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违法整治方案(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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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违法整治方案(精选16篇)
时间:2023-11-20 07:32:06     小编:琴心月

方案是在面对问题或挑战时所采取的一套行动步骤和计划。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我们的目标和需求,以确定适合的方案。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土地违法整治方案篇一

根据县安委会的部署及《桂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年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突出道路交通安全重点,特制定本方案。

1.坚决杜绝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防范一般交通事故.

2.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管控效能明显提升,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领导小组,由大队长欧阳文林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队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杜桐仁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梅逢德(兼联络员)、侯识万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调度和情况收集报送等。

(一)攻坚风险隐患治理。

1.认真排查以下安全隐患路段:近3年发生翻坠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近3年发生3起以上正面相撞亡人交通事故的双向四车道路段;近3年发生5起以上伤亡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平交路口。(责任领导:谭小彬;牵头单位:事故处理中队;责任人:成家林)。

2.凡新、改、扩建道路,必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经交工验收严禁通车。(责任领导:杜桐仁;牵头单位:交管中队;责任人:朱峻峰)。

3.认真排查以下安全隐患路段:国省道路、城市道路1公里以上长下坡重大隐患路段;道路设计与施工缺陷路段;国省道路与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隐患,落实“五小工程”建设(减速带、警示牌、凸面镜、道口标柱和爆闪灯)。(责任领导:谭小彬、杜桐仁;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科技管理中队;责任:朱峻峰、吴军、刘柏文、、李升、张亚明、付相武)。

4.配合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严厉整治交通桥梁、隧道安全隐患,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及智能化监控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桥梁、隧道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责任领导:杜桐仁;责任单位: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科技管理中队,责任人:吴军、刘柏文、、李升、张亚明、付相武)。

(二)攻坚超限超载整治。

5.严格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站点与流动治超,超限超载违法车辆信息一律录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布控查缉,普通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5%以内。(责任领导:杜桐仁;责任单位: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派驻治超组;责任人:吴军、刘柏文、、李升、张亚明、雷鸣)。

6.严格落实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加大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力度,严厉打击货运车辆以跨道、压线、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的行为,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领导:谭小彬;牵头单位:科技管理中队;责任人:付相武)。

7.严格落实“一超四究”制度,依法严厉追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法律责任,追究率达100%。(责任领导:杜桐仁;责任单位: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派驻治超组;责任人:吴军、刘柏文、、李升、张亚明、雷鸣)。

(三)攻坚重点车辆整治。

8.配合工信等部门严厉打击生产企业未按《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生产电动机动车产品的行为,对借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或借用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生产许可名义超范围生产低速电动车产品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生产违规产品;严格落实货车产品生产质量检查,严厉打击“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责任领导:张俊;牵头单位:车管所;责任人:曹社军)。

9.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替检、未实车检验或以篡改检测数据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领导:张俊;牵头单位:车管所;责任人:曹社军)。

10.严厉打击“大吨小标”“大罐小标”以及非法改(拼)装车辆;严厉查处低速三、四轮电动车;以上车辆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启动深度调查,严肃追责问责。(责任领导:谭小彬、杜桐仁;责任单位: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责任人:吴军、刘柏文、、李升、张亚明、成家林)。

11.严格管控卧铺客车、800公里以上长途班线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20xx年底前全部退出市场;57座以上大客车经营期限到期的,一律退出市场。(责任领导:雷衍烂;牵头单位:交管中队;责任人:朱峻峰)。

12.严把“营转非”大客车过户关,对强制报废期限不足1年及未注销道路运输证的大客车,一律不予办理“营转非”业务,严禁营运大客车过户给个人;“营转非”车辆一律清除车辆外观营运标识,粘贴和喷涂统一的专用标识。(责任领导:张俊;牵头单位:车管所;责任人:曹社军)。

13.严格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关于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的指导意见》(湘农联〔20xx〕75号),加速淘汰变型拖拉机;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一律收缴、强制报废。(责任领导:张俊、谭小彬、雷衍烂、杜桐仁、李小生;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责任人:朱峻峰、吴军、刘柏文、、李升、张亚明、成家林)。

14.严厉整治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闯红灯、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野蛮驾驶”行为。(责任领导:杜桐仁;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责任人:朱峻峰、吴军、刘柏文、、李升、张亚明)。

15.严厉整治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及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责任领导:李小生;责任单位:城区中队;责任人:吴军)。

16.严厉整治“三超一疲劳”,机动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责任领导:杜桐仁;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科技管理中队;责任人:朱峻峰、吴军、刘柏文、、李升、张亚明、付相武)。

17.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车辆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摩托车驾驶人、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汽车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分别达到95%以上、85%以上。严厉打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载人行为。严厉查处逾期未年检、报废拖拉机、摩托车违规上路行驶违法行为。(责任领导:杜桐仁;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科技管理中队;责任人:朱峻峰、吴军、刘柏文、、李升、张亚明、付相武)。

18.严格落实《郴州市关于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十个一律”的通告》,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毒驾、非法营运以及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违规加装“遮阳伞”“雨棚”等易致祸致害交通违法行为。(责任领导:杜桐仁;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科技管理中队;责任人:朱峻峰、吴军、刘柏文、、李升、张亚明、付相武)。

(五)攻坚重点人员整治。

19.对驾驶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一律依法注销并收回机动车驾驶证。(责任领导:张俊;牵头单位:车管所;责任人:曹社军)。

(一)20xx年2月、3月。认真评估20xx年整治成效,梳理未彻底整治问题;对照整治任务、难点、重点,采取大数据分析、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进行研判摸底,建立风险清单台账,并同步启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

(二)20xx年4月—10月。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时空监管,深入推进源头隐患、风险领域、风险路段、风险企业、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等重点难点问题攻坚整治,严防风险隐患反弹,切实巩固整治成效,全面提升交通本质安全水平。

(三)20xx年11月—12月。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整章建制,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长效机制。

(一)层层压实责任。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大队领导分片包干,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各单位要对标对表将整治任务和指标分解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迅速掀起整治高潮。

(二)保持严管态势。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交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探索涉交案件办理新机制,集中查办一批涉交刑事案件,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要破除部门间信息壁垒,深化“两客”智能监管平台、“道安监管云”、治超信息平台、校车动态监管平台等信息平台建设和运用,整合共享“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等各类信息资源,切实提升宏观决策、监测分析和精准打击能力。

(三)强化清单管理。要按照集中整治清单,对标对表、挂图作战,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落细整治举措,逐项解决、逐个突破。要信息互通互用,建立完善各类工作信息数据台账,坚持边整改边规范,整治一项,规范一项,巩固一项,防止反弹。对20xx年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治项目,要实行常态化监管,严防反弹。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中队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每月、每季最后一周的第一个工作日报送工作小结,12月12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土地违法整治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至年底,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保安全、保畅通、降事故”的总体要求,采取强力措施,进一步改善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开展整治行动,努力实现“四个明显”的工作目标,即: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宣传制品、编发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为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实际逐项摸底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帐,逐一制定落实整治方案。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确定整治重点,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整治措施,确定整治时限,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对镇(办)、部门自行难以解决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处理或挂牌督办。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整治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分析问题,巩固整治成果,总结成功经验,进行全面总结,表彰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各镇(办)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县政府将组织对各镇(办)和部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予以通报。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明交通安全意识。一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十有”主题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在全县开展“广场有(展)板、道路有(显示)屏、社区有(宣传)栏、学校有(交通安全)课、单位有(交通安全)员、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网络有文、手机有信(息)”的阵地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媒体宣传。在全县各主流新闻媒体开设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免费刊播制度。三是加强分众传媒宣传。要充分利用楼宇、广场、银行的户外大型led显示屏,以及各种车辆车载移动电视或车载显示屏,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文明交通提示语;通过在公交车车体和公交站牌上喷涂、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在重点路口、路段设置固定显示屏、大型宣传牌、宣传提示屏等多种方式,广泛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四是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在机关、村庄、社区、学校、企业内部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设立专兼职交通安全员。教体局要对中小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开设交通安全课进行专题研究,按照上半年试点、下半年推广的原则,迅速组织实施,并加强工作指导;交通局要确保在驾校开展“设立文明交通宣传阵地、讲好文明交通常识课、观看文明交通宣传片、参与交通劝导服务、参加文明驾驶宣誓仪式”系列活动;司法局要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法制教育;交警大队要继续深入开展“四创”、“五进”活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五是开展重点驾驶人安全教育。对重点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对交通违法满12分驾驶人和有记分记录的.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对所有交通违法驾驶人免费寄送《淄博交通与安全》报,并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开展恶劣天气交通安全提示。

(二)强化路面管控,大力整顿道路交通秩序。一是严查严处。交警部门要定期分析研判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科学部署警力,严查严处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要加大对营运客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查缉力度,严厉打击“黑出租车”、“黑客车”等。二是严密管理。要进一步推进建设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提高科学组织交通水平,合理调整交通流量、流向,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指挥疏导;采取现场查纠与监控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及时纠正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机动车争道抢行等交通陋习;公安、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要以城区支路、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对违法占道的各类马路市场、摆摊设点进行清理规范。三是严格管控。充分发挥电子警察、路段监控、测速仪等科技装备的作用,加大对县内主要国省道和城区主要道路的管控力度,严格查处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把市际出入口,落实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货运车辆检查登记工作措施;更加突出危化产品运输车辆的监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三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滚动排查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公安、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控制,发动农村自治组织,及时劝阻纠正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限期解决问题;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要及时予以清除。四是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要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认真落实新建、改建道路建设与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规定,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各镇政府也要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健全完善辖区内县、镇级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切实提高事故预防能力。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省道一级公路中间隔离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淄政办字〔20xx〕xx号)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央隔离设施建设。五是提高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系数。要针对气候特点,完善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案,公安、交通、公路、气象、卫生、消防、交警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预警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和快速处置能力,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四)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县政府《20xx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强力推进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增强社会各界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健全“县、镇、村居”三级社会化管理网络,落实《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充分发挥县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和联席会议的作用,全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

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向东同志任组长,副县长王晓平同志任副组长,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农机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交警大队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迅速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行动取得实效。

行动期间,县委、县政府将组织工作组定期通过现场督察、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多角度、多层次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整治工作中的问题。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措施不落实或发生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镇和单位,县政府将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土地违法整治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林地保护,有效遏制和查处违法占用耕地、林地行为,规范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保障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吸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和田园庄园,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的反面教训,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占用土地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为了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集中整治违法占用耕地、林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统筹推进全区集中整治违法占用耕地、林地专项行动工作,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推进措施,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李晓勇任办公室主任,牟利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安排,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衔接协调,督促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通过结合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新开工项目用地核查、12336微信平台、信访举报等渠道,逐村、逐地开展对辖区内建在农业项目和“农业大棚”周边、附近等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建立问题明细台账,实行挂账销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指导乡政府对清理整顿工作提供地类认定、是否符合规划认定等技术支撑,对清查出来的违法违规占地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全力配合相关部门拆违行动。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

(二)区农业农村局,两乡人民政府。负责林地、草原、湿地上建设的别墅、休闲度假村、“农家乐”、庄园以及豪华公墓等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建立问题明细台账,实行挂账销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积极配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违法占用耕地林地的集中整治工作,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排查清理出来的违法违规建筑,就土地承包、流转、备案等相关手续方面进行进一步核实甄别,并建立问题台账,并对建筑性质进行分类,明确各类违法建筑是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或是新建违法建筑,由两乡、城市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负责并组织对辖区内的违法建筑物进行统一拆除。

(三)区人民法院。负责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行政执行案件的依法审查、执行工作。区人民法院对强制执行申请及时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问题的,明确给出法律意见和指导,给予行政机关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对符合法律规定立案条件的应当及时立案。对历史遗留的案件已立案的立即进行执行,对应立案而未立案的要立即立案按程序执行。

(四)区公安分局。负责与区自然资源部门建立专门的联系渠道,确定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的部门和人员,切实加强执法衔接与沟通配合。在调查占用耕地、林地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要互相协助和支持,要对清查整顿工作中遇到的暴力抗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置,确保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林地的打击力度。

(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开展城市规划区内违建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准确掌握违建真实情况,对涉及非法占用耕地、林地违章建筑,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和农业农村局沟通,建立有效、快速处理违章建筑联动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对已经发现的违建行为,立即控制,防止因违建工程扩大而增加拆除难度。

(一)清理大棚房问题遥感监测疑似图斑确定为大棚房以外的违法违规占地行为。

(二)清理中心城区周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林地行为。

(三)清理20xx年度卫片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行为。

(四)清理各类工商资本和城区居民非法占用耕地、林地搞非农建设行为。

(五)清理各类城乡建设、园区开发、工矿企业、旅游开发、土地开发等项目是否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是否按审批的内容依法使用林地,严肃查处不批就占、未批先占、批少占多、批甲建乙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六)清理违法占用林地、草原、湿地建设别墅、私家庄园、豪华公墓等行为,坚决禁止违法占用林地、草原、湿地问题的长期存在,此类设施必须拆除,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一)排查清理及汇总阶段(4月1日至5月12日)。

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完成辖区内全面清查,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5月12日14:00前,完成专项排查工作。两乡、林业部门每周四梳理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清理排查情况报告上报区集中整治违法占用耕地、林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汇总上报。

(二)查处整改阶段(5月12日至7月12日)。

专项行动采取边清查边整改和与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相结合工作原则。相关部门要确定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主体及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对违法占用耕地、林地违章建筑进行拆除,7月10前完成违法问题的整改工作。7月12日14:00前,全区要完成专项行动查处整改情况汇总和工作报告,并上报区集中整治违法占用耕地、林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验收阶段(7月12日至7月30日)。

各相关部门要总结专项行动成果,提出完善农用地监管以及构建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的长效监管机制的对策、意见。区集中整治违法占用耕地、林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部分重点地区清理排查及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核查,根据整治整改情况,集中通报、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案例,对发现弄虚作假、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问责。

集中整治违法占用耕地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要加强统筹调度,要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整治违法占用耕地问题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特别是两乡人民政府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结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沈阳督察局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以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等工作,通过拉网式排查,对本级辖区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土地、林地、草原、湿地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对清理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土地、林地建设的以及违法占用土地、林地已处罚未执行的案件,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整治提供依据。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建立工作台账,严格严肃整治整改标准,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多角度大力度抓好宣传,预防化解各类矛盾。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由两乡、林业等相关部门组织对辖区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林地行为全面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对确定为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林地建筑的,由两乡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进行拆除或没收违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同时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土地原貌。

(三)严肃督导问责。抓住一批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向社会通报。将专项行动纳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公职人员纪律、道德、工作标准,按照时间节点强力推进。对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以及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公职人员,移交纪委监委,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完善监管,接受社会监督。以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清理排查出的问题为导向,强化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完善土地监管相关机制,纠正整改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等方面不规范问题,推动建立健全用地监管长效机制。

土地违法整治方案篇四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特制订本方案。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要以“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违法违规破坏、占用耕地的情况日趋严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养虾、发展林果业、种植苗木、草皮等问题仍屡禁不止,没有得到根本遏制。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必须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工作,主动作为,敢于担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整治工作抓好、抓实、抓细,确保全县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保障粮食安全。

通过专项行动,清理查处一批违法占用破坏耕地行为,重点查处一批违法占用和破坏基本农田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组织复耕一批被违法占用破坏的耕地,切实提高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土地法制观念,增强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责任意识,将全乡耕地管理、保护和利用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为加强打击违法占用破坏耕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乡打击违法占用破坏耕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蒙月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潘亚鸿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韦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韦明琦安太派出所副所长。

成员:石建锋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主任。

石汉岳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黄崇勇乡财政所所长。

赵庆安太司法所所长。

张玲红乡综治办副主任。

李泉安太派出所干警。

何世平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覃滋浪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戴通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哲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潘亚鸿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石建锋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为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办公电话:6451286。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以自然卫片执法和耕地卫片为抓手,主要。

工作内容是2020年以来全乡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占用破坏耕地行为。

(一)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二)非法占用耕地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等行为;

(三)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行为;

(四)其他非法破坏耕地的行为。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6月中旬前)。

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摸底阶段(2022年6月中旬—2022年7月)。

对辖区内2020年以来各类违法占用破坏耕地行为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彻底摸清各类违法占用破坏耕地情况。

(三)查处整改阶段(2022年7月—2022年12月中旬)。

对排查出来的各类违法占用破坏耕地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特别是对违法占用破坏基本农田的要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做到既查处事又处理人,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整改到位。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

乡打击违法占用破坏耕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全乡打击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压实领导包片巡查监管责任,落实具体负责工作人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打击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强大的打击整治行动舆论声势,确保打击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打击整治行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不作为、不配合或推诿扯皮的单位或个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从事、参与或支持、包庇、纵容非法占用耕地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给予严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健全机制,固化成果。制定出台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耕地保护责任,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考核的动态监测制度,层层量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固化专项行动成果。

土地违法整治方案篇五

为加快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落地落实,从严查处各类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行为,及时纠正违规改变耕地用途现象,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广东省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本次专项行动将针对2021年以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争取最大限度将各项违法违规改变用途的耕地复耕到位,尽早消除违法违规状态。同时,对耕地保护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要坚决严肃追责问责。

《方案》对本次行动整治范围做出了具体规划,要求充分利用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卫片执法、耕地卫片监督、耕地保护督察以及地方自查发现的疑似问题或图斑,聚焦“整改恢复为主”,重点整治以下四方面内容:

重点整治2020年7月3日之后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新建、扩建、续建、翻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包括住宅类、产业类和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等顶风违法建设行为。要“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尽早消除违法状态。

重点整治2021年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等,以及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尽早消除违法违规状态。涉及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最大限度恢复为耕地,确实无法恢复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划永久基本农田。

重点整治2021年违规在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外和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铁路、国道省道不得超过5米)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以及未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绿色通道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要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

重点整治2021年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要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对毁坏种植条件的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方案》对本次行动安排作出进一步部署。据悉,本次行动分共为两个时间段进行:

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负责审核所辖县(市、区)上报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情况,重点审核自报已整改到位情况、未整改到位采取的整改措施是否有效可行等方面,完成整治专项行动并上报整治工作。

《方案》还强调,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这次行动中切实发挥好市级审核把关作用,对所辖县(市、区)填报的整治情况要逐宗审核确认。

此外,省厅将适时组织开展整治情况复核工作,对于整治专项行动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整治不力或把关不严的情形,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对于重大典型案件的将采取省厅直查、挂牌督办等形式进行严肃查处,并定期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将视情报请省政府开展警示约谈或移送有职权的纪委监委机关追责问责。

土地违法整治方案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做好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大田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严厉打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住宅建设合理需求。

《方案》明确,此次摸排对象为全县范围内20xx年1月1日以来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占用耕地建设的房屋,类型分为住宅类、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及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其他两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方案》提出,一要做好基础资料准备。利用国家、省下发的20xx年1月1日以来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图斑信息作为摸排工作基础资料,自然资源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各类建设用地审批、不动产(土地)登记、违法用地处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农村人口户籍等相关资料的准备,原则上采用国家层面组织开发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台。利用该汇交平台填报摸排信息,记录房屋位置信息,上传现场照片,上报摸排结果,形成统计汇总结果。二要做好实地摸排工作。以行政村(居委会)为基本单元进行,按照“村(居)排查”“乡镇核査”“县级复核”原则开展实地摸排。乡(镇)负责对《信息采集表》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用地手续情况、没有合法用地手续主要原因等情况;县级对乡(镇)报送的成果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是否符合城乡规划、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情况、是否作出行政处罚等内容。三要做好成果质量管控。各乡(镇)要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个项目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等(均可多人),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同时加强摸排基础数据和成果数据管理,不得泄露相关单位、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

《方案》要求,要切实担起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成立大田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加强摸排工作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摸排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同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根据《方案》,10月底前,完成初步摸排结果并上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台。11月上旬,县级将组织对摸排数据随机抽查,对乡镇摸排成果进行检验。

土地违法整治方案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0号)、《xxx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9号)。根据赣龙复线铁路有限公司《赣龙、龙厦铁路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赣龙司安43号)的精神,切实加强对管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赣龙复线铁路工程监理三标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设在安质部。为有效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2个包保小组和一个专项检查组:

1、赣龙铁路gl-x标监理管段:

组长:

2、赣龙铁路gl-x标监理管段:

组长:

3、专项行动检查组:

组长:

jl-x标监理项目部与管段gl-x标局指项目部、gl-x标局指项目部建立联防联控的机制和包保责任制度,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责任。jl-x标监理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责任人:总监:xxx,联络人:xxx;gl-x标施工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责任人:xxx,联络人:xxx;gl-x标施工单位营业线施工安全总责任人:xxx,联络人:xxx。

1.周例会制度。专项行动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例会,交流各工作组掌握的信息,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单位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制定本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2.信息报告制度。安质部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明确信息报送工作规定和要求,并将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赣龙复线铁路公司,保证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从发文之日起,安质部要按照附表及其他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赣龙复线铁路公司报送统计数据和信息。周报时间:每周二18:00前,月报时间:每月27日18:00前。

3.统计分析制度。安质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信息统计分析范围,每周统计,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每周报送1条以上“打非治违”工作动态。报送内容:专项行动的部署推动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典型案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4.跟踪督办制度。各包保组和专项检查组要将查出的典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跟踪督办,对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造成的较大以上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对重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5.月通报制度。监理项目部每月汇总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1、抓好宣传发动。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制作安全宣传片、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引导参建人员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曝光,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工作重点: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尤其是不具备资质的分包行为;施工中的违反规章制度和违反安全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降低工程实体质量的行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违章作业行为;不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要求,野蛮施工作业行为;违反xxx(铁建设【20xx】120号)和施工红线管理的规定行为。

3、抓好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各工作小组和安质部对“打非治违”工作要一周一分析、一月一小结,并将分析和总结报告及时报送赣龙复线铁路公司。报送的材料要有翔实数据、有典型案例、有分析归纳、有工作建议。并把“打非治违”工作落到实处。

4.抓好督管段施工单位对下属项目部、架子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5.抓好专项行动总结。专项行动结束时,路局有关部门、各单位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要认真总结,按时向路局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铁路运输生产经营和建设设计、施工;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尤其是不具备资质的分包行为。

2.非法用工,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3.偷工减料行为和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

4.非法违法设计、生产、维修、进口、销售工程设备、器材的;

5.工程原材料、设备、配件、器材的采购、使用不符合行政许可、产品认证相关规定的;

6.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8.擅自变更设计内容和施工规范规定的工序和程序,简化施工工艺或程序;

9.违反xxx(铁建设【20xx】120号)和施工红线管理的规定行为;

10.营业线施工不按《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要求行为,营业线施工管理人员、监护人员、作业人员未经资格考试擅自上岗、上路作业的行为;在营业线两侧堆放材料超限、侵限行为。

14.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违章作业行为;

15.不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要求,野蛮施工作业行为;

16.铁路建设工程产品、设备采购不符合行政许可、产品认证、上道审查等规定的;

17.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的;

1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2.计量设备、检测设备不按规定周期检定、标定行为。

23.压力容器和大型设备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强制在工程上使用;

24、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行为;

25.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工程事故的;。

26.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铁路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坚持与参建单位“联防联控、责任包保、专项治理、齐抓共管”。从现在开始,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20日至5月31日)。细化活动方案,明确“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制定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时报送赣龙公司(龙厦建指)安质部。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全面整改,消除隐患。

2.联合检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至31日)。采取跟踪检查、检查整改“回头看”等方式,对管段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部门要落实专业监管责任,结合专业特点,对重点工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打非治违”取得实效。

4.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30日)。各单位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8日前报赣龙公司(龙厦建指)安质部、总监办。

上海先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方案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土地违法整治方案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妥善处理长期积案、重信重访、涉法涉诉案件等各类信访问题,依法打击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依法、逐级、有序的信访秩序,确保××和谐稳定,经××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以关注民生为根本,以解决问题为核心,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最终目的,大力推进依法信访,强化“六个到位”(排查到位、解决到位、疏导到位、扶持到位、稳控到位、追责到位),及时妥善地处理影响××信访稳定的各类问题,严厉打在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社会和谐,为本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严厉打击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工作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等为成员。下设情报信息组、疏导稳控组、案件办理组等三个小组。

要全面掌握情况,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事要解决,人要息访”为目标,集中领导、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严格依法,处理到位,全力维护政治稳定、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营造和谐有序的信访环境与社会环境。

工作安排与工作职责:

(一)情报信息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及时收集掌握各类上访信息,摸准上访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及时收集在依法处理信访问题过程中违法犯罪行为信息,并及时报告。

3、加强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联系,主动做好各项工作的上传下达。

(二)疏导稳控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收到在依法处理信访问题过程中违法犯罪行为信息时,及时组织力量到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2、做好违法犯罪人员的政策、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劝阻、教育违法人员。

3、做好其他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

4、登记在场的证人。

5、及时向办案组提供与违法犯罪有关的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

(三)案件办理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在收到依法处理信访问题过程中违法犯罪行为信息或报警信息时,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2、及时收集违法犯罪证据,确保违法犯罪人员得到依法打击处理。

3、所有案件的办理要严格程序和结案标准,保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法律手续完备。

(一)明确工作目标。各部门、各组成人员必须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一盘棋上来,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将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明工作纪律。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杜绝在工作上互相扯皮、推诿。

(三)讲究工作方法。疏导稳控组的工作人员,要文明、耐心做群众的政策、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劝阻、制止违法行为人。要严防异常情况出现,避免事态扩大。办案组的工作人员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禁执法粗暴等执法行为。

凡因工作不负责任、不服从调度、态度粗暴等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土地违法整治方案篇九

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实现和完成以下总体目标:

(一)指导和帮助广大农民群众,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进行建设的意识;

(二)遏制违法建筑势头,进一步规范我镇建设秩序;

(三)完成违法建筑的巡查任务、建立和落实违法建筑巡查长效机制;

(四)加大抢建、超建建筑的拆除力度。

为加强我镇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镇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成员:

主任:

副主任:

工作职责: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州、市、镇有关清理整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各项要求,组织实施违法建设巡查、限期整改、依法拆除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组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定期巡查及督查考核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查处;负责对违法建筑发放停工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将巡查的违法建筑进行拍照取证登记造册,为今后的违法建筑集中整治提供事实依据,同时严格执行巡查执勤,及时了解掌握群众来电、来访所反映违法搭建等相关信息。

巡查时间:为有效防止新的违法建筑的搭建和及时了解掌握已有违法建筑信息,决定实行每周一至周四为规定巡查时间,周五至周天抽查。

组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执法组成员在完成单位日常工作的同时,要积极配合执法组相关工作,在有执法任务时严格按照党政综合办公室安排,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集结,并听从组长和副组长指挥。

治理范围为镇辖区内的所有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以下建筑物、构筑物必须予以拆除:

1

未经审批在国有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2

在非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3

4

未经审批在老宅地村内空闲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5

宅基地申请后未按土管规划部门要求进行建设且影响规划无法改正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6

宅基地划分后,新房建好后旧房未拆的;

7

8

未按建设工程相关要求施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不可消除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9

准备在近期实施的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等建设施工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10。

在高压走廊道路保护范围内,影响安全建设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11。

其他未经市镇发改土管和规划部门批准私自建设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违法建筑按照。

“谁审批。

谁负责”的原则,由规划站审批的则由规划站牵头负责、土管所审批的则由土管所牵头负责,未经审批建设的由行政执法中队负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村委会、社区负责各自地域的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应上报。具体责任划分如下:

1

日常巡查工作;

2

3

违法建设行为的证据收集及法律程序的履行等;

4

简单违法建筑的拆除;

5

复杂较大违法建筑拆除方案的制定,拆除时市执法局增援人员的协调等工作。

各村委会书记及社区书记是辖区治理违建的第一责任人,各片区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

1

宅基地划分后新房建好旧房未拆除的,由村委会负责拆除;

2

翻新的老房屋由村委会负责日常监管和拆除;

3

4

5

6

房屋建设。

30。

厘米以内的,村委会必须制止并上报。

1

未经审批在村庄规划区以外非法占地进行建设的,由国土资源所牵头负责;

2

占用耕地林地等因改变土地用途进行建设的,由国土资源所牵头负责。

1

2

集镇区已办理规划手续的批后监管工作。

经批准的宅基地,村民应严格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房屋必须符合。

“安居富民”及国家建筑工程质量要求,并且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镇域内建设两层以上楼房的(集镇区内一层以上),必须到市城乡规划部门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土地违法整治方案篇十

根据县府办文件和上级相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工作成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全镇安全https:///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xxx、xxx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控制一般安全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重点在非煤矿山、道路和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电力等高危行业领域开展集中行动。

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各类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的安全事故。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7)非法违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10)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定量、改变工房用途组织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镇安监办:牵头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交通、公路和道路客货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整治非法客运车辆(农机)载客。

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消防、剧毒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民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以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行为的整治。

镇国土所:牵头负责矿产资源整顿中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违法勘探、开采等行为。

镇规划所:牵头负责各类房屋及镇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擅自组织工程施工或存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拒不服从安全监管等行为。

镇水利站:牵头负责水利建设施工“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和违章施工行为。

镇中心学校:牵头负责学生用车安全和中小学校安全“打非治违”工作。

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安全距离以内违法施工等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不予供电。

卫生院和工商所:牵头负责食品药品打非治违”工作。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确定本行业、本系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实施步骤:

1、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村到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3、认真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在全镇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打非治违”攻坚战。

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上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镇安监办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镇安委办在“回头看”的基础上,并把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材料和情况汇总报至县安委会。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安监办成员以及各相关重点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委办,办公室负责“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全面推进,重点突出。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筹兼顾,坚持点面结合。既要全面部署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打击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和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各单位要加强横向协调、沟通,及时将不属于职能管辖范畴的举报投诉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要进一步建立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齐抓共管的作用,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土地违法整治方案篇十一

根据县府办文件和上级相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工作成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xxx、xxx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控制一般安全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重点在非煤矿山、道路和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电力等高危行业领域开展集中行动。

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各类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的安全事故。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7)非法违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10)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定量、改变工房用途组织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镇安监办:牵头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交通、公路和道路客货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整治非法客运车辆(农机)载客。

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消防、剧毒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民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以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行为的整治。

镇国土所:牵头负责矿产资源整顿中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违法勘探、开采等行为。

镇规划所:牵头负责各类房屋及镇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擅自组织工程施工或存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拒不服从安全监管等行为。

镇水利站:牵头负责水利建设施工“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和违章施工行为。

镇中心学校:牵头负责学生用车安全和中小学校安全“打非治违”工作。

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安全距离以内违法施工等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不予供电。

卫生院和工商所:牵头负责食品药品打非治违”工作。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确定本行业、本系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

1、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村到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3、认真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在全镇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打非治违”攻坚战。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

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上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总结巩固提高阶段。

镇安监办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镇安委办在“回头看”的基础上,并把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材料和情况汇总报至县安委会。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安监办成员以及各相关重点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委办,办公室负责“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全面推进,重点突出。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筹兼顾,坚持点面结合。既要全面部署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打击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和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各单位要加强横向协调、沟通,及时将不属于职能管辖范畴的举报投诉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要进一步建立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齐抓共管的作用,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土地违法整治方案篇十二

根据省、市、县综治委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和全县夏季治安综合工作的部署安排,为深入推进我镇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进一步提升公众的安全感,从今年x月初到x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夏季治安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整合各方力量,扎实深入地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纠纷、治安问题及公共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达到净化社会治安环境,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目的。

(一)排查目标:切实做好全镇社会治安重点区域、部位、场所摸清、摸准、摸透、把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摸准、摸实、摸全,把导致治安问题突出的原因分析掌握清楚。

(二)整治目标: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突出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刑事和治安案件明显下降,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治安和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三)建设目标:加强综治基础建设,建立落实长效工作机制,做到群防群治,努力实现经济发展、秩序良好、环境优美、安全和谐的工作目标。

为加强对夏季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副书记xxx任组长,xxx、xxx担任副组长,镇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治安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夏季治安整治专项行动的统筹组织部署、协调督促工作,研究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要紧紧抓住我镇夏季治安的重点的特点和当前的治安形式,重点围绕以六个方面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一)排查整治容易发生矛盾纠纷、群体性的事件、“两抢一盗”等侵财型案件的重点地区。

(二)摸排打击黑恶势力和村痞村霸等各类霸道团伙和人员。

(三)排查整治公共娱乐场所。

土地违法整治方案篇十三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全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政办〔20xx〕11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相关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由镇组织开展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主责、乡镇(街道)落实的原则,各村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迅速、全面、彻底的组织开展辖内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漏一栋,不漏一户,突出房屋安全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疏堵结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遏制重特大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处置整治。3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一年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房屋安全隐患。各村、相关部门要创造条件,争取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推动集中连片旧屋区改造、新村建设改造,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城乡面貌。

(一)动员部署。新桥镇实际按照本次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20xx年3月7日召开全镇干部、各村主干及相关部门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镇、村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制定排查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展开。

(二)摸底排查(5月20。

土地违法整治方案篇十四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中学生的良好品行,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校内:党支部、政教处、班主任、思想品德课任课教师、团队组织和学生会。

校外:辖区派出所、法制副校长、xx社区党工委、家长委员会、学生家长。

党总支书记为主要分管领导,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学校党政综合办公室和政教处,教职工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由政教处具体负责。

学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教育的目的,是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使青少年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一)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教育。

1.学校要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要经常结合多发的青少年犯罪,对在校不同年龄的青少年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违法犯罪教育。

2.要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法制副校长或者兼职教师,结合实际举办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法制报告会、法律知识讲座。

3.政教处要经常和辖区派出所、法制副校长、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定期或不定期的了解学生在校外的表现情况。加强信息反馈,针对具体情况做好教育工作。

4.要通过每学期召开的两次家长会对学生家长提出明确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结合学校的教育计划,针对具体情况协助学校做好教育工作。

5.要建立特殊群体学生(包括有违法犯罪记录、受校纪处分、单亲家庭子女、家庭有违法犯罪成员、患有心理疾病以及特困生等)档案,并定期跟踪调查,了解他们的实际表现,及时进行教育指导。

(二)抓好青少年不良品行的教育和预防矫正工作。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或其它刀具(螺丝刀、菜刀、壁纸刀、螺丝刀等);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参加非法的组织,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损坏财物;

6.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视频读物等;

7.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等场所;

8.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等不良行为。

学校要充分利用重大纪念日、节假日举办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校内教育活动、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心理咨询等教育活动,以吸引全体学生参加,尤其是要吸引平时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参加,不得歧视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好事育人,无事生非”,要利用一切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法制、人生观、价值观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1.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抓好每年层层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中各项指标的落实与兑现工作,尤其是学生违法犯罪率不得超过总校综治委规定的指标,否则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给予兑现。

2.预防学生违法犯罪的教育与管理工作,与主管领导、组织机构成员、主管处室、班主任的经济利益挂钩,在评优评奖、晋职聘任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3.学校政教处定期暗访学校周边的公共场所和辖区社区居委会,调查和了解学生在校外的表现,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加强法制教育。预防学生违法犯罪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实行“日检查、周通报、月考核”常态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且与学生家长、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并及时解决问题。

土地违法整治方案篇十五

根据侯纪发〔〕8号文件精神安排,为切实加强全局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机关及全局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从根本上强化干部队伍的政治观念、大局观念、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有力带动交通队伍作风的全面好转,深入凝聚合力,推进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干部队伍中进行一次思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

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这次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x、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方针,按照省、临汾市和我三干会议精神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密切联系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着力解决我局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把全局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带领群众开创事业新局面的骨干。

这次专项整治的目标要求是,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全局广大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x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端正思想态度,强化纪律观念,改进工作作风。

重点要在三个方面收到实际成效。

(一)端正思想。

要通过自我剖析,深挖根源,努力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

(二)严肃纪律。

要通过严明纪律,整章立制,促使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队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形成以纪律规范行为、按制度要求办事的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唯我独大、不讲规矩的问题。

(三)改进作风。

要通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增强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队伍抓工作、抓落实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真正形成爱岗敬业、真抓实干、层层负责、共谋发展的新局面。

这次专项整治要注意把握的原则:

(一)密切联系实际。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学习教育、查摆问题、对照检查、逐项整改、完善制度等,都要紧密结合本单位、本股室及其班子、干部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做到实事求是,有的放矢。

(二)立足教育提高。

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xxx精神统一班子、干部的思想认识,把学习教育、提高认识同整治思想、严肃纪律、改进作风结合起来,贯穿于整治活动的全过程。

(三)解决突出问题。

坚持把解决存在的问题作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把问题找准、找深、找透,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制定得力改进措施,坚决予以克服纠正。

(四)务求取得实效。

坚持把专项整治与促进工作结合起来,以整治促工作,用发展看整治,确保整治之后,思想有新提高,纪律有严要求,作风有真转变,工作有大成效。

二、集中整顿的方法步骤。

这次思想纪律作风整治从3月22日开始,到4月22日结束。

具体分为四个步骤:

第一步,动员部署(203月22日—28日)。

主要任务是召开干部队伍思想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对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全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进行好动员,组织好学习。

学习的内容主要是党的xxx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省委、临汾市委和侯马市委关于加强思想纪律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及三干会上马彪书记的讲话。

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

通过动员,使全体干部明确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专项整治活动中。

第二步,查找问题(2010年3月28日—4月10日)。

土地违法整治方案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简称“两违”问题清理整治)的系列文件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我镇“两违”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维护法律尊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章县开展农村建房“两违”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政办函〔2022〕7号)文件,按照“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的要求,摸清基本情况,协调联动推进,分类施策整治,切实解决好我镇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村建房秩序,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镇农村建房步入规范化轨道。

从2022年3月至2024年2月底,开展为期二年的清理整治,按照“拆除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办证一批”的工作要求,达到全镇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基本处置到位的目标。

(一)清理整治的范围。

玉溪镇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未取得用地、规划许可或未按用地、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行为。其中,县城规划区3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范围内“两违”问题清理整治按照《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章县中心城区国土领域历史遗留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政办函〔2020〕16号)《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中心城区国土领域历史遗留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意见》(宜政办发〔2020〕4号)处理。镇域内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由县清理整治办处理。单位或者个人以交易或经营为目的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上的建房,上报县清理整治办依法转为国有出让土地处理。

(二)清理整治的内容。

从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至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期间,对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包括:未批先占(建)、少批多占(建)、批低建高、批此建彼的行为;以及非法建设经营小产权房、非本村村民购买集体土地私自建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等行为。

(一)宣传发动(2022年3月)。

召开镇、村两级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村(社区)发布《宜章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告》,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清理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抵制和制止农村建房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调查摸底(2022年3月至2022年4月)。

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农村集体土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地毯式摸排和初步认定,详细统计排查摸底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并按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各村(社区)排查摸底工作要在2022年4月15日前完成,排查情况、工作台账等相关资料汇总上报玉溪镇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清理整治办公室(简称:玉溪镇农村“两违”清理整治办),不得漏报、瞒报、虚报,否则将视情节对村(社区)和相关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三)分类处理(2022年4月至2023年12月)。

根据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对清理出来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相关单位及个人主动申报并自行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由玉溪镇按照既定方案统一进行处理,情况特殊的上报县农村“两违”清理整治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处理意见。对影响恶劣又拒不自行整改的,依法依规坚决实施强制拆除。对符合规定的,按照有关政策进行处罚,在缴清罚款及相关税费后,由玉溪镇及时补充办理审批手续。对阻挠或煽动老弱病残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辱骂殴打执法人员的,要严格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通过清理整治,达到“拆除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办证一批”的目的。

(四)回顾总结(2024年1月至2024年2月)。

清理整治工作结束后,玉溪镇农村“两违”清理整治办、相关部门、各村要将清理整治情况、处理结果等相关资料汇总归档,为县农村“两违”清理整治办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做好准备。

1、组织机构,加强领导。成立玉溪镇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玉溪镇党委书记姚高练任顾问,党委副书记、镇长谢小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刘松,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姚金财任副组长,驻村领导和镇纪委、镇农村“两违”清理整治办、镇建房办、镇自然资源所、镇林业站、镇财政所、镇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司法楼三楼,由陈锋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调度和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不再进行调整,由接替其工作岗位的人员继续负责履行工作职责。各村(社区)要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和巡查队伍,并明确一名“两违”清理整治专干,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将名单和联系方式在3月15日前报镇“两违”清理整治办公室。

2、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两违”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原则,一是要组织召开好三个会议:召开镇党政联席会议统一班子思想,召开全镇干部职工和村(社区)支部书记会议部署整治工作,召开各村(社区)的两委会、党员会及村民代表会议开展宣传发动。二是镇政府及村(社区)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横幅标语、网络等方式开展“两违”整治宣传,各村(社区)要利用微信、网格化管理、标语以及“村村响”等方式开展宣传。三是要积极开展“两违”整治正面宣传,曝光顶风抢建的`违法违规建筑典型案件,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形成建房户自觉依法申请、村民自觉相互监督、监管队伍自觉履职、违法建房从严查处的良好氛围。

3、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各村(社区)要认真明确职责,镇联系村(社区)领导是“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负责人是本辖区“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直接责任人,驻村(社区)干部是各村(社区)“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相关责任人,真正做到分管领导具体抓,联系村领导、各村负责人、驻村干部分村抓。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做到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从而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4、强化督查,严格奖惩。一是实行目标管理。“两违”清理整治工作将纳入镇党委政府对各村(社区)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凡有不认真履职尽责、不遵守纪律、不按时完成“两违”整治工作任务等的,由镇纪委进行严肃查处。如有触犯法律法规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对授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对有功人员将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在年终按各村(社区)完成“两违”清理整治收入(不含税收)的5%安排工作经费。二是严格监督检查。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及其农村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支持“两违”清理整治工作,带头做好亲朋好友的工作,带头拆除自己的违法违章建筑。对参与“两违”行为和妨碍执法而不配合查处的,各村(社区)和镇直各部门不按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的,对摸排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填报数据不认真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由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问责。三是严肃责任追究。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和不定期对“两违”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书面通报,对弄虚作假、谎报事实的予以全镇通报;对查处“两违”行为不作为、查处不及时、处罚(处置、处理)不到位且造成负面影响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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