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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准则学习心得篇一
“清廉如明镜,照于天地,显于先祖,利于万民。”这是20xx年11月17日,xx区委书记黄俊伟在领学《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的开场白。
自《准则》《条例》颁布后,xx区围绕两个党内法规,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使党纪党规刻印在党员心间,潜移默化地影响各级党员干部的言行,润物无声。
领导领学+全民倡学党纪党规辐射社区传入乡村。
20xx年11月17日,xx区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准则》《条例》。会上,区委书记黄俊伟要求,要逐章逐条反复系统地学习新修订的两个党内法规,在学深、学透、学准上下功夫。
与此同时,在xx区纪委内部,开展了“纪委书记带头学,纪检干部集体学”的专题学习活动,保障党员学习《准则》《条例》自上而下落地。
在老街、大千园等旅游景点,市民和游客会收到xx区纪检干部赠阅的廉洁教育手册;。
在田家镇正子村,廉洁文化墙、廉洁文化小景观每天都会吸引不少村民驻足观看……。
条例准则学习心得篇二
学习《准则》和《条例》要熟知要义,真学真懂,内化于心。首先要带着要求学。我们必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在具体学习过程中,必须与学习党章,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对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要领会其中深意,真正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其次要带着自觉学。《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不同于一般性的学习,必须从从政立德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坚持正本清源、吐故纳新,在学习中不断强化认识,在学习中不断加深理解,在学习中不断提升境界,做到认识更深刻、行动更扎实,真正让纪律释放出沉潜的力量,真正把党规党纪的精神内涵内化为自己的人生价值追求,在思想深处树立起自觉意识,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再次要带着问题学。《准则》坚持正面倡导,《条例》开列“负面清单”,既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又划出了一目了然、明白清晰的行为底线,体现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在学习过程中,既要向高标准看齐,又要对照底线要求,不断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自觉查找不足,逐项逐条进行“对标”,深挖根源,立说立行,切实整改。
学习《准则》和《条例》要落实行动,外化于形,成为准则。首先要凡事思规矩。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的生命线,也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党的纪律和规矩不彰,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凡事守纪律、讲规矩,牢记“党纪不可违,违纪必被究”,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事事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始终把自己的一言一行都限定在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范围内,不能有任何逾越,真正做一个政治上的“明白人”。其次要干事用规矩。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或多或少掌握一定的公权力、支配着一些公共资源,许多行为一旦作出,就可能会对个人、对组织、对社会产生多重的影响。因此,一定要明白“权力出笼子,人就可能进笼子”的道理,时刻用党规党纪的尺子去衡量自己的行为,坚持权为民所用,严格按照规则、制度行使权力,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的监督,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阳光用权。再次要时时有规矩。《准则》和《条例》强调自律,重在行动,贵在坚持。严以律己不是一朝一夕、一时一刻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而是党员领导干部一辈子的永恒修炼,要“吾日三省吾身”,时刻反躬自省,不可有一时懈怠和疏忽。
学习《准则》和《条例》要正己正人,以上率下,率先垂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不仅个人要守纪律、讲规矩,更要带头学习纪律,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做遵纪学纪守纪用纪的模范。作为市政协的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我觉得,首先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执行《准则》和《条例》,统筹安排、认真组织,扎实搞好整个政协党组的学习,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为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个人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性,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既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又坚持对党员干部严管厚爱,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以纪律为准绳,用纪律管理干部、监督干部、约束干部,切实把《准则》和《条例》落到实处、发挥作用,全面提高政协机关的工作水平,树立良好形象。
条例准则学习心得篇三
我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感受颇多。
学准则、学条例,使我进一步增强了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以《准则》为标杆,严于律己。
通过认真研读,我觉得《廉政准则》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是一个“安全网”,只要我们排除私心杂念,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对《廉政准则》应该心存敬畏,心怀虔诚,认真学习贯彻。
要逐条学习,牢记在心;案头常放,警钟常鸣。
二是以《条例》为底线,防腐据变。
党员领导干部要防腐拒变,必须在日常行为中严于律己,守住底线。
一要戒贪欲,二要重小节,三要慎用权。
三是以廉建为契机,醒己律人,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是我党对每一名党员的基本要求。
以身作则,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是以思想为动力,勤政为民,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守住廉洁底线的同时,更应该在勤于政事、为人民谋福祉上有所作为,做出成绩。
条例准则学习心得篇四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统战部专门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两项法规,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体户”。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机会。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
条例准则学习心得篇五
要学深悟透,率先知纪。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学习宣传,让纪检干部真正理解和掌握两个党规,推动全市上下关注两个党规,知晓其内容,为贯彻两个党规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以学习的成效引领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升执纪监督问责能力。
要认真履责,推动守纪。《准则》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条例》强调他律,重在立规。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准则》和《条例》落实方面负监督责任。要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两个党规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决不开口子、留口子,决不放松要求,在制度面前没有例外,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解决问题,坚决维护两个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崇廉尚洁、遵纪守法成为自觉。
要落实要求,严格执纪。两个党规为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区分了纪律和法律,把视角面向全体党员。长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做好工作,准确理解两个党规的具体要求,切实提升执纪理念、转变执纪方式、强化执纪担当,从“查违法”转向“盯违纪”,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坚守“六大纪律”,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案件审理、案情通报等各个方面都要体现《准则》、《条例》的规定和精神。要深刻理解、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违纪即查,使纪律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条例准则学习心得篇六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近日公布。
重修后的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
重修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党员干部,体现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
中央对党内两大法规采取“一揽子”修订的方式,分别确立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德法相依,相辅而行,将有助于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是《准则》中对党员干部的要求突出注重家风。
把党员领导干部修身齐家摆在重要的位置,重点要做好“四个必须”。
即,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这些要求与总书记在今年党中央、国务院举行的春节团拜会上,对家庭建设问题的生动论述中提出的。
“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认识到自己的家风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重要体现,带头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家风,带动“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党员干部“四个必须”与总书记对家风建设“三个注重”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更好地诠释了党员干部修身齐家的重要性。
二是《准则》覆盖所有中共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
此前,《准则》的全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
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
从近年查的案件来看,小官巨贪的案例很是普遍,“小官”身份与巨额贪x数字之间的强烈反差,为百姓痛恨。
“小官大贪”贪腐行为多发生在群众身边,是近年来打击腐朽的重点之一。
三是突出政治纪律,严惩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规矩行为。
对于《条例》来说,突出政治规矩是又一亮点。
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中。
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
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新修订的《条例》中,有它的特殊历史背景。
十八大以后,以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反腐大旗帜,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反腐无禁区,一批大“老虎”纷纷落马。
其中,最为典型的要属山西。
2014年是山西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系统性、塌方式”的严重腐朽震惊全国。
7名省级领导干部被立案调查,全年处分市厅级干部45人、县处级干部545人。
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教训十分深刻。
“对抗组织审查”的案例,也不鲜见。
中央纪委监察部曾通报称,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x“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
所以在新版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等“负面清单”,有利于解决党员对组织忠诚这个根本问题。
对于违反组织纪律,也有教训。
即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
另外,中纪委通报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逸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逸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送给他人财物等。
新版条例突出了“非组织活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新问题,强调要忠诚于组织,要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
从以案件中,我们可以得出中央修改《条例》,有它的原因和历史教训,并且从这些教训深刻的案件中,得出的新纪律约束与规定,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四是史上最严党纪。
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
重修后的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
国家治理需要依靠法律,党员管理则要强调纪律。
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是分内之事,而由于角色身份特殊,还需遵守纪律和规矩,党纪严于国法,标准更高,要求也更高。
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就难以体现,容易出现“没查都是好同志 ,一查就成 阶下囚 ”的现象。
此次修订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x为空话。
党的“十八大”以来,“铁八条”深入人心,抵制“四风”、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反腐倡廉一系列“组合拳”如悬空的利剑,令贪腐之辈,惶惶不可终日,政治风气为之一新,党心民意为之一振,清清爽爽、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正在形成,“中国梦”亦如添翼的种子,播遍神州,落地生根。
中华大地,人人争先,竞相逐梦,华章不断。
古人云:“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作为基层年轻干部,要时刻铭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一寸光阴一寸金” 的道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本领恐慌”的危机感,不进则退的`压力感,干事创业的责任感,执政为民的使命感,扎根基层,干事创业。
我们都知道,在放风筝时,手里的线越长,风筝就飞得高远,这就告诉我们“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广大年轻干部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远大志向,追逐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的伟大梦想。
树木之所以参天,是因为根须深植;丰碑之所以巍峨,是因为底座牢固。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果放飞风筝者身体素质不够硬,外加风力不佳,则必然线断筝落,人生亦是如此,筑牢基础才是关键。
“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年轻干部在基层工作,要有如鱼得水、如鸟脱笼之感,强化学习、公仆、家庭、择友“四种意识”,拼命地锤炼才干,筑牢梦想之基,放飞梦想,追逐梦想。
一、强化学习意识,筑牢综合素质
“细节在于观察,成功在于积累。”积累始于学习,成于学习。
一个人的能力和水平是有限的,只有进一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提高文字水平和综合素质,才能出色的完成各项工作。
作为年轻干部,一要切实转变学习态度。
要抛弃为了装点门面、为应付搞“突击”、搞检查而学习的心理,放下功利之心,加强学习,深刻领会,防止浅学辄止、浮光掠影。
同时,“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学海无涯、学无止境,要力戒自满,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终身学习理念。
二要加强对党史的学习。
要明白在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是中国国情和中国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道路,年轻干部要加强对马列主义、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强化理论和党性修养,坚守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三要加强对先进典型人物的学习。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年轻干部要弘扬焦裕禄、兰辉等先进人物的奉献精神和高尚品格,见贤思齐、奋力靠齐。
要以其为榜样,照镜子、找差距,正作风、办实事。
四要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
基层工作内容繁杂,变化日新月异,做好新形势下基层管理和服务工作,必须加强对所属系统的工作特点、发展状况和不同时期矛盾焦点的学习,学习和掌握群众工作方法,边学边查,边查边改,真正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
二、强化“公仆”意识,筑牢为民情怀
当我们接受党章,在党旗下宣誓的那刻起,就意味着我们已经成为先锋队的一员,成为人民的公仆。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应该成为我们学习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作为年轻干部,一要心中有民,常发公仆之愿。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
年轻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点,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位置,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切实把自己看成是群众中的普通一员,不要乐于当官做老爷,而要“心中有民不忘本”,甘当人民的“长工”, 甘当人民的勤务员,做任劳任怨的“老黄牛”、发光发热的“螺丝钉”和有平民情怀的“绿叶”。
二要服务为民,常励公仆之志。
近平总书记指出:“今天,衡量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有客观标准的,那就是要看他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作为年轻干部,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夙夜在公,勤勉工作,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强化家庭意识,筑牢身心归巢
“一个美满的家庭,犹如沙漠中的甘泉,涌出宁谧和安慰,使人洗心涤虑,怡情悦性。”家庭,不仅是我们身体的住所,更是我们心灵的寄托处,美满幸福的家庭生活,是帮助我们成事立业的重要因素。
因此,基层年轻干部要善于经营家庭,确保事业家庭两不误。
一是对待父母既要孝更要顺。
“寸草心”焉能“报得三春晖”,我们要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千万不要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
同时,随着我们成家立业、生儿育女,父母对我们的爱的表达方式逐渐演变为对我们后代的关爱,这时,我们要清楚照顾子女的艰辛,多关心父母的身体,多陪陪他们,和他们说说话、谈谈心。
在对子女的养育方式上存在分歧时,我们应尽量地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保留自己的看法,毕竟他们才是“过来人”。
二是对待妻子要相敬如宾、举案齐眉。
无论顺境还是逆境,富裕还是贫穷,健康还是疾病,快乐还是忧愁,都要毫无保留地爱着自己的妻子,对她忠诚到永远。
要关心妻子的身体,尊重妻子的想法,成全妻子的事业,要同呼吸、共奋进。
三是对待孩子要严慈相济。
事业忙岂是不陪孩子的理由?要知道,“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越挤越多。”因此,年轻干部要多挤出时间陪陪儿女,陪他逛逛游乐场、蹲蹲书店,散散步、说说话,掌握孩子的心理想法,正确引导其“三观”的建立。
同时,要明白“严是爱,宽是害”的道理,宠爱但不溺爱,确保他能快快乐乐、健健康康地成长。
四、强化择友意识,筑牢社交防线
人是社会之人,任何人都不能脱离社会而过着“人”的生活,社会是人的集合体,人在社会上生活,首要的问题就是要学会为人处世,其关系到人的身心健康,关系到人的事业成败。
笔者认为,作为年轻干部,为人处世首在慎交友、交益友。
一要善谋擅断,用心交友。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自芳也;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自臭也。
”年轻干部要善观察、多思考,善谋“君子之交”,远离小人。
此外,“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此话不无道理,但这不是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搞“山头主义”、“圈子文化”的理由,年轻干部要坚决摒弃“圈子“思想。
二要胸襟宽广,坚持原则。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因此,做人不要太苛刻,看问题不要过于严厉,不要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斤斤计较。
但这绝不是搞“好人主义”的理由。
年轻干部要坚决抵制“难得糊涂”,要有求真务实的作风,在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面前,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私情,直言不讳,敢于较真碰硬,当宽则宽、当察则察。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基层工作任重而道远,年轻干部肩负着党赋予的光荣使命,承载着百姓的信任和期待,要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脚踏实地,锐意进取,争取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实绩,奋力逐梦。
强化学习以明纪。
《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第一时间对两部法规的学习贯彻作出统筹安排,带头学习纪律,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做遵纪学纪守纪用纪的模范。
强化执纪以立矩。
一方面,要转变执纪理念,实现“三个转变”,即:实现“以法律为底线”向“以纪律为标尺”的转变;实现“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实现“突出以治标为主”向“注重以纪律治本”转变。
另一方面,要转变执纪方式,突出抓早抓小,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处理“极极少数”与“绝大多数”、“小毛病”与“大问题”、“破纪”与“破法”、“轻处分”与“重处理”的关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强化追究以促效。
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执行纪律,加大问责力度,促使各级党组织将执行和维护党内法规深植于心,常抓在手,勤于履职,敢于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加强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管党治党规律的科学把握,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生动实践。
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准则》和《条例》坚决贯彻执行好,切实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新的《准则》“重在立德”,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
新的《条例》“重在立规”,明确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
纪律和规矩是党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检验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标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我们将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推动贯彻执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守《准则》、严格自律,对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条例》进行查处问责,以贯彻执行《准则》、《条例》为契机,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体现在行动上,确保长沙的政治生态更加山清水秀、风清气正。
条例和准则学习心得 5
近日,我们党支部在桃苴完小开展了“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动员会,在会上对《党章》《准则》《条例》组织了学习,作为一名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感觉受益匪浅,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责任与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谈谈自己学习新《党章》《准则》《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
十八大对党章进行了适当修改,每段内容,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内涵丰富,寓意深刻。
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学好新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充分践行党员公务员在教育教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总纲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应不断改正缺点不足,不断调动自身的热情与激情,在教育教学中充当表率和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公务员,提高自己学习能力非常重要,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浅显的比喻却揭示了学习的重要性,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
我更应成为学生的榜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学习,培养创新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贪x腐x现象。
腐朽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朽的普遍规律。
近年来,一些因贪x腐x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
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
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
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
《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不准”,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以《廉政准则》为镜,可以明确什么不可为。
《廉政准则》中“八禁止52不准”,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底线,更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
从发现查处的一些腐朽分子来看,他们也就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
因此,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廉政准则》为镜,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做所为是否违反了准则,廉洁自律,忧民所忧,才是人民满意的好公务员。
当然,时代是发展的,腐朽也具有“与时俱变”的特点。
这就是说,《廉政准则》的若干内容,必定将随之不断补充、丰富。
即便如此,其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地位,已然奠定,依然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
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
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我努力在实践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政治学习,关心时事,增强服务、奉献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党章要求,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立场坚定,做一名政治坚定、目光远大、乐于奉献的党员公务员,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条例准则学习心得篇七
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学习和践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生活保障。仔细理解《准则》和《条例》,可总结出三个主要的核心内容:修身、为民、律己,联系工作实际,我将围绕这三点内容简述自己的心得体会。
一、修身。
习总书记在2014年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了严以修身的重要概念。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准则》的第一条至第四条体现了对新形势下各级党组织、党的各级干部和全体党员严以修身的要求。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
联系公司实际,我们应将党内政治生活的高标准高要求应用到工作中去,准则的各项内容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同样具有指导作用。恰逢公司推行阿米巴经营模式之际,阿米巴的各级经营者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公司愿景、坚持公司的发展方针、坚决维护公司的荣誉,严明公司的组织纪律和规章制度。
各级经营者必须抓好学习,认真学习卓越绩效理念、阿米巴经营模式、企业文化和公司发展战略,增强自身的理论修养,坚定自我的理想信念,只有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才能有强大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才能坚定工作目标并为之努力奋斗,真正为自我而工作,将敬业精神体现到工作的方方面面,才能在九鼎的成功与社会的进步中实现自我。
二、为民。
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阿米巴的经营者,应具备经营者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优良的综合素质。我们在选取经营者时,应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取的人员一定要具备坚定的信念和优良的道德素质,对于业务上或知识上有欠缺的,可以专业培训。但在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质上,一定不能放松要求,选取的经营者应具备良好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工作责任心强,敢于拼搏,也敢于担责。
员工是企业效益的根本创造者,员工的支持是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基础。坚持以人为本,经营者应密切联系员工,从员工角度考虑问题、处理问题。畅通员工交流渠道,定期召开员工会议,听取员工的合理化建议。
三、律己。
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
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作为经营者,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秉承正确的价值观,持有公正之心,自我约束,经营者如果不能公正处理问题,就会失去员工的信心和支持,如果不能经受住物质利诱,就会失去提高创新发展能力的保证。只有一切从公司的利益出发,在工作中充分发扬模范带头作用,公平公正处理问题,关心员工,时刻提醒自己所作所为是否违反了规章制度,时刻反思自己,才能具备一个的能力,才能带领员团队创造更高的效益。
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经营者只有坚定公司愿景,坚持公司的方针目标,保持同员工的联系并发挥员工的积极性,积极投身工作中,坚持自我,保持初心,才能使经营活动充满生机,公司各级组织米巴才能持续稳定创新发展。
学习准则条例心2。
条例准则学习心得篇八
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我们的权力是干什么用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既强调自律和立德,也强化了他律即监督到位。特别是《准则》明确要求党员要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要求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5类纪律严起来。
对照《准则》和《条例》,我们更要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牢固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把“官位”当作为人民服务的岗位,切实摆正和处理好权力、责任和义务的关系,守好为官之道。
古今中外,为官之道一直是受到人们重视的。“安之者必将有道也。”这“道”是什么呢?我认为,简而言之就是:奉公而使,为民而用,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而奋斗。具体来说,一要按原则用权。无论是制订计划,作出决策,还是处理矛盾,解决问题,都要坚持党性原则和有关政策,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二要按程序用权。是哪一级的事,就由哪一级来办,该集体讨论的事,就要由集体讨论,该个人负责的,就要积极主动办好。总而言之一句话,就是要自觉把权力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坚持做到廉洁自律。
条例准则学习心得篇九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要存在,要发展,必须要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和规章制度。一个家庭,一个集体也需要一定的纪律和规矩才能合理的共处下去。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生存,必须管好自己的一言一行,不能违背国家、社会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违反了,当然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安排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文件,通过学习认识到廉政建设对每个工作岗位的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党员,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做到廉政纪律不可忘,腐败红线不可触,公仆之情不可移。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必须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立足于本职工作。
首先,坚持党性锻炼,增强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进一步牢固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热爱本职工作、掌握时代脉搏,弘扬时代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刻刻都以法规、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忠实履行职责。
其次,必须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认真学习和领会有关业务新政策精神,不断提高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说,我们的岗位宗旨就是努力学习新知识,树立正确的目的意识,以服务社会服务国家贡献自我为行为准绳,不断创新加强,使国家的整体知识水平得到提高。
再次,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自我宣传教育,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树立严肃纪律,依法行政的观念,加强对《条例》《廉政准则》的学习和掌握,正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加强自我约束。
最后要立足本职,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强化奉献意识、增强宗旨意识,深怀爱岗敬业之心,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沾的东西不沾,不该做的事情不做,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人。不贪图便宜,不斤斤计较,多做事,做实事,做好事,认真转变思维方式,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使自己的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新的准则和条例是适用于社会的各行各业的,无论是哪个行业,廉都是根本,是社会发展的源动力,只有在人人不逾矩的基础上,整个行业才能正常运行,而每个人都是这个系统的一个环节,所以想要生活变得更加美好,要做到人人自律。
廉洁自律既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又是一个终身的课题,是党员的立身之本、处事之道,全体党员应在部门内部做到团结一致,一步一个脚印地奋力将工作做到更好!
学习准则条例心4。
条例准则学习心得篇十
准则》紧扣廉洁自律,重在立德,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突出政党特色、面向全体党员廉洁自律的党内重要的基础性法规,为全党树起了必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的“高线”。《条例》突出党纪特色、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他律立规,为党的组织和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
《准则》提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即“四个必须”,它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展现党的先锋队本色,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曾形象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为保持思想上的清醒、政治上的坚定,每一位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是对共产党员、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也是最高的要求。
为实现“四个必须”,全体党员要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即“四个坚持”。
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党内“关键少数”,由于其特殊身份和岗位特征,围绕“廉洁”这个主题,分别从“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四个方面,做到“四个自觉”。即,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准则》中“四个必须”是共产党人的价值指向,是我们党“两个先锋队”本色、党性修养和道德情操的高度概括,是管总的。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的“四个坚持”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四个自觉”,构成“八条规范”,它们是共产党人世界观和道德情操的集中体现。“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构成一个有机整体,相互呼应,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看得见、够得着的自我衡量标准,理想信念宗旨“高线”。
修德为本,坚持“八条规范”。中国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品格,始终是党赢得人民群众拥护支持的重要法宝和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强大力量。毛泽东同志曾要求共产党员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修德就是要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遵守《准则》作为自身政治责任,化为自觉追求,认真贯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的规范要求,解决好公私关系、廉腐问题、俭奢问题、苦乐问题,明确廉洁的分界线、把握廉洁底线,筑牢廉洁的防线,追求廉洁高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勤政为民;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用权为民;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修身安人;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齐家正气,让廉洁成为一种文化、一种习惯、一种传统,不为名所缚、不为物所累、不为利所驱、不为钱所惑、不为色所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示范为要,坚持“修身齐家”。“欲化人,先正己,正己而后化人”。党员是先锋战士,干部是骨干和公仆,都要求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道德的感召力是巨大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其秘诀就是把一种需要加以提倡的精神,加以推崇的价值观,加以实现的原则,加以推广的经验,具体化在一个或几个看得见摸得着的人物或事件上,使之成为一面鲜艳的旗帜”。坚守道德底线要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立标、作示范,通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加强党性修养,影响和感召身边人和广大群众,实现党风、政风、民风的好转。
《条例》坚持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党纪律的“底线”,是我们党的建设经验的高度总结,也是对党的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全党在思想上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同时,还必须以严明的纪律为保障,《条例》为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亮起了“红灯”、开列了党内纪律“底线”。
《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原则,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条例》实现了党纪处分与国法处理的有效衔接,使党员在突破法律“底线”前先触碰到党纪“底线”。既保证了党的“先锋队”性质,又保护了党员健康发展。
尊崇党章精神与原则,按照党的建设规律,对党的纪律进行重新归类。《条例》突出强化党章意识,维护党章权威,增加了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的规定。把党内违纪行为整合为6类,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坚持问题导向,把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经验转化为党规党纪,凸显“全面”和“从严”。从严规范各类违纪行为,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对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对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等作出违纪处理。对权权交易,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失管,搞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等作出违纪处理。对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泄露、扩散或者窃取涉密资料等作为违纪条款。对生活奢靡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等作为违纪进行处理。
《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遵循、不可逾越的“底线”,是带电的“高压线”。
《准则》与《条例》一正一反,提倡什么和反对什么一目了然。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准则》与《条例》,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
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改进方法措施,将廉洁纪律树起来。要把《准则》和《条例》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将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与《准则》、《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相结合,将党的廉洁纪律严格执行到位。对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得咎,对需要追究责任的,决不手软,严格问责。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正确行使手中权力,自觉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严以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自觉做遵守廉洁纪律的标杆,克己奉公,清正廉明。
条例准则学习心得篇十一
《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我们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准备的党员准则条例学习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省院通过视频形式举办“海西法官讲坛”,邀请中央党校戴焰军教授作关于《准则》《条例》专题辅导,戴焰军教授的讲座深入浅出,通过聆听讲座使我受益匪浅,现将学习《准则》和《条例》的。
心得体会。
作如下陈述: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是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遵循。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准则》《条例》既开列了“正面清单”,又开列了“负责清单”,较之以往有了更强的思想引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加有利于促使党员干部由“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
《准则》和《条例》体现了纪律和规矩的刚性约束。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着重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两部党内法规,突出党纪特色,坚持问题导向,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理念,克服了过去相关党内法规纪法不分的缺陷,点亮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航标灯”,拉起了党组织和党员修身用权的“警戒线”。
《准则》和《条例》坚持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有机统一。道德是内在的规范,纪律是外在的约束。两部党内法规,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坚持自律与他律相补充,既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高线,又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定了若干具体化、细分化的纪律底线,体现出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谋划和严格依规治党的整体设计,在实践中必将发挥出组合功能和综合作用。
坚守高线,守住底线。
一是知义。不但要原原本本学《准则》与《条例》,熟知要义,更要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标准树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筑牢“司法为民”“防火墙”。
二是知行。《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我们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在“三大建设”过程中,各项行为举措都要在纪律边界内运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是知责。以《准则》与《条例》为标尺,紧密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将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审查、司法处理有效结合,不回避、不袒护,做到抓早抓小,快处快结,保持了强大的震慑力,切实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
作为一名党员及法院干警,要践行好《准则》和《条例》,除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外,还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做到“不为名利失心、不为权欲熏心、不为排场傲心”。关键要做到以下四点:
1、要端正做人。我们党讲一个党性,老百姓讲一个良心。能不能凭良心说话、按党性办事,是检验一个党员干部品行好坏的重要标准。作为一名法院干警,只有把“人”做得端端正正,做事才可能有正确的动机,才能使他人信服,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2、要严谨做人。严谨是每名法院干警应具品质,体现在工作作风上,是务实、高效、追求完美的一种表现;体现在生活作风上,是洁身、克欲、维系自我的一种手段。无论手中握有多大的权力,都要把“严谨”二字时刻悬于脑际,慎言、慎行、慎独、慎思。
3、要忠诚做人。作为一名党员,要始终牢记。
入党誓词。
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任何场合都要讲政治;作为一名干部要忠于自己的工作职守和道德。真诚对待自己的工作对象、工作同事、亲人朋友做到坦坦荡荡做人。
4、要守纪做人。要做到守纪,必须处理好三种关系:
一是处理好工作与生活的关系。作为一名法院干警,尤其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一定要正确区分工作与生活之间的界限,切不可相互混淆,甚至是相互渗透。要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努力做到洁身自好。
二是处理好感情与原则的关系。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不可能生活在真空的社会里,要正确处理好对亲人、朋友等的感情,正确对待涉及他们的合法利益问题,不能只讲亲情、友情,而忘了原则、法纪。在处理感情与原则的关系时,必须把握好一个“度”。原则是做人做事最基本的规矩,任何人和事都不能凌驾于原则之上,用人情代替原则,或是用权术改变原则,势必会酿成大错,只有坚持原则,即便是复杂的矛盾都会迎刃而解。
三是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权力越大,肩负的责任就越重,应尽的义务就越多。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各种诱惑,作为一名组工干部,要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绝不能把权力单纯看成是个人努力的结果,甚至看成私有财产。只有心中常怀公心、敬畏之心,才能正确处理好权与责的关系,才能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自觉行动,才能面对诱惑不迷失自我,真正把握好自己的方向。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时刻在政治上保持意志坚定和行动上高度自觉,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始终做到自警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带头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时时处处事事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特别是要按照《准则》和《条例》明确的八个方面要求、六个方面纪律,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把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涵养高品位,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力践于行。
通过学习《准则》、《条例》,使我受到了很多教育和启发,让我更加了解什么是共产党员该干的,什么是党员干部所不允许的,下面就谈谈通过此次学习我的所学、所感、所悟。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了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在党风廉政党方面,廉政建设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一个政党、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不解决,最终要导致政党垮台甚至国家灭亡。因此,处分条例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从严制党、及时清除腐败分子和不合格分子,纠正不正之风和违规现象,促使党风廉政建设朝着法制化轨道发展。作为一名教师如何做到廉洁自律,我觉得,首先,要努力培养自律的自觉性。其次,必须从最细小的事做起,不取一点一滴的不义之财,不向家长索取一针一线的非法之财。再次,要公正从教,所谓公正从教就是指对待每位学生都公平公正。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条例中表示,共产党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
我作为一名教师,只有踏实工作,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义务,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才能够让自己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同时,不断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与不足之处,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知识水平,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只有更加的完善自我,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只有严守法律法规,以《准则》《条例》标准约束自身,才能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备受各界关注。
党建领域专家学者普遍认为,修订后的两大党规,把党的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日前公布的今年中央第二轮“巡视清单”显示,“管党治党不严”是被巡视单位的一大共性问题——有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对违规违纪问题查处不及时,有的党的领导弱化,有的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指出,与此同时,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有必要加以修订和完善。
现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未能涵盖8700多万党员,适用对象过窄;“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缺少正面倡导;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没有直接关联,主题不够突出。
而现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存在着纪法不分的突出问题,许多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这实际上是降低了对党员的要求,无法体现党的先进性,导致了‘要么好同志,要么阶下囚’的现象。”谢春涛说。
为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真正在全党树立起来,中央自去年下半年着手对上述两部关联度较高的党内法规先行修订。今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
“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在此次修订中得到充分体现。两个法规回答了‘全面,覆盖到何种程度’‘从严,严格到什么份上’等问题,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谢春涛说。
专家普遍认为,这次对准则的修订“动作很大”,无论法规的名称还是内容都有较大变化,形成了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也向全体党员发出了道德宣示,对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经修订更名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都体现了‘全面’二字。”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指出,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其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
准则修订过程中,突出重点、删繁就简,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向善,将“8个禁止”“52个不准”等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使现行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
针对全体党员,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条款、字数少了,但微言大义,紧扣‘廉洁’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很有‘经典感’。”高波认为,这是一条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看得见、摸得着、易懂易记易执行的高线。
10月16日,中央在相关案件通报中使用的一些新提法尤为引人注目:周本顺“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杨栋梁“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潘逸阳“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余远辉“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这些“纪言纪语”充分体现了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而这些成果又转化为纪律要求,纳入到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
以问题为导向,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
条例的修订,除上述“一增”外,还有“一减”“一整合”。
“一减”即删除了原条例中70余条与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代之以党组织和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都必须受到追究”等专门规定,以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既相互分开又有效衔接。
谢春涛认为,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将使党员在突破法律“底线”前先触碰到党纪“底线”,跌倒后就不会摔大跟头,本质上体现了对广大党员的爱护。
“一整合”即将现行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分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现行规定界限模糊,中间难免留下缝隙,弹性较大。这次把纪律具体化、细分化,相当于‘勾缝’,覆盖面更大,覆盖得更严实,让党员有了更明确的遵循。”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戴焰军认为,这些变化无不体现了一个“严”字。
立德向善,立规惩恶,准则和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下一步关键是要落到实处。
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审议通过两项法规时明确提出,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
高波认为,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关键要做到“学、思、践、悟”四个字。“学”就是既学习法规文本,又领会其中深意;“思”就是将现阶段工作实际与两大法规“对表”,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思路;“践”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悟”就是在“学、思、践”中形成共识,并用来进一步指导实践。
“两项法规的修订,坚持以党章为遵循,是党章关于廉洁自律与纪律要求的具体化。”谢春涛认为,应以学习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为契机,唤醒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树立起党章的权威,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指出,准则和条例作为党内法规,都是“带电的高压线”,绝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执行起来不能搞特殊、不能有例外,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条例规定,各省、区、市党委可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专家们建议,应加快配套制度建设,着手修订完善其他党内法规,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条例准则学习心得篇十二
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团风县纪委为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进行理论学习,作为纪检系统的一名基层干部,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
原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xx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特别是原来老条例中的法纪不分问题,使得法纪问题与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部分重复,浪费了行政成本,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以纪代法、越粗代庖等现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
新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修订,使得覆盖对象实现了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
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突出了新条例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原来的旧准则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凝炼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条款又纪法不分,既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不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且适用对象窄,仅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执政党,没有相关制度及纪律的严格要求,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在党内滋生蔓延,就会消弱党的根基,严重时,会威胁党的执政地位,这不仅会亡党也会亡国。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不仅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同时还面临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艰巨繁重的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凸显。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的理论基础还相对薄弱,对党的制度建设研究明显不足,党内规则的目标任务、体系框架缺乏理论支撑。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应对新挑战。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党员干部,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使自己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而且也更加感觉到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身上的责任更加重了。
条例准则学习心得篇十三
11月12日下午,接待室,我们建设路小学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学习活动由于军同志主持。《准则》由于军同志领读学习,《条例》则由杨帆、杨振两位年青同志领读学习,《准则》学习完毕,《条例》学习完前四章。
学习结束后,同志们交流了各自感受。
丽云感觉学习到了很多新知识,龙斌指出应该将文件精神与我们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红梅、君红认为应该严于自律、以身作则,正国同志感受到文件制定的切实可行和党中央严于治党的决心。正敏谈到了作为普通教师党员也应该注意的廉洁自律问题,比如不从学生处赚钱,令我印象深刻,非常赞同。
最后,我谈了自己的三点感受。
一,这次学习让我学到了很多新知识,更感受到以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联系到近期的习马会、二胎放开政策等重大事件,我认为新一届党中央的奋发有为是一贯的、持续的,这让普通党员深受鼓舞,精神振奋。
二,这次学习让我感到党中央不仅要打虎拍蝇,还要管基层。这两个文件更多的是对普通党员及干部的引导和约束,体现了高标准和严要求,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管理也是严格要求,严格约束,严格管理,严肃处理。这样的举措必定能促进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普通党员干部的进步。
三,这次学习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要“顶天立地”。《条例》是党员干部的底线,是严要求,是地;《准则》是党员干部的理想,是高标准,是地。作为一名普通的党员干部就要“顶天立地”。“立地”,就是要严格自律,将自己的一切行为严格约束在《条例》的要求之内,这样才能立足,这样才能立身。“顶天“,就是要追求高远,努力提高思想境界和干事创业的实际能力,这样才能发展,这样才能进步。
条例准则学习心得篇十四
我们建设路小学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学习活动由于军同志主持。《准则》由于军同志领读学习,《条例》则由杨帆、杨振两位年青同志领读学习,《准则》学习完毕,《条例》学习完前四章。
学习结束后,同志们交流了各自感受。
丽云感觉学习到了很多新知识,龙斌指出应该将文件精神与我们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红梅、君红认为应该严于自律、以身作则,正国同志感受到文件制定的切实可行和党中央严于治党的决心。正敏谈到了作为普通教师党员也应该注意的廉洁自律问题,比如不从学生处赚钱,令我印象深刻,非常赞同。
最后,我谈了自己的三点感受。
一,这次学习让我学到了很多新知识,更感受到以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联系到近期的习马会、二胎放开政策等重大事件,我认为新一届党中央的奋发有为是一贯的、持续的,这让普通党员深受鼓舞,精神振奋。
二,这次学习让我感到党中央不仅要打虎拍蝇,还要管基层。这两个文件更多的是对普通党员及干部的引导和约束,体现了高标准和严要求,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管理也是严格要求,严格约束,严格管理,严肃处理。这样的举措必定能促进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普通党员干部的进步。
三,这次学习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要“顶天立地”。《条例》是党员干部的底线,是严要求,是地;《准则》是党员干部的理想,是高标准,是地。作为一名普通的党员干部就要“顶天立地”。“立地”,就是要严格自律,将自己的一切行为严格约束在《条例》的要求之内,这样才能立足,这样才能立身。“顶天“,就是要追求高远,努力提高思想境界和干事创业的实际能力,这样才能发展,这样才能进步。
条例准则学习心得篇十五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贯彻实施好'两大党规',不仅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而且对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事业科学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学习,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充分认识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
(一)从新形势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原有的《条例》和《准则》逐渐显现出一些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情况。今年中央公布的第二轮'巡视清单'显示,'管党治党不严'是被巡视单位的一大共性问题。新修订的《条例》和《准则》既做'减法'又做'加法',既大刀阔斧砍掉与法律重复的内容,又把党的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自始至终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条主线,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
(二)从交通形势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推进工作的有力抓手。当前,我市交通运输系统从严治党所面临的任务非常艰巨、腐败风险大。全市交通建设平均每年的项目资金达5亿多元,g106国道绕城公路等新开工的交通大项目多、资金量大,如何抵制工程建设领域的不良风气?这应引起我们警觉。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更要把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不能因为处于基层就忽视了政治纪律的重要性。新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既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高压线',又划出了'底线',是推进交通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
(三)从个人成长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自我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我本人先后在市直部门和乡镇等多地担任过党政主职,自认为担任科级干部20多年,所以或多或少存在一些自我约束不够、监督不严等现象。还有当今社会纷杂烦扰、物欲横流,如何抵制金钱等各种诱惑这也是一大考验。新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不仅实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更从树立良好家风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这对自己的成长来说是有效的监督和约束。
二、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
(一)加强学习教育,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共识。要把学习贯彻好《准则》和《条例》当做交通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一是全面系统地学。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结合起来学;与我们交通自我革命、自我剥权,将每年涉农项目计划的审批权限下放结合起来学,与杜绝'人情路'、'腐败路'结合起来学,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执行的实效性。二是把自己摆进去学。要将学习《准则》和《条例》与自己日常工作中自我约束不够、监督不严,生活中不注意小节等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学,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增强学习的针对性。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学。要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员教育培训内容,结合我们交通系统规范公务接待、严格公车管理、党委班子不插手交通工程的做法以及近年来查处的典型违纪案例学,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
(二)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担起从严治党的责任。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必须做到全党一起抓、全党一体执行。一是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根本方针。作为交通运输系统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勇于担责主动履职,切实落实好'两个责任',做到一手抓交通发展,一手抓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二是切实加大管理监督力度。要把从严治党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联系交通实际就是要着力推进'廉政阳光交通'建设;要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滥用执法自由裁量权现象;要大力建设'廉洁型'干部队伍,使领导干部的权力在阳光下操作;要坚持公开、竞争、择优选拔任用干部,加强领导干部任前公示、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转岗'和'带病离岗'.三是切实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要切实维护两大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决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要加大对在建的王黄线、矮李线、闵集二桥、举水三桥等交通工程的监管力度;要对超限超载、出租车不规范经营执法不严、整治不力、不作为等现象加大问责力度,让'从严'成为一种常态。
三、努力争当廉洁自律的表率。
(一)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要时刻牢记宗旨、坚定信念,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为民谋利而不贪财,切实当好交通运输科学跨越发展的领路人、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贴心人、廉洁自律的带头人。
(二)当好廉洁用权的表率。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切实做到检身正己、防微杜渐,真正做到慎独慎权、清廉为官、干净干事;要秉公用权而不滥权,做到不插手交通工程、不替人打招呼,不损害群众的利益。
(三)当好廉洁修身的表率。要切实做到谨言慎行,绝不能干自轻自贱、与自己身份不相符的事情;要经常用党章、交通行业正反面典型为镜,时刻警醒自己;要时刻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不断加强党性修养、道德修养。
(四)当好廉洁齐家的表率。要积极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做到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要切实加强对配偶、子女的教育与管理,绝不默许或授意其打着自己的旗号插手交通工程,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将以《准则》和《条例》为行动指南,真正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廉洁自律的带头人。
条例准则学习心得篇十六
20xx年12月4日,我参加了黄思小学党支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详细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认真听取了支部书记王大忠的解读辅导,我深刻的感受到,《条例》和《准则》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廉洁自律方面的两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和准则,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执政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通过阅读、学习,我深深地体会到:
一、充分认识了《条例》和《准则》的颁布和实施的重要意义。
《条例》和《准则》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事实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xx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我们农村党员校长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一系列讲话精神,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教。
三、我们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实际工作生活中,要进一步认识到党员自身的廉洁自律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要能顶得住歪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要耐得住清贫,要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作为校长,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
四、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我校教师的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能把自己作为普通教师。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坚决克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思进取,投机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实,管理怕严、作风怕硬,遇到困难和矛盾绕道走,看到名利争着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讲政治规矩、守政治纪律、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教育教学工作者。
条例准则学习心得篇十七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围绕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注重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党一贯重视和坚持组织、制度创新,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较为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对于实现党的历史使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必须清醒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主旨更加鲜明,内容更加科学,指向更加清晰,要求更加具体,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既充分汲取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与我们党一贯的管党治党思想体系和优良传统一脉相承,又着眼新的历史条件,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新形势下从严治党规律、执政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廉洁自律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一个重在立德,一个重在立规,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体现了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思考和系统谋划,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学习《准则》和《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在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要模范遵守、带头执行《准则》和《条例》,从严要求自己,从严管理自己,作好表率,以实际行动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淡泊名利,坚持一切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必须真心诚意地接受各方面监督,用监督固本培元、增强自身免疫力。在自身模范遵守纪律的同时,对于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要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形成人人知晓纪律、人人敬畏纪律、人人严守纪律的良好氛围。
近期,通过学习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一名基层党支部书记,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
心得体会。
一是要加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新颁布的《准则》和《条例》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对照标准。进一步明晰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边界,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更加严格、透明。通过认真研读《准则》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和《条例》把党章党规的纪律要求细化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及具体的负面清单,深刻领会了新修订的两部党内法规“全面、从严”的精神内涵,强化了“高线”和“底线”意识,做到知纪、明纪、畏纪、不违纪。
二是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廉洁自律准则,时刻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是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党的纪律放在心上,坚持两个责任不放松。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树立党的宗旨意识,真正做到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严三实”,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围绕履行主体责任要求,突出抓好日常监管,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来抓,从小事抓起,抓苗头、抓全过程,紧盯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做到早预防、早处置,防微杜渐,通过主体责任的落实,我局干部职工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法行为,效果明显。
条例准则学习心得篇十八
在党的xx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步出台,这是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可以说这是史上“最严党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如何执行好、落实好《准则》《条例》要求,需要全体党员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首先,要深学之。深学之,才会有思想境界的提升。《准则》内容“简约”,范围“全面”,要求“自律”;《条例》突出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所有规定充满了现实性,编织起了一张严密的“纪律网”,对形形色色的违纪行为形成强制力。《准则》确立了“行为高线”,告诉了我们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树立怎样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行为标准;《条例》则划定“行为底线”,告诉了我们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禁止什么、摒弃什么,否则将要受到纪律处分。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准则》《条例》要求,实现心怀戒惧、行有所止,就必须对《准则》《条例》进行深入地学习和探究,从内容上去感知,从内涵上去认识,从思想上去提升,达到净化自我的目的。
其次,要细照之。细照之,知不足方能自强。《准则》《条例》已出台,能否得到很好的遵守至关重要,而如何才能做到呢?就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能够以此为镜细照之。作为普通党员,要对照新规端正思想、摆正身份,而非自我降低要求混同与一般群众,在言行举止、生产生活中能够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对于领导干部而言,除了遵守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外,结合岗位职责,端正自身的从政行为,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在考虑问题、做决策的时候,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牢记人民公仆的身份,时时刻刻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宗旨,更要加强自身学习,锤炼出过硬的党性修养,管好身边人家中人。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领导干部要勤照“四面镜子”,照理想信念之境,以正三观;照党政党纪之镜,以正言行;照民心民生之镜,以明方向;照先辈先进之镜,以找差距。如此,才能常修为官之德、常念民生疾苦、常思贪腐之害,从而不断提升自我,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党和国家发展。
最后,要笃行之。笃行之,唯求事业长盛不衰。正所谓,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强有力地执行,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那么制度就成了“纸老虎”“稻草人”,也就失去制度颁布的意义。对于《准则》,更是如此,因其本身只有区区百余字,起着管总统帅作用,如果不能转换成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的行动自觉,效果会大打折扣甚至没有。因此,党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扬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等优良传统,公私面前公为先,更多地为党和国家作贡献。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这就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在服务群众、服务事业发展中将《准则》变为解决一件件民生难题、发展难题的具体行动,进而一心一意服务地方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才能对得起组织的信任、群众的重托、顶上的“乌纱帽”。
言而总之,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把严守党纪党规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为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条例准则学习心得篇十九
近期,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为进一步规范党员行为准则、切实加强辽河保护区分局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全面树立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按照盘锦市公安局党委的要求,辽河保护区分局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由辽河保护区分局陈旭光局长主持。
会上,郜小东政委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全文通读和细致解释,要求全体民警和政府雇用文职人员深刻理解党对广大党员民警的纪律要求,规范和约束自我行为,提高个人防腐拒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要本着警察在一方工作保一方平安的思想,要为群众办事、办好事、办实事,要让群众满意。
会议最后,陈旭光局长做了强调发言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修订《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在高举反腐倡廉“大旗”和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大背景下,党中央及时修订两大党规,把党的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两大党规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的执行者、捍卫者,作为刑事执法、治安管理和社会管理服务职能部门,无疑是具有很多和很具强制权力的部门,但同时也是最容易产生争议和分歧的部门,应该常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确保不踩“黄线”、不越“红线”。
二是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辽河保护区分局全体党员干部都要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讲政治、讲党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紧守思想道德高线,严明纪律底线。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以下率上,坚持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三是要抓好“两大党规”的学习和宣传。各大队要迅速行动起来,继续组织本大队民警再原原本本地学,逐条逐句地学,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要义。要采取一次专题辅导、一次警示教育、一篇心得体会、一次座谈讨论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民警永远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同时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它纪律严起来,始终做到守纪律、懂规矩。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切实增强了辽河保护区分局民警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收到了良好效果。大家一致认为:作为一名公安机关民警和政府雇用文职人员,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应坚守底线思维,做到执行纪律不变样、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打造过硬队伍,树立良好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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