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总结和概括自己的阅读经验,提升阅读的效果和收获。那么如何写一篇有深度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要充分阅读并理解所读的书籍,对书中的核心观点和主题进行把握。其次,我们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经历和感受来思考书中的观点,并通过举例子、加以对比、进行分析等方式进行展开。同时,我们还可以引用一些书中的名言警句或者是与所读书籍相关的文学作品、历史事件等来丰富文章内容。此外,我们要注重读后感的逻辑性和连贯性,文章结构要清晰,观点要有层次感,适当运用一些修辞手法和修辞方法来增强表达的效果。最后,我们还可以在读后感中加入一些个人的感想和思考,让读者能够感受到我们的情感共鸣和思维深度。写读后感是一种对自我的思考和表达,体现了我们对所读内容的感受和体验,同时也是对作者和书籍的致敬和赞美。以下是一些优秀的读后感写作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一
《儿子与情人》这本书是英国劳伦斯所作。这是一部体现他自身经历的作品。并与当时的社会背景有关。这部作品中主人公之间的感情有些复杂。
莫瑞尔太太与丈夫婚后有段甜蜜的婚姻生活,但后来甜蜜感逐渐消逝。莫瑞尔的脾气变坏,酗酒打人,变得行尸走肉。莫瑞尔太太心灰意冷,本打算离开他,可是为了孩子还是留下来了。她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儿子保罗身上,对于他的爱已经超出了单纯的亲情之情,已经把儿子当做情人一样的对待,儿子对母亲也很是依赖。保罗长大之后,交了两个女友,由于母亲的阻拦和一些其他原因都分开了。莫瑞尔太太去世后,家就像失去了轴心。保罗失去了所有可以依附的对象。故事的最后也没有描写保罗的生活是怎样。
此书与作者的生活经历有关。作品一般都与作者当时处社会有关系,想反映生活中的一些东西。
我个人认为这是一步体现人情感的著作。在书中,母亲与儿子的爱已经超出了亲情。体现母亲对儿子的依恋,儿子的恋母情结。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而这边的这种感情已经变质、扭曲了。到故事最后,由于母亲的逝世,保罗就像是一个没有自我的人。他怎么与社会中其他交往都没有在写,使文章很迷惘。也许作者想留给我们一个想象的空间。然而,另外一种解释是:或许,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本来就是说不清的。
本书所描写的这样一种情感,让人看了很纠结。因为这种感情很难让人接受。换个角度看,母亲是给了保罗很多的爱,这种关心,关怀或许是很让人为之感动的。可是,这样的爱反而是害了保罗。使他受到母亲的影响对自己的生活不再是像一般人那么简单了。
现在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长辈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他。有些父母还是能很好的去引导孩子,可是另外一些只是不断地溺爱他们,导致他们的行为性格受到很大影响。虽然这样的情感于文中母亲的爱截然不同,可是对孩子造成的影响是差不多的。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二
摘要:20世纪初期的世界文学五彩纷呈,其中英国文学作家劳伦斯所创作的代表作品《儿子与情人》对其他作家影响深远。在这部小说中,作家采用叙事的独特性让小说具有持久影响力与艺术魅力。本文从叙事时间与叙事视角两个方面对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所具有的叙事结构做出分析与探讨。
引言:《儿子与情人》是戴维・赫伯特・劳伦斯创作的一部类似于自传的小说,作者通过对一个家庭内部复杂关系的描写呈现出自己的生活情状,另外,文章内部人物之间的感情纠葛也正是作者戴维・赫伯特・劳伦斯生活中复杂情感的体现。在这部作品中,劳伦斯用他独特的方式通过把生活中的一件件小事串联在一起形成一个微型的社会,将当时社会中人性的普遍问题以及社会的弊端通过一种尖锐的批判性的角度体现了出来。自《儿子与情人》这部作品出现在市面上起,人们对这部作品的争论就一直没有停止过。这部作品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并且它的中心思想的展现方式超过了以往的小说。本文则是通过对《儿子与情人》这部小说的内部结构以及叙事风格进行深刻的研讨,来研究劳伦斯时代的文化以及社会背景,这不仅仅是对这部小说的内涵的了解,也是对那个时代所有小说的一个总体性的分析。
我们阅读并分析一部作品,可以首先从叙事的顺序方面进行分析,而在外国的文学著作当中,时间顺序和空间顺序是顺序的主要形式,在《儿子与情人》这部作品当中,无论是怎样的顺序构架都是和时间顺序有关的,这也是劳伦斯在构建这部小说的时候主要采用的手法。而在作者叙述一部小说的顺序的时候,可以以叙事时间作为一条线,而以故事内容发展的时间线作为另一条线,这两条线交织在一起形成整个故事的时间。
在创作一部作品的时候,叙事时间是由作者决定的,不过叙事时间需要和故事发展的时间线相呼应,彼此不应该有太大的差别,这样才能将一项相对比较复杂的事情叙述得更加清楚明白。对于人们平时经常看到的文学作品来说,叙事时间一般都是和故事的发展时间相互统一的,这样便于作者写作,也有利于读者们对作品中心思想的解读。另外一种则是让这两种时间线混合在一起,并且将各自的时间线打乱,形成顺叙、倒叙和插叙共同存在的形式,这样对故事的发生有着更加特别的意义,这类小说的作者更具有探索的意愿,小说的可读性也因此提高,不过这也需要文章叙事的章法存在,否则一味地打断顺序会模糊了主题。在作者进行创作的时候,前一种叙事手法的构建相对来说比较简单,这种一致的手法能够降低写作难度,不过大多数作者还是喜欢用后一种写作手法,尽管第二种方式的手法不容易控制,但是通过这种方式作者可以表现出更丰富的文章内涵,但是在使用这种方式的时候,作者需要将每一条时间线列举出来,再寻找最恰当的结合方式。
在《儿子与情人》这部作品当中,叙事时间的发展和故事发展的时间线是相互统一并且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这个故事讲了一个对生命迷茫的青年逐渐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最终成为了一名伟大的艺术家的故事,我们从文章的开始就能明确地找到故事发展的时间线,从主人公保罗的出生,到他的成长阶段,再到他母亲去世,以一种顺叙的方式展现给读者。而在保罗和三位女性主角发生感情纠葛的时候,作者着重描绘了保罗内心世界的波动,这种强烈的思想感情推动了情节的发展,让保罗幼年时期的感情线贯穿整部作品,这也是作者使用顺叙方式呈现的部分。
通过《儿子与情人》这部作品的时间线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这部作品运用的主要叙事手法就是时间线的顺向叙述,这种叙事方式对于作品整体来说是十分有意义的,但是我们在作品中仍然可以看到劳伦斯利用插叙的方式对故事的主线进行描写,这种方式有利于读者更加全面地看清主角的人生历程,便于读者解读主人公的心理,这是一种非常细致的刻画方式,同时也是满足读者好奇心的一种表现。如果作者没有对这些事情解释清楚的话,那么读者在阅读的时候就会有很多疑问,为什么主人公会有这么大的心理变化,他到底经历了什么,作者不利用插叙的手法也就无从解释这些问题,这些线索的发生也让读者们在产生浓厚兴趣的同时给读者一种特殊的阅读经历。在《儿子与情人》中,作者劳伦斯就利用了莫雷尔一家的感情经历做出了插叙,从莫雷尔太太现在的经历回溯到莫雷尔太太在与她先生结婚之前的经历,利用婚前和婚后的情感对比让读者感受到小说中人物的幸福。劳伦斯运用了插叙的手法将二人的情感纠葛以一种“时间穿梭”的方式表现出来,增加了作品内部人物的鲜活程度,从而体现了文章内部的真实感。
另外,这部作品中也有一种“断裂”的特点,这在叙事中也是非常明显的,而正是因为这种剧情的“断裂”,这部作品在刚刚问世的时候就受到了很多争议。不过经过时间的洗礼之后,人们发现这种写法也有意外的好处,就是这种叙事方式并没有对文章整体的结构造成很大影响,而且文章的整体性依然存在。这仅仅是作品写作手法的改变,因此,这种写作手法仍然值得人们做出更多的研究。
当看到《儿子与情人》这部小说的题目的时候,我们就能看出这部小说是以一种情感线为主的作品,而这正是劳伦斯埋下“断裂”式叙事的伏笔。面对这个题目,读者会好奇,儿子和情人都是谁?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而当读者在阅读文章的前部分的时候,会自然而然地认为,保罗的母亲才是作品的主要任务,但是,事实上作品的主角只有保罗,当然,还有他的情人们。但是如果作者没有简单地把《儿子与情人》作为作品的名字,而是取了《莫雷尔的儿子与保罗的情人》这样一个名字的话,那么就会让读者的视角固定在保罗身上,而没有一种时间线和情感线的变动,而《儿子与情人》这个标题则会让读者的视角在莫雷尔太太和保罗之间不断地变换,这样既能符合文章的主旨也能够让文章的内涵更加丰富,同时也是作品内容的整合过程,作者通过这种省略的手法,增加了文章整体的张力,以一种多元化的视角让这部作品的内部出现了“断裂”和复合两种结构。当我们再将视角转回到《儿子与情人》这部小说的内容,我们就可以看到,劳伦斯巧妙地将文章的叙事分成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莫雷尔太太的部分,那时候保罗还没有出生,这时候劳伦斯是以莫雷尔太太的视角为主线的;第二部分是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莫雷尔太太去世,作者就转而将视角放在保罗身上,也就有了保罗和他的三位情人之间的故事。虽然这部作品中的视角并不是统一的,而且也会让作者在作品的主角问题上产生矛盾,但是作者却利用了这一点将作品的走向变成了一种读者无法想象的角度。保罗没有出生的时候就不存在保罗的视角,而当保罗的母亲莫雷尔太太去世之后,作品的主要视角自然不能以保罗的母亲为主了,因此“断裂”现象是不可避免的,但正是因为断裂的存在,作者才没有选择以第一人称作为作品的主要叙事视角。因此,作品中虽然存在了视角的转换,但是第三人称的叙事方式却是一直没有改变的,所以,在作品的视角转换的时候,读者虽然看到了断裂的情况,却不会觉得过于唐突。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三
当爸爸的人还在酒馆里没羞没臊地给别人当酒保,然后把自己也喝个烂醉。她鄙视他,然而却已经跟他绑在一起分不开了。要出世的孩子对她是个天大的负担,要不是因为威廉和安妮,她早就无法忍受现在的生活了,成天和鄙陋的人事打交道,在穷苦拮据中挣扎。
有时候,一个人被生活攥住了,他的躯壳给带着随波逐流,就这样变老,完成了自己的历程,然而这样的生活没有真实可言,让人觉得生命似乎就从来没有眷顾过自己。
有时候,她对卿卿我我厌倦了,就想敞开心扉,跟他说些严肃的话题。结果她发现丈夫用心在听,却什么也听不懂。没有心灵上的理解,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也就无法更进一步了。
母亲深深地爱着儿子。就在幻灭的苦痛最难忍受的时候,就在生活的信念摇摇欲坠的时候,就在灵魂感到苦闷和孤寂的时候,他降临到了她身边。因此她把儿子当成了全部,这让做父亲的感到妒忌。
是那种不轻易落泪的女人,像男人一样,要伤心到极点才会真的哭起来,那呜咽声撕心裂肺。
男人的鲁莽行为像是尖矛一般穿透了她对丈夫的爱。之前她跟他斗争的时候还心怀气苦,觉得他跟自己疏远了,并时时为此幽怨。现在她不再为他不够爱自己而烦恼了。对她来说,他已经成了个外人。这样一来她的生活反而更容易忍受了。
遗憾的是,她跟他太不一样了。他本来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但是她无法接受这一点。她要他成为自己想象中的样子。就这样,她一心要让他变得高尚,但这已超出了他的能力。这让她把他给毁了,也伤害了自己,留下了伤疤。但是她自己的品质却维持着没有变,另外孩子也给了她安慰。
“我也说不准到底是不是希望没钱花,因为他只要有了钱,家里就不得安宁。”
妻子躺在床上,听着他在花园里鼓捣东西。他一边吹着口哨,一边锯锯锤锤。外面刚刚破晓,天青气朗,屋子里孩子们还在呼呼大睡,丈夫则像个快乐的男子汉一样忙活着,这样的时候总能让她感到温暖安宁。
他走近她,满脸通红,眼里都是血丝。突然他一把抓住了她的臂膀。她害怕得叫起来,拼命挣扎。这时他稍微清醒过来一点,嘴里喘着粗气,粗蛮地把她推向门口,又用力将她推了出去,砰的一声关上门,在里面拨上栓。他回到厨房,跌坐到扶手椅上,头里的血还在沸腾。他本来就喝醉了,人又已经精疲力竭,脑袋慢慢沉到了两膝之间,就这样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有一阵子她的思想不受控制,脑海里机械地重现着刚才那一幕,一遍又一遍每过一次,那些话语和片段就像烧红的烙铁一般烙在心上每次回想起之前那一小时发生的事情,那烙铁就在相同的地方烙上一次烙过的印记越来越深,伤痛反而渐渐远去了。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四
读了《鞋匠的儿子》这篇文章后,我感到无比的激动。
课文主要记叙了美国总统林肯是鞋匠的儿子,不怕参议院的羞辱,用自己谦逊的语言和自己宽宏大量的胸怀和智慧赢得了参议院的认可与掌声。
我非常佩服林肯,他能从容不迫的回复那个态度傲慢的参议员,并且告诉参议员,他的父亲是多么的伟大!他为他的父亲而感到自豪。尽管他的身份没有参议院高贵,但他还是以精彩的演说,说服了出身名门望族的参议员,当上了美国至高无上的总统。
以前,我总是嫌弃妈妈唠叨,爸爸的严厉,听不进去他们讲的那些大道理。有时还嫌弃他们不能给我更好的生活,经常和他们顶嘴。可是自从学习了这篇课文后,我慢慢发现原来妈妈的唠叨和爸爸的严厉是对自己最好的督促,怕自己学习跟不上,成不了优等生。现在慢慢了解到他们的良苦用心,我今后要加倍努力学习,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和一个拥有优秀、高尚品格的人。虽然他们不能给我富裕的生活,但是他们给予了我生命,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我不该嫌弃他们。现在我懂得人穷点不重要,学会尊重他人、能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才是最重要的。
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当我们面对嘲笑、批评、诽谤时,首先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其次要用笑来面对人生的挫折与困难,化耻辱为动力,用自信、潇洒、自由通向成功的台阶。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五
顶多两三天的时间,我就看完了《儿子与情人》这本书,写的不错。看完之后就发现自己睡不着了。躺了一会儿,觉得与其睡不着干躺着还不如起来做点事情。嗯。趁着还记得到底是什么情节,赶紧写下我的读后感吧。
这本书相对于《查泰来夫人的情人》而言,描写性爱的情节要少得多,更多的是单纯地叙事。小说从莫雷尔夫妇的相识讲起,讲到了他们之间后来矛盾不断的婚姻,讲到了莫雷尔夫人的大儿子威廉的生活和最后他的死,讲到了二儿子保罗的成长经历和他与母亲特殊的感情。保罗算是书中的主角吧,毕竟书的'后半部分全部围绕他展开。他有一个很爱他的女朋友,但是他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去爱她;同时他的母亲非常反对他的女友。后来保罗为了另外一个女人离开了他的女朋友,但是他也无法真正爱上这个女人。后来他的母亲莫雷尔夫人得了肿瘤,她自己痛苦不堪的同时也非常折磨保罗和他的姐姐安妮。于是他们两个人由保罗主使,给他母亲服用了大量的吗啡,送走了他的母亲。但是莫雷尔夫人走了之后,保罗的生命就仿佛没有了意义。在这个时候,他的前女友愿意和他结婚,拯救他的生命。但是他仍然没有办法完全摆脱他母亲对他的影响。最后他在纠结痛苦中走向了大城市的生活。
怎么说呢,我觉得这本小说描写出了英国工业革命期间一个普通矿工家庭的生活。从文学上来讲,劳伦斯塑造人物塑造地很好,某个人的一举一动都是符合他的性格特征。他的叙述很平淡,是那种细水长流的感觉。所以也没有特别让我觉得情绪激动,印象深刻的地方。作为牛水莲老师提到过的作品,还是不错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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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六
戴·赫·劳伦斯,(davidherbertlawrence,1885~1930)英国诗人、小说家、散文家。出生于矿工家庭,当过屠户会计、厂商雇员和小学教师,曾在国内外漂泊十多年,对现实抱批判否定态度。他写过诗,但主要写长篇小说,共有10部,最著名的为《虹》(1915)、《爱恋中的女人》(1921)和《查太莱夫人的情人》(1928)。
劳伦斯生于1885年。父亲是矿工,缺少教育;母亲出身上流社会,有良好的修养。这种文化上的差异,使他们经常吵吵闹闹。但这种差异使劳伦斯从父亲那里得到了丰富的社会经验,从母亲那里至高无上的关怀。也许是母亲过分溺爱,劳伦斯有严重的恋母情结。他在给朋友的信中说:“我们相互爱着,几乎像丈夫跟妻子那样的爱,同时又是母亲与儿子的爱。我们俩就像一个人,彼此那样敏感,我们之间不要语言。这挺可怕,弄得我有些方面不正常。”
劳伦斯是最富想象力的作家,他如不过早地逝世,肯定会有更惊世的作品问世。
书中的第一代是瓦尔特·莫雷尔和格特鲁德夫妇。瓦尔特原本充满了活力,乐观、讨人喜欢;后来却脾气变坏,酗酒打人,成为行尸走肉。对丈夫失望的妻子遂将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但是她钟爱的长子威廉不幸早夭,随之对次子保罗产生了强烈的感情。而保罗的两个女朋友却有不同的爱情观,让他无所适从。母亲去世后,保罗决定离开家乡,到城市去。至于保罗今后的人生道路怎么走,劳伦斯没有告诉我们答案。而这样模糊不清的结尾正反映了劳伦斯同样迷惘的心态:他所探索的两性之间的相处,进而拓展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迷惘的。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七
一提起张爱玲,几乎所有人都会说:我知道,她是个很有名的女作家。我也是这样,不过我虽知道她的名声很大,一味听到身边的人说张爱玲很有名,很少有人在我面前对她的作品做字或句的评价,我也很少读她的作品。
最近在图书馆看了关于她的书,其中有很多篇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茉莉香片》,》,《琉璃瓦》,《金锁记》,《花凋》,《心经》,《年青的时候》,这八篇小说都编写在《传奇》这本书中。
读了一些,感觉她的文章都太过平淡,她对各种爱情,婚姻之间发生的新事物有着抵抗心理,她写出来的都是她害怕的东西。还有一点就是她的文章开门见山,不仅仅是开门见山,而是开门见一切,以前看书书中多会有些铺垫,然后自然而然引出人物、事件等,所谓开门见山,也不过是一笔带过看似有关系又无关系的东西后引出故事发展,这样看起来有根有据,而张爱玲开头就接着说主人翁怎样怎样,让人不由得一愣,对于这个故事完全没有一点构想。所以对我来说看起来没有什么兴趣。
要说张爱玲的小说有点说明特点的话,应该是那个《金锁记》,这部被誉为文坛奇迹张爱玲的最圆满之作,小说讲的是一个嫁入有钱人家的不幸女子曹七巧——那副贪财、吝啬的样,活灵活现,因为自己婚姻的不美满还导致了自己的儿女也不能得到美满的婚姻,女儿好不容易大龄谈恋爱,她却从中搅和,我不禁惊叹:哪会有这样的母亲。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锁里的人,不给自己快乐,不给身边的人快乐,甚至不给所爱的人快乐的故事。
在我第一次看完《金锁记》时,对曹七巧这个疯狂变态的女人有着咬牙切齿的憎恨与厌恶。但是后来,我又看了一遍,觉得可以慢慢理解这个人物,领会作者对她的刻画心理。对曹七巧的世界,我不再觉得阴森可怕,心中的憎恨与厌恶早已被更多的同情与怜悯替代。其实,七巧也是个可怜的人,她也曾拥有过梦一般短暂而瑰丽的青春年华,而这一切都随着嫁入姜家而成过眼云烟。一个年方二八的姑娘,一具没有生命的空壳,毫无感情可言,却注定要相守一生。这在今天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而在那个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那些所谓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从小接受的便是三从四德的教育。一个女子一旦嫁为人妇,便是恪守妇道,从一而终。丈夫可以在外征歌逐色,作为妻子的一旦又有什么想头,便被看作伤风败节,十恶不赦,为世道所不容。三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妇女们也逆来顺受惯了,还时不时有上佳表现,来个烈女守节,弄出个贞节牌坊的名堂,为千古歌颂,却不知其又害了多少女子!
作为一个旧时代女子,七巧不懂得什么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她最初所需要的只是一个美满的归宿,有人真心爱她。可她不能自己选择,命运把她带进了一个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更没有爱情的世界,在那里,只有冷漠、欺骗、中伤,只有用绫罗绸缎、黄金珠宝堆砌起来的丑陋的世界。七巧只是一个旧式的女子,也许她能够泼辣地对付姜家的人,可是她却无法去抵抗她悲惨命运的肇事者——那整个不平等的社会,她只能任由自己被一只黄金枷锁牢牢地锁起来,从此没有爱,只有很,直至人性的完全沦丧。就这样,一个出身不高的女子,尽管她自己不乐意,投身于上流社会的礼仪和罪恶之中,最后她却成为上流社会最腐朽的典型。
而在当今社会,甘愿嫁给一个比自己年长几十岁或身体有缺陷而家财万贯的人的妙龄女子大有人在,心甘情愿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里,只不过是为了物质上的虚荣,这样说来,如果把她们放进七巧的社会里,恐怕不会有什么七巧式的悲剧了吧——她们心甘情愿的。看来,社会在进步,文明在进步,而人性与道德却有可能退化。
以上感受只是零星读了几篇,她的文字虽然趋于平淡,但是写出来的文章却被很多读者喜欢。对像这样好的文章的感悟能力可能还要通过不断阅读用心去感受其字里行间的文字魅力吧。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八
《儿子与情人》是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发表于1913年。本书由英国作家戴维·赫伯特·劳伦斯创作,是他的半自传体作品。这本书是作者的成名作,在英国有着广泛的影响力。
最初,该书被归类为色情文学,很多地方禁止发行它。20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人们对这部作品认识的深入,它开始享誉世界;1999年,小说被评为“20世纪英国百部最佳小说”。
本书的创作背景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个人背景和时代背景。首先,关于个人背景。《儿子与情人》这本书是作者在其个人经历的基础上创作出来的。劳伦斯的母亲出身于一个英国中产阶级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后来因为家道中落嫁给了劳伦斯的父亲。婚后,由于思想、性格等方面的不合,夫妻俩经常吵架,家庭不是很和谐。在孩子出生后,他的母亲把全部心思放在了孩子身上。然后,关于时代背景。这本书创作于20世纪初,当时,女性主义浪潮兴起,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这引发了劳伦斯关于女性社会地位的思考。另外,当时社会,工业革命在一定程度上给自然以及人的生命活力带来了破坏。这本书就这一问题提出了反工业化的观点,歌颂了自然美和生命力,鼓励人们实现情感自由和性自由。
这本书的内容比较多,情节比较丰富,主人公是保罗。故事的前半部分主要讲述了保罗父母的婚姻生活。保罗的父亲莫雷尔是一个英俊的矿工,莫雷尔夫人出身于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他们在一个舞会上一见钟情然后步入婚姻。但是结婚之后,由于性格和观念的不合,这对夫妇经常吵架,莫雷尔夫人对于丈夫的爱也逐渐消失了,她对丈夫越来越冷漠。在孩子出生后,她开始把她的全部精力都扑在孩子身上,孩子们和她统一战线都不喜欢他们的父亲,家里经常有冲突。莫雷尔夫人把她的孩子们培养的很好,他们都很优秀,尤其是大儿子威廉,他让莫雷尔夫人感到十分骄傲。可是后来,威廉因病去世了。于是,这位母亲她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了二儿子保罗身上,她在精神上控制保罗,对他有一种占有性的爱,这让保罗十分压抑和痛苦。保罗的第一个女友米丽安和保罗兴趣相投,他们成为了恋人。可是米丽安也是一个比较精神世界的人,她希望保罗在精神上属于她。这让莫雷尔夫人十分不安,于是她对保罗与米丽安的恋情持反对态度。保罗一方面觉得愧对母亲,一方面又喜欢自己的女朋友,这让他感到十分痛苦,他们的恋情也受到了影响,最终走向了结束。保罗的第二个情人克拉拉是一个有夫之妇,她和保罗之间的关系十分畸形。保罗和他交往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但是他清楚的知道自己不会娶她,克拉拉也清楚的知道自己不会离婚。他们在一起是为了互相寻求安慰。在保罗的这段感情中,莫雷尔太太也试图干涉,但是她没能成功,最终无可奈何的死去了。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以为它是一个有趣的故事,对它抱有很大的期待。可是随着情节的推进,我越来越烦躁而且感到压抑,因为它又长又无聊,而且文笔不够吸引人,虽然作品的主题比较有特点,但是不能让人很明显的感受到。在整本书读完之后我还是处于读不懂状态。但是一本书看完,总是会有一点收获。
首先,从开头开始思考。书的上半部分主要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写莫雷尔夫妇的婚姻生活。看这一部分的时候,我的感受就是:结婚一定要好好挑选结婚对象。莫雷尔夫人和他的丈夫根本不是一个阶层的人,就因为舞会上一见钟情就仓促的决定结婚,然后婚姻生活十分不幸福。这种结果其实是很容易理解的,他们俩从外表上看郎才女貌,似乎很合适,但是教育水平、思想观念、教养、性格等内在的差距是没有办法消除的。这些差距横亘在那里,得不到解决,然后就会发生冲突,日子就过不到一起去。可是他们俩在结婚之前,根本没有考虑过这些,盲目的就结婚了,这就是婚姻不幸福的根源所在。所以,结婚不是小事,一定要考虑清楚对方是不是适合在一起生活,不能草率对待。
莫雷尔夫妇在有了孩子之后仍然经常吵架,孩子们都不喜欢父亲,每次他回来了,家里就会变得安静。偶尔父母会在夜里吵架,每到这个时候,威廉和安妮就紧张到睡不着觉。我看到这的时候是非常难过的,深刻的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不和睦的家庭对于年幼孩子心灵的伤害是是非常大的。父母是孩子们的榜样,是一个家庭的主要支柱,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可能对孩子造成影响。如果父母不能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这个孩子在家庭里幸福感就会大大减少,这甚至会给他或她带来伤害。在我看来,父母有义务给孩子营造一个和睦的家庭氛围,既然把他生下来就要努力让他幸福成长,而不是让他终日看自己的父母互相伤害。
莫尔顿夫妇的孩子们长大之后,故事进入第二阶段,情节开始复杂起来。莫尔顿夫人失去了大儿子威廉之后,开始把全部心血放在二儿子保罗身上,这给了保罗很大的精神压力,让他很痛苦。这种母子之间奇怪的感情让我在读的过程中有一种深切的窒息感。保罗一直承受着母亲这种压迫,他按照母亲的意愿工作、学习,甚至连谈恋爱都小心翼翼。我觉得这一方面是莫尔顿夫人的错,她对于儿子的爱是畸形的而且缺失理智的,她不应该把婚姻的不幸变成压力施加在儿子身上。另一方面,我认为这种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是保罗的懦弱造成的,他不敢反抗母亲,因此在很多方面都要受到母亲的限制,从而让他养成了一种犹豫不决的性格。我认为保罗是非常让人同情的,他在压力下失去了情感上的自由,但是却不敢反抗,终日处于痛苦和纠结之中。从这种奇怪的关系中我们就可以得出两个道理,一个就是作为家长应该理智地对待孩子,爱他们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们自己的思想和决定;除此之外,作为孩子应该有自己独立的思维,不能一味地依赖父母。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九
这个寒假我读了三本书,但我最喜欢的就是《小公主》这本书,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细讲一下吧。
莎拉是一位上校的女儿,被送到了一所女子学院,那里有一位叫做明钦的女老师,是一个贪财慕势,嫌贫爱富的人,在莎拉是一个公主的时候,她总想着怎样讨好莎拉。
而莎拉虽然像一位公主,但她丝毫没有一点自大自高,藐视一切,她喜欢想象,喜欢给别的同学讲故事,当然,同学们也非常喜欢听莎拉讲故事,因此,莎拉结识很多好朋友。
但是,经过一些变故,莎拉的爸爸去世了,就在莎拉还没有从悲伤的阴影中走出来时,明钦小姐因为莎拉已经没有了财产,便把莎拉的“贵宾待遇”取消了,让她住进了一间小阁楼。
从此莎拉沦落成了一名女仆,可莎拉靠着想象力坚持了下来,最后,莎拉爸爸的朋友找到了她,告诉了莎拉真相,从此莎拉又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而明钦老师却只能深深陷在自责懊悔中。
我觉得一名真正的公主不是只要有华丽的外表和丰富的物质生活就可以的,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还要有乐观,积极向上的精神。大家都要像莎拉一样不管在怎样艰苦的环境里,我们都要乐观,坚强,向上,不放弃,相信风雨过后就会有彩虹!
外在的东西其实并不重要,莎拉她虽然生活得很艰苦,但是她还可以保持一位公主的风范,那么莎拉就必定是一位公主。
一个故事之所以尽人皆知,是因为它包含着永不泯灭的人性,就让我们一起去感悟其中的真诚吧。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十
在同济图书馆无意间看到了这本书,印象里劳伦斯被称为情欲小说之父,这本书也早有耳闻,光名字就够撩人了,(借回来后,公司领导看到名字后开玩笑说要拿过来看下)。在真正读完这本小说后,发现和印象里的、字面意义的《儿子与情人》完全不同,甚至超出了自己的想象和期待。
这是一本通过莫雷尔夫妇一家人的故事,来探讨家庭关系、情欲心理、成长关照和社会发展的小说,只是把镜头聚焦了保罗、莫雷尔夫人、米丽亚姆、克莱拉的关系之上,让男人与女人、儿子与母亲、妻子与情人的复杂关系,通过心理的描写进行了深入挖掘、界定、比较和升华。
王菲有首歌《我爱你》,歌词里说“那是抓也抓不住的,才是真的”,放到这本书里似乎也很贴切。莫雷尔夫人自从对丈夫彻底绝望后,就把对男人的爱欲彻底投射到了两个儿子身上,她节衣缩食只为给儿子们买最好的礼服,以让他们容光焕发、登堂入室;保罗两次和女朋友的恋爱都得不到母亲的支持和理解后,才意识到对母亲的爱是一座大山,生命中后面出现的每一个女人都要爬过这座大山才能和他在一起,等到母亲去世后,他也觉得自己的世界空了;米丽亚姆有着母亲的影子,她善良、持重、智慧,她对米丽亚姆有着母亲般、姐姐般的关爱和照顾,这份关爱让保罗不愿面对又依赖“少年保罗”;而卡莱拉是米丽亚姆的反面,这个美丽的少妇,她的野性、自由、真实唤起保罗作为男人的本能,是让保罗有了“男人保罗”的钥匙,但是保罗似乎又有些恐惧这样的自己跳出来。最后保罗在一片茫然困惑中,离开了所有的这几个女人,只身走向了城市,完成了人生的第一次生长。
性欲是细胞的震颤;
情欲是大脑的挥洒;
爱欲是心灵的结果;
人欲是生命的自觉。
这复杂交织的欲望、这曲径通幽的人性,在社会伦理、道德约束和家庭关系的统一规整下,几乎成为了无人问津的角落,而劳伦斯偏偏深入其中,把这分也分不清的“灰色地带”进行了“一是一、二是二”的表现和界定,并通过心理描写形成了这本小说的一波三折和表现主体。
茨威格的心理描写,是展示“故事的另一极”,用看不到的世界去对称现实生活里的一言一行;劳伦斯的心理描写,是寻找“故事的水源”,用深入人心的涓涓细流去挖掘背后的源头活水和默默奔流。
最后,保罗在茫然不知所从中,依然走向了城市,走向了下一阶段的人生,他没有在经历种种后,选择逃离和退缩,而是往更复杂和自由之地奔去,这是人性的自觉选择、是人类情感的升华。凭这一点,还可以对人类未来抱有乐观。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十一
昨天晚上,我把《儿子与情人》读完了,我是早该把它读完的,在两三年前,甚至更早,就该把它读完,记得那时,我们在那条生着茂盛椿树的安静小路上散步,贝贝为我缓缓讲述她的“读后感”,我只有安静倾听,我那时杂草丛生的内心是无法让自己安静把它读完的,实在可惜,再拿起它时,夹在书本三分之一位置的书签还是那时所放的。
前面多半忘记了,所以从头读起:
读完后,合上书本,我想:我的所得当远远不及贝贝,实在是这样,我所看到的是米利亚姆为了她的“精神之爱”所做的勇敢“牺牲”这当是那时的贝贝吧!我想。(是吗宝贝?)我就是你的保罗?在那细腻甚而繁琐的文字里,我所看见的几乎全是贝贝的身影,我的感动几乎全与书中人物无关,我好羡慕那为着爱而献身的人,她无欲无争,没有任何索取之心。
除此之外,那书里所有的情节都被我忽略了。往事如黑白的旧电影一般,每个细小的片段都重现般映在我的面前。
昨日,我在。
日记。
本里写下:“我希望能永远守护着贝贝;不再要求她对我的爱,我只一心去爱她。”
顶多两三天的时间,我就看完了《儿子与情人》这本书,写的不错。看完之后就发现自己睡不着了。躺了一会儿,觉得与其睡不着干躺着还不如起来做点事情。嗯。趁着还记得到底是什么情节,赶紧写下我的读后感吧。
这本书相对于《查泰来夫人的情人》而言,描写性爱的情节要少得多,更多的是单纯地叙事。小说从莫雷尔夫妇的相识讲起,讲到了他们之间后来矛盾不断的婚姻,讲到了莫雷尔夫人的大儿子威廉的生活和最后他的死,讲到了二儿子保罗的成长经历和他与母亲特殊的感情。保罗算是书中的主角吧,毕竟书的后半部分全部围绕他展开。他有一个很爱他的女朋友,但是他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去爱她;同时他的母亲非常反对他的女友。后来保罗为了另外一个女人离开了他的女朋友,但是他也无法真正爱上这个女人。后来他的母亲莫雷尔夫人得了肿瘤,她自己痛苦不堪的同时也非常折磨保罗和他的姐姐安妮。于是他们两个人由保罗主使,给他母亲服用了大量的吗啡,送走了他的母亲。但是莫雷尔夫人走了之后,保罗的生命就仿佛没有了意义。在这个时候,他的前女友愿意和他结婚,拯救他的生命。但是他仍然没有办法完全摆脱他母亲对他的影响。最后他在纠结痛苦中走向了大城市的生活。
怎么说呢,我觉得这本小说描写出了英国工业革命期间一个普通矿工家庭的生活。从文学上来讲,劳伦斯塑造人物塑造地很好,某个人的一举一动都是符合他的性格特征。他的叙述很平淡,是那种细水长流的感觉。所以也没有特别让我觉得情绪激动,印象深刻的地方。作为牛水莲老师提到过的作品,还是不错的吧。
“他是个强健的、身材修长的男子,有着用不完的精力。他的脸很粗犷,具有象普通老百姓的那种粗线条;掩在那双浓密眉毛下的眼睛饱含着如此充沛的生命力,以至她不能不着迷。它们好像在舞蹈,但又仿佛被笑声的余音振颤着;他的嘴巴也一样,好像马上会爆发出胜利的笑声,但又没有笑出来。他给人以强烈的悬念感。”
他就是保罗。《儿子和情人》一书中的男主人公。d。h。劳伦斯细腻入微地叙述了他的青少年生活、与母亲的畸恋以及和米丽安、克拉拉的爱情纠葛。这本书探讨了英国下层家庭关系的复杂性。作者很注重心理描写,把保罗的思想逐步地解剖,呈现在读者面前。保罗自小受到母亲莫瑞尔太太的钟爱,但是父亲却对他不理不睬。他特别早熟,心里埋藏着对父亲的仇恨。而莫瑞尔太太则是个复杂的人物,她把对死去的长子威廉的爱移植到保罗身上。她对丈夫没有一点爱情,只是把他当作客人看待。但是她极其嫉妒次子的情人,尤其是对米丽安。因为她深知米丽安要夺走儿子的精神之爱,便千方百计地阻扰,并采取冷漠的态度。而米丽安深爱着保罗,本来是不愿意与别人分享的,但是她是个富于牺牲精神的人,一直在默默地等待。米丽安以为保罗在得到她的纯洁后会更爱她,可惜她想错了。保罗太爱他母亲莫瑞尔太太了!直到他母亲死后,他才走向了新的生活。至于克拉拉,她与保罗仅仅是肉体之恋。后来与她的丈夫复合了。
全书洋洋洒洒40万字,其间不但插入了优美的景物描写,而且作者把人物的内心活动与景物的联系写得栩栩如生,各个人物活灵活现,呼之欲出。此书被列为英国一些大学文科的必读书。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十二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小公主》。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小公主”萨拉一出生就没了母亲,于是她的爸爸把她寄养在明贞女子学校里。一开始萨拉过得很好,可惜好景不长,萨拉的爸爸去世了,明贞小姐把萨拉当做女佣来看待,但是萨拉依然保持着公主的风度。突然有一天,萨拉得到了神秘的朋友——她爸爸的朋友的帮助,萨拉又变成了“小公主”。
我觉得萨拉是一个值得我们学习的好姑娘。萨拉虽然穿着漂亮的裙子,戴着名贵的珠宝,可是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吃穿住比其他女孩要好,而瞧不起她们。萨拉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她们,她经常嘀咕道:“我们都是女孩子,为什么有些女孩子受到大家的尊敬,而有些却受到鄙视呢?”萨拉有许多好朋友,在她当了女佣以后,正是因为她以前对朋友很好,所以朋友们才冒着挨打的危险来看她,因为她们太喜欢萨拉了。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
2、跟同学发生矛盾,要反省自己;。
3、尊敬师长,关爱比自己弱小的人。
让我们也像萨拉一样,做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公主”吧!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篇十三
敏豪森,这个名字并不熟悉,但也不陌生,他就是德国响当当的吹牛大王。
他1720xx年出生于德国一个最古老的贵族家庭,喜欢行侠仗义和探险,曾经在俄国军队中服役,跟土耳其人交战,足迹遍布欧洲、非洲、亚洲和美洲大陆,还到过人迹罕至的北冰洋,并遇到过许多希奇古怪的事情。由于他有丰富的生活经历,以及对事情的敏锐洞察力和想象力,所以在他回国后便将自己的经历加上独特的幻想,并运用夸张的手法,编造出许多荒诞不经的冒险故事。他口若悬河,说起来滔滔不觉,博得了听众们的一致赞誉。很快,他就成为了德国家喻户晓的故事大王。他的故事情节夸张、离奇、构思巧妙,风趣幽默,充满大胆想象,读起来让我忍俊不禁。
他历险故事中《自拉辫子出泥潭》让我印象极为深刻。
有一次,我们的主人公敏豪森男爵想骑马越过一个泥潭,一开始我们的男爵觉得泥潭不宽,但当其发现并非如此时,为时已晚了,因为地心引力,他连人带马掉下了泥潭里,泥浆,渐渐埋过了他的全身,就快将他和他的马淹没了,情急之下,他双腿紧紧夹住马肚,并迅速拉住自己的辫子,用尽全力向上一拉,结果连人带马一起拉了出来。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目瞪口呆,有哪个人可以徒手从泥潭中,连自己带马拉出来呢?更让人费解的是结尾说道:“如果当时我没有如此惊人的胆识和力量,我就不会在这与你们闲扯了。”
看了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让我明白了:在现实世界中,想象与幻想是不可少的,迄今为止,世界上哪一项发明创造离得开想象?世界上哪一项高科技的发展离得开想象?对于我们来说,更应该努力的培养自己开动脑筋、思考问题的良好习惯。
敏豪森男爵,让我懂得了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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