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优质1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8 13:09:16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优质16篇)
时间:2023-11-18 13:09:16     小编:BW笔侠

方案可以提供指导和方向,帮助我们规划和实现目标。方案的完美需要我们关注用户需求和体验,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想要编写一份完美的方案吗?以下是一些可以为你提供参考和指导的范文。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一

由于校际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促进公平招生、阳光招生,规范入学招生行为,今年小升初继续实行优质初中学校划片就近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办法,通过多元化、全方位、发展性综合评价学生,让全市的小学生有机会享受优质教育资源,遏制“以权择校、以钱择校、以分择校”行为。

(一)根据小学办学水平、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合理分配指标到校计划。

(二)有住宿条件的初中学校在全市范围统筹分配计划;没有住宿条件的初中学校按照就近就便原则,指标分配到周边小学。

(三)将市直属学校指标到校生名额分配到各学校,依据学生入学意向确定具体的接收初中学校。区属优质初中由各区根据实际明确本区指标到校计划,并根据就近就便原则在本辖区地域内周边小学统筹分配。

(四)本市户籍学生较多的民办学校,可适当安排指标到校计划。根据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政策,计划安排应事先征求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意见,如不同意接收,则不予安排。

(一)20xx年海口市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参照《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册》评价体系的内容,推荐的小学毕业生必须是小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应届优秀毕业生。

(三)各小学根据本校学生实际和指标到校计划,严格按照上述(一)、(二)项基本条件要求,制定本校具体实施细则,完善量化细化评价指标。各校具体实施细则应集体研究,并在班级和校内公示,接受监督。

(一)学校初评。

1.以班主任为组长,相关任课教师为组员,组成班级审核工作小组,根据学生实际,按照学校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要求,对学生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审核、统计和综合比较,遴选出所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名单,在班级公示后上报学校。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班级上报的推荐学生名单汇总复核后在毕业年级进行公示。

(二)学生填报入学意向。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及各初中学校分组计划情况,向所在毕业学校提出入学意向申请,并按学校推荐条件要求将学生推荐材料(一式两份)上报班主任。学生提交入学意向申请后,不得再更改入学意向。不服从自报入学意向的,视作放弃推荐,依次递补。

(三)学校遴选(7月5日前)。

1.学校按学生综合素质和入学意向申请,等额确定各组推荐人选名单。

2.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五天,接受监督。校长签署推荐意见。

(四)报送名单(7月10日前)。

市直属学校直接将学生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接收初中学校。区属学校将学生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区教育局汇总,由区教育局集中分送各接收初中学校。

(五)审核材料录取报到(7月20日前)。

指标到校推荐生向推荐接收初中学校提交小学毕业证、户口簿和《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册》等材料,由初中学校审核,确定录取名单,经公示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初中学校要明确报到时间,组织新生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六)备案录取名单(7月25日前)。

接收学校将录取指标到校学生名单盖章报市招生办备案。

(一)市区招生办要加强对小升初指标到校生工作的指导、协调、统筹和管理工作。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指标到校生的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具体实施细则,并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指标到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三)市教育部门纪检组联合接收指标到校生的初中学校,对各小学的指标到校生推荐工作进行全过程检查、监督。经查实在指标到校生推荐和招录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违反招生程序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或个人,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全市通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推荐和招录条件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各初中学校不得自行组织、违反程序随意录取个人或单位的自荐生。

(五)参与指标到校生推荐的学生,在取得录取通知书前要按照招生方案要求参加就近划片入学登记和申请。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二

同安一中今年将招收333名初中生,大同街道、祥平街道户籍(含经审批可参加派位),升学第一志愿填报同安一中的.今年小学毕(结)业生可以参加摇号派位。摇号派位工作于7月8日上午在第一实验小学(芸溪)进行。

其他中学则根据划定招生片区,录取片区内户籍小学毕(结)业生。

比较特别的是,监护人在学校施教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但户籍未迁移,或监护人在学校施教区内合法经商,家庭在经商地实际租住,学生本人可向居住地片区中学(同安一中除外)提出跨片区录取申请。

中学在有空余学位后,按照“先购房再合法经商(满一年)或企业合法用工,最后自谋职业”的顺序分批招收。同批次申请入学人数超过学校招收容量时,学校可采用细化申请条件或摇号派位方法公平确定招收对象。

在同安区公(民)办学校就读的非同安区户籍小学毕(结)业生,可就近申请入读居住地片区中学,但是,第二外国语学校因学位紧张原则上不招收。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三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17年江苏南通小升初招生方案公布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教育满意度,是影响义务教育乃至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环节。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是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要求,是认真落实省政府一号文件的具体行动,也是巩固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成果、满足群众教育需求、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通知精神,不折不扣地予以落实。

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总体要求,确保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入学率达到100%。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入学制度,积极回应群众的合理关切,切实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巩固择校治理成果,科学制订并及时发布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各地要细化具体操作措施,不断优化招生工作流程,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提供优良的教育公共服务。对于具有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按照其户籍和实际居住等情况,统筹安排其在施教区入学。对于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根据生源分布与学校规模布局统筹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要尽量简化审核流程,帮助他们解决入学的实际困难。各县(市、区)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妥善解决区域之间的新生入学矛盾。

要切实保障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普通学校要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特殊教育学校要接收有入学需求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任务的学校建立学籍并送教上门。

根据省厅通知精神,我市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仍按原有规定执行。凡今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2岁。严禁小学提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各地要充分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严格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

严格执行国家重申的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规定,完善和加强对学校招生宣传、入学材料收集、入学依据和入学方式等重点环节的督查,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在所有学校招生入学报名表中,不得有填写各类社会培训及等级证书的栏目。各地要指导和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积极推进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厅有关要求,建立生源均衡编班制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得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与非重点班;所有中小学不得举办涉及义务教育的各种名义的实验班、特长班。确需举办的,必须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投入力度,按照已编制的全面改薄项目规划及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建设,扩大增量、用好存量,完善招生政策,合理引导分流,严格控制现有超大规模学校和班额严重超标学校招生人数。今年起,起始年级原则上不得出现大班额现象,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现象;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要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市局将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开督导检查结果,对控制不力的地区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要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入实施集团化办学、结对共建、教育共同体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在确保区域内专任教师和骨干教师每年交流比例不低于15%的基础上,统筹区域教科研力量,采取定点定人联系挂钩等办法,帮助薄弱学校提升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鼓励优秀校长到薄弱学校任职,努力缩小校际、区域教育差距。

各地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对教育供给与需求情况的科学研判,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数据的收集、分析与统计工作,为开展学段跟踪核查、招生决策和精准服务提供科学依据。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四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方案公布如下,各地要落实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

一、高度重视。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是重要的民生。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作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

二、坚持划片就近入学。

三、科学确定划片范围。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综合考虑辖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学位等因素,科学确定各校划片范围。在部分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的地方,要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片区调整时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办法和程序,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提高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

四、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新生入学编班不得分重点班、非重点班,鼓励推行学生电脑随机派位编班,班主任随机抽班。要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对联合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占坑班”选拔生源,加重学生课业和经济负担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切实履行责任。

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发现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以在家学习的方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六、统筹做好县域内城乡学校招生工作。

要严格控制城镇班额超标学校的招生规模,起始年级按照规定班额均衡编班,防止产生新的城镇大班额问题。要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科学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合理均衡配置城乡师资,大力推进校长教师县域内合理流动,着力缩小城乡、校际教育质量差距,办好农村儿童、少年家门口的学校,努力稳定乡村学校生源。要加强城镇学校规划建设,有序扩大学位供给,积极推动学区化办学、集团化办学改革,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农村寄宿制学校要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需求。

七、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

要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做好与居住证管理制度的衔接,逐步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教育局网站公布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设立专门服务大厅(或窗口),公布咨询电话,接受咨询。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摸清底数,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要通过保障就近入学、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增设公共交通线路、提供校车服务等方式,确保乡村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而失学;要针对农村残疾儿童实际,做到“一人一案”,切实保障农村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现役军人子女的入学工作。

八、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要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我省《细则(试行)》规定,强化学籍管理的严肃性,严格按照“人籍一致”、“籍随生走”等原则,在规定时限内为学生办理好学籍注册及其他业务。严禁招收新生入学不建立学籍档案、严禁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严禁不按规定为接收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等行为,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进行问责追究。

九、健全应急工作方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明确招生入学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系电话,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出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积少成多,积小成大。针对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和往年的易发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好相关预案,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消除影响稳定和谐的隐患和苗头。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体)局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好20xx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于20xx年4月30日前报我厅基础教育一处。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地应及时进行总结,招生工作总结于20xx年9月15日前报送我厅。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__〕41号)以及《芜湖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芜政〔20__〕3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__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对象。

20__年8月31日之前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其中:小班为20__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中班为20__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大班为20__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时间。

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为20__年6月21日至30日(各幼儿园亦可在此期间确定具体报名时间并对外公布)。7月1日至7月4日发放新生入园通知单。幼儿园应根据学龄前幼儿生理和心理特征,做好新生入园的准备工作,努力消除幼儿对幼儿园环境的陌生感。8月23日前,幼儿园要安排教师对新生进行家庭联系或走访,填写《家园联系册》。8月25日至28日进行新生入园适应性训练,确保幼儿顺利进入幼儿园生活。

三、班级学额。

幼儿园班级学额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标准。即: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不得随意扩大班级学额。

四、报名办法。

由家长带领适龄幼儿持户口及幼儿体检接种卡到幼儿园报名、登记。

报名时幼儿园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测试或变相测试。

五、招生要求。

1、各县区教育局要统筹区域内的学前教育资源,指导辖区内的幼儿园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要做好招生的宣传和协调工作。

2、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芜湖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制定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实施细则,确定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名单,会同物价、财政部门核准收费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适龄儿童入园前应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4、根据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核定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芜价行费〔20__〕65号)等文件规定,我市幼儿园按学期收取保育教育费,向幼儿提供伙食的,可代收伙食费。除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外,幼儿园不得在正常的开园时间(工作日7∶30~16∶30)内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也不得以培养专长为由,变相办班收费。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赞助费、支教费等。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按幼儿园类别由市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核准;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物价、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普惠性幼儿园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许可制度,其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由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按照合理分摊的原则确定。幼儿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5、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安徽省教育厅教基〔20__〕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须持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招生,否则为非法办学行为。对未经许可擅自招生的,由县区政府牵头,综治、公安、教育、工商、民政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

1、日—10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实施细则,开展普惠性幼儿园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2、1日—20日确定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名单和收费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做好宣传。

3、6月21日—7月4日幼儿园招生。

4、8月23日前,教师对新生进行家庭联系或走访。

5、8月25日—28日新生入园适应性训练。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六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招生入学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从根本上解决择校、择班问题,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结合镇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维护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促进义务教育更高质量的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无择校、无择班的原则;

坚持按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督导、纪检监察和人民群众监督;

坚持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的原则;

坚持小学新一年班额不得超过45人的原则;

坚持学校自主招录与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配相结合,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均有学校就读的原则。

三、

招生条件。

镇小学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和家长身份证,到所在地小学报名入学;

申请入学儿童应年满六周岁,出生日期截止招生当年的8月31日;

户籍等证件日期截止为报名入学当年的7月1日之前。

针对镇内两所小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各校办学规模,下发招生计划。各校依据招生要求,招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城镇内学校招录结束后,若有剩余招生计划,向社会公示后,可依据报名情况经抽签等公平透明的方式对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实施招录。学校依据招生数可以适当灵活调整班级数。

(一)报名:符合学区入学条件的小学适龄儿童,其父母需在报名入学当年的8月10日——8月12日之间凭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到所属学区学校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按招生当年的具体通知,可能略有变化,具体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8月15日——8月16日,接待本学区内适龄儿童报名,8月17日公布剩余招生名额,8月18日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报名,8月19日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抽签确定入读学校。

(二)审核:阳光入学领导小组分工包保学校,与学校领导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家长所提供的各种有效证件,并通过核查、认定等方式确定入学资格。如对涉及的户口、身份证等证件有疑义,应联系公安部分进行核实,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公示:各校要于报名入学当年8月17日,把《镇xx年xx小学阳光入学名单》及剩余计划,在学校显要位置公示。

如其中一所小学招收学额已满,学生可直接到另外一所学额没有招满的小学直接报名入学;

如两所小学学额都已招满,仍有报名的学生,两所学校可将超出学额范围的学生进行抽签分配。现场确认抽签结果,及时公布。学生按照两所学校领导小组现场抽签的结果到具体学校入学。

(五)上报:各校在8月19日将招生名单上报教育局基教科。

五、阳光分班。

严格执行《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行阳光分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教育局高度重视此项招生工作,成立阳光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基教、法制纪检等人员组成,由局长亲自任组长。对各校采取包保责任制。镇两所学校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与属地政府密切联系,及时将招生政策宣传到位。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的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各学校要利用秋季开学初有利时机,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在招生过程中,要积极争取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各学校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成立本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凡户籍、身份证信息、外来人口等相关证件审核均由镇两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下完成。要在各自学校显著位置张贴包保领导联系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如出现工作失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如存在重大违纪行为,上报县纪委监察处理,触犯法律的,由相关部门移交司法处理。

(三)学生报名就读学校需上交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坚决杜绝一生多报情况发生。抽签结果确认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阳光入学工作完成之后原则上也不允许发生转入。各学校严禁违规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坚决杜绝超限招生现象发生。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七

小班新生,招收3周岁(即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期间出生)的xx区新雅街5个行政村(三向村、旧村、新村、邝家庄村和岑境村)村民适龄子女。

新雅街五个行政村(三向村、旧村、新村、邝家庄村和岑境村),每村9个,共45个。

1、线上预约小程序报名时间:xx月xx日上午8点至xx月xx日17点。

2、现场递交资料时间:xx月xx日—xx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请严格按照时间来园办理,过期不予办理)。

3、现场递交资料地点:xx市xx区新雅街英才路28号新雅街中心幼儿园(英才路园区)大门处。

为了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避免人员聚集,xx月xx日至xx日现场报名资料审核流程要求具体如下:

一是需于xx月xx日16:00前,将相应资料的扫描件整体打包发送至幼儿园电子邮箱:,电子版资料文件夹统一命名为:日期+时段+村名+幼儿姓名+家长联系电话。例如:xxxx。xx。xx-9:00-10:00-岑境村-岑某某-135xxxxxxxx。

二是家长通过预约小程序预约现场递交资料的时间,现场递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复印件的'每页应签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手写签名确认。家长需在资料首页留下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联系方式。请家长递交资料后即刻离开。(幼儿园会根据家长发送的电子资料进行核对)。

请登录预约小程序进行预约(二维码在本文文末),然后按照预约时间到幼儿园进行报名,逾期未进行报名登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资格。谢谢合作!

1、幼儿出生证。

2、幼儿预防接种证(幼儿个人信息页+最近一次免费接种日期页)

3、户口簿(户主页+幼儿个人页)。

4、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

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各证件复印件一份;现场提交复印件和发送原件扫描件是两者缺一不可,并非二选一。

根据《xx年xx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xx年,新雅街中心幼儿园(英才路园区)90%的招生名额在优先满足新雅街5个行政村(三向村、旧村、新村、邝家庄村和岑境村)45个学位(9个/村)的基础上,再面向社会电脑派位。

招生工作方案在五个行政村村(居)委、幼儿园公告栏及微信公众号公布,报名人数若超过计划招生人数,则通过摇号形式录取。

1、请适龄幼儿家长按照规定时间到幼儿园进行报名,因疫情期间,幼儿园不对外开放,现场报名时不能携带幼儿来园,报名地点在幼儿园大门处,请各位家长自觉佩戴口罩、主动出示穗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

2、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3、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段致电xxxxx咨询。谢谢!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八

石家庄石门实验学校秉承石家庄二中教育集团“学生好,一切都好”的育人理念,应学生家长要求,从即日起,开始接受网络预报名填写预报名表。学校会进行材料审核,春节后陆续发出面谈通知,请家长和孩子随带小学四至六年级的《学生成长记录册》,操行评语记录,学生成绩单,语、数、英学科作业本,以及能证明自己相关特长的荣誉、证书原件,择优录取。

面向河北省各市县(区)应届小学毕业生,拟招收26个班。

学费15000元/年(含住宿费)。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争取优异成绩,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

初一新生入学后,学生由家长在周五下午4:00接回家并于周日下午5:30以前返校。不回家的学生可以留宿,由年级统一安排老师值班并辅导学习,组织培优及开展其他有益活动。

因为是寄宿制学校,所以要求孩子独立生活能力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癔病、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尿床、癫痫及其他较重的身体和心理疾病等。

交通便利,有三路公交车可直达:从南焦客运站乘坐“202路”至“河北省实验中学“站下车东行100米即到;从解放广场(老火车站)乘坐:“216路”至“河北省实验中学“站下车东行300米即到;从火车站乘坐“215路”至“河北省实验中学“站下车东行300米即到。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九

以市区xx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我校实际,坚持免试入学与自主招生相结合,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严格招生纪律,自觉接收监督。

容桂实验学校是一所全寄宿、小班制(小学)、全员管理、九年一贯制的省一级学校。学校布局合理,环境优雅,各项教学设备设施齐全(配有各种功能室、大型体育馆、标准游泳池等)。她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秉承“以人为本,以人才需求为导向,促进学校与师生共同、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和“德智双全、身心两健、文理兼通、学创具能”的人才培养目标,实施以“导师制”为核心的全员管理。学校管理规范,校风严正,学风浓厚,教育教学质量高。教师敬业爱生,乐于奉献,以全程育人的管理模式,导引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街道、区两级先进学校,被上海音乐学院定为社会艺术考级点,是学生理想的学园、家园、乐园。

(一)。

xx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不限户口、住址。(根据服务于本学区的原则精神,我校将大部分招收容桂街道生源。)。

(二)招生人数。

8个教学班,每班不超过50人。(全部为民办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电话报名和持相关材料到校报名。

2.报名时间: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

3.报名地点:容桂实验学校接待室。

4.报名材料:学生家长持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和户口本到我校接待室报名。(原件和复印件)。

(四)录取办法:

1、录取依据:

(1)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

(2)面谈情况。

(3)学生本人xx年4月1日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或本街道镇级)医院进行的常规体检报告。

2、面谈办法:

(1)学校电话通知家长领学生来校面谈。

(2)地点:学校接待室。

(3)面谈时间: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面谈内容:学习、生活品性和习惯及综合素质。

(5)当日公布面谈情况。

(6)本街道生源,由毕业学校推荐的优秀学生,可免面谈环节,直接参与录取。

3.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新生注册时间:xx年7月1日。

(五)收费标准。

依据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

(六)招生:(0757)2638xxx联系人:蒋老师。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十

为确保我区2022年经开区主城区小升初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实施,根据《义务教育法》、《xx省教育厅转发的通知》、《xx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xx市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法保障主城区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100%入学。本次招生工作责任主体是经开区管委会,xx市教育局负责统筹、指导和协调,区社事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

(一)具有经开区主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在经开区主城区小学(xx市第二初级中学校、xx市第五小学校)就读且有该学校正式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在经开区主城区居住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房屋产权证明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居住证地址在经开区主城区且符合进城务工(经商)条件人员的随迁子女。

三、初步招生计划。

根据学籍系统中的主城区小学(21所)的应届毕业生人数和今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测人数的情况,今年主城区可提供的初中一年级学位完全能够满足入学需求。各学校的最终招生计划和市直学校分配到经开区具体计划数,待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总人数基本确定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格初审后),另行发文通知。

四、招生方式。

划片招生,随机派位(即电脑摇号),统筹安排。

五、工作流程。

(一)招生宣传(2022年5月)。

5月18日至25日,区社事局召开招生工作会,在经开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小升初招生文件及告家长书,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小升初工作。一是主城区招生学校及时面向教职工召开招生工作会;二是xx市第二初级中学校、xx市第五小学校要面向师生和家长召开小升初工作动员大会,发放《2022年xx市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告家长及学生书》一式两份,学生及家长签字后交回学校存档一份。

各校召开家长会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主城区招生学校和xx市第二初级中学校、xx市第五小学校要设立专门的小升初招生宣传咨询点,及时向广大家长、师生宣传具体招生政策、城区初中招生学校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工作流程等内容,做好相关政策的咨询和解释服务工作,尤其要做好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宣传咨询和解释工作,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二)片区内招生对象资格审查(5月23日至5月27日)。

主城区招生学校对本片区内招生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予以公示。对未按时报到的片区内招生对象,要通过有效方式通知学生及家长,再次宣传相关招生政策和本人应承担的不能回片区学校就读的风险。统计汇总已登记的片区内人数名单报市教育局、区社事局备案。

(三)学位申请(5月30日至6月20日)。

符合条件的主城区招生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申请学位,逾期将不予办理,并视为自愿放弃主城区学位。

学位申请仅限一人一卡,人卡一致,每张学位申请卡由主卡和副卡两部分组成,学位申请卡上相关内容必须如实填报,主卡和副卡内容相符,不得涂改,否则将视为无效卡。申请人要理性填报拟就读学校志愿,原则上应选择划片学校,若自愿放弃原划片学校,选择到片区外学校就读,则须签订“学位申请承诺书”(一式二份,申请人和区社事局各留存一份);若未被选择学校录取,原划片学校有空余学位,则可回原划片学校就读,原划片学校学位已满,则选择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或服从区社事局统筹安排。

学位申请卡主卡由区社事局管理,作为招生工作的原始依据;副卡由申请人留存,作为申请人摇号未被录取后到有空余学位学校登记报名时的凭证,也是最终录取后到招生学校报名的凭证。

审核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由经开区管委会牵头,组织社事、纪检监察、公安、市场监管、建设、就业、街道社区等部门,成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格联合审查小组,按照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印发的《xx市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内教基〔2016〕430号)文件要求,严格标准,统一审核,并对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实地核查,杜绝临时突击开证明、办假证明等现象。凡不符合主城区小升初招生条件的招生对象,均不得在主城区学校申请学位。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主城区申请入学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xx市第二初级中学校、xx市第五小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毕业小学申请学位,由区社事局负责招生,确需自愿选择回市中区、东兴区申请学位的,由发卡所在地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招生,但不能两地重复申请,仅限一人一卡,一人一学位。

在收发学位申请卡主卡、副卡时,经办人员必须严格交接手续,做到登记详实、签字确认、有据可查。

申请学位卡详细时间及流程见附件1。

(四)编制并公布招生总计划(6月6日至6月7日)。

区社事局根据学位申请情况,按照“一人一学位”原则,与市教育局共同编制主城区初中招生学校招生总计划(招生总计划和市直属学校具体分配到三区的招生计划另行发文),市直属学校划片招生录取后的空余学位将会按比例分配给我区,由区社事局负责组织。

(五)招生录取(6月21日至7月中旬)。

按照“划片招生,随机派位(即电脑摇号),统筹安排”的方式和顺序开展。

1、划片招生(6月21日至6月22日)。

选择到片区内学校就读的招生对象,持学位申请卡、户口本、房屋产权有效证明、素质教育报告册及招生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片区内招生学校报名登记,并将学位申请卡副卡交片区内学校管理。招生学校录取自愿到片区内学校就读的招生对象,并向社会公示。招生学校对未报到的片区内招生对象,要通过有效方式通知学生家长,再次宣传相关招生政策、家长(监护人)义务和本人应承担的不能回片区学校就读的风险等。并及时向区社事局报片区内招生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

2、随机派位(6月25-7月上旬)。

划片招生结束后,学校的空余学位用于招收片区外的招生对象。若片区外申请就读的人数未超过空余学位数,则直接登记录取;若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随机派位录取。

3、统筹安排(7月中旬)。

凡未被以上招生方式录取的招生对象,由区社事局按照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区社事局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学校和主城区小学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小升初入学工作机制。

(二)广泛宣传。各学校要利用新媒体、黑板报、动员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要积极进行政策解释,并加以正确引导,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要大力宣传联盟办学(xx一中与xx九中,xx二中与xx七中、xx四中,xx六中与xx铁中、西林中学)成果。

(三)精心组织。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小升初各项工作,尤其是要做好未被摇号录取学生的解释疏导、维稳等工作。要服从市、区社事局的统一安排,全力配合,确保稳妥推进。

(四)维护稳定。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小升初招生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工作。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开展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及时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五)严肃纪律。各招生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徇私舞弊,在招生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2022年小升初工作顺利完成。区社事局将组织专人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引发安全稳定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主要领导责任。

咨询电话:xxx。

监督电话:xxx。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十一

根据西城区教委小升初分配给我校的特长生指标为学校招生名额,特长生招生总人数:43人,其中体育特长生12人(田径11人,乒乓球1人),艺术特长生28人(管弦乐22人、声乐5人,书画1人),科技特长生3人(均为机器人项目)。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十二

小升初是小学生升入初中的简称。按照中国的义务教育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小学生升入初中就读是不需要升学考试的',大多为免试就近入学,但是民办初中和部分公办重点初中依然举办小升初的升学选拔性考试。小编第一时间为大家分享广州市黄埔区2017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工作任务

3

10

日前

31

日前

4

15

公办外国语学校公布初中招生计划。

5

5

15

日前

20

公布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指标分配细则。

公办小学上报统筹生基本信息至区招考办。

民办小学录取学生。

6

9

10

日前

11

公办小学派发录取通知单。

15

完成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指标分配工作。

17

公办小学新生注册。

21

日上午

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进行电脑派位或抽签。

21

日下午

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进行招生录取。

23

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

民办初中学校开始招生录取。

7

民办初中上报新生名单至区招考办。

民办小学接受新生注册报到,并将名单上报区招考办。

8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十三

导读:2017年西安民办初中小升初招生入学通知已经公布,实行网上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4月17日—21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精神,按照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7〕10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将2017年西安民办初中小升初招生入学通知公布如下:

坚持“依法治教、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巩固成果”的总体思路,以创新招生制度为抓手,以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着力完善招生入学政策,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不断提高教育治理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确保西安招生入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坚持依法治教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改革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积极适应西安教育改革创新新常态。

(二)坚持区县为主原则。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制度改革坚持“市级统筹指导,区县具体实施”的组织管理机制,由各区县教育局负责管理并监督实施,按照统一规定的工作步骤、程序、环节和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招生工作。

(三)坚持计划指导原则。

各区县教育局要认真调研论证,依据学校现有校舍、师资、设施、设备等办学规模条件,按照部颁班额标准(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核定辖区内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等均要主动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实行阳光招生,充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结果公平公正。

2017年,我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在深化改革、完善办法的总体思路下,推进素质教育综合评价改革探索。具体招生办法坚持“以学生的成长过程性评价为主,结合学生发展核心素养问卷,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

(一)招生对象。

西安市户籍或具有西安市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二)报名时间。

2017年4月17日—21日。

(三)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

(四)学生发展核心素养问卷日期和时间。

(五)综合素质评价总值及分项值设定。

综合素质评价总值为300。其中过程性评价值为240,学生发展核心素养问卷值为60。

(六)过程性评价。

依据《西安市小学生综合素养发展评价标准》,评阅《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记载情况,对报名学生小学阶段成长过程进行评价认定。

(七)制定学生发展核心素养问卷。

由各区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力量研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问卷,供辖区内民办学校统一使用。问卷内容要注重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的评定,包涵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六大素养,严禁出现“奥数”内容。

(八)招生及录取。

报名人数达到招生计划数120%以上的学校,应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招生。按学生评价总值由高到低排序;相同分值的,由各区县教育局制定具体细则加以区分,严格按照经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新生。

报名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数120%的学校,仅实施过程性评价程序。根据评价结果排序,严格按照经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人数录取新生。

(九)参与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而未被录取学生的入学规定。

参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入学。

(十)招生及入学收费规定。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不得向报名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对相关学生按照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执行。

(一)细化工作实施方案。

各区县教育局要结合实际研究和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方案,明确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实施原则、办法、程序、步骤和相关规定,周密设计工作过程的各项环节,严密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要全面夯实工作责任,确保2017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规范评价操作认定。

严格对《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的发放、管理及结果运用,科学研判过程性评价赋值。原则上,换算赋值范围控制在1—10值量区间,做到评价标准统一、操作规范。对违规提供《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在评价赋值时不科学公正的个人和学校要严肃追责。合理设定学生发展核心素养问卷内容,要落实立德树人目标,切实体现全面发展导向,涵盖核心素养三大方面、六大素养。

(三)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管理。

1.严格报名资格审查。除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见市教发〔2017〕36号附件2)外,严禁招收西安市户籍以外或不具有西安市学籍的学生。发现跨市域招生行为,将严肃问责相关区县教育局和相关学校校长。

2.严密组织综合素质评价。落实区县主体责任,保证报名、评价、问卷和录取等环节公正透明,确保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3.强化招生计划管理。各区县、学校要严格执行经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

4.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按招生计划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并经区县教育局比照审查报名库和录取库、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入学籍库。严禁违规招生建档行为。

5.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借读。本市内各学校不得接收借读学生,对违规行为,将严查问责到人。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

6.严格工作督查和问责。各区县强化招生全过程的督促检查,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教育局将进行专项督查,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依纪巡察。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问责处理并进行通报。

(四)强化招生安全管理。

高度重视招生安全工作。要关注社情民意动态,分析研判招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的安全隐患因素,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扎实做好辖区内安保预防和处置工作,安保预案要责任到人。各区县教育局要与招生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安全工作务必要抓早、抓小、抓苗头,出现问题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和妥善处置,维护西安教育稳定大局。

(五)加大招生政策宣传。

各区县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社会了解,让家长理解,让各界支持,让政府放心,努力营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改革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点击下载

1.西安市2017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西安市2017年民办学校招收初中新生登记表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函〔2022〕9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2022〕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2年初中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非城区初中学校招生。

1、非城区初中学校按学区对口招生的原则,及时做好新生录取工作,严禁跨学区招生。各小学应及时、准确地向相应的初中校提供应届小学毕业生信息。具有溧水各镇(街)户籍在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回原籍,相应的初中校必须按政策安排其入学。

2、柘塘初中、群力初中:原柘塘、乌山户籍的柘塘中心小学、乌山小学毕业生安排在柘塘初级中学入学;原群力户籍的群力小学毕业生安排在群力初级中学入学。

3、xx初中:原xx户籍的xx小学毕业生安排在xx初级中学入学。

二、城区初中学校招生。

1、基本条件。

具有永阳街道(不含原xx)和开发区七个社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和沙河社区)常住户籍,且该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以上区域内有房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学校需审核材料:小学毕业生学籍卡(需毕业学校盖章)、学生家庭户口簿、不动产产权证或房产证(持有者应是该生的法定监护人或该生本人,不含纯商业用房)等。如所提供的房产属共有产权,则该生或其监护人必须拥有该处房产的50%(含)以上产权。小升初对象必须提供相关的证件,招生学校对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实际住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核实无误再录取。

2、学区划分。

(1)省溧中附属初中:中山西路—中山路—弯子口—中山路—中山东路以南的城区范围。

(2)第一初中:中山西路—中山路—弯子口—中山路—中山东路以北,开发区和永阳街道行政区划分界线以南的城区范围。

(3)金陵中学溧水分校: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七个社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和沙河社区),不含原柘塘、乌山、群力。

3、特殊情况处理。

(1)在符合城区小升初条件的生源中,户口簿与房产证不属于同一学区的,分配至房产所在学区的初中入学。

(2)只有永阳街道(不含原xx)和开发区七个社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和沙河社区)常住户籍,落户满一年但无房产的学生,由教育局根据招生情况在城区初中学校中统筹安排。

(3)落户未满一年且无房产的学生,原则上,永阳街道范围内统筹安置到xx中学就读;开发区统筹安置到柘塘中学或群力中学就读。

(4)对于被拆迁家庭户,在拆迁公告发布之前出生或落户的户籍儿童少年,可以在原学区学校或安置点学区学校自主选择一所学校就读,但必须提供有关拆迁协议(原件)、户口簿及有关证明材料。

(5)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永阳街道(不含原xx)和开发区七个社区(机场路、前进、荷花、团山、明珠桥、新安和沙河社区)区域范围内拥有房产且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并实际居住,但不具备以上区域内的户籍,此类对象在城区初中招收学区生后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根据房产所在学区照顾性安排在相应初中入学;若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局进行电脑派位或统筹安排。此项照顾性政策只适用于2022年初一新生入学,中途转学需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6)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多套房产的,以监护人提供的有房产证的房产为准。

4、政策照顾对象。

在2022年初中入学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子女给予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驻溧部队现役军人;纳入服务保障的溧水区“紫金山英才卡”人才;《溧水区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相关服务保障对象;因公致残六级及以上或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伍军人、警察;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全国劳模、公安英模及对溧水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5、有效信息截止时间。

户籍迁移并落入的时间和房产证领取的时间等信息一律截止于2022年6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1、落实法定责任,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初中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2、坚持公平原则,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各校要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严格做到“零拒绝”。

3、严格执行纪律,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相关要求。

4、健全监管机制,强化中小学招生督查问责。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招生工作流程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局和教育督导部门将强化招生过程的管理和督查,区教育局设立招生咨询和申诉电话(见附件2),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发现违规招生的行为,坚决查处,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加强招生宣传,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和舆论氛围。区教育局各职能科室和各校要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正面宣传和解释工作,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同时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率。

5月25日,召开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会议。

5月27日~6月30日,家长完成网上招生报名登记。

5月27日前,全区各小学在学籍系统中检验小学毕业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打印学籍卡并盖章后(初一新生注册学籍的依据)交学生和家长。

5月28日~29日,溧水区在外就读小学毕业生在区教育局基教科报名登记。

7月1日前,各镇(街)中心校、村完小将小学毕业生名单提交给相应的初中,各初中进行招生登记审核工作,学生须提交小学毕业生学籍卡。

7月5日,城区各初中对初一年级新生登记信息进行现场核实。

7月10日前,根据各校招生数量,对城区初中新生学位进行统筹协调或电脑派位。各初中上报初一新生招录名册(电子稿、纸质稿),并需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8月23日前,完成来溧务工随迁子女学位派定工作。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十五

1、取得优先录取学生,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专业复核,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若优先录取学生的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总人数,则全部参加面试,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面试,择优录取;一旦发现冒名顶替,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3、若优先录取学生的人数未能超过该专业招生总人数,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具有面试资格的学生进行现场面试,评选小组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得票数择优录取。若面试作品得票数未超过评委一半,不予招收。剩余学位则自动转为普通学生招收指标。

4、录取名单将于7月21日通过学校网站、校园微信、学校宣传栏予以公布,被录取学生必须按时到学校缴费予以确认,否则视为自行放弃。

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篇十六

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邀请校外有关专家参与专业初试。各项目测试内容如下:

1.体育特长生。

田径专业测试包括基本素质测试和专项测试,其中基本素质测试内容包括60米、立定跳远、后抛实心球三项;专项测试内容为考生所报测试的专业项目。

乒乓球专业测试有定点发球、搓―拉―攻、单循环比赛、三米摸台往返四项。

2.艺术特长生。

(1)器乐:演奏一首自选作品;音阶和琶音;视奏。

(2)合唱:清唱自选歌曲一首;五线谱识谱视唱。

(3)绘画:人物速写(铅笔、画板等用具自备)。完成一幅命题绘画创作(笔、纸、颜料、毡子等用具自备)。

(4)软笔书法:现场完成两幅书法命题作品(笔、纸、毡子等用具自备)。

3.科技特长生。

测试内容包括面试考核、文案考核、操作考核,主要考察学生关于机器人的基本知识、动手能力和科学素养等。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3048826.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