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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图书管理规定内容篇一
一、图书途径
公司购置,员工可捐赠图书,保证图书至少7成新。
二、图书阅读、借阅对象
仅限本公司内部员工。
三、图书管理
*部门为图书的责任及管理部门,负责图书采购、保管、借阅、催还等工作。
1、根据公司各部门图书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员工业余爱好等,定期统一报批采购相关图书。
2、新购图书,图书管理员应在2日内完成书籍的备注、编号、台账、分类、陈列等工作;
3、图书台账应详细记录图书书名、出版社名称、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等相关信息;
4、图书管理员应定期公示并更新图书目录,方便员工查阅;
5、图书库管规则:新购图书登记及台帐,按照图书的:issn编号,书名、作者、购买日期、单价进行登记。
6、员工凭工作证件借阅图书,图书管理员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对图书借阅人姓名、工作部门,借阅日期、书issn编号、书名,归还情况等进行详细登记,并由借阅人和图书管理人签字。
7、图书陈列应做到分类清晰、方便查阅、标示明显。
8、图书保管应做到“八防”,即防尘、防潮、防光、防火、防霉、防虫、防鼠、防盗。发现破损,要及时装订、裱糊。
9、图书管理员定期进行图书盘点,对图书遗失、破损等情况进行统一报批处理。
四、图书借、阅
1、图书管理员负责公司图书借阅手续的办理;
2、公司阅览室于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开放,员工可在本时间段内浏览相应区域的图书,一般书报杂志可随意阅览,阅毕应归回原外,不得私自携带出图书室或撕剪。
2、其他时间看书,或将书带出阅览室,须在图书管理员处办理图书借阅手续,并在30日以内登记归还。超期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3、每人一次最多可借阅两册。
4、员工需爱护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
5、员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须尽快配合办理还书。
6、员工还书时应先对图书进行自查,图书管理人员对所还图书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完成归还流程,按规定放置图书。
五、罚则
1、逾期30日未归还图书,视为图书自动出让,按书价的原价赔偿,由公司财务代扣;
2、故意损坏或未经允许撕剪图书,按双倍书价赔偿;
3、不爱惜图书,随意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的,处以罚款5-10元/次。
4、未办理图书借阅手续,私自将图书带出阅览室,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10-1000元/次。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内容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爲规范公司图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图书是指公司爲满足各部门生産工作需要而购置的图书资料,包括各类工具
第三条 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规定办理。
第四条 本公司图书由总经办档案员负责管理,并於每年6月、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
第二章 图书购置
第五条 需购置图书(杂志)的品种和数量,应广泛徵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由总经办档案员汇总,总经办主任审阅後报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凡个人提出购买图书资料的应先征得本部门经理同意,并报总经理审批後方可办理。
第七条 有关人员在购回图书後,应及时送至档案室验收归档,并由档案员在单据上签字後,方可按正常审批程式到财务部报销。
第三章 图书保管
第八条 新购图书应按顺序编号,将书名、出版社名称、着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於“本公司图书登记总簿”并填制图书卡插放於图书之末页。
第九条 本公司图书由总经办档案员编制目录卡供员工查阅。
第十条 档案员对所保管的图书资料,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蛀;对损坏的图书资料应及时修补、保证其完整性;对各类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第四章 图书借阅
第十一条 员工借书分爲个人借书与部门借书两种,部门借书系指属部门专用图书,由部门经理签名借用。
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可借阅各类图书,但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其借还手续比照本办法第
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外单位借阅有关图书的,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後,方可办理,但须严格限定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
第十四条 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爲公共叁考图书(如词典类)只供查阅,原则上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人员,可酌情给予配备。
第十五条 专业性强的工具书经研究可以长期借用。一般技术图书每人一次最多可借阅两册,借阅时
第十六条 一般书报杂志得随意阅览,阅毕归回原处,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广告、公
第十七条 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叁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 公司员工在解雇、辞职时,须将所借图书归还。
第五章 借书时间、借阅期间与册数
第十九条 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10点30至11点,下午3点至4点,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二十条 借书期间一律不得超过一个月,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
第二十一条 借书册数以两册爲限。
第二十二条 部门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但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
第六章 借还书手续
第二十三条 员工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向档案员取书,档案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应
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字後,一并与借阅单妥爲保管。
第二十四条 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档案员收讫,档案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
第七章 处罚
第二十五条 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如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
第二十六条 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书者,除停止其借书权外,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总经办拟订报总经理核准後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20xx年 月 日实行。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内容篇三
第一章 通则
1、目的:为公司经营业务研究提供资料和提升公司学习气氛,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长知识。
2、范围:本公司图书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管理业务均按本制度处理。
3、制定与修改本制度,由行政综合部提议,再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二章 收集与购买
1、收集与购买:综合部按照第1条规定,负责收集各部门需要的图书。购买图书由综合部根据“购买图书计划”以及各部门的申请要求进行。并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与检查。
2、购买计划:综合部每半年做出《图书需求表》,依照此表制定图书购买计划。图书采购人员按照计划实施采购任务。
3、购书:如果购进图书,结清图书数款,并注意控制预算,不得超支,开具发票。
4、赠书:对员工或外部机构捐赠图书应表示致谢,感谢信的格式可由公司统一规定,并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第三章 图书的整理与登记
1、按图书的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凡新购进的图书应贴上标签,进行编号,并
2、图书保管员:设图书保管员,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与借阅登记及图书室的管理工作。
3、图书登记册:所有新进图书,都必须在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写明新进图书日期、著作名称、作者、出版社等重要项目。
4、加盖印章:所有图书都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公司图书室管理印章。
5、丢失:如果图书丢失,或者需要捐赠与处理,必须填写报废损单,向综合部部长做出报告,讨论是否需要重新购买。
7、图书总目录:图书保管员每季度整理出一份图书总目录,提供给各部门主管,并且按月把新进图书情况同志各部门。
第四章 图书借还管理
1、借阅工作:图书室管理工作由综合部主管指定人负责。
2、借书范围:图书原则上只借给本公司员工,(客户或其他公司有来往贵宾,经部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阅。)借出图书不得转借其他人。
3、外借册数:每人每次限借3册(整套书超过3本者,也不得超过3本借书数量)
4、外借时间限制:外借期限为3个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带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以续借三次为限,其中小说不能续借;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
5、借阅人应在规定还书日或之前归还所借书籍,如有特色情况不能及时归还书籍,应在规定还书日内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续借手续。
6、图谱及期刊按规定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7、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保证归还的图书完好无损。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4、书籍的保护
(1) 图书和报刊资料属公司财产,全体职员工都要树立爱护公司财产的好思想,爱图书,保持图书整洁。
(2) 不得在所借书籍或报刊资料上勾画、做题、圈点、评论、剪裁、撕页折角和污染浸湿等。
第五章 图书借阅时间规定
1、图书馆借书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3:00——14:00,借阅者可以在这段时间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图书馆阅览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 19:00——21:00,这段时间不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2、图书馆设有阅读区,员工可在开放时间在室内阅读,如在指定时间不能阅读完的书籍不能带出阅读室,必须在闭馆前办借书手续方可。
3、阅后请自觉将书放回原处,不要私自携带出馆。
4、阅读者必须遵守《图书室管理条例》。
第六章 书籍赔偿处理条例
1、书刊赔偿:凡借阅的书刊,如有涂改、损坏,撕页等情况,应赔偿原书。
2、丢失图书:丢失图书,不论何种原因,均要进行赔偿;
(1) 首先购买原书进行赔偿;
(2) 如买不到,一般书按原书价两倍赔偿;
(3) 不经同意,不得用其他书顶替;
(4) 整套书丢失其中一本,按全套价赔偿。
第七章 图书室管理条例
1、图书室内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
2、员工文明用语,严禁粗言秽语、骂人、打架;
3、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和垃圾;
4、阅读者可以抄摘书籍上的内容,但不得在书籍上勾画、做题、圈点、评论、撕页折角等。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内容篇四
1发票管理
1.1由日审员/收银主管到税务局统一购买发票,并根据发票面额和号码进行编号,做好登记记录及保管。
1.2由收银主管/领班领取各收银点应使用的发票,在发票登记本或是其它登记本上写上领用本数和票面金额。并仔细检查是否有缺号/重号/缺页/重页等情况,及时向日审员反映并更换。
1.3日审员根据每日的“各收银点发票使用情况表”汇总各部门发票使用总数,不定期与收银主管/领班对各收银点的发票盘点表核对,确定各部门的发票实际使用数额,并填制“各部门发票使用情况表”。
1.4各收银点在使用完整本发票后,应将整本发票存根联经主管/领班上交到日审员处,日审员做好发票核销工作。
1.5根据“各部门发票使用情况表”的汇总及上交的发票存根联和当月的营业收入确定的营业额申报应交税金。
2票据管理
2.1用于赠送的餐券、各活动的优惠券、月饼券、押金单、结账单等连号单据(下称有价票据),由日审员统一到仓库领取。
2.2押金单/结账单等由收银主管/领班到日审领取,并仔细检查是否有缺号/重号/缺页/重页等情况,及时向日审员反映并更换。日审员做好登记记录。
2.3各部门因业务需要领用赠送的餐券及其它优惠券的,需填写领料单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批后,到日审处领用,日审员要做好登记记录。
2.4核数员要做好有价票据的使用登记工作,每天对当天所上交的有价票据进行销号登记,及时发现缺号使用情况,查明原因。
2.5每月底需对当月有价票据进行盘点,并抽查是否与登记的使用情况一致,有出入的,需与使用者(部门)一起查明原因,做好备忘录工作。
3收银发票管理要求
3.1每个收银点应视营业情况,领取3-4本账单,1-2本发票,由收银主管/领班到财务部日审员处进行登记和领用手续,交班须书面签字交接。
2.2每一笔营业收入都须开具一张账单,禁止虚开发票现象。
3.3账单只能用于营业场所,经收银机的打印方可有效。
3.4账单须连号使用,不得跳号,每使用一张账单都须在账单控制表上登记,下班时填写“各收银点发票使用情况表”。
3.5客人若需开发票时,应一式三联套写,开票时须注明付款人单位名称、日期、用途、金额、付款方式,将记账联订在账单前面交财务。餐饮定额发票存根联须写上账单号码。
3.6发票的填写不得有任何涂改,若发生错误的账单、发票要作废,须经有关经理签字说明原因,盖上“作废”章将作废账单一起交财务。
3.7使用中若发现由于印刷、包装等原因造成的错误发票,不得擅自丢弃或处理,应及时上报。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内容篇五
一、适用范围
公司在册采用公休制上班的员工需加班时,适用本规定。
二、原则
1、尽量限制加班,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等权利。
2、职工应认真履行职责,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高劳动效率。
三、加班申请及监督
1、在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由战线或者主要领导指派需要完成的工作,可以申请加班。
2、加班须以部门名义申报,经战线或者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加班,部门领导的加班应由分管战线领导安排。
3、需加班部门,提前报劳资科备案,并填写《加班情况登记表》。
4、工作日加班的由当日值班人员对加班情况进行监督,休息日加班的由当日党政办公室值班人员对加班情况进行监督。
5、加班完毕后,将《加班情况登记表》交于劳资科,
由劳资科统一交主要领导批示给予加班补偿。
6、加班前无备案、加班后未按时提交《加班情况登记表》的将视为自愿加班,公司将不给予任何加班补偿。
四、加班补偿计算方法
1、加班补偿按照集团有关规定办理。
2、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休息日、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3、以4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即4小时为0.5个工作日,4小时以上至8小时为1个工作日,依此类推。
五、本办法与国家和上级规定有抵触的,按国家和上级规定执行。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原颁发的相关文件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ⅹⅹⅹ站。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内容篇六
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维护教师培养、培训的公正与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养教师,遵照教体局和纪委纪检组联席会议要求,现对大武口区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原则
1.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考察的领导和教师,经学校或教体局同意方可参加。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各类研讨会,涉及到领导和学科教师,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必须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考察学习的领导和教师,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或经学校研究推荐、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参加。
4.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教体局批准,学校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学校一律不得参加。
5.同一名教师一年之内最多只能参加一次省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省内(市外)的培训学习每年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二、外出培训、学习、考察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教体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年级组、学科组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推荐:参加培训学员推荐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教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荐学习人员不能徇私舞弊,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发展、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
3.审批:对年级组、学科组推荐的外出培训、学习、考察人选,学校要召开校务会议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然后由学校上报教体局审批。校领导外出学习须由教体局推荐和审批。
4.请假: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教师在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由学校调整课程,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并在学校填写请假条。校领导外出学习需到教体局和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
5.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要进行登记,并上报教研室备案,做到教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避免重复外出或多次外出。
三、外出培训、学习、考察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或有关部门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培训(学历培训除外)、考察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向教研组或学校上交学习报告,并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同一活动,可推荐一人进行主讲。所有外出培训的教师回校后都要撰写3000字左右的学习报告(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专题报告、学习总结),学校要对教师的学习报告进行审阅并及时存档,同时将学习报告上报教研室备案。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和讲座后,才能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教师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
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耽误工作。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
5.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内容篇七
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税收入资金管理,逐步理顺分配关系,适当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出,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预算内外资金综合运用的整体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29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筹管理的原则。无偿性,即非税收入资金属于政府性资金,政府从委托各单位代征的非税收入资金中统筹调剂部分资金,具有无偿性;公平性,即政府对纳入统筹范围内的单位或项目,按照同一比例征收统筹资金;合理性,即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在剔除上缴上级、返还下级、征收成本费用等因素后再进行统筹。
第三条统筹管理的范围。本区行政区划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所收取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都要按率征收政府调剂统筹款。统筹资金具体包括下列项目:未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性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照章纳税后的其他收入等。
对各单位收取的有法定专门用途的非税收入、专项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往来性资金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所收取的各类款项暂不统筹,具体项目由区财政局按规定予以界定,但须按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四条统筹管理的方法。非税收入调剂统筹实行“核定收入基数、固定调剂比例、超收比例返还、短收调剂不变”的管理办法。每年初,区财政局根据各单位前三年的实际收入平均数核定收入基数,基数内的非税收入在扣除上缴、分成和成本性支出后,按20%的比例统筹,超基数的按50%统筹;对未核定收入基数的单位,原则上按实际收入的30%统筹。各执收单位如果完不成收入任务,调剂统筹部分仍按收入基数计算,短收部分相应核减该单位综合支出预算。
第五条统筹资金的用途。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资金,由财政结合预算内资金,纳入政府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计划,统筹安排,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主要用于解决社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公益事业等补助性转移支出。
第六条统筹资金的缴拨。按规定应纳入统筹范围的非税收入,在各单位将其缴入财政专户时,由区财政局直接提取。集中统筹的资金,由区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中所掌握的实际情况,适时提出使用计划报财政局局长办公会审核,局长办公会对其进行初审后,上报区政府批准后拨付。
第七条监督检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收入,不得无故短收。收取的非税收入资金要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足额缴存财政专户。对无故出现收入下滑的单位,区政府将组织人员查找原因,研究处理意见。财政部门要定期向区政府报送非税收入资金收支分析等资料,并定期会同监察、物价、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非税收入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和统筹收入的单位,除了按《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外,违规收入一律按“小金库”资金全部收缴国库,并由区财政局采取暂停拨付预算经费,停办控购手续,停发收费票据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区政府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非税收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财政收入分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资金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以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之外的下列财政收入: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政府性基金;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通过出租、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
(四)按规定应当上缴国库的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以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以及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经营收益;
(五)国有的土地、海域、矿区、场地和其他公共资源的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
(六)按照国家规定的彩票资金构成比例筹集的彩票公益金;
(七)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时取得的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所形成的罚没收入;
(八)以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已指定具体捐赠对象和项目的定向捐赠收入除外);
(九)主管部门通过提取管理费、收入分成、下级上解资金或者其他方式集中的所属事业单位的收入;
(十)纳入非税收入账户体系的各类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含税收利息收入);
(十一)其他依法设定的非税收入。
前款规定的收入属应纳税的,依法纳税后上缴非税收入。
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非税收入管理应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非税收入项目的设定、收支管理和监督应当依法进行。
非税收入按照不同的类型和特点,实行科学、有效的分类规范管理。
第五条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由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实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切实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第七条市财政部门主管本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并具体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的编制草案和组织执行等工作。
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审计、物价、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权,做好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征收管理
第八条向缴款义务人征收或者收取(以下统称征收)非税收入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为执收单位。
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已规定执收单位的,由规定的执收单位征收;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没有规定执收单位的,财政部门为执收单位。
执收单位征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委托其他单位代征非税收入。委托应当签订委托协议书。受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征非税收入。
第九条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负责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及其依据、范围、标准、时限、程序,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编制本单位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草案,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三)依法向缴款义务人足额征收非税收入;
(四)记录、汇总、核对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定期报送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五)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严格依法征收非税收入,确保应收尽收,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减征、免征、缓征,不得隐瞒、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存私放、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所收非税收入款项。
任何部门、单位不得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范围、标准和征收非税收入。
第十一条依法应当缴纳非税收入款项的单位或者个人为缴款义务人。
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方式、途径缴纳非税收入款项,不得逃避缴纳义务。
第十二条缴款义务人符合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条件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由财政部门批准;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批准部门应当明确申请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的依据、范围、条件、时限、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前款规定的缓征、减征、免征事项,只适用于本级管理的非税收入。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非税收入的征收和依照公开、公平原则确定非税收入的代收银行,并可在代收银行设立用于归集、记录和划解非税收入款项的汇缴账户。财政部门根据双方约定,按银行代收非税收入的业务量或者收缴金额向代收银行支付手续费。
执收单位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开设只收不支的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归集本单位现场征收的或者零散的非税收入并按规定上缴财政。
第十四条缴纳非税收入采取直接缴款或者集中汇缴方式。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当场收款或者纳入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的非税收入采取集中汇缴方式外,均应采取直接缴款方式。
采取直接缴款方式的,缴款义务人凭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开具的缴款凭证,到代收银行的营业网点或者通过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缴款途径,将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或者财政部门设立的汇缴账户。
采取集中汇缴方式的,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向缴款义务人收款并开具财政票据或者发票后,在同级财政部门规定期限内,汇总填制缴款凭证,并将非税收入按收款项目编码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或者财政部门设立的汇缴账户。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本级的非税收入账户体系,包括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资金收支活动的国库单一账户,在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反映未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及其支出活动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及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非税收入的汇缴、集中支付和特殊专项支出等活动的其他账户。
第十六条根据分级财政管理体制,为国家代收的非税收入,全部缴入中央国库;涉及市与国家、省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应当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涉及市与区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由市政府或者市财政部门规定。
上、下级分成的非税收入,按照就地缴款、分级划解、及时结算的原则,由财政部门定期划解、结算,不得拖延、滞压、隐瞒、截留。
第十七条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后,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办理退库:
(一)多缴款、重复缴款、错缴款的;
(二)由于调整非税收入征收标准,需要退还款项的;
(三)财政部门规定应当办理退库手续的其他情形。
非税收入的退库,应当通过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办理,其他账户不得办理。
第十八条办理非税收入退库,需退还缴款义务人的,由缴款义务人向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需退还执收单位及其委托单位或者代收银行的,由请求退款的执收单位或者代收银行书面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发现需要向缴款义务人退款的情形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经批准后主动向缴款义务人退款。
财政部门接到资料齐全的退库申请后,属于本级管理权限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并退款;涉及上级财政部门管理的非税收入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上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九条非税收入应当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纳入统一的政府预算体系统筹安排。
除有规定用途或者弥补征收成本性支出外,非税收入应当与执收单位的支出分离。
具有专项用途的非税收入,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时,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安排,专款专用,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二十条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部门预算。
执收单位的基本支出,按照其职能、定员和部门预算核定的支出标准统筹安排;项目支出由同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核定。
执收单位委托其他单位征收非税收入的费用,通过部门预算安排。取得国有资产或者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所必需的征收成本,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核定。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第二十二条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资金由财政部门核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具体办法按市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财政票据管理
第二十三条财政票据是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代收银行在征收非税收入时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的财政部门印制的收款凭证,是财务收支的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征收非税收入时应当开具财政票据,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代收银行不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开具财政票据的,缴款义务人有权拒绝缴款并向财政部门投诉。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及其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购领、保管和发放财政票据,并对财政票据的使用进行稽查和核销。
第二十五条执收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和收入级次或者财务隶属关系购领、开具、保管、核销财政票据,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保证财政票据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二十六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转让、转借、串用、代开、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和销毁财政票据;禁止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乱罚款或者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征收非税收入;禁止使用非法财政票据。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收、入库、支出和财政票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篇的行为。审计、物价等部门应当依法对非税收入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处理。
监督检查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依法移送。受移送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告知移送部门。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单位应当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的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接受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阻挠、拖延,并应严格执行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检查处理决定。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检举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篇的行为。受理的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有联络方式的检举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负责受理和查处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及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的单位和个人。
对举报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或者财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属于《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所列违法行为的,依照该条例规定予以处罚或者处分。
第三十一条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审计部门责令改正,追缴应收、应缴的非税收入,退还违法多收的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执收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征收、代收非税收入的;
(二)违法多征、少征非税收入的;
(三)违反收缴分离规定的;
(四)转移、私分或者变相私分非税收入的;
(五)不按规定办理非税收入退库的;
(六)不按规定购领、开具、保管、销毁财政票据,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乱罚款或者使用非法财政票据的;
(七)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的。
第三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审计部门责令改正,追缴应收的非税收入,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作为缴款义务人逃避缴纳非税收入义务的;
(二)不按规定执行部门预算的;
(三)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
(四)不履行内部监督义务或者拒绝接受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市财政部门应当依据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部门预算、综合财政、分类管理、收支分离、监督检查等实施办法。
税务部门实施本办法的具体操作程序由市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条县级市非税收入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内容篇八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完成,同时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出差管理规定。
差旅费是指离开南京城、郊区展开公务活动所必须的费用(含出国境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差旅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条 出差管理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出差的申请和审批 一、申请
1、员工因工作需要安排出差,应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附件一),详细填写出差目的地、出差日程、出差事由、出差人数、出差计划和差旅费用预算等报行政组备案,否则以矿工论处。
2、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部门责任人,待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3、同一地点或同一任务由两人以上出差的,由全部出差人员集中填写一份《出差申请单》。
4、出差期间出差人员也必须完成当天工作日志,作为出差人员工作考核和报销的凭据。
5、申请审批流程:员工详细填写《出差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分管领导审批办理借款手续出差返回一周内凭相关凭证报销。 二、机票/车票预定
1、出差人员交通工具以火车、汽车为主,也可利用公司车辆。
2、出差人员因出差路途较远或者出差任务紧急,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乘坐飞机。员工机票订购需填写《员工机票订购登记单》(附件二),连同《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批后交公司行政组定购。
3、飞机票由行政组统一订购并报销,非特殊情况不得自行购买。火车票、汽车票由出差人员自行订购。
4、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规格详见第三
条),须事先征得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意,并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
第三条 差旅费用标准
1、出差住宿标准、工作餐费及其他费用的限额标准因地区经济发达状况的不同加以区分;具体分为一类地区与二类地区,一类地区包括:上海、北京、深圳、广州,二类地区为其它地区。
出差住宿标准及交通、工作餐费限额标准表
说明:(1)因特殊商务需要,需超出标准的费用,应事先在《出差申请单》中注明,由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2)出国(境)的所有申请、报销均需公司高层审批。
1、出差时间不足8小时的(按车票、飞机票上起始时间和到达时间为准),交通费、餐费定额标准减半。
2、出差人员住宿费按公司标准执行,如有特殊情况突破上线需写情况说明,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否则按照上线执行,对于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3、出差人员使用公司车辆出差,可凭有销单据报销城市间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不再报销市内的交通费。特殊情况需写情况说明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4、公司各级人员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产生的业务接待费用,随出差申请表一同审批。宴请客户或由客户招待时,不再报销同时段个人餐费。临时发生的业务接待费用,电话请示组长或分管领导后按实报实销处理。宴请客户标准及实施细则由业务组另行规定。
5、出差期间因工作业务发生的打印/复印/传真费、邮递费、公物托运费等,凭有
效票据按实报销。
6、出国人员的住宿费用原则上按实报销,住勤补贴欧美地区无特殊情况下暂定为20美元/天,不再另行报销其他的伙食费用。
7、外出培训,培训费中含食宿费用的,不再予以综合补贴。
第四条 会议、外派的差旅费
1、职工离开南京市城、郊区参加会议(含各类培训),在途间的城市交通费、住宿费、餐费、补助按照上述差旅费规定报销。
2、会议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餐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照会议管理规定统一支出,公司内不再予报销。会议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按照上述差旅费报销规定报销。
3、职工在南京市区驻场检测,满8小时以上,补助为每天50元。离开南京市城,郊区进行驻场检测,补助为每天100元。该补助由具体项目经理负责考核统计,纳入项目经费支出,每月工资发放日发放上月驻场检测补助。
第五条 差旅费借款
1、各级员工因公出差有预借差旅费需要的,持分管领导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2、借款人借款时需要填写一式三联的《现金借款单》,借款单存根留于财务处做借款凭据,借款人足额归还借款时,出纳人员将现金清点无误与借款单核对相符后,开具收据,将收据和借款存根一并交借款人留存。
3、借款人填写《现金借款单》后需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共同签批。 4、借款人和还款人必须为同一人,不得由他人代为还款。
5、借款人借款后应及时到财务处核销借款。借支原则为:欠款不清,后款不借。
第六条 差旅费报销
1、 作为因公出差的唯一合理化凭据,《出差申请表》是报销出差费用的前提条件,出差人必须将《出差申请表》作为《费用报销单》的必备附件一并向相关部门提交。
2、差旅费报销使用《差旅费用报销单》,要求填写报销部门、日期、出差人姓名、事由、起止时间地址、住宿费、交通费、住勤补贴、及其他费用。各栏不得少填漏填,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必须一致,后附发票适当折叠并统一粘贴于费用审批单反面左上角,发票大小不得超过差旅费用报销单。
3、两人及以上共同出差的,出差费用由一人按照实际出差情况填写报销单并一次性报销完毕。
4、差旅费用报销在出差回来后一周内执行。差旅费报销单由报销人填写,本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交财务部门审核后,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5、员工遗失出差期间原始单据的,需自行承担差旅费用。遗失借支差旅费用的,不得重复借支申领差旅费用。出差之后未返回公司而离职者,公司可从其薪资中扣除。
第七条 附则
1、出差回来三个工作日内,出差人必须填写《员工出差报告》(附件三),汇报出差情况,不按规定提交的,费用自行承担。
2、根据考勤制度,如外出人员未及时与组长、分管领导或公司联系,差旅费用及相应补贴按标准的50%予以报销和发放。
3、国外出差实行单次申请制度,相关人员需在出国前向公司报备本次出国的详细计划、具体行程及各项费用预算,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4、出差期间,原则上出差人不得延长出差时间或更改出差路线。 如出差途中出现突发性疾病、意外伤害、临时性工作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出差时间或更改出差路线的,出差人应向部门负责人及原《出差申请表》最终批准人电话请示,获得许可后方能进行相应调整。出差人在返回公司后应根据实际出差情况,第一时间重新办理《出差申请表》审批程序,否则实际出差情况与原《出差申请表》不符之处所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并对出差延时部分按矿工处理。
5、员工出差期间,无论时间提前、延迟或出差时间逢休假日,均不以加班论,不支报加班费。
6、员工出差期间擅作私人旅行、探亲、访友,或借机处理私人事物,由此产生的增支超支部分,不得报销;若从事违法犯罪事情,经查证属实者,除依法究办外,须赔偿公司全部出差费用及一切相关损失。 7、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行政组。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内容篇九
1.目的
为保持公司员工在对外交往及内部经营管理活动中廉洁自律,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概念
3.1.1本管理制度所称礼品,指礼物、礼金(货币)、有价证券及其它形式的礼品。
3.1.2本管理制度所称对外交往,指与公司以外的单位(含国外)的经济交往。
3.2礼品登记部门
3.2.1公司礼品登记管理部门为总裁办法律部。
3.2.2法律部对于收交的礼品,应当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及时处理、并定期向登记上交礼品的单位和员工通报处理情况。
3.3礼品登记范围
3.3.1 公司员工在对外交往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司经济利益或声誉的礼品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3.3.2 公司员工代表公司参加各种会议,会议赠送的礼品也须登记上交。
3.3.3 公司员工在去销售处、维护处、研究所及公司其它驻外地机构或关联公司执行公务,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索取礼品,也不得变相收受礼品;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3.3.4 各销售处、维护处、研究所及公司其它驻外地机构或派驻关联公司人员来公司办事,不得向公司领导、各部门及有关员工赠送礼品;公司领导、各部门及有关员工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3.3.5 公司员工赠送或收受与公司对外交往或内部经营管理活动没有联系的礼品,不在本管理制度登记上交范围之内,否则也须登记上交。
3.4 礼品上交范围
3.4.1 公司员工在对外交往中接受的礼物,价值按市价折合人民币500元以上的,登记后要将礼物上交法律部;不满500元的,登记后礼物归受礼人。
3.4.2 礼物价值虽不满500元的,但有保存和纪念意义的,需要陈列或由公司保管的,登记后经法律部决定,礼物须上交法律部。
3.4.3 礼物价值虽不满500元的,但与工作、人事安排,工资、奖金、解决户口、亲属聘用、问题调查处理等有联系而赠送的礼物,登记后上交法律部。 3.4.4 公司员工在对外交往中,如果对方赠送礼金(货币)、有价证券的,所受礼金、有价证券登记后一律上交法律部。 3.5 礼品登记、上交的时间
3.5.1 按照本管理制度须登记的礼品,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接受的礼品,自回公司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交法律部,法律部可将礼品登记情况定期在公司内部公布。
3.5.2 登记的礼品按规定应上交的,与礼品登记表一并上交法律部。
3.5.3 各销售处、维护处、研究所、公司其它驻外地机构及派驻关联公司的员工登记礼品,可先将礼品登记表传真给法律部。不需要上交的礼品由法律部将处理意见传真给受礼人的部门领导,委托其按本管理制度处理;需要上交公司的礼品,先由受礼人所在部门保管,待有人来公司出差时上交法律部。 3.6 上交礼品的处理办法
3.6.1 贵重礼物,高级工艺品,有保存和纪念意义的礼物,由法律部交公司陈列展览。
3.6.2 专业用品,设备器材和具有科研价值的礼物,由法律部交企管部按固定资产登记后,分配给有关部门使用。
3.6.3 食品、水果类礼品,可以归受礼人所在部门使用。 3.6.4 烟酒可以归受礼人所在部门作为礼品馈赠客户使用。
3.6.5 黄金、白银、珠宝制品,高级耐用品、汽车、摩托车、电视机、摄像机、组合音响、微波炉、vcd、高档照像机等,由法律部交企管部按固定资产登记后分配给有关部门使用,或者由法律部处理。
3.6.6 高中档实用物品,如钟表、收录机、家用电器、衣料、服装等,按照国内市场折半价给受礼人,每人一年以两件为限。
3.6.7 礼金、有价证券由法律部交公司财务部门登记入帐。
3.6.8 其他礼物,由法律部处理。
3.7 礼物变卖收入一律上交公司财务部门。 3.8 违反本制度的处理:
3.8.1 不按时登记礼品,由法律部责令其及时办理手续,礼品收缴,取消3.6.6优待,并给予批评教育。
3.8.2 登记礼品价值不实,由法律部责令其更正;属恶意的,礼品价值由法律部估算,所收礼品一律收缴,取消3.6.6优待,对收礼人给予通报批评。
3.8.3 应登记、上交的礼品而不登记或不上交的,由法律部责令其补办登记手续,礼品由法律部收缴,取消3.6.6优待,对受礼者给予通报批评。
3.8.4 违反本管理制度,有其它严重情节,或给公司经济、声誉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按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9 对于收受礼品后隐瞒不登记的,知情者应向公司领导或法律部举报。公司欢迎署名举报,对署名举报法律部将反馈处理情况,并根据情况给举报人以适当奖励。举报人需要保密的,法律部将为其保密。
4. 公司员工在对外交往中,需要向对方馈赠礼品的,另行规定。
5. 本管理制度由法律部负责解释。
6.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7. 附件:《礼品登记表》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内容篇十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的标识管理,规范企业的整体形象,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公司实行标识制度。实施标识管理的目录,由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调整和公布。
第三条 需要使用到本公司logo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凡用本公司logo以对外宣传的人员,必须经由相关部门许可,不得私自使用本公司标识进行一切对外活动。
第四条 行政部负责公司标识的审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标识的使用方法:
(一)使用范围:集德创建的整体形象宣传,各业务公司整合宣传使用此logo。
(二)标识形象要统一、鲜明,以确保公司标识的唯一性。
公司logo在使用过程中应该于四周留白1cm左右,保证公司标识的严肃性,不可侵扰性。
(三)使用标识时,图形必须准确,并根据规定的式样,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不得擅自更改图形的比例关系和色相。
标识的使用过程中,要求被许可人不得对标识进行任何诸如添加、删减、变形、 扭曲方式的改变。
第六条 便签、卡片等的设计和印制涉及到公司标识的,必须有统一的式样。
第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八条 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内容篇十一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区建设局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 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本单位各类文件(党支部和行政)统一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 公文的签收
1.单位所有文件(除领导订启的外)均由收发员(文书)登记签收、拆封(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的机要文件除外)。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文书)需注意检查封口,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2.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 收发员(文书) 拆封和签收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作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本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收发员(文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职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第六条 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文书)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作应立刻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2.一般礼仪性质的函、电、单据等,可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各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收发员(文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 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收发员(文书),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交收发员(文书),切忌横传。
5.办公室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办公室通知到单位阅文。
(三)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 发文的规定
1.单位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支部和行政办公室,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 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审核。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方可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政×字发文。群众团体文件由党支部批转。
3.对单位影响较大,涉及多个以上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主要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 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单位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文件;
(3)公布单位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单位重大生产、技术、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3.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日常生产、技术、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各科室书面或口头自行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发文。
5.各科室如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十条发文程序规定:
1.各科室需要发文,应事先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出申请;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后,主办科室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3.草拟文稿必须从本单位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4.文稿拟就后,拟搞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5.办公室应根据党支部、行政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6.经办公室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分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整理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党政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办公室收发员(文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打印;
11.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后,由办公室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收发员(文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
(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一条 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十二条 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三条 办公室收发员(文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单位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五条 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办公室收发员(文书)负责归档:
(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单位报告、申请的批复;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产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3)党支部会、主任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职工委员会以及各种例会记录;
(4)支部党代会、职代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团代会等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单位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
(7)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单位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单位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8)反映本单位生产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9)单位日志和大事记;
(10)单位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科室,各群众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众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 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7月份以前整理完。
(七)文件的销毁
第十七条 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办公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 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在办公室收发员(文书)和正副主任以及分管领导的共同监督下销毁。
第十七条 实施及修改 本办法经决策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内容篇十二
1 目的
规范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控制。
3 职责
3.1 办公室负责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2 各科室和单位负责本科室和单位的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4 管理规定
4.1 固体废弃物分类
4.1.1 危险固体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旧日光灯管、废电池、墨盒;废弃油杂质、擦油布、更换下来的含油零件、废旧电瓶;施工中的废弃涂料、沥清、油漆;绿化工作中的残留农药及其容器等。
4.1.2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4.1.3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设备维修产生的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4.2 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
4.2.1 管理处机关和各单位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废物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4.2.2 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或废物箱。临时的存放场所,应具备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
4.2.2.1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及存放
a)产生废油的部门应将废弃油装入指定的油桶。
过滤器更换下来的滤芯应放在密闭的箱内。
c)施工时产生的废旧涂料、残余油漆、废沥清余料等固废应要求承包方收集、存放在指定的有害废弃物场所。
e)废弃灯管、擦油布、废电池、废弃电瓶等应放入有害废弃物存放箱、专用存放设施内或交给购买产品的单位,统一管理。
4.2.2.2一般固体废弃物存放
a)废纸箱、废瓶罐、废纸、金属边角料等放入一般可回收废弃物指定区域或存放箱。
b)已经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放入报废设备区。
c)不可回收的废弃物放入不可回收垃圾区域或垃圾桶内。
4.3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4.3.1 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a)废弃沥清、涂料、油漆由养护科负责在协议或合同上对施工单位提出处理要求。在施工结束后,对废弃物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废弃油漆、更换下来的含油物品等易燃物,废旧灯管、墨盒、擦油布、废电池、废弃电瓶等其它有害废物,由办公室联系有处理能力的合法机构进行处理(参见4.3.3)。
4.3.2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可回收的废弃物由各单位安排人员整理,再转卖给物资回收部门;不可回收的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或受委托单位统一运送到垃圾场处理。
4.3.3委托处理
a)在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可回收利用和一般固体废弃物可由各单位自行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固体废弃物由管理处办公室委托专业的单位统一进行处置。
b)办公室和各单位应要求固体废弃物处理单位提供营业许可证明、当地环保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c)办公室和各单位应与被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处理固体废弃物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在运输、利用及处置过程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4.3.4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记录各单位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应记录在《固体废弃物处理记录》中。
4.4办公室应每季度检查一次各单位固体废弃物的存放和处置情况,并记录检查结果。
5 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 记录
6.1《固体废弃物处理记录》(zh26—b01)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内容篇十三
1.0目的
为了规范办公用纸的使用,减少纸张浪费,降低办公成本、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办公用纸的采购、管理、发放、使用及废弃的管理。
3.0 职责
3.1行政管理部
3.1.1负责公司办公用纸的购置、发放及废纸的处置。
3.1.2负责监督各部门对节约用纸计划的实施情况。
3.2各部门
3.2.1需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办公用纸的领用。
3.2.2根据本部门的办公用纸计划节约用纸。
3.2.3纸品废弃时应参见《废弃物资处理规定》执行。
4.0管理制度
4.1、公司办公用纸统一由公司行政管理部办公用品库统一采购。
4.2、各部门领用必须先在erp上做领料申请单,并由本部门经理核准后方可领用,领取办公用纸3包及其以上的,须注明详细用途。并由管理部人员详细记录。办公大厅用纸的领用,由管理部行政文员负责。
4.3、节纸模式
4.3.1各类材料、资料尽量通过网络进行传看。
4.3.2在用电脑打印文件时,尽量使页边距缩小到(1.5~2.0cm),使用单倍行距;除单位的重要文件、资料、材料或发放给外部相关单位的宣传材料、协议、合同等(有专门规定要求的文件除外),其他文件使用字号小于或等于5号字体,标题无特殊要求时,一般不大于3号字体。各部门在打印文件、资料前要做打印预览,认真核对内容、格式、落款等,以减少错误,避免浪费纸张。
4.3.3、打(复)印文件时,办公用纸尽量正反使用,以提高纸张的利用率。
4.3.4、各部门需领导审阅的草稿性文档,要尽量使用经确认过期或作废的已用纸反面打印。对于背面可用的纸,或将其收集后,放到行政管理部回收箱内,对于未完全利用的废弃纸张,不含有单位保密或重要信息的可裁减装订成册,当便签使用。
4.3.5行政管理部打印机原则上放入背面干净可用的纸张打印,当需要使用新纸时请打印人自行放入新纸打印。
4.4、在公司办公大厅打印(复)印文件、资料后须自觉填写打(复)印机纸张使用登记表,写明事件、用途、姓名和印张数,并接受管理部人员监督。
4.5、不准用办公用纸打印(复)印私人用品。
4.6、行政文员每天要在上班、下班之前对公用打(复)印机桌面、纸张清理,将物品摆放整齐。
4.7、废纸的处置
4.7.1含有单位保密或重要信息的废纸要碎掉后按可回收固废处置。
4.7.2确实可弃的,则放入管理部废纸箱内统一处理。
5.0、表单
5.1 打(复)印机纸张使用登记表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内容篇十四
(一)保安部工作准则:
1、当值期间必须着装整齐、仪表大方、站姿、坐姿符合要求,不许抱胸插手。
2、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佩戴工牌,经员工通道出入,同时打卡备案。
3、做到无条件服从上级分配,听从上级管理。
4、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下一班未接班时,当值不准离岗)。
5、熟练掌握保安部岗位工作特点、职责与要求。
6、接触客人要十分有礼貌,并注意语气态度。
7、处理问题时,力求做到容忍宽大,以理服人。
8、当值时不得聊天、阅书报、写私函、听耳机、吸烟、吃零食、打私人电话,并谢绝来访,如属要事,要保安部当值负责人批准方可。
9、当值时只能与客人保持一种工作上的关系,不得在岗上与客人拉扯、闲聊。
10、当值时不得利用个人职权与客人进行任何私人交易。
11、当值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向客人索要小费或礼物。
12、当值时不准睡觉、不得带有醉意。
13、严禁当值时随意离岗,如需吃饭、喝水、去卫生间,需领班批准并派他人替岗后,方可进行。
14、殊情况,严禁使用酒店客用设施。
15、熟悉本酒店各种报警装置及消防器材的位置,并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
16、一旦发现火警,无论程序大小,都必须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并立即采用有效措施。
17、熟悉酒店各部门出口通道,包括员工通道、客用通道、消防通道等。
18、无特殊情况,不得私入客房、仓库、办公室、厨房、服务员工作间等。
19、不得以权谋私或者做任何有损酒店名誉的事情。
20、当值期间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包庇、掩护违法犯罪分子。
(二)保安部请假制度:
1、本部员工无论因何种原因需请假时,必须填写请假报告单,并逐级审批备案后方能有效。
2、主管、领班请假需经理批准方可。
3、保安员请假需经主管批准方可,但必须先经领班批准。(事假超过半天,需部门经理批准)。
4、严禁越级请假。
5、无请假报告单休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6、原则上不准调休,如遇特殊情况经经理批准方可。
7、对于请假者如有超假的,一律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事假超假一天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8、如果休假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归队,应有电话、电报和证明方可考虑补办事假。
(三)保安部奖惩制度:
1、奖励——有下列表现之一者本部将给予奖励或晋升参考。
1)对酒店的安全管理有大贡献者。
2)拾到客人钱财缴公者。
3)举报本部员工违章乱纪者。
4)向本部提出良好建议,该建议被采纳者。
5)对工作尽忠尽职,受客人或外部门来函表扬者。
6)为酒店声誉和财产,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者。
2、惩罚——警告处分,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如累计三次以上予以辞退。
1)当值时不注意仪表、不佩戴工牌,经多次指出而无明显改观者。
2)不服从工作分配,不服从上级指挥者。
3)经常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备案者。
4)无特殊情况(公务需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5)当值时睡觉者。
6)当值时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者。
7)当值时抽烟、吃零食、聊天、听耳机、不听从劝告者。
8)无特殊情况(公务需要)私入客房、仓库、服务员工作间、办公室、厨房者。
9)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者。
10)不当值员工擅入酒店者。
11)该管的事不管,胆小怕事而造成工作失误者。
12)对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13)工作中欺骗上司者。
3、惩罚——辞退,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立即辞退。
1)不请假,旷工两天以上者。
2)无论何种原因与客人、酒店员工打架者。
3)索取、私藏小费者。
4)利用职权与客人进行非法交易者。
5)盗窃酒店物品、客人钱财,以及主使或参加酒店员工盗窃酒店、员工财务者。
6)拉皮条者。
7)不服从上级管理,出于私利谩骂上级者。
8)严重工作失误,造成酒店损失者。
9)不爱护保安装备、消防设施、办公室设施,造成严重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四)保安部监督员工打卡制度:
1、保安员二十四小时定岗于打卡处,临时离开要获得领班批准,并派人替岗。
2、员工打卡时,保安员要认真核对工牌,无工牌或工牌不符者不予打卡,必要时收回工牌交值班经理处理,不允许代人打卡。
3、检查打卡机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4、真执行物品出门查验制度,检查出门物品有无违规现象,必要时需开据放行条。
5、认真执行出入来访制度,进行来访验证和登记。
6、严格控制辞职员工和辞退除名员工进入酒店,阻拦酒店员工穿制服出酒店。
7、对外来施工人员每天进行来访登记,如发现有外来施工人员在规定施工时间以外还没有离开酒店,立即报值班领班。
(五)保安部装备器材使用制度:
1、日常使用的对讲机、警械、钥匙、雨衣、大衣在交接班时双方领班共同检查清点并记录签收。
2、临时用品,如大衣、雨鞋、雨衣、手电、应急灯等要有交接登记,归还时领取人签名,检查有无损坏、丢失,否则按酒店规定赔偿。
3、机械只有押款时携带,平时由监控室保存,只有领班和主管可以使用。
4、保安部备用品专柜钥匙平时监控员处,夜班时放保安当值领班处。
5、保安部备用品专柜每月清点一次,由监控员和主管检查记录使用情况。
(六)外来单位进店施工管理制度:
1、若有在酒店范围内进行施工的单位,在进场时必须持有聘请施工部门签发的申请或证明,经保安部及工程部核对批准后方可办理入场施工手续。
2、请施工的部门,在填写申请或证明时,要求写清施工单位名称、人数、施工区域、工时及负责人等。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申请或证明及参加施工人员的有效证件到保安部办理入场施工手续。
3、保安部向施工单位发放临时施工卡,并收取证件抵押金人民币叁拾元整,工期完成后,凭工卡到保安部秘书处注销并退回押金。
4、办理施工手续的同时,施工单位负责人要与酒店签定防火责任书,确定施工防火责任。
5、任何施工单位和个人进入酒店施工必须走员工通道,并配戴临时施工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营业区域和使用客用设施,施工结束后,所带出酒店的工具和其他物品,须有聘请单位签发的放行条。
6、施工期间,要遵守酒店各项规定,如需增加人员时要及时补办手续。
7、施工期间,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禁止在施工现场乱拉、接电线。
8、如施工需要明火操作时,必须到酒店保安部递交申请,办理动火证,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和做好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等安全防范措施。
9、要及时清理工程垃圾,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严禁在消防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
10、对施工单位入场施工不办理临时施工卡、手续不全的、现场管理混乱、未办动火证而动用明火操作的,根据施工性质,保安部有权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1、消防设备、器材是用于预防和扑灭火灾的安全防护设施,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和移动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准在消防设备、器材旁及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不准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非消防用途。
2、因公施工、作业需动用或移动消防设备、器材的部门,需书面向保安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用或移动,并在施工、作业完结后将设备、器材恢复原位。
3、工程部和保安部要认真做好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发现遗失、损坏或失灵的设备、器材,要立即向消防委员会报告,争取补救措施,并追查原因及做好记录。
4、工程部当值人员和当值消防主管要每日、周对消防设备、器材进行例行检查,每周要对烟感、温感等报警装置进行测试,并向消防委员会书面报告测试结果,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5、工程部和保安部每月要对酒店所有的烟感、温感等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淋、气体灭火、自动报警和紧急广播系统及防火卷帘门、排烟风机排烟阀等联动设备和应急照明系统进行一次详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
6、工程部经理和消防主管要定期或不定期(每周不少于两次)检查酒店的发电机房、变压器、锅炉房、油库、厨房、木工房等重点部位,发现问题要立即派人整改,做好记录。
7、保安部消防主管每月须对酒店所有的干粉灭火器进行压力表、保险塞、压把、喷射软管的检查,并将灭火筒摇晃数次,防止筒内的粉末受潮沉淀结块,并做好记录。
(八)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1、监控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监控员必须服装统一、整洁、不留长发。
3、当值期间要精神集中,认真细致做好监控记录,不准撤离岗位。
4、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详细将本班的监控情况知会下一班。
5、监控室内严禁吸烟、禁带火种,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存放私人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等。
6、每天要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清洁,保持室内无尘等卫生。
7、任何人调用录像带或查阅文件、档案,需预先填写《查阅(调用)申请表》,经保安部经理批准签名后方可。
8、当值监控不得随意操纵中心内之一切仪表、按钮、设备等。严禁非监控员操作中心内之一切设备。
9、当值监控员或其他经批准进入监控室的人员,不得无故占用(长用)中心之通信设备。
10、监控中心仅限保安部当值监控员、当值领班、消防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进入。
11、因工作需要的pa、工种技工、大堂am、值班经理等,须经当值监控员允许后方可进入,工作完毕后及时离开,不得无故逗留。
12、消防监控中心之管理直接履属消防主管。
(九)停车场安全管理程序:
1、当值时对车辆安全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来车时要将车辆指挥到位,要检查车辆有无损坏,车门有无上锁,车辆排列整齐。
2、客人沟通时要注意礼节礼貌及文明用语,要做到举止大方,不亢不卑,避免与客人发生争执或冲突,不准向客人索取小费。
3、当值时要站到车场较明显的位置,指挥车辆时动作手势要标准、正确。
4、当值时不得群集闲聊,不得随意离岗、窜岗,有事不要大声叫喊,使用对讲讲机时注意用语,不讲与工作无关的问题。
5、当值时不得睡觉、看报、不得吸烟、吃零食。
6、指挥车辆泊位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是有醉态的司机,防止撞伤、碰伤、擦伤等。
(十)安全工作条例:
1、要求身体素质好,工作和训练时,严禁危险动作,如摔跤、逞强、过度用力、开过分玩笑等。
2、着装要合身,不要过紧或过松,避免工作操作时受伤。
3、受外受伤时,要立即报告领班,并尽快处理伤口,伤势严重者,要及时到酒店医务室进行处理。
4、处理紧急事故时,要考虑安全因素,如戴手套、穿雨衣、雨鞋。按正确的操作程序操作,熟练酒店制定的各种紧急程序(火灾、水灾、台风等)。
5、对不卫生的地面、阻塞的通道、容易造成摔伤的区域,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清理。
6、对不懂的设备、器材不要乱拆卸,要请专业人员来处理,触动或打开可能有危险的包裹,发现异常气味、声音要查找出原因并向上级报告。
7、不过量饮酒、吸烟、不暴饮暴食,保证充足睡眠,养成良好的饮食、起居、卫生习惯。
8、不得乱用警棍、手铐等警用器材,不得使用恐吓、危险语言,避免引起暴力行为。
9、如遇到意外攻击,只有采取适当的自卫,以保证自身的安全为准则。
9、本条例只适用于保安部员工。
(十一)保安部各岗位职责:
1、保安部经理岗位职责:
1)工作职权:
a.根据部门各级员工的工作表现情况,有权进行表扬或奖励、批评或处分,有权提升或建议总经理提升工作积极、认真负责、业务熟练、有管理潜质的员工。
b.有权调动保安、消防人员及其它部门人员对危急事件,如刑事犯罪、火警等事件进行紧急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c.对酒店治安保卫、消防等不够严密和完善的方面,有权向总经理建议逐步严密完善等。
2)工作职责:
a.对总经理负责,负责保安部全面工作。
b.对酒店治安、安全保卫工作负有重要责任。
c.负责对下属考核、培训。
d.负责酒店保卫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落实。
e.负责全酒店员工治安防范宣传教育。
3)业务要求:
a.熟悉和掌握酒店内部治安情况,了解和掌握社会治安情况及其对酒店的影响,对治安工作要有敏感性和预见性,防患于未燃。
b.善于组织策划酒店的安全保卫工作,在危急情况下能够沉着冷静,善于指挥和决策,使危急事件能够得到迅速妥善的处理。
4)工作内容:
a.协助各部门制定岗位安全制度,并督导落实。
b.对酒店员工进行法制教育,生产安全教育及遵纪守法教育。
c.积极开展治安检查和消防检查。
d.组织策划重大节日、重要接待任务的安全保卫工作,届时要在酒店内值班,并督导任务的落实情况。
e.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和侦破酒店内发生的各类案件。
f.了解和掌握酒店内部员工的情况,配合人力资源部一起做好违纪人员的帮教工作。
g.注意防止因自然灾害而造成酒店和宾客、员工的生命财产的损失。
h.建立和完善酒店治安工作档案。
2、安全主管岗位职责:
1)熟悉酒店的运作及有关的安全法则、酒店的员工守则。
2)安排下属各岗位的工作,不断巡视酒店各区域、督导当值各岗位的工作,并进行奖惩、评定和考勤。
3)认真完成工作日记,并详细记载当值时间内发生的事件(包括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结果以及遗留问题),非常事件要及时上报。
4)迅速妥善地处理各类事件(包括突发事件)并对一些案件调查,写出调查报告。遇
重大案件发生须立即汇报,保护现场并向警方报案,协助警方的调查工作。
5)下属员工进行岗位培训,使保安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
6)熟悉酒店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紧急出口以及酒店的紧急疏散程序。
7)控制好酒店停车场的安全,保障酒店车道的畅通。
8)完成交给的其它任务。如:施工现场及人员的安全督导、施工办证工作等。
9)对自己主管的工作负责制定计划,做好总结,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
10)热情接待来访。
11)协助经理当值期间发生的问题。
3、主管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上级的有关指示、规定。
2)掌握酒店的火灾特点,努力做到“六熟悉”,即:熟悉酒店的平面布局、建筑特点、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情况;熟悉酒店的火灾危险性和相应的防火措施;熟悉重点消防保卫部位存在的火险隐患和控制方法;熟悉各有关的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及其贯彻落实情况;熟悉义务消防组织建设情况及其防火、灭火能力;熟悉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状况。
3)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推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并督促落实。
4)对保安员及酒店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提高遵守法规和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5)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时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6)协助主管部门对电工、焊接工、油漆工、服务员、保安员等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
7)组织专职(义务)消防队的学习和训练,制定灭火作战计划,负责组织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7)止各种违反消防法规、制度、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记录上报。
8)协助建立和完善防火档案。
9)发生火警立即报告,同时组织员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参与火灾原因的调查和对责任人的责任追查。
10)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部门、个人,向行政领导提出表彰及奖励的建议。
4、保安部领班职责:
1)职权:
为便于领班的管理工作,领班享有以下权利:
a.对下属工作不准绳、不服从管理者,领班有签黄单的建议权。即:领班可向上级建议、请示,给下属签单处罚。
b.领班必须对本班员工进行严格考核,掌握他们的工作情况,为其升降职向上提供建议。
2)职责:
a.正常情况下,领班兼任楼层巡逻岗,负责检查各岗位运转情况,处理一般的突发事件,并将事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
b.除有重要情况需向上级报告、填写值班记录外,不得在办公室逗留。
c.当值时,必须保证不缺岗。如各岗警卫需去卫生间、喝水时,该岗均由领班代替;如有特殊情况需调人时,必须向上级汇报,批准方可。
d.病事假履行请假手续,严禁随意离开,找人代班。
e.每天当值的遗留问题,除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外,必须向当值总负责人汇报。
5、监控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消防、安全专业知识,掌握消防、安全之监控技术,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并立即报告。
2)熟练掌握各类监控设备、报警系统、广播系统、联动系统的性能及操作方法,严禁违章操作及非专业人员操作。
3)控屏幕情况要随时报告,发现异常立即定点录相,并做好记录及时上报。
4)爱护各种设备、器材,注意了解设备设施的运作情况,有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通知工程部派员修理,保证正常运作。
5)一旦发现警情,立即简要清楚通知警情附近值班保安查看实情并做好详尽记录,本班问题本班解决。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工作记录要详细、准确,并做好交接班签名。
7)当值期间要做到“四不准”:不准吸烟、瞌睡、吃零食,不准阅看与工作无关的资料,不准将无关人员带进监控室,不准擅自调用电脑内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8)接听电话或使用对讲机时,要使用礼貌、专业的用语,不准讲与工作无关的事件,不准拨打私人电话。
9)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6、楼层巡逻岗位职责:
1)巡逻中发现有碍安全情况发生须及时报保安部及各相应岗位,并配合当值总值处理安全问题。
2)巡逻时不得长时间停留在某一处,不得使用客用设施。
3)接报外,不得进入服务员工作间。
4)没有部门经理批准或协调,不得擅自查房、进房。
5)熟悉酒店内部区域及走火通道的分布情况。
6)巡逻时检查各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报告消防中心。
7)熟练掌握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及报警装置的使用。
8)遇火警时沉着冷静,要立即通知消防中心或总机,并组织现场有关人员积极查找火源,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灭火。
9)促客房来访制度的实施,对严重肇事者,协同前台经理及客房部人员处理。
10)检查紧急出口是否处于畅通状态。
11)检查楼层施工人员工作,动火的有无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排除施工现场对消防及安全有危害的隐患。
12)如遇可疑人员要盘查,注意醉态客人的动向。
13)遇偷盗情况须及时报保安部当值主管,把盗贼捉拿,经询问后,即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4)遇滋扰现象,应劝阻其有关人员离开酒店。
15)巡逻中遇客人应站立让路向客人问好。
7、大堂岗位职责:
1)工作范围在大堂内。
2)在大堂内发现无法自行处理的问题,应及时报告保安部主管及前台当值经理,并随时配合各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处理安全方面问题。
3)在担任大堂保安时,不得使用客用设施,不得进入营业区域、前台及其办公室。
4)注意衣冠不整的客人进入大堂,应劝其离开。
5)在大堂内应干涉有大声喧哗和多人聚集的现象。
6)严禁客人在大堂内饮用自带饮料。
7)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施工单位禁止在大堂施工。
8)未经批准不得在大堂录像。
9)意进入大堂到处乱窜的人,并同时通知其它岗位加强监控。
10)夜班注意员工的不轨行为(如偷盗物质、拉皮条)。
11)检查各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12)注意醉酒者行动,有情况时报告主管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处理。
13)密切注意有无破坏酒店之设施行为。
14)对餐厅不消费而占位者劝其离开。
15)客用沙发禁止躺、卧。
16)大堂站岗应选定几个利于监察情况且不妨碍客人的地方,站姿要跨立,注意着装整齐,不许在大堂中不停转悠。
17)工作需要外,不得与大堂各部门员工交谈。
18)监督上下电梯的客人情况,禁止施工人员使用客用电梯。
8、大堂前门岗位职责:
1)定岗于大堂前门处。
2)大堂前门外车道畅通,遇车辆停泊于主车道时,应马上劝其离开,引导其停泊于道边车位或停车场内。
3)注意进出人员情况,不允许外来人员损坏花草,不允许外来人员长时间滞留于正门广场,不允许酒店员工停留于前门广场上。
4)指挥车辆在通道两侧翼处按规定停泊,如遇接待任务需预留车位的,应以障碍物按要求预留车位。
5)注意与客人接触时,从语言中充分体现尊重客人,为客人服务,向客人解释时要耐心,动作中小跑,敬礼的姿势应规范化。
6)定岗时还应该注意前门安全情况。
7)注意阻止任何施工单位及个人由前门经大堂进入酒店楼层施工。
9、停车场岗位职责:
1)定岗于停车场内。
2)指挥引导车辆有序停泊。
3)做到有礼貌地接待每一位来停车的客人。
4)在车驶进停车场时,应表现积极,快步或小跑到车辆前,以手势示意,引导客人停到适当位置。
5)注意没必要强求客人车辆停泊某处,不能让客人感到你为难他。
6)对客人有不解之处应用到有问必答,有耐心。
7)维护车辆及车场的安全。
8)干涉任何在主车道上的闲人,让其迅速离开车道。
9)禁止酒店员工在停车场内停留。
10)迅速地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包括在车场内的斗殴及闹事。
11)注意酒店停车场的各类设施。
10、打卡岗位职责:
1)定岗于员工打卡处,维护打卡秩序。
2)按照酒店人力资源部的有关打卡制度,严格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无工牌者记录下来,上报当值领班。
3)检查下班员工的手袋、行囊、包袱等携带物品,有无擅自将酒店之文件、物品等带出,如遇此情况,应立即报告当值领班。
4)为外来人员办理入店手续,并作好登记。
5)为外来施工单位和个人办理入店施工手续,检查施工工具并监督施工人员在酒店内的个人行为。
6)监督和杜绝员工替人打卡现象,维护高峰期打卡秩序。
11、夜总会保安岗位职责:
1)完成主管(值班)分派工作,确保所管区域内安全。
2)认真完成站岗、值勤巡逻任务,认真填写当班记录(值勤巡逻时禁止吸烟)。
3)维持好ktv场所的治安秩序,防止场内起哄、争吵、斗殴和无理取闹。若有上述事件发生,要将肇事的双方带到场所处或保安部妥善处理。避免造成坏的影响和妨碍客人进行正常娱乐活动。
4)娱乐场所人多情况复杂,要密切注意场内动向,防止酒店和客人的物品被盗和遭受损害。若发现可疑的人要注意监视,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擒拿罪犯,保护酒店和客人生命财产安全。
5)场内若发生事故,如火警、爆炸等,要稳住客人,及时抢救并组织疏散客人离开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6)娱乐活动结束,请客人有秩序地离开场地,要协同服务人员清理场地,检查有否客人遗留物品,危险品、火种等,关闭音响、灯光并锁门。
7)向接岗人员交待清楚岗上情况。
8)完成上级交派的其他工作。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内容篇十五
1、目的
减少产生火灾的条件,确保接收站安全。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接收站所管辖的范围。
3、术语
无
4、职责
4.1 接收站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处室,其主要职责是:
4.1.1 对进入接收站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1.2 门卫人员对进入接收站的所有人员进行禁烟提示和检查。
5、管理内容
5.1 以下区域禁止吸烟:
5.1.1 装置周界围墙内目前指定为非吸烟区,例如:操作室,控制室,工艺区,试验室,码头区等。
5.1.2 接收站办公楼内的所有区域。
5.1.3 食堂内的所有区域。
5.1.4 接收站交通工具内。
5.1.5 接收站门卫室。
5.2 禁烟要求:
5.2.1 在接收站大门口处张贴"禁止吸烟"标识。
5.2.2 到访者,供货商,顾客和承包商均被耍求遵守吸烟制度。
5.2.3 到访者,供货商,顾客和承包商需将随身携带的烟火寄存在门卫方可进入。
5.2.3 火柴与打火机:除持有经批准的工作许可证外,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它形式的明火。违反本制度规定将被视作严重违纪行为。
6、相关文件
无
7、记录和表单
无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内容篇十六
(一)目的:加强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管理,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防火防爆管理。
(三)内容:
1、消防组织管理:
a逐级建立领导防火责任制,公司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者,领导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各片区、科室、班组的主要领导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各级负责人要尽职尽责,各级负责人变动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b生产岗位实行防火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每个职工必须明确并认真履行自已岗位的防火职责。
c企业组建义务消防队,每年都要进行消防业务学习训练,熟悉防火、灭火知识。
d按照《建筑灭火器配制设计规程》,根据防火和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各类消防器材必须放在取用方便的固定地点,有明显标志,并勤检查、勤维护、勤擦拭,不许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消防用供水系统均应有可靠的保障设施,确保消防用水量和压力要求,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e对火险隐患及时发现并立案整顿,公司级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车间每月检查一次,班组随时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重大火灾隐患要有“三定”(定人、定措施、定时间)整改方案,火险隐患消除前要有可靠的防范措施。
f全公司职工必须达到“四懂”、“四会”(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办法、懂火场逃生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级火灾、会报警、会组织逃生)的要求。
g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承包。对消防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及时表彰、奖励,对违反消防规章制度的部门、个人和火灾、火警、火情事故的责任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火源控制管理:
a企业禁火区内,禁止使用一切明火,严禁吸烟,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b因特殊情况需要电、气焊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动火作业管理的要求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c火灾爆炸场所的照明、布线和电气、电动仪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保持清洁、干燥和绝缘良好。
d需要临时安装的设备、线路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批准后,由正式电工安装,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限期拆除。e建筑物、配电设备、易燃液体罐区、突出层面的排放、可燃气或蒸汽的放空管和呼吸阀等,都应设避雷保护装置,并应每年检测一次,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f搬运危险品容器或者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搬运铁制物品,不得抛掷、拖拉和滚动,应使用防爆工具,防止使用中摩擦碰击产生火花。
g禁止穿钉子鞋进入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手机、对讲机。
h运转设备的摩擦部分,应及时加润滑油,防止摩擦生热达到危险温度。
i加强设备、管道的保温,防止设备、管道表面达到危险温度。
j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液体在管道、设备内的流速在限速之内。
k在用蒸气置换、吹除可燃气或者蒸煮易燃储罐、设备时,严格控制喷射速度。
l禁止装、灌易燃液体过程中取样、检验或将金属物品置入罐内。
m在易产生静电的设备、管道上必须安装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法兰间安装导除静电的跨接线。
n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不得穿化纤等易产品静电的服装和饰品上岗。
3、易燃易爆物品的控制管理:
a生产中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格控制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浓度,不得超过规定的爆炸限值。
b加强对易燃易爆物料储罐设备和管道的维护保养,消除跑、冒、滴、漏。
c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应符合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要求,并按其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防火、灭火、防爆、泄压、中和、防潮、监测、防晒、通风、调温、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设备,并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d生产车间使用的易燃易爆物料,禁止接近火源、热源和阳光下暴晒,露天存放必须要有防晒、防雨措施,存量不得超出当天生产用量。
e生产系统应按其物料性质和工艺特点,采取相应的密闭及负压操作,通风置换,惰性气体保护等安全措施。
f严禁使用易燃液体擦洗设备、衣物和清洗地面等。
g生产中含有大量易燃液体的污水、含油或者非水溶性易燃液体污水等排入废水池进行进一步处理,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
4、工艺生产装置控制管理:
a严格按“三同时”原则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中的防火防爆设施同时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b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在易泄漏扩散处设置监测和报警系统。
c生产和储存、使用压力容器必须设置相应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爆破片、爆破帽、易熔塞、紧急切断装置等,并按时验检。
d在易燃液体易燃气体管道应设置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止回阀等,管道及放空管末端应设阻火器或水封,放空管应有静电接地,并应在避雷设施保护范围之内。
e生产、使用和储存输送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用于空气分离、干燥、掺和输送可燃粉状体或者易产生静电积聚的固体物料的设备和管道,都应有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四)此制度解释权由安全部负责,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内容篇十七
1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公司礼品的接收及赠送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
2 定义
礼品:外部单位或个人因工作关系赠予我公司个人或部门的物品,我公司因工作需要赠予外部单位或个人的物品。
3 管理职责
3.1 经理室是公司礼品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a) 对各部门接收的礼品进行登记、分配、处理等;
b) 监督公司各部门礼品的接收及上缴情况;
c) 对各部门购买的对外赠送礼品进行登记、保存。
3.2 经理室秘书负责公司对外赠送礼品的采购。
3.3 各部门负责将各自因工作关系而接收的礼品缴于经理室,负责本部门对外赠送礼品的采购申报。
4 管理内容
4.1 接收礼品的管理
4.1.1 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接收业务关联单位的非法酬金或礼品。对于业务关联单位给予的酬金或礼品无法推辞时,接收人一律自收受之日(出差人员回公司)起三个工作日内上缴公司经理室,并在qg/hx19.05表1《礼品收受、处理登记表》中进行登记。
4.1.2 对于应登记上缴的礼品、礼金,相关人员如在规定期限内不登记上缴或不
如实登记上缴,责令退回收受礼品、礼金外,经理室将视情节给予负激励100~1000元,并通报批评,严重者可辞退,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1.3 公司礼品由经理室统一建立台帐,详细记录礼品名称、数量、来源、接收日期、接收部门、处理方式、处理人等,并对礼品实物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登记。
4.1.4 对于各部门上缴的礼品,如果是实物(饰品、食品等),价值在200元以下的,由经理室直接进行处理;价值在200元以上的,由经理室提交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处理;如果礼品是现金或相当于现金的礼券等,则交由财务部处理。
4.2 外送礼品的管理
4.2.1 礼品购买
4.2.1.1 常规礼品指如烟、酒、铜工艺品、茶叶等。常规礼品购买:当礼品需要增补时,由经理室秘书填写qg/hx19.05表2《工作联系单》,经主管经理批准后,由经办人负责采购。经理秘书负责对礼品验收,填写qg/hx16.06表1《入库单》入库并加入存货分类账。
4.2.1.2 非常规礼品(常规礼品之外的礼品)购买:由相关部门提出,经总经理批准后,交由经理室秘书购买(特殊情况下,各部门需自行购买礼品的,也需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购买后交经理室统一登记、办理出入库手续、保存。
4.2.2 各部门在领用礼品时应出具相应的联系单,单次领取礼品价值在1000元以下,部门主管审核,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可直接领取;单次领取礼品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需主管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取。
4.2.3 礼品领取时,需填写领料单,经理室秘书应如数登记,并注明领用人、领用批准人及其他相关内容。
4.2.4 各部门领取的礼品发生结余时,应及时退回经理室,由经理室重新进行登记保存。
4.3 经理室需定期对礼品进行清点核查,确保礼品帐物一致。
4.4 经理室秘书每月月末对本月礼品领用填报各部门礼品费用汇总表,报财务部审核。
5 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经理室组织检查及考核
6 本规定自20xx年04月01日起实施。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内容篇十八
一、库房管理
1、必须按质按量验收物资,无计划或质量不合格一律拒绝入库。凡因擅自入库造成积压或浪费将追究库管人员经济责任;
2、必须严格发料手续和发料制度,按计划、定额发料,严格执行有色金属、电气件、设备配件、量具、刃具及各类工具等领用交旧领新制度,做到不徇私情,一视同仁。凡因库管人员不执行领料制度多发、漏发、错发器材等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承担经济责任;
3、各类物资管理要做到收发及时准确,帐、物、卡、资金四对口,做到货位固定化、存放合理化、计算准确化、库容整洁化,放火、防盗,保证库存物资不霉、不烂、不锈完好无损;
4、为保证生产正常需求,库管人员必须定期深入生产班组熟悉生产业务,及时掌握生产用料和缺口物资,每星期按储备定额做出一次库存物资补充计划(除急件外),以确保生产常用和易耗物资的供应。因没有提请补充计划而影响生产或因计划不准确造成积压,由库管人员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
5、库管员出帐要准确及时,做到帐本整洁干净、书写清楚、计算准确、不涂改挖补,每月按规定时间将帐本保送财务科进行稽核。
二、发料管理
1、严格按计划发料,认真填写领料单全部内容,要求字迹整洁准确。
2、生产产品所用的原材料,按计划核准发料。生产过程中出现废品需重新领料时,由质检人员出据废品通知单,车间领导签注意见才能发料,此单每月定期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3、劳保用品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发放,由库房负责建立个人领有劳保用品台帐。特殊情况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发给。
三、工、检、量、刃具管理
1、建立、健全工、检、量、刃具个人台帐,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2、除定额刃具考核外,借用的任何刃具由于主观原因而损坏者,要识所借用的新旧程度计价赔偿。所有领(借)料单须由该车间领导审判签字后才能发给;
3、配发的工、检、量具在使用期限内损坏或丢失等需重新领有时,应书面写出原因经该车间领导审批才能发给,检、量具必须经技质科负责人审批、编号后才能发给。具体赔偿经额根据使用时间而定;
4、工、检、量具的配发应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工具领料单由该车间领导审批,检、量具领料单由该车间领导审核,技质科审批、编号后才能发给;
5、所借用的工、检、量、刃具等在归还时,必须保持完好无损、干净,并按相关要求进行防锈处理,若因库管人员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库管人员赔偿;
四、钢材、下料管理
1、必须将钢材堆码在指定料架上,挂好明显的标识牌;
2、严格按车间生产计划派工单进行下料。所下的料坯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并堆码在指定料仓内,料仓应挂明显的标识牌注明材质、规格及产品名称图号,对剩余的材料或料头应打上钢号、标记堆放在规定位置,注意保管;
3、必须严格按班组生产计划如数发料。班组因特殊原因没有将料坯用完需退回库房时,班组应注明原因,当班质检人员复合产品、材质,经该车间值班领导审批后才能退库。若因错发、混料造成事故时,当事人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五、产品管理
1、所有入库的锻件产品、机加总成件产品,必须收到产品检验合格证后才能入库,并堆码在规定区域;
2、要求所有产品出库必须随带产品合格证。并建立健全产品入、出库的时间、产品生产日期、质检合格证签发人员、发运人等,以便质量跟踪。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内容篇十九
一、外来物品出入厂
1、供货商自带物品进厂、供货商送货后空车、送货后拉走循环使用的物品、退货、换货等。 入厂:门卫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供货单位、车号、司机、入厂时间和非送本厂的物资品种及数量。门卫签字后,将“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交供货商。
出厂:1) 供货商自带的物品出厂或送货后空车出厂必须出示“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相符后,放行。
2)循环使用的物品(如酿造车间的盐酸、甲醛空桶等),由供应部报保卫处备案,供货商运走这些物品时,门卫可凭有物品发出部门盖章的“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放行(第三联需填写出门物品名称、规格、数量)。
3)退货或换货
① 由供应业务员列出退货或换货物品,填写“出厂物资清单”并加盖部门章,然后持清单到企管部开具“公司物品往返凭证”,该凭证填写退货或换货物品的品种、数量及规格或预定返厂时间,供应业务员留存第二联,供货商凭第三联出厂,门卫核
对票、物相符后,放行。
② 换货的物品返厂时,由门卫填写“进厂车辆登记表”,将第二联交送货人,收货部门收取“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并交供应业务员,供应业务员将该联与原留存的“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二联合并,表示物品已换回。
③ 供应业务员于每月16日根据已合并的“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和“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二联汇总已返厂的换货物品的品种和数量,并将汇总单和已合并的两联凭证报企管部。
④ 企管部根据汇总情况和“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一联查对未换回物品。
2、外单位承担的基建、设备改造等施工项目有关物资,项目相应管理部门将项目工期(期间物资出厂有效)到企管部备案
入厂: 1) 由门卫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单位、车号、司机、入厂时间、相关物资品种数量,门卫签字后,将“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和第三联交厂商。
2)公司相应的管理部门收取“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登记进厂的相关物资品种数量。
出厂:由公司相应项目的管理部门列出需出门的物品清单,加盖部门章后到企管部开具出
门证,出门证使用“公司独立核算项目专用出门凭证”。
3、厂商携带自备工具入厂进行检修或校对工作
入厂:由门卫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单位、车号、司机、入厂时间及厂商自备工具
的品种和数量,门卫签字后,将“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交厂商。
出厂: 厂商出厂凭“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相符后,放行。
二、公司物品
1、送外检验、修理的物品
1)本部门列出送外检验、修理的物品,填写“出厂物资清单”并加盖部门章,经办人凭清单到企管部开出“公司物品往返凭证”,该凭证填写出厂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预定返厂时间,经办人留存第二联,物品出厂交门卫第三联,门卫核对无误后,放行。
2)该物品返厂时,由门卫填写“进厂车辆登记表”,将第二联交送货人,收货部门收取“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并交原经办人,原经办人将该联与留存的“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二联合并,表示物品已返厂。
3)原经办人于每月16日根据已合并的“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和“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二联汇总已返厂物品的品种和数量,并将汇总单和已合并的两联凭证报企管部。
4)企管部根据汇总情况和“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一联查对未返厂物品。
5)一般出厂修理控制在每周一至周五,特殊情况须提前办理申请手续。节假日突发故障需出厂检验或修理的,可由经办部门开出证明并加盖部门章后出厂,节假日后到企管部补开“公司物品往返凭证”。
2、送瓶箱、购酒、拉塑箱车辆出入厂
入厂: 由门卫检查车上物品,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单位、车号、司机、入厂时
间、瓶箱规格数量,有非送厂物品的注明物品种类与数量,空车注明空车,拉生
啤车登记空桶数量规格,直供剩余酒登记品种数量规格,门卫签字后,将“进厂车
辆登记表”第二联和第三联交给司机。
出厂:1)由emrp 系统开票拉酒或拉空箱:拉酒客户出厂必须出示“*公司啤酒出库
凭证”黄联,加盖成品库“*公司—核销作废”章;空箱出厂须出示“公
司塑箱出库单”,加盖瓶箱现场“*公司储运部包x现场出库章”;
2)直供市区成品出厂:直供司机将ic 卡插到门卫pos机上,门卫根据pos机显示数量查验车上物品数量,两者相符后放行。
3)生啤出厂,必须出示手工“新益业经贸有限公司啤酒出库凭证”第四联,加盖“新益业经贸有限公司—现金收讫”章;
4)白酒出厂,必须出示手工“啤酒出库凭证”第三联,出库凭证须加盖成品库“
公司—核销作废”章。
5)如有销售配送物资,出厂时必须出示由各销售部门开出的“*公司领料—入库单”第三联,其中销售七、八处盖“销售管理中心核销专用3”章,直供部盖“销
售管理中心核销专用2”章,其它销售处盖“销售管理中心核销专用1”章。
6)如果有自带物品出厂必须出示“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
7)如需从厂内到北库回瓶,须有瓶箱主管或当班调度在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签字,并注明出厂品种、规格、数量,门卫按此查验。
8)门卫仔细核对,票、物相符后,放行。
3、厂外库与公司间运物资
1)公司与厂外库间调运瓶箱,出厂外库时门卫收取由储运部开出并加盖“石家庄有限责任公司瓶箱处北库专用章”的“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三联,进厂时,出示该凭证第二联;出厂时门卫收取由储运部开出并加盖“石家庄有限责任公司储运部包x现场出库章”的“公司物品往返凭证” 第三联,进厂外库时出示该凭证第二联。
2)车队从北库向公司运原料,出厂外库时门卫收取由储运部开出并加盖“石家庄有限责任公司储运部原料库出库章”的“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三联,进厂时出示该凭证第二联;
3)从厂外库运编织袋、碎玻璃到公司过磅,出厂外库时门卫收取由相关独立核算部门(其中碎玻璃、外卖洗涤剂袋子由酒糟项目开,其它编制袋由服务中心开)开出并加盖本部门章的“公司物品往返凭证” 第三联,进厂时,门卫收取该凭证第二联。过磅后出厂时门卫收取独立核算部门开具的盖有“石家庄有限责任公司现金收讫”章的“啤酒出库凭证”第三联。
三、人员自带物品出入厂
入厂:由门卫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本人携带的物品品种和数量,不允许自带本公司产成品。
出厂:1)本人出示“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无误后,放行。
2)本厂员工借用公司物品出厂,必须出示盖有出借部门章的书面证明并由本人签字。
四、物资调拨
入厂:由门卫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单位、车号、司机、入厂时间并注明自带物品种类与数量,空车注明空车,门卫签字后,将“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交给司机。
1、成品酒出厂
出厂:开具“啤酒出库凭证”,出厂时凭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 和成品库“*公司
—核销作废”章的“啤酒出库凭证”第三联及“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无误后,出厂。
2、罐装清酒出厂
出厂:由酿造车间开具“啤酒出库凭证”加盖“*公司—财务专用” 章,出厂时凭“啤酒出库凭证”第三联及“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无误后,出厂。
3、促销品、包装物、辅料、其它物资出厂出厂:
a.调拨需求公司已开具领料单,须有需求公司相关部门签章;或由委托人开具领料单,须有委托人签字并加盖需求公司“出库专用章”;出厂时要有提货人签字和仓储出库章的第三联,同时出示“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相符后,放行; b.调拨需求公司无委托人的由调度室或销管中心代为开具临时领料单,出厂时要有提货人签字和仓储出库章的第三联,同时出示“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相符后,放行。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内容篇二十
1. 目的
为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的管理办公手机的发放、申领、使用与日常管控,合理配置通讯资源,提升集团通讯成本效率和保护公司资产的完整性,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 本规定适用于xx集团及各子公司。
3. 生效日期
·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次规定修订发布生效日。
4. 管理原则
· 手机配备原则:
在hr部门登记备案的正式员工(不含在试用期内的员工),每人配备一台。
手机为公司资产,对于在网24个月内的手机,员工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
在网时长满24个月可以免费申领新手机,同时旧手机可以归个人所有。
除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外,必须使用统一电信号码,但可以使用自己的手机。
· 实物管理原则:
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者有对手机实物负保管责任。
· 手机使用原则:
原则上只能用于工作用途;
在正常办公时间内应保持正常开机状态,以确保工作通话和联系。
· 话费管理原则:
hr部门发布和修订报销标准;
实际消费高于通讯补助标准时,员工自行承担超额部分的费用,实际费用以中国电信提供的话费单据为准。
5. 管理职责
· 集团it部:
负责新员工入职手机的信息审核和手机调配;
负责手机选型,号码配备及开通,验机分发与回收,维修渠道管理;
负责维护企业云通讯录,监控额度,协助费用结算。
负责每季度对库存手机使用状况进行检查。
· 办公手机用户:
遵循本规定,合理使用配发的手机,并配合话费核查;
员工不应卸载办公手机中的企业云通讯录;
不得将办公手机或号码转借他人使用;禁止使用办公手机在网上发布反动、不健康或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言论等等;
申领办公手机后,请及时告知客户和联系人新的手机号码。
6. 管理流程
6.1. 申领
· 统一申领:
员工在线填写办公手机申领信息,选择套餐档次和类型、手机型号和颜色、固话分机号码等,由中国电信绑定办公手机和固话分机;从电信统一拿到手机及手机卡后,通知员工领取手机和手机卡;也可以不申领办公手机只领取手机卡。
· 日常的单次申请:
申请人在线填写办公手机申领信息,集团it部根据登记信息和库存为员工选配适当的手机和手机卡,或向电信申请新的手机或手机卡,于10个工作日内配发给员工。
6.2. 手机发放
遵循节约原则,如仓库中有正常返还的无故障手机则当场配发,否则新的办公手机会在次月5日前发到员工手中,并于当月开通使用。
6.3. 保修
· 报修途径:
报修热线:北京地区010-;
备用机:保修期内,员工送交无法使用的故障手机时,可临时免费领用备用机。
· 正常损坏:
保修期及范围内(手机主机保修1年)产品由原厂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标准按原厂规定执行;
保修期及范围外维修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 人为损坏:
员工现场支付维修费用,维修价格以具体情况而定。
如需借用备用机,员工需支付押金500元,押金将在退还备用机时,备用机查验无误后返还员工。
6.4. 回收
当使用人因离职等原因不再需要配备手机时,应将手机、手机卡、充电器及耳机等交回集团it部,回收时应详细记录手机型号号码、套餐档次余量、手机串号、当月话费、手机破损程度等信息;只申领手机卡的员工只需归还手机卡。如有办公手机遗失或损坏,按原型号或同档次配置的机型赔偿。集团it部对交回的办公手机做还原处理,清理手机中存储的相关信息及密码。
6.5. 丢失
办公手机丢失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操作:
· 电话停机:
立即拔打电信客服电话10000号申报停机(需要用修改后的密码挂失或提供近期拨打的3个电话进行挂失),以免发生盗打。如发生盗打费用及泄密,责任由员工本人承担。
· 补办及赔偿:
应在丢失后3个工作日内到集团it部办理补办手续,并遵循以下赔偿原则:
手机丢失后,补办办公手机不享受优惠,必须按手机的原价重新购买。
手机配件按配件全价赔偿。
补办手机卡,sim卡按10元补赔,ic-sim卡按100元补赔。
《赔偿价目表》有电信每季度更新一次。
7. 手机话费管理
遵循参照通讯报销额度的管理原则
7.1. 话费额度及调整
· 原则上,每财年末公司会调整一次办公手机的报销额度。遇员工晋升或因业务变化需要变更手机额度时,在每月20日前(遇节假日时间需向前移3个工作日)由集团it部向电信提交修改申请,于次月生效。报销额度增加后可立即申请提高套餐,但必须在原有套餐的在网时长期满24个月后才能更换新手机。
7.2. 话费报销与查询
· 申领办公手机后公司不再报销个人话费,办公手机每月的消费由公司统一支付,超出报销额度的部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 话费查询方法:
短信提示:每月月初电信以短信形式发出上月话费账单。
7.3. 开通国际漫游和国际长途业务
· 各分子公司员工个人或团队的申请,必须经其所在公司级领导批准后,集团it部方可开通;集团员工的申请直接由毛宇辉审批。员工可直接向集团it部申请取消业务。
20xx年8月28日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内容篇二十一
为规范医院员工的加班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医院的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加班含义
加班指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即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确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由医院依据其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安排的相应工作。包括:法定节假日加班、双休日加班、平时加班(包括医院安排临时性加班)。
除医院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认可的加班,均属于员工个人行为。
医院员工的指纹考勤记录只能证明员工进出医院的时间,不能作为加班考勤的依据。
二、加班范围
(一)法定节假日加班:
1.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及国庆节。
2.凡享受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者不再计存休(调休)。
(二)双休日、平时加班:
1、医院对加班采用从严控制原则。
2、各科室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后,原则上应安排补休;确定无法安排补休者,可按本规定申请加班。
3、特殊情况需上报加班的起止时间、工作内容(加班事由),由科主任签字后报行政人事部及主管院领导。
三、加班的申报与审批程序。
1、各类加班在加班的次日应详细记载在加班明细表上,科室负责人应签字确认。
2、各类加班均按院办下发统一表格由科主任、护士长或负责人填写,报送分管院长审批。
3、加班表格在月初二号之前报行政人事部,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财务科。
4、财务科主任应对全院加班表格进行全面审核、确立无误后,将加班补助随下月工资发放。
5、医院因突发应急事件临时安排的加班,由科室主任签字后上报人事部及主管院领导。
四、各相关科室加班规定
1、院部负责人及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为履行本职工作的加班,除正常审批程序确认的加班外,其他上班时间均属正常工作时间。
2、采购员、仓库保管员、药库保管员、药品会计、物资会计、水电工、司机、保安、财务、收费员为履行本职工作的加班,除正常审批程序确认的加班外,其他上班时间均属正常工作时间。
3、食堂人员、清洁员的加班,依据法律规定和双方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五、其它:
1、医院的行政各科室的加班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医院原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xx医院
公司图书管理规定内容篇二十二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有序高效经营,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特对公司考勤制度做进一步规范。具体如下:
一、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10月至次年4月);
下午13∶30—17∶30(5月至9月)。
如有调整,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正常的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周末实行双休制。
二、迟到、早退考勤办法
(一)员工每天到岗后在公司门口考勤机打卡,员工忘记打卡时,上交忘打卡说明(不包含非公事迟到),经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行政部留存,如未填写,按迟到处理。员工忘打卡一月不超过两次(含两次),两次以上按事假处理。
(二)员工到上班时间未到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提早离开视为早退,无故缺勤视为旷工。
(三)迟到、早退15分钟之内每一次扣20元;迟到、早退15钟以上1小时以内,每一次扣30元;迟到超过1小时以上按旷工半日处理,旷工一律按实际工作天数扣除日标准工资的三倍。
(四)原则上公司允许员工每月3次迟到时间累计不超
过60分钟,如超出此标准,公司将依据员工考勤统计给予经济处罚。
(五)未经领导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律按实际工作天数扣除日标准三倍工资,连续旷工3日或全年累计超过7日者,给予辞退。
三、病假考勤办法
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应提前或于病假后上班二个工作日内补填《请假单》,由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病假5天内由总经理签批,5天以上由董事长签批)。病假需出具正规医疗机构的病假证明,公司扣除员工累计病假天数工资的一半。
员工因个人因素打架、斗欧等原因入院不享受病假。公司保留核实员工健康状况、医疗证明的权利,以决定员工是否康复并适合原岗位工作。
四、事假、公出考勤管理
(一)员工请事假应于请假前一日或假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经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签认后,递交行政部存档。1天以内者报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者( 不含一天 )需报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者报董事长签批。员工一年事假超过15天的,不享受公司年终奖。
(二)员工公出办事,需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在行政部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未在行政部登记的按旷工处理。
(三)如有紧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来公司的,可电话告知部门领导,待返回公司后补办手续,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五、员工因加班调休的,需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填写《调休申请单》,交至行政部,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六、此通知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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