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对书中的内容进行总结和概括,进而深化对书本的理解。那么怎样写一篇有价值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应该全面理解书中的内容,包括主题、情节、人物和背景等。其次,要抓住自己在读书过程中产生的感受和思考,结合书中的细节和情节进行分析和总结。在写作过程中,可以适当引用书中的语句和段落,以增加文章的可读性和说服力。另外,读后感应该包括自己的独立见解和观点,不仅仅是对作者的赞赏或批评,更要展示自己的思考与思路。此外,读后感还可以通过对类似题材或相似作者的作品进行比较与对照,以扩展文章的深度与广度。最后,在写作结尾时,可以适当给出一些个人对该书的推荐与评价,为读者提供选择与参考。接下来是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阅读。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一
小说背景设置在作者劳伦斯的故乡--诺丁汉郡附近的一个矿区小区。父亲莫瑞尔是个普通矿工,和其他人一样他努力挣钱养家,当然,有时也会上当地的酒吧喝酒,偶尔法发酒疯,由于长年沉重的劳作和频发的煤矿事故使他变得脾气暴躁;母亲出身于中产家庭,有一定教养。婚后,母亲开始厌弃丈夫粗俗,转而把她的全部感情和希望倾注在培养孩子们身上。她竭力阻止儿子步他们父亲的后尘,下井挖煤,千方百计敦促他们跳出下层人的圈子,出人头地,实现她在丈夫身上未能实现的精神追求。长子威廉,风度翩翩,身材高挑,举止优雅,是她最喜爱的孩子;女儿安妮,活泼开朗,乖巧董事,长大后成为教师;二儿子保罗,性情内廉、敏感,这点像极了他的母亲;还有小儿子亚瑟,从小崇拜父亲,但他整天无所事事,缺乏长久性,最后陪着朋友去报名,误打误撞参了军。
自从保罗出生后,夫妻间的感情不和,母亲觉得他们再怎么样也会不到从前的温馨,但此时的她仍旧年轻貌美,因此吸引了本教区的牧师,牧师认保罗为教子,且经常借此名以到家里来,两人交谈甚欢,有一次被提前收工回家的莫瑞尔撞见,他便大光其火,两人大吵一架,母亲坚持声称他们之间什么都没有,还怪罪父亲没有风度。
长子威廉才华横溢,而且聪明好学,成年后独自到伦敦闯荡,成为伦敦著名律师的文书,起先他会将挣来的钱寄一部分回家以贴补家用,自从爱上了上流社会的.交际花路易斯之后就把钱全用在她身上为讨她欢心,一场突如其来的怪病夺走了他年轻的生命。失去威廉后母亲痛苦流涕好几天,整个人好像丢了魂一样,任谁劝都没有用。保罗看着这一切,又是着急又是生气。
母亲从此更加细致地照顾对二儿子保罗。保罗生性敏感,从小就能轻而易举地察觉到母亲情绪的变化,也总是想方设法去安慰她使她高兴,在他心目中,母亲是他生活的全部,这地位之牢固谁也无法动摇,当父亲喝醉酒回到家与母亲吵架时,他会恨不得父亲赶快死掉,这样他就可以完全拥有母亲了;他也会吃醋,大哥威廉还在的时候,他会生气母亲给威廉的爱太多。母亲有什么心事总是会与他诉说,他也如此,她就曾直接的对保罗说:“你知道的,我从来没有一个真正的丈夫!”随着莫瑞尔年岁的增长,保罗心里渐渐觉得他好像才是这个家的男主人。虽不像威廉那样才华横溢,引人注目,保罗有他自己的特点,他身材魁梧,充满绘画天赋,还在比赛中二度获得一等奖,他把奖金全都拿回家交给母亲,她感到很欣慰,但她本身对绘画并不太关心,因为此时她的全部心思仍在威廉身上,为了能与人分享他绘画的喜悦,保罗和母亲的好友农场主雷沃斯太太的小女儿米丽娅姆越走越近,米里亚姆同样性格内向,但她很懂得欣赏画作,两个少年之间萌生爱意,但母亲极力反对,她百般地挑米里亚姆毛病,保罗在母亲和女友之间徘徊,也常因为母亲的不喜欢而冷落米丽娅姆,他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之间的感情进展得这么慢,最后化为一场痛苦的波拉图式的拉锯。由于他送米丽娅姆而晚回家,母亲竟然气得晕厥过去。
这部小说篇幅冗长,分为上下两篇,上集共分八个章节,大致内容如上所诉,等看完了下集,也会及时和大家分享的。刚才说到本书虽然篇幅长,但读来丝毫不会觉得枯燥乏味,还是很容易理解的。我买的这个版本是“时代文艺出版社”的,不幸的是,竟然每一页都有个把错别字,标点符号不规范先不去说它,看的时候我不得不对有些地方进行涂改,有时文章中还不免出现句子读不通的情况,所以建议大家伙以后不要买这个出版社的出版物。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二
戴·赫·劳伦斯,(davidherbertlawrence,1885~1930)英国诗人、小说家、散文家。出生于矿工家庭,当过屠户会计、厂商雇员和小学教师,曾在国内外漂泊十多年,对现实抱批判否定态度。他写过诗,但主要写长篇小说,共有10部,最著名的为《虹》(1915)、《爱恋中的女人》(1921)和《查太莱夫人的情人》(1928)。
劳伦斯生于1885年。父亲是矿工,缺少教育;母亲出身上流社会,有良好的修养。这种文化上的差异,使他们经常吵吵闹闹。但这种差异使劳伦斯从父亲那里得到了丰富的社会经验,从母亲那里至高无上的关怀。也许是母亲过分溺爱,劳伦斯有严重的恋母情结。他在给朋友的信中说:“我们相互爱着,几乎像丈夫跟妻子那样的爱,同时又是母亲与儿子的爱。我们俩就像一个人,彼此那样敏感,我们之间不要语言。这挺可怕,弄得我有些方面不正常。”
劳伦斯是最富想象力的作家,他如不过早地逝世,肯定会有更惊世的作品问世。
书中的第一代是瓦尔特·莫雷尔和格特鲁德夫妇。瓦尔特原本充满了活力,乐观、讨人喜欢;后来却脾气变坏,酗酒打人,成为行尸走肉。对丈夫失望的妻子遂将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但是她钟爱的长子威廉不幸早夭,随之对次子保罗产生了强烈的感情。而保罗的两个女朋友却有不同的爱情观,让他无所适从。母亲去世后,保罗决定离开家乡,到城市去。至于保罗今后的人生道路怎么走,劳伦斯没有告诉我们答案。而这样模糊不清的结尾正反映了劳伦斯同样迷惘的心态:他所探索的两性之间的相处,进而拓展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迷惘的。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三
当时美国的参议员大部分出身于名门望族,自认为是上流社会优越的人,从未料到要面对的总统是一个卑微的鞋匠的儿子。
于是,林肯首次在参议院演说之时,就有参议员想要羞辱他。
在林肯站在演讲台上的时候,有一个态度傲慢的参议员站起来,说:“林肯先生,在你开始演讲之前,我希望你记往,你是一个鞋匠的儿子。”
所有的参议员都大笑起来,为自己虽然不能打败林肯但能羞辱他,开怀不已。等到大家的笑声歇止,林肯说:“我非常感激你使我想起我的父亲,他已经过世了,我一定会记住你的忠告,我永远是鞋匠的儿子,我知道,我做总统永远无法像我父亲作鞋匠那样做得那么好。”
参议院陷入一片静默。林肯转过头对那个傲慢的参议员说:“就我所知,我父亲以前也为你的家人做过鞋子,如果你的鞋子不合脚,我可以帮你改正它,虽然我不是伟大的鞋匠,但我从小就跟父亲学到了做鞋的技术。”
然后他对所有的参议员说:“参议院里的任何人,如果你们穿的那双鞋是。
我父亲做的,而它们需要修理,我一定尽可能帮忙。但是有一件事是可以确定的,我无法像他那么伟大,他的手艺是无人能比的。”说到这里,林肯流下了眼泪,所有的嘲笑声都部化成了赞叹的掌声。
批评、讪笑、诽谤的石头,有时正是通向自信、潇洒、自由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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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四
劳伦斯的文笔不温不火,所以有评论者说他的小说结构不平衡,情节脉络不清,故事平铺直叙也没有高潮,此外重复太多,文字不够精练。但我个人觉得劳伦斯笔下的人物个性鲜明,这点让读者很容易可以进入角色;他对情感的描写极其细致,但他的那种细致与茨威格略显不同,茨威格会花大量的笔墨描写人物的心理活动,但劳伦斯不会那样做,小说里不见有大段的独白,他将情绪一点一点积累起来,更合乎逻辑。我个人觉得读劳伦斯的小说好比看王家卫的电影,都是着重对情感的刻画,也都会有迷惘的和不被祝福的爱情。
除此以外,本书在写作技巧方面的一个最明显的特点是作者对自然景色,尤其是对花鸟的描写特别集中,而且经常出现。这是因为作者把自然景色的描写看成叙述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手法,所以如此不厌其详,不惮其烦。仔细阅读的话,你可以看到书中有些片段是写得比较成功的,堪称情景交融,对刻画人物心理起到烘云托月的作用。书中这类描写比比皆是,不胜枚举,有的如恬静的田园诗,有的如素朴的风景画,读来回味无穷。
通常人们会把《儿子与情人》看做是一部带有自传性质的长篇小说,因为故事内容取材于劳伦斯的早年生活。本书贯穿了劳伦斯三点主要思想:一是哀叹和抗议由于工业发展造成自然环境的污染;二是对社会地位的强烈自卑感,决心挣脱所属阶级的枷锁;三是因不能正确对待婚姻与性生活的.矛盾而感到苦闷。
没有人会否认劳伦斯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文学家,也没有人会否认弗洛伊德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心理学家,但在《儿子与情人》中,劳伦斯对这观点进行了强有力的挑战,这个离经叛道的人。在这部争议很大的作品里,人们探讨更多的是心理层面和社会层面的东西。很多时候把融入在里面的爱情,解释为一种情结--俄狄浦斯情结,这个源于古希腊的英语词汇,虽然历史很悠久,但却让人们研究了几千年,直到今天,还没有一个真正的结果。最有人伦的不伦之恋,如果宣判它不是一种爱情,那最起码也要算作是爱情之树上的一个分叉。
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涉及到母子间的乱伦,所以长期遭到查禁,但就我读的前八章内容来看,叙述相当优美,英国文学家、历史学家小赫胥黎曾经这样评论道:“劳伦斯就是劳伦斯,也只有他才能将乱伦题材处理得如此自然,纯净。”也许确实如此,善恶与否只存乎于我们心中。
无独有偶,我最近在看一本海明威的书,其中有一段是他与侨居巴黎的实验派作家斯泰因小姐谈论起上述两位--劳伦斯和小赫胥黎,海明威这样写道:
为了让我的脑子不再去想,我有时在工作以后会读一些当时正在写作的作家的作品,像奥尔德斯-赫胥黎、戴-维-劳伦斯或者任何哪个已有作品问世的作家,只要我能从西尔维娅-比奇的图书馆或者塞纳河畔码头书摊上弄得到。
“赫胥黎是个没有生气的人,”斯泰因小姐说。“你为什么要去读一个没有生气的人的作品呢?你难道看不出他毫无生气吗?”
我那时看不出他是个没生气的人,我就说他的书能给我消遣,使我不用思索。
“你应该只读那些真正好的或者显而易见的坏书。”
“整个今年和去年冬天我都在读真正好的书,而明年冬天我还将读真正好的书,可我不喜欢那些显而易见的坏书。”
“你为什么要读这种垃圾?这是华而不实的垃圾,海明威。是一个没生气的人写出来的。”
“我想看看他们在写些什么,”我说。“而且这样能使我的脑子不想去写这种东西。”
“你现在还读谁的作品?”
“戴-维-劳伦斯,”我说。“他写了几篇非常好的短篇小说,有一篇叫做《普鲁士军官》。”
“我试图读他的长篇小说。他使人无法忍受。他可悲而又荒谬。他写得像个有病的人。”
“我喜欢他的《儿子与情人》和《白孔雀》,”我说。“也许后者并不那么好。我没法读《恋爱中的女人》。”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五
《儿子与情人》是英国作家戴维·赫伯特·劳伦斯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作者的半自传体作品,也是其成名作。
小说讲述了一个家庭里二十几年时间发生的所有情与爱交织的故事。
莫雷尔夫妇在一次舞会上结识,一见钟情,坠入爱河。但是,两人由于出身、性格、精神追求的迥异,最后导致在短暂的激情过后,夫妇之间只有肉体的结合,而没有精神的沟通、灵魂的共鸣。
小说中的父亲莫雷尔是一位浑浑噩噩的煤矿工人,贪杯,粗俗。母亲莫雷尔太太出身于中产阶级,受过教育,对丈夫非常绝望,最后把全部精力倾注到对大儿子威廉和二儿子保罗身上,想方设法让他们跳出下层人的圈子。
莫雷尔太太深爱的大儿子威廉虽然非常优秀,但也最后并没能让她扬眉吐气,而不幸在婚前去世,这对莫雷尔太太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最后她把希望全部寄托在二儿子保罗身上,保罗成为其唯一的。精神港湾。
莫雷尔太太一边在鼓励保罗尽快成为有名的画家,为其争光,一边也在精神上控制着保罗,这种带有强烈占有欲的爱让成年的保罗几乎窒息,保罗也在一直尽力设法逃脱。
保罗与女孩米丽亚姆交往多年,他们俩兴趣相投,最后也产生了感情,应该是一对般配的恋人,可是米丽亚姆是忧郁的,她过分追求精神满足,缺乏激情,如莫雷尔太太一样企图从精神上占有保罗。保罗无法忍受这一切,最后倒向了克拉拉。
克拉拉,是一位生活在社会底层,与丈夫分居的已婚女人,是保罗的同事。保罗与克拉拉的交往,从性上证明了自己的男性能力,但狂欢式的融合之后,保罗发现克拉拉也并非他心中的合适人选,而是一个灵与肉相分离的女人。克拉拉也发现保罗无法属于自己,与丈夫重归于好远走他乡。
莫雷尔太太也发现自己无法完全驾驭保罗的精神世界,郁郁寡欢,最后患了癌症,与世长辞。母亲的离世对保罗的打击还是很大的,虽然在此之前曾经梦想母亲死后出国实现自己的画家梦,但母亲真的不在了,保罗做任何事情也无法提起兴趣,最后开始喝酒消愁,经过一些时日,保罗认识到自己的堕落,想改过自新,但在保罗的人生道路上仍然是迷惘的。
小说中,劳伦斯通过现实主义和心理分析的写作方法,描写了十九世纪末英国工业社会中下层人民的生活和特定环境下母子间和两性间的复杂、变态的心理。
读后我心理久久不能平静,从另外一个角度想讲一下自己的感想。
健壮的莫雷尔先生精神上日渐衰败、枯竭,无以寄托,只能以酒消愁,做为一个男人,他的心理是多么的痛处,不是他不去努力,而是家人放弃了他,心中已没有了爱,当儿子向父亲挥动拳头时,我能想象出父亲的悲哀。
做为孩子们,在每天目睹着父母无休止的争吵和冲突时,他们的心理也变得畸形,这种原生家庭的影响是一生的,威廉和保罗为什么产生对母亲的那种依赖情感,当莫雷尔太太离世后,保罗为什么会无所适从?畸形的爱损坏了孩子们健康成长的心灵。
做为一位母亲,无论自身的条件多么优越,只要还想与丈夫生活下去,都有义务向其敞开心门,俗话说“女人嫁给谁都后悔”,真实的原因是出在女人身上,教育孩子永远不是一个人的事,家庭的温馨、和谐才能给孩子的人生装满健康的爱!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六
以言状的美――人情之美,和自己小时的故事比一比,有种凄凉的,如帮女友拉下吹起的裙子。父亲最后描绘真的是美的。如他在大儿子死后,不经过其以前工作的办公室,二儿子画画得奖以后,又想起大儿子的成绩,擦眼泪。而且结尾的抒情,比散文,诗歌的力量更有力――在心里搅动般样。
但有时有些造作,情感转换轨迹看不出来,有些转换是直勾勾的白描,象深沟,怎么那样不自然就跳跃过去了。
在描恋爱过程中,觉得弗洛伊德的理论没丝毫关系,所以对小说,强调生活比强调主线好些。追求主线是单一的生活,而生活是矛盾的,多面的,容许产生错误的。
还有个观点,我曾经以为,读了很多哲学、诗歌,一定写得出文学作品,其实想弄文学,一定从文学入手。对结构、怎样表达才有体会,关在家空想小说结构,构思,光体会现实画面,是写不出小说的。
此小说有许多读诗歌和小说情节在里面,所以,劳伦斯其实文学修养很高,包括他母亲,感觉花城出版社翻译的本子好些,比人民文学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翻译的都好,语言精确,不拖沓,不含糊。有点史书中古文的遒劲。译林出版社的本子我是不看的,书标价又贵,翻译功底很一般。花城出版社翻译的意象,标位的把握很准确,说到小说内在的要表达的节点上了。对比开头和结尾就可以知道。不过,最幸福的,是找到研究劳伦斯专家――黑马的博客,特意做了个关注。
我观察的方位是:怎么写出这些东西的?不是这书的结构,形式,思想及国际各种文学主义的异差所中和的东西,所以眼光不同。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七
“他是个强健的、身材修长的男子,有着用不完的精力。他的脸很粗犷,具有象普通老百姓的那种粗线条;掩在那双浓密眉毛下的眼睛饱含着如此充沛的生命力,以至她不能不着迷。它们好像在舞蹈,但又仿佛被笑声的余音振颤着;他的嘴巴也一样,好像马上会爆发出胜利的笑声,但又没有笑出来。他给人以强烈的悬念感。”
他就是保罗。《儿子和情人》一书中的男主人公。d。h。劳伦斯细腻入微地叙述了他的青少年生活、与母亲的畸恋以及和米丽安、克拉拉的爱情纠葛。这本书探讨了英国下层家庭关系的复杂性。作者很注重心理描写,把保罗的思想逐步地解剖,呈现在读者面前。保罗自小受到母亲莫瑞尔太太的钟爱,但是父亲却对他不理不睬。他特别早熟,心里埋藏着对父亲的仇恨。而莫瑞尔太太则是个复杂的人物,她把对死去的长子威廉的爱移植到保罗身上。她对丈夫没有一点爱情,只是把他当作客人看待。但是她极其嫉妒次子的情人,尤其是对米丽安。因为她深知米丽安要夺走儿子的精神之爱,便千方百计地阻扰,并采取冷漠的态度。而米丽安深爱着保罗,本来是不愿意与别人分享的,但是她是个富于牺牲精神的人,一直在默默地等待。米丽安以为保罗在得到她的纯洁后会更爱她,可惜她想错了。保罗太爱他母亲莫瑞尔太太了!直到他母亲死后,他才走向了新的生活。至于克拉拉,她与保罗仅仅是肉体之恋。后来与她的丈夫复合了。
全书洋洋洒洒40万字,其间不但插入了优美的景物描写,而且作者把人物的内心活动与景物的联系写得栩栩如生,各个人物活灵活现,呼之欲出。此书被列为英国一些大学文科的必读书。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八
劳伦斯遭禁*久的小说穿透本能的欲望,触及人性深处的“恋母情结”《儿子与情人》是劳伦斯的*部长篇小说。小说风靡世界文坛,魅力至今不减。小说中的父亲莫瑞尔是矿工,由于长年沉重的劳动和煤井事故使他变得脾气暴躁,母亲出生于中产家庭,有一定教养。夫妇不和,母亲开始厌弃丈夫,把全部感情和希望倾注在孩子身上,由此产生畸形的母爱。主人公保罗??莫瑞尔与初恋情人米莉安和已婚妇女克拉拉之间的恋情中,饱受肉与灵的挣扎之苦,直到他母亲病故。
作者简介。
d.h.劳伦斯(davidherbertlawrence)英国现代著名小说家、诗人。生于诺丁汉郡一个矿工之家,毕业于诺丁汉大学师范专科。曾做过职员和教师,后专事文学创作。主要的创作年代都在英伦中部和国外漂泊。一生共创作了十部长篇小说。
目录。
第一章新婚岁月。
第二章婴儿降生,夫妻失和。
第三章移情别爱。
第四章童蒙初启。
第五章走向社会。
第六章家有丧事。
第七章少男少女的爱情。
第八章爱的冲突。
第八章爱的冲突。
第九章爱意惶惑。
第十章寡居少妇。
第十一章童贞自缚。
第十二章情欲灼灼。
第十三章情人之夫。
第十四章返朴归真。
第十五章孤魂逍遥。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过去的“地狱街”被“河川区”取而代之,地狱街原是青山巷旁那条溪边的一片墙面凸凹不平的茅草屋,那里住的是在两个区以外小矿井里工作的矿工们。小溪从赤杨树下流过,还没有受到这些小矿井的污染。矿井的煤是使用毛驴吃力地拉着吊车拉上地面的。乡村里到处都是这种矿井,有些矿井在查理二世时期就开始采掘了。为数不多的几个矿工和毛驴像蚂蚁似的在地下打洞,在小麦地和草地上弄出奇形怪状的土堆,地面上涂成一块块的黑色。矿工们的茅屋成片成行到处都是,再加上分布在教区里的零星的庄园和织袜工人的住房,这就形成了贝斯伍德村。
大约六十年前,这里突然发生了变化。小矿井被金融家的大煤矿所排挤。后来,在诺丁汉郡和德贝郡都发现了煤矿和铁矿,便出现了卡斯特――魏特公司。帕尔莫斯勋爵在一片欢呼中,正式为本公司坐落在深坞森林公园旁边的第一家煤矿的开张剪了彩。
大概就在这个时候,臭名昭著的地狱街被烧了个精光,连大堆的垃圾也化为灰烬。
卡斯特――魏特公司吉星高照,从赛尔贝到纳塔尔河谷开采出一个又一个的新矿,不久这里就有六个新矿。一条铁路从纳塔尔开始,穿越森林中高高的砂岩,经过破落了的卡尔特会修道院、罗宾汉泉和斯宾尼公园,到达米恩顿矿,一个座落在小麦田里的大矿。铁路从米恩顿穿过谷地到达本克尔煤山,然后向北通往可以俯瞰克瑞斯和德贝郡群山的贝加利和赛尔贝。这六个矿就如六枚黑色的钉子镶嵌在田野上,由一条弯弯曲曲的细链子般的铁路串成一串。
为了安置大批矿工,卡斯特――魏特公司盖起了居民区,一个个大大的四合院在贝斯伍德山脚下出现。后来,又在河川的地狱街上,建起了河川区。
河川区包括六幢矿区住宅,分成两排,就像六点骨牌似的,每幢有十二间房子。这两排住宅坐落在贝斯伍德那陡峭的山坡脚下,从阁楼窗口望去,正对着通往赛贝尔的那座平缓的山坡。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九
当爸爸的人还在酒馆里没羞没臊地给别人当酒保,然后把自己也喝个烂醉。她鄙视他,然而却已经跟他绑在一起分不开了。要出世的孩子对她是个天大的负担,要不是因为威廉和安妮,她早就无法忍受现在的生活了,成天和鄙陋的人事打交道,在穷苦拮据中挣扎。
有时候,一个人被生活攥住了,他的躯壳给带着随波逐流,就这样变老,完成了自己的历程,然而这样的生活没有真实可言,让人觉得生命似乎就从来没有眷顾过自己。
有时候,她对卿卿我我厌倦了,就想敞开心扉,跟他说些严肃的话题。结果她发现丈夫用心在听,却什么也听不懂。没有心灵上的理解,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也就无法更进一步了。
母亲深深地爱着儿子。就在幻灭的苦痛最难忍受的时候,就在生活的信念摇摇欲坠的时候,就在灵魂感到苦闷和孤寂的时候,他降临到了她身边。因此她把儿子当成了全部,这让做父亲的感到妒忌。
是那种不轻易落泪的女人,像男人一样,要伤心到极点才会真的哭起来,那呜咽声撕心裂肺。
男人的鲁莽行为像是尖矛一般穿透了她对丈夫的爱。之前她跟他斗争的时候还心怀气苦,觉得他跟自己疏远了,并时时为此幽怨。现在她不再为他不够爱自己而烦恼了。对她来说,他已经成了个外人。这样一来她的生活反而更容易忍受了。
遗憾的是,她跟他太不一样了。他本来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但是她无法接受这一点。她要他成为自己想象中的样子。就这样,她一心要让他变得高尚,但这已超出了他的能力。这让她把他给毁了,也伤害了自己,留下了伤疤。但是她自己的品质却维持着没有变,另外孩子也给了她安慰。
“我也说不准到底是不是希望没钱花,因为他只要有了钱,家里就不得安宁。”
妻子躺在床上,听着他在花园里鼓捣东西。他一边吹着口哨,一边锯锯锤锤。外面刚刚破晓,天青气朗,屋子里孩子们还在呼呼大睡,丈夫则像个快乐的男子汉一样忙活着,这样的时候总能让她感到温暖安宁。
他走近她,满脸通红,眼里都是血丝。突然他一把抓住了她的臂膀。她害怕得叫起来,拼命挣扎。这时他稍微清醒过来一点,嘴里喘着粗气,粗蛮地把她推向门口,又用力将她推了出去,砰的一声关上门,在里面拨上栓。他回到厨房,跌坐到扶手椅上,头里的血还在沸腾。他本来就喝醉了,人又已经精疲力竭,脑袋慢慢沉到了两膝之间,就这样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有一阵子她的思想不受控制,脑海里机械地重现着刚才那一幕,一遍又一遍每过一次,那些话语和片段就像烧红的烙铁一般烙在心上每次回想起之前那一小时发生的事情,那烙铁就在相同的地方烙上一次烙过的印记越来越深,伤痛反而渐渐远去了。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十
当时美国的参议员大部分出身于名门望族,自认为是上流社会优越的人,从未料到要面对的总统是一个卑微的鞋匠的儿子。
于是,林肯首次在参议院演说之时,就有参议员想要羞辱他。
在林肯站在演讲台上的时候,有一个态度傲慢的参议员站起来,说:“林肯先生,在你开始演讲之前,我希望你记往,你是一个鞋匠的儿子。”
所有的参议员都大笑起来,为自己虽然不能打败林肯但能羞辱他,开怀不已。等到大家的笑声歇止,林肯说:“我非常感激你使我想起我的父亲,他已经过世了,我一定会记住你的忠告,我永远是鞋匠的儿子,我知道,我做总统永远无法像我父亲作鞋匠那样做得那么好。”
参议院陷入一片静默。林肯转过头对那个傲慢的参议员说:“就我所知,我父亲以前也为你的家人做过鞋子,如果你的鞋子不合脚,我可以帮你改正它,虽然我不是伟大的鞋匠,但我从小就跟父亲学到了做鞋的技术。”
然后他对所有的参议员说:“参议院里的任何人,如果你们穿的那双鞋是。
我父亲做的,而它们需要修理,我一定尽可能帮忙。但是有一件事是可以确定的,我无法像他那么伟大,他的手艺是无人能比的。”说到这里,林肯流下了眼泪,所有的嘲笑声都部化成了赞叹的掌声。
批评、讪笑、诽谤的石头,有时正是通向自信、潇洒、自由的台阶。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十一
顶多两三天的时间,我就看完了《儿子与情人》这本书,写的不错。看完之后就发现自己睡不着了。躺了一会儿,觉得与其睡不着干躺着还不如起来做点事情。嗯。趁着还记得到底是什么情节,赶紧写下我的读后感吧。
这本书相对于《查泰来夫人的情人》而言,描写性爱的情节要少得多,更多的是单纯地叙事。小说从莫雷尔夫妇的相识讲起,讲到了他们之间后来矛盾不断的婚姻,讲到了莫雷尔夫人的大儿子威廉的生活和最后他的死,讲到了二儿子保罗的成长经历和他与母亲特殊的感情。保罗算是书中的主角吧,毕竟书的后半部分全部围绕他展开。他有一个很爱他的女朋友,但是他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去爱她;同时他的母亲非常反对他的女友。后来保罗为了另外一个女人离开了他的女朋友,但是他也无法真正爱上这个女人。后来他的母亲莫雷尔夫人得了肿瘤,她自己痛苦不堪的同时也非常折磨保罗和他的姐姐安妮。于是他们两个人由保罗主使,给他母亲服用了大量的毒药,送走了他的'母亲。但是莫雷尔夫人走了之后,保罗的生命就仿佛没有了意义。在这个时候,他的前女友愿意和他结婚,拯救他的生命。但是他仍然没有办法完全摆脱他母亲对他的影响。最后他在纠结痛苦中走向了大城市的生活。
怎么说呢,我觉得这本小说描写出了英国工业革命期间一个普通矿工家庭的生活。从文学上来讲,劳伦斯塑造人物塑造地很好,某个人的一举一动都是符合他的性格特征。他的叙述很平淡,是那种细水长流的感觉。所以也没有特别让我觉得情绪激动,印象深刻的地方。作为牛水莲老师提到过的作品,还是不错的吧。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十二
也有些日子没有写读书笔记啦,不知道该如何下笔。不过也还是读了几本书的,而且有一点点的触动和实践有一些相关的感悟,我就随便写点东西供你茶余饭后来消遣吧。
先分享一篇你以前也读过的《情人》,是杜拉斯的作小说,一本在我看来是充满“有性无爱的凄美与纠结”的作品。
今天在上下班的路上开始读杜拉斯的小说《情人》。不知道别人对这部小说怎么评价,但是我觉得读着有一种比较压抑而无奈的感觉。现在只读到了一半,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视角讲述了一位在充满暴力,离异和贫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15岁美少女在一次游船上认识了一位大她很多岁的中国人......
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和错误的地方,爱上一个错误的女人并开始发生一段错误的感情看起来凄美而纠结,却是一个注定不会有任何结果的情感。这本小说读起来让我想到了《复活》的故事中,那些令人揪心的过程和感情,以及马尔克斯小说《百年孤独》中的故事情节。
因为这两天电视剧,我的前半生,刚好大结局,大家都说这部电视剧将亦舒的小说原著改编得非常扭曲,因为故事情节都非常接近但又不同于现在很多中年危机,而子君的劫后成长又让很多人找到了青春励志的正能量。所以我们很多人一边骂着这一部电视剧同时又喜欢追它,就像我们喜欢过去的小说一样。
去观察和品评“他者”的生活与人生,我们多少会从中创作出超越作品本身的内容与外延。然而真正要过好这一生,单靠观察还不够,还得用心去走一遭——而这一遭,没有回程票,也不一定会有跟《我的前半生》中悲催的子君一样被编剧硬生生改得被闺蜜男友爱上;大多数的悲剧是像陈俊生那样为了一时的心动而丢掉了责任,最终又后悔无语的case。
anyway,文学世人看见,也使人赏心悦目。印象最深刻的是开头那一段话,很唯美又充满了想象力并且给人留下不可琢磨的味道,也许是很多人喜欢这本小说的缘由之一吧。
“我已经老啦,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地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bestwishes。
西明爷爷。
7月28日于下班路上。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十三
在同济图书馆无意间看到了这本书,印象里劳伦斯被称为情欲小说之父,这本书也早有耳闻,光名字就够撩人了,(借回来后,公司领导看到名字后开玩笑说要拿过来看下)。在真正读完这本小说后,发现和印象里的、字面意义的《儿子与情人》完全不同,甚至超出了自己的想象和期待。
这是一本通过莫雷尔夫妇一家人的故事,来探讨家庭关系、情欲心理、成长关照和社会发展的小说,只是把镜头聚焦了保罗、莫雷尔夫人、米丽亚姆、克莱拉的关系之上,让男人与女人、儿子与母亲、妻子与情人的复杂关系,通过心理的描写进行了深入挖掘、界定、比较和升华。
王菲有首歌《我爱你》,歌词里说“那是抓也抓不住的,才是真的”,放到这本书里似乎也很贴切。莫雷尔夫人自从对丈夫彻底绝望后,就把对男人的爱欲彻底投射到了两个儿子身上,她节衣缩食只为给儿子们买最好的礼服,以让他们容光焕发、登堂入室;保罗两次和女朋友的恋爱都得不到母亲的支持和理解后,才意识到对母亲的爱是一座大山,生命中后面出现的每一个女人都要爬过这座大山才能和他在一起,等到母亲去世后,他也觉得自己的世界空了;米丽亚姆有着母亲的影子,她善良、持重、智慧,她对米丽亚姆有着母亲般、姐姐般的关爱和照顾,这份关爱让保罗不愿面对又依赖“少年保罗”;而卡莱拉是米丽亚姆的反面,这个美丽的少妇,她的野性、自由、真实唤起保罗作为男人的本能,是让保罗有了“男人保罗”的钥匙,但是保罗似乎又有些恐惧这样的自己跳出来。最后保罗在一片茫然困惑中,离开了所有的这几个女人,只身走向了城市,完成了人生的第一次生长。
性欲是细胞的震颤;
情欲是大脑的挥洒;
爱欲是心灵的结果;
人欲是生命的自觉。
这复杂交织的欲望、这曲径通幽的人性,在社会伦理、道德约束和家庭关系的统一规整下,几乎成为了无人问津的角落,而劳伦斯偏偏深入其中,把这分也分不清的“灰色地带”进行了“一是一、二是二”的表现和界定,并通过心理描写形成了这本小说的一波三折和表现主体。
茨威格的心理描写,是展示“故事的另一极”,用看不到的世界去对称现实生活里的一言一行;劳伦斯的心理描写,是寻找“故事的水源”,用深入人心的涓涓细流去挖掘背后的源头活水和默默奔流。
最后,保罗在茫然不知所从中,依然走向了城市,走向了下一阶段的人生,他没有在经历种种后,选择逃离和退缩,而是往更复杂和自由之地奔去,这是人性的自觉选择、是人类情感的升华。凭这一点,还可以对人类未来抱有乐观。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十四
由于性取向的原因,一般父亲比较偏爱女儿,母亲比较偏爱儿子,同样由于性本能的关系,加上父母双方的刺激,幼儿在性发展的对象选择时期,一般男孩以母亲为对象,女孩以父亲为对象,这就是心理学上的俄狄浦斯情节。
尽管一般人不承认自己有这方面情节,但不可否认,我们儿时或多或少都经历了这样一个俄狄浦斯期,只是有人安全度过了,有人由于某些特定的原因未安全度过。英国著名文学家劳伦斯就是一个受俄狄浦斯情节困扰半生的人,他的自传式名著《儿子与情人》描写的就是一个青年在这样一种情节中苦苦挣扎的心理历程。
小说的主人公保罗出生于一个矿工家庭,父亲是一个粗俗、帅气的矿工,和许多矿工一样,他勤劳但脾气暴躁、酗酒,保罗的母亲出生中产阶级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她爱读书,喜欢探讨宗教、哲学方面的问题,什么时候都像一个“贵妇人”。
这样的家庭不可能和谐,母亲从心底看不起父亲,她用冷淡在自己与丈夫之间筑了一道难以逾越的篱笆,而丈夫因为自卑变得愈发令人难以接近。母亲为孩子营造了一种温馨的氛围,而只要脾气暴躁的父亲一进来,屋里立刻便得沉默尴尬,父亲成了局外人,无奈之下,他只好往外界寻求安慰,常常大醉而归,打骂孩子,而他的这种表现更加深了他和妻子孩子之间的距离。
保罗是这个家的第三个孩子,他刚出生时母亲是不爱他的,甚至是恨他的,因为这时她和丈夫的关系正处于冰点,她在身怀六甲时还被丈夫赶出家门,差点冻死,为了孩子,她忍耐着活下去,这时的母亲是坚强而令人尊敬的。
母亲最大的愿望是孩子能长大成人,以分担自己过重的负担。因此长子是她心中最重要的人。当长子威廉在伦敦某到一份高薪的工作时,母亲感到非常骄傲。然而,威廉由于爱上了一个花钱如流水的女人,生活凄苦,精神抑郁,最后由于肺炎死在伦敦,母亲一下子就像老了十几岁,意志消沉,差点死去。幸亏这时的保罗也染上肺炎,母亲注意力一下子转移到次子身上,才意识到不能“光为死人伤心,却忘了活人了”。
母亲振作精神,全力照顾保罗,婚姻不幸的她认为丈夫不值得她爱,女儿安妮整天疯跑,小儿子没心没肺酷似父亲,因此母亲将全部的爱倾注在保罗身上。保罗长大后,腼腆、懂事,知道母亲生活不易,全身心想让母亲过上好日子。母亲很满足有这样好的儿子,保罗也很为自己的母亲骄傲。日积月累母亲的爱慢慢变成了一种占有欲,这让保罗无所适从。
保罗的初恋情人米丽亚姆是一个美丽、纯真的女孩,她崇尚那种清教徒式的生活方式,认为人不应当迷恋眼前的小事物,而应该有崇高的理想,她深深的爱着保罗,不管保罗怎么对她,她始终忍耐,并以一颗仁爱之心对待他。按说,这样的女孩,母亲应该满意才对,可恰恰相反,母亲恨极了米丽亚姆,因为她认识到,儿子与米丽亚姆是真正的心心相印,将来只怕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连一丁点地方都没有了”。于是她对儿子说米丽亚姆“能把人的灵魂都吸干”,坚决反对儿子与她在一起。
保罗在母亲与情人之间挣扎,在情人那里待得晚了,回去受到母亲的责备,不忍母亲的伤心,于是百般折磨米丽亚姆,折磨过后又后悔,赶紧和好。回去再受责备时,他就会想起情人的可怜,于是又冷淡的对待母亲,而看到母亲可怜,转而又哄母亲开心,折磨情人。如此周而复始,保罗内心痛苦彷徨,他知道自己心理有问题,却又说不出是什么。
最后,保罗实在受不了这样的折磨,离开了米丽亚姆,在这场爱的较量中,母亲大获全胜。然而,保罗是一个年轻男人,终究会有人的七情六欲,年轻的有妇之夫克莱拉丰腴妩媚,保罗很快与她坠入情网。对于这段恋情,母亲开始是持反对意见的,因为克莱拉“是个有妇之夫”。但当她见到克莱拉时,她却很快接受了克莱拉,并且产生了深深的同情。这不是母亲对儿子让了步,而是母亲意识到儿子不过是爱上了克莱拉的肉体,他很快就会厌烦她的。母亲知道他们俩不可能结婚,儿子也不会真正爱上克莱拉,这样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还是重要的。
保罗的热情很快褪去,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不可能总是灵肉分离,他厌倦了克莱拉,而克莱拉从与保罗的恋情中意识到,自己丈夫才是真正爱自己的人,于是回到丈夫身边。
年迈的母亲因为癌症离开了人世,留下保罗彷徨、孤独的生活着,但他也终于能够正常的爱了,高尚的米丽亚姆主动回到了他的身边,只是他内心还是迷惘的,母亲在他心里能退到一个正常的位置吗?作者没说,我们也难以猜测。
与父亲相比,母亲生活圈子相对较窄,又由于女性特有的感性,母爱往往表现得较为强烈。没人怀疑母爱的伟大,爱一个人就想得到这个人全部的爱,这也是人之常情,只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爱都是为了团聚,而只有一种爱是为了分离,那就是父母对于儿女的爱。爱孩子,就一定要学会放手,再不舍,孩子自己的路也得自己去走,因此《儿子与情人》应该是本母亲必读的书。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十五
敏豪森,这个名字并不熟悉,但也不陌生,他就是德国响当当的吹牛大王。
他1720xx年出生于德国一个最古老的贵族家庭,喜欢行侠仗义和探险,曾经在俄国军队中服役,跟土耳其人交战,足迹遍布欧洲、非洲、亚洲和美洲大陆,还到过人迹罕至的北冰洋,并遇到过许多希奇古怪的事情。由于他有丰富的生活经历,以及对事情的敏锐洞察力和想象力,所以在他回国后便将自己的经历加上独特的幻想,并运用夸张的手法,编造出许多荒诞不经的冒险故事。他口若悬河,说起来滔滔不觉,博得了听众们的一致赞誉。很快,他就成为了德国家喻户晓的故事大王。他的故事情节夸张、离奇、构思巧妙,风趣幽默,充满大胆想象,读起来让我忍俊不禁。
他历险故事中《自拉辫子出泥潭》让我印象极为深刻。
有一次,我们的主人公敏豪森男爵想骑马越过一个泥潭,一开始我们的男爵觉得泥潭不宽,但当其发现并非如此时,为时已晚了,因为地心引力,他连人带马掉下了泥潭里,泥浆,渐渐埋过了他的全身,就快将他和他的马淹没了,情急之下,他双腿紧紧夹住马肚,并迅速拉住自己的辫子,用尽全力向上一拉,结果连人带马一起拉了出来。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目瞪口呆,有哪个人可以徒手从泥潭中,连自己带马拉出来呢?更让人费解的是结尾说道:“如果当时我没有如此惊人的胆识和力量,我就不会在这与你们闲扯了。”
看了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让我明白了:在现实世界中,想象与幻想是不可少的,迄今为止,世界上哪一项发明创造离得开想象?世界上哪一项高科技的发展离得开想象?对于我们来说,更应该努力的培养自己开动脑筋、思考问题的良好习惯。
敏豪森男爵,让我懂得了那么多。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十六
昨天晚上,我把《儿子与情人》读完了,我是早该把它读完的,在两三年前,甚至更早,就该把它读完,记得那时,我们在那条生着茂盛椿树的安静小路上散步,贝贝为我缓缓讲述她的“读后感”,我只有安静倾听,我那时杂草丛生的内心是无法让自己安静把它读完的,实在可惜,再拿起它时,夹在书本三分之一位置的书签还是那时所放的。
前面多半忘记了,所以从头读起:
读完后,合上书本,我想:我的所得当远远不及贝贝,实在是这样,我所看到的是米利亚姆为了她的“精神之爱”所做的勇敢“牺牲”这当是那时的贝贝吧!我想。(是吗宝贝?)我就是你的保罗?在那细腻甚而繁琐的文字里,我所看见的几乎全是贝贝的身影,我的感动几乎全与书中人物无关,我好羡慕那为着爱而献身的人,她无欲无争,没有任何索取之心。
除此之外,那书里所有的情节都被我忽略了。往事如黑白的旧电影一般,每个细小的片段都重现般映在我的面前。
昨日,我在。
日记。
本里写下:“我希望能永远守护着贝贝;不再要求她对我的爱,我只一心去爱她。”
顶多两三天的时间,我就看完了《儿子与情人》这本书,写的不错。看完之后就发现自己睡不着了。躺了一会儿,觉得与其睡不着干躺着还不如起来做点事情。嗯。趁着还记得到底是什么情节,赶紧写下我的读后感吧。
这本书相对于《查泰来夫人的情人》而言,描写性爱的情节要少得多,更多的是单纯地叙事。小说从莫雷尔夫妇的相识讲起,讲到了他们之间后来矛盾不断的婚姻,讲到了莫雷尔夫人的大儿子威廉的生活和最后他的死,讲到了二儿子保罗的成长经历和他与母亲特殊的感情。保罗算是书中的主角吧,毕竟书的后半部分全部围绕他展开。他有一个很爱他的女朋友,但是他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去爱她;同时他的母亲非常反对他的女友。后来保罗为了另外一个女人离开了他的女朋友,但是他也无法真正爱上这个女人。后来他的母亲莫雷尔夫人得了肿瘤,她自己痛苦不堪的同时也非常折磨保罗和他的姐姐安妮。于是他们两个人由保罗主使,给他母亲服用了大量的吗啡,送走了他的母亲。但是莫雷尔夫人走了之后,保罗的生命就仿佛没有了意义。在这个时候,他的前女友愿意和他结婚,拯救他的生命。但是他仍然没有办法完全摆脱他母亲对他的影响。最后他在纠结痛苦中走向了大城市的生活。
怎么说呢,我觉得这本小说描写出了英国工业革命期间一个普通矿工家庭的生活。从文学上来讲,劳伦斯塑造人物塑造地很好,某个人的一举一动都是符合他的性格特征。他的叙述很平淡,是那种细水长流的感觉。所以也没有特别让我觉得情绪激动,印象深刻的地方。作为牛水莲老师提到过的作品,还是不错的吧。
“他是个强健的、身材修长的男子,有着用不完的精力。他的脸很粗犷,具有象普通老百姓的那种粗线条;掩在那双浓密眉毛下的眼睛饱含着如此充沛的生命力,以至她不能不着迷。它们好像在舞蹈,但又仿佛被笑声的余音振颤着;他的嘴巴也一样,好像马上会爆发出胜利的笑声,但又没有笑出来。他给人以强烈的悬念感。”
他就是保罗。《儿子和情人》一书中的男主人公。d。h。劳伦斯细腻入微地叙述了他的青少年生活、与母亲的畸恋以及和米丽安、克拉拉的爱情纠葛。这本书探讨了英国下层家庭关系的复杂性。作者很注重心理描写,把保罗的思想逐步地解剖,呈现在读者面前。保罗自小受到母亲莫瑞尔太太的钟爱,但是父亲却对他不理不睬。他特别早熟,心里埋藏着对父亲的仇恨。而莫瑞尔太太则是个复杂的人物,她把对死去的长子威廉的爱移植到保罗身上。她对丈夫没有一点爱情,只是把他当作客人看待。但是她极其嫉妒次子的情人,尤其是对米丽安。因为她深知米丽安要夺走儿子的精神之爱,便千方百计地阻扰,并采取冷漠的态度。而米丽安深爱着保罗,本来是不愿意与别人分享的,但是她是个富于牺牲精神的人,一直在默默地等待。米丽安以为保罗在得到她的纯洁后会更爱她,可惜她想错了。保罗太爱他母亲莫瑞尔太太了!直到他母亲死后,他才走向了新的生活。至于克拉拉,她与保罗仅仅是肉体之恋。后来与她的丈夫复合了。
全书洋洋洒洒40万字,其间不但插入了优美的景物描写,而且作者把人物的内心活动与景物的联系写得栩栩如生,各个人物活灵活现,呼之欲出。此书被列为英国一些大学文科的必读书。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十七
一提起张爱玲,几乎所有人都会说:我知道,她是个很有名的女作家。我也是这样,不过我虽知道她的名声很大,一味听到身边的人说张爱玲很有名,很少有人在我面前对她的作品做字或句的评价,我也很少读她的作品。
最近在图书馆看了关于她的书,其中有很多篇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茉莉香片》,》,《琉璃瓦》,《金锁记》,《花凋》,《心经》,《年青的时候》,这八篇小说都编写在《传奇》这本书中。
读了一些,感觉她的文章都太过平淡,她对各种爱情,婚姻之间发生的新事物有着抵抗心理,她写出来的都是她害怕的东西。还有一点就是她的文章开门见山,不仅仅是开门见山,而是开门见一切,以前看书书中多会有些铺垫,然后自然而然引出人物、事件等,所谓开门见山,也不过是一笔带过看似有关系又无关系的东西后引出故事发展,这样看起来有根有据,而张爱玲开头就接着说主人翁怎样怎样,让人不由得一愣,对于这个故事完全没有一点构想。所以对我来说看起来没有什么兴趣。
要说张爱玲的小说有点说明特点的话,应该是那个《金锁记》,这部被誉为文坛奇迹张爱玲的最圆满之作,小说讲的是一个嫁入有钱人家的不幸女子曹七巧——那副贪财、吝啬的样,活灵活现,因为自己婚姻的不美满还导致了自己的儿女也不能得到美满的婚姻,女儿好不容易大龄谈恋爱,她却从中搅和,我不禁惊叹:哪会有这样的母亲。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锁里的人,不给自己快乐,不给身边的人快乐,甚至不给所爱的人快乐的故事。
在我第一次看完《金锁记》时,对曹七巧这个疯狂变态的女人有着咬牙切齿的憎恨与厌恶。但是后来,我又看了一遍,觉得可以慢慢理解这个人物,领会作者对她的刻画心理。对曹七巧的世界,我不再觉得阴森可怕,心中的憎恨与厌恶早已被更多的同情与怜悯替代。其实,七巧也是个可怜的人,她也曾拥有过梦一般短暂而瑰丽的青春年华,而这一切都随着嫁入姜家而成过眼云烟。一个年方二八的姑娘,一具没有生命的空壳,毫无感情可言,却注定要相守一生。这在今天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而在那个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那些所谓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从小接受的便是三从四德的教育。一个女子一旦嫁为人妇,便是恪守妇道,从一而终。丈夫可以在外征歌逐色,作为妻子的一旦又有什么想头,便被看作伤风败节,十恶不赦,为世道所不容。三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妇女们也逆来顺受惯了,还时不时有上佳表现,来个烈女守节,弄出个贞节牌坊的名堂,为千古歌颂,却不知其又害了多少女子!
作为一个旧时代女子,七巧不懂得什么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她最初所需要的只是一个美满的归宿,有人真心爱她。可她不能自己选择,命运把她带进了一个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更没有爱情的世界,在那里,只有冷漠、欺骗、中伤,只有用绫罗绸缎、黄金珠宝堆砌起来的丑陋的世界。七巧只是一个旧式的女子,也许她能够泼辣地对付姜家的人,可是她却无法去抵抗她悲惨命运的肇事者——那整个不平等的社会,她只能任由自己被一只黄金枷锁牢牢地锁起来,从此没有爱,只有很,直至人性的完全沦丧。就这样,一个出身不高的女子,尽管她自己不乐意,投身于上流社会的礼仪和罪恶之中,最后她却成为上流社会最腐朽的典型。
而在当今社会,甘愿嫁给一个比自己年长几十岁或身体有缺陷而家财万贯的人的妙龄女子大有人在,心甘情愿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里,只不过是为了物质上的虚荣,这样说来,如果把她们放进七巧的社会里,恐怕不会有什么七巧式的悲剧了吧——她们心甘情愿的。看来,社会在进步,文明在进步,而人性与道德却有可能退化。
以上感受只是零星读了几篇,她的文字虽然趋于平淡,但是写出来的文章却被很多读者喜欢。对像这样好的文章的感悟能力可能还要通过不断阅读用心去感受其字里行间的文字魅力吧。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十八
在五年级语文课本中,第五单元,有着这样一篇读来让人为之一颤的文章——《难忘的一课》。故事讲述了作者爱国的事情。
事情发生在中国台湾光复不久,作者在中国台湾高雄的一所乡村小学内,看到了一位年轻的中国台湾教师在同孩子们一起来学习我们中国的语言文字。后来中国台湾老师带着作者去看了看小礼堂,看到了几幅中国伟人像而有感而发。
文中说以前小礼堂挂出来的都是日本人像,而现在,1945年,中国台湾光复不久,那里的人们就迫不及待的把日本人的画像摘下来,换成中国的伟人像。是什么让中国台湾人民希望早日回到祖国的怀抱呢?是什么使中国台湾的人民那么迫不及待的就把日本人的画像换成中国人的伟人像呢?又是什么驱使中国台湾人民那么认真努力的去学习我们中国的语言文字呢?是一颗心,一颗中国心,一颗挚热、滚烫的中国人民的心!
日本是一个好战的民族,曾经对许许多多的国家进行过侵略。对此,很多国家对日本仇恨在心,认为日本人是一群冷血动物,只会拿起手中的武器,他们不知道失去亲人的悲痛心情;不知道一个国家不能早日统一是怎么样的一种滋味;不知道国家亡国的危险。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战争,只知道挑起战争!来满足人们打仗的欲望和扩大国土的目的。
日本人是凶残的,也是贪心的。明明白白的是属于我们国家的土地,偏偏让他们给抢走了,还用自己国家的管理方式来管理我们的国家的人,不尊重别人的习惯。
作为一个民族,应该尊重其他的民族,做人也是一样,应该互相尊重。你尊重了别人,别人才会来尊重你。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十九
摘要:20世纪初期的世界文学五彩纷呈,其中英国文学作家劳伦斯所创作的代表作品《儿子与情人》对其他作家影响深远。在这部小说中,作家采用叙事的独特性让小说具有持久影响力与艺术魅力。本文从叙事时间与叙事视角两个方面对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所具有的叙事结构做出分析与探讨。
引言:《儿子与情人》是戴维・赫伯特・劳伦斯创作的一部类似于自传的小说,作者通过对一个家庭内部复杂关系的描写呈现出自己的生活情状,另外,文章内部人物之间的感情纠葛也正是作者戴维・赫伯特・劳伦斯生活中复杂情感的体现。在这部作品中,劳伦斯用他独特的方式通过把生活中的一件件小事串联在一起形成一个微型的社会,将当时社会中人性的普遍问题以及社会的弊端通过一种尖锐的批判性的角度体现了出来。自《儿子与情人》这部作品出现在市面上起,人们对这部作品的争论就一直没有停止过。这部作品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并且它的中心思想的展现方式超过了以往的小说。本文则是通过对《儿子与情人》这部小说的内部结构以及叙事风格进行深刻的研讨,来研究劳伦斯时代的文化以及社会背景,这不仅仅是对这部小说的内涵的了解,也是对那个时代所有小说的一个总体性的分析。
我们阅读并分析一部作品,可以首先从叙事的顺序方面进行分析,而在外国的文学著作当中,时间顺序和空间顺序是顺序的主要形式,在《儿子与情人》这部作品当中,无论是怎样的顺序构架都是和时间顺序有关的,这也是劳伦斯在构建这部小说的时候主要采用的手法。而在作者叙述一部小说的顺序的时候,可以以叙事时间作为一条线,而以故事内容发展的时间线作为另一条线,这两条线交织在一起形成整个故事的时间。
在创作一部作品的时候,叙事时间是由作者决定的,不过叙事时间需要和故事发展的时间线相呼应,彼此不应该有太大的差别,这样才能将一项相对比较复杂的事情叙述得更加清楚明白。对于人们平时经常看到的文学作品来说,叙事时间一般都是和故事的发展时间相互统一的,这样便于作者写作,也有利于读者们对作品中心思想的解读。另外一种则是让这两种时间线混合在一起,并且将各自的时间线打乱,形成顺叙、倒叙和插叙共同存在的形式,这样对故事的发生有着更加特别的意义,这类小说的作者更具有探索的意愿,小说的可读性也因此提高,不过这也需要文章叙事的章法存在,否则一味地打断顺序会模糊了主题。在作者进行创作的时候,前一种叙事手法的构建相对来说比较简单,这种一致的手法能够降低写作难度,不过大多数作者还是喜欢用后一种写作手法,尽管第二种方式的手法不容易控制,但是通过这种方式作者可以表现出更丰富的文章内涵,但是在使用这种方式的时候,作者需要将每一条时间线列举出来,再寻找最恰当的结合方式。
在《儿子与情人》这部作品当中,叙事时间的发展和故事发展的时间线是相互统一并且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这个故事讲了一个对生命迷茫的青年逐渐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最终成为了一名伟大的艺术家的故事,我们从文章的开始就能明确地找到故事发展的时间线,从主人公保罗的出生,到他的成长阶段,再到他母亲去世,以一种顺叙的方式展现给读者。而在保罗和三位女性主角发生感情纠葛的时候,作者着重描绘了保罗内心世界的波动,这种强烈的思想感情推动了情节的发展,让保罗幼年时期的感情线贯穿整部作品,这也是作者使用顺叙方式呈现的部分。
通过《儿子与情人》这部作品的时间线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这部作品运用的主要叙事手法就是时间线的顺向叙述,这种叙事方式对于作品整体来说是十分有意义的,但是我们在作品中仍然可以看到劳伦斯利用插叙的方式对故事的主线进行描写,这种方式有利于读者更加全面地看清主角的人生历程,便于读者解读主人公的心理,这是一种非常细致的刻画方式,同时也是满足读者好奇心的一种表现。如果作者没有对这些事情解释清楚的话,那么读者在阅读的时候就会有很多疑问,为什么主人公会有这么大的心理变化,他到底经历了什么,作者不利用插叙的手法也就无从解释这些问题,这些线索的发生也让读者们在产生浓厚兴趣的同时给读者一种特殊的阅读经历。在《儿子与情人》中,作者劳伦斯就利用了莫雷尔一家的感情经历做出了插叙,从莫雷尔太太现在的经历回溯到莫雷尔太太在与她先生结婚之前的经历,利用婚前和婚后的情感对比让读者感受到小说中人物的幸福。劳伦斯运用了插叙的手法将二人的情感纠葛以一种“时间穿梭”的方式表现出来,增加了作品内部人物的鲜活程度,从而体现了文章内部的真实感。
另外,这部作品中也有一种“断裂”的特点,这在叙事中也是非常明显的,而正是因为这种剧情的“断裂”,这部作品在刚刚问世的时候就受到了很多争议。不过经过时间的洗礼之后,人们发现这种写法也有意外的好处,就是这种叙事方式并没有对文章整体的结构造成很大影响,而且文章的整体性依然存在。这仅仅是作品写作手法的改变,因此,这种写作手法仍然值得人们做出更多的研究。
当看到《儿子与情人》这部小说的题目的时候,我们就能看出这部小说是以一种情感线为主的作品,而这正是劳伦斯埋下“断裂”式叙事的伏笔。面对这个题目,读者会好奇,儿子和情人都是谁?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而当读者在阅读文章的前部分的时候,会自然而然地认为,保罗的母亲才是作品的主要任务,但是,事实上作品的主角只有保罗,当然,还有他的情人们。但是如果作者没有简单地把《儿子与情人》作为作品的名字,而是取了《莫雷尔的儿子与保罗的情人》这样一个名字的话,那么就会让读者的视角固定在保罗身上,而没有一种时间线和情感线的变动,而《儿子与情人》这个标题则会让读者的视角在莫雷尔太太和保罗之间不断地变换,这样既能符合文章的主旨也能够让文章的内涵更加丰富,同时也是作品内容的整合过程,作者通过这种省略的手法,增加了文章整体的张力,以一种多元化的视角让这部作品的内部出现了“断裂”和复合两种结构。当我们再将视角转回到《儿子与情人》这部小说的内容,我们就可以看到,劳伦斯巧妙地将文章的叙事分成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莫雷尔太太的部分,那时候保罗还没有出生,这时候劳伦斯是以莫雷尔太太的视角为主线的;第二部分是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莫雷尔太太去世,作者就转而将视角放在保罗身上,也就有了保罗和他的三位情人之间的故事。虽然这部作品中的视角并不是统一的,而且也会让作者在作品的主角问题上产生矛盾,但是作者却利用了这一点将作品的走向变成了一种读者无法想象的角度。保罗没有出生的时候就不存在保罗的视角,而当保罗的母亲莫雷尔太太去世之后,作品的主要视角自然不能以保罗的母亲为主了,因此“断裂”现象是不可避免的,但正是因为断裂的存在,作者才没有选择以第一人称作为作品的主要叙事视角。因此,作品中虽然存在了视角的转换,但是第三人称的叙事方式却是一直没有改变的,所以,在作品的视角转换的时候,读者虽然看到了断裂的情况,却不会觉得过于唐突。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二十
读了《鞋匠的儿子》这本书,我很感动。
这本书主要写了鞋匠的儿子小山子,小山子的家住在乡村的一个小屋里,他的爸爸妈妈只因在一次事故里,妈妈去世了,爸爸断了一条腿。爸爸没有办法去工作,只好摆了修鞋摊,爸爸修鞋,小山子看书。他们爷俩挣得钱只够买菜吃,连上学的钱都不够。可是小山子很想上学,他抓住一本书都不放下,人们总能看见他手里捧着一本书在专心致志地读。就像书里讲的:书像吸铁石一样吸引着他的目光,看见书眼睛里立刻条件反应般闪出猎手见到猎物般贪婪期盼的神情。人家鞋匠的儿子那么爱读书,却没有条件上学,而我的爸爸妈妈好吃好喝好穿的伺候我,供我上学,我却不好好读书,跟他比起来我真的很惭愧!
小山子真是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的好榜样,我也要像他一样好好学习,珍惜时间,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二十一
这个寒假我读了三本书,但我最喜欢的就是《小公主》这本书,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细讲一下吧。
莎拉是一位上校的女儿,被送到了一所女子学院,那里有一位叫做明钦的女老师,是一个贪财慕势,嫌贫爱富的人,在莎拉是一个公主的时候,她总想着怎样讨好莎拉。
而莎拉虽然像一位公主,但她丝毫没有一点自大自高,藐视一切,她喜欢想象,喜欢给别的同学讲故事,当然,同学们也非常喜欢听莎拉讲故事,因此,莎拉结识很多好朋友。
但是,经过一些变故,莎拉的爸爸去世了,就在莎拉还没有从悲伤的阴影中走出来时,明钦小姐因为莎拉已经没有了财产,便把莎拉的“贵宾待遇”取消了,让她住进了一间小阁楼。
从此莎拉沦落成了一名女仆,可莎拉靠着想象力坚持了下来,最后,莎拉爸爸的朋友找到了她,告诉了莎拉真相,从此莎拉又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而明钦老师却只能深深陷在自责懊悔中。
我觉得一名真正的公主不是只要有华丽的外表和丰富的物质生活就可以的,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还要有乐观,积极向上的精神。大家都要像莎拉一样不管在怎样艰苦的环境里,我们都要乐观,坚强,向上,不放弃,相信风雨过后就会有彩虹!
外在的东西其实并不重要,莎拉她虽然生活得很艰苦,但是她还可以保持一位公主的风范,那么莎拉就必定是一位公主。
一个故事之所以尽人皆知,是因为它包含着永不泯灭的人性,就让我们一起去感悟其中的真诚吧。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二十二
在生存空间上,从地球最深的海沟底部到最高的大山顶,已知生命的几乎全部生存范围只有28公里左右——与浩瀚的宇宙相比,微乎其微。对于包括人类在内的陆地生物而言,就更少了,上述空间有近99.5%以上,基本上——实际上是完全——对我们关上了大门。即使如此,地球对生命已经很和气了,放眼看看宇宙其他地方,要么是一团死寂,要么是一团热寂,总之,他们对生命并不那么友好。所以说,在这个宇宙中,生命是一个奇迹,它需要一连串差不多永无休止的好运。作为人类,我们更是双倍的运气。我们不仅有存在的恩典,而且还享有独一无二的欣赏这种存在并使之更加美好的能力。
生命如此来之不易,值得我们好好珍惜。某小学生因为考试成绩不好或是被老师责骂后自杀;某花季少女因感情受挫为情自杀;某中年海归博士因工作不顺,事业受挫而自杀;甚至还有人因为一点蝇头小利杀人越货,草菅人命,这些新闻屡上报端,让人看了不免惋惜。他们不懂生命之可贵,不懂它是如何克服了重重困难才来到地球上,又怎样熬过无数次灭绝的危险,才让拥有智慧的我们出现在地球上,一遇到挫折和困难就自以为是世界末日,轻易放弃了希望和奋斗动力,甚至想到轻生,更甚者去杀生。对于这些人,我多希望他们能看看路边石缝间的小草,看看荒漠中的地衣,学习他们的坚韧,感受他们强烈的生存欲望,再看看生命进化的历程、人类血染的历史,就会明白人之为人的幸运。
生命是脆弱易逝的,需要我们努力扞卫。即使我们很幸运,但要确保一路走好,并且永无尽头,仅有好运相伴是远远不够的。如上所述,生命的家园——地球——美丽却危险: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甚至人类自己,都潜藏着比想象中多得多的危机。战争、瘟疫、地震、火……我们经历过太多灾难。今后,仍有无数生存难题需要面对——温室效应、宇宙射线、星际陨星、太阳耀斑……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我们需要为“生存”而努力,而勇敢,勇做生命的扞卫者。汶川大地震中,多少志愿者为了拯救生命而奋不顾身;动车事件后,多少市民排着长队无偿鲜血;白求恩的故事我们到现在还铭记着;微博上,土耳其街头的一只流浪猫在长达2个小时的时间里,一直竭力抢救着被汽车撞死的同伴的生命,甚至为其进行“心脏按压”的视频被疯传着……所有这一切,为的都是生命的存续。我们承载着“生”的希望与“存在”的美好,但这确实需要我们一起去扞卫、去努力。
生命短暂而灿烂,更要我们用心经营。如果把整个地球的历史压缩成一天,那么出现第一批最简单的单细胞生物是上午四点,但一直到午夜前1分17秒,人类才出现。按这个记录,我们目前为止的全部历史不过短短几十秒钟,但即使是如此短暂的存在,人类也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优越的位置,成为了生命舞会中当之无愧的、最耀眼的明星。就单个人而言,我们的存在更是转瞬即逝的一刹那,犹如烟花绽放,短暂而绚烂。每个人都愿意用激情燃烧青春,点燃生命的火花,只求在这场神奇的舞台上,上演最炫目的一出戏。
曾经看过一个报道,说的是一位着名企业家在了解到中国农村艾滋病儿童生存现状后,毅然决然地放弃了自己蒸蒸日上的事业,转而日以继夜、马不停蹄地将自己的所有精力都投入到了关注农村艾滋病儿童的公益事业中。他反复向主持人强调着一句话:“时间不等人,我们在和时间赛跑。”人生短短三万多天的旅行,我希望自己也能像这位企业家一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关爱生命,传递爱的声音,多为社会做贡献。就当下而言,就是用好自己的青春,“莫惜金缕衣,惜取少年时,不待无花空折枝。”
一位朋友说,生完宝宝后,她见到护士抱到自己身边的那个小生命,感觉无限神奇;杨澜说,女人很伟大,因为女人孕育了生命——世间最最美好的存在。作为人类,我们确实有许多值得自豪的理由:我们不仅仅追求“生存”,更多地是追究“生活”,即灵动、活泼和快乐的存在;我们有计划、有志向、有欲望地利用着生命赋予的整个令人陶醉的人生,去改变自己、改变世界。可以说,人的出现是生命最勇往直前、最雄心勃勃的壮举。
看完《万物简史》,作为人类之一的我自觉十万分地幸运——一切都那么恰好,在茫茫的宇宙里,在无边无垠的时间长廊里,不早不晚地赶上了这场生命的盛会;同时,我又特别、特别地感恩生命给予我的所有东西,知足、珍惜着现在拥有的一切;不论生活将给我带来的是快乐还是悲伤,我都会用感激的心去拥抱它、感受它,努力过好当下,不悔此生——这,是生命的礼赞,是对生命最好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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