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监察工作总结(实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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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监察工作总结(实用21篇)
时间:2023-11-20 23:07:15     小编:温柔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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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一

20xx年以来,水政监察大队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水行政法律法规正确实施、构建“和谐水利”为主线,以建设廉洁、高效、务实的水政监察队伍为目标,以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为切入点,围绕局年初工作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全面加强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加大水事案件的查处力度,通过不断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就我大队20xx年水政监察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有效提高水政队伍的素质。

一年来,我队积极参加局组织的政治、思想理论学习,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整体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并能自觉运用党的政治理论来指导水政执法的方向,从而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在加强政治学习的同时,也不放松业务学习,我们积极参加了省水利厅主办的水行政执法培训班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并参加了行政收费员培训班,加强行政性收费的专业知识和素质。大队干部职工在工作之余学习《水法》、《防洪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在办案执法中经常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条文,并抽出一定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及案件剖析,进行分析讨论,总结经验教训,从而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执法业务水平。

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搞好班子团结。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经常一起研究工作,交流思想,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了班子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工作中,相互之间遇事多沟通、多商量,不断增强同志之间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强化水法规宣传,有效提高民众的水法制观念。

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法律保障,我局按照《益阳市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沅江的实际,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分阶段制定了专门的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后,我们紧紧抓住“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契机,我局分别以垸为单位,分别在大通湖垸、共双茶垸、长春垸召开了动员会议,要求各水利管理站由主管执法的副职和水政股长具体负责自查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地要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辆,张贴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宣传有关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尤其是中央一号文件中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市共张贴标语500条,悬挂横幅20条;设置彩色拱门20个,气球标语10个,并向取用水户印发有关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200余份。此次宣传活动范围广、影响大,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人们的水法制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突出水资源管理专项执法活动的重点,确保活动实效。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水政法r22;20xxr23;195号)的通知精神,沅江市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胡经纬为组长的专项执法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并要求各乡镇水管站根据本地实际对执法检查活动进行了详细部署,从6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查处未经审批擅自取水、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的违法行为,现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制定计划,突出重点。为做好水资源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我局印发了《沅江市关于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沅水发r22;20xxr23;60号),要求从三个阶段重点检查水资源违法行为,重点检查项目:取水户计量设施安装与运行、地温空调建设的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费征缴、入河排污口设置与监督。二是严格执法检查,注重实效。根据水资源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安排,我局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据统计,全市有100多个取水单位,有效取水许可证38套,取水单位大部分未安装计量设施,已安装的计量设施运行正常,对已安装计量设施的单位,我市根据实际取水量征收水资源费,对未安装计量设施的单位,按照定额取水量实施计划控制和征收水资源费。对个别取水用户拖缴、少缴、拒缴水资源费的情况,依法对其下达缴纳水资源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水资源费。

从检查的单位看,我市取水企业大多数都是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缴纳了水资源费的,其征收的规费基本上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的。

四、严格水行政执法,建立来电来访举报案件的信息反馈制度。

一是加强巡查,为了营造良好的水事秩序、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涉水违章违法行为,我们始终把日常的水政巡查作为水政执法工作的首要环节来抓,并向当地群众公布水事违法行为受理举报电话,以便随时掌握区域内的水事动态,力争实现水事违法行为从事后查处为主向事前监管为主的转变。

二是认真查办信访举报案件。在处理来信来访来电等举报案件上,我们建立起了有效的办理程序和制度,加快办理速度,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三点措施:一是凡举必接。做到来电、来访逐一落实,逐一查处。二是凡接必查。根据举报情况,落实执法人员,研究查处措施,立即着手查处。三是凡查必馈。我们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要求其先停工,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案件处理结果,征求案发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举报人或现场群众确认查办情况。特别是缘之都茶楼非法打井和御茶园茶馆取用地下水案件,我们接到举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查处责令停工,并根据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走访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征求群众意见及时作出处理,并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受到了案发地举报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是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对于通过举报、交办、巡查发现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做到及时处理、认真组织侦查、严格对待、严肃处理,办理的水事案件无质量问题被撤消的案件,更无因违规违纪办案的问题。七月份,泗湖山镇朱冯村村支书郭建峰在泗湖山朱家咀外洲滩上推土建砂石场,我们经过通过多次多方取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使用法律正确,对其做出了限期恢复河道滩地原状和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今年以来,共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4份,共调查处理涉水案件25起,立案查处2件,强制拆除违章建筑6处。

五、强化水行政许可的监管,严格办证程序。

一是出台管理办法。借水资源执法专项活动的契机,结合我市的地温空调建设发展迅速又无序开发的局面,我们对全市的地温空调取水行为进行清查整顿,从9月1日起暂停受理地温空调取水申请,对已形成的地温空调取水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我们起草了《关于封闭城区自备水源井的通告》,现由市政府发布通告在全市各街道张贴,全面清查全市地温空调取用水的情况,对于没有办理取水许可的非法取用水行为,进行查处;已办理取水许可的,要求其安装合格的取水计量实施,按期缴纳水资源费。现正请示政府出台《沅江市地温空调建设取用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加大法律宣传力度。

二是明确整改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照水资源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和专项执法检查内容,分门别类,提出了整改要求。未经擅自取水、擅自建设取水工程设施的,要求在10月1日到我局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取水许可证;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或者取水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要求在12月1日前安装合格的取水计量设施;未缴纳水资源费的,要求按月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三是全面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水资源论证认识。二是要求申请取水许可的业主单位在申请取水许可时必须提交经审定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未提交者,其许可申请不予批准。

六、强化水资源费的征收力度,进行取水单位大普查。

我们以专项执法活动为契机,实行依法取水大检查,限期办证缴费。严格规费征收,维护水管单位合法利益规费征收一直是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了确保全面、准确地了解本辖区内的取用水情况,各地在成立专门班子的前提下,分片包干,进厂到户,对每一个取用水户、每一个取水口,每一个自备水井、每一个排污口进行详细排查,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并且排查成果中的取水设施、排污口做到了“三有”,即有平面位置图、有自查自纠表、有照片。

在规费征收中,强调以人为本,一切以实际出发,将收费的法律依据、程序、标准、项目向社会进行公示,并且购买了专业的超声波流量计用来测量没有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取水单位的用水量,使群众一目了然,做到明明白白收费。并且从提高服务意识上着手,改变收费形象。群众只有理解了法律法规,了解的收费依据,才不会产生抵抗心理。我队要求水政监察员树立服务意识,做到不怕跑腿,不怕磨嘴。我水政监察员不厌其烦,摆事实讲道理,多次上门宣传水法律法规,文明执法收费。

水政监察大队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干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比较圆满的完成了上级布置的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水行政执法的地位正在逐步提高。在新的一年里,我队将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努力把我队打造成一支装备精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知识型、实践型”水政监察队伍。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二

2021年,共审核案件执法案件160余次,涉及案件约99宗;审核合同约27份。并通过电话告知、微信解答、粤政易反馈、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对街道开展业务指导。

2021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6宗,均全力配合区复议办进行行政复议,积极提供执法案卷、证据材料,详实提交答复材料。目前行政复议案件无被撤销的情况。今年以来,我局行政诉讼案件共计17宗,其中适用一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共9宗,适用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共8宗。以上需开庭审理的案件共11宗,目前已开庭审理的共11宗,我局全部出庭应诉,其中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4宗,副职负责人出庭应诉7宗,全面落实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制度。

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7宗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_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时回应申请人的诉求,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持续落实“三项制度”。为有效提升案件办理的合法性及规范性,一是出台《深圳市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实施双重法制审核机制,即每一个案件由街道法制审核人员进行法制审核后,再由我局进行法制审核,实施案件办理“双保险”;二是全面落实全过程记录,对现场检查、勘验、调查询问、送达、强制拆除等执法过程通过拍照、录音或录像的方式予以记录,完善案卷材料,固定证据;三是制发《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执法音像记录用语指引》,详实地指导执法员该如何进行执法记录,让执法员在执法过程表述更加规范流畅。同时制发《录音录像制作说明》,让街道制作录音录像资料更为规范;四是要求各街道在相应执法程序完成后及时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一方面强化内部培训注重实效。2021年,集中组织开展3次科室内部业务培训,协同市局开展1次业务培训;罗湖区2021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考试优秀率100%,圆满完成2021年度学法考试。另一方面多种形式对外普法提高成效。结合“地球日”、“宪法宣传周”等契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次,多形式、多层面、多角度地把法律法规的种子“播种”到广大群众的心里。

(六)精简优化临地临建审批程序,加速历史违建合法进程。

我局坚持规划控制、功能管制、节约土地、保护耕地的原则,实行严格审批、严格管理。今年以来,我局共核发临时用地许可52宗,面积公顷;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16宗;完成3处土地复垦方案审批。同时持续开展安全巡查,全年共开展日常巡查检查30次,确保临时用地、临时建筑、过期临时建筑全覆盖,作出书面整改意见58份,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

我局坚决对到期临时用地落实清理恢复原状后收回措施,对符合入库管理的储备土地实行收回入库管理,对不符合入库的土地现场拍照留存证据,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回复,确保临时用地“有出有回、原状收回”。2021年共核发《临时用地到期收回通知书》共71份,收回临时用地22处,面积为公顷。

今年以来,我区对库内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摸排,发现我区库内违建存在报建手续不全或不动产登记手续不完善等问题。对此,我局尊重历史,逐栋分析原因,并通过实地走访,一家一户引导权利人完善报建或不动产合法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馆查阅档案,收集不动产权证书、规划验收合格证以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查询单进一步完善合法手续,消化了一大批存量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截至11月底,共完善约143万平方米的合法手续,大大加快我区本年度拆除消化任务的进度。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三

一年来,土地规划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村镇办的指导和安排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土地规划及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主动抓好本职工作。

一是在全乡村民建房审核报批上,主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系,请区规划分局,市规划局分管村民的局长到各村建房户现场踏勘选址定点,为建房户及时整理审核绘制定位图,报批建房手续和资料,并做好严格审批、把关及时向规划分局上报,特殊情况特事特办。凡是各村申报的建房手续,都能按规定政策进行审核并报主管乡长签批并在一周内上报给区规划分局审批。

我乡近几年正处于大发展,大开发、大拆迁的快速发展期加之城市东扩及宏观调控,对我乡村民建房有一定的限制和控制,全乡共16个村,已有13个村都在建小区,能分散建房的村只剩下南湾、灵宝两村部分地段散建户也是足年减少。因此,对这些散建的户工作越来越难做,手续越来越难批、难办,但对那些特殊困难群体,居住的确有困难,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个别情况单独汇报,作为特殊困难群众个别进行解决,今年重点对南湾、灵宝二村解决突出矛盾和住房办理建房手续35户、建筑面积6600㎡。

二是认真做好规划统计年报工作,对应报数据做到口径统。

一、数据准确、上报及时,并将各类档案资料整理汇总上报归档,确保数据资料完好无损,深受上级业务部门的好评。

三是积极主动配合区土地分局到村搞好土地变更调查,对卫片查处的土地进行逐块核准,现场进行核实,对各村违法占地、进行调查取证。

四是积极参与村解决户与户之间的用地纠纷,化解用地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并将矛盾大的化小、小的化了,还基层群众一个公平一个公道。

二、积极参与百日整治控违拆违工作。

在市召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暨控违拆违大会后,全乡为更好的落实大会精神、狠抓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从乡到村逐级组建领导小组、专班、信息员队伍,负责控违拆违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奖惩。村与乡签定控维拆违责任书,并将该项工作纳入目标制考核,形成“防”“控”“拆”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三是主要成效及完成的工作任务。

全乡16个村共悬挂主题宣传横幅56条,刷墙体宣传标语10条、固定宣传橱窗三个,发放违法用地行为通告1660份。在控违拆违期间,共拆除面积12330.23㎡,其中亮剑行动及大队中队联合组织大型强拆12次,拆违面积2329㎡,伍家中队组织强拆面积4165.52㎡,各村自查自改自拆4650㎡,在文明创建阶段,对宜古路、宜当路强拆面积1185㎡,广告牌240块。

三、积极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临时阶段性工作。

一是服从安排听从调动,积极参与全乡第八届村级组织换届工。

作,做到按时到岗,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按时完成各村的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二是协助村镇建设办公室抓好控违拆违工作,加强与伍家监察中队的联系,参与现场查处和强拆,立足在基层,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三是对各村办理预留地过程中,提供帮助、配合协调联系和沟通、各村需要的地形图,分区规划图尽量提供方便,使各村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少走弯路,更快捷、更方便,提高办事效率。

一是更好的为村民建房做一些工作,能办的尽力办好。

二是为伍家监察一起进一步加强防、控、拆的控违拆违工作。

三是加强与土地部门的联系,严格土地管理,提高行政、执政能力。

四是积极配合乡村镇办做好临时阶段性工作。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四

我们牢固树立守土有责意识,将巡查力量下沉,实行网格化无缝巡查,确保全天候、全区域巡查覆盖,同时新区大队加强动态巡查,切实加大对办事处查违工作的检查、督办力度,主要是抓好“四个落实”:一是落实挂点联系,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行新区大队责任区制度,大队三个科室分别挂点联系三个办事处,科室人员定期下到责任区开展工作,并对责任区查违工作负连带责任。二是落实责任包干,将新区辖区划分为十个责任区,包干到组,责任到人,巡查力量下沉,实行网格化无缝巡查,确保全天候、全区域巡查。三是落实重点监管,实行违建“黑点”重点监控制度,对影响较大、投诉较多的点确定为违建“黑点”,派专人蹲守、重点盯防,制定有针对性的查违工作方案,实行最严格的查违措施,20**年被确定为违法建设的12处“黑点”后未发生任何变化,实现对违建“零容忍”。四是落实政策宣传,在举办全区社区干部查违政策宣讲班、开展“查违风采社区巡回展”、印制发放查违宣传品等常规宣传形式的基础上,通过定期发送“查违法制普讯”短信息等形式,教育居民自觉抵制违建,通过开展“送图下乡”,将辖区最新的卫星影像图版安装到社区和居民小组,固化当地建筑现状,破灭违建者以“历史遗留”为借口的侥幸心理,引导群众支持查违工作,彰显新区查违的态度和决心;通过对违建当事人反复进行政策宣传和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使违建当事人主动配合执法,实现和谐查违的目标。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五

1、人员分工:年初,我们按照目标责任制的要求进行了分工,我和崔继东负责宅基地踏查、费用收缴、土地巡查、调整土地纠纷,徐丽葵和吴雅新负责接待、压滤机滤布报帐、报表、办件等日常工作。

2、今年县局投资建办公室169.03平方米,现已完工,7月中旬能搬进宽敞明亮的办公室,有了这么好的环境,我们的工作更有了干功。上半年共办理宅基地审批件40件,其中翻新2件,查外非法占地4起,其中咚勒赫村孟祥龙在耕地建房56平方米,刚起1米多高,我们在巡查中发现,现已全部拆除,xx村杨文友,在耕地建鸡房,占地90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240平方米,我们已上报县局,县局已下发了处罚决定书,另外2起,符合建房条件,补办了建房手续,5月15日至6月30日完成了七家子村1003户宅基地外业清查工作。

3、费用收缴方面:按照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县局给我所定了2万元收费任务,现已收缴人民币14.687.25元,其中土地流转金10.830.25元,收缴租金3.857元。

4、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抗旱井9眼,经市、县局验收合格,已全部投入使用,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根本保障。

5、认真开展辖区内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对辖区内的基本农田、矿区等定期巡查,每月不少于10次,真正做到了极时发现极时处理,处理不了的`极时上报,并做好巡查记录,处理好本辖区内的日常信访工作,认真调查辖区内的权属争议案件,今年上半年共调处土地纠纷7起,真正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6、组织全所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加强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参加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今年我所培训考试全系统排名第17名,其中徐丽葵个人排名第7,通过培训确实提高了干部的综合素质。

1、搞好七家子村1003户的宅基地清查内业工作,并全部输入微机,做好建档工作,滤布等待县局的验收,如果时间允许的话,计划再搞一个自然屯的宅基地清查工作。土地二次调查已进入我乡,配合好省水利勘察设计院,把我乡的土地权属地类搞清楚,填好进度日志。

2、宅基地踏查、报批工作,进入7月份宅基地建房已进入尾声,把居民的建房后续工作做好,并及时归档。

3、加大土地费用收缴工作,按照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给我所定了2万元的任务,我们所已收缴了14.687.25元,还余5.312.75元没有完成,年末保证完成任务。

4、加大土地巡查力度,进辖区内的基本农田、矿区继续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特别是七家子村、咚勒赫村、扎布格村将荒山承包给个人,因此乱取土现象特别严重,我们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并做好巡查记录。

5、加大国土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首先抓好我所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主要是通过每周五下午学习土地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做好笔记。来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业务水平,其次,利用各种媒体、墙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土地法律、法规,让群众知法、懂法、遵法、守法、不违法。

6、档案管理,积极向标准化档案管理靠近,部分档案陆续输入微机管理,为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做准备。

以上就是我们20xx年下半年工作安排,工作中还存在缺点和不足,例如,费用的收缴力度还不够,土地法律、法规宣传还有死角,土地巡查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乱取土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要在下半年工作中逐步解决。今年是机关建设服务年,我们要做到三严、三优、三树立。努力营造亲民氛围,今后我们所全体人员要以饱满的热情,虑心学习,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以县局为核心,认真贯彻县局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更好的服务群众,使我乡国土资源工作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xx乡国土资源所。

20xx年7月2日。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六

年初以来,xxx监察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为xxx监察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打下了坚实基础。现将xxx监察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新年始伊,xxx党工委紧紧围绕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中心工作,及时安排部署,落实责任分解,强化职能任务。第一,在全街进一步明确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主体的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工程,并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第二,街党工委主要领导分别与各村、站所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并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督查领导小组。各村、站所也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职责,强化了责任。第三,根据党委分工,班子成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各把一关,责任到人,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第四,强化督促落实,严格考评机制。定期组织力量深入各党支部对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督查结果作为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以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党员干部自律意识为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一)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党员干部自律意识。坚持以加强党员干部职工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性为主,注重抓源头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一是认真坚持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在学习政治理论的基础上,注重党纪条规的学习,强化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二是认真坚持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日制度,组织全乡党员干部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同时,重点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重要内容。通过学习使党员干部进一步理解和掌握了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党的各项纪律和规定,进一步提高用党的纪律约束和规范自己行为的自觉性。

(二)结合学《准则》促廉政活动,狠抓宣传教育工作。党工委书记亲自挂帅、亲自动员安排部署。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以《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党纪条规知识测试,全街中层以上干部参加测试,及格率达到100%。利用广播、横幅标语、板报、警示格言等宣传到位,使《廉政准则》家喻户晓。改进了干部工作作风,提高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三)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按照“一手抓教育,一手。

抓查处”的工作思路,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各村、站所主要负责人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针对正反典型案件进行深刻剖析。先后组织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论法”警示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触及了思想,增强了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三、以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一是及时建立健全机构,加强组织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行风评议活动的认识。通过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强化宗旨观念,增强了各族干部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二是认真抓好各类管理制度落实,完善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使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更加规范有序,实现了以制度管人、约束人的现行格局。三是聘请各村干部、站所等人员为行风评议监督员,定期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四是严格收费标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尤其对中小学校乱收费、群众看病贵及群众关注的粮食直补、畜牧防疫费等进行了专项治理和监督;五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努力构建“团结、务实、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机关。六是为基层、为农民群众办实事。结合创先争优教育活动,全乡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献爱心、送温暖”,共为困难群众办好事、实事56件,累计捐款万余元。

四、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年初,我们根据区纪委工作要点,明确了以加强政治纪律和反对奢侈浪费为重点,以增加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为核心,以强化组织和群众监督为有效途径,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一是坚持以巩固和扩大创先争优教育活动成果为契机,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常抓不解,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二是严肃领导干部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对领导干部个人收入进行登记申报,做到了防微杜渐。三是认真组织开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做到生活会有准备、有安排、有内容、有目的,班子成员畅所欲言,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保证了生活会的效果和质量。四是规范了节日纪律。及时设立节日违纪违规举报箱,举报电话,明确节日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和值班制度,严肃了节日工作纪律。

五、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信访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尤其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查处力度;二是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并严格登记,由党政主要领导批示协办。三是实行归属包片领导负责制。尤其对重点信访案件由归属地负责人和包片区领导共同接待和协查。2011年共接待96名来访者,受理来访信件45起,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及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了矛盾纠纷。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七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年以来,我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和2010年违法用地监控工作目标,加大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力度,落实耕地保护、治理违法用地共同责任,坚决把旧的违法治理好,把新的违法控制住,确保全县违法用地总量下降50%的目标要求。

一、加强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分局严格按照《天津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土地动态巡查实施方案》和《天津市违法用地监管办法》要求,推进关口前移,组成了三个巡查组,配备了三套手持机、gps定位仪、数码相机等车载执法设备,按照“网格化”、全覆盖的巡查要求,划分巡查区域,充实执法人员,五天覆盖一次全县14个乡镇,对新发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发现和查处。在履行查处程序的同时,及时将违法用地情况通报县、乡镇政府,督促乡镇政府履行查处拆除职责,做到对违法用地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自今年以来,分局巡查组共发现违法用地行为36起,违法用地面积197.2亩。结合违法用地所在乡镇政府、综合执法局、公安宁河分局等单位,共组织超过80人以上的联合执法6次,拆除违法建设2100平方米,清理违法用地面积12亩,威慑了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执法效果。

二、认真落实违法用地动态监测各项要求。分局结合市局信息中心和执法总队,根据实施违法用地动态监测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手持机软件更新调试和人员培训,要求每个执法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手持机使用方法,及时对巡查中发现的拟建、在建、新建项目现场定位采点,通过解算及时确定项目是否违法,提高违法用地查处工作及时性和有效性。分局手持机正式使用后,对巡查中发现的28个点位上传市局信息中心,经数据中心解算,合法点位12个,占地面积11亩;违法点位11个,占地面积167.2亩;5个点位正在核查之中,占地面积12亩。对确定的11宗违法用地,通过补办手续和拆除清理,目前已完成9宗、136.2亩的整改任务,另外2宗、31亩违法用地正在查处之中。

三、

扎实开展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分局根据市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我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向县政府汇报我县土地执法检查有关情况。在县主要领导的部署下,成立了县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并于3月6日召开了全县卫片执法检查部署会议。会上,县政府分管领导逐项逐宗公布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和整改要求。十次卫片确定的我县补办用地手续和拆除清理项目共51宗,占地面积593.3亩,其中占用耕地面积469亩。目前,县分局按照工作计划,已填写完成288个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占应查图斑的100%。按照边查处、边整改的要求,已完成了33宗,占地面积525.4亩补办手续和拆除清理任务,占全部整改面积的89%。剩余18宗,占地面积67.9亩,补办手续已基本完成。

及《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未取得执法证书人员组织培训考核,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谢谢大家!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八

20__年,劳动监察大队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精心指导下,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大了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新年伊始,我队通过电视、广播、流动宣传车、现场讲解、发送宣传单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并配合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进行《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工伤保险条例》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有针对性的到用人企业和劳动者家中宣传有关政策100余次,上街现场宣讲10余次,并经常性走访相关企业和用人单位,将抽象的法规条文与生动的事实事例结合起来,使更多的企业自觉守法,更多的劳动者主动维权。

二、严格按照上级部署,集中力量开展各项专项活动,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新春开始,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活动。劳动监察大队在局领导指挥下,联合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对全县的劳动力市场进行了摸底排查、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全县职介市场,为求职者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3-4月份,根据省、市领导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全县乡村小砖厂、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用工场所,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打击并依法取缔黑砖窑。

7-8月份,按照省厅市局部署,开展了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对全县200家小企业进行了检查,督促企业补签劳动合同2000余份。

按照相关制度,开展了20__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年检企业233家,涉及职工14327人,通过年检鉴定劳动合同书6533份。

三、劳动监察与仲裁工作稳步开展。

随着企业数量的增加,广大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劳动监察申诉案、劳动争议仲裁案猛增,劳动监察大队克服各种困难,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处理好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为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做出贡献。

全年受理并立案劳动监察案共33件,结案30件,涉及金额380余万元,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51个,已调解案15个,仲裁结案34个,涉案人数108人,涉案金额数280余万元。

四、日常接访与重点案件重点查处相结合,做到两不误,两满意。

全年,接待来信来访群众2000余人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细心讲解、诚心处理。能处理的及时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明确处理时限,不符合政策的细致的做好解释,尽力使群众希望而来,满意而去。

对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的重要案件,我们集中精力办妥办好。

如5月14日发生的县金钻鞋厂拖欠员工工资一案,由于老板逃遁,员工集中上访诉求,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监察大队接报后,在县政府的指挥下,立即进厂处置,先是耐心的做好全厂员工的安抚劝导工作,确保该厂固定资产的安全,然后配合政府其它部门,设法筹措员工工资,在短短20天时间内兑现承诺,全部偿清员工工资和该厂其它外债213035元。该案的圆满处理,得到了县政府的肯定,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7月份,上埠镇财源陶瓷厂欠薪案,监察大队联合上埠镇政府、人民法院共同调查处理,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欠薪欠债人员多,层面复杂,但因封厂、清查迅速及时,没有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该案正按法律程序处置中。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的加强。

3、劳动保障法制建设滞后于劳资关系的变化,办案程序有待完善,办案力度有待加强。

4、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专职人员不够,致使监察大队工作压力大,监察力度不够。

20__年即将过去,新年的钟声又将敲响,回眸过去一年,如果说取得了些成绩,也是与局领导的正确指挥、局属兄弟部门的全力配合分不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千方百计克服自身的不足和困难,加大宣传和监察力度,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求真务实,热情服务,为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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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九

针对新区土地管理情况特点,充分调动各方资源优势和查违积极性,争取各个层面对查违工作的大力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主要是建立三种联动机制:一是建立生态线保护联合巡查机制,联合办事处农林水办,与国土巡防、森林巡防加强工作协同,加强信息通报与联动,对新区222平方公里生态控制红线范围的违建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在不增加编制和财政开支的情况下增加查违巡查力量近150人,通过实行该项机制,全区生态线控制区域内的72宗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得到了及时发现、有效制止、依法查处,为新区生态保护作出了贡献。二是建立海岸线联合巡查机制,联合大鹏海监大队,对海岸线区域定期进行联合海上巡查,建立新区海岸线区域违建信息交换渠道,实现对海滨40平方公里范围的有效管控,20**年开展联合巡查活动8次,海监部门移交海岸线区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案件线索6宗,有效遏制了海域违建行为。三是建立城市更新区域联合巡查机制,充分利用开发商抵制违建的积极性,引导其参与更新范围内的巡查,明确防控职责,形成合力,从严管控,有效增加了全区更新区域内的巡查力量近100人,实现了全区城市更新区域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的及时发现、依法查处,取得双赢。20**年,通过实施该机制,全区城市更新区域范围内的132宗违法建设行为都在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依法查处,有效推动城市更新工作。以上三种联合巡查机制实现对新区辖区近80%面积的有效管控,确保了新区保护优先和生态文明发展方针的有效实施。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十

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局党委的统一指挥下,新建县水政监察大队围绕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开创水政监察工作新局面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为提升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现将“十二五”、“十三五”工作以来总结如下:

一、严格执法打击非法采砂,全面遏制河道非法采砂,确保河势稳定。

按照要求和部署打击非法采砂,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文件,20xx年至20xx年赣江新建段非法采砂现象蔓延,滥采乱挖严重影响河势稳定,桥梁安全,饮水和防汛安全,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面对错综复杂的局面,水行政执法工作深感责任重大,为打击非法采砂破难题、出新招、出重拳,用铁的心肠、铁的手段、铁的纪律加大对非法采运砂的处罚力度,2年来拆卸非法采砂船设备(工具)128台次,移送公安机关治安拘留116人,处以罚款1650万元,征收采区拍卖出让费20xx余万元,砂石资源费800万元。有效的打击了非法采砂、非法运砂嚣张气焰,实现了“河道畅通、一河清水、河堤稳定”的整治目标。20xx年至20xx年在市政府的部署下,全面启动采砂船切割和砂场清理工作,按照南昌市采砂船切割奖补政策,我县赣江段采砂船总数85艘,分布在联圩镇、樵舍镇、昌邑乡、厚田乡,就开展这项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订方案,县委、县政府7位领导担任采砂船切割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分赴4个乡镇座阵指挥,切割“三无”采砂船37艘,迫于高压政策,按照采砂船自愿切割政策,出售外省18艘,我县“三证”齐全采砂船29艘,占全市有证采砂船只数54.4%,其中1艘未申请切割,长年在九江。我县全面完成采砂船切割任务,南昌赣昌砂石公司共拨付我县采砂船切割资金及奖补8135.432万元。其中采砂船切割奖补资金7199万元,切割费用936.432万元,清理砂场奖补资金109万元,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省三洲头运砂检查点处罚非法运砂船128艘,罚款256万元,为全面整治打击赣江中下游非法采砂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再接再励,全面整治新建锦江段。

20xx年5月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集会议,对锦江新建段河道采砂进行专项整治,所涉乡镇流湖、松湖、石岗,核定采砂船63艘,吊机砂场码头46处,为全面依法管理,县政府出台了《新建县锦江段河道试行管理办法》为正规化管理锦江奠定了扎实基础。通过1年的整治,锦江新建段20xx年8月起实行全面禁采,并启动采砂船切割奖补政策。按照市政府部署的“一湖二江三河”的整沿要求,我县于20xx年5月对锦江63艘采砂船全面启动切割,切割工作进度顺利,同时,对锦江新建县段编制了(20xx年—20xx年)采砂修编规划,为河道采砂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依据,并顺利移交赣昌砂石有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

三、提升水政执法能力建设,展望“十三五”工作前锦。

建设一支高效公正的水行政执法队伍,在新时期增强队伍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练内功、树形象、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不断增强水政监察工作新水平,严格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活动,建设一支风清气正的执法队伍。确保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大力推进水政执法装备建设,在现有的象山江边基地建设基础上,对执法码头建设再提升等级建设,力争在“十三五”规划时期,争取省、市的更多的关心和支持。严格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执法,水环境生态建设,打击鄱阳湖区违法围堰,为建设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水政执法队伍再立新功,再建辉煌而努力奋斗。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十一

一是研究制定符合新区实际的查违执法工作规范和案件审理规则,统一全区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规范和评查标准,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推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形成;二是制定规划土地监察行政处罚案件管辖事权划分规范,形成事权清晰、分级执法、上下联动的执法体制;三是制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树立了执法队伍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的社会形象;四是大力加强执法培训,通过组织执法证申领培训、执法业务研讨会、行政法规培训会、业务工作研讨会等方式全面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五是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多起疑难重大案件,起到了“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六是认真组织开展并圆满完成了部、市、新区三级卫片执法工作,确保了立案率、查处率和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率均达100%,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未超15%的问责红线,顺利通过了部、省检查验收,并通过卫片执法有效检验了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成效。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十二

根据《关于开展废旧物资处理效能监察的通知》要求,200*年*月25日,**分公司对废旧物资处理工作进行效能监察立项,着重对**车间钢材边角余料及废旧设备等废旧物资的处理工作进行效能监察。通过200*年一年的运行,目前,此项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分公司开展废旧物资处理效能监察工作汇报如下:

一.组织健全,加强对废旧物资处理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立项之初,我分公司即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生产副经理、材料设备部、财务部和车间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分公司材料设备部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人员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理的全过程监督。

二.加强过程控制,规范操作程序。

分公司于1、4季度分别对我车间钢材边角余料进行了处理,3季度,对部分废旧设备进行了处理。对这些废旧物资的处理,首先由材料设备部提出《废旧物资处理申请》,分公司技术部、质量安全部、财务部等综合施工生产、质量安全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分公司纪检监察人员及车间工人代表进行监督,经生产副经理确认后进行处理。然后,由材料设备部向社会发布废旧物资处理的`信息,对前来投标的竞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后确定竞标人,发出竞标书。第三,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竞标人的标书后,组织公司领导、车间、工程管理部、材料设备部、财务部及纪检监察人员集中进行开标,以价高并能满足预交订金、承诺遵纪守法和厂规以及负责清场的竞标人中标。物资出厂时,由我车间派人进行装车监督,门卫负责出门最终验货旅行。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废旧物资处理工作规范、透明。

分公司纪检监察人员自始至终参与到废旧物资处理工作的中去,从处理申请、发出标书到开标定标以及出厂验货等环节,加强监督检查。部分职工代表也参与到监督检查中,增加了透明度。

通过每次竞标开标,逐步总结经验,例如在开标后,再由材料设备部人员电询中标人,几乎每次都能在中标价的基础上略有上升;加强监督,除纪检监察人员参与招标工作以外,再缴请车间的工人代表参与到招标工作中,增加了透明度;在对废旧设备的招标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当前社会上有不法商人回收报废设备翻修后再投入市场,给社会赞成安全和环境隐患的情况,对投标人进行了严格的资质审查,确保出售的报废设备不被非法利用,维护公司的社会形象。

目前,我分公司对废旧物资处理的效能监察工作已经结束,通过不断的改进,最终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废旧物资处理的工作程序,为今后更进一步规范此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十三

现行的《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监察规定》根据2012年11月2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规定〉等3件规章的决定》修正,下面是详细内容。

(1994年2月2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42号发布根据2010年8月2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38件规章的决定》修正根据2012年11月2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规定〉等3件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执法监督,制止土地违法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接受土地管理部门的监察。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监察工作的领导,保障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第四条土地监察工作实行专业监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处理土地违法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公正,程序合法。

第六条处理土地违法案件,土地管理部门应与司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协调和配合;涉及规划、城建、房管、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或军队的土地违法案件,应会同有关部门或军队进行查处。

第七条各级土地管理部门为土地监察部门,其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辖区土地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权属变更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各类建设用地审批的情况;。

(四)监督检查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和土地使用权终止的情况;。

(五)监督检查土地费用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六)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土地违法案件;。

(七)向违法行为人所在单位或其上级机关、行政监察机关提出行政处分建议;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向司法机关提出追究刑事责任的建议。

第八条土地管理部门履行监察职责,可采取下列措施:。

(二)责令违法者停止土地违法行为。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土地监察机构,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

第十条土地监察机构是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受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领导和上一级土地监察机构指导。

第十一条土地监察人员应当熟悉土地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通晓业务,忠于职守,清正廉明,秉公执法。

第十二条土地监察人员履行监察职责时,须佩戴标志,持有土地监察证件。

土地监察证件由国土资源部统一监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

第三章土地违法案件的管辖、立案和处理。

第十三条土地违法案件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应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

第十四条省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全省的土地监察工作,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下列案件:。

(一)跨市、县行政区域的土地违法案件;。

(二)在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土地违法案件;。

(三)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土地违法案件。

第十五条市、县(区)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监察工作,管辖除由省土地管理部门管辖的其他土地违法案件。

第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居民非法占用土地的案件。

第十七条上级土地管理部门有权处理下级土地管理部门管辖的土地违法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土地违法案件移交下级土地管理部门处理。

下级土地管理部门对其管辖的土地违法案件,认为案情重大需要上级土地管理部门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受理案件应填写《土地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经批准后立案。

案件受理条件:。

(一)有明确的行为人;。

(二)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事实;。

(三)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

(四)本部门有管辖权的。

重大、复杂的案件,立案后应抄送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经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或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书面通知案件提起人。

第十九条土地违法案件立案后,应当及时确定承办人。承办人不得少于2人。重大、复杂的案件可组成办案小组。

案件承办人员和有关领导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查处案件的,应当回避。

承办人员的回避,由案件有关领导作出决定。案件有关领导的回避,由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二十条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立案后3日内通知行为人,行为人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书面陈述意见。行为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意见的,不影响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承办人办理土地违法案件,应在批准立案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理完毕的,经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案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经立案调查,认定不构成违法的,应予以撤销案件。撤销案件应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并书面通知行为人和案件提起人。

第二十三条案件提起人认为未予立案或撤销案件错误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诉复查。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应在接到复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复查决定,送达案件提起人和未予立案或作出撤销案件的土地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经立案调查认定有违法行为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及时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五条案件调查审理结束后,承办人应提出《土地违法案件调查审理报告》,报土地管理部门审议结案。

土地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土地管理部门制作《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应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六条承办人在案件处理完毕后,应当填写《土地违法案件结案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结案,并将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文书、图件、照片等编目装订,立卷归档。

重大、复杂的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结束后,应当将下列文书报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一)《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土地违法案件结案报告》。

经复议机关复议和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应附复议决定书副本和人民法院判决书副本。

第二十七条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人员,由土地管理部门向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行政监察机关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应抄送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的土地管理部门。

第二十八条土地管理部门在处理土地违法案件时,认为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将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章奖惩。

第三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一)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成绩显著的;。

(二)在开发、利用、保护土地方面成绩显著的;。

(四)检举、揭发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成绩显著的。

第三十一条土地监察人员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拒绝、阻挠土地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十四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街道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大压力传导,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纪律,强化监督执纪,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成效。

一、20xx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作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加强研判找问题。开展专题分析,年初向街道党工委专题报告20xx年度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指出薄弱环节,平时发现的问题及时在党工委会上专题报告,集体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部署年度和阶段性工作,形成思想共识,推动工作落实。加强请示助推动。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处理、重要环节协调、重要信访件核查和重要案件查处及时向第一责任人报告,提出工作思路、方法措施,取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加强督查促落实。落实“一岗双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对象。细化分解责任,将区纪委七届五次全会部署的主要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5个部门和9个社区,明确责任内容。落实“两级巡查”,年初对9个社区20xx年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年度集中检查考核,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启动月巡查,从8月起,每月制定巡查计划,哪个单位有问题就巡查哪个单位,有什么问题就巡查什么问题,着力于问题的解决。紧盯问题抓整改。针对区责任制检查组移交的“问题清单”,街道纪工委牵头就落实“两个责任”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两个大方面存在的6个问题,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26条。已整改即知即改问题3个,如针对公务接待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约谈相关人员,提出整改要求,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公务接待程序、标准、范围以及票据审核等规定;其他需一定时间解决的3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如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方面,认真开展了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处置不合格党员15名,其中限期改正处置1名,劝退处置7名,除名处置7名。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监督责任落实。

加强作风效能督查。结合实际制定《街道关于实行问责问效问廉的暂行规定》,将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及编外补充性人员纳入“三问”对象,将公务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等纳入“三问”内容。加强督查,对6名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其中给予诫免教育2名,通报批评2名,效能告诫1名,辞退1名,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加强社区换届选举督查。落实社区换届选举纪律要求,加强对“十条禁令”等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督查,督促社区党员干部签订带头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紧盯9种贿选情形,加强对贿选行为的督查;加强候选人资格审查,牵头组织开展候选人任职资格初审,严把任职资格关。加强集体“三资”监管。督促指导蔡塘社区成立集体资产管理理事会、监事会,健全监管机制;针对江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信访问题,督促社区采取措施有效监管3600多万集资款,抓紧完成集体资产管委会换届,修订管理章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信访举报和纪律审查工作。加强业务内信访举报件初查初核,全年共受理区纪委下转业务内信访举报件3件,全部按期保质完成初查初核,其中属实名举报1件,调查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认真做好自收件初查初核,全年自收业务内信访举报件3件,全部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重视业务外信访举报工作,牵头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调查核实,程序不减,要求不降,确保质量,全年共受理业务外信访举报件3件,全部办结,调查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全年分析排查问题线索5条,新立案件5件5人,给予xx察看一年处分3件3人,开除党籍处分2件2人。

(三)突出工作重点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组织开展“三公”经费、会议经费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存在问题督促抓好整改。1-11月,街道“三公”经费支出985601.32元,同比减少623825.86元,下降38.76%。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自纠工作,基本整改到位。加强纠“四风”督查,“五一”节、端午节、国庆节期间,共组织明察暗访9次。根据市、区纪委督查线索,对1个街道部门和3个社区开具餐费发票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监督。加强干部日常监管,认真配合上级组织部门做好干部选任的民主推荐和组织考核。严把社区换届人选关,认真调查核实反映候选人问题的信访件3件,涉及候选人4人,把好用人关,9个社区共25名干部在今年的换届中得到了提拔重用。加强编外人员招录工作监督,全年公开招录编外人员40人。加强党风党纪教育。街道中心组和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学习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抓好廉政提醒教育,针对信访举报等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8名党员干部进行廉政约谈。落实廉政党课制度,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为街道机关和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上廉政党课共11课次。加强社区换届纪律教育,督促各社区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十条禁令”等换届纪律要求,签订《带头遵守社区组织换届纪律承诺书》;召开候选人“三承诺”大会,对候选人提出勤政廉政要求,切实履行和兑现承诺。深化廉政文化教育,分别组织近300名党员参加“守纪律、讲规矩”巡回演讲活动,参观廉政文化苑和高林社区廉政文化墙,接受廉政文化熏陶。积极探索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有效途径。持续开展社区纠风工作,全年街道9个社区纠风工作点共受理群众投诉169件,及时协调解决了143件,其余26件正在协调解决中。加强社区事务监督,出台《街道关于加强社区事务监督工作方案》,规范成立9个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落实监督管理和保障措施,解决办公场所和委员交通通讯补贴、误工补贴,下拔每个社区3万元专项经费用于配置办公设备,保障社区事务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压力传导还不够有力,责任追究还缺乏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工作力度不够,年度集中检查考核和“月巡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成效有待提升;二是执纪监督问责还不能很好地聚焦纪律,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纪律审查质量不高,问题线索和违规违纪案件比较单一;四是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力度不大,工作成效与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五是落实“三转”要求还不够到位,街道、社区两级纪(工)委委员的作用还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一是健全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以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精神为主线,以开展“两级巡查”、“月巡查”为载体,以责任追究为抓手,加大压力传导力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修订完善深化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办法和检查细则,进一步改进年度集中检查考核和“月巡查”的方式方法,针对问题,倒查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加强“一案双查”工作,既追究案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有效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二是聚焦纪律,强化监督执纪。进一步健全监督执纪工作机制,及时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形势,牢牢把握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正确运用“四种形态”,更加聚焦纪律,强化监督执纪。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信访举报和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加强社区事务监督,在已经建立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解决办公场所、工作经费的基础上,认真抓好社区事务监督业务培训,积极主动开展监督活动,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加强督查,强化作风建设。以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主线,以纠正“四风”为重点,认真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强重大节日期间、重要时间节点纠正“四风”明察暗访,加大“三公”经费监管力度,加大机关效能督查和问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典型问题和案件,推动作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四是深化“三转”,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落实“三转”要求,增强主业主责意识,聚焦中心任务,更好地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进一步聚焦纪律,强化责任担当,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和监督实效上求突破。加强街道纪工委和社区纪委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明确纪(工)委员职责要求和工作分工,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督查指导,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十五

土地监察是国家对土地利用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手段,旨在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稳定。在土地监察工作中,我有幸参与并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以下是我个人对土地监察的理解和感悟。

土地监察是对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保障措施,是一种预防和解决土地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在土地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往往存在一些非法行为,例如乱占乱用、非法开发和破坏生态环境等。土地监察就是通过对这些行为的发现、记录和处理,来保护土地资源的完整性和可持续利用。

土地是国家的基本资源,是农业、工业、城市发展的重要依托。因此,加强对土地的监察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监察工作,我们可以及时了解土地利用情况,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

土地监察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的任务,存在着一些难点和挑战。首先,土地监察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对各类土地利用活动进行监察,包括农业用地、工业区、城市建设等。其次,土地违法行为形式多样,违法手法层出不穷,监察工作需要具备较强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最后,土地监察工作还需要克服一些困难,如资金有限、人员不足等。

第四段:有效推进土地监察工作的方法和经验。

在实践中,我总结了一些推进土地监察工作的方法和经验。首先,要加强监察力量的建设。通过加强对土地监察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法律意识,提升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其次,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土地利用涉及多个部门和地区的合作,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最后,要建立健全土地监察制度和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察工作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监察结果的复核和监督,确保监察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土地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许多问题和挑战。未来,我们应加大对土地监察工作的投入,提高监察力量和技术手段的水平。同时,要加强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此外,还要加强对土地利用行为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对土地监察工作的认识和支持。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土地监察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为我们的国家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结:

土地监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维护环境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我们需要加强对土地的监察工作,提高监察力量的建设,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机制。通过这样的努力,我们将能够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十六

第十五条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土地收购储备的专项资金,储备基金的来源:

(二)可以通过收购土地的抵押贷款筹措;。

(三)市土地收购储备机构运作后的增值资金。

第十六条土地收购补偿标准:

(一)因企业破产或者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需要收购土地的,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改造需要收购土地的,可按标定地价的60%以下给予补偿。涉及房屋的,应按拆迁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二)其他需要进行收购的国有土地,按土地收购合同约定给予补偿。

第十七条土地收购补偿的时限:

采取挂账收购土地的,待政府出让该地块并全部收回出让金后二个月内进行补偿。

采取现金收购土地的,待收购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进行补偿。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十七

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其合理利用与保护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往往存在着各种问题和违规行为。为了保护土地资源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经济秩序,土地监察成为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在长期的实践与学习中,我积累了一些土地监察心得体会,现将与大家分享。

第二段:加强法律意识,做到底线自律。

作为土地监察工作人员,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加强法律意识,明确法律对土地资源的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法律是彰显国家意志的重要工具,只有依法执勤、依法行政,才能够将土地监察工作做得更加有力有序。此外,对于一些情况下可能会面临的利益诱惑与挑战,我们更要坚守底线自律,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坚决不为私利背离法律。

第三段:加强组织协作,形成合力。

土地监察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职能机构,需要各方能够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土地监察的深入发展。因此,加强组织协作是非常重要的。在实际工作中,我发现与其他部门和职能机构建立密切联系、依靠彼此优势互相合作,能够更好地发挥各类资源优势,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同时,组织开展定期的交流与研讨活动,对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和思考,能够帮助我们找到更好的监察方式和方法。

第四段:注重方针政策的学习与理解。

土地监察工作受到国家方针政策的制约和指导,因此,及时了解和学习新的方针政策,具备准确的政策理解是非常重要的。方针政策不仅能够为我们提供理论指导,更是指明了我们的工作方向。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要充分理解政策的内涵和目标,灵活运用,以政策为依据来处理和解决各类问题,确保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五段:加强自身素质提升,做好自我管理。

作为土地监察工作人员,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也应该不断加强自身的素质提升。首先要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加强研究和学习,跟上时代发展的脚步。其次,要提高自身的沟通协调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与各类人员进行频繁的沟通和交流,能够有效地处理各类情况和问题,展现出良好的应对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此外,建立和健全自我管理的机制和体系,能够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行为和思维,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总结:

通过这些年的实践和思考,我深深认识到土地监察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一个国家的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和管理,能够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维护社会的公平与稳定。而土地监察工作作为防控土地违法的重要环节,我们要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注重自身素质的提升和法律意识的加强,加强组织协作,形成合力,学习和理解方针政策,确保自身工作按照政策要求进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国家的土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做出更大的贡献。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十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盘活存量土地,优化配置土地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15号)以及《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土地收购储备的组织实施。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第三条凡玉林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均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土地收购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需盘活的存量土地收回或收购,并予以储存,以供应和调控城市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行为。

第五条市政府实行统一收购、统一储备、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供应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第六条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建设、财政等部门共同拟定土地收购储备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十九

20xx年,区监察局在区政府和市监察局的领导下,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能,扎实推进我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实施。20xx年工作总结情况如下:

一、加大监督检查,有效推进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加强对迎世博综合管理600天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指导区迎世博建设与管理指挥部同各成员单位签订廉政协议书,建立健全采购制度和财务制度,规范采购流程,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迎世博各项工程“资金优效、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目标实现。

积极推进动迁新政实施。对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组织区特邀监察员,深入动拆迁基地,开展“一选九公开”和拆迁管理五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特别是参与建国东路390地块“征询制+数砖头+户型托底”动迁新机制的推进,保证了阳光动迁落到实处。上海市纪检监察网介绍了这一做法。

加强对厉行节约情况监督检查。积极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要求,采取措施,确保今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辆配备运行费、业务招待费和日常经费的支出,分别压缩20%、15%、10%和5%,并对区各部门的经费预算进行调减,受到由市纪委、市财政局、市机管局联合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加强对财政补贴民生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20xx年区财政补贴民生项目的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社会公众对“解决群众日常生活突出问题”的总体满意率为80.93%,对“促进就业项目专项资金补贴政策”总体满意率为87.76%。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对无上级主管单位的市属转制企业——上海羽毛球厂职工多次集体上访该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存在违纪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区监察局深入调查,加强协调指导,积极稳妥处理,取得较好效果。该厂10位上访人给中纪委、市纪委联名写了表扬信,赞扬我区纪委伸张正义,值得百姓信赖。

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根据中央要求,组织清理、审核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计118项。其中撤销区层面有关部门和基层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30项,可减少资金约43.90万元。

二、全面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明确责任分工。在继续对区委、区政府领导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分工的基础上,年初实行了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细化了区委、区政府领导责任分工,明确了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分解。

抓好责任分解。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惩防体系《任务分解方案》的情况进行督办;组成由区纪委常委带队的7个检查组,对区建委、瑞金街道、永业集团等7个部门(单位)、企业落实《任务分工》、《任务分解》等情况,进行中期检查;10月,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区委常委带队,开展年度责任制专项检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注重有效预防。稳步推进廉政文化“五进”活动,筹建区委党校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组建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网评员队伍,开展“清风廉歌”专场文艺演出,着力打造具有**特色的“廉”字文化系列品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深化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制度,加强对企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备案,不断提高党内监督实效。整合各类监督力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开展区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三、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突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重点。以学习贯彻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九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为重点,召开八届区纪委五次全会,深入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按照中纪委、市纪委部署,大力宣传和学习王瑛、汤杨同志先进事迹,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感和使命感。

深入扎实抓好“三项法规”学习宣传。以组织专题报告会、中心组学习、专题组织生活会、政治学习、在线测试等形式,分层次、多层面开展“三项法规”学习宣传,并将学习贯彻情况作为今年处级班子巡察内容进行督查,确保学习落实到位。

进一步深化主题教育。结合“学实活动”,围绕徐逸波书记提出的切实解决“六个不够”问题和务必做到“六个切实”要求,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深入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一步深化“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教育,不断推进“勤政、廉政、善政”干部队伍建设;以落实“七项要求”为目标,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教育。

四、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肃认真做好办信查案工作,坚决惩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畅通举报渠道,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实施《信访信息分析双月例会制度》,建立办信查案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五项制度,顺利实现纪检监察系统信息管理系统3.0版(上海版)的推广和运行。1至10月,共受理信访总数191件(次),比去年同期减少40件(次),降幅17.32%,其中:来信149件(次),来访17件(次),来电4件(次),网络举报19件(次),其他方式2(次),分别占信访总数的78.01%、8.90%、2.09%、9.95%和1.05%。

坚持有案必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成立**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制定《**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1至10月,初核线索11件,涉及处级干部3名、处级单位2个、科级干部2名、其他人员5名;其中,立案6件,涉及处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1名、其他人员3名;现已结案4件,开除党籍1名,党内警告1名,行政警告2名,其余2件正处于立案后的调查阶段。根据整治住房货币补贴专项清理工作精神和有关要求,对两名处级干部和一名科级干部进行了党纪追究和适当处理。完成市纪委交办的督办件3件。

进一步完善案件审理制度。制定《关于党纪案件实行审理助辩的办法(试行)》,强化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强对20xx年办理案件质量的检查和监督,在全市案件质量检查中受到表扬。

五、聚焦民生热点问题,加强对政府部门和公共行业政风行风监督。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全区42个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政风行风状况进行了问题实例调查。组成6个工作组,对安监、民防、市政、供气、公交、电信等部门和行业进行政风行风“重点评”;对教育、卫生、房地、税务、规划、环保、学校、医疗、物业管理等部门和行业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采取明察暗访办事窗口、走访办事对象、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形成政风行风调查实例233个,并及时反馈、督促和整改,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畅通投诉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办好“**区政风行风热线”,全天候接受群众投诉,处理群众来访20余件,百分之百都作了回复,得到市监察局和市纠风办肯定。制订了《**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办法》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估具体指标》等制度,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六、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效能监察,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坚持制度创新。制定《关于在全区行政机关建立和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意见》;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建立**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完成我区符合专项申报范围的38名局级干部个人购房情况专项申报;对39名退休(辞职)后从业人员逐一进行甄别,建立公务员退休(辞职)后从业规范。

坚持管理创新。制定下发《关于重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探索公务车辆公开管理新路子。联合区机管局,对区环保局、区财政局、五里街道、区市容局、区科委和区法院等部门、单位公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进一步规范;大力推进政府采购“管办分离”体制建设。

坚持服务创新。参与建设并联审批(告知承诺)、网上办事、综合协调和电子监察“四位一体”的企业设立(变更)行政审批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其做法被上海市纪检监察网站介绍。

改进廉政谈话。一是谈话范围由对新提任的处级干部扩大到外区交流来的干部;二是突出强调加强作风建设内容;三是试行签订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洁承诺书,形成干部上岗时任前诺廉、平时践廉、年度述廉、群众评廉有效机制。中央纪委华东之窗,介绍了这一做法。今年共对23名新任职处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

注重总结完善。总结、推广公安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经验;益民公司《强化教育引导,重视制度建设,在融入企业管理中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做法,在市纪委、市国资委召开的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作了书面交流。这是第一次有区属企业在会上进行交流。

七、积极适应形势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区监察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注重率先垂范,强化班子建设。完善区监察局领导班子对全区各部门、单位联系走访、工作调研等制度,每位班子成员联系点由原先2个增加到6个,由每季度走访一次调整为每月走访一次。通过走访,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及时发现问题,并着力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主动地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二十

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全面部署,扎实落实,认真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主动公开意识增强,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形式丰富多样,公开内容重点突出。现将开展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开展工作。

(一)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股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传达贯彻区一系列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里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指导业务股室开展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股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良好形象。

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xx年,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方式广泛宣传,我局主要通过中央财政部网、省财政厅网、市财政信息网以及中国湘东网发布信息40余条,同时我们还在萍乡日报、湘东信息等媒体上进行报道,充分宣传我区各项政策和精神,展示我区财政工作的良好形象。

(三)信息及时公开,明确职责安排。

按照《xx区人民政府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方案》要求,结合财政工作的实际,全面梳理20xx年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报送政府信息62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概括信息、法规文件、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以及公开指南等七大方面内容。为扎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还制定印发了《xx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信息调研工作考评办法及信息任务分配》,将任务下放到各个业务股室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程序和职责,更好的完成信息工作各项任务。

(四)严格信息审核,把好公开关卡。

在抓好信息数量和质量的同时,做好政府信息审批和审核工作,对各股室上报的信息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经过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的层层审定之后,对不宜公开的信息不公开,对该公开的一律公开。

二、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组织引导工作仍显不足。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需进一步加强宣传。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基本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下一步打算。

1、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的渠道。

2、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3、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二十一

20xx年,劳动监察的大队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精心指导下,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大了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新年伊始,我队通过电视、广播、流动宣传车、现场讲解、发送宣传单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并配合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进行《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工伤保险条例》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有针对性的到用人企业和劳动者家中宣传有关政策100余次,上街现场宣讲10余次,并经常性走访相关企业和用人单位,将抽象的法规条文与生动的事实事例结合起来,使更多的企业自觉守法,更多的劳动者主动维权。

二、严格按照上级部署,集中力量开展各项专项活动,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新春开始,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活动。劳动监察的大队在局领导指挥下,联合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对全县的劳动力市场进行了摸底排查、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全县职介市场,为求职者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3-4月份,根据省、市领导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全县乡村小砖厂、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用工场所,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打击并依法取缔黑砖窑。

7-8月份,按照省厅市局部署,开展了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对全县200家小企业进行了检查,督促企业补签劳动合同20xx余份。

按照相关制度,开展了20xx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年检企业233家,涉及职工14327人,通过年检鉴定劳动合同书6533份。

三、

随着企业数量的增加,广大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劳动监察申诉案、劳动争议仲裁案猛增,劳动监察的大队克服各种困难,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处理好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为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做出贡献。

全年受理并立案劳动监察案共33件,结案30件,涉及金额380余万元,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51个,已调解案15个,仲裁结案34个,涉案人数108人,涉案金额数280余万元。

四、日常接访与重点案件重点查处相结合,做到两不误,两满意。

全年,接待来信来访群众20xx余人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细心讲解、诚心处理。能处理的及时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明确处理时限,不符合政策的细致的做好解释,尽力使群众希望而来,满意而去。

对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的重要案件,我们集中精力办妥办好。

如5月14日发生的县金钻鞋厂拖欠员工工资一案,由于老板逃遁,员工集中上访诉求,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监察的大队接报后,在县政府的指挥下,立即进厂处置,先是耐心的做好全厂员工的安抚劝导工作,确保该厂固定资产的安全,然后配合政府其它部门,设法筹措员工工资,在短短20天时间内兑现承诺,全部偿清员工工资和该厂其它外债213035元。该案的圆满处理,得到了县政府的肯定,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7月份,上埠镇财源陶瓷厂欠薪案,监察的大队联合上埠镇政府、人民法院共同调查处理,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欠薪欠债人员多,层面复杂,但因封厂、清查迅速及时,没有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该案正按法律程序处置中。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的加强。

2、劳动监察的面不够广,力度不够大。

3、劳动保障法制建设滞后于劳资关系的变化,办案程序有待完善,办案力度有待加强。

4、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专职人员不够,致使监察的大队工作压力大,监察力度不够。

20xx年即将过去,新年的钟声又将敲响,回眸过去一年,如果说取得了些成绩,也是与局领导的正确指挥、局属兄弟部门的全力配合分不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千方百计克服自身的不足和困难,加大宣传和监察力度,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求真务实,热情服务,为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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