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计划的详尽程度和执行的质量。与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分享一些创新性的方案设计,希望能够激发大家的灵感。
反家庭暴力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网公司、省市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落实灵宝市电业局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岗位安全职责,夯实安全工作基础,严格执行反事故措施,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扎实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自我检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
检查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整治范围和内容。
1、公司仓库安全管理状况。
2、施工队在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情况。
3、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情况。
五、检查方法。
1、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各施工单位队先行自查,然后由领导小组对其检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自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要立即停工进行整改。
3、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质量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六、自查时间。
安全生产大检查,从6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自查阶段(6月18日—8月20日)研究制定检查方案,落实责任及人员,做好相关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库。
2、整改阶段(8月21日—9月20日)对照问题库落实整改,能够立即解决的安全质量问题立即整治。
3、整改及总结阶段(8月21日—9月20日)主要工作: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登记建档,及时安排整改,保证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五落实”。大检查工作结束时,要及时总结评估本次大检查成效,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七、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我处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责任,自查自纠。
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全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反家庭暴力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第一条 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伤害后果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的家庭成员是指夫妻、父母(养父母)、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或者共同生活的继父母、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兄弟姐妹等。
第三条 家庭成员间应当相互爱护,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禁止家庭暴力。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止家庭暴力的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普法工作规划。
各级司法行政、民政、文化、教育、妇联、工会、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和组织以及村(居)民委员会、新闻媒体应当根据普法规划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道德观念和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创建文明家庭、文明生态村、文明社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的内容,并给予指导。
第八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救助请求和控告。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举报家庭暴力行为;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有权依法予以劝阻。
有关部门和组织应当建立对家庭暴力的举报、控告和救助请求的受理机制,并做好回访工作。
第九条 司法所、基层妇联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家庭暴力行为人所在单位、受害人所在单位,受理对家庭暴力的控告和救助请求,应当进行调查了解,及时调解家庭矛盾和纠纷;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对事态严重,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
报告。
公安机关。
家庭暴力行为人经所在单位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应当给予相应的处分。
在校就读的未成年人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其所在学校应当对家庭暴力行为人进行劝阻和教育,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
报告。
第十条 公安机关受理对家庭暴力的控告、举报,应当记录,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对家庭暴力行为人进行法制教育。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受害人请求处理的,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接到报警后,应当及时出警予以制止。
第十二条 家庭暴力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十三条 各级妇联组织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或者民事诉讼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帮助,及时协助相关单位处理。
人民法院应当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司法救助。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
第十五条 司法鉴定机构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的伤情鉴定请求,应当受理,并依法出具鉴定结论;对经济困难或者无力支付鉴定费用的受害人,应当酌情予以减免。
第十六条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救助场所。当地民政部门对请求临时救助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应当依法提供救助。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家庭暴力行为人所在单位、受害人所在单位,应当对经济困难且没有临时居所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帮助。家庭暴力行为人应当支付相关的费用。
鼓励社会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帮助。
第十七条 处理家庭暴力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预防、制止家庭暴力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九条 司法所、基层妇联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家庭暴力行为人所在单位、受害人所在单位,对家庭暴力的举报、控告和救助请求不及时处理,对家庭暴力行为不及时调解劝阻,或者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而不报告的,有关部门应当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条 负有制止、处理家庭暴力法定职责的公安和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家庭暴力行为不及时制止和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反家庭暴力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学生体质,培养青少年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为宗旨,通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提高我校学生足球运动水平,积极参加崆峒区高中足球联赛,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形成校园足球文化,从而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校园足球工作的领导,现成立平凉一中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主任:
成员:(教练)(教练)。
三、职责分工。
1.一把手校长全面负责,分管副校长专项管理学校足球工作。
2.教务处具体统筹安排,协调各科室做好配合服务,确保足球教学、训练、比赛所需的物质准备。
3.教研组长()负责,组织体育教研组全体教师协同落实方案。并制定一中足球联赛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年级班级见得足球比赛。
4.教练组(负责)制定我校足球队的组队,训练及参赛计划。
5.参加联赛由教务主任带队协调,教练组负责组织参与。
四、工作要求。
全面健康发展。
2.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甘肃丝绸之路体育健身长廊为抓手,以大力推广“运动养生”为动力,完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挖掘、培养和输送工作,切实增强学生体育健身意识,保障学生健身权益,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
3.按照“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保障50%学生真正掌握足球基本技能。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年级内的足球比赛,大力推进学校足球项目的开展。
4.加强体育教师、教练员队伍的教育、培训与管理的力度,全面提升教研质量,打造一支职业道德高尚、业务素质过硬、专业技能精湛的人才队伍。使硬件建设、管理水平、师资配备、教研水准满足学校体育运动发展需求。
1.抓好体育课堂教学。要充分发挥体育课堂的“主阵地”作用。以体育课教学为基本平台,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高中每周2节),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或挤占体育课时。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从备课、教案、上课、听课、评课等环节入手,加强课堂教学的过程管理,打造高效课堂。让课堂成为学生提升足球技能的主要阵地。
3.建立长效的比赛机制。学校要制订年级内班级间,年级与年级间长期的比赛制度,积极参加市、区两级举行的校级间的比赛,以比赛促技能提升,以比赛促水平发展。
4.建立独立经费制度。必须建立校园足球发展的独立经费管理制度,保障足球训练、比赛的正常进行。学校积极组织校内班级间和年级间比赛,各级比赛每年保证不少于18场比赛。
反家庭暴力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1.认识家暴现象的存在。
受害者通常会对家暴有极度轻视的倾向。家暴并不一定表现在身体虐待上,它也会表现于情感或心理上。你不需要非得等到被打到骨折或眼发黑时才认为那是家暴,喊叫,谩骂,威胁和恐吓等都是家暴的表现形式。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你要是被迫与其发生性关系,那就是家暴,也可以称之为性侵犯。
扪心自问一下:“你是否经常如履薄冰般地小心做事?”大家要记住,大多数施暴者很善用迷人的手段,他们也会在虐待别人之后颇感歉意。事实上,家暴之后会存在一个蜜月期,接着到来的便是紧张关系搭建起来之后的爆发期,许多女人和男人抱着“这次的家暴行为会停止”的希望而一直受困于这个家暴循环周期。
2.寻求帮助。
幸运的是,你可以向有足够资源的当地机构求助。比如反暴力热线、反暴力机构。你并非孤身一人作战!你的朋友和家人未必是帮助你的最适合人选,但他们仍然可以减少虐待行为的发生。
你可以致电给源众受暴妇女儿童法律帮助热线:010-89941101。如果你有孩子的话,他们同样能保护好他们。出于你的处境,他们会理解你,也不会对你妄加评断的。而且他们会提供个人和群体治疗服务并帮助你处理一些诸如获取暂时的限制法令的法律事项。
3.使用一台安全的电脑。
美国国家家暴网站提醒用户要使用一台施暴者无法进入的安全电脑,电脑的使用是很容易被监测得到的因为该网站有很多信息资源。所以在你决定远离这种受虐的家庭关系之前,你的确得采取一些预防措施来确保你的安全。
最值得警惕的时刻莫过于施暴者意识到了你打算离开他或她,所以你得有个备份的安全。
计划。
你可以找可以为你提供帮助的机构帮助你做这些。
计划。
4.处理潜在的关系问题。
你是否拥有过一个导致自己怀疑自我价值的童年?虽然有许多来自不同文化、种族、民族、教育背景和经济团体的男男女女(异性恋者与同性恋者)受害于被虐待的家庭关系,但他们的共同特性都展现在自尊心和自爱能力的缺乏。
如果一直保持这些关系,我们就会对生活变得越来越沮丧并进一步贬低了自尊心。我们应该通过获取帮助来中断这种恶性循环。因为一旦你产生沮丧的心理,你可能会在生活中表现出厌倦和犹豫不决的态度。这样,你的那些负面想法进一步加深了压抑的情绪,这就很容易令陷入越挖越深的困境中的你感觉彷徨无助但又寻找着那一丝希望。当然,希望还是存在的。
5.弄清事情真相。
你是否沉缅于爱情或那种被爱的感觉?你是否把爱情与痛苦等同起来了?我们中那些感受过孤独的、被疏远的和不被爱的人在他们长大成人之后便倾向于想去寻找生命初期的情侣关系。而假如我们的父母处于一种不健康的关系,那种虐待的动向又会让人感觉亲近和欣慰。
反家庭暴力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地矿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实《20xx-20xx年河南省地矿局公共机构节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保证节能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完成20xx年的节能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
根据20xx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和我局制定的《20xx-20xx年河南省地矿局公共机构节能计划》,到20xx年底,实现以下目标:一是以20xx年为基数,实现单位建筑面积节电5%、人均节水5%,公车百公里油耗控制在13.32升以内;二是创建一批节能示范单位;三是制定我局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建立并完善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能耗监测平台。
主要措施。
(一)健全我局各驻郑单位节能减排工作领导机构。
目前,我局已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服务中心。各驻郑单位也要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为决策机构,负责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领导、组织和协调。小组成员应包括:单位主管领导、相关科室领导等。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执行机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有关协调工作,督促、监督本单位各部门节能减排的推进。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成立文件报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着力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大力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栏、黑板报、内部刊物、网络等多种媒介进行节能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识到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要继续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资源忧患意识,培养良好的办公用能习惯,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落实节能工作管理制度、构建节能长效机制。
1、实行规范管理,狠抓日常节能。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资源整合和节电、节水、节油、节暖、节约办公用品为重点,制定节约型机关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办公及业务用房照明、空调、采暖及办公设施设备方面的能耗监管制度和措施。继续实施拉闸限电、水电动态监测、及车辆公示管理制度等。以上制度在局机关实施后,实效显著,并得到了省节能工作检查组的肯定,从20xx年起在驻郑单位推广以上节能措施。
2、建立能耗统计和报告制度。各单位落实专人按规定要求记录能耗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并及时向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季报、年报。季报日期为每一季度结束后5日内,季报采用电子报表形式报送到电子邮箱。年报日期为下一年1月31日前,年报实行电子报表与纸制报表两种形式同时报送,纸制报表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3、逐步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及节能设施的改造。按《计划》要求,各单位应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加快进行节能设施改造,使用节能灯具,节水洁具,要求各驻郑单位落实相关措施。
4、实行节能工作联络员会议制度。联络员会议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年度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成员单位包括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成员、各驻郑单位节能联络员等。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中央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以及局关于公共机构节能新精神、新要求;沟通交流公共机构节能进展情况;研究节能工作中重点突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措施;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等。
5、建立节能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将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局各驻郑单位。局属各驻郑单位签订《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对本单位能耗削减指标、任务作出承诺。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单位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四)加强节能监督管理。
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驻郑单位节能的经常性检查。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20日前,由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到各驻郑单位检查节能工作情况,每次选择1-3个驻郑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依据《河南省省直机关节能减排达标考评细则》进行,重点包括:有关节能管理制度是否建立;节能档案是否建立、完整;节能措施是否有效落实、节能目标是否按计划完成等。
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3月25日前,完成对驻郑单位《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编制。
2、3月30日前,召开河南省地矿局节能工作联络员第三次会议。会议内容包括:
(1)-20xx年节能减排统计上报工作的总结,指出上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以后统计上报提出相关要求。
(2)安排各驻郑单位《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事宜。《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由各单位带回,于4月15日前由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交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20xx年第一季度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上报工作进行安排。
3、20xx年5月底前,局各驻郑单位根据国家和省公共机构能源节约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节水、节油、节气以及照明、电梯、空调、办公设备等节电的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并于6月底前报局节能领导小组备案,并严格实施。20xx年下半年起,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评比。
4、20xx年6月底前,局各驻郑单位负责本单位办公照明设备的节能改造,将使用的高能耗荧光灯、白炽灯、射灯等,全部更换成节能灯具。同时把不符合节水标准的龙头、冲水阀、水箱进行全部更换。20xx年下半年起,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
反家庭暴力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为全面推进开发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不断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推进开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冲刺全省开发区第一方阵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必须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通过实行基层党务公开,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水平,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通过实行基层党务公开,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提高党内事务的透明度,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基层和谐稳定;通过实行基层党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公开的制度、主体、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
(一)公开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党务公开工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党务例行公开制度、党务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和办理反馈制度、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登记管理制度、党务公开工作资料归档制度、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二)公开主体。开发区机关、办事处、企业、村(居)、社区等党的基层组织。
(三)公开内容。按照全面、真实、具体、合法的原则确定,并逐步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原则上,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本地区、本部门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除依照法律法规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其他可公开的应全部公开。公开的内容是: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本级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及重大事项落实情况,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2、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和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
3、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培训情况,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4、党的组织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党内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权利保障、党费收缴与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收支、创先争优、评比表彰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情况,党内制度和各项办事程序、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落实党务公开工作责任制、重要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等情况。
5、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理论学习、联系重点项目和基层单位等情况,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执行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年度考核评价情况。
6、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包括干部轮岗交流、提拔使用、考核奖惩、后备干部培养推荐、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反腐倡廉任务分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处理违纪党员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四)公开形式。党的基层组织要针对不同内容和范围确定公开方式,做到因地制宜、简便易行、利于监督。主要分为党内公开和党外公开。
1、党内公开。应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的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2、党外公开。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可通过新闻媒体、党务公开网站、电子显示(触摸)屏、手机短信平台、党务公开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形式公开。要充分发挥已有公开平台的作用,整合资源,注重实效。
(五)公开的程序。严格按照“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程序公开。
1、制定目录。工委分类制定所属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目录(附后),其他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由上一级党组织制定,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按照方案规定的公开内容、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或须变更、撤销、终止的事项,须经制定目录的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
3、收集反馈。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向党员反馈结果。对实名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结果。
4、归档管理。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等及时整理,形成图文资料,归档保存,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六)公开的时限。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分期公开、即时公开和点题公开。所有公开内容要注重时效性,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1、长期公开。主要指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
总结。
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应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公开。
5、点题公开。上级要求公开事项,以及党员群众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
三、
开发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总的时间安排自2011年10月开始,至2012年底为集中开展阶段,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完善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下旬)。
1.成立组织。成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开发区工委书记王图强为第一组长,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邢高为组长,管委会副主任、纪工委书记、工会办事处主任、同创公司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发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义周任办公室主任,陈杰、张海涛任办公室副主任,周静、蔡军部为办公室成员。各级党的基层组织应聘请3-5名党务公开监督员,设立并公布监督电话、电子邮箱,加强监督。
2.制定实施细则。各公开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并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机构名单和实施细则报开发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宣传动员。要因地制宜,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营造党务公开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关心支持、积极参与党务公开工作。各单位要召开党务公开工作动员会议,进行思想发动,部署工作开展。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1上旬月至2011年12月底)。
1、搭建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设置公开栏,各级基层党组织应设置党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地方党务公开栏可延伸至村民组。开辟网站专栏,在开发区网设立党务公开专题栏目,各单位也可在单位网站上设立党务公开专栏。创新公开载体,各办事处要利用现有的“阳光村务工程”电子触摸屏,将党务公开内容及时上传和更新,方便党员群众查询,其他有条件的单位也可配备触摸屏或电子显示屏等,进行公开。
2、建立工作联系点,进行分类指导。分层次建立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开发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及各办事处、村(居)、社区党务公开领导机构成员,都要建立工作联系点,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分析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综合考虑各办事处、企业、村等单位基础条件、发展程度、行业差距等因素,积极探索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特点,搞好分类指导。
3、健全保障制度,全面实施公开。党务公开工作要健全和实行例行公开、依申请公开、党内情况通报、意见收集和处理回复、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用制度保障工作落实,严格按照公开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的要求,全面实施党务公开。
4、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目标考核。强化督查,开发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各级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公开监督员作用,加强对本级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严格考核,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适时组织评议和考核。严肃追究,对工作开展不力、在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严肃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阶段:完善提高阶段(2012年1月至2012年底)。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联系点、示范点建设,注重借鉴成功经验,结合实际,形成有效管用的特色做法,并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要认真对照相关要求,搞好工作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强化工作责任,规范工作运行,健全长效机制,努力提升我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反家庭暴力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为认真落实洪湖市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市局薄改计划精神,努力提高我校办学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李先军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张家仁副校长,后勤副校长朱斌任副组长、教导主任韩中彬和远程室主任白德权、副主任张文杰及各专室管理员为成员的学校改造领导小组,积极制定改造计划,落实改造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市局目标和要求。
二、目标任务。
我校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专用的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艺术器材室、图书室、阅览室、多功能教室、电子备课室、综合实践器材室、卫生室各一个,配备更新更全的教学实验仪器,提升我校现代教育教学技术装备水平,使我校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化学校要求。
三、实施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在本次薄弱学校改造中,我校要加强对薄弱学校改造工作的领导,立足校情,制定详细的计划,明确改造的目标和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薄弱学校改造计划。
2、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我校对领导组成员进行合理分工,校长对薄弱学校改造工作负全责,副校长具体负责改造工作的实施,总务处负责合理规划各功能室,并做好配套设施的分类整理、入库登记和保管工作;远程室拟定具体的操作方案,使各项配套设施能及时投入教学应用。
3、突出重点,强化落实。我校改造工作的重点是落实、更新完善教学实验仪器,从整体上提升我校教育实验装备综合水平。在后段工作中,我校将把落实本次市局薄改计划作为基建重点,利用有限的资源,合理加以整合,使其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其利用价值,做好各项工作,不负各级领导部门期望。
3、强化培训,提高素质。我校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提高管理技能,使配套设备能高效应用于教学中。
四、日程安排。
二月:填写上报小学体育器材推荐配备清单;。
填写上报小学实验教学仪器购置单。
三月: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学校建设摸底统计,并完成数据汇总,上报中心学校和市教育局。
四月:1、制订学校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实施方案;。
2、做好各室建设前期准备,将原有设备情况分册登记。
五月:1、制作各室管理制度,做好各室装备布线准备;。
2、接受中心学校督查。
1、清理专室,扫刷墙壁,做好隔断:
2、接受中心学校督导。
八月;安装调试教学设备,完成各室建设,月底迎接市装备站检查。
九月:接受市局装备站检查验收。
反家庭暴力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及《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关于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促进建设施工过程中依法加强对文物保护的管理,执行文物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文物流失和文物损坏的发生,以及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时,施工单位能采取紧急措施减少文物流失和文物损坏,根据望城县政府和长沙铜官窑遗址管理处的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建筑施工文物保护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江东岸(##综合枢纽至##古镇段)防洪排涝工程(一期),起于古城大桥,止于##古镇,包括堤防加固、堤防护砌、基础防渗等。本堤岸为湘江一线干堤,近期采用50年一遇,远期采用120xx年一遇,为ii级堤防。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清理表土、清基及清淤施工。根据道路纵断面设计,全线道路填方高度均小于5m,边坡在一般路段采用1:3.0,临水边坡路段采用1:2.5。临水坡脚处设砼脚槽、雷诺护垫等,考虑到部分路段地块尚未开发及地表排水需要,设置排水沟。
1.组织机构。
(1)项目部成立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由工程总负责人、工程现场负责人、现场协调负责人及项目各部门组成,办公地点在项目部办公室。(见附图一)。
(2)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工程现场文物保护办公室,由劳务分包负责人及各施工班组负责人组成,办公地点在项目部办公室。(见附图二)。
2.职责。
(1)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a.建立健全施工期文物保护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以及应急预案;。
c.发布有关文物保护命令、信号;。
d.掌握汇总有关情报信息,及时作出处置决断。
(2)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d.应切实落实施工现场文物保护工作,加强与地方文物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咨询,加强现场文物保护监督检查。
(3)文物保护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c.积极配合文物部门组织的文物挖掘抢救和搬迁保护工作。
(4)工程现场文物保护办公室职责:
d.跟踪监督施工现场每一个施工作业人员动态,发现文物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四、重点部位。
清基开挖地段、卸土区等地段。
1.我方土方回填卸土区段为铜官古大桥段至在建的铜官博物馆,卸土区实行全封闭,派专人负责看管,严禁一切与卸土无关的人员或车辆入内,卸土车司机在卸土区内严禁下车。卸土区堆满土后,就地进行场地平整并满铺草皮形成绿化地段,且派专人负责看管。
2.开挖现场实行全封闭,严禁一切与土方开挖无关的人员或车辆进入现场。开挖时及时通知文物保护监管单位现场监督。(具体开挖位置及方案见后附图三)。
五、文物保护措施在工程现场发掘出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陶瓷、钱币或物品,均属于国家财产,因此,在施工中,我们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文物保护工作。
1.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化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凭有效证件出入工地。
2.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文物保护标志、标牌等。
3.请专职保安16名对工地现场进行文物保护至该项目竣工,配置相应的文物保护专用装备、器材等。
4.加强教育、提高全员的文物保护意识,开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文物保护重大意义、文物保护知识方面的教育,增强全体职工保护文物的自觉性和责任感。5.开工前主动和地方文物保护部门进行联系,与当地群众进行文物保护方面的调查,对地下是否有文物初步做到心中有数,以便超前、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6.一旦发现文物,我单位遵守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及《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已开工的要立即停工保护现场,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该类物品。
(2)及时向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汇报。
(3)按照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的指令,积极协助处理。
(4)文物保护部门处理完现场,并接到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可以继续施工的通知后才能重新开工。
7.不准随意乱刻、乱画、破坏文物,坚决打击、抵制贩卖文物活动。
8.临时设计、施工用地不占用文物保护控制区。凡属施工影响区域内的古树、古建筑要加以安全围护。
六、文物保护应急预案。
1.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组织机构石渚坪广场项目部文物保护应急指挥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工程总负责人(罗##)。
副组长:工程协调负责人(周##)。
工程技术负责人(黄##)。
组员:工程技术部、资料部、保卫部、安全部、材料部(袁##、高##)。
2、应急指挥小组工作职责:
a.接到应急报告后立即赶赴文物发现现场,组织、指挥保护好文物发现现场;。
b.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c.迅速对文物发现现场进行勘察,对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的发现文物地段进行封闭,在记明数据和绘制现场示意图的前提下做到预先保护。
d.接待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文物的初步调查;。
e.组织、调动各方面的资源进行现场出土文物保护和发掘现场的保护。
f.配合文物调查组开展文物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反家庭暴力工作实施方案篇九
为及时清除冬季市区路面积雪,确保城市雪后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整洁,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参照《xx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保障出行安全、道路顺畅,提高城市交通和出行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区域负责、全民参与、奖罚严明”的原则,按照“以雪为令、雪中路通、雪停路畅”的要求,采取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人工除雪与机械除雪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完成除雪工作任务。
为加强城市除雪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xx市城市除雪指挥部(详见附件),负责城市除雪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规划建设局:负责降雪处置的日常工作,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做好除雪处置的综合协调和相关保障工作;负责各广场、公园、景观带的除雪工作;负责有物业管理小区的除雪工作;负责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对拆迁、建筑工地道路的除雪工作;协助各街道办事处租用除雪机械。
市城管局: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除雪责任区的划分和督促、检查工作;沿街各单位、商业网点“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除雪工作的督导、检查,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市财政局:负责除雪经费核拨。
市教育局:组织各中小学校区的除雪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管辖道路、公交站点及辖区内铁路沿线的除雪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督促市区内超市、农贸市场及时完成降雪期间责任区内的除雪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疏导道路交通,提供城市除雪交通指挥平台,保障除雪作业车辆通行。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所有路街、社区积雪的清除、清运工作。督导所辖社区对未实行物业管理小区和街巷路的除雪工作,并组织其他力量及时对管辖区域的积雪进行清除、清运;负责清扫保洁范围内机械除雪、融雪剂扬撒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积雪除净并清运完毕。
各街道在雪季来临前,除现有机械外,应提前做好机械设备的租用,并保证于每年11月15日前租用到位,因降雪情况导致的机械设备不足由各街道自行安排。融雪剂由市政府统一采购,各街道负责融雪剂的保管和扬撒。融雪剂采购工作在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
降小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0.1到2.4毫米为小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路净;其余路街在雪停12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
降中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2.5到4.9毫米为中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12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街在雪停30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
降大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5.0到9.9毫米为大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24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街在雪停48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
降暴雪(大暴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10毫米以上为暴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36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街在雪停60小时内除净。
需要外运的积雪,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界限由各责任单位将雪运到指定场所(工地或沟河内),不得随处堆放。在规定的除雪时间内,所有路街须做到无雪道、无雪条、无冰包、无空段、无漏段,达到见路面、见道线、见边石。不得向车行道抛撒积雪。
根据xx年除雪量和除雪经费测算,1厘米厚雪清除费用为0.007元/平方米(含融雪剂)。按照实际降雪量,在每年4月底前,由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园林管理所将除雪工作量上报市规划建设局。市规划建设局核定除雪工作量报市财政局核算除雪费用,由市财政局将经费划拨给市规划建设局,市规划建设局按照工作量核发至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园林管理所。
1、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认真落实除雪工作责任,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责任地段和除雪标准要求,及时完成除雪任务。
2、除雪应急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各责任单位须于每年11月15日前认真做好除雪各项准备工作,切实保证工作的落实。各街道须于每年11月8日前完成辖区推雪铲操作人员的培训、除雪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及外租各种机械设备的准备工作,提前做好机械和人员待命点、融雪剂堆放点等设置工作。
3、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雪情,按照“坡道、阴面”优先的原则使用融雪剂,确保道路畅通。清除积雪本着“先主道、后次道,先坡道、后平道,先阴面、后阳面”的原则,做到干净彻底,达到无漏段、无积水、无残雪、见路面的标准。
4、除雪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无力承担或拒不承担除雪任务的,其除雪任务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代为完成,代除费由街道办事处和责任单位(人)协商确定。不承担除雪任务和拒交代除费的,由市城管局按照《大连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在除雪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冰雪路上抛撒沙石、渣土等,禁止使用可能腐蚀市政公用设施、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带、污染环境的化学物品除雪,不得向雪堆上倾倒垃圾、污物,不得将院内积雪倾倒在道路上。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城管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处罚:
(1)拒不承担除雪任务或者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除雪任务的,处一千元罚款;
(3)使用非环保型或者不符合国家、省、大连市规定的融雪剂及其他有害化学物质除雪的,处一千元罚款。
对及时完成任务、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新闻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反家庭暴力工作实施方案篇十
为贯彻落实省、市基层建设年活动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帮扶村村情实际,特制订如下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付神首村位于新河县城西部,距县城2公里,人口980人,320户,5个村民小组,贫困户200户,耕地面积1474.4亩,人均1.5亩。该村是典型的农业村,农业种植结构单一,以种植小麦、玉米、棉花作物为主,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经济效益低,农民收入低。该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道路年久失修,坑洼难行,交通不便,制约了村域经济发展,是县扶贫办确定的贫困村。
工作组驻村以来,以调研村情,摸清村情民意为首要任务;以选准问题,找准突破口为第一要务,工作组通过走家入户座谈广泛征求民意,实地调研考察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会议、村委班子会议研究,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xx年重点帮扶工作,现列出计划如下:
(一)科学指导种植。
为帮助村民做好春季小麦的田间管理,协调市农科院专家来村到田间地头为老百姓手把手指导春季小麦田间管理技术,并互动座谈解答农民种地中的遇到的疑难问题。
预计3月份完成。
(二)健康巡回义诊。
为方便村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医疗保健服务,走访市县卫生部门,协调市县医院专家组成医疗小分队深入该村为村民免费体检、看病,讲解医疗保健知识,提高村民们的保健意识、医疗常识。
预计3月份完成。
(三)街道硬化。
针对村内道路坑洼难行、多年没有硬化修整的现状,为缓解村民行路难问题,协调市、县发改、财政、交通等职能部门,争取街道硬化专项资金20万元,可硬化村内街道1000米。
预计4月底完成。
(四)一村一品。
着眼于该村现有的养猪、养鸡现状,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扶持壮大该村养殖业,促进村民增收,与村干部一道筹划成立村养殖合作社,积极争取县扶贫办政策补助资金。
预计5月底完成。
(五)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为改善农村居住出行环境,提高村民生活环境质量,提升群众生活健康指数。对村内垃圾乱倒、尘土飞扬、污水横流等不文明现象进行综合治理。协助村“两委”制定村卫生制度,动员村民固定垃圾点,明确专人定期清理垃圾,修建垃圾坑、垃圾池。
预计5月底完成。
(六)改善民生。
走访贫困群众,向民政局争取增加低保户和五保户;走访民政局为烈士家属争取救济补助。
预计5月底完成。
(七)节能灌溉。
针对浇地难的村情,积极响应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走访县水利局争取节水灌溉项目,铺设地下节水灌溉设施,覆盖田地200亩。该技术省时、节水、省电,备受群众欢迎。
预计7月底完成。
(八)打浇地井。
为缓解浇地难问题,促进农业生产,争取协调县水利局打浇地井1眼。另通过县扶贫办争取配套扶持养殖业打井1眼。协调电力部门配套浇地井增上变压器1台。
预计7月底完成。
(九)危房改造。
为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协调县建设局,为危旧住房群众争取危房改造资金。
预计7月底完成。
(十)设置村庄交通警示标志。
该村毗邻国省干线,大车多、车速快,村民出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对交通规则知之甚少,交通事故频发。联合县交通、交警部门为村民开展交通规则教育,增强村民安全出行意识。同时,在公路设置村庄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注意礼让行人、安全驾车。
预计7月底完成。
(十一)文体设施。
为满足群众学科技、长知识,健身心、增体质的愿望,结合村情民意,走访县文化局争取为该村配置投影仪一台,便于村民集中观看学习现代科教知识。走访县体育局争取乒乓球案一台,丰富青少年业余文体生活,增强村民体质。
预计8月底完成。
反家庭暴力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一
根据《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发[2011]6号)》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镇“两基”工作水平,根据《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巩固提高的工作方针,以硬件从实、软件从严为原则,督促乡镇有关部门、学区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促进全镇“两基”工作再上新台阶。
巩固提高全镇“两基”水平,全面提高教育。
教学。
质量,全镇“两基”相关指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确保“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检。
全面总结全镇“两基”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两基”水平和质量。重点要抓好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质量、学校安全管理和扫盲等7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普及程度。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小学、初中的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等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重点做好贫困家庭义务教育工作和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女童等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二)加强师资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按照省定编制及结构要求足额配备教师,坚决纠正有编不补、占用挪用编制等问题,妥善解决教职工在编不在岗等问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积极开展教师培训,确保教师学历合格率、职称结构、培训率达到“两基”国检指标要求。
(三)改善办学条件。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努力解决教育资源不足问题,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认真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消除现有d级危房,解决学校教学、生活用房、功能用房不足不配套等问题,使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等达到国家标准。加大教学设备设施投入,切实解决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不足、陈旧等问题,使仪器设备设施和图书配备基本达到国家和省现行标准。进一步加强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四)保障教育经费。依法做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把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加大义务教育投入。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及时发放免费教科书和助学金,严禁侵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严禁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五)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标准。认真落实中小学新课程改革制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加强师生安全教育,配备、完善各类消防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七)巩固扫盲成果。摸清我镇文盲基数、落实扫盲工作经费和农民培训基地,扎实开展扫盲和脱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确保扫盲指标达到“两基”国检指标要求。
在做好以上七个方面工作的同时,必须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狠抓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1)抓好适龄儿童的入学率。乡镇政府作为“控辍保学”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控辍保学力度,要求学区学校要紧密配合,全力以赴组织适龄儿童全部读完九年义务教育,确保入学率、辍学率、义务教育完成率等各项指标符合国检标准;(2)高度重视学生流失问题。学校要严格学籍管理,对流失在校外的适龄儿童、少年,乡镇政府必须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使其尽快返校就读。(3)要切实提高教育完成率。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升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和17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4)要不留盲点。乡镇有关部门及学校要随时了解随父母流动的儿童、少年的就学情况,确保流动儿童、少年正常入学。
第二,全面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是“两基”迎“国检”的七个一票否决指标中最硬的一项指标,也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一个关键指标。乡镇有关工作机构要组织力量对学校教师工资发放情况、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费及各类贫困生资助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第三,建立和完善“两基”档案。我镇要高度重视“两基”迎“国检”全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乡镇政府、学区学校必须做到“两基”档案规范连续、齐备、准确,表册相符、人册相对,检查方便,教育经费划拨、管理、使用,教育费附加的全额征收和使用等方面的资料必须齐全。对使用d级危房、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弄虚作假的乡镇部门、学区学校将实行一票否决。
第四,扎实“硬件从实”工作。(1)加快我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步伐,按期完成今年的各项建设任务;(2)要做好学校音体美器材和实验室、图书室、信息化多媒体教室等建设、更新工作,使中小学办学条件符合验收标准。
四、工作步骤及时限。
(一)第一阶: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3月)。
1.成立工作机构,制发工作方案。成立镇“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制定下发《白驼镇“两基”迎“国检”工作方案》等文件;各村、乡镇级有关部门、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制定工作方案。
2.召开动员大会。3月份召开全镇“两基”迎国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两基”迎“国检”工作。
3.抓好“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乡镇部门、学区学校要大力宣传“两基”迎“国检”的重要意义,通过书写永久性标语、办板报、墙报、进村进户、召开家长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宣传关心支持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的尊师重教氛围。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阶段(2011年3—7月底)。
1.乡镇部门及学区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011年3月20日—2011年4月14日)。乡镇部门、学区学校自查以国检7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为主要内容逐项进行,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并认真落实整改,自查工作应在2010年4月中旬结束,同时完成“两基”档案资料建设工作。迎接县“两基”迎“国检”办公室相关领导的跟踪督办。
2.接受市政府复查(2011年4月15日—2011年5月底)。汇总相关资料,整理完善各项迎国检档案资料、数据填报工作,完成相关文件资料编辑工作,形成我镇“两基”工作汇报材料。镇相关部门、政府及学区学校再次查漏补缺后,迎接市政府对我镇“两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根据市上提出的指导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3.省级抽查阶段(2011年6月—2011年7月底)。
我镇在自查、县上督导、市上复查评估后,迎接省上组织政府督学和有关专家对我镇“两基”工作进行抽查、评估、指导,我镇进一步落实整改意见,集中精力抓好各项软硬件指标的巩固提高,进一步完善各项迎检资料。
(三)第三阶段:省级预检和接受国检阶段(2011年8月—10月中旬)1.省级预检阶段(2011年8月—2011年“国检”前)。8月上旬,迎接省督导团领导和有关专家对我镇迎“国检”工作进行预检、指导,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各项指标,安排落实各项迎检工作,接受国家督导检查。
2.接受“国检”阶段(2011年10月中旬)。
(四)第四阶段:工作总结阶段(2011年10月下旬—12月底)。
1.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督导检查后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意见和措施,并进行整改。
2.召开“两基”工作总结大会。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两基”迎国检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推动我镇“两基”巩固成果、提高水平的重要机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迎国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镇教育工作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实抓好。镇“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镇“两基”迎国检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提供条件保障。要继续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努力提高我镇“两基”水平,确保“两基”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三)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在迎接“两基”国检中必须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两基”的各项数据和情况要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四)强化督查整改,狠抓工作落实。我镇相关工作机构要加强对“两基”迎国检工作的督查与指导,对“两基”工作进行全面盘查、全面整改,查漏补缺,及时研究解决本镇、本部门“两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宣传“两基”迎国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正面的舆论导向,宣传我镇“两基”取得的成效和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对不良现象要大胆曝光,使国家关于“两基”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镇人民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六)总结经验,做好汇报。
六、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做好“两基”迎“国检”各项工作,确保我镇顺利通过验收,现将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如下:
1.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副主任:成员:主要职责:(1)负责全镇国检各项准备工作的组织、协调;(2)负责起草有关会议文件,领导讲话审核有关材料;(3)负责编写工作简报,传达工作信息。2.业务指导组:
主任:副主任:成员:主要职责:(1)对我镇“两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指标不下滑、有提升,确保迎“国检”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2)对迎“国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分析,认真排查,切实加以解决。3.档案资料组:
组长:
成员:主要职责:(1)指导“两基”材料立卷、归档及数据填报等工作,完成“两基”各项档案资料建设工作;(2)完成“两基”迎“国检”复查报告的撰写,填报有关表册数据;(3)做好验收材料工作。4.安全工作组:组长:成员:主要职责:(1)依法打击针对学校及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整治校园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治安巡逻,确保学校师生安全;(2)做好中小学生自我保护、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教育;(3)督促、检查《学校卫生安全条例》等国家关于学校安全卫生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监督、指导学校做好安全卫生工作;(4)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市场的管理,努力优化文化环境。5.后勤保障组:组长: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两基”迎“国检”后勤保障工作。6.宣传组:组长: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迎“国检”的宣传工作,督促乡镇、学校书写“两基”宣传标语,营造迎检氛围。7.督查组:组长:成员:主要职责:(1)负责对各工作机构迎“国检”各项工作进行督查,督促乡镇、各相关部门及学区学校“两基”迎“国检”各项工作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2)对工作进展缓慢、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工作机构、单位和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清水县白驼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反家庭暴力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二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五条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第二章家庭暴力的预防。
第六条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
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
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协助。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
第十条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依法调解家庭纠纷,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第三章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第十八条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第十九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第二十一条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第二十二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
第四章人身安全保护令。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二十五条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第二十七条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第二十九条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第三十一条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反家庭暴力法从无到有,经历了近20年的历程,结束了“法不入家门”的历史。反家庭暴力法对我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日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接受了中国妇女报记者专访。
夏吟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一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专门立法,它是我国人权保障立法的重要成果,是法治中国进程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一环。反家庭暴力法强调国家和政府责任,对受害的家庭成员,特别是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的弱势一方给予特殊照顾,提供各种的救助措施,彰显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体现了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人文关怀。
反家庭暴力法构建起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制度体系,通过强制报告、公安告诫、临时庇护救助、人身安全保护令等一系列措施使受害人求助有门,让公权力介入有据,达到早期发现、及时制止、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目的。
性暴力纳入家庭暴力行为类型。
夏吟兰:家庭暴力的概念决定反家庭暴力法对受害者的保护范围及保护力度。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家庭暴力概念,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就主体范围而言,家庭成员是指在法律上具有权利义务关系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除了家庭成员之外,共同生活的非家庭成员也视为家庭暴力的主体。反家庭暴力法通过在附则中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扩大了对家暴受害者的保护范围。现实生活中同居关系或非亲属的抚养寄养关系之间发生的暴力现象客观存在,且具有家庭暴力所特有的隐蔽性、频发性、周期性,以控制对方为目的等特点,通过参照执行的准用条款将他们纳入反家暴法中予以保护既不会扩大家庭成员的内涵,破坏法律体系的一致性,也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权益。
反家庭暴力法通过列举与概括相结合的方式规定了家庭暴力的行为类型,明文列举了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属于身体暴力,经常性谩骂、恐吓等行为属于精神暴力,并以“等”字加以概括,性暴力可以纳入“等”的行为类型之中。
人身安全保护令需继续细化。
夏吟兰:人身安全保护令改变了传统的单纯事后处罚的补救手段,通过事前和事中干预方式,增加了对家庭暴力的司法干预方式和干预力度,是国际上公认的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最有效的措施。
凡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其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包括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管辖、申请条件、保护令的形式、措施、期限、执行等。除当事人和近亲属之外,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村委会以及救助机构均可以代为申请。对于书面申请有困难的还允许口头申请,由法院记入笔录。人身安全保护令分为一般保护令和紧急保护令。一般保护令在72小时内发出,紧急保护令在24小时内发出。紧急保护令对于受到严重威胁、严重家暴的人,可以起到及时隔离、制止暴力,避免暴力升级的作用。
在未来制定的有关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反家暴法的实施办法中,对于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还有继续细化的空间。需要进一步细化的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保护令申请书的形式。为方便受害人及其代为申请人申请保护令,应当为申请人提供格式申请书,内容明确统一。由法院制定简明的申请表格及填表说明,通过简化程序,更好地保护受害人利益,实现司法为民的理念。
二是保护令的措施。除禁止令、迁出令、远离令之外,还应当明确保护令其他措施的具体种类。反家庭暴力法对保护令的措施除有列举性规定外,还有兜底性规定:“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但是哪些属于其他措施,在具体规定中应当有进一步细化规定,通过细化具体措施,对司法实践有指引作用,可以确保执法统一。
反家庭暴力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规范我市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审行〔20xx〕9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专项审计检查目标。
摸清我市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揭示省和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在筹集、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纠正专项资金运行、资金核算和项目建设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揭露损失浪费行为,评价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效果,分析问题成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专项审计检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专项审计检查范围:省、市、县级教育、财政、发改委等部门提供的20xx年至20xx年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筹措、使用及管理情况。
本次专项审计的对象:市、县(区)危房改造办公室及其管理的危改资金专户,并抽审项目学校。市、县(区)对项目学校抽审数不低于项目数量的30%,重点是项目数量较大、建校地点偏远、有群众举报的危改项目。抽查项目由审计检查组随机确定。
三、审计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危改工程立项及项目调整情况。
1.检查d级危改项目立项程序是否合规,危改项目是否有房管部门的d级危房鉴定书,是否符合省定范围和省定项目;有无虚报危改项目或危房面积,有无将不属于危改项目范围的教职工宿舍、学生宿舍、幼儿园及废弃不用的校舍,列入危房改造项目。
2.检查危改项目学校的选址是否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统一规划;是否存在学校规模小、学生少及项目建设面积过大,教学资源浪费现象。
3.检查危改项目调整是否经中央、省危改办批准,有无擅自更改、调整已批复危改项目和工程建设计划行为,工程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建设计划有无严重的移项和“两张皮”现象。
(二)危改工程专户设置及专项资金配套、管理情况。
危改工程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中央工程专款(含财政专项资金和国债专项资金);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用于危房改造的资金;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省级及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工程的其他资金;其他渠道用于工程的资金(农村集资、社会捐赠等)。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重点检查市、县(区)对于中央和省安排的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是否按省级专款规定比例(3:2)配套;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xx〕849号)第六条“中央工程专款和省级配套资金以及其他用于工程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重点检查各县(区)财政部门有无设立危改工程专项资金专户,危改资金是否通过专户下拨,是否存在危改资金与其他经费账户混用情况;对下拨的中央和省补助的危改资金,市级是否在3个工作日内划拨到县(区)级财政危改资金专户;是否坚持危改资金集中在县(区)级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三)危改工程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1.检查各县(区)危改专项资金安排是否合理,有无违背国家“集中投入,建一所成一所”的要求,项目资金安排过于分散,随意性较大,“撒胡椒面”,造成资金使用效益低下及损失浪费情况;有无因拨款不及时、资金安排分散、配套资金不落实等原因造成“半拉子”工程现象。
2.检查是否建立了严格的资金拨付申报和审批制度,对省批复的项目是否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各县(区)有无截留、滞留危改资金行为及因拨款不及时耽误工程完工情况。
3.检查危改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资金集中在县(区)管理的,有无将危改资金不直接拨付工程施工单位或供货商,而违规直接下拨至乡镇及项目学校。
(四)危改工程专项资金使用及资产管理情况。
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资金重点用于补助教育部门举办的县级及县以下教育阶段的农村中小学及相应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危改工程专项资金使用及资产管理审计的重点:
1.检查中央和省补助的专项资金是否全部用于危改工程土建项目,有无用于偿还债务,有无平调、挪用、挤占危改资金现象;检查有无设置账外账、“小金库”及贪污、私分危改资金行为。
2.检查危改工程资金列报范围和票据使用是否合规,从原始票据入手,查看与施工单位协议及决算中有无将项目学校的房屋安全鉴定费用、桌椅等教学器材、教师宿舍建设或装修费用、危改办的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等与工程项目无关的费用列入工程费用;有无票据使用不合规,白条大额现金支付危改专项资金现象。
3.检查危改专项资金专户存储的利息所得,是否由同级财政部门商教育部门专项安排用于补充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有无挤占、挪用行为。
4.检查已竣工项目学校固定资产产权是否明晰,有无资产不入账、产权转移及校舍被占用现象。
5.检查工程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虚报造价、高报低造等行为。
6.检查项目学校危改工程负债情况,是否存在虚假负债及因项目学校负债太重,影响学生正常上课情况。
(五)危改工程项目实施及工程建设情况。
检查危改工程项目实施(主要是第二期危改项目)是否坚持以县为主“五统一”原则,即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统一规划立项审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有无将工程的资金及项目下放到乡镇、村、校组织实施与管理;检查d级危房经权威机构鉴定并留下必要资料后,是否立即拆除,防止发生意外;工程建设是否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有无实行工程预决算制度,是否杜绝“三无工程”(无规划设计、无工程监理、施工队伍无资质),有无出现工程质量低劣、管理不善或项目变更等原因造成项目失败、资金损失浪费或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改造中的新建校舍规定最低使用寿命应在50年以上)。
四、审计检查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一)审计检查的组织。市审计、财政、计委、教育、建管部门联合开展此次审计检查工作,市审计局牵头。审计检查组成员由各参与部门分别抽调4至5名业务骨干组成,分成4个审计检查小组,对市本级和各县(区)危房改造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直接审计检查。每组的组长负责本组的审计检查工作,包括审计取证、复核和提出审计报告等工作,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二)审计检查的分工。根据本次审计工作需要,具体实施审计中,市审计局负责具体组织本次全市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审计工作,并对市危改办及市财政管理的危改专户资金实施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项目单位资金筹集、使用和核算以及学校负债等情况;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审计检查各级财政资金预算、资金到位、资金拨付和资金运行的真实性、合规性等;市计委负责立项程序和项目管理;市教育局负责d级危房确定,学校布局,资产管理、使用及产权等;市建管局负责审计工程招投标和“四制”的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工程质量、验收等。
(三)审计检查的时间安排。20xx年10月21日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审前调查,审计人员分组等;20xx年10月24日至11月4日,审计组对市本级和各县(区)实施审计和审计调查,提交对各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报告等;20xx年11月上旬,市审计局牵头,对本级及各县(区)审计中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整理、归纳和分析,汇总审计情况,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上报综合报告,并下达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这次专项审计检查工作,认真对待,做好配合工作。参加审计的单位应精心组织,相互配合,保障检查人员及时到位,保证工作质量。
(二)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对重点资金、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重点审计,重大问题和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一查到底。审计期间要注意及时通报情况,并做好审计保密工作。
(三)拓宽思路,改进方法。一是坚持账面审计与查阅项目档案资料相结合,账面审计与现场勘察相结合。二是采取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三是将查处问题与分析原因相结合,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反家庭暴力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四
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9号)、《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xx〕36号)和黑龙江省《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xx〕1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培养创新人才为目标,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的紧密结合,加快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贡献。
(二)基本要求。
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动我校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作为“十三五”期间工作的重要内容,解决目前创新创业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创新创业教育的体制机制。
(三)总体目标。
现大批优秀的学生创新创业成果,毕业生就业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提升师资水平。
1.增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发挥哈工大“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作用,采取专题培训、交流研讨等形式增强广大教师投入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明确教师在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方面的责任,加大对教师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支持力度。鼓励教师在自己科研和创新创业的同时,基于科研项目带动学生创新创业,鼓励教师进行创新创业教育有关的理论、环境、需求和政策等的研究,编写教材和发表论文等,丰富创新创业教育理论成果。
2.鼓励教师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和指导创新创业实践。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鼓励广大教师在日常教学中融入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思维和能力的培养。鼓励一批教师积极开设创新训练类课程,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意识和能力。保证有一批具有专业知识的教师开设并讲授创业课程和实施专门化的创业培训。保证各院系有一批经验丰富、积极热心的优秀教师能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和参赛项目提供指导。保证有一批专兼职工作者为学生创业活动和实践提供常态化的指导和服务。培养一批优秀的辅导员队伍强化对学生日常创新创业活动的引导和指导。
3.鼓励教师创新教学及考核方法。及时更新教学内容,鼓励教师将国际学术前沿、最新研究成果、创新实践经验等融入课堂教学,并通过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学习催生学生创意。深入实施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改革考试办法,突出考核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培养的效果,促进学生实践式、体验式学习。
4.吸引校外师资参与创新创业教育。选聘一支由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金融投资专家等组成的校外师资来校进行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和培训,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建立一支创业导师队伍,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为创业团队配备优秀导师并进行创业指导、创投指导和咨询服务。探索建立校企、校地、校所及国际合作的系统育人、协同育人的新机制,使学生深入了解市场与资本,引导学生将技术逻辑和市场逻辑紧密结合,提升创新创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优化课程体系。
1.优化培养方案。做好20xx年新一版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明确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要求。调整课内外学时分配,让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探索求新。增大选修课比重,完善师生双向选择机制,强化个性化培养。建立一批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的课程和一批优质的国际课程,拓宽学生的视野。
2.丰富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提高现有的创新研修课、创新实验课、创业课等的课程质量和教学效果;增设新的创新研究、创业动力、创业实践、创业管理、创业法律等类课程。自行组织开发或引入校外优质的创新创业教育类mooc加以共享利用。选聘优秀校外师资开设一批优质的创新创业类课程,举办系列创新创业类讲座。完善学生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类课程建设。
3.实施创新创业能力认证。在创新创业课程学习的基础上,针对创新、创业所需的知识结构、要掌握的技能和能力对学生进行专门培训,为参加规定内容培训并通过考核的学生颁发哈工大创新创业精英培训证书。
养学生的协作攻关和创新能力;依托导师的科研课题来开展毕业设计;通过教师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带动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依托哈工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领军人培养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英才培养计划”等,发挥工程教育和科学研究优势,培养工程应用型和学术型拔尖创新人才,把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作为这些计划的根本任务。
(三)完善实训实践体系。
1.通过创新实验培养创新意识。全面开放学校的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场所、设备和环境支持。提高实验教学中综合性、设计性,特别是探究性、创新性的实验项目比例,发挥实验教学对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作用。
2.通过项目学习培养创新能力。实施“基于项目的学习计划”,推动课堂学习与项目学习有机结合,鼓励学生组成团队,通过选题、制定计划、收集处理信息、活动探索、制作作品、交流成果等系列活动,培养自主学习、主动思考、实践创新、团队协作、领导决策、解决问题等系列能力和素质。在成功实施一年级创新项目的基础上,完善大二创新实验项目、大三创新课程设计项目、大四创新毕业设计项目等内容,使项目学习的模式贯穿整个大学学习,有效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3.通过创新创业竞赛催生创新创业成果。鼓励并支持学生积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级各类竞赛。鼓励学生跨校、跨年级、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参赛队伍,发挥群体智慧,并安排导师做好指导。整合校内竞赛资源组织各类大赛,建立学院、学校、校外等多维度竞赛服务体系。通过竞赛让学生与校内外、企业等优秀人员交流切磋,不断完善项目和团队,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催生优秀项目和成果。
4.建立项目评选奖励机制。加强学生创新和创业方向引导。积极挖掘并依托国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科技、人力资源等部门发布的创业项目指南和各级各类科研课题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从需求反向推进学习和思考,引导学生识别创业机会,捕捉创业商机。定期组织哈工大“丁香会杯”创业大赛,评选出一批优秀的、最具潜力的项目,予以表彰并资金奖励,支持改进优化和后期研发。
5.完善优秀项目推介和孵化机制。定期组织创业项目进入创业园的入园答辩会,及时将优秀创业项目引入创业园孵化,将项目变成创业成果。积极向企业推介优秀项目,支持企业对项目和团队进行考察和指导,进而选择合适的项目开展全方位合作,努力将学生创意、创新、创业的梦想变成现实。通过学校层面积极争取省市等地方政府和行业企业的支持,促进项目对接、落地转化、知识产权交易、项目融资,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孵化服务,提高孵化成功率,努力实现产业化。
(四)健全平台体系。
1.建设优质实验室并实施开放。建设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保证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均能对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实施开放管理,为创新创业研究和实践服务。
2.建设创业基地和创业教育基地。建设并利用好15个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8个大学生创业教育基地,推动校企协同育人基地建设。积极整合内部资源,争取外部资源,完善基地条件,加大指导支持力度,健全运行机制,保证“场地、人员、经费、制度”四到位,发挥基地的聚集效应和辐射效应,为学生创新创业打造良好的硬件设施和完备的软性服务。
业企业的运营和管理,拓展学生创业思维,培养创业能力。建设哈工大创新广场,实施创新创业课程教学和指导,开辟创业活动空间,提供创业初期各种软件硬件服务、实训和社会创业资源对接等。
4.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园。根据创客团队和创业企业的成长规律和实际需要,构建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创业咖啡、展示大厅和机械电子加工平台等创新创业活动场所,打造功能齐全、配套支持到位、服务贴心便捷、创新创业联动、技术资本融合、资源连贯畅通、学业创业良性互动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五)营造环境氛围。
1.建立创新创业类学生社团。大力支持现有的科技创新类社团的发展建设;结合学生发展需求,组建一批新的学生社团组织。举办创意交流分享、创新成果展示、创业政策宣讲、成功案例分析、创业榜样座谈等一系列活动,营造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
2.搭建创新创业学生交流平台。依托“创客周”、“学术报告大赛”、“学术论坛”等活动开展创新交流;依托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定期开展创业家讲堂、创业沙龙、创业论坛、创业真人图书馆、创业训练营、创业能力测评、创业计划竞赛等创业活动,打造创新创业文化生态。
3.组织丰富的创新创业讲座。选聘知名公司、企业、研究所等单位的创业企业家、技术专家、投资经理以及国内外优质的创新创业师资来校开展创新创业讲座和报告,与学生交流体会,启迪学生思想,激发创新创业热情,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4.建立创新创业专题网站。建设哈工大创新创业网站,构建国家政策宣传、创新项目匹配、创业企业展示、课程预约学习、创业导师对接和创业一站式服务等不同模块为学生创新创业就业等提供信息服务,为学生打造创意交流分享、创新成果展示和创业孵化服务的网络平台。
5.强化常态化的引导和指导。加强院系辅导员队伍建设,在鼓励辅导员自我创新的基础上,系统培训、强化辅导员队伍对学生创新性学习、创新创业活动、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等方面的指导、咨询、服务能力,让辅导员成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领路人。
(六)强化管理和保障。
1.强化制度保障。根据社会和产业人才需求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作为重要指标纳入人才培养的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创新创业学分并纳入学业考核要求,优化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对于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学生在评奖评优、研究生推免等工作中给予优先考虑。支持学生休学创业,实施学分制管理和弹性学制。健全创新创业教育的监督、评价、反馈、改进等质量保障机制。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训实践的系列规章制度。
2.强化经费保障。设立专项基金,为师资聘请、教学组织、学生活动、创业孵化等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提供支持。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和优秀项目奖励基金,激发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的积极性。积极争取政府拨款、企业和个人捐赠,为学生创业项目推介、孵化、产业化等提供启动资金和引导基金。
3.强化场地和环境保障。加强创新基地、创业教育基地、创业实验室、创新广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等的建设。协同校内、省内和国内优质的生产加工平台资源,争取国家和省、市、区政府各部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贷款贴息等政策落地。优化免费一站式注册、法律咨询、财务代理等经营服务,为创业企业提供“一对一”全程指导服务,努力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体制机制。
1.构建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决策,优化顶层设计,合理资源配置,加强部门协同。
2.完善教育组织体系。充分发挥院系、专业在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的主体和引导作用,完善教学部门牵头、多部门分工负责、协同联动的创新创业教育组织体系。
3.健全指导服务机构。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健全专兼职结合的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日常运行机制。
(二)注重贯彻实施。
1.各基层院系和专业、有关职能部门等要了解本单位应在创新创业教育中承担的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导落实。
2.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宣传引导,出台有效的措施和政策,激发广大师生从事创新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形成勇于创新、善于创新、崇尚创新、宽容失败、全员育人的文化氛围,使哈工大的创新创业教育迈上一个新台阶。
反家庭暴力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五
20_年乡镇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__市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全力避免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专项行动,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家校提醒告知,强化部门协作,建立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_年底。
三、组织领导为确保中小学校学生预防溺水教育活动的开展,成立__镇教育系统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__副组长:
__成员:
__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强化安全教育。
中小学校要将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学校中心工作抓紧抓好,纳入中小学校的课程计划,组织开展防溺水主题教育“八个一”活动(即:
召开一次防溺水工作布置会和举行一次全校师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开展一次以“珍爱生命,远离溺水”防溺水“六不”主题宣传班队会活动,校园通过多媒体、展板等多种方式营造一个浓厚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氛围,结合“万名教师访万家”行动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家访,组织印发《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成立一个学生校外防溺水安全防护小组,加强对留守儿童防溺水关心帮教,开展一次学校周边水域隐患拉网式排查)。
同时,学校要落实利用上、下午放学前最后一节课对所有学生进行“每天5分钟”防溺水安全教育,给每位学生发放防溺水宣传教育卡,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二)学校严明学生纪律。
学校要加强封闭式管理和学生安全管理,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要严格学生出入管理,请假外出必须要经过班主任和家长的同意。
学校要教育学生熟知背诵和严格遵守“六不”(即:
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的纪律要求,时刻注意安全,珍爱生命。
(三)加强家校联系互动。
中小学校要在暑假前采取“六个一行动”(即:
一封《致家长的一封信》、一次家访、一次家长会、一张家校联系卡、一次电话回访、一张家长责任书),就学生溺水问题等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教育,全部回收保存好家长签名回执,特别是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家庭的沟通联系,增强家长防学生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四)调查摸清和掌握本区域内的危险地段、河段,并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
通过校园广播,并在校门口、班级、寄宿生宿舍、食堂等显眼处张贴(挂)“严禁私自下河游泳”等有关宣传标语、横幅,提示学生。
(五)学校加强与镇、村委(社区)及相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共同做好学生校外防溺水安全工作。
建立健全各方参与、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防范的工作机制。
与村(社区)沟通在江、河、溪、塘、水库等岸边显著位置设立安全警示牌和落实其他防范措施,在事故多发地段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要从为中小学生生命负责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担当,齐抓共管,把预防学生溺水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学校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将工作任务逐一进行分解细化,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强检查,严肃追责。
各学校要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落实安全责任。
要加强责任追究,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引发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反家庭暴力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六
今年是我市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关键年。为全面完成“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要达到100%”的工作目标,并结合实际,特对今年我市中小学环境教育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引导学生欣赏和关爱大自然,关注家庭、社区、国家和全球的环境问题,正确认识个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相互联系,帮助学生获得人与环境和谐相处所需要的知识、方法和能力,培养学生对环境友善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引导学生选择有益于环境的生活方式。
(二)分目标。
小学1-3年级:亲近、欣赏和爱护自然;感知周边环境,以及日常生活与环境的联系;掌握简单的环境保护行为规范。
小学4-6年级:了解社区的环境和主要环境问题;感受自然环境变化与人民生活的联系;养成对环境友善的行为习惯。
初中:了解区域和全球主要环境问题及其后果;思考环境与人类社会发展的相互联系;理解人类社会必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自觉采取对环境友善的行动。
高中:认识环境问题的复杂性;理解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社会各界在经济技术、政策法规、伦理道德等多方面的努力;养成关心环境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教育形式。
(一)开设环境教育专题讲座。
小学1-3年级环境教育专题讲座内容标准。
1、教学内容。
(1)感知身边环境的特点及变化。
(2)表达自己对身边环境的感受。
(3)知道日常生活需要空间,需要自然资源和能源。
(4)感知日常生活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5)了解并实践小学生在环保方面的行为规范。
2、教学活动。
(1)通过触摸大树、倾听自然的声音等游戏,运用各种感官感知自然,讲述对自然的感受。
(2)列举直接或间接来源于自然的生活用品。
(3)根据教师提供的资料,描绘练习本、铅笔或橡皮的“旅程”(原料采集-生产与包装—流通与销售—使用—废弃与再处理—引起的环境变化,等等)。
(4)调查不同家庭的用水情况,统计和比较用水量差异。
(5)环保知识竞赛或废物再利用比赛。
(6)对照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检查和评价自己对环境的行为习惯,提出改进设想。
小学4-6年级环境教育专题讲座内容标准。
1、教学内容。
(1)调查和了解社区和地方环境的基本特点。
(2)知道本地区主要环境问题的表现,能初步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
(3)了解社区自然环境的变化及其与人们生活的联系。
(4)知道什么样的环境是好的环境,以及建设良好环境的途径和方法。
(5)分析自己和他人的行为可能对环境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判断对环境友好的和不友好的行为。
2、教学活动。
(1)观察学校周边的环境,绘制社区平面图。
(2)通过手工制作、广告设计或编小报等方式,展现本地区的环境和文化特色。
(3)围绕社区主要环境问题,以小组形式讨论其原因、后果、解决办法。
(4)观看照片或与当地居民交流,了解本地区20xx年来环境及人们生活水平的变化,讨论二者的联系。
(5)分组设计一份学校环境建设规划或社区环境建设规划。
(6)收集有关垃圾分类的资料,讨论垃圾分类的好处及具体做法。
(7)通过表演、漫画、制作标语等方式向周围人宣传对环境友好的行为方式。
初中环境教育专题讲座内容标准。
1、教学内容。
(1)了解当前主要的区域性全球性环境问题,探究其后果。
(2)结合地方实际,理解不同生产方式对环境的影响。
(3)了解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含义,理解它的必要性。
(4)了解地方政府和社会组织在解决地方环境问题方面的重要举措。
(5)反思日常消费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倡导对环境友善的生活方式。
2、教学活动。
(1)看录像、图片或文字资料,了解全球及我国的主要环境问题,以及这些问题对自然和社会发展的影响。
(2)调查和比较清洁生产与非清洁生产的异同。
(3)根据有关资料或能源消耗的统计数据,预测50年后的资源或能源发展状况,讨论环境承载力问题。
(4)与地方环保部门或环保组织成员座谈,或请他们做讲座,介绍各自在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的工作任务和成效。
(5)分组收集一些商品的外包装,分析这些包装的作用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6)开展辩论活动。辩论:是不是只有高消费才能保证生活质量?
高中环境教育内容标准。
1、教学内容。
(1)运用各学科相关知识,综合分析环境问题的社会根源。
(2)知道人们对环境的不同认识和价值取向对其环境态度和行为有所影响。
(3)思考解决环境问题所需要的正确伦理观和价值观。
(4)知道环境法律的出现原因和过程;结合实例,思考政策、法律在解决环境问题中的作用。
(5)知道个人有责任通过一些公众参与活动为保护和改善环境做出贡献,如向有关部门提出关于地方环境规划和建设的合理化建议;参加环保公益活动等。
2、教学活动。
(1)选择一种全球环境问题,通过联想和概念图的方法分析与之相关的各种自然和社会因素。
(2)角色扮演:社会各界(包括一次性用品的研究者、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回收者,环卫工人、环保部门和民间环保组织的代表,普通居民等)对限制一次性用品的生产和使用的讨论。
(3)根据报刊或电视中有关环境问题的新闻报道,分析作者的立场,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如谁该为环境恶化承担责任,如何才能解决环境问题等。
(4)收集各学科中描述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古语和评论,并相互交流。
(5)根据实际发生的由环境问题引起的法律纠纷(如环境保护税、住房的阳光权等),组织“模拟法庭”活动。
(6)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讨论和制订一份环境保护行为规范,向全校师生宣传,并与其他学校交流。
(二)学科教学渗透环境教育。
课堂教学是学生接受知识的主要形式,也是实施环境教育的主渠道,在课堂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可以使学生尽可能多地获得环境保护知识。目前,中、小学各科教材中都包含了一些环保内容,学校和老师要充分重视,对各门学科,如自然常识、社会、语文、化学、音乐等的课本内容进行分析、归类,选出有关环境保护的篇目,适当地进行补充和扩展,使这些课文的教学与环境教育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让学生在学习文化知识的过程中,树立环境意识,达到渗透目的。
(三)开展环境教育课外活动。
1、组织学生对学校和家庭的周边环境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环保计划,提出环保建议,采取环保措施。
2、经常召开各种形式的以环境教育为主题的班队会。
3、充分利用我市的环境科普教育基地,组织学生参观、学习。
4、在学校广播站设立以环境教育为主题的栏目,利用学校宣传栏和学生报宣传环保知识。
5、利用环境纪念日开展活动或进行宣传。如:“植树节”、“爱鸟周”、“世界环境日”期间,可开展“绿化植树”、“爱鸟护鸟”活动或走上街头宣传环保知识。
6、开展“环保知识竞赛”、举办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演讲、摄影、绘画比赛。
7、组织学生“春游”、“秋游”或以环境教育为主题的夏令营等。
8、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和评选活动。
三、实施办法。
(一)环境教育专题讲座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二年级学生中开展,小学和初中各年级每学年按4课时安排讲座内容。环境教育作为综合实践课教学内容之一,由综合实践课授课教师兼任。高中一、二年级可将环境教育列为高中研究性学习内容,每学期安排4课时,由研究性学习指导教师授课。
(二)环境教育要贴近生活实践,强调学生的亲身体验。学校和教师要依据《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参照教学活动建议,选用环保部门推荐的教材和教辅资料,引导学生从身边开始认识环境、关心环境、保护环境和改善环境。建议课堂教学和实践活动的课时比例为3:1。
(三)根据教学目标、内容,学校和教师的实际情况,以及各学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灵活选择多种教学途径与方法,并指导学生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宜的学习方式。
(四)从学生熟悉和感兴趣的事物出发,引导学生对周围的环境现象以及各种层次的环境问题展开调研,思考各种“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对环境的影响。通过自主探究学习,培养学生对人与环境关系的反思意识和能力。
(五)从可解决的问题入手,以教室、学校、家庭和当地社区的现实环境问题作为学生了解环境问题的起点,鼓励学生运用已有的知识技能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通过学生的实际行动增强他们的自信,使他们愿意进一步参与改善环境的行动。
(六)教学过程中注意对学生的环境态度、技能和行为以及参与环境教育学习活动的表现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随时调整教学设计和教学策略,提高教学的成效。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环境教育工作,切实担负起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并主动争取环保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不断推进我市中小学环境教育的开展。
(二)市县环保、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抓好中小学环境教育。
1、为中小学提供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教学仪器、设备:
2、在环境教育基地建设上,环保局建立并命名一批中小学环境教育科普基地,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学生到基地参观学习,接受教育。
3、在师资队伍培训上,市和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小学和初中综合实践课教师、高中研究性学习教师在集体备课时增加环境教育内容;环保部门在寒暑假期间开设环境教育教师培训班,聘请专家、学者或优秀环境教育工作者讲学,对环保教师进行培训。中小学校可以聘请市、区环保局的领导及环境教育专家作为学校环境教育辅导员,指导全校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教育活动。
4、在教材选用和编写上,由环保部门提供相关环保教育读本及环保资料。市教育局和环保局要充分发掘地方环境教育资源,共同整理编写地方环境教育补充教材,形成国家统编教材和地方教材相配套的教材体系。
(三)各县市区教研机构要将环境教育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开展好教师的备课和教研活动。同时,结合本区实际,加强对学校环境教育的指导。
反家庭暴力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维稳安保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学校维稳安保工作,确保我镇学校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强力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维稳安保工作新秩序,形成与构造社会主义和谐目标任务相适应的安全稳定工作新机制,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师生安全,着力解决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努力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安全督查,落实学校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促进各学校(幼儿园)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校园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东后完小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各学校成立基层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应急分队。
队长:宋祥文。
队员:卢建寒英昌学卢衍胜张成华。
(二)层层落实,明确工作职责。
1、大兴镇学校安保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市、县安保的各项任务,按照安保工作方案和要求,负责制定全镇各学校相关工作方案。组织力量,落实安保工作方案和要求。加强安全形势的分析、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领导。督促、检查所属基层单位的安保工作的落实,听取各单位安保工作的汇报、分类指导各级组织开展学校安保工作。协调镇域内各方资源,联防联治,确保校园周边的安全有序,尤其是加强重点时期(上学、午间、放学)的安全保障。落实物资的储备和相关人员、经费的保障。
2、基层学校安保应急分队主要工作职责。
加强业务培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有效整合现有综治社保、人口协管、治安联防等群防群治志愿者队伍。强化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进一步落实校园治安保卫责任制。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积极组织消防应急演练和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组织专项检查,指导和监督基层执行情况,及时了解,深入指导,总结推广,并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加强防范巡逻,落实不安定因素排查,及时报告突发、可疑情况,努力化解社会突出矛盾和闹事苗子。
3、基层各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单位的行政主要领导担任校园安保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把校园安保工作放在首位,明确重点,责任到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尤其是门卫值班、食堂卫生、防火防盗、危险品保存、宿舍秩序、安全生产,防止意外事故和人员伤害。加强信息的第一时间报送,加强人员的宣传教育与管理。确保师生和校园安全。加强突发事件的防控,各种活动有预案,查深查细安保工作环节。学校根据校园所在地理位置特征与校舍的实际,结合日常广播操、体育活动等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开展针对雷击、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逃生救助演练,使师生熟悉学校周边环境及避难场所,掌握避险、逃生、自护自救的方法,并明确教职工在突发事件中的岗位职责。
(三)积极统筹,做好保障工作。
1、成立各基层学校安保领导小组,严格强化安全值班制度。
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工作各项要求,突出重点,加强学校安全、幼儿园安全、学生集体活动安全的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推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模式工作,规范食品采购与配送渠道。及时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2、切实落实安全责任,执行信息报告制度。
加强校园的安全工作,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和月安全工作交流汇报制。每周组织安全工作的汇总、分析,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修改工作预案,一校一方案。学校要通过行政会、校务会,坚持正面教育做好工作,切实维护学校与社会稳定。
3、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活动,每月安排治理重点。
通过学校、部门联动,全面排查整改,加强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认真消除安全隐患,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4、加强队伍培训,提高应急应对工作能力。
从单位内部治安巡防、消防安全、周边环境整治、应急机动、宣传工作等方面,聘请专业人员,分别开展校园应急分队人员的培训,提高应急应对工作能力。
5、加大安全教育和演练,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制定基层学校安保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和环节,完善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定期举办安全讲座,定期实施全校性的防灾训练演练,增强救护知识和技能,努力提高师生防灾、减灾和保护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6、积极统筹协调,做好经费保障。
各校要将学校的安保工作排首位,多方筹措资金,安排好治安队伍教育培训、表彰奖励、交通误餐补贴、意外伤害等费用,确保学校的安保工作落实到位。
反家庭暴力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八
指导思想:
爱国从爱家乡做起,爱中华文明从爱家乡文化做起。各具特色的地方文化是丰富多彩的中华文明的组成部分,异彩纷呈的地方戏则是地方文化的重要内容。组建“我爱家乡的地方戏”社团,就是为了使广大学生了解家乡的地方文化、热爱自己的家乡,同时开阔自己的视野,丰富自己的文化素养。
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活动,使广大学生了解与家乡的地方戏有关的知识,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培养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文明的感情。
社团口号:
弘扬地方文化。
传承中华文明。
社团活动设想:
2、双休日布置实践活动作业:搜集与家乡戏有关的资料,访问喜欢家乡戏的长辈,了解家乡戏的文化特点。
3、在搜集资料和寻访爱好家乡戏的长辈基础上,根据兴趣成立8——12人的“我爱家乡的地方戏”社团。
4、社团在社长的组织下,可分配成员分类搜集家乡戏的详细资料,整理后利用活动课在班级内进行宣讲,提高全体同学对家乡戏的认识。
5、社团可利用双休日,和活动课时间寻访莱州的文化名人。通过寻访和与文化名人交流,深入了解家乡的地方文化特点,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
6、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聘请文化名人或专业人员利用活动课时间教社团成员学唱家乡的地方戏。
反家庭暴力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九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组通字[20xx]1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组通[20xx]6号)要求,结合我市党员队伍实际,制定全市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对象。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重点是以下6个方面的党员:
1、农村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异地居住党员、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党员;。
3、组织关系保留在高校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离职教职工党员;。
4、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解除劳动关系党员;。
5、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管理的流动人才党员;。
6、机关和事业单位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二、排查任务。
排查的主要任务是,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作出妥善处理。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党员身份信息核查、摸清流动党员底数、联系查找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党员等工作;20xx年8月底前,完成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规范管理、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妥善处理等工作。
三、排查步骤。
全市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大体分4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20xx年2月上旬)。
1、制定方案。各级党组织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方案。
2、动员部署。各地各单位党组织召开动员会,对本地本单位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作出部署。
3、开展培训。各地各单位党组织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自学、专题讨论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有关政策文件,使广大党务干部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掌握相关政策。
(二)摸排查找阶段(20xx年2月中旬至4月中旬)。
1、排查清理。
一是明确排查对象。基层党(工)委(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工)委,下同)和市委各专业工委会同所属党组织,核查党员名册,对各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进行全面摸排,确保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全部纳入排查对象名单。
二是核查党员基本信息。党支部对党员基本信息、党员档案、组织关系转接、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外出流动、现实表现及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填写《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记录表》,摸排出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名单。
2、联系查找。
基层党(工)委和市委各专业工委要将查找任务明确到每一个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确定查找时限,落实查找责任。
一是主动联系查找。
(1)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直接与本人联系、通过亲属等人际关系联系、通过户籍信息查找等多种方式积极进行查找。
(2)对20xx年实行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制度以来,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党支部要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查明其组织关系落实情况,对已经落实组织关系的,要求接收单位补开证明等方式进行确认;对组织关系未落实的党员,仍由现党支部负责查找联系和管理。
二是做好调查核实。党支部要对查找时间、方式、经过、责任人等情况详实记录,一人一档。党支部在联系查找时,对取得联系的党员,要研究分析党员,失联的具体原因,调查核实党员在失联期间的现实表现,看有无不合格的表现或违纪违法的行为,并对联系查找的过程和调查核实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排查工作登记表》,为规范管理或进行组织处置提供依据。
三是登记造册汇总。20xx年4月中旬前,党支部填写《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和《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报基层党(工)委和市委各专业工委核查;各区委、各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专业工委和xx职业大学党委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上报市委组织部。各地各单位在排查工作中,要参照《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参阅资料》的排查案例,收集整理一些有代表性案例,与《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一起于4月1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
(三)管理处置阶段(20xx年4月下旬至8月中旬)。
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要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xx]21号)、《中共xx省委组织部关于运用民主评议党员成果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组通[20xx]85号)等党内有关规定给予处置、处分。
1、规范管理。
一是纳入组织管理。对查找到的长期失去联系的党员,本人能够讲明失联原因,对问题认识态度端正,有继续留在党内意愿,且经组织核实无不良反映,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党员大会,下同)研究提出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基层党(工)委审批,纳入原所在党组织正常管理,补齐应交党费。
二是理顺组织关系。对应当转出组织关系的,按照有利于党组织日常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原则,及时办理转出手续;对已转出组织关系但因客观原因未能按时到接收单位落实组织关系的,原党组织补转组织关系并做好衔接工作;对党员出国(境).留学、探亲、讲学和从事劳务等的,补办保留组织关系手续;对出国(境)长期定居的党员,补办停止党籍手续。
三是不予承认党员资格。对只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入党志愿书的党员,无法认定其身份的,由调入单位党委(党组)提出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各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专业工委和xx职业大学党委批准,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对违反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吸收入党的,或证实为非党员的,按相同程序不予承认。
四是td除名。对查找到的长期失去联系的党员,如果改变了自己的信仰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不愿做共产党员的,经思想工作劝说无效的,本人向党支部提出申请,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意见,报上级党(工)委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各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专业工委和xx职业大学党委批准,按td除名处理。
2、组织处置。一是组织处置方式。
(1)限期改正。对查找到的长期失去联系的党员,如果存在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水准不端等不合格表现,但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愿望,愿意接受教育并决心改正的,党支部应当对其进行教育帮助,要求限期改正,时间一年。
(2)劝退或劝而不退除名。对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满仍不改正的,应劝其td,如果被劝td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将其除名。
(3)自行脱党除名。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4)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失联后经排查取得联系的预备党员,考虑其预备期内正在接受组织考察教育,除非个人有正当理由可以延长预备期外,一般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二是组织处置程序。组织处置党员应当执行以下程序。
(1)提出处置意见。根据排查核实情况,由支委会研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召开支委会研究初步处置意见时,基层党(工)委可派人参加。
(2)基层党(工)委预审。党支部将初步处置意见、调查核实材料报基层党(工)委预审。对拟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基层党(工)委预审;对拟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工)委预审后,按管理权限报各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专业工委和xx职业大学党委组织部预审。
(3)支部大会表决。经预审同意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逐一投票表决。
(4)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基层党(工)委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工)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各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专业工委和xx职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审查批准。
(5)宣布处置结果。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要及时送达被处置党员本人签署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宣布。被处置党员本人拒不签署意见的或经多方联系确实联系不上的,不影响决定的执行。
(四)分析总结阶段(20xx年8月中旬)。
1、分析研判。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排查,认真研判党员队伍状况,深入分析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
2、健全党员档案。结合集中排查情况,基层党组织对党员档案重点材料,如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不规范、不齐全的,要认真做好鉴别补充工作;对档案材料不真实的,要联系转来单位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要明确党员档案材料的管理职责,对有人事档案的党员档案材料,应由基层党组织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对没有人事档案的,由所在党支部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建立党员档案材料,由所在基层党(工)委或组织人事部门保存。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按照党组织管理隶属关系,实行归口负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责任。要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情况纳入20xx年基层党建述职重要内容。各级党(工)委组织人事部门要抓好组织实施,强化业务培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督查组,确保业务指导和督查工作全覆盖。要强化工作责任,基层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基层党(工)委要具体指导所管理党支部做好排查工作,对有关工作情况和数据进行核实把关。
2、把握政策界限。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既要稳妥慎重,又不能回避矛盾,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严格程序、有序推进。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确保处理结果经得起检验。
3、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各地和基层党(工)委要建立由纪检、组织、公安、人社、教育、民政、卫生计生、工商、税务等部门参加的排查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中的问题。要统筹利用户籍系统、学籍系统、社保平台、医保平台等信息资源,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对下级党组织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上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协调、帮助解决。流入地党组织要积极配合流出地党组织,做好流动党员的联系查找工作。
4、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实的精神抓好这项工作。对工作中不负责任、推卸拖拉、敷衍应付、弄虚作假以及借机打击报复、侵犯党员权利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遇有特殊情况,各县级党(工)委组织人事部门也可直接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置决定。要强化舆论导向,排查工作不做宣传报道,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要严密监控网络舆情,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等工作,防止恶意炒作。
反家庭暴力工作实施方案篇二十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稳定,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返学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加强“三返”人员管理,切断疫情传播途径,消除病毒输入隐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一)开学前防控工作准备。
1.重点排查,实施硬核防控。
各学校开学前要通过校园网、微信群、qq群、办公平台等提前通知学生返校前需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如出现发烧、咳嗽等相关症状要暂缓返校。安排具体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提前了解学生假期动向,对学生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患者,返校途中的路线、交通工具等进行排查摸底,并建立管理台账,做到数字清、情况准。对重点疫情区域返校的学生,实施重点健康跟踪监测,发现疑似学生,指导就医。
2.遵守要求,安排返校时间。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__年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的要求,根据省、及我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确定开学时间(教育局通知:因省教育厅已明确延迟春季开学时间,但尚未明确具体开学时间,所以请各地等候通知,再确定教师到校备课时间。在接到教育局正式通知前,切勿组织教师集中到校备课。严禁组织学生返校!),并充分考虑外地返洮师生需“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师生做到每日主动监测体温,开学前14天体温监测正常方可返校。确保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3.制定预案,确保返校安全。
各学校要制定学生返校工作预案。严格按照要求返校,确保每位学生掌握旅途防护措施,提前做好返校安全提醒。一是提醒学生返校途中要尽量避免途径武汉等疫情严重的地区。二是提醒学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建议全程佩戴口罩。三要提醒学生随时保持手的卫生,尽量戴手套,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四是旅途中要做好健康监测,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同时,要留意周围旅客健康状况,发现身边出现可疑症状人员,及时报告乘务人员,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五是提醒学生妥善保存好交通工具票据信息,以配合相关调查。学生返校时要对学生进行体温测试。测试正常的,可安排学生正常上课,测试不正常的,指导其就医观察。
4.保障到位,加强物资贮备。
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红外体温测量仪等防控物资,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5.教育宣传,做好舆情应对。
各学校要在开学前向全校师生发放《告知书》,告知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要求,既要有人文关怀,又要提出有关。重点关注因学校推迟开学引发的学生和家长对学生学业的焦虑、担心等舆情动态,加强人文关怀,引导师生员工及家长理性认识疫情、做好科学防护,并及时做好对学生及家长的解释工作和心理疏导工作,使其理解和支持政府、学校各项应对措施。
(二)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1.靠前指挥,做到守职尽责。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宿安排。确保值班工作网络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必须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第一时间按应急预案的处置流程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卫健部门报告。
2.责任到人,落实监测措施。
各学校要在校园设立体温监测防线,进入校园区域严格实行进出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寄宿制学校的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在校学生每天定时测试学生体温,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统一向教育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学生健康情况,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并完成上报。
3.关注舆情,强化教育宣传。
各学校要通过qq群和微信群等新媒体媒介,利用广播、晨会、午会、班会、健康教育课、宣传栏等形式及时推送官方公布的疫情防控知识、防控政策、求助通道,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开学第一课”,以提高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保证心理健康。要求师生员工不外出、不聚会、不举办和参加集中性活动,引导师生员工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每周组织学生开展1-2次教室、寝室等彻底大扫除活动,开展卫生与健康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师生员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增强自身免疫力。
4.物资到位,落实消杀工作。
各学校务必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校园集中消毒。要由专人负责,每天对教室、办公室、宿舍、实验室等公共区域进行1-2次消毒工作,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加强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宿舍等活动区域的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5.落实包保,实行联防联控。
各学校要实行逐级联防联控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包保制度,校级领导包保教师,班主任包保本班学生;二是疫情期间,严格压缩各类会议规模、数量和频次,一律暂缓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暂缓到重点疫情防控地区参加活动。三是加强学生出入班级、食堂、宿舍等的管控工作。原则上家长不进校(特别是幼儿园),在校门口接送学生。四是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严控学生离校。五是在疫情解除前,全体师生员工在校期间需佩戴合格的防疫口罩,尽量缩小活动范围。
(一)建立应急指挥体系。
各学校依据和参照《教育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教育系统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教育局关于做好返学工作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科学全面、切实可行的防疫工作方案和预案,做好20__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保障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各学校认真做好返校和开学后师生员工的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收集、汇总、上报学生返校和开学后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信息,根据预案做好紧急应对的准备。
(二)加强督导检查。
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组要按分工和任务,分时段对各学校返校、开学的防疫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发现正反方面典型。各学校要先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返校和开学有关防疫工作情况做好上报准备。
(三)疫情解除后工作安排。
1.人民政府宣布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统筹寒假、暑假时间安排,保证学生年度在校学习总时间。
3.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我教育系统公共卫生防控事件处置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切实高举旗帜,凝心聚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地、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把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守职有责,守职担责,守职尽责。
(二)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职责: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和指导全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配合卫健局等部门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及时分析、研判全教育系统防控工作形势,调整全学校教学及其它相关工作安排;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制定防控具体方案和措施;督导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处置疫情信息,妥善做好相关网络舆情处置。
(三)强化校内防控管理。
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各项工作监督管理,逐级压实,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师生在校安全学习、工作、生活。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2851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