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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调研报告篇一
作为调查处理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必经程序、最后环节——案件审理工作,是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及办案程序在调查结束后,所进行的审核工作。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对违纪人员的处分是否恰当。切实坚持案件审理制度可以保证案件质量,使所办案件经得起检验,对于正确执行纪律和维护纪律的严肃性,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下面谈一下案件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建议。
一、牢固树立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意识。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是对调查结束的违犯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案件,所进行的审核处理工作,同时肩负着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职能。特殊的工作特别要求审理人员,要有坚强的党性和高度的责任感。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秉公办案、不徇私情,敢于同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不主观臆断,坚持调查研究,不偏听偏信,善于听取不同意见,要耐得住寂寞能坐、守得住关口有原则、有超凡的胆识敢斗争。因此审理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做好审理工作的意识,才能在原则面前能坚持、在压力面前不退缩、在委屈来时能承受。
一是深刻认识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案件审理工作的责任感。每一个案件审理工作人员,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从树立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建立健全教育、1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高度,来认识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案件审理工作的责任感,用严格的审理、严肃的执纪保证案件质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2气和,认真做思想工作,坦诚与之交换意见,听取他们的申辩,消除查办处理与被处分人员之间的误会、矛盾,使他们深刻认识所犯错误,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三是树立六种意识,努力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树立政治意识、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干好工作的思想深度,从审理工作的好坏关系、纪检监察工作是否有效的高度,增强做好审理工作的使命感。树立质量意识,提高依纪依法审理案件的工作水平。树立公正意识,从切实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权利的角度,做好审理工作。树立政策意识,多学习、深探究,推进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进程。树立监督意识,强化审理内部监督的职能作用,处理好复杂的“人”“事”关系,建立完善内部监督、协调机制。树立创新意识,不断开拓审理工作新思路,建立健全“乡案区审”工作制度,探索“公开审理”的工作方式。
二、深入把握案件审理工作核心。
始终坚持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审理工作的核心和首要职责任务,并在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时刻想到这一点、时刻牢记这一点,既严肃惩处违纪行为,又注意保护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并在工作中重点把握三个方面、处理好三个关系,使查办的案件做到组织满意、各方认可。
一是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处理好严肃执纪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既不能因为查办了一批违纪的领导干部,使一个地区的工作处于瘫痪,也不能因为怕影响地方经济发展,而对违纪违法行为置之不理。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就是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3因此必须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通过秉公执纪惩处违纪干部,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更好的工作、更严格的要求自己坚持原则,自觉地接受群众的监督,从而有力的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更好的为经济发展服务。
二是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处理好严肃执纪与保护干部的关系。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着“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干部的职能,在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从而更有效的发挥案件查处的治本作用,对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要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做到不偏、不错、不软、不过,使被处分人员吸取教训、受到教育。三是讲政治、顾大局,处理好严肃执纪与区别对待的关系。既保证严肃纪律的执行,又注重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给犯错误党员干部一个改错的机会,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使他们更好地为地方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工作职能,做到社会、政治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稳步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量。
围绕案件审理工作中心,贯彻落实各级案件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工作中的不足,多措并举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
一是细心制定工作计划,不断推进案件审理工作。在认真学习上级纪委案件审理工作要点的基础上,必须突出特色突出工作重点,做到月月有计划、周周有。
总结。
天天有进展。
4的发展,法规的日益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对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增强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创新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通过大胆探索实践,来提高审理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对审理干部的管理。纪检监察干部要“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审理干部更应如此。因此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注重自我学习、自我提高,通过平时工作中的影响和锻炼,使审理干部具备“坐得住、能静心、严把关、有原则”的基本素养,自觉抵制利的诱惑,排除情的干扰、防止权的滥用、警惕丑的侵蚀、顶住势的压力,在审理案件时真正做到公心、公平、公正。
四是坚持审理工作制度。坚持“一案三审”制,保证“二十四”字方针的落实,确保案件质量。案件进入审理环节,首先确定一名主审人员进行“初审”,主要是针对案件材料,进行事实、证据的应证,初步定性量纪,其次是在审理室内进行“二审”,由其他人员向主审人提问,所提疑问全部解决后进入“三审”环节,由审理小组成员在一起讨论,互提疑虑、互解难题,最后提交纪委常委会。坚持“首诉必受有申必答”制度,认真办理申诉复查案件,切实保障申诉人权利。坚持“乡案区审”制度,加强对基层纪委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纪委办案水平,确保整体案件质量。
5一些成绩,审理工作人员也在实践中不断地得到锻炼和提高,业务能力不断增强,但力不从心的感觉仍时常侵扰着审理干部,原因是:
一、业务的专业性不够。纪检监察干部是行政干部中的一支特殊队伍,对专业的要求比其他部门要强的多,但很多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各行各业的半路“出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中业务性最强的一个科室,对审理干部来说,单纯的靠平时找书本进行学习,加上摸索状态的成长,总觉得系统性不够,不能进入审理工作的深层讨论研究,就更是难上加难了,工作效率不高,工作压力大,无形中使审理工作人员感到力不从心。审理室作为“纪委的法院”,不仅要代检察院公诉、代当事人申诉、代当事人律师辩诉,还要代合议庭做出最后的“判决”,综合性强、功能性强、专业性强。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没有缜密的思维、没有慎重的态度、没有坚持原则的勇气,是干不好审理工作的,这些都需要从学习中汲取。
二、工作中探索创新不够。纪检监察队伍不是一支专业化的队伍,探索创新必须有领导的高度重视,有各级审理人员的共同参与,而目前由于各级审理人员联系的缺乏,协作探讨不够,创新也就缺乏应有的动力,这就势必造成各级审理部门和审理人员,产生依赖思想,上边怎么说下边怎么做,争取完成任务就行,对工作的总结没有形成习惯,深入基层进行调研的力度不够,没有更多的获取第一手材料,对结合实际的创新缺乏主动性。
6审理案件的水平,不断减轻审理干部应对繁重工作的压力,使审理工作真正发挥好“三口”作用。
一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审理工作。审理部门肩负着审核把关、内部执纪监督的重要任务,因此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审理部门的审核把关工作,为审理部门履行内部监督职责,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定期分阶段的组织审理干部培训。建议上级审理部门编印适用性强的教材书籍,从审理工作的一般程序、党政纪条规典型案例分析、公文制作、与被处分人谈话、案件归档、特殊情况程序无法到位如何处理等方面予以规范。不定期的举办业务培训,有针对性的对下一级纪委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尝试“以案代训”的培训方式,定期的抽调下级纪委审理人员,到上级纪委进行短期的跟班培训,在培训期内全程参与案件审理工作,从而给基层审理工作人员提供更多的学习和锻炼机会。
三是建议加强对下级纪委审理工作的指导。上级纪委加强与下级纪委审理人员的联系、沟通。对下级纪委在审理案件中,遇到的各种条规、理解、运用问题的咨询时,上级纪委要认真及时查找条规依据,给予明确答复。
四是进一步完善审理工作制度。如错案责任追究制、审理前谈话制度、案件主审人协审人制度、行文前谈话制度处分送达、宣布、执行制度、回访制度、案卷归档制度等。通过制度完善,进一步规范审理工作程序,强化审理工作责任,迅速推进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治安案件调研报告篇二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建设“平安博山”的重要手段和具体内容,在维护治安秩序、保障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促进全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我们组织部分区政协委员,于4月15日至30日,深入基层派出所、警务室、重点路口、城市居民小区,通过实地察看、听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就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平安博山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区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政策上大力支持,今年又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列为为群众办的十二件实事之一。区公安分局做为我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保稳定促和谐,大力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和治安安民工程,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服务全区经济发展的总抓手,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整体推进,广大公安干警工作中任劳任怨,甘于奉献,务实创新,勇于开拓,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地保障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形成良性互动;全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基层政权建设得到保障和加强,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随着办公条件的改善,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升了公安的良好形象,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肯定和表扬,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完善“一村一警”工作模式,夯实了农村社区和谐稳定的根基。
1、坚持不懈抓好“常态化”集中整治。公安分局把每年的3、4月份做为社会治安秩序集中整治月,一年一个重点、一年一个台阶。今年确定了信息采集录入会战、人户分离集中整治等8项重点工作,推进了“一村一警”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规范驻村(社区)民警工作日志等6大类35种台账,实现了“一村一警”警务模式的制度化、规范化。
2、坚持不懈抓好驻村民警分管村级维稳工作。去年以来,驻村民警直接分管村级维稳工作,村治保主任、调解员、基层联络员归驻村民警直接领导,派出所每月召开基层联络员例会,有效地整合了基层维稳力量。
3、坚持不懈抓好警务信息共享。自主研发了“一村一警”警务信息平台,已录入各类基础信息31360条、导入人口数据46万余条,照片及地理信息37万余条。对获取的相关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向区有关部门通报,实现了全区维稳情报信息的共享和联动应用。
4、坚持不懈抓好“两口一屋”管理。积极落实租赁房屋、暂住人口的社会化管理,对重点人口,逐人落实帮教控制措施。
(二)打防并举,保持了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1、开展“打霸治痞”工作,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对各类涉恶违法犯罪苗头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沾边就打的方针,对恶势力违法犯罪坚决予以严厉打击。4年多来,“打霸治痞”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推行“三员一警”同步机制,严厉打击现行犯罪。xx年全区共破获各类现案1033起,破现案率为39.29%。今年1-4月份,全区破获本地现案194起,破现案率为38.6%,居全市第一。
3、推行多警种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去年以来,共打掉29个侵财犯罪团伙,侦破“两抢一盗”等系列侵财案件1467起。xx年7月份,公安分局在全市打击侵财型犯罪现场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其经验在全市推广。
4、实行联合查处伤害案件机制。有效地避免了因案件查处不及时引发的涉法上访案件。4年多来,未发生一起新的涉法上访案件。
(三)巡守防控结合,提高了社会面动态控制的能力。
1、健全街面治安巡控网。在城区及近郊28辆警车上安装了车载台和gps卫星定位系统,实行动态巡逻接处警;自xx年底开展治安巡逻以来,广大公安干警克服人员少的不利因素,超负荷工作,除正常值班外,人均年加班600余小时;提高了街面犯罪的控制率、现场抓获率和群众见警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2、巩固单位内部防控网。按照“四配备、五统一、六规范”的标准,全区40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健全了组织机构,配备了保卫人员,落实了防范措施。提高了单位内部的防控能力。
3、延伸农村社区防控网。按照不少于10人的标准,先后由夏家庄镇、山头镇、八陡镇、白塔镇、开发区等单位,出资50余万元,新建专职巡逻队11支,义务巡逻队202支,负责本辖区的巡逻和治安工作。
4、发展视频监控防控网。目前,已建成监控系统452套,监控室86个,探头3005个,与公安机关联网探头达到319个。电子联网报警已达825户,提高了重点要害部位、沿街商业门头的技防能力。
5、优化社会管理防控网。在全区114家旅馆全部安装与公安局联网的信息系统,严格实名、实时登记、上传制度。xx年以来,利用该系统抓获了14名公安部网上逃犯。自主研发了《车辆信息管理系统》,已采集数据1万余条,通过系统查询比对及时退还赃车37辆。建立互联网巡查和监控工作机制,共查处违规经营网吧12家次,上报本地有害、敏感信息130余条,破获涉网案件2起。完善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机制,发现整改隐患141处,收缴各类枪65支、子弹1346发、管制刀具264把。
6、推进封边堵门防控网建设。一期工程将在进出博山的国道、省道、各主要干道路口建立19个治安检查站(点),建设基础设施,逐步配备必要的工具、设备,采取多警种联合执勤,形成对各种违法犯罪的全方位打击、防控网络。
一是警力不足。目前,区公安分局实有民警365名,占全区总人口比例为万分之七点八,按全市人口万分之十二的比例配备要求,我区民警数量明显不足。近几年虽有增长,但与繁重的公安任务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二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单位、部门对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公安部门的事,对相关工作配合协调不够,齐抓共管的合力不强。
三是“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投入不足。博山是老工业区,大多系散居式、开放式和半封闭式小区,管理防控难度大。监控探头、电子联网报警等技防设施建设与其他区县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随着全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推进,经费缺口大的问题将更加突出。
三、加强我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抓好治安防控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建立和完善综治长效工作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关注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措施;也是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目标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综治、维稳的积极性,发挥部门和单位优势,做到齐抓共管,构建“大维稳、大综治”格局,努力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机制体制,强化责任落实,力求防控专门力量效能发挥的最大化。公安民警和社区保安是社会治安防控的主要和专门力量,其作用发挥的大小直接影响着社会治安的好坏。因此,要在巩固上述工作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其作用。一是要完善机制,强化责任区民警的治安防范责任。重点是转变勤务制度,把责任区民警的工作重心转移到治安管理和防范上来;二是要完善体制,充分发挥社区保安队伍作用。要通过完善考核体制来提升管理效能,要通过优化组合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战斗力,要加强教育培训演练,使社区保安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值得信赖技术过硬的一支专职治安防范力量。
(三)挖掘民力,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新形势下群防群治的基本格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复杂的社会工程,仅仅依靠公安民警、社区保安的专门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一是强化“三个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治安防范的良好氛围。强化政府部门的管理责任意识,加强人财物保障;强化群众的自防意识,提高群众参与治安防范的自觉性;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使企业在治安防范中积极主动。二是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开发区及社区(村)两级综治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三是要加强群防群治网络体系建设,发挥其特殊的防范作用,切实提高群防群治力量在治安防范中的地位和作用。四是加强居民住宅小区保安队伍建设。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保安队伍的选拔、培训、指导和管理工作,让保安持证上岗,依责履职,尽职尽责,安保到位,真正发挥保一方安定的作用。五是充分发挥驻村民警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四)积极探索,强化重点人口管理,提高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实效。重点人口管理是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重点,在积极探索先进管理办法的同时,要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实效。要进一步强化对暂住人口的重点管理,进一步强化对高危人群的重点管控。严格执行对责任区民警、社区保安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五)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进一步提高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和演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力量,强化学校及周边的值班和巡逻守护,完善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警校配合,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改,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做好校园内外治安环境的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六)加强队伍建设,增加经费投入,拓展技防物防新领域,为防控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根据全市民警配备比例要求,严格程序和标准,逐步配强干警队伍,以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要求。随着全区经济社会地发展,逐步加大对社会治安防控建设的投入,拓展投资渠道和方式,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不断拓展技防物防新领域,落实科技防范措施,加快全区技防网络建设,扩大技防覆盖率,努力实现城区与各镇、村技防网络的衔接,形成有机整体。要做好新建住宅小区、主要道路技防设施的安装以及与国道、省道等主干线的电子警察和监控探头的并轨工作,整合资源,发挥整体效能。要进一步完善预警指挥体系建设,实现城区、近郊24小时动态巡逻接处警,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为加快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全面建设“和谐、平安”博山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各位领、导政协委员:
抓好稳定工作,才能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才能做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基于上述认识,我县把维护稳定作为县委、县政府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针对新时期稳定工作既要有效解决群众的现实困难,又要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还要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实际,针对过去稳定工作条块分割、各自为战、成效不明显的弊端,我们坚持用改革的思路、系统的办法,全面推进稳定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是我们也发现,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
二是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政法和行政执法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执法为民的意识、方法、手段有待进一步强化。
几点做法及建议:
今后,我们应本着“服务居民、凝聚人心、强基固本、加快发展”的宗旨,按照“休闲有去处、活动有场所、愁事能解、难事能帮”的原则,以便民、为民、富民、安民为目标,大胆改革城镇管理体制,配齐配强居(村)民委员会,并广辟筹资渠道,建立健全功能齐全的标准化社区(村街)活动中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和群众组织的作用,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使社区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新型社区。在政府职能向社区延伸上,本着“小社区,大服务”的思路,组织民政、劳动、公安、计生等职能部门进驻社区,开展扶贫济困、就业安置、民事调解、医疗保健、政策咨询等便民利民活动,使部门工作重心下移,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作风转变。党组织覆盖社区,政府职能延伸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体系配套社区,使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距离拉近了,群众的一些困难和问题解决的速度快了,从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形成了“不进大院进小院,不找政府找社区”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逐步使社区成为教育群众的前沿阵地。一方面,依托中小学校的场地和人员优势,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教育居民、服务居民,提高了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另一方面,发挥社区文化阵地作用,组建晨练队、秧歌队、合唱队、诗歌协会、书画协会等文体团体,这样既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又促进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成立扶危济困的基础平台。在完善社区文教、便民、治安、救助、就业、卫生、环境、法律八大服务体系基础上,广辟门路开展了以党员干部就业指导“一助一”、在职党员扶贫解困“一帮一”、先进分子志愿助残“一联一”、居民百姓善待老人“一赠一”、单位便民利民“一对一”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使群众在生活中感受党的温暖和关怀。
我们应积极改革信访工作体制,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努力构筑信访工作大格局。
一是组建群众问题调处服务中心,建强信访工作机构。过去信访部门编制不够、经费不足、地位不高、待遇偏低,不仅无法应对日益严峻的信访形势,而且很难协调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导致信访工作陷入被动。针对这一状况,我们应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充实信访力量,成立大信访办,集中解决信访问题,迅速遏制了信访高发势头。
二是实施“六联责任单”,强化责任落实。
责任不落实、落不实,是信访问题久拖不决、小事拖大的主要症结所在。我们今后是否能够实行信访“六联责任单”,对一些重大信访问题和复杂疑难问题,由县信访办代县信访领导小组下达一式份的群众信访问题处理通知单,分送发案部门主管县领导份,信访人份,县委办、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各份,信访办备存份,县领导通知单附信访人反映问题原件,信访人通知单附主管县领导、发案部门负责人联系方式。以此来推动信访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我们应把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稳定工作的重点之一,坚持以“平安创建”为统领,狠抓了各项基础性工作。一是以社区为基础,完善城镇治安防控网络。按照干部出机关、警务进社区、巡防上街面、联防成网络的思路,全力做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构建社区警务体系;按照专群结合、群众为主的要求,在社区建立了专职治安员为主体的群防群治体系;按照抓薄弱、抓盲区的要求,在县城出城口建立功能完备的警务工作站治安卡点,构建了城乡共防体系。从而形成了广覆盖、全天候、立体化的防控格局。二是以平安建设为龙头,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防范。针对农村治安防范面大、警力不足的实际,强化平安机构建设,打造农村治安防范网。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将乡镇综治办人员单列出来,解决过去乡镇没有专门机构抓平安稳定工作的问题。同时,每——个村设立一个警务区,村村建警务室,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治安防范格局。即:民警、专职治安员、义务联防员三级互动梯队;物防、技防、卡点、警务工作站四个互动平台;自防、协防、纵向、横向四层联动网络;组织、经费和制度三项保障。三是以强化打击力量为重点,加强公安基础工作。选派优秀干警到乡镇派出所任职。
我们应把转变干部作风,帮民致富,为民排忧作为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全县干部统一行动,集中开展了“走千家万户,解百姓难题”活动,并作为长期制度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一是进行拉网式真查实访。乡镇负责所辖村、户走访;县直部门和有关事业单位负责城内社区居民户走访。做到不漏访一户,不漏记一个问题。二是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走千家万户”是形式、手段,“解百姓难题”是目的、根本。走访主体与被访对象结成帮扶对子,能帮助解决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三是随时接受和办理群众意见与建议。在“走千家万户、解百姓难题”基础上,我们还应广辟联系群众渠道,随时解决实际问题。如设立党委书记信箱,每两天查收一次信件,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开展“走千家万户,解百姓难题”活动,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干部对百姓生活的了解和深刻的认识,使其心灵受到震憾,思想受到教育,使广大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理顺了情绪,进而维护和保持了全县安定团结的好局面。
形成维护稳定工作体系和长效运转机制,加强基础建设至关重要。一是强化物质保障。社区综治建设可采取企业捐一点、单位集一点、政策倾斜一点、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建设省一点、有关部门赞助一点的办法筹措资金。二是强化队伍保障。为了便于工作,我们在不增加总编制,不突破干部配备级别职数基础上,相应提高稳定工作机构规格。三是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为调动各级干部抓稳定工作的积极性,应在选人用人导向上进行了调整,明确有信访工作经历的干部可优先推荐为后备干部,有信访工作经历或从事信访工作半年以上的干部,在提拔中给予优先考虑。落实维护稳定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建立约束制度:考核制,将稳定工作目标分解到系统、乡镇、政法部门和社区,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并作为相关部门和乡镇一把手述职的重要内容;风险抵押金制,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按相应标准交纳稳定工作风险抵押金,年终考核,兑现奖惩;“一票否决”制,对抓稳定工作不力的乡镇和部门,实行“黄牌警告”,对其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责任追究制,对出现重大问题和责任事故的部门和单位领导追究责任,给予免职、降职或撤职处分。
以上是我在维护社会稳定、打造平安永清方面一些有待成熟和完善的想法,不足、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多加批评指正。
治安案件调研报告篇三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变革,农村社会治安新问题、新情况也不断增多,对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造成了很大障碍,在关注农民人和增收的同时,必须更加关注农村社会治安,把这个问题纳入到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制种去思考,保证农村社会长治久安,保证农村社会繁荣稳定,保持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我对高台县巷道乡农村的社会治安情况进行了调查,村中发现了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若干问题,以下是我结合当地实际做出的几点分析。
一、巷道乡社会治安现状
截至2011年10月份,全乡发生各类群矛盾纠纷)206见起,与去年全年发生数相比较上升36%。其中涉农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苗头)35件49起,占总数的33%,较突出地反映在征地拆迁、租(占)土补偿、农村村务公开等方面。全乡治安案件72起,破案72起,刑事案件28件,破案9件,审查违法犯罪人员26人,全乡暂住入口3541人,发证人148人,重点人口98人,高危人群27人,违法青少年30个,巷道乡治安形势比较严峻。
二、影响农村地区社会稳定因素较多。
通过调查。我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度是深恶痛绝的,他们不仅把“等贵贱,均贫富”看做是自己的社会理想,而且还作为自己的根本道德原则。这种文化意识,使大量农民不能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期阶段,不能适应这种实际存在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暂时无法消除的城乡二元制度。在城市与农村生活水平反差较大,农村个人家庭差距拉大,尤其是在农村一些人靠投机钻营,以权谋私,违法致富又未受到“报应”的情况下,他们的价值观、公正观、道德标准便发生倾斜,从而放松对自己行为的约束,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
(二)政府的一些不当行政行为激发了与农民的利益矛盾 首先,政府不当的敛财行为增加了农民负担。由于我国农村地区政府机构过多的人员需要养活,农村各项事业发展需要资金,政府财政的捉襟见肘,以及好大喜功的施政动机,近些年,一些农村地区政府纷纷出台了一些不当的敛财措施,如各种名目的集资、收费、摊派和达标活动,使一些地方农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连年增加,农民负担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农民人均收入的增长速度。党中央、国务院虽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减轻农民负担,但有些地方仍然收效不大,甚至出现反弹。其次,一些地方政府在引导农民致富过程中的盲目性和不当的行政干预,结果适得其反,极大地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利益。
(三)腐败现象成为农村地区违法犯罪增多的催化剂
腐败现象的重要特征是把权力作为商品进行钱权交易。其实质在于以政府权力的损害为代价取私利。这必然使政府权力发生不正常的转移,破坏社会规范,破坏社会政治和经济秩序,诱发违法犯罪。
(四)农村地区基层党政组织职能弱化
农村政治、经济一体的管理体制解体后,在各种社会矛盾纵横交错,社会管理任务加重的情况下,基层党政组织对农村事务的调控职能大大减弱。主要表现在农民群众对基层党政组织依赖性减少,相当一部分党支部、村委会、治保会不起作用,一些基层干部素质较低,公仆意识淡薄,有的只顾干自家的活或外出干活。他们对群众要求解决的困难很少去研究,即使研究也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直接影响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在农村的贯彻执行,也失去了预防违法犯罪的防线作用。
(五)农村治安管理薄弱,侦查打击不力
由于我国大多农村地区整体经济水平不高,政府财力不足,警力有限,致使治安管理的真空地带和薄弱环节较多。目前尽管基本实现了“一乡一镇一所”,但40%的派出所警员不到5人,根本无力承担繁重的管理和对案件的查处任务。一些民-警基本素质不过硬,习惯于冲冲杀杀,不会做深人细致的群众工作。派出所条件差,工作艰苦,装备落后,经费奇缺,职能外的工作繁多,民-警不安心基层。农村治保会、联防队建设不适应现实斗争的需要。在不少地方,预防和遏制违法犯罪的社会控制机制受到削弱,治安管理的失控状态相当突出,经常发生案件无人查处,有了纠纷无人调解,抓获犯罪嫌疑人也不能及时审理的情况。当前农村违法犯罪持续上升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打击不力有很大关系,客观上助长了违法犯罪活动的恶性循环。
三、对解决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面对如此错综复杂的农村治安状况,怎样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确保农村长治久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应采取怎样的对策呢?我认为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基层班子建设是农村长治久安的基础
纵观影响农村稳定的诸多不安定因素,不难看出,问题的症结还是基层问题。班子软弱、涣散势必影响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进而引发各种矛盾的激化,因此,要想求稳定、求发展,首先必须搞好农村的班子建设,解决有人管事、有人办事的问题。只有班子建设好,才能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才能保证党的各项富民政策在农村贯彻落实,才能逐渐消除宗族派别、化解矛盾、凝聚民心。只有班子建设好,才能有能力逐步解决农村悬而未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消除一些群众的不满情绪。配强村两委班子并发挥其积极作用,这对于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确保长治久安,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配齐配强村治保主任是农村社会稳定的关键所在 农村治保会在维护农村稳定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治保会能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避免事态的扩大。农村许多小的矛盾纠纷,在治保主任的三言两语劝说中就能得到解决。但是有些村队就不太重视治保会的建设,许多村的治保主任都是村干部兼职,由于村里工作头绪太多,村委换届选举后,许多村又按照上级的要求,实行书记主任一人兼,人手更紧,造成顾此失彼,还有的村干脆就不设治保主任,造成治保会的工作空档。这些问题的存在,势必不同程度地影响农村治安工作的开展。配齐、配强治保主任,是适应当前农村治安形势的重点需要。
(三)法制教育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
懂得了法律,才能逐步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逐步树立起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对群众进行普法教育的同时,更要加强乡镇、村基层两级干部的法制修养,努力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逐步树立起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的自觉性,以规范的言行影响群众、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
(四)坚持打击违法犯罪是农村长治久安的重要手段 要根据农村治安的.特点和规律,始终坚持严打方针,把打击重点对准严重威胁群众安全感的杀人、绑架、抢劫犯罪以及危害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合法利益的盗窃牲畜、农用机械、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对那些横行乡里、无恶不作、欺压群众的流氓恶势力,要敢于碰硬,毫不手软地坚决将其打掉。同时,要及时妥善地查处各类治安案件,防止“民转刑”案件,进一步稳定农村治安,为发展农村经济夯实基础。
(五)进行专项治理是整治混乱村庄的有效途径
同时加强周边治安秩序和企事业内部管理,形成“以外保内、内外结合、工农一体”的治安防范新体制。
(六)加强治安巡逻,实行群防群治是预防犯罪的有效措施 在当前社会治安形势较为复杂的情况下,农村的治安巡逻工作仍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根据各村的经济、治安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常年坚持多种形式的治安巡逻。可义务轮流,也可集资固定专人。经济状况好的可进行有偿承包、经济基础不好的可推行户户联防。这种原始的却富有成效的群防群治办法,效果明显,事半功倍。
(七)强化治安管理是维护农村稳定的一个重要前提 要不断加大力度,强化治安管理。一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管理,对顽固分子、治安危险分子、邪教骨干成员实行包夹管理,坚决控制在本地,严防其制造事端,并把外来人员纳入常住人口一体化管理,坚持教育、管理、服务相结合,坚持经常性管理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做到严而不死、活而有序。二是加强对管制物品的管理,对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在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等各个环节要严格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坚决消除隐患。三是加强对特种行业、公共场所规范化管理,做到责任落实、制度健全、经常检查,并适时开展集中清查整顿,预防和减少各类问题的发生。
今年以来,我县引深“三打三防三创”活动,在农村组织开展了“百村综治示范,百村治安攻坚”活动,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攻克了一批远近闻名的治安混乱村。比如,涌泉乡的寨上村12年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难以落实,农业税未曾上交过,连农村最基本的家庭承包责任制都未落实。在这次“双百”活动中,通过以“一村一组”为主力,“两会一队”为基础,“一乡一庭”为阵地,开展了重点整治。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该村健全了班子,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地进行。结合多年农村工作经历及“双百”工程中,取得的一些经验,对影响农村稳定的因素,谈一个自己的看法。
一、影响农村地区社会稳定的因素较多,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传统文化与现实生活的反差,导致农民心理失衡
。
线作用。
(五)农村治安管理薄弱,侦查打击不力
由于我国大多农村地区整体经济水平不高,政府财力不足,警力有限,致使治安管理的真空地带和薄弱环节较多。目前尽管基本实现了“一乡一镇一所”,但40%的派出所警员不到5人,根本无力承担繁重的管理和对案件的查处任务。一些民-警基本素质不过硬,习惯于冲冲杀杀,不会做深人细致的群众工作。派出所条件差,工作艰苦,装备落后,经费奇缺,职能外的工作繁多,民-警不安心基层。农村治保会、联防队建设不适应现实斗争的需要。在不少地方,预防和遏制违法犯罪的社会控制机制受到削弱,治安管理的失控状态相当突出,经常发生案件无人查处,有了纠纷无人调解,抓获犯罪嫌疑人也不能及时审理的情况。当前农村违法犯罪持续上升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打击不力有很大关系,客观上助长了违法犯罪活动的恶性循环。
二、面对如此错综复杂的农村治安状况,怎样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确保农村长治久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应采取怎样的对策呢?根据我在基层工作的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我认为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基层班子建设是农村长治久安的基础
纵观影响农村稳定的诸多不安定因素,不难看出,问题的症结还是基层问题。班子软弱、涣散势必影响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进而引发各种矛盾的激化,因此,要想求稳定、求发展,首先必须搞好农村的班子建设,解决有人管事、有人办事的问题。只有班子建设好,才能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才能保证党的各项富民政策在农村贯彻落实,才能逐渐消除宗族派别、化解矛盾、凝聚民心。只有班子建设好,才能有能力逐步解决农村悬而未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消除一些群众的不满情绪。配强村两委班子并发挥其积极作用,这对于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确保长治久安,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配齐配强村治保主任是农村社会稳定的关键所在
农村治保会在维护农村稳定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治保会能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避免事态的扩大。农村许多小的矛盾纠纷,在治保主任的三言两语劝说中就能得到解决。但是有些村队就不太重视治保会的建设,许多村的治保主任都是村干部兼职,由于村里工作头绪太多,村委换届选举后,许多村又按照上级的要求,实行书记主任一人兼,人手更紧,造成顾此失彼,还有的村干脆就不设治保主任,造成治保会的工作空档。这些问题的存在,势必不同程度地影响农村治安工作的开展。配齐、配强治保主任,是适应当前农村治安形势的重点需要。
(三)法制教育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
新形势下,农村的法制教育工作必须纳入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制度、强化措施、付诸实施。我们要求人民群众遵纪守法,首要的问题要解决人民群众懂法的问题,只有懂得了法律,才能逐步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逐步树立起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对群众进行普法教育的同时,更要加强乡镇、村基层两级干部的法制修养,努力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逐步树立起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的自觉性,以规范的言行影响群众、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
(四)坚持打击违法犯罪是农村长治久安的重要手段
要根据农村治安的特点和规律,始终坚持严打方针,把打击重点对准严重威胁群众安全感的杀人、绑架、抢劫犯罪以及危害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合法利益的盗窃牲畜、农用机械、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对那些横行乡里、无恶不作、欺压群众的流氓恶势力,要敢于碰硬,毫不手软地坚决将其打掉。同时,要及时妥善地查处各类治安案件,防止“民转刑”案件,进一步稳定农村治安,为发展农村经济夯实基础。
(五)进行专项治理是整治混乱村庄的有效途径
治安问题突出和集体上访案件多发生在混乱村庄。
治安案件调研报告篇四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会治安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开展了专题调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走访了区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深入海门、白云、葭沚、章安等街道听取了社会治安工作汇报,分别组织召开了由街道人大工委、派出所、司法所、政法办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
工作取得的成效。
20xx年,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社会治安工作,先后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首季攻势”、“四整治一攻坚”等一系列行动,实现了连续第三年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刑事发案“三个零增长”目标。区公安分局被评为全省“三基”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和全省执法质量优胜单位;开发区公安分局也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胜单位。我们认为,我区的社会治安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加强了社会面的管理控制。围绕全国“2会”、北京奥运会和村级换届选举等重点事件和敏感时期,加强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物的排查和控制,认真做好风险评估、预案演练等相关工作,并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建立重大群xx事件隐患专案经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预防和处置重大群xx事件,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二)加大了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分子的“严打”高压态势。区公安分局破获刑事案件2898件,同比上升4.55%,其中破获有毒物品犯罪案件165件,同比上升13.79%;查处治安案件5159件6028人次。开发区公安分局破获刑事案件928件,同比上升4.04%;查处治安案件2590件,同比上升58.4%。两个公安分局共破获命案7起,破案率达100%。
(三)夯实了治安防范的基础工作。深入实施“实效大防范”工程,扎实开展“平安大行动”,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巡防机制,不断深化“三基”工程建设。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全区外来人口登记率达93%以上。继续完善群防群治机制,大力实施社会科技防范“天网”工程,实行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四)强化了干警队伍的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从优待警、从严治警措施,严格按照队伍正规化管理的要求,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等活动,不断提高民警素质,确保了队伍的清正廉洁。全年没有发现干警有违法违纪行为。
我区的社会治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面临的困难不少,总体形势仍比较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刑事治安案件仍在高位运行。虽然通过公安机关开展“首季攻坚”、“四整治一攻坚”等专项行动,各类严重刑事犯罪苗头有所遏制,发案总量有所下降,但总的来说,刑事治安案件依然偏高。20xx年,全区(包括开发区)共立刑事案件7669件,受理治安案件14863件。尤其是侵财型案件呈上升趋势,仅20xx年11月区公安分局所立的618件刑事案件中,“两抢”案件有35件,同比上升45%;入室盗窃案件有276件,同比上升20.6%。同时,青少年违法犯罪有增无减,黄、赌、毒等案件明显反弹,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诈骗愈演愈烈。
(二)不稳定因素依然大量存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以及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凸现,对社会稳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和冲击。其中,因征地拆迁、邻里纠纷、复退军人待遇、非正常死亡、劳资纠纷等矛盾和问题引发的群xx事件尤为突出。据调查,20xx年1-11月,全区共发生5人以上集体上访事件达141批次,涉及人员达1655人次,同比分别增长74%和49%。
(三)基层基础工作还有待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管理工作仅仅停留在登记上,在动态管理上没有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出租房屋管理还不够到位,公共场所管理较为薄弱,特别是对网吧、酒吧、发廊等娱乐场所的管理,由于涉及多个部门,尚未形成合力。群众工作基础薄弱,治保调解组织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外,由于个别部门和单位领导认识不够到位,资金投入不足,监控设施覆盖面不广,也削弱了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四)少数公安干警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干警执法为民观念还不够强,存在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不能及时办理。少数干警在办案时重实体、轻程序,影响了案件质量。刑事破案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20xx年全区破案绝对数3826件,破案率仅为50%,这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不够,如对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小偷经查证据不足予以释放后,没有及时向群众说明原因,群众对此很不理解。少数协助的警察的素质还不够高,办事不公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公安队伍形象。
社会治安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持之以恒地抓实抓好。根据我区社会治安现状,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以“五五”普法为契机,采取电视、网络、板报、标语等传统手段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防范意识。经常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为学生、居民和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尤其要针对当前中学生刑事犯罪日益增多的现状,开展法律教育和心理辅导,扶正少数青少年学生扭曲的心灵。大力宣传见义勇为等典型事例,弘扬社会正气,建立和健全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要不断深化“严打”整治斗争,重点打击暴力恶性等重特大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村霸地霸、聚众赌博等犯罪,做到除恶务尽,不留后患。进一步提高“110”快速反应能力,加大对“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的打击力度,努力提高侦破多发性案件的能力,力争在短期内破获一批严重危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的系列性案件,形成“严打”整治的高压态势。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必须露头就打,决不能让其形成气候。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加大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
(三)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充分估计日趋复杂的矛盾纠纷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巨大影响,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重点排查调处可能转化成恶性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密切掌握社会动向,依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及时解决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引发的群xx事件。坚持快速反应,冷静处置,认真分析人民内部矛盾的成因,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依法予以调处和疏导,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大社会保障工作力度,努力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和人员的利益。
(四)进一步夯实治安防范基础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实效大防范”工作要求,加强对出租私房、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外来人口聚集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和地段的检查巡查。进一步深化重大群体性隐患专案经营机制。区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和研究解决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以及“天网”工程建设等问题,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支持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防范中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保安、治保调解等基层综治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强化对护村队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指导和检查,充分发动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完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群防群治工作顺利开展。
(五)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切实抓好公安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确保执法人员知法、懂法,严格执法,坚决杜绝执法中的违法违纪现象。通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公安干警树立良好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通过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
治安案件调研报告篇五
前言。
雁栖镇是一座集科工贸为一体的新兴城镇,位于怀柔城区北4公里处,镇域总面积156平方公里,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全镇21个行政村,46个自然村,人口13000人。该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捷,111国道和范崎路纵贯南北,沙通铁路横跨东西,是集工业、公共建筑、居住区为一体的组团式发展的小城镇。目前已建成居民楼1.2万平方米;税务、邮政、综合服务大楼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水、电、暖等配套设施齐全。以雁栖环岛为中心,北有中国乡镇企业城,西是区旅游房地产开发区,东为北京雁栖工业开发区,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优势。广东健力宝有限公司,美国玛氏公司、富特波尔容器制品有限公司、泰国红牛饮料公司、太平洋容器制品有限公司等一批国内外大型知名企业在该镇落户。近年来,在新农村建设等惠民政策的推动下,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因人财物的大流动,使一些盗窃、故意伤害、杀人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这给公安机关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近日,我对该所辖区内刑事、治安案件发、破情况,以及矛盾纠纷摸排调处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分类,对影响农村治安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并对切实解决农村突出治安问题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一、当前农村治安现状:
自9月9日至今,城关镇辖区共发刑事案件11起,共查处治安案件62起,调处矛盾纠纷115起。在侦破的刑事案件、查处的治安案件、调处的矛盾纠纷中,分别占比重的5.85%、32.97%、61.18%。在调处的115起矛盾纠纷中,均因婚姻、买卖纠纷、林扒,酒后闹事,政府上访等事件引起。
二、影响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
也得到了充分的开发,但同时也为犯罪分子作案后提供了条件。就我辖区而言,今年九月份至今辖区内共发刑事案件11起,发治安案件62起,其中盗窃案件8起(刑事案件),占发案总数的72.73%;在查处的62起治安案件中,其中发盗窃案件21起,占发案总数的33.87%。从盗窃案件发案情况看,其主要表现在:一是盗窃机动车汽油柴油,尤其是盗窃来往停留在本地的货运大挂汽油案件频发;二是采取撬门、揭瓦入室的方式盗窃钱财;三是乘人不备盗窃公私财物等。209月12日7时18分,家住雁栖镇光织谷10栋601村民李某报警称:当日凌晨其家窗被撬,被盗现金1000多元。年10月4日6时30分,货运车主王某报警称:其车内价值1000多元柴油被盗抽。以上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经过大量的工作虽将案件予以侦破,但是所盗财物均被犯罪嫌疑人挥霍一空,且无赔偿能力,仍使群众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人身伤害案件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一是双方因纠纷心存芥蒂,为泄愤而出手伤人;二是邻里间因生活小事而日久生隙,恶语伤人,争强好胜而大打出手;三是家庭成员内部之间因财产纠葛或生活锁事置家庭和道德伦理而不顾,反目成仇而伤人;四是因土地、宅基地、柴扒、饮水等纠纷中,因对对方持强侵占行为不满而出手伤人;五是为债务纠纷、赖账、追账而伤人。六是因夫妻感情破裂,婚姻矛盾激化、婚外情而伤人;七是农村留守弱势群体及孤寡老人被欺,被殴致伤;八是精神病人发病伤人;九是酒后滋事伤人。2014年10月15日23时许,某娱乐场所陈某某报警称:有人在其娱乐场所酒后闹事打人,经民警出警将当事人双方带到派出所,并对打人者进行了处罚教导。
的顺利举行进行会所建设,设施维修等,因此引进了大量的外省务工人口,再加上本地企业所招募的工业作业人员,这些民工为当地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同时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不少隐患,特别是在暂住人口管理跟不上的情况下,尤其如此。因暂住人口疏于管理,有关部门难以准确地了解信息,有效地处理隐患。二是流动人口增多造成治安案件高发。外来务工人口相对文化素质低,帮派行为严重,业余生活单调贫乏,由于长期在外闯荡,大多争强好斗,性格偏执,包容性差,发生矛盾时如处置不当,极易发生群*性事件。三是废旧收购站点增多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该地区正规收购站点仅4家,但收购废旧物品的无证流动收购人员有近百人(从业人员多为河南及皖北人),因管理不规范,为犯罪分子作案销赃获利提供了便利,也给公安机关侦破此类案件带来了许多困难。据调查,这些拾荒者见有人时收购废品,无人时就偷东西。偷盗的物品小到农户家门口衣物,大到家中的彩电、冰箱,据反映,此类情况本地也时有发生。
(五)企业忽视职工教育管理引发矛盾。部分企业主只顾生产、经营,忽视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一些企业主认为只要依法纳税就行了,对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不支持、不配合,导致一些部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镇政府、镇计生办、派出所对企业的'用工情况不明,底数不清,一旦发生案件无法调查核实。
(六)社会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发展,一些因邻里关系、土地、山林、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仍然存在,这些矛盾纠纷若未及时化解,极易引起事态扩大,造成越级上访、聚众闹事等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稳定。据统计,2014年9月至今,辖区内共发生刑事、治安等各类案件188起,其中盗窃和人身伤害案件共41起占总案件的21.80%因此,需要加强地方社区的民众普法教育。
三、社会治安问题产生的原因:
显增多。一些人一旦自身利益被触及,他们不是采取合法的方式和途径来表达,而是动辄采取过激行为制造影响,给党和政府施压。有的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盲目心理,企图扩大事态,引起党政和社会的重视,并不达目的不止步。
(二)法律意识淡薄,道德滑坡。受地方投入财力少、法制宣传形式单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普法教育客观上缺少针对性、层次性、实效性,相当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导致他们一方面在出现问题特别是纠纷时,往往不知不觉也不愿意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稍不如意,便操戈动刀,大打出手,极易导致恶性案件发生;另一方面,在发现违法行为时不敢也不愿同违法行为作斗争,只是待嫌疑人逃逸后,才报警,致使公安机关痛失战机。还有一些人法律观念淡薄,无所顾忌,为所欲为,在浑浑噩噩中不知自己犯了罪,犯了罪不知道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同时,由于受条件限制,我镇农村文化事业落后,缺乏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精神文明建设滞后,加之缺乏正确的引导,一些人辨别是非的能力弱,精神空虚,就很容易染上恶习,甚至走向犯罪。
(四)基层基础工作缺位。一是在农村虽设有治保会、调委会,主任由村干部兼任,但不少人将此当成了副业,再加之其缺乏法律知识,在工作上仅凭威望、凭经验、凭个人关系,很难谈上依法依规办事,其工作粗糙,方法简单,往往三言两语了事,有的干脆能推则推,能躲则躲,发挥不了多少作用。二是社会治安综治措施不能有效落实到位,综治工作乏力。由于综治工作注重检查验收、注重考核结果,因而一些地方和单位满足于不出问题,满足于检查过关。对于基础工作、日常工作常常是漠然置之,甚至有的党政领导对社会治安工作重视不够,认为社会治安是公安机关的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未能从“稳定压倒一切、稳定也是政绩”的高度看待社会治安问题,对社会治安工作研究少、过问少、协调少,基层政权功能有明显的弱化趋势。三是群防群治有名无实。由于受经济条件和群众思想意识等方面的限制,农村技防措施推进滞后,加之无经费保障,每个村虽组建了专职巡防队,但真正组织巡逻的次数少之又少,导致盗窃等犯罪分子易于得逞。
正包村民警只有3名,导致一个民警有的包四个村、有的民警包三个村,再加之日趋频繁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保卫,真正供民警支配的时间少之又少,主动型警务无从谈起。二是有的民警不加强学习,导致办案能力不强,执法水平不高,有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的现象。对一些影响群众安全感、侵害群众人身权利的案件不及时予以查处,一味的只求调解,虽化解了矛盾,但是未起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作用。
四、切实解决本地社会治安问题的建议:针对当前本地治安状况,怎样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确保农村长治久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应采取怎样的对策呢?根据调查,结合实际,我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外学内创,努力营造人人共创共享平安的浓厚氛围。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积极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完善和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的优势,不断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合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特色,集中体现在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各部门、各单位要更好地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运行机制,既“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又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坚持“打防并举”的方针,在有效打击重大刑事犯罪的同时,还要下大气力管控、防范,处置农村涉赌、涉毒问题,及早根除治安隐患。要加大对颍城综治工作的重视、支持力度,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工作机制,规范经费投入,使之事权相适宜,职责相统一。使颍城综治委能更加有效的开展工作,确保颍上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人民生产生活平稳、安全、有序。
(二)配齐配强治保组织。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仅靠下沉警力和增加警力只能是“杯水车薪”,难以在源头上解决问题,必须充分发挥好基层治保组织的作用,切实从制度上、组织上、人员上、特别是从待遇上入手来健全农村治保组织,使其真正成为公安机关联系群众和维护农村稳定的“前哨阵地”。农村治保会在维护农村稳定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治保会能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避免事态的扩大,真正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矛盾不上交,纠纷不过夜”。
治安案件调研报告篇六
内容提要: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关系是社会关系的缩影,婚姻家庭案件的妥善处理有利于有利于人们日常生活的正常进行、社会的安定及伦理道德的维护。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使得婚姻家庭关系日益的复杂,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的过程中往往面临着很大的压力。本调研报告以宜都法院近三年的审判实际为落脚点,总结婚姻家庭案件的特点和案件审理中面临的问题,分析相关原因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我院审理的婚姻家庭案件的特点。
(一)案件数量大。
表一**-**年各类婚姻家庭案件结案情况统计表。
略
婚姻家庭案件作为传统的民事案件,案件数量大,占我院民事案件的30%以上,向来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点。婚姻家庭类案件以离婚纠纷、抚养纠纷和赡养纠纷为主,特别是离婚案件,占到婚姻家庭案件的85%以上,案件数量居各类民事案件之首,而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离婚率上升的原因,主要是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推动了婚姻道德观念的变化,离婚的社会认同度变高,对个人生活的影响变小,一旦婚姻家庭生活中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离婚便成为很多人的必然的选择。赡养、抚养二类案件数量也有所上升,赡养案件由**年的8件,上升至**年的14件;抚养案件主要包括变更抚养关系和抚养费纠纷,由**年的10件上升到**年的18件。其他案件主要包括确认婚姻无效纠纷、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确认/解除收养关系纠纷等,案件数量维持在1-5件。
表二**-**年婚姻家庭案件调解、撤诉情况统计表。
略
由于婚姻家庭案件的特殊性,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有着亲缘或血缘关系,但双方间的矛盾却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因此,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的过程中,更加注意运用调解的方法来解决此类纠纷,以求达到最好的社会效果。婚姻家庭纠纷通常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调解工作也相对容易开展,特别是离婚案件中,随着当事人思想观念的开放,双方通常能够以正常的心态对待离婚,财产的处理和子女抚养争议不大的情况下,通常都能达成调解。
(三)案件起诉人多为女性。
略
近三年以来,我院受理的婚姻家庭类案件中,女性提起诉讼的占60%以上,而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一方面反映了女性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的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女性仍在婚姻家庭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
(四)离婚案件中判决离婚率抵,调解离婚率高。
表三**-**年离婚案件处理结果统计表。
略
从我院近三年的离婚案件统计数据来看,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数量相对较少,而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达到80%以上。为了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对于初次起诉离婚,没有达到法定的离婚条件,且有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法院一般都会判决维持婚姻关系,给双方当事人恢复感情的机会。但是,随着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观念的逐步开放,多数当事人面对离婚情绪相对平稳,容易接受调解并能够达成一致,和平分手。
二、婚姻家庭案件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证据不易取得,事实难以查清。
由于婚姻家庭案件涉及男女间的婚姻及亲属间的血缘关系,矛盾常常积累在日常生活中,日常生活是一种持续的时间状态,双方当事人本是一家人,一家人在屋子里发生的事,不可能写什么字据,也不可能时时、事事让别人看到。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以外的人一般也不愿作证。当事人的家庭内部事务只有当事人本身最清楚,加上法律意识的欠缺,在婚姻家庭案件的处理中当事人往往容易忽略证据的收集。如起诉离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绝大多数只有结婚证一份,双方感情破裂与否,全凭当事人的陈述。在诉讼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使得法官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认定难以把握。另外,对于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过错行为,受害人取证也面临很多困难,许多当事人又不懂得如何收集证据、应该收集哪些证据,使得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支持。又如赡养纠纷案件中,被赡养人年龄普遍较高,文化水平低,作为弱势群体在举证能力受限的情况下,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仍然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使得赡养案件事实方面的证据主要是当事人陈述,其他相关的书证和证人证言较少。
(二)缺席审理案件较多,案件执行困难。
在我院**年判决结案的108件婚姻家庭案件中,缺席审理26件,缺席审判率为24.1%。的审判实践中,缺席审理主要有一下几种情况:一是由于一方长期在外打工,不与家人联系,处于下落不明状态,采取公告送达而缺席开庭审理;二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审理。缺席审理过程中,仅有一方当事人到庭,法庭往往无法调查核实案件的真实情况。以离婚为例,仅凭原告的陈述和证据审理,难以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财产、子女等问题均难以查明,无法处理,可能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同时,缺席审理的案件往往不能实际执行,特别缺席审理判决的赡养和抚养费纠纷,无法解决案件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三)连带问题多,情、理、法矛盾突出。
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情即为感情,是基于人的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抚养、赡养关系所产生的母子之情、夫妻之情、兄弟姐妹之情等这些人类特有的感情。自从有了婚姻家庭关系,情就一直在起着调整家庭成员间关系的作用。所谓理即依据民间的习惯和礼俗所认定的“是”与“非”,也就是伦理道德。法是经国家制定或认可,通过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其实行的规定人们之间权利义务的行为规范。正因为如此,婚姻家庭纠纷有别于其他民事纠纷,其中的权利和义务相对复杂,不能简单地以权威性的裁判来分清是非,或者即便分清是非,纠纷也不一定得到合情合理的解决,甚至有时表面上的纠纷解决了,却带来更多更严重的问题。同时,我国的婚姻家庭立法相对滞后,立法不完善,法律规定针对性较差,多是一些原则的规定,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考虑诸多的情理因素,以法律为依据,但从结果和过程两个方面来看注重合理性,要符合人情,加大了审判的难度。
(四)婚姻家庭案件中财产和债务处理困难。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财产呈现出内容新、数额大、资来源复杂的特点。因各种形式而产生的债务都可能在婚姻家庭案件中产生,共同债务的认定处理也成为复杂的问题。离婚纠纷、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案件中涉及财产债务处理的问题认定和处理通常比较困难。婚姻家庭案件中争议最多的财产是房屋,农村在老房宅基地基础上所建的房屋,一方父母或成年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离婚案件或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案外人中主张诉争房屋为家庭共同共有,要求参与不动产分割的现象普遍存在,导致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一次性分割,引发更深层次的矛盾。
离婚案件引起的债务纠纷中,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找亲戚朋友所举债务没有借据的情况难以认定、一方在离婚时伪造债务以减少另一方在共同财产分割中的份额难以查清等问题也很常见。亲朋间的债务一般考虑“面子”一般不出具借条,当债务人的婚姻出现问题,这些债务人只能是补打借条。这种白条从证据认定角度来讲,债务人配偶一般否认债务的真实性,法院也不易认定,解决此种纠纷也变得很复杂。
除此之外,婚姻家庭纠纷还常常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彩礼在我国大部地区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实务中因彩礼引起的纠纷也不在小数。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未对彩礼定性,理论上和实践中也存在争议。《婚姻法》相关解释中仅规定了返还条件。即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其次关于返还的主体,因彩礼或者收受彩礼的主体有时不是婚姻的男女双方,可能是双方父母、亲友或媒妁的行为,那么一旦发生纠纷,谁来返还?最后关于诉讼时效如何把握,有的男女双方结婚多年子女也已出生,法律也未明确婚后多年彩礼可以不返还,故一旦离婚也会有一方提出返还的问题,这时到底如何返还,返还多少,实践中如何处理各有不同。
三、婚姻家庭案件审判中问题解决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对婚姻家庭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引导。
针对婚姻家庭案件当事人诉讼能力差异大,社会影响大,收集证据困难的特殊性,在诉讼过程中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引导十分必要。一方面,要强化庭前引导,做好释明工作,提高当事人的举证能力,了解举证责任,知晓证据不足的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对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必要证据,经其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后,凡符合条件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进行调查和收集证据。另外,在庭审过程中,适当的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辩论,确保庭审的效果。
(二)进一步强化婚姻家庭案件的调解工作。
调解重情感,判决重规则,鉴于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性、道德性、情理性强的特点,调解对于婚姻家庭纠纷的解决更具有优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将婚姻家庭纠纷纳入调解前置程序的框架,也是基于对婚姻家庭案件该种特殊性的考虑。庭前调解便于法官及时了解当事人的婚姻家庭情况,诉讼原因,是否有调解的希望,做到心中有数“对症下药”。婚姻家庭类案件的处理中,常常出现人情、道德与法律的交织,贯彻“能调则调,多调少判”的原则,往往能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三)建立多元化调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机制。
婚姻家庭关系的人身性和社会性增加了这类案件的审理难度,同时也为这类纠纷的解决方式提供了广泛的可能性。在强化婚姻家庭案件诉讼调解的同时,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当事人和案件特点,广开调解渠道。如邀请当事人共同尊重、家庭成员中资历较深、威信较高的亲戚朋友参与调解;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妇联等基层组织、当事人所在乡镇社区办公人员或邻居协助调解;邀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乡镇基层组织、乡镇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正对婚姻家庭案件建立专门的共建联调机制,通过各方力量,从根本上解决婚姻家庭中的冲突和矛盾。
(四)重视巡回审判,扩大案件社会效果。
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涉及社会稳定和家庭伦理,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对于适宜公开审理的婚姻家庭纠纷,赡养纠纷开展巡回审判,除了能够方便群众,更能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扩大社会影响,真正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引导群众自觉履行义务,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
治安案件调研报告篇七
(一)抓组织机构建设,明确工作目标。××市各级农村信用社按照上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把案件防控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各级农村信用社成立了案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案件防控办公室职责,落实了工作任务,并指定了承办部室;为了把案件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全市农村信用社层层签订了《案件防控责任书》。通过这些工作措施,有效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下的案件防控工作体系。同时结合上级监管要求,制定了《案防信息专项报送制度》、《案防协调联系制度》、《案件防控评价试行办法》等制度,深化了与各级农村信用社、各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实现系统内案防资源互联、信息互享、执行互动,充分发挥领导管理机关的“牵引机”功能。在实际工作中,××市各级农村信用社以“五抓”(抓分类治理、抓高发部位、抓跟踪整改、抓内部控制、抓案件问责)、“五结合”(整治与教育相结合、案件查纠与防范相结合、制度完善与制度执行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内部控制与文化建设相结合)为工作方法,开展“两项检查”突出“八个领域”,全面实现“三个目标”(继续降低案件发生率,提高案件成功赌截率,严惩犯罪分子、重处违规行为”)。
(二)抓活动开展,积极开展“案防成效巩固年”。为巩固案防成效,确保实现“无新发大要案件”目标,案件防控工作已成为促进本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市各级农村信用社延续了案件防控的高压态势,继20*年成功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后,20*年又被确定为“案防成效巩固年”。××市各级农村信用社认真按照监管部门下发的方案并结合本行实际,扎实有效的开展各项活动。主要开展了内控制度“大学习”,操作风险“大讨论”,三德“大教育”,典型案例“大警示”,科技信息系统风险、重点机构风险、重岗人员风险、金库管理和现金守押(包含现金押运外包给专业押运公司的)风险等四个大排查。
(三)抓协调联动,形成案防合力。××市各级农村信用社一是完善了案件防控会商机制,搭建好案件防控会商平台,实现案件防控办公室与各职能部室的有效沟通,形成案件防控的信息互通、举措互联。案件防控办公室除在现场检查中向农村信用社发出检查意见书外,还向对口部室发出了意见反馈书,力求形成监管督导合力。二是完善案件防控经验交流机制,按季(月)召开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形势分析会议,分析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防控措施建议,及时进行风险警示。三是完善与公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做好保额系统安全评与检查工作。
(四)抓重点领域检查,明确风险管控。××市各级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部门采取随机随时检查的方式,会同安保、稽核(内审)部门,对金库值守、账户管理、对账、大额支付、人员排查轮岗强制休假、风险提示、票据业务、sc6000操作系统等内控关键领域进行调查,实地查看各营业网点案防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二、取得的效果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市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态势得以持续优化。
(一)促进各级农村信用社高管案防意识进一步提高。通过外部监管部门对各级农村信用社的巡查督导和内部案件防控责任的进一步明确,将发现问题与高管人员的任职考核挂钩,各级管理人员案防意识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得以持续改进就是有力的佐证。
(二)促进各级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加强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通过对账户管理、对账、大额支付、人员排查轮岗强制休假、风险提示、票据业务、sc6000操作系统等反复检查,各级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梳理了业务流程,加强了易发风险业务的管控。
(三)促进各级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针对存在的问题,各级农村信用社除不断改进流程,修复风险漏洞外,还进一步加大了制度回检力度,努力做到业务全覆盖,风险全覆盖。
固年”为契机,强化职工行为排查,加强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大力构建“合规”文化,坚持合规经营、合规操作,同时大力增强职工归属感,努力形成稳定的“大后方”。
三、存在的不足
案件防控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各级农村信用社持续改进自身风险管控能力,其职能在实际工作中得以较为充分的发挥。但存在以下不足:
(一)稳定性不足。案件防控的人力资源体系对案件防控工作的高效开展形成一定的制约。一是案件防控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对监管规制掌握不一。二是案件防控工作人员的监管业务技能的熟练程度不够。案件防控人员往往只能以会代学和从实际操作中学,业务技能不系统。三是对案件防控工作人员没有进行系统的监管业务技能培训,存在一定的“瞎子摸象”现象。四是案件防控工作人员身兼多职,这种案件防控职能由部室兼业的做法容易造成案件防控工作开展不细以致深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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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调研报告篇八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会治安工作,区人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开展了专题调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走访了区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深入海门、白云、葭沚、章安等街道听取了社会治安工作汇报,分别组织召开了由街道人大工委、派出所、司法所、政法办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
一、20__年我区社会治安。
工作取得的成效。
20__年,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社会治安工作,先后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首季攻势”、“四整治一攻坚”等一系列行动,实现了连续第三年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刑事发案“三个零增长”目标。区公安分局被评为全省“三基”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和全省执法质量优胜单位;开发区公安分局也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胜单位。我们认为,我区的社会治安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加强了社会面的管理控制。围绕全国“两会”、北京奥运会和村级换届选举等重点事件和敏感时期,加强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物的排查和控制,认真做好风险评估、预案演练等相关工作,并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建立重大群体性事件隐患专案经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预防和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二)加大了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分子的“严打”高压态势。区公安分局破获刑事案件2898件,同比上升4.55%,其中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65件,同比上升13.79%;查处治安案件5159件6028人次。开发区公安分局破获刑事案件928件,同比上升4.04%;查处治安案件2590件,同比上升58.4%。两个公安分局共破获命案7起,破案率达100%。
(三)夯实了治安防范的基础工作。深入实施“实效大防范”工程,扎实开展“平安大行动”,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巡防机制,不断深化“三基”工程建设。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全区外来人口登记率达93%以上。继续完善群防群治机制,大力实施社会科技防范“天网”工程,实行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四)强化了干警队伍的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从优待警、从严治警措施,严格按照队伍正规化管理的要求,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等活动,不断提高民警素质,确保了队伍的清正廉洁。全年没有发现干警有违法违纪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区的社会治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面临的困难不少,总体形势仍比较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刑事治安案件仍在高位运行。虽然通过公安机关开展“首季攻坚”、“四整治一攻坚”等专项行动,各类严重刑事犯罪苗头有所遏制,发案总量有所下降,但总的来说,刑事治安案件依然偏高。20__年,全区(包括开发区)共立刑事案件7669件,受理治安案件14863件。尤其是侵财型案件呈上升趋势,仅20__年11月区公安分局所立的618件刑事案件中,“两抢”案件有35件,同比上升45%;入室盗窃案件有276件,同比上升20.6%。同时,青少年违法犯罪有增无减,黄、赌、毒等案件明显反弹,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诈骗愈演愈烈。
(二)不稳定因素依然大量存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以及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凸现,对社会稳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和冲击。其中,因征地拆迁、邻里纠纷、复退军人待遇、非正常死亡、劳资纠纷等矛盾和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尤为突出。据调查,20__年1-11月,全区共发生5人以上集体上访事件达141批次,涉及人员达1655人次,同比分别增长74%和49%。
(三)基层基础工作还有待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管理工作仅仅停留在登记上,在动态管理上没有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出租房屋管理还不够到位,公共场所管理较为薄弱,特别是对网吧、酒吧、发廊等娱乐场所的管理,由于涉及多个部门,尚未形成合力。群众工作基础薄弱,治保调解组织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外,由于个别部门和单位领导认识不够到位,资金投入不足,监控设施覆盖面不广,也削弱了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四)少数公安干警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干警执法为民观念还不够强,存在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不能及时办理。少数干警在办案时重实体、轻程序,影响了案件质量。刑事破案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20__年全区破案绝对数3826件,破案率仅为50%,这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不够,如对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小偷经查证据不足予以释放后,没有及时向群众说明原因,群众对此很不理解。少数协警的素质还不够高,办事不公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公安队伍形象。
三、做好今后工作的几点建议。
社会治安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持之以恒地抓实抓好。根据我区社会治安现状,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以“五五”普法为契机,采取电视、网络、板报、标语等传统手段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防范意识。经常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为学生、居民和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尤其要针对当前中学生刑事犯罪日益增多的现状,开展法律教育和心理辅导,扶正少数青少年学生扭曲的心灵。大力宣传见义勇为等典型事例,弘扬社会正气,建立和健全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要不断深化“严打”整治斗争,重点打击暴力恶性等重特大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村霸地霸、聚众赌博等犯罪,做到除恶务尽,不留后患。进一步提高“110”快速反应能力,加大对“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的打击力度,努力提高侦破多发性案件的能力,力争在短期内破获一批严重危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的系列性案件,形成“严打”整治的高压态势。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必须露头就打,决不能让其形成气候。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加大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
(三)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充分估计日趋复杂的矛盾纠纷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巨大影响,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重点排查调处可能转化成恶性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密切掌握社会动向,依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及时解决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坚持快速反应,冷静处置,认真分析人民内部矛盾的成因,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依法予以调处和疏导,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大社会保障工作力度,努力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和人员的利益。
(四)进一步夯实治安防范基础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实效大防范”工作要求,加强对出租私房、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外来人口聚集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和地段的检查巡查。进一步深化重大群体性隐患专案经营机制。区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和研究解决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以及“天网”工程建设等问题,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支持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防范中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保安、治保调解等基层综治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强化对护村队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指导和检查,充分发动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完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群防群治工作顺利开展。
(五)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切实抓好公安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确保执法人员知法、懂法,严格执法,坚决杜绝执法中的违法违纪现象。通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公安干警树立良好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通过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
治安案件调研报告篇九
近年来,在我国部分地区发生的形势逼人的暴力袭警案件,已成为基层公安民警热议的话题。作为公安民警如果连自身的安全都无法保障,怎能担负起保护他人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人身权益,是新时期公安机关面临和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从近年来暴力袭警案件频频发生的问题来看,暴力袭警已从口头挑衅、谩骂、侮辱发展为直接使用凶器、武器、爆炸装置伤害执法民警,由个人突发性抗法向群体性抗法转变,并且具有公开性、盲从性、暴力性和残忍性。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日趋复杂化,暴力袭警案件仍会呈上升趋势,作为公安机关的决策者和警务督察部门应当认真应对,从维护民警身体乃至生命不受侵害这一最大的底线,筑起防御暴力袭警案件发生的防火墙。
一、三个暴力袭警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2012年9月5日晚,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公安局乐里镇派出所副所长梁芳荣同志(主持工作)在出警制止一起斗殴事件过程中,面对持刀歹徒,勇敢向前,身中七刀,仍然坚持战斗,终因伤势过重,于当晚22时48分,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献出了年仅38岁宝贵生命。
案例二:2013年4月23日,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色力布亚派出所民警和社区干部入户开展重点人员的走访摸排时,遭遇暴力恐怖分子袭击。面对穷凶极恶手持斧头、长刀等凶器的暴徒,民警和社区干部与之在重点人员家的院内、屋内、巷道、警务室、镇政府、派出所和民警宿舍多个现场展开殊死搏斗,有9名公安民警及协警牺牲。案件发生后,巴楚县公安局快速反应、果断决策、正确指挥、协调有力,调集精干力量组织增援,迅速开展现场勘查、罪犯抓捕审讯、案件深挖扩线、伤亡民警慰问、抚恤等工作。全体参战民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英勇无畏、机智勇敢,充分发扬不怕牺牲、敢打敢拼的精神,当场击毙暴徒6名,抓获8名,有效地控制了现场事态,为维护社会和治安大局稳定、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案例三:2014年3月1日晚发生在云南昆明火车站的严重暴力恐怖案,经公安部组织云南、新疆、铁路等公安机关和其他政法力量40余小时的连续奋战,已于3月3日下午成功告破。现已查明,该案是以阿不都热依木·库尔班为首的暴力恐怖团伙所为。该团伙共有8人(6男2女),现场被公安机关击毙4名、击伤抓获1名(女),其余3名已落网。3月4日上午,受云南省公安厅杨嘉武同志和厅党委委托,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刚到医院,看望慰问在昆明“3·01”严重暴力恐怖事件处置中负伤的昆明市公安局、昆明铁路公安局的民警、协警及家属,并转达了公安部领导的问候。李刚主任详细询问了负伤民警和协警的受伤情况,对他们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时刻,面对穷凶极恶的暴徒,没有退缩、挺身而出、冲得上去,与暴徒进行殊死搏斗的壮举表示充分肯定,嘱咐他们积极配合医院治疗,并祝愿他们早日康复、重返岗位。
当前,基层公安机关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现象较为突出,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立法相对滞后、存有盲区以及执法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也有公安机关警力不足、装备落后和民警素质等方面因素。
公民意识强烈。现代民众有比较强烈的公民意识,十分关注保障自身合法权利。基层公安机关处在社会矛盾利益交织的风口浪尖,极易造成群众与公安机关的对立、对峙乃至冲突。少数群众不了解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一旦发现民警无法帮助自己解决问题,就认为是处理不公,轻则恶意投诉、侮辱谩骂,重则暴力袭警。部分媒体盲目地报道一些社会治安和公安机关内部的负面消息,久而久之误导了群众对公安民警的看法和评价。敌对分子、黑恶势力趁机煽风点火、兴风作浪,把对不满与仇视情绪通过袭警形式表现出来,降低了人民群众安全感,造成群众对公安机关和警察能力的猜忌。
民警忽略防范。基层公安民警在抓社会安全防范工作中,却忽视了自身的安全防范,把遭袭的可能性放在抓捕、处置群体性事件等工作环节上,却忽视了在执勤、办公地、住地等其他场所防范被侵害。少数民警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缺乏对执法中危险因素的正确认识及预防侵害行为发生的意识。与此同时,在治安环境不够稳定的偏远县(区),枪支“集中保管”方法应急性差,其他装备也相对欠缺,民警执行任务时赤手空拳,很难遏制暴力袭警案件。纵观我国新疆、上海、贵州、云南、湖南等地多起暴力袭警案件,就能够看出基层公安机关对民警自身防范教育存在软肋,物防、技防形同虚设。
警民关系淡化。基层少数民警在执法理念上仍存在偏差,动辄以管人者自居,语言不文明,方法简单粗暴,易与被服务对象产生矛盾。少数民警实战业务技能不高,在接处警或处置突发事件的过程中,不能有效驾驭局势、平息事态,甚至还因方法失误导致矛盾激化或转移。少数民警做群众工作的方法不多,警民关系日益淡漠。在街头巷尾、田间地头,民警与群众促膝谈心的情形越来越少见,取而代之的是以“群众有案报警,民警有案出警”的生硬、简单联系模式。还有的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缺乏为民观念,处理问题方法简单,对群众态度生硬,特别是在接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遇到群众情绪激动时,头脑不冷静,引发群众投诉,甚至造成暴力抗法案件的发生。
法律保护滞后。群众普遍认为,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是完全受法律保护的,他们更关注的是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是否有超越法定职权的行为。事实上,我国现行法律缺乏对民警执法权益予以保护的专门条款,有关保护警察安全的法律条文一直停留在理论上,缺少可操作性。人民警察法等法律虽然规定了警察可以使用武器的情形,但不少基层公安机关民警未取得依法持枪资格,不能有效保护民警合法用枪的权力,以致在实际工作中,警用武器基本上处于“冬眠”状态。目前,我国已有的法律法规只对一些严重侵害民警的行为作出量刑规定,对袭警情节较轻的,大多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治安处罚。而对实际工作中大量存在的揪打民警、撕扯衣服、谩骂侮辱民警的行为,没有适用的条款作为处理依据。
从暴力袭警案件形成的原因,可以找出与之相对应的防御策略。基层公安机关党委特别是“一把手”必须高度重视,善抓真练,上下联动,多措并举,才能有效防范和遏制暴力袭警案件的发生。
领导重视,把维护民警依法履职摆上重要位置。基层公安机关党委一班人必须统一思想,应当清醒的认识到基层公安民警连自身安全都无法保障,怎么去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是关心爱护民警、落实从优待警、强化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强化法律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要把它作为当前的一项大事来抓,及时制定维权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成立民警“维权委员会”,“一把手”亲自挂帅担任组长,把维护民警依法履职与单位负责人日常工作捆绑,对发生执法民警正当权益被侵害案件,单位领导和督察维权办民警必须在第一时间到场,认真开展调查并督促相关部门对诬告、陷害或恶意报复民警的投诉人依法严肃处理。
快侦快破,严惩暴力袭警违法犯罪嫌疑人。基层公安机关要认真做好对暴力袭警案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办案单位认真调查,固定证据,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犯罪人员,切实维护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执法权威。对民警在依法履行职务过程中被侵害,能否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领导的决心是前提,而时间就是关键。为此,必须建立快速处置侵害案(事)件联动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对侵害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明确由督察部门牵头,法制、政工、刑侦、治安等部门配合,各业务部门在负责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做到“五快”即:联动出警快、调查取证快、固定证据快、依法查处快、宣传报道快。
未雨绸缪,切实提高执法民警自我防范能力。基层公安机关要积极开展防御暴力袭警案件的讲座教育活动,为一线民警配齐安全防护装备,增加辅警力量。切实增强取证意识,通过配备录音、录像等取证设备,固定现场相关证据,为事后依法打击侵害民警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材料。要着力练体能、练擒拿格斗、练防身自卫、练协同配合、练战术运用,熟练掌握使用各种警用械具的技能。上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抓好为基层公安机关配发枪证和持枪证,并抓好对特种枪支使用和实战技术的训练指导工作,这是对基层民警的最大关爱和最大维权,要让基层民警合法配枪、依法用枪、敢于用枪、善于用枪。要加大正面宣传的力度,争取多数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公安民警的理解、信任和支持。督察部门要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现场督察,有效预防和减少民警与群众的矛盾和冲突,促进民警严格、规范、文明、平和执法。
综上所述,人民警察的正当执法权益,是作为国家执法主体依法享有而又受到相应限制的权益。在新时期,基层公安机关只有积极预防和减少暴力袭警、暴力抗法等侵害公安民警执法权益案件的发生,有效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才能够保障公安队伍旺盛的士气,从而更好的维护当地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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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调研报告篇十
央广网北京6月3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年来,校园暴力违法犯罪时有发生,已成为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最高法刑一庭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课题组对典型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专项调研的报告,校园暴力犯罪到底呈现出哪些特点?记者今天专访课题组成员冉容审判长。
最高法的调研报告首先说明,校园暴力在我国时有发生,但是情况复杂,违法与犯罪交织,且多数事件未进入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加上目前缺少统一的事件报告、统计制度,导致难以了解我国校园暴力发生的真实情况。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从2013-20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中抽取100多件典型案件样本进行了梳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此类犯罪的特点,最高法刑一庭审判长冉容介绍,校园暴力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相对集中。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比例最高,其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
校园暴力涉及的罪名还包括寻衅滋事罪占10%;性侵、侵财犯罪各占12%,还有很小比例的聚众斗殴罪与绑架罪。
报告统计数据显示,抽查样本涉及的159名未成年被告人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占35%;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占65%。
冉容介绍,虽然我国规定,十四岁是可以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但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只对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未满十六周岁的放在比较轻微的校园暴力行为,没有进入我们刑事犯罪处罚的程序,所以相对来看,这一百多件案件中,处罚的高中生及职业高中的未成年被告人占比较高。
抽取的案件样本显示,持凶器作案、造成人身伤亡后果比例较高。
冉容总结,“全国的校园暴力案件我们当时看了一下,大概持凶器的占30%多,选的这100多件案件里,持凶器的达到了49%,基本上是一半了,这些孩子一般是带弹簧刀、水果刀、猎刀……主要带刀具的比较多一些,而且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这一百多个案子,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占35%,重伤的占32%,也就是60多起案件将近七成的被害人要么死要么重伤,不能说明全部问题,但是比例是非常高了。”
被告人作案后自首、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的'比例分别占49%、54%。
冉容介绍,通常是构成犯罪以后,公安机关将孩子拘留或抓捕,通知家长,家长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判刑情况统计显示,致被害人重伤的32起案件中,宣告缓刑的22件,占68.75%;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4件,占12.5%;致被害人死亡的35起案件中,宣告缓刑的8件,占22.86%;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4件,占11.43%;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2件,占34.29%;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件,占28.57%。
报告认为,理念存在偏差,对校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还不够的问题比较突出。如何做到宽容而不纵容,社会还缺乏共识。从近几年处理的校园暴力事件来看,有的地方认为校园暴力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小问题,主要强调教育、挽救原则,没有意识到对于那些社会危害性大的失足青少年,惩戒实际也是教育、挽救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同为未成年人的被害人的平等保护还不够。
在冉容看来,应该正确的认识到,对于被告人,实施欺凌的被告人,我们要挽救、教育,但是对被欺凌,被伤害的孩子,更应该得到法律和社会的关注和保护,因为他们,一是守法者,二,他们是弱者。
治安案件调研报告篇十一
xx县中心城区是县城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县城最为繁华的区域,餐饮、娱乐休闲、购物等大都汇聚于此。城区的稳定直接影响着全县的稳定。因此,加强城区治安防控,是动态环境下强化治安管理,提高社会控制能力的客观需求。下面,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就如何加强城区治安防控工作谈几点认识。
“城区稳则全县稳,城区安则全县安”。近些年来,xx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城区治安防控工作,中心城区发案一直保持稳定,重特大案件持续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大幅度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和谐稳定。特别是县委、县政府出资组建了一支专业化的城区治安巡防大队,投资安装了一批“电子警察”,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各类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发生。以xx派出所所辖区域为例,20xx年,该辖区刑事案件发案数与20xx年相比下降17.3%;20xx年,该辖区十类可防性案件发案数与20xx年相比下降15.1%;20xx年,该辖区“双抢”案件发案数与20xx年相比下降18.5%。
从总体情况上看,xx县城区治安防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影响和制约城区治安防控建设与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治安防控工作机制滞后于治安形势。在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日益国际化,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日益复杂;犯罪活动不断向组织化、智能化、专业化发展;社会转型期打击任务繁重,专项斗争频繁,治安防控工作机制以打为主倾斜;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工作机制尚未形成,从而不能适应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二是警力不足,群防群治组织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警力不足一直是困扰着公安工作的一大难题,民警超负荷工作,而基层治保会、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组织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群防群治组织名存实亡。三是治安防控信息化建设程度不高,科技含量低。目前,我县治安防控中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信息化水平、高科技含量低。其主要原因在于资金紧张、投入不足,加之老城区规划建设的一些历史原因,形成了居民区杂乱无章,无法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居民小区,使一些科技设备无法使用或无人管理。四是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相对薄弱。特别是在“盗抢”案件中有些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不够,从而导致了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一)注重快速反应,加强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公安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建设,使指挥中心与各种警务活动得到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其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的指挥协调作用;加快350兆集群系统建设,提高公安机关的快速反应能力,从而达到对突发事件、重特大刑事案件的有效处置和控制,对一般案件达到即发即破的能力。
(二)注重借助外力,建好防控网络。在派出所的指导下,合理安排和使用好巡防队这一重要力量,充分发挥其职能,建好社会的防控网;以人民群众为基础,充分调动治安积极分子的工作热情,建好社区的防控网;按照社会化、市场化的要求,在公安机关的管理和指导下积极筹建保安公司,增强专业保卫力量,建好内部单位的防控网;在重点行业和场所,积极物色和建立内部人员,建好重点行业场所的防控网。
(三)注重技防建设,提升治安防控科技含量。加大资金投入,科学规划治安防控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含量,一切为了“打赢”。完善便携式快速查询及反馈信息系统,提高民警在巡逻盘查时的工作效率;在商业区、居民区积极推广技防报警系统和电视监控与公安报警系统联网,使之用之于民,从而构筑完整的公安情报信息网络。加强民警科技设备的使用和学习,用高科技武装民警,从而形成较高的战斗力。
(四)注重以打促防,巩固防范成果。基层一线单位特别是派出所要以防范为基础,打击破案为手段,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目的。对于群众反应强烈的案件或某种案件的多发区域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方案合理安排警力,做好巡逻防控和重点破案工作,同时在适当的时组织集中行动,“以点带面”,从而达到达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如:20xx年破获的以韩猛为首的系列抢劫案为例。在尚未破案之前,xx梅湾社区连续发生十来起夜间拦路抢劫案,我所针对此案的发案规律,对该区域进行重点防控,以减少发案率增强社区居民安全感,同时成立专案组对此案进行全力侦破。该案侦破后,梅湾社区至今未发生一起夜间拦路抢劫案,达到了“以点带面”、“精确打击,巩固一片”的良好效果。
(五)注重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防能力。以电视、广播、图片、发放宣传单等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减少群众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治安防控不能只靠公安机关单打独斗,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以广大人民群众为基础,我县的治安防控工作才能健康、稳步发展、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治安案件调研报告篇十二
治安问题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关于治安问题。
供大家参考借鉴。
社会治安情况的好坏,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为进一步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调研组,于6月10日至6月12日在我县展开了全县社会治安专题调研。调研组采取查阅案卷、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察看、问卷调研等方式先后到下寺湾镇、道镇、街道办召开了3个有部分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单位负责人、居民、个体户30人左右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听取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座谈会上发放100份问卷调研。同时,实地检查了下寺湾、石门、道镇、城关四个基层派出所工作情况,于6月12日下午在县公安局听取了社会治安状况工作汇报,通过调研,使调研组对我县社会治安状况有了一个较为客观全面的了解。
总体上看,近年来我县以平安创建为载体,以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立足点,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一些治安混乱的地方得到整治,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受到有效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全县社会政治稳定,群众性治安事件少。“元旦”、“春节”、“五一”黄金周、“两会”等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秩序井然,安全保卫工作扎实有效。“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活动得到了有效打击,一些不安定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群体性治安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理。
二是刑事治安案件侦结率高。2019年至2019年5月份,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57起,破131起,破案率为87%。摧毁犯罪团伙1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68人,其中刑事拘留168人,逮捕55案118人。2019年以来全县共发生命案2起,破2起,破案率100%。八类案件共立案33起,破案30起,破案率91%。“两抢一盗”案件共立案87起,破案68起,破案率78%。2019年至2019年5月,共受理治安行政案件574起,查结553起,查结率96%。治安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
三是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2019年以来针对我县盗窃侵财案件、赌博问题、油区社会治安问题较为突出的现状,县公安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冬季破案战役、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和“圣剑”行动。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破获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特别是王飞等人在城内地下室系列盗窃案、马进等人在麻子街抢劫原油案的侦破,有力的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受到人民群众的称赞。
四是人民群众对我县社会治安状况满意率较高。这次调研,我们共发放问卷100份,收回96份,群众对我县社会治安状况满意率达到90%以上,并通过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座谈中看出,人民群众对我县的社会治安工作和公安工作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
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全县社会治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偷盗、贩卖原油现象尤为突出。据群众反映,每天发生偷盗、贩卖原油约100-200吨,每年约3600-7200吨原油被偷盗、贩卖,造成采油厂直接经济损失约11000万-22019万元、财政收入直接损失约1800-3600万元。
2、抢劫、抢夺、偷盗等侵财案件居高不下,特别是在城区入室盗窃现象时有发生,案值虽不大,却严重影响了群众安全全感。
3、赌博现象严重。群众尤其是对招赌、聚众赌博问题反响很大。
4、青少年犯罪势头有所上升,参与偷盗、打架的青少年较多。在城乡部分青少年尤其是留守家庭的青少年是非界限模糊、道德水准低、法制观念淡薄,他们不将精力放在学习和工作创业上,而是沉迷崇尚武力、迷恋色情,有些青少年没有得到及时帮教,以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5、校园周边和街道拐巷治安问题比较突出,时常发生打架斗殴、抢劫等违法案件。
6、民警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的现象。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重点对《刑法》、《社会治安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宣传要有针对性,特别是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要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好。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使全县人民群众懂法、守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加强公安队伍建设。要加强对公安民警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充分发挥社会治安主力军的作用。做到文明用语、公正执法、热情服务。公安民警要以身作则,在社会治安工作中作出表率作用,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3、严厉打击油区偷盗、贩卖原油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对油区偷盗、贩卖原油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专项重点打击,坚决杜绝公安民警参与偷盗、贩卖原油活动,切实维护油区生产秩序,确保我县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4、加大对重点区域的防控力度。对校园周边、街道拐巷、油区等打架斗殴、抢劫、盗窃等治安案件多发地,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物力,予以重点整治,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5、加大对赌博行为的打击力度。要严厉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赌博问题,重点打击招赌、聚众赌博等违法行为,同时,规范老年活动中心的娱乐活动,狠刹我县赌博歪风。
6、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充分发挥警务室、巡逻队、110处警队的作用,坚持巡逻、盘查、防控等好的做法,重点加强夜间巡逻工作,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预防和打击力度,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为了对乡镇社会治安状况有一个客观、全面、科学的认识,我于2019年暑假开展了对宣城市下属乡镇寒亭镇社会治安状况公众安全感调研工作,此次调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年来群众对社会问题的关心程度和社会环境的感受状况。结果表明,2019年群众安全感总体评价较好,寒亭镇属于适合群众安居乐业的安全区域,但社会治安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现将本次调研的主要结果报告如下:
寒亭镇地处宣城市宣州区西郊,距市区18公里,距宣杭高速公路入口仅10公里。全镇辖十个行政村和一个街道居委会,总人口2万余人。土地总面积82.03平方公里。318国道由东向西穿境而过,交通便利。
本次调研按照整群概率比例抽样方法,以社区、村居委会为主要载体,随机调研1000人。被调研者的构成特点:1、男女比例基本适度。在被查者中:男性721人,占72.1%;女性279人,占27.9%。2、受教育程度呈现多样化:受过初等以下教育的501人,占50.1%;受过中等教育的362人,占36.2%;受过高等教育的87人,占8.7%。
大多数群众认为公共安全较好,对所在地的治安状况评价也较高,社会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群众安全感有所提高。表现在:
1、绝大多数群众认为在目前的社会治安环境下感觉安全,说明全镇人民的公共安全指数高。对于在目前的社会治安环境下的感受,909人认为“安全”,占90.9%,60人认为“基本安全”,占6%,二者接近被调研人群的97%,调研结果显示绝大多数群众认为在寒亭镇的生活、工作公共安全性好,也证明了寒亭镇的公共安全指数高。
2、大多数群众对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状况评价比较好。
大多数群众对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状况评价较好,915人评价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状况为“好”,占91.5%,66人评价为“一般”,占6.6%,二者共占98.1%。同时在被调研者中认为与去年相比,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状况“有明显好转”的人占81.48%、“和以前一样”的人占14.64%,两者共占96.12%,调研显示大多数群众认为今年寒亭镇的社会治安状况得到了进一步好转,群众的公共安全感有所提高。
3、大多数群众认为当地派出所及司法所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力度大。认为打击力度较大的有921人,占92.1%,认为力度一般的有40人,占0.4%,二者共占96.1%,说明寒亭镇今年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方面取得的成绩得到全镇人民群众的满意。
4、绝大多数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工作。在被调研的群众中,931人认为所在地在宣传和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工作力度较大,占93.1%,21人认为一般,占2.1%,二者共占95.2%。在调研过程中,群众对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防群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谁出资谁受益”等的工作方针、政策比较熟悉,而且对于寒亭镇开展的“保安+保险”治安防范新模式十分支持,积极参与,说明寒亭镇综治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5、群众对寒亭镇贯彻落实“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情况评价较高。寒亭镇人民群众普遍对于政法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情况评价比较满意,普遍反映再也没有遇到“门难进、脸难看”的现象,905人认为落实情况较好,占90.5%,22人认为落实情况一般,占2.2%,二者共占92.7%。
1、调研过程中,群众反映影响安全感和社会治安状况的五个主要因素即公共秩序混乱、意外事故、交通事故和刑事犯罪、火灾、水灾在寒亭镇各地均不明显;从犯罪现象来看,赌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制黄贩黄、卖淫嫖娼、入室盗窃犯罪、吸毒贩毒、流氓黑势力、外来人员违法犯罪八种现象,群众认为严重的比例都不高;影响社会治安的重点和热点即学校周边、车站、公共场所和街道、企业周围、居民小区等五处场所治安秩序不好的比例都较低。因此调研结果反映了影响社会治安的因素、现象,重点均不突出,寒亭镇的群众生活、工作安全指数较高。
2、在回答“目前群众最想解决的问题”时,有40.41%的群众选择了加强青少年教育问题,有24.20%的群众选择了公正执法问题,有17.91%群众选择了加强保障力度问题,11.54%的群众选择了加强巡逻问题,5.94%的群众选择了提高警察素质问题。调研结果表明目前群众认为增加安全感最想解决的问题,依次是加强青少年教育、公正执法、加强保障力度、加强巡逻、提高警察素质等。这与群众要求建立高效、公正、廉洁的政府是一致的。
3、群众对政法机关的工作基本满意,认为当前政法队。
伍突出问题是效率不高。调研表明虽然有超过半数的群众认为政法机关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有力,但由于一线警力不够、警察装备不足等因素,也存在着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效率不高的问题。因此,群众希望政法机关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政法队伍的素质方面能有更大进步。
四、问题的分析。
从本次调研反映的情况来看,寒亭镇在改善治安环境和增加群众安全感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起到了很好作用,也得到了大多数群众的认可,但是,仍然存在寻衅滋事、青少年犯罪、机动车辆被盗等案件频发。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犯罪主体呈“两升一低”的发展趋势,即犯罪的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上升,暴力犯罪的年龄成低龄化趋势。二是开发区人口密集,流动人口较多,社情复杂,镇民自我防范意识和参与治安防控意识不强,导致犯罪分子作案空间变大。三是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专业保安巡逻队伍全城覆盖时机还不成熟,“打、防、控”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四是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人民群众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创新不够,投入不够。五是打击违法犯罪力度不够。如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抢劫、赌博等刑事案件,以及网吧和电子游戏室的违规违法经营现象打击不及时,监管的长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六是全社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相关单位协调配合不够。
五、下一步对策和建议。
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特别是在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宣城的环境下,搞好社会治安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治安工作任务艰巨,任重道远,不可懈怠。
1、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要强化社会管理,夯实基层工作基础,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把社会治安管理同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生活结合起来。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治安工作,为创建平安宣城做出新成绩,作出新贡献。
2、大力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做好乡村结合部、公共场所等治安问题复杂地区的治安防范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社区建设,推进社区警务战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
3、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委、办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组织和治保会、调解会等群众组织建设,强化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和管理。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把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各方面的措施落实到基层,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4、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各级不断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综治机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切实做好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
5、加大对治安混乱地区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集中排查和经常排查相结合,及时发现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开展治理整顿,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限期解决问题,切实改变治安面貌。
6、进一步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预防犯罪,共同解决综合治理中的一些突出问题。
7、加大政法综治队伍建设。政法机关和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效率,保证司法公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使其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坚实可靠的安全屏障。
8、加强检查考评,促进工作措施落实。要通过检查考评,评选、表彰一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广泛宣传,鼓励先进,推动后进。要认真总结推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成功经验,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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