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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调研报告篇一
社会矛盾化解是中央政法委x年部署的工作之一,是对人民法院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提出的新使命、新要求。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经济发展中的不确定性、不可预料因素增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法院作为社会矛盾化解的“终极机关”,该如何立足本职,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值得我们深思。近期,榆次区法院围绕“信访案件和执行积案工作”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执行积案的成因和对策:
一、执行积案的现状。
(1)从立案时间看。时间在x年xx月前的案件件,占未结积案总数的x%,立案时间从x年xx月起至x年xx月止的案件件,占未结积案总数的%。立案时间从x年xx月起至x年xx月止的案件件,占未结积案总数的%。
(2)从案件类型分析看。合同案件居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件,占积案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件,占积案的x%,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件,占积案的x%,在未结执行积案中,被执行人为政府及所属单位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案件件,占未结积案的%。
二、造成执行积案的原因。
(1)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合同行为也在不断增加,而相对于婚姻家庭案件以及其他较为简单的民事纠纷,合同纠纷的经济性更为突出,相对于其他民事纠纷,合同纠纷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可能性更小,执行过程中的困难更大一些,因而造成案由为合同纠纷的积案比例较高。
(2)经济条件的制约。由于榆次区人口以农民居多,多为民间借款合同纠纷。虽然执行标的额较小,被执行人大多数生活困难,履行起来困难一些。被执行人居住松散,通知、寻找困难,许多被执行人在法院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就举家外出打工,临走前将财产藏匿、转移、变卖,使法院生效裁判得不到执行。被执行人收入不固定,财产状况难以掌握,可供执行的财产少,由于农村经济落后,许多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农村房屋执行价值不大,即使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变现,也几乎无人竞买。
(3)社会观念的影响。一些村委会负责人认为,欠债是普遍现象。因此遇到这些村委会作为被执行人时,即使村委会有履行能力,他们也不愿自觉履行。还有一些村委会“班子”不稳定,负责人会以“不是本届班子的债务本届不应该偿还”的荒唐论调搪塞,甚至胡搅蛮缠,阻挠、妨碍人民法院的执行。
(4)执行不能的影响。宽泛的说,执行不能是指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在积案中,仅件有财产案件,占积案总数的x%,其他均是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常常是早出晚归,被执行人也愿意配合执行工作,但却因为被执行人确实没有执行能力而无法执行;还有些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大多数是已成年但未成家)被判刑,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有些交通肇事案件,被执行人贷款借款买车,以但发生交通事故,往往车毁人亡,家里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等等。这些都造成了执行不能,执行不能产生的积案在短时期内是很难从根本上予以解决的,这实际上是一个经济问题,也可以说是一个社会问题。
三、解决执行积案的对策。
(1)进一步围绕服务发展大局做好执行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把民事执行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和部署,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履行好职能。切实关注涉企执行案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拍卖等强制措施,灵活运用分期履行、债转股、资产强制管理等方式,最大限度地维持企业“造血”功能,帮助度过难关。注重对涉案民生的司法保护,通过加大执行力度、实施司法救助、协调部门解决等方式,强化对特困群体的权益维护。对群体性、矛盾易激化案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讲求方法,注重实效,防止因执行不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2)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着力解决执行不力不公问题。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建立健全执行局内设机构,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的工作体制。对跨地区、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难以执行的案件,要加大督促力度,灵活采取指定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等措施,予以执结。认真落实悬赏执行、执行和解、穷尽措施等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执行程序,对疑难案件采取易人执行、集体“会诊”等方式予以突破。充分依托质效评估体系和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执行权的内部监管制约,防止滥用执行权或怠于执行现象发生。同时,增强执行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异议、复议等救济权利,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
(3)进一步健全执行威慑联动机制,赢取全社会合力破解“执行难”的工作局面。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重大行动和重大案件的执行情况,逐步将协助执行工作纳入有关部门的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对被执行人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公务员等身份的,及时向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等部门通报,争取支持。党委、人大在干部任用时,能否将本人及单位有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作为硬性的条件一票否决,形成一种制度,严格落实,促使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加强与土管、建设、公安、金融等部门协调,就规范和协助执行以及信息共享互通等问题进一步抓好落实。加强执行宣传工作,提高公民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当事人自觉履行实效裁判的法治观念。
(4)进一步加强执行能力建设,提高执行工作水平。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与破解执行难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执行工作的正确方向。认真落实“五个严禁”的规定,注重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纪行为,坚持不懈地抓好廉政建设,从严管好队伍。加强执行业务培训,增强干警依法执行、化解矛盾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配足配强执行力量,加大执行装备投入,进一步关心干警身心健康。
信访案件的成因和对策:
为了更好地推动司法和谐,最大限度的化解社会矛盾,区法院对信访案件的成因和对策进行调研分析,以提升处理信访案件的能力,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信访案件的现状。
从信访案件方面看。x年xx月前的所有积案中,信访案件件,占%。重复信访案件件。
二、造成信访案件的原因:
(1)在立案环节对诉讼、执行风险不作释明。诉讼是有风险的,实践中,立案法官很容易忽视这一细节。如果立案法官在案件受理时,没有明确告知当事人在诉讼及执行过程中可能遭遇的风险,就容易给当事人造成错觉,使其产生不恰当、甚至不合法的利益期待。在案件审结、执行过程中,当事人的期待利益未能得到满足时,就很容易衍生为信访案件。
(2)法院工作上存在瑕疵。这是引发信访最重要、最根本的原因。审判工作上的瑕疵主要体现在:个别案件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过于使用法言法语,难以取得当事人的理解;或者虽裁判正确,但程序疏漏或判决言辞不妥,造成当事人为讨公平找法院、找领导,因案件未能复查或未能依法予以纠正,转化为长期申诉上访案件;执行工作上的瑕疵主要体现在:一是执行机制存在瑕疵,案件往往集中在一名承办法官手中,透明度不高,致使有些当事人误以为法院偏袒对方,产生抵触情绪。二是执行公开存在瑕疵,有些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导致执行不能,承办人没有及时将法院进行的查询工作告知申请人,导致申请人将应自己承担的风险责任归责于法院,以法院执行不力为由上访,要求法院解决。
(3)当事人个人法律素质不高,对裁判文书的理解存在偏差。受法律水平所限,有的上访当事人不理解或片面理解法律规定,又不接受接待人员的答复和解释,官司败诉后不能正确对待,坚持认为法官没有按照其所理解的法律“依法”判案,法官是在用权谋私、胡乱判案,便开始上访。
(4)信访人试图通过上访解决自己的实际生活困难的错误心态。有的上访人明知政法部门的处理没有问题,但因上访无需付出成本,在利已思想或投机心理的驱使下,无理由地一味主张鉴定错误、审判错误,夸大损害后果,进而向对方当事人或法院提出许多不切实际的要求。更有甚者将赔付的希望寄托在国家和政府身上,认为只要不停上访,国家和政府就会给想办法解决,他们把上访作为改善生活条件的手段,在得不到满足后便走上缠诉之路。
三、解决信访案件的对策。
(1)要重视信访工作的超前预防。在立案时,落实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就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及执行申请可能遭遇的风险予以明确告知,使当事人对可能承担的诉讼风险有充分了解,从而减小其裁判做出后、执行完成后的心理落差,进而减少由此产生的信访案件。在案件审理或执行过程中,要摒弃就案办案的思想,对于社会关注的重大、疑难、复杂、敏感和新型案件,要多做工作,提高当事人和社会群众对法院办案的认同感;对于普通类型的案件,要认真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信访案件采取建立目录、制定预案、落实责任等措施,特别是针对部分“老、难、缠”信访户,要主动上门沟通,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其对裁判或执行的不满转化为信访案件。
(2)要重视初访的接待。对因法律素质低,不能正确理解裁判结果而产生的信访案件,接待人员要重视与信访人的初次沟通,要有耐心,多倾听其陈述,认真细致作法律宣讲,拉近与信访人的感情,增强其对法官的信任感,争取能劝其息诉罢访。同时,对案件进行复查,确保复查报告有理有据,依法、以理服人;对为获取不当利益,无理取闹的上访者,接待人员要讲明法律规定,打消其企图通过信访要挟政府、给法院“施压”的违法念头,同时对其进行劝解。对拒不听从的上访者,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在党委领导下依法采取法律措施严肃处理。
(3)要重视来访问题的回复和解决。对当事人的来信、来访,不论有理、无理,都应当及时予以回复。能当场答复的,尽量当场答复有关当事人;如果不能当场答复,应尽快与区委、区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研究解决方案,寻求解决办法,在尽量短的时间内,通过电话、书信等口头、书面方式将研究出的方案、方法及时的告知信访人。
(4)要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力争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在审判阶段,尝试建立案件审理质量保障机制,把审判人员办理案件的数量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结合起来,纳入审判人员综合评价考核体系。从而督促审判人员及时向当事人解释、说明法律的有关规定,并通过法官后语、裁判文书附相关法律条文、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性等方法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帮助其辨法析理。在执行阶段,加快执行信息网络化进程,保证采取的执行措施、执行效果等能够及时告知当事人,满足其知情权。同时,尝试建立执行案件流程与分类管理机制,将案件从自始至终由一名法官承办的传统模式转变为由不同执行小组顺次承办和集团、类别型案件专人承办的双轨模式,确保执行阶段各个环节更加透明、公开,增加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信任度。
(5)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诉求、解决困难,建立有效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第一时间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第一现场。
xx市xx区法院执行局。
x年xx月xx日。
治安案件调研报告篇二
内容提要: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关系是社会关系的缩影,婚姻家庭案件的妥善处理有利于有利于人们日常生活的正常进行、社会的安定及伦理道德的维护。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使得婚姻家庭关系日益的复杂,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的过程中往往面临着很大的压力。本调研报告以宜都法院近三年的审判实际为落脚点,总结婚姻家庭案件的特点和案件审理中面临的问题,分析相关原因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我院审理的婚姻家庭案件的特点。
(一)案件数量大。
表一**-**年各类婚姻家庭案件结案情况统计表。
略
婚姻家庭案件作为传统的民事案件,案件数量大,占我院民事案件的30%以上,向来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点。婚姻家庭类案件以离婚纠纷、抚养纠纷和赡养纠纷为主,特别是离婚案件,占到婚姻家庭案件的85%以上,案件数量居各类民事案件之首,而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离婚率上升的原因,主要是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推动了婚姻道德观念的变化,离婚的社会认同度变高,对个人生活的影响变小,一旦婚姻家庭生活中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离婚便成为很多人的必然的选择。赡养、抚养二类案件数量也有所上升,赡养案件由**年的8件,上升至**年的14件;抚养案件主要包括变更抚养关系和抚养费纠纷,由**年的10件上升到**年的18件。其他案件主要包括确认婚姻无效纠纷、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确认/解除收养关系纠纷等,案件数量维持在1-5件。
表二**-**年婚姻家庭案件调解、撤诉情况统计表。
略
由于婚姻家庭案件的特殊性,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有着亲缘或血缘关系,但双方间的矛盾却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因此,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的过程中,更加注意运用调解的方法来解决此类纠纷,以求达到最好的社会效果。婚姻家庭纠纷通常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调解工作也相对容易开展,特别是离婚案件中,随着当事人思想观念的开放,双方通常能够以正常的心态对待离婚,财产的处理和子女抚养争议不大的情况下,通常都能达成调解。
(三)案件起诉人多为女性。
略
近三年以来,我院受理的婚姻家庭类案件中,女性提起诉讼的占60%以上,而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一方面反映了女性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的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女性仍在婚姻家庭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
(四)离婚案件中判决离婚率抵,调解离婚率高。
表三**-**年离婚案件处理结果统计表。
略
从我院近三年的离婚案件统计数据来看,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数量相对较少,而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达到80%以上。为了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对于初次起诉离婚,没有达到法定的离婚条件,且有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法院一般都会判决维持婚姻关系,给双方当事人恢复感情的机会。但是,随着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观念的逐步开放,多数当事人面对离婚情绪相对平稳,容易接受调解并能够达成一致,和平分手。
二、婚姻家庭案件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证据不易取得,事实难以查清。
由于婚姻家庭案件涉及男女间的婚姻及亲属间的血缘关系,矛盾常常积累在日常生活中,日常生活是一种持续的时间状态,双方当事人本是一家人,一家人在屋子里发生的事,不可能写什么字据,也不可能时时、事事让别人看到。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以外的人一般也不愿作证。当事人的家庭内部事务只有当事人本身最清楚,加上法律意识的欠缺,在婚姻家庭案件的处理中当事人往往容易忽略证据的收集。如起诉离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绝大多数只有结婚证一份,双方感情破裂与否,全凭当事人的陈述。在诉讼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使得法官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认定难以把握。另外,对于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过错行为,受害人取证也面临很多困难,许多当事人又不懂得如何收集证据、应该收集哪些证据,使得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支持。又如赡养纠纷案件中,被赡养人年龄普遍较高,文化水平低,作为弱势群体在举证能力受限的情况下,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仍然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使得赡养案件事实方面的证据主要是当事人陈述,其他相关的书证和证人证言较少。
(二)缺席审理案件较多,案件执行困难。
在我院**年判决结案的108件婚姻家庭案件中,缺席审理26件,缺席审判率为24.1%。的审判实践中,缺席审理主要有一下几种情况:一是由于一方长期在外打工,不与家人联系,处于下落不明状态,采取公告送达而缺席开庭审理;二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审理。缺席审理过程中,仅有一方当事人到庭,法庭往往无法调查核实案件的真实情况。以离婚为例,仅凭原告的陈述和证据审理,难以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财产、子女等问题均难以查明,无法处理,可能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同时,缺席审理的案件往往不能实际执行,特别缺席审理判决的赡养和抚养费纠纷,无法解决案件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三)连带问题多,情、理、法矛盾突出。
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情即为感情,是基于人的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抚养、赡养关系所产生的母子之情、夫妻之情、兄弟姐妹之情等这些人类特有的感情。自从有了婚姻家庭关系,情就一直在起着调整家庭成员间关系的作用。所谓理即依据民间的习惯和礼俗所认定的“是”与“非”,也就是伦理道德。法是经国家制定或认可,通过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其实行的规定人们之间权利义务的行为规范。正因为如此,婚姻家庭纠纷有别于其他民事纠纷,其中的权利和义务相对复杂,不能简单地以权威性的裁判来分清是非,或者即便分清是非,纠纷也不一定得到合情合理的解决,甚至有时表面上的纠纷解决了,却带来更多更严重的问题。同时,我国的婚姻家庭立法相对滞后,立法不完善,法律规定针对性较差,多是一些原则的规定,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考虑诸多的情理因素,以法律为依据,但从结果和过程两个方面来看注重合理性,要符合人情,加大了审判的难度。
(四)婚姻家庭案件中财产和债务处理困难。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财产呈现出内容新、数额大、资来源复杂的特点。因各种形式而产生的债务都可能在婚姻家庭案件中产生,共同债务的认定处理也成为复杂的问题。离婚纠纷、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案件中涉及财产债务处理的问题认定和处理通常比较困难。婚姻家庭案件中争议最多的财产是房屋,农村在老房宅基地基础上所建的房屋,一方父母或成年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离婚案件或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案外人中主张诉争房屋为家庭共同共有,要求参与不动产分割的现象普遍存在,导致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一次性分割,引发更深层次的矛盾。
离婚案件引起的债务纠纷中,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找亲戚朋友所举债务没有借据的情况难以认定、一方在离婚时伪造债务以减少另一方在共同财产分割中的份额难以查清等问题也很常见。亲朋间的债务一般考虑“面子”一般不出具借条,当债务人的婚姻出现问题,这些债务人只能是补打借条。这种白条从证据认定角度来讲,债务人配偶一般否认债务的真实性,法院也不易认定,解决此种纠纷也变得很复杂。
除此之外,婚姻家庭纠纷还常常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彩礼在我国大部地区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实务中因彩礼引起的纠纷也不在小数。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未对彩礼定性,理论上和实践中也存在争议。《婚姻法》相关解释中仅规定了返还条件。即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其次关于返还的主体,因彩礼或者收受彩礼的主体有时不是婚姻的男女双方,可能是双方父母、亲友或媒妁的行为,那么一旦发生纠纷,谁来返还?最后关于诉讼时效如何把握,有的男女双方结婚多年子女也已出生,法律也未明确婚后多年彩礼可以不返还,故一旦离婚也会有一方提出返还的问题,这时到底如何返还,返还多少,实践中如何处理各有不同。
三、婚姻家庭案件审判中问题解决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对婚姻家庭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引导。
针对婚姻家庭案件当事人诉讼能力差异大,社会影响大,收集证据困难的特殊性,在诉讼过程中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引导十分必要。一方面,要强化庭前引导,做好释明工作,提高当事人的举证能力,了解举证责任,知晓证据不足的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对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必要证据,经其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后,凡符合条件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进行调查和收集证据。另外,在庭审过程中,适当的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辩论,确保庭审的效果。
(二)进一步强化婚姻家庭案件的调解工作。
调解重情感,判决重规则,鉴于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性、道德性、情理性强的特点,调解对于婚姻家庭纠纷的解决更具有优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将婚姻家庭纠纷纳入调解前置程序的框架,也是基于对婚姻家庭案件该种特殊性的考虑。庭前调解便于法官及时了解当事人的婚姻家庭情况,诉讼原因,是否有调解的希望,做到心中有数“对症下药”。婚姻家庭类案件的处理中,常常出现人情、道德与法律的交织,贯彻“能调则调,多调少判”的原则,往往能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三)建立多元化调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机制。
婚姻家庭关系的人身性和社会性增加了这类案件的审理难度,同时也为这类纠纷的解决方式提供了广泛的可能性。在强化婚姻家庭案件诉讼调解的同时,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当事人和案件特点,广开调解渠道。如邀请当事人共同尊重、家庭成员中资历较深、威信较高的亲戚朋友参与调解;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妇联等基层组织、当事人所在乡镇社区办公人员或邻居协助调解;邀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乡镇基层组织、乡镇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正对婚姻家庭案件建立专门的共建联调机制,通过各方力量,从根本上解决婚姻家庭中的冲突和矛盾。
(四)重视巡回审判,扩大案件社会效果。
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涉及社会稳定和家庭伦理,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对于适宜公开审理的婚姻家庭纠纷,赡养纠纷开展巡回审判,除了能够方便群众,更能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扩大社会影响,真正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引导群众自觉履行义务,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
治安案件调研报告篇三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建设“平安博山”的重要手段和具体内容,在维护治安秩序、保障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促进全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我们组织部分区政协委员,于4月15日至30日,深入基层派出所、警务室、重点路口、城市居民小区,通过实地察看、听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就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平安博山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区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政策上大力支持,今年又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列为为群众办的十二件实事之一。区公安分局做为我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保稳定促和谐,大力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和治安安民工程,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服务全区经济发展的总抓手,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整体推进,广大公安干警工作中任劳任怨,甘于奉献,务实创新,勇于开拓,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地保障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形成良性互动;全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基层政权建设得到保障和加强,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随着办公条件的改善,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升了公安的良好形象,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肯定和表扬,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完善“一村一警”工作模式,夯实了农村社区和谐稳定的根基。
1、坚持不懈抓好“常态化”集中整治。公安分局把每年的3、4月份做为社会治安秩序集中整治月,一年一个重点、一年一个台阶。今年确定了信息采集录入会战、人户分离集中整治等8项重点工作,推进了“一村一警”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规范驻村(社区)民警工作日志等6大类35种台账,实现了“一村一警”警务模式的制度化、规范化。
2、坚持不懈抓好驻村民警分管村级维稳工作。去年以来,驻村民警直接分管村级维稳工作,村治保主任、调解员、基层联络员归驻村民警直接领导,派出所每月召开基层联络员例会,有效地整合了基层维稳力量。
3、坚持不懈抓好警务信息共享。自主研发了“一村一警”警务信息平台,已录入各类基础信息31360条、导入人口数据46万余条,照片及地理信息37万余条。对获取的相关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向区有关部门通报,实现了全区维稳情报信息的共享和联动应用。
4、坚持不懈抓好“两口一屋”管理。积极落实租赁房屋、暂住人口的社会化管理,对重点人口,逐人落实帮教控制措施。
(二)打防并举,保持了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1、开展“打霸治痞”工作,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对各类涉恶违法犯罪苗头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沾边就打的方针,对恶势力违法犯罪坚决予以严厉打击。4年多来,“打霸治痞”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推行“三员一警”同步机制,严厉打击现行犯罪。xx年全区共破获各类现案1033起,破现案率为39.29%。今年1-4月份,全区破获本地现案194起,破现案率为38.6%,居全市第一。
3、推行多警种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去年以来,共打掉29个侵财犯罪团伙,侦破“两抢一盗”等系列侵财案件1467起。xx年7月份,公安分局在全市打击侵财型犯罪现场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其经验在全市推广。
4、实行联合查处伤害案件机制。有效地避免了因案件查处不及时引发的涉法上访案件。4年多来,未发生一起新的涉法上访案件。
(三)巡守防控结合,提高了社会面动态控制的能力。
1、健全街面治安巡控网。在城区及近郊28辆警车上安装了车载台和gps卫星定位系统,实行动态巡逻接处警;自xx年底开展治安巡逻以来,广大公安干警克服人员少的不利因素,超负荷工作,除正常值班外,人均年加班600余小时;提高了街面犯罪的控制率、现场抓获率和群众见警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2、巩固单位内部防控网。按照“四配备、五统一、六规范”的标准,全区40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健全了组织机构,配备了保卫人员,落实了防范措施。提高了单位内部的防控能力。
3、延伸农村社区防控网。按照不少于10人的标准,先后由夏家庄镇、山头镇、八陡镇、白塔镇、开发区等单位,出资50余万元,新建专职巡逻队11支,义务巡逻队202支,负责本辖区的巡逻和治安工作。
4、发展视频监控防控网。目前,已建成监控系统452套,监控室86个,探头3005个,与公安机关联网探头达到319个。电子联网报警已达825户,提高了重点要害部位、沿街商业门头的技防能力。
5、优化社会管理防控网。在全区114家旅馆全部安装与公安局联网的信息系统,严格实名、实时登记、上传制度。xx年以来,利用该系统抓获了14名公安部网上逃犯。自主研发了《车辆信息管理系统》,已采集数据1万余条,通过系统查询比对及时退还赃车37辆。建立互联网巡查和监控工作机制,共查处违规经营网吧12家次,上报本地有害、敏感信息130余条,破获涉网案件2起。完善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机制,发现整改隐患141处,收缴各类枪65支、子弹1346发、管制刀具264把。
6、推进封边堵门防控网建设。一期工程将在进出博山的国道、省道、各主要干道路口建立19个治安检查站(点),建设基础设施,逐步配备必要的工具、设备,采取多警种联合执勤,形成对各种违法犯罪的全方位打击、防控网络。
一是警力不足。目前,区公安分局实有民警365名,占全区总人口比例为万分之七点八,按全市人口万分之十二的比例配备要求,我区民警数量明显不足。近几年虽有增长,但与繁重的公安任务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二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单位、部门对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公安部门的事,对相关工作配合协调不够,齐抓共管的合力不强。
三是“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投入不足。博山是老工业区,大多系散居式、开放式和半封闭式小区,管理防控难度大。监控探头、电子联网报警等技防设施建设与其他区县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随着全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推进,经费缺口大的问题将更加突出。
三、加强我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抓好治安防控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建立和完善综治长效工作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关注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措施;也是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目标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综治、维稳的积极性,发挥部门和单位优势,做到齐抓共管,构建“大维稳、大综治”格局,努力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机制体制,强化责任落实,力求防控专门力量效能发挥的最大化。公安民警和社区保安是社会治安防控的主要和专门力量,其作用发挥的大小直接影响着社会治安的好坏。因此,要在巩固上述工作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其作用。一是要完善机制,强化责任区民警的治安防范责任。重点是转变勤务制度,把责任区民警的工作重心转移到治安管理和防范上来;二是要完善体制,充分发挥社区保安队伍作用。要通过完善考核体制来提升管理效能,要通过优化组合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战斗力,要加强教育培训演练,使社区保安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值得信赖技术过硬的一支专职治安防范力量。
(三)挖掘民力,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新形势下群防群治的基本格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复杂的社会工程,仅仅依靠公安民警、社区保安的专门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一是强化“三个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治安防范的良好氛围。强化政府部门的管理责任意识,加强人财物保障;强化群众的自防意识,提高群众参与治安防范的自觉性;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使企业在治安防范中积极主动。二是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开发区及社区(村)两级综治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三是要加强群防群治网络体系建设,发挥其特殊的防范作用,切实提高群防群治力量在治安防范中的地位和作用。四是加强居民住宅小区保安队伍建设。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保安队伍的选拔、培训、指导和管理工作,让保安持证上岗,依责履职,尽职尽责,安保到位,真正发挥保一方安定的作用。五是充分发挥驻村民警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四)积极探索,强化重点人口管理,提高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实效。重点人口管理是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重点,在积极探索先进管理办法的同时,要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实效。要进一步强化对暂住人口的重点管理,进一步强化对高危人群的重点管控。严格执行对责任区民警、社区保安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五)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进一步提高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和演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力量,强化学校及周边的值班和巡逻守护,完善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警校配合,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改,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做好校园内外治安环境的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六)加强队伍建设,增加经费投入,拓展技防物防新领域,为防控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根据全市民警配备比例要求,严格程序和标准,逐步配强干警队伍,以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要求。随着全区经济社会地发展,逐步加大对社会治安防控建设的投入,拓展投资渠道和方式,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不断拓展技防物防新领域,落实科技防范措施,加快全区技防网络建设,扩大技防覆盖率,努力实现城区与各镇、村技防网络的衔接,形成有机整体。要做好新建住宅小区、主要道路技防设施的安装以及与国道、省道等主干线的电子警察和监控探头的并轨工作,整合资源,发挥整体效能。要进一步完善预警指挥体系建设,实现城区、近郊24小时动态巡逻接处警,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为加快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全面建设“和谐、平安”博山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各位领、导政协委员:
抓好稳定工作,才能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才能做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基于上述认识,我县把维护稳定作为县委、县政府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针对新时期稳定工作既要有效解决群众的现实困难,又要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还要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实际,针对过去稳定工作条块分割、各自为战、成效不明显的弊端,我们坚持用改革的思路、系统的办法,全面推进稳定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是我们也发现,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
二是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政法和行政执法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执法为民的意识、方法、手段有待进一步强化。
几点做法及建议:
今后,我们应本着“服务居民、凝聚人心、强基固本、加快发展”的宗旨,按照“休闲有去处、活动有场所、愁事能解、难事能帮”的原则,以便民、为民、富民、安民为目标,大胆改革城镇管理体制,配齐配强居(村)民委员会,并广辟筹资渠道,建立健全功能齐全的标准化社区(村街)活动中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和群众组织的作用,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使社区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新型社区。在政府职能向社区延伸上,本着“小社区,大服务”的思路,组织民政、劳动、公安、计生等职能部门进驻社区,开展扶贫济困、就业安置、民事调解、医疗保健、政策咨询等便民利民活动,使部门工作重心下移,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作风转变。党组织覆盖社区,政府职能延伸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体系配套社区,使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距离拉近了,群众的一些困难和问题解决的速度快了,从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形成了“不进大院进小院,不找政府找社区”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逐步使社区成为教育群众的前沿阵地。一方面,依托中小学校的场地和人员优势,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教育居民、服务居民,提高了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另一方面,发挥社区文化阵地作用,组建晨练队、秧歌队、合唱队、诗歌协会、书画协会等文体团体,这样既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又促进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成立扶危济困的基础平台。在完善社区文教、便民、治安、救助、就业、卫生、环境、法律八大服务体系基础上,广辟门路开展了以党员干部就业指导“一助一”、在职党员扶贫解困“一帮一”、先进分子志愿助残“一联一”、居民百姓善待老人“一赠一”、单位便民利民“一对一”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使群众在生活中感受党的温暖和关怀。
我们应积极改革信访工作体制,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努力构筑信访工作大格局。
一是组建群众问题调处服务中心,建强信访工作机构。过去信访部门编制不够、经费不足、地位不高、待遇偏低,不仅无法应对日益严峻的信访形势,而且很难协调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导致信访工作陷入被动。针对这一状况,我们应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充实信访力量,成立大信访办,集中解决信访问题,迅速遏制了信访高发势头。
二是实施“六联责任单”,强化责任落实。
责任不落实、落不实,是信访问题久拖不决、小事拖大的主要症结所在。我们今后是否能够实行信访“六联责任单”,对一些重大信访问题和复杂疑难问题,由县信访办代县信访领导小组下达一式份的群众信访问题处理通知单,分送发案部门主管县领导份,信访人份,县委办、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各份,信访办备存份,县领导通知单附信访人反映问题原件,信访人通知单附主管县领导、发案部门负责人联系方式。以此来推动信访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我们应把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稳定工作的重点之一,坚持以“平安创建”为统领,狠抓了各项基础性工作。一是以社区为基础,完善城镇治安防控网络。按照干部出机关、警务进社区、巡防上街面、联防成网络的思路,全力做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构建社区警务体系;按照专群结合、群众为主的要求,在社区建立了专职治安员为主体的群防群治体系;按照抓薄弱、抓盲区的要求,在县城出城口建立功能完备的警务工作站治安卡点,构建了城乡共防体系。从而形成了广覆盖、全天候、立体化的防控格局。二是以平安建设为龙头,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防范。针对农村治安防范面大、警力不足的实际,强化平安机构建设,打造农村治安防范网。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将乡镇综治办人员单列出来,解决过去乡镇没有专门机构抓平安稳定工作的问题。同时,每——个村设立一个警务区,村村建警务室,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治安防范格局。即:民警、专职治安员、义务联防员三级互动梯队;物防、技防、卡点、警务工作站四个互动平台;自防、协防、纵向、横向四层联动网络;组织、经费和制度三项保障。三是以强化打击力量为重点,加强公安基础工作。选派优秀干警到乡镇派出所任职。
我们应把转变干部作风,帮民致富,为民排忧作为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全县干部统一行动,集中开展了“走千家万户,解百姓难题”活动,并作为长期制度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一是进行拉网式真查实访。乡镇负责所辖村、户走访;县直部门和有关事业单位负责城内社区居民户走访。做到不漏访一户,不漏记一个问题。二是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走千家万户”是形式、手段,“解百姓难题”是目的、根本。走访主体与被访对象结成帮扶对子,能帮助解决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三是随时接受和办理群众意见与建议。在“走千家万户、解百姓难题”基础上,我们还应广辟联系群众渠道,随时解决实际问题。如设立党委书记信箱,每两天查收一次信件,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开展“走千家万户,解百姓难题”活动,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干部对百姓生活的了解和深刻的认识,使其心灵受到震憾,思想受到教育,使广大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理顺了情绪,进而维护和保持了全县安定团结的好局面。
形成维护稳定工作体系和长效运转机制,加强基础建设至关重要。一是强化物质保障。社区综治建设可采取企业捐一点、单位集一点、政策倾斜一点、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建设省一点、有关部门赞助一点的办法筹措资金。二是强化队伍保障。为了便于工作,我们在不增加总编制,不突破干部配备级别职数基础上,相应提高稳定工作机构规格。三是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为调动各级干部抓稳定工作的积极性,应在选人用人导向上进行了调整,明确有信访工作经历的干部可优先推荐为后备干部,有信访工作经历或从事信访工作半年以上的干部,在提拔中给予优先考虑。落实维护稳定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建立约束制度:考核制,将稳定工作目标分解到系统、乡镇、政法部门和社区,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并作为相关部门和乡镇一把手述职的重要内容;风险抵押金制,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按相应标准交纳稳定工作风险抵押金,年终考核,兑现奖惩;“一票否决”制,对抓稳定工作不力的乡镇和部门,实行“黄牌警告”,对其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责任追究制,对出现重大问题和责任事故的部门和单位领导追究责任,给予免职、降职或撤职处分。
以上是我在维护社会稳定、打造平安永清方面一些有待成熟和完善的想法,不足、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多加批评指正。
治安案件调研报告篇四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变革,农村社会治安新问题、新情况也不断增多,对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造成了很大障碍,在关注农民人和增收的同时,必须更加关注农村社会治安,把这个问题纳入到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制种去思考,保证农村社会长治久安,保证农村社会繁荣稳定,保持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我对高台县巷道乡农村的社会治安情况进行了调查,村中发现了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若干问题,以下是我结合当地实际做出的几点分析。
一、巷道乡社会治安现状
截至2011年10月份,全乡发生各类群矛盾纠纷)206见起,与去年全年发生数相比较上升36%。其中涉农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苗头)35件49起,占总数的33%,较突出地反映在征地拆迁、租(占)土补偿、农村村务公开等方面。全乡治安案件72起,破案72起,刑事案件28件,破案9件,审查违法犯罪人员26人,全乡暂住入口3541人,发证人148人,重点人口98人,高危人群27人,违法青少年30个,巷道乡治安形势比较严峻。
二、影响农村地区社会稳定因素较多。
通过调查。我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度是深恶痛绝的,他们不仅把“等贵贱,均贫富”看做是自己的社会理想,而且还作为自己的根本道德原则。这种文化意识,使大量农民不能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期阶段,不能适应这种实际存在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暂时无法消除的城乡二元制度。在城市与农村生活水平反差较大,农村个人家庭差距拉大,尤其是在农村一些人靠投机钻营,以权谋私,违法致富又未受到“报应”的情况下,他们的价值观、公正观、道德标准便发生倾斜,从而放松对自己行为的约束,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
(二)政府的一些不当行政行为激发了与农民的利益矛盾 首先,政府不当的敛财行为增加了农民负担。由于我国农村地区政府机构过多的人员需要养活,农村各项事业发展需要资金,政府财政的捉襟见肘,以及好大喜功的施政动机,近些年,一些农村地区政府纷纷出台了一些不当的敛财措施,如各种名目的集资、收费、摊派和达标活动,使一些地方农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连年增加,农民负担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农民人均收入的增长速度。党中央、国务院虽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减轻农民负担,但有些地方仍然收效不大,甚至出现反弹。其次,一些地方政府在引导农民致富过程中的盲目性和不当的行政干预,结果适得其反,极大地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利益。
(三)腐败现象成为农村地区违法犯罪增多的催化剂
腐败现象的重要特征是把权力作为商品进行钱权交易。其实质在于以政府权力的损害为代价取私利。这必然使政府权力发生不正常的转移,破坏社会规范,破坏社会政治和经济秩序,诱发违法犯罪。
(四)农村地区基层党政组织职能弱化
农村政治、经济一体的管理体制解体后,在各种社会矛盾纵横交错,社会管理任务加重的情况下,基层党政组织对农村事务的调控职能大大减弱。主要表现在农民群众对基层党政组织依赖性减少,相当一部分党支部、村委会、治保会不起作用,一些基层干部素质较低,公仆意识淡薄,有的只顾干自家的活或外出干活。他们对群众要求解决的困难很少去研究,即使研究也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直接影响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在农村的贯彻执行,也失去了预防违法犯罪的防线作用。
(五)农村治安管理薄弱,侦查打击不力
由于我国大多农村地区整体经济水平不高,政府财力不足,警力有限,致使治安管理的真空地带和薄弱环节较多。目前尽管基本实现了“一乡一镇一所”,但40%的派出所警员不到5人,根本无力承担繁重的管理和对案件的查处任务。一些民-警基本素质不过硬,习惯于冲冲杀杀,不会做深人细致的群众工作。派出所条件差,工作艰苦,装备落后,经费奇缺,职能外的工作繁多,民-警不安心基层。农村治保会、联防队建设不适应现实斗争的需要。在不少地方,预防和遏制违法犯罪的社会控制机制受到削弱,治安管理的失控状态相当突出,经常发生案件无人查处,有了纠纷无人调解,抓获犯罪嫌疑人也不能及时审理的情况。当前农村违法犯罪持续上升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打击不力有很大关系,客观上助长了违法犯罪活动的恶性循环。
三、对解决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面对如此错综复杂的农村治安状况,怎样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确保农村长治久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应采取怎样的对策呢?我认为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基层班子建设是农村长治久安的基础
纵观影响农村稳定的诸多不安定因素,不难看出,问题的症结还是基层问题。班子软弱、涣散势必影响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进而引发各种矛盾的激化,因此,要想求稳定、求发展,首先必须搞好农村的班子建设,解决有人管事、有人办事的问题。只有班子建设好,才能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才能保证党的各项富民政策在农村贯彻落实,才能逐渐消除宗族派别、化解矛盾、凝聚民心。只有班子建设好,才能有能力逐步解决农村悬而未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消除一些群众的不满情绪。配强村两委班子并发挥其积极作用,这对于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确保长治久安,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配齐配强村治保主任是农村社会稳定的关键所在 农村治保会在维护农村稳定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治保会能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避免事态的扩大。农村许多小的矛盾纠纷,在治保主任的三言两语劝说中就能得到解决。但是有些村队就不太重视治保会的建设,许多村的治保主任都是村干部兼职,由于村里工作头绪太多,村委换届选举后,许多村又按照上级的要求,实行书记主任一人兼,人手更紧,造成顾此失彼,还有的村干脆就不设治保主任,造成治保会的工作空档。这些问题的存在,势必不同程度地影响农村治安工作的开展。配齐、配强治保主任,是适应当前农村治安形势的重点需要。
(三)法制教育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
懂得了法律,才能逐步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逐步树立起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对群众进行普法教育的同时,更要加强乡镇、村基层两级干部的法制修养,努力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逐步树立起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的自觉性,以规范的言行影响群众、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
(四)坚持打击违法犯罪是农村长治久安的重要手段 要根据农村治安的.特点和规律,始终坚持严打方针,把打击重点对准严重威胁群众安全感的杀人、绑架、抢劫犯罪以及危害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合法利益的盗窃牲畜、农用机械、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对那些横行乡里、无恶不作、欺压群众的流氓恶势力,要敢于碰硬,毫不手软地坚决将其打掉。同时,要及时妥善地查处各类治安案件,防止“民转刑”案件,进一步稳定农村治安,为发展农村经济夯实基础。
(五)进行专项治理是整治混乱村庄的有效途径
同时加强周边治安秩序和企事业内部管理,形成“以外保内、内外结合、工农一体”的治安防范新体制。
(六)加强治安巡逻,实行群防群治是预防犯罪的有效措施 在当前社会治安形势较为复杂的情况下,农村的治安巡逻工作仍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根据各村的经济、治安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常年坚持多种形式的治安巡逻。可义务轮流,也可集资固定专人。经济状况好的可进行有偿承包、经济基础不好的可推行户户联防。这种原始的却富有成效的群防群治办法,效果明显,事半功倍。
(七)强化治安管理是维护农村稳定的一个重要前提 要不断加大力度,强化治安管理。一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管理,对顽固分子、治安危险分子、邪教骨干成员实行包夹管理,坚决控制在本地,严防其制造事端,并把外来人员纳入常住人口一体化管理,坚持教育、管理、服务相结合,坚持经常性管理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做到严而不死、活而有序。二是加强对管制物品的管理,对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在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等各个环节要严格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坚决消除隐患。三是加强对特种行业、公共场所规范化管理,做到责任落实、制度健全、经常检查,并适时开展集中清查整顿,预防和减少各类问题的发生。
今年以来,我县引深“三打三防三创”活动,在农村组织开展了“百村综治示范,百村治安攻坚”活动,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攻克了一批远近闻名的治安混乱村。比如,涌泉乡的寨上村12年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难以落实,农业税未曾上交过,连农村最基本的家庭承包责任制都未落实。在这次“双百”活动中,通过以“一村一组”为主力,“两会一队”为基础,“一乡一庭”为阵地,开展了重点整治。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该村健全了班子,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地进行。结合多年农村工作经历及“双百”工程中,取得的一些经验,对影响农村稳定的因素,谈一个自己的看法。
一、影响农村地区社会稳定的因素较多,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传统文化与现实生活的反差,导致农民心理失衡
。
线作用。
(五)农村治安管理薄弱,侦查打击不力
由于我国大多农村地区整体经济水平不高,政府财力不足,警力有限,致使治安管理的真空地带和薄弱环节较多。目前尽管基本实现了“一乡一镇一所”,但40%的派出所警员不到5人,根本无力承担繁重的管理和对案件的查处任务。一些民-警基本素质不过硬,习惯于冲冲杀杀,不会做深人细致的群众工作。派出所条件差,工作艰苦,装备落后,经费奇缺,职能外的工作繁多,民-警不安心基层。农村治保会、联防队建设不适应现实斗争的需要。在不少地方,预防和遏制违法犯罪的社会控制机制受到削弱,治安管理的失控状态相当突出,经常发生案件无人查处,有了纠纷无人调解,抓获犯罪嫌疑人也不能及时审理的情况。当前农村违法犯罪持续上升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打击不力有很大关系,客观上助长了违法犯罪活动的恶性循环。
二、面对如此错综复杂的农村治安状况,怎样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确保农村长治久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应采取怎样的对策呢?根据我在基层工作的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我认为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基层班子建设是农村长治久安的基础
纵观影响农村稳定的诸多不安定因素,不难看出,问题的症结还是基层问题。班子软弱、涣散势必影响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进而引发各种矛盾的激化,因此,要想求稳定、求发展,首先必须搞好农村的班子建设,解决有人管事、有人办事的问题。只有班子建设好,才能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才能保证党的各项富民政策在农村贯彻落实,才能逐渐消除宗族派别、化解矛盾、凝聚民心。只有班子建设好,才能有能力逐步解决农村悬而未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消除一些群众的不满情绪。配强村两委班子并发挥其积极作用,这对于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确保长治久安,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配齐配强村治保主任是农村社会稳定的关键所在
农村治保会在维护农村稳定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治保会能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避免事态的扩大。农村许多小的矛盾纠纷,在治保主任的三言两语劝说中就能得到解决。但是有些村队就不太重视治保会的建设,许多村的治保主任都是村干部兼职,由于村里工作头绪太多,村委换届选举后,许多村又按照上级的要求,实行书记主任一人兼,人手更紧,造成顾此失彼,还有的村干脆就不设治保主任,造成治保会的工作空档。这些问题的存在,势必不同程度地影响农村治安工作的开展。配齐、配强治保主任,是适应当前农村治安形势的重点需要。
(三)法制教育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
新形势下,农村的法制教育工作必须纳入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制度、强化措施、付诸实施。我们要求人民群众遵纪守法,首要的问题要解决人民群众懂法的问题,只有懂得了法律,才能逐步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逐步树立起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对群众进行普法教育的同时,更要加强乡镇、村基层两级干部的法制修养,努力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逐步树立起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的自觉性,以规范的言行影响群众、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
(四)坚持打击违法犯罪是农村长治久安的重要手段
要根据农村治安的特点和规律,始终坚持严打方针,把打击重点对准严重威胁群众安全感的杀人、绑架、抢劫犯罪以及危害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合法利益的盗窃牲畜、农用机械、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对那些横行乡里、无恶不作、欺压群众的流氓恶势力,要敢于碰硬,毫不手软地坚决将其打掉。同时,要及时妥善地查处各类治安案件,防止“民转刑”案件,进一步稳定农村治安,为发展农村经济夯实基础。
(五)进行专项治理是整治混乱村庄的有效途径
治安问题突出和集体上访案件多发生在混乱村庄。
治安案件调研报告篇五
作为调查处理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必经程序、最后环节——案件审理工作,是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及办案程序在调查结束后,所进行的审核工作。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对违纪人员的处分是否恰当。切实坚持案件审理制度可以保证案件质量,使所办案件经得起检验,对于正确执行纪律和维护纪律的严肃性,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下面谈一下案件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建议。
一、牢固树立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意识。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是对调查结束的违犯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案件,所进行的审核处理工作,同时肩负着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职能。特殊的工作特别要求审理人员,要有坚强的党性和高度的责任感。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秉公办案、不徇私情,敢于同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不主观臆断,坚持调查研究,不偏听偏信,善于听取不同意见,要耐得住寂寞能坐、守得住关口有原则、有超凡的胆识敢斗争。因此审理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做好审理工作的意识,才能在原则面前能坚持、在压力面前不退缩、在委屈来时能承受。
一是深刻认识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案件审理工作的责任感。每一个案件审理工作人员,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从树立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建立健全教育、1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高度,来认识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案件审理工作的责任感,用严格的审理、严肃的执纪保证案件质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2气和,认真做思想工作,坦诚与之交换意见,听取他们的申辩,消除查办处理与被处分人员之间的误会、矛盾,使他们深刻认识所犯错误,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三是树立六种意识,努力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树立政治意识、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干好工作的思想深度,从审理工作的好坏关系、纪检监察工作是否有效的高度,增强做好审理工作的使命感。树立质量意识,提高依纪依法审理案件的工作水平。树立公正意识,从切实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权利的角度,做好审理工作。树立政策意识,多学习、深探究,推进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进程。树立监督意识,强化审理内部监督的职能作用,处理好复杂的“人”“事”关系,建立完善内部监督、协调机制。树立创新意识,不断开拓审理工作新思路,建立健全“乡案区审”工作制度,探索“公开审理”的工作方式。
二、深入把握案件审理工作核心。
始终坚持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审理工作的核心和首要职责任务,并在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时刻想到这一点、时刻牢记这一点,既严肃惩处违纪行为,又注意保护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并在工作中重点把握三个方面、处理好三个关系,使查办的案件做到组织满意、各方认可。
一是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处理好严肃执纪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既不能因为查办了一批违纪的领导干部,使一个地区的工作处于瘫痪,也不能因为怕影响地方经济发展,而对违纪违法行为置之不理。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就是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3因此必须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通过秉公执纪惩处违纪干部,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更好的工作、更严格的要求自己坚持原则,自觉地接受群众的监督,从而有力的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更好的为经济发展服务。
二是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处理好严肃执纪与保护干部的关系。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着“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干部的职能,在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从而更有效的发挥案件查处的治本作用,对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要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做到不偏、不错、不软、不过,使被处分人员吸取教训、受到教育。三是讲政治、顾大局,处理好严肃执纪与区别对待的关系。既保证严肃纪律的执行,又注重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给犯错误党员干部一个改错的机会,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使他们更好地为地方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工作职能,做到社会、政治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稳步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量。
围绕案件审理工作中心,贯彻落实各级案件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工作中的不足,多措并举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
一是细心制定工作计划,不断推进案件审理工作。在认真学习上级纪委案件审理工作要点的基础上,必须突出特色突出工作重点,做到月月有计划、周周有。
总结。
天天有进展。
4的发展,法规的日益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对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增强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创新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通过大胆探索实践,来提高审理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对审理干部的管理。纪检监察干部要“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审理干部更应如此。因此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注重自我学习、自我提高,通过平时工作中的影响和锻炼,使审理干部具备“坐得住、能静心、严把关、有原则”的基本素养,自觉抵制利的诱惑,排除情的干扰、防止权的滥用、警惕丑的侵蚀、顶住势的压力,在审理案件时真正做到公心、公平、公正。
四是坚持审理工作制度。坚持“一案三审”制,保证“二十四”字方针的落实,确保案件质量。案件进入审理环节,首先确定一名主审人员进行“初审”,主要是针对案件材料,进行事实、证据的应证,初步定性量纪,其次是在审理室内进行“二审”,由其他人员向主审人提问,所提疑问全部解决后进入“三审”环节,由审理小组成员在一起讨论,互提疑虑、互解难题,最后提交纪委常委会。坚持“首诉必受有申必答”制度,认真办理申诉复查案件,切实保障申诉人权利。坚持“乡案区审”制度,加强对基层纪委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纪委办案水平,确保整体案件质量。
5一些成绩,审理工作人员也在实践中不断地得到锻炼和提高,业务能力不断增强,但力不从心的感觉仍时常侵扰着审理干部,原因是:
一、业务的专业性不够。纪检监察干部是行政干部中的一支特殊队伍,对专业的要求比其他部门要强的多,但很多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各行各业的半路“出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中业务性最强的一个科室,对审理干部来说,单纯的靠平时找书本进行学习,加上摸索状态的成长,总觉得系统性不够,不能进入审理工作的深层讨论研究,就更是难上加难了,工作效率不高,工作压力大,无形中使审理工作人员感到力不从心。审理室作为“纪委的法院”,不仅要代检察院公诉、代当事人申诉、代当事人律师辩诉,还要代合议庭做出最后的“判决”,综合性强、功能性强、专业性强。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没有缜密的思维、没有慎重的态度、没有坚持原则的勇气,是干不好审理工作的,这些都需要从学习中汲取。
二、工作中探索创新不够。纪检监察队伍不是一支专业化的队伍,探索创新必须有领导的高度重视,有各级审理人员的共同参与,而目前由于各级审理人员联系的缺乏,协作探讨不够,创新也就缺乏应有的动力,这就势必造成各级审理部门和审理人员,产生依赖思想,上边怎么说下边怎么做,争取完成任务就行,对工作的总结没有形成习惯,深入基层进行调研的力度不够,没有更多的获取第一手材料,对结合实际的创新缺乏主动性。
6审理案件的水平,不断减轻审理干部应对繁重工作的压力,使审理工作真正发挥好“三口”作用。
一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审理工作。审理部门肩负着审核把关、内部执纪监督的重要任务,因此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审理部门的审核把关工作,为审理部门履行内部监督职责,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定期分阶段的组织审理干部培训。建议上级审理部门编印适用性强的教材书籍,从审理工作的一般程序、党政纪条规典型案例分析、公文制作、与被处分人谈话、案件归档、特殊情况程序无法到位如何处理等方面予以规范。不定期的举办业务培训,有针对性的对下一级纪委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尝试“以案代训”的培训方式,定期的抽调下级纪委审理人员,到上级纪委进行短期的跟班培训,在培训期内全程参与案件审理工作,从而给基层审理工作人员提供更多的学习和锻炼机会。
三是建议加强对下级纪委审理工作的指导。上级纪委加强与下级纪委审理人员的联系、沟通。对下级纪委在审理案件中,遇到的各种条规、理解、运用问题的咨询时,上级纪委要认真及时查找条规依据,给予明确答复。
四是进一步完善审理工作制度。如错案责任追究制、审理前谈话制度、案件主审人协审人制度、行文前谈话制度处分送达、宣布、执行制度、回访制度、案卷归档制度等。通过制度完善,进一步规范审理工作程序,强化审理工作责任,迅速推进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治安案件调研报告篇六
前言。
雁栖镇是一座集科工贸为一体的新兴城镇,位于怀柔城区北4公里处,镇域总面积156平方公里,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全镇21个行政村,46个自然村,人口13000人。该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捷,111国道和范崎路纵贯南北,沙通铁路横跨东西,是集工业、公共建筑、居住区为一体的组团式发展的小城镇。目前已建成居民楼1.2万平方米;税务、邮政、综合服务大楼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水、电、暖等配套设施齐全。以雁栖环岛为中心,北有中国乡镇企业城,西是区旅游房地产开发区,东为北京雁栖工业开发区,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优势。广东健力宝有限公司,美国玛氏公司、富特波尔容器制品有限公司、泰国红牛饮料公司、太平洋容器制品有限公司等一批国内外大型知名企业在该镇落户。近年来,在新农村建设等惠民政策的推动下,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因人财物的大流动,使一些盗窃、故意伤害、杀人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这给公安机关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近日,我对该所辖区内刑事、治安案件发、破情况,以及矛盾纠纷摸排调处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分类,对影响农村治安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并对切实解决农村突出治安问题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一、当前农村治安现状:
自9月9日至今,城关镇辖区共发刑事案件11起,共查处治安案件62起,调处矛盾纠纷115起。在侦破的刑事案件、查处的治安案件、调处的矛盾纠纷中,分别占比重的5.85%、32.97%、61.18%。在调处的115起矛盾纠纷中,均因婚姻、买卖纠纷、林扒,酒后闹事,政府上访等事件引起。
二、影响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
也得到了充分的开发,但同时也为犯罪分子作案后提供了条件。就我辖区而言,今年九月份至今辖区内共发刑事案件11起,发治安案件62起,其中盗窃案件8起(刑事案件),占发案总数的72.73%;在查处的62起治安案件中,其中发盗窃案件21起,占发案总数的33.87%。从盗窃案件发案情况看,其主要表现在:一是盗窃机动车汽油柴油,尤其是盗窃来往停留在本地的货运大挂汽油案件频发;二是采取撬门、揭瓦入室的方式盗窃钱财;三是乘人不备盗窃公私财物等。209月12日7时18分,家住雁栖镇光织谷10栋601村民李某报警称:当日凌晨其家窗被撬,被盗现金1000多元。年10月4日6时30分,货运车主王某报警称:其车内价值1000多元柴油被盗抽。以上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经过大量的工作虽将案件予以侦破,但是所盗财物均被犯罪嫌疑人挥霍一空,且无赔偿能力,仍使群众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人身伤害案件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一是双方因纠纷心存芥蒂,为泄愤而出手伤人;二是邻里间因生活小事而日久生隙,恶语伤人,争强好胜而大打出手;三是家庭成员内部之间因财产纠葛或生活锁事置家庭和道德伦理而不顾,反目成仇而伤人;四是因土地、宅基地、柴扒、饮水等纠纷中,因对对方持强侵占行为不满而出手伤人;五是为债务纠纷、赖账、追账而伤人。六是因夫妻感情破裂,婚姻矛盾激化、婚外情而伤人;七是农村留守弱势群体及孤寡老人被欺,被殴致伤;八是精神病人发病伤人;九是酒后滋事伤人。2014年10月15日23时许,某娱乐场所陈某某报警称:有人在其娱乐场所酒后闹事打人,经民警出警将当事人双方带到派出所,并对打人者进行了处罚教导。
的顺利举行进行会所建设,设施维修等,因此引进了大量的外省务工人口,再加上本地企业所招募的工业作业人员,这些民工为当地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同时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不少隐患,特别是在暂住人口管理跟不上的情况下,尤其如此。因暂住人口疏于管理,有关部门难以准确地了解信息,有效地处理隐患。二是流动人口增多造成治安案件高发。外来务工人口相对文化素质低,帮派行为严重,业余生活单调贫乏,由于长期在外闯荡,大多争强好斗,性格偏执,包容性差,发生矛盾时如处置不当,极易发生群*性事件。三是废旧收购站点增多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该地区正规收购站点仅4家,但收购废旧物品的无证流动收购人员有近百人(从业人员多为河南及皖北人),因管理不规范,为犯罪分子作案销赃获利提供了便利,也给公安机关侦破此类案件带来了许多困难。据调查,这些拾荒者见有人时收购废品,无人时就偷东西。偷盗的物品小到农户家门口衣物,大到家中的彩电、冰箱,据反映,此类情况本地也时有发生。
(五)企业忽视职工教育管理引发矛盾。部分企业主只顾生产、经营,忽视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一些企业主认为只要依法纳税就行了,对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不支持、不配合,导致一些部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镇政府、镇计生办、派出所对企业的'用工情况不明,底数不清,一旦发生案件无法调查核实。
(六)社会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发展,一些因邻里关系、土地、山林、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仍然存在,这些矛盾纠纷若未及时化解,极易引起事态扩大,造成越级上访、聚众闹事等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稳定。据统计,2014年9月至今,辖区内共发生刑事、治安等各类案件188起,其中盗窃和人身伤害案件共41起占总案件的21.80%因此,需要加强地方社区的民众普法教育。
三、社会治安问题产生的原因:
显增多。一些人一旦自身利益被触及,他们不是采取合法的方式和途径来表达,而是动辄采取过激行为制造影响,给党和政府施压。有的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盲目心理,企图扩大事态,引起党政和社会的重视,并不达目的不止步。
(二)法律意识淡薄,道德滑坡。受地方投入财力少、法制宣传形式单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普法教育客观上缺少针对性、层次性、实效性,相当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导致他们一方面在出现问题特别是纠纷时,往往不知不觉也不愿意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稍不如意,便操戈动刀,大打出手,极易导致恶性案件发生;另一方面,在发现违法行为时不敢也不愿同违法行为作斗争,只是待嫌疑人逃逸后,才报警,致使公安机关痛失战机。还有一些人法律观念淡薄,无所顾忌,为所欲为,在浑浑噩噩中不知自己犯了罪,犯了罪不知道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同时,由于受条件限制,我镇农村文化事业落后,缺乏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精神文明建设滞后,加之缺乏正确的引导,一些人辨别是非的能力弱,精神空虚,就很容易染上恶习,甚至走向犯罪。
(四)基层基础工作缺位。一是在农村虽设有治保会、调委会,主任由村干部兼任,但不少人将此当成了副业,再加之其缺乏法律知识,在工作上仅凭威望、凭经验、凭个人关系,很难谈上依法依规办事,其工作粗糙,方法简单,往往三言两语了事,有的干脆能推则推,能躲则躲,发挥不了多少作用。二是社会治安综治措施不能有效落实到位,综治工作乏力。由于综治工作注重检查验收、注重考核结果,因而一些地方和单位满足于不出问题,满足于检查过关。对于基础工作、日常工作常常是漠然置之,甚至有的党政领导对社会治安工作重视不够,认为社会治安是公安机关的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未能从“稳定压倒一切、稳定也是政绩”的高度看待社会治安问题,对社会治安工作研究少、过问少、协调少,基层政权功能有明显的弱化趋势。三是群防群治有名无实。由于受经济条件和群众思想意识等方面的限制,农村技防措施推进滞后,加之无经费保障,每个村虽组建了专职巡防队,但真正组织巡逻的次数少之又少,导致盗窃等犯罪分子易于得逞。
正包村民警只有3名,导致一个民警有的包四个村、有的民警包三个村,再加之日趋频繁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保卫,真正供民警支配的时间少之又少,主动型警务无从谈起。二是有的民警不加强学习,导致办案能力不强,执法水平不高,有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的现象。对一些影响群众安全感、侵害群众人身权利的案件不及时予以查处,一味的只求调解,虽化解了矛盾,但是未起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作用。
四、切实解决本地社会治安问题的建议:针对当前本地治安状况,怎样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确保农村长治久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应采取怎样的对策呢?根据调查,结合实际,我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外学内创,努力营造人人共创共享平安的浓厚氛围。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积极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完善和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的优势,不断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合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特色,集中体现在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各部门、各单位要更好地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运行机制,既“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又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坚持“打防并举”的方针,在有效打击重大刑事犯罪的同时,还要下大气力管控、防范,处置农村涉赌、涉毒问题,及早根除治安隐患。要加大对颍城综治工作的重视、支持力度,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工作机制,规范经费投入,使之事权相适宜,职责相统一。使颍城综治委能更加有效的开展工作,确保颍上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人民生产生活平稳、安全、有序。
(二)配齐配强治保组织。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仅靠下沉警力和增加警力只能是“杯水车薪”,难以在源头上解决问题,必须充分发挥好基层治保组织的作用,切实从制度上、组织上、人员上、特别是从待遇上入手来健全农村治保组织,使其真正成为公安机关联系群众和维护农村稳定的“前哨阵地”。农村治保会在维护农村稳定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治保会能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避免事态的扩大,真正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矛盾不上交,纠纷不过夜”。
治安案件调研报告篇七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以下简称纪检机关)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结合纪检机关查办案件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涉案款物,是指可以证明违纪违法行为的款物和违纪违法所得的款物,包括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房产、金银珠宝、文物古玩、字画、家具、电器、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等。
第三条纪检机关查办案件中涉案款物的暂予扣留、封存以及移交、保管、处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涉案款物的管理必须依纪依法、准确及时、保管妥善、处置得当、手续完备。
第五条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涉案款物的管理和监督,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第六条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处理涉案款物。
第二章涉案款物的暂予扣留、封存。
第七条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应当填写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呈批表,经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负责人审核并报纪检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紧急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经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负责人审核批准,可以先予执行,但应当在执行后十个工作日内补办报批手续。
第八条执行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措施的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二人。执行时应当与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见证人共同对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当面逐件清点,当场填写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登记表,分别由案件承办人、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无法或者拒绝在登记表上签名或者盖章的,承办人应当注明原因。
第九条暂予扣留的金银珠宝、文物古玩、字画及其他贵重物品,除当场摄影、摄像或者制作谈话笔录外,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应当及时委托纪检机关指定的具有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书,鉴定结果及时告知原物持有人或保管人。
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进行鉴定的,可以先封存保管,条件允许时再进行鉴定。所需鉴定费用从办案经费中列支。
原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对鉴定机构的资质或者鉴定结果有异议,并提出重新鉴定的,经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负责人同意后,可以重新进行鉴定。
第十条调查过程中认定不是违纪违法所得的款物或者不能证明违纪违法行为的款物的,经纪检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应当及时解除暂予扣留、封存措施。由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填写解除暂予扣留、封存款物清单,将解除暂予扣留、封存的款物发还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发还时应当按清单与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当面清点,并办理签收手续。
第三章涉案款物的移交。
第十一条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对涉案款物采取暂予扣留、封存措施后,应当及时与纪检机关财务(保管)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移交的,经纪检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可以由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暂时保管,但应当在特殊原因消除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二条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与纪检机关财务(保管)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统一保管涉案款物。
第十三条在异地采取暂予扣留、封存措施,移交涉案款物确有困难的,经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负责人同意,可以委托当地纪检机关或者纪检部门保管。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应当出具委托书,并与受委托单位办理交接手续。涉案款物移交保管清单应当报双方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涉案款物移交保管时,案件承办人与保管工作人员均不得少于二人,案件承办人应当填写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移交清单,经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负责人签字后与保管工作人员办理移交。保管工作人员应当对移交款物逐项核对,查验无误后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第四章涉案款物的保管。
第十五条涉案款物应当由纪检机关的财务部门集中统一保管。
未设财务部门的纪检机关,涉案款应当交由本级财政部门统一保管。涉案物品应当由纪检机关指定的部门集中统一保管。
第十六条派驻(出)机构涉案款交由派出它的纪检机关财务部门统一保管;涉案物品由派驻(出)机构集中统一保管。
地方纪检机关派驻(出)机构集中统一保管涉案物品有困难的,可以由派出它的纪检机关财务部门统一保管。
第十七条财务(保管)部门应当设立专用账户、专门场所,严格办理涉案款物交接手续,指定专人对涉案款物进行妥善保管,防止涉案款物的毁损和灭失。
第十八条财务(保管)部门对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移交的涉案款,应当在复核无误后,开具专用收据交涉案款物移送承办人。
财务(保管)部门应当将涉案款设立明细账,及时存入银行专用账户,严格收付手续。
第十九条财务(保管)部门对涉案物品应当建账设卡,注明案件名称、物品名称、移交时间及经办人等,做到一案一账,一物一卡。
小件物品可以根据物品种类分袋、分件、分箱设卡。对大件物品,应当集中保管或者委托有关专业部门封存保管。贵重小件物品应当装入透明袋封存。对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等需要定期保养和维护的物品要做好日常养护工作,防止损坏。
大宗物品、特殊物品应当指定有关专业部门进行封存保管。对危险品、违禁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送交有关部门,或者根据办案需要严格封存,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和扩散。
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可以与原物持有人协商或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负责人同意后,及时委托有关机构变卖或者拍卖,所得价款按本规定第十八条办理,并将清单、照片、变卖或者拍卖结果存入案卷归档,委托程序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保管费用以及保管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从办案经费中列支。
第二十条具有数码特征或者其他特征并能证明案情的钱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应当作为物证进行封存保管,并注明特征、编号、种类、面值、张数、金额等。
第二十一条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在移送案件或者因案件需要调取暂予扣留、封存的涉案款物时,应当经纪检机关分管领导书面批准。加封的涉案款物启封时,案件承办人与保管工作人员应当同时在场,当面查验。归还时,应当重新封存,双方在封条上签字。
第五章涉案款物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案件检查部门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案件时,应当在调查报告中写明涉案款物数量、价值、保管情况等,提出对涉案款物的处理意见,并附涉案款物清单。
案件审理部门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对调查报告所列涉案款物与所附涉案款物清单是否相符、手续是否完备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在审理报告中写明对涉案款物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三条涉案款物的处理意见报经本级纪委会(未设的纪委会议)讨论决定后,案件审理部门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案件检查部门和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案件检查部门应当商机关财务(保管)部门于收到通知后六十日内执行完毕。
第二十四条初核后认为不需要立案的,对初核对象主动上交,或者应当建议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责成初核对象退出的涉案款物,由案件检查部门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经纪检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
第二十五条纪检机关收缴涉案款物,应当在纪委会(未设的纪委会议)作出收缴决定后,由案件检查部门填写收缴款物清单,财务(保管)部门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或者凭证,由两名承办人员负责及时送达涉案款物原持有人或者保管人。送达时,应当由涉案款物原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在清单上签名或者盖章。
涉案款物原持有人或者保管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案件承办人应当注明原因。
第二十六条责令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退赔的暂予扣留、封存的涉案款物,应当在纪委会(未设的纪委会议)作出责令退赔决定后,由案件检查部门填写责令退赔款物清单,及时送达,并由退赔单位负责人或者退赔人签名或者盖章。
退赔单位负责人或者退赔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案件承办人应当注明原因。
第二十七条应当上缴的违纪违法所得款项,由纪检机关财务(保管)部门按照处理决定所确认的数额,及时办理上缴国库手续。
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由机关财务(保管)部门通过有关部门兑现后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委托有关机构以拍卖或者其他公开方式变价处理的违纪违法物品,由机关财务(保管)部门负责分案登记造册,并填写涉案款物移送、处理登记表。处理所得款项应当上缴国库。
第二十八条收缴、责令退赔中依法不应当退回(赔)或者由于客观原因无法退回(赔)的款物,应当上缴国库。
第二十九条上缴国库或者返还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暂予扣留、封存款物,有孳息的应当一并上缴或者退还。
第三十条委托其他纪检机关或者纪检部门保管涉案款物的,案件检查部门应当及时将涉案款物的处理意见书面通知受委托保管单位,按照处理意见通知要求,对暂予扣留、封存的涉案款物进行相应处理。处理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双方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移送司法机关或者其它机关处理的案件,应当同时移送暂予扣留、封存的涉案款物以及涉案款物清单、已处理凭证等,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章涉案款物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涉案款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第三十三条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对管理过程中的文书使用和手续办理情况、涉案款物的保管和处理等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本级纪检机关领导撰写专题情况报告。
第三十四条涉案款物鉴定、拍卖机构的确定,纪检机关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纪检机关没有规定的,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其资质、资格和专业技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考察后指定。
第三十五条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对案件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所有涉案款物的处理文书存入档案。
第三十六条涉案款物管理过程中使用的文书、表格统一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制。
第三十七条对移送司法机关并由司法机关认定与犯罪无关的涉案款物,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应当督促司法机关予以退回。
第七章纪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规定的问题,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应当责令纠正。对不纠正的,纪检机关要予以通报批评。违反纪律的,应当追究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在涉案款物管理中违反有关规定,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私分、私存、调换、外借、压价收购涉案款物及其孳息的,应当追究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第四十条保管不当造成涉案款物毁损或者灭失的,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外,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不按时移交涉案款物或者不及时执行涉案款物处理决定,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纪检机关及其派驻(出)机构。
军委纪委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有关规定,报中央纪委备案。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要求填写的有关文书和单据,应当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并存入案卷归档。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中央纪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此前有关涉案款物管理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执行本规定。
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规定相关。
治安案件调研报告篇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xx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并于xx年6月1日正式施行。从我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可见一斑,为此,笔者就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刑事案件。
我区未成年人案件主要为刑事案件。在案件审理中,法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保护为立足点,教育为着力点,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对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未成年人,均适用缓刑;
三是开庭审理时未满十八周岁且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为其指定辩护人;
四是通知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五是一律不公开开庭审理;
六是对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从重处罚被告人;
七是坚持当庭法制教育,使未成年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努力改正自己的错误;
八是认真总结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和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共同做好工作。
(二)民事案件。
近年的民事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主要为婚姻家庭类案件、继承案件及侵权案件。离婚、监护等案件中,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听取有表达意愿、表达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来处理;继承案件中,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保障独立的财产权;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及时处理、及时结案,保障未成年人的正常生活;侵权案件中,如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案件,在尽快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情况下,及时主持调解,督促责任人尽快赔偿被害人,让受害人能及时得到救助。
(三)行政案件。
主要是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案件。如某网吧因为容留未成年人上网而受到行政处罚,网吧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案件。
(四)执行案件。
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执行案件,主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及时执行兑现。对于无执行能力的案件,则依靠联动执行机制和执行救助机制,灵活解决当事人的困难,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五)法制宣传教育。
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法六进”活动,深入学校举办法制宣传讲座,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促使新生少年健康回归社会。法院要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判后回访、模拟法庭、电视宣传、结对帮扶等活动,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使未成年人处处感受到社会的阳光和温暖,促使他们健康成长。
(一)社会联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机制未建立完善。
工作中,未形成系统工程,仍然呈现“八仙过海”的局面,法院、公安、司法、群团组织、关工委大多时候仍是各自为战,协调配合不足,未形成合力。亟需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协调下的联动协作机制,将其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统筹安排,分工协作,共同努力做好工作。
(二)法院少审机构不健全。
就全国法院系统情况看,除试点中院、
基层法院外,绝大部分基层法院还未成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有的法院在刑事审判庭内部附设了“少年审判庭”,机制、制度、保障不配套,不利于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和综合管理。
(三)需强化家庭和社会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
一些负有社会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机构、部门认识有待提高,工作中未严格依法办事,致使不时出现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一些家庭和家长不负责任,把家庭的未成年人当成“私有财产”,甚至放任自流,导致个别子女走上歧途。
(四)法制宣传教育仍需加强。
社会各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宣传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不够有力,致使存在“误区”、“盲区”,不利于法律法规的执行。
(一)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工作的意见》,按照“坚持、完善、改革、发展”少年法庭工作八方针,推动完善少年法庭审判管理工作。及时出台完善审理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司法解释,统一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从组织机构上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要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情况、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进行处理。严格执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以及《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明确量刑的方法和步骤,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
(三)加强对未成年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特别保护力度。新刑诉法明确规定了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办案人员要专业化、实行强制辩护制度、实行社会调查制度、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和分案处理,确立了讯问和审判时的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设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规定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这些诉讼制度体现了对未成年当事人的特殊保护,使法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程序更有针对性,有利于通过诉讼活动为犯罪的未成年人创造改过自新和回归社会的条件。因此,法院对相关立法精神要深入进行解读,联系实际狠抓落实。
(四)建立回访制度。回访的对象不仅仅是未成年缓刑犯,还应包括其他判处监禁刑的罪犯,以及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中的未成年当事人,了解法院的裁决对其生活的影响,鼓励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要在党委、政府青少年工作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法院、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文化、关工委等部门联动协作,采取举办法制讲座、文艺演出、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有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治安案件调研报告篇九
xxxx市各级农村信用社在案件防控工作中,坚持以提高本行业竞争力和监管有效性为主线,以督导强化农村信用社内控和风控管理为重点,不断创新案件防控手段,大力强化案件防控职能建设,使案件防控工作逐步步入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确保了本行业零案率优异成绩。本文拟从xx市各级农村信用社近年的案件防控工作中,探索改进案件防控职能的有效途径,推进案件防控职能建设,促进案件防控工作上新台阶。
(一)抓组织机构建设,明确工作目标。xx市各级农村信用社按照上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把案件防控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各级农村信用社成立了案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案件防控办公室职责,落实了工作任务,并指定了承办部室;为了把案件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全市农村信用社层层签订了《案件防控责任书》。通过这些工作措施,有效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下的案件防控工作体系。同时结合上级监管要求,制定了《案防信息专项报送制度》、《案防协调联系制度》、《案件防控评价试行办法》等制度,深化了与各级农村信用社、各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实现系统内案防资源互联、信息互享、执行互动,充分发挥领导管理机关的“牵引机”功能。在实际工作中,xx市各级农村信用社以“五抓”(抓分类治理、抓高发部位、抓跟踪整改、抓内部控制、抓案件问责)、“五结合”(整治与教育相结合、案件查纠与防范相结合、制度完善与制度执行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内部控制与文化建设相结合)为工作方法,开展“两项检查”突出“八个领域”,全面实现“三个目标”(继续降低案件发生率,提高案件成功赌截率,严惩犯罪分子、重处违规行为”)。
(二)抓活动开展,积极开展“案防成效巩固年”。为巩固案防成效,确保实现“无新发大要案件”目标,案件防控工作已成为促进本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xx市各级农村信用社延续了案件防控的高压态势,继20xx年成功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后,20xx年又被确定为“案防成效巩固年”。xx市各级农村信用社认真按照监管部门下发的方案并结合本行实际,扎实有效的开展各项活动。主要开展了内控制度“大学习”,操作风险“大讨论”,三德“大教育”,典型案例“大警示”,科技信息系统风险、重点机构风险、重岗人员风险、金库管理和现金守押(包含现金押运外包给专业押运公司的)风险等四个大排查。
(三)抓协调联动,形成案防合力。xx市各级农村信用社一是完善了案件防控会商机制,搭建好案件防控会商平台,实现案件防控办公室与各职能部室的有效沟通,形成案件防控的信息互通、举措互联。案件防控办公室除在现场检查中向农村信用社发出检查意见书外,还向对口部室发出了意见反馈书,力求形成监管督导合力。二是完善案件防控经验交流机制,按季(月)召开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形势分析会议,分析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防控措施建议,及时进行风险警示。三是完善与公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做好保额系统安全评与检查工作。
(四)抓重点领域检查,明确风险管控。xx市各级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部门采取随机随时检查的方式,会同安保、稽核(内审)部门,对金库值守、账户管理、对账、大额支付、人员排查轮岗强制休假、风险提示、票据业务、sc6000操作系统等内控关键领域进行调查,实地查看各营业网点案防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xx市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态势得以持续优化。
(一)促进各级农村信用社高管案防意识进一步提高。通过外部监管部门对各级农村信用社的巡查督导和内部案件防控责任的进一步明确,将发现问题与高管人员的任职考核挂钩,各级管理人员案防意识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得以持续改进就是有力的佐证。
(二)促进各级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加强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通过对账户管理、对账、大额支付、人员排查轮岗强制休假、风险提示、票据业务、sc6000操作系统等反复检查,各级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梳理了业务流程,加强了易发风险业务的管控。
(三)促进各级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针对存在的问题,各级农村信用社除不断改进流程,修复风险漏洞外,还进一步加大了制度回检力度,努力做到业务全覆盖,风险全覆盖。
(四)促进各级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加强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全市农村信用社以开展“案件成效巩固年”为契机,强化职工行为排查,加强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大力构建“合规”文化,坚持合规经营、合规操作,同时大力增强职工归属感,努力形成稳定的“大后方”。
案件防控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各级农村信用社持续改进自身风险管控能力,其职能在实际工作中得以较为充分的发挥。但存在以下不足:
(一)稳定性不足。案件防控的人力资源体系对案件防控工作的高效开展形成一定的制约。一是案件防控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对监管规制掌握不一。二是案件防控工作人员的监管业务技能的熟练程度不够。案件防控人员往往只能以会代学和从实际操作中学,业务技能不系统。三是对案件防控工作人员没有进行系统的监管业务技能培训,存在一定的“瞎子摸象”现象。四是案件防控工作人员身兼多职,这种案件防控职能由部室兼业的做法容易造成案件防控工作开展不细以致深度不够。
(二)案件防控工作内容不系统。一是由于营业网点点多面宽与案件防控工作人力资源不足的矛盾难以解决,以致案件防控检查内容不全面,可能存在风险隐患遗漏的情况。二是时效性和有效性不相容,由于检查网点时间短,以致对检查内容的风险发现不足。三是案件防控检查内容与其他专项检查、稽核内审和安全检查内容存在一定的重复。
(三)案件防控机制有待进一步改善。一是案件防控独立性不充分,相关监管法规和行业规章没有明确对案件防控工作的独立性作出明确的规定,其独立性在一定程度上缺乏法规支撑。二是案件防控职能与业务监管的某些职能形成了模糊交叉,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监管成本,形成监管资源浪费。三是由于案件防控检查内容覆盖的全面性,案件防控机构有形成监管机构外的监管机构的趋势。
(四)案件防控效果需进一步加强。一是对案件防控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力度不够,以致有些案件防控检查发现问题屡查屡犯。二是被检查机构对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力度不够。
(一)强化组织机构建设,正名分。一是应将案防办作为一重要的内部监管机构,有人有编制,杜绝“以工代工”现象。二是加强案件防控人员教育,一方面要加强思想教育,建立有效“谁检查,谁负责”的`机制,对工作不负责的要充分履行退出机制;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案件防控业务技能培训,不止只要学习监管法规,还要学习和了解新业务,掌握新技能,熟悉各项业务的风险要点和流程,努力确保案件防控检查的有效性。
(二)强化部门职能建设,明职责。一是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一方面要不断探索和改进案件防控检查内容,按照“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薄弱领域和风险隐患状况,选准检查重点机构、重点人员、重点环节、重点业务,持续开展易发风险检查;另一方面进一步明确案件防控职能,突出随机性;第三将纵深风险隐患排查职能分离,交予职能部室或稽核内审部门进行,将重点放在易发风险业务和环节,努力避免监管资源的浪费。二是加强案件防控独立性建设,相关内部规章应明确案件防控检查与相关检查的同等地位,重视案件防控部门的作用。三是加强案件防控制度建设,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办公案件防控检查、考核、督办工作、工作人员问责、案件防控日报等规章制度,注重长效机制建设。
(三)强化考核机制建设,明效果。一是要加强自身案件防控工作考核,第一要强化案件防控人员考核,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强化纪律性,提升案件防控人员战斗力;第二强化案件防控工作的考核,其一要考核其案件防控工作的规范性,强调案件防控检查的程序性,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做到以己为范,其二要加大案件防控检查内容的考核,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努力做到全机构、全业务、全风险覆盖。二是强化案件防控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考核,杜绝重检查轻整改的现象,切实扭转屡查屡犯的不利局面。三是要加强各级农村信用社的考核,重点放在发现问题的整改效果上和规章制度的执行上,强化各级农村信用社和个职能部门要自查自纠,自我暴露和自我整改,要求各级农村信用社整改台账反映的风险隐患要有整改落实、责任人处理、后续审计整改措施,在对整改不力或出现新问题,加大对管理部门的考核力度,按照银监会“三挂钩”原则对高管问责,对整改不力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的人员进行从严问责。
治安案件调研报告篇十
治安问题调研报告模板治安问题调研报告范文(一)社会治安情况的好坏,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为进一步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调研组,于66月月010日至66月月212日在我县展开了全县社会治安专题调研。调研组采取查阅案卷、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察看、问卷调研等方式先后到下寺湾镇、道镇、街道办召开了3个有部分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单位负责人、居民、个体户30人左右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听取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座谈会上发放100份问卷调研。同时,实地检查了下寺湾、石门、道镇、城关四个基层派出所工作情况,于6月12日下午在县公安局听取了社会治安状况工作汇报,通过调研,使调研组对我县社会治安状况有了一个较为客观全面的了解。
显增强,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全县社会政治稳定,群众性治安事件少。元旦、春节、五一黄金周、两会等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秩序井然,安全保卫工作扎实有效。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活动得到了有效打击,一些不安定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群体性治安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理。
二是刑事治安案件侦结率高。20xx年至20xx年5月份,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57起,破131起,破案率为87%。摧毁犯罪团伙1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68人,其中刑事拘留168人,逮捕55案118人。2019年以来全县共发生命案2起,破2起,破案率100%。八类案件共立案33起,破案30起,破案率91%。两抢一盗案件共立案87起,破案68起,破案率78%。20xx年至20xx年5月,共受理治安行政案件574起,查结553起,查结率96%。治安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
三是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20xx年以来针对我县盗窃侵财案件、赌博问题、油区社会治安问题较为突出的现状,县公安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冬季破案战役、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和圣剑行动。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破获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特别是王飞等人在城内地下室系列盗窃案、马进等人在麻子街抢劫原油案的侦破,有力的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受到人民群众的称赞。
四是人民群众对我县社会治安状况满意率较高。这次调研,我们共发放问卷100份,收回96份,群众对我县社会治安状况满意率达到90%以上,并通过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座谈中看出,人民群众对我县的社会治安工作和公安工作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
二、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全县社会治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偷盗、贩卖原油现象尤为突出。据群众反映,每天发生偷盗、贩卖原油约100-200吨,每年约3600-7200吨原油被偷盗、贩卖,造成采油厂直接经济损失约11000万-22019万元、财政收入直接损失约1800-3600万元。
2、抢劫、抢夺、偷盗等侵财案件居高不下,特别是在城区入室盗窃现象时有发生,案值虽不大,却严重影响了群众安全全感。
3、赌博现象严重。群众尤其是对招赌、聚众赌博问题反响很大。
4、青少年犯罪势头有所上升,参与偷盗、打架的青少年较多。在城乡部分青少年尤其是留守家庭的青少年是非界限模糊、道德水准低、法制观念淡薄,他们不将精力放在学习和工作创业上,而是沉迷崇尚武力、迷恋色情,有些青少年没有得到及时帮教,以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5、校园周边和街道拐巷治安问题比较突出,时常发生打架斗殴、抢劫等违法案件。
6、民警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的现象。
三、
几点建议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重点对《刑法》、《社会治安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宣传要有针对性,特别是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要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好。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使全县人民群众懂法、守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作出表率作用,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3、严厉打击油区偷盗、贩卖原油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对油区偷盗、贩卖原油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专项重点打击,坚决杜绝公安民警参与偷盗、贩卖原油活动,切实维护油区生产秩序,确保我县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4、加大对重点区域的防控力度。对校园周边、街道拐巷、油区等打架斗殴、抢劫、盗窃等治安案件多发地,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物力,予以重点整治,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5、加大对赌博行为的打击力度。要严厉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赌博问题,重点打击招赌、聚众赌博等违法行为,同时,规范老年活动中心的娱乐活动,狠刹我县赌博歪风。
6、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充分发挥警务室、巡逻队、110处警队的作用,坚持巡逻、盘查、防控等好的做法,重点加强夜间巡逻工作,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预防和打击力度,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为了对乡镇社会治安状况有一个客观、全面、科学的认识,我于x20xx年暑假开展了对宣城市下属乡镇寒亭镇社会治安状况公众安全感调研工作,此次调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年来群众对社会问题的关心程度和社会环境的感受状况。结果表明,20xx年群众安全感总体评价较好,寒亭镇属于适合群众安居乐业的安全区域,但社会治安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现将本次调研的主要结果报告如下:
一、被调研者的基本情况寒亭镇地处宣城市宣州区西郊,距市区18公里,距宣杭高速公路入口仅10公里。全镇辖十个行政村和一个街道居委会,总人口2万余人。土地总面积82.03平方公里。318国道由东向西穿境而过,交通便利。
本次调研按照整群概率比例抽样方法,以社区、村居委会为主要载体,随机调研1000人。被调研者的构成特点:
1、男女比例基本适度。在被查者中。男性721人,占72.1%;女性279人,占27.9%。
2、受教育程度呈现多样化。受过初等以下教育的501人,占50.1%;受过中等教育的362人,占36.2%;受过高等教育的87人,占8.7%。
二、调研的主要内容与情况大多数群众认为公共安全较好,对所在地的治安状况评价也较高,社会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群众安全感有所提高。表现在:
1、绝大多数群众认为在目前的社会治安环境下感觉安全,说明全镇人民的公共安全指数高。对于在目前的社会治安环境下的感受,909人认为安全,占90.9%,60人认为基本安全,占6%,二者接近被调研人群的97%,调研结果显示绝大多数群众认为在寒亭镇的生活、工作公共安全性好,也证明了寒亭镇的公共安全指数高。
2、大多数群众对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状况评价比较好。
大多数群众对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状况评价较好,915人评价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状况为好,占91.5%,66人评价为一般,占6.6%,二者共占98.1%。同时在被调研者中认为与去年相比,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状况有明显好转的人占81.48%、和以前一样的人占14.64%,两者共占96.12%,调研显示大多数群众认为今年寒亭镇的社会治安状况得到了进一步好转,群众的公共安全感有所提高。
般的有40人,占0.4%,二者共占96.1%,说明寒亭镇今年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方面取得的成绩得到全镇人民群众的满意。
4、绝大多数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工作。在被调研的群众中,931人认为所在地在宣传和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工作力度较大,占93.1%,21人认为一般,占2.1%,二者共占95.2%。在调研过程中,群众对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防群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谁出资谁受益等的工作方针、政策比较熟悉,而且对于寒亭镇开展的保安+保险治安防范新模式十分支持,积极参与,说明寒亭镇综治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5、群众对寒亭镇贯彻落实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情况评价较高。寒亭镇人民群众普遍对于政法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情况评价比较满意,普遍反映再也没有遇到门难进、脸难看的现象,905人认为落实情况较好,占90.5%,22人认为落实情况一般,占2.2%,二者共占92.7%。
成年人违法犯罪、制黄贩黄、卖淫嫖娼、入室盗窃犯罪、吸毒贩毒、流氓黑势力、外来人员违法犯罪八种现象,群众认为严重的比例都不高;影响社会治安的重点和热点即学校周边、车站、公共场所和街道、企业周围、居民小区等五处场所治安秩序不好的比例都较低。因此调研结果反映了影响社会治安的因素、现象,重点均不突出,寒亭镇的群众生活、工作安全指数较高。
2、在回答目前群众最想解决的问题时,有40.41%的群众选有择了加强青少年教育问题,有24.20%的群众选择了公正执法问题,有17.91%群众选择了加强保障力度问题,11.54%的群众选择了加强巡逻问题,5.94%的群众选择了提高警察素质问题。调研结果表明目前群众认为增加安全感最想解决的问题,依次是加强青少年教育、公正执法、加强保障力度、加强巡逻、提高警察素质等。这与群众要求建立高效、公正、廉洁的政府是一致的。
3、群众对政法机关的工作基本满意,认为当前政法队伍突出问题是效率不高。调研表明虽然有超过半数的群众认为政法机关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有力,但由于一线警力不够、警察装备不足等因素,也存在着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效率不高的问题。因此,群众希望政法机关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政法队伍的素质方面能有更大进步。
四、问题的分析二是开发区人口密集,流动人口较多,社情复杂,镇民自我防范意识和参与治安防控意识不强,导致犯罪分子作案空间变大。三是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专业保安巡逻队伍全城覆盖时机还不成熟,打、防、控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
四是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人民群众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创新不够,投入不够。
五是打击违法犯罪力度不够。如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抢劫、赌博等刑事案件,以及网吧和电子游戏室的违规违法经营现象打击不及时,监管的长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六是全社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相关单位协调配合不够。
五、下一步对策和建议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特别是在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宣城的环境下,搞好社会治安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治安工作任务艰巨,任重道远,不可懈怠。
1、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要强化社会管理,夯实基层工作基础,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把社会治安管理同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生活结合起来。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治安工作,为创建平安宣城做出新成绩,作出新贡献。
2、大力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做好乡村结合部、公共场所等治安问题复杂地区的治安防范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社区建设,推进社区警务战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
3、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委、办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组织和治保会、调解会等群众组织建设,强化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和管理。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把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各方面的措施落实到基层,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4、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各级不断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综治机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切实做好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
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开展治理整顿,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限期解决问题,切实改变治安面貌。
6、进一步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预防犯罪,共同解决综合治理中的一些突出问题。
7、加大政法综治队伍建设。政法机关和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效率,保证司法公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使其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坚实可靠的安全屏障。
8、加强检查考评,促进工作措施落实。要通过检查考评,评选、表彰一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广泛宣传,鼓励先进,推动后进。要认真。
总结。
推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成功经验,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落实。
治安案件调研报告篇十一
建立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全国“二十公”提出的公安工作五项主要奋斗目标之一,也是确保新时期社会治安更加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高的一个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局从实战硕果中初步提炼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新经验。在“三基”工程建设的决战之年,商城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必须围绕“三基”工程建设的总要求,紧密结合地域特点、发案规律、成功经验,进一步赋予其新的目标、新的内涵、新的活力,使其成为拓展商城公安基础工作的增长点和兴奋点,并在新一轮平安建设工作中进一步巩固和提高。
一、要理清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关键是防和控,两者有机统一、相互支持、相互促进。通过“防”,可以“打牢根基、扎紧篱笆”,有效震慑选择作案目标并蠢蠢欲动的犯罪分子,使发案下降;通过“控”,既能及时抓获现行、获取线索,又能有效防范、制止犯罪的发生。犯罪学原理揭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控制,按照功能区分,可分成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旨在抑制行为人的犯意与违法犯罪动机;第二个层面,旨在限制和减少违法犯罪的机会条件,阻止违法犯罪行为得以实施;第三个层面,旨在防止已犯了罪的人重新犯罪。从现阶段来看,在当前犯罪诱因大量存在的情况下,大量消除行为人的犯意与动机难以实现,预防重新犯罪也只是被动预防之策,只有从第二个层面入手,限制和减少违法犯罪的机会条件,在现阶段防控犯罪中具有最明显的现实意义。为此,在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我们应该更多地研究区域犯罪的规律和特点,思考如何限制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的机会和条件,加大犯罪分子的作案成本和风险,从而阻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这个工作理念,应当成为指导各个警种和全体民警防控工作的基本思路,贯穿公安工作的日常打击、防范、管理和服务中。
二、要找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着力点。一是公安机关专门工作。公安机关是社会治安的主管部门,有着其他部门所不具备的专门手段和技能,必须充分发挥在治安防控体系中的主力军作用,不断提高对防控体系建设专业化经营水平,进一步适应与日趋严峻复杂的刑事犯罪作斗争的需要。要把警力最大限度地投向街面,强化各种专业、技术防范建设,加大对与违法犯罪密切相关场所、阵地的管理控制力度,进一步提升破案打击的科技含量和专业化水平。要善于组织和挖掘社会资源,壮大防控力量,为我所用,弥补警力不足,提升防控实效。二是群防群治支撑防控。在警力有限的条件下,广泛有力的群防群治组织是最重要的依靠力量,是完善防控网络的坚强基石,只有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才能使防控体系无懈可击,真正形成治安工作的社会防护墙。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平安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同时提高群众“自防”意识,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全民防控局面。
三、要坚持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原则。一是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犯罪成因根源于社会,抑制和消除犯罪的根本力量也在于社会。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才有可能全面落实治安防控的各项措施,逐步建立起有效的治安防控体系。我县平安建设的实践也证明,由于落实了组织领导、检查督促和考评奖惩措施,推动了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使商城的平安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连续十年夺得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的荣誉称号。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构筑防控体系模式很多,要设法摸索到符合实际的工作模式。解决问题要因地制宜,哪个问题突出就解决哪个问题,具体措施也要因地制宜,哪个方法最好就采取哪个方法。比如,商城地处山区,卡点作用明显,我们就应该充分利用天然优势,做大做强治安卡点,使违法犯罪分子进不来、出不去,甚至使犯罪分子不敢来,来了不敢作案。三是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防控内容很多,必须找准关节点。要突出以人为本的观念,抓好人口管理和控制,尤其是高危人群。要突出全民预防,形成全社会“大防范”格局,达到限制、消除犯罪的预防目的。如平安小区、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系列创建活动。要突出科技支撑,人防物防技防配套。把科学技术注入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提升治安防控层次和水平的重要手段。要充分发挥科技手段的作用,提高治安防控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程度,实现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转变,为增强快速反应能力、严密治安防控提供强大的技术和物质保障。
四、要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新机制。深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要从长效管控中进一步找准切入点,选好突破口,做大做强优势,努力打造优势品牌。
一是强化情报信息机制建设。“信息主导、精确防控”是新形势下提高防控效率和质量的客观要求。要实现精确的防控,首先必须有精确的情报信息。这也是实现由被动型防控向主动型防控转变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在防控体系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以情报信息为先导,提高打防控工作的精确性。一方面,要加强情报信息获取的质和量,强化公安情报信息体系建设,注重专群结合、公秘结合、人技结合,及时获取内幕性、预警性、深层次的情报信息。各警种、各派出所要大力拓展情报信息来源,把出租车司机、三轮车夫、保洁员等流动在社会面上的人员吸收到治安信息员队伍中来,使之成为“街头的哨兵、民警的眼睛”。另一方面,要加强研究和应用,依托打防控信息应用系统,实行专司研判,达到高度共享。要依托预警分析,准确把握社会治安走向及刑事犯罪规律特点,加强在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的力量布防,针对性地采取阵地控制、伏击守候等措施,及时打击和防范。要充分运用好警务综合信息系统平台,实现情报信息工作由量多质低向面广、量大、质高的转变,实现高度共享、有效应用,从而建立起全警采集、运行畅通、集约高效的公安情报信息体系。
二是深化“大巡防”机制建设。巡逻是治安防控的关键环节,是预防、震慑犯罪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对于商城县主城区来说,必须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全面推动落实到位。当前,一要强化民警的巡防意识。组织开展社会面巡防机制建设,把巡逻作为基层实战单位的工作主业,是建立现代警务机制的重要方面,直接贯彻了“警力跟着警情走”的要求,各实战单位都应有正确的认识,确保行动中步调一致。二要加强防控能力建设。现行的巡逻防控机制充分考虑了商城主城区面积相对较小的特点,整合了派出所和机关警力,通过几年的运作,已经起到了提高见警率、震慑犯罪的效果。目前,我县城区巡防大队已经成立,下一步要在完善实战机制、提高抓获率上下功夫,通过科学划分巡区,灵活采取车巡、步巡等方式,提高巡防效能。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指挥中心建设,通过指挥长坐班指挥,增强应急反应、打防控一体化的整体实力和战斗力,建立完善以指挥中心为龙头,以多警联动为依托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现行抓获率。三要健全巡防考核机制。紧紧围绕省厅县级公安机关绩效考核的打防控指标,认真分析研究,进一步健全有利于打防控基础工作发展的绩效考核评估体系,把控制案件、抓获现行等作为巡防绩效的重点内容,加大监督检查、考核评比、表彰奖励的力度,从考核激励机制上体现对基层打防控一线单位和民警的重视,充分调动基层实战单位和一线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是推进社会面动态控制机制建设。增强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是我县防控体系建设的目标追求,也是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的核心问题。在开放动态的治安环境下,这一能力取决于公安机关对人、地、事、物等要素的控制强度,强度越大,科学管理才能更富实效,精准打击才会目标更加明确,全县防控才能平衡发展。一要建好社区防范网。要深入实施社区警务战略,依靠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大力推进治安防控市场化建设,充分挖掘各类社区资源,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群防群治工作的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针对当前商城民营企业逐步增多的特点,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调节治安防范的资源配置和供求关系,加快推进保安服务业发展,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的治安防控新机制。要进一步调动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和见义勇为奖励制度,消除举报者和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要立足社区,进一步加强对高危人群的教育管理工作,降低犯罪率。二要建好重点部位监控网。要强化日常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大对中小旅馆、出租房屋、网吧、公共娱乐场所、二手商品交易、废旧物品收购等与犯罪分子“吃、住、行、销、乐”密切相关的行业、场所的监控力度,封堵销赃渠道,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借助商城公安良好的公安科技基础,以“科技创安”活动为契机,创新控制模式,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动态控制,做到数据全、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全力提升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控和精准打击的能力。三要建好卡点堵控网。目前,治安卡点的功能已经得到有效发挥,为服务实战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要在进一步加强治安卡点与其他警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全县公安机关防范、打击流窜犯罪、团伙犯罪的能力。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外围屏障防线建设,筑牢以农村警务室为前沿的农村腹地治安防线,进一步加强全县内部各治安卡点建设,使之与县级治安卡点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实现商城外围屏障防线的全面闭合。要加强治安卡点跨地区协作机制建设,完善协查通报制度,有效堵控犯罪后快速逃跑和跨地区流窜犯罪。
四是完善保障机制建设。首先是组织保障。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协调,把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公安机关作为具体操作的职能部门,在组织部署、规划实施、人员落实、工作职责等方面,要采取相应工作措施,使构筑治安防控体系组织有力,保障到位。第二是经费保障。经费保障不力,治安防控体系在人防、物防、技防等方面的力度就会减弱,工作成效也就不明显。为此,必须把经费保障作为一个关键因素,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在财力方面的支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第三是警务保障。按照警力下沉的要求,积极推进县级公安机关机构改革,进一步合理配置警力,规范基层实战单位的财务、装备、基础设施等警务保障。以基层实战单位为重点,结合警种和岗位特点,深入开展与打防控有关的练兵活动,切实提升实战单位和一线民警的基本功和战斗力。
治安案件调研报告篇十二
根据县_会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6月2号—3号,县人大内司工委在_会党组副书记、常委会副主任秦贤斌的带领下,就县法院贯彻执行《省_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改进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决定》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视学习宣传。自省_会《决定》公布后,县法院及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讨论,并通过标语、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多方式、多渠道地宣传《决定》的有关内容。县政府转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配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全县基本建立了由党委、人大、政府、司法机关等多方面参与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三)执行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县法院始终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执行工作的根本宗旨,开展集中执行、突击执行、专项执行等活动,采取申报财产、查封扣划、依法搜查等措施推进执行工作,使执行难的问题逐步得到缓解。xx年—今年5月,共执结各类案件1524件,执结率为。
(四)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效果显著。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稳妥地处理执行积案1256件(其中委托执行案件43件)、清理执行信访案件14件。自xx年以来,针对权利人为信用联社、工行、农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纠纷展开专项执行活动、集中开展了计生部门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的执行、尤其是对青龙米业涉及200多位债权人的系列执行案件的妥善处置,得到了县_会负责人的充分肯定。
(五)执行队伍素质逐步提高。县法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参加省、市法院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xx年1月,院全体执行人员参加第三次全国法院执行人员综合素质考试,有效提高了执行人员执行生效裁判、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几年来,县法院执行局的工作多次受到市、县委政法委、市中院、县法院的表彰。
二、当前执行工作面临的问题困难。
1、审判与执行协作配合机制还不够完善。有的案件审判与执行脱节,造成执行困难。如在立案审判阶段采取保全措施不力,没有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结果错失执行良机;有的案件虽然保全,但未严格依法定程序办理,导致被保全的财物被变卖,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执行内部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案件执行时间跨度较大,透明度不高,申请人无法及时了解执行进度,误认为法院执行要靠关系,以致当事人对法院公信度产生怀疑。二是执行工作的考核机制不够科学。上级法院片面考核高执结率,导致下级法院将未执结的中止案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终结条件的案件以程序终结的方式全部统计到执行结案的总数中,有效执结率不高。三是执行工作保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致使部分被执行人轻易躲过追查、逃避执行,群众对此反响较大。
3、有些被执行人少数部门法制观念不够强。一是被执行人不自觉履行、拒不履行的现象较为普遍。xx年—今年5月审结的民事案件中,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仅为。二是执行中部门或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时有存在。从调查的情况看,涉及需要村委会协助执行的案件尤为突出。如沈巷集中区的征地拆迁补偿案件,由于村委会的消极抵触等原因,致使39起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
4、少数执行干警自身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有的执行法官对案件裁判文书审查不细,法律程序没有做到位,致使执行工作陷入被动;有的执行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在查找上有一定困难的,没有穷尽执行方法努力追查,耽误了执行的最佳时机;有些执行人员遇到比较棘手的案件,方法单一,致使案件久拖不结,未能达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除了县法院自身潜在的一些问题以外,执行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也是客观存在的:
1、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备的信用制度,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缺乏有效监管,被执行人规避、逃避执行现象十分突出,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成为普遍现象。
2、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占较大比例,其中相当一部分刑事附带民事、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案件,因被执行人下岗、重病、离婚、服刑等原因,往往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3、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尚未充分发挥作用,削弱了执行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有的单位部门不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导致执行财产难以查找,查找到的财产难以控制,控制住的财产难以变现,变现的财产难以过户的现象依然存在,给执行工作带来困难。
4、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还不能满足执行工作的实际需要,执行工作中常常面临法律依据不明、执行方法不足、强制措施乏力等困惑。
三、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执行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县法院应当主动与普法、宣传部门加强联系,以“xx”普法教育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的《决定》、认真领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当前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以案释法教育,介绍执行流程、措施、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等内容,增强公众尤其是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执行工作的了解,提高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意识,营造有利于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一要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工商、国土、城建、金融等单位的联系与协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全面而有效地发挥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作用。二要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化解“执行难”的问题。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非诉讼解决方法,缓解法院的执行压力。三要进一步拓展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深化审执兼顾、协警参执等方式,积极探索并运用担保执行、抵偿质押执行、限制被执行人出境、限制高消费、强制审计、代位履行等新举措,为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提供制度保证。
(三)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法院内部要进一步规范审执分立,科学界定执行机构与审判机构的职能分工;进一步明确执行审查权执行实施权的界限行使主体,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建立健全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充分利用执行信息管理系统,规范执行工作程序,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落实执行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进一步规范执行评估、拍卖、变卖等环节,严格执行款项的管理、发放工作,自觉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
(四)进一步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努力促进社会谐。对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申请人又属社会弱势群体的执行案件,要慎重采取中止或终结执行措施,做好申请人的工作,减少这类案件的申诉上访;对涉及需要村委会协助执行的案件,要加强沟通协调,力求取得一致意见,以促进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对需追究担保人负连带责任的执行案件,要在查明被执行人的确无财产执行的前提下进行,尽量减少担保人的损失;对涉及企业银行的借贷案件,要根据不同案件、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特别是对资金一时紧张而有“造血”功能的企业,必要时要做好银行的工作,暂缓执行,给企业以回旋的空间。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执行工作水平。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干警的执行艺术、技能业务水平,引导干警克服怕当事人上访、怕领导过问案件、怕承担责任的消极畏难思想,切实做到执行有力、司法公正。进一步建立健全执行人员的奖惩机制,激发执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时对执行人员在工作中不依法履职或执法违法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六)进一步健全司法保障机制,不断增强执行工作活力。一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不仅要确保预算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还应从实际出发,根据集中执行、专项执行等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二要加强与上级法院的联系沟通,建议上级法院修改片面追求高执结率的考核办法,建立客观的激励机制。三是法院自身要进一步重视支持执行工作,在人力、经费物质保障等方面适当予以倾斜,逐步改善执行工作的装备条件,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交通、通讯、安全等设备,解决好执行干警的后顾之忧,确保执行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治安案件调研报告篇十三
一、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 一是区、村、组三级联防信息网和工作网完备,做到了反应敏捷、运作有力,上情下达畅通,下情上传及时。 二是集区安保巡逻工作体系健全。我区依据地域特征,以公安派出所为牵头负责,组建了治安联防巡逻队,较好地维护了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
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和以学校为阵地的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制宣传教育,更加巩固完善。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三、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工作卓有成效。 在充分发挥公安、法庭、司法、村居委会及其区村治调组织和各单位内保组织作用的基础上,按人员落实、经费保障、工作到位,壮大充实群队群治队伍;与此同时,切实加强对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的整治,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强对无业青少年的教育等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了违法犯罪,使社会治安面保持了稳定平静。
四、平安创建活动扎实推进。 以创建平安李兴为目标,以平安村、平安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的创建活动,全区各村及各单位,组织了创建工作专班,并且各村组成了相应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将各类社会矛盾及时发现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可控阶段,基本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基本目标,80% 以上的单位和村达到平安标准。
邪教组织,无治安灾害事故,无群体性的事件发生。群众安全感增强,满意率明显提高。
主要经验
一、切实完善各项责任制
任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单位和具体的责任人,使综治工作任务指标落实,责任人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三是细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按统一安排布署,在区村两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建设中,把细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作为重点内容,严格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认真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矛盾纠纷排查情况通报制度等,使我区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群体性的事件,自杀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
二、扎实开展严打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是坚持“露头即打”,强力打击刑事犯罪。。 二是切实加大专项整治力度。首先是针对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率高的特点,综治办组织,派出所牵头负责,工商、经贸办参与,对集区流动人口、出租屋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其次是认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在对全区学校配齐驻校民警,综治组织,教育牵头负责,公安、工商、文化、城建等单位共同参与,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再次,扎实开展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清理整治专项活动。按全县统一布署,我区及时组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及从业人员进行了清理登记,专项整治,并分别与其签订了责任书,进一步规范了收购行为,增强了从业人员的法纪意识。
三、着力加强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在抓好区村组三级联防、治安巡逻等组织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党委政府始终致力于落实人员、经费、工作三项保障来强化防控体系建设。首先是配齐治安防控队伍人员。各村基本配齐了治调主任,各村民小组配齐2—3名调解员,以“十户联防”形式开展群防群治,使治安防控的触角延伸到了辖区内的每一个角落。其次是千方百计提供经费保障,在确保治安巡逻,维稳经费保障的基础上,对村级治调主任明确了每年的职务补贴;各村对组级调解员和治安中心户明确了误工补贴标准。三是工作保障抓三交。即层层抓培训交技能,区级采取以会带训的形式,一月一次治调主任会,培训技术、分析通报治安形势。具体工作交任务交责任,使网线路体系上的每个成员都明确自己的工作目标,责任界限,确保了网络体系的健康有序运行,并发挥作用。
四、全力打造平安乡区
校、警与校一体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据初步评估,全区已有80%以上的单位和村跨入平安行列。
面临的困难、存在的问题
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综治工作涉及面广,内容较多,基层综治工作也面临较多的困难、问题例如:一,经济全球化带来利益多元化,人们在追求利益的同时,加速了人员的流动,带来了诸多不利社会稳定的因素,使治安形势日益复杂,二,外出务工人员剧增,使得农村仅剩老弱妇等若势群体,加剧了群防群治工作的难度,三,由于综治经费等经费的欠缺使得群防群治、技防建设只能落实在规划上,人的积极性也大打折扣。四是在社会面的稳定上不确定性因素依然存在。重点是流动人口稳定的潜在压力还较大,任务还较重。 五是在法制宣传教育上的方法和手段还相对滞后,特别是对一些闲散无业人口及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还较重。
当前综治管理上面临的新形势
一 、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使得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多发,使得加剧了社会管理的难度。
二、技术革新带来的高技术犯罪,使得犯罪手段不断提升,治安防范管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例如:网络诈骗,形式越来越多样,侦破难度越来越大。
推进综治维稳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一、深化认识,加强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建设“平安和谐大路坝”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切实改变“重经济发展,轻社会稳定”的错误思想,坚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社会稳定工作,把综治维稳工作列入重中之中的工作任务来抓,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视为天职”,即守一方土地、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才能克服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才会取得新的成效,从而才能推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辱,即遇违法犯罪,人人挺身而出,以庞大的力量推波助澜,共同参与和维护社会治安。
三、落实责任,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坚持和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制度,切实把排查化解的责任落实到人,并与相关责任人的绩效、奖惩等有效挂钧,实行“每月一小查、每季度一大查”,将一般性、偶发性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避免因矛盾纠纷激化演变为“民转刑”案件、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事件。进一步充分发挥综治维稳中心和矛盾调处中心的作用、实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三大调解功能。从分发挥各部门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分清主次,明确矛盾纠纷的内在关系,巧施良策,实行对症施治,各个击破;对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和群体性的事件等,要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资源整合起来,通过联席会议会办、交办、督办等办法,上下之间、部门之间整体联动,依法调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公路醒目地段制作警示宣传牌、宣传标语加强宣传,使反邪教意识深入人心
为了全面了解我区社会管理的情况,研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区的社会管理工作,根据我区综治工作的部署,2011年,区政法委、综治办组织力量深入到天桥、青年、纬二、黄庄、宏业村、雪华乡、燕山乡及综治成员单位,重点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城乡社区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对全区社会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报告提供领导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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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打造“平安蚌山”、“和谐蚌山”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向前发展,切实维护好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认真听取了各乡、街及综治成员单位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共同研究探讨了当前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态势以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社会治安联动机制尚不完善,群防群治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一些部门、一些单位仍然存在着社会治安应由公安一家抓的认识误区,联动机制不够完善,城市社区、农村村委会、村民小组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作用没有真正发挥,综治工作的群众基础比较薄弱。
(二)农村治安防控建设比较落后。由于农村居住分散,公安力量辐射有限,技防设施建设滞后,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主动性不强,治安整体防控建设任务十分紧迫。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面临较大压力。当前,随着社会转型、经济发展,社会矛盾纠纷呈多发态势,特别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就业、医疗、教育等涉及民生方面的矛盾纠纷明显增多,处理不当极易引发不良性事件,形成跨区域群访、串访,加之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兴媒体的传播放大,诱发群体性的事件的风险不断加大,很容易被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触发新的不安定因素,甚至影响社会稳定。2011年,全区共发生各类群体性的事件42起,同比上升34.1%,参与人数990人。从访量看:进京访打破了去年的“零记录”。赴省集体访同比批次上升200%(是去年的3倍),人次上升590%(是去年的6. 9倍)。到市上访总量集体访较之去年有所减少,同比批次下降40%,人次下降约60%。但个访、重复访有所增加。来区上访总量无论集访个访比去年明显增多。可见,化解社会矛盾、疏导社会情绪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四)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难度加大。随着城市扩容建设和全区城市化步伐加快以及经济持续发展,流动人口继续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流动人口成分日趋复杂,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流动人口中一个特殊群体,给社会管理带来新的挑战。
(五)特殊人群的管理机制还需强化。特殊人群脱管、漏管、失控情况时有发生,多方参与、多管齐下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加强,校园、医院、车站等人群密集场所及周边治安隐患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
(六)虚拟社会管理还存在一些困难。公安网安部门与电信、网通、联通、移动等网络运营商关系协调不畅,一些单位配合公安机关的积极性不高,互联网移动上网及网吧管理难度较大。
由于协警员不具备主体资格,身份尴尬,执法中往往面临一些困难。
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政府、社会、群众共同参与的社会治安防控格局。以信息化建设为龙头,加大综合报警监控系统建设,扩大城乡技防设备覆盖面,完善技防网络体系。积极指导单位内部、基层村组和社区组建各种形式的基层治保组织和义务巡逻队,构建以民警为骨干,以专职治安巡防队和保安人员为主要力量,其他群防群治力量为补充的巡逻防控体系。充分发挥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优势,打牢群防群治的社会基础。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体系建设,提高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的整体水平。健全基层地方组织机构和制度措施,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触角伸向社会各个角落,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调处质量,坚决杜绝因调处手段简单而造成新的矛盾和不满情绪。充分发挥信访的主渠道作用,及时了解并处理群众关心的各种问题,为党和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积极推行“以奖代补”的矛盾纠纷调解模式。
(三)创新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方式,消除不稳定因素。积极探索建立公安、人保、就业、民政、计生、教育、房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联动机制,稳步推行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推行和完善以居住证管理为中心的流动人口管理,促进流动人口居住、就业、子女就学等问题的解决。完善房屋出租管理制度,引导出租房业主成为流动人口管理的重要协助力量。加强城中村、村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集中的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管理,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小旅馆、洗浴场所等流动犯罪多发部位实行重点监控,有效遏制流动人口违法犯罪。
善特殊人群调查、登记、管理和帮教工作机制,加强对存在危害可能人员的管控力度,及时消除各种隐患。深入开展校园周边治安整治和网吧专项整治,坚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给青少年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五)突出虚拟社会管理重点,净化虚拟社会环境。继续加强对网吧、非经营性上网场所、重点部门以及学校、小区等联网单位的备案管理工作,全力推行网络安全监督技术。加强与电信、网通、联通、移动等网络运营商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支持虚拟社会管理的良好局面。对网站等各类信息发布单位实施有效监管,特别要加强3g网络基础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完善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备案和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加大针对网络色情、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治理,努力构建生动活泼、安全和谐的虚拟社会环境。
(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公安综治人才队伍和基层防控装备建设。加大资金投入,解决技术更新、硬件设备投放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突出问题,提高政法综治各单位尤其是基层单位的装备水平,把政法综治队伍打造成建设平安蚌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钢铁长城”。
为深入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政法委、县综治办关于开展综合治理专题调研工作的指示精神,把综合治理建设提高到新水平,乡党委、政府组织综治办、派出所等组成专门调研组,采取查访、座谈等形式,对全乡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农村社会形势和矛盾形式发生了较大变化。大白乡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为工作目标,不断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狠抓了综合治理工作。去年以来我乡共排查矛盾隐患18起、解决纠纷24起、处理信访问题32起。为我乡经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了全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快速发展。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压倒一切,治安关系全局,责任重于泰山。保一方平安即是乡党委政府应尽的政治责任,也是实现“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在工作中,乡党委政府从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入手,力促基层基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成立了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政委、乡长任组长、分管书记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努力抓好综合治理工作。二是将综合治理纳入全镇年度工作计划,镇、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做到了任务清楚,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三是加强硬件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四是明确了工作职责,实行了目标考核,综治网络进一步完善。
2、打防并举、 多管齐下
在综合治理工作中,乡党委政府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督促和检查。二是加大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力度。集中开展了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法律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维权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3、排除隐患 促进发展
立了“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确保稳定”的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源头管理,对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做好了化解矛盾文章。二是推行党政主要领导接访制度,及时了解民情,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早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排查出的重点疑难纠纷,由党政领导牵头,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一抓到底,坚决防止矛盾激化。
三、存在的问题
总的看来,我乡综合治理工作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少数村班子软弱涣散,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各种矛盾纠纷时有发生。
四、解决的对策及建议
1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行政管理功能。这是稳定农村秩序的组织保证。调查表明,凡是村组织团结奋斗,一心带领群众生产致富的,治安秩序就好。相反,凡是村组织软弱涣散,失去凝聚力与号召力,许多政策和措施难以落实,社会治安就不好。因此,要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重视人员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依法治村能力。
主义教育和现代科学文化教育,积极引导他们不要相信封建愚昧思想。宣传、文化部门要立足农村,面向农村,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把文化科技活动落到实处,全面提高群众素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 。
大白乡人民政府 2011年4月20日
治安案件调研报告篇十四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会治安工作,区人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开展了专题调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走访了区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深入海门、白云、葭沚、章安等街道听取了社会治安工作汇报,分别组织召开了由街道人大工委、派出所、司法所、政法办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
一、20__年我区社会治安。
工作取得的成效。
20__年,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社会治安工作,先后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首季攻势”、“四整治一攻坚”等一系列行动,实现了连续第三年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刑事发案“三个零增长”目标。区公安分局被评为全省“三基”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和全省执法质量优胜单位;开发区公安分局也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胜单位。我们认为,我区的社会治安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加强了社会面的管理控制。围绕全国“两会”、北京奥运会和村级换届选举等重点事件和敏感时期,加强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物的排查和控制,认真做好风险评估、预案演练等相关工作,并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建立重大群体性事件隐患专案经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预防和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二)加大了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分子的“严打”高压态势。区公安分局破获刑事案件2898件,同比上升4.55%,其中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65件,同比上升13.79%;查处治安案件5159件6028人次。开发区公安分局破获刑事案件928件,同比上升4.04%;查处治安案件2590件,同比上升58.4%。两个公安分局共破获命案7起,破案率达100%。
(三)夯实了治安防范的基础工作。深入实施“实效大防范”工程,扎实开展“平安大行动”,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巡防机制,不断深化“三基”工程建设。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全区外来人口登记率达93%以上。继续完善群防群治机制,大力实施社会科技防范“天网”工程,实行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四)强化了干警队伍的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从优待警、从严治警措施,严格按照队伍正规化管理的要求,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等活动,不断提高民警素质,确保了队伍的清正廉洁。全年没有发现干警有违法违纪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区的社会治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面临的困难不少,总体形势仍比较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刑事治安案件仍在高位运行。虽然通过公安机关开展“首季攻坚”、“四整治一攻坚”等专项行动,各类严重刑事犯罪苗头有所遏制,发案总量有所下降,但总的来说,刑事治安案件依然偏高。20__年,全区(包括开发区)共立刑事案件7669件,受理治安案件14863件。尤其是侵财型案件呈上升趋势,仅20__年11月区公安分局所立的618件刑事案件中,“两抢”案件有35件,同比上升45%;入室盗窃案件有276件,同比上升20.6%。同时,青少年违法犯罪有增无减,黄、赌、毒等案件明显反弹,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诈骗愈演愈烈。
(二)不稳定因素依然大量存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以及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凸现,对社会稳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和冲击。其中,因征地拆迁、邻里纠纷、复退军人待遇、非正常死亡、劳资纠纷等矛盾和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尤为突出。据调查,20__年1-11月,全区共发生5人以上集体上访事件达141批次,涉及人员达1655人次,同比分别增长74%和49%。
(三)基层基础工作还有待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管理工作仅仅停留在登记上,在动态管理上没有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出租房屋管理还不够到位,公共场所管理较为薄弱,特别是对网吧、酒吧、发廊等娱乐场所的管理,由于涉及多个部门,尚未形成合力。群众工作基础薄弱,治保调解组织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外,由于个别部门和单位领导认识不够到位,资金投入不足,监控设施覆盖面不广,也削弱了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四)少数公安干警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干警执法为民观念还不够强,存在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不能及时办理。少数干警在办案时重实体、轻程序,影响了案件质量。刑事破案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20__年全区破案绝对数3826件,破案率仅为50%,这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不够,如对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小偷经查证据不足予以释放后,没有及时向群众说明原因,群众对此很不理解。少数协警的素质还不够高,办事不公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公安队伍形象。
三、做好今后工作的几点建议。
社会治安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持之以恒地抓实抓好。根据我区社会治安现状,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以“五五”普法为契机,采取电视、网络、板报、标语等传统手段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防范意识。经常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为学生、居民和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尤其要针对当前中学生刑事犯罪日益增多的现状,开展法律教育和心理辅导,扶正少数青少年学生扭曲的心灵。大力宣传见义勇为等典型事例,弘扬社会正气,建立和健全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要不断深化“严打”整治斗争,重点打击暴力恶性等重特大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村霸地霸、聚众赌博等犯罪,做到除恶务尽,不留后患。进一步提高“110”快速反应能力,加大对“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的打击力度,努力提高侦破多发性案件的能力,力争在短期内破获一批严重危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的系列性案件,形成“严打”整治的高压态势。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必须露头就打,决不能让其形成气候。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加大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
(三)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充分估计日趋复杂的矛盾纠纷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巨大影响,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重点排查调处可能转化成恶性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密切掌握社会动向,依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及时解决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坚持快速反应,冷静处置,认真分析人民内部矛盾的成因,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依法予以调处和疏导,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大社会保障工作力度,努力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和人员的利益。
(四)进一步夯实治安防范基础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实效大防范”工作要求,加强对出租私房、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外来人口聚集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和地段的检查巡查。进一步深化重大群体性隐患专案经营机制。区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和研究解决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以及“天网”工程建设等问题,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支持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防范中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保安、治保调解等基层综治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强化对护村队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指导和检查,充分发动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完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群防群治工作顺利开展。
(五)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切实抓好公安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确保执法人员知法、懂法,严格执法,坚决杜绝执法中的违法违纪现象。通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公安干警树立良好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通过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
治安案件调研报告篇十五
今年以来,我县引深“三打三防三创”活动,在农村组织开展了“百村综治示范,百村治安攻坚”活动,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攻克了一批远近闻名的治安混乱村。比如,涌泉乡的寨上村12年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难以落实,农业税未曾上交过,连农村最基本的家庭承包责任制都未落实。在这次“双百”活动中,通过以“一村一组”为主力,“两会一队”为基础,“一乡一庭”为阵地,开展了重点整治。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该村健全了班子,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地进行。结合多年农村工作经历及“双百”工程中,取得的一些经验,对影响农村稳定的因素,谈一个自己的看法。
一、影响农村地区社会稳定的因素较多,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传统文化与现实生活的反差,导致农民心理失衡
。
线作用。
(五)农村治安管理薄弱,侦查打击不力
由于我国大多农村地区整体经济水平不高,政府财力不足,警力有限,致使治安管理的真空地带和薄弱环节较多。目前尽管基本实现了“一乡一镇一所”,但40%的派出所警员不到5人,根本无力承担繁重的管理和对案件的查处任务。一些民-警基本素质不过硬,习惯于冲冲杀杀,不会做深人细致的群众工作。派出所条件差,工作艰苦,装备落后,经费奇缺,职能外的工作繁多,民-警不安心基层。农村治保会、联防队建设不适应现实斗争的需要。在不少地方,预防和遏制违法犯罪的.社会控制机制受到削弱,治安管理的失控状态相当突出,经常发生案件无人查处,有了纠纷无人调解,抓获犯罪嫌疑人也不能及时审理的情况。当前农村违法犯罪持续上升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打击不力有很大关系,客观上助长了违法犯罪活动的恶性循环。
二、面对如此错综复杂的农村治安状况,怎样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确保农村长治久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应采取怎样的对策呢?根据我在基层工作的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我认为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基层班子建设是农村长治久安的基础
纵观影响农村稳定的诸多不安定因素,不难看出,问题的症结还是基层问题。班子软弱、涣散势必影响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进而引发各种矛盾的激化,因此,要想求稳定、求发展,首先必须搞好农村的班子建设,解决有人管事、有人办事的问题。只有班子建设好,才能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才能保证党的各项富民政策在农村贯彻落实,才能逐渐消除宗族派别、化解矛盾、凝聚民心。只有班子建设好,才能有能力逐步解决农村悬而未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消除一些群众的不满情绪。配强村两委班子并发挥其积极作用,这对于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确保长治久安,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配齐配强村治保主任是农村社会稳定的关键所在
农村治保会在维护农村稳定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治保会能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避免事态的扩大。农村许多小的矛盾纠纷,在治保主任的三言两语劝说中就能得到解决。但是有些村队就不太重视治保会的建设,许多村的治保主任都是村干部兼职,由于村里工作头绪太多,村委换届选举后,许多村又按照上级的要求,实行书记主任一人兼,人手更紧,造成顾此失彼,还有的村干脆就不设治保主任,造成治保会的工作空档。这些问题的存在,势必不同程度地影响农村治安工作的开展。配齐、配强治保主任,是适应当前农村治安形势的重点需要。
(三)法制教育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
新形势下,农村的法制教育工作必须纳入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制度、强化措施、付诸实施。我们要求人民群众遵纪守法,首要的问题要解决人民群众懂法的问题,只有懂得了法律,才能逐步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逐步树立起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对群众进行普法教育的同时,更要加强乡镇、村基层两级干部的法制修养,努力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逐步树立起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的自觉性,以规范的言行影响群众、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
(四)坚持打击违法犯罪是农村长治久安的重要手段
要根据农村治安的特点和规律,始终坚持严打方针,把打击重点对准严重威胁群众安全感的杀人、绑架、抢劫犯罪以及危害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合法利益的盗窃牲畜、农用机械、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对那些横行乡里、无恶不作、欺压群众的流氓恶势力,要敢于碰硬,毫不手软地坚决将其打掉。同时,要及时妥善地查处各类治安案件,防止“民转刑”案件,进一步稳定农村治安,为发展农村经济夯实基础。
(五)进行专项治理是整治混乱村庄的有效途径
治安问题突出和集体上访案件多发生在混乱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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