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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非法宗教的情况报告篇一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校对本校民族宗教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地自查。现报告如下:近年来,在省市委、区局的正确领导下,我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新区教育发展筑牢思想保障。
充分利用校会,级部会、班会对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让教师和学生知晓“教师和学生为什么不能信教?”、“如何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要求全校师生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带头抵御和防范宗教势力向校园渗透;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信谣、不传谣,不受挑拨煽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要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正确认识宗教的本质,不在校园内开展与宗教有关的活动;积极参与文明校园文化建设,引领文明文化,抵制歪风邪气,用实际行动积极抵御和防范宗教势力向校园渗透,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接到通知后,校长xxx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校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相关法规和文件。制定方案,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各级部、班主任为成员的自查(排查)小组,对我校教师、学生有无参加宗教活动等现象进行排查。经过明察暗访、询问认真、细致的排查,发现我校师生无参加宗教活动的现象。
我校要求教师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干预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我校宣扬宗教。要求老师们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自觉地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巩固社会主义办学阵地。
学校保持良好有序的教育教学秩序,教育学生爱祖国、爱人民,树立科学人生观。
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会认真学习和领会宣讲报告的精神实质,并把成果转化到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教育活动中去,转化到今后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去,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做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坚强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推进学校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自己的贡献。
排查非法宗教的情况报告篇二
一、以全面保障十八大期间稳定为载体,加强防范控制。全面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有效监控“法轮功”及其他邪教人员在确保“老三无”(无进京到省滋事、无聚集滋事、无电视插播)目标的基础上,力争实现“新三无”目标,即无在当地进行非法公开聚集滋事事件,无重大恶性反宣案件,无规模性团伙活动案件;与此同时,严密防范境内其他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活动以及境外邪教组织对我进行的渗透活动。努力获取内幕性、预警性的情报信息,严密掌控其动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挤压、限制,同时把握时机,讲究策略,分类解决。
二、以警示教育长效化为载体,加强党内教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化党内反邪教教育。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党内教育,坚持党工委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会、观看内参片等有效形式,进一步加强形势通报,使党员领导干部及时了解严峻的斗争形势,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反邪教、防渗透、促转化”主题,大力推动反邪教警示教育长效化,使警示教育进机关、社区、进家庭、进企业,因人施教、寓教于乐,力求教育对象群体化;常抓不懈,积小胜为大胜,防止形式主义,克服“一阵风”现象,达到教育工作常态化。
三、以“无邪创建”为载体,加强反邪教基础建设。继续开展群众性“无邪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各基层党组织防范邪教渗透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入扎实地推进“无邪教科室”等创建活动,处理好普及与提高的关系,继续加强基层组织网络建设。深化“四个纳入”,进一步将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基层基础规范化工作的整体格局之中,继续推动防范处理邪教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的有机结合。发挥村、社区反邪教工作专管员、信息员的职能作用。充公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推动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四、以重点人员法制教育为载体,加强分类转化探索。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巩固工作为重点,把教育转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教育转化考核机制,形成“回归社会工程”、社会帮教巩固、法制教育攻坚有机结合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转化“法轮功”痴迷者。通过有效工作,使重点人员数量逐步减少。
以“回归社会工程”为基本抓手,完善社会帮教巩固工作。结合“回归社会工程”年度工作目标,深化回访帮教工作,在继续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回访帮教工作的基础上,将工作面扩大到其他有过违法行为、参加过法制教育学习班的“法轮功”人员,努力掌握隐性的反复人员及未掌握人员,及时跟踪其动态变化。此外,要继续实行“法轮功”巩固痴迷人员挂牌攻坚,加强对其他邪教成员的教育管理,积极开展其他邪教一般成员的教育引导,教育其认清邪教危害,帮助他们脱离邪教组织。
五、以经常性排查摸底为载体,加强打防控工作。采取精确有效的措施,以打击制作传播攻击党和政府的反动宣传品违法犯罪活动和反转化活动为重点,以摧毁邪教地下组织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强化专案侦查,适时开展“打流窜、打团伙、打勾联”专项行动。继续实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做到重案必破,主动进攻,形成震慑。实现排查摸底常态化,把“法轮功”和其他邪教防控工作纳入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之中。开展经常性走访调查和入户调查,建立台帐,定期分析研究,摸清“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活动动态,获取他们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预警性、苗头性信息,掌控其活动动态,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其非法活动。突出重点加强防范。广泛深入地宣传各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奖励办法,构建群防群治的机制。加强对“法轮功”等邪教重点人员的管控,严防其进京赴省到市或在本地公开聚集滋事。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严防“法轮功”人员书写、喷涂、悬挂大幅反动标语和大面积散发反动宣传品,在社会面制造恶性宣传煽动事件。严防“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插手群体性事件,严防邪教组织制造极端事件。继续做好防范“法轮功”电话骚扰工作。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科学推进防范处理邪教的各项工作,不断开拓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新局面。
排查非法宗教的情况报告篇三
近年来,我县宗教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我县现有佛教、道教和基督教三大宗教,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基督教协会和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四个宗教团体,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及民间信仰场所195处,其中宗教活动场所86处(佛教场所11处,道教场所58处,基督教场所17处),民间信仰场所109处,全县已备案宗教教职人员58位(佛教10位,道教32位,基督教16位)。
(一)强化依法规范管理,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是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大力开展“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佛道教专项治理、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等专项行动,**年创成省级和谐寺观教堂达标场所5家、三星级场所3家,实现全县宗教场所网格化覆盖率与“户籍化”管理率均达100%,实现近三年宗教场所安全事故零发生。
二是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管理。继续推广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会计代理办法,健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目前全县登记场所银行立户率达90%。同时,规范场所日常管理,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登记、备案工作,加强对流动教职人员日常管理,确保我县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率100%。
三是积极引导宗教界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开展“五水共治·五教同行”“慈善一日捐”等活动,广泛发起倡议,组织宗教团体、宗教界代表人士和有威望的教职人员,走进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开展慈善宣传,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参与殡葬改革、扶贫助困、助老助医等社会慈善公益事业。近年来,全县宗教界共募得善款20余万元。
(二)着力突破重点难点,切实做好涉宗违法建筑处置工作。
我县于**年2月全面开展“三改一拆”涉宗违建处置工作,**年7月全面完成49家涉及违建的宗教场所处置工作及民间信仰场所20%的拆改任务,拆除“三超”标志物3处,顺利通过了省级检查督导组检查。在“三改一拆”涉及宗教违法建筑处置工作中,我县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也没有发生在互联网上发布负面信息等其他影响宗教界的不利事件。
一是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无神论”教育,坚持以非宗教化的方式处置宗教违法建筑,做到党员干部带头支持、带头拆违、带头劝导。坚持“自拆为主、强拆为辅”的工作原则,深入村居反复宣传“三改一拆”相关政策,切实做好宗教界人士和信众的思想引导工作。
二是大力强化处置措施。自**年2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摸3次,反复核实工作底数,全面完善所有宗教场所户籍化档案,真正实现“一场所一档案”“一违建一档案”。突出“三沿两侧”、五岛沿线等重点区域,采用“一庙、一堂、一策、一议”的方式,综合运用“拆改用”等各种手段,针对实际情况,分类做好甄别处置工作。
三是切实巩固工作成果。对已拆除、整改完毕的场所,由民宗、国土、住建、消防等部门进行联合督查验收,确保场所拆改到位,并不定期进行督查、暗访。同时,着重关注对政策始终不理解的教职人员、影响力较广的信教群众、场所管理人员的言行动态,坚决防止“回潮”情况出现。
(三)紧跟省市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
我县于**年9月份开展“同心同行·共建和谐”试点工作,至11月份共分类遴选18家场所,现已进入拓展试点阶段。
一是组织部署迅速周密。活动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宗教界“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洞委办发〔2015〕23号),实行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和统战部长挂钩指导等工作制度,形成了由县委统战部牵头、县民宗局负责、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保障活动扎实推进。
二是谈心交心全面深入。我县以实现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和驻教联络员两个全覆盖为抓手,深入开展谈心交心工作,县四套班子领导、街道(乡镇)领导全面挂钩联系宗教场所,明确驻教联络员“三必清、三必到”的工作目标,建立联系交心常态机制,目前,已累计谈心谈话**余人次。
三是宣传教育纵横到位。全面推进政策法律宣讲活动,在党报党刊100%进场所的基础上,组织宣讲团前往试点场所,开展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大宣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并在宗教团体负责人、场所管理负责人等宗教界人士中,推广使用**手机报、**新闻移动客户端,全面推进主流价值理论宣传。目前,已组织宣讲活动21场,受宣讲教育5000余人次。
四是日常服务积极主动。制定分片包干联系服务制度,由统战(民宗)干部分片联系街道(乡镇)民宗所和试点场所,指导健全场所安全、财务等日常管理制度,配合场所落实活动具体措施,帮助场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协调人员矛盾纠纷等实际困难,实行“全面、全程”服务。
五是依法管控到位有力。研究制定《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新增违法建筑管控办法》,实行街道(乡镇)宗教领域违建情况“每月一报”和“零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宗教领域违法建筑控旧禁新工作。完善宗教情报信息网络,强化场所的日常管控,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扎实推进村民中心建设,整合提升公共服务功能,促成一部分群众回归健康生活新常态。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民间信仰事务管理。
一是做好民间信仰场所编号登记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对全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普查,摸清民间信仰场所基本情况以及民间信仰活动类型、规模、方式等情况,并汇总建档,实行信息化管理。
二是规范管理民间信仰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实行民间信仰活动街道(乡镇)审批、民宗局备案的制度,规范管理民间信仰活动。
三是健全场所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指导民间信仰场所建立民主管理组织,明确场所管理负责人,目前,全县所有场所均已建立管理组,并参照道教活动场所办法,根据需要建立人员、财务、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70%场所已完成制度上墙。
一是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建设需求强烈与场所新建、改建难以审批之间的矛盾。一方面,我县部分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已被鉴定为d级危房,确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另一方面,部分场所存在比大求精,相互攀比的情况,近年来我县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建设需求尤为强烈。但自去年开始,为进一步推进“三改一拆”工作,巩固宗教领域违法建筑处置工作成果,省市民宗部门要求全面停止宗教场所新建、改建审批工作。场所建设需求和场所建设审批工作两者之间存在巨大矛盾。
二是非法活动偶有发生。我县宗教领域总体稳定,但近年来,仍然偶有发生乐清、瓯海等地的一些非法传教人员到我县进行活动,去年我县成功制止两起外来人员到我县开展非法传教活动。
佛教协会多年未换届,作用有所弱化;
基督教两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家长制”管理现象,和部分下辖场所存在矛盾。
四是执法依据不足,且执法主体不健全。当前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据是《**省宗教事务条例》,而《条例》中有些规定为原则性条款,没有较为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严谨现象。此外,洞头县民宗局现下设一个全额事业编制单位民族宗教执法队,在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由于执法队属于事业单位,存在执法主体不规范,工作难于全面、有效开展等问题,不利于我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展开。
(一)进一步强化宗教(民间信仰)场所管控工作。开展宗教工作“大排查”,全面排摸违法宗教建筑底数,特别是宗教标志物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并研究制定处置工作方案,争取提前全面完成整改处置工作。开展“三改一拆”涉宗违法建筑处置工作“回头看”活动,按照巩固率100%的要求,全面落实街道(乡镇)宗教领域违建情况“每月一报”和“零报告”制度,确保宗教领域新建违建零增加。积极探索规范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拆改建审批程序,推进场所权证补办工作。同时,做好全县宗教场所总体布局规划,根据我县人口规模尤其是三大宗教的信众人数,为今后场所的管理布局预留空间,以规划来引领宗教场所的合理分布。
(二)全面推进“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围绕“五进场所、十大举措”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联系交心工作,重点围绕依法治国、宗教政策、反邪教、洞头民间金融风险、土地、规划、消防等内容,广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大宣讲活动,传播党和政府的“好声音”,坚持不懈地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持续深化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星级场所评定工作,以安全和财务工作为重点,加强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财务监管体制,强化场所自身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宗教情报信息网络,严格规范宗教活动审批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形成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的长效机制,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全力将我县打造成为“宗教净地”。
(四)高度重视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积极选送优秀宗教人才到上级宗教院校培训,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等方面教育,鼓励其深入学习研究本教教义教规,全面提高宗教教职人员自身素质。同时,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要求,加强场所和团体优秀管理人员培养,协助届满的宗教团体开展换届工作,切实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在协助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及自身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努力发挥宗教积极作用。开展宗教(民间信仰)民俗文化研究,追溯洞头原始宗教(民间信仰)民俗的起源和发展过程,充分挖掘宗教文化内涵,做好宗教与文化、旅游相结合的文章,助推旅游经济、民俗文化、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弘扬传统文化积极向善的精神。进一步提升放生活动,组织开展第五届放生节活动,开展常态化放生。引导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参加公益慈善活动,支持洞头经济社会建设。
(六)协助解决党员信教问题。在党员干部中长期开展理想信念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开展信教党员排查,将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同参加民俗文化活动区别开来,对查明确实信教的党员,帮助做好信教党员教育转化工作,对思想上依然摇摆的党员,要求进一步摆明态度,坚定立场,确保“红色阵地”不变味,“红色能量”正传播。
主任、各位副主任,洞头宗教工作的成绩离不开县人大的关心和支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上下一心,克难攻坚,为完成“海上花园”的建设目标继续努力。
排查非法宗教的情况报告篇四
把党日活动作为培训的重要载体,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同时,通过这些教育活动,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形成自觉的学习习惯,开展自我学习,提高理论素养,下面带来党员干部参教信教情况自查报告。
县委统战部:
根据县委统战部相关会议和有关要求,我局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此次专项自查活动。现就具体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在召开动员大会后,立即开展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员干部信教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并建立台账。
我局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挨个谈话、走访入户等方式对党员信教问题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下属13个支部,138名党员未发现有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的现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巩固活动成果,在吸收新党员上,严格把关,发展党员的同时注重全面考察和培养,坚决杜绝党员信仰宗教的现象发生。
(一)、强化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把对党员的管理教育作为党组的重要工作来抓,使其规范化、经常化。规范党员工作相关制度,真正实现党员相互间的监督和自我管理,使我们党的组织对党员来说有亲和力和吸引力。同时,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行民族团结、身边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等宣传,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二)、严把党员入口关,疏通出口.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党员的培养、考察、吸收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党章》办事,始终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使发展党员每个环节都要体现公开、公正原则,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杜绝一些思想不合格的人员进入党的队伍。同时加强对现有党员队伍的管理教育,自觉划清宗教教义和党的宗旨的界线,把党员教育成为真正的无神论者和唯物论者,培养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主义战士。同时在党员管理中要疏通出口,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对发现的信教党员进行耐心的帮助和教育,使每一个党员都清醒地认识到性质的严重性,对于那些经过帮助和教育,仍不悔改的,坚决做到发现一个处理一个。
排查非法宗教的情况报告篇五
多年来,我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各民族之间团结互助,共同发展,遵纪守法,为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乡尖尼村委会村组干部、党员、群众普遍对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上级民族宗教政策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加大管理力度,服务工作大局。民族宗教工作趋于完善,效果更加明显,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更加深入,民族团结进步,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保持了社会稳定。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积极开展活动,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力量。
1、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民族宗教无小事”。少数民族群众与汉族群众、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黄教群众与信本教群众在风俗习惯、信仰等方面的差异,构成了人们生活的多元化。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日益增多,有些问题会直接反应到民族宗教问题上来,如果处理不当,将会直接影响社会的味道和经济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扩展,各地少数民族群众积极投身到经济建设的大潮中,流动性大,社会交往增多,一些民族习俗和宗教风俗也逐步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各民族群众在山产经营和社会交往中,因经济往来、风俗习惯、天灾人祸等原因,经常出现民族个体之间的摩擦和纠纷。如果处理不及时,解决不当,特别是对少数民族处理不公,就会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并有可能引发一种民族情绪。对此,我们在平时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不改进工作方法。首先,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民族政策、知识,增进民族间的相互理解;其次,坚持排查不稳定因素制度,及早掌握少数民族群众中的各种苗头性问题,预防在前,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第三,充分发挥管理网络的协调作用,对少数民族反映的问题分门别类,提交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以稳定群众情绪,避免事态扩大。
2、改善民族村寨居住环境。促进民族村经济发展。借大环境,大招商引资步伐,引进烤烟、油菜的种植技术,大力发展产业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有关政策和资金,让广大少数民族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实惠,加大对少数民族村的帮扶力度,通过一对一帮扶等形式在山产技术、养殖技术方面,加大对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帮扶,使民族村寨经济有一个较快的发展。
3、充分认识民族宗教在统一战线工作中的位置。建议在市、县区人大、政协换届中推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应广泛征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意见,保障和解决少数民族代表、委员的素质及人员不足的问题。
排查非法宗教的情况报告篇六
多年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加大管理、引导、教育力度,服务工作大局。民族宗教工作趋于完善,效果更加明显。各民族之间团结互助,共同发展,遵纪守法,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前,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产生,民族宗教工作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一)适应时代要求的主动性还不够足。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对民族宗教工作提出新的要求。面临新形势新任务,部位乡镇及村委会干部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对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不透,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模糊认识和麻痹思想。
(二)应对复杂局面的前瞻性不够强。随着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大量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进入外地城市务工,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相互交织,境内因素与境外因素相互叠加,现实社会与网络空间相互影响,民族宗教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对此,部分非法宗教活动、境外宗教渗透等还未得到全面遏制。
(三)依法规范管理的精准度不够高。有的党政干部和基层工作人员在处理民族宗教问题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分析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不足,存在两种倾向:一是一般问题民族宗教化,过度强调和夸大民族宗教的特殊性,不敢触碰;二是民族宗教问题一般化,淡化和漠视民族宗教问题的政治敏感性,容易导致小事演变成大事,引起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被利用、扩大,造成工作被动,特别在应对涉及民族宗教的突发事件和网络舆情方面,缺乏规范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和预警防范措施。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民族宗教无小事”,少数民族群众与汉族群众、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等方面的差异,构成了人们生活的多元化。各民族群众在山产经营和社会交往中,因经济往来、风俗习惯、天灾人祸等原因,经常出现民族个体之间的摩擦和纠纷。如果处理不及时,解决不当,特别是对少数民族处理不公,就会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并有可能引发一种民族情绪。对此,我们在平时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不改进工作方法。首先,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民族政策、知识,增进民族间的相互理解;其次,坚持排查不稳定因素制度,及早掌握少数民族群众中的各种苗头性问题,预防在前,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第三,充分发挥管理网络的协调作用,对少数民族反映的问题分门别类,提交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以稳定群众情绪,避免事态扩大。
(二)改善民族村居住环境。促进民族村经济发展。借大环境,大招商引资步伐,引进蔬菜水果的种植技术,大力发展产业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有关政策和资金,让广大少数民族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实惠,加大对少数民族村的帮扶力度,通过一对一帮扶等形式在山产技术、养殖技术方面,加大对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帮扶,使民族村经济有一个较快的发展。
(三)充分认识民族宗教在统一战线工作中的位置。在县区人大、政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广泛征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意见,保障和解决少数民族代表、委员的素质及人员不足的问题。
排查非法宗教的情况报告篇七
近年来,我县宗教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我县现有佛教、道教和基督教三大宗教,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基督教协会和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四个宗教团体,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及民间信仰场所195处,其中宗教活动场所86处(佛教场所11处,道教场所58处,基督教场所17处),民间信仰场所109处,全县已备案宗教教职人员58位(佛教10位,道教32位,基督教16位)。
(一)强化依法规范管理,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是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大力开展“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佛道教专项治理、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等专项行动,**年创成省级和谐寺观教堂达标场所5家、三星级场所3家,实现全县宗教场所网格化覆盖率与“户籍化”管理率均达100%,实现近三年宗教场所安全事故零发生。
二是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管理。继续推广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会计代理办法,健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目前全县登记场所银行立户率达90%。同时,规范场所日常管理,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登记、备案工作,加强对流动教职人员日常管理,确保我县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率100%。
三是积极引导宗教界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开展“五水共治·五教同行”“慈善一日捐”等活动,广泛发起倡议,组织宗教团体、宗教界代表人士和有威望的教职人员,走进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开展慈善宣传,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参与殡葬改革、扶贫助困、助老助医等社会慈善公益事业。近年来,全县宗教界共募得善款20余万元。
(二)着力突破重点难点,切实做好涉宗违法建筑处置工作。
我县于**年2月全面开展“三改一拆”涉宗违建处置工作,**年7月全面完成49家涉及违建的宗教场所处置工作及民间信仰场所20%的拆改任务,拆除“三超”标志物3处,顺利通过了省级检查督导组检查。在“三改一拆”涉及宗教违法建筑处置工作中,我县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也没有发生在互联网上发布负面信息等其他影响宗教界的不利事件。
一是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无神论”教育,坚持以非宗教化的方式处置宗教违法建筑,做到党员干部带头支持、带头拆违、带头劝导。坚持“自拆为主、强拆为辅”的工作原则,深入村居反复宣传“三改一拆”相关政策,切实做好宗教界人士和信众的思想引导工作。
二是大力强化处置措施。自**年2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摸3次,反复核实工作底数,全面完善所有宗教场所户籍化档案,真正实现“一场所一档案”“一违建一档案”。突出“三沿两侧”、五岛沿线等重点区域,采用“一庙、一堂、一策、一议”的方式,综合运用“拆改用”等各种手段,针对实际情况,分类做好甄别处置工作。
三是切实巩固工作成果。对已拆除、整改完毕的场所,由民宗、国土、住建、消防等部门进行联合督查验收,确保场所拆改到位,并不定期进行督查、暗访。同时,着重关注对政策始终不理解的教职人员、影响力较广的信教群众、场所管理人员的言行动态,坚决防止“回潮”情况出现。
(三)紧跟省市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
我县于**年9月份开展“同心同行·共建和谐”试点工作,至11月份共分类遴选18家场所,现已进入拓展试点阶段。
一是组织部署迅速周密。活动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宗教界“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洞委办发〔2015〕23号),实行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和统战部长挂钩指导等工作制度,形成了由县委统战部牵头、县民宗局负责、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保障活动扎实推进。
二是谈心交心全面深入。我县以实现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和驻教联络员两个全覆盖为抓手,深入开展谈心交心工作,县四套班子领导、街道(乡镇)领导全面挂钩联系宗教场所,明确驻教联络员“三必清、三必到”的工作目标,建立联系交心常态机制,目前,已累计谈心谈话**余人次。
三是宣传教育纵横到位。全面推进政策法律宣讲活动,在党报党刊100%进场所的基础上,组织宣讲团前往试点场所,开展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大宣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并在宗教团体负责人、场所管理负责人等宗教界人士中,推广使用**手机报、**新闻移动客户端,全面推进主流价值理论宣传。目前,已组织宣讲活动21场,受宣讲教育5000余人次。
四是日常服务积极主动。制定分片包干联系服务制度,由统战(民宗)干部分片联系街道(乡镇)民宗所和试点场所,指导健全场所安全、财务等日常管理制度,配合场所落实活动具体措施,帮助场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协调人员矛盾纠纷等实际困难,实行“全面、全程”服务。
五是依法管控到位有力。研究制定《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新增违法建筑管控办法》,实行街道(乡镇)宗教领域违建情况“每月一报”和“零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宗教领域违法建筑控旧禁新工作。完善宗教情报信息网络,强化场所的日常管控,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扎实推进村民中心建设,整合提升公共服务功能,促成一部分群众回归健康生活新常态。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民间信仰事务管理。
一是做好民间信仰场所编号登记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对全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普查,摸清民间信仰场所基本情况以及民间信仰活动类型、规模、方式等情况,并汇总建档,实行信息化管理。
二是规范管理民间信仰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实行民间信仰活动街道(乡镇)审批、民宗局备案的制度,规范管理民间信仰活动。
三是健全场所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指导民间信仰场所建立民主管理组织,明确场所管理负责人,目前,全县所有场所均已建立管理组,并参照道教活动场所办法,根据需要建立人员、财务、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70%场所已完成制度上墙。
一是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建设需求强烈与场所新建、改建难以审批之间的矛盾。一方面,我县部分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已被鉴定为d级危房,确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另一方面,部分场所存在比大求精,相互攀比的情况,近年来我县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建设需求尤为强烈。但自去年开始,为进一步推进“三改一拆”工作,巩固宗教领域违法建筑处置工作成果,省市民宗部门要求全面停止宗教场所新建、改建审批工作。场所建设需求和场所建设审批工作两者之间存在巨大矛盾。
二是非法活动偶有发生。我县宗教领域总体稳定,但近年来,仍然偶有发生乐清、瓯海等地的一些非法传教人员到我县进行活动,去年我县成功制止两起外来人员到我县开展非法传教活动。
佛教协会多年未换届,作用有所弱化;
基督教两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家长制”管理现象,和部分下辖场所存在矛盾。
四是执法依据不足,且执法主体不健全。当前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据是《**省宗教事务条例》,而《条例》中有些规定为原则性条款,没有较为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严谨现象。此外,洞头县民宗局现下设一个全额事业编制单位民族宗教执法队,在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由于执法队属于事业单位,存在执法主体不规范,工作难于全面、有效开展等问题,不利于我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展开。
(一)进一步强化宗教(民间信仰)场所管控工作。开展宗教工作“大排查”,全面排摸违法宗教建筑底数,特别是宗教标志物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并研究制定处置工作方案,争取提前全面完成整改处置工作。开展“三改一拆”涉宗违法建筑处置工作“回头看”活动,按照巩固率100%的要求,全面落实街道(乡镇)宗教领域违建情况“每月一报”和“零报告”制度,确保宗教领域新建违建零增加。积极探索规范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拆改建审批程序,推进场所权证补办工作。同时,做好全县宗教场所总体布局规划,根据我县人口规模尤其是三大宗教的信众人数,为今后场所的管理布局预留空间,以规划来引领宗教场所的合理分布。
(二)全面推进“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围绕“五进场所、十大举措”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联系交心工作,重点围绕依法治国、宗教政策、反邪教、洞头民间金融风险、土地、规划、消防等内容,广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大宣讲活动,传播党和政府的“好声音”,坚持不懈地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持续深化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星级场所评定工作,以安全和财务工作为重点,加强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财务监管体制,强化场所自身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宗教情报信息网络,严格规范宗教活动审批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形成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的长效机制,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全力将我县打造成为“宗教净地”。
(四)高度重视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积极选送优秀宗教人才到上级宗教院校培训,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等方面教育,鼓励其深入学习研究本教教义教规,全面提高宗教教职人员自身素质。同时,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要求,加强场所和团体优秀管理人员培养,协助届满的宗教团体开展换届工作,切实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在协助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及自身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努力发挥宗教积极作用。开展宗教(民间信仰)民俗文化研究,追溯洞头原始宗教(民间信仰)民俗的起源和发展过程,充分挖掘宗教文化内涵,做好宗教与文化、旅游相结合的文章,助推旅游经济、民俗文化、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弘扬传统文化积极向善的精神。进一步提升放生活动,组织开展第五届放生节活动,开展常态化放生。引导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参加公益慈善活动,支持洞头经济社会建设。
(六)协助解决党员信教问题。在党员干部中长期开展理想信念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开展信教党员排查,将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同参加民俗文化活动区别开来,对查明确实信教的党员,帮助做好信教党员教育转化工作,对思想上依然摇摆的党员,要求进一步摆明态度,坚定立场,确保“红色阵地”不变味,“红色能量”正传播。
主任、各位副主任,洞头宗教工作的成绩离不开县人大的关心和支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上下一心,克难攻坚,为完成“海上花园”的建设目标继续努力。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树立安全意识。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将日常安全教育列入宣传的重要内容之一。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全面宣传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常识。并在宗教场所和广大信徒中倡导“文明信奉”,树立文明宗教信奉风气。
二是开展隐患排查,完善安全措施。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求各场所合理配置消防器材,严格器材年检,对各类电力设施进行安检,杜绝电线老化、布置不合理现象。
三是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完善宗教场所安全应急管理预案等制度建设,将宗教场所安全纳入社会安全防范体系中,实现宗教活动场所科学规范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监查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
为贯彻上级关于宗教及反邪教工作精神,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强化广大师生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意识,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现将系部开展宗教问题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组长:xx。
组员:xxxx。
2、召开专题教育学习会、深化了解政策 。
我系于20xx年x月x日下午x点,组织召开了全体教职工会议,分析研判师生民生领域舆情、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研讨预警机制、妥善举措情况,并集体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中关于宗教问题的法律法规,学习了十九大报告关于宗教工作的有关论述和《宗教工作应知应会》等相关知识,确保系部教师能正确认识、准确把握国家关于宗教的各项政策。
3、全面开展问题排查。
教师层面:系办公室对所有教师进行了全面摸查,经调查我系教职员工无信教及在校内外宣传宗教行为。
学生层面: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通过班会形式对学生进行了相关政策教育,并对班内学生进行了调查,系部全体在校及实习学生不存在信教和宣传宗教行为。
1、所有教师必须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坚决抵制宗教干预教育教学及宗教向教育渗透现象,不得宣扬宗教教义,不得强迫或鼓励学生信仰宗教。
2、班主任在后续工作中要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正确的价值取向,关心关爱学生,让学生有存在感、归属感,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
3、加强系部校园文化建设,通过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社团活动、业余生活吸引师生参与,充分发挥图书馆的作用,满足学生的精神文化需求。
4、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引导师生向团组织、党组织靠拢,坚定师生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下一步系部全体师生将继续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将学习宗教相关法规政策常态化,纳入业务学习范畴,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用实际行动积极抵御和防范宗教势力向校园渗透,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学区现有六年制完校x所,附设幼儿园x个。小学常规教学班x个,学校现有图书室、阅览室各一个,楼道图书阅览区四处,各班均配备了“班班有个图书角”项目设施,,创建了班级图书角。
1.接到上级部门关于图书排查清理通知后,我学区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组织全学区各六年级完校(教学点)、幼儿园负责人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有出版社出版的普通图书,封面使用“教育部新课标推荐书目”“教育部新课标指定书目”“中小学生语文新课标必读书系”“新课标课外指定阅读丛书”“教育部重点推荐”“教育部推荐”或“新课标重点推荐”“新课标推荐”等名称,传递虚假信息,严重误导学生和家长的情况作了详细说明,对此类图书误导师生的问题提高了思想认识,并对任务进行合理安排,确保了此项活动有序开展。
2.学校组织实施了以图书管理员重点清查和班主任协助排查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上下联动,对此次专项清查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图书管理员对入册的语言类、文学类、艺术类图书分类检查,重点检查了文学类绘本、故事书、名著。各班主任利用班队会认真清查了班级图书角图书,对不符合规定的图书登记上报,完成清理工作。
经排查,我校(园)配备部分图书由上级部门配备,学校自选图书均从正规渠道购置,采购时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把关,学校各类图书封面均无上述违规标识,不存在冒用国家教育部名义的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加强对图书的管理,从图书的采购、整理入册等案方面加强审查,加强此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学校职责分工,将此次专项行动与加强学校管理有机结合,科学有序推进。
3.定期开展图书剔旧更新,确保学校学校图书满足师生阅读需求,为师生开拓视野、获得知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进一步优化图书管理结构,提高服务质量。
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进一步开展此类专项排查清理活动,进一步提高图书质量,营造健康安全的育人环境,保障广大师生教育教学需求,充分发挥图书馆育人功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更优质的资源服务教育。
排查非法宗教的情况报告篇八
党员信教排查工作总结报告篇一为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根据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经研究,决定利用二个月左右时间,在全市开展党员信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围绕省委巡视反馈的党员信教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纪律教育,教育转化一批存在信迷信、搞封建迷信活动和参教信教情况的党员,清退不符合党员资格条件的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建设。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有关领导担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宗教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同志任办公室成员。
1.排查摸底(202-年7月15日—7月31日)。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措施和时限要求,逐级夯实工作责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走访调查、交心谈心等方式,对党员信迷信、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活动情况进行专项排查,全面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人头明。
2.集中教育(202-年8月1日—8月10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严明党员违反规定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就是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开展“党员姓党不信教”专题讨论,开展党员不信教专项承诺活动。
4.建章立制(202-年9月1日—9月15日)。健全经常性的党性教育制度,把加强教育放在首位,通过组织生活会、上党课、看专题片、学习讨论等方式,加强党章、党的宗教政策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切实解决少数党员理想信念动摇、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和宗旨意识淡漠等思想认识问题。研究制定党内关怀帮扶实施办法,开展党内关爱活动,深入摸清信教党员特别是生活困难党员的基本情况,开展经常性走访,及时帮助困难党员解决实际困难。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党员信教问题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增强抓实整治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防止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具体等问题。
3.把握政策,严肃纪律。整治党员信教问题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各单位要严格遵循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认真研究运用党内有关法规文件,加强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防止随意性、片面性。要严肃保密纪律,妥善保管相关文件资料,整治工作情况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防止负面炒作。
排查非法宗教的情况报告篇九
组长:xx。
组员:xxxx。
2、召开专题教育学习会、深化了解政策 。
我系于2020年x月x日下午x点,组织召开了全体教职工会议,分析研判师生民生领域舆情、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研讨预警机制、妥善举措情况,并集体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中关于宗教问题的法律法规,学习了十九大报告关于宗教工作的有关论述和《宗教工作应知应会》等相关知识,确保系部教师能正确认识、准确把握国家关于宗教的各项政策。
3、全面开展问题排查。
教师层面:系办公室对所有教师进行了全面摸查,经调查我系教职员工无信教及在校内外宣传宗教行为。
学生层面: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通过班会形式对学生进行了相关政策教育,并对班内学生进行了调查,系部全体在校及实习学生不存在信教和宣传宗教行为。
1、所有教师必须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坚决抵制宗教干预教育教学及宗教向教育渗透现象,不得宣扬宗教教义,不得强迫或鼓励学生信仰宗教。
2、班主任在后续工作中要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正确的价值取向,关心关爱学生,让学生有存在感、归属感,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
3、加强系部校园文化建设,通过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社团活动、业余生活吸引师生参与,充分发挥图书馆的作用,满足学生的精神文化需求。
4、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引导师生向团组织、党组织靠拢,坚定师生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下一步系部全体师生将继续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将学习宗教相关法规政策常态化,纳入业务学习范畴,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用实际行动积极抵御和防范宗教势力向校园渗透,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排查非法宗教的情况报告篇十
十堰地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频繁,跨地区宗教渗透现象时有发生,是全省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地区之一。
全市佛教、道教、_教、_和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批准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62处,其中佛教7处、道教11处、_教14处、_7处、基督教23处。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209人,其中佛教15人、道教133人、_教13人、_4人、基督教44人。登记在册信教群众83593人,其中佛教14050人、道教30829人、_教19974人、_3120人、基督教15620人。建立爱国宗教团体20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15个。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为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十发〔20xx〕14号),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四大家分管领导,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郧西县将湖北口回族乡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内容,竹山县把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法制竹山建设的重要内容,郧县把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纳入平安郧县建设考评内容,张湾区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政府共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举办培训班20余次,利用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0多次,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宗干部的学习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条例》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规定内容已转化成为多项务实举措。市县人大、政协组织按规定安排了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组织和_部门加强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民族乡村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市级财政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和民族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到每年各50万元。教育部门在高中、中专和大学招生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了加分照顾。工商税务部门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清真饮食业发展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劳动人事部门在工资改革中特事特办,落实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生活补贴,按照《十堰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分别为381名宗教教职人员落实了社保政策。各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建设了清真寺、清真屠宰场、清真食品加工作坊,妥善安排_墓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
(三)全力帮扶,加快民族乡村发展。
市委、市政府把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为推进全市民族乡--湖北口回族乡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直单位驻乡帮扶,建立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机制,明确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市委、组织部长郭俊苹受市委书记周霁委托,带领民宗、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专程到湖北口回族乡召开协调会,落实项目资金一千多万元。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纷纷采取内帮外联等多种形式,推进民族村发展,新建了一批发展项目,改善了一些基础设施,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xx年底,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各项经济指标普遍接近甚至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呈现出共同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
(四)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各级政府抓住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组织培训,顺利完成了全市209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宗教场所加强财务管理,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全部达到“五有”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小组、专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收支报告)。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扎实开展佛道教乱建寺庙清理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拆除违规修建宗教场所21处,制止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3起,查处私设聚会点37处、自封传道人37人,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全市五大宗教中除_属老河口教区外,其它四大宗教均推举成立了市级爱国宗教组织,6名宗教界人士进入省级相关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筹集资金70多万元,支援“”特大暴雨受灾地区重建,扶助贫困孤寡老人、特困学生、重病患者和孤儿近80名,凝聚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特别是武当山道教协会,通过将道教文化和地方资源的有机融合,在促进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排查非法宗教的情况报告篇十一
党委领导班子对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和采取的防范措施教育局按照市委意识形态联席会议文件部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对教育系统x年可能出现的意识形态风险点、薄弱点进行了认真地排查梳理,并提出了风险应对策略与预案、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
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一: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工作量大,业务性强。常态化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专题培训机制尚未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上热中温下凉”的情况仍然存在。
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
一是将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通过精读原著、开展学习研讨、邀请专家辅导、交流心得体会等形式,提升学习效果。
二是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师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____同志为核心的_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是严格落实《x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做好教yu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组织服务工作,加强对局属各学校与各乡镇办中心校领导班子成员的指导和督查。
四是加强党组织集中学习,细化建立学习台账、完善请假补学制度,保证党员干部教师的的参学率,使党员干部教师进一步提高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文章、调研报告等的质量,确保学习效果。
风险隐患问题二:
教育系_线长,人员涉及面广,全市目前有教职员工x人,学生万人。仍然面临着非法宗教、_渗透问题。
党员干部信教、搞封建迷信活动有可能回潮问题,阵地失守风险依然存在。
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报告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一事一报制度,加强对学校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的管理,严把政治关、导向关、内容关;严肃学校课堂纪律,切实加强课堂教学管理。
个人说明事项。六是全面排查党员信教问题,对信仰动摇、参加宗教活动的党员,及时帮助教育,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排查非法宗教的情况报告篇十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二、召开专题教育学习会、深化了解政策。
我校于xx年11月7日下午5点,组织召开全校教师会,首先学习了《磁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宗教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同时对有关政策进行了再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报告关于宗教工作的有关论述和《宗教工作应知应会》等相关知识,确保全校教师能正确认识、准确把握国家关于宗教的各项政策。
其次对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法律法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分别做了“民族团结理论”、“教师和学生为什么不能信教?”和“如何抵御和防范宗教向师生渗透?”深入学习。
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信谣、不传谣,不受挑拨煽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要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正确认识宗教的本质,不在校园内开展与宗教有关的活动;
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引领现代文化,抵制歪风邪气,用实际行动积极抵御和防范宗教势力向校园渗透,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1、教师要坚决抵制宗教干预教育教学及宗教向教育渗透现象,绝不允许强迫他人入教,及自己不能入教。值班人员严格排查外来人员入校,对身份不明及有宗教宣传倾向及宗教信徒入校。
2、要求教师立即召开班会,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和无神论教育,教育学生不轻信他人涉教宣传,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
三、全面开展问题排查。
1、全面排查党员干部有无信教线箱及校内师生有无宣传及信教行为。
首先,学校进行了包括校长在内的所有教师有无信教及宣传宗教行为调查问卷,采用不计名方式进行,经调查我校教师无信教及在校内外宣传宗教行为。
其次,以班级为单位,教师通过班会形式对学生进行了相关政策教育,并对班内学生进行了调查,我校一至四年级学生年龄小,不存在信教和宣传宗教行为。
2、全面排查校园周边有无宗教人员到校内或者校门口宣传宗教通过走访村两委干部、校园周边群众及校内师生,校园周边无信教人员,无信教人员在校门周边宣传宗教现象。值班人员严防外来人员进入,未发现涉教人员入校宣传宗教行为。
3、全面排查辖区内民办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有无宣传宗教、强迫拉拢师生参与宗教活动。
经排查我校辖区内及周边无民办学校和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存在宣传宗教、强迫拉拢师生参与宗教活动现象。
4、全面排查辍学在家、转学青少年学生有无参教、涉教现象。
经排查我校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在家学生,排查高中辍学在家学生,无参教和涉教现象。通过查阅转出学生信息档案资料,自xx年春季开学以来转出学生4人,安排教师分2个小组针对4名转出学生入户排查,转出学生无参教、涉教现象。
排查非法宗教的情况报告篇十三
为贯彻上级关于宗教及反邪教工作精神,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强化广大师生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意识,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现将系部开展宗教问题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组长:xx。
组员:xxxx。
2、召开专题教育学习会、深化了解政策 。
我系于20xx年x月x日下午x点,组织召开了全体教职工会议,分析研判师生民生领域舆情、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研讨预警机制、妥善举措情况,并集体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中关于宗教问题的法律法规,学习了十九大报告关于宗教工作的有关论述和《宗教工作应知应会》等相关知识,确保系部教师能正确认识、准确把握国家关于宗教的各项政策。
3、全面开展问题排查。
教师层面:系办公室对所有教师进行了全面摸查,经调查我系教职员工无信教及在校内外宣传宗教行为。
学生层面: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通过班会形式对学生进行了相关政策教育,并对班内学生进行了调查,系部全体在校及实习学生不存在信教和宣传宗教行为。
1、所有教师必须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坚决抵制宗教干预教育教学及宗教向教育渗透现象,不得宣扬宗教教义,不得强迫或鼓励学生信仰宗教。
2、班主任在后续工作中要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正确的价值取向,关心关爱学生,让学生有存在感、归属感,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
3、加强系部校园文化建设,通过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社团活动、业余生活吸引师生参与,充分发挥图书馆的作用,满足学生的精神文化需求。
4、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引导师生向团组织、党组织靠拢,坚定师生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下一步系部全体师生将继续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将学习宗教相关法规政策常态化,纳入业务学习范畴,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用实际行动积极抵御和防范宗教势力向校园渗透,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排查非法宗教的情况报告篇十四
为贯彻上级关于宗教及反_工作精神,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强化广大师生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意识,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现将系部开展宗教问题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组长:xx。
组员:xxxx。
2、召开专题教育学习会、深化了解政策 。
我系于20xx年x月x日下午x点,组织召开了全体教职工会议,分析研判师生民生领域舆情、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研讨预警机制、妥善举措情况,并集体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中关于宗教问题的法律法规,学习了十九大报告关于宗教工作的有关论述和《宗教工作应知应会》等相关知识,确保系部教师能正确认识、准确把握国家关于宗教的各项政策。
3、全面开展问题排查。
教师层面:系办公室对所有教师进行了全面摸查,经调查我系教职员工无信教及在校内外宣传宗教行为。
学生层面: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通过班会形式对学生进行了相关政策教育,并对班内学生进行了调查,系部全体在校及实习学生不存在信教和宣传宗教行为。
1、所有教师必须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坚决抵制宗教干预教育教学及宗教向教育渗透现象,不得宣扬宗教教义,不得强迫或鼓励学生信仰宗教。
2、班主任在后续工作中要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正确的价值取向,关心关爱学生,让学生有存在感、归属感,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
3、加强系部校园文化建设,通过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社团活动、业余生活吸引师生参与,充分发挥图书馆的作用,满足学生的精神文化需求。
4、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引导师生向团组织、党组织靠拢,坚定师生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下一步系部全体师生将继续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将学习宗教相关法规政策常态化,纳入业务学习范畴,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用实际行动积极抵御和防范宗教势力向校园渗透,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排查非法宗教的情况报告篇十五
现在,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主任会议汇报我县宗教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县宗教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我县现有佛教、道教和基督教三大宗教,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基督教协会和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四个宗教团体,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及民间信仰场所195处,其中宗教活动场所86处(佛教场所11处,道教场所58处,基督教场所17处),民间信仰场所109处,全县已备案宗教教职人员58位(佛教10位,道教32位,基督教16位)。
(一)强化依法规范管理,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是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大力开展“文明敬香 建设生态寺观”、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佛道教专项治理、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等专项行动,202-年创成省级和谐寺观教堂达标场所5家、三星级场所3家,实现全县宗教场所网格化覆盖率与“户籍化”管理率均达100%,实现近三年宗教场所安全事故零发生。
二是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管理。继续推广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会计代理办法,健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目前全县登记场所银行立户率达90%。同时,规范场所日常管理,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登记、备案工作,加强对流动教职人员日常管理,确保我县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率100%。
三是积极引导宗教界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开展“五水共治·五教同行”“慈善一日捐”等活动,广泛发起倡议,组织宗教团体、宗教界代表人士和有威望的教职人员,走进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开展慈善宣传,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参与殡葬改革、扶贫助困、助老助医等社会慈善公益事业。近年来,全县宗教界共募得善款20余万元。
(二)着力突破重点难点,切实做好涉宗违法建筑处置工作。
我县于202-年2月全面开展“三改一拆”涉宗违建处置工作,202-年7月全面完成49家涉及违建的宗教场所处置工作及民间信仰场所20%的拆改任务,拆除“三超”标志物3处,顺利通过了省级检查督导组检查。在“三改一拆”涉及宗教违法建筑处置工作中,我县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也没有发生在互联网上发布负面信息等其他影响宗教界的不利事件。
一是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无神论”教育,坚持以非宗教化的方式处置宗教违法建筑,做到党员干部带头支持、带头拆违、带头劝导。坚持“自拆为主、强拆为辅”的工作原则,深入村居反复宣传“三改一拆”相关政策,切实做好宗教界人士和信众的思想引导工作。
二是大力强化处置措施。自202-年2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摸3次,反复核实工作底数,全面完善所有宗教场所户籍化档案,真正实现“一场所一档案”“一违建一档案”。突出“三沿两侧”、五岛沿线等重点区域,采用“一庙、一堂、一策、一议”的方式,综合运用“拆改用”等各种手段,针对实际情况,分类做好甄别处置工作。
(三)紧跟省市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
我县于202-年9月份开展“同心同行·共建和谐”试点工作,至11月份共分类遴选18家场所,现已进入拓展试点阶段。
一是组织部署迅速周密。活动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宗教界“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洞委办发〔2015〕23号),实行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和统战部长挂钩指导等工作制度,形成了由县委统战部牵头、县民宗局负责、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保障活动扎实推进。
二是谈心交心全面深入。我县以实现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和驻教联络员两个全覆盖为抓手,深入开展谈心交心工作,县四套班子领导、街道(乡镇)领导全面挂钩联系宗教场所,明确驻教联络员“三必清、三必到”的工作目标,建立联系交心常态机制,目前,已累计谈心谈话2000余人次。
三是宣传教育纵横到位。全面推进政策法律宣讲活动,在党报党刊100%进场所的基础上,组织宣讲团前往试点场所,开展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大宣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并在宗教团体负责人、场所管理负责人等宗教界人士中,推广使用浙江手机报、浙江新闻移动客户端,全面推进主流价值理论宣传。目前,已组织宣讲活动21场,受宣讲教育5000余人次。
四是日常服务积极主动。制定分片包干联系服务制度,由统战(民宗)干部分片联系街道(乡镇)民宗所和试点场所,指导健全场所安全、财务等日常管理制度,配合场所落实活动具体措施,帮助场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协调人员矛盾纠纷等实际困难,实行“全面、全程”服务。
五是依法管控到位有力。研究制定《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新增违法建筑管控办法》,实行街道(乡镇)宗教领域违建情况“每月一报”和“零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宗教领域违法建筑控旧禁新工作。完善宗教情报信息网络,强化场所的日常管控,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扎实推进村民中心建设,整合提升公共服务功能,促成一部分群众回归健康生活新常态。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民间信仰事务管理。
一是做好民间信仰场所编号登记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对全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普查,摸清民间信仰场所基本情况以及民间信仰活动类型、规模、方式等情况,并汇总建档,实行信息化管理。
二是规范管理民间信仰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实行民间信仰活动街道(乡镇)审批、民宗局备案的制度,规范管理民间信仰活动。
三是健全场所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指导民间信仰场所建立民主管理组织,明确场所管理负责人,目前,全县所有场所均已建立管理组,并参照道教活动场所办法,根据需要建立人员、财务、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70%场所已完成制度上墙。
一是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建设需求强烈与场所新建、改建难以审批之间的矛盾。一方面,我县部分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已被鉴定为d级危房,确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另一方面,部分场所存在比大求精,相互攀比的情况,近年来我县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建设需求尤为强烈。但自去年开始,为进一步推进“三改一拆”工作,巩固宗教领域违法建筑处置工作成果,省市民宗部门要求全面停止宗教场所新建、改建审批工作。场所建设需求和场所建设审批工作两者之间存在巨大矛盾。
二是非法活动偶有发生。我县宗教领域总体稳定,但近年来,仍然偶有发生乐清、瓯海等地的一些非法传教人员到我县进行活动,去年我县成功制止两起外来人员到我县开展非法传教活动。
三是宗教团体建设亟需加强。目前,我县的宗教团体建设薄弱,宗教团体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对宗教场所及教职人员的日常管理力度不够。道教协会对教职人员难以形成有效管理;佛教协会多年未换届,作用有所弱化;基督教两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家长制”管理现象,和部分下辖场所存在矛盾。
四是执法依据不足,且执法主体不健全。当前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据是《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而《条例》中有些规定为原则性条款,没有较为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严谨现象。此外,洞头县民宗局现下设一个全额事业编制单位民族宗教执法队,在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由于执法队属于事业单位,存在执法主体不规范,工作难于全面、有效开展等问题,不利于我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展开。
(一)进一步强化宗教(民间信仰)场所管控工作。开展宗教工作“大排查”,全面排摸违法宗教建筑底数,特别是宗教标志物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并研究制定处置工作方案,争取提前全面完成整改处置工作。开展“三改一拆”涉宗违法建筑处置工作“回头看”活动,按照巩固率100%的要求,全面落实街道(乡镇)宗教领域违建情况“每月一报”和“零报告”制度,确保宗教领域新建违建零增加。积极探索规范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拆改建审批程序,推进场所权证补办工作。同时,做好全县宗教场所总体布局规划,根据我县人口规模尤其是三大宗教的信众人数,为今后场所的管理布局预留空间,以规划来引领宗教场所的合理分布。
(二)全面推进“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围绕“五进场所、十大举措”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联系交心工作,重点围绕依法治国、宗教政策、反邪教、洞头民间金融风险、土地、规划、消防等内容,广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大宣讲活动,传播党和政府的“好声音”,坚持不懈地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持续深化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星级场所评定工作,以安全和财务工作为重点,加强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财务监管体制,强化场所自身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宗教情报信息网络,严格规范宗教活动审批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形成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的长效机制,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全力将我县打造成为“宗教净地”。
(四)高度重视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积极选送优秀宗教人才到上级宗教院校培训,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等方面教育,鼓励其深入学习研究本教教义教规,全面提高宗教教职人员自身素质。同时,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要求,加强场所和团体优秀管理人员培养,协助届满的宗教团体开展换届工作,切实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在协助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及自身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努力发挥宗教积极作用。开展宗教(民间信仰)民俗文化研究,追溯洞头原始宗教(民间信仰)民俗的起源和发展过程,充分挖掘宗教文化内涵,做好宗教与文化、旅游相结合的文章,助推旅游经济、民俗文化、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弘扬传统文化积极向善的精神。进一步提升放生活动,组织开展第五届放生节活动,开展常态化放生。引导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参加公益慈善活动,支持洞头经济社会建设。
(六)协助解决党员信教问题。在党员干部中长期开展理想信念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开展信教党员排查,将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同参加民俗文化活动区别开来,对查明确实信教的党员,帮助做好信教党员教育转化工作,对思想上依然摇摆的党员,要求进一步摆明态度,坚定立场,确保“红色阵地”不变味,“红色能量”正传播。
主任、各位副主任,洞头宗教工作的成绩离不开县人大的关心和支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上下一心,克难攻坚,为完成“海上花园”的建设目标继续努力。
排查非法宗教的情况报告篇十六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一、加强领导,认真谋划,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台账》下发后,学校高度重视,对照工作台账中的整改事项进行认真梳理排查,查找出学校所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并形成制度常态化坚持。
(一)。
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
目标管理责任制,与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紧密结合。召开了支委会会议和校委会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和落实计划,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追究问责,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二)明确工作职责,健全领导体系。
学校成立了意识形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校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主抓推进、落实、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校意识形态工作。党支部及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自身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分管年级、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要求,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二、紧盯问题,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全面到位根据整改落实工作需要,我们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要求责任单位提供台账依据,确保整改成效。
(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没有落细落实的问题。
存在问题:1.在学习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表。
面化程式化,系统深入不够。
整改情况:进一步落实党支部理论学习,依规管理从严治学。把深入学习贯彻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_治国理政》、《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作为必读教材。综合运用集中学习、辅导报告、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学校把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教育渗透进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计划之中,通过组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要求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教师都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在平时工作中践行“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强化责任担当。党支部开展”一把手“上党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利用党课,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_系列讲话精神,提高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对意识形态方向的认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平时工作的指导思想,不但要完成自身工作任务,更要发挥_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存在问题: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的自觉性不够,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没有完全形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上具体行动不足,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的要求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存在缺失。
整改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
学校支部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人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学校学期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干部、教师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做到“三报告“,即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存在问题3.意识形态考核指挥棒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履行意识形态管理责任不到位整改情况: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制定考核方案,把考核结果运用到干部使用、工作评价、责任追究上来。把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到学校管理之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硬起手腕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二)关于宗教在各个领域与党争夺思想阵地、争夺人心,非法宗教、_渗透形势严峻的问题。
校、爱己正能量,对学生进行了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及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等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了广大师生的文明素养。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广泛开展科学文化知识和无神论宣传教育,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加班人,通过各种宣传和学习手段,让主流意识形态在校园占据主导地位,不断提升其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三)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和队伍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存在问题:1.主阵地和主流思想舆论不够壮大整改情况:持续深入宣传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_重大决策部署,着力讲好__治国理政故事,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专题演讲、讲故事比赛等,运用各种媒体、采取不同形式进行宣传。10月份做好用“党的创新理论宣讲进基层“宣讲活动,组织全体教师进行学习。实施时代新人培育工程,组织师生参与积极开展推荐嘴河好人”“十佳市民”“感动溺可任务“道德模范”等该项评选活动。
排查非法宗教的情况报告篇十七
近日,***按照非公工委和社会组织要求,针对排查打着宗教旗号进行非法活动的专项工作,坚持在上级领导和上级宗教部门的指导下,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按照具体宗教事物工作的方针,坚持不懈地抓好宗教工作。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及排查工作,均未发现打着宗教旗号进行非法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及时成立摸排活动领导小组,公司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将摸排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统一指挥,全面推进摸排活动开展,做到“全员覆盖,一个不漏”。
二是及时动员,迅速部署。我公司迅速安排人员对专项排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要求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动脑筋、想办法,制定具体措施,在保证燃气安全供给的同时,切实保证全面摸排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摸排工作有序跟进。结合工作实际,公司各部室场站负责人开展宣传、谈心谈话等有效活动,在平时的工作检查学习中,发挥有利优势,利用一切面对面的机会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摸排工作。做到可疑人员一个不能少。
通过摸排,**********未发生打着宗教旗号进行非法活动的情况,不存在信仰非法_的人员。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党和国家宗教政策贯彻到全体党员干部群众中,使党员干部群众了解、熟悉党和国家及自治区的宗教事务管理方针政策,提高宗教人士、信教群众的思想觉悟,使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和宗教观,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旗帜鲜明地反对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排查非法宗教的情况报告篇十八
现在,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主任会议汇报我县宗教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县宗教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我县现有佛教、道教和基督教三大宗教,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基督教协会和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四个宗教团体,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及民间信仰场所195处,其中宗教活动场所86处(佛教场所11处,道教场所58处,基督教场所17处),民间信仰场所109处,全县已备案宗教教职人员58位(佛教10位,道教32位,基督教16位)。
(一)强化依法规范管理,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是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大力开展“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佛道教专项治理、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等专项行动,2014年创成省级和谐寺观教堂达标场所5家、三星级场所3家,实现全县宗教场所网格化覆盖率与“户籍化”管理率均达100%,实现近三年宗教场所安全事故零发生。
二是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管理。继续推广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会计代理办法,健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目前全县登记场所银行立户率达90%。同时,规范场所日常管理,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登记、备案工作,加强对流动教职人员日常管理,确保我县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率100%。
三是积极引导宗教界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开展“五水共治·五教同行”“慈善一日捐”等活动,广泛发起倡议,组织宗教团体、宗教界代表人士和有威望的教职人员,走进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开展慈善宣传,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参与殡葬改革、扶贫助困、助老助医等社会慈善公益事业。近年来,全县宗教界共募得善款20余万元。
(二)着力突破重点难点,切实做好涉宗违法建筑处置工作。
我县于2014年2月全面开展“三改一拆”涉宗违建处置工作,2014年7月全面完成49家涉及违建的宗教场所处置工作及民间信仰场所20%的拆改任务,拆除“三超”标志物3处,顺利通过了省级检查督导组检查。在“三改一拆”涉及宗教违法建筑处置工作中,我县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也没有发生在互联网上发布负面信息等其他影响宗教界的不利事件。
一是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无神论”教育,坚持以非宗教化的方式处置宗教违法建筑,做到党员干部带头支持、带头拆违、带头劝导。坚持“自拆为主、强拆为辅”的工作原则,深入村居反复宣传“三改一拆”相关政策,切实做好宗教界人士和信众的思想引导工作。
二是大力强化处置措施。自2014年2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摸3次,反复核实工作底数,全面完善所有宗教场所户籍化档案,真正实现“一场所一档案”“一违建一档案”。突出“三沿两侧”、五岛沿线等重点区域,采用“一庙、一堂、一策、一议”的方式,综合运用“拆改用”等各种手段,针对实际情况,分类做好甄别处置工作。
三是切实巩固工作成果。对已拆除、整改完毕的场所,由民宗、国土、住建、消防等部门进行联合督查验收,确保场所拆改到位,并不定期进行督查、暗访。同时,着重关注对政策始终不理解的教职人员、影响力较广的信教群众、场所管理人员的言行动态,坚决防止“回潮”情况出现。
(三)紧跟省市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
我县于2014年9月份开展“同心同行·共建和谐”试点工作,至11月份共分类遴选18家场所,现已进入拓展试点阶段。
一是组织部署迅速周密。活动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宗教界“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洞委办发〔2015〕23号),实行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和统战部长挂钩指导等工作制度,形成了由县委统战部牵头、县民宗局负责、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保障活动扎实推进。
二是谈心交心全面深入。我县以实现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和驻教联络员两个全覆盖为抓手,深入开展谈心交心工作,县四套班子领导、街道(乡镇)领导全面挂钩联系宗教场所,明确驻教联络员“三必清、三必到”的工作目标,建立联系交心常态机制,目前,已累计谈心谈话2000余人次。
三是宣传教育纵横到位。全面推进政策法律宣讲活动,在党报党刊100%进场所的基础上,组织宣讲团前往试点场所,开展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大宣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并在宗教团体负责人、场所管理负责人等宗教界人士中,推广使用浙江手机报、浙江新闻移动客户端,全面推进主流价值理论宣传。目前,已组织宣讲活动21场,受宣讲教育5000余人次。
四是日常服务积极主动。制定分片包干联系服务制度,由统战(民宗)干部分片联系街道(乡镇)民宗所和试点场所,指导健全场所安全、财务等日常管理制度,配合场所落实活动具体措施,帮助场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协调人员矛盾纠纷等实际困难,实行“全面、全程”服务。
五是依法管控到位有力。研究制定《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新增违法建筑管控办法》,实行街道(乡镇)宗教领域违建情况“每月一报”和“零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宗教领域违法建筑控旧禁新工作。完善宗教情报信息网络,强化场所的日常管控,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扎实推进村民中心建设,整合提升公共服务功能,促成一部分群众回归健康生活新常态。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民间信仰事务管理。
一是做好民间信仰场所编号登记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对全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普查,摸清民间信仰场所基本情况以及民间信仰活动类型、规模、方式等情况,并汇总建档,实行信息化管理。
二是规范管理民间信仰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实行民间信仰活动街道(乡镇)审批、民宗局备案的制度,规范管理民间信仰活动。
三是健全场所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指导民间信仰场所建立民主管理组织,明确场所管理负责人,目前,全县所有场所均已建立管理组,并参照道教活动场所办法,根据需要建立人员、财务、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70%场所已完成制度上墙。
一是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建设需求强烈与场所新建、改建难以审批之间的矛盾。一方面,我县部分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已被鉴定为d级危房,确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另一方面,部分场所存在比大求精,相互攀比的情况,近年来我县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建设需求尤为强烈。但自去年开始,为进一步推进“三改一拆”工作,巩固宗教领域违法建筑处置工作成果,省市民宗部门要求全面停止宗教场所新建、改建审批工作。场所建设需求和场所建设审批工作两者之间存在巨大矛盾。
二是非法活动偶有发生。我县宗教领域总体稳定,但近年来,仍然偶有发生乐清、瓯海等地的一些非法传教人员到我县进行活动,去年我县成功制止两起外来人员到我县开展非法传教活动。
三是宗教团体建设亟需加强。目前,我县的宗教团体建设薄弱,宗教团体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对宗教场所及教职人员的日常管理力度不够。道教协会对教职人员难以形成有效管理;佛教协会多年未换届,作用有所弱化;基督教两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家长制”管理现象,和部分下辖场所存在矛盾。
四是执法依据不足,且执法主体不健全。当前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据是《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而《条例》中有些规定为原则性条款,没有较为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严谨现象。此外,洞头县民宗局现下设一个全额事业编制单位民族宗教执法队,在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由于执法队属于事业单位,存在执法主体不规范,工作难于全面、有效开展等问题,不利于我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展开。
(一)进一步强化宗教(民间信仰)场所管控工作。开展宗教工作“大排查”,全面排摸违法宗教建筑底数,特别是宗教标志物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并研究制定处置工作方案,争取提前全面完成整改处置工作。开展“三改一拆”涉宗违法建筑处置工作“回头看”活动,按照巩固率100%的要求,全面落实街道(乡镇)宗教领域违建情况“每月一报”和“零报告”制度,确保宗教领域新建违建零增加。积极探索规范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拆改建审批程序,推进场所权证补办工作。同时,做好全县宗教场所总体布局规划,根据我县人口规模尤其是三大宗教的信众人数,为今后场所的管理布局预留空间,以规划来引领宗教场所的合理分布。
(二)全面推进“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围绕“五进场所、十大举措”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联系交心工作,重点围绕依法治国、宗教政策、反邪教、洞头民间金融风险、土地、规划、消防等内容,广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大宣讲活动,传播党和政府的“好声音”,坚持不懈地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持续深化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星级场所评定工作,以安全和财务工作为重点,加强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财务监管体制,强化场所自身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宗教情报信息网络,严格规范宗教活动审批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形成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的长效机制,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全力将我县打造成为“宗教净地”。
(四)高度重视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积极选送优秀宗教人才到上级宗教院校培训,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等方面教育,鼓励其深入学习研究本教教义教规,全面提高宗教教职人员自身素质。同时,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要求,加强场所和团体优秀管理人员培养,协助届满的宗教团体开展换届工作,切实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在协助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及自身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努力发挥宗教积极作用。开展宗教(民间信仰)民俗文化研究,追溯洞头原始宗教(民间信仰)民俗的起源和发展过程,充分挖掘宗教文化内涵,做好宗教与文化、旅游相结合的文章,助推旅游经济、民俗文化、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弘扬传统文化积极向善的精神。进一步提升放生活动,组织开展第五届放生节活动,开展常态化放生。引导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参加公益慈善活动,支持洞头经济社会建设。
(六)协助解决党员信教问题。在党员干部中长期开展理想信念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开展信教党员排查,将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同参加民俗文化活动区别开来,对查明确实信教的党员,帮助做好信教党员教育转化工作,对思想上依然摇摆的党员,要求进一步摆明态度,坚定立场,确保“红色阵地”不变味,“红色能量”正传播。
主任、各位副主任,洞头宗教工作的成绩离不开县人大的关心和支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上下一心,克难攻坚,为完成“海上花园”的建设目标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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