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为了解决特定问题或达成特定目标而设计和规划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在开始写方案之前,我们需要明确目标和要达到的效果。以下是我们为您准备的一些方案范例,供参考。
废气治理方案篇一
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现结合八公山区实际,制定八公山区20xx年度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请各牵头领导和牵头责任单位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通过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完成市下达的年度约束性目标。
(一)砖瓦企业大气排放管控专项行动。
对辖区内所有砖瓦企业进行专项整治。窑炉脱硫废气治理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安装在线监测并联网;破碎车间全密闭、安装喷雾降尘、上料口安装布袋除尘器和集气罩;所有物料必须进入封闭式库房,临时不能入库的应全面覆盖;加强厂区地面洒水保洁、车辆进出冲洗力度,防止扬尘污染。
牵头领导:徐杉。
牵头单位: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科技经信局。
(二)大型货车和重污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对重污染车辆、农用车闯禁区行为及运输车辆抛洒、超载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运输散状物料必须采用密闭车厢,或使用防尘布、防尘网覆盖物料。加快淘汰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优化大车绕行路线。
牵头领导:陈福建。
牵头单位:八公山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城管执法局、八公山交通分局。
(三)打击非法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成品油油品质量监管,开展企业自备油库专项检查和质量检测,摸清底数;依法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开展重点道路、停车场非法加油站点治理行动。
牵头领导:管迎悦。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四)散煤整治专项行动。
1.对散煤生产加工、销售开展整治。
对禁燃区生产、加工、销售散煤经营户进行全面摸排、整治。对违法生产加工企业依法进行关闭,对违法销售散煤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牵头领导:管迎悦。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2.对散煤使用开展整治。对禁燃区经营户使用散煤(小煤炉、茶炉大灶)行为进行取缔;对住宅区、居民集中区、城中村进行摸排宣传,劝导群众更换使用清洁燃料。
牵头领导:徐杉。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五)“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
要全面排查辖区内的“散乱污”企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规划;在土地、环保、市场监督、应急、电力等方面手续不全;使用淘汰设备;属于临时建筑、非法建筑,无环保设施的违法违规企业,一律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坚决取缔关闭。具备升级改造条件的,应当根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必须按期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牵头领导:徐杉。
牵头单位: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六)拆迁扬尘专项整治行动。
严格按照《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相关规定对全区拆迁工地进行检查,严控扬尘污染,对不能按照防治办法落实扬尘防控的单位,立即责令停止拆迁作业并依法处罚。
牵头领导:徐杉。
牵头单位:区房管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
(七)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整治行动。
对所有施工工地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是公园道1号、新庄孜医院、公安分局大楼、团结村棚户区改造、劳动村二期等项目,严格落实《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和“六个百分之百”规定。对不达标工地,立即责令停止施工并限期整改,整改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牵头领导:徐杉。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工业集聚区服务中心、区城管执法局。
(八)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行动。
对混凝土搅拌站进行综合检查,对土地、环保、安全等生产手续不齐全的企业,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
牵头领导:徐杉。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九)停车场专项整治行动。
所有停车场必须完成场区硬化、安装车辆冲洗设施,停车场与道路连接处硬化并安装路侧石;对不达标停车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无法完成整改的停车场,坚决依法关闭取缔。
牵头领导:陈福建。
牵头单位:八公山交通分局。
(十)物料堆场专项整治行动。
对已清理干净的堆场加强巡查,巩固成果;对有死灰复燃现象的堆场,坚决予以取缔;对历史上形成的李嘴孜矸石山、中兴矸石山两处大型社会堆场,实施有现场监督、有计划、有序完成清运,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不清运时要全面有效覆盖,对具备条件的堆场进行覆土复绿。
牵头领导:徐杉。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职责分工:区城管执法局大力推进矿区周边散装物料堆场的清理整治,加强运输车辆抛洒扬尘污染管控;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大对工业企业内物料堆场、矿内运输道路、车辆冲洗是否落实扬尘防治要求的'监管处罚;八公山交警大队联合八公山交通分局加大对车辆超载超限运输的监管处罚。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十一)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对主城区内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未安装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
牵头领导:徐杉。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十二)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及裸露地面绿化专项整治行动。
对城区破损道路路面进行维护,防止扬尘污染。对新庄孜矿进矿路两侧破损路口进行修复,侧石、人行道进行绿化,清除陈年积尘。
牵头领导:徐杉。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环卫处、八公山交通分局,各镇、街道。
(十三)秸秆禁烧管控和秸秆综合利用提升行动。
1.要严格按照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全时段、全区域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实现“零火点”目标。
牵头领导:徐杉。
牵头单位: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八公山公安分局,各镇、街道。
2.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完成市下达的秸秆综合利用任务。
牵头领导:马健。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镇。
(十四)开展“洒水降尘”专项行动。
在主城区“四洗扫八洒水”的基础上,对道路底灰进行全面清扫,对道路路面进行全面清洗。适时对城市主干道加大机扫力度,增加洒水保洁降尘频次,确保道路湿润不起尘。
牵头领导:徐杉。
牵头单位:区环卫处。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生态环境责任体系的要求,此次全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区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各牵头领导牵头负责,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
2.加强分析,强化预判。要加强与润成科技公司沟通合作,充分利用我区空气自动监测微站,及时全面掌握大气指标数据科学分析,精准施策。
3.强化调度,推动落实。建立调度机制,各牵头单位要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区环委会办公室。各专项行动牵头领导要采取现场督办,随机抽查,定期调度等方式推进工作落实,区政府领导要调度推进十四项专项行动,每半月调度一次。
4.严明纪律,加强考核。建立不定期督查制度,对任务落实不力、突出问题较多的责任单位,区政府将按照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责规定进行从严问责。区目标办要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调度,有序推进。
废气治理方案篇二
vocs是挥发性有机物的简称,也是统称。然而,不同工厂产生的vocs的浓度和组分也是不同的。但总体来说,vocs主要包括苯系物、有机氯化物、氟里昂系列、有机酮、胺、醇、醚、酯、酸、石油烃化合物等。根据行业划分,废气可大致以分为以下几类:
1、喷漆废气。
其中的主要成分有丙酮、二甲苯、丁醇、甲苯、乙酸乙酯以及乙酸丁酯等一些具有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这种喷漆废气主要存在于需要进行油漆喷涂的行业之中,对于喷漆废气,针对其大风量低浓度的特点,通常采用的vocs治理方法是分子筛转轮+蓄热焚烧技术。
2、塑料塑胶废气。
产生塑料塑胶废气的主要原因是塑料塑胶等粒子在受热之后挥发出来的聚合物单体,由于塑料塑胶中的成分较为复杂,所以废气中的成分也较多,但是通常情况下浓度较低,而且风量大。对于这种废气进行vocs治理的时候一般会使用较为复杂的预处理工艺。
3、化工有机废气。
一些化工企业由于生产的需要会产生一些工业废气,而废气的成分则与企业设计生产的化工产品种类有很大的关系,通常在进行vocs治理之时,化工企业普遍会采用冷凝回收法以及催化燃烧法来对化工有机废气进行净化回收处理。
4、制药废气。
制药行业废气比较复杂,不同产品工艺差异较大,同种产品之间也有不同条件差异,最好的办法就是根据现在情况,专门设计有针对性的废气治理方案,确保排放废气达标。
5、包装印刷废气。
印刷及印前、印后工艺中会涉及大量溶剂型原辅材料的使用,如油墨调配过程溶剂挥发、印刷过程油墨溶剂挥发、烘干阶段、复合过程及设备清洗过程等,包括油墨、润版液、清洗剂、胶黏剂、涂布液、稀释剂等有机溶剂。国内包装印刷行业溶剂普遍采用苯系物溶剂。最佳工艺是分子筛转轮+蓄热焚烧技术。
除了上述这几种类型的废气之外,还有化纤产业中产生的定型废气、橡胶轮胎行业等等,每种类型的废气因为产生的原因不同、成分不同,所以需要采取的vocs治理方法也不相同,而要想达到最佳的治理效果,选择合适的治理方法很重要。
目前常见的有吸附法、吸收法、冷凝法、光催化氧化法、燃烧法、等离子法等。而在实际应用中,单一的方法很难达到理想的处理效果,组合技术的处理效率更适合当今严格的环保标准。
uv光量子光解+光催化氧化+高级氧化剂=多相催化氧化。
通过高能紫外线激发催化剂产生的超强氧化活性自由基,将污染物质彻底分解氧化生成无害物质,如水和二氧化碳等。vocs去除效果可达90%以上,能长时间稳定运行,不受外界温度等因素影响。
等离子技术+催化氧化=等离子催化氧化。
利用高压电极发射离子及电子,破坏voc分子结构的原理,轰击废气中voc分子,从而裂解voc分子,达到脱臭净化的目的。催化氧化剂的加入,可以提高反应速率,降低反应所需条件。
废气治理方案篇三
工业炉窑是指在工业生产中利用燃料燃烧或电能等转换产生的热量,将物料或工件进行熔炼、熔化、焙(煅)烧、加热、干馏、气化等的热工设备,包括熔炼炉、熔化炉、焙(煅)烧炉(窑)、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焦炉、煤气发生炉等八类(见附件1)。工业炉窑广泛应用于钢铁、焦化、有色、建材、石化、化工、机械制造等行业,对工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同时,也是工业领域大气污染的主要排放源。相对于电站锅炉和工业锅炉,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明显滞后,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重要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源解析结果表明,细颗粒物(pm2.5)污染来源中工业炉窑占20%左右。
从工业炉窑装备和污染治理技术水平来看,我国既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环保治理设备,也存在大量落后生产工艺,环保治理设施简易,甚至没有环保设施,行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劣币驱逐良币问题突出。尤其是在砖瓦、玻璃、耐火材料、陶瓷、铸造、铁合金、再生有色金属等涉工业炉窑行业,“散乱污”企业数量多,环境影响大,严重影响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实施工业炉窑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是打赢蓝天保卫战重要措施,也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各地要充分认识全面加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深入推进相关工作。
(一)主要目标。到20xx年,完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范围见附件2)工业炉窑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实现工业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促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系统梳理工业炉窑分布状况与排放特征,建立详细管理清单,实现监管全覆盖。聚焦工业炉窑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以及相关产业集群,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合理把握工作推进进度和节奏,重点区域率先推进。
坚持结构优化与深度治理相结合。加大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深入推进涉工业炉窑企业综合整治,强化全过程环保管理,全面加强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管控。通过“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提升产业总体发展水平。
坚持严格监管与激励引导相结合。加快完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监督执法,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显著提高环境违法成本。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增强服务意识,实施差别化管理政策,形成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重点区域严格控制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原则上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园区现有企业统一建设的清洁煤制气中心除外)。
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山东等地要按时完成各地已出台的钢铁、焦化、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任务。鼓励各地制定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二)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重点区域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玻璃行业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
加大煤气发生炉淘汰力度。20xx年年底前,重点区域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工业园区,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
加快淘汰燃煤工业炉窑。重点区域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加快推动铸造(10吨/小时及以下)、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为电炉。
(三)实施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见附件3),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见附件4),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按地方标准执行。重点区域钢铁、水泥、焦化、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应严格执行许可要求。
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包括铸造,日用玻璃,玻璃纤维、耐火材料、石灰、矿物棉等建材行业,钨、工业硅、金属冶炼废渣(灰)二次提取等有色金属行业,氮肥、电石、无机磷、活性炭等化工行业,应参照相关行业已出台的标准,全面加大污染治理力度(见附件4),铸造行业烧结、高炉工序污染排放控制按照钢铁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执行;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其中,日用玻璃、玻璃棉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400毫克/立方米;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地区,执行地方排放标准。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见附件5),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等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粒状物料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落实《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进电解铝、平板玻璃、水泥、焦化等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重点区域内电解铝企业全面推进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全面加大热残极冷却过程无组织排放治理力度,建设封闭高效的烟气收集系统,实现残极冷却烟气有效处理。重点区域内平板玻璃、建筑陶瓷企业应逐步取消脱硫脱硝烟气旁路或设置备用脱硫脱硝等设施,鼓励水泥企业实施全流程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具备条件的焦化企业实施干熄焦改造,在保证安全生产前提下,重点区域城市建成区内焦炉实施炉体加罩封闭,并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加大煤气发生炉vocs治理力度。酚水系统应封闭,产生的废气应收集处理,鼓励送至煤气发生炉鼓风机入口进行再利用;酚水应送至煤气发生炉处置,或回收酚、氨后深度处理,或送至水煤浆炉进行焚烧等。禁止含酚废水直接作为煤气水封水、冲渣水。氮肥等行业采用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的,加快推进煤气冷却由直接水洗改为间接冷却;其他区域采用直接水洗冷却方式的,造气循环水集输、储存、处理系统应封闭,收集的废气送至三废炉处理。吹风气、弛放气应全部收集利用。
(四)开展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各地要加大涉工业炉窑类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综合整治力度,结合“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规划环评等要求,进一步梳理确定园区和产业发展定位、规模及结构等。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对标先进企业,从生产工艺、产能规模、燃料类型、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的要求,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加强工业园区能源替代利用与资源共享,积极推广集中供汽供热或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中心等,替代工业炉窑燃料用煤;充分利用园区内工厂余热、焦炉煤气等清洁低碳能源,加强分质与梯级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形成清洁低碳高效产业链。
加强涉工业炉窑企业运输结构调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及以上的,原则上全部修建铁路专用线;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应达到80%以上。
涉工业炉窑类产业集群主要包括陶瓷、玻璃、砖瓦、耐火材料、石灰、矿物棉、铸造、独立轧钢、铁合金、再生有色金属、炭素、化工等行业。各地应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特征等自行确定。
(一)完善排放标准体系。加快涉工业炉窑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铸造、日用玻璃、玻璃纤维、矿物棉、电石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加快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修订。鼓励各地制修订相关行业地方排放标准。
(二)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体系。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陶瓷、氮肥、有色金属冶炼、再生有色金属等行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安装和运行自动监控设施。加快其他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建设,重点区域内冲天炉、玻璃熔窑、以煤和煤矸石为燃料的砖瓦烧结窑、耐火材料焙烧窑(电窑除外)、炭素焙(煅)烧炉(窑)、石灰窑、铬盐焙烧窑、磷化工焙烧窑、铁合金矿热炉和精炼炉等,原则上应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具备条件的企业,应通过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等,自动连续记录工业炉窑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推进焦炉炉体等关键环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自动监控、dcs监控等数据至少要保存一年,视频监控数据至少要保存三个月。
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自动监控设施应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加强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维护,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企业在正常生产以及限产、停产、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均应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联网传输数据。各地对出现数据缺失、长时间掉线等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查处理。严厉打击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对监测机构运行维护不到位及篡改、伪造、干扰监测数据的,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的,依法严格处罚,追究责任。
(三)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按期完成涉工业炉窑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加大依证监管执法和处罚力度,确保排污单位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对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放以及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依法予以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对于无证排污、不按规定提交执行报告和严重超标超总量排污的,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实施差异化管理。综合考虑企业生产工艺、燃料类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果、无组织排放管控水平以及大宗物料运输方式等,树立行业标杆,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在重污染天气应对、环境执法检查、经济政策制定等方面,对标杆企业予以支持,对治污设施简易、无组织排放管控不力的企业,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各地应将涉工业炉窑企业全面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做到全覆盖。针对工业炉窑等主要排放工序,采取切实有效的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生产线和设备。根据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实行差异化应急减排管理。重点区域内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涉大宗货物运输企业,应制定应急运输响应方案,原则上不允许柴油货车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
(五)完善经济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激励政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按照有关条款规定,对涉工业炉窑企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待遇。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落实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
给予奖励和信贷融资支持。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业炉窑综合治理达标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进行直接融资,募集资金用于工业炉窑治理等。
实施差别化电价政策。充分发挥电力价格的杠杆作用,推动涉工业炉窑行业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实施污染深度治理。严格落实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对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用电(含市场化交易电量)实行更高价格。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扩大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执行行业范围,提高加价标准。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基于污染物排放绩效的差别化电价政策,推动工业炉窑清洁低碳化改造。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本方案,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地方工作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各地要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总体部署,把开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清单,掌握工业炉窑使用和排放情况;提前谋划,制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治理要求,细化任务分工,确定分年度重点项目(示例见附件6),20xx年9月底前报送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
(二)严格评价管理。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各省(区、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每年对上一年度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各地要增强服务意识,按照行业治理标准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方案等要求,组织开展评估工作,严把工程建设质量,严防建设简易低效环保治理设施。
建立完善依效付费机制,多措并举治理低价中标乱象。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将工程建设质量低劣的环保公司和环保设施运营管理水平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运维机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涉工业炉窑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加大停限产力度。依法依规对失信企业在行政审批、资质认定、银行贷款、上市融资、政府招投标、政府荣誉评定等方面予以限制。
(三)严格监督执法。各地要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不达标、未按证排污的,综合运用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严格处罚,并定期向社会通报。严厉打击弄虚作假、擅自停运环保设施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的重要任务,对推进不力、工作滞后、治理不到位的,要强化监督问责。
(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工业炉窑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按照本行动方案和地方有关部门要求等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计划,确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务。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装备升级和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实施污染深度治理。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健全内部环保考核管理机制,确保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国有企业和龙头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引导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技术支持。研究制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相关技术指导文件。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环保公司等合作,创新节能减排技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出台相关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引导树立行业标杆,助推行业健康发展。鼓励行业协会等搭建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交流平台,促进成熟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六)加强宣传引导。工业炉窑涉及行业多、领域广,各地要营造有利于开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开展工业炉窑污染治理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各级有关部门要积极跟踪相关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做得好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
废气治理方案篇四
(二)设计依据及原则;
(三)废气污染技术数据及设计处理能力;
(四)方案设计与工艺流程简介;
(五)处理系统设计计算;
(六)处理效果;
(七)工程经济技术指标;
(八)工艺流程图及平面布置图。上述各项内容的具体要求如下:
二、具体要求。
(一)工程概况。
厂方的基本情况:名称、厂址、企业性质,工程属新建或整改;
对污染治理的有关环保法规、条例,以及厂方对污染治理进行委托等内容略加说明。
(二)设计依据及原则。
2、厂方提供的废气污染物各种数据及治污场地平面图等有关技术资料;
3、应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厂方的环保审批文件;
5、治理技术的先进性、设备性能的可靠性及经济上的可行性;
6、有关设计技术规范。
(三)废气污染技术数据及设计处理能力。
为减少设计的失误,首先必须对污染物的来源、种类、性质、排放点的个数、污染物浓度、排放量、排放高度、排放规律、排放温度等各项技术数据调查清楚。对整改项目可利用现有监测数据,对新建项目可以根据物料衡算或参照同类厂的有关技术资料,并在设计上留有余地。
根据以上资料确定设计处理能力和处理后达到的技术要求。设计处理能力可用日处理能力(nm3/d)表示,也可用时处理能力(nm3/h)表示,用日处理能力时,要写明日处理小时数。处理后达到的技术要求按照排放标准的要求来确定。
(四)方案设计和工艺流程简介。
1、工艺流程的选择。
根据废气污染物的种类和特点,对国内外常用的各种处理工艺进行比较、筛选,尤其对于新开发的工艺应加以详细说明,指出其优缺点、先进性、适应性与可靠性,最后确定该工程选用的工艺流程。
2、工艺流程框图及处理原理简介。
用方框、文字、线条绘出其工艺流程框图,表示出各工序、各设备之间的关系以及流程,并简介其处理原理。
(五)处理系统设计计算。
根据污染物的排放量、浓度和处理后达到的要求,计算出处理设备的去除率,并确定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如进出口风速、设备内流速、设备阻力、各种结构尺寸、材料、材质等。对于选用的定型设备,应附带详细的设备使用说明书和处理效果证明。
对整个处理系统的管网应进行阻力计算,根据其气流速度、管径、长度、各种连接器材等,计算出系统阻力,以便选择风机的压头及风量,确定其排放参数。设计计算要根据国家有关规范和手册进行。
(六)处理效果。
按环保管理部门的批文要求,执行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对处理系统总的去除率进行计算,分析处理后的效果能否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七)工程经济技术指标。
1、运行成本分析。
依据理论投药量和设备的总装机容量给出药剂损耗和电耗,计算出废气单位体积处理费用与日处理费用,亦可将操作工人的工资福利估算在内。
2、占地面积,根据处理站的平面布置图算出。
3、劳动定员,仅考虑操作工人人数。
4、工程造价,此部分以工程预算表的形式给出,具体格式参见附表。
(八)工艺流程图及平面布置图。
1、工艺流程图。
绘制较详细的工艺流程图,图中要求形象的绘制出各种处理设备,如污染源发生器、吸风罩、除尘器、净化器、投药器、风机、排气筒等,并用不同的线条将其连接,用箭头表示它们之间的关系,管线应标出其长度和管径,投加药剂的投药点和药剂名称应表示清楚。对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也应详细说明其产生量和处理方法。
2、平面布置图。
平面布置图要求设备布局合理,管线排列整齐,距离短,操作方便。图纸要按比例绘制、设备名称、尺寸标注齐全,技术要求说明清楚,标题栏要有设计人与审核人员签字,设计单位盖章。
废气治理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有关要求,指导各地加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工业炉窑是指在工业生产中利用燃料燃烧或电能等转换产生的热量,将物料或工件进行熔炼、熔化、焙(煅)烧、加热、干馏、气化等的热工设备,包括熔炼炉、熔化炉、焙(煅)烧炉(窑)、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焦炉、煤气发生炉等八类(见附件1)。工业炉窑广泛应用于钢铁、焦化、有色、建材、石化、化工、机械制造等行业,对工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同时,也是工业领域大气污染的主要排放源。相对于电站锅炉和工业锅炉,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明显滞后,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重要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源解析结果表明,细颗粒物(pm2.5)污染来源中工业炉窑占20%左右。
从工业炉窑装备和污染治理技术水平来看,我国既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环保治理设备,也存在大量落后生产工艺,环保治理设施简易,甚至没有环保设施,行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劣币驱逐良币问题突出。尤其是在砖瓦、玻璃、耐火材料、陶瓷、铸造、铁合金、再生有色金属等涉工业炉窑行业,“散乱污”企业数量多,环境影响大,严重影响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实施工业炉窑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是打赢蓝天保卫战重要措施,也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各地要充分认识全面加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深入推进相关工作。
(一)主要目标。到20xx年,完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范围见附件2)工业炉窑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实现工业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促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系统梳理工业炉窑分布状况与排放特征,建立详细管理清单,实现监管全覆盖。聚焦工业炉窑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以及相关产业集群,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合理把握工作推进进度和节奏,重点区域率先推进。
坚持结构优化与深度治理相结合。加大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深入推进涉工业炉窑企业综合整治,强化全过程环保管理,全面加强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管控。通过“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提升产业总体发展水平。
坚持严格监管与激励引导相结合。加快完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监督执法,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显著提高环境违法成本。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增强服务意识,实施差别化管理政策,形成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重点区域严格控制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原则上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园区现有企业统一建设的清洁煤制气中心除外)。
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山东等地要按时完成各地已出台的钢铁、焦化、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任务。鼓励各地制定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二)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重点区域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玻璃行业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
加大煤气发生炉淘汰力度。20xx年年底前,重点区域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工业园区,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
加快淘汰燃煤工业炉窑。重点区域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加快推动铸造(10吨/小时及以下)、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为电炉。
(三)实施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见附件3),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见附件4),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按地方标准执行。重点区域钢铁、水泥、焦化、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应严格执行许可要求。
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包括铸造,日用玻璃,玻璃纤维、耐火材料、石灰、矿物棉等建材行业,钨、工业硅、金属冶炼废渣(灰)二次提取等有色金属行业,氮肥、电石、无机磷、活性炭等化工行业,应参照相关行业已出台的标准,全面加大污染治理力度(见附件4),铸造行业烧结、高炉工序污染排放控制按照钢铁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执行;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其中,日用玻璃、玻璃棉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400毫克/立方米;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地区,执行地方排放标准。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见附件5),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等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粒状物料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落实《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进电解铝、平板玻璃、水泥、焦化等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重点区域内电解铝企业全面推进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全面加大热残极冷却过程无组织排放治理力度,建设封闭高效的烟气收集系统,实现残极冷却烟气有效处理。重点区域内平板玻璃、建筑陶瓷企业应逐步取消脱硫脱硝烟气旁路或设置备用脱硫脱硝等设施,鼓励水泥企业实施全流程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具备条件的焦化企业实施干熄焦改造,在保证安全生产前提下,重点区域城市建成区内焦炉实施炉体加罩封闭,并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加大煤气发生炉vocs治理力度。酚水系统应封闭,产生的废气应收集处理,鼓励送至煤气发生炉鼓风机入口进行再利用;酚水应送至煤气发生炉处置,或回收酚、氨后深度处理,或送至水煤浆炉进行焚烧等。禁止含酚废水直接作为煤气水封水、冲渣水。氮肥等行业采用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的,加快推进煤气冷却由直接水洗改为间接冷却;其他区域采用直接水洗冷却方式的,造气循环水集输、储存、处理系统应封闭,收集的废气送至三废炉处理。吹风气、弛放气应全部收集利用。
(四)开展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各地要加大涉工业炉窑类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综合整治力度,结合“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规划环评等要求,进一步梳理确定园区和产业发展定位、规模及结构等。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对标先进企业,从生产工艺、产能规模、燃料类型、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的要求,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加强工业园区能源替代利用与资源共享,积极推广集中供汽供热或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中心等,替代工业炉窑燃料用煤;充分利用园区内工厂余热、焦炉煤气等清洁低碳能源,加强分质与梯级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形成清洁低碳高效产业链。
加强涉工业炉窑企业运输结构调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及以上的,原则上全部修建铁路专用线;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应达到80%以上。
涉工业炉窑类产业集群主要包括陶瓷、玻璃、砖瓦、耐火材料、石灰、矿物棉、铸造、独立轧钢、铁合金、再生有色金属、炭素、化工等行业。各地应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特征等自行确定。
(一)完善排放标准体系。加快涉工业炉窑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铸造、日用玻璃、玻璃纤维、矿物棉、电石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加快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修订。鼓励各地制修订相关行业地方排放标准。
(二)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体系。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陶瓷、氮肥、有色金属冶炼、再生有色金属等行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安装和运行自动监控设施。加快其他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建设,重点区域内冲天炉、玻璃熔窑、以煤和煤矸石为燃料的砖瓦烧结窑、耐火材料焙烧窑(电窑除外)、炭素焙(煅)烧炉(窑)、石灰窑、铬盐焙烧窑、磷化工焙烧窑、铁合金矿热炉和精炼炉等,原则上应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具备条件的企业,应通过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等,自动连续记录工业炉窑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推进焦炉炉体等关键环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自动监控、dcs监控等数据至少要保存一年,视频监控数据至少要保存三个月。
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自动监控设施应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加强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维护,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企业在正常生产以及限产、停产、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均应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联网传输数据。各地对出现数据缺失、长时间掉线等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查处理。严厉打击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对监测机构运行维护不到位及篡改、伪造、干扰监测数据的,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的,依法严格处罚,追究责任。
(三)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按期完成涉工业炉窑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加大依证监管执法和处罚力度,确保排污单位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对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放以及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依法予以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对于无证排污、不按规定提交执行报告和严重超标超总量排污的,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实施差异化管理。综合考虑企业生产工艺、燃料类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果、无组织排放管控水平以及大宗物料运输方式等,树立行业标杆,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在重污染天气应对、环境执法检查、经济政策制定等方面,对标杆企业予以支持,对治污设施简易、无组织排放管控不力的企业,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各地应将涉工业炉窑企业全面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做到全覆盖。针对工业炉窑等主要排放工序,采取切实有效的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生产线和设备。根据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实行差异化应急减排管理。重点区域内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涉大宗货物运输企业,应制定应急运输响应方案,原则上不允许柴油货车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
(五)完善经济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激励政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按照有关条款规定,对涉工业炉窑企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待遇。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落实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
给予奖励和信贷融资支持。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业炉窑综合治理达标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进行直接融资,募集资金用于工业炉窑治理等。
实施差别化电价政策。充分发挥电力价格的杠杆作用,推动涉工业炉窑行业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实施污染深度治理。严格落实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对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用电(含市场化交易电量)实行更高价格。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扩大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执行行业范围,提高加价标准。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基于污染物排放绩效的差别化电价政策,推动工业炉窑清洁低碳化改造。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本方案,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地方工作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各地要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总体部署,把开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清单,掌握工业炉窑使用和排放情况;提前谋划,制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治理要求,细化任务分工,确定分年度重点项目(示例见附件6),20xx年9月底前报送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
(二)严格评价管理。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各省(区、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每年对上一年度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各地要增强服务意识,按照行业治理标准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方案等要求,组织开展评估工作,严把工程建设质量,严防建设简易低效环保治理设施。
建立完善依效付费机制,多措并举治理低价中标乱象。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将工程建设质量低劣的环保公司和环保设施运营管理水平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运维机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涉工业炉窑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加大停限产力度。依法依规对失信企业在行政审批、资质认定、银行贷款、上市融资、政府招投标、政府荣誉评定等方面予以限制。
(三)严格监督执法。各地要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不达标、未按证排污的,综合运用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严格处罚,并定期向社会通报。严厉打击弄虚作假、擅自停运环保设施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的重要任务,对推进不力、工作滞后、治理不到位的,要强化监督问责。
(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工业炉窑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按照本行动方案和地方有关部门要求等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计划,确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务。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装备升级和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实施污染深度治理。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健全内部环保考核管理机制,确保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国有企业和龙头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引导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技术支持。研究制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相关技术指导文件。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环保公司等合作,创新节能减排技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出台相关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引导树立行业标杆,助推行业健康发展。鼓励行业协会等搭建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交流平台,促进成熟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六)加强宣传引导。工业炉窑涉及行业多、领域广,各地要营造有利于开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开展工业炉窑污染治理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各级有关部门要积极跟踪相关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做得好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
废气治理方案篇六
为坚持生态优先,以民为本,努力改善我市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扎实推进生态宜居城的建设,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更大力度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蓝天行动)计划的通知》(锡政办发〔20xx〕18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燃煤电厂、钢铁冶金、电子、化工等重点行业工业废气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以建设生态文明先驱城市为方向,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工业废气的综合整治力度,保障大气环境和生态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全市范围内排放工艺废气的燃煤电厂、钢铁冶金、电子、化工等重点行业。
(二)重点废气信访企业。
所有整治企业于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未完成整治任务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一律关停,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维护区域环境安全。
(一)强化源头控制。提升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排放指标敏感(恶臭、容易挥发有机挥发污染物)项目的准入门槛;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对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能耗大、效益差的工业企业,依据产业布局进行调整,有重点、分层次、分区域、分时段进行搬迁、改造或停产、关闭。环境敏感区域或废气治理难度较大、信访量大、整治难以到位的企业,要加快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废气污染的产生。
(二)统一治理标准。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废气应建设匹配的吸风装置,经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的工业废气必须建设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应达到现有环保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废气排放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均达到规定的标准;生产车间的污染物浓度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厂界周边的环境敏感点的.废气污染因子浓度必须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规定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
(三)开展综合执法。一是要对照环评要求,检查企业环评手续是否完善,规模、产能、环保措施是否符合环评审批要求。二是要检查企业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达标排放,设施运行效率能否达到设计要求。三是要加强对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完善废气吸收处理设施,控制和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排放,严肃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要针对排查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期限,对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发生大气污染事故的企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提供技术指导。结合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专家指导组,对工业废气治理设施的工程设计、运行管理、优化改造等提供技术指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的措施进行诊断把脉。
(五)加强企业管理。
1.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废气治理工作,并做到持证上岗,运行管理台帐齐全。配备必要的监测、监控设备,达到自我监控要求的企业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监测。在废气治理设施旁醒目处,绘制不少于2平方米的废气处理工艺图。
2.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规定。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生产场地设立警示标志;配置符合规定的职业防护设施及用品。
3.严格执行突发性事故应急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环境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快速反应、应急救援措施和程序等内容。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
(六)落实长效措施。
着手开展《无锡市工业废气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对我市工业废气整治进行科学分析、提供对策,形成我市工业废气整治的总体规划。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开展燃煤电厂、钢铁冶金、电子、化工等重点行业内需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审核任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一步提高环评质量,督促废气污染严重,群众信访多、反应强烈的企业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加强监测监控,要列出计划,排定时序,对燃煤电厂、钢铁冶金、电子、化工等重点行业的工业废气排放进行监督性监测,为综合整治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提高预警能力,对重点企业、工业园区、集中区实施废气排放在线监控,及时预防、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整治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1日-3月15日)。
制订全市废气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部署废气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泛动员公众参与监督。
(二)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2月20日-4月30日)。
组织对全市范围内列入整治范围内的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废气产生环节、废气治理现状、群众信访等方面情况,建立“一户一档”,完善工业废气治理的各项措施和环保管理的要求,拟订出全市废气整治企业名单。
(三)编制方案阶段(20xx年3月15日-4月30日)。
各地根据全市工业废气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辖区内需整治企业逐个编制整治方案,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并将各整治方案上报各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20xx年4月30日前报送市环保局备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1日-20xx年9月30日)。
企业根据编制的整治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在9月30日前完成整治。整治结束后,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废气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在达标的基础上提出验收申请,经所在镇(街道)审核后报市(县)、区工业废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0月30日)。
各地工业废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牵头组织专项整治验收,详细填写《工业废气专项整治验收表》(附件)。对未完成整治任务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依法采取关停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工业废气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负责全市工业废气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各市(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业废气整治领导小组。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牵头部门要根据分工科学合理地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指导各地政府开展工业废气专项整治工作。各级政府对自身辖区内的大气环境质量、工业废气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具体实施工业废气专项整治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分析工业废气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工业废气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建立信息报送机制,要明确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按照工作方案要求,上报工作信息。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将工业废气专项整治列入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状,严格考核。组织对各地工业废气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确保工作落实,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四)强化督查督办。市级相关部门组织对各市(县)、区重点行业工业废气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督办,重点督查各市(县)、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取得成效情况。对相关重点排放企业、重点信访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市级挂牌督办。
(五)加大资金投入。市、区两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工业废气专项整治资金的投入,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要重点倾斜,重点保证工业废气监测监控装备、设备的建设和完善。
(六)营造舆论氛围。
制定工业废气专项整治宣传计划,积极宣传“生态无锡”理念,普及废气防治科学知识,不断提高社会环境保护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
废气治理方案篇七
上海石化总经理王治卿在2011年2月17日召开的五届五次职代会报告中提出了“通过隐患治理和优化操作,减少无序排放,力争2011年内消除芳烃生产区域的异味,2012年内消除正常生产时厂区异味。”的工作要求,我们在调研交流的基础上,邀请中石化抚顺石化研究院废气治理专家于2月22-26日到相关事业部的装置现场进行了调研和取样分析,3月18日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方案,3月18-23日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并完善方案。现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实地详细调研发现,上海石化废气污染情况具有点多面广、污染物物浓度高、毒性大、异味重等特点,对企业员工和周边居民影响较大,必需要通过加强管理、优化操作、完善现有治理设施、建设新的收集和治理设施以及技术攻关等手段,尽快开展综合治理,才能确保总体环保治理目标的实现!
1、炼油事业部。
(1)冷焦水池、冷焦水罐:主要污染物为有机硫化物、苯系物和烃类,建议加盖收集后进行催化燃烧处理。
(2)汽油氧化和液态烃脱硫醇装置尾气:主要污染物为总烃、重硫化物、苯系物和二甲二硫等,建议采用低温柴油吸收处理。
(3)酸性水罐顶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浓度高达1-6万mg/m3,建议采用低温柴油吸收-吸收脱硫工艺进行处理。
(4)常减压污油罐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甲二硫和重硫化物,因气1。
量小、总烃浓度不高,建议采用脱硫反应器进行处理。
(5)常减压装置减顶气:主要污染物为硫化物,因浓度很高,建议进脱硫系统回收利用。
(6)焦场废气和粉尘:对环境影响较大,是焦化装置的共性问题,目前尚无成熟的技术可以应用,需通过技术攻关来解决。
2、芳烃事业部。
(1)中间罐区和含油污水池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总烃、苯系物,因罐区废气只在罐内压力高于设定值时才排放,建议两股废气合并进行催化燃烧处理。目前项目采用抚顺石化研究院自主开发催化燃烧技术进行治理,设计处理废气量7000nm3/h,已进入详细设计阶段,计划年内建成投用。
3、烯烃事业部。
(1)含油污水池、中和池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总烃、苯系物,因污染源分布范围较大,建议按相对集中区域收集后进行催化燃烧处理,罐区废气就近并入处理。
(2)工艺尾气,特别如丁二烯尾气中主要污染物有碳。
4、二甲基甲酰胺(dmf)、糠醛等,需进一步确认排放数据后再行拟定处理方案。
4、储运事业部。
(1)储运六车间6个苯罐:均为拱顶罐,目前采用密闭加氮封后吸附处理,因吸附装置失活较快,出口苯浓度易超标,建议改造增加催化燃烧处理。
(2)储运六车间其它石脑油、污油、含硫污水、不合格油品罐废气:主要污染物为苯系物、总烃、硫化氢、二甲二硫等,建议建立连通管网后采用低温柴油吸收-脱硫-催化燃烧工艺进行处理。
进行处理。
(4)储运二车间气柜装置火炬区:造成硫化氢污染的原因是燃烧不充分,可能火炬头设计问题或气柜运行控制问题,建议作详细检查后采取相应措施。
(5)储运一车间污水集水池:建议在池顶安装脱硫吸附罐进行处理。
5、化工事业部。
(1)污水酸化池、事故池:建议加盖收集后进行生物处理。(2)乙二醇装置f610、f710和f970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醛类,已计划收集后送b1910废气锅炉处理。
(3)丙烯腈装置2个氨球罐放空气、a100放空气:需做进一步工作后,提出相应措施。
6、涤纶事业部。
(1)3套聚酯装置酯化塔尾气:主要污染物为乙醛、乙二醇、三聚乙醛等,气量4000-5000nm3/h,目前直排大气,建议与污水池加盖收集后的废气一起采用催化燃烧工艺处理。
(2)污水池废气:主要污染物为苯系物和总烃,建议加盖收集后采用催化燃烧工艺进行处理。
(3)ta、pta残渣料场废气:建议封闭后采样分析,然后确定处理措施。
7、物供部。
(1)沿江码头汽油装船废气:建议采用低温汽油正压吸收工艺进行回收处理。
(2)铁路装卸作业区:因装卸物料品种较多,建议采用吸附处理技术进行治理。
8、其它共性问题。
调研中许多现场操作员工反映:在各种助剂的拆装、投加过程中异味较大,一是助剂的包装普遍较小;二是助剂添加设备滴、漏和故障较多;三是助剂的具体化学成分不清楚,难以采取针对性的防护措施。建议从物资采购、设备配置、运行维护、防护处理等方面共同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改善工作环境。
9、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治理工程采用上海石化自主开发的生物脱臭技术,自2006年以来,已先后建成投用乙二醇废水生化处理装置废气治理、恶臭治理一、二期工程;恶臭治理三期工程作为2011年环保隐患治理项目已上报中石化安环局;含油污水处理装置中含油废气处理将采用抚研院开发的催化燃烧技术进行处理,计划于2012年建成。
废气治理方案篇八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加快美丽南湖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嘉兴市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嘉美丽发〔20xx〕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大桥工业园区范围内开展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实施“五气共治”,统筹收集、治理、管理三大环节,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臭气扰民问题为突破口,全面开展大桥工业园区臭气废气整治行动,强化全社会协同治气,着力解决收集治理不到位、管理薄弱、监管滞后等问题,努力改善大桥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把涉气环境信访投诉高发区变成空气质量群众满意和谐区,建设美丽南湖。
按照“群众闻不到臭气异味”新的要求,全面实施大桥工业园区臭气废气整治,实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大桥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提高,实现“一提升、两下降、三不出现”,即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涉气信访投诉量大幅下降、臭气废气污染物浓度显著下降,不出现因臭气废气扰民的群体性上访、不出现重点企业臭气废气超标排放、不出现省级以上媒体的负面曝光。
一是中华化工集团区块;二是化工集中区块(平湖塘以北、沪杭高速以东、中塘桥以南、西太平桥港以西);三是绿色能源区块。
(一)方案引领,科学治理。牢固树立方案先行的理念,注重方案设计的前瞻性、统筹性和严肃性,积极引入国内、省内专家和科研院所力量,科学编制重点区域的整治技术方案、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按照“先方案后建设、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确保整治项目精准落地。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按照“科学整治、高标整治、依法整治、长效整治”的要求,统筹协调“三改一拆”、“退散进集”等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大对企业违法用地查处和违章建筑拆除力度,从源头消除废气臭气产生点,助推臭气废气整出实效。
(三)突出重点,示范带动。加快在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中确定一批整治示范项目,积极发挥示范项目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促进整治任务有效推进。建立整治项目库,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时间、责任主体,项目化推进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治理。
(四)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既要大力整治看得见的治理设施硬件,也要着力解决区域执法监管、企业长效管理的体制机制问题,注重建管并重,健全长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力求长期成效。
(一)部署推进阶段(20xx年底)。
围绕“抓机制、树样板”的目标,全面启动大桥工业园区废气整治行动。8月底前,区政府出台整治行动实施方案;9月底前,嘉兴科技城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完成重点区域整治技术方案编制;整治企业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完成企业“一企一策”整治技术治理方案编制,市级重点企业9月底前提交到区治气办,由区治气办组织环保、安监等单位及专家对治理方案进行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企业按照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工作,其余企业在10月底前将治理方案报治气办备案;10月底前,嘉兴科技城建立重点区域“网格长”制度,每个网格、企业落实到人,全力推进整治行动。11月底前,嘉兴科技城委托的第三方技术机构完成区域大气风险源排查工作,建立臭气来源“指纹库”;12月底前,市级重点示范企业全面完成整治,树立示范样板;其他企业全面开展整治。
(二)整治攻坚阶段(2018年底)。
围绕“抓推进、出成效”的目标,深入推进大桥工业臭气废气整治。2018年9月底前,所有整治企业全面完成整治工作,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收集率和排放达标率明显提升,企业环保档案管理规范完整。2018年12月底前,大桥工业园区大气特殊污染因子在线监测系统改造升级为大气复合站,大桥工业园区下风向建设空气质量边界站。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区域涉气信访量较整治前下降20%以上,群众满意度不低于当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底)。
围绕“抓巩固、强管理”,到20xx年底,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专业治理、公众参与的治气机制基本形成,各类整治项目全部完成,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运行,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区域涉气信访投诉量较整治前下降50%以上,重点企业废气达标率100%,群众满意度高于当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
(一)推进“全密闭”工程,提升工艺臭气废气收集率。
1、密闭生产车间。实施生产车间整体密闭(除石化、化工行业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规定的火灾危险性甲类乙类车间以外),生产车间除人员和物流通道以外,对车间其余门、窗实施物理隔断封闭(关闭);对人员和物流通道安装红外线、地磁等感应式自动门;同步建设车间换风系统、危险气体自动报警仪等设备和装置,保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要求。
2、密闭原材料仓库。禁止露天堆放逸散臭气废气的原材料;原材料仓库密闭按照生产车间密闭的要求实施;对在车间内堆放原材料和调配原料的,应单独建设密闭场所,或实施生产车间整体密闭。
3、密闭生产线。生产车间确实不具备密闭条件的,应对产生臭气废气的工艺生产线建设包围式密闭装置,确保包围式密闭装置外一米处的臭气废气浓度低于有关废气排放标准中的厂界标准。
(二)实施“全加盖”工程,降低废水废液臭气逸散率。
1、污水处理设施全加盖。重点区域内石化和化工行业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日处理水量500吨(含)以上的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均要实施加盖密闭。
2、主要臭气产生环节全加盖。污水预处理系统、厌氧(缺氧)处理环节、污泥处理工段等臭气产生主要环节,必须实施加盖密闭,鼓励对其他易产生臭气的污水处理单元实施加盖治理。
3、加盖废气严禁直排。“全加盖”工程不局限于对臭气产生环节安装盖板和全密闭,还应对加盖后的废气采用化学吸收、生物过滤、吸附等技术进行集中处理,或接入企业其他废气治理设施处理,禁止加盖后的废气通过其他通道不经处理直接排放。
(三)建立“全收集”体系,提高臭气废气收集率。
1、生产工艺臭气废气全收集。在“全封闭”工程基础上建设工艺臭气废气收集系统,合理设置治理设施风量、车间换风系统风量等技术参数,确保车间、原材料仓库、生产线的密闭空间废气全收集,杜绝废气通过人员和物流通道扩散。
2、储罐废气全收集。储罐大呼吸废气、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无法回收的必须建设收集系统。液体装卸应采取全密闭、液下装载方式,严禁喷溅式装载。全面淘汰废气直排的'固定顶储罐。
3、开展室外输送管线泄漏修复。室外挥发性物料流经设备(包括泵、压缩机、泄压装置、采样装置、放空管、阀门、法兰等)数量超过1000个的,每年必须开展2次泄露检测和修复,严格控制跑冒滴漏。
(四)落实“全处理”要求,提高臭气废气去除率。
1、收集废气“全处理”。所有经收集后的废气必须通过污染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高浓度臭气废气可直接接入治理设施处理,对低浓度、大风量臭气废气应预先进行吸附浓缩后接入治理设施处理。
2、采用高效治理技术确保处理效率。石化、化工、印刷、涂装行业应采用直接焚烧、催化燃烧、蓄热式焚烧、吸附浓缩-燃烧等高效处理技术,其他行业应根据浙江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选取相应的高效处理技术。
3、强化治理设施规范运行。密闭排气系统、污染治理设施应与生产工艺设施同步运转,废气收集装置和治理设施必须按照规范参数条件运行。
(五)强化“全方位”评估,落实臭气废气整治要求。
1、科学编制整治方案。臭气废气排放企业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全面评估分析存在的臭气废气治理问题,科学合理编制“一企一策”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时间节点、投入资金、责任人等,确保整治措施精准落地。
2、全面评估整治成效。臭气废气排放企业整治结束后,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对“一企一策”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评估,做到有监测数据、整改对比照片、长效管理等台账支撑,形成整治验收技术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视作整治完成。
3、全面公开整治信息。臭气废气排放企业按照整治要求完成治理后,应对监测数据、整治验收评估结论、整治达标承诺书等有关整治信息在企业网站、厂区大门、当地镇、村等地公开。
(六)增强“全监管”能力,实事求是体现治理成效。
1、开展区域风险源排查。实施第三方排查机制,全面排查区域内企业排放废气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情况,以及企业生产常态下超标排放风险,全面排查可能造成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区域性臭气扰民的风险源,建立区域性臭气来源“指纹库”,倒查造成区域性臭气的企业来源。
2、强化对重点企业的执法监管。要求重点企业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设施,建立废气监测、设施运行、有机溶剂消耗、废气处理耗材更换等台账,做到“数据可溯源、过程可控制、结果可信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处理设施、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
3、加大区域空气质量监控设施建设的投入。建成大气特征污染因子监测站,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区域边界建设监测站,鼓励嘉兴科技城在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建立简易自动监测点,真实反映区域臭气废气治理成效和空气质量改善过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桥工业园区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分管领导任组长,环保局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区治气办、区环保局、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安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治气办,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整治工作。嘉兴科技城是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负责组织实施整治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整治是今年嘉兴市“五气共治”的中心工作,是嘉兴市政府年度工作报告中明确的重点工作,嘉兴科技城和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合力推进。区治气办负责整体推进和协调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督查等工作;区环保局负责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重点区域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环保审批手续的办理;区经信商务局负责“低小散”腾退和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区规划分局负责企业厂房等建筑合法性的审查;区国土分局负责企业土地合法性的审查;区安监局负责企业整治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管工作,负责企业整治中涉及职业卫生防护的指导和监管工作;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企业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协调指导资金保障落实工作。嘉兴科技城负责组织实施整治工作,重点区域整治技术方案编制、风险源排查等工作。
(三)建立激励机制。大桥工业园区特殊大气特征污染因子监测站和空气质量边界站等区域监控体系建设项目由区级财政资金予以保障。企业臭气废气治理资金以企业自筹为主,积极指导争取上级资金。在整治期限内企业主动实施并完成关停,主要生产设备经拆除验收后按评估价的50%给予补偿,经费由所在地财政承担60%,区财政承担40%。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经审核批准后实施兼并重组,兼并重组中允许排污权指标进行合并。
(四)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督查考核制度,将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整治行动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确保重点区域内臭气废气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工作通报交流制度,定期上报工作进度情况,定期组织交流学习,推广成功经验。
(五)严格整治措施。严格实施“治旧控新”,现有企业不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逾期未完成整治的,取消当年度评优、专项资金等资格。控制污染物增量,2018年底前大桥工业园区整治范围内新增vocs排放总量且未纳入区级以上重点项目的工业建设项目暂停准入。
(六)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意识。创设有利于公众参与监督的各种载体,在各地主要媒体亮明重点区域治理方案,在企业大门口亮明企业废气治理“一企一策”,公布“重点区域镇级网格长”、企业负责人联系方式,强化公众参与和群众监督。强化媒体的监督作用,对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整治行动敢于揭短亮丑,开展跟踪报道,督促问题解决。
废气治理方案篇九
为防治大气污染,营造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宁波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临港工业特点,计划开展有机废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为规范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提升企业生产工艺,完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有机废气的排放,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一)切实提高污染控制水平,努力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强度,实现有机废气排污总量的减少。
(二)借鉴国内外有机废气治理经验,有重点的指导,整体推进有机废气整治工作。
(三)环保部门强化执法,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环境管理能力;企业作为治污主体,需加大投入、改进工艺和提升废气治理装备,进一步减少有机废气排放量。
(一)整治范围:化工、涂装行业和其它产生恶臭的单位。
(二)整治目标:通过推行清洁生产、提升装备水平,有效控制有机废气排放量。年底前完成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敏感区域企业臭味治理工作;xx年xx月底前完成涂装行业废气污染的`收集和治理工作;xx年xx月底前完成化工企业有机废气的收集和治理工作。
各企业要制订《有机废气收集和治理实施方案》,扩大无组织有机废气收集面,进一步提高处理效率。
(一)大幅削减无组织废气产生量。具体措施包括:对生产过程排放的有机废气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开展车间地面和管道改造,消除跑、冒、滴、漏现象;化学品装卸应在密闭条件下进行,不能密闭的应安装集气罩进行收集和处理;易挥发化学品储罐改为浮顶罐,无法改造的要安装废气回收处理装置;槽罐车灌装过程应采用密闭操作或安装废气回收处理装置。
(二)各企业要根据有机废气特点选择合适的废气处理设备,进一步提高处理能力和效率。鼓励使用活性炭纤维吸附、等离子有机废气净化、生物消解以及使用高温氧化等处理技术;废气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环保部门批准;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建立气体治理设施运行台帐;废气产生企业必须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依法加强有机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污费征收。
(三)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过环保部门检验,并符合下列条件: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理效果达到设计标准;各项技术资料和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污染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
(四)淘汰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现阶段要求淘汰老式热风循环烘干设备、烘房、敞开式离心机,其它烘干设备和离心机尾气须接入废气处理设备,并做到达标排放。
(五)排放恶臭气体的企业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周围环境受到污染。措施包括:禁止在居民区新建排放含有毒(恶臭)废气的项目;对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等产生恶臭的部位进行加盖和收集处理;在敏感区域安装臭气在线监测设备以实现全时段监控。
(六)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必须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发生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大气污染事故时,须立即采取下列应急措施:停止、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通报可能受到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消除污染及危害;及时报告。
本次整治从xx年xx月1日开始,年12月31日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5月前)。调查摸底有机废气产生企业,确定整治企业名单;制订并下发《北仑区有机废气整治实施方案》;企业根据整治要求制订治理方案,并提交区环保局;区环保局会同企业最终确定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年6月-xx年12月)。企业按照整治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区环保局主动服务,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治任务。
(三)整治验收阶段(按整治目标分阶段验收)。对照工作目标和整治要求,对整治项目进行监测和验收,分析评估整治效果;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实施有机废气整治或达不到整治要求的,一律依法从严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停产治理直至关闭。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区环保局成立有机废气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有机废气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环保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环境重监科、污控科、环境监测站、办公室组成。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民的环保意识和保护环境的责任感、紧迫感,动员全社会参与整治行动。向社会公布有机废气污染整治的总目标、阶段目标和重点整治工程项目,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三)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控制有机废气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整治工程按期实施并完成。
废气治理方案篇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有关要求,深入实施《“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强对各地工作指导,提高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制定本方案。
(一)vocs污染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突出。vocs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重要前体物,对气候变化也有影响。近年来,我国pm2.5污染控制取得积极进展,尤其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等改善明显,但pm2.5浓度仍处于高位,超标现象依然普遍,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点因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源解析结果表明,当前阶段有机物(om)是pm2.5的最主要组分,占比达20%-40%,其中,二次有机物占om比例为30%-50%,主要来自vocs转化生成。
同时,我国o3污染问题日益显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范围见附件1)o3浓度呈上升趋势,尤其是在夏秋季节已成为部分城市的首要污染物。研究表明,vocs是现阶段重点区域o3生成的主控因子。
相对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控制,vocs管理基础薄弱,已成为大气环境管理短板。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以下简称重点行业)是我国vocs重点排放源。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迫切需要全面加强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国不断加强vocs污染防治工作,印发vocs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出台炼油、石化等行业排放标准,一些地区制定地方排放标准,加强vocs监测、监控、报告、统计等基础能力建设,取得一些进展。但vocs治理工作依然薄弱,主要表现为:
一是源头控制力度不足。有机溶剂等含vocs原辅材料的使用是vocs重要排放来源,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政策激励不足、投入成本高等原因,目前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措施明显不足。据统计,我国工业涂料中水性、粉末等低vocs含量涂料的使用比例不足20%,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40%-60%的水平。
二是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vocs挥发性强,涉及行业广,产排污环节多,无组织排放特征明显。虽然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对vocs无组织排放提出密闭封闭等要求,但目前量大面广的企业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尤其是中小企业管理水平差,收集效率低,逸散问题突出。研究表明,我国工业vocs排放中无组织排放占比达60%以上。
三是治污设施简易低效。vocs废气组分复杂,治理技术多样,适用性差异大,技术选择和系统匹配性要求高。我国vocs治理市场起步较晚,准入门槛低,加之监管能力不足等,治污设施建设质量良莠不齐,应付治理、无效治理等现象突出。在一些地区,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低效技术应用甚至达80%以上,治污效果差。一些企业由于设计不规范、系统不匹配等原因,即使选择了高效治理技术,也未取得预期治污效果。
四是运行管理不规范。vocs治理需要全面加强过程管控,实施精细化管理,但目前企业普遍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操作规程未建立、人员技术能力不足等问题。一些企业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但长期不更换吸附材料;一些企业采用燃烧、冷凝治理技术,但运行温度等达不到设计要求;一些企业开展了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但未按规程操作等。
五是监测监控不到位。我国vocs监测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企业自行监测质量普遍不高,点位设置不合理、采样方式不规范、监测时段代表性不强等问题突出。部分重点企业未按要求配备自动监控设施。涉vocs排放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缺乏有效的监测溯源与预警措施。从监管方面来看,缺乏现场快速检测等有效手段,走航监测、网格化监测等应用不足。
到20xx年,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vocs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vocs排放量下降10%的目标任务,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代力度;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企业应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木器涂料、车辆涂料、机械设备涂料、集装箱涂料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涂料等,在技术成熟的行业,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油墨和胶粘剂,重点区域到20x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鼓励加快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研发和生产。
加强政策引导。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
(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高vocs含量废水(废水液面上方100毫米处vocs检测浓度超过200ppm,其中,重点区域超过100ppm,以碳计)的集输、储存和处理过程,应加盖密闭。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
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优先采用底部装载方式。石化、化工行业重点推进使用低(无)泄漏的泵、压缩机、过滤机、离心机、干燥设备等,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等涂装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大力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挤出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
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加强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控制。企业中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20xx个的,应按要求开展ldar工作。石化企业按行业排放标准规定执行。
(三)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vocs治理效率。
规范工程设计。采用吸附处理工艺的,应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用催化燃烧工艺的,应满足《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用蓄热燃烧等其他处理工艺的,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计。
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四)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各地应围绕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根据o3、pm2.5来源解析,结合行业污染排放特征和vocs物质光化学反应活性等,确定本地区vocs控制的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兼顾恶臭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等,提出有效管控方案,提高vocs治理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国重点控制的vocs物质见附件2。
推行“一厂一策”制度。各地应加强对企业帮扶指导,对本地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组织专家提供专业化技术支持,严格把关,指导企业编制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方案,明确原辅材料替代、工艺改进、无组织排放管控、废气收集、治污设施建设等全过程减排要求,测算投资成本和减排效益,为企业有效开展vocs综合治理提供技术服务。重点区域应组织本地vocs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开展“一厂一策”方案编制工作,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适时开展治理效果后评估工作,各地出台的补贴政策要与减排效果紧密挂钩。鼓励地方对重点行业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加强企业运行管理。企业应系统梳理vocs排放主要环节和工序,包括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制定具体操作规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人员能力培训和技术交流。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见附件3),在线监控参数要确保能够实时调取,相关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一)石化行业vocs综合治理。全面加大石油炼制及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加强密封点泄漏、废水和循环水系统、储罐、有机液体装卸、工艺废气等源项vocs治理工作,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区域要进一步加大其他源项治理力度,禁止熄灭火炬系统长明灯,设置视频监控装置;推进煤油、柴油等在线调和工作;非正常工况排放的vocs,应吹扫至火炬系统或密闭收集处理;含vocs废液废渣应密闭储存;防腐防水防锈涂装采用低vocs含量涂料。
深化ldar工作。严格按照《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规定,建立台账,开展泄漏检测、修复、质量控制、记录管理等工作。加强备用泵、在用泵、调节阀、搅拌器、开口管线等检测工作,强化质量控制;要将vocs治理设施和储罐的密封点纳入检测计划中。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有关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漏控制监督要求,对石化企业密封点泄漏加强监管。鼓励重点区域对泄漏量大的密封点实施包袋法检测,对不可达密封点采用红外法检测。
加强废水、循环水系统vocs收集与处理。加大废水集输系统改造力度,重点区域现有企业通过采取密闭管道等措施逐步替代地漏、沟、渠、井等敞开式集输方式。全面加强废水系统高浓度vocs废气收集与治理,集水井(池)、调节池、隔油池、气浮池、浓缩池等应采用密闭化工艺或密闭收集措施,配套建设燃烧等高效治污设施。生化池、曝气池等低浓度vocs废气应密闭收集,实施脱臭等处理,确保达标排放。加强循环水监测,重点区域内石化企业每六个月至少开展一次循环水塔和含vocs物料换热设备进出口总有机碳(toc)或可吹扫有机碳(poc)监测工作,出口浓度大于进口浓度10%的,要溯源泄漏点并及时修复。
强化储罐与有机液体装卸vocs治理。加大中间储罐等治理力度,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5.2千帕(kpa)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鼓励重点区域对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2.8kpa的有机液体采取控制措施。进一步加大挥发性有机液体装卸vocs治理力度,重点区域推广油罐车底部装载方式,推进船舶装卸采用油气回收系统,试点开展火车运输底部装载工作。储罐和有机液体装卸采取末端治理措施的,要确保稳定运行。
深化工艺废气vocs治理。有效实施催化剂再生废气、氧化尾气vocs治理,加强酸性水罐、延迟焦化、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等工艺过程尾气vocs治理。推行全密闭生产工艺,加大无组织排放收集。鼓励企业将含vocs废气送工艺加热炉、锅炉等直接燃烧处理,污染物排放满足石化行业相关排放标准要求。酸性水罐尾气应收集处理。推进重点区域延迟焦化装置实施密闭除焦(含冷焦水和切焦水密闭)改造。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等推广使用密闭脱水、脱气、掺混等工艺和设备,配套建设高效治污设施。
(二)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强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提高涉vocs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废水储存、曝气池及其之前废水处理设施应按要求加盖封闭,实施废气收集与处理。密封点大于等于20xx个的',要开展ldar工作。
积极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或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工艺改进和产品升级。制药、农药行业推广使用非卤代烃和非芳香烃类溶剂,鼓励生产水基化类农药制剂。橡胶制品行业推广使用新型偶联剂、粘合剂,使用石蜡油等替代普通芳烃油、煤焦油等助剂。优化生产工艺,农药行业推广水相法、生物酶法合成等技术;制药行业推广生物酶法合成技术;橡胶制品行业推广采用串联法混炼、常压连续脱硫工艺。
加快生产设备密闭化改造。对进出料、物料输送、搅拌、固液分离、干燥、灌装等过程,采取密闭化措施,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加快淘汰敞口式、明流式设施。重点区域含vocs物料输送原则上采用重力流或泵送方式,逐步淘汰真空方式;有机液体进料鼓励采用底部、浸入管给料方式,淘汰喷溅式给料;固体物料投加逐步推进采用密闭式投料装置。
严格控制储存和装卸过程vocs排放。鼓励采用压力罐、浮顶罐等替代固定顶罐。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27.6kpa(重点区域大于等于5.2kpa)的有机液体,利用固定顶罐储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用气相平衡系统或收集净化处理。
实施废气分类收集处理。优先选用冷凝、吸附再生等回收技术;难以回收的,宜选用燃烧、吸附浓缩+燃烧等高效治理技术。水溶性、酸碱vocs废气宜选用多级化学吸收等处理技术。恶臭类废气还应进一步加强除臭处理。
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控制。退料、吹扫、清洗等过程应加强含vocs物料回收工作,产生的vocs废气要加大收集处理力度。开车阶段产生的易挥发性不合格产品应收集至中间储罐等装置。重点区域化工企业应制定开停车、检维修等非正常工况vocs治理操作规程。
(三)工业涂装vocs综合治理。加大汽车、家具、集装箱、电子产品、工程机械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区域应结合本地产业特征,加快实施其他行业涂装vocs综合治理。
强化源头控制,加快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重点区域汽车制造底漆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涂料,乘用车中涂、色漆大力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或水性涂料,加快客车、货车等中涂、色漆改造。钢制集装箱制造在箱内、箱外、木地板涂装等工序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涂料,在确保防腐蚀功能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特种集装箱采用水性涂料。木质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辐射固化、粉末等涂料和水性胶粘剂;金属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粉末涂料;软体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胶粘剂。工程机械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粉末和高固体分涂料。电子产品制造推广使用粉末、水性、辐射固化等涂料。
加快推广紧凑式涂装工艺、先进涂装技术和设备。汽车制造整车生产推广使用“三涂一烘”“两涂一烘”或免中涂等紧凑型工艺、静电喷涂技术、自动化喷涂设备。汽车金属零配件企业鼓励采用粉末静电喷涂技术。集装箱制造一次打砂工序钢板处理采用辊涂工艺。木质家具推广使用高效的往复式喷涂箱、机械手和静电喷涂技术。板式家具采用喷涂工艺的,推广使用粉末静电喷涂技术;采用溶剂型、辐射固化涂料的,推广使用辊涂、淋涂等工艺。工程机械制造要提高室内涂装比例,鼓励采用自动喷涂、静电喷涂等技术。电子产品制造推广使用静电喷涂等技术。
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除大型工件外,禁止敞开式喷涂、晾(风)干作业。除工艺限制外,原则上实行集中调配。调配、喷涂和干燥等vocs排放工序应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喷涂废气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喷涂、晾(风)干废气宜采用吸附浓缩+燃烧处理方式,小风量的可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等工艺。调配、流平等废气可与喷涂、晾(风)干废气一并处理。使用溶剂型涂料的生产线,烘干废气宜采用燃烧方式单独处理,具备条件的可采用回收式热力燃烧装置。
(四)包装印刷行业vocs综合治理。重点推进塑料软包装印刷、印铁制罐等vocs治理,积极推进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环境友好型技术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建设高效末端净化设施。重点区域逐步开展出版物印刷vocs治理工作,推广使用植物油基油墨、辐射固化油墨、低(无)醇润版液等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无水印刷、橡皮布自动清洗等技术,实现污染减排。
强化源头控制。塑料软包装印刷企业推广使用水醇性油墨、单一组分溶剂油墨,无溶剂复合技术、共挤出复合技术等,鼓励使用水性油墨、辐射固化油墨、紫外光固化光油、低(无)挥发和高沸点的清洁剂等。印铁企业加快推广使用辐射固化涂料、辐射固化油墨、紫外光固化光油。制罐企业推广使用水性油墨、水性涂料。鼓励包装印刷企业实施胶印、柔印等技术改造。
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加强油墨、稀释剂、胶粘剂、涂布液、清洗剂等含vocs物料储存、调配、输送、使用等工艺环节vocs无组织逸散控制。含vocs物料储存和输送过程应保持密闭。调配应在密闭装置或空间内进行并有效收集,非即用状态应加盖密封。涂布、印刷、覆膜、复合、上光、清洗等含vocs物料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系统。凹版、柔版印刷机宜采用封闭刮刀,或通过安装盖板、改变墨槽开口形状等措施减少墨槽无组织逸散。鼓励重点区域印刷企业对涉vocs排放车间进行负压改造或局部围风改造。
提升末端治理水平。包装印刷企业印刷、干式复合等vocs排放工序,宜采用吸附浓缩+冷凝回收、吸附浓缩+燃烧、减风增浓+燃烧等高效处理技术。
(五)油品储运销vocs综合治理。加大汽油(含乙醇汽油)、石脑油、煤油(含航空煤油)以及原油等vocs排放控制,重点推进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重点区域还应推进油船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深化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o3污染较重的地区,行政区域内大力推进加油站储油、加油油气回收治理工作,重点区域20x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埋地油罐全面采用电子液位仪进行汽油密闭测量。规范油气回收设施运行,自行或聘请第三方加强加油枪气液比、系统密闭性及管线液阻等检查,提高检测频次,重点区域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确保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重点区域加快推进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0x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推进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汽油、航空煤油、原油以及真实蒸气压小于76.6kpa的石脑油应采用浮顶罐储存,其中,油品容积小于等于100立方米的,可采用卧式储罐。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76.6kpa的石脑油应采用低压罐、压力罐或其他等效措施储存。加快推进油品收发过程排放的油气收集处理。加强储油库发油油气回收系统接口泄漏检测,提高检测频次,减少油气泄漏,确保油品装卸过程油气回收处理装置正常运行。加强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和油气回收气动阀门密闭性检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推动储油库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施。
(六)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vocs综合治理。各地应加大涉vocs排放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力度,加强资源共享,实施集中治理,开展园区监测评估,建立环境信息共享平台。
对涂装类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如家具、机械制造、电子产品、汽车维修等,鼓励建设集中涂装中心,配备高效废气治理设施,代替分散的涂装工序。对石化、化工类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推行泄漏检测统一监管,鼓励建立园区ldar信息管理平台。对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如包装印刷、织物整理、合成橡胶及其制品等,推进建设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提高有机溶剂回收利用率。对活性炭使用量大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鼓励地方统筹规划,建设区域性活性炭集中再生基地,建立活性炭分散使用、统一回收、集中再生的管理模式,有效解决活性炭不及时更换、不脱附再生、监管难度大的问题,对脱附的vocs等污染物应进行妥善处置。
强化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统一管理。树立行业标杆,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引导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升级。石化、化工类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企业vocs源谱,识别特征污染物,载明企业废气收集与治理设施建设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企业违法处罚等环保信息。鼓励对园区和产业集群开展监测、排查、环保设施建设运营等一体化服务。
提升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监测监控能力。加快推进重点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环境空气质量vocs监测工作,重点区域20x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石化、化工类工业园区应建设监测预警监控体系,具备条件的,开展走航监测、网格化监测以及溯源分析等工作。涉恶臭污染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推广实施恶臭电子鼻监控预警。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总体部署,深入推进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等工作,确立本地vocs治理重点行业,建立重点污染源管理台账;组织监测、执法、科研等力量,加强监督和帮扶,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加强服务指导,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要把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作为帮扶的重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要加大vocs治理科研支撑力度。对推进不力、工作滞后、治理不到位的,要强化监督问责。
(二)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含vocs产品质量标准制修订工作,20xx年年底前,出台低vocs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制修订建筑用墙面涂料、木器涂料、车辆涂料、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制订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强制性标准。加快涉vocs行业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20xx年6月底前,力争完成农药、汽车涂装、集装箱制造、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工业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建立与排放标准相适应的vocs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监测仪器技术要求,加快出台固定污染源vocs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vocs便携式监测技术规范。鼓励地方制定更加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
(三)加强监测监控。加快制定家具、人造板、电子工业、包装印刷、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等行业自行监测指南和工业园区监测指南。排污许可管理已有规定的石化、炼焦、原料药、农药、汽车制造、制革、纺织印染等行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主要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重点区域20x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20x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鼓励重点区域对无组织排放突出的企业,在主要排放工序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鼓励企业配备便携式vocs监测仪器,及时了解掌握排污状况。具备条件的企业,应通过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等,自动连续记录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自动监控、dcs监控等数据至少要保存一年,视频监控数据至少保存三个月。
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企业自行监测应在正常生产工况下开展,对于间歇性排放或排放波动较大的污染源,监测工作应涵盖排放强度大的时段。加强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维护,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企业在正常生产以及限产、停产、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均应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联网传输数据。各地对出现数据缺失、长时间掉线等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查处理。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对严重失信的监测机构和人员,将违法违规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强化监督执法。各地要加大vocs排放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作用。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满足措施性控制要求的企业,综合运用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并定期向社会公开。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擅自停运环保设施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整顿和规范环保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vocs治理设施建设运维不规范行为。
多措并举治理低价中标乱象。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将建设工程质量低劣的环保公司和环保设施运营管理水平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运维机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向社会公布。
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以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要点参见附件4、附件5。鼓励各地出台相关文件开展无组织排放监测执法,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要求,通过监测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等,监控企业综合控制效果。
加强技术培训和执法能力建设。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围绕vocs管理的法规标准体系、污染防治政策、综合治理任务,重点行业主要排放环节、排放特征、无组织排放措施性控制要求、废气收集与治理技术,监测监控技术规范、现场执法检查要点等,系统开展培训工作。在环境执法大练兵中,将vocs执法检查作为大比武的重要内容,有效带动提升vocs执法实战能力。提高执法装备水平,配备便携式vocs快速检测仪、vocs泄漏检测仪、微风风速仪、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等。
(五)全面实施排污许可。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加快家具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对已核发的涉vocs行业,强化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确保排污单位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定期公布未按证排污单位名单。
(六)实施差异化管理。综合考虑企业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使用情况、无组织排放管控水平、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果等,树立行业标杆,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在重污染天气应对、环境执法检查、政府绿色采购、企业信贷融资等方面,对标杆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对治污设施简易、无组织排放管控不力的企业,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各地应将涉vocs排放企业全面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做到全覆盖。针对vocs排放主要工序,采取切实有效的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生产线和设备。根据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实行差异化应急减排管理。对使用有机溶剂等原辅材料,末端治理仅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等技术或存在敞开式作业的企业,加大停产限产力度。鼓励各地实施季节性差异化vocs管控措施,在o3污染较重的季节,对芳香烃、烯烃、醛类等排放量较大的企业,提出进一步管控要求。
废气治理方案篇十一
乙方: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治理废气项目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项目名称:公司voc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项目。
1.对公司voc挥发性有机废气采用处理设备,配合相应的集气罩、通风管道、离心风机、排风管道等辅助设施,除去废气中的颗粒物和有机挥发物,满足环保管理以及环保验收要求达标排放。
2.工程地点:公司树脂车间打包工段2个废气收集点和涂料车间分散工段7个废气收集点。
3.工程范围:对公司树脂车间和涂料车间的有机挥发性废气进行收集和处理。即总计m3/h风量废气治理系统的设备采购、制作安装、调试工作。含集气罩、通风管道、设备、设备、风机和电控系统等的生产、安装和调试。
4.工程材料及设备清单见附件。
1.承包方式:实行包工、包料、包调试的总承包方式。
2.工程工期:乙方收到预付款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安装。如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误,乙方无需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工期顺延:a.因甲方项目所在地天气原因不能施工;b.甲方迟延支付工程款;c.甲方场地停水、停电;d.甲方由于自身原因主动要求工期顺延;e.由于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f.双方书面同意工期顺延;g.不可抗力。
3.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为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乙方指定为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有关本合同项下的文件接收、现场勘查、竣工验收、配合事项等均由此项目负责人负责。
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含10%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运费,含卸货,包安装调试。
2.付款方式:
(2)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的工程预付款人民币;
(3)主要设备及材料到场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40%的工程款人民币;
(4)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5%的工程款人民币;
(5)设备经甲方组织人员验收合格且第三方检测达标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支付15%的工程款人民币。
本工程的环保验收按如下标准执行:
1.设备安装完成并调试成功后,在3个工作日内,由甲方验收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排放结果。
2.本项目排放的废气需符合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地方标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xx年),由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视为验收合格。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3.甲方对乙方安装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及协助;
4.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各期工程款;
5.甲方负责组织对项目的材料质量、安装质量、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工程实施地点现场的勘察;
2.乙方负责整个工程的设计、按技术方案要求制作设备和施工材料的准备;
3.乙方负责对设备进行安装与调试;
4.乙方负责对甲方指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与指导;
5.在甲方支付完所有的工程款项之前,乙方所安装的所有设备还是归乙方所有。若甲方超过约定的付款日期5个工作日仍未支付相应款项的,乙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乙方提供的相关环保设备。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工程设备、技术方案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以及产品所涉及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著作权、图纸、技术标准、产品说明等,所有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归属于产品制造商。甲方拥有产品使用权,如需再销售,需取得相关权利方的授权。
3.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产品的知识产权,如有违反,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从治理工程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提供服务;如属甲方人员使用不当或其他原因(如火灾、雷击等)导致的设备故障,乙方可及时提供有偿维修服务。质保期满,乙方承诺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维修服务。
2.甲乙双方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保密义务,若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对另一方造成损害,需承担赔偿责任。
1.非乙方原因,如果甲方迟延付款,则乙方有权延期履行相应的义务,迟付期限最长为5个工作日,一旦超过此期限,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撤出所有在甲方场地安装的设备和施工人员,且甲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迟延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果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工程安装,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延长工期;如果乙方在延长的工期内仍未能完成工程安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违约金以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计算。
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合同、修改合同或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4.其它违约责任按《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废气治理方案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进婚俗改革,遏制高价彩礼,推动婚姻领域移风易俗,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拟用一年半时间推进婚俗改革,使全镇高价彩礼、婚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随礼攀比等不良风气得到有效遏制,婚事新办简办得到广泛认可推广,优良家风家教家训得以传承发扬,文明、节俭、和谐的新时代婚俗新风进一步显现。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积极传承弘扬优良家风家教家训文化,加强家风家教建设。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固定标语、微信、qq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勤俭节约、文明家庭好故事,引导树立正确婚恋观,提倡自立自强、自己家业自己创,深刻揭露高价彩礼、炫富比阔、铺张浪费的危害性,自觉遏制陈规陋习;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村文化墙、村(居)宣传栏等基层宣传阵地,传播新思想、倡导新观念、弘扬新风尚;充分利用民政婚姻登记阵地,加强婚姻家庭文化教育宣传。组织开展最美家庭、最美新娘、身边好人、好婆婆等评比创建活动,开展“争当廉内助,树立好家风”活动,树立宣传正面典型;加强网络舆情监管,第一时间有效引导和化解含有炒作高价彩礼、宣扬炫富拜金等内容的负面舆情信息。
(二)发挥群众自治作用。村(居)委会承担直接责任,履行群众自治的责任,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本地婚姻操办具体规范,并将其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评价激励约束机制,将操办情况纳入道德红黑榜、振兴文明实践积分卡、文明创建等重要内容,对模范落实操办规范的,给予表彰。发放遏制高价彩礼倡议书、操办规范宣传单,加大宣传引导,做到家喻户晓;村(居)小组长为第一信息员、联络员,对村(居)民的婚姻操办事项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对拒不执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及时向村(居)党组织书记反馈。村(居)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要建立本辖区村(居)民婚姻操办台帐,操办事项明细清楚。
(三)制定婚姻操办规范。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制定婚姻操办具体规范,对结婚彩礼、宴请桌数及宴请对象范围、随礼等提出具体要求。遏制高价彩礼,提倡“零彩礼”。禁止铺张浪费,提倡婚事简办。禁止借机敛财,倡议非直系亲属“零随礼”,宴请对象主要为亲属,非亲属适度精简。倡议不设媒婆、不设媒礼。
(四)提升婚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利用qq微信群、微博媒体,助力搭建青年交友、婚恋教育、婚礼服务等志愿服务平台,为适婚青年“牵线搭桥”,帮助解决婚恋困惑和矛盾,自觉遏制高价彩礼、奢华婚礼。明确婚介行业管理规范,加强对媒人(红娘)的教育培训,引导媒人(红娘)自觉参与抵制“高价彩礼”,减轻“人情负担”。倡导推广简约适度婚俗礼仪,倡导集体婚礼、文化婚礼、公益婚礼等文明婚礼,摒弃封建迷信、低俗闹婚等劣俗婚礼。
(五)开展婚嫁乱象整治。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对反映出来的高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婚介乱象等不正之风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长途媒人”“流动媒婆”通过介绍外籍、外地婚姻对象索取高价彩礼、媒礼情况的跟踪管控,依法打击婚托、婚骗、买卖婚姻、借婚姻敛财、诱导未婚先育等行为。加大对婚介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日常监督,对婚介机构收费依法依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婚介机构非法经营行为。开展行业自律,引导婚庆服务和酒店餐饮企业控制酒宴和婚庆活动标准,不推广营销豪华宴席、婚庆活动。组织对婚介机构和民间媒人开展政策宣讲,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操办规范的,进行批评教育、媒体曝光。
(六)强化法治导向作用。将遏制高价彩礼、推进移风易俗与“八五”普法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普及《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懂法、尊法、守法意识。发挥人民调解员“第一道防线”作用,开展婚姻民事调解和法律援助,排查化解因高价彩礼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发挥人民法庭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参与乡村建设行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审理离婚案件、婚约财产分割案件中,按照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不支持当事人收取高价彩礼获得不当得利,依法治理高价彩礼、干预婚姻自由等不良风气。
(七)推进婚姻家庭辅导。贯彻落实好省民政厅、省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__民字〔20__〕__号),__市委办公室、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遏制高价彩礼推动婚姻领域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__办字〔20__〕__号),__区委办公室、__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遏制高价彩礼、推动婚姻领域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__办字〔20__〕__号)文件要求。依托婚姻登记机关,实现免费颁证常态化,积极开展婚前辅导教育,宣传培育文明向上婚姻家庭文化;整合民政、综治、司法、妇联等优势资源,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减少冲动离婚、草率离婚。通过宣传栏、宣传单、签订承诺书等,引导自觉遏制高价彩礼、不良婚俗,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
(八)突出带头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乡贤名人、企业家、“五老人员”示范引领作用,杜绝奢侈浪费、借机敛财歪风,做到“四带头”:带头宣传和落实遏制高价彩礼相关要求,带头支持村(居)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开展工作,带头新办简办婚事,带头劝阻亲属高价彩礼、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借婚姻敛财等行为。基层党组织要落实“五必到五必访”要求,督促党员群众落实相关规定。将党员领导干部遏制高价彩礼等纳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两报告一承诺”内容,纳入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内容,纳入考核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的参考。将遏制高价彩礼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年终绩效考核主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九)加强监督督查力度。要开展不定期的明查暗访,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有序推进,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对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的,通报批评,督办整改。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村(居)要明确工作任务,按照规定时间步骤抓好落实,制定婚姻操办具体规范,将彩礼、操办宴席桌数、随礼、婚车、媒礼等用数字具体细化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完善村(居)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工作流程,层层动员,坚持正面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二)重点整治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针对高价彩礼、铺张浪费、封建迷信、婚托婚骗等重点问题,紧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这个关键、抓牢村民自治这个基础,综合运用服务供给支撑、经济手段刺激、宣传引导、人文关怀、制度规范、依法依规打击、道德约束等多种方式治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认真总结经验,坚持补短板、锻长板,强弱项、扬优势,推进建章立制,加快完善机制体制。全镇高价彩礼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婚姻领域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基本消除,婚事新办简办文明新风基本形成。
四、组织机构。
__镇成立遏制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方__任组长,副镇长双__任副组长,所有班子成员及相关镇属镇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李__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各村(居)委会参照成立领导小组,并把移风易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各村(居)委会负直接责任,各部门单位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保障经费,落实责任,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有序推进。遏制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发展考核、综治考评内容,并增加考核分值,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考核内容,纳入乡村治理重要工作。
(二)发动群众,注重实效。各村(居)委会、部门单位要把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摆在首要位置,创新方式方法,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推进婚事新办简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正确看待遏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婚事与尊重传统礼俗、民族习惯的关系,使民间习俗与新时代精神相契合。
(三)广泛宣传,典型引路。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开展正面典型宣传,推出来自一线的鲜活报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组织开展道德评议,对高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反面典型,在“黑榜”公示和村务微信群等媒介公开曝光。注重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引领,通过典型带动、舆论引导、道德约束等办法,为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
废气治理方案篇十三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废气排放管理,减轻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于我公司各单位,以及在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生产、检修、施工等外协单位。
第三条安全环保处。
1、统筹管理公司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废气排放情况的监督与考核。
第四条机动处。
1、负责将废气处理设施纳入主体生产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2、负责对各设备归口单位对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等工作的管理。
3、负责审核烟尘、粉尘处理和排放设施的三大规程。
4、为保证废气自动监测仪表、除尘监控系统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供必要条件。
5、负责除尘环保外协的管理;督促外协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完善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并做好记录;确保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6、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五条生产处。
1、负责在生产系统推行清洁的生产工艺。
2、生产管控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负责协调生产与环保的关系。
3、在制定生产计划时,按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能力,合理组织、安排生产计划。对生产计划安排不合理,导致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超过实际能力而出现的“冒灰、冒烟”现象负责。
4、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六条工程管理处。
1、负责监督工程场地废气管理。
2、负责公司新、改、扩项目中废气治理设施“三同时”管理,保证废气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对施工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
3、参与施工场地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七条公司绿化管理办公室。
负责公司道路清扫与保洁管理工作,清扫道路时应尽量控制路面扬尘,并保持路面清洁。
第八条行政管理处。
组织、协调处理废气污染方面的社会纠纷。
第九条各生产厂。
1、负责各项废气防治措施的具体落实。
2、负责在其生产过程中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及时开启和关闭,保证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
3、负责监督、检查各自管辖范围内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点检和维护,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4、生产工艺操作过程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杜绝因工艺原因导致无组织排放和“冒烟、冒灰”现象发生。
5、负责临时排放烟(粉)尘及其治理净化设施临时停机、拆除或闲置的申报,并取得安全环保处的同意。
第十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操作管理,减少生产工艺流程各个环节的扬尘和二次扬尘现象,杜绝因人为操作原因而造成大气污染物异常排放或超标排放现象的发生。
第十一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厂区和生活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各种垃圾,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第十二条各单位严禁私自停止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废气治理设施因故障或异常停机,应立即电话通知安全环保处,同时组织抢修,并于24小时内办理废气治理设施异常停机报告手续(注明停机原因、停机时间、采取的措施等)。废气治理设施闲置、拆除要办理审批手续,填报《环保设施拆除(闲置)申请单》,并取得安全环保处的同意。
第十三条有组织废气排放。
1、各单位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确保废气治理设施与主体设备同步运行。
3、有组织排放的排气筒,按要求设置监测孔、平台与电源等,保证环境监测的进行。
4、废气处理设施的检修应与主体设备同步进行,严禁废气处理设施带“病”运转。
5、对废气治理设施的仪表、计量装置按要求进行定期检定和校验。
第十四条无组织废气排放。
1、各单位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控力度,采取封闭、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2、在生产组织时必须考虑环境因素,杜绝因生产、工艺操作、设备等原因导致无组织排放和“冒烟”现象。
3、各单位对无组织排放要想办法、想对策,达到最终消除无组织排放现象,实现清洁生产和持续改进的目的。
4、原材料在破碎、筛分、转运及存放过程中无除尘设备的要采取防扬尘措施,以减少粉尘的排放。
5、厂内各种汽车、内燃机等要采用低硫、无铅的燃料油,并采取节油降耗等措施,减少尾气的排放;杜绝因缺乏保养、维护、操作等原因导致“冒黑烟”现象。
6、使用、贮存、运输化学品、油品的单位,应加强管理,防止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挥发、泄漏、燃烧、爆炸而造成对大气的污染,并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场地废气管理。
1、从事平整场地、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等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
2、车辆运输砂石、土方、灰浆、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必须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沿路泄漏、遗撒。
3、为消除施工区域粉尘污染,施工单位应每天派专人对所管辖区域道路进行清扫、洒水。
第十六条安全环保处负责对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废气监测位置和监测点设置标准;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执行。必要时可由环境监测人员现场确认。
第十八条本办法的附件:环保设施拆除(闲置)申请单。
废气治理方案篇十四
物业管理手册:污水、废气、噪声污染控制程序。
为了加强污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污水、大气污染物及噪声防治管理工作。
3.1产生或存在污水、废气、噪声的部门负责本部门污染源的控制,并提出治理方案和负责环保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
3.2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环保设施维护和保养。
3.3品质部负责全公司污染物的监督管理和委托地方环保部门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审查。
4.1污水控制。
4.1.1本公司污染主要来自垃圾清运车的清洗、垃圾中转站的清洗和业主的生活污水。
4.1.2垃圾清运车每周按相应的保洁员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清洗;。
4.1.3垃圾中转站清洗的控制。
(a)垃圾中转站每周按规定进行清洗。
(b)清洗形成的污水集中收集,排放到污水管道。
4.1.4严禁使用含磷洗涤剂冲洗厕所,确保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4.1.5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定期对社区下水管网的疏通和维护,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4.2.1本公司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社区空调、冰箱、机动车尾气等。
4.2.2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控制。
为符合《消耗臭氧层物质蒙特利尔协议书》的要求,本公司自20xx年起新购入冰箱、空调器等设备时,将优先选购环保型产品,并逐步完成含氟致冷剂的替代工作。
4.2.3其他大气污染物的控制。
(a)公司的机动车辆要做到专人负责,定期养护,使用清洁燃料,尾气必须达标排放;。
(b)通过与业主协商、沟通、宣传栏等方式,引导业主定期对汽车的尾气排放进行检测。
4.3噪声控制。
4.3.1本公司环境噪声主要来自消防泵、水泵、业主装修、机动车、割草机、空调外机及社区文化活动产生的噪声。
4.3.2噪声的控制措施。
(a)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采购低噪声设备和备件;。
(b)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油路、气路、水路畅通,使机器正常运转、降低噪声;。
(c)业主装修产生的噪声按《业主入住及装修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d)各社区举办社区文化活动时由物业服务中心与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协商确定有关事项,降低噪声污染的影响。
4.4污水、废气、噪声监测与监督管理。
品质部执行《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委托地方环保部门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审查。
4.5品质部对监测结果及时进行分析与评价,各责任部门对超标项按《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4.6公司污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噪声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1类、机动车辆执行《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4.7各部门按照《各部门环境因素管理办法》要求落实。
4.8本程序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1《固体污染物控制程序》。
5.2《消耗臭氧层物质蒙特利尔协议书》。
5.3《郑州市建立无氟城市实施办法的通知》。
5.4《业主入住及装修控制程序》。
5.5《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5.6《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5.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5.9《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5.10《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5.11《记录控制程序》。
废气治理方案篇十五
目录。
一、概述。
某有限公司位于仓水铺工业区内,厂房共有三层,主要产品为人造金刚石。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酸雾,其酸雾来源主要是用王水清洗金刚石产品而产生。酸雾主要由盐酸、硝酸及少部分硫酸产生。其厂方已建有一套酸雾净化装置和废水处理池,但由于处理设施简单、偏小,未达到处理效果。
本废气改造工程根据业主的要求,废气的特点以及该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符合环保、卫生、安全、节能、可靠、美观的原则。
1、所选方案工艺可靠、造价合理、运行维护经济。综合考虑现场的实际情况,优先采用低能耗、低运行费用、基建投资省、工期短、占地面积少、操作管理简便的处理工艺。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有关法规、规范、标准,根据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规范作为设计指导。
3、操作维护简便,即在工艺流程与控制方式的设计上,考虑仅需兼管人员即可完成运行管理工作。
4、充分考虑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渣、废水,避免造成二次污染。5、处理站平面和高程布置要求紧凑、合理、美观,实现功能分区,方便运行管理,节省占地。
三、治理要求。
从厂方提供的资料和使用的原料分析,其酸雾成分为盐酸、硝酸及硫酸。
五、工艺流程。
5.1、酸雾废气治理工艺流程:
针对该酸雾废气的性质、及现场状况,本方案拟采用碱喷淋净化该酸雾废气。其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5.2、工艺流程说明:
基本设计方案是在车间酸雾收集系统后面加装一套带摩尔环的逆流吸收塔,再接到现有的酸雾净化系统中,同时增加碱性水的循环量(该方案只对酸雾处理有效),通过上述工艺流程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r16297-1996)国家排放标准。
废气由风机引出后,首先进入酸雾废气净化塔。吸收塔中碱性洗涤液由循环泵抽至塔中经填料向下流动,酸雾废气逆流上升,在填料的湿润表面气液接触,发生一系列的物理化学反应,并由于浓度差而发生传质过程,从而完成了将气体的净化过程,净化后的废气脱水后经离心风机引出后达标排放。循环液定期排放至污水处理站。
5.3、工艺特点。
净化效果好;
占地小,对建筑结构承载力的要求不高,可置于厂房钢筋砼屋面上;
能耗低,净化塔置于风机正压端,经净化后的烟气经烟管排空,风管短,阻力小;
设备寿命长,整个系统仅净化器处于气液两相接触状态中,且净化器内部做防腐处理;
由于系统简洁,设备少,耐腐蚀,自动化程度高,使整个系统操作、维护都十分方便。
六、主体设备设计及选型6.1、酸雾废气净化系统。
设计风量:5000m3/h填料喷淋吸收塔设计参数。
七、项目投资估算。
7.1土建投资估算(a)。
7.2设备及材料投资估算(b)。
废气治理方案篇十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进婚俗改革,遏制高价彩礼,推动婚姻领域移风易俗,根据区党政办公室印发的《__高新区关于遏制高价彩礼推动婚姻领域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__高新办字〔20__〕__号)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拟用一年半时间推进婚俗改革,使街道高价彩礼、婚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随礼攀比等不良风气得到有效遏制,婚事新办简办得到广泛认可推广,优良家风家教家训得以传承发扬,文明、节俭、和谐的新时代婚俗新风进一步显现。
二、工作任务。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街道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办法,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步骤,制作统一宣传单,具体指导村(社区)制定婚姻操办具体规范,并监督执行落实到位。将彩礼、操办宴席桌数、随礼、婚车、媒礼等用数字具体细化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完善村(居)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工作流程,层层动员,坚持正面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二)重点整治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针对高价彩礼、铺张浪费、封建迷信、婚托婚骗等重点问题,紧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这个关键、抓牢村民自治这个基础,综合运用服务供给支撑、经济手段刺激、宣传引导、人文关怀、制度规范、依法依规打击、道德约束等多种方式治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认真总结经验,坚持补短板、锻长板,强弱项、扬优势,推进建章立制,加快完善机制体制。街道高价彩礼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婚姻领域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基本消除,婚事新办简办文明新风基本形成。
四、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遏制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所,民政所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各村(社区)参照成立领导小组,把移风易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街道相关部门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保障经费,落实责任,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有序推进。要把遏制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发展考核、综治考评内容,增加考核分值,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社区)等创建活动考核内容,纳入乡村治理重要工作。
(二)发动群众,注重实效。各部门、村(社区)要把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摆在首要位置,创新方式方法,充分调动人民群众、自治组织推进婚事新办简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正确看待遏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婚事与尊重传统礼俗、民族习惯的关系,使民间习俗与新时代精神相契合。
(三)广泛宣传,典型引路。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引导作用,
广泛开展正面典型宣传,推出来自一线的鲜活报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组织开展道德评议,对高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反面典型,在“黑榜”公示和村务微信群等媒介公开曝光。注重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引领,通过典型带动、舆论引导、道德约束等办法,为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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