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进步和改进的空间。写总结的时候,我们可以结合具体实例,用事实和数据说话,让总结更具说服力。以下是一些总结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度篇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法治三门峡建设,三门峡市检察院采取六项措施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更好地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利用重大节日前后,各种庙会、集会、乡镇集市举办的有利时机,通过张贴标语挂图、悬挂横幅、制作宣传版面、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书写法治春联等形式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宣传融入群众的节日生活中,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专项宣传。
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干警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基层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专题法治讲座,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以案说法。
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以留守儿童集中的农村中小学为主要对象,为学生上法治课。坚持法育与德育并重、犯罪预防与权益保护并重、提高未成年人保护能力与强化家长、学校监护责任并重,切实增强未成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全社会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
开展为民服务承诺。切实按照为民服务承诺办实事要求,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落实好执法为民各项措施。
开展法律服务窗口,发送法律服务卡。在便民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设立法律服务窗口和法律从业者咨询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和释疑解惑。制作法律服务卡,发送到群众手中,解答法律疑问,方便群众进行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维护权益。
通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学法用法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熏陶和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着力构建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法治宣传为民的法律服务新常态。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度篇二
琼库勒乡法律服务工作在县司法局的领导和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服务乡镇经济建设为第一要务,健全法律服务领导机制,建立法律工作网络,完善法律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使乡镇法律服务工作成为凝聚人心的平台、凝聚力量的.纽带,形成了法律服务工作新的格局,促进了地方经济建设全面健康发展。我所全年共受理来访114人次,法律咨询178人次,代理诉讼23件,见证4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家,上法制课4场次,调处民间纠纷17件,接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4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万元,实现业务收费3万余元。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对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实施法律服务队伍标准化建设,将法律服务延伸到镇村工作的每个角落。
我镇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相继在各行政村配备了法律服务员,专门召开了全镇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和行政村法律服务员座谈会,统一思想和认识,确保了法律服务工作在基层的顺利推进。
人是所有因素中最活跃的因素,狠抓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服务员的技能和素质,是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从实际出发,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借鉴同行经验,建立了一整套行得通、做得到的法律服务员培训制度,并切实采取措施严格落实,制定制度,一以贯之。通过组织专门培训、以会代培等各种方式,对法律服务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同时,适时组织全员政治学习,让法律服务员及时掌握最新的时事政策,做到立场坚定,思想过硬。积极鼓励法律服务员自学,通过发放学习读本、组建论坛、举行座谈等形式,为他们提供各种学习平台,努力营造一种愿学、乐学、想学的氛围,提高了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团队整体素质。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度篇三
根据省综治办、省普法办和省法学会的安排部署,在全省统一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济源市对此高度重视。积极筹备,扎实推进,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济源市委、市政府对“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高度重视,立即制定了《济源市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方案》,成立了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郭兴林为组长的“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市综治办、市610办、市法制办、市法学会以及公检法司等相关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安排协调会议,制定了《济源市“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活动内容组织领导、工作原则以及工作要求,召开综治委成员单位以及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等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拉开了全市“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序幕。
一是组织开展“迎新春讲法治”法治大讲堂活动。选取“百场万人”法制讲座活动中授课效果好,内容贴近基层、贴近生活的授课人员和内容,针对基层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校学生和基层群众,充分利用文化城、市委党校等教育阵地,分门别类的召集各类群体,举办法治报告会,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提高全民法治观念、法律素养。二是选择1月25日至29日,2月22日至26日两周时间,分两次开展法治集中宣传周活动。届时,全市各单位都要深入到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村(居)、社区,在公园、广场、集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通过悬挂横幅、放置展板、发放宣传页、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大张旗鼓的普法宣传活动、三是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要在综治工作中心、信访接待大厅设置法律服务窗口,安排专人全天在岗,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四是由公检法司等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收集整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遗产继承、非法集资、邪教犯罪、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等具有普遍意义、代表意义、教育意义的案件,由市“法律服务进基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负责进行宣传。五是利用“一村一警”便民服务活动、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受理点等活动平台,充分发挥包村干部、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等作用,通过走访群众、发送法律服务卡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引导其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六是在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建设“法治宣传一条街”或“法治游园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通过组织干部群众参观学习、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同时,组织法治文艺演出,切实提高群众学法积极性。
为确保活动扎实推进,要求全市各单位要站在全面推进法治济源建设的高度,将此项活动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检验,高度重视,强化协调配合,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市综治办、市依法治市办将采取不定期对各单位活动情况进行抽查暗访,编发工作简报、通报活动开展情况等方式,推动各单位加强工作规划,严格组织实施。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度篇四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莲湖区司法局为了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转变作风,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理念,深入基层开展了“三调联动”、“三官一律”进社区以及“法律七进”等系列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该局免费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咨询7694人次,办理各类公证事务14458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26件,指导调解纠纷1569件,现场调解疑难复杂纠纷131件,开展个案心理辅导45人次。
为了给老百姓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该局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优势作用,相继推出了普法网站、“莲湖公共法律服务”官方微博以及“法制莲湖”、“莲湖公共法律服务”两个微信平台,让群众能够随时随地学习法律常识、预约法律服务、咨询法律难题,并通过微博私信第一时间受理、回复群众的法律咨询、投诉建议,全心全意为群众提供细致入微的法律服务。此外,莲湖区司法局通过微博、微信平台积极宣传涉及集资诈骗、婚姻家庭、工伤保险、民间借贷、物业纠纷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将线上法律问题咨询、公证、法律服务预约、惠民政策查询与线下审查、受理、指派相结合,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形成网络与实体的衔接联动,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莲湖区司法局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区级中心、街道级工作站、社区级联系点“三级”网络建设,组建莲湖区法律援助专、兼职律师队伍,全力打造莲湖区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直接参与社区重大活动,当好“两委班子”依法管理决策的“参谋员”,当好群众维权的“服务员”、法制教育的“宣传员”。与此同时,加强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建设,构建法律援助“1122”案件质量管理机制,开展5000元以下继承类公证免费办理,公证法律援助等一系列便民惠民措施,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开展上门预约办理服务,累计受益群众达4000余人,减免各类费用190多万元。
莲湖区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创设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全区涉及物业、医患、消费、劳动争议等20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即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特别是在各社区开展了治安联调,化解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形成全方位辐射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实现了社区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全覆盖”。今年以来,累计在各社区开展调解1029起,化解婚姻、邻里、继承等纠纷766件,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社区建设。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度篇五
为强化管理,规范执业,确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厅通知精神,市局定于3、4两个月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能否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学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能否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能否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项业务。
2、能否自觉接受当地乡镇(街道)司法所的管理指导,规范诚信执业,能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积极为基层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3、法律服务所是否符合设立条件,执业人员和合伙人是否达到规定人数。
4、法律服务所名称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在法定执业地点执业;有无在城区私设业务部,擅自变更执业场所等现象。
5、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能否严格落实民主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统一收案收费等制度。有无乱收案、乱收费、私分资产、财务帐目不清晰、收支不规范、不依法纳税、未按规定立卷归档等现象。
6、队伍中有无违法违规现象,能否及时、认真、妥善处理当事人投诉。
7、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所是否建立了基层党组织,暂时不符合条件的是否明确了党员隶属关系,能否确保每名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1、是否熟悉掌握并严格遵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规定及本所内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
2、是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是否存在《山东省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第48条所列举的行为。
3、是否能够积极开拓业务,诚信热情服务,尽职尽责办案。
4、是否能够完成指派的法律援助任务和规定的培训任务。
(三)管理工作。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对自身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法律服务所、强行控制法律服务所公章和财务、违规撤换法律服务所主任、违规收取非法费用、对所辖执业机构和人员监管指导不力,以及在年度检查、考核录用和评选表彰等工作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等问题。
年检注册前,各县(市、区)要组织不少于3天的集中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内容由各县市区协会自行决定。年检注册时,各县(市、区)须上报培训通知、培训人员名单、培训班课程安排表、培训内容等相关的材料。不组织培训或不上报培训相关材料的,不予以办理年检注册手续。市局将于下半年组织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培训。
年度检查采取以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自查为主,县级司法行政机关逐所检查,省、市级司法行政机关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一步,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至10日):各法律服务所要组织全体执业人员对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尤其是对照本《通知》确定的检查重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如实填报有关年度检查材料。
第二步,检查抽查阶段(3月11日至31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法律服务所逐一进行检查,尤其是被投诉查实的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应采取查阅卷宗;走访委托人、当事人和法院、仲裁机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掌握其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职能作用发挥情况;省、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年度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和重点检查。
第三步,办理手续阶段(4月6日至4月8日):各县(市、区)要提前做好准备,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市局办理年度检查手续,不得擅自变更时间。具体时间为:
4月6日:宁阳县、东平县。
4月7日:新泰市、肥城市。
4月8日:泰山区、岱岳区。
各县(市、区)应以正式文件对通过年度检查和注销的法律服务所名单上报市局备案。同时上报下列材料:
2、《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呈报表》2份。
6、《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副本》。
7、《年度检查工作报告》(正式文件)。并附通过年度检查和需办理变更、注销等业务的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单,以便市局备案和审批。对年度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将其名单、违纪情况及处罚措施等情况一并上报。(上述材料附电子版)。
8、培训的相关材料。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年度检查,不仅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自身科学、规范管理的内在要求,更是促使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现实要求。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严格检查,决不能敷衍了事。尤其是对存在问题的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严重违反规定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关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要严格按规定认真审查填报相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上报材料务必做到真实、严谨、清晰,特别是对年度检查卡的填涂,一定要认真仔细,确保不发生漏填、错填、折损等现象。
(三)按时交纳会费。会费的收缴同往年,各县市区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收齐后,于年检注册时一次性缴市局。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度篇六
一年来,我个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和《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服务于大局,配合好指挥部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昌廉工作,切实带头抵制腐败现象,为指挥部的各项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我认为指挥部不仅是执行业主、集团公司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机关,更是为所属项目部服好务的机构,只要有胆识,理直气壮地经常自省、自警、自励地修养党性,廉洁从业,努力做到让员工满意,才能不辜负党组织和广大职工对自己的信任。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坚持将自己透明化,让广大职工都用他们雪亮的眼睛监督我的一切,促使我不断进步。
面对日常复杂的工作,从各个层面,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坚持为项目服务的宗旨,发扬为单位利益甘于奉献的精神。因此我严格按照《指挥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合同》的要求,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确定了依规办事、公正无私、廉政奉公的道德规范,树立了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增大工作的透明程度,在一定意义上讲就是要让广大职工了解技术工作,了解国家对高铁技术标准的所有法律法规,就是要让全体员工参与安全质量管理,实现群策群力抓安全、抓质量、抓过程控制、抓经济效益的良好局面。因此,在平时的工作中我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站在广大职工的立场上,发挥全体参建人员的积极性,一切从是否有利于安全生产、是否有利于过程控制,是否有利于工程进度和经济效益出发,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努力增强单位业务工作透明度。由于工作的透明性,让任何想有企图钻空子的人员都望而叹止,坚决抵制住了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我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很容易被社会上一些腐败现象所侵蚀,产生享乐主义思想。因此在日常的生活中,我时刻提醒自己,现在所拥有的职务和职位都是指挥部广大职工所赋于的,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艰苦奋斗,决不互相攀比,不进出高档消费场所,不入住高档宾馆,坚持不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和《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把这些规定当作从业之规,立行之矩,律已之则,经常用以对照自己,提高自律意识,增强自约能力。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度篇七
为切实增强基层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观念,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助力从化乡村振兴,从化区法援处创新多项措施,推进法律援助进乡村工作。
在西塘村法援工作站的基础上,从化区法律援助处分别在南平村、东风村、西和村增设村级法援工作站,为村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服务。从化区法援将法援站点延伸到最基层,完善法律援助网络覆盖从区到镇街、再到村居社区,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下沉至村一级,打造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大大方便了群众上门办事和咨询,20xx年截至,区法援处12个派驻律师的法援工作站累计律师值班天数533.5天。
为切实增强基层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观念,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助力从化乡村振兴,从化区法援处创新多项措施,推进法律援助进乡村工作。
借助“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平台,将法律援助纳入村居法律顾问律师日常工作内容,在处理村委事务、解决村民纠纷等事务过程中向村民普及法律援助知识,发现法律援助需求时,指导其申请援助及代收申请材料。同时联合局律管科,定期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律师进行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进一步延伸,进一步深入到广大的乡村地区。
乡村法律纠纷集中发生在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土地权属等领域,乡村法律援助案件有其特殊性,有鉴于此,为了能够更精准地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从化区法援处组建了乡村法律援助事务律师库,将擅长处理乡村法律纠纷的律师纳入库内,切实提高村民对案件办理的满意度。
鉴于农村法律纠纷的特点,在此类案件中,我处坚持“调解优先、援调结合”的工作原则,推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模式,对调解结案的民事案件增加800元案件补贴,激发法援律师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的积极性,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化区法律援助处办结归档的涉农村法律纠纷的案件调解结案率为约为30%。
从化区法援处与公交公司合作,通过在4条乡村公交线路的公交车播放车厢多媒体广告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发动各镇(街)司法所深入各村居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宣传活动,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延伸到村一级,活动开展以来,已有多个镇(街)开展了多场宣传及咨询活动,活动已覆盖近70个村居,共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法律援助公益宣传小礼品9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度篇八
走在洛阳街头,不时会遇到戴着袖标的普法志愿者送上一份法律宣传彩页,微笑着告诉您“遇事要找法用法”。
这是河南省洛阳市开展的“万名志愿者法治宣传”活动的一个镜头。“这样的活动不仅仅是在洛阳开展,而是实现了全省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河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申黎明向媒体记者介绍,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河南建设,更好地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去年12月,省综治办、省普法办、省法学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切实提高基层政法机关法律服务的主动性和基层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法律服务不能回避老百姓关注的热点话题,要结合老百姓关注的问题,注重与当前工作重点相结合,与当前社会热点问题相结合,与群众关注的共性问题相结合,与部门职责任务相结合,与法律‘六进’活动相结合。”回想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在全省政法委书记座谈会上对“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提出的要求,濮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景良感慨地说。
濮阳市迅速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推进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开展,把普法教育送到群众身边。
在信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乐新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双百千万”活动,即推出百场法治文艺演出,举办百场法治报告会,宣讲千堂法治课,组织千场法律咨询活动,推送万条法治微信信息和案例,动员万名干部送法进基层,法律服务“大红包”送进千家万户。
在焦作市,“十百千万”活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小平明确提出,要求十个市综治委成员单位进县市区,百名法学会理事进百乡,法治宣传进千村,平安法治小册子进万家。
“强化督导不能停留在书面上,要把强力推进体现在实实在在的工作中。”河南省综治办副主任郅晓峰说,省综治办对各地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开展情况编发简报,还组织人员实地调研督导,召开座谈会,听取活动开展情况,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全省各地也重视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真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鹤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兆法先后到浚县、淇县调研座谈,听取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开展情况,要求各县(区)委政法委书记亲自抓、亲自过问,站位大局,突出重点,把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专项行动、文化下乡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增强针对性、实效性,统筹好、谋划好活动。
目前,全省已开展法治集中宣传活动180多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1万多人次,发送法律服务便民卡33万多张,宣传彩页近100万份,参加干部群众3万多人次,普及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治意识。
“这次送戏下乡,大家看了以后都非常感动,老年人和年轻人都受到了教育。”偃师市城关镇潘屯村的村民观看《慈母心》后逢人便说。该剧讲述了两个儿子不孝敬老人,村干部晓以大义,两个儿子最终幡然悔悟,争相赡养老人。戏曲内容通俗易懂,生动感人。这是偃师市委政法委、市文广新局联合开展的“法律服务进基层——送戏下乡”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戏曲方式,让法律知识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法治宣传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教育引导,着眼群众需求,便民利民、解疑释惑、排忧解难。内容要通俗易懂,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形式要生动活泼,选择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遗产继承、非法集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等案件,通过具体案例宣传法律、引导群众、教育干部,效果体现在群众喜欢看、看得懂、理解了、记得住、用得上。”河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高欣说,各地也通过官方网站、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宣传法律知识,展示活动成果。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度篇九
法律服务所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xxxx市司法局、民政局批准,自年7月份登记成立后,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根据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面向基层的政府机关、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提供法律服务。
我们在xxxx区域偏小,案源不足的情况下,办理各类民事、经济案件xx件,业务收费余xx万元,为企业和个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xx多万元,同时,我们因xxxx开发拆迁所引起的家庭之间、邻里之间的纠纷做了大量的非诉讼工作,还耐心说服为在征地拆迁中多得到赔偿的假离婚,假负债的案件的当事人,积极配合xxxx的开发建设,为xxxx的社会稳定贡献了我们的一份力量。
在历年的办案过程中,我们始终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齐全各项制度、严肃执业纪律、提高执业道德水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
我们还应该加强所内同志进行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业务专业知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造就一支政治强、道德好、纪律严、业务精、形象好、能适应新形势需要的高素质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
我所在年一年中来市局、区局、西门街道政法办的正确领导和督促下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力争维护索事人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在办案过程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2、全所全年立案件办结件,其中:民一件、民件、业务收入元,顾问单位三家。
3、在西门街道大力支持下,我所做到法律服务进社区与四个社区订立了讲课咨询等协议,同时参加过二次大型咨询活动。
4、我所从业人员能善于相互学习共用提高探讨各种疑难案件,对案件善于做庭外调解工作。
5、存在问题:因为我所退休同志多,缺乏求上进有点烙守陈规,因而今后我们决心提高思想认识,多参加政治学习,充浦新鲜空气,增加活力。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度篇十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1.乙方就甲方并购_______有限公司事项进行专项法律服务。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委托并购事项完成之日止。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公司并购的法律事务。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起草并购意向书;。
2.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3.参与商务谈判,进行并购可行性策划和并购方案的设计;。
4.出具并购法律意见书;。
5.起草并购合同及并购所需的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6.协助办理并购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1.甲方安排_____与乙方联络,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1.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基本代理费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大写)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_____元;在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剩余律师费用。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查档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2.甲方应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用和工作费用;。
4.甲方更换联系人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
7.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的,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8.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9.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企业并购事项及相关法律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9.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双方同意,当具备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
2.双方通过书面方式解除本合同;。
5.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6.当本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受托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2.乙方律师因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需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按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发出后即视为收讫。
通过邮寄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寄出_____日后即视为收讫。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改变的,应自变更之日起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照原来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件、资料、通知等均视为在前款约定的时间内收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担。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争议自发生之日起日内仍不能得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以诉讼解决争议。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立约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签署。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度篇十一
聘用单位:
受聘人员:
为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稳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乙方提出执业申请,经审查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二、聘用期间:乙方必须承认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即按乙方业务收入总额的60%计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终结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经济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业务收入的5%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保养,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给当事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确定的聘用关系,违反国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经上级选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学校脱产学习。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
6、严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法律,经教育不改或受党纪政纪,刑罚处罚的。
7、严重失误,徇私或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存主管单位备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度篇十二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事项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下列方面为甲方提供经常性法律服务。
1,对甲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协助甲方进行草拟、修改、审查法律文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应邀参与甲方的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
4,协助甲方展开法律普及活动,帮助甲方建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5,应邀参与甲方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纠纷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
6,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费标准给予适当优惠。
7,其他与甲方有关的'法律事务。
二、甲方的义务:
1,提供有关事实证据材料,及本单位有关的信息资料;
2,承担法律顾问在办理法律事务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委托审计、鉴定、公证、查档及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等。
三、乙方的义务:
1,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2,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3,保守甲方事务秘密。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常年法律顾问费每年为人民币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六、本合同在双方签署(或由甲方实际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法律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聘请方:_______受聘方: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代表人(盖章):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度篇十三
委托人(甲方):
地址:
电话:
受托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下列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于 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
1、法律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处理下列法律事务:
纠纷一案
2、委托权限: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的权限为下列第( )项范围:
(1)一般诉讼/仲裁代理。
(3)代为参加执行、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代为执行和解、代收取执行款项并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等权限。
3、承办律师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 律师为本事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3)若律师因合理原因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承办本事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律师费: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为:先预收 元,剩余的代理费数额按照判决数额的 ﹪收取(不含预收律师费)。
5、其它费用:双方约定:市内交通、文印费用按元包干使用(异地交通、住宿、通讯、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另按实际支出结算)。
6、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本事务的进展情况;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
(5)律师无权在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和其它费用以外再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但法定或约定应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供的除外)。
7、甲方的义务:
(2)如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规定相冲突。
8、证据和财物:
(1)由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原件或原物,所有权属于甲方,除已依法提交法院或仲裁机构且已由其归卷的外,可由律师归还甲方。
(2)乙方和律师因代理案件执行所得或其它受托代收所得的财物,应由乙方和律师在合理时间内移交甲方。甲方拒绝接收、或因无法通知乙方而未移交的,甲方可予代保管或提存(保管期间的费用及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再要求移交的,不计利息及意外损失。
9、完成受托事务: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完成受托事务;
a、属诉讼/仲裁/执行代理的:
(1)本案本审次送达判决/裁决书、调解书或撤销诉讼、驳回起诉、执行终止裁定书;
(2)双方当事人案外和解;
(3)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
b、属非诉讼事务的:
(1)对方完成了满足甲方要求的行为;
(2)甲方向对方作出了新的要约或承诺致使受托事务成为不必要;
(3)调查或谈判对象灭失或终止;
(4)其它依照法律或约定或惯例应视为乙方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情形;
(5)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
10、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且延期超过十五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2)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在受托处理本事务过程中发现甲方有故意隐瞒事实或虚假作证等妨碍乙方正常完成受托事务的能力之情形,有权中(终)止提供法律服务。
本合同因上列情形而解除时,甲方应当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
11、违约和赔偿:
(1)甲方未按期支付律师费及其它费用的,每逾期1天,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另行支付滞纳金给予乙方。
(2)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因违法执业或其它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乙方负连带赔偿责任。
(3)签订本合同后,在甲方未着手办理委托事务之前,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按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计收违约金;甲方已着手办理的,应当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
12、不保证:乙方和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或咨询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受托事务的结果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13、其他约定:
1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度篇十四
鉴于:甲方因购买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购房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为甲方购买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每项服务按次收费,每次不超过半个工作日: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务: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依约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六条根据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总额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其中差旅费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度篇十五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法治建设,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县法学会今年继续在全县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为全面建设中国智慧之乡和平安光山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月16日,县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彭传武、司法局副局长刘胜太等一行人来到南向店乡第二初级中学为全校600多名师生举办“法律服务进基层”法制报告会。首先,彭传武在讲话中强调了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重要性,要求通过法治教育,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用法律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用健康的心态对待人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用之才。然后刘胜太讲话并现场向全校师生赠送400本《青少年法律知识手册》《法治漫画宣传手册》等普法书籍。最后南向店司法所所长黄成松为师生作法制报告,他结合在校学生的年龄及心理特点,通过一件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尤其是校园欺凌案件,深入浅出的向同学们讲解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学生们持之以恒的去学法、守法、用法,及早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同时在社会生活中灵活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
通过“法律服务进基层”法制报告会,使全校师生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有效促进了他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依法办事意识的提升,为“平安校园”建设夯实了基础。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度篇十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专项法律服务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因事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向乙方如实陈述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另甲方须按本协议书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律师费。
(二)乙方应及时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起草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件,参加谈判,必要时按照甲方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三、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或者委托事项违法,有权终止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甲方发现乙方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律师费。
四、律师费及其他费用。
1、双方商定律师费为人民币元,于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2、乙方参与此项目过程中涉及的公证费、公告费、鉴定费、工商查询等一切费用及交通、差旅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协议履行过程中,非因甲、乙双方原因导致服务项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所收律师费无须退还。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期限届满后,甲方如需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应另行签署书面法律服务协议。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度篇十七
半年下派工作经验交流(市卫生局)根据《、市政府关于组织万名干部到基层帮助工作的通知》(××文〔2004〕26号)和《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组织万名干部到基层帮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组〔2004〕32号)要求和部署,市卫生局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在全市卫生系统组织了千名医生到基层帮助工作,半年来,基层卫生机构的技术水平得到了提高,大医院的医务人员得到了锻炼,老百姓的“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得到了缓解,取得了较为突出的工作成绩,现汇报如下:
一、“千名医生下基层”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1、成立专班,制订方案。
为加强对医生下基层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市卫生局及时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张建华、局长林国生为组长的“千名医生下基层”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班,制定实施方案。为扎扎实实开展好“千名医生下基层”工作,市卫生局还专门从直属单位选派了14名优秀青年干部,作为“联络员”
派到各区卫生局参与和督导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区卫生局也高度重视这项活动,迅速成立精干工作专班,确定工作目标,按要求去实施医生下基层的工作方案。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的82家支援单位,认真落实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的“千名医生下基层”实施方案,制订了详细的“对口支援”和下派医务人员的计划。
2、明确任务,选派人员。
“对口支援”和“千名医生下基层”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一是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并直接深入社区和乡村开展医疗防疫工作;二是开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免费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人员进修学习;三是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行政管理工作;四是积极开展对口帮扶工作,无偿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建设和发展。
所有的支援单位非常重视这项工作,认真选派符合条件,政治素质好,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的医务人员,并积极与受援单位联系,主动上门调研,有针对性地选派对口支援的医务人员到基层帮助工作。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都拿出受援计划,切实安排好下派医务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3、开展培训,启动工作。
春节前,市卫生局组织召开全市卫生系统
“千名医生下基层”动员大会,并对下派的530名医务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要求下派的医务人员除完成日常的支援任务外,还应做到“三个一”:一是每个月要轮流进行一次专业知识的专题讲座;二是下派的医务人员,每两个月要轮流下到社区和乡村进行一次健康教育活动,传授医疗、预防、健康教育、计划生育、保健、康复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三是支援医院或下派的医务人员,每两个月要在对口支援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一次义诊咨询活动。
2月底,全市13个区先后举行了“千名医生下基层”的启动仪式,支援单位与受援单位签定了协议书,所有的医务人员全部都按时下到对口受援单位开展帮扶工作。实际下派的医务人员有530名,其中副主任医师以上的有117名,挂点医务人员135名,驻点医务人员395名,有263名医务人员下到6个远城区的乡镇卫生院。
(二)脚踏实地,扎实工作
1、积极开展各项医疗卫生活动。
识,宣传“千名医生下基层”的目的,为群众排忧解难,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中去。下派的医务人员,主动下到社区和乡村,走家串户,为孤寡老人、残疾人、低保特困家庭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服务,有的医生还自己掏钱为病人购买医疗仪器,赠给病人使用;有的则采取发放爱心卡的形式,为出行不便的病人上门送医送药。5个月以来,下基层的医生共接诊病人13万余人次,开展大小手术1663台,双向转诊1303人次,康复治疗19175人次,健康教育53949人次,健康教育期刊530期,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6326人次,免疫接种26065人次,在7个中心城区中的下派医务人员还积极参与推进基本医疗保障进社区的活动,为社区居民上门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并建立家庭健康档案等。
2、帮助基层开展新业务、新技术。
这次下派的医务人员都是从全市大中型医院抽调的骨干,其中有博士、硕士,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有临床医生、技师、护士;还有预防保健人员。他们下到基层后,运用自己的专业技能帮助基层开展了各项新业务、新技术。江夏区法泗卫生院在“防非”期间,区卫生局为其配备2台价值约20万元的新设备,一台为半自动生化分析仪,一台为血球计数仪,因该院检验医师技术力量薄弱,两年来从未使用过。市三医院根据这种情况,专门派出一名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检验科主治医师驻点支援法泗卫生院开展临床检验工作,并且指导基层检验医师操作新的仪器设备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受到基层卫生院和群众的称赞。
3、提高基层医疗技术水平。
这次受援单位普遍存在硬件设施差、技术水平落后、人员素质不齐的问题。根据这种状况,支援单位伸出援助之手,除下派医生外,还赠送资金、设备、仪器、药品等,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帮扶工作。市一医院无偿援助每个卫生院价值6万元的急需医疗器械、药品和汽油发电机,帮助基层卫生院改善硬件设施条件;市普爱医院不仅为对口支援的乡镇卫生院派出各科专家,还组成医疗小分队,展开各种医疗抢救活动;协和医院下派专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生收治慢性心衰病人,取得了较好的疗效;省中南医院和解放军161医院派教授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内科住院病人进行联合查房,查房中边问边讲,理论结合实际,使基层医务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床边教学”课;通过开展“千名医生下基层”工作,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有机会和大医院的专家零距离的交流,医疗技术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4、培养和锻炼了城市医务人员。
我市大型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通过“对口支援”和“千名医生下基层”活动,走进了社区和乡村,了解了基层卫生状况和老百姓的卫生需求。通过到社区和乡村为老百姓解决急难病症,在基层开展医疗卫生工作,城市医务人员深深感受到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条件的艰苦和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痛苦。“对口支援”和“千名医生下基层”活动,使城市医务人员得到了培养和锻炼,提高了他们为人民服务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加强管理,认真考核
为切实开展好“千名医生下基层”活动,市卫生局制订了下派人员的管理与考核办法,各区卫生局和支援单位也采取了各种管理措施,加强了对下派人员的管理,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管理水平。
一是对下派人员一律实行业绩考核目标管理。通过市、区“千名医生下基层”工作专班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共同监督管理和考核,确保了支援单位按要求派出人员,下派人员按时到基层开展工作。
一篇带教心得体会,一篇带教工作总结。同济医院派出的护士除指导基层护理工作外,还帮助硚口区易家墩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规范操作规程。通过开展“千名医生下基层”工作为基层医务人员提供了到大医院免费进修学习机会,并建立了“双向转诊”和“随时会诊”制度,为基层留下了一只“不走的医疗队”。使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有了明显的改善。
二、“千名医生下基层”工作体会
一是通过把“千名医生下基层”与“对口支援”工作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开展,建立了一个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合作的平台,使大医院下派的医务人员成为双方长期业务来往的关系纽带,形成了一个“双赢”的局面,有力地推动了“千名医生下基层”活动的持续开展。 二是通过把下派一个人与组成团队支援形式的结合,充分体现了医疗卫生工作的特点,把医疗卫生帮扶工作做到了实处,同时也锻炼和培养了城市医务人员在基层的独立处置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是通过大医院的对口支援和医生的下派,有效地发挥了城市医务人员在基层的作用,城市医务人员的言传身教极大地促进了基层医务人员的学习热情,提高了基层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城市医务人员在基层为群众的服务大大缓解了老百姓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四是通过实践证明,“千名医生下基层”工作取得的成效,是全市各级领导关心、重视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只有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千名医生下基层”工作才能顺利开展,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千名医生下基层”工作的管理,使该项工作稳步向前推进。我们将继续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万名干部到基层帮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千名医生下基层”管理办法,加强对下基层医务人员的管理。同时,主动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让他们安心基层工作,使他们能够顺利完成支援基层的工作任务。 二是认真开展工作总结,推广工作经验,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千名医生下基层”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支援单位和受援单位都积累了大量的、宝贵的工作经验,要通过这次工作总结,认真归纳和整理,总结经验,以便将好的做法向全市推广。同时,部署并完成好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三是提早准备,为明年开展“千名医生下基层”工作打下基础。今年我市开展的“千名医生下基层”工作,既是我市的首次,同时,也在全省和全国开创了一个先例。我们要在没有外地经验可借鉴的前提下,认真分析今年工作,仔细查找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为使明年的“千名医生下基层”工作开展的更加扎实有效打下良好的基础。
按照、县政府要求,镇党委、政府明确活动主旨,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调查研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深入开展“下基层、解难题、强服务、促发展”活动。
一、高度重视,强力启动,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镇党委高度重视此项活动,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党政干部深入基层,就专门课题进行蹲点调研,千方百计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努力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为实现促发展、保稳定、保民生整体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将活动推向深入,我镇采取了以下具体措施:一是高度重视,成立机构。镇党委书记及时召开党政联系会,组织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二是强化责任,确保落实。明确了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分工,层层分解责任,确保责任到人;三是强力启动,营造氛围。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动员大会,在各村醒目位臵书写高标准墙体标语,发放明白纸,为活动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四是严格举措,取得实效。入村进户展开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按时记录工作台账,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确定调研课题,认真撰写调研报告;设立绿色通道,倾听企业和百姓心声;破解发展难题,积极为企业融资;强化“造血”功能,促使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二、深入基层蹲点调研,为决策提供依据
展。蹲点调研工作的难点是“蹲不下去、调研浮于形式”,为克服这个难点,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镇党委、政府建立了定期入村蹲点调研制度,确定了每名领导干部都要调研的原则,党政领导干部每个月抽出3-5天时间到所包村下乡调研,确定调研主题,认真记录调研日志,当月进行研究分析,将调研工作与干部年终奖励挂钩,确保了干部沉得下、蹲得住,保证了活动取得实效。
5月19日至23日,镇党委书记和镇长,紧紧围绕“加强两室建设、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和“加强建设、打造文化旅游新亮点”调研课题,分别到xx村和xx村进行蹲点调研。调研中做到了“身入”和“心入”相结合,通过走访群众、民情恳谈、听取汇报、开展各届人士座谈会等多种方式,问计于群众,了解群众的愿望,倾听群众的呼声,掌握了翔实的第一手资料,立足长远、解剖麻雀、总结规律、抓点促面,为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通过调研,书记以“基层组织提高年”为契机,将xx村的两室建设经验在全镇进行推广,努力在全镇打造“精品工程”,进一步提升了我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镇长指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拟定了园区长期规划和近期阶段性规划,为打造我镇文化旅游品牌、推动高昌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帮企业化解难题,提升企业活力
当前形势下,经济危机深入蔓延,企业面临诸多问题。镇党委、政府积极为企业解难题,通过帮跑办项目、帮招商合作、帮贷款融资、帮开拓市场等,促进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渡难关、增效益、上水平。
1、努力解决中小型企业融资难。镇党政领导主动与各大银行联系,争取为我镇中小企业取得贷款,现已依据有关贷款要求在我镇企业进行了深入调研,上报了3家具有发展前景的中小型企业,下一步是做好迎接银行考察接待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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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行行业调查,为开拓市场打基础。镇党政干部结合我镇实际,参加经贸合作洽谈会,深入建材、饮食、蔬菜种植、外繁制种等行业进行调查,整体把握市场,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为企业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大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信息,打下了基础。
3、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结构调整。针对我镇效益较好的3家企业,积极推进生产设备更新和发展方式转变工作,增加科技含量,提高了生产效率,增加了企业收益。将这一做法应用到其他10家企业的生产经营上,总结好的经验,建立健全我镇科技创新制度,有力推动了我镇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四、为基层群众送温暖,密切党群关系
镇党委、政府以“亲民爱民活动”为抓手,努力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为基层群众送政策、送科技、送信息、送项目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促进群众增收致富、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的.目标。
其次,务实肯干,办了一批实事好事。从我镇实际出发,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在就业、教育、就医、养老、出行、住房、饮水以及矛盾调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为群众办了一批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 3 钱物帮助的同时,积极协调学校和教育部门减免其学习费用。
第三,输血更需造血,促进脱贫致富。
在亲民爱民帮扶活动中,书记带领党委班子奔走在农村第一线,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帮扶形式,积极探索脱贫致富的道路。
通过送温暖活动,改善了基层群众的生活状况,促进了贫困户的脱贫致富,转变了我镇的干部作风,密切了党和群众的血肉关系,为推动镇村科学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促进发展、促进和谐”主题活动要求,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加快发展,我局组织成立下基层工作队,我荣幸的加入了下基层工作队,开展下基层活动,为圆满完成下基层任务,在这一阶段工作中,我努力做了以下几点:
一、 领会活动精神,遵守组织纪律。
通过认真学习实施方案,领会动员会精神,深刻感受到群众工作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和基础,坚定做好群众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工作中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制度:
1、遵守组织纪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坚持带着深厚感情,带着政治责任、轻车简从下基层,突出实效搞服务,真正深入基层,把工作搞好。
增强基层工作能力,更好为群众服务。
二、锻炼自身能力,提高自身素质。
这次活动的主要目的之一是锻炼年轻干部,作为参加工作不久的我,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我积极学习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二十条禁令”和“约法八章”,服从组织领导,向有经验的工作队同志、领导学习请教,积极工作,任劳任怨,勇于提出新办法、新思想,不畏困难挫折,学习“四个阜城”精神:
以阜城志气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深刻体会此次活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全心全意投入群众工作。以阜城风纪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下基层工作纪律,按要求做好群众工作。以阜城速度强化效率意识,第一时间深入村中,积极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以阜城力量强化团结意识,用心与群众交流,真心为群众办实事,更好的团结帮助群众,完成下基层工作。
三、真抓实干,深入落实,做好群众工作。
1、带着感情,满腔热情与群众交朋友。我在走访工作中坚持做到亲自到家,亲身见面,亲切交谈,亲历体会,深入了解群众的基本情况。通过跟群众交朋友、攀亲戚,跟群众建立了感情。坚决做到“四访四问”,切实把群众生活、生产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摸清,了解他们的所需、所思、所惑、所盼,并竭尽全力为他们解决。
加群众的安全意识;在双节期间为村中贫苦户送去米、油的慰问品,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帮助各村两委班子建立红白理事会,完善红白理事制度;在各村中进行“走亲戚、少饮酒、多谈心、注出行、重安全”的宣传活动;帮助组织所包各村清理街道,消除安全隐患,增加节日氛围。
3、带着任务,全力以赴为群众干真事。我高度重视这次为发展出力、为群众服务的机会,紧紧围绕发展、稳定两大主题,牢记加快发展、跨越赶超的要求,竭尽全力为群众干实事。我们所包“四街”四村涉及征地问题,我同队员一起做群众工作,宣传经济开发区、运河新区建设的大形势,化解矛盾点;分别为“四街”四村跑办争取用于“两室”建设的专项资金,现四村的“两室”建设工作在谋划阶段;为廖庄村的“两室”活动场所制作了“五有”、“三档”、“三上墙”的相关牌子,挂牌上墙,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为北街村年久失修的路积极协调县交通局计划明年修复此路;在所包的五个村也大力宣传了新民居的意义,并认真记录群众的对新民居的想法看法,搞好调研,为下一步在镇区建设新民居做基础。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度篇十八
为全面推进法治上街建设,更好地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区司法局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专项活动。
一是组织领导规范化。为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专项活动,以依法治区办为依托,充分利用现有机构人员和工作基础,即时制定《上街区司法局“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工作节点、职责任务,动员各科室、司法所法律服务资源,注重实效,突出特色,确保专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是法治宣传阵地化。新建中心路街道“法治公园”,定期更新中安、温馨法治公园宣传、普法工作内容,形式新颖别致,内容浅显易懂,吸引了大批群众学法。建设百米普法长廊,以国画风格、传统元素、经典形象的形式设置10个板块,宣传法律至上、立法为公、洁身自律、执法如山等法治思想内容。
三是“法治学校”宣讲动态化。以社区法制学校、法治大讲堂为平台,组织政法干警、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对基层干部群众开展专题法制巡讲,通过以案说法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将“流动”宣传与“驻地”宣传相结合,得到辖区群众广泛好评。
四是“法律六进”创新化。创新组织领导,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强调以“并轨制”、“对口制”、“课程制”、“培训制”分类送法;创新队伍建设,整合律师、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资源,推动法治宣传专项活动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创新工作机制,建立“送法六进”与“邀请宣讲”双向互动模式,建立“法律六进”反馈机制,不断提升宣讲质量。
五是宣传手段多样化。印制各类普法宣传页、法制宣传扑克牌、纸杯、手提袋等宣传品,开展进村入户宣传,组织发放普法宣传品6000余份,宣传条幅30余条。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普法短信上千条。借助平安建设宣传屏幕,广泛进行反邪教意识、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宣传,播报宣传标语20余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度篇十九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_______________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度篇二十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20xx年上半年,红岗区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是打造平台,“148”法律服务效果显着。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区司法局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打造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平台,实现了“148”专线法律咨询平台化,有力推进了我区法律咨询活动的`深入开展。上半年,我区通过“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其中,请求社会保险待遇5起,请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5起,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3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18起,见义勇为1起,请求劳动报酬19起,交通事故3起,医疗事故7起,婚姻家庭77起,其他16起。
二是合理分流,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各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管理,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援人数27人。其中,刑事案件3起,全为未成年案件;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受援人都是农民工;赡养5件,受援人经济困难年老体弱;其他案件4件,切实解决了辖区弱势群众的难点难题。
三是主动参与,不断宣传法律援助范围。20xx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参与法律宣传,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充分利用辖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148”法律服务专线等平台,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坚持以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以法律援助促进法律宣传,先后参与了“法律进企业”、法律讲座、“法律大集”等活动6余次,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20余个。同时,还结合市局“20xx年法律援助绿色活动”精神,将环境污染案件也纳入法援“绿色通道”,联合区环保局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上半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
一是与法援协调问题难。与基层法院协调不好,存在着不经过区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直接将案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等问题,给区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案件分流和统计工作造成困难。
二是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近些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从未给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拨过经费,基层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大大影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不足。由于我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数量较少,仅3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较少,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也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下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抓好省市法援中心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并进一步与辖区工会、妇联、残联进行合作,加大乡镇、街道和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指导力度,尽可能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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