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我们对自己和他人的一种理解和观察,可以使我们更加明智和冷静。怎样通过自身的经历和感悟来写一篇有个人特色的心得体会?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角度对同一问题的思考和理解。
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篇一
前不久,来我们调研时强调,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对于这一从严治党的创新成果,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之中。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闽西理应先行。闽西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曾经为中国革命作出过重大贡献。我们应坚定传承革命先辈勇当先锋的红色基因,立志在反腐败这场输不起的斗争中,发挥好革命老区应有的作用。一方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狠纠“四风”。
例如,今年与去年相比,全市立案数上升23%,查处县处级干部案件数上升160%,查处重要岗位一把手案件数上升138%,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人数上升67%、党政纪处分人数上升181%,我们坚持拿纪律这把尺子来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动辄则咎,树立纪律的绝对权威。另一方面,主动作为、抓早抓小,落实落细,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一件件具体事做起。针对普遍存在且社会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把单位公款存储到指定银行,银行则以各种方式“投桃报李”问题,率先在全市开展公款存储中谋私逐利问题集中整治。基于对“腐败问题始于不良习气”客观规律的认识,率先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活动。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重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必须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既治“已病”,又治“未病”,病急治标、病缓治本,辨证施治、标本兼治。针对“已病”,我们坚持“刮骨疗毒”,如在查办永定区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窝案串案中,挖出包括永定区人大会原主任等3名处级干部在内的17名涉案人员。全市7个县(市、区)查处包括财政局长、卫生局长、环保局长、交通运输局长及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在内的10多名重要岗位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针对“未病”,我们把纪律挺在前沿,提出要扶正祛邪、固本培元,努力把陷在“灰色地带”、困在“亚健康”状态中的干部挽救回来,把蕴藏在党员干部当中的正能量激发、释放出来。
今年1月,我们制订出台《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并从革命时期的《古田会议决议》中汲取智慧营养,着力解决“组织松懈”“纪律敷衍”问题,敢于拿起“手术刀”深入解剖全市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良习气,查摆出铺张浪费和送收礼金、请托说情、谋私逐利、党内同志关系庸俗化、工作松弛、玩风过盛、迷信、持家不严等八个方面不良习气及其33种具体表现,提出包含倡导、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在内的30条纠正方法。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较好成效,得到社会的充分肯定。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把挺纪在前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之中,使其成为监督执纪的新常态,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必须夯实主体责任。今后纪委将更加主动作为,通过有效履行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狠抓压力传导。坚持市委带队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集体约谈下级党委、纪委班子成员,下发问题清单,督促抓好整改,并组织开展“回头看”;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向市纪委全会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接受评议。坚持从严问责,把严肃问责作为推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利器,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不正之风单位的领导干部实行“一案双查”,追究相关责任。发挥示范作用,开展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借贷情况填报清理,对发现问题的25名干部进行纠正处理并公开曝光,带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通过层层传导压力,使各级党组织更加自觉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把纪律建设贯穿到履行主体责任的全过程,在“严”和“实”上狠下功夫,推动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要求在闽西更加有效落实。
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篇二
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是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也刻画出党员干部接受监督、自警自律的“四道防线”。“四种形态”深化了对违纪违法问题的规律性认识,把握了党员干部从“破纪”到违法的演变路径。设立层层防线,把反腐败工作深入到“破纪”之初,科学把握“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的层次和关系,从小问题治起,从苗头处截断,这体现了标本兼治,也体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延伸和拓展。
一、把握“四种形态”,更加注重思想建党,持续发力日常教育监督,使纪律和规矩成为党员的内在信念、全党的行动自觉,建立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是把党章的学习贯穿全年始终,坚定内在信念。深入开展学党章每月一课活动,通过专家理论讲座、处级领导上党课、知识竞赛、演讲等形式,全方位全覆盖帮助党员干部真正学懂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坚定内在信念。
二是结合“三严三实”加强纪律教育,规范外在约束。“四种形态”体现了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根本要求,让每一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是应有之义。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通过下发《党风廉政教材》、《xx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规定简明实用手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转发市纪委案件通报和开展学习笔记检查等方式,使学习覆盖到每一名党员、每一位党组织,让想违纪者受到震慑,让每一位党员干部看到“红线”,知晓“禁令”。
三是采取“以案明纪”加强警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至10月份,全区累计开展四次警示教育活动:1.以支部为单位到xx县xx村、文化街参观区外廉政教育基地;2.邀请央视著名评论员杨宇作《任性不可有韧性须充足》的专题辅导;3.参观北门办事处水塔社区、大河乡清风村区内廉政教育基地;4.组织一乡两办、区直各单位、各部门副科职以上干部、村(居)两委全体成员参加市警示教育展览和市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预防职务犯罪“一展两讲”活动。
四是督破纪整苗头,强化监督常态化。破法始于破纪,纪委姓“纪”,就要突出执纪特点,用党规党纪管住全体党员干部,用纪律规矩对照违纪行为,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今年来,区纪委整合区、乡(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的力量,分成2个督查组,开展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查处苗头问题或轻微违纪行为,积极营造“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的氛围。盯住两个重点严查“节日病”。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xx市“十个严禁”纪律要求,每逢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双节期间,重点督查辖区宾馆、饭店、公园、农家乐、机关食堂、车场等场所的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拉响“警报器”,防止顶风违纪行为发生。
二、把握“四种形态”,更加注重多措治党,灵活运用组织处理手中武器,用纪律管住大多数,防患未然。
一是规范支部生活,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教育。年初,重新整合机关机构,建立区机关356名党员17个支部和一乡两办各级支部,认真落实每月“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次警示教育、专题辅导活动结束后组织一次支部专题讨论、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开展一次对照检查“三个一”做法,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提醒”作为常态常抓。
二是建立“三活动二督查一报告”工作机制,让监督执纪成为常态。
三是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区委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与各基层党组织逐级签订责任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区领导亲自带队,每半年抽查一次各基层组织责任制工作情况,检查考核结果计入绩效考评。2月份,组织基层党组、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职评议会议;纪委负责同志先后约谈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把握“四种形态”,用好纪律审查、党纪政纪处分,用纪律管住关键少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纪律处分意在“治病树”,重在违纪必究;立案审查意在“拔烂树”,重在形成遏制。严是爱,松是害,只有坚持快查快结,缩短审查周期,才能形成震慑,破除侥幸。今年1-10月,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件,结案4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
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篇三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种形态”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深化落实、实践运用。
首先,要围绕“一条主线”去理解。纪委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依据党章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种形态”,将每名党员、每个党组织都包含其中、无一例外,既管住了重点又管到了全面。从“全面”出发,用政治生活规范和纪律约束管住大多数,从“从严”着眼,对违纪、违法的给予处分、处理,构建出了行之有效的从严治党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四种形态、六大纪律”落到教育提醒、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中去,发现苗头马上去管,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增强履责主动性,增加工作提前量,做到既“严管”又“厚爱”,真正纯洁党的肌体。
其次,要立足“两个层面”去把握。正确把握“四种形态”,就要立足于治标和治本两个层面,做到标本兼治。在治本方面,要通过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在政治上的关心爱护,进而自觉地抵制和反对腐败;通过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寸土不让,积小胜为大胜,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阻断腐败的来源。在治标方面,要严查不收敛不收手的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问题一查到底,通报剖析、警示他人,以唤醒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党纪意识,强化知止和不敢的氛围。
再次,要按照“三不机制”去落实。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目标任务是“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长远目标是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四种形态”的有效落实,是“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形成的必然要求。“不敢腐”,需要对“极少数、少数”,加大惩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不能腐”,需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把“大多数”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想腐”,需要用常态化的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宗旨意识,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常党内关系,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把违纪倾向消除在萌芽。我们要通过“四种形态”努力构建“三不机制”,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最后,要综合“四种形态”去运用。“四种形态”内容具体、指向清晰,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规律,给出了由轻到重的因应之策,呈现点面结合、纲举目张的合围之势。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聚焦聚焦再聚焦,以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坚持把“四种形态”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要进一步加强对查办案件的分析研究,把握“四种形态”各自的状况和趋势,超前思考、主动谋划,更好地指导和推进纪律审查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管理,按照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定期梳理、规范管理。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堵住初始,使“咬耳朵”、“扯袖子”常态化、机制化,经常红红脸、出出汗,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坚决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于顶风违纪、依然故我的,要坚决查处,并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篇四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写入了规则,体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基层纪委要在监督执纪工作中,精准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患于未然。
基层纪委要在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实践中,紧密结合《工作规则》《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的实施,采取专题宣讲、业务培训等多种措施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充分理解“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改变“反腐节奏放缓”“反腐力度减弱”“处理开始放松”等错误认识,改变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仍热衷于处置贪污受贿等违法案件线索,把党员干部一般违纪问题当作小节、小病,一味追求涉案钱款数额,而忽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问题审查等惯性思维和惯性方式。
动态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了解各单位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和日常工作;分层级与各单位领导干部深入谈心,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此基础上梳理应当重点关注的现象、问题、人员,对各单位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全面梳理现存问题线索,及时处理新收到的问题线索,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和问题线索四类处置方式,逐一提出分类处理意见,不贪大弃小,不搁置线索。
经常开展各类谈话提醒。引导鼓励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纪检监察干部要对党员干部随时随地作出提醒,特别要对新任职的干部、临近退休的干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长的干部、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低的干部等值得关注的对象和虽不能排除违纪可能但线索笼统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对反映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问题的,要向主要负责同志提醒,对经核查有轻微违纪行为但未达到纪律处分程度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或委托单位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
合理使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经研判属于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或轻微违纪的,尽量采用谈话函询的方式,要求被反映人实事求是作出情况说明。对答复函未说清问题的,采用谈话方式进一步了解。谈话函询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并与其他处置方式综合运用。对经核查不如实说明问题的,要严肃处理,构成立案审查条件的坚决立案,从重处理并予以通报。
严肃处理“少数”和“极少数”。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违反“四风”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六项纪律的问题。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大问责力度,把问责作为实践“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按规定严肃问责,并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加强对下级纪委的督促指导。要督促下级纪委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业务指导,支持下级纪委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切实提高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履职能力。
把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要求,贯穿于六项纪律的方方面面,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不能只是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各级党委要自觉把“四种形态”要求纳入主体责任,采取得力措施,全面落实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从小事抓起,从平时抓起,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时处处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不断推进党内关系正常化。为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纪律建设思维,紧紧围绕“四种形态”要求,既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多措并举救“病树”,也要横下决心、严惩腐败,毫不姑息拔“烂树”,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推动和落实“四种形态”的重要使命。要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模范遵守党章、维护党章,时刻传播正能量;时刻自省自警,始终保持一身正气和清廉本色;对违纪问题要敢于“亮剑”,自觉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克服能力不足的问题,多措并举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政策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水平,真正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篇五
一、正本清源,注重预防,加强教育“强警示”。“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调全体党员要坚守纪律和规矩“底线”,勇于开展自我批评,加强自我监督,主动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防患于未然。
一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党员干部要切实强化组织观念,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制度,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用好“团结-批评-团结”的有力武器,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深刻剖析自身问题,对组织的约谈函询,要认真对待、主动配合;对同志的批评提醒,要虚心接受、即知即改,建立起良好的党内同志关系,形成杜绝触碰纪律规矩的有效防线。
二要加强警示教育。围绕学习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建设廉政文化长廊、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和廉zd规知识考试等形式,开展“读廉书树廉志做廉人”、“学思践悟”等专题教育活动,教育警示党员干部遵纪守规,廉洁自律。
三要强化日常监督。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纪律与法律、党内与党外、组织与群众、社会与媒体的监督,促使党员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习惯。
二、手握戒尺,动辄则咎,纪律规矩“挺前面”。“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强调对自律不严、常态化监督不力而触碰纪律和规矩“底线”的党员,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变成大错、小祸酿成大祸。
一方面,要强化党纪党规意识。坚持正面引导,发挥示范作用,开展经常性地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纪党规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另一方面,要树立抓早抓小理念。“四种形态”体现和诠释了纪严于法、纪先于法的要求,旨在建立更前沿、更严密的“防御阵地”。因此,在工作实践中,要通过谈心谈话、提醒函询、诫勉谈话、廉政约谈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小过即问、及时纠正;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的,要严抓严管、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养成大问题。
三、治病救人,倒逼追责,违规违纪“零容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强调对严重违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党员,出重拳、下猛药,当头棒喝、治病救人。
一要拓展执纪监督的广度。对照《纪律处分条例》中“六大纪律”、“负面清单”所列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深入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
二要突出纪律审查的深度。把严明纪律、执行纪律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着力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行为;加大纪律处分,根据违纪问题的严重程度,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岗位(职务)、给予党政纪处分等方式对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对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要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围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财经纪律执行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对于违纪违规的人和事,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者的监督责任。
四、利剑高悬,加强协作,严肃查处“惩腐败”。“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强调对那些纪律处分已达不到惩戒目的的党员,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及时清除党内毒瘤,保持党的肌体健康。
一方面,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对接,突出时效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对接,在确保把违反纪律主要问题查清的前提下,坚持快查快结,缩短审查周期,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继续依法查处;对于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员,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及时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突出联动性。健全与司法机关联席会议、案件查处相互抄报、司法机关提前介入等配套保障制度,完善与司法机关案件线索受理、案件移送、证据收集等程序,加大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案情通报力度,从依纪处理和依法处理两个层面,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惩处,确保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五、严管厚爱,履职尽责,严格要求“提素质”。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一要坚持秉公执纪。要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责主业,牢固树立执纪为民的权力观,坚持为民用权、秉公用权,继续深化“三转”工作,规范权力运行,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遵守组织原则、纪律要求、办案程序等制度规定,客观公正地处理违纪违规问题。
二要完善内控机制。要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纪委常委分片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单项考核、纪检监察干部准入等内控制度,细化实化约谈、作风巡查等制度,紧盯来信来访、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纪律处分等重要环节,建立完善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要强化干部管理。要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以案谋私、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梳理学习王岐山同志近一年来在各种场合所强调的内容,不难发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是围绕这条主线作出的最新理论概括,对于如何把纪律挺在前面,怎样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科学行动指南,体现了对管党治党规律和反腐败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
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党纪严于国法。去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在紧接着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讲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明确指出将对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制度进行修订。会后不久,他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鲜明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为党内法规如何修订定下基调,也为“挺纪在前”做了铺垫。此后,王岐山同志带领中央纪委深入思考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党纪和国法的区别是什么,研究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安排。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管党治党实践不断向前发展。去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将“全面从严治党”正式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一般的工作任务,而是具有全局性、统领性的战略举措。王岐山同志深刻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
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今年1月,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纪,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地位。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王岐山同志参加北京代表团审议时发表讲话,创造性地提出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管党治党新理念,作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律建设就是治本之策”的重要论断,也讲了后来几乎逢会必提的“动辄则咎”“抓早抓小”等具体要求。也是在这次讲话中,他提出“要让纪律严起来、落下去,该纪律处分的及时处分、该组织处理的作出处理,发挥纪律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两方面作用”,决不能“造成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
思考持续深入,思想不断丰富。今年3月至7月,王岐山同志在河南、浙江、陕西等地调研时的讲话,都强调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并对破法必先破纪的逻辑,“治病树、拔烂树”和“保护森林”的关系,以及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等概念和问题作出深刻阐述。他指出,惩最终还是为了治,在严格执纪中要坚持党的一贯方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他要求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都要冲着纪律去,党委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纪委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是什么关系?怎样才算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执纪的节奏和力度又该如何把握……针对实践中出现的一些困惑,7月底,王岐山同志在京主持召开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座谈会时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要管全党、治全党,明确提出以纪律从严治党,应该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逐步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这次讲话显示,“四种形态”的理论已渐趋成熟。
时隔两个月,在福建调研的讲话中,王岐山同志提出,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靠纪律管全党就是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就如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践问题作出明确回答,给予理论指导。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严明纪律的具体化。通过从轻到重、从普遍到个别、从常态预警到非常态严厉惩治层层设防,使党规党纪的提醒、劝诫和制裁覆盖到全体党员,让党员的思想行为能时刻得以匡正和校准,最大限度保证大多数党员干部不出轨、不越界,避免滑向腐败深渊,充分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的管党治党要求。
可以这样理解,正是为了有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理论创新应运而生,并在学而思、思而践、践而悟的过程中不断丰富发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就是“丰富发展”的一个具体体现,反映出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为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及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规划了方法路径,提供了重要遵循。
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篇六
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和腐败水火不容。对腐败零容忍,既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全党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也是所有清廉国家坚决惩治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基本经验。“四种形态”覆盖所有的违纪情形,强调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不是对严重违纪轻处分,更不是把涉嫌违法问题当做违纪来处理,而是对违纪问题无论情节多么轻微、涉及金额多么小,都要露头就打、动辄则咎、一寸不让。这种“小题大做”、锱铢必较的执纪风格,正在实现从长期以来重违纪金额、情节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向捍卫党纪权威性和不可侵犯性的巨大转变。“主惩小恶、以诫大恶”,体现的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基本要求,彰显新一届党中央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鲜明政治态度,培育全党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之心,引领全社会对腐败零容忍的共同价值追求,为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洁政治建设”目标进一步夯实了制度基础、社会认同和文化底蕴。
“四种形态”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知易行难,需要落细落小,多积尺寸之功。贯彻中央要求和王岐山同志讲话精神,广东下一步将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全面履行职责,提升执纪能力,强化技术支撑,以解“八个方面的难题”为突破口,积极进取、扎实工作,攻坚克难、探索规律,把纪律挺在最前沿,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一是腐败存量大,但查处力量不足、力度不够的问题。
立足于内部挖潜,创新方式、深化改革,全面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二是解腐败案件越来越复杂,但纪律审查能力还不完全适应的问题。大力推进纪律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走精兵强将之路。三是突破重大疑难案件手段不足,组织协调不到位的问题。发挥好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外协调”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指挥协调中心“内协调”作用,形成强大合力。四是反腐败保持高压态势,但仍然有人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认真总结制定实施“一案双查”流程图的经验,继续加大曝光和问责力度,倒逼主体责任落实。五是解既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又要防止助长一些人侥幸心理的问题。统筹用好“两个抓手”,既立足于抓早抓小,又集中力量查处“三类人”。
六是既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又要确保执纪安全的问题。积极探索查清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确保纪律审查安全。七是破既要减少腐败存量,又要遏制腐败增量的问题。始终不渝走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道路,构建“大预防”工作格局。八是破解监督别人,又要接受监督、防止“灯下黑”的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信必核,通过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监督、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自身监督,切实解决好“灯下黑”问题。
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篇七
xx月xx日上午,x县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职工践行群众路线,组织学习讨论了中纪委网站开设的“学思践悟”栏目刊发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系列文章《紧紧抓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主体责任缺位根子在党的观念淡漠》、《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这些文章意蕴深刻、观点鲜明,准确掌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明确职责定位,落实主业主责,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对新时期各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落实监督责任起到了指导性的作用,让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通过学习讨论发言,委局主要领导认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当作一项重要任务,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提升自己,坚守责任担当,提高履职能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并以“学”、“思”、“践”、“悟”四字诀作了安排部署。
一是突出“学”。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是首要任务,继续要把学习贯穿活动始终,为了准确把握中央大政方针及贯彻落实,确定每周星期四上午学习中纪委网站开设的“学思践悟”栏目刊发系列文章。学习教育不能流于形式,需要“学思结合”,要联系实际学、沉下身、静下心来想,要在认真研读有关材料的基础上,深刻探讨并认真撰写心得体会,要学有所思,学有所悟。
二是突出“思”。思想是人的灵魂,做任何事都要思考。孔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要真正通过集中学习及个人自学,使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群众观念进一步强化,改进“四风”的行动更加自觉,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打下坚实思想基础。
三是突出“践”。“践’即实践行动,学习从摇篮到坟墓,但学习不是最终目的,学习是为了指导实践,要将学习教育的成果践行于群众路线;要把学习教育成果付诸于行动;要不断开拓思路,把纪检监察工作与群众实际生活联系起来,把理论知识、思想转变为深入实际,以实际行动为人民服务。践行群众路线,在实践中接受学习教育,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素质。
四是突出“悟”。要结合实际,针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根本问题,深化认识,悟出并领会中央文件精神实质。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学思践悟’系列文章精神,进一步增强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行动自觉,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担当,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对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确保学习“学思践悟”系列文章的质量和效果。
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篇八
中医作为一门几千年历史的传统医学,在中华文化中有着深远的影响和价值,无数中医人廉洁自律,对社会和人民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医行业的发展,规范行业内的廉洁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中医界提出了“中医廉洁四种形态”,分别是“应有礼仪、无不适、讲信任、讲安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遵守这四个方面,不断学习和提高,才能够把中医行业做好。
中医廉洁四种形态是中医界提出的一项自律行动,旨在规范中医人员的行为,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应有礼仪,即要遵守行业的规范,维护中医行业的形象;无不适,即在临床诊疗中不扰乱患者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讲信任,即通过与患者的沟通交流,建立诊疗信任关系;讲安全,即在临床诊疗中要注意安全,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第二段:应有礼仪的重要性。
应有礼仪是中医廉洁四种形态之一,中医人应该遵守行业规范,以身作则,维护中医行业的形象。在实际工作中,中医人应该注重自己的仪表形象,言行举止要得体优雅,以传递积极向上的信息。同时,中医人还应该关注专业形象,避免传播错误的信息。有良好的礼仪意识和行动,可以增强与患者的信任感,树立良好的医疗服务形象。
第三段:无不适的实践。
无不适是中医廉洁四种形态之一,主要指在临床诊疗中不扰乱患者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中医人应该尽可能减少对患者的干扰,合理安排诊疗时间和地点,尽量避免对患者的正常工作、生活造成影响。比如,在给患者提供针灸、推拿等治疗服务时,应该注意减少不必要的疼痛和不良反应。只有在尽可能不影响患者正常生活、工作的情况下,才能够提高患者的诊疗满意度和信任感。
第四段:讲信任的建立。
讲信任是中医廉洁四种形态之一,是指中医人应该在与患者的沟通中,建立良好的诊疗信任关系。只有在患者有信心和信任的情况下,才能让患者放心接受治疗。在与患者的沟通交流中,需要倾听患者的意见和诉求,充分尊重患者的人身权利和医疗权利,为患者提供专业的诊疗服务。通过建立信任关系,可以提高患者对中医服务的信任度,降低治疗风险。
第五段:讲安全的关注。
讲安全是中医廉洁四种形态之一,是指中医人在临床诊疗中要注意安全,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在中医治疗中,尤其需要注意针灸、拔火罐等治疗方式的安全。中医人需要注重医疗卫生和设施保障,确保患者在治疗过程中不会受到感染和伤害,同时要依法规范诊疗行为,杜绝违规行为。只有通过讲安全,才能够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中医服务的质量。
总结:中医廉洁四种形态是中医界推进自律和规范行为的一个重要举措,通过应有礼仪、无不适、讲信任、讲安全四个方面,提高中医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医疗服务质量。任何时候,中医人都应该以良好的职业操守行动,贯彻中医文化的优良传统。我们相信,在不断的学习和提高中,中医行业会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篇九
一、正本清源,注重预防,加强教育“强警示”。“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调全体党员要坚守纪律和规矩“底线”,勇于开展自我批评,加强自我监督,主动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防患于未然。
一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党员干部要切实强化组织观念,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制度,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用好“团结-批评-团结”的有力武器,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深刻剖析自身问题,对组织的约谈函询,要认真对待、主动配合;对同志的批评提醒,要虚心接受、即知即改,建立起良好的党内同志关系,形成杜绝触碰纪律规矩的有效防线。
二要加强警示教育。围绕学习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建设廉政文化长廊、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和廉zd规知识考试等形式,开展“读廉书树廉志做廉人”、“学思践悟”等专题教育活动,教育警示党员干部遵纪守规,廉洁自律。
三要强化日常监督。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纪律与法律、党内与党外、组织与群众、社会与媒体的监督,促使党员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习惯。
二、手握戒尺,动辄则咎,纪律规矩“挺前面”。“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强调对自律不严、常态化监督不力而触碰纪律和规矩“底线”的党员,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变成大错、小祸酿成大祸。
一方面,要强化党纪党规意识。坚持正面引导,发挥示范作用,开展经常性地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纪党规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另一方面,要树立抓早抓小理念。“四种形态”体现和诠释了纪严于法、纪先于法的要求,旨在建立更前沿、更严密的“防御阵地”。因此,在工作实践中,要通过谈心谈话、提醒函询、诫勉谈话、廉政约谈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小过即问、及时纠正;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的,要严抓严管、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养成大问题。
三、治病救人,倒逼追责,违规违纪“零容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强调对严重违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党员,出重拳、下猛药,当头棒喝、治病救人。
一要拓展执纪监督的广度。对照《纪律处分条例》中“六大纪律”、“负面清单”所列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深入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重点查处__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
二要突出纪律审查的深度。把严明纪律、执行纪律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着力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行为;加大纪律处分,根据违纪问题的严重程度,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岗位(职务)、给予党政纪处分等方式对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对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要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围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财经纪律执行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对于违纪违规的人和事,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者的监督责任。
四、利剑高悬,加强协作,严肃查处“惩腐败”。“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强调对那些纪律处分已达不到惩戒目的的党员,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及时清除党内毒瘤,保持党的肌体健康。
一方面,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对接,突出时效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对接,在确保把违反纪律主要问题查清的前提下,坚持快查快结,缩短审查周期,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继续依法查处;对于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员,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及时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突出联动性。健全与司法机关联席会议、案件查处相互抄报、司法机关提前介入等配套保障制度,完善与司法机关案件线索受理、案件移送、证据收集等程序,加大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案情通报力度,从依纪处理和依法处理两个层面,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惩处,确保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五、严管厚爱,履职尽责,严格要求“提素质”。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一要坚持秉公执纪。要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责主业,牢固树立执纪为民的权力观,坚持为民用权、秉公用权,继续深化“三转”工作,规范权力运行,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遵守组织原则、纪律要求、办案程序等制度规定,客观公正地处理违纪违规问题。
二要完善内控机制。要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纪委常委分片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单项考核、纪检监察干部准入等内控制度,细化实化约谈、作风巡查等制度,紧盯来信来访、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纪律处分等重要环节,建立完善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要强化干部管理。要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以案谋私、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篇十
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督干部,通过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到党中央的“从严治党”方针,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对今后如何监督执纪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执纪监督问责的“四种形态”提出,为我们指引出了新的工作方向。
一要做到思想上有所提升。“四种形态”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实践“四种形态”的监督执纪,把纪检监察的职责回归到《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要求上来。当前,要围绕《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要引导干部既要坚持理想信念和宗旨这条“防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踏实做人,干净做事,使忠诚、干净、担当贯穿于纪检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之中。
二要做到在执纪方式有所转变。纪律审查工作是纪检监督主责、主业,而“四种形态”则为我们纪检监察的日常工作提供了规范的“模版”,使之常态化。我们要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在明确重点、规范流程、转变方式、提升效果上下功夫。其中,对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绝大多数履行方式,把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通过加强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防微杜渐。对派驻单位的干部廉政谈话成为必要的工作手段之一,对新聘用人员、轮岗新任职人员、重点热点岗位人员、苗头性问题人员,要全部做到及时提醒谈话,对提醒谈话后我行我素的,向局党委报告进行岗位调整或撤换。
三要做到两个责任全面落到实处。在党风廉洁建设中,务必要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我们要把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要求,贯穿于工作的方方面面。既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更要全面落实“监督责任清单”,通过完善各项制度、干部选拔任用、资金使用、干部作风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强化监督工作,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用纪律锁紧制度的笼子。通过认真学习和把握《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的基本要义,履职尽责,把好关口,不忘初心,不负重任,扎实做好党的纪检监督工作。
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篇十一
纪检四种形态是指批评教育、谈话函询、提醒谕责、诫勉处理四种处理方式。这四种处理方式不仅是纪检工作中常见的处理方式,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经常出现。通过对这四种处理方式的解读和理解,可以帮助我们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和生活品质。
第二段:批评教育。
批评教育是指对工作或生活中存在的错误和缺点进行指出和批评,目的是使被批评的人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正。批评教育本身并不是负面的,而是一种帮助和激励的态度。批评教育的成功关键在于开展批评的方式和口吻,批评的内容和方式应该具有针对性,避免过于严厉和冷漠。
第三段:谈话函询。
谈话函询是指对工作或生活中存在疑问的人进行询问和解答,目的是增加对方的知识和了解,并为对方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支持。谈话函询的关键在于理解对方的需要和问题,建立真正的沟通,关注对方的情感和感受,并通过明确和积极的方式,引导对方将问题解决或者改正错误。
第四段:提醒谕责。
提醒谕责是指对工作或生活中犯错的人进行提醒和责任追究,目的是通过警示和教育,促使对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缺点,并加以改正。提醒谕责的核心在于适当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必须遵守法律和规定,注重协调和合理性,避免过分苛刻和不当处理。
第五段:诫勉处理。
诫勉处理是指对工作或生活中犯错行为进行纪律性处分,目的是纠正错误行为,促进正确的行为规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诫勉处理是治本之策,它需要在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上进行,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避免因情绪和偏见而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和误判。
结论:通过对纪检四种形态的解读和理解,我们可以获得更清晰的认识和更深入的体验。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我们需要注重创造积极和谐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人际关系,同时也要理解和尊重他人的不同需求和想法,以实现自身价值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篇十二
监督执律是指对于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执法公正、高效和权益保障。在实践中,监督执律有很多种形态,如内部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社会监督等。本文将从五个方面阐述笔者对于这四种形态的心得体会。
首先,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对自身执法行为进行的监督和纠正。在我国行政执法中,内部监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可以有效遏制执法力量滥用职权的行为,保障执法公正。同时,内部监督还有助于发现执法漏洞和不合理之处,及时进行修正和调整。我曾亲身经历过内部监督的过程,审查组的同事们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让我深感内部监督的重要性。
其次,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对其行政行为的复审,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对其行政行为享有记载权的机关进行。行政复议作为一项法律制度,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了合法维权的途径。通过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失误,增强了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我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发现行政复议委员会对于纠正执法错误非常重视,确保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第三,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行政诉讼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提供了对执法行为进行独立审查的平台,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我国,行政诉讼逐渐成为了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手段。我曾作为代理律师参与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通过法庭审理,法官认真审核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确保了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这让我对行政诉讼制度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第四,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是指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曝光和监督。社会监督作为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可以为行政执法提供客观合理的评价和反馈,对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注意到,随着社会监督的不断加强,一些不合理的行政执法行为得到了纠正,执法公正性得到了提升。同时,社会监督也通过公众的参与,丰富了行政执法的内涵和外延。
综上所述,监督执律四种形态的实施体现了法治社会的进步和健康发展。在实践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积极推进社会监督,以推动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公正化和人性化。只有完善监督执律,才能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化,真正实现行政执法的公正和效能。希望能够借助监督执律这些形态,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水平,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篇十三
第一段:引言(100字)。
如何监督执律是每一个社会公民都应该思考的问题。在中国,我们有四种形态来实现监督执律,即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在实践中,我深刻感受到这四种形态的重要性和不可或缺性。在本文中,我将分享我对每一种监督执律形态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行政监督(200字)。
行政监督是通过政府机关对执行层面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在我参与的社区项目中,我亲眼目睹了行政监督在改善自治环境中的作用。行政监督可以迅速解决一些小问题,比如噪音扰民等。同时,行政监督还能推动一些大型项目的开展,比如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然而,行政监督也存在一些挑战,比如权力过度集中、滥用职权等问题。因此,我们需要更加注重行政监督的监督机制和公正性,以确保其真正发挥作用。
第三段:社会监督(200字)。
社会监督是公民通过参与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来对执行层面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在我参与的环保活动中,我深刻感受到社会监督的力量和效果。社会监督可以增强公民的责任感和参与感,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同时,社会监督也可以促使政府更加透明和负责,从而提高行政效能。然而,社会监督也面临一些问题,比如公民参与度不高、组织之间协调不足等。因此,我们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公民参与的能力和意识。
第四段:司法监督(200字)。
司法监督是通过司法机关对执行层面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在我作为法学学生的学习中,我意识到司法监督在保护公民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中的重要性。司法监督可以保障人民的平等、公正和公平的权益。它可以矫正行政和社会监督的偏差,确保行政权力的合理行使。然而,司法监督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司法资源不足、司法公正性不够等。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司法监督力量的建设,提高司法机关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第五段:舆论监督(200字)。
舆论监督是公众通过社交媒体、传统媒体等对执行层面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在我关注的一些事件中,我认识到舆论监督的影响力和连锁效应。舆论监督可以快速推动舆论的传播和扩散,促使政府和企业更加重视和解决问题。它还可以激发公民的参与意识,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氛围。然而,舆论监督也有一些问题,比如信息真实性和公正性难以保证、恶意诋毁等。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媒体监督机制的建设,提高媒体的责任感和公信力。
结尾(100字)。
通过参与实践和思考,我深刻认识到监督执律四种形态在建设法治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相辅相成,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监督体系。只有加强和完善这四种形态,我们才能更好地保障公民的权益,提高社会的公平公正。同时,我们每个人也要从自身出发,积极参与监督执律的过程,共同建设一个更加法治、公正和和谐的社会。
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篇十四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就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论述,对于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向中央看齐、绝对忠诚于党,深入推进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坚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同志指出:“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当前,世情、国情、党情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们党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就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敢于监督、严格执纪、从严问责,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牢牢抓在手上,努力实现党风根本好转。
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加重视纪律建设,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讲政治是突出的特点和优势”“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前,有的领导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严重丧失,有的腐败问题与政治问题相互交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就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以坚强的政治定力诠释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
坚持整顿党风重在解决问题。整顿党风、严肃党纪,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加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从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具体时间节点切入,从公款吃喝、配车用车、办公用房、礼品礼券等具体事情入手,着力解决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习近平同志指出:“解决‘四风’问题,要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不能‘走神’,不能‘散光’”。当前,“四风”问题在面上有所收敛,但并没有绝迹,有些问题改头换面、花样翻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就要聚焦问题、抓早抓小,从一个个看似小事的具体问题入手,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把一个个问题解决到位,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坚持从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从严执纪,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党中央提出坚持标本兼治,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习近平同志指出:“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任何人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当前,腐败问题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就要增强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对腐败分子敢于亮剑,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坚持领导带头纠正不正之风。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立标杆、作示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经验。习近平同志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做起,领导干部首先要从中央领导做起”。当前,有的领导干部自身不正、毛病缠身,与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还有很大差距,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肩负维护党纪职责的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真正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又要坚持原则、严格履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各种不正之风敢抓敢管,积极构建纠正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
坚持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是一项管根本、管长远的基础性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加注重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全面从严治党奠定了坚实基础。习近平同志指出:“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就要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加强思想建设的战略任务、作为坚定理想信念的有效途径,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升党性修养,打牢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始终不忘当初为什么出发,始终保持对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的清醒认知和执着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篇十五
中医作为中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世界上有着广泛的影响。中医的理论和实践一直以来被我们所推崇,在今天,中医的廉洁是我们更为关注的问题。中医廉洁四种形态,指的是中医行业内四类人员在职业道德上的表现,包括医生、药商、器械商和文艺工作者。从我自身的角度,我认为中医廉洁四种形态涉及到中医行业中每一个从业者、每一个环节,我相信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思考这一议题。
第二段:医生的职业道德。
医生是中医行业中最受人尊重的人物,也是医学伦理的代表者。作为医生,首要需求就是熟悉职业道德,始终保持职业操守,不断努力提升自身的医药技术,并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个患者。当面对面医疗过程中的诸多利益纷争时,更需要面对自己内心深处的正义与操守。在实践过程中,要遵循职业标准和规范,以公正的态度来对待每一名患者,从而保持中医行业的稳定发展。
第三段:药、器械商的廉洁行为。
药、器械商在中医行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虽然人们更多的关注的是医生对疾病的诊治,但是药、器械商的产品选择和质量对中医行业的廉洁同样重要。药、器械商必须依法依规经营,不做伪劣产品,不从事非法活动,以确保产品质量和使用效果的稳定性。只有保持良好的商业行为,中医的发展才能够不断提升。
第四段:文艺工作者的职业操守。
文艺工作者在宣传中医保健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他们以不同的方式展示中医文化和药物的治疗效果。文艺工作者必须具有高尚的品行,坚持真实性、科学性、客观性和正义性原则,不讲求虚假宣传和过火渲染。这样,才能让人们更好地了解和接受中医文化。
第五段:结尾。
由于中医行业伴随着丰富的文化传统、道德伦理和技术手段,维护中医行业的稳定发展是所有中医从业者的责任。无论我们身处于何种职业,中医行业廉洁四种形态的培养是要求我们堅守所承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只有紧紧把握住廉洁意识,做到真正的职业道德,中医行业才能够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百姓们才能够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篇十六
政治意识是增强团结统一、凝聚发展动力的重要基础和全面统领。政治意识首先要求我们必须维护全党的团结统一。在现实工作和生活中,政治意识要求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情况下都绝对忠诚于党、绝对忠诚于人民,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只有强化了政治意识,才能真正为实现团结统一和高度一致提供思想基础。
大局意识是增强团结统一、凝聚发展动力的重要要求。大局是指工作和事业发展的基本态势和总体要求,大局意识就是要我们在实践中始终把大局的需要作为思考和解决问题的出发点,所有的言行都要符合大局的发展需要,形成一盘棋的整体思想。做到这一点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正确地把握大局的要求。大局是一个抽象概念,认清大局需要我们经过认真思考和正确概括的过程,把握大局的要求需要我们认真梳理和正确判断。同时,大局也是个相对的概念,它要求我们要学会在比较中正确地识别和把握大局。二是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的辩证关系。一方面要心怀全局,以全局为重,同时要兼顾各个局部;另一方面要使各个局部服从全局,要从全局的角度去对待和处理局部问题。在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大局意识要求每个人要自觉从整体利益的需求来思考和处理问题,这样才能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凝聚更大能量,实现整体的团结统一,以便真正提高整体发展的内在动力。
核心意识是增强团结统一、凝聚发展动力的重要条件。无论是在生活或工作中,核心意识对我们都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有了核心意识才能抓住工作中的重点,才能明确具体的发展目标和方向。强化核心意识,就是要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其一,要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每个党员干部要继续做出不懈努力,必须时刻把这一点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其二,要努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其三,要时刻抓住推动工作发展中的核心问题。每个党员的作用是要通过具体工作体现出来的,抓住工作中的核心问题才能有效地促进各项工作的不断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实惠,赢得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爱戴,在人民群众的思想上产生强大的向心力,形成促进各项工作发展的内在动力,这样才能促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繁荣和发展。
看齐意识是增强团结统一、凝聚发展动力的具体保障。一个队伍要整齐,就必须要有明确并为大家公认的标准,人人都能按照这个统一的标准去做,相互看齐。这就需要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种看齐意识。培养看齐意识要着眼于以下几点:一是要明确看齐的标准。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具体包括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党的各项纪律、基本要求和具体规定,党的章程,各种行政法规等,所有这些内容都是衡量每个党员言行的明确标准,每个党员的言行必须符合这些具体内容的规定。二是要从严要求自己。在党纪、党规面前,每个党员要从思想上给予高度重视,时时检查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党纪、党规的要求,特别是在衡量自己言行的具体尺度上要从严掌握,绝不能对自己有半点宽容。从严要求自己正是在增强党的团结统一中每个党员应尽的责任。三是要加强理论学习。理论学习能够提高人的认识能力和辨别是非能力,这对于准确地把握正确的看齐标准十分重要。因为是非问题概括起来会较为清晰,但其在实践中的具体表现往往并不简单、直接,只有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才能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同时,理论学习还能在提高人的理论修养基础上使其更加明理,更容易理解整体与局部的辩证关系,从而在强化看齐意识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与整体相互协调的自觉性,这是增强党的团结统一、使思想中的能量转化为实际发展动力的重要保障。
四个意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强化政治意识,要求我们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大局意识,要求我们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的关系,时刻不要忘记整体利益;强化核心意识,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抓住重点问题,时刻不要忘记党和人民的需求;强化看齐意识,要求我们在实践中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正确方向。
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篇十七
绿化是一项重要的城市建设工作,对改善环境、美化城市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绿化的形态多种多样,不同的形态适用于不同的环境和需求。本文将从四种绿化形态角度,分享一些个人的心得体会。
第一种绿化形态是公园绿化。公园是城市与自然的连接纽带,是人们休憩与娱乐的场所。对于公园绿化,我个人认为一个重要的原则是要与自然融为一体。这意味着要保持园内的生态平衡,尽量保留原生态的自然植被。同时,还可以适度引进一些具有观赏价值的植物,增加人们的游览体验。此外,公园的设计应该注重人性化,合理划分功能区域,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例如,设立健身区、儿童游乐区等,让人们可以在公园中享受多样化的活动。
第二种绿化形态是街头绿化。街头绿化是城市道路两侧绿化带的建设。街头绿化在美化城市的同时,还能起到净化空气、降低噪音的作用。对于街头绿化的建设,我认为关键是选择适宜的植物和科学的管理方法。首先,要选择能够适应城市环境的植物品种,耐污染、耐旱、耐盐碱的植物更适合种植。其次,街头绿化的养护也非常重要,保持绿化带的整洁和健康是关键。定期修剪、浇水以及病虫害防治都是必不可少的管理措施。
第三种绿化形态是建筑绿化。建筑绿化是将绿色元素融入到城市建筑中,使建筑与自然环境相融合。建筑绿化可以通过屋顶绿化、墙体绿化、立体绿化等形式实现。建筑绿化不仅可以美化城市景观,还能提供净化空气、降温、保护建筑的作用。在建筑绿化的设计和实施中,我觉得关键是要考虑植物的生长环境。不同种植位置和植物种类的选择都需要充分考虑阳光、水分和土壤等环境因素。此外,还要考虑植物与建筑之间的协调性,使绿化与建筑相互衬托,形成统一的整体效果。
第四种绿化形态是社区绿化。社区绿化是指通过在居民小区内建设绿化带、花坛、小公园等形式,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社区绿化对于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个人认为,社区绿化的建设要注重居民的参与和意识培养。居民可以参与到社区绿化的规划、设计和养护中来,增加他们的参与度和责任感。此外,社区绿化还可以通过举办绿化比赛、绿化示范等形式,提高居民的绿化意识和审美水平。
总之,绿化形态多种多样,每一种形态都有其独特的美丽和价值。无论是公园绿化、街头绿化、建筑绿化还是社区绿化,都需要综合考虑环境因素、植物选择和管理方法等方面。只有在科学的规划和精心的设计下,才能创造出美丽而可持续的绿化环境,让城市变得更加宜居和美丽。
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篇十八
近年来,我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监督执法工作日益加强。监督执律四种形态作为一种重要的法治方式,对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推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经过长期的工作实践,我有幸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对于监督执律四种形态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本文将结合我个人的经验,从四种形态的理解、运用、困难与挑战等角度来探讨这一法治方式。
首先,对于监督执律四种形态的理解至关重要。监督执律四种形态分别指督促、批评、帮助和处罚。督促是指对依法行政不力或者不作为的行政机关或公务员,通过监督检查、约谈等方式督促他们履行职责。批评是指对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批评或者在党纪、政纪机关的纪律处分之外,给予其他纪律处分,如降级、撤职等。帮助是指对违法行为者进行教育、培训、帮扶,引导其改正错误,增强法治意识。处罚是指对违法行为者进行法律惩罚,如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只有深入理解了这四种形态的内涵和作用,才能更好地运用于实践当中。
其次,运用监督执律四种形态需要具备一定的技巧。首先,要客观公正地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确保执法部门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其次,要注重与被监督方的沟通与协商,通过开展对话和交流,理解彼此的难处和困惑,促使其改正错误。再次,要注意在处罚的时候要让其及时、快速的接受法律处罚,并且要进行教育引导,让其认识到自己犯错误的严重性,并积极改正。最后,要做好帮助工作,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帮助违法行为者重新回归社会。
然而,监督执律四种形态在实际应用中也存在一些困难与挑战。首先,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对于监察执律四种形态的理解和运用还不够深入,往往无法正确把握四种形态的界限,导致执法结果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其次,一些被监督方往往存在逃避、推诿、抵触的态度,对于监督执律四种形态的运用缺乏积极配合。再次,一些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不够完善,导致监督执律四种形态的运用受到一定的限制。最后,一些执法人员在运用监督执律四种形态时,存在滥用职权、不公正执法的问题,使得这一法治方式的本质和正义受到了质疑。
为了克服以上的困难与挑战,我认为应该加强对监督执律四种形态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对其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同时要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监督执律四种形态的具体界限和操作规范;另外,要着力加强对被监督方的教育和引导工作,引导他们认识到积极配合监督执律工作的重要性;最后,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惩处力度,加强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
总而言之,监督执律四种形态是一种有效的法治方式,对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推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我们需要深刻理解其内涵和作用,灵活运用其技巧,同时要面对困难和挑战,不断完善和发展这一法治方式。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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