的认识

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责,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因此,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仅仅是妇联组织的工作,而且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我们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妇女维权工作。

(一)、维护妇女权益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现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必然要求男女两性的共同发展,要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必然要求尊重和保障妇女人权,解放和发展妇女生产力,提升妇女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实现妇女的各项权益。因此,维护妇女权益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维护妇女权益是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要依法治市,建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使依法治市的各项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使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而提高妇女法律素质,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享有各项权利,是衡量我市法治状况的重要尺度,是直接体现我市政治文明的程度和水平。各成员单位都担负着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责任。做好妇女维权工作,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三)、维护妇女权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要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注重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妇女权益能否保障,直接影响到妇女的事业发展和妇女作用的发挥,也影响到家庭的安定和社会的稳定。市政府把人民群众要求迫切解决的问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重点,这其中就包括了解决妇女权益的突出问题,只有实现了男女两性的和-谐发展,才会有全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要抓住维权工作重点,加强维权组织的能力建设

加强维权能力建设,是做好维权工作的基础。刚才,刘晓燕同志在讲话中提出,把维权能力建设作为今年维权工作的主线,很有必要。只有夯实维权组织基础,提高维权队伍素质,增强维权服务能力,妇女维权工作才能取得实质的效果,满足妇女群众的维权需求。

(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妇女自我维权能力。一方面,各部门要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特别要开展多部门联合的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宣传。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培训阵地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强化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理念,通报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宣传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知识和先进典型,剖析典型案例,揭露和批判各种歧视妇女儿童,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行为,推动社会自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全市妇女儿童的普法教育培训,特别是各级妇联组织和司法行政部门,要更加有效地利用各种形式向广大妇女儿童普及法律知识,使广大妇女掌握依法维权的手段和救助途径,提高自我维权能力。要教育、引导妇女合理有序反映诉求、表达利益,提高学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

上见成效,不断创造更多更好的工作载体。

(三)、求真务实,下大气力,增强维权服务能力。增强服务能力,就是要倾听妇女呼声,反映妇女意愿,围绕妇女维权需求,创新服务载体,提高服务实力,切实把妇女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公安、法院、司法、民政、妇联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妇女维权投诉站、妇女维权合议庭、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妇女维权岗、妇女热线和妇女救助等工作,建立制度,明确责任,以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为重点,以保障妇女权益为目的,为妇女提供便利、直接、优质的维权服务。各级妇联组织要培养一支热爱维权工作、善于组织协调又长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权益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提供机会,创造条件,为他们培训法律知识,加强实践锻炼,使妇联维权干部跟上时代步伐,适应形势需求,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能力。

三、要强化各地和各部门协作,推动维权工作稳步前进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离不开党政领导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顺应时代要求,创新思维,完善制度,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一)、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维权观。一是要树立注重人的发展的维权观。按照国际社会关于妇女儿童权益是人权重要组成部分的基本共识,在维权工作中,要注重增强妇女儿童的维权能力和发展能力,着力帮助妇女儿童群体增强素质,使其增加平等参与发展的机会,实现人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是要树立依法治理的维权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状况是一个地方法制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标志。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好竞争和保护、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依法加强对妇女儿童这一弱势群体的保护,推动社会公正,更能体现出依法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三是树立社会化运作的维权观。妇女儿童问题涉及社会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单纯靠哪一个部门维权很难奏效,必须实行多部门、多渠道、多层次共同运作,实现维权力量最大化;四是树立人文关怀的维权观。千方百计解决妇女儿童生存、发展、保护方面的实际困难,推动各方面力量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带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良好风尚。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努力运用这些新理念开展维权工作,推动我市维权工作稳步前进。

(二)、坚持和健全维权联席会制度。市维权联席会要坚持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全体成员会议,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进行部署和议事协调;根据维权工作实际需要,不定期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工作会议,进行重大案件协调、维权对策研究,加强对维权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深入推进维权工作。维权联席会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把重点放在落实,要建立和完善县区维权工作机制,强化基层维权领导力度,提高基层维权效能。要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发言人制度。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不定期向新闻单位或社会发布影响大、有典型意义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案件,以及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重大举措、政策及实施成果,扩大维权工作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市维权联席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要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把维权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自觉把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纳入部门的工作内容,共同把这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更加富有成效。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各自职能,统筹规划,抓住重点,突出特色。争取每年支持、配合维权联席会开展一项有新意、有特色的活动,不断充实、丰富、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创我市维权工作新局面。

同志们,维权工作十分重要。希望联席会各成员单位,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认真组织,扎实工作,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推进维权工作,促进男女平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祝大家新年愉快,身体健康,合家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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